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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预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4-19 08:39:55 来源:应急预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在我市范围内发生的水旱 (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火山、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市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救灾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具体实施细则,协调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灾民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市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30个,主要职责如下:

市发展改革局: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市经贸局:协调邮电、煤炭、电力等骨干企业的抢险救灾工作。

市教育局:收集、汇总学校校舍损毁情况;协助灾区转移被困师生,组建临时校舍,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指导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市公安局:参与灾区紧急救援;负责灾区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灾区首脑机关、机要部门、金融机构、救灾物资等安全。

市民政局:收集、汇总、核实、评估、报告和发布灾情;指导灾区实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负责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和管理;组织救灾捐赠;组织灾区开展因灾毁损房屋的恢复重建;储备救灾物资;指导基层制定、修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检查、督促灾区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市财政局:安排市级自然灾害救济支出预算,会同市民政局申请救灾应急资金,拨付救灾资金;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市广电局:组织新闻单位进行抗灾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市人事局:对救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对重大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处理;制定灾后重建用地规划和优惠政策。

市建设局:指导城区被毁坏的供水、供气、道路、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抢险、排险和恢复;参与震区建筑物的抗震性能评估鉴定,开展震后工程震害调查;指导灾区制定实施重建规划。

市交通局:修复被毁损的干线公路、水路、桥梁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交通运输畅通;运送抢险救援人员、伤病员和救灾物资;提供灾民转移、疏散所需交通工具。

市水利局:组织、协调防汛抢险;负责水情、汛情、旱情监测,参与旱灾、洪涝灾害的灾情评估;保障灾区生活、生产用水的供应;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市农业局:对农作物灾害预测预报;参与农作物灾害的灾情评估;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配合财政部门落实灾害减免政策。

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对灾区基本卫生状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建议;根据灾区需要组织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疗队,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等,确保灾区饮食安全;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控制疫情发生、传播和蔓延;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

市林业局:协助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市粮食局:保障灾区口粮供应。

市人防办:充分发挥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系统和人防专业队伍的作用,参与城市防灾和灾害紧急救援;根据市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授权发布灾害警报信号,提供紧急疏散、避难场所、物资储备库和信息保障等。

市气象局:预测天气形势,发布天气预报和雨情;对于干旱、台风、洪涝等灾害进行动态跟踪监测;参与气象灾害灾情评估;对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气象灾害进行预测、预报和监测。

市科技局:对自然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参与地震灾害现场救援,组织人员现场监视,对次生灾害进行预测,提供灾情发展趋势分析会商情况;组织地震现场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等工作。

市电力、电信部门:指导和组织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通讯设施,保障灾区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

市商贸局:协调商业、物资、医药等企业的抢险救灾工作,保障灾区日用生活所需的商品、主要副食品供应。

市人武部应协调驻肥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其他部门视救灾工作需要做好相关工作。

三、应急准备

市、乡镇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应确保救灾经费投入,并实行救灾资金专户储存、专户管理。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和救灾应急实际需要储备适量的救灾物资,并建立紧急情况下救灾物资采购和调运制度。水利部门负责储备抗洪、排涝所需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经贸、商贸、供销和粮食部门应建立救灾应急所需的方便食品、饮用水、粮食和副食品等救灾物资采购供应机制。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负责储备、采购急需的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民政部门应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摄像(录像)机等设备和装备,加强全市灾害信息管理和覆盖市、乡、村三级救灾通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确保24小时以内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市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认真做好各项救灾应急准备工作。成立救灾应急快速反应队伍、应急医疗和卫生防疫队伍及专家组,并组织模拟演练,检验和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四、预警预报和信息管理

(一)灾害预警预报。在自然灾害来临之前,市气象、科技、水利、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灾害预报部门的灾害预警信息应及时向市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报。市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出灾情预警,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二)灾情报告。自然灾害发生后,乡镇政府必须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及时上报市政府及民政局,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灾害发生2小时以内报告。重大自然灾害稳定之前,市乡民政部门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灾情稳定后,市民政局应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有关部门。报告内容包括: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范围、程度,灾害后果(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2.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饮水困难人口; 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3.因灾需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已安排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恢复住房间数、恢复住房户数。4.已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已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伤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三)灾情核定。灾害发生后,乡镇政府要进行全面调查、核定实际损失,再由市直有关部门综合分析、会商核定,最后进行专家评估,核实最终灾情,并由市民政局登记造册,为灾后恢复重建和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五、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损失情境和危害程度,应急响应设立四个等级。市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场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即为达到相应响应等级启动条件。

(一)四级响应启动条件:死亡2(包括本数,下同)人以上,4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倒塌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以下。

(二)三级响应启动条件:1.死亡5人以上,8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1001人以上,3000人以下;倒塌房屋1001间以上,3000间以下。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死亡2人以内;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内;倒塌和严重损坏500间以内。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5.根据灾情预警,某一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

(三)二级响应启动条件:1.死亡9人以上,15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3001人以上,5000人以下;倒塌房屋3001间以上,5000间以下;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1001人以上,3000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501间以上,1000间以下。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5.根据灾情预警,某一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

(四)一级响应启动条件:1.死亡16人以上; 紧急转移安置5001人以上; 倒塌房屋5001间以上;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死亡6人以上 ;紧急转移安置3001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1001间以上。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5.根据灾情预警,某一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

六、应急响应措施

自然灾害发生后,乡镇政府(办事处)迅速核实灾情,组织抗灾救灾;一旦灾情损失达到设定相应标准,即启动相应响应措施。

(一)四级响应措施。主要包括:1.市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与有关成员单位沟通灾害信息、研究救灾措施、上报灾情,并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市民政局现场协调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指导救灾工作;2.市民政局视情调拨救灾款物;3.收集、评估、报告、发布灾情信息。

(二)三级响应措施。主要包括:1.灾害发生后,市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向※※市民政局报告灾情、与有关成员单位沟通灾害信息、研究救灾措施;2.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3.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市民政局现场协调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指导救灾工作;4.申请和调拨救灾款物;5.收集、评估、报告、发布灾情信息。

(三)二级响应措施。主要包括:1.市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与成员单位沟通灾害信息、上报灾情、研究措施;2.市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3.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市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率市直有关部门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指导救灾工作,必要时可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抗灾救灾工作;4.市民政局立即会同市财政局向上级民政、财政部门申请应急资金,必要时由市政府向※※市政府申请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支持,并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5.视情组织救灾捐赠;6.收集、评估、报告、发布灾情信息。

(四)一级响应措施。主要包括:1.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市长)或市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分工副市长)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2.灾害发生后,市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向※※市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援助、向灾区紧急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3.市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通信系统保持畅通;4.灾情发生12小时内,市长或副市长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慰问灾民、视察灾情,同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抗灾救灾工作,必要时,可在灾区实施紧急状态;5.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市长)或市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分工副市长)主持会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分析灾区形势,对灾区抗灾救灾重大事项做出决定;6.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0时前向市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灾害信息;7.市民政局全体动员,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8.市政府向上级申请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支持,市民政局、财政局立即向上申请应急资金并制定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9.收集、评估、报告、发布灾情信息;10.组织救灾捐赠。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灾后救助。民政局制定切实可行的灾民生活安排方案,对缺粮面比较大的灾区要组织对口支援。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抗灾自救能力,对既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在粮源充足、群众有偿还能力但暂时无钱购粮的地区,要组织好开仓借粮工作,动用地方库存粮解决受灾群众口粮。无论采取哪种办法,要确保受灾群众每人每天至少1斤口粮,保障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二)恢复重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

推荐第2篇: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保障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我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为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专业组,办公室设在市地质矿产局。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职责:接受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指令;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

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防灾救灾专业组实施救灾行动。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各专业组主要职责分别为: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组

市人武部负责调集部队赶赴灾区,抢救受灾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特种工程抢险组

市公安局、建设局、水利局、电业局、物资总公司、石油公司等部门负责特种工程抗灾抢险,包括地质灾害发生时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它严重灾害的抢险任务。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紧急救援组

市民政局、粮食局、教委、物资总公司等部门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产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的教学秩序。

市政保障组

市水利局、建设局负责组织力量对灾区居民的给排水等公共设施进行抢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对灾区房屋进行抗灾性能鉴定,组织搭建临时住宅。

治安与交通管理组

市公安局负责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利因素。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通讯保障组

市网通、移动、联通等公司负责修复通讯设施,保证抗灾救灾信息畅通。

电力保障组

市电业局负责组织修复输变电设

施和电力调度等,尽快恢复灾区供电。

应急运输组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修复公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灾害调查及监测组

市地质矿产局会同市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应急资金保障组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预算、筹措和拨款。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负总责。

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各乡镇、各专业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

成立抢险救灾领导机构,组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配备抢险救灾装备,备足救灾物资,确保发生灾害后,抢险救灾队伍能够快速出动,及时救援灾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务必于5月30日前将抢险救灾机构及抢险救援队伍人员名单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地质灾害的等级划分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

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害影响分析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情影响分析见附件

四、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分临灾和灾后两种情况:

临灾时的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处于临灾状态时,隐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做出临灾应急反应,做好启动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必须亲赴现场,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避灾疏散;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避免因险情扩大,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建议及险情

实际,决定是否启动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通报市地质灾害各抢险救灾专业组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密切注视和跟踪灾情,随时将灾情变化趋势报告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地质灾害发生后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若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乡镇主管领导必须亲赴现场指挥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同时将灾情规模等情况及时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避免灾情进一步扩大。

若发生中型、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乡镇人民政府在启动乡镇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的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主要领导必须赴现场进

行应急指挥,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市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部署、指导和协调各抢险救援专业组进行救灾工作,安置和疏散灾民,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接待安置救援人员及救灾物资,平息灾害谣传,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安定。

市地质矿产局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警信号见附件

发生地质灾害时的应急通信保障

发生地质灾害时,由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通知有关通讯公司检查修复通讯设施,保证抗灾救灾信息畅通。

六、各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启动

各乡镇及交通、水利、建设、旅游、教体等有关部门应根据自己的职责范

围,制定完善行业和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时,按照市政府命令及时启动本部们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各项防灾救灾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的应急预案务必于5月30日前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七、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点的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见附件

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专业组应急预案和各乡镇的应急预案作为本预案的配套预案,一并实施。

附件:重要隐患点灾情影响分析、预警信号及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表

年四月二十日

推荐第3篇: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有关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欢迎大家一起来借鉴一下!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草原火灾应急工作机制,全面、迅速、有序地依法处置草原火灾,最大程度减少草原火灾损失,保护草原资源,维护草原生态安全和牧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草原防火条例》、《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宁夏草原管理条例》、《宁夏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银川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草原(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火灾的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火的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银川市应急委员会和银川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草原火灾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草原火灾的主体,市人民政府是应对对本行政区域较大草原火灾的主体,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一般草原火灾的主体。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草原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县(市)区人民政府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银川市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重大、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应对工作。银川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开展草原火灾应对工作。银川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主管农业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银川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市农牧局局长、银川市武警支队副支队长担任,成员由银川市党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商务局、卫生局、安监局、林业局、粮食局、市政府政府应急办、气象局、通讯管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兴庆区、西夏区、金凤区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草原火情监测预警

草原火情预警信息主要来源于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和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卫星遥感监测和地方报告。

草原防火办公室是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进入防火期(10月15日—翌年5月15日),设值班室,24小时值班,办公室领导带班。值班室负责接收卫星监测的火点信息、及时通知火点所在市县(市)区草原防火办公室,并要求当地迅速进行核实,及时反馈信息。办公室对反馈信息进行核实,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3.2 预警预防行动

防火指挥部在进入草原防火期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并组成督查组赴重点草原防火区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各地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草原火灾发生规律,划定草原防火管制区,规定管制期限,建立草原防火责任制度。在跨行政区域的草原地区、草原和森林交错分布地区,要根据草原防火工作实际,开展区域联防和部门联防,确定联防区域,建立定期会商和紧急会商、火灾预防预警和联防措施、信息沟通和监督检查、扑火人员和物资支援、灾民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等联防联控机制。依据气象部门提供的预报预警信息,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减少草原火灾的发生。

3.3 预警支持系统

重点草原防火地区要加强草原防火指挥系统建设,确保草原火情传递及反馈高效快捷,指挥有力。

4 应急响应

4.1 火灾响应级别

草原火灾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

4.1.1 Ⅰ级(特别重大)

