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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与效率的关系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1-28 15:00:03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培养时间与效率

培养时间与效率

晚自习如果三节课,第一节课主要要用于复习(预习没有时间暂且不谈,复习是最重要),第二三节课主要做作业。每门课花10多分钟复习,然后开始做作业。在开始做作业的过程中就不要再翻书、翻课堂笔记、翻参考书,这些都是不能做的。尤其是慎重使用计算器(有人说社会在进步,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因为你能力需要提升。所以强调时间的安排与效率的提高。

高一新生第一月主要与老师磨合,然后是对自己学习能力、方法的认可,做一个明确的判断,大概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从那里做。高一的学生不要放松,你的身份是学生,就要学习。不要认为初三太紧张了,高一可以放松一下,是没有必要的。学习是不能放松的,人有两样东西千万不能放松:一是思想品德,二是学习。初三学习苦是因为方法不当,方法不当就调节方法,但学习没有借口,千万不能找任何借口。

三.做好一些心理准备

1.做好寂寞忍耐的心理准备。高中课程特点是更抽象、更概括、更难以理解,同学间的竞争更激烈、更紧张,我们要适应这种环境与氛围。我们应该有一种意识:我们是学生,这些事情是我们应该做的事,就如爸爸妈妈上班要把自己抚养成人、要养家、要与朋友交往,要处理好各种关系,那是他们身份。自己的身份是高一新生,就是要做许多调整,不管是在学习方面都、考试的意识、个人成长的独立性、民主性方面要有一个长期的准备---即我们还需要成长,我们还有许多成长的空间。高一基础打实了对以后学习会有非常大好处的。比如通过学习你进步了多少名次,你的信心就来了。不要说老师功利,老师工作的衡量标准就是成绩,衡量学生的还是成绩。不要痛恨考试,学生的事就是学习好功课。就像家长不会痛恨工资一样的。如果既要工作,又不拿工资,那是不可能的,对不对。是学生,就应该把自己的工作即学好就可以了。在学习过程当中。有压力,把压力转化为动力,高中三年不可能一帆风顺的。也会有挫折、有矛盾,但是我们要看主流。当我们在沉静学习中时,可能会放弃许多,但这个放弃是有价值的,我们要有懂得寂寞的价值,思想上要做好心理准备。到了高中,哪怕是本校的高中也是需要调整的,这个调整时间越短越好,适应能力越强越好。

2.同学关系以纯、真为主流。不是以谁穿得好、谁头发亮等为标准。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是高中三年尤其是高一与同学间的关系正确、合理的处理是能够帮助自己提高成绩的。因为同学是能够帮助你的,环境是愉悦的,走进教室都会有温暖的养神、目光注视你、鼓励你,对自己会有帮助的。同学关系是和谐的,不要冲动,冲动是魔鬼。与同学尽量保持等距,有好朋友也是应该的,但不能因为朋友好坏而或者他们与老师的关系不好就影响自己与老师的关系。朋友应该懂得与老师配合,要让老师知道自己及几个好朋友是懂得尊重他的、是知道学习的,是值得老师教育帮助自己的。

四.高一学生要学会的几个方面

1.学会各课全面发展

有人说高一只要学会语数外就可以了,这是百分之百错误的。不能说高一只把语数外学好或者那门学科学就可以了,高一就是要调整好自己的学习习惯,无论高中多少门都能做到

泰山崩与前而面不改色。无论多少学科都有自己合理的学习方法。学科没有什么先抓不先抓的,都要全面抓。只不过优势学科保住少花点时间,劣势学科多花点时间扭转一下。

2.必须学会适应高中的管理

每个学校有每个学校的文化特色,要服从学校的管理。没有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在新的环境可能会有复杂的人际关系:比如晚上睡觉同学之间的协调、早上起床洗脸、刷牙、个人卫生、平时衣服换下来是不是较快洗了等等都需要调整。还有当我们面对种种困惑与不解的时候要懂得向班主任或者信任的老师求助、求教,即把心理的困惑与不解向他们交流、谈心以解决掉问题。比如说向语文老师谈心了,是不是就与老师关系走近了?说不定明天语文老师上课就会关照自己多一点,那天考试后让我去批改试卷,,把自己的试卷面批一下,都可能的。要以自信宽容的心态融入新的环境,适应新的老师、新的同学。如何适应高中的环境?就一条:尊重人、帮助人,多老师交流沟通,哪怕老师的规定不合理,也不要公开与老师冲突、顶撞,等待老师心情好的时候再聊一聊就可以了,因为每个老师管理的方法不一样。

3.学会自主学习

初中知识点是螺旋式的,在那个知识点上是一圈又一圈;高中的思维的维度、强度、容量都在增加。初中一天的作业不多,而高中很可能一天就有

5、6门作业,每门半小时,时间就很长,学习负担压力明显加重,所以不能像初中那样依赖老师那种填鸭式教学,要发挥自我的自主学习。高中老师弹性大,学生作业要来就看,没有就不看。尤其是现在以升学率为天下的时候,老师就愿意抓有希望想与老师配合的人,而不愿意抓不愿意配合、没有希望的人。所以我们学生在学会自主学习的过程中要与老师配合,让老师觉得培养你是值得的,是有希望的。不要来干傻事:你老师对我不好,我考零分,把你的平均分拖差了。其实大家心里都很清楚就那么回事,没有什么意思。要培养自己主动学习知识、巩固知识的能力,养成自主学习的好习惯。不要天天订计划,而且计划定得很细。

所谓自主学习就是自己主动的获取知识、自己主动地巩固知识、自己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比如说突然翻到一章,老师没有讲,自己也没有学过,自己去看,看能否看懂,然后做做题巩固一下,然后再做一个小的单元测验,如果能考得不错,你的能力就提升了,你要的就是这些能力。自主学习非常重要。如英语学习,有的学生说背单词累死了,还一点用都没有。其实英语不要死记单词,要词不离句,句不离段,段不离章,章不离篇;把词放在句子里面,句子放在段里面,段放在章里面,章放在系统里面;还要养成英语思维的习惯,(中国人学英语先翻译成汉语,再记)不能把英语译成汉语,要用《英英字典》(用英语解释英语)、《英汉字典》;用英语解释英语,看到什么直译成英语,用英语去思维、用英语去交流。是否可以订一天为英语日?除了老师上课讲汉语,其他时间自己全部讲英语?(在自主学习中《汉语字典》《成语字典》很重要)。有同学说自己词汇不够、语法不好,其实不是词汇不够、语法不好,是没有用英语去思维。假如把你放在美国,美国没有人懂汉语,你会怎么办?你会很快地学好英语。把自己置于死地而后生。世上无难事,只要你想。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所以自主学习,主动获取知识非常重要。不仅仅是高一,哪怕高三也要调整,这里仅以高一举例。

自主学习还要培养主动探求、研究的能力:如做数学题不能太呆板了,能不能把静态的

变成动态的?定值变成不定值?正和反的变化;数学的四种命题(初中两个:原命题与逆命题)也可以进行变化(物理、化学也一样);还要寻找适合我们自己的方法,不要照搬,借鉴别人的方法要在自己现在的学习方法上,进行调整(微调就可以了)。什么是好方法,适合自己的就是好方法。初中的学习以简单模仿、教条的记忆,高中也要记忆,是理解+应用,是在理解的基础上用科学的语言、学科性的语言去解答问题。不能信口开河,随意去讲,随意去说。所以要有更强的分析问题的能力、概括问题的能力,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与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将基本原理、基本概念消化吸收变成自己的东西。如化学里的氧化还原反应是得到电子被还原还是失去电子被还原?你说是“得胜还朝”就是自己的观念。所以要寻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

要根据自己的特点与高中阶段的学科知识交叉多、阶段性强、综合性强的基本特点和基本特征,考察知识的点比较深、触角广,所以一定要有自己的方法,而不是放弃原来的方法,当你没有方法的时候,原来的方法就是方法。也不能一味地说别人的方法一律不接受。你可以听一听别人的方法有没有与你的方法相通的,有什么方面只要做一个简单的调整就会对自己有帮助,适合就是最好。比如刚才学英语的方法是否适合自己,不适合,是否可以调整一下?以前在学校里我每天上完课后晚自习前后,书与笔记都不看,都把当天的学习内容在脑海里必须过一遍,过不了的立即再看书、笔记,一直到全部过去。就这种最苯的方法让我的名次上升为班上的前几名。当你没有办法的时候最笨的办法就是好办法,做自己应该调整的点点滴滴。所以寻找适合的方法非常重要。物理、化学的原理是否可以通过实验来巩固 ,原理总会通过实验来证明的;数学的公式、定理的推导过程是不是可以,历史试卷是不是可以用图表法、儿歌法?我们是寻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

4.要重新定位。在高中可能由于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或者做作业的细节方面没有到位,有差距,我们也不要把对手看得多么强悍。在那一方面没有别人做得好,可以调节,可以从他们身上学一点,自己重新定位。许多人不注意自己的存在只看到他人的存在,自己就会活得很累,造成心理失衡,认为老师偏袒他没人看得起自己,认为既然别人看不起自己不与他们接触了,那就麻烦了。自我定位很重要,要尽快进入学习状态。到了高一是新的起跑线,终点在那里?人生才有终点,高中不存在终点。当然我们要尽量保证我们的学习效率要高、效果要好,要给自己一个近期的、长远的目标。尤其是学习目标要细化。如要考北大,每天译一篇英语文章、用英语写一篇日记,语文要阅读多少文字、数学要做多少题目、物理做多少、化学做多少要量化。除了老师作业以外,我们可以不可以还要做什么?行动永远大于思想。行动起来,先把事情一件件做了再说,也许做一件事情问题就解决了,以做事为主。重新自我定位不是定多少名,而是重新定位应该做什么。只有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才能明确自己怎样才能做好。尽管山外有山,还应该明白水下有水、楼外有楼,客观分析自己的长处与短处,给自己正确的评价,并且不断地向目标进军。不要一味地给自己光加压力、蛮干,要巧干。许多时候自己只要稍微注意基本性的方法调整就很好了。重新定位是定自己该怎么做,而不是考多少名。

5.高中课听不懂怎么办,不会听课怎么办?

第一. 首先学会记笔记。记主要的知识点、老师突然加重语气的地方、老师不断重复的地方、突然停顿的地方、老师讲我们从来没有听到过的结论、老师讲的让我们醍醐灌顶的地方、不懂的地方。第二.大胆地回答老师的提问。老师一提问就回答,有举手习惯的就举手,不举手就在下面回答,错了没关系的。

第三、明确一堂课下来有几个地方不懂,第二天上课后先预习,看是不是还有不懂的,就再复习看看,不懂再问。学生要多寻找在老师面前展示自己的机会。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都没有关系。要与老师配合,寻找渠道与老师沟通,让老师知道我在想什么,我什么地方经常是不太懂的,让老师有性的针地教学,折射有艺术的。不断地把自己暴露给老师,让老师针对自己的问题讲课就很好。本来是针对全班的,却把老师变成自己的私人老师,这就厉害了。这是需要我们动脑筋的。

不会听课,不代表不听课。不会听课只要把以上的工作做好了,要不断给自己自信:比如今天我这个地方听懂了,今天我那个地方听懂了。每天给自己多总结一下,给自己鼓励一下,会很好的。

第四.课听懂了,但作业不会做。课听懂了,是听懂了什么呢?课听懂了就必须把这堂课的精髓用最简练的学科语言表述出来,包括老师的板书、例题都能讲出来,并能像老师讲课一样的给老师同学复述一遍,这就是听懂了,如能这样,作业应该会做了吧?!说课听懂了,但作业不会做,说明课没有听懂。课后起码要做到几点:回忆起老师讲的主要内容、用简洁的学科语言把老师讲的主要内容总结出来,包括例题、习题复述给同学听,既有分析又有解题过程,作业还不会做吗?

第五.有同学说课听得懂,作业也会做,就是考试不会做。

那么你平时做作业有没有翻书的习惯?有没有翻课堂笔记的习惯?有没有边做作业边与同学聊天讨论的习惯?有没有这道题不会就把同学的作业看一遍再把过程默写一遍的情况?这都是作业没有会做的。要矫正这种情况就要做到平时作业要像考试一样的,不准翻书、不准问人、不准对答案,独立完成这才叫作业会做的。否则不叫会做作业。因此所谓课听懂了作业不会做、不会考试,是因为我们做得不到位。所以平时作业千万不得翻书、翻笔记问人,实在不会就把这个题放下,把该用知识点复习一遍,过10分钟再做这道题,给一个缓冲点,否则马上做也会做出来,给自己10-20分钟的时间缓冲再去做那个题。哪怕是开卷考试也要用闭卷的心理去面对,否则以开卷的心理,答案都找不到。有的人开卷分很少,是因为书上学科性的语言讲不出来,答得似是而非的,当然得不到分。必须要放弃计算器。

需要提醒的是,高中最忌讳的事情是语文看3分钟,又去看数学,然后又再去看其他,这样看一点效果都没有。一门学科的学习时间不能少于20—30分钟。一门学科刚看上一点感觉再看其他学科,就又要把大脑细胞重新调动起来,是不合算的。不要走马看花。学习要实实在在。

高中不能仅仅满足于懂与会,还要知道来龙去脉。即这个知识点是怎么来的、去是怎么运用的。这些点点滴滴。学习是需要一个场与环境的。这个场与环境需要每个人用心去体味、用心去想的。掌握我们该掌握的知识,弄懂我们该弄懂的地方就可以了。

6.要学会自我调节的能力

人每天都有情绪、有想法的,当这个情绪与想法有冲突、矛盾的时候,我们应该懂得怎么样去舒缓我们的压力,调整我们的情绪,。高中如果有音乐课可去学音乐,吹吹口琴也可

以;打打拳或者跑跑步;找老师、同学、父母聊聊天,宣泄掉不良情绪。要找的人是讲积极话的人、说俏皮话的人、乐观、幽默的人,不能找郁闷的人。人总喜欢与快乐的积极、乐观的人在一起。为此自己也应该做到微笑面对每个人。所以从高一起就要学会舒缓紧张状态的能力,到了高三就小儿科了。

7.高一开始,做一好题集,包括语文数学、物理、化学。。。。错题集可以把考试题集试卷装订成册。好题集里面有好的题、句。。。到了高三的时候可以翻一翻。(课堂笔记也很重要,到了高三的时候觉得什么地方学得不太好,就把高一高二的课堂笔记拿出来翻,看老师怎么讲的,当时有什么例题,就会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脉络)

课堂笔记应该有课堂笔记本,每科一本。最好课堂笔记课后记,把课堂上的东西整理出来。课堂上可以把要点记在书上,课后再整理一个课后记。课后记课堂上好的例题、感觉很好的地方、曾经不懂的地方,简化一点记下来。我对我的学生是要求记课后记的。比课题作业还要及时。

我们应该明确只要我们心定下来,只要我们学得到位、只要能够坚持不懈,与老师、家长多沟通、与同学多交流,不断感悟我们的成长和进步,我们一定能够取得我们应该取得的成就。

