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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租赁合同(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12 06:03:55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写字楼租赁合同

写字楼租赁合同

出租方(下称“甲方”)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立位于_____

郑重声明:本合同由租赁宝网站根据网络资源收集整理,仅供用户参考。对使用本合同产生的相关纠纷,与租赁宝网无关。

大厦______座___________房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一、租赁房产

1.甲方合法拥有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厦

房(下称“该房产”),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含公摊面积)。

2.该房屋设施及甲方提供的装修、房屋平面图及房屋状况见本租约附件。

二、租赁期限

乙方按照本租约的规定,承租该房产作为办公用房,租期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__天。

三、租金

免租期:_______________

自起租日期起乙方享有______个月的免租期。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在此期间免收租金。但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额缴纳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租赁该房屋须同时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电费:_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

电话费:_______________

车位租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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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天线费:_______________

1、乙方同意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_______的价格向甲方承租该房产(此租金不包含家具、电器、通信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停车费)。该房产每月租金为_________元,即(大写)_____币_____万_____仟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2、租金按________预付,乙方须在每______到期前5日内支付下________租金。

3、租金以人民币种支付至如下账号,甲方提供正式票据。有关银行汇款的有关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

四、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押金

1.乙方同意在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具

元人民币转帐支票,作为租赁押金(相当于一个季度的租金),交甲方财务部。甲方在收到此款项后,向乙方提供可作为入账的发票。

2.在本租约履行期间,若因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未依约交纳租金和其他费用,或乙方人员人为因素,对该房产、及该房产所在大厦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害,给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补偿,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 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向其发出的扣除通知书后15日内将租赁押金予以补齐。押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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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当本租约期满时,乙方将该房产及设施依约完整交还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乙方已按合同缴清应缴纳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押金(不计利息)如数归还乙方。如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缴清应缴纳费用,则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将租赁押金余额退还乙方;押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五、管理费及其他

1.该房产租赁期间的其他与该房产承租使用相关费用由乙方按照《_____大厦物业管理公约》(下称“管理公约”)的规定以及____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公司”)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如数缴纳。

2.该房产的管理基金及依法或依有关部门规定需由该房产产权人(甲方)缴纳的与该房产出租相关的税费,由甲方缴纳。

六、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租约,《管理公约》及管理公约制定的一切有关管理该房产及大厦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及_____大厦的公共部位与公用设备,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约》和《用户手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有必要适当的采取预防措施,以防该房产遭致破坏。

3.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房产受到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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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乙方在房产受损一周内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并应承担由此而致的修缮费用及赔偿费用。

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变该房产用途或将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况或处理紧急事项。若有需要由乙方负责进行维修的情况,乙方根据甲方(或 甲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 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同意而进入乙方所租赁的房产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索赔偿。

6.事前未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产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产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对该房产的装修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 则。

7.租赁期满,乙方如欲续租需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通知,双方另行议定续约事宜并签署新租约。

8.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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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

9.租赁期满,乙方需将自已的所有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且将清洁整齐、状态完好的该房产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房产内、外遭受损坏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10.乙方的员工亲友、访客及其受许可人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乙方自身的行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出租方的权力与义务

1. 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自行申报交纳与该房产和出租该房产有关的税费,并保证该房产的通水通电。

2.因非乙方责任而致该房产的屋顶、主要结构、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气管道、电缆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在出现以上情形的损坏时,乙方在一周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并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在确认甲方确 有过错的情况下,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应经有关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确认。

3.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一个月内,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陪同意欲承租该房产的人员进入该房产内进行察看。

4.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详见违约责任),甲方予以纠正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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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本合约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后十日内,乙方仍未将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6.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产、收回房产、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它权利。

7.为使该房产处于适当维修状态,甲方负责维修该房产的任何瑕疵,除非该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当所造成。

8.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转让该房产(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两周内通知乙方。在此种情况下,第三方应如本租约的原签署方一样,完全接受本租约。

八、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约或不能按本租约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约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日 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发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约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合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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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约责任

1.双方同意遵守本租约的规定,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该损失应经有关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确认。

2.本租约所定租期开始后,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合约,则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其根据第三条第1款的规定收取的租赁押金;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3.若乙方未能依约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租赁押金,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缴付。乙方逾期10日内未能缴付租金或租赁押金,乙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缴纳滞纳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能缴付,则甲方有权 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赁押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4.除上述第3款规定外,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书面通知其更正后20日内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金 押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十、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租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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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租约而发生的或与本租约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一、附则

1.若本租约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租约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该租约其他条款。

2、凡有关本租约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需以书面形式为准,并采用挂号邮寄或专人送达或传真任一方式传递至本租约之首所列双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传递至该房产所在地地址。双方在该书面信函专送15日后即视为函件已经收到。

3.本租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附件。本租约的附件以及经业主授权通过的《_____大厦物业管理公约》和管理公司关于管理_____大厦和该房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租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4.本租约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租约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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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____________

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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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签订位于 长沙

商业物业 层单元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第一章 承租区域与用途:1.1 甲方合法拥有坐落于 (以下简称“承租单元” ),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按 (以下简称:面积):平方米租予乙方。 1.2 承租位置见附件一平面图上以阴影显示承租区域。

1.3 承租单元经营范围只限承租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办公之用。 第二章 承租期2.1 租赁期限:年

第三章 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等费用及支付方式3.1 租金: 3.1.1 租金按 建筑 面积 ㎡计算,月标准租金为人民币 元/㎡。

(日标准租金=月标准租金×12÷365),乙方以季度为付款单位,即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 3.1.2 合同签约后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三个月的租金,起租日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续后乙方应在每公历月的前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全额缴付当季度的租金。

3.1.3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之外乙方应付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相关费用见附件1。

3.1.4 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乙方须按3.1.1条款约定的标准租金,按实际承租日期将差额补齐。

3.1.5 若乙方未能在每公历月的前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的当月全额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即按实际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数计算直至向甲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之日为止)。

3.1.6 如乙方逾期超过应付租金日3 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滞纳金,甲方除有权收回承租房外,乙方还须支付:应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滞纳金、同时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2 保证金

3.2.1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的标准租金和1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支付租赁房屋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

3.2.2 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则甲方应于租赁期终止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3.2.3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要求将支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业管理中心的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等费用或因乙方责任造成他人损失赔偿损失方的赔偿金的抵扣、冲抵或赔偿费用。

3.2.4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依据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所付保证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 3.3 物业管理费、其他各类费用

3.3.1 物业管理费月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合计:元/月)。 3.3.2 不足月物业管理费按下列办法计算:

(物业费月标准×12÷365)×租用面积×本月实际天数 在承租期内,乙方除应自觉履行交纳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 3.4 付款方式

3.4.1 上述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3.4.2 物业管理费交付办法和时间与交付租金办法和时间一致,由甲方代收。

3.4.3 以汇款方式交纳租金、保证金及物业管理费等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交房标准、改造、装修及维护

4.1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首月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消防、、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应协助办理相关甲方应尽义务的手续。

4.2 双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标准办理交验手续。

4.3 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厦统一安装的商业入户门,乙方在装修时不得改动,如必须改动应征得甲方、物业管理中心的同意并取得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4.4 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4.5 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中心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装修的规定,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大厦《装修手册》、《客户手册》的规定。

4.6 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物业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 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8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9 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4.10 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还 5.1 无论属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无需把承租房屋恢复到原交房装修状态。

5.2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自行拆除其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否则,该附加装置甲方有权处置,甲方对该附加装置移走或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甲级写字楼网),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洁公司对该承租房屋进行保洁,处理留置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及房屋清洁费由乙方承担。

5.4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如甲、乙双方同意, 保留乙方在承租单元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第六章 双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6.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租房屋,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之约定。乙方应遵守附件三《业主临时公约》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维护大厦运行的其它制度和规定;甲方有责任监督、检查、督促物业管理中心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

6.2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监督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为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应具备功能,使公共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6.5 在承租期内,除本租赁合同所述乙方违约情况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发生),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承租房屋。

6.6 甲方负责在提供的商业水牌位置上标明乙方企业名称,其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6.7 若乙方注册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注册公司必要的租用办公场所证明。乙方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证明不作他用,并承担因挪为他用时的法律责任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6.8 乙方承租房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及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章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管理承租场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并严禁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的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9 乙方须依据本合同约定时限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各项应缴纳费用。若乙方违约,甲方或, 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在向乙方发出最后书面通告7天后的情况下,截断承租场所之电力、空调、水、燃气及其它设施的服务或供应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用)及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6.10 乙方须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大厦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并在入住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大厦相关的物业管理文件。

6.11 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分租给第三方。

6.12 乙方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有关防火、卫生的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安全、卫生规则。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或大厦的任何地方进行烹煮或燃烧任何物品,也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存放任何具有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危险的物品及重型设备。 6.13 在承租期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内属甲方维护的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修复。甲方或物业如未及时修复,乙方可自行或委托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并从下月租金中直接扣除,若已发现损坏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间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办公,其损失和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6.14 乙方不得使用或允许将承租房屋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播音室(乙方企业产品宣传、学习、推广等播音室除外)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也不得使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在使用承租房屋时对甲方或其他租户构成损害或危险。

6.15 除经甲方和物业管理中心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显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甲方及物业管理中心有权拆除乙方违反本条款而设置或展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16 乙方在经营中,若设置陈列品、橱窗、经营桌椅等时,应布置整洁、安全、美观、便于应急交通,并保证有足够的照明。商品陈设应健康、美观,符合政府对相关行业的规定;不得在承租场所内、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叫卖或安装各种危及周边承租人身心安全的闪灯、旋转灯以及噪音发生源。

6.17 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6.

12、6.

14、6.15等条规定,造成政府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城市市容管理相关规定,对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处罚,其处罚金由乙方全部承担。6.18 乙方在经营期间,须向一家保险公司购买其区域内的公众责任险,其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场所或其任何部分出现损毁或承租场所内发生的火灾、爆炸、水损、烟薰等事件或承租人或其雇员、代理人、承包商、受邀者或客户之行为、失责或疏忽导致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毁,且保险额度应能概括其所承租场所可能导致或发生的上述事件的保险赔偿风险。(甲级写字楼网)乙方须在办理完成其承租区域保险后,在向甲方及大厦物业管理中心出示原件后,将复印件留存物业管理中心备案。物业管理费内只为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及公共区域的公众责任完成保险。 6.19 本合同其它条款中规定的义务、责任。 第七章 合同续约、终止7.1 合同续约

7.1.1 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房屋,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日将承租区域完好交还给甲方。乙方如有意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商洽要求函,续租期间的租金价格应以当时市场合理租金水平商定续租条件,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对本合同所规定的承租房屋的优先续租权,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1.2 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终止日前3个月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致函,甲方可视为乙方不再续租,(甲级写字楼网 )在此种情况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办公情况下进入承租房屋视察,且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后立即将承租房屋租赁给第三方。

7.2 合同解除、终止

7.2.1 双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项下双方责任和义务,且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确认本合同可以终止。 7.2.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5日的。

2、交房时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超过3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转租给第三方、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条款、7.2.5条款内容发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可以解除、终止合同情况发生时,可按约定解除、终止合同。 第八章 违约及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本合同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以外,对未约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损失,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据实进行赔偿。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8.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8.4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第三章约定时限支付应交费用,且以超出3.1.7条约定补足租金、滞纳金及应交的其它费用之限时,在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再次通知给予乙方交纳宽限期 5 日内仍未补齐时;属于乙方已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以避免甲方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由此乙方违约引起的任何损失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5 除本章违约责任外,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及违约责任。 第九章 特别约定

9.1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和战争。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火灾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包括政令、法律),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

9.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需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计违约责任。

9.3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单方面可控制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而不能使用,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30日内,经双方协商可以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

2、修缮承租单元确定修缮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9.4 租赁期内承租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甲方应负责本合同在乙方与新的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9.5 本合同的相关税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 第十章 通知、变更

10.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视为文件已被送达。 10.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10.3 双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约定以外,如再发生变更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任何口头通知或电话、传真件均不作为本合同变更之依据。

