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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人民调解卷宗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2-19 06:09:25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人民调解卷宗

调解申请书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纠纷事实及申请事项:

特申请 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

申请人(签名):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第 页

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

纠纷类别: 编号: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纠纷简要情况:

经调解,于 年 月 日达成如下协议:

协议履行情况:

因调解不成,于 年 月 日告知当事人 因

,决定不受理该纠纷,告知当事人 。

登记人(签名)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第 页

调 查 笔 录

时 间: 地 点: 事 由: 参加人: 被调查人: 笔 录:

被 调 查 人(签 名) 调 查 人(签 名)

记 录 人(签 名)

调 解 笔 录

时 间: 地 点:

事 由: 参加人:

当事人: 笔 录:

当 事 人(签 名): 调 解 员(签 名): 当 事 人(签 名): 记 录 人(签 名):

人 民 调 解 协 议 书

编 号: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纠纷简要情况:

第 页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本协议一式 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调解员(签名) 年 月 日

回 访 记 录

当事人 调解协议编号 回访事由 回访时间 回访情况:

回访人(签 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

年 月 日

推荐第2篇:人民调解卷宗

人民调解协议书

编号:(2016)坛调字第 号

当事人填写信息: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纠纷简要情况:

__________与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调解申请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向坛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公序良俗,经坛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履行协议的方式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均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人民调解委员会可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四、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和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30日内,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该协议的法律效力。

六、经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在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该调解协议产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二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该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

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签名或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签名或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主持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记录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6年___月___日

人 民 调 解 书

编号:(2016)坛调字第 号

调解单位: 坛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 当事人(申请人): ,男(女), 族, 身份证号: 住 , 代理人: ,男(女), 族, 身份证号: 住 , 当事人(被申请人): ,男(女), 族, 身份证号: 住 , 代理人: ,男(女), 族, 身份证号: 住 ,

当事人因 纠纷,经 坛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 依法进行了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如下协议内容:

坛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

2016年 月 日

调 解 申 请 书

当事人填写信息: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请求坛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法调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纠纷。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认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特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法及时的调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为盼!

此致

坛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 2016年___月___日

附: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据。

民间纠纷受理登记表

纠纷类别: _____________ 编号: ______________ 受理日期: 2016 年___月___日

当 事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纠纷简要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委会主任审批意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6 年_____月_____日

接受人民调解声明书

坛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在本人与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纠 纷中,本人自愿接受贵调解委员会的调解,遵守调解纪律,履行调解协议。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字):___________

2016年___月___日

人民调解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当事人,请当事人认真阅读并签字。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三、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四、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

(一)偏袒一方当事人的;

(二)侮辱当事人的;

(三)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四)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五、注意事项:

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调解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当事人委托他人参加调解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当事人阅读后签字:___________

坛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6年___月___日

调 查 笔 录

时 间:______________ 地 点:_______________ 事 由:______________ 参加人:_______________ 记录人:______________ 调查人:坛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问” 被调查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答”

笔录内容:

调查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调查人(签名或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签名或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记录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6年 月 日

调 解 笔 录

时 间:________________地 点:________________ 事 由:________________调解员:________________ 调解主持人: 彭兆印 记录员: 章强 当事人填写信息: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笔录内容

记录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现就申请人_____________与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进行调解。

本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审查,符合人民调解受理范围,坛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指定调解委员彭兆印、章强分别担任本次调解的主持人和记录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本着自愿、平等、合法和保护当事人权利的原则,使用明法析理,及时、就地进行,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的调节方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本地的善良习俗,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现在开始。

调解主持人:现在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核对。 申请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年龄(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职业或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查验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年龄(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职业或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权限(宣读授权委托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年龄(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职业或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查验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代理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年龄(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职业或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权限(宣读授权委托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主持人: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资格是否有异议?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主持人:经审查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调解活动,符合有关规定,可以参加调解(不能参加调解的说明理由)。

调解主持人:首先再次确认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 申请人:同意调解。 被申请人:同意调解。

记录员:现在宣布调解纪律。当事人、参加旁听人员必须遵守本调解纪律,不得喧哗、吵闹、鼓掌,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准随意走动;不准有实施其他妨碍调解活动的行为;调解主持人有权制止任何影响调解进行的行为。

调解主持人:双方当事人是否有申请证人作证?如有申请证人作证的,为公正调解本纠纷,请证人暂时到会场外等候,待需要证人作证时再传叫。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主持人:坛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现在对__________ 与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开始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以下权利: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终止调解;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履行以下义务: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遵守调解规则;不得加剧纠纷激化;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调解主持人:当事人对上述权利和义务是否听清?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主持人:当事人对调解员和记录员是否申请回避?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主持人:双方当事人是否有邀请亲属、邻里、同事或者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等参与调解?调解委员会将支持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主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

条、三十三条的规定,经本调解委员会支持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主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现在依法对__________与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开始调解。首先进行纠纷事实调查核实,由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简要陈述事实理由和调解要求。

申请人:陈述事实理由和调解要求(见调解申请书)。 调解主持人:被申请人,你对申请人的事实陈述是否有异议?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主持人:本调解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核对几个问题,希望双方当事人如实回答?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主持人:对双方当事人认可的证据和事实,本调解委员会予以确认而作为本案调解的依据。下面归纳本案争议焦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当事人对主持人归纳的焦点是否有异议或者补充? 申请人:没有异议 被申请人:没有异议

调解主持人:现在由申请方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围绕本案的焦点进行发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主持人:现在由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第一次发言进行辩论。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主持人:现在由申请人进行第二次发言,刚才已陈述的观点,请不要再重复。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主持人:现在由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第二次发言进行辩论,刚才已陈述的观点,请不要再重复。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主持人:双方当事人还有需要补充的吗?若没有,请作最后陈述。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员分别与申请人、被申请人交谈

调解主持人:经过分别交谈,本调解委员会针对此纠纷作出如下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处理意见大家有无异议?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有异议,在进行交谈)

调解主持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当事人本着互敬互让、平等自愿的原则,是否愿意达成协议?

协议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主持人:鉴于双方当事人愿意达成协议,希望双方及时履行协议的内容。(鉴于双方当事人不愿意达成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调解委员会将终止本案的调解。一方当事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就此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通过仲裁、行政等其他合法途径解决。)双方当事人经阅读调解笔录确认无误后,请在调解笔录签名或捺印,本次调解到此结束。

申请人(签名或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签名或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主持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解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记录员(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6年___月___日

纠纷结案报告单

申请人________与被申请人________因为___________ 纠纷一案,本调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于_____年___月___日立案受理。经调解,申请人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与被申请人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于_____年___月___日达成调解协议(没有达成调解协议),已于_____年___月___日告知申请人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

承办人:________________

坛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回 访 记 录

时间:__________ 地点: 坛山街道办事处 调解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

回访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______________ 记录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______________ 被回访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访事由:当事人对(_2016_)调字第______号人民调解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及当事人对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要求。 回访情况: 回 访 人(签名): 被回访人(签名或捺印): 记 录 人(签名):

2016年 月 日

推荐第3篇:社区人民调解卷宗内容[1]

顺河办事处

人民调解委员会

卷宗类别:

婚姻家庭纠纷

名:

杨红侠与赵安南婚姻家庭纠纷

度:

2011

号:

2011010

调 解 员:

李静

调解日期

2011-06-27

立 卷 人:

李静

立卷日期

2011-06-30

保管期限:

长期

注:

卷 宗 目 录 文件名称 页码 文件名称 页码

调解申请书

1

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

1

调查笔录

1

调解笔录

1

人民调解协议书

回访记录

附卷材料

备 注:

本卷宗连面带底共计:

页,附证物

袋。

调解申请书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和职务):

杨红侠,女,1968年出生,汉族,居民,住顺河办事处文昌街染坊巷。

赵安南,男,1964年出生,汉族,居民,住顺河办事处文昌街染坊巷。

纠纷事实及申请事项:

双方经人介绍于1988年相识,后于1989年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孩子,大的女孩,现年13岁,小的男孩,现年9岁。婚后感情一直较好,近来由于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女方要求与男方离婚,男方认为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因此发生纠纷,已经文昌居委会调处,好了一段时间,现在又闹了,请办事处来调处 。

特申请

顺河办事处

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

申请人(签名)

登记日期

2011 年

6 月 27 日

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

纠纷类别:

婚姻家庭

编号:

2011010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杨红侠,女,1968年出生,汉族,居民,住顺河办事处文昌街染坊巷。

赵安南,男,1964年出生,汉族,居民,住顺河办事处文昌街染坊巷。

纠纷简要情况: 双方经人介绍于1988年相识,后于1989年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孩子,大的女孩,现年13岁,小的男孩,现年9岁。婚后感情一直较好,近来由于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女方要求与男方离婚,男方认为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因此发生纠纷 ,已经文昌居委会调处,好了一段时间,现在又闹了,请办事处来调处 。

经调解,于 2011 年

8 月 27 日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自愿和好;

2、赵安南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戒烟;

3、家庭经济由杨红侠掌管。

协议履行情况:

达成协议后,赵安南当时写保证书。

因调解不成,于

日告知当事人

,决定不受理该纠纷,告知当事人

登记人(签名)

登记日期

2011 年 6 月 27 日

调查笔录

时间:2011年8月27日

点: 顺河办事处调解室

事由:

婚姻家庭

参加人:

李静

被调查人:

赵安南,男,1964年出生,汉族,居民,住顺河办事处文昌街染坊巷

笔录 问:你与杨红侠何时认识?

