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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双随机检查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5:07:41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南城县环保局“双随机”工作计划

南城县环保局2017年“双随机”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88号)要求,规范污染源日常监管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南城县在2016年3月已启用“双随机”制度,现结合本县实际,制定2017年“双随机”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1、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企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

2、推广随机抽查制度,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创新环境监管模式,建立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

3、将环境监管信息融入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快形成公平、有序、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确定抽查企业名单

南城县环保局抽查对象为全县范围内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单位、城镇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危废重点监管单位、涉重重点企业。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本县区环境承载力、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确定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依照确定的抽查比例,确定每季度被抽查单位数量(家次),并于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采用摇号等方式确定下一季度被抽查单位名单。

三、加强“一厂一档”信息库建设

利用一厂一档环境信息库,将其作为随机抽查基础,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库的建设、运行维护、信息录入和信息更新工作。2017年度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应及时予以更新,做到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逐步覆盖到县区内所有污染源。

四、严格落实责任

2017年将严格按照《南城县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工作方案》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将“双随机”抽查执法与日常执法有机结合,做到不遗漏任何排污单位。在执法过程中,严格实施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将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作为环境监察今后日常监管的一项常态性工作,在每个月不定期举行,加强事中事后监察,维护好市场秩序,保证环境安全。

五、加强宣传培训

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专刊、网站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并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提升宣传成效。同时加强对环境监管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制度,优化细化执法工作流程,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妥善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南城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8日

推荐第2篇:双随机

“双随机”抽查机制是国务院明确要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推广的一种新型监管模式。今年7至9月,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管局报请江苏省工商局同意,在全省率先试点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机制。作为业务指导机关,泰州市工商局事前谋划、事中指导、事后评估,全程参与试点工作,并把姜堰区试点推行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与泰州其他县(市、区)实行的属地抽查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

本版约请泰州市工商局副局长唐龙础撰写相关文章,深入剖析姜堰区试点“双随机”抽查取得的成效、面临的问题,并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提出具体建议。本期刊发上述文章,供读者借鉴和思考。

实施“双随机”抽查的优势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试点的“双随机”抽查,具体而言,即把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按住所集中程度划分为若干片区,再把检查人员按来自不同基层分局进行组队,在确保本分局人员不检查本分局市场主体的前提下,对片区与检查小组进行随机匹配。应该说,姜堰区的试点是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的有益探索。

“双随机”抽查更公平公正 有效防止了“任性监管”“人情监管”

“双随机”抽查打破了过去属地监管模式,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的监管关系仅发生在此次抽查工作中,有效防止了“任性”检查情况的发生;“双随机”抽查因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间较少发生“交集”,破解了属地监管人员因熟悉辖区市场主体而进行“人情监管”的问题;“双随机”抽查的检查人员来自不同的基层分局,营造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检查环境,较好防范了“说情风”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在本次试点中,不止一次出现属地分局配合人员为检查对象打包票,要求检查人员轻查的现象。如果不实施人员随机,而采取传统属地抽查,检查结果的公信度将大打折扣。大部分市场主体因对监管人员不熟悉而更加严肃认真地对待检查,对检查结果的认同度较以往有大幅提升。而同期采用属地监管模式开展抽查工作的其他地区,抽查工作或多或少地存在因“人情说不过去”“辖区方方面面压力”等导致检查工作推进不理想,检查结果的认同度、真实度不高的情况。

“双随机”抽查结果更真实 有效反映本地区信用建设真实状况

姜堰区“双随机”抽查共发现21例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行为,占泰州全市此类问题总数的80.77%;发现23例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占全市76.67%;对21户市场主体责令限期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占全市91.3%。此外,还发现15户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发放了责令限期变更通知书;发现其他案件3件,移交相关部门。而采取属地监管模式开展对抽查工作得出的检查结果单一,除正常以外的大多是“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情形,约占发现问题总数85.22%。与此前姜堰区1月和5月两次开展的公示信息定向抽查结果对比发现:前两次采取属地监管模式开展,定向抽查共检查市场主体365户,仅发现2类问题,即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而且数量较少,两次共计41户次,占检查总数11.23%;本次共抽查市场主体339户,发现4类问题,涉及68户次,占检查总数20%。

“双随机”检查人员综合素质提升更快 监管理念更新更及时

实施跨区域人员随机,同一检查组的检查人员来自不同分局,在相互监督的基础上相互竞争、相互学习。此次试点中,每名检查人员与至少4名来自不同分局的检查人员组合,在实战中相互取长补短,促使自身监管水平迅速提升。同时,通过检查人员随机,在对市场主体进行动真碰硬的检查后,使检查人员认识到抽查的威力,感知到信用监管对企业的巨大影响,在思想上真正接受了信用监管新理念。而在属地监管模式下开展抽查的其他地区,检查人员普遍反映不会查、不能查、不敢查,对信用监管的效力持怀疑甚至否定态度,监管理念还停留在年检时期行政处罚的思路上。

“双随机”抽查扩大了部门影响力有助于执法部门树立良好形象

因为“双随机”的公开、公平、公正,不仅使被检企业心服口服,还引起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舆论效果,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双随机”抽查面临的问题

行政成本有所增加

“双随机”原意是将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全部随机。按此推演,此次姜堰区“双随机”抽查将分散在各基层分局的38名检查人员两两配对共生成703个检查组,再将这703个检查组与散落于927.52平方公里内的339户检查对象随机配对,还要在规定时间内统筹完成抽查工作,行政成本成几何级增加,实际上也超出了区市场监管局的保障能力,不具操作性。这也是姜堰区实施改良“双随机”抽查的原因之一。虽然对“双随机”方式进行了改良,但由于地域管辖变化了,不可避免地需要增加车辆、就餐甚至住宿等方面的开支,尤其是辖区面积较大的县(市、区),这是一笔不可忽视的开销。

单次检查花费无效时间有所增加

此次“双随机”抽查中,姜堰区华港市场监管分局的检查人员从常驻地到检查地蒋垛镇乘坐汽车需要花费近两个小时,再加上抽调的驾驶员对检查目的地不熟悉,市场主体住所地址仅登记到了村,导致检查组把时间大量花费在寻找市场主体住所地上,无效检查时间花费较多,原本上午可以检查两户的计划,仅勉强完成了一户。虽然姜堰区在试点时,采取了集中抽查、属地配合等方式提高监管效率、避免无效监管时间的浪费,但从随机抽查的长远需求和各地监管实际看,这些方法并不具有可复制性。

人力成本有所增加

首先,实施“双随机”抽查后,抽查人员仅对检查对象进行“随机”检查,对其他应属地监管的事项不具检查权,显然不利于当前综合监管的大趋势。监管人员从事的其他监管工作,在“双随机”抽查期间或多或少地受到影响。而属地监管因为协调方便,可以较好地实现对市场主体的综合监管。其次,实施“双随机”抽查后,同一组监管人员来自不同的基层分局,各自的工作习惯、工作侧重互不了解,互相配合、磨合需要一个过程。最后,为避免“双随机”抽查效率不高而增设属地配合人员,增加了行政成本,浪费了配合人员本应开展其他监管工作时间。

监管风险有所增加

一是后续监管的风险。此次“双随机”抽查试点中,在检查初期,因对需要责令改正和采取后续跟进措施的实施主体不明确,而导致“双随机”检查人员与属地基层分局互相扯皮而“踢皮球”的现象。虽然后来在省、市工商部门的指导下及时进行了调整和明确,但也暴露出“双随机”抽查机制在后续监管中的“短板”。二是检查尺度把握的风险。“双随机”的检查工作在得出检查结论后就结束了,后续监管工作由属地基层分局开展。在实际工作中,因为检查人员水平不一,对同一行为的判断会产生不同的理解,有些在“双随机”抽查中认定的违法行为,属地监管人员不一定认可,由此导致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或督促改正的尺度与“双随机”抽查时有所不同,造成一定的履职风险。

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的建议

运用范围要适当

要考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特点,做到行政成本和行政效率的高度统一。坚决防止“为了随机而随机”搞“一 刀切”,增加行政成本和基层负担。建议一些特定行业、特定事项、主观判断因素较多的检查,如年报信息检查、举报检查等应当推行“双随机”;对检查对象明确、标准明确、客观结果明确的检查,如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从行政成本和行政效率看,不建议推行“双随机”。在对批量较多的检查对象进行“双随机”时,建议选择片区的模式,把地理区域较为集中的地区划分为一个片区,由一个随机检查组进行检查,防止相邻的两个市场主体由不同检查组检查,而这两个检查组各自下一个检查对象仍是随机抽取,可能存在无法进行高效保障,浪费经费和资源的问题

检查内容要综合

基层监管工作的大方向是“综合监管”。一方面内部要综合。当前,江苏省各县(市、区)都已经实现了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在形式上实现了“综合监管”。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多头布置任务的现象,让基层疲于应付,让市场主体困惑。姜堰区试点中就有上午“双随机”检查人员刚进行年报信息抽查,下午另一批市场监管人员又去同一市场主体检查其他项目的情况。另一方面外部要综合。要探索县(市、区)层面上的“双随机”综合检查,由政府统筹,组织相关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抽查,减少对市场主体的重复检查。

检查人员要专业

抽查工作是一项专业工作,试点中发现没有从事过具体监管的同志无法通过短期培训掌握监管技能。因此要坚决克服片面追求随机人员范围而“将全体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检查人员”这一不切实际的做法。各地应建立如会计、商标、广告、农资、网监等专业人才库,以便在人员随机时可根据不同的检查需要抽取不同类型的人才。防止出现检查人员不熟悉检查领域而延误检查时间,甚至影响检查结论正确性的情况。

