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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县、示范镇、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23:58:0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镇、示范街、示范单位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倡导餐饮企业规范管理、合法经营、诚信兴商,全面提升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促进餐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和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政办发„2011‟6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按照“分类指导、示范带动、分级实施、社会参与”的思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全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升级和健康发展,提升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今年1年时间,将我县创成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并创建1-2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镇、1条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50个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以后逐年巩固提高。“十二五”期间,创成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争创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并创建4-5个示范镇(街道),创建3-5个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150-200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食堂)。通过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促进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

三、示范标准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基本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应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领导与工作机构,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健全,执法监督队伍配备有力,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健全,财政支持保障充足,辖区内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设立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满意。达到以下创建标准: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其中B级以上达到80%;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及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0%以上;辖区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辖区内连续3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基本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应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健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餐饮服务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健全;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设立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满意。达到以下创建标准: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其中B级以上达到

80%;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单位无制售假劣食品,无非法渠道进货等违法行为;农村50人以上(含50人)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0%以上;辖区内连续3年以上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基本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应选择餐饮服务单位相对集中、基础好或影响大的街区开展创建工作,并达到以下创建标准: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均持证经营;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均应诚信守法经营;配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街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比例达到50%以上;街区内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基本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应当诚信守法经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各项措施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能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较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能够全面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并达到以下创建标准: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使用生猪产品,应当是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量化分级管理被列为B级以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积极采用“五常法”或“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连续3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四、工作步骤

该活动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商务局共同负责

组织,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至5月31日)。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明确创建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措施和实施步骤。深入调查摸底,落实创建街区,确定创建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落实措施,加强调研,搞好筛选,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按照《标准》全面指导督促相关餐饮单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并分别收集整理创建资料。开展示范工程考评工作,对创建街、创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市级示范县”。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示范县、示范镇、示范街、示范单位的评价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扎实作好各项迎查准备工作,确保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县的“市级示范县”评审和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根据创建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认真搞好动员部署。将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检查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分类推进。严格落实餐饮企业的主体责任,动员广大餐饮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组织餐饮业主

相互观摩学习,增强创建活动的社会效果。要突出重点,区分层次,分类实施,以点带面,扎实推进,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积极宣传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讲究企业信誉的典型,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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