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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9:37:34 来源:工作计划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

中共咸阳市委统战部2011年度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

2011年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完成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任务。

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机关领导干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工作取向,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为统一战线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者,要通过中心学习组学习、干部政治学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对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规定和禁令的学习和执行,从思想上筑起反腐防线,在言行上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坚强的纪律性和坚定的执行力。1

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近年来,统一战线也随着形势发展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因此,抓好统一战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调整充实我部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领导分工责任制度:

1、组长: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何振琪,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工作;

2、副组长: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杨晓宇,负责分管科室及分管科室干部和民主党派机关干部廉政教育工作;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杜俊霞,负责分管科室及科室干部以及市工商联机关干部的教育和廉政工作;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季宏伟协助杨晓宇同志工作。

3、成员:市委统战部各科室科长。负责中心学习组和民主生活会的党风廉政学习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协助部长抓好统一战线政策执行和工作任务落实的督查督办工作。

三、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

2011年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

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在推进机关反腐倡廉和构建惩防体系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纪委精神,结合统一战线实际,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统一战线有关政策及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进一步加强部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整顿教育工作,把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加强党性修养、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配合市纪委、市监察局及有关部门,开展好党外特约人员的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推荐、考察、聘用机制,协助搞好效能监督等专项工作。

三是围绕建立完善惩防并举体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在统一战线成员中继续开展严禁收受贿赂、参与赌博以及配偶及子女从

业、婚丧嫁娶、生日、子女升学等事宜敛财等为内容的反腐倡廉形势教育专题讲座;进一步完善廉政档案、廉政谈话、干部提拔任用廉政考察三项制度。四是围绕构建“源头治腐”体制,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采购、接待等机关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在干部推荐使用、党外干部政治及实职安排、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及新社会阶层人士、承办统战系统灾后重建项目等统一战线工作中,强化工作纪律,遵守民主决策,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强化对“一把手”和对人、财、物的管理使用,对关键岗位的监督。

五是围绕廉政文化建设,抓好机关干部廉政教育及纪检监察网页宣传工作。

六是积极配合牵头部门,认真完成统战部协助的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任务。

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部长负责分管工作领域及科室的原则,制定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分解(附后)。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办法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由一把手负总责,秘书科具体办理。

2、考核内容:按党风廉政建设分工和具体任务分解表逐项进行考核。

3、考核方法:①分管领导及科室总结自查;②部务会审定。

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合格的机关干部年终考核不能评为称职。在党风廉政上有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责任分工

中共咸阳市委统战部

2011年2月21日

推荐第2篇:市委党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

市委党校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

2008-7-26

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市委、市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根据市委、市府办关于印发《200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密联系党校中心工作,切实发挥党校“三个阵地、一个熔炉”的作用,从大局利益、人民利益出发,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为全市“两创”总战略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1、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总结、讨论、布置支部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

2、加强党内监督,坚持每年1—2次民主生活会制度,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3、党内生活中讲党性,讲原则,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弘扬新风正气,反对歪风邪气,争做好人好事,带头参加校内外的公益活动。

4、每季一次观看党性党纪党规教育录像片,半年一次党性教育党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抓好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党课、警示教育“三个一”活动,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5、严格按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并完备各种手续。严格执行市委、市纪委有关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的规定,模范地执行校纪校规,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严格遵守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6、积极开展优化环境,助推“两创”活动,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和“四统一”规定。

7、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摆到支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性对党员进行党风廉政等纪律教育,促使每个党员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并与年终的总结考评结合起来,做到“四个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校领导班子和党政“第一责任人”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并建立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柳建平。副组长:吴跃根、汤喜良,成员:杨秦浩、周水观、陆红权、谢跃娟、张姝。并下设办公室,汤喜良同志兼任主任。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凡领导班子成员或所属科室负责人因违法违纪被查处,取消当年度评优资格,并明确各科室反腐倡廉工作职责,认真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3、完善制度、加强督查。进一步认真执行校《工作制度》各项执行情况监管,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查检查、年底有考核,并向市委、市纪委、市组织部,每年底报告贯彻落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做到常抓不懈。

中共平湖市委党校

二OO八年六月十七日

推荐第3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夯实领导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的要求,切实履行领导班子成员各自职责。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干部职工肩上,把责任制贯穿于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的具体实施之中,坚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进一步完善责任考核、报告等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措施,严肃查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各类问题。

2、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围绕提高效能、优化环境,继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推动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加强行政效能投诉处置工作,突出抓好“两规范、四治理”,着力规范服务行为,认真治理“吃拿卡要”等违规操作行为,及时受理社会公众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加大直查直办力度。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和开展群众评议活动,认真治理庸懒散问题,着力破解“中梗阻”等顽疾。

3、狠抓教育整顿,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强化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廉洁从政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院内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关于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办法》提出的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等21项制度,办公室组织好7月份的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坚决纠正公款消费、公款旅游、挥霍浪费等行为。

4、注重标本兼治,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继续加强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强化监督手段,重点抓好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贯彻落实。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

5、坚持纠建并举,提高我院行风建设水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继续深入认真开展行风、政风评议工作,不断改进评议办法,规范运作程序,强化评议措施,搞好社会服务承诺

2 制,推进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单位”活动,扩大纠风治乱成果,形成条块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纠风工作新机制。加强对民政基层“窗口”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学习。评议的重点将继续放在老年供养区、男供养区、女供养区、办公室和老年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主动出击,严肃查究,完善制度,加强监管,防止反弹。牢固树立“亲民、利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作风。坚决整治对群众态度生硬、为民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严肃查处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等行为,从源头上防范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6、严格落实责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严格执行节庆、会议和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切实做好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督查工作,强化违规违纪问题的追究力度。

7、不断深化改革,深入推进源头治腐各项工作。按照改革创新、制度反腐、源头防范的要求,从“权、钱、人、事”入手,把重点放在对权力的制约、资金调度的监控和干部任用的监督上。严格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切实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行为,强化党务、政务公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继续推进和执行“3+1”财务管理

3 制度,坚决制止搭车收费和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继续强化对各项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的划拨使用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坚持由院党支部会议或院务会议集体研究,避免暗箱操作,保证资金的正确使用途径和使用效益。

8、坚持惩防并举,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针对我院工作特点,着重防范和查处贪污、挪用资金、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损公肥私、铺张浪费、失职渎职、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对违法违纪造成不良后果的,发现一件,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一件,决不姑息迁就。结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共建活动,加强对管人、管财、管物等重点、热点岗位的监督防范,积极配合执法执纪部门,严肃查办发生在院内的违纪违规案件。通过健全信访举报制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扩大办案线索,认真核查、妥善处理信访举报案件和上级批转的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凡要求报结果的案件,必须按期上报办理结果。对各科室瞒案不报而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负责人责任。做到寓源头治理于查办案件工作之中,起到教育干部、巩固成果和严明纪律的作用。

9、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款物的跟踪检查。围绕推进党风政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廉政监察;围绕我院中心工作,加强执法监察;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围绕改善行政管理,加强效能监察。通过拓宽行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的工作范围,充分发挥监察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行使权力、履行

4 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部分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促进公职人员务实高效和勤政廉政。

二、实施措施

1、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精神,增强责任意识,把职责范围内自己应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宣传《规定》,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掌握熟悉《规定》,抓好《规定》的落实。

2、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潍坊市社会福利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任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和***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主任。

3、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今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每一项工作任务的责任领导和部门科室,提出落实的时限和具体要求,真正形成有效的责任机制,做到机制完善,责任到人。

4、认真抓好检查考核。各科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议事日程,与目标管理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明确责任。

5、建立报告制度。各科室每年要分别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写出专题书面报告。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对报告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并进行评价。对群众反映较大,问题严重的人和事,严格依法查处。

三、领导责任

院长****: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按照“五个一”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副院长***:负责院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院长***:负责***、***、***、***和***的党风廉政建设。

四、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1、强化检查考核。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各科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

2、强化监督评议。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进行评议。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将每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专题报告市局。

3、强化责任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的,特别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疏于监督管理,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6

********党支部

2016-4-20

推荐第4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12年度廉政建设责任书

A林业局

为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明确局领导班子和各单位党政领导对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范围

1、局党委书记、局长是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局的廉政建设负总责。

2、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负责分管部门干部职工的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3、各单位党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深入基层,及时发现、解决廉政工作中的问题。

2、积极开展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遵纪守法意识,提高自觉抵御腐败侵袭的能力。

3、要求各单位根据廉政建设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廉政措施和规定,并与干部职工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

4、结合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5、带头遵守各项廉政法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管理教育自己的配偶、子女,防止其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

三、责任考核

1、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由局党委牵头,分管局长参与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相结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2、考核采取听汇报、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

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反馈,并作为对干部业绩的评定和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3、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或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4、各单位要把本部门贯彻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向党委书面报告。

四、责任追究

1、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2、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职失察或教育管理不力而发生违法违纪案件,造成较坏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3、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林业政策、弄虚作假,造成较坏影响的;或者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管理混乱造成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降职或撤职处分。

4、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林业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5、对配偶、子女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甚至包庇、纵容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6、禁止利用职务便利或工作时间,经营木材采伐场号,买卖、加工、运输木材及强行推销苗木;以及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类似行为视而不管或管理不利造成一定影响的(对其单位干部职工不服从管理的,责令其待岗学习三个月或者停止工作,严重的可报局党委研究调离工作岗位,调入林场工作),发现后由

党委和分管领导进行戒免谈话,未改正继续实施上述行为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人调离、降职或撤职处分。

未履行廉政建设责任,具有上述情形之一,局党委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单位党政领导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责任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廉政建设责任书自二○一二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林业局党政领导(签字):

各股室、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签字):

2012年A月1日

推荐第5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强化党员教育工作。要教育全体党员以党员的标准,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的言行。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认真抓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两个文明一齐抓。

四、认真抓好政务、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一切工作以群众认可,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

五、坚持做到有章必依,违章必纠,勤政廉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消除以权谋私不负责任、组织涣散、纪律松驰、消极腐败等现象,进一步增加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3、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4、党课。每半年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重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等课程。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各支部必须围绕“五好”、“四有”目标开展党建工作。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党委负责,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订好支部的党建工作计划。

二、支部抓党建,重点抓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新党员的发展、制度建设、经济工作的发展、中心工作的完成等。

三、支部对党建的各项工作,每季度都要进行一次自查,实行自我考核。并将情况向党委做出汇报,对存在的问要找出原因,认真落实补课措施。

四、努力完成党委和上级组织所布置的党建工作任务,实现“五好”、“四有”目标,接受党委对支部党建工作的考核。

。 党政干部职业道德

(一)严守政治纪律,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虚心好学、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热爱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实事求是、诚实正直、坚持真理。

(五)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发扬艰苦奋斗作风,不搞特殊化。

(六)谦虚谨慎、平等待人、密切联系群众。

(七)团结同志,公道正派。

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基本组成人员之一,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党支部组织建设,党员管理的规划,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二、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配合支部书记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实施计划,检查组织生活落实情况。

三、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具体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组织,争做优秀党员的活动。搜集和整理党小组和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小组和党员的建议。负责评议党员、评议党支部的具体组织工作。

四、正确掌握发展党员方针。负责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五、协助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考核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六、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等。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的带头人,应当在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等各方面起表率作用,认真地搞好党支部的工作。

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一是组织党员和群众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二是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大会,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并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三是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四是检查党支部计划、决议执行情况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五是经常与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六是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照要求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相互监督,加强委员之间的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一、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党的组织生活,外出党员和因故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及时进行补课,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履行党章规定和各项义务。

二、党员的组织关系一律按要求建档,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转移关系时,由支部出具介绍信转交党委。

三、党员必须按组织部的文件规定按期足额、自觉缴纳党费。支部每季度要向党员公布党费交纳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向党委交纳。

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作自动脱党处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每年进行1-2次,民主评议前,应通知做好总结准备,应通知党委派人参加。

二、民主评议要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作为内容,按照县委要求及民主评议环节进行评议。

