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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机构决定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0-12 15:02:27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机构设置

工会机构设置

主席:王俊

副主席:武秀丽

委员:于占江、于菁华、王中吉、王占礼、王宏志、王承学、毛志阳、田景岩、白文峰、刘新宇、刘喜明、孙晓春、纪澍琴、李秀竹、张小倪、武秀丽、周清源、秦继军、崔得文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

经费审查委员会:

于占江、王人东、孙长春、许春艳、柳翱

文体委员会:

孙晓春、王承学、朱兴国、李春郁、娄杰

教学科研委员会:

王占礼、王中吉、王宏志、刘喜明、纪澍琴

生活委员会:

田景岩、秦继军、崔得文

提案征集委员会:

武秀丽、毛志阳、张小倪

女工委员会:

周清源、于菁华、李秀竹

工会专职工作人员

刘新宇 武秀丽 李雪飞

校工会下设分工会

机电工程学院分工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工会、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工会、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分工会、工商管理学院分工会、化学工程学院分工会、生物工程学院分工会、基础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工会、人文学院分工会、外国语学院分工会、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信息传播学院分工会、高职学院分工会、软件学院分工会、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品德教研部分工会、体育教研部分工会、图书馆联合分工会、机关总支分工会、校医院分工会、后勤集团分工会(含就业处) 妇委会机构设置:

校妇委会主任:武秀丽

基层妇委会主任、兼职计生干部:刘虹(机电)、徐小丹(材料)、王志文(计算机)、李华琼(电气)、王丹(工商)、刘芳(化工)、赵伟(生物)、韩连顺(艺术)、李慧玲(基础)、杨昌群(人文)、李红月(外语)、胡宇红(信息)、周彤(体育)、刘艳红(高职)、韩冬(软件)、臧宏玲(两课)、杨岚(机关)、张小蓉(图书馆)、孙立君(后勤集团)、梅丽(校医院)、李秀竹(就业处)

推荐第2篇:公安分局机构设置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领导班子

局长:王会师

副局长:杨福山(蒙古族)

张保成

赵 勇

刘 杰

王景山(蒙古族)

王二仁

纪 委 书 记: 王 全

政 治 部 主 任: 云志明(蒙古族)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公安工作政策,起草全市公安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全市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全市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对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案件;依法进行治安、户政、出入境、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交通安全管理;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实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罚;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监管场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承担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七)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和公安通信建设。

(八)领导全市消防、警卫部门,指导、监督消防、警卫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规划,监督落实;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查工作;负责全市公安装备的规划及实施。

(十)指导铁路、林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实行主管部门和公安局双重领导体制,业务工作以公安局领导为主。

(十一)履行法律赋予的其它职责,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机构设置

(一)纪委(警务监督处)下设综合室、督查支队、控申室

贯彻落实纪检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并组织实施市局的警务督察工作;受理控告申诉,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守法。

(二)政治部

掌握、分析、研究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和规定;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衔管理、教育训练、表彰奖励、伤亡抚恤、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拟定全市公安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公安警干校建设。研究拟定全市公安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指导、监督全市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文化建设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机关党群工作。

(三)办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敌社情及公安信息;研究拟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政策、规定,起草重要文件,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翻译、机要密码

推荐第3篇:公安分局机构设置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领导班子

局长:王会师

副局长:杨福山(蒙古族)

张保成

赵 勇

刘 杰

王景山(蒙古族)

王二仁

纪 委 书 记: 王 全

政 治 部 主 任: 云志明(蒙古族)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公安工作政策,起草全市公安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全市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全市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对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案件;依法进行治安、户政、出入境、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交通安全管理;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实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罚;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监管场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承担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七)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和公安通信建设。

(八)领导全市消防、警卫部门,指导、监督消防、警卫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规划,监督落实;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查工作;负责全市公安装备的规划及实施。

(十)指导铁路、林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实行主管部门和公安局双重领导体制,业务工作以公安局领导为主。

(十一)履行法律赋予的其它职责,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机构设置

(一)纪委(警务监督处)下设综合室、督查支队、控申室

贯彻落实纪检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并组织实施市局的警务督察工作;受理控告申诉,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守法。

(二)政治部

掌握、分析、研究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和规定;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衔管理、教育训练、表彰奖励、伤亡抚恤、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拟定全市公安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公安警干校建设。研究拟定全市公安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指导、监督全市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文化建设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机关党群工作。

(三)办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敌社情及公安信息;研究拟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政策、规定,起草重要文件,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翻译、机要密码

管理、文电收发、档案、保密等工作。

(四)指挥中心

指导 110 报警服务建设工作,协调处理紧急警务,负责公安统计。

(五)装备财务科

贯彻执行公安后勤警务保障的政策和装备、被装管理制度及配备标准;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后勤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装备、被装、基建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对各项资金进行审核;监督公安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六)信息通信科

研究拟定、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信息网络发展规划;组织建立公安业务数据库,为公安机关提供数据查询服务;研究拟定全市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的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指导、监督有关技术建设工作;负责保障全市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维护局机关信息通信设备,提供通讯技术服务和应急保障。

(七)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

研究拟定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掌握全市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负责电子数据鉴定,提供网络犯罪案件证据,依法打击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八)出入境管理科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及其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承办对外国人开放地区的审核把关工作,指导市籍公民因私出入境、出入港、澳、台地区的管理工作;受理、报批加入、退出、恢复中国国籍事宜。

(九)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收集掌握影响国内安全的动态,研究拟定政策,组织、指导、监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密悉情报信息的上报、通报、交流和协作事项;指导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和有关事项。

(十)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全市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全市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侦办市局管辖的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十一)治安管理支队(基层基础工作科)

负责全市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枪支弹药、危险物品、核材料保护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巡警、防暴工作;负责搜爆、安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管理治保组织;查处市局管辖的治安案件;研究拟定、实施户政管理的政策、规定,指导、协调基层基础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的规范化管理和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户口、居民身份证件和常住人口、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的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统计和分析研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人口普查工作。

(十二)刑事警察支队

掌握全市刑事犯罪情况、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分析研究其规律和特点,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指导全市刑侦基础工作;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组织或直接办理市局管辖案件、跨地区案件的侦破和重要案犯的缉捕工作。

(十三)行动技术支队

贯彻执行公安部、公安厅行动技术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市行动技术工作;搜集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和重大案件线索;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行动技术工作。

(十四)交通警察支队(公路巡逻民警支队)

研究拟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指导、监督和实施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实施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机动车辆安

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管理考核工作;参与道路交通和重要设施的规划。

(十五)禁毒支队

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指导、监督全市禁毒工作和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按有关规定直接侦办毒品案件。(十六)法制支队

编制全市公安立法计划,组织起草市公安法规、规章的草案;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法制宣传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指导、监督收容教养工作,承担市劳教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工作;负责应诉、劳教复议和少教审批工作。(十七)监管支队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建设和监管教育工作;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落实;掌握羁押情况,指导、监督收押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十八)消防支队(武警现役编制)

指导和组织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工作;组织制订和审查地方性的消防法规,组织消防科技研究和消防器材的质量鉴定及技术监督;负责消防部队的建设、教育训练和后勤保障工作。(十九)警卫处(武警现役编制)

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在我市视察、访问和市重要会议、活动的警卫工作;负责全市公安警卫部队的管理教育、业务训练、警卫基础建设和装备保障等工作。

涵江公安分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涵江公安分局设5个内设机构,6个直属大队,13个基层单位。

一、内设机构

(一)监察室

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检查监督,受理群众对公安机关及民警的控告、申诉,受理、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二)政工科

为分局党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和负责指导全区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

(三)办公室

负责掌握公安工作情况,协助局领导组织实施全局业务工作,负责公安调研、统计、机要、档案管理、重要会议会务、

经费、装备、财务、基建、公安系统信息通信网络建设和科技建设项目等工作,督促查处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

(四)户政科

负责指导全区公安机关户口登记、迁移审批和流动(暂住)人口等各类人口管理;负责指导全区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的发放、管理和检验工作等。

(五)法制科

负责规划、指导全区公安法制工作,实施内部执法监督,承办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直属大队

(一)刑侦大队

负责承担全区刑事侦查工作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和部分实战职能。掌握、分析全区的刑事犯罪情况,收集、通报、交流全区刑事犯罪信息,研究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承担各类微量物证的检验鉴定和疑难案件痕迹物证和复核鉴定,为全区刑侦部门侦破疑难案件提供技术、情报和信息支援;指导全区刑事技术点建设,负责刑事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刑事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国保大队

负责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宪法确立的基本政治原则。

(三)经侦大队

负责指导或直接侦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部分侵财性等犯罪案件。

(四)禁毒大队

负责掌握全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侦破毒品犯罪案件,缉拿贩毒、吸毒、制毒及种植毒品植株嫌疑人员。

(五)治安大队

负责指导和实施治安行政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等工作;受理和查处各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治安案件以及由治安部门管辖的有关刑事案件;负责指导、组织和参与指挥突发性治安事件处置和重大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巡特警大队

负责指导全区公安巡特警队伍业务建设,负责经常性的治安巡逻等工作。

三、基层单位

(一)公安派出所

负责本辖区的人口管理、情报信息收集、安全防范、治安管理、户籍管理、案(事)件的处理、值班备勤、巡逻、治安检查、服务群众、特定勤务以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涵江区拘留所

负责对被裁决行政拘留的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

推荐第4篇:会计机构设置

(1).会计组织机构的设置(如:)

(2).会计岗位的设置

(3).企业采购控制的流程

(4).企业产品成本的核算制度(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采用何种方法

会计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一、设置原则。

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岗位工作规范》第十一条规定:“各 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工作岗位。”一个单位如何设置出纳岗位,取决于该 单位所属的行业的性质、自身的经营规模、业务量大小,以及怎样有利于会计核算和 管理的要求。

2、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钱账分管是对设置出纳岗位实施内部控制的基本要 求。钱账分管就是管账(总账)的会计人员不得同时兼管出纳工作;而管钱的出纳人 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和会计档案工作。做到钱账分管、责任明确。

3、有利于对本单位货币资金业务监督。出纳工作是为本单位的经活动服务,管好 单位的货币资产;同时利用出纳的特殊手段对本单位涉及货币资产的经济活动进行监 督,只有发挥出纳人员的监督职能,才能使货币资产得以有效的利用。一方面发挥其 效用;另一方面有助于防止违法乱纪行为。

4、有利于建立岗位责任制。出纳岗位涉及到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产的收入、支出的核算与保管。而这些工作与整个单位的经济效益、职工的个人利益有极大的关 系。因此,各单位应该建立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保证出纳工作正常有序 进行。