推荐第2篇: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效率与公平问题关系到经济发展活力和社会稳定,是世界各国都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实践证明,效率和公平不是对立的,是互为基础、互相促进的。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如何处理效率与公平的问题在理论界和实践层面都在认真探索。

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并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收入分配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党的十五大和党的十六大都明确提出,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党的十六大还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这就确立了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关系的基本原则,目的就是既要适当拉开收入差距,以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功能,又要防止收入差距过大引起社会不稳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指出,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些论述,都既坚持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又增强了解决收入分配领域矛盾和问题的针对性,是从实际出发对效率和公平关系认识的不断深化和完善。

推荐第3篇: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谈 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对策思考

江南大学 生物工程学院 姓名 ***

摘要 随着现在社会的贫富差距增大,效率和公平问题已经成为了社会的热点问题。从社会主义本质来看,提高社会生产效率,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本文从本国对待效率和公平的历史与现状出发,深刻认识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思考,认为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问题,必须要将公平提升到与效率同等的地位上来,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合理分配、推进教育、完善社保和法制,才能使效率和公平更加平衡。

关键词 效率 公平做大蛋糕 分好蛋糕 对策思考

一、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理论概述

效率是指人的活动的效率;公平是一定历史条件下通过经济、政治、法律、道德等方式整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发展的价值准则。从社会主义本质来说,效率就是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公平就是要达到消除剥削,消灭两极分化。因此,效率和公平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指标,却同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

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问题,首先是要正确认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效率和公平是矛盾的两个方面,两者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在我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问题一直都被形象的称为“扩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问题。没有蛋糕何来分蛋糕之说,所以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和前提。没有效率,空谈公平是毫无意义的。从本国发展来看,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一直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分配非常公平,但生产效率低下,社会物质匮乏,大家的生产生活资料都得不到满足,根本就谈不上分配公平。从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来看,只有物质财富更加丰富时,公平才会增长,越是在不发达的阶段,收入分配就越达不到不公平。到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全社会也才能达到最大的公平。也就是说,效率使公平建立在更雄厚的物质基础上,公平的最终实现要以效率的极大提高为基础的。没有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和效率的极大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另一方面,公平为效率的提高提供了保证,也就是说“分好蛋糕”可以为持续“做大蛋糕”提供持久动力,同时可以为持续“做大蛋糕”营造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收入分配是否公平,对效率有重大影响,分配公平合理能够使各个阶层的劳动者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能够促使社会稳定发展,从而全面促进劳动效率的提高。相反,严重的分配不公,无论是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还是收入差距过大乃至产生两极分化,都会降低劳动者的积极性,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甚至发生社会动荡,影响效率。但这里我们所说公平并不是绝对的公平,而是相对的公平。绝对的公平只能降低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导致生产效率的降低,只有相对公平才能同时保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维持社会稳定。

二、改革开放以来对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探索与实践过程

在改革开放几十年的实践过程中,中国的领导集体渐渐认识和发展了对效率、公平的含义,同时也一直在实践中探索如何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在充分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政策。这一政策的提出否定了计划经济时代“吃大锅饭”的“大体平均,略有差别”的政策,认识到平均主义只能打击先进、鼓励落后,合理的扩大收入差距才能提高人民的劳动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是一个效率绝对优先的时期,公平没有被提到议程上来。

在改革开放进行到八十年代中期,邓小平察觉到了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的目的是共同富裕,而提倡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手段,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并且使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地发展。同时为了避免贫富差距过大,他还提出需要对富裕的个人进行一定的限制,比如征收所得税。此外,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的本质作了一个新的概括:“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从而把公平与效率上升到社会主义本质的境界层面上来。提高效率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公平就是要达到消除剥削,消灭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党的十四大以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人, 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在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正式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观点。随着经济发展进程中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党的十六大提出,在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方面,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这一时期,领导集体在强调发展的同时,已经开始采取措施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开始注重分配结果的公平,关怀市场竞争中的失败者或弱者的基本生存,倡导建立社会保障机制等。

十七大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把公平问题提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不再把公平局限于结果的公平,也开始强调起点和过程的公平。

在实践过程中,中国的领导集体逐渐意识到公平不仅仅局限于经济的公平,公平还存在于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提出了权利公平、司法公平、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问题等。随着资源紧缺问题的不断加大,经济发展受到的影响增大,领导集体也逐步认识到效率不仅仅是要考虑到现在发展的效率,也要考虑到后世发展的效率。可持续发展的提出就反应了这一点。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要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经济社会在人口、资源和环境三个约束条件下持久、有序、稳定和协调地发展。这样的发展观指的是社会整体效率,而不单单是指经济效率。

三、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对策思考 在改革开放之初,将效率放在公平的前面在当时是有实际意义的。这样充分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推动了生产的发展,为保障公平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为当时中国的经济打了一剂强心针,使得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与此同时,“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也引发了许多问题,虽然之后政府意识到了这些问题,更加注重公平,但这些问题仍然存在。最为明显的就是贫富差距不断的拉大,基尼系数从1990年低于0.4警戒线的0.35,上升到2008年远超过警戒线的0.47。这是很危险的,贫富差距如此之大,容易造成社会低收入人士的不满,引起社会动荡。同时,一些人利用改革过程中新旧制度衔接中出现的“真空地带”或“灰色地带”,在短时期内攫取大量财富。一些人一味的追求经济效益却违背良心,不顾环境,损害了公众的利益。贪污腐败问题也层出不穷。这些现象的存在更加激化了社会矛盾,造成了现在的仇富心理。

造成现在两极分化如此严重,社会问题越来越激烈的原因是:我国目前在分配上出现了比较严重的突出问题。我国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65.5%下降到2007年的57.5%,下降8个百分点,而世界平均水平为75%左右;同期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从51.4%下降到39.7%,下降11.7个百分点,而世界重要经济体的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份额一般介于50%到57%之间。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偏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

尽管国家领导集体已经意识到这些问题,也越来越重视公平在社会分配中的重要性。但是从经济与社会的实践结果看,公平性矫正实现起来仍有很多困难,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段时间内也难以逆转。现阶段,社会公平问题处在了突出地位,如果不能及时解决社会分配不公问题,缩小贫富差距,经济发展必将受到抑制,社会也会动荡不安。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重视社会公平问题,调整公平和效率关系,将公平提升到与效率同等的地位上来。著名经济学家刘国光先生也说:第一步可以逐步减少收入差距的幅度,以后再逐步降低基尼系数的绝对值。所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口号不妨改成“公平和效率并重”。

要实现公平与效率并重,在做大蛋糕同时分好蛋糕,必须要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体。邓小平曾经说过“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他又说,“基本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归集体所有,就是坚持归公有”,就“不会产生新资产阶级”。这充分说明了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据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计算,2005年,

二、三产业的公有制经济(国有+ 集体)与非公有(私有+外资)经济的比重是:资本为53:47,就业和增加值均为 39:61。我们虽然找不到更近些年的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但按照国家公有制经济发展趋势估计今日公有制成分占全部经济的比重在25%左右。这一数据让人不得不担心公有制是否仍然保持着主体地位。同时,我们也不能只是片面追求公平,不然就会重复改革开放前的错误,降低效率。因此,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实现公平和效率平衡的基础。

此外,要在做大蛋糕同时分好蛋糕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其中包括:提高“两个比重”即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和加大收入再分配的力度。提高“两个比重”有利于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有利于增加广大劳动者收入,维护劳动者权益,也有利于合理调整投资于消费的关系,促进社会公平。针对“两个偏低”的现象,《建议》曾提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把“民富”与“国富”放在同等位置同步考虑,无疑将有力推动发展蛋糕的合理分配。

二、努力发展教育,提高居民教育水平,转变人们的观念。教育是提高人才竞争力的根本途径,只有实现了教育的公平才能尽可能保证起点的公平,使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生存下来。从几次科技革命中,我们可以看到科学技术可以促进生产力极大的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提高居民的教育水平是进一步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唯一途径。只有提高了人们的教育水平,才能进一步提高效率、做大蛋糕。除了要提高人民的教育水平之外,还应该致力于人们观念的改变,提倡回报、奉献社会。国外除了初次和再次分配以外,还有三次分配即慈善活动。相比而言,我国的慈善工作还远远不够。同时为了避免某些有心人士利用慈善敛财,国家还应该对慈善制度进行完善。

三、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提高中低收入者生活质量。制度保障是实现公平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保障人民的基本物质生活需要得到满足,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公平。

四、完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建设,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当今社会矛盾的激化,除了贫富差距过大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非法收入过多。因此,必须建立更加健全、更加严苛的法律制度,减少非法收入。

当然,在力求分好蛋糕的同时,我们依然要努力做大蛋糕,虽然目前我们的GDP总量已经超过了日本成为第二大经济贡献国,但是我们的人均GDP总量还达不到日本的十分之一。做大蛋糕仍然是我们现阶段的一个主要任务。总而言之,在改革开放之后政府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对公平不够重视,现在我们必须牢牢把公平和效率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M].2010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 关于国有经济的比重和控制力的探讨[J] [3] 卢周来.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分好蛋糕——学《建议》话解决收入分配问题[J].

推荐第4篇: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14城市管理:张洪志

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社会生产力。那么在不同的时代,我们为了更好的发展社会经济活力和保障社会稳定,就会对效率与公平的侧重点做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这个生产力水平下的社会。但在任何时候效率与公平一定是并存发展的,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基础,公平是效率发展的前提。所以,恰当地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尤为重要的。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来看,任何一个社会不能没有效率,更不能没有公平。效率与公平共同构成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并重目标和根本的价值评价体尺度。那么它们二者的关系又如何呢?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阿瑟.奥肯说“很多时候为了效率就要牺牲某些公平,并且为了公平就要牺牲某些效率”。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他更多地把二者看作对立的关系。着眼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二者的关系,我初步断定:公平(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一)经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经济公平和效率是统一的,二者之间不存在矛盾。首先,经济公平的评价依据是效率,我们强调经济公平就是强调效率,经济公平要求各市场主体机会均等,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按市场法则公平竞争,追求最大效率。 其次,强调高效率又旨在实现经济公平,只有效率的不断提高,才能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进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实现经济公平提供更多的物质条件;同时,只有效率的不断提高,为社会创造更为丰富的物质文明,才能为推动人们遵守国家法律、为社会主义中国和谐社会建设创造条件,从而形成一个以人为本、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局面。

(二)社会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社会公平和效率的关系是辨证统一的关系。

首先,社会公平是提高效率的必要条件和有力保障,对效率有制约作用,没有社会公平,经济活动不会有持续稳定的高效率。可以说任何不公平的机制必然会造成对效率的破坏,没有公平的效率只能是皮鞭下的效率和饥饿下的效率。在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建设时期,很少有人想到效率,也没有人敢想到效率;劳动者“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也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在这种分配体制下“成功地分配了贫困”。1所以,改革开放以后,为了建立现代社会主义中国的市场经济,总设计师邓小平就说:“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 其次,效率是实现社会公平的物质基础和强大动力,它使一定的社会公平形式得以建立和维持。历史上每一种社会公平的建立和演变都源于效率的提高。无论在什么社会制下,没有效率,社会公平的建立都会丧失物质基础。

再次,效率决定着社会公平的发生和发展。从历史上看,只有当效率提高到剩余产品产生以后,社会才出现社会公平,在效率低到还不能提供剩余产品的情况下,谈公平显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另一个方面,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还存在对立的关系。也就是说,突出效率,就可能牺牲社会公平,突出社会公平,就可能牺牲效率。

所以,效率和公平是辨证的关系。没有公正 ,就没有公平竞争。不公正的竞争中必然存在的超经济利益壁垒将使平均利润率无从实现,要素的自由流通和配置优化就无从谈起,有效调节社会分工的市场机制就无从建立,市场经济的效率就无法实现。

三、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下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一)社会主义社会下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于它能够创造出比资本主义高很多的生产效率,能够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协调统一。这是由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本质所决定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分配制度下,社会主义能实现资本主义社会无法实现的公平。正如邓小平所说的那样:“我们为社会主义而奋斗,不但是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剥削制度产生的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以及“社会主义的原则,第一是解放生产力,第二是共同富裕。”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奉行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改革战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所以说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是相互促进相互统一的关系。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是必然的,生产力的发展必须通过效率的提高来实现,只有生产力发展了,效率提高了,才能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达到真正的公平。所以,把效率优先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的提高经济效率,这是社会主义本质所要求的,而且,坚持效率优先原则是公平能够实现的物质基础,只有社会物质丰富了,才能增进社会公平。

四、公平与效率在我国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应该承认,在改革开放之初,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其合理之处,并且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推动了生产的发展,为保障公平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是,也要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效率与公平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已有了更深入的涵义,社会公平问题日益严峻并亟待解决,已经成为影响国家长治久安与社会和谐的重大因素。

(一)现状的具体表现

中国目前在效率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体力劳动者的收入偏低,而拥有其它各种资源的人的收入偏高,不符合“按贡献分配的原则”,不利于生产效率的提高,而且, 过多的贫困人口也抑制了消费需求,限制了国内市场的扩大,不利于配置效率的提高。 当前,收入分配不尽合理,贫富差距不断拉大,已是勿庸置疑的事实。“城市居民家庭财产调查表明,占城镇居民10%的最高收入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城镇居民财产的45%;同样占城镇居民10%的最低收入家庭,其财产总额仅占全部城镇居民财产的1.4%。这还是城市情况,如果把城乡放在一起对比,现实更加令人触目惊心。

第一,医疗、教育、住房领域中的不平等和侵权问题。2007年社会蓝皮书《2007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调查显示“看病难、看病贵”成为最突出的社会问题。蓝皮书显示,目前中国贫富差距有扩大趋势,最高与最低收入者收入差距达到18倍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将突破3.3倍。

第二,是国民收入分配在政府、企业、居民个人之间存在一些不合理因素,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以及在国内外之间仍存在着显著差异。以2007年6月统计数据为例,全国城镇人均月收入最高的上海市比收入最低的贵州省高出了2倍多。

(二)我国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制度被打破,逐步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对于调动人们的劳动积极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人们之间收入差距的拉大也就产生了。当前收入差距扩大,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既有政策不完善的原因,也有政策执行不力的原因。收入差距扩大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关。其中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起点不公平。先天的不公平是客观存在的,人们的禀赋、出身家庭的贫富、所处地区的自然条件有差别,但是后天的起点不公平就有关社会政策的选择。人们主要的不满是受教育的机会、健康的机会、迁徙的机会等的不公平。

第二,过程不公平最为严重,人的发展机会不平等,进入市场的机会就是不平等的。 第三,结果不公平更进一步打击了劳动者的积极性,收入分配制度没有全面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配套的其它分配方式比较单一。