三、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要向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作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的总结汇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测评,也可组织群众代表参加测评。

四、支部要将测评情况及时通知每个党员,表扬先进、教育党员争做新时期的合格党员;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分别作出限期改正,清退和除名处理。

推荐第6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国农业银行

孙吴县支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央、国务院和上级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依据上级行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以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为重点,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牵动,坚持围绕全行业务经营工作中心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为全省农行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组织落实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行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行长为组长,两名副行长为副组长,办公室、计财信息部、综合管理部、客户经理部、不良资产清收部、分理处主任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书记,副行长任主任,成员分别由办公室、人事、监察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责任内容

(一)孙吴县农行党委以及孙吴县农行各部门的负责人

1 对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孙吴县农行党委以及孙吴县农行各部门的正职对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孙吴县农行党委以及孙吴县农行各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上级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制度,并组织实施。

5、履行监督职责,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责任考核

(一)孙吴县农行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副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及时以及解决考核工作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采取民主评议、民主测评

2 和听取党内外群众已经的方法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工作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不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上级领导单位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办理,或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给予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对其免职。

(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四)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五)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3 知情不管的,责令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推荐第7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廉 政 制 度 防 范

资 料 汇 总

**镇支部委员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市区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进一步明确村“两委”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目标和任务的落实。

一、村“两委”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实好市区镇纪委提出的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四、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五、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及时查办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主动纠治不正之风。注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化权力监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从源泉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定化、制度化,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措施有效实施。

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对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实施方案

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讲话精神,在广大农村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我村结合实际,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意义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做好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反腐倡廉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村是城乡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积极推动廉政文件进农村,有利于加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增强群众组织凝聚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广大居民、村民的反腐倡廉意识,打牢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群众基础;有利于群众参加,扩大监督,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巩固和加强党在基层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建设,着眼于完善村民自治,

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动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优势,积极推动农村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实现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有机结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进农村的工作原则是:⑴坚持与本村实际相结合,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⑵坚持与村民自治相结合,形成村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⑶坚持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形成更加完善的干部自律机制。⑷坚持与公民道德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扩大农村精神文件建设创建成果。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㈠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宣传教育

在村部设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宣传专栏,宣传专栏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央、省市区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对党员干部的有关纪律规定;本区域廉洁自律的典型事例;反腐倡廉警句、格言、漫画等。在村口路旁设置永久性标牌进行“四大纪律、八项注意”宣传。同时在先锋网上开辟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发布本村的廉政计划及相关信息。开放农家书屋购置廉政图书供党员群众阅读。利用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播放党风廉政宣传片的方式对党风廉政进行宣传。

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

结合本村实际,建立健全村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村两委换

届选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村干部述廉述职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党务公开民主议事制度、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重大事项的报告等各项制度。用制度规定村干部行为,保障了村级建设正常运行。

㈢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系列活动(“十二个一”工程)

1、召开一次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研讨会。通过干部和党员进行讨论,让全体干部、党员统一思想,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

2、组织全体党员集体观看一场党风廉政建设纪录片。播放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加强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村每半年组织全体党员、村干观看一场以上反腐倡廉录像,加强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将廉政教育警句、格言、漫画、图片等以幻灯片的形式进行放映。

3、签订一份廉洁自律承诺书。党组织与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用承诺书对全体党员进行自我约束,坚持廉政建设从自己做起,使廉政思想深入群众心中。

4、成立一支廉政建设志愿者和义务廉政监督员队伍。廉政建设志愿者由村内企业负责人、知名人士组成,自发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和示范活动;义务廉政监督员对党务、村务、村组财务进行全方位监督。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组建一支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宣传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邀请区、街道文化工作者入村,表演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常用识抢答,通过娱乐活动使群众认识并主动参与到

党风廉政建设中来。

6、健全“一站式”服务,加强村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中心功能,通过“一站式”服务将中央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群众中间去,使全村便民服务措施实现制度化和长期化。

7、每年开展一次村干部述职述廉活动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每年年终围绕为民服务、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一次述职述廉活动,督促村干部在活动中思考总结工作经验。

8、定期公示一份村集体财务账簿。利用财务账簿反映出村主要活动和工作的开展支出与收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不乱花一分钱,不占集体便宜。

9、创建一批特色家庭。结合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家庭这一社会细胞的作用,积极开展读书型、娱乐型、收藏型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寓廉政文化建设于创建特色家庭活动中。

10、组织开展一次廉政建设知识竞赛。号召全村群众积极参加,尤其是党员群众,提高群众参与热情,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送入全村党员脑中,送入群众心中。

11、建立一份村干部资产公示表。村干部每年集体公示一次家庭资产,公示内容包括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个人资产较上一年度有较大增加的,要注明资产来源。通过资产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深群众对村干部的信任。

12、举办一次廉政建设成果图片展。通过对前期生动多样的活动

的图片采集,集中进行一次成果图片展,让全体党员和群众从图片资料中直观感受到全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的成就。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方法措施

1、落实组织,加强领导,结合村组实际,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

(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

(村委会主任) 成员:

(会计)

(副主任) (妇联主任)

2、制定廉政建设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本村村情,充分考虑农忙时间和群众作息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按照先宣传介绍,再深入群众组织活动,最后总结经验的顺序,把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进行周密合理安排,以保障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3、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村支部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⑴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和本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研究本村的党风廉政工作;

⑵做好本村信访工作,认真解决群众提出的意见和问题,并对本村不稳定的苗头和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

⑶切实管好政子,带好队伍,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政思想工作。

村委会主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⑴积极支持、协助村支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工作管理方式,团结带领群众为新农村建设做贡献;

⑵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⑶严格财经纪律,实行“一支笔”审批,村级财务及时公开。 村“两委”其他成员积极协助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做好党风廉政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全村党员学习活动。

4、筹集经费、做好廉政建设物质保障。上级拨款与村集体资金补充相结合,适当引入社会企业赞助,积极调动党员积极性,自制宣传海报、标语,自制改造表演道具,办出有农村特色的廉政建设系列活动,在达到活动目的的同时节约活动经费。

5、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每年年终,村“两委”除对群众、党员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外,“两委”内部还要召开年终总结会,对当年的廉政建设进行考核评价。对于工作中的亮点,积极贯彻激励措施;对于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整改方案。提出下一年度的廉政工作计划和重点,通过不断地总结与实践,逐渐走出了一条令群众满意,组织放心的廉政道路。

支部委员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实践“三个代表”的带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膝谈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遵照上级党委、政府、纪委关于实行党风。

一、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共同职责 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班子对本村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及时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根据上级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任务、目标和措施,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两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共同职责是:

㈠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按照规定开支经费,不用公款购买个人通信和交通工具,不暗示或授意财会人员设置“小金库”,除财会人员外,其他人不直接经收和管理现金,直系亲属不担任本村经济组织财会职务,不参与集体工程项目投标。廉洁自律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年终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

㈡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接受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完善廉政规章制度。要与时俱进,根据改革开放的要求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实际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依靠体制创新、制度创新,从源头上

防止和治理腐败。

㈢全面实行联系村民小组责任制度。加强对联系点经济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将党员联系村务工作责任制和班子成员联系村民小组责任制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形成合力。经常深入联系点、联系户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强化监督职责,定期对联系的村民小组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尤其是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㈣认真执行《江苏省村务管理办法(试行)》。保证村民充分的知情权、管理权及重大事务决策权,遵守村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㈤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专题公布解决农村“热点”问题,接受村民理财小组的财务监督,完善会计委派制和财会电算化,运用村务财务公开的现代管理手段,强化农村廉洁网络。

㈥教育配偶、子女遵纪守法。不违章抢建,不违规占用土地,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或黑恶势力组织,不参与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非法活动,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利用自己的职权为家庭成员谋取私利。

二、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殷龙粉,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其职责:

㈠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纪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作出安排,采取措施,抓好落实。

㈡负责建立与完善“两委会”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和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工作,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㈢负责经常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廉政法规,学习村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督促班子成员自查自纠。要有预见地在春节、中秋节及签订村集体经济合同等重要时机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发现班子成员不良苗头及时教育、纠正。

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要事项集体决策。严格按照村委会提出方案,经支部讨论通过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实行民主决策。特别是集体经济投资项目要民主决策。

㈤严格执行村务日常经费开支实行“两笔会签”及财务监督制度,每月组织审查一次财务收支报表,协调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开展工作。

㈥对村民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本村发生恶性事件,要迅速深入现场调查解决,化解矛盾,控制事态发展。

田红根,村委会主任,分管村集体资产管理、村务公开、纪检监察工作。其职责:

㈠协助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抓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全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镇党委对“两委会”班子及成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

㈡负责建立、健全法制村委会及村民小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检查监督财会人员履行职责,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确保

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㈢负责组织落实村务公开工作。坚持村委会、村民小组财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增加财务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了解掌握企业和村民依法缴纳税费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乱收费不正之风。配合上级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㈣负责组织全村党员干部在每年七月份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负责做好村民信访工作,进村入户化解矛盾,避免村民集体、越级上访。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殷学忠,村委会副主任,分管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其职责:

㈠协助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抓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组织人事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㈡负责协助村民会议按照选举法规推荐选举村委会干部,协助掌握村民选举工作情况,防止发生贿选、拉票、压制民主等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人唯亲的不正之风。

㈢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规纳入全村党员学习教育的总体计划,为责任制的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党员文明监督岗”活动。

㈣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认真培养,深入考察,严格把关,防止发生“权钱交易”、“突击入党”等问题。认

真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陈章林,村总账会计,分管财经纪律、财务公开。其职责: ㈠协助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抓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对集体财物、财务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㈡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切实履行管理集体财物职责。主动配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村财务收支情况和有关账目,汇同会计做好财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对村民提出的财务管理问题,负责作出解释或组织整改。制止和纠正违反财务制度、侵犯集体经济和村民利益的行为。

㈢负责指导村民小组及其它下属单位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统一记账方法,统一账簿,做到账证、账实、账款、账账、账表五相符。定期审查其财务账目,督促其实行财务公司,及时发现并纠正收款不入账、乱开支等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

申晓萍,妇联主任,分管督促廉政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其职责: ㈠协助村委会主任抓好廉政勤政建设。

㈡认真抓好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具体掌握全地育龄夫妇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及时防止可能发生的超生偷生问题,并将计划生育情况定期张榜公布。

三、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办法

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由村党支部组织实施,同时接受上级党委、纪委组织的检查和考核。

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通常每半年进行一次,年终检查与考核结合进行。可采取与村务工作检查结合进行,也可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主要检查班子成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廉政规章制度是否遵守执行。

㈡“两委会”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年终民主评议活动进行。其基本程序为述职、自评等次、民主评议、村党支部评定后,报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室审定考核等次。班子及成员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镇责任考核结果通知下发后,向村民张榜公布。

㈢民主评议是责任考核等次评定的主要依据。村党支部组织“两委会”干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总结汇报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面对面接受群众评议,然后发放《“两委会”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及《“两委会”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组织与会人员填写,由党支部汇总民主评议档次结果。班子成员考核民主测评采用百分制,测评结果85分至100分视为优秀票;70分至84分视为称职票;60分至69分视为基本称职票;59分以下视为不称职票。民主评议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班子及成员,其廉政责任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㈣“两委会”领导班子考核等次评定标准

1、优秀:①班子成员没有发生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违法违纪问题;

②本村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不存在严重的腐败现象;③本村无恶性事故发生,无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④班子称职以上得票率达80%以上,其中优秀得票率达60%以上,班子一把手评为优秀等次。

2、称职:①班子成员没有发生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违法违纪问题;②本村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不存在严重的腐败现象;③本村无恶性事故发生,无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④班子基本称职以上得票率达80%以上,其中称职得票率达50%以上。

3、基本称职:①班子成员没有发生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违法违纪问题;②本村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不存在严重的腐败现象;③本村无恶性事故发生,无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④班子基本称职以上得票率达70%以上。