二、机构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出纳人员的工作内容做了 明确规定: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 目的登记工作。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部门机构 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 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会计岗位的设置

一、会计岗位设置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在会计机构内部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有利于明确分工和确定岗位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有利于会计人员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利于会计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还有利于强化会计管理职能,提高会计工作的作用;同时,也是配备数量适当的会计人员的客观依据之一。

1、一人一岗:规模不大的单位出纳工作量不大,可设专职出纳员一名。

2、一人多岗:规模较小的单位,出纳工作量不大,可设兼职出纳员一名。但出 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一岗多人:规模较大的单位,出纳工作量较大,可设多名出纳员,分管现金、银行存款、票据核算和管理。

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

1.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财产物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账岗位,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2.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

3.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收银员、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

三、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

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应与本单位业务活动的规模、特点和管理要求相适应。因此,会计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会计岗位设置应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内部牵制制度(钱账分管制度)凡是涉及款项和财务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的一种工作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要求: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而不是所用记账工作)。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票据。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进行轮岗,以有利于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要建立岗位责任制。

四、岗职基本要求

具有中级以上会计技术职称和五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熟练掌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法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全面掌握《牡丹江大学财务管理制度》,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认真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财经纪律,坚持原则。

企业采购控制的流程

一,下单

1.一般情况下,采购人员接到缺料,获取缺料以下基本信息:存货编码,产品型号,数量

2.分析缺料信息是否合理,再将订单下给供应商,订单必须含有以下信息:材料型号,数

量,单价,金额,计划到货日期

3.采购审核员按照具体情况进行订单审核

4.订单FAX给客户以后,采购人员需要与客户核对采购信息,同时要求签字回传

二,跟催:

采购订单完毕以后,采购人员按照采购订单上要求的供货日期,采用时间段向供货商反复核对到货日期直至材料到达我公司

三,入库:

实物入库:收货员收材料之前需核对供应商的送货单是否具备以下信息:供应商名称,订单号,存货编码,数量;如订单上的信息与采购订单不符,征求采购人员意见是否可以收下 单据入库:采购人员按照检验合格单,将检验单上的数据入到中,便于以后对帐。但也存在些问题,表现为:1.外加工的检验合格单没有入库;

2.采购入库订单号和数量比较混乱

四,退货:

采购填写退货单,进行订单退货

五,对帐:

(一)月结表:每个月月初,各供应商将上月月结表送至我公司,采购人员按照我公司收货员签字的送货单,我公司的入库单据和单价表核对月结表。

目前月结表中出现以下不足之处:无订单号,存货编码,退货数量,上月欠款余额,发生额至本期欠款余额等信息

(二),增值税发票:

校对发票上的以下信息:我公司的全称,帐号,税号,发票上的材料名称,数量,金额; 在此发面我们也有欠缺表现为发票金额大于订单金额,特指一张订单只有一种材料的情况 六,付款:

按照付款周期编制付款计划,安排付款。

企业产品成本的核算制度

一、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1、正确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满足分院成本管理及内部经济核算的需要。

2、准确计算产品成本,客观反映产品实际成本。对于已实际发生的生产成本,必须及时、准确地归集和登记;对于尚需发生的成本,应进行科学、合理地预计。应当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成本的界限、在制产品成本与已完工产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3、真实、准确、及时、系统地核算和反映产品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

二、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1、•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分院以每一批次产品或配件为成本计算对象。

(二)确定成本项目。分院产品成本采用制造成本。

(三)设置下列各种成本和费用明细账:

(1).生产成本明细账,按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核算生产部门发生的生产费用。

(2).制造费用明细账,按生产部门和明细项目别核算发生的制造费用。并按规定进行分配核算,月终不保留余额。

(3).待摊费用、予提费用明细账,根据划清本期成本和下期成本的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

(4).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明细账,按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核算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

(5).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根据销售清单及出库单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四)二级财务对本单位的原始单据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对原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归集;财务部对所有已发生费用进行审核,确定这些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在此基础上,确定应计入产品成本还是期间费用。

(五)财务部按照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设置分产品别的成本计算单(或称成本二级明细账)。据归集的全部生产费用和成本核算资料,按成本项目计算各种产品的在产品成本、产成品成本和单位成本。

(六)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推荐第5篇:财务机构设置

)财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立与执行

项目法人应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相应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应当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项目法人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人员必须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财务印鉴应按规定分离管理。项目法人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办法,严格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建立适合本项目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尤其是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并组织实施。

推荐第6篇:中山陵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中陵委〔2014〕1号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政合一)

负责局党委、行政重大事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落实;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各部门的有关活动;负责起草、印发局党委和行政综合性文稿;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书处理、印信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提案建议办理;负责信访、接待、外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组织等工作;负责全局公务车辆的管理。

2、综合法规处

负责组织编制风景区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开展市场调研、政策研究及综合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风景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工作;负责全局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局科技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负责全局规范性文件和经济合同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景区管理的具体规章与办法;推进景区依法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承办有关法律事务;负责景区管理体系的运行、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负责风景区标识标牌的管理、广告牌的审批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景区的相关创建工作。

3、财务处

负责制定全局财务收支计划、资金筹措计划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各单位财务进行统一管理,实施财务集中支付;负责制定资产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核算监管;参与全局工程的概算、预算和决算的审核;负责全局的税务相关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收缴和管理。

4、规划建设处

负责风景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制订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风景区建设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或预审职权范围内的有关建设项目;负责建设项目的方案、初步设计论证、概算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现场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土地、建筑资料的收集、管理。

5、文物处

负责风景区文物保护、管理和修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实施文物保护规划;开展文物调查、登记、申报、建档等工作,搜集整理有关文物史料;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的监测、保护和管理;负责风景区地下文物的考古调查勘探和保护管理;对新增和新发现的文物和历史文化遗存提出保护意见。

6、森林管理处 负责制定实施风景区森林的保护、培育、发展规划,维护自然生态平衡;负责开展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调查和地带性植物研究工作;负责审批和预审职权范围内的树木采伐、物种标本采集;负责全局绿化工作、园林技术工作与病虫害防治;负责紫金山登山秩序、环境卫生等协调管理;负责环保活动的组织、宣传和实施;依据《南京市中山陵园风景区保护和管理条例》,对森林区域攀折、刻划林木、采摘花卉和挖掘草药,捕猎野生动物,毁林开垦、建坟立碑、砍柴、放牧,损毁景物、林木植被和公用设施等行为进行行政执法;负责风景区防汛工作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

7、园景园容处

负责风景区景观改善、环境美化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环境卫生和旅游公厕及相关设施的管理;负责全局园景园容工程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及施工管理;负责古树名木登记、保护、日常养护工作;负责风景区爱国卫生活动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园艺科研工作;配合做好风景区防汛工作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理。

8、安全保卫处、行政执法支队(合署)

负责风景区安全保卫和交通管理,维护景区旅游秩序;制定实施旅游高峰期和重大节日的游客疏散、交通管理方案和应急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风景区综合治理和重要外事接待的警卫工作;负责风景区森林消防、内部治安、违建管控工作;依据《南京市中山陵园风景区保护和管理条例》进行行政执法;负责风景区的安全生产和武装部、双拥工作。

9、经营管理处

负责制订风景区经营发展规划和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风景区特许经营活动的授权与管理;负责风景区的市场调研和监管;负责各经营方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牵头风景区节庆活动的策划;负责风景区餐饮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导游服务中心的管理。

10、行政管理处

负责全局房屋建筑及其他办公用具的管理;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道路、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修;负责审批和预审职权范围内的风景区内采砂取土、占用、挖掘道路;负责职工医院管理、红十字会工作。

11、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负责局机关及局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和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及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局系统的有关职称评聘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12、宣传教育处 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局职工教育与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风景区文化建设工作,提高景区文明服务水平;负责全局的宣传报道和舆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局年度的综合宣传计划;负责政工职称的评聘工作;负责景区节庆活动的宣传。

13、纪委、监察审计室(合署)

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负责局党风党纪、廉政勤政的教育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调查处理党风违纪案件和监察对象违反政纪的案件;负责受理来信来访工作,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负责局内部审计(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济责任、干部离任)工作;负责督查工作。

14、机关党总支、团委(合署)

负责机关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机关工会、妇女等党群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和全局作风评议;负责全局团员和青年工作。

15、工会

按《工会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安全生产检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监督、协助行政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负责做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负责退休和内退职工的管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局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提出的任务。

(二)事业单位

1、票务中心

负责风景区内各类票价调整的申报与实施工作;负责风景区门票的统一印制、管理、发售及缴款等工作;负责风景区客流量的统计与分析等工作;负责风景区停车场、观光车队的营运管理工作;负责票务营销工作。

2、孙中山纪念馆、抗日航空纪念馆(合署)

负责孙中山纪念馆和抗日航空纪念馆的接待服务工作;开展与孙中山、抗日航空等相关的史料征集、纪念展览、文史研究和学术交流;负责中山陵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海峡两岸交流基地的建设工作。

3、明孝陵博物馆、东吴大帝孙权纪念馆(合署)

负责明孝陵博物馆和东吴大帝孙权纪念馆的接待服务工作;开展明孝陵、孙权等相关史料征集、纪念展览、文史研究和学术交流;负责世界文化遗产明孝陵的相关工作。

推荐第7篇:办公室机构设置

办公室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机构设置概述

办公室是各级领导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从属于机关并为机关工作服务的。除了必须设立一个处理日常事务工作的机构外,更重要的还在于设立一个与决策中心相适应的 “参与政务” 的组织机构。但一般基层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室,多是停留在事务的管理上,整天忙忙碌碌,很难发挥办公室参与政务的作用。这与单位领导对办公室的工作安排、人员使用有关,也与机构设臵、人员素质有关。如果办公室人员太少、素质不高,而工作任务又繁重,甚至超负荷的情况下,办公室领导不可能摆脱事务性工作,真正协助领导抓大事和出谋献策。当然,其他业务性职能部门也可以当领导参谋,反映情况,参与职权范围内的决策讨论,但业务部门往往局限于从本部门利益出发考虑问题,而办公室的性质和地位决定其必须从全局出发协助领导去解决问题。这是因为办公室是直接为领导工作服务的一个部门。办公室工作好坏直接影响领导决策的正确程度与贯彻执行决策的全部过程。这是办公室与其他业务职能部门不同之处。办公室还具有由领导授予的对外处理问题的一定职权。因此,办公室的设臵、组织形式和人员配备,都是根据机关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来考虑。