五、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对策措施

(一) 处理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中效率与公平关系的措施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是中国的难题,也是世界的难题。在有着“不患寡而患不均”传统的中国,在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方面尤其要采取审慎的态度。要承认,“平均主义”不利于提高效率,合理的收入差距有利于提高效率,这是一些国家的历史实践证明了的。社会上总是存在着勤劳人和懒惰人、高技能人和低技能人之分。勤劳人和高技能人效率高,创造财富多,懒惰人和低技能人效率低,创造财富少。如果勤劳人和高技能人的回报与懒惰人和低技能人一样,人们就不愿意勤劳,就不愿意勤学苦练提高技能。因此要奖勤促懒、奖高促低。而奖勤促懒、奖高促低是通过收入差距来体现的。合理的收入差距是市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激励效率的重要杠杆。所以我认为,要解决当前我国收入差距拉大和社会不公平问题,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1. 政府应履行好扶助弱势群体的职能 第一,大力发展生产力,繁荣社会主义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快经济发展,把“蛋糕”做得越来越大,不断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人民生活水平普遍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为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奠定日益雄厚的物质基础。

第二,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不断增加农民的收入。我国目前基尼系数偏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偏大。当前我国政府向农业倾斜的各项政策是缩小偏大的基尼系数的有效政策。

第三,加强宏观调控,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地区差距是形成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方面,缩小地区差距的关键是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是优势互补、统筹兼顾。

第四,规范收入分配关系,调节收入差距,规范收入分配关系。具体措施包括: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和保障最低收入。 2. 经济部门要正确处理再分配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经济市场化、经济国际化的阶段,同时改革开放后, 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因而收入分配由原来的平均主义变为出现差距,这是正常的。同时还应看到,在造成收入差距尤其是较大差距的因素中,有些是改革付出的代价或产生违规、不合理乃至非法的收入。再分配不能只注重效率,包括确定公共产品的最优供给水平,更要注重公平。所以必须进一步完善有关的方针政策,促进收入分配结果公平的实现,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具体的要求是: (1)税务部门要用税收合理地调节个人收入。税收的社会公平是指根据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支付能力、纳税能力、福利水平和特定情况下的收益原则,公平地分配税,以利于实现收入分配的结果公平。

(2)财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转移收支体系。转移收支包括政府内部转移收支对私人非营利性机构的捐赠、赞助等转移收支,居民之间的内部矛盾转移收支等等。合理地运用这些转移收支形式,有利于实现收入分配的结果公平。

(3)对高消费行为征收特别消费税,把特别消费税作为扶贫专项基金。要鼓励建立非政府性的各种慈善基金组织,这种基金一旦建立便成为一种社会所有的财产,由专门的基金管理委员会管理,按照基金章程规定的用途运作,用于资助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等社会事业。

3. 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促进第三次分配的形成

在一些发达国家,慈善事业等第三次分配的总量大概占GDP的3%—5%,而在我国现在只占0.1%,而且其中还有近80%来自海外,只有20%多一点来自内地。通过发展慈善事业,利用高收入阶层的自愿捐献,来援助低收入阶层特别是社会最低阶层和生活不幸者。将在改善贫困社会群体的生存状况、缓解贫富阶层的社会矛盾和增强社会凝聚力等方面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作为个人,我们应该时刻关注中国经济,我们应该对自己生活的社会负有更多的社会责任,要在现实生活中树立社会公平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摈弃“金钱至上”的观念,以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获取经济回报,积极地尽自己的力量为这个社会做尽量多的贡献。我们应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在祖国最需要的领域,积极支持国家的扶贫建设,为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福祉学院

14级城市管理系 张洪志

2015.11.14

推荐第5篇: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与效率不仅是相互联系的,也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 首先,效率是公平的基础,没有效率就没有公平实现的物质条件和源泉。效率主要体现的是生产力、经济的发展,若没有生产力、经济的发展、效率的提高和财富的增进,则公平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难以有什么真正意义的公平。因为建立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贫穷基础上的公平,只能是低级的、甚至是扭曲的公平。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讲效率,不讲效率就不能有公平。谁拥有效率,谁就可能拥有公平;谁损害了效率,谁就损害了公平得以产生的基础和源泉,谁就必然伤害了公平。

其次,公平是效率的本体,没有公平就没有效率存在的理由和保证。生产力、经济的发展、效率的提高,要以公平为条件和保证。且不说社会公平环境对效率的作用,若没有经济领域自身的公平竞争条件,则经济发展和效率提高也是难以实现的。公平解决得越好,生产关系就越合理,从而就越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率的提高。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讲公平,不讲公平就不能有效率。谁拥有公平,谁就可能拥有效率;谁伤害了公平,谁就损害了效率由以存在的理由和条件,谁就必然损害了效率。

第三,以效率为基、公平为体,共同构建一个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大厦。就整体而言,效率与公平是人类社会永恒追求的两大价值取向。发展经济、提高效率、增加物质财富,是我们追求的一个目标;同样,保障人的权利、促进社会公平、维护政治平等,是我们追求的另一个目标。尽管效率和公平是两个不同的价值目标,但二者不仅是相互联系的,而且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一方面,效率是公平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和源泉,另一方面,公平是效率由以存在的理由和保证条件。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不是见物不见人的财富的积累和增加,也不是没有物质基础的空中楼阁式的平等的扩展和普及,而是人的全面发展。效率和公平两个价值应该统一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终极价值。无论是效率的提高还是公平的增进,都是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服务的。概括地说就是,以效率为基、公平为体,共同构建一个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大厦。

是取舍关系,或权衡(trade-off)关系。

绝对公平的“大锅饭”我们已经见过——造成效率低下、民困国穷。

讲求效率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我们也见过——若没有兼顾公平,则可能造成贫富悬殊、仇富心理和社会动荡。

所以,“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必须在二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

公平和效率二者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但它们之间究竟是正相关关系还是负相关关系,是对立还是相辅相成?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公平和效率之间完全是矛盾的关系。他们认为,对效率的追求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不平等,公平和效率如同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兼得,要效率就不能要公平,要公平就必然会牺牲效率。

一种观点认为,公平和效率是可以兼容的,二者可以相互促进、相互统一,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不是以牺牲另一方为代价的。公平分配有助于效率的提高,效率的提高可以更进一步促进公平。分配是否公平,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劳动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成为效率提高的必要条件;而效率的提高可以使人们在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分配。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公平和效率是矛盾的统一,二者既有相互矛盾相互排斥的一面,又有相互统

一、相互依存的一面。它们的统一性主要表现在:其一,效率是公平的基础。从历史上看,只有效率提高到一定的程度产生了剩余物品之后,才出现公平问题。在效率低下、还没有产生剩余物品时,空谈公平就失去了意义。而从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趋势来看,只有物质财富更加丰富时,公平才会增长,越是在不发达的阶段,收入分配就越不公平。到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全社会也才能达到最大的公平。也就是说,效率使公平建立在更雄厚的物质基础上,公平的最终实现要以效率的极大提高为基础。没有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和效率的极大提高,是不可能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的。其二,公平促进效率。收入分配是否公平,对经济效率有重大影响,分配公平合理能够使各个阶层的劳动者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能够促使社会稳定发展,从而全面促进劳动效率的提高。相反,严重的分配不公,无论是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还是收入差距过大乃至产生两极分化,都会降低劳动者的积极性,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甚至发生社会动荡,影响效率。

它们的矛盾性主要表现在:二者之间也存在此长彼消的一面。一方面,公平对效率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效率开始提高了,旧的公平观仍居于主导地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在一定时期内为了达到公平,要以牺牲一定的效率为代价;而为了促进效率,又要以牺牲一定的公平为代价。

我们同意后一种观点,公平和效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可以统一的,但并不是没有任何矛盾,而这些矛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可以得到解决的。 公平与效率,在矛盾中统一

公平和效率是矛盾的统一,因此,在实际生活中,不可能完全做到公平和效率的兼顾。是优先考虑公平,还是优先考虑效率,还是选择其他的结合方式,对此,理论界也有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主张效率优先。这种观点来自西方自由竞争的各个学派,他们认为自由竞争是最平等的,主张把效率放在优先的政策目标,反对政府通过行政干预进行收入的再分配,认为这样会阻碍经济的发展。

一种观点主张公平优先。他们认为,应将公平作为优先考虑的政策目标,如果听任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必然会产生两极分化,要求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因为,市场竞争中产生的收入差距过大或两极分化是最不平等的,效率不是来自公平而是来自不公平,市场竞争中的效率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上的。

一种观点主张,公平和效率两个政策目标同等重要,没有先后次序之分,二者必须兼顾,即如何以最小的不平等换取最大的效率,或以最小的效率损失换取最大的公平。市场机制的作用要限制,但是不能限制过分;收入均等化措施要有,但不能过度。

推荐第6篇: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概论(论文)

题目: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院 系:

专 业:

班 级:XXX 姓 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二零一二年五月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XXX 摘要:当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已然已经达到了一定可观的程度,但要保持这种一定程度上的可观,就必须要保持一定的发展效率;在我国社会模式的前提下,社会资源合理分配已然成为了首要任务,否则,即便经济发展再可观,若不遵守既定的分配原则,也只是会偏离了我们的最初理想和愿望。在这种情况下,处理好经济高速发展与资源合理分配的正确关系也就成了一个不小的问题,即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关键词:公平与效率;相辅相成;良性循环发展

一、公平与效率的概念

要想能够妥善处理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首先就要能够弄清楚二者的概念,然后理清楚二者之间的联系与不同,继而妥善处理二者之间的各种关系,以使达到二者利益的统一。

1、所谓公平,即公正、不偏不倚。一般是指所有的参与者的各项属性平均。公为公正、合理,能获得广泛的支持;平指平等、平均。 人们都知道公平二字,但不知道什么是公平,公平其实就是交易的粉饰。什么是交易,两个需要的交换方式就是交易。什么是需要,本能利益的需求就是需要。[1]公平一般是在理想状态实现的,没有绝对的公平。 现代社会和道德提倡公平,公平也是各项竞技活动开展的基础。但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是不存在的,公平一般靠法律和协约保证,由活动的发起人制定,参与者遵守。

2、所谓效率,即工作效率,一般指工作投入与产出之比,通俗地讲就是在进行某任务时,取得的成绩与所用时间、精力、金钱等的比值。产出大于投入,就是正效率;产出小于投入,就是负效率。工作效率是评定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标。提高工作效率就是要求正效率值不断增大。一个人的工作能力如何,很大程度上看工作效率的高低。[2]

二、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与效率不仅是相互联系的,也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

1、效率是公平的基础,没有效率就没有公平实现的物质条件和源泉。效率主要体现的是生产力、经济的发展,若没有生产力、经济的发展、效率的提高和财富的增进,则公平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难以有什么真正意义的公平。因为建立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贫穷基础上的公平,只能是低级的、甚至是扭曲的公平。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讲效率,不讲效率就不能有公平。谁拥有效率,谁就可能拥有公平;谁损害了效率,谁就损害了公平得以产生的基础和源泉,谁就必然伤害了公平。

2、公平是效率的本体,没有公平就没有效率存在的理由和保证。生产力、经济的发展、效率的提高,要以公平为条件和保证。且不说社会公平环境对效率的作用,若没有经济领域自身的公平竞争条件,则经济发展和效率提高也是难以实现的。公平解决得越好,生产关系就越合理,从而就越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率的提高。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讲公平,不讲公平就不能有效率。谁拥有公平,谁就可能拥有效率;谁伤害了公平,谁就损害了效率由以存在的理由和条件,谁就必然损害了效率。

3、以效率为基、公平为体,共同构建一个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大厦。就整体而言,效率与公平是人类社会永恒追求的两大价值取向。发展经济、提高效率、增加物质财富,是我们追求的一个目标;同样,保障人的权利、促进社会公平、维护政治平等,是我们追求的另一个目标。尽管效率和公平是两个不同的价值目标,但二者不仅是相互联系的,而且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一方面,效率是公平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和源泉,另一方面,公平是效率由以存在的理由和保证条件。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不是见物不见人的财富的积累和增加,也不是没有物质基础的空中楼阁式的平等的扩展和普及,而是人的全面发展。效率和公平两个价值应该统一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终极价值。无论是效率的提高还是公平的增进,都是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服务的。概括地说就是,以效率为基、公平为体,共同构建一个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大厦。[3]

三、公平与效率的相辅相成

我个人认为,效率与公平是相辅相成的,二者在现如今的我国资源分配中一个都不可缺少。

1、自建国以来,我们已然走过了六十三个春秋。这六十三年里,我们走过不同的道路来研究如何实现公平,绝对公平的“大锅饭”我们已经见过——造成效率低下、民困国穷,致使国民经济多年停滞于一个水平;讲求效率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我们也见过——若没有兼顾公平,则可能造成贫富悬殊、仇富心理和社会动荡。所以,“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必须在二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不然、如果一味的追求效率而忽视了公平,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变得越来越两极分化:贫者愈贫,富者愈富。这种恶性的社会循环,相信我们大家都不愿意看到![4]

2、在我国现今社会,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更应该得到重视,并更加应该妥善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不然、一旦问题变得严重化,则便会成为一个棘手的社会性问题。从一开始的绝对公平的方式到后来的按劳分配的分配方式。到现如今,按劳分配的方式已然越发成熟,可是随着而来的,贫富差距也变得越来越大。不可否认,按劳分配的分配制度大大激发了人们的工作激情,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如果让这种制度一直这样延续下去而不加以完善,那么公平这个社会主义赖以生存的理论土壤便也将不复存在,这会是另一个更加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我们在大力发展经济的时候,不能一味的追求效率,追求集体物质财富;要知道,当集体资源一定程度丰富后,如果不能够妥善处理分配关系,处理好贫富差距,那么社会问题必将日益突出。

3、我认为,效率是保证公平得以实施的基础。如果没有效率做保证,没有足够的物质基础可拿来进行分配,那么公平谈何而言?难不成又要只顾公平而不顾效率的平均分配?这样的路子走过一遍、吃过亏,吸取了经验就不应该再让类似的事情发生,哪怕会出现的可能只是个苗头。而公平是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种良性动力。因为只有在公平分配或者说在现阶段切实落实按劳分配的分配原则下,才能最大限度的激发工人的工作热情、发掘公认的工作能力,因为只有分配合理了,让大家觉得这种分配方式可以让人接受,那么、工人们就会想方设法的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也只有这样,公平的喙头才会更好的用来提高工作效率。[5]也就是说,如果人们的工作付出与所得是成正比的,那么不用管理者多说,劳动者必然会做出更多的劳动成果来换取自己的所得;反之,倘若劳动者的付出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而是那些趋炎附势的人反而能得到更多的话,那么劳动者的积极性久而久之便会衰退,长此以往,不但工作积极性会降低,还会导致整个社会的停滞不前。所以,从这个方面而言,要解决二者的关系,首先还是要从领导阶层入手,任人唯贤,而不是一味的“舍君子而取小人”。也只有这样,公平与效率,才能达到相辅相成的合作关系、而不会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

四、领导者和管理者的应有作为

作为管理者和上层领导者,必须同时做到亲切与公正,而不是当一名好好先生。好好先生只会助长员工在表现差时找借口,并且损害了原则。所谓的公平是,每名员工都有相同的机会追求成功,如果有人表现好。领导人就应该站起来鼓掌,如果有人表现差,领导人就应如实给与他相应的处理。[6]要想能够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就要能够做到以下几点:

1、施行科学的工作计划采用计划管理。结合现实状况、历史状况、行业状况、工作状况等,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并要求员工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对于工作计划执行中出现的突变情况,要及时、正确的进行修正,施行科学的工作计划是提高工作效率的保障。

2、引进适用的新设备。就生产方面来说,采用新设备往往都能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这方面是众所周知的。企业不应将眼光局限于此时此地,而应展望未来,投向更长远的利益。当然,尽管知道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自己也明白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性,却不能实行它或者说不能很好地实行,是现在很多人的通病。 因此,提高工作效率的关键在于有良好的工作习惯。

3、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一个企业,如果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那么这个企业就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作为企业的领导人,只有以身作则,保持良好的习惯,那么下面的劳动人民才会随之保有良好的工作习惯。要知道,一个好习惯的养成对一个企业的发展是很重要的,也是一个企业是否有核心能力的体现。[7]

4、同样,这种关系放于社会关系之中同样也是成立的。这就要求政府领导者要以身作则,以自身为标尺,只有领导者摆正自己的位置,拿出工作的认真态度,而且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不如此,则无法实现领导者与人民大众之间的公平,倘若基本的社会公平都实现不了,那么、我们口口声声所提到的分配公平也就无从谈起了!

