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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申请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9-13 09:04:46 来源:申请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退耕还林

浅谈退耕还林及应对策略

摘要:本文根据现在的中国实际情况,阐述了退耕还林的原则,范围,以及退耕还林区的特点,最后结合实际,概述了退耕还林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退耕还林;范围;原则;应对策略;

一、概述

我国首次提出退耕还林政策是在1949年4月发布的《保护与发展林木林业暂行条例(草案)》,该条列就规定:已开垦而又荒芜了的林地应该还林。尔后,退耕还林政策主要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中期):以营造商品用材林为主的退耕还林时期。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末期):以营造经济林为主的退耕还林时期。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以营造生态经济林为主的退耕还林新时期。[1]2000年我国在西部13个省市区174个县开展了大规模的退耕还林试点示范,标志着退耕还林进入了一个新时期。2003年1月20日,中央实施《退耕还林条例》,进一步完善了该政策的完整性。

退耕还林的主要方针是“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的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到2010年为止,我国的退耕还林政策取得了显著地成效。从1999到2007年末,我国已退耕还林4亿亩,总投资4300亿元。

二、退耕还林的原则

退耕还林首先必须坚持生态优先,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建设基本农田、提高粮食单产为基础,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其主要的原则有: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2.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

3.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

4.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5.逐步改善退耕还林者的生活条件。

三、退耕还林的范围及特点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坡耕地退耕还林;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十分艰巨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在我国涉及面最广、政策性最强、

群众参与度最高的生态建设工程。它的实施范围主要处于我国西部和中部地区,往往是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生态脆弱区,也是最为贫困和落后的地区。

1.退耕区的自然条件

依据《退耕还林条列》退耕还林主要包括三类地区:

(一)水土流失严重的;

(二)沙化、盐碱化、石漠化严重的;

(三)生态地位重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其主要的标准是:丘陵区;山区;水土流失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坡度在6度以上、农民已经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平原区;风沙危害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农民已经承包的沙化耕地等。

退耕区多属于自然环境恶劣、交通不便的山区或半山区,平川谷地很少,根据调查的市县,平地多在10%以下,山地和丘陵地占90%以上,这种自然环境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水土流失。以神池县为例,全县水土流失面积127740公顷,占到土地总面积的88.6%,年侵蚀模数8900~22000吨/平方公里,年流失肥土1957.3万吨,全氮含量约4.6万吨碳铵,速磷含量858吨过磷酸钙。水土流失使退耕区的耕地变得更加贫瘠,粮食平均每市亩产量只有150斤左右。

2退耕区的经济状况

退耕区的经济状况一般都较差,在退耕区的贫困县中,贫困人口的比重是比较大的。

[2]如柳林县2001年总人口为28.54万人,贫困人口为16.18万人,占到56.71%,占农业人口22.80万人的70.96%;方山县总人口为13.69万人,贫困人口为11.47万人,占到83.79%,占农业人口11.53万人的99.48%;神池县总人口为10.47万人,贫困人口为7.33万人,占到70%,占农业人口8.76万人的83.68%;五寨县总人口为10.94万人,贫困人口为7.76万人,占到70.89%,占到农业人口9万人的86.22%。

3退耕区人口与耕地、粮食关系变化

1) 耕地的变化特点

在中国的多数地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用地增多,耕地面积不断减少。但在大家所调查的退耕区中,多数表现为相反的情况,即耕地面积存在增加的现象。例如,吕梁地区2001年有耕地572113公顷,分别比1980年和1949年多出95413公顷和 15613公顷;柳林县2001年耕地面积为46153公顷,分别比1980年和1949年多出 7626公顷和1086公顷;方山县2001年有耕地25500公顷,分别比1980年和1949年多出8200公顷和2047公顷;神池县2001年有耕地59520公顷,分别比1980年和 1949年多出8587公顷和15553公顷。虽然这些地区的耕地总面积存在增加的情况,但在人均耕地面积上却与其他地方表现为同一倾向,即:人均耕地在不断地减少。这是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所致。

2) 粮食的变化特点

北方的退耕区多属干旱或半干旱区,干旱发生的频率高而且严重,从而对当地的粮食生产造成极大的影响,年与年之间的粮食产量波动很大是该类地区最大的特点。以吕梁地区为例,1990年以来的粮食产量超过100万吨的年份有3个,最高为1996年,110.75万吨。而产量在50多万吨及以下的年份也有3个,其产量不及最高年份的50%,最低的2001年产量只有40.24万吨,仅为最高年份的36.33%。柳林县1990年以来的年度之间粮食产量波动更大,最低的2001年产量仅543.6万公斤,只有最高年1996年7139.2万公斤的7.61%,人均粮食只有19.05公斤。所调查的几个县2001年的人均粮食均不足100公斤。

上述表明,退耕区的人口生存条件是比较差的。由于自然环境条件所限,不少成灾年份对人口的生存影响很大。退耕区自然条件现状的形成与历史上人口的增长和活动关系密切,同时也与今后人口的发展关系密切。

四、退耕还林的政策

1.主要方针:要实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人承包”的政策措施。把 握林权是核心,给粮是关键,种苗要先行,干部是保证的主要环节,集中连片,形成规模,达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 。

2.补助政策

粮食:黄河和海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200斤,长江和淮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300斤。补助粮食一般为小麦原粮,不同地区确需调整粮食供应品种的由省政府确定,补助粮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补助年限:还草补助2年,经济林补助5年,生态林补助暂按8年计算。

现金: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补助年限和粮食补助相同。

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沙造林补助标准,只补助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税费:免征农业税,对应税耕地,自退耕之年起,不再征收农业税。

3.约束政策:

退耕地造林后,禁止间作粮食和蔬菜。在确保地表植被完整,减少水土

流失的前提下,可采取林果间作、林药间作、林竹间作、林草间作、灌草间作等模式,实行立体经营。

退耕还林后必须实行封山禁牧、舍饲圈养,管护好林地免受人畜危害,确保造林的成活率、保存率。

尚未承包到户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荒滩地造林,只给予每亩50元的种苗补助。

4.权益:

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宜林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发放林权证。

对退耕农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补助粮食折算成现金或者代金券发放;种苗和造林补助费发放形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尊重退耕户的意愿,其费用只能用于种苗、造林补助。

5.主要指标:

退耕还林要以营造生态林为主,营造的生态林比例以县为核算单位,

不得低于80%,经济林比例不得超过20%。坡度在25度以上的坡耕地(含梯田)、水土流失严重或泛风沙严重、及一切生态地位重要地区必须营造生态林,要按照先陡坡后缓坡的原则进行退耕还林,还林后实行封山管护。在雨量较多,生物生长量高的缓坡地区,可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竹林和生态经济兼用林,适当发展经济林,对超过20%的经济林地,只补助种苗费。

退耕农户在完成现有耕地还林后,由县或乡统一组织,应继续在宜林荒山、荒沙、荒地造林。

参考文献:

[1]于泽民.我国的退耕还林研究进展[J].内蒙古环境科学,2009,12(6):119-124.

[2]吕金芝.中国退耕还林工程对粮食产量影响分析与测度[J].林业经济,2010(1):

78-90.

推荐第2篇:林权及其退耕还林补助款支付申请

林权及其退耕还林补助款支付申请

申请人:xx,男,生于1974年8月28日,汉族,四川省xx县人,务农,住xx县xx镇xx村二组,身份证编号:5125x8286911,电话:1x80。

被申请人:四川省xx县xx镇xx村二组,法定代表人:社长,谢xx,男,住xx县xx镇xx村二组,电话:15x55235。

申请要求:

1、依法确认申请人退耕还林专项建设低产林品种改良与改造的权属积面积18.8亩;

2、依法责令被申请人支付退还林补助款4042元;

3、依法责令被申请人赔偿支付申请人差旅费1000元;

4、依法追究被申请人党纪行政和法律责任;

5、将查处结果书面告之申请人。

事实和理由:

1981年农业承包责任制落实时,申请人四川省xx县xx镇xx村二组为落实承包责任制,将其本组分三个小组分别落实,到1988年调整责任制时至今日,基按原三个小组来调整。其中申请人属于xx的社员,被申请人社长谢xx属岩x的社员。

近年来,由于退耕还林政策落实,申请人便在小地名x和x种植了楠竹和绵竹18.8亩,2011年4月,经xx县林业局等有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补助现金18.8亩X215元/亩=4042元。此款被划到被申请人社长谢xx手中时,谢xx便利用职权,在《xx县201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低产林品种改良与改造资金分摊兑现花名册》伪造袁x、袁x、袁x、袁x、袁x、袁x、谢xx、谢x、谢x的名字将款冒领后侵占,申请人为此事多次找到xx县林业局,xx镇政府调查处理,确认林权及补助款的归属,至今未果。用去差旅费1000多元。

综上所述:申请人耕种退耕还林山林被申请人伪造《花名册》冒领侵占。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耕还林条例》法律法规之规定,申请上级人民政府重新调查处理为谢。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xx县2011年度《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低产改造资金合作兑现花名册》一份。

xx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xx

2013年6月23日

报送:xx镇人民政府、xx县林业局、xx县信访群众工作局

推荐第3篇:关于申请拨付退耕还林资金的报告

关于申请拨付退耕还林资金的报告

宜秀区人民政府:

我社区于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经验收坡耕地合格面积463.1亩,其中:经济林443.1亩、生态林10亩。目前,按照退耕还林资金补助标准: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为105元/亩、退耕还林管护补助资金20元/亩,我社区已完成分户造册资金56637.5元(其中:经济林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443.1亩×105元/亩+443.1亩×20元/亩=55387.5元,生态林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10亩×105元/亩+10亩×20元/亩=1250元)。经公示无异议,特呈报告,请给予拨付我社区2012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56637.5元。

罗岭镇姥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12月6日

推荐第4篇:退耕还林合同书

退耕还林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退耕还林工程,保护退耕农户(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达到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经过双方自愿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退耕还林者(乙方)的退耕地点在 乡 村 组,面积 亩,树种 ,林种 ,造林时间 。