信息化建设给予保障

一要数据共享。要提升部门数据共享度,充分利用大数据,让数据多跑路,让干部少走路,确保检查的针对性。试点中发现,有部门共享数据的市场主体检查时间大约只有没有共享数据的市场主体检查时间的一半。二要软件关联。要基于当前业务软件开发统一的“双随机”软件,修改和其他相关软件的关联性,确保“双随机”的可操作性。虽然为试点工作专门开发了软件,但因为与业务系统不兼容,有关工作仍需手工录入,增加了成本、浪费了时间。三要硬件保障。要大力发展移动监管,提升监管效率。试点中,检查人员每天都集中加班录入检查结果、打印执法文书,防止时间长而遭遇不必要的“人情”和“压力”。如果能够通过移动办公,现场录入检查结果,将大大提高检查效率,减轻检查人员工作压力。有条件的地区还可探索实施执法过程全程录像,进一步确保“双随机”的公正性。

关键环节要规范

首先,监管原则要明确。市场监督管理不是简单的判定,需要进行复杂多样的后续监管,必须明确“双随机”监管与后续监管的边界,防范可能出现的监管风险。其次,保障要到位。“双随机”监管打破了原有的属地监管模式,必然涉及人员、车辆的调配以及相关资源重新分配,必须统一保障、规范使用。最后,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要翔实。住所登记要尽量翔实,要适时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联络员制度”,避免“双随机”检查时由于地址不详、联系困难而增加不必要的行政成本。

推荐第3篇:双随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实现公平监管、科学监管、智慧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增强对质量不诚信企业的威慑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深入推进“双随机”抽查机制。8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田世宏与来自清华大学、龙翔社区以及行业协会的多名消费者代表一起点击鼠标,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双随机”工作信息化平台上,先随机抽取接受抽查的企业,又随机抽取承检机构,再对拟抽查企业和承检机构进行随机匹配,启动了2018年第3批产品质量“双随机”国家监督抽查工作。

本次随机抽取的149种产品,包括婴幼儿服装、家用电器、食品相关产品、农业机械等产品,都是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消费品和重要工业品,这些产品之所以能够列入监督抽查的名单,均是通过风险监测和安全估计之后,并结合消费者的网上投票确定的,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构成本次抽查的企业库。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总局改变承检机构选定模式,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入围招标的方式,从2259家次投标机构中,遴选出901家次有资质、实力强的检验机构入围建立了承检机构名录库,入围比例约为2.5:1。最后,企业库、承检机构名录库在“双随机”平台上通过随机抽取、随机匹配,确立了本次最大规模的产品质量“双随机”国家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在接下来的三伏酷暑中,全国各地1100余组数千名抽样人员将在全程可视化监控下对选出的企业开展监督抽查,本次选中的承检机构也将在接收到通过物流配送的样品后紧张地开始检验工作。预计自10月起,市场监管总局将会陆续发布本次监督抽查结果和不合格企业名单。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国务院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环节,不断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方式改革和创新,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100%实现随机抽取拟抽查企业、随机选定承检机构和监督抽查结果全面公开,实现监督抽查成效三个方面的提升。

一是提高公正性。通过随机抽查,去除人为因素,防止随意抽查和选择性监管,抽查过程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是提高规范性。通过制定国家监督抽查“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规范随机操作流程,严格规范监督抽查中的自由裁量权,让企业始终对监管有敬畏之心,不敢心存侥幸,从而自我约束,守法经营。

三是提高有效性。以信息化手段支撑监管信息的归集和分析,准确识别问题根源,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问题的能力,2018年上半年全面实施“双随机”监督抽查以来,已完成49种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为16.4%,较2017年上半年相比大幅提高。

推荐第4篇:餐饮环节双随机检查总结

双随机检查总结 (餐饮环节食品安全)

本次检查活动共检查餐饮单位**家。根据国家总局最新的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了检查,现汇报如下:

一、检查中发现的八大问题

(一)信息公示仍存在不到位问题

在信息公示方面还需要根据国家总局的要求及时完善公示的内容。检查中发现,如个别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未悬挂在醒目位置;部分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量化分级评定并公示。

(二)餐饮单位制度管理不健全

主要发现问题如下:部分单位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全或未能现场提供;部分单位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三)餐饮单位的人员管理仍存漏洞

发现问题有:部分单位未发现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任命文件;部分单位未提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仍有个别单位人员未能现场提供健康证明。

(四)落实原料控制上不完善

发现问题有:采购的相关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没有索证索票,相关资质、检验检疫证明、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没有留存;在个别餐饮单位发现有未标明生产日期或假冒的产品;个别单位食品添加剂未遵守“五专”管理规定;

(五)加工制作过程仍有不规范之处

检查中发现,在餐饮加工制作过程仍是不规范的集中的环节。如发现的个别餐饮单位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未做到分区标识存放,存在混放情况;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未有显著标识,未做到按标示区分使用;个别学校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和未及时留样的情况;

(六)存在设施设备及维护问题

餐饮单位在设施设备及维护方面还存在不足,个别单位凉菜间未达到专间设施要求,紫外线消毒设施不能满足消毒需要,传菜口没有按照要求设置传递窗,洗手、消毒设施不完备,没有张贴洗手消毒方法示意图;食品处理区未设有明显标识的洗手消毒设施;个别单位没有安装灭蝇灯,紫外线消毒灯安装不规范。

(七)餐饮具清洗消毒仍存在不规范问题

餐饮具清洗消毒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柜已坏无法正常运转;餐具存放不规范,未在保洁条件下存放。

(八)环境卫生仍是易出现问题

个别单位在食品加工处理区存放有私人物品;个别单位食品加工区卫生条件较差,食品处理区天花板霉菌较多,油烟机上面油污较多。

二、下一步措施及对策

通过总结发现的各种问题的原因,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规范,并提出长远的对策。

(一)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

针对本次食品安全双随机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指导县市区局执法人员填写了现场检查笔录、查封(扣押)等执法文书,对涉嫌严重违法的,已责成当地县市区局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尽快查清违法事实,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二)对于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餐饮环节共计发现***项具体问题,共涉及****个大的方面,对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比较,总结以后的经验和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这八个方面为重点监督检查。

(三)今后的工作构想

通过本次检查活动,发现了在近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如何进行监管提供了方向。

未来将计划在以下方面进行努力。

1、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意识。

2、进一步完善餐饮单位制度管理和人员管理,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

3、加强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探索合适的培训方式,促进餐饮企业自我培训能力。

4、加强对餐饮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的公开公示,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5、加大对在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处罚和公示,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6、进一步加强市、县、所三级监督检查的配合与沟通,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检查机制上,从而提高监管效能。

餐饮监管科 2016年****月***日

推荐第5篇:物价局双随机检查情况总结

物价局双随机检查情况总结

根据《鼓楼区物价局20**年度“双随机”工作计划》安排,我局于20**年4月21日按10%抽查比例对今年的55家市场主体进行了随机抽号。确定区委党校、五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楼区东湖幼儿园、福建省黎民集团幼儿园、鼓楼区新晖幼儿园等5家单位为上半年度“双随机”检查单位。检查工作从5月3日开始,共分二个小组,出动检查人员10人次,检查工作5月下旬结束。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在价格公示方面,5家单位均有按规定在醒目位置通过使用价格公示牌形式公示价目表,价目表含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等要素,做到收费一目了然;

在收费政策执行方面,通过现场随机抽查、现场随机访问、查看电脑历史记录等方式对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情况:鼓楼区委党校XX年的“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收费金额为0元,培训费由财政拨款;五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较好地执行福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定价药品零差率,注射一类疫苗全部免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注射二类疫苗的加价率;鼓楼区东湖幼儿园、鼓楼区新晖幼儿园也能较好地执行《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福州市物价局

关于调整福州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收取未标明的费用,食费有单独核算、定期公布、及时退还结余,并按规定直接退还连续请假幼儿的伙食费,未发现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由另外收取费用及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福建省黎民集团幼儿园在此次的检查中存在收费不规范的问题,我局检查小组将对该园开展进一步检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规范。

**区物价局

20**年6月14日

推荐第6篇:平凉市环保局双联工作汇报

“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进展

情况汇报

市环境保护局

(2012年5月22日)

“双联”工作启动以来,市环保局认真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六项工作任务,帮扶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止目前,局领导带队,先后10次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54名干部职工,分期分批深入联系的静宁县灵芝乡杨岔村、雷大乡合岘村开展调研帮扶工作,协助村上制定了《扶贫攻坚规划》,帮助61个联系户制定了脱贫计划,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为杨岔村农户捐赠化肥200袋、农膜680公斤,为20名困难学生捐赠书包和学习用品各1套,为农家书屋捐赠图书100册,为村委会捐赠帮扶资金3000元,为雷大乡合岘村规划垃圾收集仓2处。

一、领导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市“双联”行动动员会议召开之后,市环保局立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了市上会议精神,成立了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专门开展此项工作,制定了单位“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实施方案,对“双联”行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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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动员安排。工作中,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和全体干部职工会,对“双联”行动进行研究和部署,及时制定了“双联”行动工作行事历,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靠实了工作责任。特别是全市“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工作推进会议召开之后,市环保局又一次召开全体职工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领导讲话精神,动员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化认识,夯实基础,突出重点,有效推动了“双联”行动深入开展。