4、不称职:①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违法违纪问题;②本村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的腐败现象;③因责任不落实或工作失职导致本村发生恶性事故或酿成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④班子基本称职以上得票率在49%以下,不称职得票率达30以上。有此四种情况之一者均评为不称职。

㈤班子成员考核等次评定标准

1、优秀:①认真履行本《细则》责任要求;②在本人管辖的范围内无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发生;③本人无违纪违法问题;④称职以上得票率达80%以上,其中优秀得票率达60%以上。

2、称职:①较好履行本《细则》责任要求;②在本人管辖的范围

内无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发生;③本人无违纪违法问题;④基本称职以上得票率达80%以上,其中称职以上得票率达50%以上。

3、基本称职:①能基本履行本《细则》责任要求;②在本人管辖的范围内无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发生;③本人无违纪违法问题;④基本称职以上得票率达70%以上。

4、不称职:①不能履行本《细则》责任要求;②在本人管辖的范围内发生了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发生;③本人有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或有其它违纪违法问题;④其基本称职以上得票率在49%以上,不称职得票率达30%以上。有此四种情形之一者均评为不称职。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奖励和追究制度

㈠责任考核结果存档备案,作为业绩评定、评选先进、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评为先进、模范等荣誉称号的,责任考核必须达到“优秀”等次;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取消其先进、模范等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连续两年评为“不称职”的,要主动辞职或通过有关程序免除其领导职务。村级换届选举期间,向选民公布近3年的责任考核结果,以此作为竞选的一项重要依据。

㈡对责任考核评定为“优秀”的班子成员,给予300元奖励;对评为“称职”的,给予100元奖励;资金由村管理经费支付。对评为“基本称职”的,要进行诫勉谈话;对评为“不称职”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整改,并扣发当年奖金。

㈢按照责任追究“上连一级”的原则,班子成员出现问题受纪律

处分的,追究一把手的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连续两年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受处分的,一把手要主动辞职,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免除其职务,或提请村民会议罢免其职务。分管领导成员责任联系点的村民小组长出现腐败问题受处分的,比照追究一把手责任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㈣责任追究要结合本村实际,突出重点。重点围绕本村出现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案件;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等问题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突出致富人民,为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拨任用上的纪律和制度办事。

四、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禁止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五、管好身边的同志和自己的配偶,树立好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的良好形象。

推荐第8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XX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实 施 办 法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我乡队伍建设,保证党风廉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与省、市、县委的精神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系列指示。

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乡党委的统一领导,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乡党委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纳入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四、本办法所指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本乡各级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责任的制度。党风廉政建

设的主体为本乡各村(社区)、乡内各单位,其一把手为该村(社区)、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责任内容

五、乡党委对本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是:

1、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责任并组织实施,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状况。

2、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及治理腐败。

3、根据上级有关廉政政策法规,不断加强完善我乡各项工作,及时制定并完善本乡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制约机制。

4、模范带领本乡领导干部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各项廉政规定,自觉接受组织、社会、群众的监督。

5、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开创我乡廉政建设新局面。

6、对本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7、受理群众信访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8、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的各项规章,防止和纠正用人工作上的不正之风。

9、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10、总结推广本乡党风廉政建设先进经验,并对先进村(社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乡党委书记盖友对本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为本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1、对自身廉洁自律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模范执行各项廉政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2、对乡党委班子成员廉洁自律负责。坚持民主集中制,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批评与自我批评,发现班子成员存在问题要及时批评并帮助纠正。

3、对本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根据县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本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有关计划和责任并组织实施;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4、对本乡各村(社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各项计划、任务的落实。

5、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管理和使用有关资金,防止不正之风。

7、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本乡的各项规章制度。

8、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配偶、子女个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

七、乡党委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各负其责,对分工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1、乡长XXX负责乡政府和辖下经贸、安全、招商、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商务、党群、纪检、政协、统战、文教卫生、民政、政法、社会治安治理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乡政府领导成员和联系各村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好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联系乡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2、副乡长XXX负责辖下城建、房产、土地、信访、计生、劳动保障、食品安全、宗教、社区、交通、统计、农业、农机、林业、水利、农电、畜牧、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乡党委书记抓好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

作,联系所挂村委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及时督促、检查、指导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武装部长XXX负责辖下武装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其余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乡政府领导成员,负责各自分管的线口、部门、单位,联系所挂村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

5、各村委、乡直单位、部门都要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级落实。

6、各班子成员应对自身廉洁自律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模范执行各项廉政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7、各班子成员还要对其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负责。参加其他班子成员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参加其他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议,及时掌握并解决其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

8、各班子成员要对其他班子成员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加强其他班子成员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监督、指导其他班子成员有针对性地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有关预防措施,出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不正之风;定期听取其他班子成员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并提出相对意见。

9、各班子成员要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提出贯彻实施的意见。

10、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其他班子成员分管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

11、要管好配偶子女个身边工作人员,防止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

八、本乡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带头廉洁自律,模范执行各项廉政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2、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有关党风党纪廉政建设理论和政策法规,抓好廉政教育,增强反腐拒变能力。

3、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制约机制,加强检查监督,预防和治理本单位不廉行为的发生。

4、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防止其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5、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

6、按章办事,提高工作效率,热情服务,严禁吃、拿、卡、要。

第三章 责任考核

九、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制度。

1、乡全体班子成员负责对本乡各村(社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2、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年终工作总结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或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项考核。考核工作时,应组成有乡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考核领导小组,由纪检监察室组织进行。考核可采取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报告、谈话等方法进行,考核结果经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3、实行廉政一票否决制。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村(社区)、单位不能评为先进。

4、纪检监察室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并上报结果。

5、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十、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

1、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在每年的十二月上旬要向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全面、如实专题报告本村(社

区)、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此外,各级领导干部应不定期将个人和管辖村(社区)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向上级汇报。

2、各级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和年度考核述职报告中,要如实报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有关责任人必须及时报告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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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县国家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蒲县国税局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的组成部分,占总分值的百分之十五;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百分制考核。

蒲县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目 标 责 任 书

局长: 目标责任人: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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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六条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第三章 检查考核与监督

第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第九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第十条

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可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情况应当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 第十一条

党委(党组)应当将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或者根据职责开展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党委常委会应当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五条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当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评议。 第十六条

党委(党组)应当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党组)和纪委。 第十七条

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应当依照巡视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巡视监督。 第十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建立走访座谈、社会问卷调查等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广泛接受监督。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第二十条

领导班子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第二十一条

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二十二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

(二)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

第二十三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

(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第二十四条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由有关机关或者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调查处理。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第二十八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政府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政府予以纠正。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8年11月发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11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及省交通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和一系列指示。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职工的支持和参与,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与企 1 业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五条

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责任制,廉洁自律,做端正党风、行风的带头人。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六条

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各基层单位与公司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约人为该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第七条

公司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2 结合实际,制订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纠正解决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将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法律、法规等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和管理人员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纪和廉政教育;同时抓好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

(三)制止和查处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支持纪检部门履行职责,切实解决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组织协调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支持执纪部门履行职责。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直接管辖范围内的基层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按规定选拨任用管理人员,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坚持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

3 组织生活制度,要对照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八)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教育管理好家庭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八条

公司党委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本部中层管理人员、下属基层单位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年终综合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工作目标考核等相结合。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分值表》计分,并进入综合绩效考核的权重。

第九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及时向被考核单位、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反馈,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认真纠正和解决,并上报结果。

4 第十条

党员干部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方,并记入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惩、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党委(支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将贯彻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述职报告,并向上级(或职代会)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年终个人总结和述职述廉的内容。

第十二条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党政领导班子及其职能部门集体违反实施办法第七条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调整、责令负直接责任的领导人员辞职或对其免职等处理。

第十四条

领导干部违反实施办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理:

(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不传达

5 贯彻,对下属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解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的给予同样处理。

(二)对下属基层单位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拒不执行上级领导机关作出的查处不正之风的决定或要求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三)对直接管辖范围内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或对案件查处工作不支持、不配合,或为违法违纪人员说情并袒护、包庇的,或对有关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四)本单位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负有长期失察或失职责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消党内职务处

6 分。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各级领导人员,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六)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七)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隐瞒不报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其他违反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需追究政纪的给予相应的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 第十五条 领导班子违反本实施细则,需要给予口头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或组织部门具体实施;需要进行组织调整、责令负直接责任的领导人员辞职或对其免职的,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部门提出意见,经上级党委研究决定后,由组织部门具体实施。

领导人员违反本实施细则,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部门提出意见,经上级党委研究决定由组织部门按规定办理;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按规定程序办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基层单位、本部各部门。

第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第12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昌乐县西湖小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实 施 细 则

一、为贯彻落实中共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细则。

二、校领导班子对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每半年一次分析研究全校的党风廉政状况,有的放矢地制订党风廉政建设措施。

2.认真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坚持每季度一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全体党员进行党风廉政专题教育。

3.制定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制度。

4.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保证党员、干部依法、秉公办事。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集体领导,对教师调配、中层领导干部配备、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决定,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

6.加强党内监督,维护班子团结,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三、书记、校长对全校的党风廉政负责,其他领导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四、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对全校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2.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半年一次召开班子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3.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主持召开每半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每月一次的党员学习会,提高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4.加强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行使职权的监督检查,每年找班子成员谈话1至2次。解决教师、家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校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对广大教师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上级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主持制订学校廉政建设计划。

3.负责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每周召开一次政治学习,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教师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教育。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校务公开,按照规定公开规定的内容,重点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六、副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1.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的中层干部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协助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拟订有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 3.每年以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调查,向支委提出建议。 4.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和政治素质和廉洁状况,严把党员入党关。 5.搞好组织协调工作,检查、督促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七、校班子成员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规定。

八、对领导班子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负直接领导责任,取消其评比先进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扣除一个季度或半年的奖金。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对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

2.在年终考核、教师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后果的。 3.因疏于监督管理,致使责任范围内出现向学生乱收费、有偿补课、带生等被上级部门查处的。

4.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出现党员违纪违法间题被立案查处的。 5.领导班子成员本人因违法违纪被立案查处的。

第13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保证油品中心的事业健康发展,不断加强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范围

本单位各级领导及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均须遵守本规定。

三、责任要求

(一)中心主任和书记应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

1、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决议和规定。

2、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中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班子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做到有研究有部署,经常检查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落实到位。

3、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接受上级和群众的监督。要在年度考核期间的述职述廉报告会上向上级局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汇报当年执行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4、认真阅读或听取有关反映本单位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违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思想教育,促其改正;有违纪行为时,在查清事实后,应及时作出处理并向上级党委和监察室报告。

(二)分管领导对分管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政策规定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中心主任、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分管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若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向中心主任、书记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3、督促加强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抓好依法依规开展检测工作和其它业务工作,防止腐败和违纪苗头的滋长蔓延。

4、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上级和群众监督。要在年度考核期间的述职述廉报告会上向上级局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汇报当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情况。

(三)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忠于职

守,科学、公正、廉洁、高效。

2、遵循科学求实原则,检测要公平公正;数据真实、准确;报告规范,保证工作质量。

3、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廉洁自律,不得泄露上级机密和企业、客户的商业、技术机密以及本单位的技术机密。

4、在业务工作中,要防止商业贿赂的行为发生,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营业性娱乐活动。

(四)责任追究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应视为失职行为,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不认真履行职责,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2、对应该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出现了问题又不及时认真处理解决的;

3、接到反映本单位领导或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检举、揭发或口头举报,不过问、不调查、或置之不理或工作不力,导致产生严重后果的;

4、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不督促、不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不认真解决而放任自流的;

5、违反单位的相关规定,造成本单位名誉或经济损失的行为。本制度自2009年7月1日始执行。

第14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报告

2015年,在市委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强制监督、落实责任等方面入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现根据有关要求,将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落实。一是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实行“一把手”带头、负总责,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引导干部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全局上下始终保持着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结合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进行细化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总责。三是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并作为对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听取相关责任人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及下一阶段的目标打算,同时对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使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了班子,细化到了二级单位,量化到了个人,基本做到了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