二、乙方退耕地生态林成活率及保存率必须在80%以上,经经济林必须在85%以上。

三、乙方在实施退耕还林后,甲方在每年9-10月份进行一次验收,验收合格后,将按照国家退耕还林有关政策兑现补助资金。

根据退耕还林第二阶段补助政策每亩补助90元。补助期限为变更指标的剩余补助期来定,共 年。

四、乙方使用的种苗应具有“一签两证”,不得使用不合格,未经检疫的苗木。

五、管护责任:在合同签订后,乙方要按技术标准要求积极实施退耕还林工作,甲方应派技术员对农户进行技术服务和指导,并做好退耕户的技术培训,保证国家政策规定的资金补助及到位。乙方在实施退耕还林期间,要认真进行管护,并保证造林保存率在85%以上,对连续达不到保存率要求的面积,将依法取消造林资格和资金补助资格。并追究所有享受补助资金。

六、退耕还林者(乙方)不得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任意改变技术规程标准及擅自复耕、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标植被活动,否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退耕还林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享有的退耕还林资格。

七、退耕还林地四周必须栽植农防林行数不低于三行。

八、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第5篇:退耕还林申请书

申请书

xxxxxxxxxxx林业站:

xxx,本人为石厂村村民,家有五口人的四等耕地,在任立屯土门岭,共计4.5亩,此耕地坡度大,适合退耕还林。在此地下方有荒地4.3亩,适合农作物耕种,本人请求把原有的4.5亩四等耕地换成此地下方的4.3亩荒地,进行农作物耕种。

申请人:xxx xx年x月x日

推荐第6篇:论退耕还林

论退耕还林

第一, 什么是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西部生态环境出发,将不适应于耕作易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农地(主要指坡度在25°以上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的植树造林恢复植被。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主要有两方面工作,一是坡耕地退耕还林;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退耕还林是我国实施西部开发战略的重要政策之一,其基本政策措施是“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 。

封山绿化:就是对工程区内的现有林草植被采取封禁措施严加保护,对宜林荒山荒地尽快恢复林草植被,并实行严格管护,确保绿化成果。

以粮代赈:就是对退耕还林的农户,国家按一定标准无偿提供粮食,实行以粮食换生态,保证农民退耕之后吃饭有保障,收入不减少,以调动农民退耕还林还草的积极性。

个体承包:就是将造林种草和植被保护的任务,采取承包的方式,落实到户、到人,按照: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具体以责任制的形式,明确造林种草者权益,落实管护措施,责权利挂钩,使群众在获得利益的同时,为生态环境建设做贡献。

“退耕还林”还曾作为中国国策落实。[1]

第二, 为什么要退耕还林

在中国多数地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用地增多,耕地面积不断减少。但在大家所调查的退耕区中,多数表现为相反的情况,即耕地面积存在增加的现象。据了解,耕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毁林(草)开荒。虽然这些地区的耕地总面积存在增加的情况,但在人均耕地面积上却与其他地方表现为同一倾向,即:人均耕地在不断地减少。这是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所致。

退耕还林使耕地减少,人口的增加使耕地的需求量增加。人口与耕地比例的变动使耕地变得更加紧张。退耕区多属干旱或半干旱区,干旱发生的频率高而且严重,从而对当地的粮食生产造成极大的影响,年与年之间的粮食产量波动很大是该类地区最大的特点。

上述表明,退耕区的人口生存条件是比较差的。由于自然环境条件所限,不少成灾年份对人口的生存影响很大。退耕区自然条件现状的形成与历史上人口的增长和活动关系密切,同时也与今后人口的发展关系密。

退耕还林虽然在短期内减少了耕地面积,但就其长远的发展来看,防止了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改善了环境,反而可以使耕地面积增加并带来其他的经济收益。因此,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就必须要退耕还林。[2]

第三, 成都市金堂县退耕还林工作概况

有了理论的指导,再利用暑期时间通过实践调查,我较为深入的了解了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以下简称金堂县)的退耕还林工作情况。

金堂县位于成都平原与川中丘陵交接地带的成都平原经济圈中心,千里沱江之首,全县幅员面积1154平方公里,山丘面积占86%,现有林业用地3.7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34%。总人口8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5万人,占87%以上。金堂物产富饶。多层次的地形为历来以农业为主的金堂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作为成都市的农业大县,是国家多种经营生产基地和高效农业生产基地。土地宜粮、宜油、宜林、宜果、宜棉、宜蔗、宜渔、宜其他经济作物的面积甚大,农副产品和多种经营的发展面广。[3]

自2007年,国家从退耕还林工程区的实际和广大退耕农户的现实需求、长远生计出发,作出了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决定以来。金堂退耕还林工作迅速转向成果巩固方面,开展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抚育管理、病虫防治、后续产业等工作,成绩斐然。今年完成了16.69万亩生态植被恢复任务,其中新造林2万亩。

退耕还林主要是将不合理的耕地占用改造成林区,以及将低产低效的经济林改造成经济效益更高的林区。在恢复生态植被,改善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的同时,也吸引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为农户增加了经济收入,不会因耕地被改造而破坏了传统耕种带来的经济利益。通过改善生态环境,又能吸引更多加工企业到金堂县来进行投资,曲线提高了农副产品附加值,增加了林农就业机会。而植被保护与恢复重建,将有利于促进金堂县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拉动全县林业产业特别是生态旅游、木竹加工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并且通过生态移民,还将改善金堂县山区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退耕还林工程不是一味单纯的强调生态,而忽视农村生产发展和农户经济利益。如何找到生态建设和农村生产发展的平衡点呢?在退耕还林过程中,林业局依据金堂县的自然条件,合理规划林地用途,种植果林,桑林,并开展林下养鸡,做到了保护环境、经济发展两不误。

金堂是全国著名的柑橘水果之乡,脐橙获得全国优质水果奖,也是苹果、桃、李、杏、梨、石榴、樱桃、葡萄等四季水果的著名产区。针对这一现实,依托脐橙产业优势,金堂县投入130多万元用作修建果树苗圃及栽种,并在08年组织学习小组远赴陕西苹果之乡旬邑进行考察学习,带回了优良果苗及更科学的种植技术,试得金堂水果种植业的发展更是如虎添翼。

蚕桑产业是金堂县得传统优势农业产业,自2002年以来,金堂县退耕还林工程着重实施了退耕还桑模式,8年来已发展退耕还桑1.6万亩。为了在根本上提高了农民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县政府还牵头把丝绸公司引进到了退耕还桑项目区,丝绸公司每年与退耕还桑农户签订蚕茧收购保护合同,让退耕农户专心植桑养蚕而不必担心销路问题,又确保了农户利益,甚至使退耕还林农户的收入超过了未实施退耕还林项目的传统农业种植户,带动了农民参加退耕还林的积极性。

同时,由于退耕还林后土地无法兼种,林业站选择了利用市级专项配套资金在低经济效益林里发展林下养鸡和林下养葛(葛根)项目,并采用公司加农户的模式。目前,金堂县的林下生态鸡养殖规模已达到2.5万只,葛根种植业也初具规模,。确保了退耕还林农户进一步增收致富。这样因地制宜在树林中的套作,不仅让山地的生态功能得到修

复,同时,也能提高林地的亩产值,在生态效益最大化的同时,让林地的自身功能发挥到极致。

第四,参观金堂县转龙镇的退耕还桑工程

百闻不如一见,8月18日我跟着金堂县林业总站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到了金堂县转龙镇大桥村。这里有成都市第一个桑蚕专业合作社。放眼望去丘陵斜坡间一片郁郁葱葱,一改过去遍山沙石的景象。8月正是收蚕茧的时期,农民们忙的热火朝天。而走近桑林,又惊奇的发现树林下用竹片围成的篱笆中全是生态鸡。这些鸡的粪便又恰好为桑林提供了天然的肥料。林下养鸡节约了土地资源,喂养方式采用了野外觅食和人工喂食相结合,能大大的减小桑林的虫害,而鸡粪有机肥又提高了桑林的结果率,省去了部分人工施肥的麻烦。这在无形中降低了养殖成本又提高收入,可谓百利无一害。

农妇杨大姐兴奋得告诉我们,自从5年前家里签了退耕还林和丧礼承包合同后,收入基本翻了倍,人均收入达到了6000元以上。原来种菜时时得担心自然灾害减产,把菜运到镇上去卖也麻烦。现在退耕还桑后安心种桑养蚕养鸡而不担心销路,每年八九月收蚕茧的时期丝绸公司会组织工作人员下乡收购蚕茧并为村民提供技术辅助,桑葚也可以卖给酒厂作为酿酒原料生产滋补酒,而生态鸡因其放养活动量大,自由觅食进食昆虫野草等无公害食物,个个肉质鲜美结实,生长快,作为县城里几家大型餐厅的特色菜,也能卖上好价钱。在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转龙镇走了一条生态得发展,农民得实惠的绿色之路。

载桑养蚕曾经是转龙镇的传统项目,但由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丝绸行业市场不景气,再加上村庄地理位置偏远,蚕茧没有销量,让转龙镇背上了“经济发展滞后”的头衔,村民为了眼前的利益也纷纷改种桑为耕作,但收入也并未有提高,反而还经常发生滑坡,土地也越发贫瘠。从2002年开始,为了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和村民生活,当地紧跟政策启动了退耕还林工程,如何让将生态建设和农民增收紧密结合成为当地政府和林业总站从未倦怠的思考。后来确定了壮大桑蚕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生态与经济良性互动发展的基本路线,还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第一个桑蚕专业合作社,实行“村企合一”。这个曾经名不经传的小山村一步一步努力走出了一条绿色生金的道路。甚至还成为成都市退耕还林工作中的模范村镇,吸引不少其他地区的干部前来考察学习。