二、深入调研,制定帮扶计划。3月上旬以来,由市局领导带领54单位干部职工,先后10次深入局机关联系的静宁县灵芝乡杨岔村和市环境监测站联系的雷大乡合岘村,调查了解联系村和联系户的基本情况,根据村上提出的行路难、环境差以及劳务输出困难、农用物资紧缺等实际问题,讨论制定了2012年度帮扶计划,印发了行事历,建立了工作台账,明确了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认真开展贫困户摸底,与乡村共同确定了7名县级干部和47名科级以下干部联系的61个特困户。54名干部职工根据联系户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了帮扶工作计划。尤其是我局今年提出的“四个一”帮扶计划(即帮助联系的特困户每户输转一个劳动力、养殖一头基础母牛,每人种植一亩商品洋芋、一亩地膜玉米),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也受到了联系村干部群众的欢迎。

三、积极联系,落实帮扶措施。我局为干部职工和联系农户制作了“双联”行动联系卡,配发了工作手册和惠农政策宣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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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干部职工除了积极参加单位统一组织的调研帮扶活动以外,还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联系的贫困户保持联系,为他们送政策、送技术、送信息、送温暖,帮助他们树立克服困难、战胜贫穷的信心,提高他们自我发展、脱贫致富的能力。3月中旬,我局职工自愿捐款27500元,建立了“双联”行动产业扶持基金,为帮助农户解决实际困难、扶持发展产业提供了资金保障。多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农户家中,深入田间地头,帮助春耕生产,开展政策宣讲,协调解决困难,有力地落实了各项帮扶措施。至目前,共帮助该村34个贫困户种植地膜玉米146亩、洋芋197亩,新增基础母牛25头,全村输出劳动力256人(其中1人临时聘用到我局担任车辆驾驶员)。市环境监测站针对合岘村群众果园管理技术需求和垃圾收集难、村容环境差的现状,积极帮助村上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垃圾收集仓2处,协助乡村开展果园管理技术培训,提高群众果园管理水平,目前,该村2400亩苹果园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年内挂果面积可达1000亩。

我局“双联”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和联系村干部群众的愿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由于单位业务工作繁忙,统一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村社开展调研帮扶活动不够经常;个别干部职工单位统一组织就参加,单位不统一组织就不主动联系,通过电话联系的多,深入实地帮扶的少,与市委“联系村的单位原则上一年进村不少于12次,累计时间不少于两个月,联系贫困户的干部一年入户不少于4次、累计时间不少于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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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的要求还有差距。

近期,我们重点将开展以下几项帮扶活动:一是根据村情民意,协助乡村进一步完善《扶贫攻坚规划》;二是帮助村上完善办公设施,建成村民活动中心;三是组织干部职工轮流驻村开展帮扶活动,协助搞好牛产业、种植业提质扩容,送技术、送服务、开销路,帮助群众发展产业、增收致富;四是在两村各建立一个农民环保夜校,开辟一个环保宣传阵地,建立一支环境保洁员队伍,修建一批垃圾收集仓、一处简易垃圾填埋场,动员群众整治农村环境,改善村容村貌;五是动员帮扶特困户参与一项“和谐之星”创建活动;六是加强惠农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开展科技培训,提高联系村群众法律意识和科技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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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双随机总结

双随机一公开不定向抽查总结

按照省工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不定向抽查活动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7〕107号)要求,省工商局按计划抽取了此次不定向抽查的检查对象名单,我局于2017年9月12日至11月20日对省局通过系统统一抽取的234户企业、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户工业生产许可企业进行抽查,现已完成任务,现将抽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查方式

1、根据要求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上接收了我局的抽查任务根据工作实际,匹配执法检查人员,逐项形成随机抽查的“一企一表”即要保证足量的胜任工作的参与人员,又要确保工作的落实和完成的质量。

2、采用了书面检查、实地核查和网络监测的方式。检查前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打印检查单(一企一表)并派发至每个检查组。实施检查前,先查询企业公示信息、登记备案信息以及许可、处罚等信息,做好前期准备。并与企业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待查材料,并要求相关负责人到场配合。实地检查中,参照转发的《工商局随机抽查监管细则》,严格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照“一企一表”的事项和内容,逐项认真开展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相关文书或表格,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企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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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情况及结果

双随机一公开不定向抽查是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据此我局高度重视,并将此项抽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2017年9月12日起,我局通过严密组织,由分管局长负责,各市场监督所具体对此项工作进行抽查。此次抽查按照匹配执法人员名单分批分时共抽查企业234户企业,5户农村合作社,1户工业生产企业。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98人次,其中未发现问题193户 ,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1户,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40户, 注销4户, 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2户。在抽查结束后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录入“一企一表”,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率100%。并记载于企业名下,从而进一步促进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互联、互通,为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奠定基础。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

在此次抽查中发现小部分企业对年报及即时信息公示的重要性意识不够,部分企业自我保护意识较差,企业无专业财务人员,有的企业不懂为什么要信息公示,有的企业在基层监督所的指导下虽然进行了网上年报,但年报具体数字出现各种不相符情况,有的填报后没有提交公示所以给我们抽查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要加大年报及即时信息抽查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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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媒体,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把抽查实施与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在加强宣传的基础上开展抽查。并督促各监督所在日常工作中运用行政指导或其他方式督促企业按时、准确进行年报,保证企业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强化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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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贵阳市双随机实施细则

松桃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为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执法监管效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6〕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双随机抽查工作是县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随机选派执法监管人员,随机从列入县级管辖的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选取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并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公开的监管方式。

第二条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合法、公正、随机和属地管辖等原则,开展本级管辖内双随机抽查工作。

第三条 对照县局行政权力清单,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第四条 将本级管辖范围内已通过划拨和招拍挂及协议出让地块、临时用地的用地主体及矿山开采的采矿主体作为随机抽查对象,建立土地、矿产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并根据用地、采矿批准情况适时进行动态更新。检查对象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检查对象名录库名单由规划股、用地股、矿权股、执法大队等相关股室提供,并动态更新。

第五条 利用、县场、矿权、耕保等处室和执法支队分别明确2人以上人员进入县本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含人员姓名、性别、执法证号、所属部门等内容)开展土地、矿产随机抽查工作,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适时进行动态更新。检查人员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取,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第六条 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两名以上的执法检查人员开展随机检查的相关工作;执法支队、利用、县场、矿权、耕保等业务处室负责对相关检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并派员配合做好相应的检查工作;土地、矿产等业务处室和执法支队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会同局信息中心在局门户网站公开。

第七条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每年开展随机检查1-2次。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八条 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及相关要求,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

第九条 双随机抽查工作要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时,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须记录在案。检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总结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笔录、对被查对象执行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评价、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检查档案要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十条 检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及时处置,确保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依法处置到位。

第十一条 抽查人员应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在抽查工作未进行公开之前,执法人员不得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制作、传递、复制相关资料。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通信中涉及抽查信息。被抽查单位名单要严格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第十二条 对于在抽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9篇: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暂行办法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部署要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新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要求,结合本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是指在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通过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抽查检查对象的日常监管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应当以依法监管、规范执法,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目的,遵循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公平规范、协同推进原则。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应当按照经同级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

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安委会在特定时期,针对指定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部署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的,以及群众举报、投诉,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隐患整改情况确认等,需要对具体、特定对象实施的检查,不适用“双随机”检查方式。

第五条 省、市、县级安监部门应当建立并公布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并根据人员调整或行政执法资格证取证情况及时更新。

省、市、县级安监部门可根据实际,整合执法资源,建立统分结合、三级协同、有机统一的执法人员名录库,以满足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的需要。

第六条 省、市、县级安监部门应当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分别建立省、市、县三级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应突出以下行业领域的重点单位:

(一)矿山、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船舶修造或者拆解等重点监管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涉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液氨制冷、喷涂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四)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

第七条 省、市、县三级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标准化等级和安全生产“黑名单”等综合因素进行科学合理分级管理。 省、市、县三级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第八条 列入省级安监部门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的,应同时列入市、县安监部门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市、县安监部门应协同省级安监部门对抽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列入市级安监部门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的以此类推。

第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梳理,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项目、抽查内容及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内容,并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各级安监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层级监督权限的调整情况,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等实际情况,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第十一条 执法人员实施随机抽查时,应根据要求制定检查方案和检查表,检查表的内容应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制作,原则上不得超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列明的范围。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事项应达到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事项的50%以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标准化+”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22号)要求,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企业隐患排查标准和监管部门执法检查标准“三标融合”,随机抽查事项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体系全要素覆盖。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三条 省、市、县级安监部门应当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随机抽查比例为100%,其中县级安监部门每季度至少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市级安监部门每半年至少实现一次检查覆盖;

对矿山、危险化学品“二重点一重大”、烟花爆竹生产等重点监管监控的企业,每年随机抽查比例达到100%;

对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金属冶炼、船舶修造或者拆解以及使用或产生可燃爆粉尘、气体、液体等爆炸性危险物质的企业,有限空间、液氨制冷、喷涂作业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应达到一定的抽查比例,并逐步提高抽查比例;

其他工矿行业领域随机抽查比例由各级安监部门根据本部门执法人员数量以及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等因素确定。

除本条第二款所列的生产经营单位外,同一年度对同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第十四条 采用“双随机”方式确定执法人员,应根据执法检查任务、执法人员专业和工作职责,从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相应执法人员,如被抽取的执法人员因执法任务与其专业不匹配等因素而无法履行职责的,应重新随机抽取递补执法人员。

第十五条 实施“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两名持有有效执法证件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可以邀请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专家参与,提倡在满足技术需要的前提下,参照“双随机”模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 第十六条 省、市、县级安监部门应当科学合理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建立完善本部门各职能处(科)室及其直属执法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检查机制。各级安监部门应推进协同检查,或与同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行联合检查。