答:1988年认识。

问:何时结婚?

答:1989年。

问:杨红侠为何提出与你离婚 ?

答: 她讲我抽烟,还有钱她要管,别的没有了。

问:为了你这个家庭,你能否愿意戒烟,并把钱交给她管

答:我愿意。

问:你能否做到

答:我一定做到,我愿意当你们的面写保证书。

问:别的可有什么要讲的了?

答:没有。

被调查人(签名)

调查人(签名)

参加人

(签名)

记录人(签名)

调解笔录

时 间:

2011年6月27日

点:顺河办事处调解室

事 由:

婚姻家庭纠纷

参加人:

李静

当事人:杨红侠,女,1968年生,汉族,居民,住文昌街染坊巷。

赵安南,男,1964年出生,汉族,居民,住文昌街染坊巷。

笔录:

问:现在主持双方调解,你们是否有意见?

均答:没意见

问:赵安南你先说说自己的意见?

答:我觉得从现在开始戒烟,并把家里的钱全部交给杨红侠掌管。

问:杨红侠你看怎么样?

杨红侠:。。。。。。

问:对双方进行劝解。。。(略)

杨红侠:其实我也不想离婚,只要他能做到,我们和好,不过今 天要写个协议。

问:别的你们可有什么要讲的了?

均答:没有。

问:现在签订协议

均答:好。

当事人(签名)

调解员(签名)

参加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人民调解协议书

编号:

2011010

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杨红侠,女,1968年出生,汉族,居民,住顺河办事处文昌街染坊巷。

赵安南,男,1964年出生,汉族,居民,住顺河办事处文昌街染坊巷

纠纷简要情况:

双方经人介绍于1988年相识,后于1989年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孩子,大的女孩,现年13岁,小的男孩,现年9岁。婚后感情一直较好,近来由于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女方要求与男方离婚,男方认为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因此发生纠纷 。

经调解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自愿和好;

2、赵安南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戒烟;

3、家庭经济由杨红侠掌管。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双方签字后一同回家 。

本协议一式

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调解员(签名)

2011 年 6 月 27 日

回访记录

当事人

杨红侠 赵安南

调解协议编号

2011006

回访事由

婚姻家庭纠纷

回访时间

2011年6月30日

回访情况:

双方家庭幸福,和好如初。

回访人(签名)

2011

6 月

30 日

推荐第4篇:人民调解卷宗制作方法

人民调解卷宗内容制作培训

一、关于卷宗制作方面。

1、卷宗的装订,不能用订书针装订,要统一格式,样式都已印发。

1、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名称。和印章一致,如十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2、卷名。填写双方当事人姓名+调解的具体纠纷,张三与李四因债务而引发的纠纷。

3、卷号。填写调委会简称+年份+号数,如某某乡镇人调[某某]年某号,如:岷阳镇人调[2003]01号。

4、调解员。填写所有参加过调解纠纷的人民调解员的姓名。

5、调解日期。填写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当天日期。

6、立卷人。由负责把卷宗、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人民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这七种表装订成卷的调解人员签署姓名,立卷日期。填写卷宗装订完成的当天日期。

7、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三类,短期(5年)、长期(10年)、永久,一般纠纷保管期限是短期,重大疑难复杂纠纷保管期限是长期。

8、卷宗目录。卷宗目录一定要填写,重点是编页码。

9、调解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填六项内容,一是当事人姓

1 名;二是性别;三是年龄;四是民族;五是职业;六是单位或住址。 当事人是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填写四项内容,一是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名称;二是地址; 三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四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申请人签名,必须由申请人亲自签名,不得由他人代替。

10、受理案件登记,卷宗类别。纠纷统一划分为七大类。一是婚姻家庭纠纷、二是邻里纠纷、三是房屋宅基地纠纷、四是债务纠纷、五是生产经营纠纷、六是赔偿纠纷、七是其它纠纷。在受理案件登记表上填写。

11、调查笔录。填写被调查人针对调查的事项所做的真实陈述,应准确地将被调查人陈述的原意记录下来,力争将原话记录下来。 笔录形成后应给被调查人校阅或者向被调查人宣读。 如果被调查人要求对笔录进行补正的,要当场进行补正。最后要加上一句,如果当事人不识字,或记我念一遍你听,是否和你说的一样,答,一样,识字的话,记,请你看一下笔录,是否和你说的一样,一样。

第7项,被调查人签名。必须由被调查人亲自签名,由参加此次调查的所有人民调解员签署姓名,不得由他人代替,如果调解员自己签字,会很明显等,我们印了两种调解笔录,原因。

12、调解笔录。应对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以及就争议问题展开的辩论进行客观、全面、真实的记录, 要清楚地记录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发表的调解意见以及双方当事人对调解意见的态

2 度, 对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以及达不成协议的原因要进行详细记录。 笔录形成后应给双方当事人校阅或者向双方当事人宣读。 如果被调解人要求对笔录进行补正的,要当场进行补正。关于指印等。

13、人民调解协议书。编号一定要编。填写办法和封面上编号一样。关于口头协议,单独的,简要纠纷一定要明白。回访记录,一定要填写完整。人民调解诉前司法确认,卷宗说明等。

二、安置帮教工作:

1、由于全县安置帮教档案不统一,原来的无从查找,现统一发到各司法所,要求各司法所今后按此档案完善。

2、各司法所都已配齐了电脑、打印机,所以档案、卷宗要自己印。

3、服刑人员信息核查情况,各司法所一定要自己重视,想方设法接能网络,每月核查一次。

三、其它工作

1、关于村级调处手册,责任书已有说明,如出现的问题,简要纠纷光是墙要,巷道等,其次是签字一样,没有指印,各乡镇司法所一定要引起重视。

2、关于人民调解个案补贴,责任书上有详细说明。

3、人民调解月报表,上报时间30号前,市局的上报时间也改了,其它时间上报的问题,还有一定要填上形成卷宗数和法院确认数。其次是各乡镇的调解案件数和去年一样,是根据各乡镇

3 总人口数结合市局下达任务数的比例3109件分解的。所以,人口多的大乡镇工作上要加把劲,人口少的,要再接再厉;三是上报材料,信息、典型案件、安帮先进事迹(安置帮教工作搞没搞,可以看出来)。财产登记表、调解员培训记录,各乡镇村调委会花名册一定要报。

推荐第5篇:人民调解卷宗制作方法

一份完整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分七种表组成,卷宗、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人民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这七种表。简单纠纷只要一张调解登记表即可。第一种表,卷宗。 卷宗是将一起纠纷的所有文书立卷归档时所加的封面,只填写《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 不使用其他文书的纠纷,可以不使用卷宗。卷宗分11项。

第1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名称。填写县(市、区)域名+乡镇(街道)域名+调委会名称,如古田县新城镇文河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2项,卷宗类别。纠纷统一划分为七大类。一是婚姻家庭纠纷、二是邻里纠纷、三是房屋宅基地纠纷、四是债务纠纷、五是生产经营纠纷、六是赔偿纠纷、七是其它纠纷。

第3项,卷名。填写双方当事人姓名+调解的具体纠纷, 如张三与李四因债务而引发的纠纷, 或张三与李四因邻里采光通风而引发的纠纷。

第4项,年度。以纠纷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制作完成调解协议书的当年度为准。

第5项,卷号。填写调委会简称+年份+号数,如某某村(镇、厂)人调[某某]年某号,如:文河社区人调[2003]01号。

第6项,调解员。填写所有参加过调解纠纷的人民调解员的姓名。

第7项,调解日期。填写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当天日期。

第8项,立卷人。由负责把卷宗、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人民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这七种表装订成卷的调解人员签署姓名。

第9项,立卷日期。填写卷宗装订完成的当天日期。

第10项,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两类,一类是三年, 另一类是长期。一般纠纷保管期限是三年,重大疑难复杂纠纷保管期限是长期。

第11项,备注。需要注明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填写。第二种表,调解申请书。调解申请书分5项。

第1项,当事人。填六项内容,一是当事人姓名;二是性别;三是年龄;四是民族;五是职业;六是单位或住址。 当事人是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填写四项内容,一是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名称;二是地址; 三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四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

第2项,纠纷事实及申请事项。要求当事人填写明确的纠纷对方当事人,具体的纠纷事实及调解请求。

第3项,调委会名称。应与卷宗上的调委会名称一致。

第4项,申请人签名。调解申请书既可以由申请人本人填写,也可以由他人代写,但是申请人这一项的签名, 必须由申请人亲自签名,不得由他人代替。

第5项,登记日期。填写受理调解申请书的当天日期。第三种表,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分10项组成。

第1项,纠纷类别。此项应与卷宗类别内容相一致。

第2项,编号。填写调委会简称+登(字)+年份+号数,某某村(镇、厂)人调登[某某]年某号。如:文河社区人调登[2003]01号。第3项,当事人。与调解申请书当事人一项相同。