第五,对当前退耕还林工作重一些问题的思考和解决方式

近年来,金堂县充分抓住国家退耕还林的大好机遇,用好用足国家政策,发挥自身优势,扎实苦干,开展了退耕还林、荒山造林、植树造林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生态建设活动,使全县森林覆盖率快速增长,生态环境有明显改观。

但在当前的退耕还林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某些地区宣传引导力度不够,退耕农户害怕在退耕国家补助期后没有经济来源。 二,重退耕,轻管理。在还林区验收后农户疏于管理,使林地退化,达不到退耕还林

的理想效果。

三,大户参与承包加剧了农民得仇富意识。退耕还林不是朝夕便能完成的工作,往往

从承包退耕到拿到国家补助需要一两年。一些有先见和一定经济基础的农民便将

土地集中承包了进行退耕,一旦得到国家补助后,又造成了那些呗流转了土地的农户的心理不平衡

林业站的工作人员也逐步采取了预防对策,使得工作更加顺利。

一,加强宣传,更新农民传统的耕作观念。另一方面尽量多的争取补助,消除农民的

后顾之忧。

二,退耕验收后仍然经常组织工作人员下乡视察还林的后续工作,防止弄明复耕,指

导村民发展配套产业(如上面提到的转龙镇发展林下养鸡项目),教给村民防止病虫害的技术。

三,仔细检查退耕面积大的农户的土地手续,核实面积,一定避免发生强占土地或未

经合法程序土地流转。

第六,实习总结

退耕还林不仅是一项生态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面貌的一场绿色革命。这项工程的开展大力推动了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今年正值我国退耕还林工程开展10周年,成果喜人,同时也应继续做好后续工作,期待山区丘陵都穿上绿色外套,农民的生活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1]、[2]节选自百度百科词条“退耕还林”

[3]节选自百度百科词条“金堂县”

推荐第7篇:退耕还林简介

2010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简介

2010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宝市发改农发(2010)665号文件批复下达中央专项资金计划688万元,宝市财办建(2010)371号文件“关于下达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基建预算的通知”下达专项资金34万元,共计722万元。

该工程建设规模涉及7个乡镇14个村(九成宫镇澄铭窑村、马家堡村、铁炉沟村、蔡家河村、招贤镇阁头寺村、大岭村、南屋村、崔木镇菜子沟村、下王村、洪泉村、两亭镇冯家湾村、酒房乡焦家沟村、天堂镇崖窑村、河西乡河西村),计划新建基本口粮田7000亩。

该项目由县水保站勘测、设计,分两次招标实施,2011年2月28日,县水利局会同县计经局等相关单位对两亭镇冯家湾村、酒房乡焦家沟村、天堂镇崖窑村、铁炉沟村、蔡家河村、招贤镇阁头寺村、大岭村测量设计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投标,陕西恒宇土地整理工程有限公司等53家施工企业中标承建。项目于2011年3月1日开工建设,2011年7月25竣工,工期5个月。目前已经全面完成,新修梯田4875亩,完成土方量1693026立方米,新修地边埂米,新修生产路米。2011年6月28日,县水利局会同县计经局等相关单位对剩余的四个村(崔木镇菜子沟村、下王村、洪泉村、河西乡河西村)测量设计工程进行了公开

招投标,宝鸡市万森土地整理有限公司等17家施工企业中标承建。目前已经完成新修梯田面积亩,完成土方量立方米,新修地边埂米,新修生产路米。

推荐第8篇:退耕还林自查报告

退耕还林阶段验收

自 查 报 告

二0一一年度二月 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上级要求,镇党委、政府对退耕还林工程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加强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地块后期管护工作,确保退耕农户补助资金的兑现,镇人民政府成立自查验收组,对我镇2003年规划实施的退耕还林地进行全面自查验收。镇政府本着以人为本,对退耕农户负责的态度抓好退耕还林工程后期管护,及时采取措施,精心组织,加大宣传,督促各村做好退耕还林后期管护工作。在明确退耕还林地的基础上做到“谁退耕、谁造林、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 并对退耕还林后期管理实行分类指导,加强了生态脆弱、坡度大的造林地块管护力度,确保退耕还林面积不损失。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全镇退耕还林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自查结果

我镇2003年共实施退耕还林面积1630亩,涉及到7个村, 26个组, 45个小班,全部为生态林,主要树种有柳杉、桦木、喜树、香樟、桤木、杜仲,面积保存率和苗木存活率均达到国家标准。

二、工作措施和方法

(一) 加强领导、健全队伍组织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退耕还林工程,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成立了检查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林业站及相关部门为检查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农办。具体负责检查验收及表格录制,整理文档。

(二) 明确任务,强化职责 强化退耕还林管理、加大巡山护林力度,确保工程健康有效的发展;明确管理,责任到人,分片包干;加大宣传力度,把退耕还林政策深入到群众心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下一步打算

1、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检查研究辖区内退耕还林工程新特点、新问题,充分利用广播、会议、宣传资料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退耕还林的多种效益和功能,提高退耕还林农户爱林护林意识和法制观念。

2、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责任。以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局面,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全镇退耕还林工程顺利、有序开展。

3、对于缺窝少苗,林木长势差,管理不到位的退耕还林地,加强管理力度。

4、积极向上争取项目、经费,引进科技技术,利用退耕还林工程,科学经营林地,妥善解决退耕户生计、致富和发展问题。

推荐第9篇:退耕还林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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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农民生计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县自2000年启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已累计完成坡耕地退耕还林12万亩,其中经济林3.45万亩,生态林8.55万亩。涉及全县12个乡镇155个村,5.3万户。如何引导农民在改善生态的同时,加快培育和开发稳定增收致富的产业,妥善解决农民的生存发展大计,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已成为摆在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面前一个紧迫而重大的问题。日前,县委办、县林业局组成调研组,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退耕还林乡镇、村和农户,就此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一方面对改善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确产生了显著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又制约、影响了农民的长远生计和农村经济发展。调查发现,一旦国家停止钱粮补助,退耕还林地区农民的生产生活将面临严峻挑战。突出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耕地大量减少,农民基本生活难以保障。退耕还林工程实施4年来,全县有12万亩农田停止耕种,对粮食生产产生了很大冲击,全县粮食产量下降辐度较大。尽管目前在国家补助期内,农民的生活没有受到大的影响,但是一旦停止粮食补助,农民的基本生活将十分困难,尤其是退耕面积较大的村和极少数“全退户”。如**乡**村一组,已实施退耕还林1154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0%,目前人平占有耕地不足0.6亩。**乡*村农民郑之汉,一家3口人,实施退耕还林后仅剩1亩耕地,人平只有0.3亩田,一旦停止补助,基本口粮将难以保证。类似情况尽管所占比例不大,但却是非常严重的隐患。

二是种植的树种效益偏低,农村经济发展的潜力不大。此类问题突出表现在中高山地区。据调查,低山地区退耕种植柑桔、茶叶的,补助期满后绝大多数能产生较稳定的经济效益,农民生计基本不用操心。但是中高山地区种植的板栗、银杏、杜仲以及其它生态林树种,由于林业生产的周期长、见效慢,加之市场疲软,很难发挥出应有的经济效益。如**乡四年共实施退耕还林6700多亩,种植银杏面积达5514.5亩,目前基本没有任何经济收益。据当地干部和群众预计,至少还要15年方能开始收益。据统计,全县退耕还林除2.3万亩柑桔、0.5万亩茶叶外,其它大多数是此类情况。

三是部分工程质量不高,限制了收益预期的空间。在工程实施时,没有坚持围绕全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集中精力发展主导产业,树种选择过多过滥,不利于形成农村经济支柱;没有按照科学引种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引种试验,直接用于大面积栽植,导致适应性差,苗木生长缓慢。如磨坪乡引进的佛手系列银杏品种,**乡引种的石榴,到底能否产生经济效益,至今还很难说;没有实行综合开发,林地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由于工程实施的质量不高,难以满足农民对退耕还林的效益需求,同时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加强退耕还林管理的积极性。

四是后期管理不善,影响了树苗的正常生长。除柑桔、茶叶和部分板栗等经济林外,相当部分农民认为“还生态林是为国家栽树”,退耕还林后没有进行抚育管理,任由树苗自生自灭,少数农户还把退耕地当作放牧牲畜的场所。加之近几年的工程建设任务较重,各地的主要精力都集中在建设上,没有及时搞好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农户普遍缺少实用技术。由于后期管理不到位,直接限制了工程经济效益的正常发挥,导致农民难以从退耕还林中得到回报,对全县广大以土地为生存支柱的农民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五是林副产品销售困难,退耕农民的现实收益减少。退耕地上生产的林副产品由于缺乏健全的销售网络和稳定的市场,导致难以变成商品,直接制约了农民的现实收入。我县**乡生产的银杏茶,应当说是一个合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退耕农户现实收入的好产品,但是苦于销售市场未能打开,至今仍处于小打小闹阶段,没有形成规模。2003年仅产干茶500公斤,收入1万元,该乡的银杏叶综合利用率不足10%。

六是政策补助期限偏短,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国务院[2000]24号文规定“退耕还经济林的补助5年,还生态林的补助8年,以后根据情况,需要多少年就补多少年”。我县地处三峡大坝库首,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实施退耕还林保护三峡工程生态安全的政治需要,势在必行。但根据目前工程现状和苗木生长情况,在现行补助政策下,5-8年内绝大多数将无任何收益。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从客观上分析:一是退耕还林是一项创造性工作,缺乏成熟的经验,国家政策存在逐步完善的过程。加之我县是全国退耕还林试点,2000年实施时按以前的分类方法将大量板栗、银杏、杜仲、茶叶等纳入经济林上报,与现行的退耕还林政策相比,减少了3年的政策补助;二是由于镇村机构改革和换届,人员变动频繁,领导精力分散或对退耕还林工作不熟悉,影响了工程的组织实施。从主观上分析:一是思想认识不统一,对退耕还林的意义认识不够,对做好退耕还林工作、解决退耕农民长远生计的难度认识不足,工作措施不力;二是缺乏统筹考虑,抓住当前补助钱粮的大好时机,致力于培植新的稳定的经济增长点的意识不够。没有用市场的观念、长远的观念去分析形势、解决问题;三是缺乏积极引导和服务。在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培育市场等方面研究不够;四是没有形成活力,未能很好地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农业项目的捆绑投资不够。

