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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营运

发布时间:2020-03-01 16:29: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打击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方案

为巩固全市机动车非法营运(以下简称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成效,建立治理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全市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观念,按照“政府领导、属地负责、交通牵头、部门联动、长效治理”的总体原则,以“健全机制、综合治理、疏堵结合、关注民生”为工作方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道路客运行业健康发展,努力为建设“畅通赤水”、“平安赤水”,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工作目标

巩固前期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成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确保全市干线公路、通村公路、景区公路等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建立健全依法监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治理工作机制,提高行政监管、运输组织、综合治理效能,有效维护客运市场秩序,提升客运服务能力和质量,维护守法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客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建立打击非法营运等不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打击非法营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晓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汉富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任明高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钟 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廖朝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训书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先除修 市城管局副局长

袁夕书 市农牧局副局长

杨明祥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仕平市残联理事长

卢 英 市监察局副局长

梁 兵 市信访局副局长

谢建平市司法局副局长

罗绍敏 市工商局副局长

唐善坤 市运管所稽查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运管所,陈训书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任务与措施

按照打击非法营运建立长效机制工作总体原则和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长效治理“三项制度、三项机制”。按照交通“三个服务”的要求,统一

安排部署、努力构建和谐、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一)属地管理制度

各乡镇交管站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属地管理举措,具体要求是:

1、加强对本区域内做好调查摸底,对符合安全条件的通村公路,及时上报办公室审核开通客运班车。

2、对本区域内非法营运人员和车辆所在村组(街道)的非法营运、非法营运人员中生活困难情况,做到胸中有数,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做好非法营运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维稳工作。

(二)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究相关工作。参与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市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积极参与非法营运治理工作,依靠交通稽查大队和公安交警队大队的力量,具体负责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

1、市专项整治办公室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开展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2、市专项整治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工作联席会议,检查非法营运治理及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研判非法营运治理阶段性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市专项整治办公室适时组织道路运输企业、站场经营者等召开非法营运治理情况通报会议,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

(三)“黑名单”制度

运管所和交警大队要完善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黑名单”管理台账,实现市和乡镇两级有关部门对非法营运情况数据资源共享,并定期通过新闻媒体曝光“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车辆、人员及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控,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四)日常监管机制

要坚持将非法营运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和有效执法手段,切实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及时查处各类涉及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交通部门牵头组织协调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强化对道路客运企业的监管、指导,规范行业治理。划定非法营运治理严管区域和严管时段,做好严管区域和严管时段“双防控”工作,组织道路客运企业参与现场监控,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氛围。加强运管所智能化执法系统建设,

建立主要客运枢纽站场视频监控系统和智能化稽查系统,强化客运车辆的GPS动态监管,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五)联合执法机制

运管所和交警大队要采用联合执法的方式,开展跨区域联动执法、常态性联合执法和集中治理行动,解决非法营运中的突出问题,保持现场管控力度和执法威慑力。

1、开展日常性联合执法。 联合执法队伍,共同上路,各司其职,开展日常性联合执法。

2、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对乡镇通村公路、客运站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每月开展一次为期1—2天的区域联动、多部门参与的集中治理行动,原则上每次集中治理行动执法力量不少于8人。

3、对跨区域非法营运行为开展异地执法行动,加强异地执法力量协调和异地交叉检查,增强执法监管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4、完善案件移交查处机制,对涉嫌非法经营的治安、刑事案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六)运力调控机制

要加强客运市场调查研究,科学规划运力投放,逐步缓解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有效限制非法营运行为生存空间。

1、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客运需求和能力建设研究,编制、完善和组织实施客运规划,平衡运力,缓解客运市场供需矛盾。

2、开通全市符合开通农村客运条件的通村公路,取消非法营运车辆的营运市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平安赤水的高度,充分认识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认真落实各项长效治理工作措施,使非法营运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建立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市民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车辆。同时,要通过定期走访道路运输客运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社会各方面对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建议意见,及时掌握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动态,发现、纠正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注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人性执法,严禁粗暴执法、权钱交易等违法行为。

(四)应急处置,确保稳定。建立健全非法营运治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置预案,对集中治理行动进行风险评估。一旦发现不稳定苗头和因素,要迅速反应、妥善处置,努力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严格考核,强化检查。专项整治办公室每季度要对各单位落实非法营运长效治理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并通报考核情况。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对需挂牌治理的重点问题和乡镇,报市领导小组审定后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实施行政问责。

打击非法营运情况汇报

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工作总结

县政府打击非法营运简报

运管所打击非法营运情况汇报

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客运秩序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1]

运管站打击非法营运行动报道

和田县政府关于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总结

关于打击非法营运出租车工作组的报告

打击非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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