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其他范文

税收执法文书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9-20 18:01:30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税收执法文书标准

税收执法文书标准

为规范、简化税收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有利于信息化管理,促进信息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税收执法文书标准如下:

一、文书名称

统一对外文书的税务机关名称,除法律、行政法规特别规定和部门之间对等原则外,均采用“××税务局”,与现行文书发文文头保持一致,税务局和稽查局都使用的文书,文头采用“××税务局(稽查局)”。

二、文书字号

文书字号统一为“税〔〕号”,年份应使用公元全称,去掉“年”字,例如“2004”不得写成“04”,并用六角号“〔〕”括起;年份和序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码;序号前一律不加“第”字和虚位“0”。稽查局使用文书时,应在字轨中增加“稽”字,以区别于本级税务局。如《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税务局使用时,字轨为“税强扣〔〕号”;稽查局使用时,字轨为“税稽强扣〔〕号”。

三、引用条款

文书引用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时,应尽量直接标明具体的条款,并引用原文。

四、文书的受理和审批

文书的受理和审批栏,统一使用经办人、负责人,税务机关签章。在使用中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使用,例如《税收征管法》明确为税务局局长批准的,签字的负责人应为局长。

五、告知事项

文书中有告知事项的,统一将告知事项作为文书的内容,放在文书正文的尾部。复议事项中应写明具体的复议税务机关名称,需要先缴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在告知事项中标明。

六、技术规范

1.文书尺寸。除有个别要求的文书外,统一使用A4幅面纸张(210mm×297mm)印制。

2.字体字号。税务机关名称使用2号宋体;文书名称使用1号宋体;文书字轨文号、字号和正文使用3号仿宋;表格内文字使用小4号仿宋。使用说明使用3号仿宋。

3.文书一般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

4.文书页数在2页或者2页以上的,需在页码处标注“共×页第×页”。

5.取消一式两栏或多栏文书,统一采用一式多份文书。

推荐第2篇:税收执法

税务日常检查思考

基层税收执法难的问题,不仅是当前税收工作的热点问题,而且是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重点问题。我认为,解决基层税收执法难问题应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要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现就在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结合“大家谈”栏目话题谈谈一些看法:

一.我所在日常工作中不 定时的对契税和耕地占用税进行税务日常检查。记得在上个月的下旬,我所按照县局的要求对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同时对企业也作了一些税法宣传, 结果发现土地出让这部分的契税以全部缴清,而 耕地占用税则需要进一步核实。从这个情况来看:我认为

进行税务日常检查是很有必要的,而且 执法力量和手段都很薄弱 。 以我所 为例, 税务执法人员共有5人,国土和房管窗口各1人,一线执法人员只有3人,负责24个乡镇的征收管理。税源零星分散 ,再 遇到点“钉子户”、“难缠户” , 一旦发生暴力抗税便束手无策。

二.我认为税务日常检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它和日常征收管理一样,需要连续不断的坚持。建议:

(一).强化依法行政观念。一是营造法制环境。二是开展警示教育。促使税务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三是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用知识武装税务人员的头脑,用知识提高税务人员的执行力,用知识增强税务人员的创新能力。

( 二)、完善执法检查制度。一是建立归口统一管理制度,对各类税收执法检查实行统一扎口管理和组织协调,从全局出发制订检查计划,将执法检查与执法监察、征管质量考核等综合性考核结合起来,通盘考虑,数据共享。对不能合并的检查项目和上级单位临时安排由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单项检查活动,其检查结果报法制部门备案,法制部门不再安排检查相关内容,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减轻基层负担。二是建立检查人员奖惩制度。

( 三)、夯实执法检查基础。一是严把执法检查人才库选人关。对进入人才库的干部必须经过严格的选拔和考核,把业务能力强并有责任心的年轻干部吸收进人才库。二是严把查前培训辅导关。执法检查前,根据检查内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业务培训,提高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检查技能。三是制订科学的检查计划。制定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确定每年检查重点,着重解决

一、二个当前税收执法中反映突出的问题,同时对屡查屡犯且又比较严重的执法问题组织“回头看”,狠抓落实,认真整改,达到以点促面的效果。

`三.税务日常检查的程序:

一是检查确定;二是检查实施;三是检查审理;四是检查执行;五是移交稽查;六是整理归档;七是报告制度。

从以上程序看出税务日常检查与稽查检查是有区别的。对于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以下行为,应移交稽查局查处:

(一)涉及需立案核查的偷、逃、骗、抗税的行为或案件;

(二)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件;

(三)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

(四)普通发票违法涉及税款的案件;

太平税务所 2008年6月30日

税收执行情况反馈

对策

[

税收执行情况反馈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的必然要求,对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我所在税收执法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关于减免税。按照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应享受税收减免,但纳税人由于种种原因自愿放弃,当然我们首先提醒纳税人有享受减免的资格,可纳税人还是不要,我们强行叫是把税收了,还是纳税人去办减免。

一、税务执法要求与税收法制环境存在差距。

(一)税收执法中人为因素使执法过错时有发生。

1、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影响了税务机关正常的依法行政活动;

2、部门考核机制不合理,税收收入任务完成与否、征管质量指标考核是否达标、排名是否靠前等对税务机关来说都是意义重大,常此影响,为了不影响大局,税务机关变通执法也就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

3、个别领导“以言代法”、“以权代法”, 使税务执法失去了其应有的严肃性;

4、部分税务执法人员执法不过硬, “人性化”执法过浓。

(二)税务执法要求与税务人员业务素质存在偏差。

部分税务机关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要求,对程序法、实体法不能熟练运用,“怕打官司”,不敢从严执法,在税收执法中心存顾虑、缩手缩脚,导致税收执法不到位;还有的税务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法制观念和服务观念淡薄,违规执法;在法律、法的学习和宣传方面,流于形式,存在不深不实的问题。从现有基层税务人员结构上看,精通税收政策、财务会计知识、税收相关法律以及电脑知识的比例不高,且年龄呈日趋老龄化。

(三)纳税人的法律意识不强,税收违法行为普遍存在。

如果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在各地是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如果对所有诸如:“应收而未收”、“应处罚而不处罚”等,一律追究税务人员责任的话,可能没有不被追究的税务执法干部,过错也难以彻底追查清楚。

二、有的税务机关认识不到位,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 从领导层面上看,有些领导没有能从依法治税的高度理解与认识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重大意义,认为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一场内部的革命,会削弱自己的权利,会缚住自己的手脚,同时也怕得罪人,怕过错追究影响形象和稳定,从而被动应付,消极敷衍,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从干部层面上看,基层执法岗位人员业务量大、工作繁重,特别是强调精细化管理之后,没有适当考虑到一线执法人员的劳动强度,各项工作各项管理要求,通常超过一线执法人员的负荷,出现了忙碌中出错的现象,并且工作量愈大,出错愈多。因此有人认为,一线执法人员付出或贡献大,可以弥补执法中的过失。也有些人认为,税收执法责任制追究的是执法岗位人员,而行政管理人员却相对超脱,没有这种责任风险,是一种不公平、不合理的制度。正是认识上不到位,有的税务机关对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只停留学习文件的形式而已,没有很好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方式,也没有很好的开展税收执法责任制检查和过错责任追究。

三、岗责设置不合理,权责不对等

(一)由于执法岗位职数的定位与现有的在编人数不完全相一致,难免存在“一人多岗”和“一岗多人”的问题,在人员配岗中由于考虑的因素不全面造成在人员工作量不等、忙闲不均,出现做多错多,被追究责任多的现象;

(二)在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的单位,领导为了工作好开展,在人员配岗中容易对会做事的人安排在执法岗位、多安排岗责、安排重要的岗责、安排责任风险大的岗责,而对不怎么会做事的人,则安排次要岗责、不容易出错的岗责,因此容易会出现极不公正的结果,也就是“执法的”不如“不执法的”、“做事多的”不如“不做事的”、业务能力强的不如无业务能力的、搞稽查的不如搞管理、搞管理的不如搞征收、搞征收的不如搞后勤。如此以来,执法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反倒成了被打击的重点对象,极大挫伤执法人员执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岗位设置过多、分工过细、程序繁琐、流程太长,与征管改革和高效优质服务不相适应,影响工作效率的提升;

(四)部门间合作与协调不力,工作扯皮现象不断。

四、评议考核机制不够科学、合理。

(一)考核手段落后。

目前,**国税系统主要是以人工考核为主,而人工考核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公平、不科学,主观性、随意性较大等弊端。在当前尚不能实现对执法质量“自动考核”,而须实施自下而上的人工测评、考核审核,工作量相当大,要保证考核质量也无从谈起,考核将最终流于形式,走过场。

(二)评议考核的对象不全面

评议考核的对象主要针对执法岗位人员,对非执法岗位人员缺乏明确的岗责要求及具体的考核指标,这种失衡造成部分执法干部一定程度上的思想波动。

(三)基层国税机关没有专门的考核组织机构,执法责任制日常化考核没有办法落实到位。特别是基层分局工作千头万绪,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执法考核,难度很大,逼紧了,必然会马虎应付、草率了事;执法责任制考核人员也多是临时从其它部门抽调组成,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参差不齐,不能有效保证考核质量及考核的公平合理。

(四)有些考核指标难量化,同等考核有失公平。

如岗责体系中个体税收管理岗比企业税收管理岗工作量相对较少而且发生的执法差错会相对较小些,被责任追究的次数也要少,但两个岗位的总分值相同,这就造成了“多做多追究,少做少追究,不做不追究”的现象发生。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上,个人待遇与执法质量发生错位。

税收执法责任制要求相对应的分配制度是按工作实绩(即工作差错率大小),而目前税务机关执行的是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从现有的工资待遇分配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吃“大锅饭”,“论资排辈”拿工资,与个人的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关系不大,责任人不但感受不到其努力带来的回报与尊重,相反还要承担执法过错的风险与责任,从而淡化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对执法质量的重视程度。

五、责任追究难以到位。

(一)经济惩戒标准难统一。

由于基层税务机关之间工作条件、工作人数、工作任务等均有所不同,考核计酬系数大小也不一样,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只是整个考核中的一个部分,整体统一难,部分统一就更难;

(二)执法过错责任难发现。

当前,税收执法监督领域的信息化程度较低,尚不能实现对税收执法的完全监控。同时,内部各执法环节间的工作衔接有时不够紧密,信息传递不及时,导致一些过错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或者是发现不了;

(三)执法过错责任难区分。

随着税收执法权的逐步分解,一项具体税收执法行为可能划分为多个执法环节,涉及若干人员,一旦出现过错,很难分别界定每个人的过错责任、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 四)执法考核重追究轻激励。

执法责任制的考核与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公务员年终考核等缺乏有机结合,没有明确的激励机制,激励无据可依,特别是经费困难的单位,更是缺乏奖励经费的来源。 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对策

一、转变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执法责任制,关键在于领导重视不重视,支持不支持。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推进依法治税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国税领导应高度重视,各单位主要领导应是本单位推行执法责任制第一负责人,要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政策法规部门牵头,征管、税政、人教、监察、信息中心等部门参与,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形成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责,又密切配合,良性互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加强培训,提高税务队伍的执法水平

税务执法机关要在实行执法责任制过程中,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执法队伍建设,下大气力提高税务机关整体执法水平。要抓好执法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使之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要对税务干部进行全面系统的法制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要深入搞好业务培训,使执法人员精通业务,适应执法的需要;要教育和督促执法人员端正执法思想,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公正执法。通过学习、培训和教育,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三、以规范执法为基本点,完善岗责体系和工作流程。

定岗定责是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中的关键环节。在岗位设置方面,要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与现行的征管模式相适应,与现行的实际情况相吻合。应遵循法定、从实际出发、以事定岗、依法定责、权责相当、互不交叉重叠、廉洁与高效相统一的基本原则,具体到税务分局,还必须考虑到工作量、执法人数等相关因素。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立岗责体系。解决“一人多岗”等问题,必须对执法岗位进行适当取舍,对岗位职责进行相应简并,科学整合岗位和职责。确需“一人多岗”的,前后两个紧密相连环节的岗位职责也必须由不同的税收执法人员承担,以保证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之间环环相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各地在实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时,应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全国国税范本和办法作为基本标准,同时结合实际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征管改革的要求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具体人员配岗配责中可采取设定岗位系数的办法,以体现现各工作岗位间工作量、工作难度、岗位技术含量、风险责任等因素上的差异。

四、以计算机管理为依托点,完善“人机结合”考核机制。

完善考核评议应当考虑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公平性;二是合法性;三是针对性;四是客观实在性;五是可行性。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尽快推广应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试运行以„省级集中‟模式应用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国税系统首先加大信息化在执法责任制中的支持度,应尽快创造条件,推广应用这个自动考核软件,实行计算机对税收执法信息的自动生成、自动考核,以其客观、公正、透明、高效和规范的监督,从而摆脱了传统“人盯人”、“人管人”的种种局限;

(二)采用人机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

信息化是一种手段,它制约人也受制于人,所以,推行计算机考核也不能抛弃人机结合的原则,不能完全利用计算机考核结果。应当由考核人员在计算机海量信息分析的辅助下,结合客观情况,作出正确的回归分析结论。要充分运用税收信息化成果,依托计算机管理实施有效的过程控制,通过CTAIS等应用系统的推行,将税务登记、税务审批、税款征收等各个执法环节逐步纳入计算机监控范围,依据岗位职责,授予税收执法人员不同的操作权限和口令,对税收执法中的越权行为进行有效限制;