第十一章纠纷解决及适用法律

11.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订不受影响。

11.3 本合同如有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内容,该内容无效,但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事宜,双方均遵照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11.4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12.1 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空格部分的填写的文字(不得涂改)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且甲方收到本合同2.2.1条款保证金全额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 补充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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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中国北京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的______大厦(下称“大厦”)之租赁单元作为营业用房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单元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将大厦写字楼的第层室(以下简称“租赁单元”)出租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承租租赁单元。 租赁单元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平面图所示(该图仅供确定其位置之用,阴影部分表示该租赁单元位置)。 第二条租赁用途

租赁单元仅可作为乙方办公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计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届满。 第四条改造、装修及改造装修期 1.改造及装修

1.1如果乙方需要对租赁单元或大厦其他单元的结构或设施进行改造及装修(以下称“改造及装修”),应提前将改造及装修方案提交甲方审查,甲方在获得乙方全部改造及装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对该改造及装修方案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明确地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就其改造及装修给大厦造成的现实或潜在的危害及威胁对甲方负有告知义务。

1.2乙方有权使用自己的装修商,但该装修商应具备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从业资质或许可。甲方在合理的范围内协助乙方及其装修商从政府部门得到进场装修的相关许可证明。空调消防系统工程及公共区域机电工程须由甲方指定的装修商进行。

1.3乙方进行改造及装修的费用(包括甲方为配合乙方的改造及装修而对大厦的设施设备或其它建筑物等进行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4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负责腾空并将租赁单元恢复至承租时的原状,或在甲方完成恢复原状工作的情况下,对甲方为完成该项工作所支付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 2.装修改造期

乙方享有______天的装修改造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在此期间内占用租赁单元不计租金。但须支付租赁单元装修改造期的物业管理费、其它杂费和与装修有关的费用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

3.如因乙方原因,或委托的装修公司未能按时将租赁单元的改造及装修方案及时交付北京消防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报批,或改造及装修方案未能通过消防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不符合大厦物业管理规定,或因隐患可能给大厦造成现实或潜在的危害,或未能将前述的改造及装修方案及时交付大厦物业管理公司,造成改造及装修期的延误,改造及装修期将不顺延。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与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租赁单元的正式移交手续后方可开始装修。自正式移交日起,租赁单元的一切法律责任、保险、杂费、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其它各项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金:

1.1租赁单元租金标准为每日历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__元(不含物业管理费)。月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期______个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首期租金的计算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2首期租金届满后,乙方应于每月的首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的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和抵消租金。 2.租金调整: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进行租金调整。 3.保证金:

3.1乙方应于交纳首期租金的同时另向甲方缴付相当于______个月租金的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保证,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3.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甲方可以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保证金抵偿

由乙方之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保证金不足补偿的部分,由乙方补足。甲方扣除保证金后,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到上述3.1款约定的数额。

3.3当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时,若乙方全部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中国北京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的______大厦(下称“大厦”)之租赁单元作为营业用房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单元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将大厦写字楼的第层室(以下简称“租赁单元”)出租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承租租赁单元。 租赁单元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平面图所示(该图仅供确定其位置之用,阴影部分表示该租赁单元位置)。 第二条租赁用途

租赁单元仅可作为乙方办公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计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届满。 第四条改造、装修及改造装修期 1.改造及装修

1.1如果乙方需要对租赁单元或大厦其他单元的结构或设施进行改造及装修(以下称“改造及装修”),应提前将改造及装修方案提交甲方审查,甲方在获得乙方全部改造及装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对该改造及装修方案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明确地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就其改造及装修给大厦造成的现实或潜在的危害及威胁对甲方负有告知义务。 1.2乙方有权使用自己的装修商,但该装修商应具备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从业资质或许可。甲方在合理的范围内协助乙方及其装修商从政府部门得到进场装修的相关许可证明。空调消防系统工程及公共区域机电工程须由甲方指定的装修商进行。

1.3乙方进行改造及装修的费用(包括甲方为配合乙方的改造及装修而对大厦的设施设备或其它建筑物等进行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4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负责腾空并将租赁单元恢复至承租时的原状,或在甲方完成恢复原状工作的情况下,对甲方为完成该项工作所支付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 2.装修改造期

乙方享有______天的装修改造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在此期间内占用租赁单元不计租金。但须支付租赁单元装修改造期的物业管理费、其它杂费和与装修有关的费用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

3.如因乙方原因,或委托的装修公司未能按时将租赁单元的改造及装修方案及时交付北京消防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报批,或改造及装修方案未能通过消防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不符合大厦物业管理规定,或因隐患可能给大厦造成现实或潜在的危害,或未能将前述的改造及装修方案及时交付大厦物业管理公司,造成改造及装修期的延误,改造及装修期将不顺延。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与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租赁单元的正式移交手续后方可开始装修。自正式移交日起,租赁单元的一切法律责任、保险、杂费、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其它各项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金:

1.1租赁单元租金标准为每日历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__元(不含物业管理费)。月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期______个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首期租金的计算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2首期租金届满后,乙方应于每月的首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的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和抵消租金。 2.租金调整: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进行租金调整。 3.保证金:

3.1乙方应于交纳首期租金的同时另向甲方缴付相当于______个月租金的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保证,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3.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甲方可以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保证金抵偿

由乙方之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保证金不足补偿的部分,由乙方补足。甲方扣除保证金后,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到上述3.1款约定的数额。

3.3当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时,若乙方全部 缴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并归还了甲方所租单元,甲方应当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已交付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4.公证费、印花税及登记费:

甲乙双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各自支付租赁过程中产生的与租赁有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合同印花税、登记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5.付款方式:

5.1乙方应将有关租金费用及支付的其它款项按时以人民币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及账户。甲方有权变更指定的银行及账户。

5.2乙方应以人民币支付所有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杂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 6.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费:

6.1大厦的物业管理由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机构”)负责或自行负责。

6.2租赁单元的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日历月人民币______元,即每月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因运营成本变化而相应调整相关费用,该种价格上涨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当时的市场行情。

6.3乙方同意遵守管理机构所制订的物业管理规定。在交纳首期租金的同时须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支付______个月管理费保证金,计人民币______元,及首期______个月管理费,计人民币______元,首期管理费的计算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6.4首期管理费届满后,乙方应在支付当月租金的同时按时支付当月的管理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和抵消管理费。

6.5乙方应在管理机构发出付款通知书的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机构所定的收费标准和付费方法按时将每月的电费、电话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交予管理机构。

6.6当本合同期限届满而乙方不愿再续租,若乙方全部缴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并归还了甲方所租单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将管理费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租赁单元内的保安

1.对租赁单元内发生的非由甲方保安人员故意或严重过失而发生的任何失窃及抢劫事件而给乙方或乙方的顾客、合作伙伴、代理人或其他租赁单元内的人员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租赁单元内发生保安方面的问题后,在乙方通知管理机构时须即时做出反应,以尽量减少或避免对乙方的损害。

2.乙方为加强租赁单元内的保安及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为配合乙方加强针对租赁单元的保安工作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 3.乙方应将其已知或应当知悉的可能导致客户人数大量超出平常人数的事件或其它异常情形的事件在合理的时间内事先通知管理机构,以便管理机构维持正常办公秩序。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款的约定,或因其它过失而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乙方应对甲方负有全额赔偿的责任。 第七条双方的义务与权利 a.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义务:

1.1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负责维持所有公共部分的设备及系统处于良好、正常的运行状态,保持公共地方卫生环境干净整洁,使乙方有一个适宜的办公环境。

1.2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承担大厦公用面积的绿化、治安联防等管理工作及费用。

1.3除不可抗力、自然损耗或因有关政府部门的责任以外,甲方保证乙方自合同起租日起提供租赁单元内的电、照明(照明灯具除外)、空调、通讯等服务处于良好状态并具备正常办公的条件。 1.4提供周一至周五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办公层)租赁单元内的空调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乙方如要求甲方提供加时空调服务,应在周一至周五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纳相关费用。

1.5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负责为乙方在大厦大堂中在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指定的位置设置大厦统一标准的公司标牌(标牌使用的名称以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名称为准)。

1.6甲方同意对本合同条款予以保密,除非应法律、法院判决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经乙方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甲方律师及/或顾问不在此限。

1.7履行国家规定的甲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权利:

2.1甲方享有大厦所有通道或公共区域的进出权。

2.2甲方享有所有设备、系统、管道的检查、维修及装置权。 2.3甲方或其授权人(包括管理机构)有权派工作人员出于对租赁单元或大厦进行任何保安、巡察、修理或维修之目的而进入租赁单元,但甲方应提前1]天书面通知乙方,但在发生紧急突发或危险事件时,甲方或其授权人(包括管理机构)

可以立刻进入租赁单元内处理事件而无需乙方同意,但在事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乙方。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不妨碍乙方为其经营目的使用租赁单元。 2.4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连同本合同出租的单元将大厦全部或大厦的一部分转让于第三方,但甲方应确保受让人承担甲方于本合同中的全部承诺及权力。

2.5甲方独家拥有装置、安排、维修、拆除及更换一切位于大厦任何部位的招牌、布告、招贴及广告装置的权力。

2.6甲方有权更改大厦的名称而无需征询乙方的同意。

2.7甲方保留对大厦的重新发展、拆卸包括大厦内单元或其它任何部分的权利,但甲方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才得以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保证金,并应当保证向乙方退还管理费保证金。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其余未履行租期部分的租金。如甲方的该种行为致使乙方的直接经济利益受到严重影响,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8在本合同期限终止前______个月期间,甲方或其授权人在预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可带人进入视察楼宇,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不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2.9甲方有权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将大厦包括租赁单元或任何部分设定抵押或任何其它的担保权而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2.10甲方不负责并非由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

2.11甲方的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构成甲方的任何弃权;甲方单一或部分行使权利亦不妨碍其以其它方式或进一步行使其权利或行使其它权利及其相应的补救措施。 b.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义务:

1.1如期足额支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1.2如乙方在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占用部分公用区域,则其所占用的公用区域上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或杂费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应于签署合同后,改造及装修期开始前,向管理机构提交一切室内改造及装修图纸。乙方需遵守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所制订的《装修手册》之相关规定及限制及北京消防部门书面批准的改造及装修图纸和规格对租赁单元进行改造及装修。

1.4合同期内乙方若进行改造及装修工作,均需事先通知甲方及其授权人(包括管理机构)并取得书面同意。

1.5负责赔偿因自身原因给甲方、其他业主、使用人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6合理使用租赁单元内甲方提供的装置及大厦公用装置/系统/设备(此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取暖装置、消防/警报装置、照明装置、电缆、电线、布线管道),避免受到人为破坏。

1.7乙方所租赁单元若有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因修复损坏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损坏未进行或未完全进行修复,甲方可自行安排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8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租赁单元遭致自然灾害的破坏,例如暴雨、风沙等。如非乙方原因,租赁单元遭致以上情况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管理机构。

1.9因乙方的疏忽或过错而给租赁单元结构性部分造成任何损坏时,在收到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书面通知后______工作日内,乙方应将租赁单元修复至完好状态。

1.10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自有财产的保险及其它必要的保险。 1.11同意管理机构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进入租赁单元进行常规维护或紧急修理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1.12未经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装、更改楼宇内的设备、间隔及安装、摆放任何超越楼层负重标准的物品。 1.13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进行任何对甲方或大厦其他租户造成滋扰或危害的活动,亦不能经营或做出任何会损害大厦形象的营业或行为。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进行非法活动。

1.14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存放任何对大厦或其他人员构成危险的物品,此包括但不限于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违法或危险的物品。

1.15除乙方业务所必需的适量的食品及原料外,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储存或制造其它物品;除征得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饲养任何动物,不论其具体用途。

1.16乙方不得进行亦不得允许他人进行任何导致大厦的保险全部或部分失效或造成保险费增加的活动。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而使甲方需重新投保或增加保险费时,则甲方需支付或额外支付的保险费以及其它有关开支,应由乙方立即补偿甲方。

1.17乙方不得在大厦的公用区域,如大厦门厅、电梯、楼梯、通道、大堂、楼梯平台、橱窗和其它公用区域堆放、丢弃或留置箱物、家具、垃圾和任何其它物品,造成对大厦其他租用者或使用者带来任何不便或阻塞。

1.18未经甲方及大厦管理机构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门窗内外或大厦内部或外部设立、陈设或展示任何广告、招牌 装置。

1.19本合同签署后,乙方须同时遵守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所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1.20乙方保证在租赁单元内经营业务前,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机关发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批准或许可证或其它类似文件。