(二)兴宣重教,筑牢廉政思想防线。今年以来,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我局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着眼于防范,立足于未然,以一系列针对性较强的主题教育为契机,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法,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筑牢党员干部职工廉政的思想防线。一是丰富学习内容。组织学习了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组织观看了《焦裕禄》、《朱彦夫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永恒》、《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等专题教育片,深化理想信念、道德品行、优良传统和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党性,自觉拒腐防变。6月11日,邀请市委党校蔡玉霞教授为全体干部职工举办《中华传统美德贵在践行》专题讲座,从传统美德的内容、根本和如何践行三个方面给全局党员干部阐述了新时期中华传统美德的新含义。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局机关设置了“政务公开栏”、“九个严禁”图板、廉政文化宣传画,优化了办公环境,使广大干部职工随时“照镜子”,在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中接受影响和熏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党组书记、局长任长良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谈了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及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几点体会,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有岗位成才的决心、有踏实肯干的作风、有为民服务的理念、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意识。结合县级和科级干部《廉政准则》考试,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廉政知识,组织廉政常识考试,促进了党员干部对廉政知识的掌握。

(三)完善制度,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在继续坚持廉政承诺、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申报、谈心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和规范了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起以制度建设统领全局工作的长效机制,从而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把每个党员干部的行为纳入制度管理的范畴。今年以来,先后制订了《烟台市畜牧局公务经费管理办法》、《烟台市畜牧局行政审批制度》、《烟台市畜牧局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规范》、《烟台市畜牧局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制度》等12项规章制度。

(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五项监督。按照上级反腐倡廉工作指示,以实际行动抓好“五项监督”制度落实。一是强化社会监督。认真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做好市长公开电话、网上民声、阳光政务热线、门户网站(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党务公开网、山东畜牧网、烟台畜牧网等主要网站)的沟通联系工作,认真受理市民问题并按期回复。今年以来,我局累计受理群众电话、网上问题200余起,回复率达到100%。及时公开各种信息,规范信息公布程序,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可靠。在烟台畜牧网开设专栏,为群众提供专业技术、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生产动态分析和市场行情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80余条。严格落实治理公路“三乱”要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市未接到此类案件投诉。二是加强行政审批管理,成立了畜牧系统行政审批专家委员会,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组成现场审核专家组,规范了审批程序,实现行政管理与审批脱钩,有效地杜绝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吃拿卡要问题。三是引入群众监督。行政审批活动全程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现场审核结束后,书面征求审批对象意见,上交局办公室备案。四是强化组织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项等活动中自觉接受监督。五是强化舆论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介合作,利用报刊杂志、网络电台等平台,公布畜牧发展、畜产品质量信息及畜牧机关作风建设情况50余次,收到良好效果。

(五)转变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要求,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深入开展“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树正气”主题实践活动,将“三治”活动作为机关作风建设和理想信念、从政道德、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组织发动,定期查摆问题、汇报心得体会、提出整改措施,先后组织情况交流三次,有效促进广大干部的作风转变和素质提高。二是深入开展专家型人才培养活动。市直12名培养对象勤奋学习,躬身实践,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明显提高,在促发展、保安全、防污染等方面发挥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作用。有1名同志被聘为全国农业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并被确定为全国百名农技推广骨干实地培养人员之一,有1名同志被授予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手,有2名同志被聘为全省实验室评审专家,有5名同志参加了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1名同志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同时,将人才培养活动向县市区延伸,制定《全市畜牧系统专家型人才培养活动实施方案》,确立了126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培养对象,培养活动开局良好、稳步推进。三是深入开展基层联系点活动。采取局党组成员包片、中层干部包县、行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包场户的方式,共联系基层兽医机构27个、畜牧企业58个。一年来,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技术骨干深入基层310多人次,时间均在2个月以上,不仅及时掌握了基层情况,增强了重大决策和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而且帮助基层解决了大量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加强与高校院所的战略合作。我局先后与中国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等7个高校院所签订了“战略合作伙伴框架协议”,推进畜牧业产学研一体化发展。一年来,先后邀请这些高校院所的专家教授30多人次来我市进行调研,为我市畜牧业发展和畜牧企业生产经营提出合理化意见及建议100多条,全市有15个畜牧企业成为这些高校院所的技术合作、技术转化与示范基地,特别是11月份我们争取省级经费60万元,邀请这些高校院所的专家教授来烟举行奶牛、生猪、家禽、特种经济动物养殖技术培训班6次,使2000多个畜牧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得到了一次全面的技术培训和知识更新。我们的经验做法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

(六)履职尽责,业务工作成效明显。坚持将反腐倡廉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杜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带动全局工作的稳步推进。在畜牧业发展上,制定了《全市畜牧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全市畜禽遗传改良规划(2015-2020)》等7个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创建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方向目标和重点任务。目前,全市累计争取省级以上财政扶持资金6078万元,带动社会各界投资10亿多元;积极开展“国家和省、市、县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四级联创”活动,共创建国家级示范场3个、省级示范场32个,市级示范场100个、县级示范场320个,新建、改建各类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场1070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7%,全市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87.5%,标准化养殖比重达到76%,分别比去年提高0.5和1个百分点。积极鼓励和支持畜牧企业上市融资,年内龙大股份成功上市,全市共拥有益生股份、民和股份、龙大股份3个畜牧上市企业和仙坛股份1个过会企业,莱阳春雪也正在积极运作上市。仙坛股份“公司+农户”产业化运营模式正在全市深入推进,促进了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机制的不断完善。在动物保护上,以无疫区评估认证为总抓手,全面规范、深化动物防疫工作,全市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在畜产品质量安全上,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全市未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抓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力度不够。个别干部职工的党性观念淡泊,道德品质恶劣,违反社会公德,妨碍案件调查,被开除党籍、公职,严重败坏了市直畜牧系统的形象,不但给我局抹了黑、丢了丑,而且给全市及至全省抹了黑、丢了丑。作为党组书记,我负有主要责任,在此,也向市委、市纪委作出深刻检讨。

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需进一步增强。部分同志缺少居安思危的意识,对反腐倡廉工作存有麻痹思想,认为畜牧是弱势群体,畜牧局是弱势单位,自己权小责大,无腐可反,无廉可倡;少数同志缺少廉政无小事的意识,认为廉政工作能守得住底线就行,小节无所谓;有的同志缺少大局意识,不能正确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没有把其提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个人前途命运的高度来考虑。

三是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监督不力。在民主生活会上讲成绩多、谈问题少,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等现象依然存在。在一些重要工作中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和指导不够主动,对有关规定执行也不够严格,有些应当邀请纪检组参加的会议、活动没能及时邀请。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仍需要加强。

四是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个别领导落实“一岗双责”的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讲话、检查工作时,存在业务工作谈得多、廉政建设讲得少等问题。还有的同志没有牢固确立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前几年有的县市区出现的畜牧部门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案件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市直畜牧系统干部职工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责任制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按照市纪委《关于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分工意见》和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意见,抓好重要工作事项落实,完成年度工作总目标。

三是进一步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切实加大制度规范和社会监督力度,完善畜牧行政审批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与纪检部门的沟通协调,在“三重一大”等工作上做到及时报告,及时请示,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拓宽与服务对象的联系渠道,多方征询意见建议,做好社会监督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促进畜牧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和专家型人才培养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更好服务群众。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巩固和发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

第15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河市泃阳镇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

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泃阳镇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镇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三河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内监督工作的安排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预防为主,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使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党政齐抓共管,镇纪委、机关党委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坚持“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与领导

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与各项行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各项行政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第五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镇机关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履行的职责和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追究相应责任的制度。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责任,党委(支部)书记、镇长(主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承担下列责任: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目标和保证措施;每年要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检查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责任,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监督

机制,认真实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政教育;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各级领导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切实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和作风建设,增强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若干监督职责,对本单位或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推荐、选拔、任用、调动和使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认真做好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对瞒案不报或隐瞒事实真相,虚报假报案件或推委扯皮的单位或个人要绳之以纪,严肃处理。

(七)组织开展本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情况,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 (八)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效能监察,结合部门和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九)领导、支持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为其有

效工作创造条件。

第八条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负责落实本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各项职责。

(二)严格遵守各级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做到自重、自醒、白警、自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对班子成员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定期组织或召开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发生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告诫或采取必要措施。发生严重的腐败或违纪问题,要支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向上级报告并进行初步了解,对上级的调查要积极支持,努力配合。 (四)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并亲自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做工作部署。

(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制定年度和阶段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意见,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防范性治理措施,抓好落实。 (六)对重大案件的查处要亲自过问、指导,及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难题。对上级要结果的案件,要有明确态度,认真组织力量查处。

(七)重视和关心纪检监察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支持其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

第九条 委党组成员及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以下责任:

(一)协助党政主要领导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切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对分管的部门在研究部署和安排业务工作时,针对易发生以权谋私和不正之风的环节,一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部门业务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要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 (三)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不廉政问题及时纠正,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不正之风要组织或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查处。

(四)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法规,带头做到廉洁自律,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五)教育和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第三章责任实施

第十条镇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要根据上级党风廉政建

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和安排,确定主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建立并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领导班子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写出专题报告,涉及重要问题及时写出专题报告。

第四章责任考核和监督

第十二条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必要时也可进行专题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时间为每年的12月上旬,由委纪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根据考核结果和纪检监察部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被考核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做出整体评价,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三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民主评议制度。上级领导部门负责对下一级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可单独进行,也可与年度考核、干部考核、民主测评结合起来进行。

第十四条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结果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工作业绩评定、奖惩、提

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负责考核的部门,要将考核材料和评议材料报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第十五条 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具体职责如下: (一)会同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必要时牵头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专题考核。

(二)对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进行指导与监督。属于同级的问题要提出纠正建议,必要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或监察部门报告;属于下级领导班子或“一把手”问题的,向该下级领导班子“一把手”发函,要求说明情况并限期纠正;属于下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问题的,责成该单位领导班子“一把手”找本人谈话,并限期报告纠正情况。 (三)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或提出组织处理建议。 (四)建立处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议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收受礼品和拒礼拒贿、信访举报主要问题及调查处理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镇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责令其写出书面

检查并通报批评,取消单位或部门评选先进资格;情节较重的,对领导班子或部门领导进行整顿。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成员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情节较轻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责令其辞职或免职,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责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免职:

(一)直接管辖的范围内发生重大腐败和官僚主义案件,导致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和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

第十九条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给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及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者,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消党内职务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或做出违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单位发生的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行为的; (三)不制止、不查处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四)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的;

(五)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选拔使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其他违反规定或者不负责任行为的。

第二十条 各级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

(二)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案件查处的;

(三)对办案人员、检举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四)提拔任用明显有违纪行为的人;

(五)对配偶、子女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包庇、纵容的。

第二十一条 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须纪律追究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检察法》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视责任轻重,施之以法、绳之以纪。

(一)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或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应由领导班子承担的事项,追究集体责任; (二)由领导班子“一把手”或其他班子成员个人决定的事项或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应由“一把手"或者其他成员承担的事项,追究个人责任;

(三)两个领导干部共同分管一个单位或部门的,集体事项的责任由实际分管事项的领导干部承担。

第二十三条 实行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涉及党纪政纪处分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并按有关程序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三河市泃阳镇纪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6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督促领导干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

总 则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在新形势下坚持做到“两个务必”,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校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与组织稽查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

责任范围

一、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知识,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政策法规,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和项目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履行监督职责,对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组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

二、党政正职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委成员的廉洁从政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管好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认真检查、监督其廉洁从政情况,并对党委成员分管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分解责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议事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应经集体讨论决定;每年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每年年度前将全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三、党委其他成员对分管年级组党风廉政建设及其正职的廉洁从政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指导、督促和检查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防范措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对应当追究责任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和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并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教育、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每年年度前将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向校党委报告。

四、加强重点业务部位的监控,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项目单位索、拿、卡、要、参,特别要加强项目申报、建设、监督等环节的廉政监督。关注党员、干部的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引导党员、干部和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教育、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每年年度前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向校党委报告。