(三)根据各部门、各岗位承担责任的大小,以及工作量的繁重,难易程序,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考核分值系数,增强可操作性,并拉开差距,加大与经济利益挂钩的比重,切实解决多劳少得的矛盾。

五、完善过错责任追究。

税收执法的过错责任追究是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执法责任的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当地国税主管部门制定《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执法过错行为应严格追究过错的责任,确保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要明确责任划分标准,区分不同性质的过错责任,分别适用批评教育、警示诫勉直至行政处分等不同的追究形式,确保追究结果公平公正、过罚适当。要按照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执法过错的发生,达到保护和教育干部的目的。 要建立责任追究与激励措施并重的机制。一是将执法岗位及非执法岗位,根据不同的业务量、技能和工作风险实行岗位级别管理,直接与补贴、奖金挂钩,实现责、权、利的统一。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建立专项税收执法责任制奖惩基金;二是定期对执法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三是积极探索执法人员的能级管理机制。

六、建立健全组织考核体制,严格考核制度。

在县(市)级国税局,考核机构应独立出来,相对超脱,要组建一支精良的考核队伍,考核机构将考核作为日常工作有计划的开展,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有问题要监督检查,对检查出来的执法过错现场予以严格责任追究,对下级考核机构有错不“究”、徇私舞弊的追究考核人员的过错责任,使执法检查人员真正充分发挥领导“千里眼”的作用,监督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执法。

七、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外部评议的份量。

(一)推行公示制度。

及时向纳税人公告税收政策和征管改革信息等,使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了解税务机关的体制建设情况;

(二)增强执法公开透明度。

除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外,重要的是公开执法结果(包括定税结果和处罚结果等)。真正实现阳光作业,不留阴影,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让纳税人明白自己应享有的知情权、监督权。

八、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配套制度、措施。

(一)制定适应税收执法责任制的配套管理制度,使税收执法更有章可循。我们可以对某方面工作进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深入探索实践。例如,就如何明确税收管理员责任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0号),**区国税局结合**征管实际制定的《**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员制度细则》。这也是对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完善和补充;

(二)把行政管理责任制作为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有机统一来进行执法责任的完善和延伸。**河池市国税系统从2005年1月起就把行政管理责任制作为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有机统一体一起推行,从该系统的推行情况看,行政管理责任制对税收执法责任制是有推动和完善作用的,相得益彰;

(三)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增强干部职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促进税收执法的不断规范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各级税务机关应立足长远,坚持不懈,让执法责任制深入人心,成为一种习惯。同时,让我们广大税务干部明白,税收执法责任制的价值不是最大限度的追求对税收执法行为错误结果的追究,而是最大限度地追求把错误的税收执法行为阻隔和消除在执法行为运行过程中,解决税收执法的过程监督问题,增强税务机关自我纠错能力,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税收。总之,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一项艰巨的工作,有一个从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过程,特别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推荐第3篇:监察执法文书

韶山市环境保护局

现场环境监察记录

受现场监察的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事方法人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环境检察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记录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现场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察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我们是韶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实施

现场检查。经现场勘察核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以下环保法律法规(划“√”)的相关规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9.《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0.《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 □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1.《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2.《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要求你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文书一是两份,须加盖环保部门公章,交当事人一份,存档一份。

被检查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推荐第4篇:执法文书1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整改复查意见书

()安监管复查字﹝﹞第()号:

本机关于年月日作出了的决定[(安监管)字﹝ ﹞第()号],经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如下意见:。

被复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证号:证号:*************************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由管委会备案,一份交被复查单位,一份上报县安监局。

推荐第5篇:执法文书培训

浅谈四种常用执法文书的规范填写

安委办:曲洁

简介

一、执法文书的基本说明

二、常用执法文书的规范填写使用

三、小结

行政执法,是指在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为既包括抽象的行政行为,也包括具体的行政行为。

莱州市安监局行政执法程序

一、执法文书的基本说明

我们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基本环节: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档案资料、实施现场检查、询问了解情况、记录检查J 情况、反馈问题意见。

于局长将其总结为一听、二查、三看、四问、五评议、六反馈。

(一)定义:

执法文书,通俗讲就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按照其法定职责,依照其法定程序,用于执法活动的书面文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是国家安监总局根据( (安全生产法》 和((行政处罚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

(二)背景:

2002 年,原国家安监局制定了第一版执法文书,共22 种文书;2006 年,国家安监总局经过修改完善,重新制定了第二版执法文书,自2007 年1 月1 日起使用,使用至今。本套执法文书共有36 种。适用于除煤矿安全监察和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监管以外的各类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

(三)种类

36 种执法文书,贯穿监督检查、隐患和违法行为查处、事故调查处理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按照程序,可大体分为七大类。

.第一类,立案文书立案审批表.第二类,调查取证文书1、现场检查记录2、询问通知书3、询问笔录4、勘验笔录5、抽样取证凭证6、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9、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10、鉴定委托书

.第三类,告知及听证文书1、行政处罚告知书2、听证告知书

3、听证会通知书

4、听证笔录

5、听证会报告书

6、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第五类,审查决定文书1、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2、案件处理呈批表3、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4、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5、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6、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7、案件移送审批表8、案件移送书

.第六类,送达执行文书1、文书送达回执2、强制执行申请书3、罚款催缴通知书4、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5、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第四类,整改复查及强制措施文书1、责令改正指令书

2、整改复查意见书

3、强制措施决定书

.第七类,结案归档文书1、结案审批表2、案卷首页3、卷内目录 文书模板2

二、常用执法文书的规范填写使用

(一)共性栏目的填写方法

(二)现场检查记录

(三)责令改正指令书、强制措施决定书

(四)整改复查意见书

1.被检查单位--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全称;

2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厂长或经理;

3 .检查场所--被检查的具体场所、查看地点的具体方位和具体地点; 4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现场检查人员亲笔签名:

5 .文书文号:

(地区简称)+安监管+文书类别+[ 年份](中队编号--文书序号)号,

例:莱安监管责改字[2009 ]第[01 一001 ]号莱安监管强措字[2009 ]第[01 一001 ]号莱安监管复查字[2009 ]第[01 一001 ]号

6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一要盖行政机关公章,不得使用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印章;

7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二)现场检查记录

1、定义及适用

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现场进行检查时所做的书面记录。通俗讲,就是检查过程的记实。它是我们日常执法过程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书之一,能够体现执法人员的工作量。一是日常检查时要填写,二是调查事故时要填写。可以这样理解,只要到生产经营单位去检查(日常检查、举报查处、事故调查),均要填写检查记录。

3、注意事项

( 1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字进行修改的,应用横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对外使用的文书做出修改的,应在改动处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按手印。( 2 )文书栏目,应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填写内容,应简明、准确、完整。

( 3 )客观真实性原则。① 没有亲眼看到的不能记;② 分析判断的不能记;③ 群众举报的不能记;④ 管理相对人所讲的内容不能记。

( 4 )检查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并在笔录上签字。笔录应交当事人阅读或向其宣读。

4、现场检查记录图片1 图片2

上面两个现场检查记录中存在的问题:

1、地址记录不完整;

2、检查场所记录不详细;

3、记录完毕后没有封底;

4、涂改处未按手印;

5、记录出现空项,必要栏目未填写。

(三)责令改正指令书、强制措施决定书1、定义及适用

责令改正指令书,是对生产经营单位(个人)违法行为、事故隐患提出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的指令性文书。

强制措施决定书,是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或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查封或者扣押的文书。

以上责令整改指令书、强制措施决定书存在的问题:

1、文书编号错误;

2、没有封底或封底方式错误;

3、单位名称未填写全称;

4、所用法律依据不足。

(四)整改复查意见书

1、定义及适用

整改复查意见书,是对责令改正指令书或强制措施决定书所指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意见的文书。

三、小结

3、责令改正指令书注意事项

( 1 )必须明确复查意见与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停产停业时所涉及的问题相对应。

( 2 )必须明确复查意见仅限于复查当日现场状况。( 3 )复查意见表述忌绝对,不宜直接表述为“整改完毕”,除强制措施的复查意见外,忌出现“同意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字样。

行政执法文书具有以下特点:

(1)程式性——经常性的行政执法使行政执法文书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形式,主要体现在结构固定和用语固定两个方面。

(2)规范性——执法文书的写作内容都有相应的规范性要求。不仅各个部分总体上有规范性要求,而且,其中每一部分的内容,也有相应的规范性要求。

(3)约束性——行政执法文书是为具体实施法律而制作的,因而具有非常明显的法律约束性。

(4)连环性 ——各个系统或系列的执法文书自成体系,按一定的程序形成的执法文书之间具有一种承接关系,前一文书往往司以引出后一文书,而后一文书则是以前一文书作为基础的。

谢谢大家!

祝同志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推荐第6篇:税收执法基础知识

税收执法基础知识

一、法理基础

(一)法的基本范畴 ◆能力要求

了解法的起源,各种历史类型法律的特征,掌握法律的本质、法律的特征、法律的概念。 ◆ 主要知识点 1.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及其体系。 2.法的本质

法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3.法的作用

法通过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等方式规范人的行为。 4.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四个构成要件: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事实。 ◆ 参考资料

《法律基础知识·税务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9)

(二)法的体系 ◆能力要求

了解法系的概念和法系的分类。 ◆ 主要知识点 1.法律规范

(1)法律规范的结构;(2)法律规范的分类。 2.法的部门体系

(1)宪法;(2)行政法;(3)民商法;(4)经济法;(5)社会法;(6)刑法;(7)诉讼法;(8)军事法。 3.法的效力体系

(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部门规章;(6)政府规章;(7)有关国家条约。 4.法的历史体系

(1)大陆法系;(2)英美法系。 5.其他分类形式

(1)实体法和程序法;(2)公法和私法。 ◆ 参考资料

《法理学》(出版社不限)

(三)法的创制 ◆能力要求

了解法律制定的原则,掌握立法权限和制定程序。 ◆ 主要知识点 1.立法权限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制定法律。 国务院的立法权限:(1)制定行政法规;(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委托的授权立法事项。

国务院职能部门的立法权限:制定部门规章。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民政府的立法权限: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2.立法程序

法律的制定程序:(1)法律案的提出;(2)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通过;(4)法律案的公布。

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制定程序: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 地方法规的制定程序:提案、审议、表决、报批、公布。 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规定。 ◆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立法技术规范》

(四)法的适用 ◆能力要求

了解法的适用的概念和原则,理解法的适用的模式,掌握法的适用的具体规则。

◆ 主要知识点

1.法的适用的概念和原则

概念:法的适用是指各种国家机关和国家授权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运用国家权力,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具体人或其他组织,用于解决具体问题的专门活动。

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3)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 2.法的适用的模式

(1)调查分析事实;(2)选择适用的法律规范;(3)对事实的认定和法律规范的选择做出确切解释;(4)作出法律决定;(5)送达法律文书;(6)执行法律文书;(7)监督检查。 3.法的适用的具体规则

(1)新法和旧法的适用规则;(2)上位法和下位法适用规则;(3)一般法和特殊法适用规则。 ◆ 参考资料

《法理学》(出版社不限)

二、行政法基础

(一)税务行政法律关系 ◆能力要求

了解税务行政法律关系的涵义,掌握税务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 主要知识点

1.税务行政法律关系的涵义

由税法设定并受税法规范和调整的税务机关与其行政相对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 2.税务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税务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税务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税务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 参考资料

《法律基础知识·税务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9)

(二)税务行政行为 ◆能力要求

了解税务行政行为的种类,掌握税务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 主要知识点

1.税务行政行为的特征

法律的执行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公定性、一定的自由裁量性、强制性。 2.税务行政行为的种类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

3.税务行政行为的要件

(1)税务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2)税务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 参考资料

《法律基础知识·税务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9)

三、税务行政许可 ◆能力要求

掌握税务行政许可的种类和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 主要知识点

1.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特征:(1)依申请的行政行为;(2)要式行政行为;(3)授益性行政行为;(4)有特定的审查批准程序。 2.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便民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自主实施、授权实施、委托实施 4.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1)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2)税务行政许可的申请;(3)税务行政许可的受理;(4)税务行政许可的审查;(5)税务行政许可的决定;(6)税务行政许可的变更和延续。 5.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1)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2)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时候监督。

◆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四、税务行政处罚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种类 ◆能力要求

了解税务行政处罚的概念和原则,掌握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权限。 ◆ 主要知识点

1.税务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相对人,依法给予法律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3)过罚相当原则;(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5)监督、制约原则。 3.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违法财物;(3)暂时停止办理出口退税。

◆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 ◆能力要求

掌握税务行政处罚的管辖和各类税务行政处罚程序。 ◆ 主要知识点

1.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和处罚相对人

税务行政处罚主体:(1)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税务行政处罚相对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2.税务行政处罚的管辖

(1)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2)共同管辖和制定管辖;(3)移送管辖。 3.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

(1)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2)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3)税务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4.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1)当场收缴罚款;(2)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收缴罚款;(3)税务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 ◆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五、税务行政强制

(一)行政强制的一般规定 ◆能力要求

了解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和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掌握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限。

◆ 主要知识点

1.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

(1)先行告诫原则;(2)合法性原则;(3)适当性原则;(4)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5)救济原则。 2.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3.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限