第十七条 随机抽查实行“一抽查一公开”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应当在本部门官方网站专门栏目公布随机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情形的,应当及时立案查处,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第十八条 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记录管理范围,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系统与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守信奖励、失信惩戒机制。

第十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等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机构)参照本办法执行,并与属地县级安监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相衔接。

第二十条

各市安监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配套实施规定,但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推荐第10篇: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规范化检查流程(法人机构)

一、检查组按约定时间到达被检机构的登记地址或公司确定的营业地址。

机构已失联系或处于异常状态的,检查组需进行尽职调查,掌握机构具体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和履行的工作程序撰写书面报告,签字留存。

营业场所及机构人员无问题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营业场所或失联机构失效地址情况均应拍照存档。

二、检查组出示检查相关通知文件,查看机构营业执照和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原件。检查现场应拍照存档。

三、听取情况

现场听取融资担保机构主要负责人关于机构基本情况、合规情况和运营情况的报告。

四、检查资本金情况

(一)查看公司所有帐户6个月内银行流水对账单。按照统一的截止日期核算公司注册资本金使用情况。

(二)查看公司对外投资合同。检查高风险对外投资是否超出比例。

(三)核查机构各项资金来源、运用是否合规。

主要参照标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29条,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限于国债、金融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净资产20%的其他投资。

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可按照《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8〕1号)核算其资产配置。

五、检查制度建设

查看公司各项制度文件是否完善,询问公司是否按时向监管部门报送数据。

主要参照标准:风控制度、财务制度、客户保证金存取及使用制度、重大风险处置及上报制度等应齐全,按月报送月报,按季度报送季报。

六、业务情况

了解机构自成立以来的累计担保额度、笔数、平均担保费率;截止2018年6月末的在保额度、笔数;以净资产计算的放大倍数(公式:在保额度/净资产=放大倍数)。

未开展主营业务的需记录原因,同时评价公司业务开展充分程度。

七、检查机构各种业务档案

抽查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代偿情况与公司披露的业务、财务情况是否符合。

在检查表中评价合同的规范性。

八、询问机构是否出现过重大风险,是否及时上报

主要参照标准:《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 》(银监发﹝2010﹞75号) 融资性担保机构应报告的重大风险事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融资性担保机构引发群体事件的;

(二)融资性担保机构发生担保诈骗、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的担保代偿或投资损失的;

(三)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致使其流动性困难,或已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

(四)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

(五)融资性担保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六)发现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出资人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主要出资人对公司造成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

(七)3个月内,融资性担保机构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层中有二分之一以上辞职的;

(八)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负责人失踪、非正常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或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

(九) 监管部门要求报告的其他情况。

九、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非法集资。可以采用询问方式,或对检查过程中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十、检查机构的计算机管理软件情况。

一、询问机构是否开展非融资担保业务。是否与P2P平台、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或其它主体合作开展民间借贷担保或互联网金融业务,如开展相关业务,评价其风险状况是否可控。

二、询问机构收取客户保证金的比例、金额等具体情况并记录。包含是否专户存放、是否专款专用、是否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三个方面进行评价管理的规范性。

十三、检查公司准备金提取是否合规,记录公司的拨备覆盖率。

主要参照标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31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

拨备覆盖率=担保准备金/担保代偿余额×100。其中,担保准备金为未到期责任准备、担保赔偿准备与一般风险准备等项的年末余额之和;担保代偿余额为担保业务代偿金额合计的年末数

四、对检查中出现的可疑情况进行现场核实、交叉验证,议定检查表格填写的内容。

五、检查组全体成员及公司负责人在每一页检查表上签字,加盖公司公章。此检查结果将在省金融办官网公开。

第11篇: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最新“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52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推进依法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宜府办发[2016]4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规范价格监督检查行为,根据《宜春市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请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我委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梁宏波为组长,副主任葛友智为副组长, 各相关处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全全委各科室召开了随机抽查制度座谈会,认真传达文件精神,部署落实方案。要求各科室认真落实文件精神,转变监管理念,规范监管行为,彻底解决当前存在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提升监管效能。

第一条 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在我委物价与节能监督管理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第二条发改委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第三条 我委“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施原则是:统筹安排、综合实施,谁检查、谁反馈,公开、公正、透明。

第四条 统筹安排、综合实施,是指我委监督管理部门统筹安排检查事项,组成综合执法检查小组,综合实施检查。

第五条 谁检查、谁反馈,是指我委负责向被检查对象反馈各自实施的检查结果,具体实施检查的各综合检查小组负责向被检查对象反馈各自实施的检查结果。

第六条 公开、公正、透明,是指检查清单、检查计划、抽取结果、实施过程、检查结果等检查工作全过程应当依法、公开。

第七条 我委根据我委的权责清单,梳理我委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内容、依据等。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层级监督权限的调整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6年应当达到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的70%,自2017年始应当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实现全面覆盖。

对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

第十条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依法核发的“行政执法证”,建立完善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外公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给予动态调整。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单位、性别、执法证号、执法区域、执法类别情况等。

第十一条 建立本单位在我市的检查企业名录库。检查企业名录库依据企业生存状态,动态确定抽查频次,动态调整。

第十二条 我委各相关业务科室应当于每年3月底之前,确定本机构年度检查计划。

第十三条 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包括被检查对象的范围、对执法检查人员的要求、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制定年度检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被

检查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对于守信企业,在抽取时可予以不抽查或降低抽查次数。

第十四条 我委执法科室如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应当通过“双随机”,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检查企业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进行分配。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具体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具体流程、内容和时间段。检查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和内容,在检查方案规定的时间段内自主确定具体的检查时间。

第十五条 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时,应从本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择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回避可采取与其他执法检查人员交换被检查对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方式。确定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再次由系统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六条 原则上,执法科室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在同一年度内已抽查的企业,乡镇在抽查时,应当予以排除。本部门业务机构在同一年度内已抽查2次的企业,其他业务机构实施抽查

计划时,应当予以排除。或者对同一企业,同一抽查部门不同执法机构实施检查时,应当同时实行综合检查。

但是,对于进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因违法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受前款限制。

第十七条执法部门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可以采取定向抽查或者不定向抽查方式。对专业性较强的监督检查工作,一般应当采取定向抽查的方式,设定类别条件选择被检查对象,或者同时设定资质资格条件选择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八条 在对单个被被检查对象的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对需要经过检验检测的,应当在检验检测异议期间届满,或者收到复检结果并将复检结果送达被检查对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

综合实施检查的,从最后单项检查结果的确定时间开始计算检查报告的完成时间。

第十九条 在检查报告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

第二十条 反馈检查结果,可以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被检查对象在收到书面反馈的检查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对检查部门及执法检查人员的意见建议。

第二十二条 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下一步处理。根据调查,做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并依法进行公示。

第二十三条 在每年1月底之前,我委通过政府政务网站公开上一年度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被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抽取,检查的时间、过程与结果,检查的反馈情况,被检查对象的意见建议,检查结果的运用等。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各执法科室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各执法科室不依照本《实施细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高安市发改委 2016年9月19日

第12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xx县人防办公室

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我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发展环境,我办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相关文件要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在我县积极推行人防建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着力促进民防事业健康发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

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也是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对此,我办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局会议安排部署,按要求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实行信息共享通报制度。同时按照“准备、实施、总结完善和建立长效机制”四个阶段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切实做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早动员、早安排、早推动、早落实。

二、把握核心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为确保做实做好做出成效,县人防办坚持树立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探索方法路子。一是明确抽查事项。针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多、覆盖范围大的特点,县人防办结合日常监督管理的重点、难点和服务对象、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将防护设备产品生产安装质量、防化设备产品生产安装质量、人防工程监理机构职责履行、设计审图机构质量控制行为、人防工程标识设置实体质量控制、质量监督机构依法监督行为等6项监督检查事项确定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的重点。二是建立抽查“两库”。建立工程参建责任主体目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前提和基础。县人防办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由市、县两级分别建立“两库”,参建责任主体名录库,明确了单位名称、具体地址、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标准等核心要素。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结合人防工程建设的专业特点,明确了随机抽查人员必须由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以保证抽查质量和效果。实行随机抽查、交叉检查和上级督查的模式。三是制定抽查清单。突出以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服务对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针对每一项检查事项的不同特点,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列明抽查事项的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比例、抽查方式、抽查频次等要素。

三、健全运行机制,确保抽查实效。

一是确定科学抽查方式。制定严格的抽查工作规则,根据工作实际和监管能力等情况,由业务股室分类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原则上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在建人防工程参建责任主体的20%。对投诉次数较多、问题反映较频繁、有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适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抽查前,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的交叉检查、技术与执法相结合方式开展。二是明确职责划分。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合理分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县人防办负责对全县抽查事项参建责任主体进行抽查,负责本辖区抽查事项市场主体单位的随机抽查工作,局相关处室分别承担工作职责范围内抽查事项的组织实施。并将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明确要求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并纳入人防建设从业单位黑名单中予以重点监管。全面实行抽查通报制度,在每次抽查完成后将抽查结果及问题查

XX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X月XX日 处结果及时予以通报,并在相关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13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门卫监字(2017)109号

门源县卫生监督所

2017年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总结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为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7〕112 号)要求,结合县卫计局《关于印发健康门源蓝盾护航”系列行动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我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结果的监管方式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情况:

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涉及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六个专业,监督检查任务共27户。其中公共场所16家(其中美容美发店4家、住宿业6家、影院6家)、生活饮用水单位1家、学校1家、医疗卫生2户、传染病防治5户、餐饮具消毒1户,计划生育1户。截止目前,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系统显示数据为执行单总数27户,完成20户,关闭7户,完成率74.07%,完结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人员少,难以实现执法人员随机抽取。目前,我所一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少、执法力量不足,参加本年度双随机人员共只有9名执法人员,监管着辖区内六百多家被监管对象,每名执法人员肩负着数个专业的执法任务,在随机抽取确定执法人员时难以实现真正的随机、回避制度。

(二)被检查对象信息更新不及时。因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各专业类别被检查对象基数大,实时变动较大、较快,而在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未对其进行实时更新维护,将会导致被吊销、注销或自行停业的单位仍然在信息库中可能被抽取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制度,优化内部实施程序,确保实施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同时,及时总结实施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优化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实施取得更大成效。

(二)进一步拓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法应用领域,逐步将双随机抽查方法应用到许可审查、日常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整治、行政处罚等有关执法工作中去,提高执法检查的公平、公正性。

(三)要求信息报告员及时更新维护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的被检查对象本底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利于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

门源县卫生监督所 2017年11月7日

抄送:州卫生监督所,各科室,档。

第14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汇报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局积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启动迅速。在行政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是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意执法等问题的重要措施。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出台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率先研究制定了“两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制度,结合市里的门禁制度和宁静工程,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新要求,凡是不履行“先申请、再备案、后检查”手续的、不在权力清单之内的,一律不得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二、把握核心环节,突出重点。“双随机”抽查工作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为确保做实做好做出成效,我们坚持树立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探索新方法。一是制定抽查事项清单。针对质监部门工作检查事项多、社会敏感度高的特点,以公布的“权力清单”为基础,梳理出了包括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机构监督、强制性认证产品

- 1项清单、抽签结果登记表、行政执法抽查情况报告等向社会公示。今年,我们制定了《牡丹江市产品质量“红黑榜”发布制度》,明确了纳入“红黑榜”的条件,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符合“黑榜”条件的予以重点监管。在对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方面,我们主要采取用文书、拍照的方式,个别科室配备了行政执法记录仪,可以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健全运行机制,确保抽查实效。一是合理确定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原则上抽查频次一年一次、抽查比例不低于监管市场主体的50%。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适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二是随机抽取企业和执法人员。我们通过简易的电脑软件完成抽签选取企业、执法人员工作。法规科将“两库”输入软件中,分两步完成抽签过程,办公室负责录摄像,所有业务科室负责人监督抽签过程,确保抽签公平公正。今年,我们已对九项抽查事项进行了“双随机”,共抽取164家被检查企业,选派执法人员26人次。三是推进综合执法模式,避免多头执法。我们在制定清单过程中就把综合执法作为一项硬性要求提出来,对业务相近的检查事项进行了整合。例如针对同一市场主体——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管科室分别为监督科和认评科,监管范围、侧重点不同。以往,我们监管方式是各个科室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省局的要求,自主安排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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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环保局双服务整改措施

一、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改善和提高区域环境质量

坚持以解决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整治,进一步解决好危害群众健康的水、气等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一是组织实施安全水源行动。高度重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积极落实截污控源等保护措施,推进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确保饮用水源安全。重点抓好长潭水库水质保护工作,编制长潭水库水质中长期保护和利用规划以及底泥清淤研究报告,落实入库溪流生态湿地建设和库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各项保护措施。加大农村地区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开展农村地区饮用水源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农村地区饮水安全。

二是组织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认真落实《市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全面开展工业、交通物流、城市、农村等领域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抓好化工恶臭防治,落实外沙岩头化工区发酵合成项目退出方案,停止外沙区块发酵合成项目审批,严控岩头区块发酵合成项目审批;落实黄岩江口轻化投资区医化转医药方案;实现临海水洋化工区全面关停;落实临海川南化工区整治提升方案;严控天台、仙居、医化产业发展,力争主城区化工恶臭发生率控制在4%以内。加强绿色交通建设,全面启动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开展油气整治、机动车尾气监测和“黄标车”限行等工作。加强城乡大气污染防治,启动“烟控区”扩面工作,划定“烟控区”范围。开展秸秆野外焚烧整治。

三是组织实施清洁水体行动。编制实施水系平原河网“十二五”水环境整治规划,全面推进水系、河网、河网、河流、河流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突出抓好市区水环境整治,重点实施“河长制”试点工作,推进市区水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园区污水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推进流域工业企业达标整治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推进河道疏浚保洁和生态补水工作,力争基本消灭市区河道劣Ⅴ类水体。建立健全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机制。

四是组织实施清洁土壤行动。开展土壤调查,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推进重点区域土壤修复。加快垃圾收集和处置体系建设,完善危险废物和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系统。

二、着力深化环境污染整治,切实减少和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坚持以深化环境污染整治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点,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环境整治,切实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一是深化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按照市拆解业土壤污染整治规划和修复技术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抓好路桥、温岭两地拆解业土壤污染整治和修复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力争2012年达到农用地标准;总结使用功能调整地块经验,推广土壤污染地块调整使用功能,建设苗木基地;加大场外非法拆解打击力度,巩固场外非法拆解整治成果。开展前两轮“811”三年行动重点区域整治“回头看”行动,坚持以项目化形式推进已“摘帽”省级、市级重点区域深化整治工作,巩固“摘帽”整治成果,严防污染反弹。

二是深化重点行业环境整治。加强医化行业深化整治,制定医化行业整治标准和指导意见,积极开展外沙岩头化工区和临海川南化工区VOC污染防治试点,推进医化行业工艺改进、装备提升、末端整治和恶臭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外沙岩头化工区深化整治项目建设,进一步控制化工恶臭发生率。督促落实外沙区块合成和发酵项目退出、黄岩江口化工区转型升级、临海水洋化工区关停、临海川南化工区整治、天台坡塘搬迁和仙居医化行业整治方案。重点督促区加快出台外沙区块退出方案,并确保2012年前将合成和发酵项目全部退出。加强涉重行业污染整治,坚决淘汰无证无照企业和含氰电镀、六价铬钝化等重污染项目,加快、临海、路桥、等地电镀园区建设,开展涉重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升级改造,启动、路桥、温岭三地重金属重点防控区综合整治,完成5家重点重金属防控企业整治任务。

四是加强固废和辐射环境管理。科学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技术改造,开展重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调查和无害化处置,提高污泥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大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力度,强化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等处置单位运行监管,加强进口废物、电子废物和新化学物质管理,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防治,确保固废环境安全。巩固“放心放射源”活动创建成果,建立“放心放射源”创建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创建“绿色电磁”活动。加强辐射环境监管和矛盾纠纷调处,探索建立常备核与辐射应急管理体系,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三、着力加大生态市建设力度,切实推进环境保护城乡统筹

坚持以生态市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载体,科学谋划“十二五”各项生态环保规划,加大生态创建、“创模”和生态环保宣教力度,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努力营造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大生态创建力度。大力推进生态系列创建和绿色系列创建工作,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争天台县基本达到国家级生态县考核要求,争创省级生态县1个以上,争创省级以上生态乡镇10个以上。继续抓好生态文明试点乡镇和试点村建设工作。继续开展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群众性创建活动。

四是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加强生态文明宣传,进一步与新闻媒体合作,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正反典型,努力营造生态文明建设氛围。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完善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学校学生及社会公众的培训教育体系,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努力培树生态优先的政绩观、科学理性的致富观和健康良好的生活观。切实加强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支持各类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热心人士开展工作。

五是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深入实施《市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将环境保护工作渗透到农村各个角落。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400个以上,力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进一步加强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积极探索第三方委托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全面推进黄岩、温岭两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积极总结推广整治经验和好的做法。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市农办、市农业局等单位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培植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典型,提升农村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水平,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确保农村环境安全。

四、着力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坚持以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手段,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大比武、应急管理大演练、环境信访大排查、排污收费大考查、执法人员大培训”活动,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环境信访调处和隐患排查处置,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一是加强敏感区域和重点行业环境监管。继续加强外沙岩头化工区等医化重点区域的环境监管,强化医化企业内部管理,完善并创新监管方式,建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管实效。加强场外拆解重点区域动态监管,完善并落实以“定点、定时、定量”为重点的堵疏结合长效管理机制,开展专项环保执法活动,巩固“摘帽”整治成果。加强冶炼、重金属回收、电镀、印染、造纸等重点行业以及饮用水源、剧毒物品等重点问题的监管,认真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排查、及时消除各种环境污染隐患,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同时,重视乡镇一级环保工作,积极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环境信访调处和隐患排查处置。加强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24小时畅通“”环保举报热线,完善环境信访快速反应机制和被投诉人面商机制,完善重点信访问题化解台帐和责任落实制度,开展重大信访案件听证工作试点,提高信访调处的效率和质量,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飞行斩污”行动和义务环保协管员点单式执法活动。积极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设。建立县(市、区)交叉执法机制,开展县(市、区)交叉执法检查。开展建设项目的联动监管,加大对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乡镇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队伍;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区域联动机制,积极预防和处置跨界环境污染纠纷,进一步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遏制行政争议案件上升趋势。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环保政务管理和监督。出台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暂行规定,努力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水平。开展《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限期治理管理办法》执法检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继续抓好基本功训练,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重视环保政策调研,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五、着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切实提升环境保护能力水平