切实解决上述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实行林下开发,培育后续产业。加强对全县已实施的12万亩退耕还林的开发利用,是解决退耕农民生计问题的关键。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林下资源开发:一是实行林果、林特间作。除坚决禁止种植粮食作物外,凡是能产生经济效益的都可种植。提倡在退耕还林地内加大造林密度,种植其它经济树种,实行多模式配置、立体经营,使农民有一个好的收益预期并最终实现效益最大化;二是推广林下种草。建议在退耕地内种植黑麦草、百喜草等适宜的多年生草本植物,以草养牧,推动养殖业的发展,解决农民生计问题。在推广林下种草的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两点:第一,草种不能过多过滥,全县以2—4个草种为宜;第二,要注重培植养殖大户。

二、加大跟踪投资,搞好综合开发。退耕还林只是一项基础工程,是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民脱贫致富的切入点,只有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土地整理、扶贫开发、能源建设等所有面向农村的投资项目统筹结合起来、综合开发,才能确保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在今后的农业项目安排上,要重点向已实施退耕还林的地区倾斜。要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粮食单产;加强农村能源建设,解决生活用能;加大生态移民力度,通过搬迁开发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同时,大力发展反季节蔬菜、订单农业等适销对路的农业产业,增加现实收入,解决退耕农民的后顾之忧。

三、强化技术指导,进行品种改良。解决农民的生计问题,必须以巩固现有造林成果为基础。通过近十年的努力,全县板栗种植面积已达到6万亩,银杏种植面积也在2万亩以上。对现有的板栗树、银杏树进行高枝嫁接、改良品种,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县委、县政府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落实相应的机构、人员和经费。县财政安排专项改造资金,扶持板栗品改工作。要建立优质种源基地,与有关科技人员签订承包合同,实行技术承包,品改验收后兑现工资报酬。同时,充分发挥农村土专家、田秀才的作用,在有退耕还林的村确定一名技术员,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四、培养营销大户,扶植龙头企业。加强林特产品加工、销售市场的培育,是解决退耕农民生存和发展大计的根本保障,也是全县农业产业化建设的重点和瓶颈。只有把市场打开了,农民生产的东西才能转化成商品,才会增加货币收入,我县的农业产业化建设才会步入积极、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要整合全县的板栗资源,建立统一的销售网络,对板栗销售大户予以重奖。要积极扶板栗、银杏龙头加工企业,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的组织形式,搞产业化经营,带动工程区的农民脱贫致富。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建设板栗冷贮仓库,解决板栗难以贮藏的问题。

五、发展非农产业,转移农村劳力。我县人多田少,人地矛盾本来就十分突出,退耕还林的实施使可耕种土地进一步减少。因此,解决退耕还林工程区农民的生存发展问题必须走外延式发展道路。通过加快小城镇建设,大力发展打工经济、旅游经济、工业经济等,促使农村劳动力向

二、三产业转移,减轻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实现农村“减员增效”。要加大对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力度,使他们掌握一至二门农业技术以外的谋生技能,同时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引导和支持,营造宽松的就业环境,解除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六、积极反映问题,争取政策扶持。目前,国家正在对退耕还林停止补助后农民的生计问题进行调研,我县应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向上反映,争取更大的政策支持。一是争取适当延长国家钱粮补助年限;二是争取适当加大经济林的比例;三是争取国家加大对退耕还林工程区农业建设项目投资,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以解决农民基本生活,维护农村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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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退耕还林总结报告

五岔沟林业局2008-2010年度巩固

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汇报材料

我局于2008-2010年间,实施了两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分别是2008年度西口林场基本口粮田建设和2009年度西口林场、明水林场补植补造项目。

2008年度西口林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作业设计的主要内容是:工程建设计划总投资为21万元,其中整地费8.16万元,种苗费1.32万元,补植费5.12万元,浇水费3.36万元,有害生物防治、管护费3.04万元。

2009年度西口林场、明水林场补植补造项目作业设计的主要内容是:工程建设计划总投资124.54万元,其中电动圆形喷灌工程费用93.19万元,水源井工程费用21.75万元,输电工程费用9.6万元。

下面将具体的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2008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 1.前期工作

为保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的顺利实施,阿尔山市成立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有林业、财政、发改委等多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下设办公室,林业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林业局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项目管理制度落实

五岔沟林业局成立了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由孟占军副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种苗基地经理邓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建设阶段由孟占军副局长、五岔沟林业局森林经营科、西口林场和种苗基地组成工程施工管理小组,负责工程建设及施工进度的监督。

3.工程完成情况

基本口粮田项目建设地点在西口林场,西口林场为承建单位,项目建设面积2457.3亩,分为2个地块,其中:一号地1230亩、二号地1227.3亩。共惠及154户退耕农户。工程项目于2010年6月份开始施工,9月初全部建设完成。

4.工程质量

经我局经营科自查验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做到了合理规划、科学设计、规范施工和管理。

5.资金使用

该项目计划投资124.54万元,其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95万元,地方配套28.31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23万元。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只有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95万元拨付到位,另外林业局自筹资金14326.52元,合计964326.12元;其中购置电动喷灌机

两套,花费74万元,水源井工程费用156200.52元,材料工时费68126元。

6.项目实施效果

通过该项目建设,退耕区农田水利设施的功能得到全面提升,使口粮田质量全面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有利于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移动式喷灌和土壤改良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后,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有效推进基本口粮田建设朝着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工程项目的实施,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退耕农户的生计问题,而且对于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巩固了农业基础地位,为退耕区粮食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创造有利条件,经济效益十分明显。

7.竣工验收及后期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后,由种苗基地负责设备的后期管护,确保正常发挥工程效益。

二、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建设项目 1.前期工作

为保障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成立由五岔沟林业局局长任组长,林业局计划、财务、造林、生产、防火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财务、生产、资源、防火办及生产技术人员组成。

2.项目管理制度落实

根据项目的特点,加强项目计划管理,内容包括资金使用计划管理、施工进度计划管理、施工质量计划管理等。项目计划管理由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经上级部门批准的计划,不得随意变更,确实需要调整的,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核准后实施。

3.工程完成情况

该年度补植补造地点分布在西口林场与明水林场,规划面积为3000亩,补造补植任务明水林场还林年度为2003年度(1林班共12个小班),涉及面积为2000亩;西口林场还林年度为2003年度(1林班共2个小班),涉及面积为1000亩;2010年5月初,西口林场与明水林场分别组织各自林场的退耕还林户,对3000亩退耕还林地块进行了全面的补造补植,按照规划具体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由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展情况。于2010年5月末全部完成了补植补造任务。

4.工程质量

2010年8月份经我局自查验收,所有地块已经全部合格。这次补植补造项目使3000亩幼林成活率达到国家标准,确保了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面积足额完成。

5.资金使用

项目计划总投资21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补助资金15万元,地方配套6万元。项目实施后,国家专项补助资金15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明水林场10万元,西口林场5万元,其中用于苗木购买1.32万元,项目具体施工13.68万元。

6.项目实施效果

促进林分生长,可提高林分质量。通过补植补造,加强幼林抚育管护,达到了实现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林业综合效益的目的。

7.竣工验收及后期管护责任落实情况

格局项目的特点,加强项目管理,内容包括资金使用计划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计划管理等。项目计划管理由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不得随意变更,确实需要调整的,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核准后实施。

三、2010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资金到位情况

我局现已收到国家专项资金82万元,并且投入使用,目前2010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正处在建设收尾过程中。

五岔沟林业局 2011年7月28日

第11篇:退耕还林自查报告

退耕还林自查报告

退耕还林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退耕还林的管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确保退耕还林成效。白羊乡党委、政府根据退耕办的要求,对白羊乡2002至2006年度的退耕还林地块、面积和栽植树种进行了自查核实,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退耕还林的基本概况

白羊乡退耕还林共实施了5个年度,均系防护林。涉及到9个村、44个组、2396户3353亩。分别是2002年度993亩、优势树种杨树;2003年度1000亩、优势树种杨树;2004年度400亩、优势树种杨树;2005年度460亩、优势树种杨树;2006年度500亩、优势树种茶树。

二、退耕还林的自查情况

白羊乡对2002-2006年五个年度的退耕还林3353亩面积,按照30%进行了抽查核实。五个年度的退耕还林已经分别通过省、国家级复查和核查验收通过。本次自查面100%个村和100%组,自查小班85个,自查面积1100亩。针对原管护和成效差的地块重点查。通过自查五个年度3353亩退耕还林均系合格面积,树种保存率均在85%以上,95%的退耕还林地已成林。

三、退耕还林面积及兑现公示

白羊乡2002至2006年退耕还林共计五个年度2396户3350亩,下拨的兑现总资金419125元。于六月下旬对全乡退耕还林面积及户在各村进行了张榜公示一周,并对资料装订存档,群众无异议。

第12篇:为何退耕还林

中国西部生态移民、退耕还林和退牧休牧政策与

中国西部生态移民、退耕还林和退牧休牧政策与

中国西部地区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56%(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占全国国土面积锝64%),西部人口占全国总人口地22.8%。中国五大自治区,三大少数民族聚居省份都在西部,在这里居住着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80%的50多个少数民族,除了满族、赫哲族、高山族以外的中国少数民族都居住在西部。

(一)建国以来中国西部部分省区的生态移民简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西部的移民现象也是一直在延续。其中有自然移民也有政府部门的有组织、有计划的集体移民。例如,1958年河南省向青海高原的移民,青海东部黄土高原地区向格尔木移民,甘肃东南部向河西走廊移民,广西西部贫困石山区向一些无人居住的土山区的移民开发等等。其中,仅1983-1999年,甘肃省从省内中南部贫困地区向河西走廊和沿黄河两岸移民56.92万人。在我国\"生态保护\"真正成为焦点被提上日程的是2000年以后的事。为保护珍稀野生动物而把\"神农架自然保护区\"内的居民移往外部和把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草原的牧民移往外部等事例被报道后,\"生态移民\"这个词才渐渐被世人接受。

(二)退耕还林和退牧休牧政策与生态移民 无论是退耕还林(草)和退牧休牧政策,还是生态移民工程,都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说,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引申出了这些政策和工程。我们研究相关问题时,应该对这些具体政策有所了解。什么是退耕还林(草)?什么是退牧休牧?什么是生态移民?这些政策与民族工作有什么样的关系?