1.21合同期届满后,乙方须将租赁单元恢复原状交还甲方。如经甲方书面同意,则可无偿转让上述全部或部分装修予甲方,在此情况下,乙方方可免除恢复原状的义务。

1.22乙方如决定在本合同期满后续租,须在本合同终止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1.23不做任何有损甲方商誉的事情,甲方对乙方与其顾客之间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24乙方不得通过转让本合同而允许任何他方使用租赁单元,不得转租或以任何其它方式与第三方共同使用租赁单元或其一部分。 1.25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乙方无权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减免任何按本合同规定所需缴付的费用。

1.26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营业名称中包含有中文或英文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或相近似之字词,但乙方作为其地址而使用的情况除外。

1.27乙方如需在所租赁单元内安装任何自用空调设备,需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的书面同意,由此所需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8乙方同意对本合同条款予以保密,除非应法律、法院判决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经甲方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乙方律师及/或顾问不在此限。

1.29乙方应自担费用独立负责租赁单元内的卫生清洁工作。 1.30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

1.31无论甲方对乙方曾有何种承诺或有何种形式的关联,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方式、经营品种、经营策略、宣传推广活动及其它的与乙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均不负担任何责任。乙方有义务详尽了解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恪守其规定。

1.32乙方承诺,如租赁单元是提供日后新设机构使用的,一旦新设机构获得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则乙方同意在新设公司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颁发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予新设机构,并由新设机构与甲方在保持本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另行签署租赁合同或三方协议。

1.33乙方承诺,使用租赁单元新设机构将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个工作日内获得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并提供给甲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4乙方同意,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新设机构未获得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终止。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35履行国家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权利:

2.1乙方在合同期内可自行合法使用租赁单元。

2.2乙方对管理机构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时,有权向甲方提出申诉,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在不损害大厦及其他租户利益的前提下应尽快进行合理改善。

2.3乙方有权使用大厦所提供的公共设施。

2.4乙方的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构成乙方的弃权;乙方单一或部分行使权利亦不妨碍其以其它方式或进一步行使权利或行使其它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由于本合同第十条所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由于政府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终止。

2.乙方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无须向乙方做出任何赔偿,甲方的书面终止通知自发出后立即生效。

2.1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2.2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变租赁单元的用途。

2.3擅自将租赁单元或其部分转租或转让予他方或与他方共同使用。 2.4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交纳各项费用且收到甲方首次书面通知后未支付达______日。 第九条违约和赔偿责任

1.若乙方未能如期支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费用,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于______日内缴清该款项。如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后______日内仍未能缴付该等款项,甲方即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引致的损失及滞纳金。

2.如乙方拖欠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甲方的任何款项,甲方有权根据延迟支付的实际天数向乙方收取应付款项______‰/天的滞纳金,上述滞纳金自该款项到期之日起计,直至乙方付清所有应付款项的本金、利息和其它相关的费用。此滞纳金将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甲方任何其它权利和相应的补救措施。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租赁单元的用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限期内改正。若其不按照甲方的要求改正,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并无须返还乙方已付的保证金。 4.在本合同规定的租

期内,若乙方将本合同租赁单元转租或分租,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消除因此而产生的第三人对甲方权利的影响。若乙方未在规定期内消除前述影响,甲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前述影响,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本合同终止或被解除时,乙方应当最迟在解除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或本合同终止日当日腾空并搬离租赁单元,此期间乙方须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并且应自担费用将租赁单元恢复原状且经甲方验收确认后归还给甲方,同时应归还所租赁单元的全部钥匙。

6.若乙方未按规定归还所租赁单元时,则甲方享有将乙方租赁单元腾空并将其恢复原状的权利,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腾空所租单元、将所租单元恢复原状以及将乙方租赁单元内物品存放在它处的保管费用等均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若保证金数额不足,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在甲方未开始行使前述权利前,且乙方仍继续占用租赁单元期间,乙方就此期间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向甲方缴纳占用租赁单元的租金。

7.当乙方搬离租赁单元并将租赁单元恢复原状后,应通知甲方对租赁单元进行验收,双方就验收时的现状签署《归还交接单》,除非该交接单明确标明甲方同意接受租赁单元,否则,该交接单只说明乙方归还时租赁单元的现状,并不视为甲方已同意其退租并接受租赁单元。乙方在解决《归还交接单》中存在的问题期间,仍视为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归还租赁单元。

8.如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则甲方无须返还乙方已付之保证金。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未履行完毕租期的应交租金。若乙方的提前终止合同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未履行租期的应交租金,乙方应就此超过的部分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就租赁单元另行订立租赁合同,以减少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不能按期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2.若租赁单元因为发生火灾、水灾、风暴、台风、白蚁、地震、地面下陷或任何其它灾难以致不能使用或导致物业封闭租赁单元的,或基于非甲方所能控制及非归责于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的原因而被政府当局宣布为危险建筑,则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将依照租赁单元不能使用的程度作相应扣除,直到租赁单元可重新使用为止,但甲方既无责任恢复租赁单元原状,亦无责任就上述租赁单元于不适使用期间而向乙方支付赔偿。若租赁单元连续3]个月不适使用,双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但双方在此之前的权利义务不因此受影响。 第十一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2.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租赁单元或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如果附件三所述地址变更致使甲方送达不到的,甲方将通知送达至租赁单元即为送达。

第十二条纠纷解决和适用法律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仲裁期间,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其余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3.若本合同的规定与管理机构的管理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 附件一承租楼层及单元平面图 附件二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三联络资料及乙方的承诺 第一部分联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在租赁单元承租期间所遗留的任何乙方与第三者(指甲方、乙方以外的第三者)之间发生的问题均与甲方无关,为此乙方将如下联络资料作为保证上述第三者与乙方联络的方法,甲方有权向第三者提供该联络资料。本合同终止前,如乙方联络资料变更,则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 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乙方的承诺 乙方承诺本合同终止时须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具体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如出现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经济责任问题全部由乙方解决。如果由于乙方与第三者问题的解决而使甲方遭受任何损失、支出任何费用,则乙方在此承诺对甲方遭受的任何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附件四修订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附件的规定修改租赁合同的条款,有关的条款将由以下的条款所取代: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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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房):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写字楼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写字楼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写字楼”),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 租用的期限为年,租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写字楼经营项目:

第四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交付期限:

该写字楼的租金总额:第一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月) 第二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月) 第三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月) 第四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月) 第五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月) 租金交付方式: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

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1、保证金:因甲方写字楼是全部装修好(包括办公桌椅、文件柜),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大写:元)作为保证金,不用后由甲方退还保证金,如需重新装修,乙方要先向甲方提交装修的蓝图并得到同意才可以开始拆建。

2、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押金,押金为月房租费用,(人民币:¥元大写)。

第五条 甲方只提供乙方经营的场所,乙方经营绩效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写字楼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七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写字楼,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后递交转租申请批复后方可执行。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押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年月日将该写字楼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给写字楼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写字楼无设备损坏及欠缴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十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押金。

(二)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2、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该写字楼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写字楼的结构及用途。

3、因甲方房屋是甲方自己全部装修好的,里面含全部办公桌椅、文件柜,如有损坏,需全部换新(以清单为准)。

4、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单个电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调、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须向供电部门申报增加用电负荷,待批准及缴交增容费后,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装修该写字楼,如需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并一律不得改变该写字楼的结构部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第一点的规定。(已经交由乙方在使用)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按保证金的3%计收。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写字楼的使用权,并有权拒绝返还押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写字楼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押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押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第

二、

三、四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因不可预见、无法控制、或疏忽所致的不可抗力事件(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道路扩建、拆除、改变位置等)而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包括乙方无法继续其正常经营活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缴交保证金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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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中国北京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的______大厦(下称“大厦”)之租赁单元作为营业用房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单元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将大厦写字楼的第 层 室(以下简称“租赁单元”)出租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承租租赁单元。

租赁单元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平面图所示(该图仅供确定其位置之用,阴影部分表示该租赁单元位置)。

第二条 租赁用途

租赁单元仅可作为乙方办公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计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届满。

第四条 改造、装修及改造装修期

1.改造及装修

1.1 如果乙方需要对租赁单元或大厦其他单元的结构或设施进行改造及装修(以下称“改造及装修” ),应提前将改造及装修方案提交甲方审查,甲方在获得乙方全部改造及装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对该改造及装修方案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明确地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就其改造及装修给大厦造成的现实或潜在的危害及威胁对甲方负有告知义务。

1.2 乙方有权使用自己的装修商,但该装修商应具备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从业资质或许可。甲方在合理的范围内协助乙方及其装修商从政府部门得到进场装修的相关许可证明。空调消防系统工程及公共区域机电工程须由甲方指定的装修商进行。

1.3 乙方进行改造及装修的费用 (包括甲方为配合乙方的改造及装修而对大厦的设施设备或其它建筑物等进行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4 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负责腾空并将租赁单元恢复至承租时的原状,或在甲方完成恢复原状工作的情况下,对甲方为完成该项工作所支付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

2.装修改造期

乙方享有______天的装修改造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在此期间内占用租赁单元不计租金。但须支付租赁单元装修改造期的物业管理费、其它杂费和与装修有关的费用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

3.如因乙方原因,或委托的装修公司未能按时将租赁单元的改造及装修方案及时交付北京消防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报批,或改造及装修方案未能通过消防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不符合大厦物业管理规定,或因隐患可能给大厦造成现实或潜在的危害,或未能将前述的改造及装修方案及时交付大厦物业管理公司,造成改造及装修期的延误,改造及装修期将不顺延。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与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租赁单元的正式移交手续后方可开始装修。自正式移交日起,租赁单元的一切法律责任、保险、杂费、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14 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存放任何对大厦或其他人员构成危险的物品,此包括但不限于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违法或危险的物品。

1.15 除乙方业务所必需的适量的食品及原料外,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储存或制造其它物品;除征得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饲养任何动物,不论其具体用途。

1.16 乙方不得进行亦不得允许他人进行任何导致大厦的保险全部或部分失效或造成保险费增加的活动。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而使甲方需重新投保或增加保险费时,则甲方需支付或额外支付的保险费以及其它有关开支,应由乙方立即补偿甲方。

1.17 乙方不得在大厦的公用区域,如大厦门厅、电梯、楼梯、通道、大堂、楼梯平台、橱窗和其它公用区域堆放、丢弃或留置箱物、家具、垃圾和任何其它物品,造成对大厦其他租用者或使用者带来任何不便或阻塞。

1.18 未经甲方及大厦管理机构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门窗内外或大厦内部或外部设立、陈设或展示任何广告、招牌装置。

1.19 本合同签署后,乙方须同时遵守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所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1.20 乙方保证在租赁单元内经营业务前,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机关发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批准或许可证或其它类似文件。

1.21 合同期届满后,乙方须将租赁单元恢复原状交还甲方。如经甲方书面同意,则可无偿转让上述全部或部分装修予甲方,在此情况下,乙方方可免除恢复原状的义务。

1.22 乙方如决定在本合同期满后续租,须在本合同终止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1.23 不做任何有损甲方商誉的事情,甲方对乙方与其顾客之间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24 乙方不得通过转让本合同而允许任何他方使用租赁单元,不得转租或以任何其它方式与第三方共同使用租赁单元或其一部分。

1.25 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乙方无权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减免任何按本合同规定所需缴付的费用。

1.26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营业名称中包含有中文或英文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或相近似之字词,但乙方作为其地址而使用的情况除外。

1.27 乙方如需在所租赁单元内安装任何自用空调设备,需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的书面同意,由此所需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8 乙方同意对本合同条款予以保密,除非应法律、法院判决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经甲方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乙方律师及/或顾问不在此限。

1.29 乙方应自担费用独立负责租赁单元内的卫生清洁工作。

1.30 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

1.31 无论甲方对乙方曾有何种承诺或有何种形式的关联,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方式、经营品种、经营策略、宣传推广活动及其它的与乙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均不负担任何责任。乙方有义务详尽了解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恪守其规定。

1.32 乙方承诺,如租赁单元是提供日后新设机构使用的,一旦新设机构获得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则乙方同意在新设公司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颁发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予新设机构,并由新设机构与甲方在保持本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另行签署租赁合同或三方协议。

1.33 乙方承诺,使用租赁单元新设机构将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个工作日内获得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并提供给甲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4 乙方同意,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新设机构未获得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终止。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35 履行国家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权利:

2.1 乙方在合同期内可自行合法使用租赁单元。

2.2 乙方对管理机构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时,有权向甲方提出申诉,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在不损害大厦及其他租户利益的前提下应尽快进行合理改善。

2.3 乙方有权使用大厦所提供的公共设施。

2.4 乙方的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构成乙方的弃权;乙方单一或部分行使权利亦不妨碍其以其它方式或进一步行使权利或行使其它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由于本合同第十条所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由于政府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终止。

2.乙方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无须向乙方做出任何赔偿,甲方的书面终止通知自发出后立即生效。

2.1 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2.2 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变租赁单元的用途。

2.3 擅自将租赁单元或其部分转租或转让予他方或与他方共同使用。

2.4 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交纳各项费用且收到甲方首次书面通知后未支付达______日。

第九条 违约和赔偿责任

1.若乙方未能如期支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费用,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于______日内缴清该款项。如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后______日内仍未能缴付该等款项,甲方即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引致的损失及滞纳金。

2.如乙方拖欠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甲方的任何款项,甲方有权根据延迟支付的实际天数向乙方收取应付款项______‰/天的滞纳金,上述滞纳金自该款项到期之日起计,直至乙方付清所有应付款项的本金、利息和其它相关的费用。此滞纳金将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甲方任何其它权利和相应的补救措施。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租赁单元的用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限期内改正。若其不按照甲方的要求改正,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并无须返还乙方已付的保证金。

4.在本合同规定的租期内,若乙方将本合同租赁单元转租或分租,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消除因此而产生的第三人对甲方权利的影响。若乙方未在规定期内消除前述影响,甲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前述影响,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本合同终止或被解除时,乙方应当最迟在解除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或本合同终止日当日腾空并搬离租赁单元,此期间乙方须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并且应自担费用将租赁单元恢复原状且经甲方验收确认后归还给甲方,同时应归还所租赁单元的全部钥匙。

6.若乙方未按规定归还所租赁单元时,则甲方享有将乙方租赁单元腾空并将其恢复原状的权利,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腾空所租单元、将所租单元恢复原状以及将乙方租赁单元内物品存放在它处的保管费用等均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若保证金数额不足,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在甲方未开始行使前述权利前,且乙方仍继续占用租赁单元期间,乙方就此期间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向甲方缴纳占用租赁单元的租金。

7.当乙方搬离租赁单元并将租赁单元恢复原状后,应通知甲方对租赁单元进行验收,双方就验收时的现状签署《归还交接单》,除非该交接单明确标明甲方同意接受租赁单元,否则,该交接单只说明乙方归还时租赁单元的现状,并不视为甲方已同意其退租并接受租赁单元。乙方在解决《归还交接单》中存在的问题期间,仍视为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归还租赁单元。

8.如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则甲方无须返还乙方已付之保证金。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未履行完毕租期的应交租金。若乙方的提前终止合同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未履行租期的应交租金,乙方应就此超过的部分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就租赁单元另行订立租赁合同,以减少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不能按期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2.若租赁单元因为发生火灾、水灾、风暴、台风、白蚁、地震、地面下陷或任何其它灾难以致不能使用或导致物业封闭租赁单元的,或基于非甲方所能控制及非归责于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的原因而被政府当局宣布为危险建筑,则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将依照租赁单元不能使用的程度作相应扣除,直到租赁单元可重新使用为止,但甲方既无责任恢复租赁单元原状,亦无责任就上述租赁单元于不适使用期间而向乙方支付赔偿。若租赁单元连续[3]个月不适使用,双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但双方在此之前的权利义务不因此受影响。

第十一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2.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租赁单元或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如果附件三所述地址变更致使甲方送达不到的,甲方将通知送达至租赁单元即为送达。

第十二条 纠纷解决和适用法律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仲裁期间,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其余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3.若本合同的规定与管理机构的管理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_________

附件一 承租楼层及单元平面图

附件二 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三 联络资料及乙方的承诺

第一部分 联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在租赁单元承租期间所遗留的任何乙方与第三者(指甲方、乙方以外的第三者)之间发生的问题均与甲方无关,为此乙方将如下联络资料作为保证上述第三者与乙方联络的方法,甲方有权向第三者提供该联络资料。本合同终止前,如乙方联络资料变更,则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乙方的承诺

乙方承诺本合同终止时须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具体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如出现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经济责任问题全部由乙方解决。如果由于乙方与第三者问题的解决而使甲方遭受任何损失、支出任何费用,则乙方在此承诺对甲方遭受的任何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附件四 修订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附件的规定修改租赁合同的条款,有关的条款将由以下的条款所取代: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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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租赁合同

出租方或出租单位(甲方):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承租方或承租单位(乙方):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贵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所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大街1号花果园项目区

第二条 租赁期限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栋层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买卖合同编号:,房屋所有权人姓名:,共有人姓名:。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

割清单》(见附件)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租赁期限内,乙方自行承担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甲、乙双方对该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押金

(一)第一年租金

(一)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元/月/平方,第二年租金元/月/平方,第三年租金元/月/平方,第四年起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

个月租金)人民币元(大写元)。保证金不能充抵房租,本合支付方式:按□/季/□半年/□年支付。付款方式:(□现金/□银行汇款/□转账支票),签约当日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首次房租、房屋租金从房屋实际交付时起算,乙方需提前15日向甲方支付下一次□/季/□半年/□年的房租。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行该合同的保证金(相当于

第四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老化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转租

乙方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转租人的租赁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合 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一个月房租做为违约金并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2、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4、其他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

5、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第七条

乙方可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在不破坏建筑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整合改造。但不得违反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也不得侵害任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租赁期满,装修残值按以下第 同解除或终止时,如乙方无违约,房屋租赁保证金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后,甲方应无息退还给乙方。种方式处理:

1、乙方拆除装修,将房屋恢复原状后交还甲方。

2、乙方不拆除装修,装修残值归甲方所有。

3、乙方不拆除装修,甲方补偿乙方装修残值款后,装修残值归甲方所有。

乙方违反甲方意愿或违反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装修的,除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外,甲方可以不退乙方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样,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所指“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业主规约》、《装修管理手册》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合理折旧后)。

2、租赁期内,乙方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3、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及附件)共页,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理人:代理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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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1) 甲方将 大厦6层607号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2) 房屋建筑面积59.39平方米,每年纯租金 元,即 元整。

(3) 本合同租期:自2011年3月 日起至 2014 年 3月 日止,共计三年。

(4) 水、电、暖费乙方支付,承租时水表度数 吨,电表读数 度。

(5) 物业管理综合费用,水电保证金等,承租期间按物业公司暂定标准执行,乙方自行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6) 双方签订合同时,甲方预收乙方房屋押金共计500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双方合同到期在没有出现问题时退还乙方。

(7) 房租费:乙方先一次性付清一年的房屋租金共计 千元,先交钱后用房。次年的租金须提前一个月交付。

(8) 乙方因经营而产生的税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房屋或门面因出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9) 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设计方案须经甲方盖章同意,以免影响建筑结构。如果乙方擅自动工引致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

(10) 为了大厦的整体形象,乙方须服从大厦的总体安排和统一管理。

(11) 为保持本大厦的外立面美观,大厦外墙严禁自行制作广告牌和防盗网,确实需要安装防盗网的,须用不锈钢制作。且安装在门窗内。

(12) 乙方租期内,损坏房屋或公共场地和设施的,由乙方承担所本文_来源于_贵大.在线造成的损失,并负责修复或委托甲方修复,修复款由乙方负责。合同到期后,乙方负责恢复承租前房屋的原貌。(墙面、地砖﹑门窗、灯具完好)

(13) 以上各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违约方须向对方缴纳半年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认同此房屋已交付乙方使用,并且即日起此房屋的水、电暖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负责。

(14)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调换所租用的房屋。

(15) 租赁期满,本租赁合同自动失效。如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续租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不再续租的,则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16) 签订合同时,乙方需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居住地:乙方居住地:

合同签订日期:2011年 3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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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出租给乙方作写字楼使用,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元大写元,乙方必须先交两个月的押金元大写 5日前交清当月房租。如不按时交纳,则甲方收取乙方滞纳金房租的5%每一天,如十天没有交房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写字楼,不退押金,并将房屋内东西清理出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租赁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为年。如合同期没到期,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若乙方违约,必须交清水电费才可以搬走,甲方没收乙方押金作为违约金。若甲方违约,双倍赔偿合同约定押金给乙方。(若是国家或政府征收,拆迁除外,只退押金,不赔偿)。

三、乙方在租赁期内,需自行办理好各项经营手续,如无证营被有关部门查核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使用写字楼所需要的各种费用,如水、电费等由乙方按时交纳,政府所需一切费用(卫生费、治安费、税费、工商管理费、房屋租赁管理费、电梯费等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须要办理租赁合同,相关的营业执照,甲方需协助提供相关资料。

五、在租住期内,乙方应听从甲方及相关部门的管理。不准在写字楼内进行“赌、毒、黄、传销”等违法活动;不准在写字楼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开办小作坊或小工厂,一经发现,乙方必须退房,视为乙方违约,押金不退作为赔偿。

六、在租赁期间,乙方不能损坏房内原有建筑和设备设施(包括线路、开关、插座、灯头、灯泡、水管、水龙头、洁具、台盆、门窗、锁等);若有维修更换,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准在墙上乱画乱钉,退房时经甲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一切由乙方维修好交给甲方。

七、在租赁期间,乙方不要再楼内和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妨碍他人休息和生活。不准往窗外丢烟头、吐痰,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安全防范措施,贵重物品及现金应自行妥善保管,如造成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在租赁期间,乙方要搞好室内卫生,保持电梯和楼梯通道的清洁卫生,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不准向窗外吐痰、抛物、倒水,否则造成后果自负并罚款50至100元,生活垃圾要用垃圾袋装好带出楼外放到垃圾堆放处,不准放在楼层通道内或他人门边,一经发现乙方应将垃圾及时处理并一次罚款50至100元。

九、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续租提前一个半月通知甲方续签合同,房租按市场价计算;乙方退房必须提前一个半月告知甲方,如乙方临时退房则押金不退,并交清水、电费才可以把东西搬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签的优先权。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水底:每月保底:

电底:电梯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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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双方同意条款如下:

一、

1、

2、

二、

三、

1、

2、

四、

1、

2、

五、

1、

2、

3、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甲方是位于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的合法产权人,产权证号:。现同意将该室内附属设施:通水、通电、消防,预留网络、有线电视等。 租赁期限: 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先付费后使用。 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5%支付滞纳金。 关于押金: 乙方如在租赁期内终止协议,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 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保证该物业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 乙方不得在该物业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物业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办公,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物业租赁期由2012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止,共计12个月。交付使用期为2012年月日。 续租,在结清所有费用后(管理费/水费/电费/气费等),甲方应将押金无息全部退还给乙方。 承担对甲方及第三方的违约责任。

4、租赁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合同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七、违约的处理:

1、甲方的违约处理:

租赁期内若非乙方过失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需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应按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乙方已交押金及剩余租金。

2、乙方违约的处理:

a.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15天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b..租赁期满乙方必须立即腾房,如乙方到期不腾房,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月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并认同的基础上签字确认。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签署:__________签署: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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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吴井路209号新华商厦(新摩尔商务中心)A幢130

3、1304号两套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378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承租。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为 办公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3、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共两年,甲方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收回,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以及交纳方式。

1、租赁面积为378平方米,全年共计238000元(大写: 贰拾叁万捌仟元整)。

2、租金每年一次性付清,需提前一个月支付,签定合同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支付,次年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之前支付,不得拖欠,每拖欠一天,甲方有权按当年租金总金额的3%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按拖欠天数累计计算滞纳金,拖欠达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2.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

乙方应按物业管理费包含的服务项目向物业公司缴费,以及垃圾处理费。租赁期内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调整。

物业管理费、垃圾处理费自实际交房日起计收,按季度先付后用原则,乙方应当于实际交房日预付第一个租约季度的物业管理费,以后均于每个季度结束前十日支付下个租约季度的物业管理费,甲方在预收物业管理费时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发票。

3.租赁期间,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广告宣传费、工商管理费、电话费、保险费、印花税等乙方经营产生的全部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其他约定缴纳。乙方如使用甲方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应缴纳相关费用。但甲方出租房屋而产生的应纳税赋包括房产租赁税等由甲方自行承担,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4.租赁期间电费、水费:

乙方租赁房屋的自用电、自用水按乙方独立电表、水表显示的实际发生度数交费,电费、水费按供电、供水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由物业公司向乙方代收代缴。

公共照明、公共设施/设备等公共用电、用水费用,按乙方租赁建筑面积占应公摊电费、水费总的服务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由乙方缴纳;变线损耗、供水损耗按用电、水量的比例分摊(具体计算方式和金额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四条 押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押金为人民币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情形的,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房屋押金。乙方支付押金前,甲方有权暂不交付租赁房屋。

2、租赁期间,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通讯、设备等费用均按国家收费标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2)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房屋;

3) 有权及时对租赁房屋的原有结构以及隐埋在租赁房屋内部的装置、电线和管道进

行保养和维修。甲方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

下水、照明电)和房屋状况良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甲方在接到乙方的

书面维修申请后若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维修,则由乙方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

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抵扣相应金额。

4) 正常情况下保证租赁房屋有水、电供应。

5) 保证大厦有良好的管理服务,包括对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保养维修和清洁服务,

可靠的公共秩序安全管理服务,租赁房屋外围的清洁服务和客户要求的特约服

务。

6) 通讯系统的管理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甲方有权协助保证通讯设备

基础设施的良好与畅通。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 有权在约定的租赁期限内且在符合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不受任何第

三人干涉地使用租赁房屋。

2) 有权在同等条件下,对租赁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

3) 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

4) 按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用作它途或进行违法、非法经营行为。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交换租赁房屋,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 乙方如需要再次装修所租房间(包括成品、半成品隔断、家具的组装和强、弱电

布线、增设插座等)应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相关材料,并由乙方所指定的装

修公司缴纳装修保证金及施工管理费,经物业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装修,二次

装修的消防验收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迁出时,乙

方需在不影响甲方重新租赁的情况下将乙方租赁区域进行搬迁,搬迁前应向物业

管理公司办理搬迁手续,手续齐全,方可搬迁。

6) 维护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不得破坏房屋的结构或附属设施,乙方因素造成

的损害由乙方自行修缮并承担费用;乙方租赁范围内照明灯具、配电设备的更换、

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需要按照安全用电操作规程进行,以保证施工安全,

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

7) 在租赁期内,乙方独立经营,负责租赁房屋内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按照

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8) 乙方须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依法经营,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9) 乙方有义务管理好自己的设备、用品、文件资料和贵重物品,如乙方保管不妥,

发生火灾、被盗、丢失等,乙方有义务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甲方有义务协助当

地公安机关调查。

10) 乙方不得擅自自行更换公共区域门窗锁具,自行更换或添加本公司大门门锁,应

及时将一把备用钥匙交物业公司统一封存管理,以备紧急情况下经乙方指定责任

人认可后使用(如火灾、水患、紧急维修、遭遇恶劣天气房间内未关闭窗户等)。

甲方对该钥匙负有管理责任。

11) 乙方有义务爱护好大厦的一切设施,不得在墙上涂画、钉钉,如墙面损坏由乙方

承担相关的恢复费用;乙方应承担电器设施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得违

背《消防法》规定的任何条款;如因乙方违反消防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乙

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a.公共区域的占用;b.因占用公共区域而被消防部门责令拆

除或处罚;c.损坏消防探头、烟感报警装置等)。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处罚或损失的,

乙方应负责赔偿。

12) 供电部门供电过程中因电力调配等原因需进行的倒闸操作,会使所供电网出现瞬

时失压现象,因此乙方需自行配备UPS电源,以便于计算机及其他电器正常工作。

如因乙方未配备UPS电源或配备不当给乙方造成损失,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3) 乙方合同期满后,甲方房屋可继续出租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租

赁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叁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

要求。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收到乙方要求续租的书面文件的,视为乙方放弃续租

权。

14) 乙方变更公司名称,须持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办理,并同时对房屋押金名称变更,

如乙方提供变更手续不完善,造成房屋押金无法退还,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期届满的房屋交接

1.乙方应当于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起三日内将租赁房屋及原有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应保持租赁房屋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同意不必拆除的除外)。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送交有关部门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不按约定进行房屋交接的,屋内物品视为乙方废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房屋内设施、设备,因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甲方依法定程序将租赁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甲方名称、所有权人发生改变时,甲方应协助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租赁房屋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3.合同期届满,如乙方继续承租租赁房屋的,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叁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仍继续出租该租赁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的房屋,甲方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期间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照常支付)。延长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

1) 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 连续或累计拖欠或者逾期支付租金达 15 天;;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租赁房屋做重大装修、改建的;

4) 故意或重大过失破坏房屋重要设施或房屋主体结构的。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逾期达30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或者未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

2.甲方逾期交付租赁房屋,按日向乙方支付初始月租金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垃圾处理费等乙方应缴费用,应按日向甲方缴纳应缴费用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逾期达15天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4.签订本合同时,若甲方已知租赁房屋将在租赁期内拆迁而不告知乙方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限开始后甲方才知晓的除外。

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3款有关约定未通知乙方而导致乙方无法实现租赁权利的(乙方违约的除外),甲方应退还乙方______个月租金。

6、乙方违约,或违反本合同第

五、

六、七条的有关约定,或损害公共利益、拖欠甲方租金和其他费用及私自改建、破坏租赁房屋结构的,乙方应全额补足租赁期内的未付租金,并赔偿甲方将房产、设施恢复原状的费用及重新招商所需费用等损失。

第九条 免责条件

1、租赁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如有关部门支付了补偿费用的,因土地、租赁房屋、设施设备等而获得的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 方:(签章)乙 方: (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 期:日 期:

第11篇:写字楼租赁合同

写字楼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有价有偿的原则下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写字楼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__ ________,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乙方使用。乙方确认将用于办公,并承担相应责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写字楼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期共____年,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24时止。

2.免租装修期为___个月,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免租装修期间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时缴纳这期间装修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租金(以下租金为不含税租金,乙方应自行承担开票费用):

第_______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即:¥_________。 第_______年递增_______,租金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即:¥_________。 第_______年递增_______,租金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即:¥_________。

2.支付方式:□年 □半年 □季度 □月度,乙方可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逾期支付每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超过10天未付款,除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5.签署本合同后,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的装修保证金。店面装修完毕后由甲方验收未发生任何因店面装修造成损失的相关费用,装修保证金1个月内归还乙方。

第四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选择_______缴费方式到物业服务部交纳,合计:¥_________; ①按月交:1.6元/平方米/月 ②按季交:1.2元/平方米/月 ③按半年交:1元/平方米/月 ④按年交:0.8元/平方米/月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度,电表表底数为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租赁写字楼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写字楼有关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并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或利用租赁物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4)乙方严重违反相关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5)经催缴未支付欠缴费用的;

(6)破坏租赁物主体结构的;

(7)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乙方对于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不得对外设定抵押、质押等限制性权利。

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

4、乙方必须爱护租赁物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租赁物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日内将租赁的写字楼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逾期超过5日尚未交还的,视为乙方放弃租赁物中物品所有权,甲方有权进行处置。

第八条 续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写字楼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写字楼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写字楼,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12篇:写字楼租赁合同

写字楼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建筑面积订前,向乙方出具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方盖章)。甲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证照真实、合法、有效。

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现不存在任何已经设定的抵押权或典权,且在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进行财产抵押或出典。如因他人实现抵押权或典权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租赁房屋的,甲方负责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且乙方保留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乙方租赁期自年月日日起,至年月日日止。

2、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或换房的;

(2)、无法定或约定理由拖欠租金累计一个月者;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4)、将承租房屋擅自改变结构或写字楼用途的。

3、租赁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将写字间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若租赁合同期未满,甲方出卖已出租的房产,须在三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5、甲方拟转让房屋产权且乙方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前提下,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须提保证该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乙方可按本合同约定正常使用该房屋,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导致的所有经济损失。

6、如乙方想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甲方的写字楼,需提前两个月与甲方协商。

第三条房屋用途

1、乙方承租的写字间作为办公场地使用,可用于办公、咨询及相关经营活动,乙方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

2、乙方如须将承租写字间用于其它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对房屋用途的规定。

第四条租金及付款方法

1、写字间租赁月租金为人民币;

2、甲方应于之前将写字楼交付乙方使用。房屋租金分四期交纳,乙方将租金以现金方式,付给甲方。房租到帐,甲方提供收据,甲方不承担因租房所发生的所有税费。

① 即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应付甲方第一期租金:时间自止; ②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应付第二期租金:时间自止; ③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应付第二期租金:时间自止; ④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应付第二期租金:时间自止;

3、乙方于甲方交房时向甲方交叁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作为租赁保证金,甲方在收取保证金的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收据。本合同期满时, 在乙方交清各项费用并经甲方对乙方所租写字间及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后,租赁保证金将全部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同意将所租赁的写字楼交与湖南平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协议》,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水、电、空调等费用。

第六条租赁期间维修范围

1、乙方在租赁前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完好后,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墙面、天花板出现损坏,空调管线、喷淋、有线电视、电话线路、线路、家具等出现故障时,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修理。

2、乙方有权自行选择施工方,但因乙方施工、装修不当或使用不当,造成写字间设施出现损坏故障时,乙方应及时维修。

3、因乙方自行装修所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七条乙方可根据自己使用需要自行装修并有权自行选择施工方,但其规模、用材及施工方法等均需事先征得甲方和湖南平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乙方需与第三方互换楼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写字间,甲方将按双方约定的月租金的0.2%乘以滞纳天数计算向乙方交付违约金。甲方迟延交付房屋超过十五天,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如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应补交欠租外,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月租金的0.2%乘以滞纳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逾期十五天仍未补交欠租,甲方将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如停电等直至租金和违约金全部补交完毕,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2、若租赁合同期未满,乙方要求中途退租,甲方将扣留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全额向乙方返还保证金及尚未履行部分的租金和装修费。装修费用具体计算方法为:装修总造价÷总租用年限×未使用年限。

4、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约,须在期满后的5天之内将用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时,乙方须保证写字间的墙、顶无破损,各项设备完好,室内无垃圾,乙方装修保持原状(无需拆除和复原),但乙方自行添加的可移动设施设备等,乙方有权移走。

5、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并可以正常使用。

第十条免责条款

1、写字间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损失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时,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且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七日内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的约定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在使用期间,乙方因装修牵连到管道、线路、空调以及内部设施增加、改动,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条款的解释权依法律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反舞弊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如为谋取单方利益,向对方人员和/或其家属提供任何酬金、礼物或其它有形或无形之利益,应被视为商业贿赂行为,一经发现,对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和/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法律措施。乙方审计监察部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第十六条 本合同共4页,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委托代表人: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 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表人:电话: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13篇:写字楼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积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于 市 路 号 大厦内,房号为 号,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甲方出租房的装修及设施,以实物为准。

三、出租房屋的用途:仅作办公场地使用。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金、物管费等费用及其支付时间

1、租金费用按建筑面积以人民币每月 元/平方米计算,物管费用按建筑面积以人民币每月 15 元/平方米计算(该费用包括租金、物管费、水费以及在大厦物业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开放空调、暖气的能源费,不包括室内的电费、电话费和灯具等的损耗费)。

2、上述费用以每 个月为一结算支付周期。首期费用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支

付。以后每期费用,乙方在上期费用支付届满前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甲方。

六、保证条款

为保证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乙方在支付首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同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人民币。租期届满,乙方将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以原状归还甲方,甲方在收房后三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甲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乙方损坏出租房屋内的装修及其它设施、设备,且拒不照价赔偿的。

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清租金、物管费等费用超过十个工作日。

3、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七、租赁期内,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按约定收取租金、物管费等费用。

2、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的装修及设施符合本合同约定。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调换或转租乙方所租房屋。

八、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交纳房屋租金、物管费等费用。

2、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设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坏房屋结构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如确需变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更改,并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和安全,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得损坏房屋内的装修及各种设施、设备。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调换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所租房屋的性质,不得将租赁房屋作为生产、加工等的场所。

5、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及时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再租赁状态归还甲方。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利益,其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利益以及会对大楼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活动。

7、乙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机构对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管费等费用,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逾期十个工作日未支付上述费用,除每日按每期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责令乙方搬迁,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损坏出租房屋内的装修及其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