正在燃烧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草原火灾:

(1)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明火尚未扑灭的;

(2)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者造成死伤20人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4)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国家级森林、草原自然保护区的;

(5)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

4.1.2 Ⅱ级(重大)

正在燃烧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草原火灾:

(1)受害草原面积2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明火尚未扑灭的;

(2)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伤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

(3)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国家级森林、草原自然保护区,或位于自治区(省)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

(5)自治区境外大面积草原火距我区边界5公里以内或连续燃烧72小时以上,对我区境内草原造成较大威胁的。

4.1.3 Ⅲ级(较大)

正在燃烧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草原火灾:

(1)受害草原面积100公顷以上2000公顷以下的;

(2) 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

(3)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4)超过24小时尚未扑灭的。

(5)位于地市交接区域具有一定危险性的。

4.1.4 Ⅳ级(一般)

正在燃烧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草原火灾:

(1)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

(2)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

(3)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4)Ⅰ、Ⅱ、Ⅲ级草原火灾之外的。

4.2 响应程序

县级人民政府制订和完善本级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并负责对Ⅰ、Ⅱ、Ⅲ、Ⅳ级草原火灾作出积极响应。

根据草原火灾分级标准,响应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

草原火灾发生后,市级人民政府视情启动Ⅰ、Ⅱ、Ⅲ、Ⅳ级草原火灾本级草原防火应急预案,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达到本预案启动条件的,启动本预案。县级视各县草原情况制定县级启动应急预案。

4.2.1 Ⅰ级响应

发生Ⅰ级草原火灾,银川市要向上级迅速报告,并由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迅速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农业部报告。由自治区指挥部草原防火办公室向指挥部领导提出处置建议,经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本级Ⅰ级响应程序。同时启动银川市森林草原防火I级响应程序

(1)应急组织机构各组工作人员迅速到位;

(2)指挥部迅速对火情做出全面分析和评估,对扑火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发出指令;

(3)派督导组赶赴火灾现场,指导地方做好扑火工作;

(4)根据火情及市县(市)区草原防火主管部门的申请,由指挥部决定调用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物资。根据需要由草原防火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跨市、县(市)区、跨部门草原防扑火联动工作;

(5)必要时政府召集有关部门研究火灾扑救的紧急措施,调动扑火人员,调拨扑火经费和物资;

(6)与市气象服务中心等单位联系,做好火情监测;必要时建议由市气象局提供扑火应急气象服务,组织实施人工增雨扑救草原火灾。

(7)对重大草原火灾以上的草原火灾(含重大草原火灾),市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必须赶赴火场,协助组织和督促地方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4.2.2 Ⅱ级响应

发生Ⅱ级草原火灾,及时向上级上报,并由自治区政府上报农业部报告。由自治区指挥部草原防火办公室迅速对火情做出分析和评估,向指挥部领导提出处置建议,经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启动Ⅱ级响应程序。同时启动银川市Ⅱ级响应程序

(1)根据指挥部领导指示,协助地方做好扑火工作;

(2)根据火情,派督导组赶赴火灾现场,指导地方做好扑火工作;

(3)根据火情及县(市)区草原防火主管部门的申请,由指挥部决定调用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物资。根据需要由指挥部草原防火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跨县(市)区跨部门的草原防扑火联动工作;

(4)与市气象服务中心等单位联系,做好火情监测;必要时建议由市气象局提供扑火应急气象服务,组织实施人工增雨扑救草原火灾。

4.2.3 Ⅲ级响应

发生Ⅲ级草原火灾,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向上级指挥部草原防火办公室报告,并同时启动银川市Ⅲ响应程序。

(1)与银川市气象服务中心等单位联系,做好火情监测,掌握火情动态,及时将火情信息通报地方;

(2)与县区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火场前线扑火力量部署、火场地理信息、气象和扑火情况,指导地方做好扑火工作。根据需要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跨县(市)区跨部门的草原防扑火联动工作;

(3)传达落实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

4.2.4 Ⅳ级响应

发生Ⅳ级草原火灾,市级和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立即自动启动本级政府Ⅳ级应急预案,并向自治区防火指挥部草原防火办公室报告情况。草原防火办公室密切关注火情动态,掌握各级地方政府或草原防火主管部门作出响应情况。

4.3 信息报送和处理

4.3.1 草原火灾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火情信息,发生Ⅰ、Ⅱ、Ⅲ级草原火灾可直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接报信息后1小时内报告自治区政府。除Ⅰ、Ⅱ、Ⅲ、IV级草原火灾之外,各县区草原防火指挥部自己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本县区应急预案。

4.3.2 信息报送内容: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地点、经纬度)、过火估测面积、火场地理状况、火场气象状况(温度、风力、风向)、扑救力量(人员、车辆、主要扑火设备数量)、火情发展趋势、火灾级别、人员伤亡、威胁居民点和重要设施情况等。

4.3.3 县、市级草原防火指挥机构每日8时、16时通过宁夏农业信息网和传真向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草原防火办公室报送重点火场综合情况,并根据情况向受威胁地区有关部门和相邻行政区域草原防火指挥机构通报火情。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向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信息。

4.4 通讯

市指挥部草原防火办公室准确掌握各县(市)区草原防火指挥机构值班电话、主要负责人电话;掌握指挥部及有关部门联系方式。必要时,指挥部设立草原防火指挥专线电话。

4.5 前线指挥

草原火灾扑救的前线指挥部由火灾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组建,直接指挥扑救工作。

4.6 救护医疗和安全防护

火灾现场救护、后方支援及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疫病防治、牲畜转场等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4.7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接到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扑救。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

需要国家派遣参与扑火的,按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4.8 新闻发布

新闻媒体的采访由指挥部草原防火办公室负责,指挥部领导审核发布。必要时指挥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指定新闻发言人。

4.9 气象服务

气象部门根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通报的火场位置、火场范围和火情蔓延趋势等信息,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分析研判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具有有利时机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4.10 应急结束

火灾被扑灭,人员撤离火场后,由市、县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向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告。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草原火灾的,由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会同自治区应急办提出建议,自治区应急委员会决定终止Ⅰ、Ⅱ响应。发生较大草原火灾的,由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级人民政府应急办提出建议,市级政府应急委员会决定终止Ⅲ级响应。发生一般草原火灾的,由县草原防火指挥部会同县级政府应急办提出建议,县级应急委员会决定终止Ⅳ级响应,转入正常工作,并向社会发布。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保障

建立自治区、市、县(区)和国家级草原自然保护区与火场的草原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通信管理部门应根据火情需要,及时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确保草原火灾扑救工作顺利开展。

5.2 物资储备

根据草原防火的实际需要,加强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防火站建设。县级以上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防火站重点储备风力灭火机、防火服、三号扑火工具、指挥车、消防车、运兵车、拖拉机、野外生存设备等防火物资。

5.3 资金保障

市县级财政局要根据《草原防火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将预防与应对草原火灾所需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草原火灾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

5.4 技术保障

完善草原火情预测预报系统,制定草原火险等级监测预报技术规程,建立地形及草原资源信息管理数据库。气象部门提供气象预报、高火险警报、火势蔓延分析、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草原防火办公室完善草原防火专家信息库,为草原防火、灭火提供智力支持。

5.5 培训演练

市县级草原防火指挥部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定期开展草原扑火指挥、扑救战术培训和火灾避险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作战能力。

6 后期处置

6.1 灾害评估

灾情调查由各级草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草原火灾发生原因、受害面积、人员伤亡、财产及其他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评估结果向同级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政府应急办报告。

6.2 善后处置

做好善后工作。对扑救火灾中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6.3 工作总结

火灾扑救结束后,火灾发生地县(市)区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要对草原火灾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工作总结按要求上报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对重大草原火灾自治区森林草原指挥部草原防火办公室进行全面总结,工作总结按要求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

7 附则

7.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草原火灾扑救中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自治区和银川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扑救草原火灾中有失职、渎职、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件信息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银川市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负责组织本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7.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银川市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负责解释。

7.4 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8 附件

附件8.

1银川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银川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

银川市政府应急办:负责掌握和报告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情况和动态;办理向自治区政府报送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市政府与自治区级各县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各市、县(区)联络畅通;办理市应急办决定的有关应急工作方面的事项;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自治区领导对突发事件的批示、指示;指导全区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草原火灾应急综合协调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银川市监察局:参与调查火灾原因,负责追究渎职、失职人员责任。

银川市党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新闻媒体播报相关新闻;加强对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管理,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客观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市发展改革委: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等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日常草原防火宣传教育以及发生草原火灾时火灾区域学校及师生的安全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草原火灾现场治安维护,交通管制和疏导;组织指挥公安系参与草原火灾救援,负责调查草原火灾案件。

市民政局:负责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经费,将草原防火基础设施、扑火队伍装备、扑火物资储备(供应)以及灾后重建等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草原火灾区域的国土整治、灾区恢复及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监测草原火灾周边坏境,并提供环境监测数据。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一调集运输车辆及救援人员、物资运送,保障通道通畅,为扑火救灾车辆提供绿色通道。

市水务局:维修受灾地区水利设施,负责扑火用水及人畜饮水安全。

市农牧局:负责指导草原自然保护区、国有农牧场、天然草原等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监督检查各市、县(区)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开展银川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履行银川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林业局:协助草原防火部门开展火灾扑救,负责做好草原火灾向林区蔓延的扑救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火灾发生期间方便面、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保障供应。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做好医疗救治及灾区卫防疫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草原区域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草原火灾扑救所需粮油供应工作。

农垦集团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本系统及驻地的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做好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草原火灾气象信息,在有利气象条件下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草原火灾扑救提供气象服务。

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公安消防支队参与并指导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推荐第4篇:市中小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现场指挥系统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各主管领导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

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领导负责,再逐层报告。

三、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值班人员:***联系方式:***

四、安全工作联络电话(略)

教学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1、全体师生要加强校园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宣传。

2、教学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全体师生要熟悉防范措施和安全器材位置及使用。

4、全体师生要熟悉紧急疏散路线,并组织好紧急疏散。

5、全体师生和创安小组要及时发现和排除区内的安全隐患。

6、全体师生有义务将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协调解决。

六、学生宿舍安全应急预案

1.生管人员要组织紧急疏散及扑救工作。

2.生管人员要做维持秩序工作。

3.生管人员要熟悉疏散路线。

4.生管人员要将疏散线路告之每一位学生。

5.生管人员要遇事镇定,指挥有方。

6.生管人员要带领成员相互帮助,相互支持。

7.生管人员要熟悉防火设施和安全通道的位置。

8.生管人员要熟练地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9.生管人员要掌握各幢楼层内人员的分布结构。

10.生管人员要及时发现和排除区内的安全隐患。

11.生管人员要将隐患、问题和困难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协调解决。

七、学生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1.凡组织20人以上活动的班级要向学校保卫科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副校长、校长审定再报石狮市教育局审批方可开展活动,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

2.书面申请材料应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组织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若是组织校外活动须由一名校级领导带队直协调安排。

4.活动组织者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清运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对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八、食堂安全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办法:

1.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2.将中毒者速送就近医院,无法处理及时送往巿、省医院。

3.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4.保护事故现场,通知区卫生局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详细写清事故报告,如实上报领导。

7.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九、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一)发现火险时的措施

1.发生火险时应及时扑灭,使火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2.如不能及时扑灭,要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通知周围的教职员工共同救火。

3.楼内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打开所有大门、电灯或应急灯。

4.值班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学生疏散,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9和120。

5.小火险扑灭后,要向学校领导汇报;比较大的火灾,在组织抢救的同时,要立即报市教育局。

(二)责任追究

消灭火险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对直接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大小给予批评、记过、解聘等处分,并在全校通报,以便吸取教训。

十、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2、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3、迅速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教育局报告。

4、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5、配合

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十一、治安保卫工作应急预案

(一)加强治安保卫工作

1.学校定期召开学生、职工大会,对安全提出要求,邀请公安部门讲法制课,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

2.经常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发现棍棒、刀具的给予没收,并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3.发挥

班主任、学生会、团委会的作用,深入细致地开展学生工作,发现学生之间的矛盾及时处理。

4.对打架者决不手软,根据相关条例给予严肃处分。

5.学校大门实行封闭式管理,师生凭校卡出入校门。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防止坏人进入校园滋事。