二、办公室的设置类别

按照组织性质及担负的不同工作。可以把办公室分为五大类。

(一) 中央、地方机关类

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办事机构设办公厅,是与中央各部和国家部委平级的机构。实行分理制,即分部门办公,下设局级机构,如信访局、档案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局以下再纲分为处、科。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军委、全国政协实行综理制,即秘书长领导下的办公厅综合承办日常工作。下面再设局、处、室等。

省、地(市)、县(区)、乡办公机构的设臵。省委、省政府分别设办公厅,下风机构基本与中央相对应,级别同厅、局,实行分理制。省人大、政协仍实行秘书长领导下的综理制,下设处、科等。地(市)、县(区)、乡由于工作量逐渐减少,在办公室的设臵上,其下属机构也相应减少。

(二)人民团体和民主党派类

人民团体指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群众团体,一般按同级厅、局级别设立办公室。

民主党派则按各自的章程,参照同级党政机关的级别,一般实行秘书长领导下的综合办公制,设立办公室。

(三)企、事业单位类 企、事业单位一般按照各自的级别、规模,参照同级行政机关的规模设臵办公室。大的工矿企业设有党委办公室、厂长(经理) 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等。高等院校则设有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等。在办公室下面,分别设行政科、秘书科、信访科、收发室、文印室等部门。至于县、团级以下的单位或民昔个体企业刚根据实际情况设办公室或专职办公人员。

(四)学术组织类

各级各类学术组织一般不设臵办公室,但其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由辞书长领导办理。

(五)其他类

主要指临时性机构的办公室。如一个大型会议,由于同样拥有大量的行政事务与秘书、保卫等工作,故需成立大会办公室。再如一些重大的活动,也需成立临时性办公室。这类办公室随着任务的完成而自动解体。

三、办公室机构设置原则

(一)依法设臵原则

对于国家各级单位、机关来说,机构设臵必须依照国家组织法规定并经过正式手续报上级批准。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立也应经过正式的程序报上级批准,才馅有合法的地位,受法律保护和社会的承认。

(二)层次管理原则 根据办公室性质任务、工作量分设若干个部门和层次。做到层层负责、分级管理、上下配合、左右协调。下一层次服从上一层次,受上一层次的直接领导和指挥。办公室领导不应越过所属部门负责人直接指令基层工作人员办事。层次管理原则还要求在分工负责的情况下,强调组织与协调的作用。在上下层次任务有矛盾时。根据上一层次总任务的要求,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有机的系统。层次结构在一个单位里一般分为三层:高层是决策中心;中层主要是贯彻执行高层的决策与规定的任务;基层指一般工作人员。层次设臵要从实际出发,不能一样看待。同时,还要考虑到领导有效管理幅度,这与办公室领导的能力与素质有关,与业务性质的难易有关。

另外,凡独立单位必须设臵办公室机构,因为它们都是独立的工作单位,都有领导,都有办公室的工作任务。

(三)精简原则

机构设臵要员彻精简的原则,要重质量不要重人数,人多不一定能把事办好。同时,办公室的设臵也要因学制宜。有时还要依据决策中心在不同时期的工作需要,合理地设臵相应的机构,在一般情况下,单位大、职工多、业务广的部门,办公室工作机构应有严密的分工,使工作规范化、系统化,才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如果是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办公室内还应设立专业性的秘书机构,才有利于协助领导开展工作。

(四)效率原则

机构设臵的目的在于实现既定目标。要实现目标必须讲究效率,特别是高科技迅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企业不讲效率,就无法竞争,就有倒闭的危险。行政和事业单位不讲效率,就不能使事业发展,甚至造成重大损害。因此,在机构设臵时必须考虑如何有利于提高效率。过去不少部门最薄弱的环节就在于信息反馈系统,几乎等于空白,虽然强调调查研究,深人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但往往是走马观花或等待下属部门送材料,层层上报,所以浮夸等不正之风、材料不真实和失时效的情况时有出现。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是与效率原则相违背的。对办公室来说,必须克服过去那种信息传递缓慢的状况,建立一个健全的信息反馈系统,以保证信息反馈快,办事的线路与过程短,处理公文迅速、准确、保密。

(五)目标一致原则

一个单位或系统的首要关键是确定目标,它是提高效能的前提条件,也是团结和鼓舞全体人员同心协力地完成预定目标的动力。

目标一致原则,要求从整个系统来权衡利弊得失,小局服从大局,具有目的性、全面性。整合程度愈高,目标成果就越大;否则,反之。为此,办公室机构设臵要考虑如何有利于实现组织目标。

(六)职、责、权一致原则

职、责、权一致是指机构设臵以任务为依据,因事设职,以利于工作任务的完成。每个人职责都要明确,在其职责范围内有权处理各种问题,不要设臵有职无权的岗位。

同时,每个人之间的分工也要清楚,不要有事无人干,任何情况下都能按分工标准找到经办的人员。还要考虑在特殊情况下也能做到有人办理,以免产生无人过问现象。以上所说的就是职、责、权一致,切忌设臵虚职,权与责是相称的。当然,有时权力是可以授予的,如办公室代表单位处理全局陛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其责任不是全部由被授权人员承担,领导者即授权人也承担一定的责任。

四、办公室机构的领导与管理

各级办公室机构虽然覆盖全国,但由于它是直接为本部门领导服务的办事机构,对上下各部门只是间接服务关系,因而高一级办公室机构对下一级办公室机构,不存在直接的行政领导关系。这一特点,决定了各级办公室部门之间不可能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独立的垂直领导体系。任何单位的办公室机构,都由本单位的领导层直接领导和管理,也就是说,办公室部门具有一定的“封闭性”。

办公室机构之间虽然存在一定的封闭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办公室机构之间没有垂直或横向联系,相反,在新时期这种联系有很大的发展。纵向联系表现为,上级办公室机构有义务对下级办公室机构进行业务上的指导。这种业务指导关系体现在办公室机构的各种工作制度、条例、守则的制定和实施上。上级办公室部门还常通过颁发文件,召开秘书长、办公室(厅)主任会议等形式,对下级办公室部门进行指导。

推荐第8篇:校团委机构设置

校团委机构设置

校团委主席团: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

校团委各部门:组织部、宣传部、社会实践部、办公室

校团委直属组织:各级团支部

校团委、学生会各部门职责

校团委机构设置

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肩负着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全心全意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努力奋斗的重要任务。为了保证校团委更加卓有成效地 开展工作,使更广大的团员青年投身到火热的共青团事业中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团委根据本校具体情况设置了如下部门:

团委书记

1、负责校内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组织工作,引导团员、青年做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的各种主题教育。

2、及时组织学习、传达上级组织和领导的工作部署、指示精神,保证上级组织决议和工作计划的实施。

3、注重班级团支部的管理,经常了解和分析团员、青年的思想、意见和要求并汇报工作。教育团员、青年热爱集体,刻苦学习,尊师守纪,关心同学,讲究卫生,文明礼貌,养成良好的道德素养。

4、围绕党支部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5、坚持正常的团内生活,坚持团的“三会一课”制度,上好团课,接受新团员,办理团员证颁发和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做好团员的注册、团费收缴、奖励和处分等工作,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6、做好团内档案管理,健全校团委(包括“团干部手册”、“活动记录”、“会议记录”等)团内文件,团员名册,各类表格归档制度。

7、负责学生干部的配备、培养、教育,做好学生干部的考评和管理工作。协同学校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大型活动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地其他工作。

团委副书记

1、协助校团委书记开展团的组织建设与思想建设。

2、召集团委委员会会议,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批示,研究与安排分团委的工作。

3、全面了解和掌握团员思想、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检查分团委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

5、加强校团委的组织建设,善于向团委书记提出建设性意见。指导团委成员开展工作。

6、同各班团支部保持密切的联系,围绕党支部的工作中心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重点,开展校团委的各项工作。

7、与学生会保持联系,相互协调,促进团的工作的开展。

团委办公室

1、积极主动协助书记处理好日常工作。

2、传达会议通知,做好会议记录。

3、按规定保管和使用校团总支印章。

4、做好团委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报刊资料的征订、传阅工作。

5、负责校团总支的档案、信息、保密工作。

6、负责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做好登记、转达、传递、催办、反馈工作。

五、素质拓展中心办公室

管理和发放《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完善、解释和监督执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实施办法》;指导各系做好全校本科生的大学生素质拓展班 级、系级认证工作;监督检查各系素质拓展证书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和汇总工作;组织专门人员对“素质拓展认证项目”的开展情况 进行抽查;负责做好学生素质拓展档案整理保存工作;维护和更新大学生素质拓展网站,丰富网站版块。

组织部

1、负责对学生工作与管理中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以制度的形式将有效的政策工作办法固定下来,推广使用,提高校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效率;

2、负责学生评优评先工作制度的制订及执行;

3、协助校团总支管理团员日常生活和学习,开展团员活动;

4、具体实施对干部的工作成绩的考核,组织实施各项学生评优评先工作工作并对其过程的公平公正性进行监督

5、管理各部门、各支部上报的档案材料。

一、组织部:

做好团委文件的草拟工作;负责起草团组织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团委印章的管理;负责团干部队伍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负责团员管理:团员证注册、团籍转接、团费收缴、年度团员统计上报工作等;做好五四表彰工作;指导各系团总支做好推优入党工作;指导各基层团组织做好团日活动;负责团校、团代会的组 织筹备工作。

宣传部

1、负责协助各部门组织开展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知识宣传广播教育;

2、负责各部门活动对外宣传工作以及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的公告性、纪念性广播宣传;

3、负责对我校组织的有特色的工作进行广播宣传;

4、负责校内各项宣传工作,使学生了解我们的工作,提高学生对学生干部工作的认同感和支持度;

5、配合其他部门工作,为其工作提供必要的宣传方面的工作支持,如展板的制作、欢迎牌、横幅制作等。

二、宣传部:

做好团委档案的整理、上交工作,文件的分发、登记,函件、报纸的收发,会议的记录;团委网站管理工作;指导中文电台、翔宇报社开展工作;负责团委简报的编 撰和印刷工作;负责安排团员青年的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团的宣传队伍建设;利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团员意识教育等思想教育 活动;开展团员青年的宣传教育工作,报道团员青年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负责团工作信息的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及对外宣传工作。

二、团委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团委书记

1、负责团委的全面工作,主持团的日常性工作,定期召开团委会,传达贯彻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

2、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制定出全校共青团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及进行检查、评比和表彰工作。

3、经常及时地向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布置工作。

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基层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典型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5、负责沟通学生和学校之间的联系,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把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学校反映信息。

6、负责对团委成员和各团支部的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对支部书记以上的团干进行培训、锻炼。