4、租赁期未满,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所租房屋转租、转借、调换给第三方,所交保证金、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甲方不予退还。

十、其它事项

1、租赁期满,本租赁合同自动失效。如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

一个月书面提出续租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并重新签订

租赁合同;乙方不再续租的,则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物业管理方面的有关事项,乙方应遵守大厦物业管理机构制定的物业

管理相关规定。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设备、设施损坏,并导致不能正常运转

的,所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将争议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议,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14篇:写字楼租赁合同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写字楼版)

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地址: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地址: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统一制定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为样本,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的地址、范围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室 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

2、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赁房屋的具体范围见租赁房屋建筑平面图(以最终开发商实际交房面积为准)。租赁房屋用途为: 办公

二、租赁房屋的状况

1、甲方对租赁房屋享有完全的产权。

2、此租赁房屋不涉及债权债务纠纷。

3、此租赁房屋已经通过各部门的验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4、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应处于空置、可使用状态,所提供租赁房屋的设备和设施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免租期

1、免租期是指乙方无需交纳租金而可使用租赁房屋的期间。

2、自甲方交付该租赁房屋后免租期自月日

起至 2009年 2 月 14 日止。

四、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租赁房屋及其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日或之

前,保持租赁房屋设备完好的状态下交还甲方。

3、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租赁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为人民币/月;[大写。(不含税金)

2、房屋租金每[金额:人民币63000

元;大写:陆万叁仟元整。];此后,在每期房屋租金期满前五日支付下一

期房屋租金,如乙方过期未付,须按日加租金0.5%作为滞纳金,超过十五

日未付视乙方自动退租并按本合同违约条款规定办理。

3、在合同有效期内,房屋租金不再调整。

六、押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缴付个月房屋租金作为押金,共计

人民币 42000元;[大写: 肆万贰仟元整]。

2、本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在结清所有由乙方消耗的费用后,甲方应将押

金全部退还乙方。

七、其它费用

1、租赁期内,租赁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费、及其它消耗性费用)按物业管理机构提供的交费通知单缴付。

2、租赁期内,电话、宽带由乙方自行报装,费用按电讯局收费单缴付。

3、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由支付。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应协助与物业的协调工作。

2、租赁房屋内各项设施如上下水,暖气等设施损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该物业管理部门联系,并及时进行维修。如未能及时处理,乙方可自行修复,

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

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对租赁房屋设施进行维修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甲方有权在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带未来承租方看房,乙方应予以配合。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爱护租赁房屋及其设施,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负责赔偿。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储藏违法物品或危险品,

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房屋现有的装饰和设施之外,乙方如要增加设备或其它装修须征得甲

方同意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及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各项消耗费用。

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转借第三方。

6、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在租赁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约定,且在与其它承租方条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设施提供

甲方交付乙方的租赁房屋须具备必要的公共设施,包括水、电、消防等设施。 十

一、营业执照的办理

乙方独立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甲方应予提供与

租赁房屋经营有关的文件,以便顺利办理营业执照,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

注销或迁址营业执照。

十二、违约及赔偿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租赁房屋,如甲方中途将租赁房屋收回,甲方除

退还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外,应另补偿给乙方一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补偿

金。

2、甲方延迟交付租赁房屋,同时租期及免租期自动向后顺延。如延迟交付超过

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无故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则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十三、租赁房屋的交还

1、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再续签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或

解除日将租赁房屋交还甲方。

2、房屋内的物品须在本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清理完毕,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所有

权,由甲方全权处理。

十四、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或

解除。

2、甲方如因租赁房屋的产权、债权债务纠纷或抵押等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五、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预见、无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现象;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

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

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履行失败、迟延,不得视作对本合同的违约,

声称因不可抗力事件丧失履行能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或

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尽可能的时间内尝试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

件影响的义务。

2、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的,房屋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十六、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七、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另行补充,本合同及一切补充条款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经纪存档一份,以兹信守。

十八、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

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办业务员应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北京百富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总 公 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60号楼105室

公司盖章:

分公司所属门店

客户服务电话

经办业务员

附件一

交接物品清单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年月日

第15篇:写字楼租赁合同

租 房 协 议 书

甲方: (出租方)乙方: (租赁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定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租用甲方相关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位置:租赁明细: 房屋用途: 租房时间:

二、房租费用:

租赁费用:交纳方式:

三、其他费用:甲方除以上费用,不涉及任何费用收取;其他日常发生的空调、物业、电费、水费等由乙方缴纳。

四、乙方在房屋租用期间,可在房屋内自由进行与公司业务有关系的一切活动,甲方不得随意干涉。

五、乙方不得随意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但乙方在房屋租用期间可能对房屋结构进行简单改造 和布置(不破坏房屋承重结构情况下),如房间玻璃式或者密度板式割段、墙面装饰、窗帘 组合等,以适应工作需要。

六、在双方协议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收回甲方租用房屋,也不得以任何理由 为借口提高房屋租价;协议到期后,甲方有优先续约权。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严格执行以上条款,如一方有改动,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方可;如以上条款违约,双方约定违约金为。

八、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协商不成,提请合同签署地法院解决;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 执壹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手印:手印:

日期:日期:

第16篇:写字楼租赁合同

写字楼物业租赁合同

第一条 合同主体及引言

甲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星河创客空间” 八号写字楼 层 号物业的产权人及出租人。乙方为拟入驻“星河创客空间”写字楼的承租人。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星河创客空间”写字楼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该物业并接受项目创客空间运营团队及项目物业部门进行的商业管理、物业管理等事宜,达成以下一致,以供共同遵守。

第二条 合同定义

1、物业:是指在运城市盐湖区华源街星河广场8号的写字楼物业,物业所在的项目名称为“星河创客空间”。

2、项目商业管理:指受开发商委托对星河创客空间商业物业进行统一的运营管理(包括商业规划、招商、日常经营管理、营销策划、项目推广等)活动的单位;

3、项目物业管理:指为星河创客空间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包括秩序维护、绿化养护、清洁卫生、公共设备设施维护、装修管理、消防管理等)的单位;

4、计租面积:指租赁物业的套内面积加上对公共场地的分摊面积而确定的面积,作为双方约定的适用于计算租金、物业综合管理费及相关费用的面积,面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5、合同年:指以合同签订日为起点的一个日历年,起点以后每十二个日历月即为一个合同年。

6、租赁起始日:指本合同约定的用以计算租赁合同期限起始日的日期。

7、计租起始日:指按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开始计收租金的日期。

8、租金: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支付方式向甲方交纳租赁物业的租赁费用。

9、物业综合管理费:指开发商或其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部门向星河创客空间物业提供物业服务等服务而向乙方收取的相关费用。

10、其他费用:指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应缴付租金和物业综合管理费以外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业的代收代缴费用(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等)等。

11、租赁押金:指作为乙方承诺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的保证,由乙方交付甲方的

1

约定金额。押金不视为预付的租金、物业综合管理费或其它费用。但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乙方欠付甲方按约定内容应缴未缴和应赔偿甲方损失的有关费用,并且不影响甲方行使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押金不计付利息。

12、管理规则:指甲方向物业承租人不定时发出的本项目写字楼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守则及指引等。

13、不可抗力:指合同一方遭受到不能预见又确实阻碍其履行义务、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流行疫病、严重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或事件)。

14、赔偿:指一方的过失或过错行为对另一方造成损害时,由责任方向另一方支付的相当于另一方所有损失的金额(或双方约定金额)而作的补偿。

15、通知:有通知(含告知)义务的合同一方,应按约定以通知、函的有形方式进行,以对方签收日期为准。

第三条 租赁物业范围的界定、计租面积和使用性质

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条款的约定由甲方将位于运城市盐湖区华源街星河广场八号写字楼 层 号办公用房出租给乙方。

2、租赁物业计租面积合计为 平方米。

3、《租赁物业范围、平面示意图》见合同附件一。物业的场地、广场、道路、空间、内外墙等部分作为物业的共有部位,由甲方进行统一管理,不包括在本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范围内。

4、甲方租赁给乙方的物业,使用性质为办公用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物业用作其他用途,且不得以任何原因转租,乙方在使用时还应遵守甲方对该物业的统一管理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约定年基本租金总额和年物业综合管理费总额的30%要求乙方支付解除合同的违约金。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 个合同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计租起始日为 年 月 日。

2、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租用该物业,应于租期届满之前三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要求,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续租权。若乙方未在该时间段内提出书面申请,则视为乙方放弃续租的权利。若乙方不再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后5日内,将其物品、设备、设施等全部搬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物业至本交付时的状态,甲方对乙方的装修投入和装修损失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逾期满十天未搬出的,甲方将乙方遗留物作为遗弃物处理,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因逾期而影响甲方正常经营活动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部份,甲方将从乙方租赁押金中扣除。

3、若乙方未在合同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书面提出续租申请,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

2

作,包括向未来的客户展示租赁物业以及对租赁物业进行合理或必要的检查和维修等,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五条 租金、物业综合管理费及其支付

1、基本租金

基本租金指本合同的第 个租赁年度的租金,单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平方米·月,每月租金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租金从 年 月 起开始计收。

2、租金递增

3、物业综合管理费按乙方承租物业计租面积计算,单价为 元/平方米·月,每月物业综合管理费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从 年 月 日起开始计收(甲方物业管理部门保留根据能源价格、人工成本等费用的变化调整物业综合管理费的权利)。物业综合管理费包含:物业综合管理服务人员人工费、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公共能耗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公共环境清洁费、公共绿化费以及相关的的营销策划、推广、管理顾问、咨询费等。

4、租赁物业的水、电、煤气等费用标准按物业管理部确定的标准执行。(水费:1元/㎡/月,每月合计人民币(小写) 元。租金从 年 月 起开始计收,电费:1.1元/度,为插卡式)。

5、】租金、物业综合管理费、水费采取预先支付的方式,每期支付 个月的租金和物业综合管理费。

6、每期租金和物业综合管理费应在上期届满提前十天支付。逾期支付租金和物业综合管理费的按乙方违约处理。其中:

(1) 乙方以现金支付的,以支付日期为准。 (2) 乙方以银行转帐的,以甲方到帐日期为准。

7、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首期租金和物业综合管理费,甲方/项目物业管理部门在收到租金/物业综合管理费后七个工作日内开具收据与相关凭证。

8、租赁物业的水、电、煤气等费用的结算起始日自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之日起计。

9、如果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和物业综合管理费,甲方将另外每日收取乙方拖欠金额 1%的滞纳金。

10、如果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综合管理费及水电气等任何一项费用超过30天的,经甲方书面催缴的日期内仍不缴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缴清欠款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甲方因此行使合同解除权利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按本合同约定年基本租金总额的30%,同时乙方支付的租赁押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并有权对乙方承租物业采取停水停电等的强制手段。

第六条 租赁押金

3

1、租赁押金为人民币5000.00元,乙方以现金的形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用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后,扣除依据本合同应当扣除的金额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提前退租,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交租金及租赁押金。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提前收回房屋,属甲方违约,甲方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交租金的未实际使用部分及租赁押金,并向乙方赔偿与租赁押金相同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业期间,如因故意或不当使用对物业造成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修复,乙方逾期未修复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租赁押金中扣除自己物业遭受损失的费用。

3、乙方逾期未支付物业综合管理、水、电、气等因使用房屋而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交纳的租赁押金中扣取相应金额的费用用于相关费用的交付,若乙方拖欠上述任何一项费用累计达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约定年基本租金总额和年物业综合管理费总额的30%要求乙方支付解除合同的违约金。

4、因甲方扣划乙方租赁押金而导致乙方交纳的租赁押金不足额的,乙方应当在导致不足额的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甲方的通知对租赁押金进行补足。逾期不补足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按本合同约定年基本租金总额的30%要求乙方支付解除合同的违约金。

第七条 租赁物业的交付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自行前往甲方处办理租赁物业的交付手续。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权不予返还乙方支付的租金、押金:

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之日起七日内前往甲方办理租赁物业交付手续的。 如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房产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月租金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并保留其他追究权利。

2、项目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整个物业公共设施的维修与保养,项目物业管理部门可在向乙方发出通知后进入乙方租赁物业内进行维修及保养。经项目物业管理部门同意乙方自行安装设备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安装和维护保养,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八条 保险及费用