责任内容

一、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二、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三、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四、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五、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六、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七、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八、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九、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十、甘当公仆,不向项目单位吃拿卡要报。

责任考核

一、校党委负责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考核可与领导班子考核、年度经营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

二、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按照以下程序实施:听取被考核部门的汇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的述廉报告;被考核部门及其成员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听取党内外职工的意见;查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料;进行综合评定后,通报考核结果;向被考核部门及其成员提出整改意见。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的考核结果,归入干部档案,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责任追究

一、校领导的责任追究由上级有关部门负责。年级组领导的责任追究由校党委负责。党纪处分由校组织部门具体负责。责令辞职或免职由人事政工科具体负责。需给予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的,由纪检部门按法律程序办。

二、责任追究的主体是各部门领导。凡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管辖范围内,廉政工作不落实,制度不建全,管理不到位,出现严重不正之风或腐败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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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

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

为监督检查年级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根据上级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各年级组负责人报告内容: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分工及职责范围。

2、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3、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

4、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对家庭成员进行教育管理情况以及当年应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对报告工作的要求:

1、各负责人应将上半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年终写出年度专题报告,分别在7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市校党委、纪检室。

2、各负责人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一同报校纪检室。

3、对不按期或不如实报告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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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

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 为深入推进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原则:谈话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谈话对象:校管领导干部和校机关的工作人员;经查处并给予纪律处分的党政干部;需要谈话的其它党员、干部。

三、谈话形式及内容:任职谈话、询问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处分后谈话。

1、任职谈话。新提任和交流的校管领导干部,由校纪委领导对其进行廉洁从政教育,提出廉洁从政要求。任职谈话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两种方式。谈话内容包括:任职后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模范践行党的宗旨;要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增强“一岗双责”意识,抓好分管工作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对象结合新的工作岗位实际,就廉洁从政作出表态、承诺。

2、询问谈话。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当面谈话询问,要求说明情况,澄清事实。询问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谈话内容包话:指出信访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谈话对象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3、提醒谈话。一是发现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一般性问题,情节轻微的,直接找本人谈话,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发现某个人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与负责人谈话,对其进行提醒、告诫或批评教育;三是对可能出现某些不廉洁行为的问题,通过打招呼、敲警钟等形式,做到防患于未然;四是对临近退休的领导干部进行提示式谈话,要求站好最后一班岗,保持晚节。提醒谈话一般个别进行。对普遍性问题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会议提醒或集体谈话提醒的方式。谈话内容包括:指出群众对谈话对象的一些不良反映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廉政警示和提醒,重申有关纪律规定,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要求,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及廉洁自律意识;纪检监察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提醒谈话的其它问题。

4、诫勉谈话。主要是对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群众有反映,或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但不构成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所进行的警示性谈话。诫勉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谈话内容包括:指出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象必须写出深刻检查,并在限期内改正。

5、处分后谈话。主要是为使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认清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真心接受组织处分,并决心改正错误所进行的再教育。以及在解除处分前,对其在受处分期间的表现给予评价,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处分后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谈话内容包括:指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分析原因,认清危害,帮助认识错误,提出改正要求;要求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树立改正错误的信心,消除顾虑,振奋精神努力工作。

四、具体要求

1、谈话在校党委领导下,由校纪委具体组织实施。

2、谈话要注意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督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

3、要注重谈话效果,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防止走过场。

4、谈话对象应当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如实的回答谈话人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有关材料,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意见和组织的教育帮助,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

5、谈话中发现谈话对象存在严重错误,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或者谈话对象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谈话人应当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个别谈话时,谈话方一般不少于两人,并作好记录。诫勉谈话笔录要经谈话对象本人签字。

7、要建立党风廉政谈话档案。谈话人员对谈话情况综合整理成书面材料,存入廉政档案。

8、参加谈话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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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

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评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认真抓好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属各部门每年至少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两次自查,校党委根据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

二、班子各成员要认真抓好各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经常检查指导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防止和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支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的检查督促,对党风廉政工作抓得不紧,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给予批评,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四、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报告,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五、对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做得好的单位及个人要进行表扬和奖励,选树典型,带动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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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感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述廉对象

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述职述廉的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情况。

2、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的情况。

3、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情况。

4、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干部选拔任用、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况。

5、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问题的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专项治理情况,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党纪政纪条规的情况,单位内部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

7、落实《关于党政系统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的情况。

8、政务公开的情况。

9、行政效能建设的情况。

10、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述职述廉方式

1、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并进行,由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并进行监督检查。

2、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按市委组织部要求进行,述职述廉一律在本单位落实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会上进行。

3、报告会上需对述职述廉人员进行无记名民意测评。

4、考核组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言谈、发放意见表等途径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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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

单位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界定的范围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2、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包括所属下级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

3、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使用、推荐和奖惩;

4、确定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以及评选先、优等问题;

5、项目引进、工程招投标、办公设施购置、职工福利安排、财务收支等问题;

6、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7、本单位工作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8、其它重大问题。

二、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

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方能举行。

1、会前通报。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2、会议准备。需要有会议材料的,应准备书面的上会材料。

3、提前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到领导班子成员。

4、充分讨论。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5、事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6、做出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决策形式,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形成纪要。会议须形成“重大事项会议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重大问题会议纪要除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外,还须报区分管领导。行政首长否定多数人的意见做出最后决定的,须在纪要中说明理由。

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视具体情况独立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

三、重大事项决策的违规处理

重大事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违反本制度其它规定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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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感,促进尽职尽责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和我校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要在校党委的统一的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纪检室组织协调,各部门积极配合进行。

二、责任追究要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主要追究负直接领导责任者。

三、责任追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在对领导干部个人进行追究,要严格掌握政策,准确认定责任。

四、责任追究重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导致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严重,工作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本部门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本部门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案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或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且阻挠、干扰执法执纪部门查处,打击报复办案、检举、证明人;违犯财务管理规定和纪律,不认真执行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创收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乱收费,隐瞒截留上缴收入、私设“小金库”;违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五不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使其配偶、子女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对身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不管、不问、不查,造成不良影响的;、违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导致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失察、不当,造成恶劣影响;其他违犯《规定》人认为需要追究的问题。

五、处分应用。责任追究采取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形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有关奖惩条例,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不构成违纪的,可分别或合并给予告诫、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等处理。需处理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辞职、降职、免职处理;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室负责实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责任追究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校党委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中层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由校党组负责;一般干部的责任追究由各年级组、直属党支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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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

党政干部廉洁勤政守则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中吃拿卡要报,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私自经商办企业、买卖股票、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

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公共财务管理使用规定,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

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办事,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及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他们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之谋取利益。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在住房、交通、通讯工具及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

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动抓好本校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本校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无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

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经常深入乡、镇、管理区、市直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关心群众疾苦,正确处理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无与民争利、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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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校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委成员如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二、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要采取下发征求意见表、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举行多层次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

三、每次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要出“安民告示”,提前一个星期将会议的议题和具体日期通知到会人员,与会人员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四、民主生活会必须做到“三不开”原则,即无明确主题不开,参会成员不到会不开,分管市领导不到会不开。

五、民主生活会主要围绕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得开成工作性会议。

六、对于民主生活会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认真制定整改意见,并落实到专班和具体负责人,并实行公示整改。

七、要指定专人做好民主生活会记录,将记录存入档案,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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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

民主评议制度

一、领导班子民主评议每半年开展一次,一般干部每年一次,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民主测评。

二、每次民主评议之前,必须开展统一的述职,同时公布有关出勤、下乡、调研情况。

三、凡纳入市级以上表彰的对象,原则上要通过民主评议程序,民主评议结果要作为重要依据并记录在册。

四、各种类型的民主评议工作,原则上由组织人事部门主持,防止评议事项和程序不当产生负面影响。

五、建立评议档案,使之有序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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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

班子个人重大问题申报制

一、主要申报内容: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5、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申报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二、申报形式

以上所列事项,应由申报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示。

三、受理部门及方式

校党委负责受理班子成员的报告。班子成员的个人重大问题报告,由本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对报告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四、处理原则 班子成员不按本规定申报或不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的,校党委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五、监督管理

校党委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班子个人重大问题申报的党委及相应机构每年要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综合报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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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

第17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石水务〔2011〕69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落实《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的分工责任制》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队,下属企事业单位:

2011年我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为了认真开展此项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制,现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分工责任制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向东和局班子成员纪检组长唐清鸿二位同志负总责,局监察审计科牵头负责具体落实。为了维护分工责任制的严肃性,抓好、抓落实,今年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局里的总体工作中去,实行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统一考核。《2011年党风 -1-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分工责任制》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2011年石柱县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分工责任制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通知 送:县纪委。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局办公室2011年2月24日印

(共印6份)

-2-

附件:2011

年石柱县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分工责任制

-3-

附件:

2011年石柱县水务局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分工责任制

-4-

-5-

第18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目 录

××局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 .........................2 ××局党组关于2014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 ............9 中共××局委员会2014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 .17 ××局党组××××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 ..............24 镇党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报告...............................31 2014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工作报告 ............................36 2015年度××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 ...........45 县发改局党组2014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54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69 ××区行政服务中心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75 中共××县委领导班子××××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 ......77 ××××年度××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85 ××××年××局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99 ××市××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 ............................104

1 ××局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

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市××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推进制度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党员干部的作风和廉政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南京体育事业的发展。

一、强化自觉意识,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不断强化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先后4次听取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3次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领导小组会议,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根据市委、市纪委要求开展了一系列廉政谈话,进一步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坚持把党风廉政建

2 设作为党的建设和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体育改革发展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局党组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回归主业,把主要精力用在检查监督、执纪问责、案件查处上,并在工作经费安排、工作人员充实、办公条件改善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和支持。严格责任制考核,党组成员带队且全程参加年度检查考核,听取情况汇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杜绝利用职权擅自干预大型体育竞赛与运动员选拔等有关重要事项决策、重大资金拨付与使用和重要岗位人员安排等违纪违规现象,为全系统各项工作保驾护航。

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反对“四风”。局党组坚持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旗帜鲜明反对“四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七个一律”、“十一个一律”规定要求,组织市管和局管干部签订了《市××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填写了《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及所在单位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廉政信息申报表》,明确廉政要求和相关纪律,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内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三公经费”

3 的管理,与去年同期相比,精简会议活动20个、精简文件简报12份、减少参观考察32次,公务招待费比去年下降10%。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下基层“四解四促”工作,研究制定《市××局领导干部“四解四促”工作计划》,7位实职局领导到农村、社区、企业调研××天,驻点××天,帮助解决问题××多个。

三、抓住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局党组坚持把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着不让抓好整改。一是不折不扣地抓好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在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8条意见中,虽然没有反馈市××局的问题,但局党组经过举一反三,感到我局在群众办事难方面还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局对中央、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共性问题、自身对照查找出的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清单,细化改进措施,着力做好整改。二是深入持久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馈出的××个方面问题,提炼出×个整改重点。对每个整改重点都明确整改主体责任和工作要求,明确了整改时间、目标、措施以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在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公示。各责任处室和主要责任人,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立竿见影,狠抓落实,从而使×个突出的重点问题都得了全面整改,没有出现“夹生饭”。去年底,按照教育实践活动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召开了局党组民主生活

4 会,局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了对照检查,每个局党组成员围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执行八项规定等情况进行了剖析。

四、落实干部选用规定,提高群众满意度。局党组紧紧围绕提高选好管好干部群众满意度这条主线,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机制,×次召开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干部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年推荐两名市管干部、新提拔处级干部×名、科级干部×名,大家普遍反映,综合素质较好,群众认可度较高。加强对新提拔的、转业干部的廉政考察,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进行了岗位廉政警示教育,开好勤政廉政“第一课”。

五、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实行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及行政议事规则,推行副职领导主管财务、正职领导进行监管的双向监督制度。坚决贯彻市委、市纪委《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留“死角”。划定行为规范的“高压线”,落实作风建设规定的“硬杠杠”。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报

