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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工作计划(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9:47:32 来源:工作计划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书记员

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之我见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队伍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法院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身肩重担的审判人员固然重要,但书记员的地位同样不可小视,在使用电脑操作同步记录庭审活动的今天,书记员已成为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有生力量。下面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谈一些切身体会。

一、书记员的职责

书记员是在法官的指导、指挥下,负责协助完成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辅助人员,工作面广量大、琐碎繁杂是书记员工作的特点。它贯穿整个审判流程,包括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合议、宣判、送达、结案及归档等审判辅助性工作,可以说法院的每项审判工作都与书记员息息相关。根据审判实践,书记员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案件开庭、询问调查、合议庭合议、宣判等各种笔录工作;

2、负责打印、校对、送达、装订法律文书;

3、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和执行中协助法官开展工作;

4、负责整理、装订案卷;

5、完成调研宣传信息任务;

6、院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一)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的根本保证

书记员工作的特殊性决定其除了应具备一般的社会公德外,还必须具备其自身特点所要求的职业道德:

1、爱岗敬业。人们常说:“干一行,爱一行”。这要求书记员要给自己定好位、乐于奉献,有甘当配角的意识。随着书记员制度的改革,书记员实行单独序

列,某种程序上意味着书记员终身制,成为独立于法官的特殊群体,不再是法官的预备队,而只是始终从事技术工作的专门人员,这就要求书记员珍惜这个岗位。

2、公正廉洁。就是要求书记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求真务实,自觉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自尊自爱。

3、保守机密。具有保密意识是书记员做好工作的前提。书记员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经常会接触到审判秘密,这些秘密一旦泄露出去,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由于书记员工作的特殊性,在参与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包括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等,如果书记员保密意识不强,随意放置案卷材料,将案卷或诉讼材料借给无阅卷权的人员阅读,将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泄露,便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损害法院的形象。这就要求书记员首先要增强保密意识,重视保密工作,凡事三思而后行;其次要谨言慎行,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审判秘密。

4、谦和自信。书记员在与审判员共同工作的时候,要积极耐心配合;接待当事人要有耐心,不急不躁,不用自己的思维方式要求当事人,能做解释的尽量解释,平息当事人的情绪。在处理具体工作时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性,注重质量与效率。在待人处事时不卑不亢,坚持自己的原则,对于在工作中遇到的压力和困难,能够灵活应付,泰然处之。

(二)健全的心理素质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条件

根据工作实践,要成为一名出色的书记员必须具备四个意识:即团队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独立意识。

1、团队意识。世上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书记员工作同样如此,它要求书记员在工作中摒弃自以为是、居功自傲的作风,在工作中讲大局、协作配合,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2、服务意识。书记员工作中最核心的就是有服务意识,做好审判辅助工作。书记员与法官之间的配合是否融洽默契直接影响到案件审理的质量与效率,这就要求书记员眼疾手快,反映敏捷,提高审判效率。

3、责任意识。书记员肩负着做好审判辅助性工作的重任,其工作直接涉及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这就要求书记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做到对当事人负责,对法院负责,对自己负责。

4、独立意识。在具体案件中虽然书记员要服从法官的指挥,在法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但具体工作均是由书记员独立完成的,这个过程中法官只是下达任务,怎样去完成,就是书记员的事了。这就要求书记员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开动脑筋,想方设法用最快捷最合理的方式去完成工作,提高法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三)娴熟的业务技能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的内在要求

随着法院改革的深化,书记员工作更趋专业化、规范化。作为一名合格的书记员需要一个理论学习和审判实践逐步结合的过程,需要潜心学习审判技能,为审判工作做好服务工作。

1、掌握和熟悉法律是书记员应具备的基本业务素质。书记员首先要知法懂法,这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的前提保障。其次,法律知识是书记员做好各项记录的后盾。只有熟练掌握法律知识,才能保证记录的快、准、全、细,才能为法官的正确评判案件提供可靠的第一手材料。例如,在制作合议笔录时,有时合议庭的争论很

激烈,经常出现一位法官没有说完被另一法官打断的情形,这时即使忠于原话也无法反映法官的真实意思。只有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理解法官的本意,正确做好记录。

2、努力提高文化修养,加强思想政治的学习。作为一名书记员,应当从小事开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不断汲取新的知识,学习先进和法官的典型事迹,不断提高自己的内在素质,做一个真正的法律工作人员,在庭审中始终保持中立态度,确保庭审记录的客观真实,而不能掺杂个人感情色彩。

3、要有较强的语言文字综合处理能力。庭审记录是书记员最基础最本质的工作,书记员在记录、制作和校对法律文书等方面都涉及到语言文字的应用。只有掌握记录技巧,才做到详略得当。比如以前总结的舍问取答法、闲时补记法、归纳整理法等。校对法律文书时则要求书记员具有较全面的语法知识。法律文书是法院对外的窗口,如果校对出现了错漏,将影响到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并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形象。这要求书记员在校对时除认真细心外,还要有较好的语法知识。这样,才能准确地发现裁判文书的错漏之处,裁判文书的质量才能得到保证。

4、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现在开庭审理案件大多是运用计算机进行庭审记录,这就要求书记员练好基本功,不仅要懂电脑,而且要熟练操作,提高记录速度,节省庭审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适应繁重的审判工作需求。

(四)良好的外在形象是做好书记员工作精神面貌的展现

书记员作为法院的辅助事务性的人员,经常与法官一起办案,书记员形象的好坏也会影响到法院的形象。书记员应当正确着装,尤其是接待当事人的时候,要注意司法礼仪,严格执行着装的规定,制服穿着要配套。

以上是我的一些个人体会。总之,做好一名书记员,要善于动脑、用心思考,不能主观臆断、胡思乱想;要手脚灵活、办事果断;要学会在该说的时候能言善辩,但同时又要学会在不该说的时候守口如瓶。通过锻炼毅力、发掘潜力、自加压力、激发动力,轻松自如地做好本职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队伍的组成部分,也是审判工作不可缺少的力量。做好书记员工作有利于审判工作高质量、高效率的开展。

一、书记员的主要工作。

书记员主要工作是协助完成审判和执行工作,工作面广且量大、琐碎繁杂。书记员工作从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合议、宣判、送达、结案到归档,几乎贯穿于审判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我认为书记员的主要工作是:

1、负责庭前准备工作、记录询问调查笔录、记录庭审合议宣判笔录等各种笔录工作;

2、负责打印、校对、送达、装订法律文书;

3、负责整理、装订案卷;

4、完成法院信息报道任务;

5、院里交办的其他琐碎的工作。

二、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1、具备责任意识。

首先,书记员要给自己定好位,有甘于当配角的意识。 其次,具有保密意识。书记员参与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合议庭的评议、审委会的讨论笔录要严格保密。对案卷材料不得随意放置,不将案卷或诉讼材料借给无阅卷权的人员阅读,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审判秘密。

2、具备服务意识。

书记员接待当事人要有耐心,不急不躁,不用自己的思维方式强求当事人,能做解释的尽量解释,平息当事人的情绪。

3、具备较好心理素质。

书记员应当学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提高自身的内在素养。对于在工作中遇到的压力和困难,能够灵活应付,不把情绪带到工作当中,更不能把主观臆断带到庭审中,以确保庭审记录的客观真实,不能掺杂个人感情色彩,

4、具备较强的业务技能。

书记员要熟练掌握法律知识,保证记录的快、准、全、细,客观真实的反映当事人的意思,才能为法官的正确评判案件提供可靠的庭审记录,确保案件公正处理。

5、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处理能力。

法律文书是法院对外的窗口,如果校对出现了错漏,将影响到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并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形象。因此,书记员在校对法律文书时,要格外仔细认真,并且要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处理能力,才能准确地发现裁判文书的错漏之处。

6、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熟练操作计算是作为一名书记员的基本要求。只有熟练操作电脑,才适应繁重的审判工作需求。

从我个人的经验,我认为做好一名书记员,最主要是在实践中善于动脑、用心思考,摸索记录技巧。其次是办事要有条理性,手脚要麻利要灵活.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书记员工作是审判工作的辅助性工作,琐碎而繁杂。法院审判工作的任何一个环节都离不开书记员的参与。可以说,书记员工作直接影响着案件的质量。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一、书记员的职责

诉讼,是一个案件从“收案”经“审理”到“执行”的完整活动过程,是依程序法进行的。

1、书记员诉讼中的八项基本任务为:

第一,协助审判员做好收案审查,认真办理收案的各种手续,把好诉讼的第一道关。

第二,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一个案件经过收案的审查之后,一旦确定审理,书记员就要依法完成开庭前的大量事务性构成工作。如向被告发送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如是合议庭审理,还要填发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公开审理的要张贴开庭公告。在案件事实方面,要熟悉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核查当事人双方的举证,了解案件事实的基本面貌,分析审理重点,掌握案件涉及的时间、地点、人员、金额、专用术语及生字、生词等,做到对全案心中有数。另外,书记员还要协助审判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组

织质证,确定争议焦点。这些事务性工作与开庭审理紧密联系,关系到审判案件是否合法、及时。

第三,是审判阶段的中心环节即开庭中的工作。开庭前,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书记员要按照审判人员的部署与安排,细心做好每一项工作。开庭时重点是将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完整、如实地记录下来。

第四,开庭后的工作。这是闭庭后诉讼活动的延续。书记员要将笔录交当事人阅看无异议后签字,因笔误或当事人有异议而改动的地方应有当事人签字;协助审判员处理庭后各项事务,整理证据材料,查询法律条文等;书记员要认真记录合议庭评议,如实记载每一合议庭成员的意见,疑难复杂的案件还要做好审委会通案记录。另外还要做好裁判文书的校对工作。

第五,做好宣判与送达工作。一个案件经过依法审理后产生的判决具有法律的严肃性,书记员应当协助做好宣判、送达工作。

第六,对于上诉的、抗诉的或者依法需要报核的案件,书记员要办好送交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移送手续。

第七,是诉讼中的最后程序-执行。这是较为关键的工作,书记员除了认真办理有关执行的手续外,还应当协助执行员完成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任务。

第八,是诉讼文书的立卷、装订与归档工作。这样,一个案件全部诉讼活动的结束。

2、办理其他的有关诉讼的事项

其他的有关诉讼的事项”包括:群众来访、来信的接待、处理;司法案件的统计;法律文书的校对;内勤工作;在法官指导下调处轻微的刑事纠纷和简易的民事纠纷,调查较为简单的案件事实。

当然,在最高人民法院没有作出关于如何理解《人民法院组织法》中书记员“办理其他的有关审判的事项”的司法解释之前,只要是法官或庭长、院长安排的有关审判事项,书记员都应当认真办理,在办理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请示。

二、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根据我的工作实践,我觉得成为一个出色的书记员必须具备“三个能力”、“四个意识”、“五个心”。

三个能力:即学习能力、文字综合能力、速录能力

四个意识:即服务意识、独立意识、创新意识、自律意识

五个心:即热心、信心、责任心、细心、耐心

首先和大家谈谈三个能力。三个能力当中首当其冲的是学习能力。

随着法院改革的深化,书记员工作更趋专业化、规范化。作为一名合格的书记员需要一个理论学习和审判实践逐步结合的过程,需要潜心学习审判技能,并在与审判员的默契配合中妥善运用,为审判工作做好服务工作。

一方面是思想政治的学习。在庭审中要保持中立态度,确保庭审记录的客观真实,而不能掺杂个人感情。虽然书记员不直接审理案件,但所作的记录是作为定案依据使用的,所以记录的客观真实与否,都可能影响案件的最后判决。

另一方面是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只有熟练掌握法律知识,才能保证记录的清、准、快,才能为法官的正确评判提供可靠的第一手材料。例如,在庭审记录时,对于当事人一些比较口语化、重复的陈述,需要在忠于原话的基础上进行归纳概括,作一些必要的删减。如果没有较为深厚的法律知识底蕴,就无法抓住重点,不知道当事人的哪些陈述会对案件产生重要的影响,从而出现记录不准确或者漏记的情形。再如,在制作合议笔录时,有时合议庭的争论很激烈,经常出现一位法官没有说完被另一法官打断的情形,这时即使忠于原话也无法反

映法官的真实意思。只有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理解法官的本意,正确做好记录。

书记员要熟练掌握程序法,不仅是严肃执法的要求,而且是在记录过程中现实的业务,它对于做好记录工作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像庭审中传唤证人到庭,法律对这方面是有规定的。书记员应提前知道这些格式,法官忘记了,书记员要补上。法官忽略的,不是主要的问题,书记员也要补上。

作为一名书记员,还要不断向身边的老同志虚心求教,以身边业务骨干为榜样,边干边学,做到手勤、嘴勤;遇到问题要做到勤学、勤思。对于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各种案例,多问几个为什么,法官为什么这样认定事实和证据?法官为什么这样裁决,理由是什么?在案件裁决后与审判法官交流,请教他们思考案件的方法,看问题的角度。把自己对案件的想法提出来,与审判法官讨论,请他们指教,直至自己彻底搞懂每一个为什么,逐步向更深层次的法律领域迈进,不断提高法律修养,争取更好地适应本职工作。

第二个就是文字综合能力。记录工作是一门科学。要想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记录时不失原意,不能以个人意愿任意取舍。在这个基础上,又要力求语言简练,文理通顺。书记员要有分辨说话重点和高度概括能力。这就要求书记员必须加强文字功底的锻炼,提高书面表达能力和分析概括能力。

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说话速度快,有时语无伦次,书记员及时把握应记内容是十分重要的,这就要求有驾驭语言文字的速记能力,一方面要用最快的速度记录,另一方面要有选择的记录。记录的目的是为法官提供定案的依据,法官需要的是与案件争议焦点相关的事实和结论,所以,书记员在记录过程中应该发挥能动性,在准确分析出当事人所表达的意思的基础上,对重要情节应尽量按原话记,尽量全部记下来,对一些一般情节和重复罗嗦的部分可以在不失原意的前提下概括一下,文字精炼些。但应特别注意不失原意,如果违背了这一点,那么再精炼、再概括的文字也失去了意义。评判庭审记录好坏的标准不是多而杂而应是少而精。如离婚案件就要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进行记录。记录的重点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尚未破裂的内容。这就要求书记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和深厚的文化修养,有敏锐的观察力、准确的语言表达能力、驾驭语言文字的速记能力。在此基础上做到条理清晰、语言流畅、文意准确、无错字别字。一些生字、姓氏、偏字你都要掌握。你记不下来,直接影响庭审速度。同时书记员还要注意口语和方言的学习,特别是有些没有相对应汉字的方言,不仅要理解含义,还要掌握最接近其原意的替代词汇,以免在记录时影响速度和准确性。

第三个能力是速录能力。这是书记员的基本技能,也是最重要的一项技能。具体地讲,我认为要达到四个字的要求,即“快、准、全、细”。一要快。书记员在庭审中一定要快,要有连续记