第4项,纠纷简要情况。填明双方发生纠纷的简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双方责任。

第5项,达成协议。填明纠纷双方通过调解达成的具体协议内容。

第6项,协议履行情况。一种是完全履行协议;二种是不完全履行协议;三种是不履行协议。

第7项,调解不成。因调解不成,于某年某月某日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随时可能激化的纠纷,应当在采取必要的缓解疏导措施后, 及时提交有关机关处理。年月日应填写调委会主持的最后一次调解的日期。

第8项,不受理。填明因何种原因,决定不受理该纠纷,并告知当事人如何处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选择第5项,达成协议;第7项,调解不成;第8项,不受理, 三项其中一项填写适当内容,而不能既填写达成协议的内容, 又填写调解不成的内容或不受理的内容。

第9项,登记人签名。由负责填写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的人民调解员签署的姓名。

第10项,登记日期。填写的日期应与上面第5项达成协议的日期或第7项调解不成或第8项不受理的当天日期相同。第四种表,调查笔录。分9项组成。

第1项,时间。填写调查的当天日期,填至年月日。第2项,地点。填写具体明确的调查地点。

第3项,事由。内容应与卷宗的卷名相同。

第4项,参加人。填写旁听、旁观的群众。

第5项,被调查人。填写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住址。

第6项,笔录。填写被调查人针对调查的事项所做的真实陈述,应准确地将被调查人陈述的原意记录下来,力争将原话记录下来。 笔录形成后应给被调查人校阅或者向被调查人宣读。 如果被调查人要求对笔录进行补正的,要当场进行补正。

第7项,被调查人签名。必须由被调查人亲自签名,不得由他人代替。

第8项,调查人签名。由参加此次调查的所有人民调解员签署姓名。

第9项,记录人签名。由负责填写调查笔录的人民调解员签署的姓名。

第五种表,调解笔录。分10项组成。

第1项,时间。填写调解的当天日期,填至年月日。第2项,地点。填写具体明确的调解地点。

第3项,事由。填写为哪一项具体纠纷而做的调解。内容应与卷宗的卷名、调查笔录的事由相同。

第4项,参加人。填写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协助开展调解工作的人员。

第5项,当事人。填明到场接受调解的全部当事人。

第6项,笔录。应对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以及就争议问题展开的辩论进行客观、全面、真实的记录, 要清楚地记录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发表的调解意见以及双方当事人对调解意见的态度, 对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以及达不成协议的原因要进行详细记录。 笔录形成后应给双方当事人校阅或者向双方当事人宣读。 如果被调解人要求对笔录进行补正的,要当场进行补正。

第7项,当事人签名。到场接受调解的所有当事人都应签名,并且必须由当事人亲自签名,不得由他人代替。

第8项,调解员签名。由参加调解的所有人民调解员签署姓名。

第9项,参加人签名。由接受调委会邀请、协助开展调解工作的人员签署姓名。

第10项,记录人签名。负责填写调查笔录的人民调解员签署姓名。

第六种表,人民调解协议书。分9项组成。

第1项,编号。填写调委会简称+书(字)+年份+号数,某某村

(镇、厂)人调书[某某]年某号,如:文河社区人调书[2003]01号。第2项,当事人。填写与调解申请书当事人一项内容相同。第3项,纠纷简要情况。填写与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中纠纷简要情况一项内容相同。

第4项,达成协议。填写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内容,特别是对双方当事人应当享有什么样的权利、承担什么样的义务应填写明确、具体、清楚,不能含糊其词、责权不明。

第5项,履行方式、地点、期限。填写履行协议的方式和地点要明确、无歧义,履行的期限应精确到天,避免因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不明导致协议无法得到实际履行。

第6项,协议份数。各当事人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1份协议。

第7项,当事人签名、盖章。自愿接受调解协议的所有当事人都应签名并盖章,如无私人印章的,则应按手印, 并且必须由当事人亲自签名并盖章,不得由他人代替。

第8项,调解员签名。由参加调解的所有人民调解员签署姓名,并加盖主持该调解纠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印章。第9项,日期。填写达成调解协议的当天日期。

第七种表,回访记录。分7项组成。

第1项,当事人。与调解申请书当事人一项内容相同。

第2项,调解协议编号。与人民调解协议书的编号应一致。第3项,回访事由。填写为哪一项具体纠纷而做的回访。

第4项,回访时间。填写回访当事人的当天日期。

第5项,回访情况。填写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协议的履行情况, 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及人民法院判决结果,有无错误调解及激化迹象,采取的措施等。

第6项,回访人签名。参加回访的所有人民调解员签署姓名。第7项,日期。填写的日期应与回访时间一致。

推荐第6篇:人民调解卷宗要求

人民调解卷宗成卷要求

一、卷宗外观

人民调解卷宗封皮,采用4线3针线装订,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

二、卷宗内容

1、卷内“人民调解申请书”与“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为二选一,常见的卷宗中应为“人民调解申请书”, “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适用于口头调解及较为简单的调解案件。

2、“人民调解调查笔录”、“人民调解记录”中,应首先阐明工作人员身份,必要时阐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3、“人民调解证据材料”应涵盖调取的各类书面证据及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调查、调解过程中所拍摄的照片粘贴到A4纸表面,纳入该项。音视频可拷贝后存电脑,待上级验收查阅。

4、“人民调解协议书”条款应更具可执行性,双方签字按印后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调解协议生效要件),协议右上角应填写该协议编号。

5、“人民调解协议回访记录”应显示回访情况,回访人签名后加盖调解委员会公章。

6、“卷宗情况说明”应对该卷宗中整体成卷情况作简要汇总。

7、卷宗用纸A4大小,书写应采用规范汉字,有条件的

应采用打印。

8、卷宗内各页应在右上角标注页码,卷宗排列顺序应按照人民调解文书格式顺序。

推荐第7篇:人民调解卷宗:调查笔录

调查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调查人: 工作单位:

参加人: 工作单位:

记录人: 工作单位:

被调查人: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方式

你好,我们是 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今天就双方申请 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纠纷一案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你可以自主表述意愿,是否接受调解?如自愿调解,请如实陈述此次调查,并提出相关证据,请问听清楚了吗?有无异议?

被调查人:

问:请陈述一下纠纷的基本情况。

被调查人:

问:请陈述一下对此纠纷的诉请及要求?

被调查人:

问:有什么证据需要提供的吗?

被调查人:

问:以上笔录请你仔细阅看。如若遗漏或错误,请提出,我们给予更正,请签字确认。

推荐第8篇:人民调解卷宗文书使用说明

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

一、调解卷宗(封面)

“调解卷宗”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所涉所有文书立卷归档的总称。作为卷宗的封面,要求统一利用A4牛皮纸。“调 解卷宗”的上方一栏书写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全称,如平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卷名”栏目填写纠纷当事人姓名+纠纷类型,如“ΧΧ与ΧΧ之间合同纠纷”。纠纷类型同“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中的“纠纷类型”栏相同。“卷号”按照方括号年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的顺序填写, 如:[2012]001。保管期限分为短期、长期和永久三种,短期卷保管期限为5年,长期卷保管期限为10年。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根据纠纷类型、协议内容和当事人实际情况等综合确定卷宗保管期限。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应当制作调解卷宗,一案一卷。对于纠纷调解过程简单或者达成口头调解协议的,可以用长尾夹加起来,集中归档。

二、卷内目录

卷内目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一起纠纷立卷归档时卷内所涉及全部文件的目录,供查阅卷宗时检索使用。要根据目录样表的规定的次序,整理资料,装订到卷内。

三、人民调解申请书

“人民调解申请书”是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的要 1

求调解其纠纷的书面申请。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应当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务、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栏填写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地址。纠纷简要情况,应写清楚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等内容。同时,应载明当事人申请事项,通过我们调解解决什么。调解申请书既可以由申请人本人填写,也可由他人代写,由申请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后提交人民调解委员会。

四、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是由人民调委会人员填写,它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或者主动调解纠纷的简要记载。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应登记当事人姓名、依申请受理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的时间、纠纷类型和纠纷简要情况等。“案件来源”栏直接选择打√,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由各方当事人和登记人签名(当事人签名一定要按指印)。

五、人民调解调查记录

“人民调解调查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向有关人员访问了解纠纷情况时所做的文字记录。“参加人”栏系指调查时在场的其他人员,不包括调查人、被调查人和记录人。“被调查人”栏应填写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住址。记录,一般采取问、答的方式,记载调查人与被调查人之间的谈话内

容,尽量记载原话、原意,如调查内容过长可另续页。调查记录经被调查人校阅或向被调查人宣读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和记录人签名(被调查人并按指印)。

六、人民调解现场勘查记录

“人民调解现场勘查记录”是我县结合农村矛盾纠纷现状独创的一项,是矛盾纠纷现场有力的证据材料。此表针对农村常常发生的邻里、土地、水道路等纠纷,通过调解人员勘查纠纷现场后,当场绘制纠纷现状平面图。双方当事人、参加人、和勘查人确认现场签字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并按指印)。我们可以将“人民调解现场勘查记录”和部分矛盾纠纷有关的资料,如:复印件、照片等资料作为调解的证据材料,归入档内。