(二)发生治安问题时的预案

1.发生斗殴事件后,班主任、教师或保安要立即报告学校值班领导。学校值班领导要迅速到达现场制止,并及时通知家长。无法制止的,学校值班领导要立即拨打110报案。

2.及时送被打伤的学生到就近医院治疗。就近医院不能治疗的,及时送巿、省医院或拨打120。

3.发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严重伤亡的,立即报石狮市教育局及当地派出所备案。

推荐第5篇:××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其他食品安全事故,由市卫生、农委、畜牧、贸工、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

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公众造成的健康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4)依靠科学,有效应对。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1.1 市政府设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后,成立绥芬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本市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担任指挥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担任副指挥长,成员根据食品安全事故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市卫生局、市贸工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

农委、市畜牧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市酒类专卖局、新闻媒体等单位负责人。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由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主任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组织领导、指挥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事故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发布事故重要信息,审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2.2.2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传达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督促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事故及处理工作情况;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及其他成员单位报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2.3 成员单位职责

市卫生局 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查处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组织医疗救治、协调现场处置及有关技术调查,组织开展有关食品安全宣教培训工作。

市教育局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有关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集体用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处置。

市公安局 负责组织、协调对食品安全事故中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侦查工作,维持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市监察局 负责调查处理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

市民政局 负责协助做好受食品安全事故影响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

市财政局 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医疗救助、组织查处、流行病学调查,可疑食物检测等应急措施所需资金的保障和管理。

市环保局 负责组织指导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政府的污染处置,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市交通局 负责协助储运环节食品污染的应急处置,协助提供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道路交通运力保障。

市农委 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用农产品,组织开展检验检测,监督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事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导致事故的农产品实施召回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责令停止销售。

市畜牧局 负责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质量安全事故的调

查处置,依法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畜禽水产品,组织开展检验检测,监督畜禽水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导致事故的畜禽水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责令停止销售。

市贸工局 负责屠宰加工、酒类产销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协助流通,餐饮服务及出口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重要生活必须品的调剂供应。

市工商局 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并进行检验,对已确认受污染食品,责令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依法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退市食品实施跟踪监管;负责市场粮情监测,及时提出动用储备粮的建议,负责应急粮源的组织、加工、调运和供用。

市质监局 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检验,查明问题食品来源和去向,组织生产加工环节污染食品的召回和处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及时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食品用工具及用具,责令经营者停止经营并销毁污染食品及原料,责令责任人清溪消毒污染食品用工具及用具。

市旅游局 负责指导旅行社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协助上级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涉及旅游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

新闻媒体 负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发布方案,组织、协调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发布,对互联网及其他媒体信息进行管理。

各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同时有责任配合和协助其他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实现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2.3专家咨询机构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组建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机构,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事故级别核定、应急响应的启动调整和排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指导和参与应急处置。

2.4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等,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配合卫生部门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2.5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需要成立相关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

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负有监管职能的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实施救援处置工作,监督措施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置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有关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部门负责,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案件查办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有关监管职能部门负责,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5)专家评估组。综合分析和评估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6)信息综合组。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信息,向市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情况。

(7)信息发布组。由新闻媒体负责,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及时发布信息,事故产生或可能产生

涉外问题时,及时向市外事部门通报情况,负责新闻媒体采访和互联网信息的监控工作。

3 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3.1 监测预警

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应及时向卫生部门报送食品安全检测情况,市卫生局综合分析各部门报送情况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发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3.2 事故报告 3.2.1 事故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 (4)公众举报信息; (5)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6)国家和省通报到我市的信息。 3.2.2 报告主体和时限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1个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2)发现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1个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

(5)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经初步核实后,应立即通报卫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并同时启动事故调查核实和相关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卫生部门和其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6)经初步核实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卫生部门应按规定向本级政府及上级政府卫生部门报告;必要时,卫生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可直接向省卫生厅报告事故信息。

3.2.3 报告内容

医疗、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基本情况。

有关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伤亡人数、检测结果、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

式)、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内容。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进程,还应报告事故修正信息(包括事故的发展及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及影响因素)、事故鉴定结论、处置工作总结、类似事故防范和处置建议等内容。

3.3 事故评估

3.3.1对经过初步核实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信息,有关监管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事故评估建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卫生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卫生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评估。

3.3.2食品安全事故评估是为了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和确定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危害及影响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危害及严重程度;

(2)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事故发展蔓延趋势。 3.3.3事故级别核定

经初步核定认为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卫生部门会同有关监管部门,根据事故评估结果和专家组提出事故级别建议,核定事故级别。

4 应急响应 4.1事故分级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可控性和严重程度,分为一般(Ⅳ)、较大(Ⅲ)、重大(Ⅱ)、特别重大(Ⅰ)四级(以下分别简称为Ⅰ级事故、Ⅱ级事故、Ⅲ级事故、Ⅳ级事故)。

4.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食品安全事故: (1)有证据证明存在或可能存在健康危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的;

(2)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30-99人 ,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认定的其他Ⅳ级食品安全事故。 4.1.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事故:

(1)有证据证明存在或可能存在健康危害的污染食品,并涉及2个以上县市,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的;

(2)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者中毒人数100人以下并出现10例以下死亡病例的;

(3)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Ⅲ级食品安全事故。 4.1.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本市行政区域,造成或经过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

(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危害,并有扩散趋势;

(3)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或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Ⅱ级食品安全事故。 4.1.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事故:

(1)有证据证明存在严重健康危害的污染食品,流入本市行政区域,并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的;或经专家委员会评估,认为是个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事故。 4.2分级响应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遵循“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事故的性质、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等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2.1 IV级应急响应

发生IV级事故,由市政府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并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应急指挥部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接受上级应急指挥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4.2.2 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Ⅲ级事故,市政府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并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事故发生单位保护好现场,并按照相应处置方案,联合卫生行政等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4.2.3 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Ⅱ级、Ⅰ级事故,市政府积极协省、国家应急指挥部开展先期应急处置。

4.3 应急响应措施

Ⅲ级、Ⅳ级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根据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处置措施,以最大程度减轻事故危害:

(1)卫生部门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以防止或减少人员伤亡。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3)农业、畜牧、贸工、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监管部门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具设备、工具及容器,责令责任人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具设备、工具及容器,消除污染。下设检验机构的部门应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明与判断事故原因。

(4)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农业、畜牧、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监管部门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并做销毁处理。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予以解封;责令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承担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的人员健康伤害或患者的救治费用。

(5)市应急指挥部组织专业技术机构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及时进行检测,专家委员会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分析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事故调查和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依据。

4.4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对相关危险因素的消除或控制、伤病人员的救治,现场和受污染食品的控制、周边环境污染的控制、次生和衍生事故隐患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4.4.1 级别提升

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市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予以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一级,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4.4.2 级别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经专家委员会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4.4.3 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的,经专家委员会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应及时终止响应。

(1)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2)现场、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4.4.4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Ⅳ级事故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后提出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市政府应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相应措施。

4.5信息发布

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发布相关信息,新闻媒体配合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工作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事故责任单位支付各种赔偿、治疗费用,负责事故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民政部门应妥善安置和慰问事故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

5.2 赔偿与补偿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并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所需要全部费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征用的个人或集体单位物资应及时给予补偿,应急及医疗机构垫付的应急处置及医疗救治费用应从应急资金中返拨。

5.3 保险理赔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4 总结评估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总结评估,分析事故原因、影响因素和经验教训,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

6 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市直有关部门相关技术机构建立并管理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包含食品安全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警等功能;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

市直有关部门应设立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及时报告与收集;构建信息沟通平台,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

利用。

6.2 医疗保障

卫生部门要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启动医疗救治。

6.3 人员及技术保障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故及其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提供人才保障。各有关部门应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的重视程度,加大投入,促进县市区的交流和合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6.4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予以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应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医疗救护等所需经费应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

6.5 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征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及时给予补

偿。

7 监督管理 7.1 预案演练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性或区域性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及应急响应能力,及时总结评估应急演练结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7.2宣教培训

市直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及公众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相关的工作能力,强化公众的食品安全风险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7.3奖惩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相应发生变化,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本

预案。

8.2名词解释和说明

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并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可能有危害的事故。其中,经评估认为造成一定程度公众健康危害或对社会公共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3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推荐第6篇:市中小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一、黉舍平安率领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现场批示系统

日常平安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各主管率领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步履。

突发事务的姑且批示实施值班轨制,即值班行政率领负责,再逐层陈述。

三、突发事务逐层陈述轨制

值班人员:***联系体例:***

四、平安工作联络电话(略)

1、全体师生要增强校园平安常识的进修和宣传。

2、教学勾当中要严酷执行黉舍拟定的各项打点规章轨制。

3、全体师生要熟悉提防法子和平安器材位置及使用。

4、全体师生要熟悉紧迫涣散路线,并组织好紧迫涣散。

5、全体师生和创安小组要实时发现息争除区内的平安隐患。

6、全体师生有义务将平安隐患实时上报有关率领协调整决。

六、学生宿舍平安应急预案

1.生管人员要组织紧迫涣散及扑救工作。

2.生管人员要做维持秩序工作。

3.生管人员要熟悉涣散路线。

4.生管人员要将涣散线路告之每一位学生。

5.生管人员要遇事镇静,批示有方。

6.生管人员要率领成员彼此辅佐,彼此撑持。

7.生管人员要熟悉防火行动措施和平安通道的位置。

8.生管人员要谙练地使用各类灭火器材。

9.生管人员要把握各幢楼层内助员的分布结构。

10.生管人员要实时发现息争除区内的平安隐患。

11.生管人员要将隐患、问题和坚苦实时上报有关率领,协调整决。

七、学生勾当平安应急预案

1.凡组织20人以上勾当的班级要向黉舍捍卫科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副校长、校长审定再报石狮市教育局审批方可开展勾当,未经审批的勾当禁绝进行。

2.书面申请材料应搜罗勾当的时刻、地址、内容、目的、人数、组织者、平安法子、涣散方案等。

3.勾当组织者要对勾当的平安工作全权负责,若是组织校外勾当须由一名校级率领带队直协调放置。

4.勾当组织者要向加入勾当的师生,批注具体的平安法子及涣散方案,把平安教育放在首位。

5.体育勾当前,由体育教师讲清行为前的注重事项,年夜型体育勾当前,要对加入勾当的师生,进行好平安教育。

6.凡年夜型勾当应放置医务人员加入,以便紧迫救护,并要求班主任仆从,维持勾当的秩序。

八、食堂平安应急预案

食物中毒应急措置法子:

1.陈述黉舍平安率领小组。

2.将中毒者速送就近病院,无法措置实时送往巿、省病院。

3.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搜检他们的身体状况

4.呵护事情现场,通知区卫生局对事情现场进行查询拜访。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磨练。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5.做好家长、家眷的工作。

6、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查询拜访、事情措置等工作。具体写清事情陈述,如实上报率领。

7.造成事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期待措置,搜罗经济赏罚,行政赏罚,直接承担法令责任。

九、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一)发现火险时的法子

1.发生火险时应实时杀绝,使火险覆灭在萌芽状况。

2.如不能实时杀绝,要当即陈述值班率领,并通知四周的教人员工配合救火。

3.楼内发生火灾时理当即打开所有年夜门、电灯或应急灯。

4.值班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在最短时刻内达到现场,组织学生涣散,并视情形抉择是否拨打119和120。

5.小火险杀绝后,要向黉舍率领陈述请示;斗劲年夜的火灾,在组织急救的同时,要当即报市教育局。

(二)责任究查

覆灭火险后,要实时剖析,查找原因。对直接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巨细给以攻讦、记过、解职等处分,并在全校传递,以便吸收教训。

十、交通事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情时,对受伤人员实时送病院急救,并要记清闯祸车辆的型号、商标。

2、呵护好事情现场以及主要物品、证据。

3、迅速向交警部门陈述,再向黉舍、家庭、教育局陈述。

4、做好家长、家眷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门做好查询拜访、取证、事情措置等工作。