忆的能力。二要准。记得准,能准确反映案件审理的过程。记录可能受到知识文化的限制,记不准,变了味是不行的。三要全。要全面反映庭审,全面反映每个人的动态。领导什么样,老百姓什么样,都要在记录中反映。不能记成一个样。要忠于原貌,方言土语也要记。不知道,人家说是知不道,你就要记知不道,这才是原始。但要注意灵活,不该记的绝对不能记。记录要全,凡是案件细节方面的不能遗漏,喜怒悲乐都要记下来。四要细。书记员工作要细,阿拉伯数字一定要写准,3和8要区别开,笔录中不能有错字、别字。

现在开庭审理案件大多是运用微机进行庭审记录,这就要求书记员练好基本功,提高记录速度,节省庭审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在苦练基本功的同时,要掌握记录方法,做到详略得当。因为在有限的庭审时间内,书记员不可能做到一字不落地记录,而且也没有必要将当事人所说的每一个字都记下来。书记员在记录中要理智分析诉讼参与人所讲的内容,判断诉讼参与人表达的真实意图,在尽量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合理取舍,做到详略得当。合理取舍的方法一般有:第一,取答舍问法。对一些常规性内容,如宣布开庭、合议庭组成人员和诉讼参与人名单等,可预先填写。法庭事实调查部分可先记问、答话的开头,或在出现多问多答等记录速度跟不上的情况下,也可以先完整地记下答话,问话暂空,

其余部分伺机或事后及时补上。但对一些重要案件的时间、地点、数据等则必须当场记录,以免漏记。第二,合理取舍法。庭审调查、辩论、最后陈述这三个阶段,是笔录的重点,因此对案件当事人关于事实的叙述、认定依据和适用法律等实质内容的发言,应照原话记录,对答非所问、与案无关的话则可不记或者扼要记录。(注意:庭审中对审判人员重复陈述的内容,或概括当事人的陈述的内容,你们一定要记下来。这时他们是在提示你这些内容是重点,要记下来,你千万不能楞在那儿)第三,闲时补记法。在庭审节奏放缓或者宣读、出示证据等空隙时间,可以详细记录,或者利用这段时间修改、补记前面的遗漏。如刑事案件公诉人宣读证据时,你只要简单记一下详见卷宗的页码,余下的时间你就可以修改、补记前面的遗漏。同时,对庭审时的状态和特殊情景也要做好记录。庭审时,如遇诉讼参加人或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哄闹法庭等言行的,亦应记入笔录。第四,取新舍旧法。对庭审中新的证据、线索和事实等新情况要详尽记载,对案卷已有过的材料或有书面文书的,则可从略记录。第五,归纳整理法。当当事人叙述语无伦次,多次反复或东拉西扯时,应抓住实质,理顺头绪,按照不失原意的要求归纳记录,但不能任意取舍。

“四个意识”,即服务意识、独立意识、创新意识、自律意识。

一是服务意识。书记员工作中最核心的就是要有服务意识,为审判工作搞好服务。书记员与法官之间的配合是否融洽默契直

接影响到案件审理的质量与效率。审判员的判决书都是根据庭审笔录来写的。记录不好,判决书就写不好,如果记录错误的话,就会造成错判,后果非常严重。送达也很重要,如果没有送达或是送达不合法,会造成不能开庭或是审判程序不合法,致使办案效率大打折扣,案子要拖很长时间才能开庭,甚至是冤假错案。装卷作为最后一个环节,不能不引起足够重视,因为卷宗关系到法院的形象。一个案子办到最后就是形成一本小小的卷宗,别人看你办案质量就是通过这本卷宗来看。装订的顺序、字迹的填写都马虎不得,而且卷宗要归档,要保存几十年。

书记员几乎每天都和法官打交道,承担着审判辅助工作,处理好与法官的关系是很重要的。也许有的书记员认为,只要听从审判员的指挥,他们安排什么,干好什么就行了,这是不正确的,书记员应该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地听从指挥。书记员除应在开庭审理前阅读案卷材料、熟悉案情外,还应了解法官的工作特点(因为每个法官庭审思路、语言表述等各有不同),与主审法官沟通,以明确案件的争议焦点及审理重点,认真阅读法官的调查、询问提纲,了解法官对案件重要事实部分发问的意图,区分重点和一般,以作出完整、准确的记录。开庭时书记员要提前到岗,做好庭前的准备工作。有人说,我上、下午天天开庭,哪来时间弄这些,但起码在开庭前,你要争取提前到审判庭,将卷宗及相关内容大致浏览一下,对案情有个初步了解。如果你不做准备工作,庭审中就会处于被动,影响庭审速度。作为书记员,除了要

做好庭审记录这一关键工作外,更要在其它小事上严格要求自己,如要保证在开庭之前到达审判庭,做好审判庭的卫生工作,为当事人和法官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审判环境。庭审结束后,关闭电脑,切断电源,关好法庭的门窗。

二是独立意识。书记员要有独立意识。服务意识与独立意识并不冲突,服务不是依附。在具体案件中虽然书记员要服从法官的指挥,在法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好像只是依附于法官。但这些具体工作都是由书记员独立完成的,在这个过程中法官只是一开始说一个结果,怎样去完成,就是你书记员的事了。你就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想方设法用最快捷最合理的方式去达到这样一个结果。像我们法院办案压力很大,如果书记员在具体工作中不动脑子,只蛮干的话,不但自己累,也会影响到法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书记员的独立意识归结为一句话就是巧干加实干。

三是创新意识。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给书记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仅凭法律专业知识,没有一定的社会生活知识,是难以审理好案件的。作为书记员也同样要有完整的知识面,这样才能在记录中抓住关键,在案件处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书记员应紧跟社会的发展潮流,认真学习新知识,如随着因特网的发展,电子商务也应运而生,若不及时掌握有关知识,不要说研究其法律适用问题,连做好这些案件的庭审笔录都很困难。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善于归纳和总结。书记员的工作具有较强的程序

性,许多工作是单一重复却又是不可缺少的。比如庭审前各类通知书的填写,对于同类诉讼文书,我们可以统一格式,这样不仅节省时间和人力,而且收到了同样的效果;再比如庭审阶段的举证、质证和认证,在证据繁多的情况下,许多问话和回答也是一样的,为此,书记员可专门制作“庭审阶段举证、质证笔录”,将该阶段的笔录打印成表格形式,在庭审中使用,既避免了重复记录,又能使审判员在制作判决书时一目了然,达到了精简工作、提高效率的目的。

四是自律意识。书记员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经常会接触到审判秘密,其中包括很多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等,这些秘密一旦泄露出去,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由于职务的特殊性,书记员参与整个案件的审理工作,包括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等。如书记员保密意识不强,随意放置案卷材料,将案卷或诉讼材料借给无阅卷权的人员阅读,将相关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情况等作不当披露,将未经宣判的案件的合议庭评议意见、审委会讨论决定的具体内容等透露给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便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损害人民法院的形象。这就要求书记员首先要增强保密意识,重视保密工作,凡事须三思而后行;其次要谨言慎行,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审判秘密。

“五心”,首先,对做好书记员工作要有热心。人们常说:“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既然我们选择了法院工作,就要服从党组安排,安排干什么,就干什么。分配我们什么工作我们就要不遗余力地做好,要珍惜这个岗位,干自己喜爱的工作,我们的生活就是充实快乐的。爱一行是专一行的基础,很难想像对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能够做到精通,所以只有喜欢做,才能做好。记得96年我报考法院面试时,考官问我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你为什么要报考法院?”

其次,对做好书记员工作要有信心。在处理具体事务时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处理,办事要快,但不能急躁。在待人处事时不卑不亢,坚持自己的原则,对于在工作中遇到的压力和困难,能够灵活应付,泰然处之。

第三,对做好书记员工作要有责任心。虽然书记员不对案件的裁判负责,但其工作却能影响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不及时送达则不能如期开庭,不认真如实记录则使法官难以裁判,还影响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现在各级法院都在狠抓质效考评,工作中一步不到位就会影响到下一步。

第四,对做好书记员工作要细心。诉讼俗称“打官司”。实际上是智慧之战,形式上是言词之争,载体却是语言文字,而很多文字性工作是要我们书记员来完成的,对于诉讼中的文字工作必须慎之又慎。特别是在校对裁判文书时一定要细心,不能出现一

点偏差和疏漏。我的经验是两人同时进行,一人朗读一人校对,这样的错误率是最低的。

第五,对做好书记员工作要有耐心。在与审判员共同工作的时候,要积极耐心配合。在独立工作的时候,更要有耐心,因为当事人毕竟没有法律专业知识,不能用自己的思维方式要求当事人。因此,能做解释的要尽量解释,耐心接待,只要有耐心,不急不躁,当事人的情绪也会慢慢平息。

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书记员工作是审判工作的辅助性工作,琐碎繁杂且具有从属性和相对独立性。虽然书记员不是案件的裁判者,但其工作却影响着案件的质量。我个人的体会是书记员工作应付容易做好难,但难并不是说不能做好。无论做什么工作只要用心去做,就没有做不好的,书记员工作也是如此。下面我结合几年来的工作谈体会。

首先,对做好书记员工作要有热心。人们常说:“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干一行对我们来说没有可选择的,要服从党组安排,安排干什么,就干什么。但爱一行却是我们的主观态度问题,分配我们什么工作我们就要不遗余力地做好,要珍惜这个岗位,干自己喜爱的工作,我们的生活就是充实快乐的。爱一行是专一行的基础,很难想像对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能够做到精通,所以只有喜欢做,才能做好。

其次,对做好书记员工作要有信心。书记员工作有多难?好的标准又在哪里?这些都是不容易界定的,但我个人认为从书记员工作的从属性来说,只要适应了审判工作的需要,为审判工作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就是好。从其独立性来说,只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也是好。掌握这二个标准,我们就有了信心。记得院里刚要求用微机开庭记录案件时,六个书记员里面,我是微机基础最差的一个,可谓“机盲”,无论是指法还是击

键速度都是最慢的,但是我很有信心。因为以前在法庭根本没接触过微机,现在人手一台,不会用就只能怪自己了。我开玩笑地对同事说,自信不是自吹,我一个月内一定能用微机记录,经过努力一个月后我真的能用微机记录了。

第三,对做好书记员工作要有责任心。虽然书记员不对案件的裁判负责,但其工作却能影响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不及时送达则不能如期开庭,不认真如实记录则使法官难以裁判,还影响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见书记员工作看似轻微,实则不可或缺。因此,书记员要对自己从事的每一项工作负责。既是对当事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第四,对做好书记员工作要细心。诉讼俗称“打官司”。实际上是智慧之战,形式上是言词之争,载体却是语言文字,而很多文字性工作是要我们书记员来完成的,对于诉讼中的文字工作必须慎之又慎。

第五,对做好书记员工作要有耐心。耐心要服从于审判员的耐心,在与审判员共同工作的时候,要积极耐心配合。在独立工作的时候,更要有耐心,因为当事人毕竟没有法律专业知识,不能用自己的思维方式要求当事人。因此,能做解释的要尽量解释,耐心接待,只要有耐心,不急不躁,当事人的情绪也会慢慢平息。

推荐第2篇:书记员

名词解释

法院书记员:是指在各级人民法院中担任庭审记录,并处理有关审判业务的其他辅助事项的工作人员。

传票:是人民法院传唤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诉讼活动的司法文书。 单独序列:是指书记员作为一个专门职业,独立建制,专门管理,实行与法官并行的运行机制。

司法礼仪:是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与交流中遵循一定规范而形成的言行方式。

职业道德:也可以称为职业伦理,是指某种职业或专业的从业人员,在旅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职业范围内的特殊道德要求和道德准则。

开庭公告: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的规定,对于应当公开开庭审判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先期向社会公布当事人姓名、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等内容的告示性司法文书。

换押票:在受理刑事讼诉案件后,将已由人民检察院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转换为人民法院羁押时,向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的司法文书。

送达回证:人民法院向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发送诉讼文书,如实记载送达文件、送达情况和送达结果的凭证性司法文书。

司法建议书:人民法院针对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者就某一特定事项,主动向有关机关、单位提出简易性意见的司法文书。

简答题

一、庭审记录的基本功能(意义、作用)

⒈ 固定当事人及其他诉讼代理人的陈诉和辩解及对证人、鉴定人的发问与证人、鉴定人的回答

⒉ 固定当事人各方的证据

⒊ 固定法官、人民陪审员及书记员庭审时的具体言辞

⒋ 庭审记录是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的依据

⒌ 第二审案件审理的基础

⒍ 庭审记录是审判监督的基本依据

二、刑事案件审结后书记员的工作

⒈ 整理与装订案卷

⒉ 移送上诉材料

⒊ 刑事执行案件的移送

⒋ 归档

三、书记员的职责

⒈ 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⒉ 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⒊ 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⒋ 整理、装订、移交、归档案卷材料

⒌ 完成领导或审判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性(体现)

⒈ 书记员具有专门的职责

⒉ 书记员工作要求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⒊ 书记员具有专门的编制

五、书记员工作的意义

⒋ 书记员笔录制作是法庭重要的、基础性的工作 书记员工作得好坏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 书记员工作是决定案件能否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重要条件 书记员在合议庭内部起监督、制约作用

六、合议庭评议原则(规则)

⒈ 发言顺序限定规则

⒉ 心证展示规则

⒊ 过半数决定规则

⒋ 表决效力延续规则

七、书记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

⒈ 爱岗敬业

⒉ 求真务实

⒊ 公正清廉

⒋ 保守秘密

⒌ 注重礼仪

⒍ 团结协作

八、书记员职业的专业技能要求

⒈ 笔录和常用文书制作的技能

⒉ 速记和速录技能

⒊ 计算机操作技能

九、民事案件庭审前准备阶段主要工作

⒈ 诉讼保全申请

⒉ 答辩状、证据的送达

⒊ 调查取证

⒋ 安排法庭

文书制作

一、罚款决定书

二、鉴定委托书

三、司法建议书

推荐第3篇:书记员

一.填空

1.书记员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时必须使用(送达回证) 2.当事人拒绝签调解书应视为调解不成立

3.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受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4.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5.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 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6.民事案件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按撤诉处理) 7.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内审结 8.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是自收到诉讼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 9.在庭审笔录中,法官的问话可以用(?)符号来表示。

10.####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民事判决书,可以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11.合议庭在评议案件时实行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12.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以责任的由(双方)负责 13.调解书必须送达给(当事人本人)或者有权限的委托代理人 14.书记员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 )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15.民事案件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16.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中,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 )日内审结 17.在庭审笔录中,原告的陈述可以用(原:)符号来表示 18.公告送达裁判文书以( 公告刊登之日 )为结案时间

二.选择

1..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可以是(ACD )人 A.3人B.4人C.5人D.7人 2.应当订入民事案件副卷中的材料包括(CDE) A.庭审笔录 B.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C.合议庭评议笔录D.汇报笔录E.裁判文书原本

3在给公民直接送达诉讼材料时以下哪些签收人即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ABE) A公民本人 B公民的同住成年人家属 C公民的邻居 D公民的同学 E公民的诉讼代人

4.民事案件的开庭程序包括(ABCD)

A法庭调查

B法庭辩论 C最后陈述 D法庭调解 5结案时间是以(D)为准

A合议时间

B裁判文书的印制时间

C裁判文书送达给一方当事人的时间

D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

6.可以采用独任庭审理民事案件的法院有( D )