七、人民调解记录

“人民调解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疏导规劝,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的过程的文字记录。其中“当事人”栏应列明到场的全部当事人。“参加人”栏指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参与调解的人员。开展调解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履行相关告知义务。调解记录应客观、真实、整洁、简练,如内容过长可另续页。“调解结果”栏可直接选择对应项打√。记录经当事人校阅或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调解员、记录人签名。

八、人民调解协议书

“人民调解协议书”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双

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书面证明。其中“编号”栏仍然按照“卷号”方括号年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的顺序填写,如[2012]001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当事人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应当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联系方式、职务,“单位或住址”栏填写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地址。如果纠纷涉及三方以上当事人,另加附页载明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栏应载明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各方请求,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协议”栏应载明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履行协议方式、时限”栏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人民调解协议书”必须由纠纷各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人民调解员签名,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并明确填写日期。

九、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

“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是纠纷当事人达成口头协议后,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口头协议主要内容的记录。其中“编号”栏仍然按照“卷号”方括号年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的顺序填写,如[2012]00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当事人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应当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联系方式、职务,“单位或住址”栏填写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地址。如果纠纷涉及三方以上当事人,另加附页载明

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栏应载明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各方请求,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协议”栏应载明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履行协议方式、时限”栏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口头协议登记表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填写,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并载明填写日期。

九、人民调解回访记录

“人民调解回访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的记录。其中“当事人”栏填写被访问的当事人的简要情况。“调解协议编号”栏填写回访所涉纠纷调解协议书编号。“回访事由”栏填写纠纷名称。“回访情况”栏可包括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协议的履行情况,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及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有无错误调解及激化迹象,采取的措施等。“回访人”是指开展回访工作的人民调解员。

十、卷宗情况说明

对案件卷宗制作情况进行的必要说明。

十一、封底

封底是卷宗的末页,要求统一用A4牛皮纸,封底由立卷人、审核人共同签名。

推荐第9篇:人民调解卷宗文书使用说明

人民调解卷宗文书使用说明

一、调解卷宗

“调解卷宗”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所涉所有文书立卷归档的总称。作为卷宗的封面。其中“卷名”栏目填写纠纷当事人姓名+纠纷类型,如“XX与XX之间合同纠纷”。纠纷类型同“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表”中的“纠纷类型”栏。“卷号”按县局规定的办法填写。X司调字[2011]001号或XX调字[2011]001号(第一个X为乡镇简称,第二个X为村简称)。保管期限分为短期、长期和永久三种,短期卷保管期限为5年,长期卷保管期限为10年。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根据纠纷类型、协议内容和当事人实际情况等综合确定卷宗保管期限。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制作调解卷宗,一案一卷。

二、卷内目录

卷内目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一起纠纷立卷归档时卷内所涉及全部文件的目录,供查阅卷宗时检索使用。

三、人民调解申请书

“人民调解申请书”是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的要求调解其纠纷的书面申请。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为法人或社会组

织的,应当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务、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栏填写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地址。调解申请书应载明当事人申请事项。调解申请书既可以由申请人本人填写,也可由他人代写,由申请人签名后提交人民调解委员会。

四、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或者主动调解纠纷的简要记载。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应登记当事人姓名、依申请受理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的时间、纠纷类型和纠纷简要情况等。“案件来源”栏直接选择打√,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由各方当事人和受理人签名。

五、人民调解调查记录

“人民调解调查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向有关人员访问了解纠纷情况时所做的文字记录。“参加人”栏系指调查时在场的其他人员,不包括调查人、被调查人和记录人。“被调查人”栏应填写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住址。调查记录经被调查人校阅或向被调查人宣读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和记录人签名。

六、人民调解记录

“人民调解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疏导规劝,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的过程的文字记录。其中“当事人”栏应列明到场的全部当事人。“参加人”栏

指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参与调解的人员。开展调解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履行相关告知义务。调解记录应客观、真实、整洁、简练。“调解结果”栏可直接选择对应项打√。记录经当事人校阅或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调解员、记录人签名。

七、人民调解协议书

“人民调解协议书”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书面证明。其中“编号”栏按照县局规定的办法填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当事人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应当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联系方式、职务,“单位或住址” 栏填写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地址。如果纠纷涉及三方以上当事人,另加附页载明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栏应载明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各方请求,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协议”栏应载明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履行协议方式、时限”栏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人民调解协议书”必须由纠纷各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人民调解员签名,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并明确填写日期。

八、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

“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是纠纷当事人达成口头协

议后,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口头协议主要内容的记录。其中“编号”栏按照县局规定的办法填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当事人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应当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联系方式、职务,“单位或住址”栏填写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地址。如果纠纷涉及三方以上当事人,另加附页载明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栏应载明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各方请求,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协议”栏应载明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履行协议方式、时限”栏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口头协议登记表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填写,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并载明填写日期。

九、人民调解回访记录

《人民调解回访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打达成协议的纠纷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的记录。其中“当事人”栏填写被访问的当事人的简要情况。“调解协议编号”栏填写回访所涉纠纷调解协议书编号。“回访事由”栏填写纠纷名称。“回访情况”栏可包括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协议的履行情况,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及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有无错误调解及激化迹象,采取的措施等。“回访人”是指开展回访工作的

人民调解员。

十、卷宗情况说明

对案件卷宗制作情况进行的必要说明。

十一、封底

封底是卷宗的末页。封底由立卷人、审核人共同签名。

十二、卷宗装订顺序

1、封面

2、卷内目录

3、人民调解申请书/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4、人民调解调查记录

5、人民调解证据材料

6、人民调解记录

7、人民调解协议书/人民调解口头调解登记表

8、人民调解回访记录

9、司法确认有关材料

10、卷宗情况说明

11、封底

注:(1)调查笔录和调解笔录按照时间顺序装订;(2)档案用线绳左侧三孔装订;(3)装订线区域用牛皮纸粘贴,并在绳结处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章;(4)卷宗编号、协议书编号、口头协议登记表编号等统一编号,不得出现多个编号的问题。

推荐第10篇:人民调解卷宗文书制作指引

人民调解卷宗文书制作指引

总体要求:

1、文书制作应采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或钢笔工整书写,便于辨认。有条件的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尽量争取采用电脑打印制作。

2、卷宗应装订整洁,标示页码,文书用纸统一采用A4纸张。

3、卷宗装订顺序原则上按文书发生时间顺序排列,一般依次为:卷宗封面、卷宗目录、人民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调查笔录、调解笔录、人民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及有关凭证,允许作合理变动。卷内目录应清楚反映这一顺序。

4、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人民调解员、记录员应加强法律基础知识学习,逐步掌握使用法律规范用语,增强准确规范表述的能力,争取在文书表述的规范性上不断提高。

一、卷宗封面

“卷宗”是将一起纠纷的所有文书进行立卷归档时所加的封面。只填写“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不使用其他文书的纠纷,可以不使用“卷宗”。

1、“卷宗”的上方——填写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全称,与图章保持一致。

2、“卷宗类别”——同“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中的“纠纷类别”栏。

3、“卷名”——指所调解的哪个当事人的具体纠纷,按“××(当事人)与××(当事人)因何原因何纠纷”进行填写。

4、“卷号”——建议按照“锡崇民调XX(此处填写街道等调解组织)[年份]××××号”的格式,与人民调解协议书编号相对应。

5、“人民调解员”——填写具体负责调解纠纷的人民调解员名字,应写全名。如有多个人民调解员一起调解可以全部填写,也可以填写主要人员。

6、“调解日期”——填写从受理申请到回访结束的时间段,如:“2012年1月10日~2012年2月5日”。

7、“立卷人”栏填写装订卷宗的人员全名。

8、“立卷日期”一般应在回访结束一周之内,如:“2012年2月8日”。

9、“保管期限”——遵循目前档案管理规定。

二、卷宗目录

“卷宗目录”放在卷宗扉页,标示卷宗材料清单及页码。

1、材料清单顺序依次人民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调查笔录、调解笔录、人民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及有关凭证。

2、如多方当事人递交人民调解申请书,则应分别标明调解人民申请书

一、人民调解申请书二,以此类推,页码依次标明。如多次或向多人做了调查有多份调查笔录,应分别标明调查笔录

一、调查笔录二,以此类推,页码依次标明。如多次召集当事人调解有多份调解笔录,应分别标明调解笔录

一、调解笔录二,以此类推,页码依次标明。如向多人回访有多份回访记录,应分别标明回访记录

一、回访记录二,以此类推,页码依次标明。

3、如一份材料不止一页,页码应采用“3~5”的格式标明。

三、人民调解申请书

“人民调解申请书”是当事人向人民调解组织提交的要求调解其纠纷的书面申请。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详细填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其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

2、“纠纷事实及申请事项 ”——“纠纷事实”指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存在的争议。“申请事项”相对于“纠纷事实”是独立的,其内容要突出申请人希望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事项。