(二)、团委组织委员

1、做好团员管理和团员登记,统计,团员花名册及办理结转团组织关系等;新生入学期间,整理新生团员的团籍档案,及时登记“团员情况登记表”。

2、根据“学生名册表”和“团员情况登记表”查核已结转团关系的团员,催促未结转的团员尽快办理结转手续。

3、负责全校团费的收缴工作,做好交纳情况登记。

4、负责做好“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及团员证的注册工作。

5、每年

五、六月间做好毕业团员的团籍、团员证结转工作。

6、整理发放新团员的团员证、团章、团徽等物件,整理“入团志愿书”归档,并做好补办团员用品工作。

7、了解和掌握全校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提出计划和建议,并负责实施,同时要督促和检查各单位完成任务情况。

8、做好各团支部的班子建设和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培训等。

9、指导各支部的组织委员开展工作。不定期召集组织委员进行工作能力、工作技巧和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同时增进各组织委员之间的友谊。

10、做好团的组织工作。

⑴、认真、及时接收各支部递交的“入团申请书”,并在“学生名册表”中填写递交情况。⑵、向各支书、组委了解入团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将初步成熟的积极青年定为发展对象,定期召集入团积极分子召开座谈会,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⑶、将“入团登记表”(即副表)发给发展对象,尽快填好,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上交校团委,并汇报发展对象的情况和培养情况,最后确定通表名单。

⑷、将“入团志愿书”(即正表)发给应通表人员,要求各支部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表完毕。⑸、指导各支部的通表程序和方式。及时掌握各支部团员的增减情况。

⑹、在学校用红榜公布“新团员光荣榜”,以示祝贺。

11、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三)、团委宣传委员

1、根据学校团委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拟制定宣传计划,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负责指导各支部宣传委员开展工作。

3、利用学校播音室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

4、协助学校的校风、校纪建设,开展宣传鼓动工作,大力表彰好人好事,抵制歪风,

批评不良现象,弘扬正气。

5、完成校团委交给的其它工作。

五、学习部

协助学校抓好学风建设,营造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负责组织各项与学习有关的活动,负责《新知》课外阅读刊物的出版,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开拓视野,丰富知识。

2、与本部和其他部门合作开展与学习相关的活动。

3、组织学生学习方面的竞赛活动。

4、收集、了解学生对教学的反映及学习方面的要求并及时协助解决

5、积极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活动。

六、生劳部

为全体学生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密切关注同学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帮助同学解决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组织和开展与学生生活相关的活动,提高学生自理能力,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2、定期对校园环境、教室及公共卫生区环境等进行检查评估。

3、配合学校总务处,对学生宿舍和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和监督。

4、对日常行为规范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反馈。

5、与校本部和其他部门合作开展与生活有关的活

6、积极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七、文明督导部门

为全体学生塑造良好的学生形象,展现我校学生的良好风貌,促进班风和学生的形成。 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督导学生仪容仪表,包括着装,头发和穿戴等常规检查,并及时进行反馈。

2、定期对个别年级进行突击检查,教室是否携带违禁物品。

3、配合学校政教处处,对学生的早读入校和特殊时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4、与校本部和其他部门合作开展与生活有关的活动。

5、积极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八、文娱部

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各项文艺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学生的艺术欣赏和鉴别力。具体内容如下:

1、负责组织学校各种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文娱活动。

2、组建并指导各种文艺团体。

3、配合学校,搞好各大节日的节目排练和演出。

4、与校本部和学生会各部门密切合作。

九、体育部

积极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增强同学们的身体素质,使其以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去;培养同学们良好的集体凝聚力和团队精神,营造院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氛围。具体内容包括:

1、负责组织院各种级别、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

2、组建并指导各班各种学生体育团体。

3、与院本部和其他兄弟院校开展各种赛事。

4、积极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十、宣传部

协助学校搞好鼓励,宣传工作,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主要职责:

1、协助学生会各部门完成好海报制作、展板制作及黑板报评比等事宜。

2、对学校各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3、与校团委宣传部密切协作。

4.积极配合学生会其它部门的工作。

十一、广播台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子江电视台和“校园之声”广播电台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制作常规播送和特殊节日的专题,如“教师节专刊”;

2、负责配合学校,实时报道校园重大活动和各种紧急通知,让信息畅通无阻;

3、定期制作现场访谈节目或播报记者团的相关材料,活跃校园氛围;

4、积极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十二、记者团工作职责:

1、及时采集学校生活中的各种情况,并撰稿报道

2、根据学校要求进行各类采访。

3、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推荐第9篇:团委机构设置

共青团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委员会机构设置

共青团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委员会隶属于共青团兰州商学院委员会,是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院党委的领导下,响应时代召唤,担负伟大使命,以更饱满的热情、更充足的干劲、更务实的作风,适应新形势,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再攀新高峰!

一、团委编制(学生):

团委副书记1人、团委部长11人、团委干事41人

下设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实践部、广播站。

二、岗位职责

●团委副书记岗位责任

〈一〉负责团委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团委干部例会和团总支副书记例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及有关会议决议,研究工作、制定计划、组织落实和进行考核。

〈二〉负责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部署工作,交流情况。

〈三〉抓好团委的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重点问题集体讨论确定;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对团委干部分工明确,督促帮助团委干部做好工作。

〈四〉监督、检查各团总支的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五〉深入基层,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和呼声,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充分调动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

〈六〉负责团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专职团干部的考核。

〈七〉抓好团员和青年的理论学习,承担团课和形势政策课的讲授任务,抓好团委干部的学习,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

〈八〉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九〉组织召开全院团员代表大会。

〈十〉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三、团委各部门工作职能

●院团委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团委及院党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每学期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各团总支副书记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研究、部署和检查团的工作,并经常向党组织和上级团委汇报,反映情况,努力开创我校团委工作的新局面,当好党的助手、后备军。

2.负责全校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以党建带团建,以团建促党建”,配合党委组织部做好学生中的建党工作,选择有利时机,精心组织一些具有思想,教育性强的活动,推动基层团的各项活动的展开。

3.切实抓好团的组织建设,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健全团的各项制度,教育团员履行团员的义务,保证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

展团员和超龄团员的退团工作;组织团员学习党的知识,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配合党组织做好发展大学生党员的工作;抓好各级团干部培训,做好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和组织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全院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

4.抓好团的宣传工作,深入基层,发展典型,表彰好人好事,树立楷模,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同时

5.组织对团员思想状况的调查、分析和对团工作的总结、研究;组织和开展\"五四评优\"活动;抓好评选和表彰\"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工作。

6.组织团员骨干进行培训,提高团干的组织水平,不断完善团委的工作。

7.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饮食、卫生、课余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协同学校加以改进。

8.通过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先进集体个人的经验,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思想上倾向性的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9.完成校团委和院党委交给的任务。

●团委办公室岗位责任

〈一〉负责团委各部门的协调工作,综合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及总结,并督促协调各部门贯彻执行。向上级提交本学年、本学期的团委工作计划及总结。

〈二〉协调上级完善团委各项制度,草拟各项规章制度

〈三〉负责团委的档案管理工作,对团委各项活动计划、总结及其他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和编辑

〈四〉统一负责各项活动的经费管理,主管团委的财物使用和清查,保证合理使用

〈五〉对院团委各种刊物及宣传材料进行管理监督,确保其内容积极将康。

〈六〉对团委电脑的使用进行审批、登记,确保电脑使用的规范化。 〈七〉对团委各部门例会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团委各部门工作有序进行

〈八〉对全院团干部进行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干部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九〉负责学生干部档案的管理和工作业绩的考核、鉴定。●团委组织部岗位责任

〈一〉负责团费收缴工作,做到收缴有制度,日常有记录,年终有报告。

〈二〉负责团员证的颁发、组织关系的接转;经办青年入团的考察、审批工作;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

〈三〉做好团员证的年度注册,团员档案的归档;全面掌握全院共青团组织的情况(团总支、团支部数量及人员构成,专兼职团干部的数量、比例等),及时进行团员登记和团员及团干部变动情况调查统计工作;

〈四〉加强与基层团组织的联系,经常了解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各团支部的学习、团日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与帮助,每学期召开一次组织工作会。

〈五〉加强团员意识教育,组织每年度的团员代表大会。

〈六〉制定落实团课培训,抓好院级学生干部的考核和全院团干部培训考核。每学年对院级学生干部做一次考核、鉴定。

〈七〉开展达标创优活动,评选“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八〉对违纪团员的团纪处分进行备案、归档,对未及时给予团纪处分的总支、支部进行及时处理。

〈九〉协助学校党校,组织党课教育,关心党课学习小组的成长,向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入党。

〈十〉负责新团员的审批和考察工作,办理超龄离团手续。●团委实践部岗位责任

〈一〉了解学院、同学的需求信息,根据信息策划和完善大型活动;

〈二〉积极配合院团委各部门承担学院大型活动的运行工作;〈三〉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和每年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四〉负责建立与社会(企业、劳务市场、人才市场)的互惠合作关系;

●团委宣传部岗位责任

〈一〉调查、掌握、分析、研究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结合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要求,提出宣传工作意见,拟订和提出开展思想教育的措施和意见。

〈二〉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组织各种教育活动,如组织、参观、报告会等,探索、研究团的宣传工作的新规律和新理论。

〈三〉办好团委的宣传阵地,利用网络、报纸、板报、书刊等形式,宣传团的中心工作。

〈四〉负责典型人物的推广和宣传工作,大力挖掘、选树、宣传各种先进团员青年典型,以典型带动、引导青年,加强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织每年假期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的组织工作。〈五〉指导全校各级学生组织的宣传工作,负责全校大型宣教活动的计划和实施;负责团内简报的编辑出版和发行;

推荐第10篇:工商所机构设置

2、工商所机构设置

15人以下工商所实行“1+1”模式(综合服务厅、监管执法中队)。15人以上的工商所实行“1+2”模式(综合服务厅、巡查监管中队、经检中队)。

(1)综合服务厅

负责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负责建立辖区个体工商户的经济户口档案,并实施分类分级监管;负责辖区内小型户外广告(含牌匾广告)的登记;负责受理有关申请商标注册的咨询,指导正确申请商标注册;管理有关帐册、票据、印章和固定资产;所内接待、信访、会务、考勤和上传下达、公文处理、起草材料、统计报表、档案管理、督办落实等内勤管理。负责辖区“经济户口”的分类归档;受理、分流12315投诉举报;建立和指导辖区内居民社区、农村乡镇、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等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点的工作;其他有关内部事务。