A中级人民法院

B 高级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法院 D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7.在给法人或其它组织直接送达诉讼材料时,以下那些人签收即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ABCDE) A法定代表人

B负责收件的人 C主要负责人 D委托代理人 E指定代理人 8.使用邮寄送达方式时,下列哪些情形下视为送达工作已完成(ABCDE ) A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

B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

C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

D受送达人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签收

9.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后,产生法律后果?( ABCE )A法院依法产生了审判职权

B双方当事人,各自取得了相应的诉讼地位

C诉讼时效中断

D诉讼时效中止

E不得另行起诉和受理

10.裁判文书可以使用的数字是(ABC )A.阿拉伯数字

B.汉字数字大写

C汉字数字大写

三.判断

1.人民陪审员可以担任独任庭审人员,(X)因为陪审员不是专职审判人员

2.王某将其丈夫宋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与宋某离婚,法院在给双方送达传票时,只有宋某在家,法院可以将两份传票都交给宋某签收。(X)应该由本人签收,受送达的一方当事人不再时 不能交由对方当事人签收

3.被告不提交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O)(72)

4.对于当事人超过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间以不组织质证。(O)(75)

5.开庭传票可以在开庭前1日送达给当事人(X)应该是三日前(82)

6.给李某送达传票时,李某不在家,可以将传票交给李某上小学的儿子。(X)因为李某的儿子是未成年人 应该交给同住的成年家属

7.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O) 8.调解书的送达可以使用留置送达方式。(X)调解书要求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 不是用留置送达(258)

9._一审案件审结后,只需将一审的卷宗退回一审法院即可。() 10.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权限可以写为“一般代理”。(

O)

四.名词解释

1.送达回证——人民法院用以证明完成了送达行为的格式化的诉讼文书,也是证明受送达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的凭证。

2 .管辖异议——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以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为由,提出将该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主张。

3.举证期限——指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有效期间。4.质证—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供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有无证明力、证明力大小予以说明和辩论的活动过程。

5.留置送达——指受送达人没有正当理由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并视为已经送达的送达方式。

6.举证责任——也称证明责任,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当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由依法负有证明责任的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

7.证据交换——指人民法院在审查了与案件相关的诉讼材料后,对那些案情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可以在答辩期限届满后至开庭之前,组织双方当事人对各自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互换、核对,并就自己提供的证据材料和对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发表意见,以固定证据的诉讼活动

五.简答

1.简述对新收二审案件应当检查哪些内容?(40)

检查新收案件中是否有“两表”;检查当事人是否已缴纳诉讼费用;审核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和诉讼手续; 审核一身法院移送的一身案卷上诉材料是否与上诉移送函开列一致。

2.简述书记员在开庭之前应做哪些庭前检查工作?(129)

1提前到庭检查法庭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2提前价差当事人到庭情况

3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未准时到庭时书记员应如何处理?(130)

如果临近开庭时间当事人还没有到庭,应及时与未到庭的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其未到法庭的原因,明确当事人是在路途中还是根本没有出发,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审判长,由合议庭确定是否需要延期开庭、缺席审理或按撤诉处理。

4.简述留置送达时的工作程序(58)

1向当事人宣传法律

2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基层组织(城市的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代表等见证人到场,向见证人说明当事人拒收诉讼文书的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和见证人共同签名或盖章4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5.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应当向法院提交哪些诉讼手续?(126)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向法院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向法院提交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法院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应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出了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意外,还应向法院提交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所函。

6.简述笔录签字和补正的程序要求。(140)

笔录阅读和宣读之后如果当时人或诉讼参人提出笔录有错记或漏记情况必须当场与审判员和对方当事人核对确属错、漏记情况的,必须当场更正补充,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在笔录尾部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并写明日期和”本笔录阅读无误字样”

六.案例 一.1.万丽红 1.总结归纳

2.原告:诉讼请求:1.小木继承其母万丽红所继承两套住房的相关份额和权力 2.代位继承万福才交通肇事的死亡赔偿金27万元 诉讼理由:

证明名称及证明事项 被告:答辩意见

答辩理由

质证意见

法官:争议焦点 裁判结果

二.2.相邻关系

原告:诉讼请求

诉讼理由

证明名称及事项 被告:答辩意见

答辩理由 质证意见

法官:争议焦点

裁判结果 裁判理由

裁判理由

推荐第4篇:书记员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原告人.被告人.双方代理人入庭。现在查明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原告是否到庭?

原告:到庭

书记员:被告是否到庭?

被告:到庭

书记员:原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告委托代理人:到庭

书记员:被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告:无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入席

书记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

法官: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原告,你的姓名、年龄、种族.住址.联系电话.有无委托代理人

原告:我叫张艳,女,1980年4月24日生,汉族,现居住于广州市天河区棠东东路富华新街1巷3号501房,联系电话13710881858 有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我叫王翠凤,本市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官:被告,你的姓名、职业、住址.种族.联系电话。有无代理人

被告:我叫张顺,是广州市冠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现居住于广州市天河区棠东毓南路

5、7号B座201房,联系电话13660001545 无代理人

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秦亮与被告张军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一案。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司马燕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郭风担任记录。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重复。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交待回避权。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现在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被告:不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

法官: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原告代理人:2013年5月8日,我方与被告签订了《广州市冠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双方约定: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棠东毓南路

5、7号冠达商务中心

第E栋一层E103单元出租给我方使用,租赁期限为:2013年5月20日至2014年5月19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7380元。我方自对该单元开业使用以来,一直每月正常缴纳租金、水电费等费用,无拒交或缓交等违约行为,而被告在2013年9月27日晚,对我方的经营场所(即该单位)进行无理由的擅自拉闸断电行为,具体断电时间不详,我方商铺工作人员于2013年9月28日上午8:00上班时发现已经断电且当时冰箱内的半成品和一些原材料已出现解冻及变质现象,事发当天,我方就此事向被告人提出协商解决,但被告拒绝并且态度恶劣,直至2013年9月30日,该事件仍未得到解决,后来被告人直接提出我方不再享有对该单元的使用权,不得继续行使经营使用行为,禁止我方进入该单元,基于上述中被告出现的实质行为的事实情况,我方要求一: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商铺内的全部财产。二:判决被告退还原告租赁物两个月的押金14760元。三:判决被告赔偿我方半成品及原材料损失,员工3天工资,赔偿商铺装修费用,赔偿不能营业造成的可预计的收入损失,总计128813.6元。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法官:下面请被告针对原告所述进行承认或否认的答辩。

被告: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我方与原告2013年5月8日签订了《广州市冠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和《广州市冠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同》,约定 的租赁期限为2013年5月20日至2015年12月19日止,租金金额为每月人民币7380元。采用先交费后使用原则,租金按自然月支付,每次缴款应在每月的最后一日前缴交下期费用,而我有证据可证明原告没有每月正常缴纳租金与水电费,我司已向原告发催款函,但贵司不予理会,我司至今尚未收到上述款项,且已向原告发出收回场地通知书,明确提出9月20日内处置场地内的一切物件和装修,后果由原告自己全部承担,同时我司保留向原告追讨欠款和违约金及其他损失的权利,由于原告违约在先,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所提出的上述请求,且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法官:通过原告陈述、被告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为原告损失是否应由被告承担。 现我持有双方提供的证据,现在核对是否有异议(书记员上台拿证据给双方) 原告是否有异议?

原告:无异议。

法官:被告是否有异议。

被告:无异议。

法官:双方事实部分有无补充?(原告被告:无)好,法庭调查阶段结束。下面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辩论。双方不得进行与本案无关的发言,不得进行人身攻击,首先,由原告作辩论发言。

原告代理人:我作为原告代理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我方没有缴纳拖欠水电费的费用,是因为被告违约在先断水断电,并且合同并无规定,不缴纳水电费就拉闸断电,所以这是被告的个人行为,故意报复我方当事人,导致了巨大的损失,此损失理应由被告个人赔偿,并且返还我方当事人财产,因被告无任何理由扣留我方当事人财产。所以,我方所受到的损失应由被告承担。

被告:我方反驳原告代理人陈述的我方违约在先,我方与原告签订的合同是于2013年5月20日起始,而我方断水电的时间为2013年9月27日,因原告没有进行缴纳10月份租金,所以我方收回租赁单位的日期应当为2013年9月20日,现原告已超过7日无缴纳并且协商无果,我方认为有足够的理由断水断电。 我方反驳原告代理人陈述的我方扣留原告财产,我方已向原告发出收回场地通知书,内容明确表示9月20日直接收回租赁场地,同时,望贵司处置好场地内的

一切物件和装修,否则视为贵司委托我方自行处置场地内的一切物件与装修,后果由贵司自己全部承担。所以,此损失应由原告自行承担。

法官:双方无新的辩论,辩论结束,下面征询双方当事人最后意见。原告,最后还有什么意见?

原告:请求法院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法官:被告还有什么意见?

被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且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法官:现在休庭,择日宣判。

推荐第5篇:书记员

书记员(起立):现在宣布法庭规则: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未经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不准发言、提问,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庭提出; 5.不准吸烟、随地吐痰; 6.请关闭手机、呼机等有声物品。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入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已全部到庭,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审判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面核对一下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原告出庭人员依次说明自己的姓名、职务或职业以及代理权限。

原告: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周强 男 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

原告代理人:靳玉如 男 蚌埠市胜克律师事务所律师 全权代理 原告代理人:史家亮 男 六安市中腾律师事务所 律师 全权代理 审判长:各被告的出庭人员依次说明自己的姓名、职务或职业以及代理权限。

被告:皋城市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杨红

皋城市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长

被告代理人:杨雪 六安市英锐律师事务所律师

全权代理 被告代理人;董帆

合肥市亚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全权代理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到庭的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被告:无异议。

审判长:经法庭审查,各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诉讼手续合法,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上诉代理人的出庭资格有效(敲法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安徽省皋城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诉被告皋城市海淀区房管局不履行备案法定职责一案现在开庭 。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由本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戴梦丽担任审判长,与本院审判员李强,人民陪审员 组成合议庭。书记员 担任法庭记录。本案在收到原告中海雅园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起诉状后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立案。并向原告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以及举证须知。向被告皋城市海淀区房管局发送了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及举证须知。上述诉讼文件已经载明了行政诉讼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履行的诉讼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的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所谓申请回避,也就是当事人,如果认为本合议庭成员或者担任法庭记录的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有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上述人员回避不参加本案的审理活动。原告代,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

审判长:原告是否已经明确你机关在诉讼中所享有的其他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 原告:明确。 审判长:被告是否已经明确你机关在诉讼中所享有的其他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 被告:明确。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根据原告庭前向本院提交的起诉状,原告诉请本院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为被告皋城市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推荐第6篇:书记员工作总结

书记员工作总结

作为书记员在记录中尽量能记全当事人的原话,以便在记录中能反映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在一些案情复杂,庭审争论很激烈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法完全记录当事人的原话,这就需要一些记录技巧,以下是我通过一年多的庭审记录中总结出的一点小技巧。下面是书记员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书记员工作总结

自XX年12月被录用为法院书记员以来,在县法院的正确领导和庭室工作人员的关心、帮助下,我严格按组织要求,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勤于进取,自己在学习、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我的司法为民思想也得到了很大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勤于学习,努力增强先进性本领。

读书学习是我的一大爱好,自去年以第一名优势被组织部门考选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队伍以来,我更加注重各方面知识的积累,学习中不仅注重学习政治理论知识,还特别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充实自身理论素养,提高业务水平。一年来,我阅读了许多法学著作,通过了法律专业自考本科考试。为使自己各方面知识均衡提高,我还注重学习文秘、新闻写作、计算机、英语、市场经济等方面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先进性本领。

二、扎实工作,践行“司法为民”要求。

进入法院系统是我的一次人生角色重要定位,我信守“以法为准,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的工作理念。工作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考入法院后,为使自己从政府文书岗位迅速向法院书记员岗位转换好,我在虚心学习的同时,严格按院党组的要求,在博望法庭刻苦锻炼,认真细致、高质高效地做好书记员各项工作,从而使自己及时适应了岗位之需。法院书记员是一项专业性工作很强的法律工作岗位,实践中我认真研读书记员必备书籍,在立案受理、法律文书送达、庭前准备、参与案前协调、庭审记录。

三、发挥特长,做好宣传调研工作。

由于我喜好文学,爱好写作,进入法院后利用法院题材广泛、社会关注度高,网络媒体报道量大的特点,在县院领导、院研究室、法庭庭长的高度重视下,我充分发挥我的写作特长,勤于笔耕,善于投稿。在宣传工作中,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是勤抓传统新闻载体宣传工作。充分发挥《马鞍山日报》、《皖江晚报》、《马鞍山信息》等地方报刊优势,努力扩大宣传效果,力争上大稿、上好稿;二是重抓以《人民法院报》、《安徽法制报》、《安徽日报农村版》等代表的重要报刊的投搞工作。今年以来我先后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了题为《当涂法院依法审理涉农案件促生产》、《当涂法院行政审判阳光操作》、《打造双能法官》等多篇稿件,实现了我庭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稿件零的突破;三是主抓网络新兴媒体宣传工作。明确专人定期发稿,先后在《中国法院网》、《安徽法院网》上发表了多篇稿件,填补了我庭从未在网络上发表稿件的空白;四是积极在《安徽先锋网》、《马鞍山先锋网》及其他网络媒体上发表文章。一年来,我全部完成县院交给的调研任务,并在各类新闻媒体、信息刊物后发表稿件、通讯110篇,并在中国法院网法律博客上发表了1篇题为《农村损害赔偿案件的特点、成因与对策》的调研论文,发表了1篇题为《村小学课间摔伤致死,责任如何认定》的理论研讨文章。今年我还被聘为省委办公厅信息处特约信息员,同时还被推荐参评XX年度马鞍山日报优秀通讯员。

四、树立志向,提高思想境界与追求。

步入法院神圣殿堂,身肩法律神圣职责,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是我的一大心愿。考入法院系统后,我为自己订立了奋斗目标和志向,那就是做人民的优秀公仆,使法律的天平永不倾科。为此,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工作中十分注重运用先进的司法理念提高思想修养。为使自己始终坚持“学搏而博,为党和人民终身奋斗”的理想信念一步步走向现实,我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院党组开展的“先教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转变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重塑自身良好形象。由于表现良好,今年在院党组的教育、培养下,我如愿被批准为中共正式党员。

五、廉洁自律,切实树立崭新形象。

法院是维护“公平与正义”的地方,为此法院工作人员的形象十分重要。对此,我进一步转变作风,坚持做到慎德慎威,慎始慎终,一点一滴磨炼意志,一点一滴砥砾品行,严格按院党组组织实施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的要求,认真做好廉洁自律工作,默默地向宋鱼水、金桂兰式的先进典型学习,为维护法院整体形象洁身自好。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与得失,我感触极深,我深知虽然工作上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与问题,我的工作绩效离院领导的要求,与组织的期望还有许多急待改进与完善的地方,突出表现在:工作业务水平还不高,学习范围还不够宽,调研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入。这些我都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对待并着力加以加进与提高,从而使自己逐步具备多方面的工作素养。当然,我深知要成长为一名高素养的知识型书记员、知识型法官,成长为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法院工作人员,我要努力的地方还很多,为此我将在领导的关注,同事们的帮助下,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不断争做多方面的表率,为法院工作,为法制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书记员工作总结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生活,在院领导及庭室法官的关心指导下感觉收获良多。现就个人在这一年来的工作体会和感受作一简单小结。