(1)法律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4)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二)税收保障措施和税务行政强制执行 ◆能力要求

掌握各类税收保障措施的适用情形及执法程序。 ◆ 主要知识点 1.税收保障措施

(1)税收保全;(2)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3)税收优先权;(4)纳税担保;(5)税收代位权。 2.税务行政强制执行

(1)税务机关自行强制执行;(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六、税务行政执法证据 ◆能力要求

了解证据的特点和分类,熟练掌握税务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取证方法和技巧。 ◆ 主要知识点 1.证据的特点

证据的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合法性。 2.证据的分类

(1)法定分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以及勘验、现场笔录。

(2)学理分类: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本证和反证。 3.证据的审查和事实认定

(1)证据的合法性审查;(2)证据的证明效力审查;(3)税务行政案件中证明标准的把握。 ◆ 参考资料

《法理学》(出版社不限) 《证据法学》(出版社不限)

七、税收法律责任

(一)税收法律责任概述 ◆能力要求

了解税收法律责任的构成以及种类。 ◆ 主要知识点

1.税收法律责任的构成

(1)税收法律责任的主体;(2)税收违法行为;(3)产生危害税收秩序的事实;(4)因果关系。 2.税收法律责任的种类 (1)税收行政法律责任;(2)税收刑事法律责任。 ◆ 参考资料

《法律基础知识·税务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9)

(二)税收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能力要求

掌握各类涉税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强税收执法风险的防范。 ◆ 主要知识点

1.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1)违反纳税申报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2)偷税行为及其法律责任;(3)逃避缴纳欠税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4)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及其法律责任;(5)抗税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2.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税收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1)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行为行为及其法律责任;(2)滥用职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3)受贿行为及其法律责任;(4)打击报复行为及其法律责任;(5)其他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三)涉税犯罪案件的移送 ◆能力要求

掌握各类涉税案件移送的标准和程序。 ◆ 主要知识点 1.案件移送的概念

涉税犯罪案件移送,是指税务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涉税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求刑事责任的,而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行为。

2.案件移送的标准

(1)偷税案件移送标准;(2)抗税案件移送标准;(3)逃避追缴欠税案件移送标准;(4)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移送标准;(5)发票类案件移送标准。 3.案件移送的程序

(1)移送主体是办案税务机关;(2)按属地原则,向同级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移送;(3)成立专案组;(4)案件移送报审;(5)抄送及附送资料;(6)办理案件正式移交手续;(7)其他处理。 ◆ 参考资料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推荐第7篇:税收执法代位权

2.2.3执法督查项目:代位权管理

一、过错行为

1.未按规定行使代位 * 2.超范围行使代位 *

3、直接行使代位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欠缴税款资料、纳税人无其他财产履行纳税义务证明资料、纳税人合法到期债权资料、法院起诉状等相关资料。

三、督察方法

1、检查纳税人欠缴税款资料,无欠缴税款的为过错。

2、实地检查纳税人履行能力证明资料,有其他财产可以履行纳税义务的为过错。

3、检查纳税人债权资料,债权不合法或未到期的为过错。

4、检查起诉状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应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代位权,直接行使代位权为过错。

5、检查税务机关行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欠缴税款和滞纳金为限。如果超过欠缴税款和滞纳金,应当分割行使纳税人的权利。只有在不能分割时,才能行使全部权利,并及时将超出部分价值归还于纳税人。违法规定超范围行使或超出价值未及时归还的为过错。

6、税务机关代位请求的数额以纳税人对其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数额为限。税务机关在行使代位权时,请求的范围不得超过纳税人对其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数额。超范围的为过错。

7、在检查中还需要关注的问题:

(1)税务机关不能对专属于纳税人自身的债权行使代位行使。

1 (2)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纳税人承担。

(3)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后,不免除欠缴纳税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纳税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3、《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4、《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能够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权利,但一直未向其主张权利。

5、《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规定,“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包括:(1)因人身权利被侵害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2)基于身份关系而发生的财产请求权,如基于继承关系,抚养、赡养关系而发生的给付请求权;(3)禁止让与的权利,如养老金请求权;(4) 禁止扣押的权利,如维持生存所需要的劳动收入请求权。”

五、问题及处理

1、直接行使代位权的应及时改正,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

2、超范围行使代位权,应及时更正,归还纳税人或次债务人超范围利益部分,造成直接损害的予以赔偿。

2.2.4执法督查项目:撤销权管理

一、过错行为

1.未按规定行使撤销 * 2.超范围行使撤销 *

3、直接行使撤销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欠缴税款资料、纳税人无其他财产履行纳税义务证明资料、纳税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资料、法院起诉状等相关资料。

三、督察方法

1、检查纳税人欠缴税款资料,无欠缴税款的为过错。

2、实地检查纳税人履行能力证明资料,有其他财产可以履行纳税义务的为过错。

3、检查纳税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资料,撤销理由不合法的为过错。

4、检查起诉状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应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代位权,直接行使代位权为过错。

5、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欠缴税款和滞纳金为限。如果超过欠缴税款和滞纳金,应当分割行使纳税人的权利。只有在不能分割时,才能行使全部权利,并及时将超出部分价值归还于纳税人。违法规定超范围行使或超出价值未及时归还的为过错。

6、在检查中还需要关注的问题:

(1)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纳税人承担。

(2)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法定时间限制。税务机关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应当在知道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纳税人的上述法定行为发生五年后,税务机关一直没有行使撤销权的,税务机关的撤销权归于消灭。

(3)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后,不免除欠缴纳税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

3 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纳税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五、问题及处理

1、直接行使撤销权的应及时改正,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

2、超范围行使撤销权,应及时更正,归还纳税人、次债务人或第三人超范围利益部分,造成直接损害的予以赔偿。

2.2.5执法督查项目:税收优先权管理

一、过错行为

1.未按规定行使优先权 2.超范围行使优先权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欠税公告、纳税人财产设置抵押、质押及被留置的资料、纳税人破产清算的资料等。

三、督察方法

1、检查欠税公告资料,核实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时间、金额。无欠缴税款的为过错。税收优先权行使以欠缴税款为限,超过欠缴税款的为过错。

2、检查纳税人财产设置抵押、质押及被留置的资料,核实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设置时间,欠缴税款优先于其前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为过错。

3、检查纳税人破产清算的资料,欠缴税款优先于破产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的为过错。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五、问题及处理

超范围行使税收优先权的,应及时停止,并归还相关利益。

推荐第8篇:执法文书调查问卷

行政执法文书有关情况调查问卷

1、您所在机关或者部门对行政执法文书的重视程度如何?()

A.非常重视B.重视程度一般C.不够重视D.不太了解E.其他

2、您在制作行政执法文书时考量的最主要因素是什么?()

A.力求让行政相对人满意或者口服心服

B.既履行必要手续但又不让行政相对人抓住把柄

C.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

D.综合上述因素来考量

E.其他

3、您认为改进行政执法文书的主要途径是:()

A.培养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将行政执法文书作为依法行政的体现

B.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学理论素养

C.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文书写作水平

D.将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充分说理与严密论证作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指标 E.不太了解

F.其他

4、您认为采用哪种方式进行行政执法文书培训能收到好的效果?()

A.系统授课 B.文书评议 C.岗位培训 D.其他

5、您认为行政执法文书对依法行政能否起到约束作用()

A.起不到约束作用B.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C.能起很大的约束作用D.不太了解E.其他

6、据您所知,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文书的突出不满是什么?()

A.事实叙述不清B.不列举证据C.没有法律依据或者法律依据不明确

D.对为什么适用该法律法规不作充分论证,不说明自由裁量的理由E.不太了解F.其他

7、您认为行政执法文书在归档方面存在什么问题?()

A.部分行政执法文书没有归档B.虽然能归档,但归档不及时

C.能够及时归档,不存在问题D.不太了解E.其他

8、您认为行政执法文书不论证理由或者说理不充分的原因是什么?()

A.说理存在因案而异的问题,没有办法统一

B.认为说理越简单越好,言多语失

C.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不能胜任充分说理

D.思想认识有误区,认为无需进行充分说理

E.不太了解F.其他

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文书方面的建议:

推荐第9篇:建设行政执法文书

建设行政处罚文书规范

一、建设行政处罚文书的概念和意义

(一)概念

是各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括规划、市容、城管执法、园林、市政、房管、公用事业、建筑业、风景名胜等领域),为履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用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二)意义

1.统一使用、规范制作建设行政处罚文书是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需要。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7点要求“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第7点第21条明确规定“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机关应当建立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的案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应当立卷归档。”

目前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已被省、市、县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纳入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对统一制作、规范使用的各类执法文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形成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检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的《安徽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第20条规定“建设监察主管部门及建设监察组织查处建设违法行为,应当使用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建设行政执法文书。”

2.统一使用、规范制作建设行政处罚文书是提高城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的需要。 建设执法人员依据建设、城管领域法律法规通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具体执法活动,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高效规范地准予行政管理相对人从事特定的活动,维护公共利益和城市建设管理秩序。执法人员实施的上述具体执法活动必须依据制作规范的各类行政处罚、许可、强制执行法律文书予以客观真实地反映记载。如未规范制作,将导致具体行政行为无效,行政复议阶段被撤销或应诉阶段败诉的严重后果。

案例“询问调查笔录没有当事人签名”。

二、建设行政处罚文书的特点

(一)具有行政强制性(最突出的特点)

由建设行政执法机关依职权决定。全国各地建设部门〔如建委(建设局)、房管局、市容局、城市规划局〕是地方各级政府履行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部门。因此,在其行使职权过程中使用的执法文书就具有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主要体现在具有法律效力并能够作为强制执行依据的执法文书。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这类文书一经决定送达并发生效力后,就可以由国家司法机关来保证其执行。

举例:如依据《城乡规划法》64条,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违法建设,作出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定方式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未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在三个月内直接向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我们使用的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17种建设行政处罚文书并不是都具有行政强制性,如调查笔录、立案审批表、协助调查函等。但认真制作好此类文书,对于合法全面收集证据具有重要意义。

(二)具有统一格式化的特点

根据建设、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为便于执法人员填写和制作,保证执法文书的正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也便于有关人员查阅和保管,建设执法文书应当按照统一格式(如统一的文书名称、项目、文书编号方法和统一的格式尺寸,较固定的执法文书内容和结构以及规范化的用语和用印),把文书应记载的基本内容和特定项目简明扼要地表述出来。

比如,省建设厅统一的17种建设行政执法文书都是按统一格式尺寸印制的,内容结构相对固定,事先印好的用语也统一规范,便于执法人员填写和制作,也有利于省厅按统一的标准检验各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和稽查执法队伍的案卷质量和办案水平。

(三)具有制作合法性

统一使用的建设行政处罚文书都是依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行政处罚法一般程序而制作的,因此,具有制作合法性的特点。

三、建设行政处罚文书的作用

(一)是建设行政执法活动的忠实记录

(二)是实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职权的重要工具

(三)是检验办案质量的重要依据 文书制作,本身就是整个办案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执法人员办案质量的集中反映。如果办案质量不高,出现失误等问题,就说明文书质量肯定有问题。举例说明

(四)是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考核下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的文字依据。

四、建设行政处罚文书的种类与制作

(一)种类:建设行政处罚文书种类的划分主要有两种:一是以执法文书的法律效力为标准划分;二是以执法文书的文体为标准划分。

1.以执法文书的法律效力为标准划分两类 (1)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如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送达就具有法律效力,如行政处罚相对人不履行,就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具有证据等法律意义的文书

如笔录类文书等,此类文书虽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具有证据作用。 2.以执法文书的文体为标准,可分为5类执法文书

(1)决定类文书,如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2)笔录类文书,如调查笔录。

(3)报告类文书,如案件调查报告、结案报告。

(4)表格类(审批)文书,如违法案件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审批表。

(二)执法文书制作基本要求 1.统一规范

指文书的名称、编号、项目、内容的顺序、段落的划分、主送单位的确定、事实的叙述、理由的概括、法律的引用、盖印及执法文书审核与复查等。

如法律文书事实叙述要求写清基本事实。做到所叙事实清楚、真实可靠。事实的基本要素完整,事实之间的叙述不能矛盾。 法律文书理由的概括表述的是认定的事实根据,因此,要求文字概括要准确、简洁、清楚、明了。 2.文书制作主体、程序、客体合法

(1)主体合法:必须合法的行政主体、是取得建设行政执法资格的正式在编行政执法人员。在制作调查笔录时,必须要有表明执法身份和亮证执法的以及执法证编号的文字记载。

(2)程序合法:一是行政处罚案件查处程序、巡视检查→立案审批→调查取证→研究处理→处理决定来依次使用相关法律文书,不能遗漏法定程序必须使用的法律文书。(举例说明)

(3)客体合法

法律文书送达的客体必须是符合法定要件的具体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违法违规的,不予行政处罚。 3.注重细节 细节决定成败。 举例说明

(三)几种常见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 1.立案登记表

(1)定义:是记录违法案件发生并确定查处的表格类文书,是执法部门根据发现或举报的违法违规单位或个人的线索,经初步审查需要立案调查时所使用的文书。具有纪实性的特点。主要作用是证明立案的文字依据,是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的第一步骤。

(2)制作要求

将案发日期、地点、违法人姓名或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写清楚,特别是要把案由、案件来源、检查或举报违法情况、初步掌握的基本事实、立案依据及拟办意见等项内容写清楚。