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与效率不仅是相互联系的,也是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的。公平与效率,可以看作是一个跷跷板的两个端头,这两个端头之间有一个平衡点,但是这个平衡点是一个隐性的点,需要我们耐心的寻找。我们要做的就是找到这个点,处理好两个端头之间的平衡发展关系,一手抓公平,一手抓效率,以效率促公平,以公平提效率。只有做到二者同时发展,让二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才能使社会公平进一步完善,社会效率进一步提高,以达到这个社会的良性循环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利用效率促进公平,用公平提高效率。[8]只有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妥善处理这块财富蛋糕的分配,以使它的分配相对公平;这样,劳动人民才会有更高的激情来投入工作,才能够更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以创造更多的集体财富。 结语:

公平是提高效率的保证;效率又是实现公平的物质前提。规则则是解决效率与公平关系的最好手段,所以规则的公平性至关重要。规则公平决定效率,分配公平则直接提高效率,分配公平的目的在于整个社会真正实现规则公平。所以要找到分配公平与规则公平的平衡点,而能力发展恰恰就是这个平衡点。因此我们就要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可持续发展路线,稳固能力发展这个平衡点,使整个社会模式良性循环下去,这样我们的社会也就能够长治久安,更加稳定快速的发展,更好更快的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

参考文献:

[1] 斯坦.香德

《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 [2 ]

马歇尔

《经济学原理》

[3 ]

赵振华

人民网

《怎样看待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4 ]

尹吉成,宋汝峰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 2003年第01期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效率与公平及其实现机理》

[5 ]

许有伦

《陕西经贸学院学报》 2002年第02期

《论公平与效率相辅相成》 [6 ]

陶瓷商务信息网 2005年3月12日 21:13:35 《领导人如何做到公平》 [7 ]

张远铭

《管理者应如何打造企业核心能力》

[8 ]

符必春,赵捷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 2009年第12期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

推荐第7篇:提高时间效率

提高时间效率

韩磊 1142042041

首先应该掌握正确方法,如计划管理法和工作日志法。这样可以使个人避免迷茫不知所措的情况。其他建议还包含:

1) 设立明确的目标:把今天的目标写出来,找出一个核心目标,并依次排列重要性,然后依照你的目标设定一些详细的计划,关键就是依照计划进行。

2) 目标切割:把大目标细化为小目标,加强自我认同感,并减小焦虑。

3) 20:80定律:80%的时间来做20%最重要的事情。

4) 每天至少要有半小时到1小时的“不被干扰”时间:用于自我思考,避免成为任务的奴隶。

5) 与价值观相吻合:时间管理的重点不在管理时间,而在于如何分配时间。永远没有时间做每件事,但永远有时间做最重要的事。

6) 每一分钟每一秒做最有效率的事情。

7) 充分地授权:不必亲力亲为。列出目前生活中可以授权的事情,然后开始找适当的人来授权。

8) 同一类的事情最好一次把它做完:重复做一件事情时,你会熟能生巧,效率一定会提高。

9) 做好“时间日志”:花了多少时间在哪些事情,把它详细地记录下来,每天从刷牙开始,洗澡,早上穿衣花了多少时间,把每天花的时间一一记录下来,做了哪些事,当找到浪费时间的根源,才有办法改变。

10) 时间大于金钱,用金钱去换取别人的成功经验,一定要跟顶尖人士学习。

推荐第8篇:时间就是效率

时间就是效率

——《卓有成效的管理者》第二章学习体会

我们都知道“时光一去不复返。”而且对于一个人来说又是非常有限的,它不可以保存,不可以再倒流,不可以复制等等。所以时间对于我们来说是何其重要,如何合理地安排时间,抓住时间的特性,唯我有用,是我们创造效率,提高效率的有效途径之一。

作为一名管理者我们往往会被身边琐碎的事给耽误,给消磨掉时间,很多的时候是该做的事没有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今天做昨天的事,明天做今天的事……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种不良习惯,工作没有主次之分。因此作为一名管理者如何有效地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是何等重要。

那么如何地安排和利用、支配时间呢?首先要有计划性,对自己一天或一周甚至一个月的工作都有工作排期,分清主次,重要的事优先。其次,一旦自己的计划敲定,不能随意更改计划,第三,对自己的计划要有一个监督性,每天要回顾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没有完成的原因及改进措施。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到可行性,对不能实行的计划,或不能彻底到位的计划,都只能是纸上谈兵,没有时间概念可言。

作为一名管理者,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自己一天工作要有计划,要有一个周密细致的安排,而且基本上要按这个时间计划严格控制执行。可以将自己的时间分割成三部分。三分之一的时间就是到管辖工作现场对下属一天工作任务内容的布臵,现场检查,倾听下属提出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对不能解决的要进行整理上报;三分之一的时间就是加强对自身素质的修养(专业知识学习),作为一名管理者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技能,这样才能更好地指导下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创造更高更大的效率;三分之一的时间就是加强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在工作过程当中很多的问题工作需要部门与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也是一名基层管理者的重要工作内容及职责之一。

没有时间规划,做事杂乱无章,那就没有效率可言,我们要做时间的指挥者,不能做时间的奴隶。只有很好利用时间,掌握好自己的时间,才能将工作安排好,完成好,才能真正实现“时间的考验”。

余 永 富

200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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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效率的时间规划与管理---Seion 11。

一般业务员最常见问题:不善于管理时间∵从来没人教

对业务员来说:时间==生产力==金钱了,∴如何善用时间≈收入有巨大关系

时间管理的几个秘决:

第一、随时随地在做最有生产力的事。

对Sales,最有生产力的事?拖延==时间管理最大杀手。为何拖延?∵怕被拒每天花至少75%以上做最有生产力的事 → 见客户(不可能不成功)

第二、时间就是金钱。

EX:一万元/月 →400元/天 →50元/小时。∴浪费一小时==50块钱

第三、克服对要求成交的恐惧。

花费时间介绍产品,却当场不做缔结 →须再三回访→浪费时间的主因之一。EX:马上要求成交vs拜访三次才要求成交===生产力3倍===收入3倍

EX:业务员→2~3 Case成交/周 ==>2~3成交/天 ∵决定当场要求缔结 第

四、完善的事前规划。

EX:拜访PC时忘带资料or没准备清楚 →无法给满意答案 →约下次∴拜访前,Rechk EX:早上起床时,养成习惯,花三十分做计划、三十分阅读(磁带)→运动员热身 第

五、充足的产品知识。

PC问起时无法立刻答复 →丧失最佳递接机会→ 回访,PC变心、没兴趣 →得从头来 第

六、拜访前,在电话中再确认约会时间 & 地点。

没确认→ 白跑浪费大量时间。一般Sales没养成习惯 ∵怕被拒绝→宁可不打电话 若客户忘了约会→ 改时间(需立刻约好下次时间)

第七、适当的拜访路线和区域规划。

一个东,一个西 → 交通时间Χ(同一区域集中同一时间拜访)

第八、规律的生活。

下班后,没妥善安排时间 → 让第二天精神疲劳、焕散 →做事无效率。什么人有影响力?有活力,自信,行动力or精神焕散,垂头丧气?

∴应是生活规律,开始工作时,保持最积极、活力的精神及身体状态。

第九、善于利用零碎时间。

时常浪费去做无效益的事:闲聊、喝茶、看报。。。

EX:每天早30分,下午30分→ 做最有生产力的事→ 300小时/年→ 37天/年收入利用午餐时间PC约会→ 多一个月收入/年→ TOP所用的方法。

EX:利用零碎时间学习:交通时间学习(300小时/年→ 37天/年→ 业绩?) 第

十、尽量提早见第一位客户的时间。

8:00am就拜访PC,时间宝贵PC==最有价值PC==不易约到 ∴上班前拜访==最佳时机EX:六点到办公室见PC(冬天)

 时间管理源于企图心 &成功欲望。(与公司制度有关→ ↘成长意愿 & 学习意愿)

推荐第10篇: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摘要:本文从“公平与效率的基本观点及其一般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三个方面阐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与效率的辩证关系。既阐明了二者之间的统一性,也分析了二者之间的矛盾性,并提出解决矛盾的几点建议。

关键字:公平、效率、关系、

一、公平与效率的基本观点及其基本关系介绍

公平与效率均起源于西方经济学,现代西方经济学中,“公平观”可分为功利主义的公平观、古典自由主义公平观和罗尔斯主义公平观三大类。这三种观点依据不同的思想,从不同的视角去分析和把握公平的实质。功利主义着眼于结果,它的公平观具有强烈的平均主义色彩;古典自由主义从起点入手,认为公平的实质就是法律面前的平等和机会公平;罗尔斯主义的公平思想同时重视了起点和结果,但首先强调的是结果公平。效率思想经历了四个主要演变阶段:古典经济学的自由竞争效率论,即专业化分工带来的生产效率、自由竞争促进市场效率、国际贸易提高国际效率;新古典经济学的价格均衡效率论,包括马歇尔的均衡理论、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理论、帕累托效率论;凯恩斯主义的国家干预效率论,即国家干预经济运行,才能抚平经济波动,保证经济持续增长,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有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新自由主义的“三化”效率论,即“市场化”、“自由化”和“私有化”。

而关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西方经济学文献中有三种基本观点: 第一种是效率优先。这一观点可以概括为两点: 一是认为效率是与市场竞争相联系的, 而市场竞争又与经济自由相联系。自由既是效率优先的前提, 又是效率优先的结果。二是效率本身意味着公平。因为效率取决于努力程度,按照个人的努力程度分配报酬是很公平的。第二种是效率不代表公平,因为效率本身就来源于不公平。毕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在财产占有、接受教育、天赋能力等方面的机会不均

等, 竞争时就不在一条起跑线。另外,市场并不是真正按照人们的实际贡献付酬的。第三种是公平与效率交替优先。这种理论认为公平与效率这两个政策目标同样重要, 没有先后之分, 二者必须兼顾, 也就是如何以高效率去获得公平,或者在实现公平的同时把效率损失降到最低。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又将存在如何的特点呢?有一种观点认为公平与效率不可兼得,提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因为效率是建立在牺牲公平的基础上的,而要实现公平必然会有损于效率,这就导致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崇尚效率而忽略公平。但是十七大对社会公平给予了高度重视,在党的文件

中第一次旗帜鲜明地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并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明确摒弃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即社会主义是要实现“兼顾效率与公平”。但是胡理毅教授认为 ,“‘效率优先’的理念和原则仍然主导着实际生活,公平虽然在表面形式上的‘兼顾’,而实际生活中却被严重漠视。”而他也指出,“‘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的价值导向在一定程度上已产生了令人担忧的负面效应:高速增长的经济却出现了分配不公的严峻形势,收入分配严重不公又引起收入差距扩大 ,贫富分化,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增加 ,公共权力备受侵害,社会保障非常脆弱等。而这些负面影响恰恰证明了公平与效率并举的重要性也就是说要“兼顾效率与公平”。不能只看到公平与效率的对立,而看不见二者之间的统一性。

我国提出“效率优先”的背景之一是我国现阶段整体效率不高,若不创造高效率, 很难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因此,“效率优先”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具有某种程度的一致性。当前,人们已承认人与人之间存在某些合理的差距是一种新的公平原则;承认在某些领域扩大差距以形成激励机制对改变那里的低效率是一种现实的做法。但这些都不足以作为抬高效率地位的理由。事实上, 从各国经济发展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来看, 如果以效率为目的,而把

公平仅仅看作效率的一种补偿性手段,则不仅会产生一系列的社会经济矛盾, 而且也很难保证效率的最终提高。而上述的收入差距扩大 ,贫富分化,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增加 ,公共权力备受侵害,社会保障非常脆弱,就说明我们的经济效率确实在不断提高,同时也说明我们在社会公平方面还做得不够。当然, 收入差距扩大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但与整个社会过分重视效率不无一定关系。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是坚持“效率优先”;而在国民收入的再次分配中,坚持的是“兼顾公平”。但是,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公平与效率可以获得内在的有机统一。在收入分配的全部过程中,公平与效率是相辅相成、相互协调发挥作用的。缺乏公平的社会,不可能获得效率的持续供给,不可能实现社会的稳定发展;效率得不到提高,也就不可能在物质财富不断增长的基础上实现公平。由此可知:一方面,公平是实现效率的前提,为效率的提高提供了基本保证。效率的提高并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必须依赖于公平的诱发。另一方面,效率是保证公平的基础,为公平提供了物质保证。只有在高效率的社会条件下,才能创造出丰富的物质财富,在总体上实现人们的高水平需要,从而使社会在更高生产力水平上实现社会公平。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都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在“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改革发展模式的指导下,促使公平与效率实现最佳结合,克服收入差距过大和平均主义这两种倾向,逐步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公平与效率并重也就是“兼顾效率与公平”。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虽然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很多负面效应,而且不能很好的解决公共资源分配不平衡、个人分配不公、城乡差距以及地区差距增大等问题。所以在“效率优先”的基础上应该更加重视公平即实现“兼顾效率与公平”。需要指出的是引起上述问题的原因不是因为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过于重视效率,而是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对公平的重视不够。所以要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在强调公平的同时,不能忽视效率;提升效率的过程中,更应该重视公平。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出的了一系列问题是不争的事实。有的观点认为原因是

过分强调效率,从而导致公平受损,将问题完全归结于市场经济的改革,归结于效率。很显然,这种看法不够全面。我国过去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的带动后来的,从而实现共同富裕”,这一政策就充分说明收入差距大的原因并非单纯的重视效率导致的。所以目前社会之所以存在诸多的问题,主要不是重视效率的结果,不是市场机制、按要素分配方式充分作用的结果,而主要在于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不到位,尤其是生产要素的市场改革不到位、市场机制不健全、体制上存在问题。正如吴敬琏先生所说:认为目前收入差距过大主要是由于过分强调了效率, 多少混淆了不同问题 ,掩盖了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主因。