十一、治安捍卫工作应急预案

(一)增强治安捍卫工作

1.黉舍按期召开学生、职工年夜会,对平安提出要求,邀请公安部门讲法制课,增强师生的法令意识。

2.经常对学生宿舍进行搜检,发现棍棒、刀具的给以没收,并查明原因,严厉措置。

3.阐扬班主任、学生会、团委会的浸染,深切详尽地开展学生工作,发现学生之间的矛盾实时措置。

4.对打架者决不手软,按摄影关条例给以严厉处分。

5.黉舍年夜门实施封锁式打点,师生凭校卡收支校门。严酷执行来访挂号轨制,防止坏人进入校园滋事。

(二)发生治安问题时的预案

1.发生斗殴事务后,班主任、教师或保安要当即陈述黉舍值班率领。黉舍值班率领要迅速达到现场避免,并实时通知家长。无法避免的,黉舍值班率领要当即拨打110报案。

2.实时送被打伤的学生到就近病院治疗。就近病院不能治疗的,实时送巿、省病院或拨打120。

3.发生重年夜打架事务,造成严重伤亡的,当即报石狮市教育局及当地派出所存案。

推荐第7篇:市地震应急预案剖析

市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 应急工作组 2.4 专家组

3.监测与信息报告 3.1 监测预警 3.2 信息报告

4.应急响应 4.1 地震灾害分级 4.2 分级响应 4.3 应急处置措施

4.4 信息发布 4.5 应急结束 5.其他地震事件

5.1一般有感地震事件 5.2 地震传言事件

5.3 邻地州(市)地震灾害

6.善后工作

6.1 地震灾害调查与评估 6.2 恢复重建

7.应急保障 7.1 队伍保障 7.2 指挥平台保障 7.3 物资与资金保障 7.4 避难场所保障 7.5 基础设施保障

8.监督管理

8.1 宣传、培训与演练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9.2预案制定与实施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

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湖南省地震应急预案》(湘政办发〔2014〕22号)、《邵阳市地震应急预案》和《武冈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当地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应对工作的主体。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武冈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主任及市教育科技局、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市消防中队相关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市外宣办、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局、市外侨办、市城管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市红十字会、市邮政管理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冈市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冈市支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教育科技局地震办,由市教育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指挥部

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协调武警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成立地震灾区现场指挥机构;研究解决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方面的问题。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收集汇总并报告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协调有关地区、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地震应急工作。

2.2.3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市教育科技局

开展地震监测和地震趋势判定,收集、汇总震情、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接受、安排国(境)内外派遣的紧急救援队伍;配合发布抗震救灾信息,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震后危险房屋鉴定等工作。组织学生开展防震减灾应急知识宣教和培训演练;督促开展幼儿园及学校校舍和附属设施的地震隐患排查、监测和治理,协助做好震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组织学校和企业开展防震救灾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推进防震减灾科技成果集成转化与应用。

市外宣办

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市发改局

协调、调度应急储备物资,配合调节成品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保障灾区能源需求;组织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将防震减灾项目立项并纳入规划。

市经信局

协调灾区煤电油运及重要原材料、重要消费品的生产、供需衔接;协调抢修恢复受破坏的无线电通信设施。

市公安局

组织、指挥、协调公安警力开展应急救援、维护灾区治安等工作;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警戒等措施。

市民政局

组织、协调灾区民政部门做好灾民基本生活救助、灾后善后处置等工作;核定、报告和发布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申请、分配、管理灾害救助资金和物资。

市财政局

安排、拨付并监管救灾资金、物资及其使用,及时向省财政申请地震灾害援助及灾后重建补助等专项资金。 市国土资源局

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工作;对地震可能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进行监测;组织开展隐患排查,防范次生地质灾害发生。

市环保局

提供灾区重大污染源分布信息,研究判断污染危害影响情况;组织开展灾区环境监测和灾后环境影响调查、评估工作。

市住建局

监测、处置灾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的安全隐患,评估受灾建筑物损坏程度。

市城管局

做好灾区城市供水、燃气保障及有关市政公用设施抢修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组织运力运输抗震救灾人员和应急物资,转移受灾群众;协助动态监控和紧急处置公路地质灾害险情,及时抢修受损交通公路设施。

市水利局

组织开展水情、汛情、水库工程监测及地震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水利工程抢险和震损水利设施修复等工作。

市商务局

协调做好肉、糖和成品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工作。

市卫计局

组织开展灾区医疗救援、疾病控制、心理疏导干预等工作。

市外侨办

协调处理相关涉港澳及涉外等事务。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加强对灾区消费品质量、特种设备监管,确保灾区消费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救灾物资等违法行为。

市广播电视台

组织协调广播、电台及时发布抗震救灾信息,宣传抗震救灾法规、政策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

市旅游局

发布灾区旅游预警信息,协助做好旅游景区及游客的应急救援工作和境外旅游团队人员安置等工作。

市安监局

督促、指导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地震灾后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工作。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监管灾区食品、药品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质量安全,确保灾区食品、药品安全。

市供销社

协助开展重要应急物资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工作。

市气象局

负责灾区气象监测服务;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提出灾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建议。

市红十字会

参与灾区救灾救助,开展减灾捐款和现场伤员救治等工作。

市邮政管理局

组织开展灾区邮政服务,减少邮件、快件损失,确保邮政通信畅通。

市人武部

组织协调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参加抗震救灾抢险救援。 市武警中队

参加抗震救灾抢险救援工作;负责领导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

市消防中队

参加抗震救灾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做好有关消防工作。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冈市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冈市支公司

依法做好灾区保险理赔和给付及其监管工作。

2.3 应急工作组

市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工作组,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1)抢险救援组。由市人武部牵头,市武警中队、市消防支队、市公安局、市教育科技局、市安监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制订实施抢险救灾力量配置方案,组织力量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迅速抢救被压埋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物、文物;负责火灾预防和扑救。

(2)群众生活保障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局、市教育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市红十字会等参加。

主要职责:制订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筹措、调运救灾所需资金及帐篷、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和安置;加强对灾区消费品和救灾物资的质量监管,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

(3)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组。由市卫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水利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红十字会、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调派紧急医疗救援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救治和转移后送受伤人员;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疫情的暴发流行;做好伤员、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医疗服务与心理援助,实施灾后卫生防疫。

(4)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由市发改局牵头,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抢修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和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设施;组织生产、调运抢险救援物资和装备;指导制订科学恢复生产方案,安排落实扶持资金和物资。

(5)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由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教育科技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监测震情发展,做好余震防范;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加强灾区环境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

(6)社会治安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教育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以及以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借机传播谣言制造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的警戒。

(7)救灾捐赠及涉外事务组。由市民政局、市外事办、市侨务办、市教育科技局牵头,市台办、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红十字会等参加。

主要职责:接受和安排国(境)内外捐赠、救援队伍,处理其他涉外事务和涉港澳台事务等。

(8)灾损评估组。由市民政局、市教育科技局牵头,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冈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冈支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灾区范围、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工程结构震害特征、人员伤亡数量、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调查,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评估,指导灾区做好保险理赔和给付。 (9)宣传报道组。由市外宣办牵头,市民政局、市外事侨务办、市广播电视台、市旅游局、市教育科技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震情灾情;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适时组织安排国(境)外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2.4 专家组

市指挥部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地震应急专家组,为地震应急及救灾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

3.监测与信息报告 3.1监测预警

地震部门要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测体系,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警和群测群防工作,收集和分析研判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趋势会商意见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

3.2 信息报告 (1)震情速报

地震灾害发生后,市教育科技局地震办要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的测定,迅速报告邵阳市地震局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做好相关续报工作。 (2)灾情报告

地震灾害发生后,市人民政府应及时将震情、灾情等报告邵阳市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报告。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市民政局、市教育科技局地震办等部门要迅速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并报告市人民政府。

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涉及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的,市外事办、市侨务办、市台办要迅速核实,上报市指挥部和邵阳市外事侨务办、邵阳市台办。

4.应急响应

4.1 地震灾害分级

根据我市地震活动特征,按照影响范围、损失程度等,地震灾害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1)一般(Ⅳ级)地震灾害:市辖区内发生4.0≤震级<4.5级地震,造成10人以下人员伤亡(含失踪)或者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2)较大(Ⅲ级)地震灾害:市辖区内发生4.5 ≤震级<5.0级地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人员伤亡(含失踪)或者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3)重大(Ⅱ级)地震灾害:市辖区内发生5.0 ≤震级<6.0级地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4)特别重大(Ⅰ级)地震灾害:市辖区内发生震级≥6.0级地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对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级。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市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市指挥部领导和指挥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市教育科技局地震办协调地震现场考察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邵阳市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邵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和指挥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并及时报告上级地震主管部门,请求支援和帮助。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省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协助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省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并建议国务院启动国家应急响应。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下,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协助国务院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4.3 应急处置措施 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害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4.3.1搜救人员

立即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及地震、消防、建筑、市政等救援力量,调配大型吊车、起重机、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装备,抢救被掩埋人员。现场救援队伍之间要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及时传递危险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4.3.2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

组织紧急医疗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灾区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特别是加大对重灾区及偏远地区医疗器械、药品供应,确保伤者得到及时医治,最大限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等传染病的监测、防控和疫情处置,视需要应急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制度。

4.3.3安置受灾群众

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救灾物资;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救灾物资要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

4.3.4抢修基础设施

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及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4.3.5防御次生灾害

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等原因形成的滑坡、泥石流、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水库、水电站、堤坝、堰塞湖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人员转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军工科研生产重点设施受损情况的排查和整改。

4.3.6维护社会治安

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3.7开展社会动员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抗震救灾工作;视情况开展捐款捐物活动,加强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管理工作。

4.3.8加强涉外事务管理

妥善安置灾区的国(境)外人员,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协助做好国(境)外救援队来武救援工作,接受和管理国(境)外救援物资,按规定做好检验检疫、登记管理等工作;适时组织安排国(境)外新闻媒体进行采访。

4.4 信息发布

各级地震抗灾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地震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发布要统

一、及时、准确、客观。

4.5 应急结束

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应急响应启动机构按程序终止应急响应。

5.其他地震事件

5.1 一般有感地震事件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普遍有感,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较重财产损失的地震,具体到我市主要是指震级4.0级以下、人体有感觉并有一定社会反响的地震。

对于城市和大型水库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有感地震,市教育科技局地震办要及时组织现场考察,收集震情、灾情与社情,提出震情趋势判断,适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要做好新闻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和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将现场考察和应急情况及时报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并抄送邵阳市地震局。

对于乡镇地区发生有感地震,市教育科技局地震办要及时组织现场考察,市人民政府要督导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并将现场考察和应急情况及时报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并抄送邵阳市地震局。

5.2 地震传言事件

当城市或人口密集地区出现地震传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市教育科技局地震办根据情况派出专家分析传言起因,协助市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传言。

5.3邻地州(市)地震灾害

邻县发生地震,对我市社会生活造成影响时,市教育科技局地震办要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市指挥部根据情况部署和组织市内地震应急工作,并积极支援邻县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6.善后工作

6.1 地震灾害调查与评估

地震发生后,地震、民政、国土资源、住建、环境保护等部门,要深入调查受灾范围、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等,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6.2 恢复重建

地震灾害发生后,市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市人民政府要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市有关部门(单位)应对灾区恢复重建给予支持和指导。

7.应急保障 7.1 队伍保障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公安消防、陆地搜寻与救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护、医疗卫生救援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能力;要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

7.2 指挥平台保障 各级地震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相关部门要配合做好应急指挥系统基础数据库更新工作,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

7.3 物资与资金保障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市人民政府要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市财政应给予适当支持。

7.4 避难场所保障

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等设备设施。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

7.5 基础设施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要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广电部门要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确保群众及时准确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发改、经信部门要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 建立应急救援快速通道。

8.监督管理

8.1 宣传、培训与演练

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应急预案及防震减灾知识宣教普及;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开展防震救灾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制定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特别要组织机关、学校、医院、企业、村、社区等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或谎报、瞒报灾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附则

9.1 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教育科技局地震办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修订完善本预案。

9.2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8篇:市交通局防汛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交通系统各项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省交通厅、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交通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汛期交通系统各项工作安全正常。

二、工作原则

汛期防汛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承德市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在从事道路建设施工、道路养护管理、道路(危货)运输、水上运输、各项交通规费和公路通行费的征收、场站建设中所发生的水毁、洪涝、塌方、泥石流等灾害事故。

四、防汛抢险的重点部位

(一)易塌方路段

根据承德地区道路特点及新改建情况,易塌方落石的路段有:国道10

1、承秦出海路、承围线、张隆线、北凌线、112线等6条线路;