(2)监管执法中队

负责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及其交易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采集、录入辖区“经济户口”信息;负责辖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具体处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投诉、申诉和举报;负责辖区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设置、张贴、散发广告、印刷品广告和现场广告宣传的监督检查;负责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

(3)巡查监管中队

负责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及其交易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采集、录入辖区“经济户口”信息;负责辖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具体处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投诉、申诉和举报;负责辖区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设置、张贴、散发广告、印刷品广告和现场广告宣传的监督检查;负责检查超范围经营和取缔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

(4)经检中队

负责查处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分局委托的一般程序案件的调查取证;负责对辖区内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和合同欺诈行为、传销行为和直销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移交、执行等具体工作;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

第11篇:文学社机构设置

“东山岭文学社”常设机构职责

一、社长:代表全体社员管理社团事务,统筹全局,领导、团结全体社员,并制定社团学期计划,监督各部门工作的展开,学期末向社员大会、团委汇报学期、年度总结,组织社内各 项大型活动,主持召开社委会会议。

二、执行副社:与社长一起处理社团内的有关事务,带领初、高中各部门认真执行上级分配下来的各项工作任务,布置并监督社团各期段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做好各部门初、高中社员的考勤工作,主持召开部长例会,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管理社团工作。

三、分管副社:分别管理初、高中各部门日常事务,监督召开各部门工作会议,对社团办公室值日进行安排和检查,及时了解社员工作、思想状况,及时与上级沟通,严格按照社规规定监督社员的行为作风,发现有违规者须及时上报,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管理社团工作。

四、秘书处: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资金预算和结算、财务报表、奖品购买等。并每月定期向社长汇报财务状况。并协助社长处理 好日常事务,负责每次会议的出席情况登记、会议内容记录,定 期收取、登记稿件,各种档案的管理及重要资料的分类保护,制作社团考勤表,并协助分管副社做好各部门考勤工作。

五、编辑部:负责约稿、征稿、退稿以及处理与审核所有稿件。尽量做到“好稿不漏选,劣稿不上报”,做好审稿记录,对杂志 的核对工作认真负责,确保校报、社刊的质量。负责校报、社刊及其有关资料的编辑、版式设计及印刷;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

六、宣传部:负责文学社对内对外的各种宣传工作,主要负责学校贴吧、社团贴吧的日常管理,及时将编辑部选出的优秀稿件通过贴吧进行宣传,扩大文学社的影响力。

七、策划部:主要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策划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每次活动策划的资金预算以及物资筹备,活动过后的策划总结。

八、记者站:负责与学校广播站合作,收集和编写优秀的新闻稿件。对学校的每一件大事、趣事进行采访报道,并编写新闻稿件,及时通过校广播站播出

(以上为各个部门大体工作分配,具体任务另行会议布置)

东山岭文学社

2013-9-1

第12篇:法院机构设置

人民法院内设机构知多少?

作者:南门徙木 文章来源:高魁法律博客 点击数:1058 更新时间:2011-11-1

一、典型的审判业务庭

(一)民事审判庭

最高院设置民事审判庭4个,高级人民法院设置民事审判庭3个或4个,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民事审判庭2至6个(如北京二中院、上海一中院、昆明中院、东营中院、深圳中院均设立6个民事审判庭),绝大多数中院民事审判庭数为3个或4个,基层人民法院设立民事审判庭2至6个(如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就设立6个民事审判庭),绝大多数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数为2个(不含派出人民法庭)。

(二)刑事审判庭

最高院设置刑事审判庭5个,高级人民法院设置刑事审判庭2至4个(西藏高院为2个),绝大多数高院设刑事审判庭数为3个或4个;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刑事审判庭2至4个,绝大多数中院刑事审判庭数为3个或4个,基层人民法院设立刑事审判庭1至3个(如漯河市源汇区法院就曾设立刑三庭,北京市朝阳区、海定区法院,山西省尧都区法院等就设立2个刑事审判庭),绝大多数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数为1个。

(三)行政审判庭

最高院、高级人民法院均设立行政审判庭1个,绝大多数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设立行政审判庭1个。

(四)审判监督庭

最高院设置审判监督庭1个;高级人民法院设置审判监督庭1至3个(如西藏、宁夏、安徽、陕西高院设1个,河南、山东、新疆高院设2个,河北、湖南、湖北高院设3个);大多数

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监督庭1,部分中级人民法院设立2个审判监督庭,如吉林中院、长春中院、邵阳中院、焦作中院、哈尔滨中院、南京中院、大连中院等;基层法院普遍设置审判监督庭1个,没有发现基层法院设立两个以上审判监督庭的报道。

(五)派出人民法庭

基层人民法院普遍设有派出人民法庭,截止2010年底,我国共有人民法庭9880个,平均到全国3119个基层法院,平均每个法院设立3个人民法庭。目前从网上查到的设立派出人民法庭最多的法院是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共设立10个人民法庭。

二、专业性审判业务庭

(一)少年审判庭

自1984年11月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建立我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以来,我国少年司法发展走过24个年头。以少年法庭审判为重心的少年司法,经历了1984年至1988年的创设、探索阶段,1989年至1993年的推广、普及阶段,1994年至2003年的巩固、规范阶段,2004年至今的深化改革、健全完善阶段。1999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首次明确了少年法庭的名称,2001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次提出设立少年法院的试点设想,2003年全国人大内司委提出在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可以开展设立少年法院试点工作。200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在全国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设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简称少年审判庭)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试点工作。确定了北京市二中院等17个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试点单位。截至2008年12月,试点少年审判庭共审判

一、二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731件,

一、二审未成年人民事案件2959件。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法院已设立少年审判法庭2219个,共有7018名法官专门从事少年审判工作。

(二)林业审判庭

目前,林业审判机构有两类:一是在北方大面积国有林区设立林区中级 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受理辖区内所有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独立行使相当于地方人民法院的职权;二是在重点林区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法院内设立林业审判庭,或者在重点国营林场派驻林业法庭,受理辖区内的森林案件,成为地方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以福建省为例,截止2011年3月,该省三级法院总共拥有林业审判庭60个,其中高院1个,中院8个,基层法院51个。林业审判庭专门审理涉林等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从1982年至2010年共审结涉林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各类案件40659件。

(三)专门行政审判庭

如湖南省永州市中院设立林业审判庭,负责审理涉及林业的

一、二审行政案件;永州市的道县、宁远县、双牌县人民法院设立计划生育法庭,对内统称“行政审判第二庭”,对外统称“计划生育法庭”。

(四)金融审判庭

2008年11月,浦东新区法院成立了我国首个金融审判庭。同年12月,黄浦区法院以民事审判第五庭作为专门的金融审判庭。2009年6月,上海高、中两级法院建立了金融审判庭。到2011年5月,上海高院、两个中院以及5个基层法院都已设立了金融审判庭

根据浦东法院的统计,自2006年至2010年,该院受理的各类金融民商事案件达5603件;受理金融犯罪案件158件178人,主要包括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系统腐败犯罪等三大类型;受理涉金融机构执行案件2508件。今年以来,浦东法院已受理的1000万元以上标的金融案件有11件,其中一件借款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达到4950万元。

继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全国第二个、西部首个金融审判庭在重庆渝中区法院设立。融审判庭受案范围覆盖储蓄、借款、信用卡、存单、担保、证券、期货、保险、票据、信托、基金等金融行业各个领域,采取金融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理模式。重庆渝中区

法院金融审判庭成立一年以来,已累计受理金融案件1914件,审结1704件,结案率89.03%。2011年,沈阳中院和郑州中院也相继成立了金融审判庭。

(五)环保法庭

2004年,河北省晋州市成立了专门的环保法庭, 2007年11月20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环保审判庭和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负责审理贵阳市辖区内包含刑事、民事、行政所有涉及环境保护的一审案件,同时还负责环保案件生效后的执行工作,在全国率先建立起环境保护类案件三类审判合

一、集中专属管辖的崭新模式。

目前,云南省已有3家中级人民法院和6家基层法院成立了环境保护法庭,是全国成立数量最多的省份。该省环保审判庭,实行行政、民事、刑事三种类型的诉讼合一方式,对涉及环保的各类案件实行归口管理,由同一审理机构的专业审判人员集中审理。

为适应海南生态立省和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海南省高院决定2011年在省高院和各中级法院,以及五指山、琼中、儋州等环保任务较重并且具备条件的基层法院,设立环保法庭。而重庆市2011年将试点设立两个环境保护审判法庭,集中审理涉及全市长江水资源、森林资源和其他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

此外,一些地方还成立了诸如“妇女、儿童、老人维权法庭”、“劳动争议法庭”、“道路交通法庭”、“土地法庭”等名称五花八样、管辖范围各不相同的专业法庭,因上述法庭不具有典型性,个别法庭虽称作法庭,但因为不是独立建制,实际上是巡回法庭或合议庭。

三、非审判性业务庭室

(一)立案庭

最高院设置立案庭2个;高级人民法院设置立案庭1至3个(如西藏、宁夏高院设1个立案庭;湖南高院设置1个副厅级的立案局,下设三个副处级部门;辽宁高院设立立案庭3个;

其它高院普遍设立2个立案庭);大多数中级人民法院设立1个或2个立案庭,部分中级人民法院设立3个立案庭,如辽宁省辽阳中院设立3个立案庭;基层法院设立1个或2个立案庭。

(二)执行局

在法院内部,执行局的内设机构与法院审判业务庭室地位相同,执行局内设机构的负责人为法院的中层负责人。各级法院的执行局大多内设执行一庭(有些法院称综合处)、执行二庭、执行三庭三个部门。也有一些法院执行局内设机构超过了3个,如山东省宁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下设四个执行庭和1个裁决庭,内设机构达到了5个。其中,执行一庭、二庭、三庭根据辖区划分具体负责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以及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四庭负责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裁决庭内设外勤组、裁决组和内勤组。外勤组主要负责法律文书的送达;裁决组负责各种裁决事项的研究审批以及调研信息、经验推广、工作总结;内勤组负责执行局档案管理、财务及办公用品等行政管理。

(三)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设置赔偿委员会办公室1个,全国大多数高院和中院都设立了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各基层人民法院自2004年10月1日起不再受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故基层法院不设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但全国大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均成立了理赔小组(理赔小组一般设在审判监督庭),办理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基层法院不再受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

四、后勤部门(指不具体承办案件的法院后勤保障部门)

(一)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设有后勤部门9个,分别为办公厅、政治部、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外事局、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同时,最高院还下设机关服务局、国家法官学院、人民法院出版社、人民法院报社、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科学技术研究所等直属事业单位。