一、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在一年多的书记员工作中我深刻的体会到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的重要环节,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关系到整个案件的审理,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中主要处理程序法上面的事务,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无论在实体法上审判员处理的如何好,只要诉讼程序出了错,那就会被发回重审,而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就会白费。所以平时必须注重对诉讼法的学习,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特别是对当事人的送达、期间等方面更应关注。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认真做好排期、送达、记录、装卷等具体工作,当好审判助手。每次庭审前,我都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检查诉讼材料情况,确认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焦点,让自己能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二、通过培训对庭审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

今年9月份跟据院里的安排参加了为期半个月的初任法官培训,半个月的培训内容涵盖了法官工作的方方面面,从刑事诉讼到民事诉讼再到行政诉讼,从单一之诉到复合之诉,从司法礼仪到廉政教育,从庭审驾驭到司法文书写作,从审判实务到执行工作等等。在一年多的书记员工作中带着许多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走进课堂感受最深的是培训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审判业务实践,同时各位授课法官和教授对相关理论与法律规范的熟练掌握与对审判实践的深刻剖析,使我中获益匪浅。通过培训在增长法官业务知识的同时最大的收获就是深刻的体会到书记员工作是庭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处理程序问题,对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至关重要发,只要认真做好书记员,工作才能在以后的工作更好驾御法庭审判工作。

三、庭审记录工作中的技巧

作为书记员在记录中尽量能记全当事人的原话,以便在记录中能反映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在一些案情复杂,庭审争论很激烈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法完全记录当事人的原话,这就需要一些记录技巧,以下是我通过一年多的庭审记录中总结出的一点小技巧。首先,要做到合理取舍法对案情至关重要的重点内容,要予优先、准确、详细记录的方法。其次,在问话与答话没有时间全部记录的情况下,优先记录答话,事后再补记问话。第三,在庭审节奏放缓或者宣读、出示证据等空隙时间,可以详细记录,或者利用这段时间修改、补记前面的遗漏。第四,在发言人的陈述缺乏条理性,意思表达混乱或者内容分散时,记录人总结、整理、归纳出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和中心意思予以记录的方法。第五,多与法官沟通,并通过梳理与总结,掌握法官的审判风格和习惯,以保证合作顺利。

四、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

书记员的工作多而繁琐,从案件的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到卷宗的归档均是书记员来完成,如果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工作效率就很容易出错。

书记员的记录工作要求首先就是打字速度快,通过虚心向法院书记员“前辈们”学习,不断进行听打训练改进打字方法,将拼音改学为五笔,使打字速度从原来的每分钟50个字到每分钟70个字,基本达到了庭审要求。其次就是对法律条文的熟悉,通过近一年的工作实践,对民事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和掌握。一年来的不断学习,对相关法律文书也基本熟悉掌握。

五、工作中的不足

1、对法律条文的熟练掌握还有相当一段距离,在法律运用上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太紧密,对司法工作实务还很不熟练。

2、庭审记录还是很不熟练。在庭前准备工作有时会出现法律文书没有按时填写,没有及时发送。在对于当事人比较多的案件,没有事先了解当事人情况,在庭审记录中分不清,从而造成记录工作的被动,甚至造成张冠李戴,案卷装订不符合要求。不能按照庭审程序进行记录,有时笔录从开始到庭审完毕,分不清哪是法庭调查、哪是法庭辩论、哪是最后陈述,缺乏阶段性,程序不是很清晰。概括能力差。不能及时从当事人的话语中提炼出与本案有关的、并且能表达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语言。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也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庭审记录还不是很纯熟。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为法制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推荐第7篇:书记员考试

记员其他技能测试题

(一)

姓名:

部门:

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聘用制书记员在工作期间,女性不得(

),男性不得留长发,不得蓄胡须和纹身。

A.化彩妆

B.化淡妆

C.化浓妆

D.不化妆

2、聘用制书记员未办理请销假手续擅自离岗的,视为(

)。 A.脱岗

B.旷工

C.早退

D.辞职

3、案件材料要妥善存放、保管,不得毁损、(

)。 A.遗失

B.涂改

C.复印

D.磨损

4、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传票和开庭通知至迟在开庭(

)日以前送达。

A.三日

B.五日

C.七日

D.十日

5、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改正或(

A.补充

B.改正

C.另行制作法庭笔录

D.不能请求对笔录修正,但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意见。

6、聘用制书记员考核优秀等次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

)。 A.30%

B.25%

C.20%

D.15%

7、聘用制书记员的等级与其(

)挂钩。

二、A.奖金福利

B.工资待遇

C.休假天数

D.各种补贴

8、聘用制书记员在聘用期内依法享有(

)的社会保险待遇。 A.失业保险

B.两险一金

C.三险一金

D.五险一金

9、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实行综合管理与(

)的双重考核管理模式。

A.使用管理

B.逐级管理

C.绩效管理

D.分类管理

10、聘用制书记员专业化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

)。 A.任职培训

B.脱岗培训

C.在岗培训

D.定岗培训

11、行政案件送达中,采取直接邮寄送达的,在开庭前(

) 日电话联系当事人,确认是否收到。

A、十

B、十五

C、三

D、五

12、执行案件中,扣押主要适用于(

)。 A、不动产

B、动产

C、证券

D、存款

13、负责内勤工作的书记员,对立案部门移交的案件信息应当认真核对;对卷宗材料要仔细查验,并(

)。

A、负责分案

B、报送庭长

C、接收归档

D、登记在册

14、中央政法委规定,绝对禁止政法干警参与经营(

),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

A、娱乐场所

B、休闲场所

C、营利场所

D、赌博场所

15、在工作场所,书记员不得穿(

)。 A、布鞋

B、凉鞋

C、高跟鞋

D、拖鞋

三、

16、书记员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视为(

)。 A、早退

B、旷工

C、缺勤

D、离职

17、书记员未经(

)同意,不得让任何人查阅或复制案件材料。

A、院长

B、庭长

C、主审法官

D、承办法官

18、书记员不得接受当事人、相关(

)及其委托人安排的一切消费活动。

A、中介机构

B、律师

C、代理人

D、当事人亲友

19、书记员符合晚婚年龄的,享受(

)天婚假。 A、20

B、15

C、13

D、10 20、书记员不得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或者代理人,或者为律师或者(

)介绍案件。

A、代理人

B、中介人员

C、委托人员

D、请托人员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60分)

1、书记员承担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工作内容包括(

) A.记录工作

B.整理、装订、归档卷宗

C.法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D.限于记录案件、卷宗装订有关的事项 E.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F.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 G.单独送达法律文书

2、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在开庭前可以召集(

),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A.公诉人

B.当事人

C.辩护人

D.诉讼代理人

E被告人的近亲属

四、

3、下列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A.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B.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C.审判时刑事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D.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E.法院认为不开审理的其他案件

4、拍卖5日前以书面方式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下列人员:(

A.担保物权人

B.优先购买权人 C.其他优先权人

D.其他债权人

5、内勤负责公文流转时,应当注意:(

) A.上班即登陆公文流转系统查收新文件

B.仔细阅读收到的文件

C.按照领导意见登记转交 D.定期了解办文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E.及时对文件分类,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F.领导批示意见复印存档

6、人民法院采取边控措施的,层报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A.采取边控措施的决定书;

B.报请采取边控措施的函件; C.边控对象通知书

D协助执行通知书

7、、书记员在担任(

)等记录工作以及协助接待当事人或外出执行公务时,应当着制服。

五、.庭审

B.学习

C.听证

D.调查

8、书记员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案件(

)。 A.当事人

B.辩护人

C.代理人

D.请托人

9、书记员季度考核主要包括(

)等部分。 A.工作质量

B.工作效率

C.工作数量

D.工作作风

10、书记员违反行为规范的,视情节给予(

)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A.罚款

B.警告

C.记过

D.降级

11、涉外民商事案件是指民事(

)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案件。

A、诉讼主体

B、诉讼客体

C、法律事实

D、诉讼标的

12、全省法院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

)。 A、公开化招录

B、市场化运作

C、专业化管理

D、社会化保障

13、书记员培训课程和内容主要包括(

)。 A、文化知识

B、综合素质

C、法律知识

D、职业操作技能

14、书记员承担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工作内容包括(

)。 A.记录工作

B.整理、装订、归档卷宗 C.法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D.限于记录案件、卷宗装订有关的事项

六、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F.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 G.单独送达法律文书

15、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前三日以前先期公布(

)。 A.案由

B.刑事案件被告人姓名 C.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 D.开庭时间

E.地点

16、诉讼财产保全措施主要包括(

)等。 A、查封

B、划拨

C、扣押

D、冻结

17、对执行款物,严禁(

)。

A.私分

B.使用

C.侵吞

D.挪用

E.转让

F.截留

18、下列情况下,书记员应当着制服:(

) A.庭审、听证

B.谈话、调查 C.协助接待当事人

D外出执行公务

19、人民法院采取边控措施的,层报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A.采取边控措施的决定书

B.报请采取边控措施的函件 C.边控对象通知书

D协助执行通知书 20、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有:(

) A.忠诚

B.为民

C.公正

D廉洁

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40分)

七、

1、非执行公务需要,书记员可以着制服出入商店、宾馆、饭店、休闲娱乐等场所,也可以着制服逛街或走亲访友。

2、书记员连续请病假满一个月的,发放基本工资;超过一个月的,发放基本工资的80%。(

3、书记员定岗培训考核包括培训阶段专业笔试、速录技能达标测试等。

4、书记员工作质量考核主要包括庭审准备、案件记录和卷宗归档等工作情况。

5、书记员考核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总体评价与量化评价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职业道德评价与职业能力评价相结合,纳入各级法院考核管理体系。

6、执行死刑前,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7、刑事案件开庭时检察机关座位席的标志牌为检察员。

8、宣告一审离婚判决时,必须告知判决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

9、传真件、不宜长期保存的其他印迹材料的证据应根据主审法官的意见决定是否复印后入卷。

10、案件进入二审程序需要办理边控手续的,由二审法院办理。

11、省法院根据书记员报名人数,按照一定的条件,面向社 会公开招录一定数量的学员,经统一考核、面试、体检和政审后,录用为聘用制书记员。(

12、聘用制书记员在试用期内为实习书记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

八、

1、非执行公务需要,书记员可以着制服出入商店、宾馆、饭店、休闲娱乐等场所,也可以着制服逛街或走亲访友。

2、书记员连续请病假满一个月的,发放基本工资;超过一个月的,发放基本工资的80%。(

3、书记员定岗培训考核包括培训阶段专业笔试、速录技能达标测试等。

4、书记员工作质量考核主要包括庭审准备、案件记录和卷宗归档等工作情况。

5、书记员考核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总体评价与量化评价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职业道德评价与职业能力评价相结合,纳入各级法院考核管理体系。

6、执行死刑前,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7、刑事案件开庭时检察机关座位席的标志牌为检察员。

8、宣告一审离婚判决时,必须告知判决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

9、传真件、不宜长期保存的其他印迹材料的证据应根据主审法官的意见决定是否复印后入卷。

10、案件进入二审程序需要办理边控手续的,由二审法院办理。

11、省法院根据书记员报名人数,按照一定的条件,面向社 会公开招录一定数量的学员,经统一考核、面试、体检和政审后,录用为聘用制书记员。(

12、聘用制书记员在试用期内为实习书记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

推荐第8篇:书记员心得

到法院任职书记员,在领导的培养帮助、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步适应了书记

员的工作,

完成了角色的转变,我认识到书记员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书记员工作水平的高低,

直接影响到案件审判质量。做好书记员工作,不仅需要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律专业

知识,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还须具有严谨、敬业的工作作风。

我把我在工作中总结出来的一些心得体会写出来给大家分享下:

一、明确书记员工作职责

作为一名合格的书记员,首先应明确书记员工作职责。结合基层法院的工作特点

书记员的工作内容包括庭前工作、开庭审理阶段的工作和庭后工作三大部分。

(一)庭前工作主要包括

1.阅读案卷材料,熟悉案情。要努力克服熟悉案情是审判员的工作,

与书记员无关等错误观念。提前阅卷、熟悉案情,了解案件主要事实、当事人主

要观点和争议的焦点,

为下一步工作做准备。

2.向当事人发送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

向代理人发送出庭通知书。

这些虽是简单的程序性工作,但需要书记员认真仔细核实送达手续是否齐全、程

序是否合法,

对缺漏的诉讼材料进行补正,并将送达情况、补正情况及时向审判人员汇报,以

免工作脱节。

(二)开庭审理阶段的工作

1.开庭前,书记员首先到审判法庭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两项:

(1)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是否已到庭;

(2)检查法庭布置是否符合要求,法官、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的座

位牌是否摆放准确,

旁听席的桌、椅摆放是否整齐,法庭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2.审判长决定按时开庭的,书记员应做好如下工作:

要求出庭人员、旁听人员按照各自的位置坐好并安静后,宣布法庭纪律(或叫法

庭规则);

主持法官入庭仪式,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审判员入

庭后,

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应到庭人员的到庭情况,请审判

长开庭。 3.法庭审判活动中书记员的工作主要是庭审记录和合议庭记录。

其中包括法官的审判活动、当事人及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出入庭

及发言情况、审判长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的处理情况的记录及合议庭笔录。

(三) 庭后的工作

1.没有当庭宣判的案件,庭后合议时要做合议庭笔录,

交合议庭成员审阅后分别签名,有涂改的,要在涂改处加盖书记员印章;

2.协助审判人员制作裁判文书。裁判文书的制作不仅仅是审判人员的工作,

同时也是书记员的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是书记员日后走向法官岗位必须具备的

技能。

3.打印、核对、印制裁判文书并加盖公章、骑缝印、核对无异章。

这些工作虽然简单,但要特别细心,做到裁判文书字迹清晰、正确,印章要工整

4.传唤当事人、通知代理人到庭听判,送达制作宣判笔录、送达回证;

5.裁判文书的送达:当事人到庭的,直接送达;

对外地当事人要办理委托宣判、送达手续;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办理公告送达手

续。

对这些常规性的工作,书记员要积极主动去做,

对委托送达的宣判笔录、送达回证及公告送达材料,要及时与受托法院联系,注

意收集刊登公告的报纸入卷;

6.案件审结后要及时装订,装订顺序原则上是按案卷材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和先原

告、后被告的顺序装订。

案件装订完,编写好页码后,要按要求认真填写目录及卷宗封面,避免漏填、错

填。

二、如何做好庭审记录

庭审记录是法庭审理活动的文字载体,庭审活动是审判活动最重要的环节,

庭审记录是否全面、准确,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的优劣,甚至关系到裁判结果。

庭审记录质量的高低,不仅体现书记员个人业务素质的高低,而且直接影响着案

件审理的公正性,

关系着法院的整体形象。一份好的庭审笔录,应该做到:

忠实庭审活动的原貌,完整记录庭审全过程;