(二)重点桥梁

本市范围内共有重点危桥11座:g101线长山峪中桥、许杖子中桥;g112线红石砬梁根小桥、石井子1号小桥;承栗线岔沟1号小桥;承围支线三岔口西桥、中营子小桥;北凌线安达石后沟2号小桥、丁家沟门小桥、苏杖子小桥、乱泥沟小桥。

(三)施工工地

目前正在施工的项目有:平铁线13个标段、韩郭线个标段。由于山区公路大多是依山傍水,施工工地及施工人员生活区设置在山沟里,所以汛期应注意防洪排水,是我们防汛工作的重点部位之一。

(四)市区武烈河防汛责任河段

根据市防汛指挥部划分,我局市区防汛责任区为:武烈河东岸由承德大桥向北240米河段。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承德市交通系统防汛工作指挥部,地点设在市局五楼值班室,联系电话:2271252。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常务副局长和分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一室六组:

1、防汛抢险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公安科科长担任,联系电话:2271260、2271298。

防汛抢险工作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系统防汛抢险组织指挥工作;对所属各级防汛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了解、收集、汇总防汛抢险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汇报;负责在汛情发生时与各级防汛指挥部门保持联系,按照市防汛指挥部及本级防汛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令开展工作;负责协调全系统防汛物资、设备、人员的调用;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级防汛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制(修)定本单位的防汛抢险预案。适时发布、通报并向上级报告汛情;

2、干线养护组,设在市公路处,组长:白宝合。主管领导:张义。职责:负责全市干线公路汛期保畅工作。安排部署全市各县区公路站及各大中修工程指挥部的防汛抢险工作。

3、地方道路组,设在市局地方道路管理处,组长:姜洪光。主管领导:张义。职责:负责全市地方道路的防汛抢险指导工作。

4、高速公路工程组,设在京承高速公路建管处,组长:于凤江。职责:负责高速公路及在建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

5、新改建工程组,设在市局公路工程管理处,组长:王金学。主管领导:范有毅。职责:负责在建国、省干线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

6、道路运输组,设在市运输管理处,组长:刘学敏,主管领导:耿国华。职责:负责汛期人员、物资运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7、后勤保障组,设在市局机关事务管理处,组长:郭庆。主管领导:闫国辉。职责:负责防汛指挥部安排的市区防汛抢险物资的准备。

六、防汛保障

(一)人员

公路处、工管处分别组织不少于60人的机动抢险队,其他单位组织不少于30人的抢险队,随时准备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二)机械设备

工管处、设备处组织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吊车、水车(能自动抽水)、运输车、盘车、水泵等机械设备抢险救援队,随时准备市局防汛办调用。运管处组织防汛抢险运输车队,货运运力不少于500吨,必要时负责运送救灾物资,客运运力不少于600人,负责运送抢险人员。

(三)物资

各单位根据自己组织的抢险人数、任务,配置一定数量的草袋、编织袋、钢丝笼、断道警示牌、钢纤、大锤、锹、镐、苫布、撬杠、水上救生用具、安全帽、拖绳、小型抢险工具等,预设砂、石料源;材料处要做好材料储备,随时为道路抢修提供沥青砼。设计院对重大抢修项目、桥涵修复工程提供技术保障,必要时,根据上级要求实行现场设计,指导施工。

七、组织与实施

(一)汛期值班要求

值班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各单位防汛机构人员要保持24时通信畅通,出现大雨以上天气,遇水

毁断路、塌方断路、桥梁毁坏等险情,各级防汛主管领导必须值班,各抢险队、机动队随时待命。

(二)抢险时限

一般水毁、排除积水、50立方米以下塌方、落石,做到及时清理;水毁、断路、50至500立方米塌方,24小时处理完成;处理特大塌方(500立方米以上)、多处水毁,要在48小时内抢修好临时便道。

(三)分

级响应

1、塌方处理

处理500立方米以下塌方,由公路养护部门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自行组织实施;处理500立方米以上的特大塌方,由市局统一协调指挥,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2、桥梁冲毁

当桥梁冲毁时,应立即启动绕行方案,并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调动抢险队及机械设备抢修便道,设置绕行警示标牌,协调当地交警疏导交通,必要时按照上级指示架设临时战备钢桥。

3、施工工地

施工工地受山洪、泥石流威胁或侵害,在向上级上报的同时立即展开自救互救。市局根据危害程度,涉及施工人员安全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人员、设备安全。

4、市区责任河段险情处置

当日降雨量大于200毫米或12小时降雨量大于200毫米时,启动市局防汛应急预案,或根据市防汛指挥中心要求启动应急预案;

八、防汛措施

1、对可预见的一些水毁和水害,在汛期前采取预防性的措施处理,如:清除上边坡险石险方、闸山沟和开挖鱼鳞坑、疏通河道及桥涵、维修加固破损的挡墙及凹岸处的调治构造物等。尽最大可能减小汛期水毁和水害所造成的损失。

2、对干线公路,由公路处负责,安排各养护单位准备充足的抢险物资、人力和车辆,当出现公路上边坡塌方落石、泥石流时,全力清除。当沿河路段公路路基挡墙和调治构造物发生险情时,可用较大体积的铅丝、石笼和大体积块石沉至墙基进行防护,缓解水流对坝基的冲刷,对水流不太急路段的险情,也可采用打桩和码砌沙袋的方法进行防护。同时,通过加强汛期的公路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处理。

3、对于地方道路,由地方道路管理处负责与各县(区)局一起,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发动沿线群众,组成民间抢险组织,积极作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是中小桥梁及涵洞和以坝代路的路段,针对不同险情,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理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保护地方道路的建设成果。

4、对公路工程建设,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由各高速公路建管处负责,新改建工程工地由工程管理处负责,大中修工程工地由公路处负责,重点是做好宿舍区、设备停放地、材料加工储存地、预制厂等地的防汛抢险工作,通过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防汛安全教育,提高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合理安排工期,并建立健全工地防汛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制定抢险预案,一遇险情能够迅速撤离涉险区域,确保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及构部件的安全。

九、培训演练

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单位在汛期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防汛演习。

十、附则

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已确定的防汛重点及时补充修订。

承德市交通局

2006年防汛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交通系统各项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省交通厅、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交通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汛期交通系统各项工作安全正常。

二、工作原则

汛期防汛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承德市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在从事道路建设施工、道路养护管理、道路(危货)运输、水上运输、各项交通规费和公路通行费的征收、场站建设中所发生的水毁、洪涝、塌方、泥石流等灾害事故。

四、防汛抢险的重点部位

(一)易塌方路段

根据承德地区道路特点及新改建情况,易塌方落石的路段有:国道10

1、承秦出海路、承围线、张隆线、北凌线、112线等6条线路;

(二)重点桥梁

本市范围内共有重点危桥11座:g101线长山峪中桥、许杖子中桥;g112线红石砬梁根小桥、石井子1号小桥;承栗线岔沟1号小桥;承围支线三岔口西桥、中营子小桥;北凌线安达石后沟2号小桥、丁家沟门小桥、苏杖子小桥、乱泥沟小桥。

(三)施工工地

目前正在施工的项目有:平铁线13个标段、韩郭线个标段。由于山区公路大多是依山傍水,施工工地及施工人员生活区设置在山沟里,所以汛期应注意防洪排水,是我们防汛工作的重点部位之一。

(四)市区武烈河防汛责任河段

根据市防汛指挥部划分,我局市区防汛责任区为:武烈河东岸由承德大桥向北240米河段。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承德市交通系统防汛工作指挥部,地点设在市局五楼值班室,联系电话:2271252。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常务副局长和分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一室六组:

1、防汛抢险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公安科科长担任,联系电话:2271260、2271298。

防汛抢险工作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系统防汛抢险组织指挥工作;对所属各级防汛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了解、收集、汇总防汛抢险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汇报;负责在汛情发生时与各级防汛指挥部门保持联系,按照市防汛指挥部及本级防汛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令开展工作;负责协调全系统防汛物资、设备、人员的调用;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级防汛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制(修)定本单位的防汛抢险预案。适时发布、通报并向上级报告汛情;

2、干线养护组,设在市公路处,组长:白宝合。主管领导:张义。职责:负责全市干线公路汛期保畅工作。安排部署全市各县区公路站及各大中修工程指挥部的防汛抢险工作。

3、地方道路组,设在市局地方道路管理处,组长:姜洪光。主管领导:张义。职责:负责全市地方道路的防汛抢险指导工作。

4、高速公路工程组,设在京承高速公路建管处,组长:于凤江。职责:负责高速公路及在建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

5、新改建工程组,设在市局公路工程管理处,组长:王金学。主管领导:范有毅。职责:负责在建国、省干线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

6、道路运输组,设在市运输管理处,组长:刘学敏,主管领导:耿国华。职责:负责汛期人员、物资运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7、后勤保障组,设在市局机关事务管理处,组长:郭庆。主管领导:闫国辉。职责:负责防汛指挥部安排的市区防汛抢险物资的准备。

六、防汛保障

(一)人员

公路处、工管处分别组织不少于60人的机动抢险队,其他单位组织不少于30人的抢险队,随时准备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二)机械设备

工管处、设备处组织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吊车、水车(能自动抽水)、运输车、盘车、水泵等机械设备抢险救援队,随时准备市局防汛办调用。运管处组织防汛抢险运输车队,货运运力不少于500吨,必要时负责运送救灾物资,客运运力不少于600人,负责运送抢险人员。

(三)物资

各单位根据自己组织的抢险人数、任务,配置一定数量的草袋、编织袋、钢丝笼、断道警示牌、钢纤、大锤、锹、镐、苫布、撬杠、水上救生用具、安全帽、拖绳、小型抢险工具等,预设砂、石料源;材料处要做好材料储备,随时为道路抢修提供沥青砼。设计院对重大抢修项目、桥涵修复工程提供技术保障,必要时,根据上级要求实行现场设计,指导施工。

七、组织与实施

(一)汛期值班要求

值班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各单位防汛机构人员要保持24时通信畅通,出现大雨以上天气,遇水毁断路、塌方断路、桥梁毁坏等险情,各级防汛主管领导必须值班,各抢险队、机动队随时待命。

(二)抢险时限

一般水毁、排除积水、50立方米以下塌方、落石,做到及时清理;水毁、断路、50至500立方米塌方,24小时处理完成;处理特大塌方(500立方米以上)、多处水毁,要在48小时内抢修好临时便道。

(三)分级响应

1、塌方处理

处理500立方米以下塌方,由公路养护部门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自行组织实施;处理500立方米以上的特大塌方,由市局统一协调指挥,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2、桥梁冲毁

当桥梁冲毁时,应立即启动绕行方案,并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调动抢险队及机械设备抢修便道,设置绕行警示标牌,协调当地交警疏导交通,必要时按照上级指示架设临时战备钢桥。

3、施工工地

施工工地受山洪、泥石流威胁或侵害,在向上级上报的同时立即展开自救互救。市局根据危害程度,涉及施工人员安全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人员、设备安全。

4、市区责任河段险情处置

当日降雨量大于200毫米或12小时降雨量大于200毫米时,启动市局防汛应急预案,或根据市防汛指挥中心要求启动应急预案;

八、防汛措施

1、对可预见的一些水毁和水害,在汛期前采取预防性的措施处理,如:清除上边坡险石险方、闸山沟和开挖鱼鳞坑、疏通河道及桥涵、维修加固破损的挡墙及凹岸处的调治构造物等。尽最大可能减小汛期水毁和水害所造成的损失。

2、对干线公路,由公路处负责,安排各养护单位准备充足的抢险物资、人力和车辆,当出现公路上边坡塌方落石、泥石流时,全力清除。当沿河路段公路路基挡墙和调治构造物发生险情时,可用较大体积的铅丝、石笼和大体积块石沉至墙基进行防护,缓解水流对坝基的冲刷,对水流不太急路段的险情,也可采用打桩和码砌沙袋的方法进行防护。同时,通过加强汛期的公路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处理。

3、对于地方道路,由地方道路管理处负责与各县(区)局一起,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发动沿线群众,组成民间抢险组织,积极作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是中小桥梁及涵洞和以坝代路的路段,针对不同险情,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理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保护地方道路的建设成果。