(二)高级、中级人民法院

各高级、中级人民法院后勤部门设置与最高人民法院基本相同,绝大多数都设有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技术处、司法警察总(中)队、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等内设后勤机构,以及法官培训学院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另外,一些高院和中院还设立绩效考核办、评查问责办等内设机构。

(三)基层人民法院

绝大多数基层人民法院设有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等后勤部门。一些基层法院在内设机构设置上复制上级法院,还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技术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科等内设机构,一些法院还设立诉讼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室(诉调对接中心)、绩效考核办、评查问责办、审判委员会办公室、裁判文书校核办公室、调解工作办公室、基建办公室、院史院志修订办公室等内设机构。

第13篇:安全机构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机构设置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和矿业公司发展的需要,紧紧围绕矿业公司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优化管理流程、突出功能重组,以规范机构设置、强化管理职能、提高办事效率为重点,建立规范有序、管理科学、运转协调、以人为本,符合现代企业制度需要的组织机构。

二、设置原则

机构设置坚持精简、高效、有序的原则;坚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坚持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原则。

三、机构设置

1、公司经理层设置: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后勤副总经理。

2、公司职能部门设置:综合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监管部、通风部、机电部、调度信息中心(总调度室)。

3、公司管理煤矿包括:金凤煤矿、群利煤矿、祥丰煤矿、太上煤矿、龙宫煤矿一号井、龙宫煤矿二号井、纸房煤矿。

四、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综合部(编制5人:其中部长1人,副部长2人,职员2人)

1、负责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专题会等会议的筹备、组织、形成纪要等工作。负责公司经理层综合性文件、年度工作报告的起草,各种综合性会议的通知及会务工作。

2、负责公文的印制、上报、收转、下发、传阅、执行催办等文书处理工作。负责公司档案的管理工作。

3、负责对外联系和接待,负责集团车队、办公楼、食堂、宿舍等的管理工作。负责集团本部办公设备和网络的管理工作。

4、负责抓好保密教育和管理,对集团各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5、为矿业公司经理层组成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6、按照经理层安排和上级要求,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7、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工资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集团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制度。研究和指导集团人事、工资工作。

8、负责公司劳动组织的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并对集团所属各单位人力资源进行调控。负责劳动合同管理。

9、负责公司直属单位和机关部室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察、绩效考核工作,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集团管理干部的任免、员工的工资、待遇的审批手续。负责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负责做好集团员工的调配、交流及安置工作,指导各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并做好集团机关员工的档案管理。

10、负责公司劳动定额、定员管理,做好劳动工资计划、核算、统计工作。协助做好集团机关费用考核工作。

11、负责公司中层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集团管理人员的招聘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招聘、接收、分配、定岗工作。负责或指导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评审和聘任工作。选拔和管理公司技术骨干。

12、参与公司相关证照办理、年审工作。负责公司工伤、地灾赔偿及征地、厂群关系,组织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加强对外关系协调。

13、负责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管理集团宣传工作。负责管理集团广告宣传业务。牵头协调集团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4、协助做好职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5、研究和指导公司党组织的建设。负责集团机关党员干部管理工作,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16、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环保政策及标准,制定本企业实施环保工作的目标和措施。

17、加强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平安朗月”创建活动,完善落实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防范措施和工作机制,组织在单位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守护和检查,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检查进出单位内部人员的证件,登记检查出入物品及车辆。负责单位内部易燃易爆、化学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管,承担地面民爆物品仓库防火、防丢失、防盗抢等安全守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单位内部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抓好单位内部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违章行为的治理。

18、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生产技术部(编制7人:其中部长1人,副部长2人,主任工程师1人,采掘、地质、测量工程师各1人)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关于煤炭生产技术、地质测量、生产维简计划、矿建工程项目预算审批、矿井煤质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拟定和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贯彻落实。

2、负责掌握矿井采煤、掘进、巷修、支护和接续情况,并进行适时分析,及时向集团领导提供管理和决策信息,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矿井做好采煤、掘进、巷修、支护、接续和顶板管理等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掌握矿井地质、矿山测量、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矿山环境地质灾害、资源储量情况,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集团各矿井做好矿井地质、矿山测量、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等管理工作。

4、负责审查和批准各矿井巷道大修月度、年度计划,组织巷道大修验收。

5、负责组织矿井生产布局方案和矿井接续方案的审查,审批需集团审定的采煤、掘进、地质、测量、防治水、顶板管理、支护方式等方案、措施、规程。

6、指导帮助、监督检查矿井做好矿井采掘、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参加安全检查和质量标准化评比验收工作。

7、负责编制生产技术、地质测量等方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集团生产计划、维简计划的管理,按时编制矿井产量及进尺的年、季、月度生产计划,负责审查审批维简项目。协助做好矿建工程项目预算审批等工作。

8、协助公司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负责集团煤炭生产主要材料消耗定额管理,负责煤炭生产采、掘定额管理,负责煤炭生产经营性指标测算等业务工作。做好综合统计工作,提供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指导和监督各煤矿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

9、负责公司各矿井煤质管理,掌握矿井原始煤质、生产动态煤质状况,指导、检查、督促矿井做好矿井煤质管理工作,对发生矿井煤质质量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10、负责组织落实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11、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电部(编制4人:其中部长1人,副部长1人,主任工程师1人,机电工程师1人)

1、负责建立矿业公司的机电设备台帐,负责提供采掘移动设备的闲置(备用)报表,负责公司内部的设备调拨和调剂,指导督促各矿建立机电设备台帐;建立公司主要采掘生产设备技术档案,达到快速处理机电事故的目的。

2、参与公司年度设备购置、更新、维简计划的审定,掌握设备资产及维简资金的提取,使用情况;了解和掌握各类设备现状,及时编报各类设备报表及矿井机电运行状态表。负责办理集团的设备报废工作。

3、深入现场,指导、检查、督促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保持齐全、完整、可靠并定期检验;指导、监督、检查井下小绞车的管理使用情况;掌握矿车的完好率及使用情况,每季度提出统计报表;检查、监督各类绞车钢丝绳的管理及使用情况。及时掌握矿井运输设备的运行情况。负责提交矿井主要运输设备运行情况报表。参加安全检查和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验收工作。

4、负责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联系;并指导、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厂内车辆及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建立集团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台帐及技术档案,及时上报特种设备管理所需的各种报表。

5、掌握公司供用电情况。建立集团各单位6kv以上供电系统技术档案;负责与电力系统的业务联系;负责公司内、外部电费结算;负责对电力调度的业务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电耗指标;定期编制用电情况报表,并对公司的用电情况进行分析,保证经济合理用电;管理好电能计量装置。负责高压供电的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瓦斯发电厂的宏观管理工作,掌握电厂的运行情况。现场指导、监督、检查、帮助电厂管理好继电保护和自动化安全装置。

7、负责对公司春季电气预防性试验及防雷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并保证在雷雨季节前完成;负责对试验报告的审查,检查、督促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查;提出总结分析报告。

8、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通风部(编制5人:其中部长1人,副部长1人,主任工程师1人,通风工程师1人,仪器维修员1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负责公司各矿井的“一通三防”技术业务工作全面管理。

2、负责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各矿井加强“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和现场管理工作,及时指导解决“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现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督促矿井建立健全相应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4、负责指导矿井开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参加集团安全检查和质量标准化评比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一通三防”安全检查,监督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执行,对安全隐患整改进行监督。

6、负责指导矿井和协助有关部门推广先进技术和先进装备,提高矿井通风安全技术水平。加强通风安全技术装备管理,发挥装备效能。

7、协助做好通风管理人员、安全技术工种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通风队伍的安全技术业务水平。

8、参加“一通三防”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参与制定防范的安全技术措施。

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监管部(编制4人:其中部长1人,副部长1人,主任工程师1人,工程师1人)

1、安全监管部是本公司安全管理综合部门;负责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全面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本公司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执行情况的督查检查。掌握安全动态,及时提出贯彻上级的有关安全要求,负责安全资料的管理和汇报及上报工作。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规划和提出年度安全目标建议,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措施等,并督促实施。

4、经常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企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重大安全问题,负责牵头组织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负责组织各类事故和重大隐患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按照规定组织制定安全考核办法。负责集团各矿安全管理机构的管理指导工作,并检查履职情况。

5、牵头组织公司联合安全检查和季节性、阶段性的安全检查,配合集团有关部门进行专业性检查;负责牵头组织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及验收。

6、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备和仪器的使用和管理;监督检查与安全有关的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和产品质量。负责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工作。

7、组织审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参与对安全费用的安排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8、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做好职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9、负责组织申报各级安全生产专项补助资金项目。

10、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总调度室(编制7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调度员3人,网络维护及信息员1人)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负责公司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工作,对公司各矿安全生产调度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2、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矿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动态,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向公司领导提供安全生产信息资料。

3、做好公司安全生产调度会会务工作,汇报调度周期内集团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调度会议记录。

4、根据公司应急处置预案及程序规定,通知有关单位和领导,协助处理安全生产应急事件,并把处理情况、结果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5、负责组织编制公司信息化发展规划及阶段实施方案,管理集团各矿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等系统的建设和运行。

6、负责建设和宣传公司互联网主页,实时调整主页栏目,负责主页栏目的日常更新、维护、检测。

7、负责采集、筛选行业发展有价值信息,为公司领导提供参考资料。

8、负责公司网站的维护,保证网络设备安全、稳定、顺畅的运行。

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4篇:协会机构设置

协会机构预设置

发布时间:2014-7-23发布人:胡坐景

一、协会会员大会是协会最高权力机构

二、协会理事会为协会决策机构

三、协会秘书处为协会日常办公机构,秘书处下设:办公室、会员部、培训部、行业发展部、技术部、联络部、宣传策划部

第15篇:法院机构设置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设机构职能配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二)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和抗诉案件。

(三)依照法律规定提审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四)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五)审理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六)审理本院管辖的减刑和假释案件。

(七)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受理不服本院及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各类案件的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提审或指定基层人民法院再审。

(八)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而又需要本院执行的案件和外地区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九)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受理并决定国家赔偿。

(十)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十一)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参与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对法律、法规、规章提出修订意见,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十二)指导全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地方党委考察、配备协管干部;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司法鉴定人员及工勤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本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全市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十四)指导和开展全市法院系统的法制宣传报道工作。

(十五)领导全市法院监察工作。

(十六)承办其它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置14个职能科室和机关党委及纪检监察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司法政务;组织安排本院各种会议和院领导的公务活动;组织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电、保密工作;负责秘书、机要工作;负责机关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的密码管理和保密指导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接待、外事工作。