准确、详实记录各方诉讼参与人的陈述、辩解、观点和意见;

格式规范、页面整洁、清晰流畅、无错别字。要达到以上要求,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熟悉案情

熟悉案情是书记员做好庭审记录的前提。书记员要提前阅读案卷材料,

对当事人的姓名、诉讼地位、相互关系、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各方当事人的观点进 行全面了解,

并加强与审判人员的沟通,了解庭审重点和关键证据,以及需要特别注意的环节

等等,

作到心中有数,记录有的放矢,从而提高庭审记录质量和效率。

(二)掌握记录技巧,作到详略得当

书记员不是录音机,不可能也没必要把庭审中的所有发言都毫无遗漏的记录下来

要善于分析判断诉讼参与人讲话的内容和真实意图,

在尽量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对当事人的发言进行必要的归纳整理,

对当事人重复的或与案件无关的发言要进行剔除。

这就需要书记员熟悉案情,同时还须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对于实践中,书记员在庭审时漏记的内容,要善于利用宣读、出示证据等空闲时

间予以补记。

(三)要提高语言文字水平,学会归纳、概括等技能

由于受法律知识、个人素质等因素的制约,

许多当事人在庭审中多次重复同样的内容,

或陈述意见时混乱、零散,在记录时予以一定的归纳总结很有必要,

这就需要书记员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逻辑思维能力。

(四)要集中精力,进入状态

一些刚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书记员,在法庭辩论过程中,

当事人讲到精彩处,书记员就忘了自己的工作,成了热情的听众。

(五)要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掌握法言法语

一些书记员不能掌握基本的法律术语,把“检材”记成“检裁”,

诉讼费的“预交”写成“欲交”,出现了不应有的失误。

(六)掌握法庭记录的规律性

庭审活动分为不同的阶段和环节,每一个阶段所要完成的诉讼目的是不同的。

书记员要分清各个诉讼阶段的任务,有针对性的进行记录,做到有的放矢。

如有的当事人不懂法庭审理程序,在陈述阶段就迫不及待的发表辩论理由,

这时书记员只记录该事实陈述,对该辩论理由可以不记录。

随着诉讼程序的推进,该辩解理由会在法庭辩论阶段再次出现。

三、书记员应当具备的意识

书记员是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的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流程,

工作量大而繁杂,其工作质量又直接反映和影响着整个审判工作。这就要求书记

员必须具有良好的素质。

(一)要有积极进取的意识

由于受书记员岗位职能的限制,与审判人员相比较, 书记员从事的主要是一些繁锁的辅助性工作,对于长期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人员

,容易产生厌烦、懈怠情绪。但是,在法院现有的审判管理体制下,

每一个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岗位上成长起来的,做好书记员工作是做好审判工作的

基础。

因此,每一位书记员一定要正确认识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克服书记员工作无

所作为的错误观念,

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立足实际,积极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在书记员工作中有所作为,为以后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要增强配合意识

书记员承担的是审判辅助性工作,必须具备配合意识。

1.书记员与法官之间的配合。在审判工作中,法官始终处于主导地位,

书记员负责记录工作并办理与审判有关的辅助性事务,这是由法院管理体制决定

的。

因此,书记员要有一种甘当“配角”精神,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为法官出谋划策,拾遗补缺,相互配合,共同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营造顺畅、

协调、高效的工作环境。

2.与法院其他部门的配合。书记员工作内容很广泛,要主动与立案庭、办公室等

庭室的联系配合,

掌握各部门的运行程序,相互配合才能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书记员之间的配合和合作。书记员之间配合非常重要,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大有

裨益。

(三)要有责任意识

1.对当事人负责。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要细心收取,及时通知当事人与诉讼有

关的权利和事宜,

保障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稍有马虎,就可能影响到当事人的利益,

甚至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2.对法院负责。书记员是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

法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

因此,要本着对人民法院负责的态度做好书记员工作。

推荐第9篇:书记员招生

书记员招生简章

山东创业职业培训学校是由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的,集大、中专教育和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为一体的省级培训学校。我校实行全日制、封闭式的军事化管理模式,秉承“依法办学、以德育人”的办学宗旨,注重学生的品质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自2002年建校以来,我校向山东省内法院、检察院输送了两千余名司法警察,受到了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司法工作需要,我校于2011年新设书记员专业,向全省各级法院输送书记员。书记员是具有法律、文秘和速录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工作稳定、社会地位高、工作环境宽松。

一、招生条件与要求

1、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法律专业。

2、年龄:19—23周岁。

3、身高:男1.73m以上,女1.62m米以上。

4、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形象气质佳,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5、未婚、无违纪、无纹身、身体健康(以指定医院查体为准)。

二、书记员主要工作

负责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办审理过程中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三、工资待遇及优势:

因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各地区法院书记员待遇也不尽相同。(900—1800元∕月)法院书记员工作体面,空余时间相对充足,便于个人提升。学员上岗后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保险,工作稳定。

四、学校与家长签订安置就业协议书,确保学生毕业后即可参加工作。如不能安置就业的,学校退还所收学费。可到公证处公证。学生就业后学校跟踪服务三年。

招生联系: 郭老师联系电话: 13853998498

推荐第10篇:书记员工作

一、加强业务学习。我于××年月正式作为一名书记员进入法院工作,到今年已经是第三个年头。在我刚进入法院工作时,对书记员工作不是很了解,通过院里的培训、老书记员带领及自己的努力学习下让我很快了解到这份工作的性质及内容。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书记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审判工作。同时,书记员工作也很琐碎,比较繁杂,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我在工作中格外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因为我知道在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中一方面主要处理程序法上面的事务,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无论在实体法上审判员处理的如何好,只要诉讼程序出了错,那就会被发回重审,而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就会白费。所以平时我比较注重对诉讼法的学习,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特别是对当事人的送达、期间等方面比较关注,就而言,由我担任书记员的案件共件,目前没有一个案件在程序上出错。而另一方面,书记员的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开庭时的记录工作,就我个人的工作习惯而言,每次开庭记录的前一天,我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这不仅是为了再次检查诉讼材料送达的情况,确认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也是为了熟(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的问题,让自己能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二、提高自身修养。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中第一条就是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而案件开庭前事务性工作会与许多当事人接触。在过去的工作中,我感受到法院在很多群众眼里是个神圣的地方,他们对法院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在法院得到解决,同时也了解到很多群众对法律程序了解不多,在与他们的接触中有时会遇到不是很了解法律的程序或是对立情绪很重的当事人,此时,我就会耐心的给他们解释民事诉讼中相应的法律程序,热情的接待他们,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义务。虽然我不是法官,但我作为法院的一名书记员、一名党员在工作时、在面对当事人时,我代表的是青羊区法院,我的所言所行也影响到当事人对我们法院的印象,因此我认为我有责任也有义务在工作时应以较好的修养、热情的态度来面对当事人,我希望能让他们在与我们的接触中感受到法院是个能让群众信任的地方。

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较高的工作效率。在今年月中下旬院里一批老书记员离开后,庭里领导安排我跟着三名审判员进行工作,当时每天一上班就要开庭,根本没有时间处理新收案件的送达等各种事务性工作,为了保证每个案件不违反程序法,那时我常常加班处理案件,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各种法律文书。同时在院里至季度的工作考核中我均达到了院里的要求,案件的归档工作也完成的较好,前三季度的案件均按时送到档案室且无不合要求的卷宗退回。我认为书记员的工作多而繁琐,从案件的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到卷宗的归档均是书记员来完成,如果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工作效率就很容易出错,而一旦出错就会是违法的行为。我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更应依法办事。

第11篇:书记员实务

第二讲 书记官实务

主讲人董照南

文书和订卷归档由档案科的人来讲,我今天不讲这两方面的内容。考试不会马上就考,到下午我想安排把要考试的内容跟大家说一下,下午大家把要考试的基本内容记一下,考试就是从这个范围出,大家不要担心。今天我要讲一下具体实务性的东西。上午讲总则之类大的概念,下午讲方法。

第一,什么是书记官,我们对书记官制度讨论一下,做书记官几年的体会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0条,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负责审判记录工作并办理其他相关工作,第一点,书记员是国家工作人员,在汉、唐、宋朝时应该是属于国有官员,到明、清时就属于行政长官的私人雇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系列,到民国,又变成国家工作人员系列,也被新中国传承下来;

第二个概念,书记员是审判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是非常重要的,尽管有时觉得自己的工作非常琐碎,但官方还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书记官要做的工作有两项:一是担任审判庭记录;二是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第二项“其他”到底是什么,包含什么,我试图把这个内容分析一下,除了审判人员应该做的工作其他的就是书记官应该做的什么,我们看一下法官法第五条,法官应该做什么工作,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其他工作;我们可以看出法律没有对书记官和法官在审判中应该怎样分工有明确规定,我不知道大家在具体工作中有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权利不明确责任就不明确,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存在由谁承担责任的问题。这是书记员岗位面临的重大问题。

法律为什么不划分这么明确,因为我受到的法学教育有重大缺陷,我们没有受到法学的职业化教育,这个教育是你从事书记员工作的过程中完成的,让你在这个过程中承担更多的责任,思考更多的问题,自觉的完成职业化教育。前些天我看到了一篇文章,中国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第一是法学伦理教育的缺失,第二是没有接受法律技能教育,更多的是把精力放在怎样解释法律上。

作为书记员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不动脑筋的工作,甚至上初中生就能完成,但如果你不动脑筋,以后作为审判员就会出现很大的断层。在英、美、德法律成熟发达的国家,德国读法律要五年,本科生在大学期间受到很大的一部分教育是法律运用方法的,用同样的方法解决不同的问题,用统一的法律思维适用法律,建议大家有时间去看一下这方面的资料。德国经过法律专业教育要通过两项考试,第一次是司法考试,通过以后选择一个方向进行实习,比如说你要选择法官,你要进到法院实习两年,两年以后通过第二次考试,进入法院作为法官助理,慢慢发展为法官。而在英国你要成为法官必须要当律师,进入专门的律师学校,律师学校的教育细化到每一个过程,英国的法律是对抗式的,他们的教育教授的是技巧,培训结束后进入律师公会实习,在英国律师和检察官可以借用,达到一定资质才能成为法官,将实践和理论不断结合达成法官的职业化。

而我国没有职业化过程,我们是一个学徒式的传帮带的过程,你的老师很重要,你跟一个好老师你能学以很多东西,而你要是跟了一个坏老师,你可能都不知道,他的一些毛病可能就成为你以后的毛病,所以你要有意识的跟不同的人学习。我们十几年前进法院时都是一样的,但是经地十几年的时间,我们的差距拉开了,业务能力都不一样,我们有一个同学非常厉害,他是民事法官,专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案件,天津市所有开发商,下级法院的所有法官都很服他,他就是跟对了师傅,他的师傅很厉害,所以你要不断的学习、总结,找到自己的过人之处。如果大家能够有意识的认识到这一点,你在做书记官的过程中手要动、脑子也要动,这关系到以后你做法官的一个起点。

不给你划分权利责任,你可能什么都要做,年轻人出力长力,你什么都要做就可能什么

1都有长进。

第二个问题。书记官的定位问题。书记员要以服务审判为中心,要给自己定位为辅助人员,要围绕审判、服务审判,围绕这个案件你可能不能左右什么东西,只能做审判员不做的外围的工作,你可能会有挫折感,但实际上这个不能妨碍你思考,你要把法官要做的工作都在脑子里过一遍,如果是你你怎么办。书记员的工作内容: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基本业务的熟练。作为书记员,程序法上的东西运用的可能多一些,如果你不学习工作照样能干,但是我建议你要学习,我推荐大家看书,最高法院的审判参考系列,涉及很多具体的案子,有非常好的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且是月刊,看着压力不大。所谓向实践学习就是向身边所有人学习,各种方法都有,可以看看人家的判决书、审理报告是怎么写的,是怎么汇报案件的等等。作为书记官,主要职责包括开庭前的准备、开庭期间的准备、订卷归档、处理手续上的东西都是经常要做的事情,这些基本任务都是要熟悉的,关于基本业务下午的时候我还会提到。

还有一点就是书记官要注意形象,我们很想树立威严或中立的形象,但为了这个达到这个目的就有可能过伙,有可能表现的过于严厉或冷漠,树立形象要从自信上来,要从提高业务能力上来,只有能驾驭它你才能表现的温和中立。要从综合方面,不单是法律上树立起来,专业法官不能解决情感问题,所以你要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内在提升才能树立起形象。

第二个问题就是注意细节,细节注定成败,细节方面如果做的好,积累积累对你本身就能提高,细节我无法列举,举几个例子,比如说我们训问完被告人后,我们书记员都会给被告准备一张纸,当事人捺完印顺手递给他擦擦手,这是体现到你对当事人的尊重。我前些日子去重庆看打黑案件的审理,有一个案子有五十多个被告人,要做的事情太多了,列举了一个非常详细的清单,包括中午吃饭吃包子,首先包子有肉,其次包子用不着筷子,不会成为凶器。我前些天去河北区政府信访办工作一段时间,领导叫我去谈话,告诉我去这半年时间要注意一些问题,都是我以前没想到过的细节问题,比如说你的穿着,以运动装为主要考虑一下自己的年龄,穿着要职业一些,类似的细节问题很多很多,如果你不注意就不注意了,但是如果你注意了就可能对你有很大的帮助,当然人各有志,如果你想走仁途,还想向上发展你就要注意细节问题。

第三个注意就是要注意安全,我发现有很多的事情都发生在书记官身上,因为事务性的工作都由身记官来做,所以有可能对自己有人身危险,天津就出现过书记员被当事人炸死,外地有过当事人有厌世心理,在签笔录时将书记员的眼睛扎瞎,所以书记员要会查言观色。我前些目子听了于健荣教授的《守住稳定的底线》的演讲,这个社会有集体泄愤的对象,针对的是政府官员、富人,可能一些非常小的事情一担控制不住,后果就很严重。最早于教授关注的是重庆发生的一个事情,一个挑夫走路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后面的女士,这个女士就骂了他,他就跟这个女士开了个低俗玩笑,这个女士的丈夫就过去打了这个挑夫一巴掌,而且还说了很不合适的话说自己的国家公务员打你又怎么样,群众越围越多最后传为国家公务员把人打死了,群众激愤反当地派出所和政府都砸了。所以提醒我们,公务员已经成为泄愤的对象,公务员要千万注意自己的言行,千万不要被当为泄愤的对象。我们面临的当事人越来越没有底线,特别是在接待比较极端的当事人,有可能遇到随时可以跟你拼命的当事人,你有一种被要胁的感觉,不能担保你不遇到这种人,所以要学会保护自己。

给大家四点建议,这是我的切身感受,我自己在努力按照这四点建议去做,而且受益匪浅,第一点建议就是积累,如果不注意积累,日子一天天的过,到最后手里什么都没有,我们的工作每一天和每一天都很相似,如果不能通过积累,有一定的成绩我成果,你就发现这些年的日子都白过了,如果你觉得自己这些年过得平庸或者生活没意思就是因为你缺乏观察和积累。我当时到法院是做内勤,内勤是没有人愿意做的,我恰恰就是从这个工作中受益匪浅,我通过拿报纸,收发文件,统计,沟通什么的积累了人脉,因为统计工作我建立起来对