4、对公路工程建设,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由各高速公路建管处负责,新改建工程工地由工程管理处负责,大中修工程工地由公路处负责,重点是做好宿舍区、设备停放地、材料加工储存地、预制厂等地的防汛抢险工作,通过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防汛安全教育,提高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合理安排工期,并建立健全工地防汛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制定抢险预案,一遇险情能够迅速撤离涉险区域,确保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及构部件的安全。

九、培训演练

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单位在汛期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防汛演习。

十、附则

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已确定的防汛重点及时补充修订。

承德市交通局

2006年防汛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交通系统各项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省交通厅、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交通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汛期交通系统各项工作安全正常。

二、工作原则

汛期防汛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承德市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在从事道路建设施工、道路养护管理、道路(危货)运输、水上运输、各项交通规费和公路通行费的征收、场站建设中所发生的水毁、洪涝、塌方、泥石流等灾害事故。

四、防汛抢险的重点部位

(一)易塌方路段

根据承德地区道路特点及新改建情况,易塌方落石的路段有:国道10

1、承秦出海路、承围线、张隆线、北凌线、112线等6条线路;

(二)重点桥梁

本市范围内共有重点危桥11座:g101线长山峪中桥、许杖子中桥;g112线红石砬梁根小桥、石井子1号小桥;承栗线岔沟1号小桥;承围支线三岔口西桥、中营子小桥;北凌线安达石后沟2号小桥、丁家沟门小桥、苏杖子小桥、乱泥沟小桥。

(三)施工工地

目前正在施工的项目有:平铁线13个标段、韩郭线个标段。由于山区公路大多是依山傍水,施工工地及施工人员生活区设置在山沟里,所以汛期应注意防洪排水,是我们防汛工作的重点部位之一。

(四)市区武烈河防汛责任河段

根据市防汛指挥部划分,我局市区防汛责任区为:武烈河东岸由承德大桥向北240米河段。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承德市交通系统防汛工作指挥部,地点设在市局五楼值班室,联系电话:2271252。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常务副局长和分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一室六组:

1、防汛抢险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公安科科长担任,联系电话:2271260、2271298。

防汛抢险工作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系统防汛抢险组织指挥工作;对所属各级防汛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了解、收集、汇总防汛抢险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汇报;负责在汛情发生时与各级防汛指挥部门保持联系,按照市防汛指挥部及本级防汛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令开展工作;负责协调全系统防汛物资、设备、人员的调用;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级防汛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制(修)定本单位的防汛抢险预案。适时发布、通报并向上级报告汛情;

2、干线养护组,设在市公路处,组长:白宝合。主管领导:张义。职责:负责全市干线公路汛期保畅工作。安排部署全市各县区公路站及各大中修工程指挥部的防汛抢险工作。

3、地方道路组,设在市局地方道路管理处,组长:姜洪光。主管领导:张义。职责:负责全市地方道路的防汛抢险指导工作。

4、高速公路工程组,设在京承高速公路建管处,组长:于凤江。职责:负责高速公路及在建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

5、新改建工程组,设在市局公路工程管理处,组长:王金学。主管领导:范有毅。职责:负责在建国、省干线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

6、道路运输组,设在市运输管理处,组长:刘学敏,主管领导:耿国华。职责:负责汛期人员、物资运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7、后勤保障组,设在市局机关事务管理处,组长:郭庆。主管领导:闫国辉。职责:负责防汛指挥部安排的市区防汛抢险物资的准备。

六、防汛保障

(一)人员

公路处、工管处分别组织不少于60人的机动抢险队,其他单位组织不少于30人的抢险队,随时准备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二)机械设备

工管处、设备处组织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吊车、水车(能自动抽水)、运输车、盘车、水泵等机械设备抢险救援队,随时准备市局防汛办调用。运管处组织防汛抢险运输车队,货运运力不少于500吨,必要时负责运送救灾物资,客运运力不少于600人,负责运送抢险人员。

(三)物资

各单位根据自己组织的抢险人数、任务,配置一定数量的草袋、编织袋、钢丝笼、断道警示牌、钢纤、大锤、锹、镐、苫布、撬杠、水上救生用具、安全帽、拖绳、小型抢险工具等,预设砂、石料源;材料处要做好材料储备,随时为道路抢修提供沥青砼。设计院对重大抢修项目、桥涵修复工程提供技术保障,必要时,根据上级要求实行现场设计,指导施工。

七、组织与实施

(一)汛期值班要求

值班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各单位防汛机构人员要保持24时通信畅通,出现大雨以上天气,遇水毁断路、塌方断路、桥梁毁坏等险情,各级防汛主管领导必须值班,各抢险队、机动队随时待命。

(二)抢险时限

一般水毁、排除积水、50立方米以下塌方、落石,做到及时清理;水毁、断路、50至500立方米塌方,24小时处理完成;处理特大塌方(500立方米以上)、多处水毁,要在48小时内抢修好临时便道。

(三)分级响应

1、塌方处理

处理500立方米以下塌方,由公路养护部门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自行组织实施;处理500立方米以上的特大塌方,由市局统一协调指挥,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2、桥梁冲毁

当桥梁冲毁时,应立即启动绕行方案,并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调动抢险队及机械设备抢修便道,设置绕行警示标牌,协调当地交警疏导交通,必要时按照上级指示架设临时战备钢桥。

3、施工工地

施工工地受山洪、泥石流威胁或侵害,在向上级上报的同时立即展开自救互救。市局根据危害程度,涉及施工人员安全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人员、设备安全。

4、市区责任河段险情处置

当日降雨量大于200毫米或12小时降雨量大于200毫米时,启动市局防汛应急预案,或根据市防汛指挥中心要求启动应急预案;

八、防汛措施

1、对可预见的一些水毁和水害,在汛期前采取预防性的措施处理,如:清除上边坡险石险方、闸山沟和开挖鱼鳞坑、疏通河道及桥涵、维修加固破损的挡墙及凹岸处的调治构造物等。尽最大可能减小汛期水毁和水害所造成的损失。

2、对干线公路,由公路处负责,安排各养护单位准备充足的抢险物资、人力和车辆,当出现公路上边坡塌方落石、泥石流时,全力清除。当沿河路段公路路基挡墙和调治构造物发生险情时,可用较大体积的铅丝、石笼和大体积块石沉至墙基进行防护,缓解水流对坝基的冲刷,对水流不太急路段的险情,也可采用打桩和码砌沙袋的方法进行防护。同时,通过加强汛期的公路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处理。

3、对于地方道路,由地方道路管理处负责与各县(区)局一起,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发动沿线群众,组成民间抢险组织,积极作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是中小桥梁及涵洞和以坝代路的路段,针对不同险情,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理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保护地方道路的建设成果。

4、对公路工程建设,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由各高速公路建管处负责,新改建工程工地由工程管理处负责,大中修工程工地由公路处负责,重点是做好宿舍区、设备停放地、材料加工储存地、预制厂等地的防汛抢险工作,通过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防汛安全教育,提高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合理安排工期,并建立健全工地防汛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制定抢险预案,一遇险情能够迅速撤离涉险区域,确保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及构部件的安全。

九、培训演练

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单位在汛期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防汛演习。

十、附则

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已确定的防汛重点及时补充修订。

推荐第9篇:市粮食局防汛应急预案

为确保全市粮食系统防大汛、抗大涝,避免洪涝灾害造成损失,克服年年防汛不见讯带来的松懈麻痹思想,根据保定市粮食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粮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范围

(一)防汛领导机构。成立“定州市粮食系统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略)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公室设在仓储基建科,办公室主任由戴英芬兼任。

(三)职责范围。“定州市粮食系统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粮食系统内部防汛、抢险、救灾和防汛物资的协调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防汛工作,负责督导检查系统内防汛组织机构、抢险队、防汛物资和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各基层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坚持有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和政令畅通。

(四)报告制度。出现汛情,发生地单位必须及时将汛情简要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存在的问题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

二、防汛应急预案的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制。

1、各单位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抢险队。

3、与当地建立联防组织。

4、落实防汛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看守。

5、露天货位搞好铺垫苫盖。仓房、囤跺、车间、宿舍要做好防雨、防潮和修缮工作。

6、减少露天库存。

7、搞好汛期自查自纠。

(二)防汛器材、物资。

1、各单位必须对仓储设施和排水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证各种仓储设施和排水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急用不出问题。

2、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购置必需的各种防汛物资,并要专存专管专用,保证急需。克服侥幸心理,防止汛情出现后束手无策。

三、防汛应急工作纪律

防汛工作时期,对工作不到位、不抓落实、玩忽职守、临危退缩而造成事故的,要给予有关领导及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执行防汛物资协调调拨、没有大局观念的,要对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防汛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一)全系统应急预案的启动。遇有汛情全市粮食系统应急程序立即投入运作,启动防汛应急预案。

(二)洪涝灾害区预案的启动。汛情出现是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的标志。市局将根据汛情严重程度和范围等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协调。

推荐第10篇: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办发〔

2005〕3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2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出现超出事发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中型以上的地质灾害时,市政府可以成立临时性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省政府总指挥部负责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国务院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市指挥部负责中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组成人员如下:指挥长:贾联亭副市长副指挥长:莫文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有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魏长卿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通信公司、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公路分局、市供电分公司、**军分区、市武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中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市军分区和市武警支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指导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有明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和志胜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市政府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市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3.1.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市政府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市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3.1.2信息收集与分析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

3.2预

防预警行动

3.2.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

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2.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于已造成建筑工程破坏与坍塌或者危及建筑工程安全的地质灾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与研究避让、预防、治理的对策。

3.2.3“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3.2.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3.1速报时限要求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如实向省政府、国土资源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3.3.2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5.1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Ⅱ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省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省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制订应急防治措施。

5.2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5.3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县(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市)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4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6部门职责

6.1紧急抢险救灾

**军分区、市武警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协助灾区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实施营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危险化学物品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处置,消除隐患。

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供电分公司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供电、水利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

市旅游局负责督促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的修复。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6.2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的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

市水利局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

市地震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对与地质灾害有关的地震趋势进行监测预测。

6.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按照事件级别由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市卫生局根据需要,对事发地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紧急调用。

6.4治安、交通和通讯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扰乱、破坏灾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迅速组织交通管理和疏导,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及时有效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紧急启动疏堵保畅预防事故应急预案,确保抢险救灾车辆顺利通过,全力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市交通局、**公路分局和铁路部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

市通信公司、市供电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电力、通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应急指挥信息通信电力畅通。

6.5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负责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6.6信息报送和处理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省人民政府总指挥部;及时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6.7应急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重大救灾项目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7.2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

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的信息共享。

7.3应急技术保障

7.3.1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

由市国土资源局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7.3.2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市国土资源局及有关部门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7.4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5信息发布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发布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7.6监督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8预案管理与更新

8.1预案管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市、区)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8.2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每年评审一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或更新后报市政府批准。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9责任与奖惩

9.1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9.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10附则

10.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危险化学物品泄漏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10.3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05年《**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第11篇: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本市大气重污染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的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应对大气重污染,最大限度地减少大气重污染导致的公共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省区域大气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点》《**省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工作方案(暂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在未来2天内持续出现不利气象条件,秸秆焚烧、外来沙尘入境等造成大气污染物聚集,导致空气质量持续恶化,可能出现大气重污染的情况或已经出现大气重污染的情况。

(四)预案体系。

《**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是我市为应对大气重污染制订的专项应急预案。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习、附则。《预案》将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着力强化大气重污染的防治与应急处置力度,最大限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实行分级响应,充分发挥市(县)、区人民政府作用。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广泛动员和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我市成立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市应急办主任担任。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应急办、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市气象局等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以及所辖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组成。

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大气重污染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督促其实施;

2.负责指挥、协调本市大气重污染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3.研究确定应对大气重污染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4.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地区政府对本市大气重污染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5.及时组织开展大气重污染信息的上报和通报工作;

6.统一监督管理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等事项;

7.落实大气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所需资金。

(二)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协调大气重污染的信息发布工作;做好应急救援中先进事迹的宣传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市发改委:配合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的实施;协调做好大气重污染的预警、预测工程的规划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制订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督促、协调各地相关工业企业制定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会同市环保局制定减少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应急措施,并协助各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

市监察局:负责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执行大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情况的监督监察。

市教育局:负责制订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落实停止户外活动和停课等健康防护措施。