1、租赁物业范围内乙方自有的设备、设施、商品由乙方进行投保,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受益人为乙方。

2、在租赁物业范围内,乙方经营期间造成的包括甲方出租物业损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以投保公众责任保险等方式进行赔付,乙方未办理上述保险的,由乙方据实赔付。

3、甲乙双方在各自保险责任范围内获得的赔偿金,用于重建或修理,直到恢复物业原功能,确保正常经营。修复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各自的责任承担。

4

4、修复义务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或保险公司现场勘测后五个工作日内履行,如果甲方或乙方怠于履行重建或修理义务而影响对方其他租户正常经营的,甲方或乙方可以自行修复并有权向责任方追索修理费用。

第九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因租赁行为所发生的税、费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由义务人各自承担。

2、就租赁合同及本租赁条款而言,乙方的任何承办人、雇员、代理人、受特许人的作为、过失、疏忽或遗漏不应被视为甲方的作为、过失、疏忽或遗漏。

3、甲方或项目物业管理部门未与乙方建立任何保管合同关系,租赁物业内的人身、财产安全与消防防范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根据经营需要自行考虑相关保险的购买。

4、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租赁物业及附属的各种设施设备毁坏、破损、缺陷,乙方都应在12小时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如乙方租赁物业内存在公共的户表或管道、管线,乙方必须在项目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抄表、维修、保养、检查等管理事项时,为其提供方便。

6、乙方必须服从项目商业管理公司及项目物业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统一管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甲方在合同期内,竭力为乙方提供下列优惠政策和服务:

A、免费对乙方进行创业培训。

B、为乙方提供免费经营指导咨询服务。

C、补贴乙方在基地创业的摊位、商铺或场地租金。

第十条 其他事宜

1、因物业管理需要安排的计划检修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临时检修除外)或因国家相关供应部门的原因引起的停水、停电、停气等,由此可能给乙方造成的损害,甲方不必为此向乙方承担赔偿、减免租金、减免管理费的责任。

2、因不可抗力、甲方以外的其他任何第三人的责任导致的乙方财产、人身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租金的减免。

3、租赁期间,在甲乙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如因政府依法行政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被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4、如遇政府命令在一个时间段内停止运营的,甲方在此期间内可酌情减免乙方的租金,具体事宜,应由双方协商处理。

5、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房屋租金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据实结算。

5

5.1该物业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提前收回的; 5.2该物业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5.3因不可归责于甲方原因导致该物业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房的。

6、除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租赁物业的用途或擅自转租。

7、双方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债务、亏损、风险均由双方自行承担。

8、本协议即将终止且双方协商不续签租赁协议时,乙方应在协议终止前的10天内变更企业登记注册地。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除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租赁押金外,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没有变更企业住所面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

1、在租赁期间内若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及时终止合同。A.经营情况严重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其他情况。

2、甲方行使终止权利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按甲方书面通知的规定日期之内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或商业信誉并得到甲方认可的,本《合同》可以继续履行。

4、若乙方在上述第3项约定的期限届满时人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物业、并不予退还租赁押金。

5、乙方擅自转租、擅自变更租赁物业用途甲方有权做出提前终止《合同》的决定。

6、乙方自合同签订起超过15日内(包含15日)未正常开门办公营业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物业、并不予退还已缴纳费用和租赁押金。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及其全部附件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采取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本租赁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人: 委托人:

6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设施、设备清单

本《设施清单》为甲方同乙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一、家具【 】型号及数量

二、电器【 】型号及数量

三、其他设施、设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水电气及其他能源物质用量交接单:

一、水表现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电表现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燃气表现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7篇:写字楼租赁合同

写字楼租赁合同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由甲方投资建造并拥有合法所有权的商业用房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书(以下称“本协书”):

第1条 租赁物业

甲方已依法取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所有、使用权益.甲方同意将该物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

第2条 关于租赁物业之工程

2.1 甲方之责任:

(1) 甲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完全取得租赁物业所应办理的全部证照、许可及核准,并应在签订本协议之前按乙方要求出示上述文件之正本资料,并提交有关复印件。

(2) 甲方之承包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工人违反依本协议书甲方应履行之条款、义务及承诺,以致发生或导致乙方之任何责任、请求、诉讼、成本、费用、损失或损害时,甲方负有赔偿责任以使乙方免受上述损害。

2.2 乙方之责任:

(1) 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及临时水、电、办公室等设施及服务,保障乙方完成有关工程项目。

(2) 乙方之承包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工人违反依本协议书乙方应履行之条款、义务及承诺,以致发生或导致甲方之任何责任、请求、诉讼、成本、费用、损失或损害时,乙方负有赔偿责任以使甲方免受上述损害。

第3条 租赁期限

3.1 本协议书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____ 年_____月,租赁期限从免租期结束日后下一日开始计算。

3.2 自本协议书规定的实际交付日起,甲方授予乙方______天的免租期。在免租期内,乙方可在租赁物业内进行装修及完成乙方负责的相关工程;乙方无须支付任何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在租赁物业内乙方实际发生之水、电、气、通讯等费用;并乙方可随时启用租赁物业营业。上述_____天期满之日,为免租期结束日。

3.3 在本协议书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除非甲方收回租赁物业自用,否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4条 租金与其他费用

4.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免租期结束日后下一日为“租金起算日”。在本协议书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每月租金数额:________(元)即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按___预付,乙方须在每____到期前____日支付下____租金。租金以人民币种支付至如下账号,甲方提供正式收据。有关银行汇款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除租金外的其他费用:

(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租赁物业内实际发生的水、电、煤气等能源费、排污费及通讯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2) 租赁期限内,乙方按每个租约年_________(元)人民币或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币/月的标准向甲方委派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赁物业公共区域物业管理费。

(3) 乙方同意在_____年____月___日前开具______元人民币转账支票,作为租赁押金,交甲方财务部。甲方财务部在收到此款项后,向乙方提供可作为入账的发票。

(4) 在本租约履行期间,若因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未依约交纳租金和其他费用,或乙方人员人为因素,对该房产、及该房产所在大厦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害,给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补偿,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向其发出的扣除通知书后15日内将租赁押金予以补齐。押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5) 当本租约期满时,乙方将该房产及设施依约完整交还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乙方已按合同缴清应缴纳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押金(不计利息)如数归还乙方。如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缴清应缴纳费用,则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将租赁押金余额退还乙方;押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第5条 房屋的交付

5.1 甲方同意于201___ 年___ 月___ 日前将合乎法定条件和正常使用标准的租赁物业交付乙方进行装修及使用。

5.2 甲方交付租赁物业之装饰、设备标准应严格符合附件三所列明之要求。

5.3 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该租赁物业的整体建筑、设备及设施的实际状况影响到乙方其后的装修及使用的,则甲方应立即进行必要和适当的改正工作,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第6条 改建、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增添

6.1 甲方同意,在租赁期间内,乙方在不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商业形象和经营的需要,对租赁物业(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业的外立面和内墙面)进行改动、装修,并增添附属设备、设施,而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按规定须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由甲方协助乙方及时申报审批,并由乙方承担有关申报费用。

6.2 乙方增添的附属设施、设备,其所有权归属于乙方。

第7条 招牌

7.1 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行在租赁物业内,及与甲方协商后在公共区域内装设招牌、标记、商号、指引系统、广告等(合称为“招牌”),乙方无需支付甲方任何费用。但乙方应按当地政府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及承担相关收费,甲方并应提供必要协助,且该协助不得被无理由拒绝或延迟。

7.2 所有由乙方安装的招牌均属于乙方的财产,并且乙方可随时调整及清除,但乙方保证乙方的调整及清除不存在任何有碍建筑物观瞻的情况。

第8条 维修与保养

8.1 租赁期间内,甲方应保证租赁物业及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并负责相关维修和保养。

8.2 针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坏或故障,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2日内进行修复,否则乙方可代为维修,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而影响乙方经营使用的,乙方有权扣减相应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8.3 租赁期限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物业内部的各项设施。乙方在租赁物业内安装的设施设备及乙方负责完成的装修工程,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

第9条 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的使用

9.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有权于租赁期间内与甲方依本协议有关规定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

9.2甲方应以高品质、专业方式,自行管理或委托物业管理机构管理该租赁物业,维护其公共区域及该租赁物业之一切设施与服务项目,使该租赁物业及其公共区域能够按照双方约定的用途被正常使用。

9.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满足乙方依本协议书使用租赁物业所必须的、与租赁物业直接相连接的连续不断的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除非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中断、终止任何公用事业的供应。

第10条 税 费

10.1 在本协议书期限内,甲方应负责支付与租赁物业、建筑物、公共区及停车区有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等相关税费。

10.2 在本协议书期限内,乙方应负责支付其在租赁物业内从事商业经营业务所引起的一切相关税费。

10.3 对于甲乙双方因签订本协议书而产生的任何其他税费,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其应承担的部分。

第11条 双方陈述和保证 11.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 甲方保证其是租赁物业的合法所有人,并确实拥有合法的权利将租赁物业出租给乙方从事本协议书约定的用途;

(2) 甲方保证该租赁物业不属于违章建筑,且该租赁物业能够作为商业用途,并租赁物业在所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3) 甲方保证按本协议书约定的条件于约定交付日将租赁物业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负责按本协议书约定对租赁物业承担维修保养责任;

(4) 甲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订之前该租赁物业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不附有任何抵押或其他负担。

(5) 甲方保证在甲乙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之前,甲方不得向其他第三方转让本协议书的任何权利义务。

11.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 乙方保证合法租用租赁物业;

(2) 乙方保证将租赁物业用于经营本协议书约定的合法用途;

(3) 在乙方租赁范围内发生的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4) 乙方保证其经营内容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之经营范围之内,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租赁物业内任何区域及设施的清洁整齐。

第12条 转租、转让和优先购买权

12.1 甲方明确同意,在租赁期内,乙方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将该租赁物业转租给其他第三方使用。

12.2 在租赁期限内,如果甲方有意将租赁物业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13条 协议终止

13.1甲方解除权: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在乙方违约行为未于甲方通知后15日内改正的情况下,单方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书:

(1) 乙方拖欠上期未付租金达[ ]个月;

(2) 违法装修而导致严重破坏租赁物业主体结构的;

(3) 违反本协议书保证承诺义务,使甲方不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严重影响甲方利益的;

(4) 因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侵权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甲方或者其权利、义务继受人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已无必要的。

13.2乙方解除权: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在甲方违约行为未于乙方通知后15日内改正的情况下,单方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书:

(1) 甲方未能取得租赁物业的有关证照、资质及审批文件;

(2) 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约定交付日交付租赁物业;

(3) 甲方交付的租赁物业不符合交付条件;

(4) 甲方交付的租赁物业存在缺陷而严重影响乙方经营;

(5)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约定义务,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租赁物业经营其业务的;

(6) 甲方违反保证承诺义务,使乙方不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严重影响乙方利益的;

(7) 因甲方的其他违约行为、侵权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乙方或者其权利、义务继受人无法进行商业活动,或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书,或继续履行本协议书已无必要的。

13.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

第14条 违约责任

14.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协议书约定交付日交付租赁物业供乙方使用的,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年租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建筑物、租赁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限内,非根据本协议书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甲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书并收回该租赁物业的,甲方应当向乙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但尚未到期的租金等有关款项,并支付相当于一年租金的违约金,若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4.2乙方的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拖欠租金,应按拖欠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2) 租赁期限内,非根据本协议书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乙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书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一年租金的违约金,若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4.3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并且未能及时进行纠正,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并继续全面正确地履行本协议书;如果该违约行为造成本协议书继续履行已无可能或者已无必要,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15条 交还租赁物业

15.1 本协议书期限届满或本协议书因其他原因而终止时,乙方应在本协议书期限

届满或本协议书终止后三十天内,拆除并搬走其自行安装的附属设施及设备,将租赁物业清理干净后交还给甲方。所有不能移动的不动产附着物、装修形成的与建筑物不能分离或分离严重损害建筑物的财产归甲方所有,但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补偿费用。

15.2上述三十天清理期间内,乙方除应缴纳清理期间所发生的能源费外,无须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任何费用。

第16条 不可抗力

16.1在本协议书期限内,因自然灾害或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引致建筑物或租赁物业被损毁及不能正常使用时,双方同意视损坏之程度情况减免租金至修复适合使用时为止。