案件的宏观了解,我的执行力很强,所有工作哪怕是可笑的工作我都愿意认真完成,比如说党建答题,不用别人说,我都帮大家答完,别人出去培训,我一个人留守,赶上跑水我一个办公室办公室的扫,你有付出别人就会看到,这样的事情积累长了自然会对你有认识有评价,我是高院唯一一个因做内勤立个人三等功的人。第二点建议是你要动脑筋,作为书记员你要跟案子,你要注意看别人是怎么处理的,你要做假想,如果是你你怎么样处理,假想多了你就会进步,另一点就是你要动脑筋但是不要随便参与意见,你可以想但未必要说,因为你只做辅助性工作,有的法官思想比较老,不愿意书记员参与意见特别是否定意见,你不说但是可以写,写作不能荒废,你要在审判这条路上走得更远,写作能力好是不可或缺的,你要通过案件归类去把你的想法写出来。当然我这么说可能有点功利,如果你想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想让你的进程加速,动脑筋写作是一人途径,如果你留心会发现起点一样的人发展不一样,当然如果你想自由自在就办好自己的案子也可以地得很好。第三个建议就是要谦虚,这个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很难,很少人有说自己不谦虚,所以光说只是口号,要看怎么做,标准是什么,当有人对你说不时你是怎么反应的,如果你的第一反应是不,即使你表面上点点头,但是实际上你心理反应是不是,没那回事,那你就是不谦虚,谦虚不是虚伪。去年高院审判长面试中有一个考题“假如工作中你与同事、领导的意见不一致,你会怎么样”,设计这个考题,可能是出于要找一个态度谦逊的人、低调的人。要善于倾听,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路理解问题。身边可能会有那种人,你觉得他做的事明显不对,但是一定要保持谦虚的态度才能在集体中发展。第四点就是要保持良知,因为在法学教育中没有法学伦理教育,只是五个严禁等干巴巴的东西,不愿意学,我认为作为法律职业人的底线就是要保持良知,我现在在信访挂职锻炼,接触到一些社会最底层的人物,我接触到66个下岗工人,经营一个市场,他们自律的非常好,得到周围人的认可,经营的非常好,政府现在说要搞市容环境清整,预留市场让他们随便挑摊位,这些商铺就是不配合,因为政府预留的市场摊位是个人的市场管理费高,没有人气,双方怎么谈都谈不拢,据我听说就是这个个人的市场为了营利,通过某些渠道想将下岗职工经营的市场拆迁掉,迫使他们迁到自己的市场来,最后的目的是为了营利。政府拆迁是任务,必须要拆迁,而商铺要是搬迁了就会影响自身的切身利益,这个案子的症结就是由于某个人的利益,老百姓就是受害者,我感觉到很难过,不知道大家是不是现在还有这种受伤害的感觉,如果有这种感觉请你们继续保持,到你们以后发展到有权利的时候就可以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帮助他们,但是如果你已经麻木了,可能就会往不好的方向运转。

最后说一下书记官应具备的素质。第一,书记官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这不是空谈的口号,你接受也好,不接受也好,只要你从事这个职业你就要具备这个素质。你发现没有,领导或者那些调研好的人都爱看报纸,人民法院报这方面的信息很多,下一阶段最高法院要搞什么活动啊,全国法院都在干什么啊之类的。我们的工作不能是仅仅做书记员那一点的工作,要有宏观思维,你要跳出书记员工作看书记员工作,一定要研读报纸,你才能踩上他们的点。(1)我们要保持坚定的政治方向。你要知道自己是跟谁走,王胜俊院长和肖健院长的风格不一样,王胜俊院长强调人民性,人民法院为人民,肖扬院长的任期内强调走法律职业化的道路,针对这个问题慧方先生写了篇文章《不走回头路》,大家感兴趣可以到网上搜一搜。尽管我们现在人微言清,但你有很好的思考意识你以后就会发展的很好。(2)要有高度的政治觉悟。(3)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第二,书记员要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除基本业务还需基本法律知识,特别是程序上的法律知道,大家要注意对程序法的学习还要善于发现问题,大家可能在程序上都这么做,但实际上有可能程序上是不对的,作为新鲜的头脑,你应该发现它,力争改变它。第

三、要具备语言文字、公文写作、司法鉴定、结合知识能力。语言文字、公文写作没有捷径可以走,关于司法鉴定的能力不需要大家很专业,但一旦走上审判工作岗位你就要面临这个问题,按理说只要你具备司法鉴定资质我就应该相信你的鉴定

结果,可是鉴定结果不一定是正确的,如DNA鉴定中那些符合明显鉴定性别是男性,但鉴定结论是女性,案子必然就被发回了,所以在你的领域里你一定要了解鉴定的基本标准。

考试内容:(单选、多选、判断、简答)

第一,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0条,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记录并担任审判的其他事项;

第二, 书记官应具备基本政治素质的内容:

一、坚定的政治方向,表现为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定的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二、高度的政治觉悟,衡量的重要标志是是否坚定不移的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三、高尚的职业道德,在人民法院履行本职工作中从思想到行为理应遵循的道路规范行为准则;

第三, 刑事案件庭审的概念:是审判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通过开庭的形式在公诉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查对核实证据,弄清案件事实,全面听取各方对案件事实和定罪量刑的意见,确定被告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是否应受刑事惩罚以及应受何种惩罚的诉讼活动;

第四, 刑事案件庭审的地位:解决刑事案件中最重要最基本的问题

第五, 笔录的制作技巧:

一、拾遗补漏法;

二、记答补问法;

三、求实舍虚法;

四、详新略旧法;

五、归纳整理法;

第六, 民事、经济、行政、海事案件庭审的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依法对案件做出处理决定所进行的诉讼活动;

第七, 民事、经济、行政、海事案件庭审的特点:

一、诉讼法律关系所有主体同时面对面的进行诉讼活动;

二、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三、全部证据受到审查核实;

四、具有一定的形式和顺序;

第八, 诉讼笔录的概念:诉讼笔录是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的各个不同阶段就案件有关情况所做的书面文字记录;

第九, 诉讼笔录的特点:

一、形式的唯一性;

二、记载的真实性;

三、记述的具体性;

四、制作的完整性;

五、形成的合法性;

六、时间的紧迫性;

七、内容的公开性;

八、价值的长效性;

第十, 笔录的种类: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讯问笔录、庭审笔录、合议笔录、宣判笔录、执行笔录、对死刑犯验明证身笔录

第十一, 笔录的制作原则:

一、程式规范原则,笔录在程序和格式上必须规范化;

二、内容详实原则,笔录所记载的内容应当详细真实;

三、文字准确原则;

四、手续合法原则;

第十二, 笔录的一般格式:分为标题、首部、正文和尾部四个部分;

第十三, 调查笔录的两种记录方法:第一种:问答式,一问一答,通过问答的方式记录调查的内容;第二种:综合式,将被调查的人或事经过提炼,做综合记录;

第十四, 怎样做好庭审笔录?第一,加强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第二,加强驾驭文字的基本功;第三,提高观察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第四,熟悉案情;第五,记录前与审判人员主动了解记录重点;

第十五, 校对的概念。校对是指在文书的印制过程中,以原稿为校样,对校样中文字、标点等差错及时改正的过程。

第十六, 校对的方法:第

一、读校,指唱校,一人读一人核;第

二、对校又叫点校,一人点着原稿和对照稿校对;第

三、校红也叫核红,专门针对改正的部分看是否改好;

下面说一下书记员的具体工作

第一,关于庭前的准备,这项工作非常重要,如果庭前准备没有做好,比如该通知的当

事人没有通知到,有可能就开不成庭了,或者是庭开到一半发现开不下去了。

一、对人方面的准备工作。要确定审判组织,你可以知道合议庭组成人员是谁或者独任审判员是谁,你可以根据他的审判习惯做准备工作。确定案件的当事人,根据当事人适度调解自己的工作方法,比如说了解出庭的律师情况是否会配合,可以严格按照程序对待不配合的律师,开庭前要办理好委托手续的程序,确定案件所需的证人翻译人鉴定人等;

二、关于事实方面的工作。要检查案件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要了解案件的基本面貌、对可能发生的意外做一个预判。当你办的案子越多,职业生涯越长,你就会发现意外根本就不是意外,你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其他工作,包括协助审判人员接待当事人、做好所有与程序相关的手续方面的工作,你要积累固定格式的手续资料、做好保全、先予执行、羁押等手续。还要提醒承办人,如承办人想不到的时候,书记员可以提醒他一下。书记员的其他工作都是随着你业务能力提高的能做好的工作。所有的庭前准备工作,要在乱中寻找条理性。

第二,关于庭审阶段的工作,一要把开庭所需要的、展示的东西要提到法庭;二由于这个社会越来越不诚信,你要核实的东西很多,核对当事人的身份是非常重要的;三宣布法庭纪律,要提前与审判长沟通一下细节问题;四做开庭笔录,几中方法具体解释一下,一是拾遗补漏法,开庭前都是一些套话,涉及具体问话才是书记员真正开始记录的时候,先把可以写上的写上,把不能写上的先空着,随着情况的变化再往里补充,在当事人陈述时如果很快你记不下来要先空着,你可以与审判人员沟通一下让当事人重复,这种方法有缺点不适合应变,你可能会忘了为什么要空一行;二是记答补问法,记录时有可能跟不上,你不能把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记下来,你可以先记他怎么回答的,问题可以先不写,等你有时间时再反过头来写问话是什么,如果忘了问话是什么,可以总结一些万能问话,比如说“接下来发生什么了”“接着说”等等;第三个方法叫做求实补虚法,我们经常遇到当事人喋喋不休,你要把实质性的问答把他写下来,如果跟案件无关你又没有时间写,就可以不写了,或者可以概括一下记下来,这需要记录人员有经验,分清虚实;第四个方法叫详新略旧法,重复的内容可以少写甚至不写,以前没有提到过的内容要仔细记录;第五个方法叫做归纳整理法,当你跟不上他的速度,你要认真的听他在说什么,尽量用他的语言帮他归纳出来记录下来,把重点记下来,没有必要记二十个问题,只记一个答话就可以了,这种方法需要有经验,你得有把握能听懂他在说什么。最后笔录记完以后,该签字的地方一定要签字。可能会遇到一些当事人,看完笔录后千方百计提出你哪里记得不对,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如果改的不多,经过承办人和审判长的同意,可以改,但是如果涉及是非问题不能改,可以让当事人在后面写,我感觉这样改还要让对方当事人或其他人认可记录是正确的。下一个问题是要制作合议笔录,要把合议原貌记录下来。下一项工作就是要草订卷宗,送给上一级审批,一定要及时。还有就是打印法律文书,注意一定要有原件和签发。在庭审过程中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庭是的过程是不可逆的,一定要谨慎;二是要注意程序不可漏,不忽略程序的环节,对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会起作用。

第三,笔录的制作与校对,在修改和校对时常用的符号,首先在特定时代,文稿应用黑格纸,如需领导批阅应在页面的右边留些位置供领导批阅。

最后送大家一段话共勉:当时新到美国新大陆的人基本上都是受到宗教迫害的人,他们刚到美国的新土地时什么都没有,经过一年的奋斗死掉大部分人,经历了很多的苦难和折磨,一年后他们为活下来的人设立了感恩节,“上帝啊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引我来到这片土地,我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让我经历这么些折磨,但是我宁愿怀疑自己也不愿意怀疑您的公正”。

第12篇:书记员职责

书记员职责

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对新收案件要审查法律手续是否完备,赃款赃物是否随卷,然后编号、登记。

三、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协助审判员搞好案件调查,发出传票、通知工作。

四、做好开庭审理的笔录工作,准确、迅速记录庭审的全部活动。

五、做好案件的整理、装订和随卷物品的保管工作,按有关规定将结案卷归档。

六、按规定和要求做好统计报表及内勤工作。

七、严守审判秘密。

第13篇:书记员稿

模拟法庭书记员稿

宣布法庭纪律(书记员起立宣读):

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①法庭内要保持安静,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②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③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④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问。

⑤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⑥所有诉讼参与人以及旁听人员须将随身携带的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关闭。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人员和值庭法警有权制止。不听制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10、111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4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9条之规定,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全体起立!

请审判长与审判员入庭! 请坐!

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完毕,可以开庭!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请坐!

第14篇:书记员职业道德

书记员的职业道德

主讲人:逄振悦

一、道德

道德是用以调节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行为规范,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是对人的本能的制约。换句话说,“生存无道德”(人一生下如伊斯兰教教规、摩梭族习性)。

道:本意是客观真理,即自然界的构造、运动、变化等规律,社会的客观发展和变化规律,人的生老病死等规律,是自然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它客观存在,左右社会和人类的发展。顺应它去发展,社会才能健康和谐、人才会健康幸福、自然界才会长足存在---和谐社会的构建。

德:本意为顺应自然。人类社会需要发展。在不违背自然规律的前提下,人们去改造自然、社会,去发展国家、民族和自己的事业。。

道和德统一到一起就是道德,人们按“道”的规律去做事、处事,就是有“道德”。 关于道德的定义很多,我参考了许多的前辈论述,得到以上结论,拿来共同切磋。

如果用一句话来说:道:道就是明事理;德:德就是付出。道+德就是有素质。三字经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也就是说人一生下来只有本能(有不少本能会危害其他人的生存),而不知约束自己。

所以说,一个人,你可以不高尚,但不能无耻。诚实守信即诚信、互利、平等、责任,不损害对方的利益等。比如,你可以不处处为对方着想,但是你不能损害对方应该得到的权益。工作中不能做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的事。(文强案做反面教材)

二、职业道德

1、职业道德的内容:职业道德是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道德或阶级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是人们在履行本职工作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

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敬业爱岗,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职业道德的涵义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1)职业道德是一种职业规范,受社会普遍的认可。

(2)职业道德是长期以来自然形成的。

(3)职业道德没有确定形式,通常体现为观念、习惯、信念等。

(4)职业道德 依靠文化、内心信念和习惯,通过单位工作人员的自律实现。

(5)职业道德大多没有实质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6)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是对工作人员义务的要求。

(7)职业道德标准多元化,代表了不同单位可能具有不同的价值观。

2、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与职务没有可比性(举例杜世成一案)

三、书记员的职业道德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句话---工作繁琐、责任重大。书记员的工作贯穿整个审判流程,包括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合议、宣判、送达、结案及归档等审判辅助性工作,工作量大而繁杂,而其工作质量又直接反映和影响着整个审判工作质量,这就要求书记员必须具备良好的素质。对书记员的素质要求,主要包括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业务素质三个方面。