5 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格落实整治“五个一律”要求,杜绝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各种名义收受礼金行为,有效地防止了“节日病”的发生。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问责机制,在网上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推动权力阳光运行。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教育和管理好亲属和司机,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开展“严禁在单位食堂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活动,杜绝了铺张浪费现象。×名局领导腾退了超面积办公用房,部分机关干部合署办公,严肃处理了一名基层单位的违纪人员。

六、加强班子建设,提升整体素质。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年组织理论学习×次,参学率××%。根据市委、市纪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具体贯彻意见,所有局党组成员都参加了省委、市委党校的理论集训,每位局党组成员都写了体会文章。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焦裕禄》、《黄土情》等宣传正能量的影片,对党员干部进行了理想信念、党性党纪教育。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观看《剑指慵懒散》等警示教育片,使党员干部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集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条整改措施。认真落实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配合市委

6 组织部开展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干部提拔任用年度考核工作,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

七、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同志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是重视反腐倡廉教育。自觉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利用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等机会,组织班子成员、直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期听取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报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下发《××××年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与全局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召开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与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地生根。三是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重要工作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七个一律”、市级机关“十一个一律”规定,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乱用权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同时,对自己亲属

7 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防止并杜绝他们借用领导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利益。

××××年,我局党组虽然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呈现了一些特色,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一些党员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还存在模糊认识,自觉性不够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的形式还比较单一,教育的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大;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研究还不够,攻坚克难的勇气和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

××××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稳步推进××工作之年,也是×××谋划之年。市××局党组将按照中央和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要求,从选人用人、维护群众利益、支持纪检体制改革、支持执纪执法、做廉洁从政表率等方面入手,紧密结合体育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扎实做好××、××、××、×××等工作,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开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新局面。

8 ××局党组关于2014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的情况报告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纪委的具体指导下,区××局党组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安排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党纪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为加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现将今年以来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一岗双责”意识。

(一)主要领导带头,严格落实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要负责人带头组织开展 “两书”(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党员党风廉政承诺书)的签订工作,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队、中心)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其他党员干

9 部分别与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做到了全员覆盖,进一步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风廉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细化工作方案,理清责任清单。按照《××市××区××××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分解细化工作项目,明确了责任人、责任科室(队、中心),规定了完成时限,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结合《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要求,理清责任清单,形成党组主抓、纪检监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格局。

二、从严从实,聚焦作风建设

局党组带领全体党员干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深入查摆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商务投促队伍。

(一)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开展学习教育,全局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群

10 众观教育洗礼,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党组领导带头做示范,书记讲党课×次,组织×次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会,机关支部专题学习讨论×次,带头学习贯彻、领会传达有关群众路线理论和中央、省、市、区领导讲话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三严三实”和焦裕禄精神开展自学和心得交流体会,撰写了心得体会文章×余篇。先后采取向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召开开门纳谏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倾听兄弟单位、企业、群众各方面的声音,共征集到“四风”、队伍建设、基层建设、服务发展等方面问题原汁原味意见建议××条。同时认真开展“走基层”活动,与我局联系点大弯街道黄金村主动对接,通过基层蹲点、入户走访、实地查看、民情恳谈等多种方式,一对一进行帮扶,把××工作宣传到基层、把党的关怀送到基层困难群众心中,并坚持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抓好“五个结合”, 进一步推动商务投促工作提质升级。

(二)从源头上做好正风肃纪工作。局党组按照从源头上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工作思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正风肃纪工作方案和专项方案,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着眼激发干部职工创造活力,坚决遏制“文山会海”现象,切实解决工作图形式、不求实效的问题;坚决遏制奢侈浪费之风,切实解决公车私用、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等问题;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坚决遏制侵

11 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解决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问题。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管理机制,为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

(三)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进一步深化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强化××工作创新,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改善民生,形成活动的长效化,扎实做好“废、改、立、行”工作,局党组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予以重申,着力抓好落实;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的,予以废止;对于与新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经认真梳理,修订完善制度××项,新建制度×项,继续执行制度××项。通过建立科学、规范、严谨的长效机制,推动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常态化、长效化,确保作风建设“不空”、“不偏”、“不虚”。

三、深化风险排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

(一)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推行决策全程纪实、重要情况报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制度,实行决策终身负责制。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经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实现加强对领导干部行

12 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和提高实现商务投促工作项目管理、监督、保障的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的目标。××××年,我局无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切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一是抓好权力清理,主动及时公开。对照工作职责,全局共清理行政权力××项,其中行政许可××项、行政处罚××项,并通过单位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全部进行了公开,进一步完善了我局在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中已经形成的“权利清单”。二是按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要求和区纪委的相关部署,利用“七步工作法”,大力开展廉政风险岗位防控、专项防控、重点防控工作,对原有的各项制度和防控措施进行了核实梳理,最大限度消除和压缩公共权力岗位人员发生各种腐败问题的空间和可能性,进而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公共权力岗位人员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生以权谋私的腐败问题,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背后折射的腐败问题,同时倒逼管理模式创新和工作流程再造,促进规划管理水平提升,提高工作效率和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三)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按照区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努力提升我局纪检监察干部的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并大力支持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组执纪监督作用,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局纪检组长深入开展调研,形成了《落

13 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的阶段性成果和有益经验》的调研文章,展现了局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同时,组织全局副科级以上职务领导干部作出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并将相关情况和主要负责同志承诺书上报区纪委备案。

四、践行“三视三问”,为民真办事

(一)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在“走基层”活动中,局党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口帮扶大弯街道黄金村,确定了帮扶困难群众××户,联系普通党员群众××户,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困难群众家中,认真倾听群众实际困难,制定“一对一”帮扶方案,分门别类建立“三本台账”,通过建立机制、上下联动,三本台账中涉及的××项群众诉求均已全部解决、销账,群众满意率达××%。。

(二)开拓创新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推进传统服务业多元化发展。全面开展以“解难题、办实事、排民忧”为主题的“一把手”主题承诺活动,加快农贸市场规划建设;为企业积极争取省市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扶持资金共计××万元。二是严格开展执法工作。

五、落实“三严三实”,选好用好党员干部

(一)认真学习文件,明确工作任务。局党组及时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会议精神和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学习贯彻执行新

14 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四项监督制度和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和全局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

(二)强化重点工作,查摆有关问题。认真对照专项整治“8+1”突出问题,找准找实我局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局党组重点在拉票贿选问题,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问题,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问题,“三超两乱”问题,“带病提拔”问题,“跑风漏气、封官许愿”问题,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任职问题、“裸官”问题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切实加大对违规用人问题的查处力度,建立自上而下的查处机制,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查必有果,纠必到位,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宣传教育,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一)狠抓思想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宣传。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培训,着力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集中观看《焦裕禄》、《生死牛玉儒》、《杨善洲》等教育片,引导党员干部对标先进典型找差距,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并通过观看《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俄罗斯人在诉说》、《“象牙塔”里的脱变》等多部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充分利用局党组会和职工大会等会议

15 形式认真组织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把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倾力打造“五点书屋”,筑造干部职工精神家园。今年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为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和业务综合能力,局党组带领全局干部职工,集智集力,共同打造局机关文化阵地——“五点书屋”。“智慧、诚信、创新、快乐”是全局人的工作理念,“以我精彩,写你未来”是全局商务人的团队精神。目前,“五点书屋”现有群众路线、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外资外贸、会展经济、投资促进等各类书籍××余册,得到有关领导肯定。

七、廉洁勤政,提升行政效能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聚焦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的重要内容,并与××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推动机关转作风,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工作,努力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2014年,局党组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

16 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对此,我局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狠抓商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并认真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要求,认清当前形势,加强学习宣传,强化责任追究,为××建设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中共××局委员会2014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和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

××××年,县××局党委领导班子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纪委监督作用,使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深刻转变,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和谐,为建设“民生交通”提供了坚强保障。现将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直以来,局党委始终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首要工程来抓,思想上高度重视、责任上履职尽责、推动上扎实有力。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

17 来抓。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股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年交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进一步加大;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室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维护法纪尊严;选好用好干部,重德才重实绩重公认,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今年以来,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初制定《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责任书责任状》,并与局属各二级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责任状》,对各项规定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明确职责。形成了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一级抓一级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坚决落实"八项规定",狠抓干部作风改进工作

(一)局党委班子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领导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局党委主要领导逢会必讲,要求全系统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务必保持高度警觉,持之以恒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不搞变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规定,坚决杜绝大办婚丧喜庆、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局党委中心组先后4次召开集中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研究交通系统贯彻落实措施;

18 局党委班子扎实查摆"四风"问题,共查摆出"四风"方面××个突出问题,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条,其中反映"四风"方面问题的××条,提出××大类××个整改项目,制定具体整改措。

(二)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年初,局党委认真研究,制定了《××县××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局纪委及监察室坚持每月对二级单位工作人员的作风纪律执行情况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出督查通报四期,对相关违纪人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通过督查,全局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及工作态度有了明显的提高,上级纪委多次到我局暗访,工作人员的在岗率及服务态度都得到领导的肯定。、

三、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局党委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的要求,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实效,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

(一)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参加“百乡千村万户大走访”和“四帮四促走基层”活动,及时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困难,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召开座谈会××次,上党课××堂,举办××次宣讲会,走访了党员××人,群众××户,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类××条,已经解决××条、正在办理××条,其它问题正在跟相关部门协商,力争逐个解决。帮助蹲点村建强村支两委班子,固化工作目标,解决农村农民实际困难,

19 为岭坡乡太平村、福星村各解决帮扶资金一万元;慰问岭坡乡太平村、蛟龙村困难群众××户,发放慰问金××元、衣物折合人民币××元,运管所组织干部职工捐款××元,资助××名农村寒门学子。为满足群众客运乘车需求、安全规范城南停车场秩序,我局多次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万元用于完成城南停车场公厕建设及路面硬化工,并将老旧停车场的荒草地、空余地改造成停车位,方便业主,美化环境。

(二)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

1、认真落实《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我局对机关和二级单位的车辆进行整治,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购车审批文件、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完整。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在公务活动中没有收受或赠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情况,今年我局的“三公经费”开支比去年同期减少30%以上。

2、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系统各执法单位按照文件内容进行自查,没有发生执法执纪人员违规乱收费、乱罚款和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行为,而且也没有接到上级纪检部门转交相关问题的违法违纪信访件。

3、组织清理《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投资

20 入股经商办企业、参与企业集资或收受企业干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工作。全局系统没有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参与企业集资或收受企业干股的行为。

4、认真开展《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有关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对 “五个严禁”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作出承诺,没有发现违规现象。

四、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

八、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大精神和中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自觉做到廉洁奉公,执法为民;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设立廉政账户促进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通知》,组织收看《你是我的兄弟》教育电教片,引导干部职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以案释法,用交通身边的人和事,进行以剖析典型腐败案件为重点的警示教育,时刻敲响思想上的警钟,增强领导干部守法意识和奉献意识,牢固树立艰苦奋斗、严于律己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五、突出重点,坚持惩防并举

一是继续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住工程建设招投标、材料采购、工程变更、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和源头治理,进一步强

21 化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对重点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建设资金使用和征地拆迁等重大项目,充分借助检察机关监督和审计部门监督的力量,开展工程执法检查和廉政合同的考核、财务审计检查等活动;二是做好结合。坚持抓案件查处与抓事前防范、源头治理相结合,抓全局性工作与抓重点项目相结合,建立具有××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程项目开工之前要签订《廉政合同》;三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狠抓制度落实,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廉政谈话戒勉制度。

六、继续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一是实施四化管理,大力推进效能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依法行政和廉洁勤政;二是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今年5月以来,共查获违法违规车辆××台次,对××台改装改型车辆都进行现场恢复原貌,在执法过程中未发生一起违规违法现象;三是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着力解决敏感时期上访和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今年共处理信访案件××起,特别是积极推进运输公司改制解决运输公司老上访问题及成功处置出租车司机罢工事件。