3、“特申请”——填写申请人所要申请的调委会名称。

4、“日期”——填写申请人申请的日期。

“人民调解申请书”由一方当事人签字申请。一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是多人的,可以共同签字递交一份申请书。双方或各方当事人都申请的,应分别填写申请书。双方或各方当事人对纠纷事实主张或陈述不一的,应当根据各自的主张或阐述在各自的申请书中写明。

申请书既可以由申请人本人填写,也可以由他人代写,或者由调解员根据申请人口述内容归纳书写,由申请人签名后提交人民调解委员会。

被申请人无“人民调解申请书”的,可以具有明确自愿接受人民调解意思表示内容的“调查笔录”等其他文书替代。

四、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

“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每起民间纠纷的简要记载,应以年度为单位,单独复印组卷备查。

1、“当事人”——列明纠纷所有当事人,具体要求同“人民调解申请书”。

2、“纠纷类别”——按纠纷内容的分类,如:家庭、婚姻、邻里、赔偿、债务、合同、借贷、劳动争议、劳务用工、村务、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物业管理、轻伤害、治安案件、医患、交通等。

3、“编号”——与人民调解协议书编号相对应。

4、“纠纷简要情况”——填写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当事人、纠纷经过。

5、“达成协议”、“调解不成”、“不受理”——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适当填入简要内容。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不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简易民间纠纷,填写“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后,不必再制作其他文书。

五、调查笔录

“调查笔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向有关人员访问了解纠纷情况时所做的文字记录。既可以是调解以前向纠纷当事人事先了解核实有关情况,也可以是向了解、目睹或知晓纠纷情况的其他人或单位了解情况,或者向有关政策解释单位了解咨询等。

1、“时间”——按实际情况填写。应写全年月日,如2012年8月21日,如有必要可以写明具体时、分。

2、“地点”——按实际情况填写调查时的所在场所。

3、“事由”——指为哪一项纠纷而做的调查。

4、“参加人”——除调查人、被调查人和记录人外的其他在场人员。

5、“被调查人”——填写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单位或住址。

6、“笔录”——采用问答式记载,发言人可以只写姓,但如有同姓人员在场,则应写全名。在发言记录的开头一般应记录调查人告知被调查人自己的身份和意图。记载调查人与被调查人的谈话内容,尽量记载原话、原意。

7、“被调查人(签名)”、“调查人(签名)”、“记录人(签名)”——本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或向被调查人宣读后,分别由被调查人、调查人、记录人签名。

六、调解笔录

“调解笔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疏导规劝,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的过程的文字记录,是检验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否坚持公正、依法、自愿调解的重要依据。

1、“时间”、“地点”、“事由”的填写同前述“调查笔录”。

2、“参加人”——指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协助开展调解工作的人员。填写调解时在场的其他人员,不包括人民调解员、当事人、记录人。

3、“当事人”——应列明到场的全部当事人,每个当事人的具体要求同“调解申请书”。

“调解笔录”应客观、真实、整洁、简练。可以采用对话或问答形式,如实归纳记载各方发言。发言人可以只写姓,但如有同姓人员在场,则应写全名。笔录经当事人校阅或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参加人、调解员、记录人签名。

七、人民调解协议书

“人民调解协议书”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纠纷当事人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对纠纷的解决自愿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1、“编号”——由各区(县)各自统一规范,按照“锡崇XX民调[年份]××××号”体例填写。其中XX为村(居)委、企事业单位调委会简称,后××××为当年度该调委会受理纠纷的编号,按照协议书制作的顺序依次为000

1、000

2、000

3、0004……。卷宗其他文书编号应与人民调解协议书编号对应。

2、“当事人基本情况”——列明订立协议的所有当事人,每个“当事人基本情况”的具体要求同前述“调解申请书”。

3、“纠纷简要情况”——记明纠纷的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各方责任。

4、“达成协议”栏——详细载明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般应逐条书写,尽量明确,避免混沌一段,表达不清。

5、“协议履行的方式、地点、期限”——应根据实际具体情况填写,尽量详细明确,避免歧义。实际制作中,也可以和协议内容栏一起写,只要相关的内容明确无误即可。

协议内容和履行方式、地点、期限表述中不得为订立协议的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设立义务和要求,除非其有明确的授权或委托的意思表示和证据。

协议书必须由各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员签名,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并明确填写制作协议书的日期。当事人不能到场签字的,可以委托他人签字,但是必须有明确的授权或委托手续。

经调委会主持调解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书须报司法所审查指导备案。

八、回访记录

“回访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的文字记录。

1、“当事人”——填写被访问当事人的简要情况。

2、“回访事由”——指对哪一起纠纷进行回访。

3、“回访时间”——如实填写,应写全年月日,如2008年8月21日,如有必要可以写明具体时、分。

4、“回访情况”——开头可以记载回访形式,如:通过电话回访、实地回访、委托某某机构回访、信件邮寄回访等。可以载明的情况既包括当事人对协议的履行情况、或者协议履行是否发生争议,是否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及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等,也包括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或者有无错误调解及(或)激化迹象及采取的措施等。

回访记录要有回访人签字,并填写具体的制作日期。如有相关收条、交接清单等凭证,可以附在回访记录后面。如果有关凭证系便笺等非规范用纸,可以贴在规范用纸上,以便装订。

第11篇:人民调解卷宗文书填写说明

人民调解卷宗文书使用说明

一、调解卷宗

“调解卷宗”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所涉所有文书立卷归档的总称。作为卷宗的封面。其中“卷名”栏目填写纠纷当事人姓名+纠纷类型,如“ΧΧ与ΧΧ之间合同纠纷”。纠纷类型同“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中的“纠纷类型”栏。“卷号”按有关规定或者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自定的办法填写。保管期限分为短期、长期和永久三种,短期卷保管期限为5年,长期卷保管期限为10年。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根据纠纷类型、协议内容和当事人实际情况等综合确定卷宗保管期限。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应当制作调解卷宗,一案一卷。对于纠纷调解过程简单或者达成口头调解协议的,也可多案一卷,定期集中组卷归档。

二、卷内目录

卷内目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一起纠纷立卷归档时卷内所涉及全部文件的目录,供查阅卷宗时检索使用。

三、人民调解申请书

“人民调解申请书”是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的要求调解其纠纷的书面申请。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应当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务、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栏填写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地址。调解申请书应载明当事人申请事项。调解申请书既可以由申请人本人填写,也可由他人代写,由申请人签名后提交人民调解委员会。

四、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或者主动调解纠纷的简要记载。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应登记当事人姓名、依申请受理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的时间、纠纷类型和纠纷简要情况等。“案件来源”栏直接选择打√,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由各方当事人和登记人签名。

五、人民调解调查记录

“人民调解调查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向有关人员访问了解纠纷情况时所做的文字记录。“参加人”栏系指调查时在场的其他人员,不包括调查人、被调查人和记录人。“被调查人”栏应填写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住址。调查记录经被调查人校阅或向被调查人宣读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和记录人签名。

六、人民调解记录

“人民调解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疏导规劝,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的过程的文字记录。其中“当事人”栏应列明到场的全部当事人。“参加人”栏指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参与调解的人员。开展调解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履行相关告知义务。调解记录应客观、真实、整洁、简练。“调解结果”栏可直接选择对应项打√。记录经当事人校阅或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调解员、记录人签名。

七、人民调解协议书

“人民调解协议书”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书面证明。其中“编号”栏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自定的办法填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当事人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应当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联系方式、职务,“单位或住址”栏填写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地址。如果纠纷涉及三方以上当事人,另加附页载明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栏应载明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各方请求,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协议”栏应载明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履行协议方式、时限”栏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人民调解协议书”必须由纠纷各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人民调解员签名,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并明确填写日期。

八、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

“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是纠纷当事人达成口头协议后,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口头协议主要内容的记录。其中“编号”栏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自定的办法填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当事人为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应当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联系方式、职务,“单位或住址”栏填写法人或社会组织的地址。如果纠纷涉及三方以上当事人,另加附页载明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栏应载明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各方请求,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协议”栏应载明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履行协议方式、时限”栏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口头协议登记表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填写,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并载明填写日期。

九、人民调解回访记录

“人民调解回访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的记录。其中“当事人”栏填写被访问的当事人的简要情况。“调解协议编号”栏填写回访所涉纠纷调解协议书编号。“回访事由”栏填写纠纷名称。“回访情况”栏可包括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协议的履行情况,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及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有无错误调解及激化迹象,采取的措施等。“回访人”是指开展回访工作的人民调解员。

十、卷宗情况说明

对案件卷宗制作情况进行的必要说明。 十

一、封底

封底是卷宗的末页。封底由立卷人、审核人共同签名。

第12篇: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卷宗文书

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卷宗文书

使用说明

一、调解卷宗

“调解卷宗”是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所涉所有文书立卷归档的总称。作为卷宗的封面。其中“卷名”栏目填写纠纷当事人姓名+纠纷类型,如“ΧΧ与ΧΧ之间经济补偿纠纷”。“卷号”按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统一编号填写。保管期限分为短期、长期和永久三种,短期卷保管期限为5年,长期卷保管期限为10年。根据纠纷类型、协议内容和当事人实际情况等综合确定卷宗保管期限。