(二)政治部

负责全市法院队伍的政治工作;协助地方党委搞好法院系统的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抓好全市法院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全市法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系统奖励工作,按权限审批、呈报记功、评模、表彰事项,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负责本院法官考评委员会日常工作和法官的考试、考核、等级评定与晋长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全市法院司法警察警衔审核与呈报工作;协助编制部门管理全市法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负责本院机关干部考察、任免、调配、工资、福利、辞退、离退休干部和计划生育等工作;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及职称评定工作;指导基层法院政工工作。 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科、综合科、宣教科,均为副科级建制。

(三)立案庭

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民事纠纷、行政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执行案件的申请,决定是否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对应由本院受理的刑事公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对应由本院受理的各类上诉(抗诉)案件审查立案;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并决定是否再审立案;对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抗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负责应由本院依法受理的其他案件的立案工作。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进行诉前财产、诉前证据保全及调解;对立案阶段提出的管辖异议案件进行审理裁决;审理不服管辖异议、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等上诉案件并作出裁决;核算当事人预交诉讼费用,办理缓、减、免诉讼费的审批手续;处理来信来访(其中,对本院正在审理的案件的来访,由有关审判庭接待处理);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判流程管理,对审限(审理办案的期限)跟踪督办;负责有关法律文书的送达。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立案工作。

(四)刑事审判第一庭

审判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等第

一、二审案件;审理相关涉外内审、移送管辖、请示案件;负责因特殊情况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的审查和报批工作;审理有期徒刑的减刑案件和因特殊情况假释的案件;负责对下级法院审理相关案件的协调、指导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工作事宜。

(五)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第

一、二审案件;审理相关的请示、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负责因特殊情况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的审理和报批工作;负责以下级法院审理相关案件的协调指导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刑事审判工作事宜。

(六)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理第

一、二审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传统民事案件,房地产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邻地利用权案件以及其它不动产案件,农村承包合同案件;审理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它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的案件;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工作。

(七)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理第

一、二审国内法人之间、法人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审理第

一、二审国内证券、期货、票据、公司、破产等案件;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的案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

(八)民事审判第三庭

依法审理第

一、二审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商标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以及科技成果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案。

(九)民事审判第四庭 依法审理第

一、二审法人之间,法人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合同和侵权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审理第

一、二审证券、期货、票据、公司、破产等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审理第

一、二审信用证案件;审查申请撤销、承认和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外国法院判决的案件;审查有关涉外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

(十)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审判第

一、二审行政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审查处理立案庭移送的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行政申诉案件和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下级法院作出的行政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的案件,对确有错误的,指令下级法院立案再审;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依法审理应由本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办理赔偿委员会日常事务,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

(十一)审判监督庭

审理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我院作出的刑事、民事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的案件;审理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下级法院作出题的刑事、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案件;审理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立案庭审查认为应当再审的刑事、民事案件;审理下级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经立案庭审查认为应当由本院再审的刑事、民事案件;审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再审案件;审批下级法院民事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

(十二)执行局

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市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执行本院一审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会同行政审判庭执行需要本院执行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组织全市法院统一的执行行动,必要时组织或参加下级法院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工作;审理当事人对基层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不服,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本院申请复议的案件;审查、监督立案庭移送的当事人或案外人提出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过程中存在违法执行或消级执行问题的执行案件;协调处理本市基层人民法院间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案件;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突发的暴力抗法案件;协调处理基层法院报送的执行法院与公安、检察、工商、银行、税务、海关、部队等有关部门或其他执法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冲突的案件;负责全市法院委托外地区法院和外地区法院委托本地区法院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批转、督办、协调工作;办理上级法院指定由本院执行的执行案件。办理其他执行工作相关事宜。

(十三)研究室

负责调查掌握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动态;研究有关法院工作全局性方针、政策问题和重大理论问题;考察了解审判工作中执行法律政策的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负责本院报告、讲话、总结等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负责全市法院系统司法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法院系统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与上级法院宣传部门、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联系和新闻记者的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公布司法裁判文书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的信息编辑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研究工作。

(十三)司法警察支队

领导全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完成警卫机关安全、警卫法庭、提押人犯、执行死刑任务、协助执行案件和送达法律文书;拟制全市法院司法警察执勤、训练、考核等方面的规定和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主管全市法院的警械具、武器装备管理、警用标志发放及警风、警纪纠察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业务培训;组织协调下级法院司法警察力量调配,依法执行任务;警卫本院法庭、仍法执行传唤、拘传、拘留、押送、看管人犯,维护审判秩序;负责本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负责本院财务、装备、诉讼费、国有资产等管理使用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两级人民法院财务、装备、诉讼费、两庭建设(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审判法庭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本院(含直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规划和计划,项目申请和组织、协调、实施工作;监督、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负责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通讯、计算机网络、办公现代化、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法院司法科学技术的研究、发展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本院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领导本院共青团、工会、妇联工作。

第16篇:银行机构设置

中国银行的主要机构及其职责

中国银行内设机构

1.办公厅(党委办公室)2.条法司3.货币政策司4.金融市场司5.金融

稳定局6.调查统计司7.会计财务司8.支付结算司9.科技司

10.货币金银局11.国库局12.国际司

13.内审司14.人事司15.研究局16.征信管理局

17.反洗钱局(保卫局)18.党委宣传部19.纪委、派驻监察局

20.巡查工作办公室21.机关党委22工 会23.团 委

24.党 校25.离退休干部局 26.参事室27.机关事务管理局

28.集中采购中心

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的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信息综合、信急管理、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来信来访、新闻发布等工作。承办人民银行党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起草与中央银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草案;起草、审核与中央。

条法司职责

银行职责有关的金融规章;承办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命令和规章解释工作;开展金融法律咨询服务、相关金融法律事务和金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对中国人民银行参加的国际金融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证明书。

货币政策司的职责

研究、拟订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并组织执行;研究提出各种货币政策工具选择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本外币利率政策、管理办法及人民币汇率政策;提出并组织实施利率调整方案、汇率改革方案;拟订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政策和业务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金融市场司的职责

拟订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的管理规定;承办有关金融机构在上述市场的市场准入及退出审批工作;分析市场工具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监测分析金融市场的发展,防范跨市场风险。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和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

金融稳定局的职责

综合分析和评估系统性金融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建议;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的工作;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承办涉及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的金融企业重组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工作;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风险处置或金融重组有关的资产;承担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的检查监督工作,参与有关机构市场退出的清算或机构重组工作。 调查统计司的职责

承办金融信息和有关经济信息的搜集、汇总、分析工作;制定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协调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货币供应和货币政策方面的统计并按规定对外公布;参与金融

和货币统计有关的会计科目设置;搜集、整理与人民银行有贷款关系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按照规定提供金融信息咨询。

会计财务司的职责

协助有关部门完善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会计准则、制度、办法和会计科目;组织实施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编制并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系统财务预决算;编制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会计财务报表;承办中国人民银行系统会计、财务、基建、固定资产和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工作。

支付结算司的职责

拟订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支付结算政策和规则,制定支付清算、票据交换和银行账户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组织建设和管理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拟订银行卡结算业务及其它电子支付业务管理制度;推进支付工具的创新;组织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

科技司的职责

拟订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承担金融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指导、协调金融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承担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化及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安全、标准化及运行维护等工作;承办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科技管理工作;拟订银行卡业务技术标准,协调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

货币金银局的职责

拟订有关货币发行管理办法;承担人民币管理和反假货币工作;安排现钞和辅币的生产、保管、储运、更新和销毁;管理现金投放、回笼及库款安全;管理国家黄金储备。承担国务院反假货币联席工作会议的日常工作。

人事司的职责

拟定中国人民银行组织、人事、培训、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银行系统党组织的建设、党员发展与管理工作;管理人民银行系统的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人民银行系统的干部管理工作;管理人民银行驻外机构、编制及人员;与国际司共同承办人民银行智力引进工作;拟定人民银行人员培训规划;组织人民银行人员考试测评工作;负责人民银行统战工作。内审司的职责

拟定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规章、制度和办法;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金融政策、法规,依法履行公务和执行财务纪律的情况;承办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对违法违规人员的处理提出建议,指导、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内审工作。

国际司的职责

承办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金融组织、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金融组织以及各国中央银行、欧洲中央银行的官方联系和业务往来的有关工作;按照规定承办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金融业开放的有关工作;承办中国人民银行外事管理工作;联系、指导中国人民银行驻外机构的业务工作.

第17篇:安监局机构设置

晋城煤业集团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

晋城煤业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机构为安监局,安监局下设安全监察处、综合处、技术装备处、安全纠察队、西区安监站、班组管理处。安全监察处下设井下监察科、井上监察科、事故分析科;综合处下设信息科。

一、安全监察局职责:

1、安全监察局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能,按照集团公司安委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承办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年度安全一号文件和安全考核奖惩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对安全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安排,并定期召开安全工作协调会议;

3、指导集团公司所属各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的安全工作,并督促各单位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4、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重大不安全隐患的作业地点或场所提出整改意见;

5、对所属各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奖惩;

6、督促、协助实施《晋城煤业集团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7、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纠察队作用,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制止、打击周边小矿越层越界行为,保护矿区资源;

8、负责对企业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局定重伤和重大非伤亡以上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对重大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9、指导、协调煤矿救护队伍救灾抢险工作;

10、对安技措经费使用和重大事故预防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11、对新建、改扩建矿井的安全设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培训,审查发放安全资格证件;

13、建立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好体系的运行实施和管理评审工作,及时制定、修改、完善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14、传达上级有关领导的指示和会议精神,及时收集、掌握安全生产的动态信息,并以《安全简报》等形式反馈有关领导、各单位和有关部门。

二、安全监察局综合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监局局长或主管副局长的领导下,负责年度安全工作安排和考核奖惩办法的制定,贯彻执行与落实兑现及年度工作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

2、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法令和条例等,监督检查各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

3、搞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审工作,落实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目标和实施。

4、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和活动,掌握各矿、处的安全动态和情况,协助局领导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5、协助局领导组织各阶段安全工作安排,协助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做好有关安全的文件收发、送阅、督办工作。

7、负责对各单位进行安全工作考核,并管理好安全奖励基金,按时办理有关奖罚手续。

8、负责集团公司机关安全工作考核及安全奖金提取、发放及核算工作。

9、及时上报伤亡事故报表,并按时按规定进行工伤登记、统计。

10、负责安监局公章保管和使用及职工工资、奖励、生活福利核算、领发工作。

11、协助局领导做好有关会议筹备和组织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三、安全监察局监察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监局局长或主管副局长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监督检查的业务工作;

2、组织全处人员经常深入基层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依法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的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查隐患、反“三违”,组织、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隐患问题;