七、发挥交通监察职能作用

结合各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系统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半年考核和德、才、能任职检查,同时落实谈话制度,

22 找中层干部谈话多次,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从源头预防腐败。

1、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

2、认真办理县纪委交办的案件。

3、加大对财务帐目的管理力度和查处力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定期公开帐目,严格遵守上级纪委规定的公车、公房和电话费报销制度。规范单位的财务支出,落实公务接待规范管理的规定,严格禁止大吃大喝等铺张浪费行为,大兴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自律、勤廉执政的良好氛围。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局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巩固和把握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坚持不懈狠抓作风建设,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知情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进一步开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23 ××局党组××××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

情况汇报

××××年,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局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从强化领导、加强教育、严格监督、完善制度等方面着手,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实施意见,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不懈地查找和解决“四风”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和预防腐败,进一步巩固了全局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局面。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局党组统一组织领导,纪检组监督,各股室各负其责,群众参与监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局党组和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着力强化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意识和责任

24 意识,积极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分解责任,各负其责。年初,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局班子成员和具体股室,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股室所负责人签定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三是局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中。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一起组织落实,一起检查考核。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和省、市、县委、纪委及市局有关部署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四是加强考核,严格追究。严肃督查考核,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工表彰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教育,提高觉悟,始终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纳入全局思想教育和干部培训及工作总体部署中。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推进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

一是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体学习、文件传阅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

25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吃透精神、领会实质上下功夫,在全面贯彻、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真抓真改”。

二是强化反面警示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观看了《严守党的纪律》、《四风之害》和《阳光下的黑幕》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廉洁从政的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通过多种方式,夯实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观看《周恩来的四个昼夜》和《焦裕禄》,组织学习了文建明同志等先进典型事迹;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纪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廉政文化教育、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教育等活动;扎实开展“与群众在一起”活动,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包挂的杉木桥乡桃子坪村、城中社区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在局机关办公楼走廊悬挂10余幅廉政文化宣传警示语及画幅,设立局党务政务公开栏及学习教育宣传栏;开设专门的廉政书架,在三楼局视频会议室利用现有设备开设电化教育室和廉政教育影视角。运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内网、

26 手机短信、工作QQ群等媒体,组织学习反腐倡廉工作举措、制度,发送反腐倡廉警示及提示语句等。

五是强化政策理论学习。定期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法规,今年3月24日,专题组织学习县纪委第九次全会精神。这些新规定立足于加强管理、规范管理,对践行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积极构建预防腐败惩防体系 一是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我局修订完善了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加强决策程序和规则建设,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强化对相关费用支出的严格审查。在国土资源业务方面制定了《征地拆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土地利用会审制度》、《供地前审查制度及供地后土地履约督察制度》等工作制度,以制度确保廉洁拆迁、廉洁用地、廉洁管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制定了《通道县国土资源局学习培训制度》,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年度总体教育规划,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制度建设真正把局党组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管理机制,为防止和杜绝贪腐的发生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

27 二是强化监督,狠抓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的风险防控。为顺利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通过认真清理,完成了25项行政权力的监察点位、监察点信息和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的录入和试运行。积极开展廉政风险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通过对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共梳理出178个廉政风险点,针对这些风险点,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了对耕地保护政策、集约节约用地政策落实情况、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以及征地拆迁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地价评估、违法案件查处、土地供应、地籍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会审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注重过程监管,建立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台账制度,查找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障碍,针对性研究完善解决办法,实现工作全程动态监管、动态调节、动态推进。

三是认真实施廉政谈话制度。今年,我局完善了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上任的股级干部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3月,我局对法规、土地交易中心、信息中心等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局主要领导亲自主持了廉政谈话。同时,局纪检组针对工作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启动廉政谈话,通过谈话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

28 四是健全完善了局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对中层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严禁出入会所、零持有会员卡及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告情况以及廉洁承诺情况、述责述廉等情况进行登记和备案。

五是改进工作作风,维护群众利益。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我局开展了征地拆迁安置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征地拆迁政策宣传、简化工作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快安置房建设和分配进度、加快对被征地农民“农转非”及社保参保资格的审核等;地面附着物登记调查由抽查改为直接全部参与逐户确认以及补偿登记、坚持实行打卡到户。结合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活动。对部分中层干部进行了调整,抽调专门人员强化督查督办;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开通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服务绿色通道;认真开展了“庸、懒、散、浮、拖”专项治理,局领导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当好表率,带头抓好整改。

四、建立来信来访责任制,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上半年,我局提高了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控制越级上访,积极化解集体上访,有效减少重复上访。截至6月上旬,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件,7人次,办结率75%。

29

五、强化作风建设,全面提升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局党组在理论学习、日常工作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坚持做到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以班子的良好行动做好表率、带好队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是坚持“三重一大”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均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共同决定;对重大合同、重要决策坚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强化合法性审查,保证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

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改进作风、增进团结,提高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坚持对“四风”问题一抓到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月20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指示精神,今年,除了积极开展庸懒散浮拖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

30 镇党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关心指导下,××镇党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为抓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是抓认识。镇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12次,不断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开展了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召开了全镇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了《四风之害》《莲城警钟》等15部警示教育片;并赴枣庄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滕州监狱等地接受实地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是抓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与下属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27份,形成了“一把手”负总

31 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定期召开会议9次,专题听取镇纪委关于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12次,对作风建设、惠民政策督查、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是抓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包责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党总支、包企业、包部门,并将《××镇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一览表》分解到有关领导干部及科室、部门,每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同时,镇党委与各领导干部分别签订了年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8份,镇所有党员干部签订了《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346份,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与此同时,镇党委还建立健全了组织生活会、谈心交心制度,以及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20项规章制度。

四是抓干部。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班子成员和纪委组成选拔任用监督领导小组,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委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

32 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五是抓整改。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聚焦“四风”问题,开展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会员卡清退、“吃空饷”、公款走访等专项治理活动12次。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接待标准,一律在镇食堂安排就餐,不上烟酒。工作日内严禁饮酒,镇纪委加大查处力度,凡发现工作日内饮酒现象的,从严从重处理。 公车私用治理方面。我镇现有公车4辆,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按规定将公车停放在镇政府,不存在公车私用的现象。办公用房清理方面。对超标使用办公房现象通过合所办公、腾空等方式进行清理246平米,副科级以上干部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精简会议转变会风方面。精减各类会议11个,节约会议经费近3万元。同时,开展机关效能检查16次,对27名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六是抓惩处。镇党委积极为镇纪委履行职责提供有利条件,创造良好环境,旗帜鲜明地支持镇纪委查办案件,第一,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纪委书记王飞燕同志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纪检干部专职专用。第二,大力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配全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干部,配备办公办案设备和办案经费。第三,支持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勇于“亮

33 剑”,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以反腐倡廉的实实在在成果取信于民。2014年以来,共查办各类违纪案件9起,并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察室和协作区查办大案4起,共处理违纪党员干部20人,有力的打击了违法乱纪分子,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廉洁从政。

七是抓督导。成立了督查工作组,由纪委、督查科、党政办、组织科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督促党委各项工作的实施与落实、领导交办工作的督导、干部职工执行政治及工作纪律的督查等工作。2014年以来,开展机关效能督导检查21次,对27名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二、本人“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职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党委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及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是分解责任,严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靠实廉政责任,明确要求各村、各科室站所做好责任的

34 二次分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分解体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抓好关键环节,助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通过群众推荐、民主测评和工作考评,培植树立典型,并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号召党员干部向典型看齐,积极营造爱岗敬业、廉洁勤政的工作氛围,保证各项工作增效提速。第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镇、村及部门干部选拔使用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第三,抓住村两委班子新上任的敏感时期,进一步强化对村级的监管,着力整治村“两委”干部出现的工作不作为、“三务”不公开、侵占和挪用资金等问题,通过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途径,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为村级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是严于律己,当好廉政表率。作为镇党委书记,我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遵守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方面有关规定,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做到艰苦奋斗、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工作生活中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时常提醒自己要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教育和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他们没有借助本人的

35 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较好地塑造了求真务实、勤勉从政、廉洁奉公的形象。

一年来,我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氛围不够浓厚;二是制度落实不够好,存在重制度建设轻落实的现象;三是个别干部和个别部门认识还不到位,抓落实的力度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建设幸福××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2014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工作报告

2014年,我局在嵊州市委、市政府、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全面加强系统领

36 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同时,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局纪委的监督作用,坚持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抓手,结合质监工作实际,着力从源头上、机制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质监局党委2014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成立组织机构。局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根据党政班子人员调整,我们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分工》(嵊质党〔2014〕9号),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分工。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2.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党委负责人是履行党风廉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分

37 别落实给党政班子成员,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作用,支持局纪委履行职责。 3.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挥党委会作用,对于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主要领导对本单位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负总责, 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制度”, 认真抓好局班子成员在干部大会上述职述廉,对班子成员做到经常提醒和督促,要求他们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

4.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从源头上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听取责任落实情况汇报,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相关科室限期改正,对涉及制度不落实、损害群众利益、工作失职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强化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们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局党

38 委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了党委中心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利用每次干部大会,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

1.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活动;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全年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反腐倡廉4次,开展党风党纪教育15次。

2.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警示教育片,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干部学习有关违法违纪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增强自身免疫力;邀请法院同志开展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排查到位、公开到位、执行到位、动态监管,同时利用岗位风险防控系统,做好提醒教育。

3.浓厚宣传氛围,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内涵,创新廉政文化的传播方式,推动“廉政文化长廊”活动深入开展。统一制作廉政文化宣传画,在办公场所、会

39 议室等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悬挂格言警句,在“质监网”上开设廉政建设专栏,加大对廉政文化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三)严明纪律,逐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

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以教育实践活动为总抓手,加大治理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工作力度,狠抓干部工作纪律,努力转变工作作风。

1.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全年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检查,严肃工作纪律,重点加强上班时间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围绕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观念和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有效介入行政审批、名牌培育、稽查执法、服务群众等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各个环节,坚决查处服务承诺不兑现、办事拖拉推诿等行为,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和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2.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各办公室设立了岗位去向牌,组织机构代码等群众办事较多的业务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到便民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办公,解决了群众“找人难、办事难”的问题,进一步把“以人为本、方便群众、服务基层”的服务理念落到了实处。

3.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和市委“十个不准”等有关规定。为实现科学管理、有效管理,局党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值班、联村、学习、考

40 勤、问责等制度,并开展专项督查,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四)强化核心,努力提升班子自身建设

1.坚持落实党内各项制度。一是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在学习过程中,主要领导遵守时间,带头学习,班子成员也都能按照要求开展学习活动,从而保证了理论中心组学习真正取得实效。二是坚持落实班子成员分工责任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和班子成员各自特点,科学分工,明确了班子成员的岗位职责,要求他们认真落实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三是坚持强化民主集中制。落实民主生活会、党政班子述职述廉制度,完善并认真实行局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对于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四是坚持注重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党委领导能够团结、带领班子成员搞好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关心班子成员的成长,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多商量多沟通,努力营造一种真诚相待、宽松和谐的氛围。

2.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局党委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和要求。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局党委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

41 的制度;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局党委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严格按照《条例》办事,任人唯贤,使优秀正直、才能出众的干部充分发挥自己的才干。2014年,我们没有提拔任用干部情况,只是根据职能调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职能划出后,将原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调整到质量与标准计量科任副科长,作了一个平级调动。

总之,在市委、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2014年我局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仍有一定差距;2015年,我们将按照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纠正不正之风,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进一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14年,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抓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积极研究,主动参与,加强督查,着重抓好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使全局干部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团结一致,凝心聚力谋发展,风清气正干事业。

42

1.强化责任落实。局党委主要领导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按照责任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局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求全局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线上工作的同时,主动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各部门整体工作的绩效考核中,确保了党风廉政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2.强化制度管理。局党委主要领导带头自觉遵守“三重一大”等制度规定,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包括物资采购)、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同时,针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牵头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了财政、招投标、厉行节约等相关制度,切实做到以制度来管权、管事、管人。

