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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号 深入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1 18:10:5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靖边县城市客运管理所关于深入开展打击“黑车”

等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汽车客运站(场)及周边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陕交函【2011】181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我县城市客运市场秩序,巩固整治成果,遏制非法经营行为现象反弹,按照榆林市打击“黑车”等非法客运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县城市客运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榆林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格依法行政,加强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和上下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手段,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加大对非法营运“黑车”和公交车、出租车非法从事客运线路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力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我县城市道路运输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县交通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我所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部门联动,一是严厉打击包庇纵容“黑车”等非法经营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二是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的“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

三、严厉查处公交车、出租车超越许可事项、超范围经营行为;

四、严厉查处公交、出租客运车辆无牌无证、套用假牌照、有证不带、未经许可擅自改装营运车辆等违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

五、集中整治重点区域(主要线路、车站、广场周边等)、重点时段(节假日、黄金周等客流高峰期)的非法营运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有效遏制城市客运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实现非法营运“黑车”进一步减少、人民群众对城市客运违法事件的投诉明显减少、城市客运市场秩序得到根本改善的整治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更好地完成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所成立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组长:卜君武所长

副组长:张子平书记

苏东副所长

姚旭场副所长

乔金凤工会主席

成员:王伟丁治保黄雪荣李金胜李锦武郭锦鹏张春燕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春燕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电话:0912—4834066。

四、实施步骤

按照要求,我所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1年4月20日开始至2011年12月2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1年4月20日—2011年4月27日)

(一)成立工作机构。按照全市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我所成立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本地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指挥和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协调解决专项治理活动中的各种突出问题,定时向上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报送工作信息。

(二)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市打击“黑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我所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统一部署。

(三)做好调查摸底。我所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通

过各种渠道尽快查清本地区各类“黑车”从事非法运营行为的基本情况,获取详实的第一手资料,明确打击非法运营的工作重点,为实施集中治理做好准备。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悬挂横幅、粘贴标语、散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的重要性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经营车辆。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11年4月28日—2011年11月10日)

(一)抽调我所业务精、素质高、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整治执法队伍,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前期调查摸底掌握的重点区域的“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二)开展联合执法。与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多措并举,明确重点、周密部署,严厉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2011年11月11日—2011年12月30日)

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治理阶段结束后,我所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进行全面系统总结,认真分析治理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及工作成效,着力研究建立打击非法经营行为长效机制及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巩固专项治理活动成果,防止非法经营行为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从维护社会和行业稳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运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工作协调,随时督促检查和指导。我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县区工作进度和成效进行督查。

(二)坚持依法行政

执法人员在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过程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的发生。对确定为非法营运的车辆,一律按规定予以暂扣,由交通运政部门依法处理,避免说情和干扰。执法中,要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黑车”司机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申请司法机关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秩序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依法查处,为相关部门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对从事非法营运的黑恶势力,要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畅通举报渠道,注重舆论导向

在治理活动中,要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信息、线索,我所要公布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督办、回复。

客运所举报电话:0912—4626729

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广泛深入开展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非法营运车辆对社会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全社会参与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的氛围,压缩“黑车”等非法营运的市场空间。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曝光非法经营行为,宣传非法经营的危害性,从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形成政府主导、行业监管、舆论监督的治理机制。要通过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净化出租车和道路运输市场环境,构建和谐社会。

(四)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及取得的成效,着力研究建立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的方针,对非法营运现象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在取缔非法经营活动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树立“大交通、大运输、大发展”的理念,统筹城市公交和出租客运协调发展,不断完善我县城市客运运输网络体系,从源头上遏制“黑车”等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

(五)实行工作报告制度

我所要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及时报送上级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按照要求在每月的20日前将整治行动统计表(见附件)进行上报,。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与统计表一并于2011年12月20日前上报市打击“黑车”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运政稽查专项整治行动统计报表

靖边县城市客运管理所

二0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打击“黑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抄报:县交通运输局

靖边县城市客运管理所2011年4月18日印发

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规范出租车行业和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工作计划

打击非法营运

打击黑车实施方案

关于打击我市非法营运“黑车”的建议(提案)

打击非法营运情况汇报

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工作总结

县政府打击非法营运简报

运管所打击非法营运情况汇报

岑巩县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十四号 深入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实施方案
《第十四号 深入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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