坚持以提高环保队伍整体素质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强保障,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大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和机构建设,着力保障生态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统揽全局、理清思路、真抓实干、科学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加强干部职工素质工程建设,加大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完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讲课制度,重点提高干部职工解决突出环保问题、服务经济发展、科学执法和沟通协调等实际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继续做好“双服务”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努切实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大高学历、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力度,完善环保队伍知识结构配备,推动生态环保事业发展。加大反腐倡廉专题教育、价值体系教育和警示教育力度,开展廉政党课和廉政短信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完善环保“八大权力”专项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加强关键环节权力制衡与监督,加强重点岗位的监督和绩效考评,确保权力运行的公开、公正、透明。

三是完善生态环保考核和投入机制。积极实施《市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办法》,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合力。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面实施新建项目排污权交易,启动推行原有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加强生态市建设和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完善长潭水库等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制定流域生态补偿办法。总结推广温岭农村环保投入政策,完善农村环保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确保农村环保事业发展。

四是完善生态环保长效管理机制。推广水产、砂洗等涉水行业治污设施第三方运行管理,探索开展家具、橡胶、制鞋等涉气行业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确保工业企业“三废”排放达标率。完善内河水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落实“河长制”,加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管理,确保水环境整治成效。继续实行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推动工业企业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五是完善生态环保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违法环境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加大生态环境问题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网络公众参与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保的渠道。加大生态环保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召开生态环保新闻发布会,公开重污染企业“三废”排放情况,切实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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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环保局工作汇报0304

工作汇报

射洪县环保局:

射洪县榨菜厂始建于1979年,是射洪县域涉农知名企业。本厂于1998年改制成为个人独资民营企业。厂址位于射洪县边陲重镇仁和,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9000平方米,设立了三个车间,固定资产为2300余万元。年收鲜榨菜1万余吨,年产值达3400余万元,是典型的遂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曾被国家农业部授予基础管理工作“一级企业”和省、市“质量诚信企业”称号。

近年来,本厂为了更好地发展地方经济,搞活农村经济,切实解决好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作出了较大的贡献。2011年10月浙江省宁波阿祥哥食品有限公司入驻本厂,开展合作经营,进一步扩大了生产规模。现有在职员工180余人,日产老酝酸菜包30万袋。目前,本厂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环境保护,如何处理好废水,按照国家规定,做到达标排放,这是重点。2009年根据企业生产需要,国家给予了补助,企业自筹资金,投入了120余万元,建成了污水处理站。当前,该污水处理站正在试运行,根据我厂实际,现就当前企业环保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为了加快我厂治污进程,做到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按时完成治污任务,我厂成立了环境保护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厂长任朝湘为组长,分管生产和设备的副厂长任伟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厂办,成员包括各部门、各车间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班组长,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同时建立了污水处理站的管理制度和环保机构的各项规章。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加职工生态意识和责任感。

切实加强环境治理和污水治理是我厂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双丰收的根本途径。企业要生存,环保要先行。今天企业不治理污染,明天污染将会消灭企业。要教 - 1 -

育全厂的干部、职工,要明确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加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这也是一个企业对社会负责的表现。近期,我厂组织了全体职工学习国家的《环保法》和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文件,大大增强了全体职工的社会责任感。

三、明确目标、制定措施。

2009年,根据我厂生产实际,共投入污染治理资金121万元。其中,省环保专项资金补助40万元,制定了治理方案,针对废水源问题,我厂聘请了中国物理工程研究院环境保护工程研究中心,根据我厂行业特点,进行了可行性论证。污水处理站于2008年12月竣工。2009年6月开始试运行。为了确保试运行的正常,我厂制定了措施,设专人专管负责全日废水处理工作。但因生产规模有所扩大,污水处理能力十分有限,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继续整改、完善。

四、当前的主要问题:

1、由于当前我厂生产量有所扩大,废水比往前较多,加之设备设施不配套,厌氧和好氧培养不起来,处理站不能很好地解决废水的处理,加之清洗厂区的废水有少量渗透到河里,给环保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锅炉是老式的,有部分黑烟流入空气中,还需及时整改。

3、废菜皮厂区个别职工环保意识淡薄,垃圾、菜皮有乱丢乱扔现象等。

五、我厂的决心和整改措施:

我厂下定决心,坚决执行国家《环保法》和省市县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法规,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设立环境保护监督员,采取巡逻督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遵纪守法,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水平。

3、制定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设立专门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有组织牵头,有人具体负责、有人亲自去抓。

4、彻底改变污水处理站的现状,同专业设计公司联系,掌握熟悉污水处理的技术要求,规范运作、添制设备、配套管网,真正做到达标排放,做到减量限排,多余的废水输入调节池内,不得将废水直接排入河里。

5、直接同遂宁专业锅炉制造商联系,整改锅炉冒黑烟的现象,让射洪天更蓝、水更清、人更和。

6、强加对职工的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不得乱倒垃圾、乱扔菜皮,同时和仁和镇政府联系,对我厂的垃圾进行及时妥善处理。

7、随时欢迎县环保局领导对我厂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我厂应克服资金困难,积极向县环保局缴纳排污费、不得拖欠。

以上措施妥否,请县局批评指正,并恳请县环保局给予我厂最大的支持和保护,我厂干部职工对此表示万分的感谢!

致礼!

四川省射洪县榨菜厂四川阿祥哥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012年3月5日

第17篇:县环保局工作汇报

我县环保工作的开展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到目前大致经历了“工业三废治理”、“环境综合整治”、“自然生态保护”三个阶段。在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我县环保事业有了很大发展,环保工作也越加上升到较为突出的位置,尤其是近些年来,我县环保工作取得骄人的成绩,横向占位在全市始终处于前列。同时,我们也亲历了环境污染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的困扰,

生态环境的破坏给人们以刻骨铭心的惨痛教训。经验和教训使我们更加感到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环保工作,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近而实现社会的稳定与繁荣,人民的安生与进步。

一、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1、生态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县在农业经济发展方针上重开发、轻保护,急功近利的行为造成了自然资源的严重破坏和生态环境的恶化。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县的毁林开荒加剧,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山光了、草没了、水利变成水害,各种自然灾害频发,因水土流失、水患、风沙等灾害造成粮食单产平均下降了50以上,超坡耕地平均亩产还不足100公斤。一次降水量在100毫米以上就形成灾害,1994年的水灾,全县90的水利设施毁于一旦,两万多亩粮田被冲毁,其它损失更为惨重。面对我县的森林锐减、水土流失、生态环境严重失调的现实,做为县政府环境保护的职能部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成了我们首要的工作任务。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全县自然生态破坏的情况,制定恢复治理措施,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从1995年下半年开始,深入全县各乡镇,利用半年多时间,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调查。调查后,我们形成了综合调查报告,专题向县委常委会议做了汇报。严酷的历史和现实,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清醒的意识到,生态环境的破坏,已经明显地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不下决心整治,将无法向全县人民和子孙后代交代。因此,常委会决定,把加强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确立为治县方针。从此我们开始了生态县的建设工作。

为了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全县的生态环境,环保局牵头,汇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全县生态环境的建设意见和建议。据此,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成立了《**县生态建设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编制规划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省环保科研所专家的指导,经过半年的艰苦努力,完成了《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于1997年2月被国家确定为全国第二批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经过六年的不懈努力,于2002年3月份经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专家评审组评审验收后,正式命名为国家第二批生态示范区的县份,我县也是全市唯一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按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要求,每两年国家要对生态示范区进行复检验收,我县2004年7月通过了国家生态示范区专家的验收,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得到了专家和领导的好评和肯定。

我县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后,县委、县政府和全县各级干部群众十分珍惜所取得的荣誉和成果,继续努力建设不停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我县生态建设规划的总体目标认真组织实施,一步一个脚印的扎扎实实抓生态建设工作。

我县于1996年汇同省环保科研所编制了《**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2004年在原有规划项目继续实施的同时,我们为了生态建设上档次、提水平、登台阶,又修订编制了《**县生态示范县建设规划》。同年9月份通过了省专家组的评审和县人大常委会通过。

我县的生态示范县建设始终遵循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以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以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兼顾为目标。在生态示范县建设过程中,我县始终坚持有计划地安排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恢复建设和改造的原则以满足人们的高质量生产生活的社会需要,既维持了整个自然的生态系统平衡,又保持了资源环境的完整性。通过多年建设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合理开发、提高自然资源利用率,实现了我县目前的经济稳定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我县圆满地完成了生态示范县建设工作的各项指标任务,2004年7月顺利通过国家的复检验收。今年国家还将对我县生态示范县建设工作进行复检验收,我们有信心完成好相关的工作和任务。

2、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环保“四项重点工程”。

一是实施了以烟尘、扬尘为重点的“蓝天工程”

强力推进了限期使用清洁能源和洁净煤技术产品的工作。对全县工业、采暖锅炉、洗浴业、沿街烧烤、饭店炉灶进行了全面普查登记和整顿工作,对小型炉灶采取全部限期使用清洁能源或洁净煤技术产品,禁止原煤未经改性处理直接燃烧。推广型煤、柴油燃料。到目前,全县各饭店炉灶使用型煤、燃油、燃气等燃料已达20,依法限期治理了工业及采暖锅炉的烟尘污染,去年对21家单位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今年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努力治理烟尘和扬尘,改善城镇内的

大气环境质量。

二是实施了以饮用水源保护、流域治理为重点的“碧水工程”

特别是去年松花江发生特大水体污染事故后,使我们加强了防范措施。强化了饮用水源水质的保护,我局积极协调蚂蚁河上游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严密监视水质的变化情况,加强了新城水库水质的管理,严格控制在饮用水源周围经营可能造成污染的活动,确保县城内居民饮用水的安