从一些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我们可以明白,退耕还林(草)政策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因此它与生态移民工程有很强的内在联系。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在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政策推动了生态移民工程的实施,而生态移民工程为退耕还林(草)政策的顺利进行创造有力条件。退耕还林(草)政策是国家的大的战略,适合于全国各地,而退牧休牧政策适合于草原牧区,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在于,退牧休牧政策是退耕还林(草)政策在草原牧区的延伸,是这一政策在具体环境中的具体落实。两者工作性质和所要达到的目的都是一致的。区别在于,由于各地区自然地理差异和各地方文化差异,同样的一种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当中所遇到的的问题不同,因此最后的结论也有所不同。中国生态移民大部分都发生在西部民族地区,因此它必然与各个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联系在一起,生态移民工程不能脱离民族工作。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日益暴露出少数民族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的进一步拉大以及随着民族地区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同时,民族文化的生存环境也遭到严重的破坏。这就把少数民族生存发展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因此,生态移民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自然环境的保护,更为重要的是陷入生态困境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但是,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当中,一提起生态移民往往忽略后者,而只强调前者。我们理应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那些为全区乃至为全国而背井离乡,做出牺牲的生态移民群体,给予充分的关注和补偿。据资料显示,中国西部民族地区需要移民的人数约有1000万左右,而且大多数在农村牧区。生态移民即将或已经牵涉到部分少数民族的整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繁荣问题,它是一个涉及面广,而且与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的复杂的系统工程。

第13篇:退耕还林合同

退 耕 还 林 合 同

林林退字

甲方:

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称甲方) 乙方:

(承包户)(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农户退耕还林申请,为全面完成

年耕地退耕还林任务,经甲、乙双方同意,签定耕地退耕还林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根据乙方的申请编制耕地退耕还林总体规划,将耕地地点、面积、年限、林种、树种落实到乙方。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耕地退耕还林任务

亩。

3、甲方负责监督乙方按苗木标准和造林标准完成耕地退耕还林任务,具体标准如下:

成活率: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85%(含85%)以上方能兑现政策;成活率在40%——84%之间,在第二年补植验收合格后兑现政策;低于40%以下的需重翻重造,在第二年重翻重造验收合格后兑现政策。

保存率:造林后保存率达到80%(含80%)以上方能兑现政策;低于80%要进行补植,补植后经验收合格兑现政策。

苗木标准:杨树须为二根二干以上苗木,要求苗高在1.8米以上、胸径1.0以上,无病虫害、冻害、机械性损伤、根系完整的小×黑良种壮苗。

4、政策兑现标准: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耕地退耕还林任务验收后,可享受以下补助待遇:

⑴种苗补助:造林当年可享受每亩50元的种苗补助款或价值50元的苗木。

⑵现金补助:每年每亩20元。

⑶粮食补助:每年每亩补助粮食(原粮)100公斤。

⑷补助年限:生态林补助年限为8年,经济林补助年限为5年。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规划设计要求完成耕地退耕还林任务,保证时间、地点、面积、林种、规格标准不变。

2、乙方耕地退耕还林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期限内有权向甲方提请政策兑现。

3、乙方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经县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可申请领取《林权证》。

4、乙方要加强对耕地退耕还林地块的抚育和管护,严格按照3.2.1抚育摸式进行抚育,林地可进行林药、林草间种,绝不允许林粮间作。凡耕地退耕还林地块不得复耕,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兑现耕地退耕还林政策,并由林业部门依照《森林法》追究责任。

三、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合同期内,如国家法律和法规对耕地退耕还林有新规定时,按国家法律和政策执行。

3、合同期内,如国家或集体建设需要征用林地时,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征用手续,由征用单位付给乙方征地补偿费用。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县退耕办、乡林业站各一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第14篇:退耕还林细则

夷陵区2009年退耕还林工程

配套荒山荒地造林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

一、监理规划

1、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2009年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2、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

(1)监理规划编制在签订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2)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陈代雄主持,监理站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写。

(3)编制监理规划依据: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国家退耕还林条例》。技术数据;监理大纲、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3、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概况;2009年度荒山造林涉及 5个乡镇 。造林面积为0.6万亩,按林种分:生态公益林面积1676亩,占工程造林面积的28%;经济林面积为4324亩,占工程造林面积72%。

2监理工作范围:根据省2009年退耕还林工程计划安排,我区荒山造林0.6万亩,共安排5个乡镇。

3监理工作内容:整地、造林、种苗、抚育管理和档案管理。 4监理工作目标:按营造林技术标准,确保计划落实到位。 5监理工作依据:根据《国家退耕还林条例》和国家和林业部门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由区森林资源监测站统一组织,该工程的监理。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由区森林资源监测站全部和各乡镇取得林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员、材料、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按设计数据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序质量进行检查和记录;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做好监理日志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9监理工作程序;

林地植被处理:方式,质量。整地:规格。育苗:整地,播种,苗圃管理,苗木分级,检疫。定植:树种,株行距,混交比例与方式,分层回填,拌肥,苗正、根舒、踏实。补植补播到位率。当年抚育:抚育方式、次数与抚育时间。病虫害防治:防治措施。 10监理设施。

建设单位应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生活等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11、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四、监理实施细则

对2009年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建设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2009年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建设项目所处地域的自然条件等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1、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如下:

(1)、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

3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是:已批准的监理规划;相关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数据;施工组织设计。 4.2.3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的主要特点;

按计划组织编写说明书,按设计书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实行全过程监理。

2监理工作流程:

整地、造林、种苗、抚育管理和档案管理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造林地主要选择在规划区范围内的25度以上的坡耕地中实施。以营造生态公益林为主,造林地为生态脆弱,易引起水土流失和生态地位重要地段的坡耕地。

严格按照树木的生物学、生态学特性及海拔、土厚、酸碱度等立地因子,坚持因树制宜、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适功能的原则。

上山苗木的质量要求:坚持Ⅰ级优质壮苗上山,Ⅰ级苗必须达到100%以上。上山苗木必须严格“三证一签”,即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森林植物检疫证、苗木验收合格证、林木种苗标签。

整地规格为60×60×60cm;兼用林茶树和经济林柑桔采用抽槽整地,规格为80×60cm,整地时间为造林秋冬季进行。

混交林树种配置按品字型配置,选择的伴生树种为茶叶。混交类型有杉茶混交林。

造林密度直接影响到幼林郁闭时间,是形成森林群体的重要条件。造林密度大小的确定,主要反映于立地条件、设计林种、造林树种的不同。根据全区水土流失严重的实际情况,设计为中密度造林。即生态林密度为111株/亩以上,杨树每亩56株/亩,经济林为56株/亩,杉茶混交杉木111株茶叶4447株。

新造幼林抚育管护是巩固造林成效、促进苗木生长的重要措施。抚育管护包括松土、除草、挖穴、补植、修剪等生产环节。幼林地应连续抚育三年,头二年每年抚育2次,第1次在5—6月份,方法为锄抚,结合中耕除草,进行培土补植,第2次在8—9月份,第三年割抚1次。对成活率低于41%的造林地当年或次年重造,成活率在41—84%的造林地要用Ⅰ级苗及时补植,早日促成幼林郁闭。

宜昌市夷陵区造林绿化工程监理站

二〇〇九年十月

第15篇:“退耕还林”进退失据

退耕还林八年来的两次重大政策调整,背景都是粮食等副食品价格大幅上涨。保粮食还是保生态?这是一个两难问题

来自重庆市垫江县的造林大户易科,9月11日兴冲冲走进重庆市林业局造林处的办公室,几十分钟后失望而出。

易科从2004年起承租了家乡2000多亩荒山坡地植树造林,其中有800亩享受每年每亩245元的退耕还林补助。他此行本来希望能再争取一些退耕还林指标。可是接待他的重庆市林业局造林处处长杨明兴告诉他:“中央已暂停新增退耕还林计划,至少2007年不可能给你增加指标了。”

杨明兴所说的“暂停退耕还林计划”,是指9月10日新华社全文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的核心内容。该《通知》要求“调整退耕还林规划”,“原定‘十一五’期间退耕还林2000万亩的规模,除2006年已安排400万亩外,其余暂不安排”。

这宣告了历时八年、耗资2000多亿元的“退耕还林项目”停步,转入“巩固造林成果”阶段,为此中央财政将新增投入2000多亿元。

《通知》在解释如此调整的原因时,明确宣称是“为确保‘十一五’期间耕地不少于18亿亩”。

在外界看来,“暂停退耕还林”来势突?,但对实施该项目的林业系统而言,这不过是近四年来退耕还林规模收缩的必然归宿。

中国自1999年试点退耕还林,2003年达到5050万亩“耕地还林”峰值,2004年退耕指标紧缩至1000万亩,2005年实际已降至700余万亩。在知情者看来,“暂停”不过是委婉的说法,事实上退耕还林计划已经全面告停。

初衷与结果

“退耕还林”源于前任总理朱?基任上的决策。1998年中国长江、松花江特大洪水后,西北、西南地区的生态脆弱问题凸显。加之正值中国粮食连年增产,年产量超过5000亿公斤,“谷贱伤农”现象严重。