同样的,在重视解决公平问题的过程中,也不能忽视效率问题。首先提高效率和注重公平一样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前提与必要条件。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目标是创造比资本主义高的社会经济效益,如列宁所说: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保证新社会制度胜利的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如果不讲效率,经济发展缓慢,社会就会停滞,国家就会落社会主义的生存和发展就会受到挑战。。保持高效率基础上的快速发展,说到底它和公平问题一样,是关系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具有根本性的问题。其次,要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就必须强调效率。效率是市场价值的主要体现。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建立具有激励作用的动力机制, 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种要素的潜能,最充分地调动各种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社会经济效率,促进社会财富的不断增长。我们强调不能忽视效率,还有一个重要的现实原因,就是效率低下这一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性问题,我们还没有很好地解决。效率是一切经济行为的实质和中心,是生产力发展的量度,又是生产力发展程度的指标。提高效率就是发展生产力问题,讲发展就必须提高效率。而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是发展,是靠不断提高的社会经济效率来保证的。人们习惯上把经济增长看作效率提高,效率被泛化为经济增长,误认为高速度就是高效率。这就有必要搞清楚效率和速度这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般而言,效率是人的生产活动的产出与投入之间的比例关系。微观经济学中的效率是指人们工作中所消耗的劳动量与所获得的劳动成果的比例。宏观经济学中的效率是指对社会资源配置和利用的合理性、有效性的评价和量度,即资源置的效率。推动经济总量

快速增长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可以靠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提高劳动力和资本的效率来实现,也可以靠增加劳动力和资本的数量来实现,后者尽管会产生高速度,但这种高度并不等于高效率,有时甚至是高速度掩盖下的低效率。

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关系是多层面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而是相互促进的关系。效率为公平的存在和发展提供物质条件,只有不断提高效率,增加社会财富,实现和发展社会公平才有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是, 效率的提高,把面包做大,是有一定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保证公平,把面包分好。而且, 不是等把面包做大再解决分面包的问题,而是在做面包的同时就开始了面包的分配,即初次分配。当然,面包做大之后,也需要进一步解决公平分配问题,即再次分配。但总的说来,初次分配中的公平问题对提高效率、把面包做大起着决定作用。

参考文献:

1、吴敬琏《收入差距拉大原因究竟在哪里》,《北京日报》

2、余静《论市场经济中的效率与公平》,华南师范大学学报。

3、杨明佳《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再思考》,武汉理工大学学报。

4、任碧云《贫富差距扩大条件下公平与效率关系的调整》,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5、竺光《公平与效率如何兼得》,奋斗

第11篇:电机效率与功率因数的关系

关于电机的效率和功率因数。 如上图: Q=无功功率 P=有功功率

S=全功率(也称为视在功率)

电机的功率因数:cosφ=P/S

;表示本台电机可以将电网中cosφ%的能量输入给电机作为电机的输入功率。

电机的效率=电机的输出功率/电机的输入功率;表示电机可以将电能转换为机械能的能力。

功率因数和效率之间没有线性的关系,只是功率因数会影响电机的效率。比如在设计一台电机时,电机的功率因数很小,电机的输入电压如380V是确定的会导致输入电流变大,输入电流变大会导致电机线圈发热量增加,电机的效率会降低。

详细的概念解释:

有功功率又叫平均功率。交流电的瞬时功率不是一个恒定值,功率在一个周期内的平均值叫做有功功率,它是指在电路中电阻部分所消耗的功率,对电动机来说是指它的出力,以字母P表示。单位一般叫做千瓦(KW)

无功功率:在具有电感(或电容)的电路里,电感(或电容)在半周期的时间里把电源的能量变成磁场(或电场)的能量贮存起来,在另外半周期的时间里又把贮存的磁场(或电场)能量送还给电源。它们只是与电源进行能量交换,并没有真正消耗能量。我们把与电源交换能量的振幅值叫做无功功率,以字母Q表示,单位干乏(kvar)。

视在功率:在具有电阻和电抗的电路内,电压与电流的乘积叫视在功率,以字母S或符号P s表示,单位为千伏安(kVA)。

第12篇:公平与效率关系的现实意义

公平与效率关系的现实意义

效率,包含两个不同层次的含义:一是指生产要素配置的效率。它一般表现为经济活动的低投入、高产出;各生产要素通过合理配置达到最佳经济效果;经济发展的速度;社会物质财富的积累程度;以及国民收入状况等,可以把这一含义的效率称为“经济效率”。二是指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效率。它一般表现为,社会成员由于经济发展而受惠的范围与程度;社会进一步发展的潜在条件和后继条件;人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改善的程度;社会成员自由全面发展的程度等,可以把这方面的效率称为“社会效率”。

公平,就我们今天的经济体制改革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衡量公平的参照系:一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关系。一般而言,社会成员现实地(不是理论上)占有生产要素的范围越广,合理地使用生产要素的程度越高,公平程度也就越高。二是社会要一视同仁地给每个社会成员提供参与市场的机会。社会成员在机会面前越是平等,公平程度就越高。三是给每个社会成员创造利用机会的条件。从理论上说,在一个健全的社会体制下,每个人在市场面前都是平等的,但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有较高知识水平和技能的人,比起一个只会出体力的人,将更能发现机会、把握机会甚至创造机会。因此,要真正做到机会均等,社会就应该有一些基础建设和智力建设方面的投入,用来提高人们的教育水平和综合素质。四是公平的分配关系。这可以从“质”和“量”两方面进行考察。“质”的公平,就是要明确利益分配的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公正的分配原则是按效益分配,即按照生产要素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分配。从量的方面说,分配的公正性主要表现为不同社会成员之间分配差距的合理性。没有差距的分配是不合理的,但是,分配差距过大,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别过分悬殊,既是不公平的,又会引起低收入者的心理失衡,激化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矛盾,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通过对效率和公平这两个定义的全面分析,可以发现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当紧密的。在效率的第二个方面的含义即“社会效率”里,就已经包含了公平的成分,如社会整体发展的程度,人的生活质量、综合素质提高的程度,社会成员因经济发展而受惠的范围与程度,经济发展的后继效率与潜在效率等,都或多或少地包含有公平的因素。这表明,公平对效率是具有制约作用的,完全不顾公平的效率不是我们所需要的效率。同时,公平中也包含有效率的因素。就所有制关系而言,社会成员越是广泛而真实地享有所有权,就越能调动其劳动热情和积极性。就社会提供给人们的机会而言,机会的均等程度越高,人们越是能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效率当然也会随之增长。这表明,真正的公平内在地就包含有效率的因素,或者说,真正的公平本身就是实现效率的条件。所以,公平与效率,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渗透。

目前,理论界出现了质疑我国改革开放以后逐渐形成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策略的声音,有人认为它错了,有人认为它过时了;有人要用“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策略取而代之,有人要用“公平和效率并重”的价值策略取而代之。但是在我看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策略不能动摇。

基于社会价值目标之间存在的不可通约性,任何时候,一套现实社会的制度体系都只能按优先服侍其中的某一个社会价值目标的方式来设计、建构。由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不是社会的某个领域(如分配领域)的具体价值策略,而是整个经济社会的总体性价值策略,因此只要我们今后还是要坚持搞市场经济,我们也就是在实行“效率优先”的价值选择,因为市场经济这套制度体系天然就是一种“重效率”的游戏规则。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种种不公平状况,并不是我们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策略造成的,其主要原因是我们没有用政府这只“有形之手”把“兼顾公平”做好。比如,为什么我们社会的贫富差距如此巨大?(基尼系数已经达到了0.48,超过了标示分配不公的国际警戒线的0.45)。其主要原因无非是,政府在市场收入的初次分配层面控制收入差距的力度不够,没有全面有效地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生存发展权利。而在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层面也没有对富人或高收入人群进行合理甚至是正常的个人所得税调控和遗产税调控,尤其是没有对大量存在的富人偷逃税情况给予有效的治理。另一个原因则是社会没有投入足够多的资金建立起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诸多不公平,不仅不需要牺牲能实现社会效率的市场经济社会的自由竞争,而且还能使这种竞争变得更加公平、更加有效。因为只有公平的竞争才能调动所有人的积极性。同时,消除诸多不公平,也意味着诸多社会摩擦、社会冲突、社会隐患的消除,这种消除也会因保障了人们的和谐互动而提高整个社会的总体效率。

总之,公平与效率是人类经济生活中的一对基本矛盾,又是社会主义的两大基本价值,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在公平与效率问题上寻求平衡。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为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合理解决创造了比较好的条件,也为公平与效率达成平衡提供了可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的宏观调控,努力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公平与效率的有效平衡的任务对于每一届领导班子都是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百度资料。

第13篇:关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关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我们长期以来的提法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术语最早是由学者在1985年的调查报告中提出。改革开放之初,为迅速打破平均 主义吃“大锅饭”的低效率局面,党中央提出要优先强调效率。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

1993 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使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术语,强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必须“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党的十五大报告坚持这一提法的同 时,又强调诚实、合法致富,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防止两极分化。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支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提法的同时,对二者的关系和如何落实这个政策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定,第一次从不同的层面上界定了二者的不同地 位,即“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并提出了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四个要求: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中等收入 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坚持了十六大的提法,同时,提出要加强对垄 断行业和个人收入的监管。

然而,2004年10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却没有出 现“效率优先”的提法,而是主张“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关系,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 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党的重大会议上第一次提出了“社会公平”概 念。在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讲话中,胡锦涛还提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必须以“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目标”,使公平的外延扩展到民主法制建设方面。 2005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不但没有出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样的字 眼,而且提出了“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明确要求。

理性精神与科学的态度已经体现在中国社会对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认识演变中。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处 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讲求效率才能增添活力,注重公平才能促进和谐,坚持效率和公平有机结合才能更好体现社会主义的本 质。”这表明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过去离不开效率,现在离不开效率,将来也离不开效率。我们 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就是邓**所说的“不够格的社会主义”阶段。之所以这样讲,就是因为我们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社会的经济基础不坚实,人 民群众的物质财富不宽裕。我们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必须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高效率。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做出了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政治抉择。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并不是对追求效率本身提出质疑,而是对这些年来在“效率优先”的口号 下出现的不公平结果提出质疑。我们不仅要通过改革“把蛋糕做大”,更要通过改革“把蛋糕切公正”,努力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共同享受到经济社 会发展的成果。只有这样才能让改革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也才能让改革真正继续进行下去。

第14篇:论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

对效率之后的公平与公平之下的效率问题的思考

姚靖威

当下,学界和政界中的一些人围绕“分好蛋糕”为重,还是“做大蛋糕”为重,展开了讨论和争论,由此,还产生了两种发展模式:“重庆模式”和“广东模式”。如果进行深入的理性的思考,我们会看到这次讨论的问题,既是一个国家和区域发展的实践问题,也是一个基本的理论问题。其中背后隐含了三个问题:一是效率实现之后能否自动产生公平,以及社会实践结果的公平性矫正问题;二是在分配公平的前提下能否产生效率的问题;第三,公平之下的效率和以效率优先中的效率哪个更高、哪个更好的问题。对此三个问题,笔者将逐一加以解析,并与学界和政界的相关人士进行商榷。

一、效率实现之后能否自动产生公平及社会实践结果的公平性矫正问题

这个问题应该来源于邓小平同志提出设想中的“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由此,被进一步发展深化为“效率为先,兼顾公平”。“广东模式”的发展思路,可以说是沿袭了邓小平同志的思路设想。

下面,我们仔细分析一下这种思路的内涵。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如果在利益分配和劳动成果的分配上不搞平均主义,那么,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是一个社会存在发展的自然状态,即使不做强调,也会是如此,因为人有拙愚和聪智之分,有勤劳懒惰之别,有脑力和体力之差别,更有天赋之不同,如此种种因素的存在;同时,地方区域上有资源分布的不平衡,先天的自然地理条件的不同,由此而产生了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即使在同样勤劳的状态下,富裕的程度都会不同。内蒙古的鄂尔多斯、陕西榆林、山西太原的富裕程度,作为内陆区域的富裕,就是自然资源差异导致的出众富裕的很好诠释。温州、广东、“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适于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并首先富裕起来,也是自然地理条件的差异导致富裕程度不同的一个很好诠释。文体界的明星们率先富裕,也是因为基于先天禀赋的后天勤奋努力的结果。所以,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是社会存在发展的一个自然状态。

但是,如果这种状态继续发展,即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思路走下去,会出现什么结果呢?先富起来的地区、群体和个人,可以利用先富起来积累的资本,占据财富制高点,从而攫取更多的财富。这会使想致富的后来者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富二代”就是最好的

例证,投机炒作加剧了财富快速地向先富起来的人群集聚。由此,我们看出,公平不会自动产生,相反,公平问题变得越来越严峻起来,社会将快速地产生两极分化和贫富悬殊,继续发展下去而不加干预,跌入“中等收入陷阱”只是时间问题。笔者在作上述分析时,剔除了权钱交易和贪污腐败、特权的影响因素,如果把这个因素加进去,情况会更为严重和复杂。

邓小平同志的最初设想是,“先富带动后富”,而在现实中,我们看到的是另一番景象,先富者,要么移民,要么投机炒作,真正先富带动和帮助后富者的人,少之又少,眼下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先富取得的资本,开始不安心于实业与实体经济,而是放高利贷,社会公平问题也越来越凸显出来。这不仅仅是个讽刺,也说明这种设想缺乏心理学支撑。如果先富能够带动后富,自动地实现公平,或者效率优先,而兼顾公平后,有可行可靠的实现公平的现实办法的途径,那么资本主义就可以有可行的途径而改造成为社会主义,从经济与社会的实践结果看,公平性矫正实现起来困难重重。所以,这种设想,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难以成立。因此,“广东模式”值得商榷,如果“广东模式”真的遵循邓小平同志的设想思路,外籍打工者落户当地应该早就不是问题,享有与原住民同样的社会保障,外地打工者和原住民的矛盾冲突不会像现在这么大,但事实却恰恰相反。“蛋糕”已经做得很大了,可是做“蛋糕”的人,分得的“蛋糕”的相对比例是越来越小。

二、在分配公平的前提下能否产生效率的问题

在分配公平的前提下能够产生效率,这也是马克思主义者所坚持的,即“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下能够产生效率。我们常常说,给别人打工不如给自己打工,说的就是自己通过辛勤劳动,可以获得直接的利益,而不是被人剥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广大农村通过联产承包制政策的实行,提高了农村的生产效率,解决我国人民群众的吃饭问题,这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如果在分配公平的前提下不能产生效率,给别人干活拚命,给自己干偷懒,非得要被人剥削,在别人的皮鞭或呵斥下才肯努力工作,这种论点成立的条件只能是这个人天生就有奴性,或者是奴才,或者弱智和傻子,要么天生懒惰,否则无法解释。提高人民群众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必须要实行劳动成果和利益的公平分配,实现发展成果的公平共享,而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正是效率的取之不尽的源泉。这一点已经被社会实践无数次证明了的,看看现实中很多的公司留不住人才、留不住员工、招工难就知道,学者们也没必要纠缠这个问题。