3、组织进行各种安全检查,并负责资料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4、组织或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同时要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每月隐患排查会议的召开和材料汇总上报工作;

6、负责安全调度的管理工作,定期对全集团公司安全情况作动态分析;

7、参加每月的生产例会;

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一)监察处井下监察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处长的领导下,完成本职各项业务工作;

2、经常深入基层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对各矿井下的安全检查,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查隐患、反“三违”,加强检查的检查和管理的检查,尤其要加强执法检查,严格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隐患问题;并负责相关资料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4、组织或参加各类安全大检查活动;

5、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监察处事故分析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处长的领导下,完成本职各项业务工作;

2、经常深入基层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深入现场查隐患、反“三违”,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隐患问题。

4、组织或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勘察、取证工作;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6、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监察处地面监察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处长的领导下,完成本职各项业务工作。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五矿地面单位、集团公司二级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技术标准及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做好收集、整理、登记、反馈工作,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4、参加地面单位人身事故,非人身事故的追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监督执行;

5、负责季度地面二级单位的安全考核工作。

四、安全监察局班组培训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监局局长或主管副局长的领导下,负责集团公司职工安全培训计划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

2、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编制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并审核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技术培训计划。

3、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和落实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负责安全培训计划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组织落实上级部门下达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资格证培训、复训、考核验证等工作。

5、负责编制集团公司特种工种、班组长年度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完成情况。

6、负责监督检查集团公司五矿四级培训机构的考核、验收工作,并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对班组长的千日安全遵章保险金进行考核、发放工作。

五、安全监察局煤炭纠察支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省总队和集团公司主管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积极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努力提高纠察队伍建设和队员自身业务素质,加强业务管

理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完成省总队和集团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着重保护煤炭资源和国统矿的安全生产。

2、按照执法程序,加大监督查处国有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地方小煤窑的越层越界开采行为,保护国有资源不被侵蚀。

3、加强整顿国有井田范围内的采矿秩序,彻底取缔乱采滥挖私开矿井,确保采矿秩序正常运转,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落实,为国统大矿安全生产创造一个好的环境。

4、各纠察分队严格按照要求每月对A类矿井进行调查实测一次,每季度对B类矿井进行实测一次,及时掌握国有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地方小煤矿的开采情况,并将实测结果上报纠察支队。

5、对煤炭准销票严格加强内部管理,同时监督检查井田范围的地方小煤窑地销煤的煤炭准销票使用情况,对未使用煤炭准销票的单位和车辆要严肃查处,同时检查煤炭准销票的回收情况。

6、当集团公司井田范围内及周边的小煤窑威胁大矿安全生产时,要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进行制止。同时要向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并积极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做好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

7、按照法律程序严格执法,做好“收缴两条线”。处罚要公正、公平。

8、每季度要对所有措施井进行安全检查,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时处理检查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监督检查措施井的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落实情况。

9、督促检查集团公司措施井对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定、指令、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10、对各措施井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和处理上报。

11、掌握煤业集团措施井的安全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资料,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安全监察局技术装备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监局局长或主管副局长的领导下,全面完成本处的业务工作;

2、组织本处人员经常深入基层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依法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积极深入现场查隐患、反“三违”,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隐患问题;

4、负责组织各矿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汇审,并监督检查其贯彻落实情况;

5、负责集团公司安技措计划的编制、下发,完成情况的汇总,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

6、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全面收集国内外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典型经验、新技术和新工艺,并积极推广应用;

7、负责安监系统检测装备、工具的购置、使用与管理;

8、负责矿用安全标志产品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发展长远规划;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七、安全监察局驻西区安监总站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监局局长或主管副局长的领导下,负责寺河安全监督检查的业务工作;

2、组织全站人员经常深入基层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对寺河矿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查隐患、反“三违”,组织、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隐患问题;

3、对寺河矿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4、参加对寺河矿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同时要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按时参加寺河矿矿长安全办公会;

6、向安监局领导及时汇报寺河矿安全生产情况;

7、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18篇:社团机构设置

“美家”地理社团机构设置

一、社长一人,副社长两人,组长若干人。社长,副社长首先通过自我推荐,然后民主选举产生。

社团负责人的职责:社长负责主持本社团的全面工作,对社团进行总体规划,确定社团路线.协调联系指导老师和安排社团的具体活动。与校团委保持联系,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

副社长协助社长负责社团的日常工作,协助社长召集社团成员,布置具体活动事项,监督和指导社团活动的成功实施。社长总结每次活动情况并做记录。副社长在特殊情况下代替社长参加各项会议,并向校团委社团部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二、社团视情况分为若干小组,每组小组长一人。社员自愿报名参加,社团成员在20--30人之间,每小组6--8人。

组长负责协调和监察组员完成有利于社团的活动,向社长报告完成社团活动情况,做书面记录,并协助社长做好外出活动安全。

三、社团招收新社员:每年的九月份新生开学时,地理社团 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为期一周的统一招新。

四、社团换届: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进行新旧社长换届选举。

五、“美家”地理社团机构历届社员组成:

1.第一任社长:张东,员责社团全面工作 副社长:刘亦辰,徐鑫涛协助社长日常管理工作 社员:李瑞圆,安浩龙,马小兵,张艳艳,贺奇,郝小瑞,李冠 军,王亚杰,刘二虎,王耀辉,付东亮,薛航远,慕小乐,马良,王冠,张超,张辉,闫腾龙,杨辉,李元元,林栋,韩冰, 张鹏远,常刘芳,罗承龙 小组长:负责小组具体活动 第一组组长:李瑞圆

组员:安浩龙,马小兵,张艳艳,贺奇,郝小瑞,李冠军 第二组组长:王亚杰

组员:刘二虎,王耀辉,付东亮,薛航远,慕小乐,马良 第三组组长:

王冠

组员:张超,张辉,闫腾龙,杨辉,李元元 第四组组长:林栋

组员:韩冰,张鹏远,常刘芳,罗承龙 社团摄影:安浩龙,马小兵 活动记录:张艳艳,贺奇

2.第二任社长:

刘家乐,

负责社团全面工作 副社长:曹馨迪,

协助社长日常管理工作

社员:刘丹阳,姚远,张阳,刘芳,赵晗,孔德明,赵伟,张鹏举,俎朝阳,李想,高小靖,赵鹏,李政伟,侯伟涛,赵陈飞,魏阳阳,杨旭,靳思遥,黄明,付慧君 小组长:负责小组具体活动 第一组组长:

刘家乐

组员:刘丹阳,姚远,张阳,刘芳,赵晗,孔德明 第二组组长:

曹馨迪

组员:赵伟,张鹏举,俎朝阳,李想,高小靖,赵鹏,李政伟 第三组组长: 侯伟涛

组员:赵陈飞,魏阳阳,杨旭,靳思遥,黄明,付慧君 社团摄影:刘丹阳,姚远 活动记录:刘芳,赵晗

3.第三任社长:

李培刚,

负责社团全面工作 副社长:边鑫淼,

协助社长日常管理工作

社员:张培豪,刘梓洋,张明博,姜雨笛,胡秀美,乔宇,常迎松,周世杰,王乐天,许汝林,马文豪,安小奇,韩怡,魏佳欣,林世奇,刘龙涛,代冰杰,陈新源,王二萌,乔璐,孟倩倩 小组长:负责小组具体活动第一组组长:

张培豪 组员:刘梓洋,张明博,姜雨笛,胡秀美,乔宇,常迎松 第二组组长:

周世杰

组员:王乐天,许汝林,马文豪,安小奇,韩怡,魏佳欣 第三组组长:

林世奇

组员:刘龙涛,代冰杰,陈新源,王二萌,乔璐,孟倩倩 社团摄影:王乐天,许汝林 活动记录:姜雨笛,胡秀美

4.第四任社长:

张景源,

负责社团全面工作 副社长:陈琛,

协助社长日常管理工作

社员:王宇航,胡晨阳,曹涵,王亚,赵梦瑶,冯伟丽,韩怡婷,曹龙阳,孟洋,尚好佳,裴璐瞳,王栋梁,穆海洋,忽培歌,林琳,刘芳,孟欣菲,梁园园,王家栋,庞翰泽,张成龙,杨美怡 小组长:负责小组具体活动 第一组组长:

王宇航

组员:胡晨阳,曹涵,王亚,赵梦瑶,冯伟丽,韩怡婷 第二组组长:

曹龙阳

组员:孟洋,尚好佳,裴璐瞳,王栋梁,穆海洋,忽培歌 第三组组长:

林琳

组员:刘芳,孟欣菲,梁园,王家栋,庞翰泽,张成龙,杨美怡社团摄影:王家栋,庞翰泽 活动记录:刘芳,孟欣菲

第19篇:教研室机构设置

教科室小组及分工

一、组长:韩敬尧(教学副校长)

负责教研全面工作,全校教学教研管理,教育理论与教育科研。

二、副组长:孟自昆(教导主任)

分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副组长:雷敏、陈俊祥(教科室主任)

具体负责教研室工作,布置和落实教科室的所有工作。

三、教研人员:

杜建林:语文组组长 陈俊祥:数学组组长 马永娟:英语组组长 徐杨春:物理组组长 刘 闯:化学组组长 何学顺:政治组组长 何昌华:历史组组长。 雷 敏:地理组组长 苏开兰:生物组组长 施佳顺:信息技术组组长 张国平:音、体、美组组长

柯渡中学教导处 2016年3月1

第20篇:国务院机构设置

国发[2008]11号:《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2008年04月24日22:34来源:新华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方案,现将国务院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监察部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

三、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国务院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旅游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

五、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六、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地震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

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

2008年04月24日23:20来源:新华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方案,现将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通知如下:

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

国家粮食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国家外国专家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

国家测绘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

中国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国家邮政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国家文物局,由文化部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卫生部管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卫生部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国家保密局与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与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

属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教育部对外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环境保护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设置

2008年04月24日22:29来源:新华社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3号),现将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公布如下: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承担。

国家边海防委员会,具体工作由总参谋部承担。

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具体工作由总参谋部承担。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卫生部承担。

全国绿化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林业局承担。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具体工作由教育部承担。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具体工作由水利部承担。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承担。

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民政部、总政治部承担。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承担。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单设办事机构。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具体工作由财政部承担。

国家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由民政部承担。

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厅承担。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承担。

国家禁毒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公安部承担。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部,与中国老龄协会合署办公。

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撤销其单设的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撤销其单设的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具体工作由中国地震局承担。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对外视工作需要可称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或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国家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承担。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卫生部承担。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工作由国家林业局承担。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单设办事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撤销。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单设办事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撤销。

此外,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保留名义,工作由监察部承担。

国务院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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