各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制作调解卷宗,一案一卷。对于纠纷调解过程简单或者达成口头调解协议的,也可多案一卷,定期集中组卷归档。

二、卷内目录

卷内目录是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一起纠纷立卷归档时卷内所涉及全部材料的目录,供查阅卷宗时使用。

三、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申请书

“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申请书”是当事人向调解委员会提交的要求调解其纠纷的书面申请。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被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社会组织的,应当填写单位或组织全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栏填写单位或社会组织的地址。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社会组织,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表格可自行调换。调解申

请书应载明当事人申请事项。调解申请书既可以由申请人本人填写,也可由他人代写,由申请人签名后提交本调解委员会,也可直接到市调解委员会(地址:人才大厦7楼)。

四、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调查记录

“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调查记录”是调解委员会向有关人员访问了解纠纷情况时所做的文字记录。“参加人”栏系指调查时在场的其他人员,不包括调查人、被调查人和记录人。“被调查人”栏应填写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住址。调查记录经被调查人校阅或向被调查人宣读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和记录人签名。

五、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记录

“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记录”是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疏导规劝,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过程的文字记录。其中“当事人”栏应列明到场的全部当事人。“参加人”栏为调解委员会邀请参与调解的人员。开展调解前调解委员会应当履行相关告知义务。调解记录应客观、真实、整洁、简练。“调解结果”栏可直接选择对应项打(√)。记录经当事人校阅或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调解员、记录人签名。每次调解都要有记录。

六、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协议书

“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协议书”是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的书面协议。其中“编号”栏按照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统一编号填写。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被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

社会组织的,应当填写单位或组织全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栏填写单位或社会组织的地址。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社会组织,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表格可自行调换。如果纠纷涉及三方以上当事人,另加附页载明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栏应载明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各方请求,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协议”栏应载明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履行协议方式、时限”栏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协议书”必须由纠纷各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调解员签名。需加盖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的,经该委员会审查后加盖。需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确认的,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后,予以确认的,可置换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书。

七、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

“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是纠纷当事人达成口头协议后,调解委员会对口头协议主要内容的记录。其中“编号”栏按照所在的调解委员会统一编号填写。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被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社会组织的,应当填写单位或组织全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栏填写单位或社会组织的地址。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社会组织,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表格可自行调换。如果纠纷涉及三方以上当事人,另加附页载明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栏应载明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各方请求,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协议”栏应载明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履行协议方式、时限”栏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口头协议登记表由所在的调解委员会填写。

八、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回访记录

“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回访记录”是调解委员会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的记录。其中“当事人”栏填写被访问当事人的简要情况。“调解协议编号”栏填写回访所涉纠纷调解协议书编号。“回访事由”栏填写纠纷名称。“回访情况”栏可包括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协议的履行情况,以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仲裁结果或向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的执行情况等。“回访人”是指开展回访工作的调解员。

九、卷宗情况说明

对案件卷宗制作情况进行的必要说明。

十、封底

封底是卷宗的末页。封底由立卷人、审核人共同签名。

注:各调委会严格按照调解程序进行调解,并认真立卷归档,一份留存,一份报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备案。

第13篇:人民调解卷宗成卷要求解读篇

人民调解卷宗成卷要求

--—解读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28日通过,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行为,促进人民调解工作适应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就如何提高人民调解卷宗成卷质量,结合上级对人民调解卷宗的要求,谈几点看法,以便大家共同探讨。

调解卷宗

‚调解卷宗‛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所涉所有文书立卷归档的总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应当制作调解卷宗,一案一卷。对于纠纷调解过程简单或者达成口头调解协议的,也可多案一卷,定期集中组卷归档。卷宗内文书用纸应采用A4纸大小,书写应采用规范汉字,有条件的应采用打印。

一、卷宗封面:

1、上方填写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称。

2、‚卷名‛栏目填写纠纷当事人姓名+纠纷类型,如‚ΧΧ与ΧΧ合同纠纷‛,XX与XX邻里纠纷等。

3、‚文档、文字、电子多媒体卷号‛填写调委会简称+年份+号数,如襄XX乡(镇)人调【XXXX】年XX号

这个卷号,同时也是这个案件的电子多媒体卷号。建议各所在电脑中,专门开辟一个电脑盘,比如电脑中的E:盘、F盘,专门存储调解案卷的电子文档。将在调解过程中所调取或拍摄的照片及录音、录像证据等音视频,存入该盘,以备查阅,同时也是这份案卷真实性的佐证。

4、保管期限分为短期、长期和永久三种,短期卷保管期限为5年,长期卷保管期限为10年。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根据纠纷类型、协议内容和当事人实际情况等综合确定卷宗保管期限。

人民调解文档卷宗封皮,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采用4线3针线装订。电子多媒体卷宗逐步纳入网上程序管理,目前统一卷号电脑存储。

二、卷内目录

卷内目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一起纠纷立卷归档时卷内所涉及全部文件的目录,卷宗目录中,页码的来源,是由立卷人将一个案卷整理装订后,对卷宗内所有文书右上角采用手工编码后的数字,供查阅卷宗时检索使用。卷内文书排列顺序应按照人民调解文书格式顺序,也即是目前规范后的卷宗目录中‘文书名称’一栏所示的先后顺序。

三、人民调解申请书

‚人民调解申请书‛是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的要求调解其纠纷的书面申请。调解申请书应载明当事人的基

本情况及申请事项。调解申请书既可以由申请人本人填写,也可由他人代写,由申请人签名后提交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申请书‛适用于大多数单独成卷的调解案件。

四、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或者主动调解纠纷的简要记载。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应登记当事人姓名、依申请受理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的时间、纠纷类型和纠纷简要情况等。‚案件来源‛栏直接选择打√,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由各方当事人和登记人签名。‚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适用于案情较为简单或口头就能解决的调解案件。

五、人民调解调查记录

‚人民调解调查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向有关人员访问了解纠纷情况时所做的文字记录。‚参加人‛栏系指调查时在场的其他人员,不包括调查人、被调查人和记录人。‚被调查人‛栏应填写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住址,联系电话。调查记录经被调查人校阅或向被调查人宣读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和记录人签名。

六、人民调解证据材料

应涵盖调取的各类书面证据及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调查、调解过程中所拍摄的照片粘贴到A4纸表面或者直接用A4纸打印成图片,纳入该项。照片、音视频应拷贝后存

电脑,待上级验收查阅。

七、人民调解记录

‚人民调解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疏导规劝,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的过程的文字记录。其中‚当事人‛栏应列明到场的全部当事人。‚参加人‛栏指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参与调解的人员。开展调解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履行相关告知义务。调解记录应客观、真实、整洁、简练。‚调解结果‛栏可直接选择对应项打√。记录经当事人校阅或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调解员、记录人签名。

‚人民调解调查笔录‛、‚人民调解记录‛中,应阐明工作人员身份,必要时阐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例如:我们是XX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就XX与XX合同纠纷一案,向你了解一些情况,希望你依照事实详细回答我们的询问?

八、人民调解协议书

‚人民调解协议书‛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书面证明。‚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栏应载明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各方请求,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协议‛栏应载明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履行协议方式、时限‛栏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人民调解协议书‛条款应具可执行

性,必须由纠纷各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人民调解员签名,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生效要件),并明确填写日期。

九、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

‚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是纠纷当事人达成口头协议后,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口头协议主要内容的记录。该表格中所填内容参照调解协议书要求,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 ‚履行协议方式、时限‛栏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与‚人民调解协议书‛不同的是,口头协议登记表不需要当事人签名,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填写,调解员签名后,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并载明填写日期。

十、人民调解回访记录

‚人民调解回访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的记录。其中‚当事人‛栏填写被访问的当事人的简要情况。‚调解协议编号‛栏填写回访所涉纠纷调解协议书编号。‚回访事由‛栏填写纠纷名称。‚回访情况‛栏可包括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协议的履行情况,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及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有无错误调解及激化迹象,采取的措施等。‚回访人‛是指开展回访工作的人民调解员。

十一、司法确认有关材料

该项不常用,一般应为双方协议达成后,申请法院予以确认,赋予该协议可强制执行效力而取得的相关法律文书。(调解法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卷宗情况说明

对案件卷宗制作情况进行的必要说明。

十三、封底

封底是卷宗的末页。封底由立卷人、审核人共同签名

第14篇:人民调解卷宗成卷要求解读篇

人民调解卷宗成卷要求

--—解读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28日通过,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行为,促进人民调解工作适应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就如何提高人民调解卷宗成卷质量,结合上级对人民调解卷宗的要求,谈几点看法,以便大家共同探讨。

调解卷宗

‚调解卷宗‛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所涉所有文书立卷归档的总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应当制作调解卷宗,一案一卷。对于纠纷调解过程简单或者达成口头调解协议的,也可多案一卷,定期集中组卷归档。卷宗内文书用纸应采用A4纸大小,书写应采用规范汉字,有条件的应采用打印。

一、卷宗封面:

1、上方填写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称。

2、‚卷名‛栏目填写纠纷当事人姓名+纠纷类型,如‚ΧΧ与ΧΧ合同纠纷‛,XX与XX邻里纠纷等。

3、‚文档、文字、电子多媒体卷号‛填写调委会简称+年份+号数,如襄XX乡(镇)人调【XXXX】年XX号

这个卷号,同时也是这个案件的电子多媒体卷号。建议各所在电脑中,专门开辟一个电脑盘,比如电脑中的E:盘、F盘,专门存储调解案卷的电子文档。将在调解过程中所调取或拍摄的照片及录音、录像证据等音视频,存入该盘,以备查阅,同时也是这份案卷真实性的佐证。

4、保管期限分为短期、长期和永久三种,短期卷保管期限为5年,长期卷保管期限为10年。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根据纠纷类型、协议内容和当事人实际情况等综合确定卷宗保管期限。

人民调解文档卷宗封皮,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采用4线3针线装订。电子多媒体卷宗逐步纳入网上程序管理,目前统一卷号电脑存储。

二、卷内目录

卷内目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一起纠纷立卷归档时卷内所涉及全部文件的目录,卷宗目录中,页码的来源,是由立卷人将一个案卷整理装订后,对卷宗内所有文书右上角采用手工编码后的数字,供查阅卷宗时检索使用。卷内文书排列顺序应按照人民调解文书格式顺序,也即是目前规范后的卷宗目录中‘文书名称’一栏所示的先后顺序。

三、人民调解申请书

‚人民调解申请书‛是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的要求调解其纠纷的书面申请。调解申请书应载明当事人的基

本情况及申请事项。调解申请书既可以由申请人本人填写,也可由他人代写,由申请人签名后提交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申请书‛适用于大多数单独成卷的调解案件。

四、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或者主动调解纠纷的简要记载。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应登记当事人姓名、依申请受理或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的时间、纠纷类型和纠纷简要情况等。‚案件来源‛栏直接选择打√,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由各方当事人和登记人签名。‚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适用于案情较为简单或口头就能解决的调解案件。

五、人民调解调查记录

‚人民调解调查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向有关人员访问了解纠纷情况时所做的文字记录。‚参加人‛栏系指调查时在场的其他人员,不包括调查人、被调查人和记录人。‚被调查人‛栏应填写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或住址,联系电话。调查记录经被调查人校阅或向被调查人宣读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和记录人签名。

六、人民调解证据材料

应涵盖调取的各类书面证据及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调查、调解过程中所拍摄的照片粘贴到A4纸表面或者直接用A4纸打印成图片,纳入该项。照片、音视频应拷贝后存

电脑,待上级验收查阅。

七、人民调解记录

‚人民调解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疏导规劝,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的过程的文字记录。其中‚当事人‛栏应列明到场的全部当事人。‚参加人‛栏指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参与调解的人员。开展调解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履行相关告知义务。调解记录应客观、真实、整洁、简练。‚调解结果‛栏可直接选择对应项打√。记录经当事人校阅或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调解员、记录人签名。

‚人民调解调查笔录‛、‚人民调解记录‛中,应阐明工作人员身份,必要时阐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例如:我们是XX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就XX与XX合同纠纷一案,向你了解一些情况,希望你依照事实详细回答我们的询问?

八、人民调解协议书

‚人民调解协议书‛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书面证明。‚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栏应载明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各方请求,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协议‛栏应载明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履行协议方式、时限‛栏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人民调解协议书‛条款应具可执行

性,必须由纠纷各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人民调解员签名,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生效要件),并明确填写日期。

九、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

‚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是纠纷当事人达成口头协议后,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口头协议主要内容的记录。该表格中所填内容参照调解协议书要求,填写内容较多时,可附页。 ‚履行协议方式、时限‛栏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与‚人民调解协议书‛不同的是,口头协议登记表不需要当事人签名,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填写,调解员签名后,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并载明填写日期。

十、人民调解回访记录

‚人民调解回访记录‛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的记录。其中‚当事人‛栏填写被访问的当事人的简要情况。‚调解协议编号‛栏填写回访所涉纠纷调解协议书编号。‚回访事由‛栏填写纠纷名称。‚回访情况‛栏可包括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协议的履行情况,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及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有无错误调解及激化迹象,采取的措施等。‚回访人‛是指开展回访工作的人民调解员。

十一、司法确认有关材料

该项不常用,一般应为双方协议达成后,申请法院予以确认,赋予该协议可强制执行效力而取得的相关法律文书。(调解法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卷宗情况说明

对案件卷宗制作情况进行的必要说明。

十三、封底

封底是卷宗的末页。封底由立卷人、审核人共同签名

第15篇:制作人民调解卷宗文书的几点注意事项

附件4:

制作人民调解卷宗文书的几点注意事项

1、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一)当事人要求制作的;

(二)协议内容未能即时履行完毕的;

(三)重大、复杂、疑难的民间纠纷。

2、人民调解协议书签署后,应视具体情况是否制作人民调解卷宗,不提倡每个协议书签署后都制作人民调解卷宗(附件1)。简易纠纷且无需制作人民调解卷宗的,调委会应当统一保管人民调解协议书。

3、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的每一个纠纷,不管是否调解成功,都应及时在《人民调解案件登记本》(附件2)上进行登记。简易纠纷调处后无需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在《人民调解案件登记本》(附件2)登记即可。

4、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根据当月调解工作情况,填写《人民调解案件月度汇总表》(附件3),在月底提交给所辖司法所或司法局汇总。

5、卷宗封面由县(市、区)司法局统一印制(第一行“XXX人民调解委员会”字体为黑体二号,第二行“调解卷宗”字体为华文中宋小初,其余字体为仿宋 GB2312小二加粗。“卷内目录”字体为黑体小一,其余字体为仿宋 GB2312小三。卷宗文书字体:标题为黑体20,正文字体为仿宋 GB2312小三号(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字体大小、间距等方面作相应调整)。页面行距:1.5倍行距。

6、卷宗应装订整洁,标示页码,统一采用A4纸张。

7、文书填写提倡使用电脑打印,打印的卷宗内容直接用纯文字体现,无需横线;手写的文书应采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或钢笔工整书写,便于辨认和长期保存。手写版卷宗可保留横线。

8、卷宗装订顺序原则上按文书发生时间顺序排列,一般依次为:卷宗封面、卷内目录、人民调解申请书或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根据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二选一)、人民调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人民调解调查记录、人民调解证据材料、人民调解记录、人民调解协议书、收条或汇款单等履行凭证、人民调解回访记录、司法确认有关材料、卷宗情况说明、封底。

9、卷宗中文书需当事人签名,标明有“签名”的按要求签名,标明有“签名盖章或按指印”的,在按要求签名后,再盖章或按指印(左手食指或右手食指)。落款中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字样的,需在字样前填写所属调委会名称(如:“XX区XX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标明有“印章”的,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10、人民调解申请书一般由先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填写,一方当事人填写后,另一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中签名,视为同意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时申请且都要求填写的,可一同填写。

11、人民调解卷宗所有选填项必须进行打√选择,不得空缺。

12、调解后达成口头协议的,由各地按照省司法厅制定的人民调解案件登记本格式统一制作分发至各调委会对口头协议进行登记。

关于人民调解案件登记本:封面第一行“人民调解案件登记本”字体为黑体48号,封面其他三行字体为宋体一号加粗,各行间分别空一行。登记表题头“人民调解登记”字体为宋体一号加粗,表格第一行字体为宋体四号加粗。

13、此次案卷模板适用于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案卷有其他要求的,请与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协商后进一步明确。

14、此卷宗样式自2017年X月X日起启用,并作为星级司法所等相关考评及考核内容。

第16篇: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一、会议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调解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保证对纠纷的正确调解,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人民调委会必须定期进行业务学习,每月召开一次调解会议,学习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且检查本月工作情况,分析纠纷动向,研究疑难纠纷调解方法,制定预防纠纷的措施。每次学习要有文字记载,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主要内容等,要求清晰明确,调解主任每年组织调委会委员学习不少于6日,组织调解员学习不少于1日。

二、信息报告制度

人民调解信息报告范围、程序、时限、方式及上报任务。

1、信息报告范围

(1)因婚姻家庭纠纷、生产经营性纠纷、财产性纠纷、侵权纠纷等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民转刑、群体械斗、群体上访的动态和苗头。

(2)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间纠纷。

(3)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出的社会矛盾纠纷的动态和苗头。

(4)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案件。 (5)经调委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在诉讼阶段被人民法院撤销或认定无效的较长典型的案件。

2、信息报告程序 报告一般实行逐级上报的原则,即(居)调委会——(街道)司法所——区司法局(基层科)和街道综治办。

3、信息报告时限和方式

对重大矛盾纠纷的信息要以最快方式,在最短时间内(6小时)向街道司法所报告,对阶段性工作情况要及时分析、及时总结。报告原则上采用文字材料的形式。

4、信息报告任务

各调委会每月报送矛盾纠纷信息不少于1条,每年提供的典型事例材料不少于3篇。

三、纠纷登记排查制度

纠纷排查制度是人民调解组织定期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摸底、登记、分类处理的一项工作制度。调委会每周组织信息员、调委会工作人员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工作。掌握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事、重点人的情况,调解会要区别情况处理,能够当场代解的纠纷苗头按照简易程序调解,对涉及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债务、生产经营、赔偿的纠纷按照规范程序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过程中,要及时填写调解文书,调解结束后,将纠纷情况反映在调解台账上。