“重庆模式”在某种程度上是值得肯定的。我们已经到了将现实已经做得比较大的“蛋糕”,进行合理公平分配的时候了,如果不注重解决这个问题,不仅仅带来的是劳动者有没

有积极性的问题,而且会产生社会动荡的问题,社会利益冲突已经变得愈加严重,学者和决策者已经不得不重视这个问题,而且是刻不容缓。学者们常谈的“倒逼”是什么?这就是倒逼。

学者们为什么抛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理论观点并在实践中加以实行呢?原来是要使资本在收益中占有一定的份额(这也许是学者们在有意强调资本在生产成果中的贡献问题所引出的),在社会经济实践中,这个份额已经非常大,而且得不到有效的限制,因而劳动所占的份额被严重的挤压。笔者要问,我们为什么要把大的份额交给资本所有者呢?在具体的经济运行管理实践中,也许学者苦于没有想出更好的分配方法和思路,而简单地借用了西方资本主义的分配方式方法,然后搞出这样一个实用主义的分配方式。世界人民都知道,中国百姓有着一个习惯,即储蓄的习惯,把劳动成果财富都存到银行里,在银行里的大量资本为什么不用从而为百姓创造财富?然后把分得的份额给予百姓?却偏偏使用资本家的资本而让劳动者忍受资本家的剥削呢?这是什么发展思路?全国的普通百姓至今还在忍受负利率政策之苦?劳动者自己创造的财富在一天天的受损、在缩水,笔者实在不能理解一些学者和决策者采行这种发展思路的想法和初衷。这个问题不解决,解决不好,而想把两极分化,贫富悬殊问题解决好,其可能性不大。

三、公平之下的效率和以效率优先中的效率哪个更高、哪个更好的问题

公平之下的效率和以效率优先中的效率哪个更高、哪个更好呢?笔者可以作答:是前者。人民当家作主,劳动成果公平地被分配给劳动者,将极大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即使我们假设人性是自私的话,那么,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会得到极大的发挥,这是长久持续地提高效率的基础,这是从现代心理学可以得到证明的,也是为西方资本主义所证明了的。提高效率,在实践中,需要进一步的科学决策、科学规划和科学组织管理,劳动者之间更好地进行协作和合作,做到这一点,需要大量地培养使用专才和通才,各尽所能,用人所长,科学细致地分工,做到这些,同样需要公平、平等,至于发展的资本问题,基本上在我国现在已经不成其为问题。以效率优先来谈效率,只会求得一时的效率,不可能长久。长期的分配不公所造成的两极分化、贫富悬殊、大量财富向少数人集中,会导致社会需求的严重不足,从而导致社会生产过剩,诱发经济危机,进一步造成整个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经济与社会的整体运行效率下降,这种情况已经被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所证明了的,为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发展中国家所证明了的,我们也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清。所以,公平之下的效率比以效率优先中的效率要更高、更好、更持续、更长久。 “效

率优先,兼顾公平”政策如果继续执行,长期下去,将带来严重的经济问题、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所以,笔者请一些学者和决策者务必清醒。

至此,读者应该会明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中孰轻孰重,谁先谁后了。

四、在现有条件下如何实现公平、如何达成效率的问题

公平和效率问题是两个问题,两个问题在社会实践中会出现交织、发生交叉的情况。公平可以体现在经济中,也可以体现政治中,也可以体现在教育中,因为经济和政治在社会实践中紧密相连,难以分开。公平体现于经济中,主要是利益的分配的公平;公平体现于政治中,就是权利和机会的平等,就是生命的价值的对等,德当其政,才适其位;公平体现于教育中,就是劳动者、公民及其子女受教育的机会公平均等,因材施教。马克思主义已经告诉我们,要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

效率的实现,就是要注重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注重科技创新,科学合理的协作和分工,提高专业化水平,对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生产加以重视,对社会的各个系统、各个领域,进行科学地优化,注重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对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和利用。

五、笔者的几点建议

学者们已经多次提出要加强利益分配的顶层设计,尽快解决两极分化、贫富悬殊、社会财富向极少数人的快速集中的社会状况,避免我国经济与社会跌入“中等收入陷阱”。笔者在此也试着提出几点建议:

1、鼓励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向实体经济转移。

2、限制和打击投机和炒作行为,并作出立法限制投机所得的幅度,对于这一点,可以有多种手段加以采用,减低社会的浮躁之气;

3、实体经济中的资本转为投机资本的,进行高额征税;

4、改变我国金融政策的负利率政策,对上市公司的圈钱行为严加监管;

5、提高高收入人群的所得税,适时征收遗产税,鼓励社会的慈善行为;

6、制订相关政策,使银行资本向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的投入,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

7、制订相关的法律制度,提倡和鼓励劳资双方的公平合理地工资协商,保障劳资双方的公平合法权益;

8、尽快出台工资管理指导条例;

9、国有企业的收益应归全民所有,并用之于改善全体人民的医疗、教育、养老保障、基本的住房保障,提高人民群众的基础生活质量。

10、提高资源的使用税费,将土地财政所得纳入预算,使土地财政所得在全国范围内做合理的分配,抑制土地财政所产生的冲动和弊端。

11、国家的优质大型企业和资产,尽量避免股份制改造,优化产业结构。

12、采取适当的方式提高工人农民的收入水平。

相应的配套措施还有很多,笔者在此不再一一列明。

2011-9-19于青岛

E-mail:aoshen_yms@yahoo.com.cn电话:13964882028

第15篇:程序的公正价值与效率价值的关系

一、程序公正价值和效率价值的一般认识

一般认为,法律的实体公正价值通过程序公正得以实现。按照马克斯·韦伯的观点,形式的公正是司法

形式主义的内在要求,而“司法的形式主义使法律体系能够像技术合理性的机器一样运行。这就保证了个人和群体在这一体系内获得相对最大限度的自由,并极大的提高了预言他们行为的法律后果的可能性。”司法机关只有依循法定的、公众信赖的正当程序,才能向社会昭示其行为不是恣意的产物,使诉讼参与者对裁判结果的公正充满信心。虽然各国的法律制度千差万别,但几乎所有国家都标榜其法律制度将公正价值视为其追求的最高目标,并自认其法律程序的灵魂在于体现程序公正。

司法程序从一开始便需要投入成本,支出费用,包括:国家为司法活动所支付的各种费用,如审判人员的工资、庭审费用等;由当事人支付的各种诉讼费用,如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以时间、距离、程序等形式表现出来的耗费。司法程序效率的提高,不仅在于减少司法机关活动的成本支出,也应减少当事人参与司法程序的成本支出。因此,程序的效率价值可以界定为,以最少的司法成本消耗取得同样多的法律公正,或以同样的司法成本消耗取得更多的法律公正。可以肯定地说,以迅速、公正的审判终结诉讼是各方诉讼参与人共同愿望之所在,也是他们的共同利益之所在。

二、程序公正价值与效率价值的一致性

首先,程序公正本身就包涵着效率问题。不公的裁判(包括实体不公和程序不公)绝无效率可言,因为它不仅拖延诉讼时间,造成当事人不能服判息诉,而且败坏了国家司法公正形象。

其次,程序公正应及时、迅速得到实现。程序进程愈迅速,证据愈会得到及时有效的收集和保全,案件事实真相也可因证据的极少流失而得到最大程度的提高。而且,适当的快速审判因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有效运作更容易得到实行。

再次,由于公正的审判使诉讼各方的主张与争辩都可公开于庭审,其实体权益受到法律应得的对待,自然,无论是当事人还是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公正与权威都有一种认同感,其结果只会使诉讼各方服判息诉,使程序得以及时减少甚至戛然而止。公正的裁判减少了程序的“错误耗费”,使结果周期大为缩短,因此,程序公正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也利于程序效率的提高。

三、程序公正价值与效率价值的冲突

司法机关为了使司法程序符合公正的要求,必须耗费必要的司法成本;而为了提高司法活动的效率,又必须使程序的资源耗费降到最小程度,于是,司法公正价值与效率价值的冲突不可避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司法成本的有限性从总体上限制了司法活动对公正的绝对追求。国家对司法资源的投入是有限的,司法机关不可能为使诉讼各方受到公正对待而不惜代价,而且也不可能因为查明某一疑难案件的事实真相而无限期地展开法庭调查、辩论。由于事过境迁,个案的法律真相是很难与其事实真相完全吻合的。从认识论的角度看,法官最终的裁决,也是基于其对证据所认定的事实作出的,而这种认定,难免因各种因素纠合而有所偏离完全的个案真相。因此,无论是从法理上分析还是囿于司法资源的有限性,司法实践中只能放弃对正义的绝对要求,在确保裁判相对公正的基础上,提高程序效率。

2.在正常情况下,程序公正性的增强会直接导致司法成本的耗费增大,以至于降低审判活动的效率。公正的程序必然使诉讼各方的权利受到充分的维护为此,程序的繁杂、取证的琐碎以及各个细节都不可避免了,而这些又会导致程序速度的降低和成本耗费的增大,甚至导致案件的积压与严重的司法拖延。公正与效率这种内在的冲突再次佐证了人类选择的一个永恒困境:要追求阳光,就必须接受阳光下的阴影。

3.对程序效率的不适当追求往往会使公正的要求无法实现。一方面,我们要求程序迅速及时进行,避免不必要和不合理的拖延;另一方面,我们不能盲目地追求程序速度和司法成本的过于节缩,虽然充足优裕的司法成本不一定能保证查明真相,实现公正,但短缺的司法成本是绝对不能确保程序公正有效地实现。因此,正确地把握效率这一问题显得极其重要。合理地使用司法成本,使其有效地利用而有助于公正得以体现,这是协调效率与公正的重要环节,而且,太快的司法程序速度使得证据还没有查明,真相还没有得到彻底揭示即告判决,很明显,这样是无法保证裁判的公正性。

四、程序公正价值与效率价值的协调

近些年来,几乎所有的国家不同程度地面临着案件积压和拖延的问题。尽管程序公正有利于实现保障人权,促进公开,但程序效率则很可能降低了。因此,协调好正义与效益的关系,既要确保审判公正,又有适度地节约实现程序公正的司法成本,提高程序效率,已成为各国立法和司法共同面临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基于此,笔者尝试提出以下两原则:

1.公正优先原则。在对正义与效率价值进行选择时,应将正义作为选择并努力实现的目标。英国哲学家罗尔斯说过:“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只有在确保程序公正的前提下,才能谈得上程序效率。不管是在整个诉讼中,还是在诉讼的各个环节中,都应置程序公正于优先的原则,不能为提高经济效益而牺牲正义的实现。

2.兼顾原则。程序公正与效率内在的冲突和矛盾,使得司法活动面临着两难选择,这一选择似乎会令我们无所适从。其实,由于公正与效率在相当情况存在着一致性,因而,处理两者的关系既不能像传统法理学与立法原则将正义视为程序的惟一价值目标,更不宜仿效现代经济效益主义程序理论把经济效益作为程序活动至高无上的价值目标。事实上,公正与效率同为司法两项独立的价值标准,是彼此作用的。兼顾原则要求我们在确保程序公正得以实现的同时,还应当使程序的经济效益性得到提高。

如何做到公正与效率的结合,笔者套用经济学中的拉弗线(美国经济学家阿瑟·拉弗创制的一条以解释税收与税率之间关系的曲线。该曲线说明,政府的税收与税率之间并非总是呈相关关系,当税率从0向100%上升,到达某一点即“E点”时,经济开始受阻,税收不再顺着税率的提高而上升,反而呈下降趋势。拉弗强调,E点是一个变动不居的数字)来分析。公正与效率的最理想的状态是逼近E点,但E点并不是当然位于中间,而是一个变动的数字。协调兼顾程序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关键之处在于找到两者的这个关系变量E点。正当程序的运作应当尽量使它能够节省一定成本,减少枝节,节约时间,提高效率。否则,便不是一个务实和科学的程序,应予完善。这一原则还启示我们,有时个体的部分真实不得已需作出牺牲时,则应舍此求彼,把对司法效率的追求置于重要的位置。犯罪率居高不下的西方诸国为实现程序效率而作出的努力就是协调效率与公正的范例,尤以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为典型。在美国,被判有罪的刑事案件只有10%的被告人是经过程序定罪判刑。这种制度看上去很奇特,而且公众对其微词颇多。对美国法院来说,如果每个被告人都要享受其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司法系统便没有足够的资源(包括公诉人、辩护律师和法官及相关的财力、物力、时间等)来处理案件。辩诉交易制度的运作表明,美国法律宁愿牺牲部分实体真实来换取效率的大幅提高,即以部分公正的丧失去谋求司法效率的绝对上升。联邦最高法院从70年代中期开始就一直认为,“不管理想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目前的现实是有罪答辩和经常与之伴随的辩诉交易是美国刑事审判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如管理得当,它们将使各方受益。”

第16篇:论学习态度与学习效率的关系

《现代管理心理学》星期一下午七八节

论态度与行为的关系

摘要:态度决定我们选择什么对象,怎样加工有关对象的信息,以及对该信息作出何种适当的放应。不同的态度对人的行为具有不同的指导性与动力性的影响。态度与行为究竟有没有一定的关系?态度是否可以预测行为?本文将一一进行探讨与解答。

关键词:态度;行为;行为预测

所谓态度是个人对待外界对象(包括人、事和物)较为稳定的,由认知、情感、意向三种成分所构成的内在心理倾向。[1]

首先将态度这一概念引入心理学领域的是Spencer和B.bain,他们认为态度是一种把判断和思考导向一定方向的先有观念和先有倾向。这种看法被后来L.Langer的实验所证实,1888年,Langer发现,如果被试集中注意即将做出的反应,其反应时间比没有这种预先准备的情况要短。这种预先的准备状况就是所谓的态度。在此之后,许多心理学家在实验中发现了,态度对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反应的制约作用。

1919年,托马斯等人在研究波兰移民问题时,为了说明社会环境的变化对个人行为的影响,以及社会与个人行为之间的关系,具体研究了态度的内涵,首次使态度成为社会心理学家的重要课题。态度概念的提出得到了许多心理学家的支持。后来心理学家们对态度进行了各种各样的解释,根据自己的理解给态度下了各种各样的定义。其中对态度的经典解释有三种。

虽然社会心理学家对态度概念的理解并未取得一致,但绝大多数人都同意,态度决定着人们怎样加工有关对象的信息,决定着人们对于有关对象的体验,也决定着人们对有关对象进行反应的先定倾向。社会心理学家认为,态度是行为的决定因素,也是预测行为的最好途径。但经过许多实证研究,却发现与行为有时并不一致。态度是否决定行为的困扰,至今仍然使众多的社会心理学家苦恼。虽然通过态度来预测行为是人们最初研究态度并将其置于重要位置的原因,但是,数十年来,社会心理学家们的大量研究提示,更多的时候,人们的行为决定于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而不简单决定于态度。但态度与行为的关系其实是非常密切的。态度一经产生,就会对人们的实际行为产生各种性质不同的影响,可以说,态度是一种倾向性的心理准备状态,这种心理状态有别于情感,有认知因素或观念的参与,又具有相对稳定的特征。