16.2若出现上款不可抗力事件引致建筑物或租赁物业损毁及不能使用时,而甲方未能在不可抗力消除之后30天内将该损毁修复,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终止后,甲方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但尚未到期的租金等有关款项,除此之外,甲乙双方互不要求对方做任何其他赔偿。

第17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7.1 适用法律 本协议书的效力、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国法律。

17.2 因本协议书发生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18条 其他规定

18.1对本协议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以书面进行。该修改和补充,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其余根据规定报送房地产管理机构备案。

18.3本协议书于201__年__ 月__ 日在______签订,以昭信守。

各方当事人签署如下: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附件:

附件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

附件三:租赁物业装饰、设备标准

附件四: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附件五:租金计算表

附件六:双方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

第18篇:写字楼租赁合同

写字楼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写字楼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于市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2、该租赁写字楼为毛坯房,乙方使用该租赁写字楼的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出租权利。

4租赁用途:乙方租赁的该房屋仅用于办公。

二、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至月 日止。免租装修期为个月,即自月年 月 日止,免租装修期间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时向该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这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等费用。

2、续租: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即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租金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租金、租赁押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杂费

1、写字楼租金:该房屋首年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____元/平方米,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自第二个租赁年度(含第二个租赁年度)起,月租金在上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递增____%,直至合同租赁期限结束。

2、乙方采取按每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预交付下一期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预付第一期的租金,起租日开始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第一期租金。之后乙方应当在每期届满前____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甲方账号为 ;户名为 ;开户行为 。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4、押金:乙方须在签订本租赁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押金。本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损坏(自然磨损除外),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应予以退还(不计利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押金不予退还。

5、租赁期内的水费、电费、卫生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电梯费、等由乙方支付,日常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属房屋本身质量问题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

五、租赁房屋维修及交还

1、如乙方为办公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应提前通知甲方并经其同意,且装修和改造方案必须符合消防及工程安全要求。

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当日将该租赁物业交付甲方,乙方须保证房屋内的固定附着物、设备、设施完好无损(自然磨损除外),由于乙方过失造成该租赁物业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诺该房屋为其合法拥有并已具备合法出租的资格。由于甲方不具备合法拥有及出租该房屋,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赔偿;

2、甲方保证在出租期内房屋可以被正常使用,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正常使用行为;

3、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该房屋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继续履行。

4、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并向甲方赔偿对其造成的全部损失。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7天;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身份资料完整属实并保证在承租期内合法使用该房屋;

2、按照本合同第四项的规定按时如数支付租金;

3、乙方未能合法、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导致房屋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

5、租赁期内拥有该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权。

6、期间,乙方主体发生分立、合并时,须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有关乙方的合同义务由分立、合并后存续的机构继承。

7、装修租赁写字楼的装修方案须征得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须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8、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2、甲方延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双倍日租金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租赁押金及已付租金。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应付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3日后,房屋内遗留物品,视乙方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不予退还租赁押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租赁期内,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搬离房屋,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租赁押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合理折旧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通知解除本协议的,甲方不予退还租赁押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延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双倍日租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从租赁押金中扣除。

九、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毁损或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支付款项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签订日期:

第19篇:写字楼租赁合同

写字楼租赁合同

第一章 定义及释义 第二章 承租单元 第三章 租期 第四章 租金

第五章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六章 押金

第七章 承租单元用途 第八章 装修或改建 第九章 维护与修理 第十章 损坏 第十一章 续约 第十二章 法律费用

第十三章 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第十四章 乙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第十五章 交还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章 终止租约 第十八章 通知 第十九章 仲裁 第二十章 其他规定

租赁合同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厦(下称“大厦”)的单元达成一致意见,特立此租赁合同为证。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 定义及释义

本合同中除文义需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

“承租单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条所述的物业;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条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条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条所述的租金;

“公共区域”指大厦入口、大堂、公共卫生间、电梯、楼梯间、通道、行人道、行车道、绿化区域、设备机房、洒水系统泵房、消防泵房、风道井、水箱间、自动扶梯、管理处办公用房等处及设施,还包括为大厦的业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雇主、被邀者、被许可者及与业主拥有相似使用权的所有其他人员而设并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设施,但不包括任何业主、租户、用户拥有独自使用权的地方;

“公共设施”指为大厦的利益而安装的机器、设备、仪器、装置、管道、机房、电缆、电线及种植的树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设施不包括在内;

“管理机构”指甲方所指定负责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等事宜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

“管理费”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条所述的费用;

“物业管理规定”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所制定的物业管理公约及依据公约和大厦实际制订的规章制度;

“装修守则”指甲方或管理机构就乙方在为承租单元进行装修时所须遵守的规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规则;

“使用人”指乙方的职员和雇员、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来访者和其他占用或使用承租单元的人士;

“特定业务”指乙方进行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特定营业活动的业务。

第二章 承租单元

2.1 甲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出租、且乙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承租承租单元。

2.2 除承租单元外,乙方将享有与甲方以及大厦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权利,但应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机构就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规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于承租期内向甲方承租承租单元。承租期应包含免租期在内。

3.2 在各免租期内乙方免向甲方缴付房屋租金,但须缴付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各项公用设施费(不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内,乙方须于装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甲方缴付当月的全额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公用设施费(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4.3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计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机构统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五章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机构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并按公约及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2 在承租期内,乙方须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管理机构缴付当月全额管理费。

5.3 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包括货币、兑换率与本合同第四章有关租金的相应规定相同。

5.4 管理费的使用范围详见物业公约所定。

5.5 在承租期内,管理机构可因提供管理服务的运作成本的变动以及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管理费,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说明合理调整理由。乙方应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管理费。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或其他乙方应付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管理机构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签订本合同后五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附件一第7条所述的押金,以作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和规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主要相关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管理费,则甲方须于承租期结束后的十五日内一并无息退还将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机构任何租金、管理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预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从押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则按违约论处。

第七章 承租单元用途

7.1 承租单元仅作为办公用途。如经政府部门同意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方可变更承租单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演播室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业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骚扰、不便或对之造成损害或危险的方式使用承租单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机构统一设计所提供,或书面认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看见的广告宣传、灯箱、装饰、旗帜。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厦名称为其营业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厦名称或其标志。若乙方经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称内使用大厦的名称,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时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更换其法定名称。

7.5 甲方有权随时更改大厦的名称或其任何标记,但须事先通知乙方变更的名称和理由。

第八章 装修或改建

8.1 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管理机构就承租单元的装修或装饰所制定的装修守则,向甲方递交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的设计图(包括需要额外电力、空调、防火设备之要求)和详细说明。

8.2 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完成办理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甲方保证乙方递交设计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协助该设计方案尽快得到消防部门正式批复。

8.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单元进行任何重大改动或附加装置,以及对电线、照明或其他装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调系统及公共设施进行任何改动或附加装置,或割损任何门窗、墙体、结构材料或大厦其他构造。

第九章 维护与修理

9.1 管理机构负责承租单元内和大厦外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和中央空调、新风、电梯、公共区域水电、大厦原配通讯、消防等系统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9.2 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章 损坏

10.1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承租单元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以致承租单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损坏严重而根本不能修复,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90日内,甲方有权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2)修缮承租单元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如甲方选择修缮承租单元但承租单元在进行重建或重修后180日内仍旧未能修复完毕时,乙方有权经书面预先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单元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只是轻度损坏,部分可以使用,并能满足乙方特定业务的需要,甲方应予以即时修缮,直至承租单元全面恢复使用条件为止。在此同时,租金可相应按损坏比率予以部分减免,有关的租金减免应依据承租单元的修缮期按天数计算。

第十一章 续约

若甲、乙双方在离承租期终止日3个月之前未达成续约协议,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可在承租期终止前3个月经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准租户进入承租单元视察。如乙方此间愿继续承租此物业,则双方将参照当时合理的市场价格制定续约后的租金,甲方给予适当优惠。

第十二章 法律费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记费及附带手续费用应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以致对方需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动来维护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强制执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条款,一切有关费用(包括律师费及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并由败诉方向胜诉方作出全面赔偿。

第十三章 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甲方向乙方声明及保证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就其违反本章所述的责任对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赔偿或承担责任:

13.1 中央空调及单元空气

甲方应向乙方按正常办公时间(目前为早八点至晚八点)提供承租单元的中央空调。如乙方有意于上述时间以外享有中央空调,应预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机构并支付超时空调费。

13.2 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检查及维修

管理机构负责对大厦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日常维修,使其连续处于良好、适用状态。

13.3 保安、防火、环境、卫生

管理机构负责公共区域及其公共设施的保安、防火、环境、卫生等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13.4 大厦配套

管理机构应使大厦配套之电力线路、机械设备(含电梯)、水管、通讯及线路、废水排放系统和其他公共设施处于畅通适用状态。

13.5 大厦水牌和标识

甲方承诺并责成管理机构,在广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显位置,以显著字体为乙方制作名称、标识和单元说明,且租期内不收任何费用,但标牌制作费应由乙方承担。

13.6 大厦转让和纠纷

甲方承诺如发生房屋转让或抵押、债务或纠纷等情况,应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单元权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项,均应征得乙方同意方为有效。

13.7 承租单元平静使用权

甲方保证并责成管理机构依据公约及有关法规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障承租单元得以安全、安静和洁净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机构声明及保证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在承租单元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费、各种设施收费等。

14.2 转让、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进行转让、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让与使用权,但乙方可将承租单元用于其关联公司办公用途和地址,同时应由乙方向甲方统一承担本合同所述责任。

14.3 物业管理规定及保安、保险条例

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维修公约》, 《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机构就大厦和公共区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险等所制定的规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规则

在对承租单元的使用期间,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与防火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或管理机构所制定的安全规则,并由乙方自费在承租单元配置除甲方按规定已经配置之外的足够有效的便携式灭火器。

第十五章 交还

15.1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承租单元之装置、装配和设备恢复至交付乙方时的原来状态(正常折旧、磨损除外),并在良好、清洁、坚固及维修适宜的状态下将承租单元交还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负责拆除其对承租单元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或改动。

15.3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搬走其属于自己的物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单元内的留置物品,处理留置物品引致费用将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16.1 本合同各方应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损失。

16.2 如因甲方违约或侵权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凭有效裁决从下期应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费中相应扣除作为赔偿且不构成乙方违约行为。

第十七章 终止租约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条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内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为不正确或不真实,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不予纠正时,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违约方追讨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的法定地址或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18.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单元或附件一第1条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或进行协商30日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9.2 在解决争议的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规定

20.1 双方可经协商后修订本合同的条款。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变更适用于民法房屋买卖合同不破租赁原则。

20.3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0.4 若本合同的规定与《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20篇:写字楼租赁合同

写字楼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用面积为****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提供价值****元(大写捌仟元整)的简装修,包括房屋屋顶和墙面刷白,地板安装,照明及水电安装,厕所的墙面和地面瓷砖、门、洗手台、镜子、便池等。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办公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满,本租赁合同自动失效。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续租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不再续租的,则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2、该房屋租金按本合同约定金额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租金签定合同当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提前30日支付。

五、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产生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租金税费、装修押金费等在租赁期间产生的各类费用,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2、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整),乙方将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以原状归还甲方,甲方在收房时确认乙方已结清租赁期间的各类费用后,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乙方损坏出租房屋内的装修及其它设施、设备,且拒不照价赔偿的。

(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清租金和租凭期内各类费用超过十个工作日。

(3)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六、房屋修缮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转租、转让的约定

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可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让或转租给他人。

八、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房屋的;

(2)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书面提出后的十五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3)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4) 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运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八条)第(3),第(4)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九、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保证出租之房屋其所有,并无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如发生产权及使用权的纠纷,应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2、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调换或转租乙方所租房屋。

十、乙方的责任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乙方应按时足额交纳房屋租金、物管费等其他各类费用。

2、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设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坏房屋结构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如确需变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更改,并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和安全,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让、转租、转借、调换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不得将租赁房屋作为生产、加工等的场所。

4、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及时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再租赁状态归还甲方。

5、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利益,其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利益以及会对大楼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活动。

6、涉及到物业管理方面的有关事项,乙方应遵守大厦物业管理机构制定的物业管理相关规定。乙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机构对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7、拖欠租金累计半个月以上的。

8、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补充约定 ****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写字楼租赁合同
《写字楼租赁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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