审批机构

2.调查(检查、勘验)笔录 (1)调查笔录

定义:是办案人员,为了查明和证实违反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依法向当事人、证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笔录、有谈话笔录、询问证人笔录和当事人陈述笔录三种类型。

制作要求:

第一,对询问调查人的提问、被询问当事人、证人或其他人员的回答、陈述以及辩解理由和依据等,都要做好全面的详细的记录,不得遗漏。 第二,笔录制作后,办案人员要注意与当事人、证人或其他人员核对笔录内容与签名,这是笔录制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具体来讲,调查结束后,办案人员应当将作笔录交给被调查人(当事人或证人)阅读核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当事人或证人,办案人员应当向他们宣读,应当允许当事人或证人对记载遗漏或差错提出纠正和更正,但笔录上所有改动之处都应盖章或捺上手印。在当事人或证人阅读或定读后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在笔录的每一页都签名,并在最后一页上亲笔写明:“以上记录我看过,全对。”等字样,这样才算制作出一份较的笔录。

(2)检查、勘验笔录

定义:现场勘查笔录是执法部门依法对与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和作案现场进行检查时所作的书面记录,也是勘查过程的客观、真实的写照。现场勘查笔录的特点是纪实性、准确性和客观性。在城市管理执法实践中,现场勘查笔录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它是研究案情的重要依据,是证实违法事实存在的有力证据。

制作要求:办案人员在接到报案后,要及时地出现在现场,对现场的勘验要认真、细致、全面,现场制图要准确,对现场情况要作客观描述与记载。同时,还应当注意现场勘验笔录制作完成后,要交由被勘查人阅读或向其宣读,并由其签名或盖章,有见证人的应当由其签名盖章。

3.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属于案件调查和处理过程中的强制性执法文书。主要用于对案件调查过程中对经教育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为防止违法行为继续进行并逐步扩大,而使用的制作违法行为的强制性执法文书。

在制作时要求写清楚违法建设的严重性和造成的严重后果,准确引用法律依据。 4.行政处罚决定呈批表 定义、特点、作用

在执法机关对违法案件处理讨论决定后,履行审批手续而需要填写的一种表格类文书。这种文书的特点和作用主要是严肃处理违法行为的程序,防止越权执法或乱用职权处罚,并贯彻国家《行政处罚法》的精神,以行政执法机关名义对违反建设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处罚。

制作要求:

要将表格内认定的事实一栏主要违法事实一栏填写得较为详细具体,以供领导审批时参考。同时为日后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胜诉打下基础,准备条件。 5.行政处罚案件事先告知书 (1)定义、特点

是在行政执法机关已讨论决定要对违法当事人实施处罚,但在向当事人宣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为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的内容与理由而制作的一种执法文书。这种文书的特点,主要是起证据作用,证明行政执法机关依照《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事,如果行政执法机关不履行告知程序就是程序违法。

(2)制作要求

①该种文书主要用于按一般程序查处的案件。对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及较大数额罚款处罚的案件,除履行处罚告知程序之外,还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使用听证告知书。

②告知之前,内部要有个审批程序,即谁有权决定告知的内容。 ③告知的主体是办案的行政执法机关。

④对于该文书中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应根据个案简要填写,清楚明白。 ⑤告知应该有送达记录。 6.行政处罚决定书 (1)定义、特点和作用

是行政执法机关对调查终结的违法案件,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确认当事人已构成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时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有当场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两种。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特点和作用是:第一,这种文书在全部行政执法文书中是最严厉、最具有强制性的决定性的文书;第二,这种文书的制作与宣告,将会使违法行为人承担具体的行政法律责任,是制裁违法单位或个人的最有力的法律武器之一。

(2)制作要求:

①选材要严格。选择材料要以违法事实为中心,只选择直接证明违法事实的材料,不能把属于思想意识、道德品质和缺点错误等问题写入处罚决定书;对一些无关紧要的情节以及其他与违法行为关系不大的材料,应尽量删去。②逻辑要严密。最重要的是要做到违法事实、阐述理由和处罚结论三者的一致。③用词要准确。制作处罚决定书要十分讲究选词造句,力求文字朴实、选词恰当、用语确切,并正确使用标点符号。绝不允许使用夸张、衬托、比喻、比拟等修辞手法。制作处罚决定书,还要杜绝错字、别字和掉字现象,以免铸成不能允许的差错。④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之前,应当尽可能附有一个现场违法行为笔录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以防止当事人复议或起诉后,我们手里没有证据。⑤ “行政处罚专用章”或者“行政执法专用章”?。

7.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 (1)定义、特点和作用

是行政机关将通知书、决定书、告知书等行政执法文书交给受送达人的证据文书。

主要作用在于记载向当事人宣布行政处罚决定的时间,以便确定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起止时间,起着书证证据的作用。 (2)制作要求

送达要求是最好直接给收件人,这样有利于送达文书内容的及时履行。但在受送达人不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等方式,将执法文书送达。如不能送达,则行政处罚决定将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注意正确使用送达方式。“没有不能送达的文书” 8.结案报告

(1)定义、特点和作用

结案报告是行政执法机关查处违法案件的最后一道程序所使用的执法文书。它的主要特点和作用,是对所查处的违法案件进行概括性总结并登记建档,作为历史资料保存。同时,也备上级机关来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时使用,也是日后考核行政执法人员业绩的一个凭证。

(2)制作要求

结案报告是带有结论性的执法文书。这种文书的制作,要求文字要概括准确、全面,特别是结案报告中的事实部分,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与处罚依据等方面都写得清楚明白,在执行结果这栏,要如实填写,如果没有执行结果,那么,这份结案报告就是不全面的。个性化、经验教训

七、安徽省建设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整理

(一)定义

(二)制作要求

1.按卷宗整理顺序规范整理。 2.符合规范装订要求。 3.规范填写卷宗首页、目录。 4.及时立卷归档。 5.规范调阅手续。

推荐第10篇: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文书

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梅华)食药监妆罚〔2xx8〕1号

当事人:五华县华城镇周端文港货行

地址:五华县华城镇西湖金河大道42号

邮编:5xx475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注册号44xx2460xx 67567; 经营者:卓秀容

性别:女

职务:经营者

违法事实:

我局华城所执法人员于2xx8年3月27日在你店检查时,发现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有“OLAY Total Effects 7 IN ONE”(生产厂家:Procter&Gamble Manufacturing (Thailand) Ltd,批号:Bxxxxxx-xx,规格50g)壹盒,“OLAY Total Effects 7 IN ONE(生产厂家:”Procter&Gamble Manufacturing (Thailand) Ltd,批号:Bxxxxxx-xx,规格50g)壹盒,上述2批次产品均无中文标签。

经查,上述2批次产品为面霜,是同一产品的新老包装,是由你店卓秀容从香港购进的,各购进3盒,购进时无向供货商索取上述产品的检验报告、进口批准文件。我局华城所执法人员已于检查当日向你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你立即改正。上述产品总货值4xx元,查扣货值xx6元,各销售2盒,获得违法所得272元。 相关证据:

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照片、涉案化妆品。 行政处罚依据和种类:

1 / 3

你单位的行为已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五条“首次进口的化妆品,进口单位必须提供该化妆品的说明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有关资料和样品以及出口国(地区)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方可签定进口合同”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进口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个人自用进口的少量化妆品,按照海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的规定。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对已取得批准文号的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产品的批准文号”。鉴于你单位违法行为没有造成社会危害,且主动配合调查,不符合从重或从轻处罚的规定,我局依法对你单位予以一般处罚。

我局执法人员于2xx8年 3月29 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梅华)食药监妆罚告〔2xx8〕1号]。你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本局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查扣的OLAY Total Effects 7 IN ONE等2种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272元;3.并处违法所得272元四倍即1xx8元的罚款。罚没款合计xx60元。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xx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建设银行五华县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

2 / 3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五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兴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

章)

2xx 8年4月2日

3 / 3

第11篇: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文书

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文书

现场检查记录

被检查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

检查场所: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

我们是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证件号为、,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请予以配合。检查情况如下: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第12篇: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现场检查记录

被检查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检查场所: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

我们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证件号码为、,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请予以配合。

检查情况: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共页第页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续页共页第页

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安监管现决〔〕号

我局于年月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可另附页) 以上存在的问题无法保证安全生产,依据的规定,现作出如下现场处理决定:

可另附页)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证号:

证号: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共页第页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安监管责改〔〕号

经查,你单位存在下列问题:

(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第项问题于年月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逾期不整改或达不到要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证号:

证号: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共页第页

整改复查意见书

()安监管复查〔〕号

本机关于年月日作出了 的决定[()安监管〔〕号],经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如下意见:

被复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证号:

证号: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复查单位。

强制措施决定书

()安监管强措〔〕号:

我局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现场)存在下列问题:

以上存在的问题无法保障安全生产,依据, 决定采取以下强制措施: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第13篇:城管执法文书系统

城市管理执法局电子文书系统

青岛创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针对城市管理和卫生监督执法业务现状,开发针对城市管理和卫生监督的执法业务监督平台,包括执法业务系统、电子文书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公文传输系统和3.5G无线视频监控系统。

下面主要对电子文书系统做简单介绍。

1、电子文书模块主要功能如下:

案件信息模块,执法程序模块,执法督察模块,综合管理模块,案件统计模块,执法管理和监督模块,执法审批模块,法律法规库模块,执法文书打印(支持套打)模块,集文书制作、打印、查询、统计等功能于一体,涵盖立案审批、现场检查、询问笔录、处罚决定等十多种规范性文书以及法律法规、处罚条款,按照简易、一般、听证程序流程设计,从立案到结案信息一次录入。

2、功能模块介绍

◆ 案件信息模块

执行信息管理在功能上应努力使执行过程中掌握的大量信息发挥效能,并正确处理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关系;在管理模式上,应从完善内部办公和业务系统信息管理机制、强化对外信息服务、建立公共数据中心三方面加以调整,从而通过对案件执行信息资源的科学管理、合理开发、充分共享和有效利用,为破解“执行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信息资源的管理质量直接影响着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效果。作为执行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我们要实现对案件执行信息资源的科学管理、合理开发、充分共享和有效利用。基于此,需要对现有的执行信息管理在功能上重新定位,以切实有效地为执行工作和社会公众服务。

案件信息模块分为:案件受理、案件移送、重大案件协查、归档与备案。

案件受理:单击案件受理登记,可以看到录入页面,主要包括自动生成编号,案件来源,举报人的信息,日期,及领导的处理批示。 案件移送:单击案件移送,可以看到需要移送的信息,通过批示可以把案件移送给某部门或某个执法单位,让其执法。

重大案件协查:因有些事件的多样性,不是某个部门能单独完成,因此需要与其它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点击重大案件协查页面,要求输入需要协办文件的字号,以及原因理由,并对该案件做出详细的说明。 归档与备案:对案件办理完毕后,需要进行统一的归档与备案,以方便日后的查询调用。

◆执法程序模块

行政执法程序,是由行政执法的方式、步骤、时间、顺序所构成的。一般体现为前后相互连接的几个阶段,每个阶段又有其相应的具体程序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守这些程序制度,它主要包括:亮证执法制度、时效制度、登记制度、告知制度、回避制度、集体决定制度。 执法程序模块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简易程序:

1、执法文书制作与领用。包括当场处罚决定书:首先需要制作和领用当场处罚书,包括:编号、文书领用人、领用日期。以方便日后的备案与查询。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处罚书的添写,及打印排版。

2、现场检查笔录。主要对现场的实况进行记录,包括案由、时间地点、调查人、记录人以及现场的情况。

3、询问笔录。主要对当事人及案件知情人进行询问登记,为以后的执法作为依据。

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处理决定、送达、执行。

立案:点击进入执法立案审批表,包括案件编号、案件字号统一编码、案件信息、法律依据及办案人的签名。

调查取证:包括现场勘验情况、询问笔录、证人证言、谈话通知书、先生登记保存证据、图片材料、调查终结报告。

告知:包括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录入,对事件依据及处罚情况做详细的说明。以及事先告知书单位留存联、事先告知书当事人联、陈述笔录。处罚听证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录入、听证告知书单位留存联、听证告知书当事人联、听证回执登记。

处理决定: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录入、处罚决定单位留存联、处罚决定当事人联、处罚决定代收机构联。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录入、责令改正通知书单位留存联、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联。案件移送书:案件移送书录入、违法案件移送书。 送达:送达回证录入:发给被处罚人的处罚决定。 执行:包括结案处理、结案报告。

听证程序:当事人听证登记、当事人听证通知、听证笔录。

◆执法督察模块:

对未结案件进行查看,包括当场处罚决定书,对未结案案件进行再次执法,确保案件的处罚率。

◆综合管理模块:人员信息、机构信息、信息简报。

人员信息:对人员信息进行录入,包括姓名、性别、职位、学历、电话等方便查看。 机构信息:对机构进行录入,包括编号、单位名称、性质、级别、电话、人数、负责人等。 信息简报:对执法单位的通知进行发布。

◆案件统计模块:文书统计、分类统计。

文书统计:对文书进行分类统计,可以根据时间,完成情况等进行方便的查看统计。

分类统计:案件受理统计,根据时间断等条件,对受理的案件进行查看统计;结案案件类型统计,根据结案类别,完成情况等进行统计。

统计的好处再于方便查看,结果一目了然,所以数据都是通过系统自已完成,确保了正确,公正。

◆执法审批模块:

对需要审批的信息通过录入,通过执法审批流程进行审批,方便、快捷实现无纸化办公。

◆法律法规库模块: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国家法律,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规定 等地方性法规和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青岛市城市绿化补偿费缴纳办法、青岛市城市雕塑设置规划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本模块涵盖法律法规、处罚条款等,可方便文书子系统和其他子系统调用。根据违法行为(市容、垃圾、撒漏、违法建筑等)自动选择适合法规和法定罚则,并能根据违法情形,自动选择处罚幅度。

按照常用程度,结合法律的分类,分为几大门类,每个门类下又具体细分为若干小类,方便查询和使用。 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进行更新,并提供按照快速、精准、分类等多种查询方式进行检索。

◆执法文书打印(支持套打)模块:

对所有文书可以进行打印功能,方便文档的保存整理。并支持套打。

第14篇:崂山区安监局执法文书

崂山区安监局执法文书

各街道办事处安监办:

为规范使用新行政执法文书,根据执法监察标准化工作要求,现制定《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现场检查记录(复查)》五种执法文书的使用标准,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

1、执法文书使用的一般要求

2、《现场检查记录》使用范例

3、《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使用范例

4、《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使用范例

5、《整改复查意见书》使用范例

6、《现场检查记录(复查)》使用范例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安监 执法文书 标准化 通知

青岛市崂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1月17日印发

附件1:

执法文书使用的一般要求

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是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活动的重要内容,全面准确把握执法文书使用的各项要素,确保执法文书的使用质量,是对每个执法监察人员的基本要求。

1、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全部都是填充式文书,分为一联式和两联复写式两种,一联式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两联复写式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相关方如被检查单位、被处罚当事人、被询问人、申请人等。文书应按照规定的格式,使用蓝色或黑色水笔、签字笔或打印填制,要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书面清洁,语言规范、简练、严谨、真实。

文书栏目应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摘要填写的,应简明、准确、完整。

2、文书中当事人情况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并填写全称。

3、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填写相应的文号,文号形式为:(地区简称)+安监管+文书类别+[年份]+(序数)号,文书类别已在文书上印出,序数按各自单位的统一排序填写。

4、文书首页不够记录时,可另附页,但应注明页码并由当事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当事人如对文书有意见,先签署意见,

后签名,均填在“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一栏。

5、当场制作的文书,应当场交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直接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逐页签字确认。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应当提出补充和修改,并在改动处用指纹或印鉴覆盖。当事人认为内容真实无误的,应在文书上注明“以上属实”等内容并签名。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用横杠线划去需修改处,在其上方或其后续处写上正确内容。对外使用的文书做出修改的,应在改动处由对方当事人按手印。

6、文书中注明加盖处罚机关印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印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要“骑年盖月”。

附件2: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现场检查记录

被检查单位: 青岛××××××有限公司

地 址: 崂山区海尔路×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职务: 董事长 联系电话: 0532-88896188

检查场所: 档案资料、××生产车间

检查时间:2011年1月 5 日 9时 20分至 1月 5 日 11 时 20 分

我们是 崂山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 ×××、××× ,证件号码为 ×××、××× ,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请予以配合。

检查情况: 当日,我们对该企业的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和加工车间现场进行了安

全检查,企业负责人×××陪同检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未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3、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4、未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5、安全资料管理不善;

6、现场氧气瓶、乙炔瓶混放;

7、现场缺少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对以上7条行为中1~

4、7条已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文书号),要求2 月 5 日前整改完毕,对第6条问题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文书号),对第5条行为提出了改进建议,并对第

3、4条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以下空白)

检查人员(签名): ×××、×××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 ××× 以上内容属实,按要求整改(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手写,并签名)。

二O一一年一月四日

共 1页 第1页

填写说明:

文书的适用:现场检查记录,是在安全检查或案件调查过程中,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或与案件有关的地点和物证场所进行实地检查时所作的记录。

文书的填写:

被检查单位:填写全称。

地址:被检查单位的详细地点。

检查场所,要具体到勘验、查看地点的具体方位和具体地点,也包括档案资料等,如检查多个场所应逐项填写。

检查时间:是到现场检查的起始时间。

检查情况:要将涉及的违法事实准确、客观地记录下来。对存在的问题应逐项逐条写明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事实,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或安全隐患应尽量采用法律术语或专业术语,与法律法规、规程条文相一致。

应注明已对需要责令改正的款项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或《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或者交由其他部门处理的说明。

文书需安全生产监察员签名,要有两名以上的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签名和签写证件号码,并由当事人签名,注明日期。

附件3: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青崂中、沙、王、北)安监管现决〔2011〕 1001 号

××××有限公司 :

我局于 2011年 1 月 4 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1、清花车间安全疏散通道被棉包堵塞;

2、纺纱车间工人未按规定佩戴口罩。(以下空白)

3、。(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以上存在的问题无法保证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

(三)项 的规定,现作出如下现场处理决定:

1.立即疏通安全通道 ;

2.工人按规定立即佩戴口罩。(以下空白)

3、。(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崂山区 人民政府或者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崂山区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 ××× 证号: ×××

××× 证号: ×××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检查单位。共1页 第1页

填写说明:

1.简要说明

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是指安监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而使用的文书。

2.注意事项

(1)使用范围

可以针对当场纠正、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暂时停止建设、暂时停止施工或者暂时停止使用等九种决定使用。

(2)法律依据

现场处理措施是为预防、制止或者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法采取的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的财产和行为自由加以暂时性限制,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手段。作出现场处理决定,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授权,并在文书中列明所引用的条款。

(3)与有关文书的区别

一是与《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区别。《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主要适用于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等限期达到有关法规规定的情况。

二是与《强制措施决定书》的区别。《强制措施决定书》主要适用于查封、扣押和临时查封有关场所行政强制措施。

(4)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期限届满或者依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安全监管部门应当进行复查,并制作《整改复查意见书》。

附件4: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 青崂中、沙、王、北)安监管责改字〔2011〕(1001)号

青岛××××××有限公司 :

经查,你单位存在下列问题:

1.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未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账;

3.未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4.现场缺少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以下空白)

(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第 1.2.3.4.项问题于 2011 年 2 月 5 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逾期不整改或达不到要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崂山区 人民政府或者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崂山区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 ××× 证号: ×××

××× 证号: ×××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二O一一年一月四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共1页 第1页

填写说明:

文书的适用: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是对生产经营单位(个人)违法行为、事故隐患提出限期整改的文书。

文书的填写:

文书抬头填写被检查单位全称。

对存在的问题应逐项逐条写明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事实,应写明××项限期整改及整改期限、整改要求或达到的目标。栏目不够的可另附页。

执法人员应签名和签写证件号码。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签名;按要求加盖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公章。

需要限期整改的适用本文书。

文书要有两名的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签名和签写证件号码,并由当事人签名。

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附件5: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整改复查意见书

( 青崂中、沙、王、北 )安监管复查字〔2011〕(1001)号

青岛××××××有限公司 :

本机关于 2011年 1 月 4 日作出了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或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的决定[( 青崂 )安监管 责改(现决) 字〔2011〕(1001 )号],经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如下意见:

1.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已按规定制定;

2、未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账。已按规定建立健全;

3.未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已按规定建立和制定;

4.现场氧气瓶、乙炔瓶混放。已按规定存放;

5.现场缺少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已按规定设置。(以下空白)

被复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 ××× 证号: ×××

××× 证号: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二O一一年二月六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复查单位。

填写说明:

文书的适用:是对《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或《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所指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意见的文书。

文书的填写:

文书抬头填写被检查单位全称。

文书正文的年、月、日、文号、决定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或《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下达的日期、文号和决定。

复查意见,应当写明整改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对《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或《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需要进行复查或者企业提出进行复查)中的项目逐条作出复查意见,若各项目的整改期限和复查结论均相同,也可以一并写出复查意见。

文书需安全生产监察员签名,要有两名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签名和签写证件号码。本文书设定了签收栏,由当事人直接签收。当事人拒不签收的,应注明拒签事由,有其他人在场的,应由见证人签名证明。

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附件6: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现场检查记录(复查)

被检查单位: 青岛××××××有限公司

地 址: 崂山区海尔路×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职务: 董事长 联系电话: 0532-88896188

检查场所: 档案资料、××生产车间

检查时间:2011年1月 5 日 9时 20分至 1月 5 日 11 时 20 分

我们是 崂山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 ×××、××× ,证件号码为 ×××、××× ,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请予以配合。

检查情况: 当日,我们在企业负责人×××陪同检查,对《责

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文书号)(或《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中提到的问题进行复查,复查发现:

1、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已制定。

2、未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账。已建立。

3、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已制定。

4、未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已建立。

要求你公司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提提要求)。(以下空白)

检查人员(签名): ×××、×××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 ××× 以上内容属实(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手写,并签名)。

二O一一年一月四日

共 1页 第1页

填写说明:

文书的适用:现场检查记录(复查),是在对生产经营单位复查时对整个复查过程和处理情况所作的记录。

文书的填写:

被检查单位:填写全称。

地址:被检查单位的详细地点。

检查场所,要具体到勘验、查看地点的具体方位和具体地点,也包括档案资料等,如检查多个场所应逐项填写。

检查时间:是到现场检查的起始时间。

检查情况:要将整个复查过程客观地记录下来。对需要复查的问题应逐项逐条查验,与法律法规、规程条文相一致。

文书需安全生产监察员签名,要有两名以上的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签名和签写证件号码,并由当事人签名,注明日期。

第15篇:工商执法文书格式

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操作规范+范文 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操作规范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创新构建*社会的新型理念,按照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深化“三型”工商建设,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旨在革除原有的行政执法文书弊端,用充分的说理来论证处理违法行为的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理服人,使当事人认识到该案件事实清楚,论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合情合理。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一般程序案件的调查终结报告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分 则

第一章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第四条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是对立案调查的案件,认为已经查清违法事实,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由办案机构写出的反映全部案件事实和提出处理意见呈请有关机构、领导、上级机关的书面报告。

第五条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要全面、详实,内容应反映案件查处和违法行为的全过程和细节,以及进行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切忌采取高度概括性文字制作调查终结报告。

第六条 调查终结报告构成形式:

(1)案由;(2)当事人基本情况;(3)违法事实;(4)调查取证过程;(5)证据列举;(6)争议情况:①当事人陈述及理由;②承办人说理及引法具典;③办案机构内部的不同意见;(7)案件性质;(8)处罚依据及建议;(9)承办机构、承办人及时间。

第七条 调查终结报告内容:

(一)案件的由来。案件由来是全案调查工作的总结概括,应以说明方式概括案件由来,包括发案经过,立案时间和批准立案的机关;承办人员的组成。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列明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住址等基本情况。若是外地人员还应列明原籍所在地及本市暂住地或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三)违法事实。违法事实是调查终结报告的核心,是办案人员组织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认识的客观反映,主要写清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具体过程,包括作案时间、地点、动机、目的、经过、手段、情节、非法经营额、非法所得、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对该部分内容的叙述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对仅实施一次违法行为的案件,应当直接明确叙述,从头至尾用文字对证据链证明的案件事实客观予以陈述,使案件的本来面目展现出来;对于多次重复同一行为的案件,可以采用依照时间先后叙述,或首先叙述其主要行为,再叙述其它行为;对若干种不同的行为,应当分别叙述,主要违法行为放在首位,其他违法行为按性质严重程度依次排列。

(四)调查取证过程。调查时间、范围、方法、步骤和主要问题及结果等,不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都应如实全部写上。在案由中应当写明有无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及采取的时间、种类。

(五)佐证案件事实的证据应逐一列举。案件调查过程中收集到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按照时间顺序或证明效力逐一列举,并对证据的来源及证明用途作简要说明。

(六)存在争议的情况。调查中当事人有辨解或陈述理由的,应列明。对案情比较复杂或定性有异议的案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将分歧的焦点简要阐述,分别论述各自定性的理由及依据。

(七)案件性质。这是调查终结报告的重要部分,办案人员要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分析,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哪部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确定其违法性质。

(八)处罚依据及处罚建议。处罚依据是指认定违法性质和具体适用处罚种类及幅度的法律依据,既要表明定性应引用何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款,又要表明具体适用处罚种类幅度以及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款和自由裁量规定方面的文件,并说明当事人违法行为危害社会的轻重程度、主观认识态度等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拟作出的具体处罚意见及计算依据。

案件承办人之间对案件的定性及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应分别说明各承办人对该案的处理意见和理由,以供核审机构和局领导参考。

(九)承办机构、承办人及时间。最后,尾部由案件承办人署名,写明撰制日期。如按规定是必须报上级审批的案件,应在局领导审定后,增写“本局决定”或“本局意见”,并写明作出决定的时间,制成正本并加盖公章。

第八条 调查终结报告的说理要点:

(一)说明当事人为适合违法主体的理由。如当事人的身份符合法律所设定的违法主体的条件,如当事人具有股东身份,符合抽逃注册资本的主体要件。

(二)说明当事人在违法行为主观方面存在着过错的理由。如当事人未履行法定的义务,当事人经营行为的一贯性所说明的当事人主观方面的故意等等,特别是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等对故意有要求的法律法规应详尽说明。