态度与行为关系研究的发展研究表明,态度与行为并不是简单的支配与表现的关系,它们有时会惊人的一致,有时根本没有任何一致性可言。态度与行为不一致性的研究。1934年,社会心理学家拉皮埃尔进行了一项著名的态度与行为关系研究,对态度可以预测行为的命题提出了严重的挑战。拉皮埃尔研究的目的,是揭示种族歧视态度与实际种族歧视行为之间的一致性。研究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现场研究,由拉皮埃尔本人带领一对中国留学生夫妇,开车游历美国,其间一起下榻了66个旅馆,光顾了184家饭店。在此期间,只有一家二等汽车旅馆的老板明确表示不接待日本人,其他各处对这一行三人都作了很好的接待。

随行的中国夫妇也单独去过数家旅馆与饭店,同样受到了很好的接待。这部分研究说明美国的旅馆及餐饮业在行为上并不存在种族歧视。研究的第二部分是问卷调查。

拉皮尔的研究结果,立即引起了大量的批评意见。有的认为,以一封信中对简单的是非题的回答为基础,不能有效的测量个人对某一群体的态度。例如,答题人大脑中对“中国人”表象,也许与他们实际遇得到的这对中国夫妇完全不同,他自己也提到“这对夫妇很有风度、富有魅力,并能很快赢得那些有机会与他们打交道的人的钦佩与尊重”。又或者说,这种态度外显量表测量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诸如被试反应粗心、极端化、默认、社会期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其存在一些有关信、效度的争议。还有人认为,在他们3人访问过的地方的人中,只有半数对问卷做出了回答,也许那些花时间回答问卷的人正是对亚洲人有极端偏见的人。最后一种批评意见是,6个月后,对问卷题目做出回答的人也许已经不是他们曾经遇到的那些人了。

针对第一种批评意见,即测量技术上的缺陷,他们改良了测量技术,一种内隐(间接)测量技术随科技的发展应运而生。早期的间接测量曾使用过不显眼的行为测量以及丢失的信件程序,而瞳孔反应、皮肤导电反应、面部肌电图等生理测量技术则一直延用至今[2]。对于现今的态度测量特别是内隐态度的测量或者说态度的内隐测量来说,更多的是内隐联想测验,情感性启动等等技术。例如,我们可以通过测量人们是否会花更多的时间将积极词汇与黑人面孔联系起来(与将积极词汇与白人面孔联系的时间比较)以测量内隐的种族态度。

但其他后续研究仍然发现,态度和行为的相关系数很低,基本在0.30~0.50之间[3]。与此同时同时,相关论的证据也不断出现。就在拉皮尔研究不久1936年美国人盖洛普运用抽样调查法,以预测投票率与实际投票率相差不到1%的准确性,成功地预测了罗斯福总统的当选。又比如Gibb等人的研究表明对自杀的态度直接导致行为的预想以及行为的发生。

研究结果似乎不尽如人意,于是研究者开始不完全否认态度和行为的直接关联,而转向对态度行为不一致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并且一些影响因素得到很好的控制。社会心理学家Wicker(1969)曾就种族关系、工作满意和教室消磨时间等课题,进行了45次有关态度和行为联系的测量,只有9次落在此范围内。为此,Wicker得出结论:“作为一个整体,这些研究表明,与态度和行为密切有关这一说法相比,极有可能的情况是态度与外显行为没有联系或只有极少的联系”。

心理学家对皮拉尔德研究反应就像一名运动员在极富挑战性的比赛中的反应一样。他们有的对此进行强烈的批评,有的研究者开始试图解释为什么态度的评估不能预测个人的真实行为,还有的还有的研究者试图发现态度何时能预测行为。很少有对这几个方向进行综合研究,一般的研究都是用方便的原则只用一种理论作为框架,至今还没有研究去探索究竟在什么情况下用什么理论,也许不同类型的态度行为可以用不同的方法来预测,但这些尚无明确的定论[4]。

我们大众对态度与行为的流行观点是态度在强烈的影响行为,但令人惊奇也让人困惑的是,态度这个通常被人认为是我们对一些事物或人的感情的东西竟然经常不能很好的预测行为。这个发现让社会心理学家急于去寻找我们常常言行不一的原因。最终得出的答案是:

我们所表露的态度和做出的行为各自受很多因素的影响,而且它们两者之间也会互相影响着另一方。

我们的态度能够预测我们的行为:如果把“其他因素的影响”最小化;如果态度与预测的行为紧密相关,比方说投票;如果态度是强有力的,被某事提醒我们牢记这点,或通过直接经验意识到这一点。这些情况下,我们所想所感与我们的行为会紧密相关。让我们下一个结论,态度与行为的关系就像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理论源于实践,但又高于实践,理论对实践有指导作用,同时,理论要接受实践的检验,也就是理论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态度行为的关系是:态度源于行为,态度高于行为,态度对行为有指导作用,同时,态度要接受行为的检验,也就是,态度要在行为过程中不断创新。也即:行为决定态度,态度反作用于行为。

态度与行为的这种 “扑朔迷离”关系能给我们很多启示。对于“好”的态度,赶紧去付之行动。例如说,我们在某个想在某个重要方面改变自己时,最好不要等待顿悟或灵感,去做就行了。对于“不好”态度,我们只要付出一点努力就能克服它。如在一些我们真的需要我们做出行动的时候,写那篇论文、打那个电话、见那个人等等,尽管非常不情愿那么做,但我们还是能克服自己。就实际应用而言,态度决定一切更有实际价值,良好的态度总是能带来良好的结局。这是我们就要不断的提醒自己,树立良好的人生态度、工作态度,不断的纠正自己的行为、习惯,从而达到改善自己的行为方式,进而形成好的、有利于自己发展的习惯、性格,使自己走向更大的成功。

参考文献

[1]《现代管理心理学》第四版程方正主编

[2 ] 张乐.态度形成的理论与实验—基于评价性条件反射范式的研究.华东师范大2008届研

究生博士学位论文.2008:8-9.

[3]李林.态度与行为关系的预测因素考察.闽江学院学报.2006, 27(1):116.

[4 ] 张红涛,王二平.态度与行为关系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心理科学进展.2007,15(1):

166-167.

第17篇:如何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如何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摘要】

社会在不断发展,在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十分重要的。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不仅能提高人民大众的幸福感,而且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效率与公平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制约。当今社会,我们要树立全面效率观,关注民生,更加注重社会公平,避免两极分化。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主要有两点:一是初次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二是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关键词】

正确处理 效率 公平

要讨论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我们就要先知道什么是效率与公平。“效率,从微观层次讲,就是在发挥‘一般社会力’的基础上提高劳动生产率;从宏观层次讲,就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总起来讲,效率就是生产要素的节约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强调效率的重要性,就是强调发展的重要性。公平,一般有两种含义:在社会学上,公平是一种道德规范的要求,是指以人道主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以避免社会两极分化影响社会稳定。在经济学上,公平是指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所体现的平等,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机会均等。”①

一、现状与问题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自此正式使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表述。但在实践中逐渐显示出其不足之处:一是收入分配差距悬殊。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以及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在逐渐拉大。据世界银行的测算,我国基尼系数在不断扩大,1985年为0.24,1991年为0.282,1995年为0.434,1998年为0.456,1999年为0.457,2000年为0.458,2003年为0.447,2004年达到0.469,这既超过了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也超过了美、英等发达国家;二是“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由于更多地考虑效率问题、考虑经济建设,从而导致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社会管理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社会事业发展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②

二、原因分析

效率与公平不仅影响老百姓对政府管控社会经济的能力的看法,更重要的是,两者会对今后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作用。“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对效率的理解是不全面的。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将提高效率片面理解为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从而将追求GDP增长作为经济发展的核心目标。这种经济增长方式重投资、轻消费,重数量、轻质量,从而给资源、能源和

③环境带来严重的压力。”

我国曾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顺应了时代发展趋势,对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逐步完善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公平问题日愈严峻。“我国目前在初次分配领域诸多不公现象:首先,初次分配存在着资本所得不断提高、劳动所得持续下降的趋势;其次,初次分配存在着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分配不公平。”④

中国的工资制度包括以下方面⑤:

1、工资等级制度。其主要特点是从劳动质量方面来反映劳动差别,规定相应工资标准。

2、工资调整制度。其主要内容有考核升级、自动增加工资、考核定级、提高工资标准等。

节选自百度知道

赵锦辉,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广西日报,2009年1月22日.③ 赵锦辉,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广西日报,2009年1月22日.①②④ 参考张维达 谢地 宋冬林,政治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7月.⑤ 参考百度百科

3、工资支付制度。主要包括支付原则、各类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处理的等内容。

4、工资基金管理制度。顾名思义。

我国的工资分配基本符合按劳分配的原则。一方面,工资制度中的等级制度、调整制度、工资支付制度既可以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提高效率,又对于大多数劳动者,这些制度是相对公平的;另一方面,工资制度本身存在不足,工资标准尚未完善,而且工资制度在很多情况下不能够被落实。

三、对策建议

以上一些情况不公平的情况明显不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但是,这种发展不是为发展而发展,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是追求共同富裕的发展。

科学发展观提出,发展必须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必须要在生产发展的同时保持生态良好,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这就要求转变以GDP增长为核心的片面效率观,树立全面效率观。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与公平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

首先,当我们考虑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时,我们要知道效率是公平的基础,没有效率就没有公平实现的物质条件和源泉。

其次,公平是效率的本体,没有公平就没有效率存在的前提和保证。只有充分公平的利益和权利分配,才能激发劳动者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的劳动积极性。

总之,效率与公平有着必然的相互联系,而且是互为基础、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呢? 第一,初次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初次分配指国民总收入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分配。任何生产活动都离不开劳动力、资本、土地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取得这些要素必须支付一定的报酬,这种报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初次分配收入。初次分配是更为基础性的分配关系,它要解决的,主要是货币资本的所有者与人力资本的所有者的利益分配问题,不仅数额大,而且涉及面广,如果在初次分配中出现重大的社会不公正,在政府再分配中就很难加以扭转。初次分配市场中调节机制的缺失,会导致分配秩序混乱,从而造成收入差距扩大,现实情况也正是如此。

现实生活中,一些金领阶层的工资可以是普通劳动者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不是说金领阶层不该有这么高的工资,而是普通劳动者的工资偏低。在如今这个社会经济高度发达的世界,普通劳动者却过着困苦的生活。一房价为例,普通劳动者辛苦工作一辈子可能都买不起一套房子。市场机制具有奖勤罚懒的激励作用。但有时,勤勤恳恳工作的人却得不到应有的奖励。所以,初次分配在考虑效率的同时也要注重公平。

第二,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再分配(也称社会转移分配)指,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各收入主体之间通过各种渠道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也是政府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再分配包括收入税、财产税、社会缴款、社会福利和其他转移收支。

“占社会财富绝大部分的劳动产品财富,都是劳动者们在社会上通过分工协作,改造自然,共同创造的。像生活在孤岛上的鲁滨逊那样自己单独创造财富、独占财富,在当代社会中基本上是不存在的。任何个人都不可能脱离社会环境,单凭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得到财富。任何人的财富生产,都必然要包含着别人对他的支持和社会对他的保护。因此,任何人通过市场交换对社会财富的占有,都应受到依据通过民主制定的法律和政策的调节,反对少数人通过政治权利或财产所有权对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的无偿占有。就中国正在经历的体制转变过程来看,市场交换本身还会存在更多局限性。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是一个利益与权力重新分配的过程。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改革使一部分人受益,也会使一部分人受损;使一部分人受益较大,也会使一部分人受益较小。不管向市场转型的长期效果如何,短期内,它总会引起通货膨胀、失业、经济失调和一部分人相对收入降低的剧烈波动。东欧和前苏联在这种过程中甚至出现了少数人暴富,多数人经济收入恶化的现象。在中国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也会出现社会阶层的大分化、大改组的重构过程。贫富差距的扩大和社会不公的存在,会引起相当一部分人的失落感,产生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对立和相互敌视,如果这种情况扩大到社会范围,就会变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这就决定了,中国必须在再分配中注重公平,通过政府干预等调节手段,防止贫富差距过分悬殊,促进财富公平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扶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⑥

所以我们要充分发挥再分配的积极作用:一要加强再分配的调节作用,二要使再分配有效缩小收入差距,三要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比重。

在当今社会,效率与公平对于社会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公平,对于社会的安定与和谐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如果处理不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会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持续良好发展,也会令劳动者丧失对社会的信心。如何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一个艰巨的问题,考验着中国政府和关心中国发展的人们。但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够解决这一难题,使中国的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裴小革,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张维达 谢地 宋冬林,政治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7月.赵锦辉,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广西日报,2009年1月22日.中央党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光明日报,2008年 12月16日.

⑥裴小革,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第18篇:怎样看待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怎样看待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逐步取代了传统的计划经济,在改革效率大幅提升的同时,收入分配出现了差距过分扩大的现象。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日益受到人们关注,我国理论界也开始更多地关注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并开展了热烈讨论。对公平和效率的问题,我们党也有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党的十四大提出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要“注重社会公平”。

公平与效率的基本内涵何谓公平?理论界有这样几种观点:第一,收入差距大小适宜的公平观。这种观点把收入差距大小作为判断社会分配公平与否的标准,在当前西方理论界比较流行。这是以结果的均等作为判断公平与否的标准,而没有考虑收入的渠道和手段。第二,按劳分配的公平观。这种公平观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所形成的不同收入的“天然特权”。要求废除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切实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有劳动能力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这种原则摒弃了平均主义的分配体制,认同劳动者通过诚实劳动和努力可以得到更多回报,体现了激励原则。第三,机会均等的公平观。这种公平观强调的是在市场竞争中给每一个人提供均等的机会。第四,收入分配中的公平是分配尺度、分配过程、分配规则的公平,而不是单纯的结果公平。对个人来说,即使参与分配的机会均等、公平竞争,而实际分配的结果也可能是不均等的。例如,按劳分配,以投入的劳动为尺度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必然形成个人收入差距;按投入要素分配,以投入的劳动、资本、土地、经营力为尺度,更会形成个人收入差距。如果抹杀这种差距,追求结果的均等,必然导致平均主义,这恰恰是不平等的表现。

马克思主义认为,公平是历史的、相对的,不是永恒的。公平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不同社会、不同阶级甚至不同的人,对公平的理解是不同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经济学意义上的公平是有关经济活动的规则、权利、机会和结果等方面的平等和合理,它是调节社会关系和财富分配关系的一种规范,它不只是一种主观观念,而是具有客观的内容,它受制于一个国家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具有相对性、历史性和客观性。

何谓效率?效率概念的基本含义,指的是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的对比关系。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投入或成本就是利用一定的技术生产一定产品所需要的资源,既包括物质资源,又包括人力资源;既包括无形资源,又包括有形资源。产出或收益指的是人们利用一定的技术、投入一定的资源生产出来的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或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物品或服务,既包括有形的物品,又包括无形的服务。

公平与效率,何者为先?