3.强化自我约束。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带头查找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理想信念、党性锻

43 炼、宗旨意识、党纪意识等方面深挖思想根源,带动和促进了全局广大党员干部作风转变。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按照廉洁自律规定对相关情况进行报告。

4.强化组织宣教。一年来,为搞好党风廉政宣教工作,局党委主要领导坚持带头宣讲廉政党课,传达学省、市有关廉政规定,并不拘形式地利用班子会议、全局大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各种场合,不失时机地利用正、反典型教育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吸取教训,警钟长鸣,从而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同时,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强化监管督查。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的同时,局党委主要领导始终强调科学有效的监管是对干部最好的关心和保护。在工作中,高度关注高风险岗位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情况,经常了解相关工作,牵头完善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亲自对全体干部开展作风效能建设集体谈心谈话,要求全体干部防微杜渐,有效预防了重点岗位的腐败现象发生,确保了全局干部不越黄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44 2015年度××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

体责任报告

2015年,××街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工委、办事处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扎实推动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为辖区社会、经济、文化全面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现将2015年度街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担当意识,压实主体责任,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街道实现2015年“四个基本”工作目标的重要基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为全年工作重中之重。

(一)统筹谋划全局,落实领导责任。2015年3月街道党工委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共成都市武侯区××街道工作委员会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分别落实了党工委班子的主体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以及纪工委的监督责任。同时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社区两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将党

45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居民小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60份。党工委第7次会议研究决定,充实优化街道纪检监察队伍,将街道纪工委成员从7名调整至11名,优化居民小组廉情监督员结构,使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既横向覆盖街道所有科室和社区,又纵向深入到具体项目及居民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机制建设,压实工作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辖区全面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党工委把完善制度机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力度。重点围绕征地拆迁、城市管理环卫收费、民生保障资金、物资采购、社区公服资金等风险点位全程实施监督检查,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制定了《××街道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明确党工委班子及成员、纪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任务57项,建立项目台账,推动责任落实。党工委书记亲自“抓长”、“抓常”,结合建章立制,将正风肃纪、“三重一大”长效化、常态化。党工委针对街道在2015年武侯区上半年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指数测评15项指标排名均靠后的情况,街道结合实际问题,强化整改措施,注重整改实效,建立和完善《××街道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街道服务办事群众窗口满意度测评制度》、《××街道机关干部二级目标考核机制》、《××街道作风纪律监督制度》等

46 相关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提升群众对党风政风行风工作的满意度。

(三)坚持领导带头,强化履职尽责。党工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责履廉,党政一把手带头做到“四个亲自”,即做到党风廉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工委班子成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措施113条,带头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五进”活动,深入基层联系指导工作。截止目前,党工委集体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6次,其中专题会议4次;班子成员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累计走访社区86次,走访企业92次,收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14类65条,已解决42条;带头查找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辖区广大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带头自觉遵守《廉政准则》,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带头开展党风廉政自查。

(四)建立提醒机制,落实约谈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提醒机制,每季度定期进行街道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街道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进行廉政谈话;街道主要负责人与社区书记、主任进行廉政谈话;街道纪工委书记与社区纪

47 委书记进行廉政谈话;社区主要负责人与两委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同时将警示教育纳入新到岗干部廉政谈话、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打好“预防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截止目前,共收集街道廉政谈话记录表93份。针对不重视作风建设、不敢碰硬、推动不力及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的党工委班子成员、社区党委主要负责人,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约谈;对存在问题苗头的机关和社区党员干部,由纪工委进行约谈。

二、深化源头治理,强化规矩意识。

(一)注重思想教育。街道党工委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计划,采取定期集中学习和自主灵活学习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强化理想信念和党纪国法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贯彻意见,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亲自讲授廉政党课10次,邀请专家教授开展理想信念及做好群众工作专题讲座4次,组织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14部,组织街道机关干部和社区书记、主任67名同志赴延安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同时开展进监狱、进法院等现场警示教育4次,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警醒和教育党员干部守住道德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不正之风。结合社区基层治理,有针对性的按网格分类管理将社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

48 融入“四五五”基层治理平台,促使广大群众通过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和生活作风表现主动参与廉政监督,形成党员干部自我管理、分类教育、常态监督相结合的教育和监督机制。同时,通过××手机报向全体机关干部、社区两委成员等发送廉政短信共计1600余条,印制廉政公益海报、环保袋、纸杯及廉政小折页50000余份,营造了廉政舆论氛围。

(二)强化规矩意识。按照习总书记 “五个必须”的要求,以区委“九个重点”为指导,把讲政治、守纪律、重规矩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构建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开展“勤政务实、清正廉洁、敢于担当”专题学习会和“南充拉票贿选案”专题剖析反思会,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结合工作实际,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树立知敬畏、明底线、严用权的政绩观、权力观;在行动上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剖析自我、强化我律、斗硬执纪,积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应对工作中各种风险和隐患,构建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加强重点管控。街道党工委发挥主体责任,纪工委密切协作,进一步厘清机关权责,推进规范化服务,强化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堵塞监管漏洞,突出抓早抓小,扼制问题苗头,营造良性权力环境。针对征地拆迁、新居安置、民生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及时将

49 防范工作关口前移,防微杜渐。进一步完善《××街道党工委“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管理办法》和《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专项资金使用的,必须报送党工委会研究审议;凡大宗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主动邀请纪工委成员参与现场监督。

三、落实效能督查,强化作风建设

(一)践行“三严三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五学同步”,突出抓实专题党课、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三个关键动作。街道党工委书记谭军同志以《争做“三严三实”好干部树立忠诚干净担当新形象》讲廉政党课,号召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党工委成员共讲专题党课10次,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4次、反思研讨会3次,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查找街道党员干部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共梳理出“不严不实”问题13条,对查找出的问题召开专题党工委会议进行安排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倡导廉勤之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结合街道实际,加强对“钱、权、人和项目”等重点部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关键环节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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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目的

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树立清正廉洁、勤政务实的作风。 2适用范围

股份及直属党群管理的所属单位领导班子。

3职责权限

3.1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

3.2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公司党政副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3.3公司党政副职按职责分工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党政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3.4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党政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本单位党政副职按职责分工监督检查分管的工作人员及所属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3.5公司各级纪检监察人员根据隶属关系在各级党政组织领导下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能,具体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4引用文件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司法》

5工作程序

5.1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监督检查分管的部门、单位对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及所在单位党组织、经理班子的决议、决定、指令、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保证政令畅通。

5.2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帮助指导分管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党风廉政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剖析消极腐败现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5.3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责检查、了解掌握分管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党

员的廉政、勤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满不压,不推诿、不拖延、不把矛盾上交,并向上级报告。

5.4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听取纪检部门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案件查处情况汇报,积极支持纪检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认真及时抓好堵漏建制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5.6各级领导干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要起表率作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恪尽职守,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清正廉洁、勤政务实的作风。

5.7公司纪委,每年对事业部(公司)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事业部(公司)在检查前应进行自查,并向公司纪委书面报告自查结果。

6附则

6.1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条件之一;

6.2各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年内出现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并给予党纪、行政处分一人以上的取消所在单位评选先进集体资格,其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不得授予党政组织年度先进荣誉称号。

6.3凡在群众举报或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中涉及的有关党员、领导干部经初步核实确认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责任,建议有关部门及各级组织给予恰当处理的不得授予其个人年度先进荣誉称号。

6.4经公司纪检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中,发现党政组织或领导干部在党的建设和生产经营中出现问题,经向有关党政领导汇报,反馈后在一个月内仍不改进的,要追究其党政主要领导责任。

7约束与考核

7.1未按上述程序规定执行的,扣事业部责任人100元/项.次。

7.2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若违反本条例,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管理人员品绩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理、考核。

第20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铁东路街领导班子201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自查报告

根据北纪发【2011】18号《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要求,我街立即召开工委会,学习文件精神,就今年以来我街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本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回顾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街领导班子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落实河北区“十二五”规划精神,全面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开展廉政进社区活动、廉政微薄和居务公开工作,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为我街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创新高效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思想保证。

一、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贯彻执行好各项制度规定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街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由街工委书记任组长亲自抓,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具体抓,建立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进行分解、分工,明确街工委书记对全街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把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形成了各负其责,人人负责,分别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具体工作中,街党组坚持定期研究、布置

党风廉政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统一安排,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近一年来,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规范个人行为,在重大决策、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实行集体讨论,确保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并严格执行。今年以来,我街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3、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今年,街工委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了解思想,听取意见和建议,谈话对象分别表明了廉政勤政的决心和态度,通过谈话,消除了隔阂,进一步增进了班子的团结,增进了干部间的相互了解。

4、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我街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规定,对公务招待费、公车私驾、工作拖拉、私设“小金库”、服务不到位等情况,注重从源头上防范,对倾向性苗头及时纠正。

二、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

在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中,我街领导高度重视,将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干部带头讲、带头学,学习讨论《每月一案》撰写反腐倡廉体会文章,积极参加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形成了清风气正的良好氛围。全年共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12次,受教育人数达一千多人。

1.围绕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开展了“树新风正气,做勤政表率”主题教育。以学习贯彻落实“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

生活作风建设。组织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理论,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将党风廉政学习纳入街工委整体学习规划,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全面加强全街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观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大力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推动干事创业、促进科学发展。

2.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在机关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典型教育。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和廉政勤政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观看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厅长孙瑜同志的忏悔录,并开展讨论。通过正反面的教育,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端正品行,进一步解放思想,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驻牢防线,努力干事创业。

3、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广泛发动社区文艺爱好者积极参与廉政诗歌警句创作,通过歌曲演唱、朗诵等形式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社区电子屏对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广泛宣传,使廉政教育更加形象化、大众化和时代化,营造了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的浓厚氛围。

4、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工作。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委整体宣传教育工作之中,形成工委统一领导,纪检、组织、宣传和其他有关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将反腐倡廉理论纳入中心组学习四次,组织专题交流,撰写心得体会15篇,组织机关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3次,共计300余人次。

5、抓教育防范做到“五个结合”。一是把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同规范普通党员干部的行为结合起来,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中抓重点、带全局;二是把加强对人财物的监督同加强工作的监管结合起来,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脱离实际;三是把履行纪检监察的职责同搞好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结合起来,注重发挥两个积极性;四是把党内监督同依法行政结合起来,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向业务工作渗透、延伸;五是把教育防范同激励警示结合起来,在教育中防范,在防范中教育。

三、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坚决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礼品、礼金、有偿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把两个《条例》的学习纳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把廉政勤政和反腐败制度化、规范化,对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起到了积极作用。

1、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推进依法行政,11月中旬召开了2011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工作评议大会,对育婴里小学、铁东路派出所、第六供热站等34家基层站所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活动,为基层站所与居民群众搭建了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使基层站所零距离听到了群众的意见、建议,促进了各基层站所以及街机关、社区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有力助推了全区经济和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2、切实加强对政务、居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了铁东路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有完善的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编制公开目录,实现网上公开并及时对政务(办事)公开的内容进行变更。认真抓好居务公开工作,充实完善公开内容、程序及办事指南,定期召开工作汇报会,向社区居民公开工作情况,各社区居委会今年均开通了社区微薄,对社区办事流程、大事件的宣传、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解答均及时发布,方便了群众并接受居民监督。

3、抓好纠风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落实,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题工作会议,有针对性地开展治贿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有专人负责。全年未发现被媒体曝光的问题。

4、加强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定期清查核对募捐情况及款物的去向。

5、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和政府采购制度,将应纳入的政府采购管理的全部纳入。

今年以来我街领导干部在公款出国旅游、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情况以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未发现问题。

总之,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上,做了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学习教育的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力度还需加强,氛围还需浓厚。

今后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努力抓好全街干

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居务公开,增加干部参与党务工作的积极性,并注重成果和信息上报。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一支团结向上、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为我街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率先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

河北区铁东路纪工委2011.11.25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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