(三)说明当事人客观方面违法情节认定的理由。如对当事人违法经营额、违法所得额计算的依据。

(四)说明适用法律法规的理由,特别是在发生法规竞合的情况下,应重点说明采用此法而不采用彼法的理由,采用此条而不采用彼条的理由。

(五)说明确定本案处罚幅度的理由,可以从当事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性,是否重犯、累犯(两年内被工商部门处罚过的),违法时间的长短,违法经营规模的大小,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不利影响的程度等方面来说明

第二章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具体违法行为制作的载有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文件。制作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要做到遣词准确、文理清晰、语言简练、重点突出。

第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由首部、事实、证据、理由、处罚内容、救济途径、制作时间和送达日期、送达方式、和联系人等事项九部分组成。

第十一条 处罚决定书内容和顺序如下:

(一)首部应简明扼要、准确、规范,其内容包括执法机关代码、标题、文号、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基本情况应按要求分别列明,当事人为二个以上,可依责任主次为序依次列明。依违法行为受害人的申请查处的案件,申请人也属当事人之列,可排在违法行为人之后。

(二)案件事实的表述应完整准确。所叙述的违法事实,其内容必须:一叙述的违法事实必须是经过调查核实,有充分证据证明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二叙述违法事实必须以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即违法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为指导,既揭示案件的本质和特点,又抓住作案时间、地点、人物、手段、经过和结果等事实要素,阐明整个违法事实情况。此外,对影响定性处罚的情节也要列明,包括对当事人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等。

(三)佐证案件事实的证据逐一列举。要将证明案件事实的所有有效证据列举,并说明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

(四)法律适用的理由表述应全面完整。违法依据是指违法行为所直接违反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其规定。它既是判定行为是否违法的依据,也是判定行为违法性质的依据。制作时,应写明法律法规的名称和具体的条款项。处罚依据是指处罚内容(决定)所出自的法规条款项。其制作要求同违法依据。处罚决定应在处罚依据所规定的处罚幅度内加以确定,有多项的,应分项写明。执法人员应当结合个案事实对法律、法规进行更详尽的法理阐述以充分的说理来论证采用特定的法条作为处罚依据的理由。

(五)不予采纳当事人所提出的观点的理由应详尽说明。当事人在陈述、申辩或听证时所提出的观点有些是有道理的,有的是没有道理的。对于合理的观点应当予以采纳,对于不合理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观点,为什么不予采纳的理由要说清说透。

(六)案件的办理程序应有所交代。行政处罚文书不仅要反映案件的事实,而且要反映案件所经过的程序。如查封扣押、处罚告知、听证等,对于案件中这些重要步骤和程序,行政处罚文书应作完整的表述,不可遗漏。

(七)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当告知当事人缴纳罚款的方式以及不服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要注意复议前置和对起诉期限的不同的规定。

(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必须盖有该机关的印章。日期应以局长签发处罚文书的日期为准,印章应端正、清晰。

(九)行政处罚文书的尾部列明送达日期、送达方式、联系人等事项。

第三章 行政执法文书的说理要求

第十二条 法律引据完整。文书应详细引用禁则和罚则的法条原文,使当事人可以清楚地对照法律条文,知道自己到底违反了什么规定,根据法律应该怎么罚,罚多少。

第十三条 逻辑推理严密。文书应根据查实的证据,结合法律规定,从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综合分析,并运用逻辑推理严密地推定当事人行为构成违法,清楚地论证当事人行为构成违法的因果关系。

第十四条 事实描述详尽。文书应详尽描述当事人从事违法经营的主观意图,从事违法经营的原因、情节、造成的后果,作为从重或者减轻处罚的依据,充分体现处罚的合理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第十五条 证据分析严谨。文书应逐一罗列证据进行分析,说明该证据证明案件的哪些“法律事实”;如有否认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则要另起一段罗列并进行分析;在证据分析的基础上,运用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对证据的有效性逐一作出有效或无效的确认,然后用有效的证据推定出案件的“法律事实”,对不予采信的证据则说明理由;最后阐明通过证据分析得出的被采信证据最终证明的法律事实。

第十六条 体现人文关怀。文书应改变过于威严,气垫压人的文风,根据不同情况使用不同语气,对那些因为不懂法而违法者,对那些弱势群体,给予人文关怀,体现人性化执法理念。

第四章 行政执法文书的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 文书的格式。处罚文书统一使用A4纸,页边距为:上下边距各为2.54厘米,左右边距各为3.17厘米;标题字体为:黑体一号;正文标题字体为:黑体三号;正文字体为:仿宋三号;行距:26磅;页码居中应标注为:共X页,第X页。

第十八条 数字的用法。

(一)下列情况,应使用汉字:

1、引用法律的条、款、项;

2、处罚文书的文号,如X工商案字(2007)第XXXXXX号;

3、处罚文书尾部的时间;

4、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词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如一律、星期二等等。

5、相邻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词语,如二三米(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用顿号隔开)。

6、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的词语,如十几天等等。

(二)下列情况,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1、案号,如X工商案字(2007)第XXXXXX号;

2、地址、门牌号码;

3、除处罚文书尾部时间外的公历年代、年、月、日和时间;

4、统计表中的数值和量值;

5、引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条文时,原条文用阿拉伯数

字的。

第十九条 标点符号的用法。

(一) 当事人称谓与姓名或名称连在一起,成为一个分句,

中间不用标点符号,也不用空格,句后用逗号。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的表述,同一层意思的,各项之间用

逗号隔开,句号结束;数层意思的,各层之间用句号隔开。

(三)“处罚如下”等提示处罚结果的词语后,应使用冒号,

处罚结果的各项汉字数字之后用顿号。

(四)“当事人陈述称”、“经查明”、“本机关认为”等词语

后面,凡所提示的下文只有一层意思的用逗号;有数层意思的用冒号。

(五)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标点符号的用法,依照国家语言

文字工作委员会1990年3月修订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计量单位的用法。

(一) 长度计量单位名称采用“毫米”、“厘米”、“米”、“海

里”、“千米(公里)”,不使用“丈”、“尺”、“寸”。

(二)质量计量单位名称采用“毫克”、“克”、“千克”、“吨”,不使用“斤”、“两”。

(三)时间计量单位名称采用“秒”、“分”、“时”、“日”、“周”、“月”、“年”,不使用“点”、“刻”。

(四)体(容)积计量单位名称采用“升”、“毫米”、“立方米”。

(五)计量单位书写单位名称,不书写单位符号。

(六)除上述规定外,其他计量单位的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执行。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标题:XXX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终结报告

二、当事人及案由:此处所指当事人是承担相关行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当事人是法人的应当写明: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职业等,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当写明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字号名称、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当事人是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应当写明:企业名称、合伙人(投资人)、经营范围、经营场所、负责人等。案由是指案件的发现和立案的经过。

三、调查经过及证据:叙述案件的调查经过和取得的主要证据

四、违法事实:主要写清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具体过程,包括作案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经过、手段、情节、非法经营额、非法所得、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该部分内容的叙述,可以根据不同得案情,采用不同的方式,但要求叙述当事人违法的事实时,必须说明该违法事实分别有那些证据证明

五、定性分析:要求根据案件的事实,结合相关法律对案件分析定性,要引用法律全文

六、处罚依据及意见:要求引用法律条文要全面,要陈述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具体理由。

七、结尾:注明承办机构,由案件承办人签名,写明撰写时间

要求:

一、报告各层次的内容要有较强的关联性,叙述的案件内容综合全面,纵的方面要从案件的来源一直写到调查工作结束为止,横的方面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件的事实依据、处罚理由、法律依据和处罚建议都要详加叙述。

二、要因案各异,形成不同的文书风格,不能千篇1律,该详则详,该略则略,不能死板硬套,对案件复杂的案件要详细进行说理,案件相对简单,就不必长篇大论。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范文

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一、当事人及案由

当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XX年XX月XX日,XXX工商局在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XXX销售到我市的XXX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印有“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字样。检查人员认为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功能,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一种产品上,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夸大宣传,检查人员随即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然后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上述现场检查笔录报局领导批准立案。局领导XX年XX月XX日批准立案(立案号XXX)。本案由XXX(执法证号∶XXXXX),XXX(执法证号∶XXXXX)两名调查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二、调查经过及证据

XX年XX月XX日,调查人员对当事人在我市的经销商的法定代表人XXX进行了询问,调查当事人在我市的销售情况,并获取了调查笔录一份、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经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XXX牌保健食品进货发票复印件两份、经销合同复印件一份。

XX年XX月XX日,调查人员在XXX超市对XXX牌保健食品进行抽样取证,获取了XXX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两份。

XX年XX月XX日,调查人员通过特快专递向XXX邮寄送达了XXX号《询问通知书》,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XXX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销售到我市的XXX牌保健食品销货发票、经销合同,并于XX年XX月日前到我局接受调查。

XX年XX月XX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托XXX到我局接受调查,向我局提供了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XXX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一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调查人员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

XX年XX月XX日,当事人通过特快专递给我局提供了情况说明一份,整改后的包装一份。

调查人员调取的主要证据(证据目录)有:

1、XXX进行现场检查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

2、对经销商法定代表人的询问笔录1份;

3、XXX牌保健食品进货发票复印件四份

4、经销合同复印件二份。

5、XXX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两份

6、XXX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7、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一份

8、当事人情况说明一份

9、整改后包装一份

10、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一份

11、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2、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13、经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4、XXX单位的营业执照

15、对消费者的调查笔录两份

16、两位消费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以上证据和笔录分别有提供人签名盖章认可。

三、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在XX年XX月XX日生产并销售到我市的XXX保健食品的包装上印有“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字样(参见证据

一、证据

二、证据五),共销售到我市500件,每件10瓶,销售额1.2万元(参见证据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该保健食品核定的功能为:软化血管(参见证据六)

当事人在XX年XX月XX日生产并销售到我市的XXX保健食品的包装上增加了“提高免疫力”(参见证据

五、证据六)

本案没有采用行政强制措施,对照工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也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四、定性分析

当事人在产品包装上对产品的功效做说明,属《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宣传方法。当事人在产品包装上对产品功效的说明足以使消费者认为该保健食品具有这些功效(参见证据十五),而事实是该保健食品不具有提高免疫力的功效。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调查人员认定当事人XXX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产地、价格及服务内容、形式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本条第一款所称其他方法主要是指:… (三)在商品包装、装潢、样品、说明书上作说明;…。”的规定,构成了在商品包装、装潢、样品、说明书上作说明的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行为。

五、处罚依据及意见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考虑到当事人销售到我市的产品数量较少,没有造成较大影响,并且在案发后主动收回产品,减轻危害结果,具有从轻情节(参见证据

八、九),建议给当事人如下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2、罚款1万元,上缴国库。 (办案机构)

案件承办人:XXX XXX

XX年XX月XX日

处罚决定的内容和要求

一、标题:XXX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文号:X工商处字(XXXX)第XXX号

三、当事人基本情况:此处所指当事人是承担相关行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当事人是法人的应当写明: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职业等;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当写明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字号名称、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当事人是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应当写明:企业名称、合伙人(投资人)、经营范围、经营场所、负责人等。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五、采纳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情况和理由,举行听证的还要叙述听证的情况。

六、行政处罚的内容和依据,要陈述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理由

七、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期限

八、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九、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并加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印章

要求:1.内容要完整。

2、因果要明确;

3、叙述要准确。要经得起复议、诉讼等各种方式、各个方面的监督。

4、逻辑要严谨。

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本)

X工商处字[XXXX]第XXX号

当事人:XXXXXX 住所:XXXX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范围:XXX 注册资本:XXX 经营期限:XXX

XX年XX月XX日,本局在市场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遂于当日立案调查。

现查明,当事人于XX年XX月XX日和XX年XX月XX日,销售到我市的XXX牌保健食品500件,每件10瓶,销售额1.2万元。该产品的外包装上印有“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字样,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其核定的功能仅有“软化血管”功能,当事人擅自增加了“提高免疫力”功能,在本局调查本案时,当事人主动纠正了上述行为。

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1、在XXX进行现场检查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的产品在我市销售和包装上印有“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字样,的事实

2、对经销商法定代表人的询问笔录1份、XXX牌保健食品进货发票复印件四份、经销合同复印件二份,证明XXX牌保健食品是由当事人销售到我市的事实

3、XXX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两份,证明外包装上印有“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字样的事实。

4、XXX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证明XXX牌保健食品仅有软化血管功效的事实。

5、对消费者的调查笔录两份,证明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引人误解的事实

6、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一份、当事人情况说明一份、整改后包装一份,证明当事人已认识到错误,主动整改的事实。

7、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一份、当事人的营业执照、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

8、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经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经销商的身份。

9、两位消费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证明消费者的身份。

以上证据经过了出证人的确认。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和《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在“商品包装、装潢、样品、说明书上作说明”的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行为。当事人销售到我市的产品数量较少,没有造成较大影响,并且在案发后主动收回产品,减轻危害结果,具有从轻情节。

XX年XX月XX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XX工商告字(XXXX)第XX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于XX年XX月XX日向我局进行了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辩称:其违法行为轻微,并且已主动改正错误,未造成严重危害结果,不应受到行政处罚。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已造成危害结果,不符合《行政处罚法》关于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2、罚款1万元,上缴国库。

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到XXX银行XXX分理处缴清上述款项(地址:XXX市XXX路XXX号)。帐号:XXXXXX,帐户:XXXXXX.。逾期不缴纳罚款,将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X工商行政管理局或XXX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XXX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章)