公平和效率二者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但它们之间究竟是正相关关系还是负相关关系,是对立还是相辅相成?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公平和效率之间完全是矛盾的关系。他们认为,对效率的追求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不平等,公平和效率如同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兼得,要效率就不能要公平,要公平就必然会牺牲效率。

一种观点认为,公平和效率是可以兼容的,二者可以相互促进、相互统一,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不是以牺牲另一方为代价的。公平分配有助于效率的提高,效率的提高可以更进一步促进公平。分配是否公平,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劳动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成为效率提高的必要条件;而效率的提高可以使人们在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分配。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公平和效率是矛盾的统一,二者既有相互矛盾相互排斥的一面,又有相互统

一、相互依存的一面。它们的统一性主要表现在:其一,效率是公平的基础。从历史上看,只有效率提高到一定的程度产生了剩余物品之后,才出现公平问题。在效率低下、还没有产生剩余物品时,空谈公平就失去了意义。而从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趋势来看,只有物质财富更加丰富时,公平才会增长,越是在不发达的阶段,收入分配就越不公平。到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全社会也才能达到最大的公平。也就是说,效率使公平建立在更雄厚的物质基础上,公平的最终实现要以效率的极大提高为基础。没有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和效率的极大提高,是不可能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的。其二,公平促进效率。收入分配是否公平,对经济效率有重大影响,分配公平合理能够使各个阶层的劳动者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能够促使社会稳定发展,从而全面促进劳动效率的提高。相反,严重的分配不公,无论是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还是收入差距过大乃至产生两极分化,都会降低劳动者的积极性,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甚至发生社会动荡,影响效率。

它们的矛盾性主要表现在:二者之间也存在此长彼消的一面。一方面,公平对效率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效率开始提高了,旧的公平观仍居于主导地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在一定时期内为了达到公平,要以牺牲一定的效率为代价;而为了促进效率,又要以牺牲一定的公平为代价。 我们同意后一种观点,公平和效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可以统一的,但并不是没有任何矛盾,而这些矛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可以得到解决的。

公平与效率,在矛盾中统一

公平和效率是矛盾的统一,因此,在实际生活中,不可能完全做到公平和效率的兼顾。是优先考虑公平,还是优先考虑效率,还是选择其他的结合方式,对此,理论界也有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主张效率优先。这种观点来自西方自由竞争的各个学派,他们认为自由竞争是最平等的,主张把效率放在优先的政策目标,反对政府通过行政干预进行收入的再分配,认为这样会阻碍经济的发展。

一种观点主张公平优先。他们认为,应将公平作为优先考虑的政策目标,如果听任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必然会产生两极分化,要求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因为,市场竞争中产生的收入差距过大或两极分化是最不平等的,效率不是来自公平而是来自不公平,市场竞争中的效率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上的。

一种观点主张,公平和效率两个政策目标同等重要,没有先后次序之分,二者必须兼顾,即如何以最小的不平等换取最大的效率,或以最小的效率损失换取最大的公平。市场机制的作用要限制,但是不能限制过分;收入均等化措施要有,但不能过度。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必须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我们党第一次明确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在党的十五大上,江泽民同志重申了“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党的十六大报告继续提出,“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关系,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决定的: 第一,在效率和公平的对立统一关系中,由于效率和公平在统一中还有对立的一面,在复杂的两难选择中,只有选择效率优先,才能达到未来更高层次上的公平。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共产主义公平社会的到来也是以生产力极大发展为基础和前提的。没有效率的提高,没有生产力的发展只能是低水平的均等,是共同贫穷。只有生产力发展了,国家的综合国力增强了,把蛋糕做大了,才有可能使每个人分得更多的蛋糕,国家才有更强的经济实力和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解决贫困问题,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从这个意义上讲,效率是实现公平的重要手段,效率越高,越为公平提供条件,效率是公平的基础。

第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生产力是我们的主要任务。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的本质作了鲜明的概括:“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可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应有之义。如果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条件下,过度追求公平,只能导致共同贫穷。只有生产力发达了,我们才能最终战胜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充分体现。发展生产力的途径就是提高效率。但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又决定了我们必须消除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以达到共同富裕,所以,又必须兼顾公平。

第三,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要求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如价值规律、竞争规律等。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市场经济就是效率经济,在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下,市场主体都必然把经济效率放在第一位,这样,它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效率也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能得以实现。因此,我们的政策取向必须维护市场经济规律,保护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实行效率优先。

当然,效率优先不是不要公平,而是要通过效率的提高促进公平更好地实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着眼于总体和长远,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其侧重点也会发生变化。

实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第一,在初次分配中充分体现效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具有“经济人”的本性,也就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要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最有效的经济手段就是按照市场原则和生产要素的贡献取得收入,让贡献大者获得更多收入,激发他们劳动和经营的积极性,在政策上要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

第二,在再分配和三次分配中体现公平。初次分配中讲求效率必然带来收入差距的扩大,要缩小收入差距就需要利用再分配的政策措施,包括对高收入者征收各种调节税,对低收入者和贫困地区实行转移支付,如提供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临时性的社会捐助,目的是缩小初次分配中的收入差距。

第三,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调节不合理的分配行为,如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打击非法收入。不规范的分配秩序既损失了效率,又损害了公平。规范分配秩序既可以提高效率,又可以保证公平。

第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要注意把握效率和公平的均衡点。这一均衡点并没有固定的数量界限,却符合社会的可接受程度。也就是说,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都可以以效率为主,当社会难以承受时就必须注重公平的尺度。这种公平点既包括区域之间收入差距的均衡点,也包括行业之间收入差距的均衡点,还包括个人之间的相对收入差距均衡点。需要注意的是,以效率为主并不意味着可以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财富,也不意味着要有意留下体制缝隙,而是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健全体制;注重公平,也不意味着要劫富济贫,一味追求结果的均等。

第19篇: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哲学思考

摘要:分配正义不能市场经济本身去完善解决,还要依靠相应的制度保障,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才能使分配正义得以体现。

关键词:效率 公平分配正义

作者简介:李庆伟,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2009级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

中国当代社会的正义问题,实质是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只有理顺这一关系才能使社会财富的分配走向更加合理化,才能创造一个真正和谐的制度环境,从而实现和谐社会构建。

一、公平与效率的内涵。

公平与效率是衡量一个社会基本运行制度优劣的重要尺度。效率一般指的是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的比率,它体现的是人们在改造自然、社会和人自身活动中所具有的能力、达到的水平,即用较少的投入获得较多的有效产出是有效率的,否则,就是无效率的。公平总是与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联系在一起的。从我国历史发展来看,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由于试图通过计划经济解决资本主义经济所造成的巨大社会浪费,特别是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因此把社会公平问题放在了十分突出的地位,甚至超过了效率。[1]我们知道,虽然满足人们自身发展的物质需要,是调动人们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的最基本途径,但是以追逐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提高的效率势必影响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必须平衡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有学者认为,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条件下,不适当地追求公平,只能导致共同贫穷,其理论依据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另外一种认为应该将公平放在首要位置。这种观点认为效率是一个经济问题,市场会自我调整从而实现效率最大化,而公平则是一个社会问题,市场往往并不能自发地实现公平原则,公平必须由政府通过制度建设来实现。[3]

应该承认,一方面对效率与公平问题的理解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适应了时代发展的不同需要。但另一方面,由于对公平与效率基本概念的笼统描述,甚至可能遮蔽了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本身所暴露出问题的复杂性。从目前的社会经济环境来看,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判断:强调效率优先会忽视一些显失公平的社会问题,着眼于公平却可以保证效率和社会福利的可持续性增长。

二、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再解读

分配领域中的公平大致可以分为三类: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起点公平主要强调在市场竞争中,人们处于同一起跑线上,每一个人享有的权利是相同的;过程公平是指每一个人在机会的获得上是平等的,即在机会的获得上不应该具有限制条件;结果公平主要是说努力程度和效益回报成正比。

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观点,其 “兼顾公平”正确理解应该是:在保证机会公平的前提下,兼顾起点和结果的公平,而并非连机会公平也“兼顾”了。在经济生活中为了“少投入、多产出”,对民众收入结果的公平自然考虑较少(起点公平也是如此)。而这只是权益之计,并不代表分配的正义性,更不代表我们放弃机会公平,恰恰相反,机会公平是最应该被我们重视的。对于“公平优先”的观点的提出,也是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的。这是因为,一方面,改革开放成绩巨大,人们生活水平普遍明显提高;而另一方面,经济发展中依然存在着许多不平衡的因素,突出表现在城乡差别大,农民收入水平低,山区贫困人口多,以及城市失业率偏高,贫富差距大。第三种观点认为公平与效率要同时兼顾,没有主次之分,但要在付出二者成本最小的状况下寻求最大的公平与效率的综合收益。这也有一定道理,但终究还是将二者对立起来:认为效率要提高,公平必然要损害;公平要有保证,效率就要下降。

三、实现公平与效率理性发展的途径

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阶段,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应该更注重公平,也就是要重视实现公平的分配正义,因为我们在二者健康发展的道路上“欠账”太多,只有将二者关系调整到同一平台,才有可能健康理性的发展。结合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现实,笔者认为要实现分配正义应该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机会均等原则。在体育竞赛中,大家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遵守同样的比赛规则,总有人最先到达终点,并不能保证所有人同时到达。虽然出现了比赛结果的不公平,但大家都认可这样的结果,这是因为人们认同这样的比赛规则,做到了起码的过程公平。但如果没有过程公平,竞争结果的认同便无从谈起,结果公平更没有丝毫保证。

二是应得原则。应得原则的表述应该是:使每一个社会成员按其付出的劳动和做出的贡献来获取经济收入和物质财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由此我们看出,应得原则是承认差异的,不是所有的公平都体现为结果平等。正如有学者所言:“无论从伦理学的角度还是从经济学的角度着眼,可以断言,收入分配的均等或财产分配的均等并不意味着公平,或者说,不应当把分配均等当做公平的同义词。”[5]按劳分配、按贡献分配的“应得”分配正义原则不仅有助于激发广大民众的劳动积极性、创造性,确保社会经济财富能不断涌现的动力机制,而且有助于实现体面劳动,有利于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第20篇:如何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如何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摘要: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社会生产力。那么在不同的时代,我们为了更好的发展社会经济活力和保障社会稳定,就会对效率与公平的侧重点做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这个生产力水平下的社会。但在任何时候效率与公平一定是并存发展的,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基础,公平是效率发展的前提。所以,恰当地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尤为重要的。 关键词:效率

公平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经济学意义上的公平是有关经济活动的规则、权利、机会和结果等方面的平等和合理,它是调节社会关系和财富分配关系的一种规范,它不只是一种主观观念,而是具有客观的内容,它受制于一个国家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具有相对性、历史性和客观性。

何谓效率?效率概念的基本含义,指的是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的对比关系。

公平和效率是矛盾的统一,二者既有相互矛盾相互排斥的一面,又有相互统

一、相互依存的一面。它们的统一性主要表现在:其一,效率是公平的基础。从历史上看,只有效率提高到一定的程度产生了剩余物品之后,才出现公平问题。在效率低下、还没有产生剩余物品时,空谈公平就失去了意义。而从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趋势来看,只有物质财富更加丰富时,公平才会增长,越是在不发达的阶段,收入分配就越不公平。到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全社会也才能达到最大的公平。也就是说,效率使公平建立在更雄厚的物质基础上,公平的最终实现要以效率的极大提高为基础。没有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和效率的极大提高,是不可能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的。其二,公平促进效率。收入分配是否公平,对经济效率有重大影响,分配公平合理能够使各个阶层的劳动者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能够促使社会稳定发展,从而全面促进劳动效率的提高。相反,严重的分配不公,无论是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还是收入差距过大乃至产生两极分化,都会降低劳动者的积极性,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甚至发生社会动荡,影响效率。 它们的矛盾性主要表现在:

二者之间也存在此长彼消的一面。一方面,公平对效率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效率开始提高了,旧的公平观仍居于主导地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在一定时期内为了达到公平,要以牺牲一定的效率为代价;而为了促进效率,又要以牺牲一定的公平为代价。

公平和效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可以统一的,但并不是没有任何矛盾,而这些矛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可以得到解决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必须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我们党第一次明确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在党的十五大上,江泽民同志重申了“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党的十六大报告继续提出,“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关系,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决定的:

第一,在效率和公平的对立统一关系中,由于效率和公平在统一中还有对立的一面,在复杂的两难选择中,只有选择效率优先,才能达到未来更高层次上的公平。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共产主义公平社会的到来也是以生产力极大发展为基础和前提的。没有效率的提高,没有生产力的发展只能是低水平的均等,是共同贫穷。只有生产力发展了,国家的综合国力增强了,把蛋糕做大了,才有可能使每个人分得更多的蛋糕,国家才有更强的经济实力和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解决贫困问题,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从这个意义上讲,效率是实现公平的重要手段,效率越高,越为公平提供条件,效率是公平的基础。

第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生产力是我们的主要任务。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的本质作了鲜明的概括:“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可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应有之义。如果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条件下,过度追求公平,只能导致共同贫穷。只有生产力发达了,我们才能最终战胜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充分体现。发展生产力的途径就是提高效率。但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又决定了我们必须消除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以达到共同富裕,所以,又必须兼顾公平。

第三,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要求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如价值规律、竞争规律等。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市场经济就是效率经济,在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下,市场主体都必然把经济效率放在第一位,这样,它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效率也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能得以实现。因此,我们的政策取向必须维护市场经济规律,保护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实行效率优先。 实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第一,在初次分配中充分体现效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具有“经济人”的本性,也就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要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最有效的经济手段就是按照市场原则和生产要素的贡献取得收入,让贡献大者获得更多收入,激发他们劳动和经营的积极性,在政策上要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

第二,在再分配和三次分配中体现公平。初次分配中讲求效率必然带来收入差距的扩大,要缩小收入差距就需要利用再分配的政策措施,包括对高收入者征收各种调节税,对低收入者和贫困地区实行转移支付,如提供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临时性的社会捐助,目的是缩小初次分配中的收入差距。

第三,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调节不合理的分配行为,如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打击非法收入。不规范的分配秩序既损失了效率,又损害了公平。规范分配秩序既可以提高效率,又可以保证公平。

第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要注意把握效率和公平的均衡点。这一均衡点并没有固定的数量界限,却符合社会的可接受程度。也就是说,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都可以以效率为主,当社会难以承受时就必须注重公平的尺度。这种公平点既包括区域之间收入差距的均衡点,也包括行业之间收入差距的均衡点,还包括个人之间的相对收入差距均衡点。需要注意的是,以效率为主并不意味着可以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财富,也不意味着要有意留下体制缝隙,而是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健全体制;注重公平,也不意味着要劫富济贫,一味追求结果的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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