决策者认为,通过“退耕还林”,把一定坡度的耕地变为林地,恢复植被,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此外,还可把过剩的国有粮食补给种树农民,减少财政压力。更重要的是,发展生态林、经济林,可改善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

中国政府最初的退耕还林目标并不明确,只是规定,“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严重、25度以上的陡坡地段及江河源头、湖库周围、石质山地、山脉顶脊等地区,要全部退耕。”

时任总理朱?基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视为“西部地区大开发的根本”,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科技教育一起,作为西部大开发的四大内容。

当时决策者的设想,概括为16字方针:“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 朱?基曾在1999年指出:“要下决心在长江、黄河中上游地区恢复植被、绿化荒山、保持水土、保护生态,力争五年初见成效,十年大见成效。”中央的政策是,退耕一亩给农户补助300斤或200斤粮食,补助现金20元,补助种苗费50元。补助期限为经济林五年、生态林八年。

由于当时农业税费负担沉重,粮食价格低迷,农民退耕积极性很高。加上这一政策主要由中央财政出钱,多退耕就可多拿补贴,县乡政府也积极性高涨。

1999年,退耕还林政策在四川、甘肃、陕西三个省试点,2000年推向长江上游和黄河中上游地区13个省174个县。很快全国退耕面积就超过计划。据国家林业局统计,2000年全国退耕还林面积为573万亩,到全面推开的2002年,全年高达3375万亩,2003年更是达到创纪录的5050万亩。

2003年3月,新一届政府上任后,对退耕还林推进太快的问题有所察觉,并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进行“退耕还林项目中期综合评估”。该评估认为,与国家林业局2.2亿亩的估计不同,中国需退耕造林的耕地约为1.48亿亩,已完成退耕1.08亿亩。

评估调查组发现,虽然造林保存情况较好,但经济林种植比例偏高,造林初植成活率低,农民普遍要补种二到三次,多的达五至六次,造林成本高,种苗费普遍不足。相当多的地方还发生了基层干部侵占、挪用农民退耕补贴的问题。

尽管退耕还林推进太快、存在底数不清等问题,但退耕还林也确实改善了自然生态。据官方统计,八年来,通过大规模还林还草,退耕还林工程区的森林覆盖率平均提高两个多百分点,其中内蒙古提高近4个百分点,陕西延安提高约25个百分点。

不过,由于退耕还林的财政补助期限为五至八年,期限较长,各地退耕造林大幅超过计划,也增加了中央财政的负担,引起了有关部门和决策者的注意。

正在这时,2003年10月粮价逐渐上扬,引发决策者对粮食短缺的担心。退耕的节奏太快与粮食涨价相互作用,使得2004年国务院决定对“退耕还林”实行结构性调整,重点是压缩“退耕地造林”规模,由过去的数千万亩降至1000万亩。2005年该指标只有数百万亩,2006年更降至400万亩。2007年“暂停”退耕还林,其实是这些年来缩减势头的延续。

权衡

但是,尽管退耕还林有环境生态改善之效,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仍然像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不时刺激着决策者的神经。

中国目前有13.1亿人口。在未来20年,中国人口仍将新增1.4亿,达到14.5亿的峰值后才会逐渐减少。中国耕地资源相当紧缺。耕地面积占国土面积10%略多,中低产耕地的比例高达83.2%。其中,分布在山地、丘陵、高原地区的占66%。干旱、半干旱地区的耕地中,还有40%的耕地存在不同程度的退化。这些总量不足、质量欠佳的耕地,能否养活未来14亿多中国人,历来颇有争议。

一些学者认为,当前中国每年粮食总消费量约为5000亿公斤,按每亩耕地平均生产粮食300公斤计,至少需要17亿亩耕地才能维持供求平衡;而中国目前18.27亿亩耕地中,真正产量稳定的基本农田只有16亿亩多一点。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至关重要。

据国土资源部公报,截至2006年底,中国共有18.27亿亩耕地,而2006年全国耕地净减少460.2万亩。如果按照该速度,七年后中国耕地将少于18亿亩,“红线”将被突破。

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农业技术发展会继续提高粮食单产。再者,在贸易全球化时代,中国不必保有95%的粮食自给率,不足的可以靠国际市场解决,粮食安全并不足虑。与其破坏生态种粮食,不如让这些耕地“退耕还林”。

种种争论归结起来,就是一句话――“保粮食”还是“保生态”?粮食是生计问题,生态则是长远问题。如果更多地看重生态问题的严重性,就会趋向于生态保护和退耕还林;如果更多地看重粮食供应问题,就必然要压缩生态退耕的规模,增加粮食生产。

由此番“暂停退耕还林”看,决策者的关注点显然是后者。2006年,温家宝总理提出,在现代化完成前,中国要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粮食问题占了上风,“暂停退耕还林”自然不可避免。

纵观退耕还林政策的两次重大调整,一次是在2004年初,一次是在2007年8月,其背景都是粮食等副食品价格大幅上涨。有专家认为,发生这种情况很难用巧合来解释。

地方与中央财政博弈

除了粮食安全的考虑,退耕还林“底数不清、绩效难评”亦是此次暂停的导火索。

受制于中国特有的财政体制,只要是中央财政出钱的项目,基层政府的积极性一般都很高。这主要是因为县乡财政大多是“吃饭财政”,有的地方人员工资都难以保障。只要中央承诺给钱,哪怕是需要配套资金,地方政府也很积极。

至于中央补助的建设项目绩效如何考核,则是一个很难考察的问题。退耕还林就是个典型例证。

退耕还林是主要由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中央财政的投入约占80%以上。由于生态建设属于全国性公共产品,受益者是全国公民,由中央财政承担资金理所应当。

但是,由于县乡财政拮据,为了争取中央退耕还林资金,各地纷纷扩大退耕还林试点规模。通过多报退耕规模,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尽管中央的资金明确是补给农民,但是只要经过地方财政,就有漏洞可钻。这使得2002年、2003年、2004年退耕还林规模急剧扩大。

从国家林业局的统计看,1999年至2001年,退耕地还林面积每年不足600万亩;到了全面推开的2002年,退耕地造林计划面积猛增至3970万亩;2003年则升至4050万亩;2004年虽然中央计划安排1000万亩,但事后的调查发现,该年仅经核实的超计划退耕地造林面积就高达949万亩。

由于退耕地数量大幅度增加,管理成本急剧增加,同时由于种树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所谓“三分种,七分养”,树木管护的成本也大大提高。但基层政府和林业部门的管理能力不可能短时间提升,这就给退耕还林的绩效和可持续造成威胁,也引发了有关部门的质疑。

其实,从公开的资料看,退耕还林的绩效和底数迄今并不清晰。以年度退耕还林数据而言,国土资源部的历年公报和国家林业局的统计相差很大,而国家林业局的数据与国家每年下达的退耕还林指标也有差异。以2002年为例,国土资源部的统计是2138万亩,国家林业局的统计是3375万亩,而国家下达的计划是3970万亩。

由于部门之间数据差别太大,不仅中央财政补贴缺乏准确依据,而且很难对退耕还林的绩效进行全面评估。总理温家宝2006年6月1日曾批示,要对全国退耕还林的情况“真正摸清底数、理清问题”,并称这是完善政策和形成决策的“基础环节”。

进退两难之间

目前,综合各方面的统计,被认可的退耕地造林数据高达1.39亿亩。这距离上述《退耕还林中期评估报告》测算的1.48亿亩的退耕目标只差900万亩。据此,决策者并不认为“暂停”会根本动摇生态退耕的成果。

另一个方向的问题是,已经退耕的农民达1亿多人,大多居住在西部地区,退耕后基本上依靠中央财政的补助生活。有的地方退耕补助已经成为农民的重要收入来源。

退耕还林的补助期一般为经济林五年、生态林八年。近年来,一些地方补助期已满,如果停止中央的补助,这些农民的生计依然难以保障。这就使得中央政府不可能按计划停止原有的补助。

继续增加退耕地造林面积不可行,按照原计划停止中央各项补助也很难。结果只能选择现有方案:暂停新的退耕计划,立足于巩固现有1.39亿亩退耕造林的成果。这可能是此次《通知》的基本逻辑。

在生态专家看来,此次《通知》更多地是为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而作出的权宜性决定。更有一些学者认为,目前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期,各地建设占用耕地的势头很猛,现有土地制度很难约束地方政府的占地冲动。既然建设占用耕地不能大幅压缩,只能从退耕还林上想办法。

有生态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能赞同这样的“舍本逐末”之举。他们认为,中国实行退耕还林的,大多是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以及严重沙化和石漠化的耕地。用这些耕地生产粮食,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很大,属于“生态透支”;退耕还林正是要把“生态透支”的这部分耕地退出来,恢复被农业生产破坏的自然生态。

据一些学者估计,中国目前至少还要有3000万亩耕地需要继续“退耕还林”。这些耕地多分布于西南地区,如贵州、云南、广西等省份。这些地方山大沟深,只能种树,并不适宜种粮食,因此“退耕还林不能退”。

专家表示,暂停“退耕还林”计划固然可在短期内奏效,使得2010年前中国耕地保持在18亿亩以上,但考虑到中国生态环境的脆弱,考虑到西南生态脆弱地区一些农民还在开垦林地生产粮食,维持生计,暂停“退耕还林”可能引发毁林造田,因此并非“治本之策”。

“中国农业不能建立在生态透支基础之上,同样,粮食安全也不能建立在生态透支基础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崔晓黎在接受《财经》记者专访时说。

第16篇:内蒙古自治区退耕还林

【发布单位】80502

【发布文号】内政办发[2001]26号 【发布日期】2001-07-13 【生效日期】2001-07-1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内蒙古自治区退耕还林 (草)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内政办发〔2001〕26号2001年7月13日)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退耕还林(草)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效,切实搞好退耕还林(草)工程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条 旗县人民政府对退耕还林(草)工程负总责,实行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到位,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领导、实施单位、承包主体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旗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旗县退耕还林(草)工程负总责。保证上级拨款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组织群众完成退耕还林(草)任务;负责乡镇实施工作的监督;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工程前期准备、组织实施、督促稽查、检查验收、建设成果的保护等方面负有领导责任;对工程的实施完成情况负有直接责任。