XX年XX月XX日

第16篇:执法文书填写说明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说明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

1.立案审批表: 是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举报投诉,上级交办、下级报请、有关部门移送来的案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初步核实,确认有违法事实,属于本部门管辖,不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需对案件展开调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提出的书面审批文书。

2.询问通知书: 是执法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对单位进行检查或调查时、查办违法案件过程中为查明事实,要求当事人或证人在一定时间到达地点接受询问下达的书面文书。

3.询问笔录:是执法人员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而向案件当事人、证人或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经过当事人的质证所作的记录,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4.勘验笔录:是指安全生产监察机关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指派勘验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进行查验、拍照、测量、技术分析,并将查验情况与结果形成文字所做的记录。 5.抽样取证凭证:是行政机关对能证明违法活动的物品,在证据保存中为防止因质量、种类、型号、标准发生异议,今后难以取证而采集样品进行保存的凭证。是采集案件相关产品用于鉴定检验和保全证据的文书。必要时要附上取样物品的照片。

6.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是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执法人员

1 认为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需要先行登记保存时填写、报本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批的法律文书。

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证据清单):是在办案过程中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负责人审批后,通知当事人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的书面通知文书。

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是对单位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由本部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或股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负责人审批进行处理的法律文书。

9.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是经审批对单位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做出处理决定的法律文书

10.现场检查记录:是在安全检查或案件调查过程中,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事实或与案件有关的地点和物证场所进行实地查看、探访时所作的记录。

11.责令改正指令书:是对生产经营单位(个人)违法行为、事故隐患提出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的指令性文书。

12.整改复查意见书:是对《责令改正指令书》或《强制措施决定书》所指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意见的文书。

13.强制措施决定书:是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或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的文书。

2 14.鉴定委托书: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技术机构对有关物品进行专门鉴定检验时使用的文书。适用于在检查中怀疑设备、设施、器材、材料等不符合行业规定或在事故调查中某种物品需要进一步检验情况。

15.行政处罚告知书: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将要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权利的文书。

16.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是根据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三日内对违法行为进行陈述申辩所做的笔录。

17.听证告知书:是在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同时,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具有听证权利的法律文书。

18.听证会通知书:是经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的当事人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举行听证时向当事人发出的书面通知。 19.听证笔录:是对听证过程和内容的记录。

20.听证会报告书:是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就听证情况及听证人员对该案件的意见,结合听证笔录做出的书面报告。

21.案件处理呈批表:是在下达告知书后,当事人经过充分的陈述申辩后执法机关作出的处理审批法律文书。

22.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是在下达告知书后,当事人经过充分的陈述申辩或经过听证后仍需要进行较大处罚所进行集体讨论的文书。该记录为下达处罚决定书的依据。

23.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是对案情简单、违法事

3 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单位)按照简易程序依法当场作出处理决定的文书。

24.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是对案情简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个人)按照简易程序依法当场作出处理决定的文书。

25.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文书。本文书在安监执法部门作出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时使用。

26.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文书。本文书在安监执法部门作出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时使用。

27.罚款催缴通知书:是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在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未缴纳罚款时对被处罚单位下达的催缴文书。

28.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是在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提出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后,行政机关内部进行审批的法律文书。

29.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是在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提出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后,经审批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的法律文书。

30.文书送达回执:是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送交有关当事人以证明受送达人已收到的凭证。应写明送达文书及文号、送达地点、

4 送达方式、受送达人等内容。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在当事人拒绝签字而采用留置送达方式时,应说明有关情况,并邀请见证人签字并注明日期;应用于询问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强制措施决定书、案件移送书等法律文书。

31.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给予的处罚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提交给人民法院的书面申请。

32.结案审批表:是对立案调查的案件,在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或执行后,或不作行政处罚的案件,相应隐患整改完毕后报请负责人批准结案的文书。本文书在行政处罚案件结束后,履行结案首选时使用。 33.案件移送审批表:是经审批,将立案后不属于自已管辖的案件,移送有管辖权单位或部门处理时报请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而制作的内部法律文书。移送案件的行政机关与接受案件的其他机关一般应事先沟通,做好衔接工作,被移送单位应留原件,移送单位应留复印件,移送案件的安监部门应当将案件相关材料一并移送。 34.案件移送书:是经审批,将立案后不属于自已管辖的案件,移送有管辖权单位或部门处理时给对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文书。 35.案卷首页: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案件完毕后将案件材料装订成卷时所作的有关案卷内材料总的提示封面。

36.卷内目录: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案件完毕后将案件材料装订成卷时所作的有关的提示性文书。

5

二、执法文书使用的一般要求

1、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全部都是填充式文书,分为一联式和两联复写式两种。一联式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两联复写式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相关方如被检查单位、被处罚当事人、被询问人、申请人等。文书应按照规定的格式,使用蓝色或黑色水笔、签字笔或打印填制,要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书面清洁,语言规范、简练、严谨、真实。

文书栏目应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摘要填写的,应简明、准确、完整。

2、文书中当事人情况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

(1)根据案卷情况确定“个人”或者“单位”, “个人”、“单位”两栏不能同时填写。

(2)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应填写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住址应填写常住地址或居住地址;“年龄”应以公历周岁为准。 (3)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并填写全称。 (4)当事人名称前后应一致。

3、文书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名称应填写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全称。

4、地址应填写××县××街(路)××号或××县××乡(镇、

6 办事处)××村。

5、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填写相应的文号,文号形式为:(地区简称)+安监管文书类别+[年份]第(序数)号,文书类别已在文书上印出,序数按各自单位的统一排序填写。如凤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指令书》编号“凤安监管责改字[201 ]第(00 )号”。为方便工作,各股室执法文书可单独编号,在文书中加入科室编码如“凤安监管烟花责改字[201 ]第(00 )号”

6、文书首页不够记录时,可另附页,但应注明页码并由当事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当事人如对文书有意见,先签署意见,后签名,均填在“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一栏。

7、案件名称以当事人违法事实简写。例如:XXX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培训违法案。

8、案由应自简要填写案件的违法类型或主要内容,如果栏目空格较少,需要简写时可写为:当事人名称(姓名)+具体违法行为,例如:XXX强令冒险作业;XXX有限责任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9、当场制作的文书,应当场交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直接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逐页签字确认。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应当提出补充和修改,并在改动处用指纹或印鉴覆盖,当事人认为内容真实无误的,应在笔录上注明“以上属实”等内容并签名。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用横杠线划去需修改处,在其上方或其后续写上正确内容。对外使用的文书做出修改的,应在改动处由对方当事人按手印。

7

10、需要交付当事人的文书中设有签收栏的,由当事人直接签收;也可以由其成年直系亲属代签收。

文书中没有设签收栏的,应当使用送达回执。

11、文书中注明加盖处罚机关印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印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要“骑年盖月”。

12、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所形成的案卷材料按一案一卷的形式进行装订,案卷封面要按案卷(首页)文书项目填写完整,案卷内容按有关材料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13、审核意见对于一般违法案件,由负责审理案件的负责人审核;重大违法案件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批意见对于一般违法案件,由本部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重大违法案件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17篇:执法文书整改方案

**县**煤矿

2011年12月14日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市安监局:

**县安监局:

2011年12月14日**市安监局、**县安监局来我矿进行了安全检查。查出安全隐患14条,并下达了“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文书”。为保证严格执行文书精神和隐患整改效果,特拟定此整改方案。

一、召开专题会议:

2011年12月14日下午,由**煤矿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组长***亲自主持召开全矿管理人员专题会议,落实执法文书隐患的整改措施。

二、每条隐患按“五落实”原则逐一落实

根据**市煤矿安全管理十条规定,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责任人、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三、每条隐患的整改措施为:

第一条: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公示牌无照片。

1、整改措施:重新设计、做牌板、带班矿长相片上公示牌。

2、整改期限:此项工作在12月17前完成。

3、负责人:**

4、预计投入资金:500元。

第二条:编制的作业规程无放炮设卡示意图、避灾路线图、监测监 1

控系统图、供电系统图等。

1、整改措施:由总工**负责完成各图纸。

2、整改期限:此项工作在12月17日前完成。

3、负责人:**

4、预计投入资金:无资金投入。

第三条:主平硐变坡点以下340米未进行永久支护,副井、风井未及时进行永久支护。

1、整改措施:由基建矿长**负责完成。

2、整改期限:此项工作在12月31日前完成。

3、负责人:**

4、预计投入资金:20万元。

第四条:10501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能力不匹配(一台功率为11KW, 另一台为2×7.5KW)。

1、整改措施:由**负责安装匹配风机。

2、整改期限:此项工作在12月16日前完成。

3、负责人:**

4、预计投入资金:0.2万元。

第五条:10501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未实现“双风机”供风。

1、整改措施:此项由**负责安装“双风机”。

2、整改期限:此项工作在12月17日前完成。

3、负责人:**

4、预计投入资金:0.2万元。

第六条:风井绞车司机无证上岗。

1、整改措施:由**负责安排有证司机替换无证人员。

2、整改期限:此项工作在当日完成。

3、负责人:**

4、预计投入资金:无资金投入。

第七条:10501运输、回风石门已揭C12煤层,使用带钢丝绳的耙斗装岩机。

1、整改措施:由**、**研究决定此巷道装岩机械再进行替换。

2、整改期限:此项工作在12月17日前完成。

3、负责人:**、**

4、预计投入资金:2万元。

第八条:10501运输、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风筒管理混乱,未按要求进行悬挂,采用异径风筒连接未使用过渡节。

1、整改措施:由**安排人员按要求重新悬挂风筒。

2、整改期限:此项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

3、负责人:**

4、预计投入资金:0.5万元。

第九条:10501运输、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探水牌板不规范(无剩余距离、允掘距离等内容)。

1、整改措施:探水牌板由总工**设计交郑红梅做牌板。

2、整改期限:此项工作12月18日前完成。

3、负责人:**

第十条:10501运输、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护帮接顶不符合要求,出现空帮空顶现象。

1、整改措施:由**、**负责整改并负责监督以后的支护质量问题。

2、整改期限:此项工作12月16日前完成。

3、负责人:**

4、预计投入资金:0.6万元。

第十一条:10501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安设错误。

1、整改措施:由当班带班矿长将探头悬挂在正确位置。

2、整改期限:此项工作当日完成。

3、负责人:**

4、预计投入资金:无资金投入。

第十二条:10501运输石门与主斜井间联络风门未按要求进行连锁。

1、整改措施:由值班矿长安排人员按要求连锁该风门。

2、整改期限:此项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

3、负责人:**

4、预计投入资金:0.1万元。

第十三条:井下局部通风机均未按要求上架管理。

1、整改措施:由值班矿长安排人员做架子,井下风机均按要求上架管理。

2、整改期限:此项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

3、负责人:**

第十四条:主井、副井、风井防跑车装置不符合要求(未完善,且不可靠,不灵活)。

1、整改措施:主井、副井、风井防跑车装置由**负责完善。

2、整改期限:此项工作12月16日前完成。

3、负责人:**

4、预计投入资金:1.2万元。

四、整改灾害预防应急措施:

(一)特殊情况下的防范措施

1.进入整改地之前,必须熟悉该处的通风系统及避载路线。

2.下井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并会正确使用。

3.遇有火灾,瓦斯(粉尘)爆炸或巷道内散发出有害气体事故时,要立即佩戴自救器,一律向进风方向撤人,并及时汇报值班室。

4.迎头或巷帮有透水预兆时,或遇水灾事故时,要立即组织人员向附近巷道高处撤退,迅速撤出事故地点。

(二)火灾事故发生时的措施

1.一但整改工作面发生火灾事故,人员不准乱跑,由带班干部或班组长识别灾情,把人员带到巷口,在通过火灾烟雾前,戴好自救器,尽快用电话与值班室联系,等待命令。

2.一旦人员无法撤出,所有人员要背向火灾烟雾传播方向,向下爬在巷道底板上,迅速带好自救器,待火灾烟雾小或消散过后,尽快撤离灾区,到安全地点等待救援。

(三)顶板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1.整改前先检查巷内顶帮及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必须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汇报值班室,不安全地点严禁进入。

2.巷内一旦垮堵,未堵人员要及时向值班室汇报,包括垮顶范围,

被堵人数和位置,并积极抢救。

3.在进行抢救时,要安排有经验的老工人监视顶板变化情况,避免抢救人员受伤;抢救时,由外向里进行,抢救时必须支设临时支护。

(四)透水预兆:

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顶板来压,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底板故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措施,报告值班室,如果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的人员。掘进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五、对此整改方案有关资料必须统一整理并归档,同时汇报法人代表:***。

**县**煤矿

2011年12月14日

附:12月14日现场检查执法文书

第18篇: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文书管理制度

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文书管理制度

为加强执法文书的管理,促进该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维护执法文书使用的科学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执法文书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执法文书的购买、登记、保管、编号、发放、回收。

二、各执法单位必须确定专人负责文书的领取、保管、领取文书时应认真填写文书清单,并

签名或押印。文书的收回按编号登记,并填写文书回收清单,经办公室认真核对无误,双方应签名或押印。

三、作废的文书,承办单位应说明理由,经分管局长审核后,交办公室收回,并盖作废章。

四、凡编号文书,丢失或人为的浪费,少一张罚款100元,并视其情节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执法文书为行政执法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或他用,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