全。

三是实施以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的“绿色工程”

我们主要做好加快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升级步伐,在全面做好我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县的复检验收准备工作的同时,申报了新城自然保护区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工作。同时加大了有机、绿色无公害基地建设。我局和农业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增大无公害绿色食品基地面积,推广无公害农作物种植技术,积极争取标识。使我县的无公害绿色食品产业形成了规模和系列生产链条,产品打入省外市场,大幅度增强了全县无公害绿色食品的知名度,提高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四是实施了以整治扰民噪声为重点的“安静工程”。

对扰民声源加强了专项整治力度,对居民楼内的风机、水泵、歌厅等超标声源进行全面整治。两考期间,在学校周围设定禁声区,保证了学生不受噪声的侵扰。推进了环境噪声功能区达标建设,新建“安静小区”4个,对主干街路采取了控制车辆禁鸣等措施,从而提高了噪声达标率。

二、存在的环境问题和所面临的形势

尽管我们在环境保护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生态恶化和环境污染的趋势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某些方面正在加剧,前景令人甚忧。我县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两个方面。

1、生态环境恶化的隐患依然存在,本世纪初国家加大了退耕还林、还草、植树造林的力度,使生态环境得到了很大缓解和改善。但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民种田直补的政策实施后,极大的调动了种地积极性,由于对林地管理的不严、毁林开荒现象比较普遍,个别地方还相当严重,有的将林地变成农田,将丘林剃光种地,大量植被遭到破坏,加剧了水土流失。全县范围出现了大面积新增耕地,自然生态环境的恢复与保护又遭到劫难。孕育着新一轮的生态危机。如不加强保护和有效管理,将对实现可持续发展造成极大影响。

2、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失衡,环境污染加剧,人们生存的环境质量下降。

一是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的思想在政府和企业间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企业追求利润,政府追求税收,往往就将环境保护边缘化。我县很多企业在项目的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不愿环保投入,认为上环保设施增加企业成本,减少利润收入,而不计所产生的后果和企业长期的发展。这种与科学发展观相悖的思想在我县企业中较为普遍。因此,长期以来,发展经济投入高,环境保护投入低的畸形发展模式,制约了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使总体社会发展失去了平衡。

二是环境污染与人们生活所要求的环境质量有一定差距,环境污染加重,治理污染缓慢。我县工业企业绝大部分集中在县城内,所有企业在规模上都属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大部分产品都是低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低竞争力。相反都是高成本、高能耗、高污染。但在我县看来又都存在实际困难,不能采取关停措施。因此,边改造、边治理、边生产,如:县水泥厂虽然几经改造,但都不能彻底治理,污染依旧很严重,亚麻纺纱的废水也不能得到根本上的解决,因此,老污染源的治理相当缓慢。由于我县环保准入的门槛低,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污染源。如,我县兴安麻业从去年以来,所排放生产废水进入农田和污染小井水,造成多次群访的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在处理上非常棘手,也给我县今后环保工作的开展带来了难度。

近年来,我们虽然实施了一系列的环保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投入低,污染的总趋势没有得到遏制,还在呈发展上升趋势。在大气污染方面,我县城镇共有工业窑炉18台,0.5吨以下取暖炉229台,配置除尘设施的仅有28台,占总数的12,饮食服务行业的散煤炉灶231个。这些窑炉、炉灶年耗煤5.5万吨,其中工业用煤1.8万吨,取暖用煤3.5万吨(包括居民散户用煤),饮食服务行业用煤0.3万吨。2005年,县政府对21家取暖锅炉污染严重的单位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但只有5家单位完成了治理任务,其他单位都以没有资金为由至今没有进行治理。由于机动车数量的激增,车辆尾气也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另外,由于沙尘天气的增加,空气质量有所下降,特别在冬季,县城内时常被烟雾所笼罩污染严重的是

二、三月份。在噪声污染方面,商业广告音响、歌厅音响、鼓风机、建筑施工噪声、机车喇叭、马达声等,使城镇特别是城区繁华地段噪音污染特别严重,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在废水污染方面,目前,我县城镇年用水量为300万吨,其中:工业用水量为48万吨,居民用水量为252万吨。每年排放废水、污水量为240万吨,其中:工业废水38.4万吨;生活污水201.6万吨。工业废水排污单位主要有:纺织业5家;制药业2家;制酒业1家;食品加工业1家;木材加工2家;再生造纸业1家;医院4家。上述单位均无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排放对象主要是镇内办公和住宅楼,入管网85家。这些废水和污水经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蚂蚁河,可是污水处理厂一直未投入运行。给下游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了隐患和危害,尤其是未经处理的工厂废水和医疗废水蕴含着污染事故的危机。因此,加强环境保护、加强污染的防治工作已刻不容缓,否则将抵消我们发展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制约我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今后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环保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为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献计献策,全力提供环境保护的指导和支持,实现天蓝、地绿、水清,人民安居乐业的美好愿望。

2、加强生态示范县建设,努力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恢复植被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努力创建具有我县特点的生态小区和生态村屯,积极培植和推广绿色产业和产品,为打造**县的绿色经济做贡献。

3、加强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坚持污染防治从源头抓起,严把项目的审批关,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同时加大老污染源的治理力度,认真实施大气治理计划,开展城镇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着重整治对人们生活、工作休息影响较大的噪声污染。同时积极向国家争取资金,启动污水处理厂运行,开展有效的污染治理工作。

4、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的环境意识。

5、努力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环境纠纷,认真解决污染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6、加强环保队伍的建设,开展学习提高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能力素质,提高专业化水平提高执法能力。努力适应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18篇:县环保局工作汇报

我县环保工作的开展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到目前大致经历了“工业三废治理”、“环境综合整治”、“自然生态保护”三个阶段。在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我县环保事业有了很大发展,环保工作也越加上升到较为突出的位置,尤其是近些年来,我县环保工作取得骄人的成绩,横向占位在全市始终处于前列。同时,我们也亲历了环境污染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的困扰,生态环境的破坏给人们以刻骨铭心的惨痛教训。经验和教训使我们更加感到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环保工作,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近而实现社会的稳定与繁荣,人民的安生与进步。

一、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1、生态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县在农业经济发展方针上重开发、轻保护,急功近利的行为造成了自然资源的严重破坏和生态环境的恶化。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县的毁林开荒加剧,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山光了、草没了、水利变成水害,各种自然灾害频发,因水土流失、水患、风沙等灾害造成粮食单产平均下降了50%以上,超坡耕地平均亩产还不足100公斤。一次降水量在100毫米以上就形成灾害,1994年的水灾,全县90%的水利设施毁于一旦,两万多亩粮田被冲毁,其它损失更为惨重。面对我县的森林锐减、水土流失、生态环境严重失调的现实,做为县政府环境保护的职能部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成了我们首要的工作任务。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全县自然生态破坏的情况,制定恢复治理措施,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从1995年下半年开始,深入全县各乡镇,利用半年多时间,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调查。调查后,我们形成了综合调查报告,专题向县委常委会议做了汇报。严酷的历史和现实 ,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清醒的意识到,生态环境的破坏,已经明显地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不下决心整治,将无法向全县人民和子孙后代交代。因此,常委会决定,把加强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确立为治县方针。从此我们开始了生态县的建设工作。

为了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全县的生态环境,环保局牵头,汇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全县生态环境的建设意见和建议。据此,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成立了《**县生态建设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编制规划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省环保科研所专家的指导,经过半年的艰苦努力,完成了《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于1997年2月被国家确定为全国第二批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经过六年的不懈努力,于2002年3月份经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专家评审组评审验收后,正式命名为国家第二批生态示范区的县份,我县也是全市唯一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按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要求,每两年国家要对生态示范区进行复检验收,我县2004年7月通过了国家生态示范区专家的验收,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得到了专家和领导的好评和肯定。

我县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后,县委、县政府和全县各级干部群众十分珍惜所取得的荣誉和成果,继续努力建设不停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我县生态建设规划的总体目标认真组织实施,一步一个脚印的扎扎实实抓生态建设工作。

我县于1996年汇同省环保科研所编制了《**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2004年在原有规划项目继续实施的同时,我们为了生态建设上档次、提水平、登台阶,又修订编制了《**县生态示范县建设规划》。同年9月份通过了省专家组的评审和县人大常委会通过。

我县的生态示范县建设始终遵循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以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以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兼顾为目标。在生态示范县建设过程中,我县始终坚持有计划地安排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恢复建设和改造的原则以满足人们的高质量生产生活的社会需要,既维持了整个自然的生态系统平衡,又保持了资源环境的完整性。通过多年建设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合理开发、提高自然资源利用率,实现了我县目前的经济稳定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我县圆满地完成了生态示范县建设工作的各项指标任务,2004年7月顺利通过国家的复检验收。今年国家还将对我县生态示范县建设工作进行复检验收,我们有信心完成好相关的工作和任务。

2、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环保“四项重点工程”。

一是实施了以烟尘、扬尘为重点的“蓝天工程”

强力推进了限期使用清洁能源和洁净煤技术产品的工作。对全县工业、采暖锅炉、洗浴业、沿街烧烤、饭店炉灶进行了全面普查登记和整顿工作,对小型炉灶采取全部限期使用清洁能源或洁净煤技术产品,禁止原煤未经改性处理直接燃烧。推广型煤、柴油燃料。到目前,全县各饭店炉灶使用型煤、燃油、燃气等燃料已达20%,依法限期治理了工业及采暖锅炉的烟尘污染,去年对21家单位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今年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努力治理烟尘和扬尘,改善城镇内的大气环境质量。