(二)旗县林业主管部门领导为工程建设部门责任人。负责本旗县工程建设的统筹安排;为旗县人民政府和第一责任人提供决策方案;负责会同计委、财政、粮食、畜牧业等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方案;负责会同计委、财政、粮食、畜牧业等有关部门编制本旗县年度作业设计;组织科技人员搞好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建立和完善部门领导和技术人员工程项目承包责任制。对本部门所承担的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三)承担建设任务的乡镇、国有林场、苗圃和其他单位的主要领导,为实施单位责任人。负责按照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确定的建设任务、制定的方针政策和操作运行办法、编制的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颁布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负责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及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组织发动群众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和工程建设质量承担直接责任。

(四)退耕户和承包宜林地造林种草的单位、集体、个人及联户主体,均为承包责任人。必须按批复的作业设计、签订的退耕合同、协议等,根据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颁布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规程及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承包建设任务。在承包任务的完成、建设质量、后期经营及管护等方面负有直接责任。

第三条 第三条 承担退耕还林(草)的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年度退耕任务、退耕地和宜林地还林(草)任务、年度作业设计,分别与退耕户、承包造林种草单位、个人签订退耕还林(草)合同(合同样本由自治区休业主管部门制定,主要内容见附件1),对退耕户要分户发放退耕还林(草)证。

第四条 第四条 退耕还林(草)工程实行各级政府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林业部门分级管理体制。

(一)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区的退耕还林(草)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全区退耕还林(草)规划、年度实施方案;提出年度建设任务和资金安排计划建议,并会同自治区计划、财政、粮食、畜牧部门拟定年度任务和资金计划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2.依据国家方针政策,会同计划、财政、审计、粮食、畜牧业等部门制定自治区退耕还林(草)有关政策、措施和办法。

3.负责自治区退耕还林(草)工程建设信息动态分析、生产情况调度、报表及工作总结等编报工作。

4.对工程建设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年度核查和竣工验收。

(二)盟市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退耕还林(草)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退耕还林(草)方针政策、规章制度,部署、组织、指导旗县年度作业设计的编制、审批、上报备案工作。

2.对承担退耕还林(草)工程建设的旗县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3.对旗县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协助和配合自治区做好年度检查和竣工验收。

第五条 第五条 退耕还林(草)工程实行按工程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按实施方案编制作业设计,按作业设计组织实施,按作业设计和有关标准检查验收。

(一)自治区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由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

(二)旗县作业设计由旗县林业员负责,依据国家《退耕还林(草)工程县级作业设计技术规程(试行)》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组织编制,作业设计所确定的退耕地必须经旗县人民政府认可签证,作业设计以乡为单位,设计到村、组、户,落实到山头地块。由盟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报自治区备案。

(三)作业设计一经批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备案。

第六条 第六条 落实政策,建立健全种苗、草籽市场,完善种苗、草籽生产供应机制,确保种苗、草籽的数量和质量。

(一)各级林业和畜牧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种苗和草籽生产、供应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旗县力求做到种苗、草籽供需平衡,因本地种苗、草籽供应不足,需从外地调拨的,由林业或畜牧业部门组织调剂,搞好服务。

(三)加强退耕还林(草)的种苗、草籽基地建设。在充分发挥现有国有苗圃、国有草籽场、国有林场附属苗圃生产能力的基础上,鼓励乡村集体、企业与个人采取多种形式为生态建设培育高标准、高质量种苗、草籽。积极推行“三定一合同”方式,即定点育苗(采种)、定向培育、定向供应、合同订购。

(四)工程所需种苗生产和经营实行“两证一签”制度,即种苗、草籽生产和经营者必须持有旗县林业、畜牧业部门颁发的生产和经营许可证,销售的种苗、草籽必须附有产地标签。

(五)加强种子和苗木检验检疫工作。工程所需种苗、草籽必须经过质量检验、病虫害检疫,具备质量检验证和检疫证书。杜绝用伪劣、带病虫害不合格种苗、草籽造林种草。

(六)切实加强种苗、草籽管理执法力度。凡未获得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不准从事种苗、草籽生产和经营活动;没有质量检验证、检疫证、产地标签的种苗、草籽不得进入市场。

第七条 第七条 退耕还林(草)工程建设坚持以科学技术为支撑,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技术规程、规定和标准,实行科学管理,集约经营。

(一)各旗县要建立技术承包责任制,确定项目技术负责人,鼓励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指导、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联合开发等形式,参与科技推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二)对退耕还林(草)工程建设进行监督与稽查。旗县林业主管部门派出技术人员进行质量监查,及时掌握工程建设情况和实施进度,帮助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难题,同时自治区、盟市也将派出工程稽查员,共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质量。

(三)有针对性地选择一批适合本地区特点的科技成果、抗旱适用技术,积极推广应用保水剂、生根粉等先进适用技术。

(四)建立严格、易于掌握和操作的质量标准,使每一项施工、每一道工序都有明确的量化标准,做到不合格设计不批准,不合格的整地不造林种草,管护措施不落实的不造林种草,不符合建设标准的施工不验收。

第八条 第八条 根据国家《退耕还林(草)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退耕还林(草)工程建设实行两级检查验收制度,检查验收实行制度化、规范化。

(一)旗县自查:旗县自查采取全面检查的方法,由旗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参加,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退耕还林(草)作业设计对退耕地、退耕地造林种草、宜林地造林种草,逐乡、逐村、逐户、逐地块进行检查,建立档案台帐,填写退耕还林(草)证。并将合格面积统计汇总上报盟市,同时向自治区提交申请检查验收报告。

(二)自治区核查;在旗县自查的基础上,自治区会同盟市,依据年度作业设计、生产计划、资金计划等,对各旗县进行抽样检查(具体检查验收办法另定)。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退耕地落实到户情况;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技术承包责任制是否落实;建设内容、地点是否符合批准的作业设计;建设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建设标准;国家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包括粮食发放);工程建设和技术档案建立情况;林草管护情况。

第九条 第九条 自治区根据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草)的年度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旗县,各旗县要逐级分解落实到乡、村、户,并分户建卡。由退耕户按规定的数量、标准和进度进行退耕还林(草)。

(一)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完成后,由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和核准的补助粮食、补助现金额,以户为单位,填入退耕还林(草)证,同时,将检查验收结果,抄送财政、粮食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退耕户持退耕还林(草)证,到粮食供应点领取粮食。粮食部门依据检查验收结果核准的粮食补助数量和退耕还林(草)证,供应粮食。

(二)补助现金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检查验收结果和退耕还林(草)证负责兑现到退耕户。

第十条 第十条 粮食补助与退耕还林(草)的成活率、保存率及管护情况挂钩,第一年退耕并还林(草)后,达到检查验收标准的按国家补助标准,必须全部兑付粮食,达不到标准的,发放50%的粮食;第二年经检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兑付第一年剩余和第二年全部的补助粮食;达不到标准的,发放第一年剩余部分,扣减第二年50%的补助粮食。三年以后,每年经检查验收株数保存率(造林后单位面积保存株数即合理初植密度与造林总株数之比)达到80%以上,全额兑付补助粮食,第三年仍未达到标准的停止粮食补助,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其补植和补种。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退耕还林(草)的种苗补助费要发放到退耕户,退耕户必须按照作业设计确定的造林(种草)的树(草)种、规格、质量要求选择采购种苗。所选购的种苗应得到旗县林业、畜牧业部门的认定。退耕户无力自行解决种苗、草籽的,由旗县林业、畜牧业部门和乡镇统一负责解决。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退耕地造林种草后,由旗县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和登记造册,由当地旗县级人民政府及时核发林草权属证,并纳入规范化管理,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和防止复垦提供法律保障。

(一)加强管理工作,依法治林护草,强化政府行为,建立管护责任制,将林草管护责任落实到户,实行责任、质量与利益挂钩。

(二)实行项目区禁牧,大力推行舍饲圈养。

(三)在退耕还林(草)工程建设面积较大,地块相对集中连片项目区,应选择明显位置设立永久性标牌(标牌的主要内容见附件2)。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建立工作信息定期反馈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工作动态网络,及时、准确地反馈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根据国家“建立信息反馈和定期报告制度”,实行工程统计月、季、年报制,盟市、旗县、乡镇都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发布和统计上报工作。春、雨、秋季对工程建设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年终对工程建设完成情况作出全面总结。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建立完善工程建设档案和技术档案管理体制,配备责任心强,业务熟练,具有一定档案管理经验的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应建立较为固定的档案保管场所,逐步改善档案管理条件和手段,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未建立档案或档案管理工作不合格的,不予验收。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林业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17篇:退耕还林方案

张政发[2011]57号

张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的

实 施 方 案

为改善我镇生态环境,建设“森林张庄”,促进农民增收、林业增效,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的意见》(邹发„2011‟1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我镇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为目标,把生态建设与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有机结合,逐步建立起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果则果、适地适树的原则;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主,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土地依法流转、集中连片发展,水、路、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示范带动的原则。

二、建设目标和总体布局

建设目标:2011-2015年,我镇实施“退耕还林”不少于8000亩。

总体布局:宜林山体上部建设生态林,中下部建设经济林。莲青山系上部栽植以松树、侧柏等为主的生态林,中下部栽植以大樱桃、大枣、板栗、桃等为主的经济林,地堰栽植金银花;凤凰山系和昌平山系上部栽植以侧柏、黄栌、刺槐等为主的生态林,中下部栽植以核桃、柿子、桃杏等为主的经济林,地堰栽植花椒、金银花等。