一、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是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政治能力诸要素的总和。良好的政治素质是书记员职业性质的必然要求,是书记员做好工作的保证。因此,政治素质是书记员必须具备的首要素质,其要求书记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理论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一)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人民行使着国家审判权,其最基本职能是保护人民、惩治犯罪、促进改革、维护稳定,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终守护者。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模式、价值取向直接影响法院的权威,间接影响社会公众对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的评价。书记员作为法院工作人员的一部分,只有具备较高的理论修养,才能做到政治头脑清醒和政治信念坚定;才能在改革大潮中经受住金钱、物欲的诱惑;才能在处理具体事务中做到不偏不倚,才能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才能维护法院在公众中的威严形象。因此,书记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各项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政治素质的核心问题。世界观是人对外部世界的总的看法。人生观是人对生命、生活意义认识的总和。价值观是人对事物价值判断、价值认识的总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决定了人的信仰、追求和行为方式。目前的社会现状和执法环境—复杂、艰难。腐败现象严重、执法现状不容乐观。一些干部忽视和放弃了主观世界的改造,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经不住金钱、物欲的诱惑,不仅自己身败名裂,而且还给国家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最终落为阶下囚。作为一名书记员,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举例葛军一案)。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第一,要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为建设法治社会而奋斗。 第二,在坚决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在具体工作中与院党组保持一致。

第三,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做到“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以此作为处理事情的出发点和归宿。

(三)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百行德为先”{美国法官的任用举例} 德与才的辩证关系---有德无才是庸人、有才无德是小人。一个品行恶劣、道德低下的人能力越大、才能越高素质越差(举例黄松有一案)

职业道德是社会公德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政治素质的直接体现。书记员工作的特殊性决定其除了应具备一般的社会公德外,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书记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主要有:

第一、爱岗敬业。对外部事物永远充满好奇和兴趣; 对生活与事业永不知足,与与充满激情的人在一起,将激情化为行动;挑战自我和超越自我。

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书记员承担的很多工作都是程序性的或者事务性的,繁杂、劳累,这就要求书记员培养自己对岗位的兴趣,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敬业,就是用一种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勤勤恳恳、尽职尽责。爱岗敬业是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职业道德一切基本规范的基础,是鼓舞一个人认真工作的强大动力。书记员从事的虽然是审判辅助性的工作,但其好坏直接影响到审判工作的质量和当事人的利益,稍一疏忽就可能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损失,严重的还会给国家带来损失,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形象和声誉。因此,书记员必须具备爱岗敬业的精神。{举例说明判决书原被告一字之差出错} 第

二、公正清廉。书记员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公正清廉是其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法律是公民心中的天平,是维护社会公正的利剑。法院工作人员作为天平的守护者和利剑的操持者,其职业操守直接影响经济的发展、国家的安定和社会的进步。公正,要求书记员崇尚法治,客观求实,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不歪曲事实、主观臆断,不篡改、伪造或者故意损毁证据材料及庭审笔录;清廉,要求书记员模范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自尊自重,不徇私枉法、贪赃卖法,不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不要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为自己办私事,不为当事人介绍诉讼代理人,不违反规定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引见审判人员等等。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三严六不”。

第三,严守秘密。书记员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经常会接触到审判秘密,其中包括很多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等,这些秘密一旦泄露出去,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这就要求书记员时刻记住自己的职责,严守秘密。具体来说,要增强保密意识,重视保密工作,凡事须三思而后行;要谨言慎行,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审判秘密。(举例保全)

第四,谦和自信。养成:服从的习惯; 守时的习惯; 认真的习惯;有序的习惯

。建立 高效而快乐工作环境、竞争而互助的人际关系。团结

紧张

严肃

活拨

书记员的为人处世方式是其个人道德修养的外在表现,也是人民法院司法文明的体现。修养即“修身、养性”。谦和自信是对书记员为人处世方式的要求。谦和,要求书记员在对待他人时,谦虚稳重,和气待人,不急不躁。在处理具体事务时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处理,办事要快,但不能急躁。自信,要求书记员在待人处事时不卑不亢,坚持自己的原则,对于在工作中遇到的压力和困难,能够灵活应付,泰然处之。(举例梁院长谦和的为人)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无视财富和物质而傲然自得,才是最伟大的、最美好的

二、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是一个人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的总体体现,是个体的认知、情感、意志、行为、性格、气质和能力水平高低的综合标志。书记员心理素质是书记员对其自身的职业所反映出的心理特征,是书记员必备的特殊的能力倾向。审判工作的严肃性、特殊性和重要性要求书记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一)定位。

书记员的主体意识是相对于当事人而言的。书记员作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在和当事人接触时必须很好定位。

关于书记员在审判活动中的职责定位问题,除《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的规定外,目前法律对此尚无进一步的规定。我院机构改革后,成立了书记员处,对书记员的地位作出了明确的界定。法院书记员,是指在各级人民法院中担任审判庭记录、并处理有关审判业务的其他辅助事项的工作人员。这说明书记员的工作实质是审判活动中的辅助工作,它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司法业务工作。书记员的工作任务就是使审判活动顺利进行,因此它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密切关系着案件审判的公正与效率。书记员是司法工作人员,其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自己的职权,处理与审判活动有关的程序方面的事务。相对于当事人而言,书记员在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有权依法积极引导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这决定了书记员在审判活动中,必须具备主体意识,牢记自己的角色,维护法院的威严形象和法律的严肃性。在与当事人接触时,首先,要做到无私无畏。即要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忠于职守,大公无私,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次,书记员应做到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书记员在维护法律严肃性的同时,应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凌驾于当事人之上,对告状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官老爷态度,否则,不仅会影响案件的审理,还会损害法院的形象。

(二)配合。

书记员承担的是审判辅助性工作,必须具备配合意识。

1.与法官之间的配合。在审判工作中,法官处于主导地位,书记员负责担任记录和办理与审判有关的辅助性事务。书记员与法官之间的配合是否融洽默契直接影响到案件审理的质量与效率。书记员应在法官的指导下,处理好与审判有关的事务。

2.与法院其他部门的配合。由于书记员事务性的工作内容广泛,接触的部门很多,书记员应当了解各部门的职能与运作程序,主动与其他部门进行配合,才能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书记员之间的配合---和谐的人际关系。由于实行了书记员的单列管理,非常便利于书记员之间的相互协作。特别是对同一业务庭的书记员来说,很多工作可以通过合作进行统筹安排。如盖章、打印文书、庭审记录等工作,可以运用灵活的方式进行,从而节省大量的时间和避免重复劳动,大大提高工作效率。这就要求书记员之间具有高度的配合意识,积极探讨提高工作效率的工作方式和方法。

(三)责任。

书记员肩负着做好审理案件的审判辅助性工作的重任,其工作直接涉及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这就要求书记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做到对当事人负责、对法院负责、对自己负责。

1.对当事人负责--换位思考,和谐司法。对当事人而言,不论是程序方面还是实体方面的事宜,都会直接影响其切身利益。书记员是沟通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桥梁,及时通知当事人与诉讼有关的权利和事宜,及时向法官反馈当事人的信息,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稍一马虎就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2.对法院负责--公正天平,集体荣誉。书记员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其所做的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一部分,其言谈举止会直接影响法院的形象。如果书记员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或出现差错,就会影响法院在人民心目中的威严。因此,书记员必须牢固树立高度的主人翁精神,时刻不忘自己是人民法院的一员,维护法院的形象。

3.对自己负责--工作不易,当要珍惜。这其实是做人的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也是书记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如果一个人对自己都不负责的话,对当事人负责、对法院负责就无从谈起,那他也根本就不适合从事神圣的法律工作。

三、业务素质

(一)要掌握和熟悉法律知识。

掌握和熟悉法律是书记员应具备的基本业务素质。竞争年代需要真才实学。

首先,书记员承担的是审判辅助性工作,不仅涉及程序方面的事务,也涉及实体方面的事务。因此,书记员必须熟悉三大诉讼法、实体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注意了解法律的动态,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知识,才能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开展工作保证严肃执法。

其次,法律知识是书记员作好各项记录的后盾。只有熟练掌握法律知识,才能保证记录的清、准、快,才能为法官的正确评判提供可靠的第一手材料。例如,在庭审记录时,对于当事人一些比较口语化、重复的陈述,需要在忠于原话的基础上进行归纳概括,作一些必要的删减。如果没有较为深厚的法律知识底蕴,就无法抓住重点,不知道当事人的哪些陈述会对案件产生重要的影响,从而出现记录不准确或者漏记的情形。再如,在制作合议笔录时,有时合议庭的争论很激烈,经常出现一位法官没有说完被另一法官打断的情形,这时即使忠于原话也无法反映法官的真实意思,所以要熟知法律才能理解法官的本意,正确做好记录。 再次,法律知识是正确引导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前提。书记员直接与当事人接触,在实践中经常会碰到一些当事人不懂法、不理解法院的情况,甚至会碰到一些难缠的当事人。这就需要我们耐心的向当事人宣传法律,引导当事人依法参加诉讼。否则,就有可能出现当事人拒绝出庭、拒签法律文书等情形。

审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很多案件还会涉及到其他专业知识,因此,在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书记员还应努力学习和掌握其它方面知识,以适应审判工作各方面的要求。如知识产权、财务、税务。

(二)要有较强的语言文字的处理能力。

具备深厚的语言文字功底,是胜任书记员工作的基本前提。书记员在记录、制作和校对法律文书等方面都涉及到语言文字的应用。

首先,记录工作要求书记员具有很强的理解能力和归纳总结能力才能做到快速、准确、清楚、全面。在记录时如果碰到当事人使用方言土语,书记员必须将其转化为法言法语并进行必要解释,避免产生误解。

其次,制作法律文书要求书记员具有敏捷的思维和流畅的文笔。法律文书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公众对案件的评价。(举例说明)

再次,校对法律文书时则要求书记员具有较全面的知识。法律文书是法院对外的窗口,如果校对出现了错漏,将影响到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并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形象。这要求书记员在校对时除认真细心外,还要有较好的语法知识。这样,才能准确地发现裁判文书的错漏之处,裁判文书的质量才能得到保证。

(三)计算机操作能力。

办公自动化是时代发展的需要,现在,很多法院都已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书记员只有掌握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工作要求。。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书记员要不断学习,更新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能力。

(四)处理具体事务能力。协调能力的培养,处理矛盾的方法 ,逆向思维{25届世乒赛容国团、杨瑞华、傅其芳与匈亚利老将西多}。 处理具体事务能力是书记员各方面素质的综合体现,是各种理论知识和个人经验的具体运用,主要包括处理庭审、调查、保全、查封、鉴定、合议、校对、送达、执行等各项具体事务的能力,需要书记员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积累、发展提高。

时代的发展日新月异,审判工作对书记员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拼搏进取的精神和持之以恒的毅力,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新知识,是书记员保持活力,提高自身素质,迎接困难和挑战的佳径。每个书记员都应自觉加强素质修养,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适应社会发展、符合审判工作要求。

总之,书记员的工作是辛苦的,在这个既平凡又光荣的工作岗位上,必须要有一种不怕苦的精神,一种超乎凡人的敬业精神,有一种强烈的时代责任感。要在书记员本职工作中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才能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优质、高效的书记员。

你认为自己被打倒,那你就是被打倒了。你认为自己屹立不倒,那你就屹立不倒,你想胜利,又认为自己不能,那你就不会胜利。你认为你会失败,你就失败。”

我们说的就是我们做的,我们做的就是我们说的---绝不放弃

赢在---- 知 (有知识、知道怎样做)、行(品德、行动)、力(水平、能力)

第15篇:书记员台词

民事模拟法庭剧本

(法准备阶段)

书记员:传双方当事人到庭。。。。。。

请双方当事人入座;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出本院因工作需要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司法审判的

4、活动;

5、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6、请关闭一切通讯工具;

7、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8、对哄闹、冲击法庭、妨碍审判人员审判等严重扰乱法庭纪律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书记员: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1款的规定,查明双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原告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被告是否到庭? 原告、被告:到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

审判长全体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蓝盈慧及其委托代理人

,被告辽宁省沈阳市乐金化妆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辽宁省沈阳市苏宁环球购物中心法定代表人

及其委托代理人

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2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首先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

审判长被告,是否同意调解? 被告:不同意。

审判长由于原被告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组织调解,合议庭需要对本案休庭十分钟进行评议。 审判长下面宣布休庭十分钟,合议庭进行评议。请双方当事人查阅庭审笔录,并且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如果认为庭审笔录上有错误或者有遗漏,征得书记员许可后,可以申请另页补正。

五、合议庭评议阶段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退庭。(合议庭下)

(十分钟后)

书记员:休庭时间到,请全体起立,请合议庭人员到庭。 审判长(坐定后):请坐下。

六、宣布判决阶段

审判长:在继续开庭,经过开庭审理,经合议庭评议认为,本庭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可以结案。

被告人乐金公司、苏宁中心有义务向消费者告知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开瓶、后的安全使用期限。在民事诉讼中,法律只保护特定民事主体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民事诉讼中的权利人和标的物均应是特定的。上诉人蓝盈慧要求乐金公司、苏宁中心在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的包装上标注开瓶使用期限,这一诉讼请求虽然合理,却已涉及到不特定的权利主体和标的物,超出本案能够处理的范围,难以全部支持。但这一诉讼请求中,包含了蓝盈慧希望知道自己购买的这一瓶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开瓶使用期限。作为消费者,蓝盈慧享有知情权,该诉讼请求中的这一部分合理合法,应当支持。

综上,被告要求判决驳回原告蓝盈慧的诉讼请求不当。据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于2011年9月 日判决:

一、被上诉人乐金公司、苏宁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上诉人蓝盈慧告知其购买的海皙蓝O(2上标)光嫩肤液的开瓶使用期限。

二、驳回上诉人蓝盈慧关于要求乐金公司、苏宁中心在与其购买的海皙蓝O(2上标)时光嫩肤液同样产品上标注开瓶使用期限的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共100元,由原告人蓝盈慧负担20元,被告人乐金公司、苏宁中心各负担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书记员:我已将法庭审理秘鲁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已经过审判员和书记员签名,当事人和

其他诉讼参与人可以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双方当事人是否当庭查阅笔录。 书记员:原告方? 原告:不查阅。 书记员:被告方? 被告:不查阅。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退庭。

第16篇:书记员个人总结

2010年6月,我通过湖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进入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行政审判庭书记员兼内勤。两年来,我在这个团结友爱、求实进取的大家庭里,亲身经历了组织的温暖与关爱,在法院各位领导和同事的悉心关怀和教育下,我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所规定的原则和纪律来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为了便于组织上对我的考察,现将我近两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作一个总结。

一、不断加强思想武装,提高工作积极性。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公正、廉洁、为民”是我们的核心价值追求,司法公平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作的就是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作为哲学专业毕业的我,不说自己是一个法盲,对法律的认识也只是一知半解,因此,我的背包里经常背了一本法律知识手册,利用闲暇时间学习,争取尽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法官。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尽最大可能维护国家利益,是我们的职责。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某些层面,个别领域,两者可能会有冲突,例如在司法强制拆除这一领域,两者之间的冲突可能还比较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才能履行好一个人民公仆应尽的职责。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先进的党,她始终代表了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了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始终不断地加强自身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必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做到上班提前一点、工作多做一点、活动积极一点,践行一名共产党员的神圣誓言,为构建平安繁荣、和谐幸福的芷江作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加强书记员技能培训,做好庭审笔录。