排查的重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纠纷;有可能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苗头,隐患;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排查的主要范围:

1、因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2、因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发生的矛盾纠纷。

3、因社会集资、企业债券不能正常兑付引发的矛盾

4、因土地、宅基地等问题引发的矛盾。

5、因学校的教育系统内、外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

6、因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

7、因房地产交易及住房拆迁,建筑施工等城市建设工作引发的问题。

8、因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引发的重大矛盾纠纷。

9、其他问题引发的矛盾。

四、纠纷讨论制度

各调委会对重大、疑难的纠纷调解要进行研究,由调委会主任主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列席。纠纷讨论中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每个成员的意见,如果对纠纷的处理意见分歧较大,应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请示。

五、共同调解制度

共同调解制度指两个或两个以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一定的程序或规定对跨地区、跨单位矛盾纠纷进行调解的工作制度。共同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有主持调解方和协助调解方。

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受理纠纷;发现纠纷有激化可能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纠纷激化;针对纠纷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收集体纠纷的有关资料,制定调争方案;向有关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共同调解意见;确定调解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及有关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参加调解;主持调解,制作调解文书;敦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做好回访工作;负责统计和档案管理。

协助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协助进行调查研究,收集体纠纷的事实材料;主动采取措施,防止纠纷激化;配合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敦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六、纠纷回访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巩固调解成果,防止纠纷反复,而对纠纷调解已达成者所进行的检查访问制度。

回访内容主要是:了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影响协议履行的隐患;了解当事人特别是重点人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异常,对调解协议的态度等;有无新的纠纷苗头;对调解人员的意见、建议。回访后,对影响正常履行协议的各种隐患、纠纷动向、当事人的思想状况等要分析研究,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对有激化苗头的,要果断采取措施,重大险情要及时上报。对调解工作中的问题要加以纠正。

七、纠纷办理移交制度

调委会对涉及按照规范程序调解的矛盾纠纷。应在3天内办理,将情况可适当延长调解时间,但最长不超过5天,对些类矛盾纠纷一般调解三次,若当事人双方不服或者仍然不能平息事态,应及时书面向司法所、综治办报告,度移交相关档案资料。

八、档案管理制度

实行一案一档,专人负责制,对调解的案件按照司法部的统一规定的七种文书格式,整理存档,同时年终应将《调解纠纷登记簿》,调委会工作情况,调解文书等有关资料,统一整理存档备查。

九、岗位责任制度

调委会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以提高调解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纠纷预防、法制宣传、业务登记、信息反馈等任务落实到人,凡发生纠纷及纠纷苗头,必须及时到场控制和调解,纠纷调解率必须保证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司法所每季度检查一次,作为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的依据。

十、总结评比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定期对调解工作进行总结,一般是半年进行一次初步总结,一年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工作总结的内容包括:半年或一年来开展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调解、预防纠纷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工作中的教训、失误及其原因;今后开展工作的打算和要求等等。

第17篇: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社区在新兴街道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及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26起,其中婚姻1起,邻里纠纷25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没有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发生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各族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社区辖区面积 *平方公里,有住宅楼*栋,常住居民*人,总户数*户,辖区国商业网点*个,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

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黑板报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深入细致的做好邻里调解工作。民间纠纷成因复杂、主体多元、调解难度大、易激化等特点,因为是老社区,因水管破裂或者管道堵塞引起的邻里矛盾特别突出。调委会通过晓之有理、动之以情、授之以法的调解方式,成功的化解了一起起邻里矛盾。

*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几年来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第18篇: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0年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一、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婚姻登记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5宗,其中3宗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二、积极开展“普法进万家”的活动。

为了在辖区推广学习普法知识,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逐步把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作用。我们所做具体工作如下:

1、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居民参与管理的法制意识。我们利用社区党员、干部培训、社区干部会议等,举办多场法制讲座,我们还派发普法宣传资料发到居民手中,组织居民学习不同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居民的法制意识。

2、我们注意利用辖区单位资源和各类设施,组织居民学习各种法律知识,为居民上普法课,普法讲座,充分发挥社区调解委员会的作用。

3、在社区举办法律咨询,并结合 “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等普法活动,解答社区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三、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帮教工作。

我们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措施如下:

1、为了使帮教工作切实有效,我们对刑事释放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办理有关帮教手续以便于我们进行帮教和跟踪服务。

2、经常主动与刑释人员谈心,具体由安置员和刑释解放人员进行面对面对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其生活困难的地方进行帮教,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设法帮助 “两劳”释放人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难题。

3、安置帮教小组每季对刑事释放人员的生产生活进行排查,随时掌握动向。这些举措帮助他们树立起了信心,重新鼓起做人的勇气,走上自尊、自重、自立、自强之路,同时也达到了我们对释放人员安其身,暖其心,正其本的回归目的,这些都为维护辖区乃至整个社会的治安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

今年,我们高度重视平安社区的创建,并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与依法治社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我社区的民主法制建设。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深化法制教育为基础,以实行社区信息公开为重点,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以促进社区稳定为目标,主动接受居民监督,将本单位内的政务、财务公开化、制度化,重大决策民主化,工作目标责任化,力求把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法制宣传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社区内各项事务。力求做到“一般矛盾不出社区”,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2009年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关心下,在我社区全体人民共同努力下,认真完成了各项任务。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就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我社区辖区面积约0.6平方公里,总户数1675户,常住居民5304人,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社区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及各组居民积极代表,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解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我社区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总支制定法制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市民学校,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社区经过认真研究新时期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通过综合运用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等手段,认真调处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建立了“社区警务室”和健全了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隐患和苗头,积极预防因拆迁、还迁、环境卫生、低保、就业等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各类案件和群体性上访等重大社会事件。同时,还根据形势发展,在抓好传统的婚姻、邻里、家庭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增强调解效果。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15起,其中家庭纠纷9起,邻里纠纷6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95%,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 今年来,四方堰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第19篇: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1年民航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一、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3宗,全部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二、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帮教工作。

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法制宣传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社区内各项事务。力求做到“一般矛盾不出社区”,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民航社区

2011年12月26日

第20篇: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建立调解新机制 构建和谐新社区

———2012年×××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社区位于×××市区×××部,×××年×××月社区成立党委,辖区面积×××平方公里,总人口×××人。2012年,按照×××办有关要求,在上级有关部门精心指导下,社区调委会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

”的理念,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较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平安建设。社区先后荣获“×××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和谐社区”等荣誉称号。现将2012年度社区调委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体系,建立调解工作长效机制

×××社区是城市西区有名的“城中村”,社区居民小民意识比较强,管理难度较大。结合实际,我们重点从强化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两大方面着手: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社区书记、主任亲自挂帅,担任调解主任、综治副主任担任调解副主任,同时还设立了2个调解小组,拥有包括社区民警在内的调解员10余人。建立调解维稳中心,基本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对社区调解室进行了安排和布置,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到调解工作有机构,有人抓,有队伍。同时有效整合资源,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努力地把问题化解在社区,化解在萌芽状态,不给上级惹麻烦。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由于社区是农村转制的,呈现出小问题不断的社会特点。基于这认识,我们重点抓了五项制度建设。

第一,定期排查制度。坚持做到“双排查”,即一般矛盾经常排查,敏感时期、重要时期专题排查。特别是在十八大期间,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早做工作,早定预案,提前防范,及时化解。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第二,信息专报制度。发挥基层信息员、调解员身居一线的优势,发现重大矛盾隐患及突发性事件苗头,在第一时间迅速报告,确保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2012年,社区共有×××起上访苗头因情报及时,反应快速,被成功解决在酝酿阶段。

第三,帮包责任制度。办事处制订了相应的领导帮包责任制,办事处挂点领导定期深入社区了解情况,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将一些重点部位全部纳入管理视线,带动了化解工作措施的落实。

第四,回访制度。坚持定期回访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对调处不合理、当事人不满意的,网格长重新组织,依法慎重处理,直到当事人满意为止。

第五,快速联动制度。制订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群体事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矛盾,把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二、加强宣传,创新管理,实现调解工作有效对接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利用文体广场×××米宣传长廊专栏开展经常性普法宣传、法律教育和法制咨询活动,组织居民参加法律知识学习班,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居民知法、懂法、守法。根据社区实际,积极提供各类法律服务,促进全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同时,对重大疑难问题加大重点讲解力度,并与纪委工作对接,依法依纪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

二是创新社会管理。社区率先实行矛盾纠纷、调解网格化管理。社区划分七个网格,每个网格居民×××户设立一个网格长,两个网格员,若干个居民信息员。网格长和网格员对网格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能当场调解的当场调解,不能当场调解的报回社区,由社区调解会进行调解。如成功调解×××夫妇闹离婚案件,使这对闹了一年多的夫妇终于重归于好,深受广大居民交口称赞。2012年,社区调委会共受理纠纷×××起,调解数为×××起,成功数为×××起,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100%。

社区人民调解卷宗范文
《社区人民调解卷宗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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