二是实施了以饮用水源保护、流域治理为重点的“碧水工程”

特别是去年松花江发生特大水体污染事故后,使我们加强了防范措施。强化了饮用水源水质的保护,我局积极协调蚂蚁河上游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严密监视水质的变化情况,加强了新城水库水质的管理,

严格控制在饮用水源周围经营可能造成污染的活动,确保县城内居民饮用水的安全。

三是实施以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的“绿色工程”

我们主要做好加快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升级步伐,在全面做好我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县的复检验收准备工作的同时,申报了新城自然保护区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工作。同时加大了有机、绿色无公害基地建设。我局和农业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增大无公害绿色食品基地面积,推广无公害农作物种植技术,积极争取标识。使我县的无公害绿色食品产业形成了规模和系列生产链条,产品打入省外市场,大幅度增强了全县无公害绿色食品的知名度,提高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四是实施了以整治扰民噪声为重点的“安静工程”。

对扰民声源加强了专项整治力度,对居民楼内的风机、水泵、歌厅等超标声源进行全面整治。两考期间,在学校周围设定禁声区,保证了学生不受噪声的侵扰。推进了环境噪声功能区达标建设,新建“安静小区”4个,对主干街路采取了控制车辆禁鸣等措施,从而提高了噪声达标率。

二、存在的环境问题和所面临的形势

尽管我们在环境保护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生态恶化和环境污染的趋势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某些方面正在加剧,前景令人甚忧。我县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两个方面。

1、生态环境恶化的隐患依然存在,本世纪初国家加大了退耕还林、还草、植树造林的力度,使生态环境得到了很大缓解和改善。但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民种田直补的政策实施后,极大的调动了种地积极性,由于对林地管理的不严、毁林开荒现象比较普遍,个别地方还相当严重,有的将林地变成农田,将丘林剃光种地,大量植被遭到破坏,加剧了水土流失。全县范围出现了大面积新增耕地,自然生态环境的恢复与保护又遭到劫难。孕育着新一轮的生态危机。如不加强保护和有效管理,将对实现可持续发展造成极大影响。

2、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失衡,环境污染加剧,人们生存的环境质量下降。

一是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的思想在政府和企业间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企业追求利润,政府追求税收,往往就将环境保护边缘化。我县很多企业在项目的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不愿环保投入,认为上环保设施增加企业成本,减少利润收入,而不计所产生的后果和企业长期的发展。这种与科学发展观相悖的思想在我县企业中较为普遍。因此,长期以来,发展经济投入高,环境保护投入低的畸形发展模式,制约了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使总体社会发展失去了平衡。

二是环境污染与人们生活所要求的环境质量有一定差距,环境污染加重,治理污染缓慢。我县工业企业绝大部分集中在县城内,所有企业在规模上都属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大部分产品都是低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低竞争力。相反都是高成本、高能耗、高污染。但在我县看来又都存在实际困难,不能采取关停措施。因此,边改造、边治理、边生产,如:县水泥厂虽然几经改造,但都不能彻底治理,污染依旧很严重,亚麻纺纱的废水也不能得到根本上的解决,因此,老污染源的治理相当缓慢。由于我县环保准入的门槛低,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污染源。如,我县兴安麻业从去年以来,所排放生产废水进入农田和污染小井水,造成多次群访的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在处理上非常棘手,也给我县今后环保工作的开展带来了难度。

近年来,我们虽然实施了一系列的环保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投入低,污染的总趋势没有得到遏制,还在呈发展上升趋势。在大气污染方面,我县城镇共有工业窑炉18台,0.5吨以下取暖炉229台,配置除尘设施的仅有28台,占总数的12%,饮食服务行业的散煤炉灶231个。这些窑炉、炉灶年耗煤5.5万吨,其中工业用煤1.8万吨,取暖用煤3.5万吨(包括居民散户用煤),饮食服务行业用煤0.3万吨。2005年,县政府对21家取暖锅炉污染严重的单位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但只有5家单位完成了治理任务,其他单位都以没有资金为由至今没有进行治理。由于机动车数量的激增,车辆尾气也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另外,由于沙尘天气的增加,空气质量有所下降,特别在冬季,县城内时常被烟雾所笼罩污染严重的是

二、三月份。在噪声污染方面,商业广告音响、歌厅音响、鼓风机、建筑施工噪声、机车喇叭、马达声等,使城镇特别是城区繁华地段噪音污染特别严重,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在废水污染方面,目前,我县城镇年用水量为300万吨,其中:工业用水量为48万吨,居民用水量为252万吨。每年排放废水、污水量为240万吨,其中:工业废水38.4万吨;生活污水201.6万吨。工业废水排污单位主要有:纺织业5家;制药业2家;制酒业1家;食品加工业1家;木材加工2家;再生造纸业1家;医院4家。上述单位均无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排放对象主要是镇内办公和住宅楼,入管网85家。这些废水和污水经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蚂蚁河,可是污水处理厂一直未投入运行。给下游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了隐患和危害,尤其是未经处理的工厂废水和医疗废水蕴含着污染事故的危机。因此,加强环境保护、加强污染的防治工作已刻不容缓,否则将抵消我们发展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制约我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今后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环保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

第19篇:环保局综治工作汇报

环保局2011年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考核组各位成员:

首先,热烈欢迎各位成员来我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

2011年我局按照*综治委和****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局直系统平安稳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现将今年我局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为综治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是领导重视。年初,我局按照盟综治委统一部署,及时印发了工作计划,对局直系统综治工作做出了安排,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局领导班子定期研究综治工作,特别是在春节、国庆以及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等重要节庆或重大活动期间,对综治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及时作出相应部署和安排,为综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了综治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我局自2002年单设以来,通过不断建立、完善和实施各项规章制度,极大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目前已形成包括工作规则、学习、业务管理、廉政建设、综合治理、维稳等八个方面的94项工作制度,并将这些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汇编成册,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遵照执行。三是与局属二级单位签订了综治目标责任状,充分发挥了目标责任制和制度的保障作用,保证了把综合治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1 四是确定了重点防范部位,确定专人负责。

二、加强内部治安重点部位的防控体系,防患于未然 为了确保安全,我局进行了自查,确定财务室、实验室等部位为治安重点部位,会议室、机房等部位为消防重点部位。对此,我们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从人防、物防、技防三个方面加强了防护措施。一是建设完备的监控系统。除对大楼周界、门厅等进入口进行实时监控外,还对重要场所,如机房、应急中心、停车库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二是配备全面消防系统。按照大楼整体消防系统要求,对大楼各部分功能区特别是实验室、信息中心等,分别配备消防设施,并针对信息中心自身特征安装气体消防灭火系统。三是配备专业保安人员。建立安防监控信息系统,并聘用专职保安人员对办公楼进行时时监控。

同时,我局责成重点防护部位责任人落实相关制度,对现金存放、印章管理等工作,严格执行行业规定,最大限度地维护平安局面。

三、抓好安全创建活动,增强实际成效

我局根据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的业务特点,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工作形式,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注重加强横向联系,齐抓共管,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在创建活动中,各部门齐动手,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化解矛盾,力求做到小事不出门,矛盾不上交。把安全创建与依法治理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良性发展结合起来,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鼓励广大群众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社区平安建设。

四、努力发挥综治组织的职能优势,增强参与意识,提

2 高参与能力。

首先,我们从提高人员素质入手,改进工作方法,落实工作措施,找准工作的落脚点和侧重点,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其次,提高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妥善处理好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及时反映和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第三,加强思想政治和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第四,认真组织参加*综治委举办的各项综治活动,通过参与这些活动,不断夯实我局系统综治工作的基础。根据盟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认真开展了信访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今年我局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84件,其中自治区环保厅转办的信访案件4件,立案查处率100%,结案率100%,办结情况反馈率100%。

五、做好消防、计生、矛盾排查等工作。

一是建立了防火预案,落实了防火责任,全年没有发生任何火灾事故。二是严格按照*****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全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现象。三是经过认真自查,目前我局没有参与黄、毒、赌人员,没有涉及法轮功等邪教人员。在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中未发现对党、对国家及各级党委政府有突出矛盾或严重对立情绪的人员。

今后,我局将按照综治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和检查考核力度,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工作。

第20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指示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各责任科室在检查工作中,要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科室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城乡规划行业的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

二、方法步骤

自即日起,各相关责任科室都要实行“双随机”抽查,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一)建立健全“两库一单”

1、建立规划市场主体名录库。以工商部门经济户籍管理系统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我局监管的规划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规划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2、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相关责任科室要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记载具有执法资格人员的详细信息。

3、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相关责任科室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及时向社会公布。

4、实行动态管理。对规划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全力配合政府,进行整合部门检查事项,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部门内存在多个执法科室、多项检查事项的,要合法合理地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市场主体要一次性完成检查;结合规划领域实际,配合县政府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规划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常规性抽查,原则上按照国家部委、省级部门已部署抽查计划的,市级部门不再安排抽查;市级部门已部署抽查计划的,县级部门不再安排抽查;已抽查过的市场主体,不再列入当年度抽查名单;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对监督检查有明确规定的,国务院及国家各部委、省、市、县政府对监督检查有专门要求的,从其规定;对涉嫌违法被投诉举报行为的检查,依法进行。

3、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抽查中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4、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5、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责任科室要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五)做好信息反馈。各相关科室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在本科室、本领域推广“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报县政府,务求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向纵深推进。

环保局双随机检查工作汇报
《环保局双随机检查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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