我是以综合文秘的身份被招录到法院的,其实在进法院以前我对一这职位的工作性质并不了解,我不知道我将会像香港电视剧中的女秘书一样用电脑作庭审笔录,我记得我的第一份庭审笔录还是用钢笔作的。当时写的我真想罢工了,不是因为手累,而是实在记不全。为了提高打字速度,我将我的“眼望式二指弹”转变为“十指盲打”,将“智能ABC”变成了“搜狗拼音”,在我第二次做庭审笔录的时候,我已经可以用电脑全程记录了。

三、尽年轻人的本分,从小事做起。

我来法院之前,在湘西州保靖县团委从事西部志愿者服务计划,我们刚到单位,团委书记对我们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年轻人到单位工作,也许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做,但你们至少会做一件事,就是拖地、擦桌子、打扫卫生。我时常会想起这句话,无论是在湘西,还是在这里,我一直坚持做着这些小事。

四、分清轻重缓急,以工作为先。

进法院工作,一个必须的流程就是通过司法考试。我们庭长很照顾我,去年一早就告诉我可以请长假复习,可是我考虑到庭里工作比较繁忙,如果我请假必然加重其他庭员的工作量,我本身也不爱请假,我认为司法考试固然非常重要,但要因为我个人原因,而延误工作,增加其他人的劳动,我过意不去,考试一年过不了,我可以用两年时间来过。

五、做法官的好助手,群众的贴心人。

行政审判工作按我的理解主要是解决老百姓与政府部门之间的纠纷,主要包括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做好这一工作,除了严格审查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之外,更重要的是学习如何与群众打交道。记得在调处一起涉诉信访案件中,原告蒲某诉公安机关不作为,原告提交了大约有30厘米厚的证据材料,然而这些证据材料大多是自述材料,我个人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没有道理、同时也是没有证据支持的。但当时蒲某对我们滔滔不绝、大放厥词,似乎自己蛮有道理一般,我当时失去了耐心,打断了他的讲话。我给他打了一个比方,说我在路上走路,被一个人打了一顿之后,我再报警,公安人员也来了进行了相关调查与处理,我还能找公安,因为他没有及时保护我的人身安全,而要求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吗?结果就因为这么一句话,激怒了当事人,他说我是帮助公安说话的,强烈要求我回避。我也跟着火了,我回道,回避就回避,我还懒得给你作记录。事后,我进行了反思,是我自己脾气大了,失去了耐心,话虽然也许说得没有错,却没注意到说话时的语气。我记得一位领导讲过一句这样的话,“不管是什么人,只要你不能与他处得来,这本身就证明你自己有问题。”我没有用一个对待弱势群体的目光,去同情当事人,而只是简单去看他有没有道理、有没有证据,这显然是不可取的。所以后来我转变对蒲松林的态度,也积极为他向政府申请有关困难补助。那一天,他从下午2点半到7点多,一直在核对庭审笔录,我一直全程陪同,并耐心解释、更正。临走的时候他要请我吃饭,我婉言谢绝,我说一来纪律不允许,二来我也不好意思吃你的。在行政庭工作的这一年多时间里,我积极配合庭长、副庭长成功调处多起涉诉信访山林纠纷案件,参与芷江二大桥沿线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在一个多月时间里,和谐拆除违法建筑39处。我没有将自己定位为案件的记录员,而是一直朝着法官的好助手,群众的贴心人这个方向努力。

我来自基层,出身于社会最底层的家庭,父母工人,早年都曾下过岗,我能深刻地体会老百姓生活的艰辛和办事的艰难,我接老百姓电话总是尽快挂断,有很多话要说的时候我会自己打过去,约当事人见面,我会问他有没有空,尽可能就他方便,顺路来法院,为的就是尽可能地降低他们的诉讼成本。老百姓称我们为干部,我说我们只是为政府打工,为群众服务,我们会尽我们的能力去帮助他说话、办事。我很庆幸自己可以用这样一种直接的方式去服务人民,我还记得参加西部计划时我们所立的誓言,我们愿意去国家最需要我们的地方去工作,无论条件多么艰苦、环境多么恶劣,我会努力克服,抓紧学习,尽快适应,以现实的成绩回报组织对我的信任。 

第17篇:书记员工作心得体会

工作心得体会

从担任书记员工作以来,从开始的培训到现在的实践,虽然还有很多不懂和不熟练之处,但这段时间的工作让我学到了很多学校中学不到的知识和宝贵经验,也逐渐适应了书记员的工作。在前段时间的工作中,我也重新认识了一个与我理想中不一样的法院。法院不仅仅是惩处犯罪、显示权威的机关,更是一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载体。法官绝不仅仅是板起面孔、开庭审判、坐堂问案的铁面判官,还是帮助人民群众解决难题的引路者。他们既要懂法律,又要解民情;既要做到依法办案,又要确保案结事了。当一名法官,真不容易。

这期间,我学会了如何送达、案卷的排序、装订、副卷文书,材料的填写,报接案流程等工作。这些工作虽然都是基础,但我会认真的把它做好。我认为这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有了良好的思想和工作基础,做好书记员工作以及具体当好审判员的助手就有了基本的保证。

身为书记员,其工作还要做好庭审笔录。做好笔录的关键是开庭记录前,我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确认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也是为了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的问题,让自己能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案件的归档。再案件审理完并审核无误后,要对案件进行归档整理,按档案目录要求进行排序,并做好页面记录和装订。案件归档虽是后续工作,但也及其重要,归档保存后将永久保存。这个工作要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细致的工作态度。

最后,我身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比如对基本的法律条文还不是很熟悉,在很多情况理论和实际联系不起来。还有在庭审笔录还是不太熟练。但我以后会努力克服的。

以上是我的一些个人体会心得。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努力工作,通过锻炼毅力、发掘潜力、自加压力、激发动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18篇:书记员工作心得体会

书记员工作心得体会

到XXX法院任职书记员,在领导的培养帮助、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步适应了书记员的工作,完成了角色的转变,我认识到书记员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案件审判质量。做好书记员工作,不仅需要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还须具有严谨、敬业的工作作风。我把我在工作中总结出来的一些心得体会写出来给大家分享下:

一、明确书记员工作职责

作为一名合格的书记员,首先应明确书记员工作职责。结合基层法院的工作特点,书记员的工作内容包括庭前工作、开庭审理阶段的工作和庭后工作三大部分。

(一) 庭前工作主要包括

1.阅读案卷材料,熟悉案情。要努力克服熟悉案情是审判员的工作,与书记员无关等错误观念。提前阅卷、熟悉案情,了解案件主要事实、当事人主要观点和争议的焦点,为下一步工作做准备。

2.向当事人发送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向代理人发送出庭通知书。这些虽是简单的程序性工作,但需要书记员认真仔细核实送达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对缺漏的诉讼材料进行补正,并将送达情况、补正情况及时向审判人员汇报,以免工作脱节。

(二)开庭审理阶段的工作

1.开庭前,书记员首先到审判法庭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两项:(1)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是否已到庭;(2)检查法庭布置是否符合要求,法官、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的座位牌是否摆放准确,旁听席的桌、椅摆放是否整齐,法庭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2.审判长决定按时开庭的,书记员应做好如下工作:要求出庭人员、旁听人员按照各自的位置坐好并安静后,宣布法庭纪律(或叫法庭规则);主持法官入庭仪式,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后,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应到庭人员的到庭情况,请审判长开庭。

3.法庭审判活动中书记员的工作主要是庭审记录和合议庭记录。其中包括法官的审判活动、当事人及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出入庭及发言情况、审判长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的处理情况的记录及合议庭笔录。

(三) 庭后的工作

1.没有当庭宣判的案件,庭后合议时要做合议庭笔录,交合议庭成员审阅后分别签名,有涂改的,要在涂改处加盖书记员印章;

2.协助审判人员制作裁判文书。裁判文书的制作不仅仅是审判人员的工作,同时也是书记员的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是书记员日后走向法官岗位必须具备的技能。

3.打印、核对、印制裁判文书并加盖公章、骑缝印、核对无异章。这些工作虽然简单,但要特别细心,做到裁判文书字迹清晰、正确,印章要工整。

4.传唤当事人、通知代理人到庭听判,送达制作宣判笔录、送达回证;

5.裁判文书的送达:当事人到庭的,直接送达;对外地当事人要办理委托宣判、送达手续;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办理公告送达手续。对这些常规性的工作,书记员要积极主动去做,对委托送达的宣判笔录、送达回证及公告送达材料,要及时与受托法院联系,注意收集刊登公告的报纸入卷; 6.案件审结后要及时装订,装订顺序原则上是按案卷材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和先原告、后被告的顺序装订。案件装订完,编写好页码后,要按要求认真填写目录及卷宗封面,避免漏填、错填。

二、如何做好庭审记录

庭审记录是法庭审理活动的文字载体,庭审活动是审判活动最重要的环节,庭审记录是否全面、准确,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的优劣,甚至关系到裁判结果。庭审记录质量的高低,不仅体现书记员个人业务素质的高低,而且直接影响着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关系着法院的整体形象。一份好的庭审笔录,应该做到:忠实庭审活动的原貌,完整记录庭审全过程;准确、详实记录各方诉讼参与人的陈述、辩解、观点和意见;格式规范、页面整洁、清晰流畅、无错别字。要达到以上要求,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熟悉案情

熟悉案情是书记员做好庭审记录的前提。书记员要提前阅读案卷材料,对当事人的姓名、诉讼地位、相互关系、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各方当事人的观点进行全面了解,并加强与审判人员的沟通,了解庭审重点和关键证据,以及需要特别注意的环节等等,作到心中有数,记录有的放矢,从而提高庭审记录质量和效率。

(二)掌握记录技巧,作到详略得当

书记员不是录音机,不可能也没必要把庭审中的所有发言都毫无遗漏的记录下来。要善于分析判断诉讼参与人讲话的内容和真实意图,在尽量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对当事人的发言进行必要的归纳整理,对当事人重复的或与案件无关的发言要进行剔除。这就需要书记员熟悉案情,同时还须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对于实践中,书记员在庭审时漏记的内容,要善于利用宣读、出示证据等空闲时间予以补记。

(三)要提高语言文字水平,学会归纳、概括等技能

由于受法律知识、个人素质等因素的制约,许多当事人在庭审中多次重复同样的内容,或陈述意见时混乱、零散,在记录时予以一定的归纳总结很有必要,这就需要书记员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逻辑思维能力。

(四)要集中精力,进入状态

一些刚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书记员,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当事人讲到精彩处,书记员就忘了自己的工作,成了热情的听众。

(五)要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掌握法言法语

一些书记员不能掌握基本的法律术语,把“检材”记成“检裁”,诉讼费的“预交”写成“欲交”, 出现了不应有的失误。

(六)掌握法庭记录的规律性

庭审活动分为不同的阶段和环节,每一个阶段所要完成的诉讼目的是不同的。书记员要分清各个诉讼阶段的任务,有针对性的进行记录,做到有的放矢。如有的当事人不懂法庭审理程序,在陈述阶段就迫不及待的发表辩论理由,这时书记员只记录该事实陈述,对该辩论理由可以不记录。随着诉讼程序的推进,该辩解理由会在法庭辩论阶段再次出现。

三 书记员应当具备的意识

书记员是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的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流程,工作量大而繁杂,其工作质量又直接反映和影响着整个审判工作。这就要求书记员必须具有良好的素质。

(一)要有积极进取的意识

由于受书记员岗位职能的限制,与审判人员相比较,书记员从事的主要是一些繁锁的辅助性工作,对于长期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人员,容易产生厌烦、懈怠情绪。但是,在法院现有的审判管理体制下,每一个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岗位上成长起来的,做好书记员工作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基础。因此,每一位书记员一定要正确认识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克服书记员工作无所作为的错误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立足实际,积极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书记员工作中有所作为,为以后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要增强配合意识

书记员承担的是审判辅助性工作,必须具备配合意识。

1.书记员与法官之间的配合。在审判工作中,法官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书记员负责记录工作并办理与审判有关的辅助性事务,这是由法院管理体制决定的。因此,书记员要有一种甘当“配角”精神,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法官出谋划策,拾遗补缺,相互配合,共同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营造顺畅、协调、高效的工作环境。

2.与法院其他部门的配合。书记员工作内容很广泛,要主动与立案庭、办公室等庭室的联系配合,掌握各部门的运行程序,相互配合才能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书记员之间的配合和合作。书记员之间配合非常重要,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大有裨益。

(三)要有责任意识

1.对当事人负责。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要细心收取,及时通知当事人与诉讼有关的权利和事宜,保障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稍有马虎,就可能影响到当事人的利益,甚至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2.对法院负责。书记员是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法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因此,要本着对人民法院负责的态度做好书记员工作。

第19篇:法院书记员事迹材料

**同志事迹材料

**同志于2005年通过招考进入县法院担任书记员,先后在行政庭、民事审判一庭工作。转眼在书记员这个既琐碎又费神的平凡岗位上工作了七年,但她并无怨言,而是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默默无闻,扎扎实实,无怨无悔地工作,取得了令大家公认的不平凡的成绩。

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她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及时高效、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院里组织的评先、评优工作中,她两度被评选为年度先进个人,并在书记员比赛中获得第二名。不仅如此,她还虚心向身边的同事学习、请教,同时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法学本科学历。

在个人荣誉面前,她从不满足,对待工作仍然是一如既往的认真细致。她时间上统筹安排、工作上讲究方法,并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将繁杂、琐碎的内勤工作处理得井井有条:案件登记、数据统计、报表报送、公文处理、收发钱物、领取办公用品等,这些日常事务她都做到了及时、准确,得到全庭同志的高度评价。

书记员工作最主要的就是记录,她速录技能好,但从未放松练习,一有机会依然通过打材料或听录音来训练,使自己的录入速度始终保持在较高的水准。民一庭案多人少,书记员只有她一个人,每年平均记录案件近200多宗,对自己担任书记员的每一宗案件,他都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送达各类诉讼文书,准确详实地做好各种笔录,卷宗装订整齐、规范。良好的法律素养,高度的责任意识,熟练的速录技能,使他在从事书记员工作时得心应手,成为了法官值得信赖的好帮手。民一庭审理的 1 案件大多比较繁琐,不少案件庭审时间较长,但不管案件多复杂,庭审时间多长,他都能坚持做好记录,并在结束后稍事修改马上打印交当事人签字,待这些都完成了才离开。**同志在案件上的尽职尽责和自律意识,赢得了同事们的交口称赞,他们都说:“只要事情交给小何办,就不用操心了。”在今年由法院院长主审案件的大型庭审观摩活动中,她的记录紧跟庭审进度,33页的庭审笔录规范整洁,准确、全面、如实地反映庭审活动的全过程,受到了观摩团成员的一致好评。

踏踏实实,平凡的岗位上表现出强烈的敬业精神,任劳任怨,烦琐的事务中凸显默默奉献的无私品格,这就是**同志的真实写照,司法为民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它最终要在平凡的司法事务中来落实,即使是平凡的岗位,仍然能使青春散发出绚丽的光彩。

第20篇:书记员陈词

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审。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请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二、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

三、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四、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五、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

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

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七、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

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记员:(待公、辩入庭后)...全体起立!(起立后)...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人员入庭后)...请坐下!

书记员:(转身)...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已提到

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现在可以开庭。

书记员工作计划
《书记员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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