三、建设标准

1、规模面积:“退耕还林”区域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

2、整地标准:坡度较大、地势较陡的地块采用大穴整地,整地标准为0.8米见方,其余全部采用卧龙沟整地,整地标准为沟宽1米,深0.8米。

3、土壤改良标准:沟施底肥(有机肥)每亩2方以上(2000公斤),有条件的地方埋施作物秸杆500公斤以上。

4、苗木标准:所有苗木均为2年生优质嫁接壮苗,苗木嫁接部位愈合良好,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根系完整,品种纯度95%以上。苗木标准具体由林业站把关,按“退耕还林”工程协议执行。

5、栽植密度:核桃株行距为3×5米或4×5米,每亩33-44株;大樱桃、苹果、桃株行距为3×4米或3×5米,每亩33-55株;大枣、板栗株行距为4×5米,每亩33株。

6、栽植成活率:成活保存率在95%以上。

7、栽植时间:春季或秋冬季进行栽植。栽植前利用秋冬季全部进行整地(挖好树坑或卧龙沟)。

8、造林后留出1.5米宽的保护行,保护行内禁止种植任何农作物,保护行外可间作矮杆固氮植物。地堰镶绿栽植金银花或花椒。

9、果园整齐度高(干径粗度相差小于20%);果园覆盖率3年达到40%以上,5年达到70%以上;病虫害防治及时有效,正常落叶(年度生长周期内,早期落叶不能超过30%)。

四、实施步骤

2011年选择立地条件较好、水电路等设施相对配套、村级班子较强、群众积极性较高的虎窝和辛寺村先行试点,在依法完成土地流转的基础上,实施“退耕还林” 1000亩。2012年至2015年完成“退耕还林”不少于7000亩。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宣传发动阶段。镇党委、政府适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多种方式,全面、准确、深入地将“退耕还林”的意义、政策措施。 “退耕还林”工程涉及村要召开党员会和村民代表大会,逐户发放明白纸,在村庄醒目位置张贴5张以上公开信。

2、项目申报审批阶段。按照“集中规模连片,一退一个流域”的原则,镇政府研究确定“退耕还林”实施区域,由村委会(农户)提出“退耕还林”申请,并在群众依法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土地流转协议;随后村级组织汇总向镇政府提出“退耕还林”工程申请,镇政府审核同意后,将镇“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村级组织“退耕还林”工程申请及村委会(农户)申请书、土地流转协议等齐备手续,报市“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由镇林业站与村委会(农户)签订“退耕还林”工程协议,同时镇政府与村级组织签订“退耕还林”工程指导协调服务责任担保书,由村级组织盖章,实行责任担保。

3、治山整地阶段。每年10月份,各项目区实施治山整地,进行农田水利等配套设施建设。

4、植树造林阶段。抓住封冻前或第二年春季的有利时机,集中栽植果树苗木。

5、检查验收阶段。对“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定期检查验收、兑现奖惩,每年5月、10月份,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整地挖坑、栽植面积、苗木成活保存、生长状况等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报市“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指挥部进行核查,达到工程建设标准的兑付补助资金,达不到标准的不予兑现当年补助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扶持。在资金扶持方面,从经济林建设当年开始,给予资金补助,连续补助4年,第一年区分不同树种每亩分别补助500元、300元(其中核桃、大樱桃补助500元,其他树种补助300元),第2年、第3年、第4年每亩分别补助200元。在信贷支持方面,以“村级信用联盟”的运作形式,对“退耕还林”农户(公司)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享受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政策,市财政第1年对其贷款全额贴息。在苗木供应方面,由林业部门推荐信誉好、苗木质量高的苗圃统一协调保障供苗,林业技术人员负责对苗木品种、质量统一把关。

(二)技术指导。“退耕还林”区域按每500-1000亩公开选聘一名林业技术员,每年给予一定资金补助。达到一个流域一名技术员,一户一个明白人。鼓励科技人员下基层开展“退耕还林”技术承包服务。

(三)设施配套。坚持基础设施优先向“退耕还林”区域配套,整合水利、交通、农业、国土、林业、供电等部门资源,集中投向“退耕还林”区域,切实解决果树浇水、用电、运输等问题。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对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条件并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的小型水利设施,按农民筹资投劳总额的50%给予补助。

(四)销售服务。大力扶持培育果品冷藏、深加工龙头企业,重点规划建设一批专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林果协会等,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供求信息,在国内大中城市设立连锁超市,积极提供高水平的销售服务,打响我镇“莲凤”、“佛林”品牌。

张庄镇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20日

主题词: 退耕还林

生态富民 方案

张庄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1年9月27日印发 张庄镇“退耕还林”工程指挥部

成 员 名 单

指 挥: 赵洪新 党委书记

副指挥: 成 员:

王 勇 杨 杰 孟 锋

崔 建 黄 智 郑 晓 聂景良 李广亮 刘绪远 张 华

孔 东徐德亮 党委副书记、镇长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镇长

党政综合办主任 财政所长 林业站长 水利站长 农技站长 经管站长 大律管区书记

张庄信用社主任 大律信用社主任

第18篇:退耕还林申请书

申 请 书

某某市林业局退耕办:

因长期在外打工,无时间经营原承包的某某镇某村五组的水冲医院背后25亩坡耕地。现与余海协商,将此宗地转让给余海经营。后期林木管理由余海负责,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补贴也由余海领取,同时要求将原财政补贴户名更正为余海。

申请人:

2016年11月2日

第19篇:退耕还林规划

Ⅳ《退耕还林规划(2011—2015年)》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314”总体布局发展思路为指针,紧紧围绕镇党委提出的“五个**”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坚持实施退耕还林与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大力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绿色产业,大力改善和提高退耕农户的生产、生活和生存条件,使退耕还林“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能致富”

二、规划意义

退耕还林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生态环境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惠民济民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一项扎根农村、惠及农民、服务农民的工程,也为农村生产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生态屏障。可以通过退耕还林有计划、有步骤,因地制宜发展相关产业和后续产业,将大大改变工程去的土地利用结构,带动产业结构的变化,通过退耕还林后,可实现工程区相关产业的建成,将实现农民多渠道的增收,从而加快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步伐,推动当地工程区社会经济和谐发展,退耕还林后,由于土地面积减少,将促进农民形成“紧耕细作”的耕作观念,在良田沃土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智慧。同时,将部分劳动力从粮食生产中解放出来,从事相关产业和劳动力相对转移,增加收入,

三、规划原则

1、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兼顾农民吃饭增收及地方经济发展的原则。

2、坚持政策引导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

3、遵循自然规律,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

4、坚持总体规划和分布实施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退耕还林与生态、农村能源建设、基本口粮田建设和后续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规划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作的诺干意见(国发„2000‟24号)》

(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0‟10号)》

(三)《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第367号令)

(四)《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五、规范建设要求及范围:

因地制宜,结合我镇实际,为壮大我镇茶产业的发展,利用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在确保群众增收的同时,也达到造林保护环境的要求。具体规划要求范围为:一是符合《退耕还林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的坡度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二是可种或是以种植茶叶的耕地(田、土),全部规划为退耕还林区域并享受相关退耕还林补偿政策。全镇拟在2011年—2015年期间规划的退耕还林区域为:西关村、新场村、新光村、洋方村、谷坝村、平坡村、胜安村、里中村。面积为 亩。(具体见附表)

第20篇:新乡退耕还林

新乡退耕还林工程

一、新乡退耕还林工程概况

(一)完成工程计划76.5万亩

新乡市退耕还林工程自2002年开始实施,到2013年十二年来,累计完成国家计划退耕还林工程造林任务76.5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14.7万亩,荒山造林53.6万亩,封山育林8.2万亩。

工程县涉及辉县市、卫辉市、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获嘉县、新乡县、凤泉区、小店经开区10个县(市)、区。

(二)国家投资稳步增长

国家总投资将达3.94亿元。到2012年底已累计到位资金2.7亿元。

(三)后续产业初具规模

2007年全市退耕还林工程林下养殖鸡、鸭、鹅,种植蘑菇、牧草、药材等34000余亩,年创经济收益达4274余万元。

二、退耕地造林

(一)投资标准

按工程类别,退耕还林工程分退耕地造林、配套荒山荒地造林、封山育林三大类。

按造林树种,分生态林和经济林两个林种。生态林:传统的林种分类如防护林、特用林、用材林、薪炭林、以及栽植密度达到规定标准的干果类经济林均列为生态林。树种如侧柏、刺槐、白榆、臭椿、杨类、泡桐、黑核桃等。生态与经济兼用树种如核桃、板栗、枣树、柿树、山杏、山桃、山楂、花椒、金银花等,也列入生态林范围。经济林:一般仅指水果类经济林。如苹果、梨、桃、李、杏、葡萄、石榴、无花果等。

1、造林第一年,退耕地造林和配套荒山荒地造林每亩一次性补助种苗费200元(2002~2007年每亩50元;2008年每亩100元;2009~

- 123脱贫致富奔小康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把农民从高投入、低收入的坡耕地耕作中解脱出来,有效促进生产力发展。五是林果产品丰富了市场、满足了人们物质生活需求。六是推动了旅游等相关产业的开发,近几年来,新乡市旅游业迅速兴起,已成蓬勃发展之势,随着太行山区林木覆盖率的不断扩大,山更绿、天更蓝、水更清,山水风光游日趋火热,每逢星期天,节假日都有络绎不绝的人们奔向山区,或一家同行,或朋友结伴去感受大自然的壮观,体味山清水秀的自然风光,陶冶情操。如卫辉市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和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改变了山区面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山区每年接待中外游客141万人次;同时带动了交通、百货、餐饮等行业的发展,年综合收入达6.5亿元以上。七是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自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调整了产业结构,增加了就业机会,使农民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农民的生活和生活环境有了较大改善,洗衣机、电冰箱、彩色电视机已不再是买不起的奢侈品,机动三轮车和小轿车屡见不鲜。

2013.11.15 xtpl

退耕还林申请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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