六、凡局押印的执法文书,必须经局长或分管局长批准后,方可领取。

第19篇: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办法

一、正确使用执法文书,文书使用率达到100%,文书内容齐全、准确。

二、各执法股队长是执法文书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股队认真审查、把关,按文书要求规范填写。

三、行政执法文书应统一由局案审办管理, 建立文书领取和发放台帐,如实记录领取和发放时间、数量、文书编号、经办人等内容。文书整理由各股队负责,一月向案审办报一次,案审办对上报的文书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文书打回股队,完善后上报案审办,然后由案审办归档、管理。

四、当场处罚决定书的签发由股队长审查负责,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报主管行政执法副局长签发。

五、处罚决定书编号要求统一,稽查队100X,安监股200X,计量股300X,业务股400X。

六、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要求:

(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一案一卷;

(二)各种执法文书必须使用钢笔(蓝黑墨水)、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三)查处违法案件所形成的案卷材料应按一案一卷形式进行装订,卷内顺序按有关材料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四)其他不适于装订入卷的资料,如录音录像、实物

1证据等应妥为保存,并在卷皮底页备考表注明存放地点;

八、因文书管理、使用不当或监督不力造成错案或执法过错的,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

第20篇:税收执法练习题三

习题三 一单选

1、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应与纳税人欠缴的税款相当,就是这一要求的体现了行政强制的( B )原则。 A先行告诫原则 B最小损失原则 C救济原则 D合法性

2、税收工作中的查封、扣押、冻结、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过户手续、调取与纳税有关的资料等,属于( D )。 A执行性手段B惩罚性手段 C处分性强制手段D限制性强制手段

3、强制拘留、强制传唤、强制扣留,强制搜查,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现场管制,强行驱散,属于( A )。 A人身的强制手段、B对财产的强制手段 C对行为的强制手段 D执行性强制

4、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 D)日内解除限制性措施。 A二B三C五D1

5、( A )属于行政合同。 A纳税担保B保全措施C执行措施D税款征收

6、纳税保证的保证期间为纳税人应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B )日。

A30 B60 C15 D45

7、履行保证责任的期限为( C )日。 A30 B60 C15 D45

8、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时,应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以( A )为被告。

A次债务人B行政相对人C共同被告D其中之一

9、撤销权的行使有期限的要求,通常为( A )年。 A1B2C3D4

10、在税务行政强制执行中,如果执行到位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各种应缴或应付款项的,则首先应当支付的是(D )。 A.税款 B.滞纳金

C.罚款 D.执行中发生的必要费用如保管、拍卖费用

11、为保障行政相对人及其所抚养的家属的基本生存需要,税务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一定金额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能实施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该“一定金额”是指( C)。 A.1000元 B.2000元 C.5000元 D.10000元

12、.税务机关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范围是指( A)。 A.纳税人生产经营有关的商品、货物 B.纳税人的存款 C.纳税人其他财产 D.纳税人近亲属的财产

13、.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变价抵缴税款时,应优先采用方式的是( D)。

A.直接由税务机关变价处理 B.责令纳税人限期处理 C.由当地商业企业代为销售 D.交由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拍卖

14、.某纳税保证人于保证期间内的2008年6月10日收到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书,则该纳税保证人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以履行保证责任的最后期限是至(B )。

A.2008年6月15日止 B.2008年6月25日止 C.2008年7月25日止 D.2008年8月10日止

15、.下面有关纳税担保的表述中准确的是(D )。

A.纳税担保合同只需税务机关单方批准即可成立,无需纳税人及担保人同意

B.纳税担保合同只需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同意即可成立

C.纳税担保合同在性质上具有行政性质,故从本质其并不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 D.纳税担保是税务机关、纳税担保人、纳税人共同的意思表示 16.税务机关依法提起的代位权及撤销权诉讼,其共同点在于(D )。 A.两种诉讼均由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纳税人(即行政相对人)始终列为两种诉讼中的被告 C.两种诉讼在性质上均属于税务行政诉讼范畴 D.两种诉讼在性质上均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17.税务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现场、物品进行勘查、测量、检验和拍照、询问等制作的实况记录是(C) A.物证 B.检查记录 C.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D.鉴定结论

18.按照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D) A.直接证据 B.间接证据 C.原始证据 D.实物证据

19.按照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关系,可将其分为直接证据和()A。

A.间接证据 B.言词证据 C.原始证据 D.实物证据

20.按照证据的来源方式,可以将其分为传来证据和(C)。A.间接证据 B.言词证据 C.原始证据 D.实物证据

21.由专门的鉴定部门借助鉴定人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对案件有关事实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所作出的判断性意见是(D ) A.物证 B.勘验笔录 C.书证 D.鉴定结论

22.税务机关向被检查单位提取发票原件时,应当向其出具(C )。 A.收条 B.《提取证据专用收据》 C.《发票换票证》 D.《扣押物品清单》

23税务机关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遵循“全面、客观和公正合法”的原则,其中全面原则的要求是( A)。

A.既要收集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同时也要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 B.收集证据应着眼案件的本来面目,如实反映案件事实 C.收集证据应不偏不倚

D.收集证据的程序应当合法,证据本身要符合证据的形式要件 24.税务机关调回纳税人以往年度资料检查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退回,该期限是(C)。 A.30日内 B.60日内 C.3个月内 D.6个月内

25.税务机关在检查过程中依法要求纳税人提供证据,纳税人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却在之后的行政诉讼程序中提供的,则人民法院对该证据( D)。

A.一概不予采纳 B.一般不予采纳 C.应当采纳 D.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26某公司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税务机关立案调查,下列证据材料属于当事人陈述的是(C )。

A.对该公司财务会计人员所做的询问笔录

B.对与该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所做的询问笔录 C.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所做的询问笔录 D.对该公司业务销售人员所做的询问笔录 二多选

1、( ABD )属于处分性强制手段。 A变卖抵缴 B拍卖 C冻结存款 D扣缴税款

2、间接强制手段主要包括( ABD )。

A代执行B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过户手续C强制搜查D执行罚

3、税收过程的执行罚有( CD )。

A税款B纳税担保C税款征收中的滞纳金D税务行政处罚中的执行罚

3、依据征管法第37条实施税收保全的规则有( ACD ) A保全后的处理,如果纳税人缴纳了税款,税务机关应立即解除扣押,退还财产;如果扣押后仍不缴纳税款的,转而依法实施强制执行。 B保全的财产范围是纳税人生产、经营有关的商品、货物和其他财产。

C保全的标的包括纳税人开始生产、经营以来至税务机关检查前的所有应纳税款、滞纳金。

D保全的行政相对人是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

4、依据征管法第38条实施的税收保全的规则有( ABCD )。 A保全的行政相对人是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能适用于其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担保人 B保全的财产范围是纳税人存款、商品、货物和其他财产 C适用于法定的纳税期到期以前,因此又被称为期前保全 D 有特别的审批要求,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5、税收强制执行的对象包括( BCD )。 A证人B纳税担保人C扣缴义务人D纳税人

6、对查封、扣押财产的价值判断,应参照(BCD )等合理判断 A协议价B出厂价C市场价D评估价

7、对于( BCD )税务机关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税务机关的申请,法院是否强制执行,由法院决定 A保证金B滞纳金C税款D罚款

8、( AD )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部门阻止其出境。

A欠缴税款的纳税人的法定代表B欠缴税款的纳税人的股东 C欠缴税款的纳税人的法定代表的家属D欠缴税款的纳税人

9、税收优先权的内容是( ABC )。 A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臵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臵权执行 C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D税收优先于破产费用

10、税收强制中体现人权保障的规定有( BC )。 A豪华住宅B对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也 C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11、通常在纳税人有( ABCD )可以设定纳税担保。 A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立纳税担保的其他情形

B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提供担保,以获准进行行政复议 C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纳税人提供担保;

D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

12、纳税担保的担保范围,包括( BCD ) A罚款B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C滞纳金D税款

13、纳税担保的种类有(ABC ) A质押B抵押C纳税保证D定金

14、( ABCD )不能作为保证人。 A有欠税行为的

B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为纳税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纳税担保 C纳税信誉等级被评为C级以下的

D因有税收违法行为正在被税务机关立案处理或涉嫌刑事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15、设立抵押的财产主要有( ABCD )。

A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B土地使用权 C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D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16、纳税质押分为( BC )。

A定金质押B权利质押C动产质押D货币质押

17、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限于行政相对人实施了( ABD )行为。 A放弃到期债权B无偿转让财产C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 D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且受益人知道该情形

18税务机关提起撤销权诉讼应当以纳税人实施了对国家税收造成危害的民事行为为前提,这些行为包括(ACD )。 A.放弃到期债权 B.被债权人免除到期债务

C.无偿向他人转让财产 D.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19.下列有关税收优先权表述正确的有( ABC )。 A.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纳税人在欠税后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的,则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执行

C.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D.纳税人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不得优先于税收得以清偿 21.税务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纳税人应缴或应付的款项包括(BCD )。

A.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因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 B执行中发生的必要费用如保管、拍卖费用 C.税款和滞纳金 D.罚款

22.纳税担保中,质押与抵押的区别有( BD )。 A.抵押需要转移财产占有权,而质押则不转移财产占有权 B.质押需要转移财产占有权,而抵押则不转移财产占有权 C.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而质押无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D.税务机关对抵押财产无保管责任,而税务机关占有质押财产时应尽到保管责任

23.下列对有关现场笔录制作要求表述正确的有( ACD ) A.由税务执法人员当场制作 B.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办

C.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 D.若当事人拒绝签名,可由在场的其他人签名

24税务机关对某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询问调查时,对谈话过程进行了全程录音,有关该录音证据制作要求表述正确的有( CD )。 A.必须首先征得该法定代表人同意,否则擅自录取的资料不得作为证据

B.必要时可以进行剪辑、拼接等技术处理 C.应当附有该声音资料的文字说明

D.参与谈话调查过程的税务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5.下列证据中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有( )。 A.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资料 B.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C.其他与被调查的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所作的证言 D.以偷拍等手段取得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资料 26.下列关于证据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有( ABD )。 A.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B.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结论 C.一个独立的证据优于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 D.出庭作证的证人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27.税务行政诉讼中,税务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下列证据中需要附有说明材料的有( ABC )。 A.各类报表 B.会计账簿

C.专业技术资料 D.国内货物买卖合同正本 28.税务机关对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存有大量制售假发票的工具、私刻的发票监制章、已经印制好的假发票,其中部分假发票已经填开了具体金额。对上述违法事实进行证据收集、固定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税务机关可以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发票及监制印章的真伪

B.对发票监制章如果系数量众多的同一种类物的,则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抽样取证方式加以收集

C.如果向人民法院提供提取上述物证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证明该物证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

D.如果已经填开的发票确系假发票的,则该些假发票既是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的物证,同时也是证明其违法事实的书证 答案:BCD 29.税务机关在依法进行检查过程中,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情形有( )。

A.被调查或检查单位或个人可能隐匿、转移、销毁、篡改或变卖证据的

B.因证据资料数量众多无法及时提取固定的 C.当事人拒不提供有关证据材料的

D.因受到自然条件或其他因素的限制,证据可能自然毁损或灭失的 答案:AD 30.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文书应当包括的内容有( )。 A.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 B.委托鉴定的事项

C.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D.鉴定服务收费依据及标准 答案:ABC 31.下列对税务机关调回资料检查表述正确的有()。

A.调回纳税人当年度资料的,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B.应当出具清单,由税务执法人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签字或盖章 C.必要时可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资料调回检查

D.调回当年资料的,应当在3个月内退回 答案:BD

三、判断题

1.税务机关依法扣押、查封的纳税人所属财物,其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仍归属于纳税人所有。答案:准确

2.对价值超过应纳税额且不可分割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根据行政强制中的最小损失原则,税务机关不得将其整体查封、扣押及拍卖。答案:错误。

3.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未能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部门阻止其出境。但这里的税务机关并不是该项税收保障措施的决定机关和实施机关。 答案:准确

4.对已经被税务机关采取查封措施的财物,其保管责任由做出查封决定的税务机关承担。对已经被税务机关扣押的财物,因税务机关保管不当致使其在扣押期间发生毁损灭失的,则税务机关应对行政相对人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错误。

5.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税务机关未通知纳税保证人缴纳税款及滞纳金以承担保证责任的,则纳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依法免除。答案:准确

6.由于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之间并无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税收法律关系,故税务机关不能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民事诉讼。答案:错误

7.视听资料主要包括录音资料、录像资料、电子计算机储存资料、运用专门技术设备得到的信息资料等。() 答案:正确

8.税务机关制作的现场笔录无当事人签名的不得作为证据。() 答案:错误

9.公安机关在侦办某单位涉嫌偷税犯罪案件的过程中,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协助确定该单位偷税数额,税务机关经分析计算后将有关结果以公函方式告知公安机关,该份公函属于证据形式中的鉴定结论。() 答案:错误

10.税务机关收集的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有关证据材料,应当按照有关国际公约或司法协助协定办理必要的证明手续。() 答案:正确

11.税务机关对当事人有关证据材料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后,为防止证据灭失必须将证据材料调回税务机关保存,不得交由当事人保管。() 答案:错误

12.在税务行政诉讼中,作为原告的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提供的证据不予认可,但又无法提供充分证据予以反驳的,则人民法院即可认定该证据的证明效力。()

税收执法文书范文
《税收执法文书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