市公安局:负责制订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会同市环保局指导、支持和督促各地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会同市安监局、环保局指导、支持和督促各地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措施;做好大气重污染社会秩序的维护,配合属地政府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民众的救助工作,指导转移安置民众;协助当地政府管理、分配应急物资和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制定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大气重污染预警系统建设资金和应急处置资金,做好经费的审核、划拨及其监督

管理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制订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对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的检查和执法工作,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在大气重污染时的污染防治工作。

市市容市政管理局:负责制定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组织采取控制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措施,督促、协调各地环卫管理、作业单位开展道路清扫工作。组织查处渣土运输、市政道路大修或改扩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焚烧垃圾等有害物质、市政道路两边违规露天烧烤等污染大气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非法使用小煤炉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的检查和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本市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交通线路畅通;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市农委: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地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工作,及时通报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门诊诊疗情况。

市文广新局:负责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指导、支持和督促各地广播电视台及时发布。

市环保局:负责制订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及其变化情况的综合分析,会同市气象局建立市级大气污染预警会商制度,搭建信息交换与会商平台,实时交换监测信息,并向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提供监测信息;加强对环境风险源工业企业的监管,制定并落实减排方案,指导督促企业实施污染整治措施,查处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市应急办:根据市领导要求,协助做好大气重污染应对的协调工作;做好各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编制的指导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制订苏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负责全市大气污染的气象条件监测和预报、霾天气预报及信息发布工作;会同市环保局做好大气重污染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

苏州供电公司:协助江苏省电力公司执行全市电力生产企业发电机组调停工作,协助市经信委对煤耗高、效率低、治污设施不完善或运行不正常的机组实施限产、停产。

苏州电信分公司:为大气重污染应急救援提供信息通信保障和移动通信保障。

各市及吴江区政府:建立辖区大气重污染的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针对辖区特点编制应急预案,明确不同事件等级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发生大气重污染或收到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大防控力度,努力减轻大气重污染的环境危害。

(三)专家组。

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聘请相关专家成立大气重污染处置专家组,指导全市大气重污染的应对工作。专家组的工作职责如下:

1.指导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

2.对大气重污染进行预测分析,为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做好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决策建议等工作;

3.参与并指导大气重污染的调查分析和后果评价;

4.调研大气重污染形成的原因,提出大气重污染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建议。

三、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市环保局负责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测预报,各市区通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开展辖区内空气质量监测。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采用地面自动监测系统开展24小时连续监测,该系统设有彩香、轧钢厂、苏州工业园区和相城区等8个自动监测子站,主要监测因子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和臭氧。

市气象局负责霾天气和气象数据的监测分析与预测预报。全市建设有自动气象观测站系统和霾监测系统。全市的霾监测系统通过设在市区、常熟、张家港等地的6个霾超级监测子站,初步实现对全市霾天气的24小时连续实时监测。

(二)预警分级。

依据大气重污染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我市大气重污染预警分为三级。

1.三级预警:为重度污染,即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2.二级预警:为严重污染,即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500之间,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3.一级预警:为极重污染,即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500,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三)预警发布与等级调整。

由市环保局会同市气象局根据可能发生的大气重污染等级报请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确认,由市政府领导批准后发布或进行预警等级调整。

三级预警:由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会商后,经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确认,经分管副市长批准后发布黄色预警。

二级预警:由分管副市长召集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等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共同会商确认后,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发布橙色预警。

一级预警:由市长召集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共同会商确认后,由市政府发布红色预警。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根据大气重污染的变化情况,适时报请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确认后调整预警等级。当区域内连续3天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200时,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确认后发布预警调整的信息直至解除预警,转入正常工作。

(四)预警措施。

1.三级预警。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微博、博客、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信息,告知公众采取自我防护措施。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特别是提醒易感人群做好防护。

各级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应依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监测,加强预防,做好大气重污染应急准备,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组织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大气重污染的防范工作;积极落实好防范措施、资金和应急物资的筹备和调配;值班人员24小时上岗,保持通讯畅通。

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采取行动,必要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部署辖区内机关、厂矿、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大气重污染的应对工作。

2.二级预警。

增加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信息的频次,告知公众积极采取自我防护措施。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提醒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并做好防护。

各级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应急值守,值班人员24小时上岗,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密切监视污染情况,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积极落实应急物资的调配,做好大气重污染的应急准备。气象和环保部门做好监测和预报,对大气污染范围、程度及变化情况及时做出预测预报;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增加向社会公众发布大气重污染信息的频次。

成员单位按职责启动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通过各种渠道通知辖区内的人员尽量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活动。针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点)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做好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

3.一级预警。

进一步增加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信息的频次,告知公众尤其是易感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微博、博客、手机短信等手段告知公众车辆限行方案、中小学停课等信息。

各级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密切监视大气重污染的情况,值班人员24小时上岗,保持通讯畅通,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积极落实好应急物资和调配,做好大气重污染的应急准备,随时启动抢险应急预案。气象和环保部门加密监测,加强预报;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大气重污染的信息。

成员单位按职责启动大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停止体育比赛、大型集会等户外活动,中小学停课,受影响区域的高速公路依据应急预案暂时封闭道路。针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点)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做好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市公安局会同交通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工作,指导公众进行有序撤离。

(五)预警支持系统。

依托现有的环保、气象监测网络,在全市范围内布设完善的霾(灰霾)大气质量监控点,设置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常年密切监控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各地、各部门建立相应的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队伍,配置并完善相应的大气重污染应急装备,建立和完善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系统及环境风险源档案。

四、应急响应

(一)预案的分级响应和启动条件。

本预案分为三个级别响应,原则上由低到高逐级启动。由低到高分别为:三级响应由分管副市长批准启动;二级、一级响应由市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在特殊时期及突发情况下,按相应程序,可越级启动响应级别。

(二)扩大应急范围。

当大气重污染主要污染物由境外污染物输入时,应启动扩大应急程序,由市环保局、市气象局会商,确定污染物的来源后报请市政府协调境外省市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分级响应措施。

1.三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公众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减少人工清扫保洁;对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2.二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户外作业人员应开展防护。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减少人工清扫保洁;对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停止露天烧烤;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秸秆焚烧与杂物焚烧等的工作力度。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大气污染达到严重等级的区域,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监察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土石方施工工地减少土方开挖规模;停止建筑拆除工程;严格控制渣土运输作业;根据道路积尘情况,适时延长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时间;对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电力等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实行减产、减排;对非重点、非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采取阶段性停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3.一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建议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人员要加强防范;建议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减少人工清扫保洁;对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交运力保障;停止露天烧烤;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秸秆焚烧与杂物焚烧等的工作力度。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在大气污染达到极重等级的区域,实施更严格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监察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施工工程;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沙土和土方等运输车辆全部禁行(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根据道路积尘情况,适时延长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时间;对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电力等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实行限产、限排;对非重点、非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采取阶段性停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实行交通管制,根据机动车用途、车牌号码、实施的排放标准、行驶区域等指标有选择地进行限行。

(四)信息发布。

由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对信息发布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送,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布。大气重污染发生后,根据事件的级别由辖区的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提供准确、权威的信息,宣传部门组织统一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五)应急等级调整。

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根据监测结果视情况调整应急响应的等级,并随时组织信息发布。

(六)应急终止。

当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200,并预测未来2天的天气情况有利于大气质量好转,空气质量指数(AQI)仍将低于200时,表明大气重污染天气得到控制,紧急情况解除,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根据气象条件、应急调查、应急监测结果做出最终报告,根据应急响应的级别,报相应的指挥机构确认后终止应急状态,发布应急终止的信息,转入正常工作。

五、总结评估

应急终止后,由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以及应急专家组,对可能造成的后续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必要时提出修订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建议;对应急工作和应急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调查报告经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确认后存档备案。

六、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对大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所需的专项资金和物资储备资金,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预算,报市财政局审批后执行。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大气重污染防控准备,包括预防预警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大气重污染防治及应对工作的研究、应急物资的储备、应急装备添置、人员培训及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生态恢复和应急工作奖励等相关费用及日常工作经费。

(二)应急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生产、储存、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应急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补充、更新。

(三)通信保障。

负责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值班电话应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特殊情况下,建立、开通临时通讯体系。

(四)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对大气重污染的技术和能力,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大气重污染应对知识,充分掌握各类大气重污染处置措施的应急力量。对各地所属大中型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进行组织和培训,形成市、区、辖市以及相关企业组成的大气重污染应急网络,保证一旦发生大气重污染时,能迅速组织抢险救险、监测监控等现场处置工作。各相关专业部门及单位要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应急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大气重污染的监测水平和动态监控的能力,保证在发生大气重污染时能妥善应对。

(五)技术储备与保障。

加强大气重污染应对先进技术、装备的研究工作,在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评估的基础上,实现智能化和数字化,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以属地管理为基础,各地区建立、完善大气污染源基础数据库、应急处置专家库,确保大气重污染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同时,由专家对大气污染源进行勘查确认、分析危害、对症处置。

(六)安全防护与生活保障。

现场监测和处置工作人员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现场。由市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管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由民政部门管理、分配应急物资和资金,指导转移、安置民众,配合交通部门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教育。

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媒体,积极开展有关大气重污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二)培训。

定期组织大气重污染应急人员的培训,使得大气重污染应急人员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促进有效沟通,提高防控效率和效果。

组织公众开展大气重污染应对知识的培训,提高广大民众大气重污染的应对能力。

(三)演习。

根据《江苏省突发事件预案管理办法》要求每年至少定期开展一次应急演习。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

大气重污染: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大气重污染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或等于201,即空气质量达到5级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二)奖励与责任。

1.表彰奖励。

在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地方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的;

(2)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

在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在管辖范围内进行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未按照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应急措施开展先期处置的;

(2)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件真实情况,延误处置时机的;

(3)不服从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的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救援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三)制定、更新。

本预案由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并根据情况及时修订,各相关部门的子预案由各部门负责制订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年1月1日起施行。

第12篇:市人民医院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市人民医院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为了做好防抗震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社会安定稳定,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造成的损失,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定西市人民医院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级负责、团结协作”的工作原则和“依靠科学、反应快速、救治及时准确、疗效明显”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二、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医院应对所辖区内发生破坏性地震或受其他破坏性地震影响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三、启动条件

辖区内发生破坏性地震或受其他破坏性地震影响,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防震减灾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设在医院办公室,电话:0--(888) 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调动,指挥医院全体职工进行抗震救灾。2.组织、指挥院内医疗救治工作科学、有序的开展。 3.组建医疗梯队,负责医疗专家组和医疗队员的及时调派。

4.指挥各小组保证各类物资的及时到位。

5.指挥相关小组保证灾后水、电、暖通讯设施的及时畅通,以保证医疗抢救和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6.指挥相关小组确保医院重点部门、重点设施和重要药品、器材和物资的安全。

7.负责对外联络,及时汇报救治情况。

8.保障医院内工作的正常进行,保证住院病人的安全。

(二)指挥部下设四个组:

1.医疗组 队

长:

副队长:

第一组:

组长: 组员:

第二组: 组长: 组员:

第三组: 组长: 组员:

工作职责:

①随时待命,快速集结。

②开展技术练兵,提高救治水平。 ③救治果断准确,提高治愈率。

④团结协作,创造救治伤员生命的奇迹。 ⑤保证医院一切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2.信息处理联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①负责各种信息的统计汇总(包括人数、病人基本情况、病情、诊断、抢救治疗措施等)。

②负责经指挥部确认后各种信息的上报工作。 ③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工作职责:

①保证各种后勤物资及时到位,齐全、充足。 ②保障水、电、暖的供给,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③负责对临时医疗场所及时进行建设。 ④确保医院道路、交通畅通无阻。 ⑤对医疗用房、各类库房及时进行维护。 ⑥加强医院食堂的管理。 ⑦加强医疗废物的处理。

⑧保证医院内一切后勤工作正常运行。 3.防疫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工作职责:

①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传染病。 ②及时、准确登记并上报疫情。 ③加强对传染病的管理。

④进行灾后疫情防治,对食品及饮用水及时进行消毒,严防疫情扩散。

⑤对重灾区进行彻底药物喷洒消毒。 ⑥搞好传染病的诊治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

长:

副组长:

员: 工作职责:

①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

②整装巡逻,实行24小时巡逻制,确保院内安全和家属院的安全。

③及时组织人员疏散。

④确保重点岗位、重要设备、库房和物资的安全。 ⑤防火、防盗、防破坏。

⑥维持院内交通秩序,确保医疗工作正常进行。

第13篇:市液化气站泄露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预防事故发生,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

(一)企业概况

公司名称:某液化气站。

部门地址:北京市×××××,占地面积:9996m2。

定资产:220万元,公司人数:20人。

物质名称:液化石油气,年均充装量3000吨。

最大储存量:200吨,日均充装量:7吨(400瓶)。

设备设施:有100m3储罐4个,20m3储罐1个,

管线370米,各类阀门22个。

生产工艺流程:液化石油气槽车进厂→卸车台→贮罐→充装→出站

储罐位置图(略),充装区位置图(略)。

(二)危险性分析

(1)液化石油气组成:

液化气主要成分含有丙烷、丙烯、丁烷、异丁烷、丁烯、异丁烯等低分子类,而一般经过处理的民用液化气主要成分有:丙烷、正丁烷及异丁烷等,无色气体或黄柠色油状液体、特殊臭味。

(2)理化特性

液化石油气常压下为气态,具有气体性质,经过降温和加压处理后成为液态,密度增大。闪点为-74℃,引燃温度为426~537℃,爆炸极限为5%~9.65%。液态的液化气挥发性较强,有液态挥发成气体时,其体积扩大250~300倍,其热值大,最高燃烧温度可达1900℃,体积膨胀系数约为水的10~16倍,相对密度为空气的1.56倍,易在低洼处沉积。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成立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相应的事故抢险组。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总指挥和联络员组成。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

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发布抢险救援命令,对特殊情况进行紧急决断,协调副总指挥工作内容,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及处理情况。

副总指挥一:负责协助总指挥作好抢险现场救灾工作的紧急组织,具体负责抢险队的指挥,向总指挥汇报情况,落实总指挥发布的抢险命令。

副总指挥二:负责指挥技术人员,对抢险、抢修作业根据技术规范和工艺情况,提供准确可行的抢险方案,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情况。负责义务消防经警人员的安排和现场保卫及周边警戒的工作,布置善后的现场保护,维护工作秩序,防止意外破坏情况发生。

副总指挥三:负责组织运输抢险队,准备好人员和车辆,随时准备按指挥命令行动。负责预备队的组织及材料,膳食等后勤保障,随时准备被充抢险队伍。

联络员:负责抢修队的组织及现场抢救、指挥,随时向安全、生产副指挥汇报。负责按指挥部命令进行上、下级的联系和各抢险队间的联系,做好抢险工作记录。协助检查预案执行情况,根据现场技术人员的意见,随时向指挥部汇报。接等有关部门人员的询问。

(二)抢险组职责

(1)消防队听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着火地点,迅速就近接通水源或提起灭火器听命令灭火。做到迅速、准确、有效。一切行动听指挥,随时向指挥人员汇报灭火情况,注意现场保护。

(2)抢修队在听到报警后,按照《抢险队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各就各位按照指挥部命令及抢修方案立即投入设备及管线的抢修。一组负责抢修破损的管线或截门:二组负责泄漏点的堵漏及其点火炬的抢修所需工具材料等;三组负责将抢修专用工具运到现场并提供抢修所需工具材料等。抢修中必须注意安全,及时向指挥人员汇报情况。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在现场停留观看。

(3)运输队在报警后要迅速按预定集合待命,接到指挥部命令后,立即投入抢救人员及财产的运输。随时向指挥人员汇报情况,做好待命抢险准备。

(4)后期组在报警后,组织预备队在指定地点待命,同时为抢险队做好材料、膳食和医疗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抢险准备(预备队)。

(5)保卫组听到报警后按保卫预案到达指定地点负责警戒。当发生液化石油气大量泄漏时,应随时监测浓度及其范围,根据扩散情况布置警戒,并通知附近机关团体禁止用电、用火切断交通等。

四、预防与预警

对所辖区的液化石油气储罐、液化石油气钢瓶等油气储运设施设立符合政府令和行业规范的监测控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制度。对泄漏区域

实施不间断进行定点与不定点的检测,随时掌握泄漏区域浓度和扩散范围,恰当地划定警戒区,警戒区内禁绝烟火,不得使用非防爆电器,不准使用手机和对讲机。

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油气泄漏事故,建立预测预警机制,进行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警

(1)发生油气

泄漏事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就近按下火警按钮报警,然后再向消防值班人员说明事故情况,目前应急救援处理情况及需要提供的救援帮助等。

(2)消防值班人员根据事故灾情严重程度,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如需要外援,应拨打119,请求外援。

(3)报完火警后,消防值班人员立即通过电话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事故情况。报完警后,消防值班人员指挥有关人员到路口迎车,指引事故地点。

(4)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指挥部和事故抢险组所有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二)处理措施

(1)报警(1

19、120等),并视泄漏量情况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

(2)建立警戒区。在指定范围内实行全面戒严。划出警戒线,设立明显标志,以各种方式和手段通知警戒区内和周边人员迅速撤离,禁止一切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

(3)消除所有火种。立即在警戒区内停电、停火,灭绝一切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火种。进入危险区前用水枪将地面喷湿,以防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作业时设备应确保接地。

(4)控制泄漏源。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堵漏或翻转容器,避免液体漏出。如管道破裂,可用木楔子、堵漏或卡箍法堵漏,随后用高标号速冻水泥覆盖法暂时封堵。

(5)导流泄压。若各流程管线完好,可通过出液管线、排污管线,将液态导入紧急事故罐,或采用注水升浮法,将油气界位抬高到泄漏部位以上。

(6)罐体掩护。从安全距离,利用带架水枪以开花的形式或固定式喷雾水枪对准罐壁和泄漏点喷射,以降低温度和可燃气体的浓度。

(7)控制蒸气云。用中倍数泡沫或干粉覆盖泄漏的液相,减少液化气蒸发,用喷雾水(或强制通风)转移蒸气云飘逸的方向,使其在安全地方扩散掉。

(8)现场监测。随时用可燃气体检测仪监视检测警戒区内的气体浓度,人员随时做好撤离准备。

注意事项: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或泄漏源,防止泄漏物向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隔离警戒区直至油气浓度达到爆炸下限25%以下方可撤除。

六、应急结束

事故得到控制,事故再次发生得隐患消除后,应急结束后。消防工作办公室负责对事故进行总结,对值班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并起草上报材料。

按照有关规定,有公司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七、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

消防工作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经理、副经理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物资保障

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动态管理台帐,保障应急救援物质管用有效。

(三)应急队伍保障

消防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组要加强训练,针对模拟事故进行应急演练,并加强救援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定期演练制度,实战性的综合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确保救援队伍能适应急抢险救援的需要。

与临近消防队,定期开展各专业联防活动,需要时通过消防值班室电话联系,充分发挥联防力量。

八、附则

(一)培训和演练

每月对所有职工进行1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熟悉应急预案和所有消防设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

(二)预案修订

根据场所变化和演练评估结果,定期对预案进行修订,并组织学习。

第14篇:市水务局防范恐怖袭击应急预案

ⅩⅩ市水务局防范恐怖袭击应急预案

根据大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布暑,为确保城市安全供水,制定了水务局防范恐怖袭击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ⅩⅩ市反恐怖工作的要求和《大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关于水利工程及供水设施抢险工作分工,由建管处、供水处、办公室、水库管理局、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供水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组成水务工程应对恐怖事件供水抢险与设施组,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建立安全事故处置响应机制,在市反恐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迅速有效地做好水务工程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国家财产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主要职责

(一)做好应对恐怖事件的工程抢险各项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应对恐怖事件的人为破坏和预防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意识,做好城市供水、防汛抢险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工程抢险组织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加强专业机动抢险队建设。

3、工程准备:及时完成城市供水工程及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安全保障任务,对供水管网实施24小时监测, 1

对存在病险的水库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涉及度汛安全的在建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城市供水管网、净水设施、配水设施的应对恐怖事件应急预案,各类水库防洪预案、台风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人为破坏应急预案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防御超标准洪水应急方案。针对水库病险部位,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抢险设备、机具、物料,合理配置。

(二)自来水集团公司职责

1、负责对城市供水出现的恐怖事件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收集情况,提出处置意见,传达和落实上级指示精神。

2、负责组织对应急事件现场供水设施的抢修恢复和维护工作。

3、负责对恐怖事件现场处置行动结束后,城市供水水质现场取样及检验工作。

(三)供水有限公司职责

负责对城市原水供应恐怖事件现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协调应对恐怖事件准备工作,及时报告上级机关。

(四)各水库工程设施抢险和维护工作职责

1、加强水库工程日常安全检查及设施维护。实行以查

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在水库管理范围内实行封闭管理,避免人为破坏。

2、加强水库运行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建设。与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健全水文、气象、地质灾害测报站网,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及时发布预报警报,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两个工作组:

供水工程设施抢险组

组长:

成员:

水利工程设施抢险组

组长:

成员:

四、职责分工

按照应对恐怖事件工程抢险工作的组织形式,市自来水

集团公司、供水有限公司、水库管理局要落实行政责任人、岗位负责人、技术责任人、安全监督责任人、抢险队伍责任人名单。按照要求,加强对城市供水的输水管网、净水厂、配水池、供水水源地、二次加压设施及供水水库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供水;当突发恐怖事件出现险情时,迅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一)市自来水集团公司:负责大沙河水库以南的供水水库、输水泵站、净水厂、配水池、输配水管网等的安全防护和恐怖事件的抢修恢复工作。

(二)供水有限公司:负责对输水管线及供水泵站的恐怖事件抢修恢复工作。

(三)水库:在水库遭遇突发恐怖事件,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抢险预案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在有溃坝危险或发生重大险情,危及大坝安全,同时通信中断无法向上级请示决策时,水库防汛指挥机构可按照水库汛期控制运用方案中的非常措施执行,以确保大坝安全,减少灾害。

五、工作要求

(一)负责城市供水的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发现问题按管理权限及时报上级部门。

(二)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反恐安全保卫第一责任

人,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要进一步强化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随时掌握城市供水情况,及时处置突发恐怖事件对城市供水造成的影响。

第15篇: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文章标题: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社会稳定。1.2工作原则1.2.1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未

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专家、专业救援力量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检测、检验、监测手段、救援装备和技术,迅速控制事态,消除危害后果。1.2.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1.2.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单位,必须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同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情况。上级政府迅速对事故做出判断,决定应急响应行动。1.2.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1.3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新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4分类分级1.4.1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其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根据新乡实际,可能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包括:(1)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1.4.2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1.4.2.1Ⅰ级(特别重大):(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1.4.2.2Ⅱ级(重大):(1)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下、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下、5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下、5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Ⅱ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2)超出设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设区市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3)需要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1.4.2.3Ⅲ级(较大):(1)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下、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下、1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下、千人(300户)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2)超出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或者发生跨县(市)、区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3)需要新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1.4.2.4Ⅳ级(一般):Ⅲ级(较大)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1.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Ⅲ级(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Ⅲ级(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组织体系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市人民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工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供销社、市电业

第16篇:市六中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库尔勒市第六中学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确保库尔勒市第六中学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领导小组

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在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组 长:西热甫·艾依提(校长) 防震减灾工作总负责 副组长:张荣利(党支部书记、副校长) 阿布拉·依米尔(副校长)

成 员:萨达提古丽·吐尔地、艾山江·努尔、曾勇、阿迪力·艾白、依力哈木·牙生、谢峰、张莉、巴图巴依尔、王冬梅、别新梅

由校长西热甫·艾依提同志为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综合治理办公室为防震减灾办公室,校长室为指挥部,巴图巴依尔同志任联络员。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3、工作要求

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地震紧急预案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三、概况和预防设施

1、学校概况及分析:我校位于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11号,是一所完全中学,占地面积为55.22亩(36775.72平方米),现共有47个教学班级,学校建筑共有5座。分别是:

一号建筑:教学楼,2012年建成,面积为17631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

二号建筑:学生公寓楼及食堂,2003年建成,2014年改造,7982.42平方米,五层,砖混框架结构。

三号建筑:警卫室,2013年建成,一层、50平方米,框架结构。 四号建筑:旧活动室(职工之家),2006年建成,一层、184.8平方米,砖混结构。

五号建筑:家属楼,1995年建成,六层,砖混结构。 根据目前建筑情况,家属楼由于年久、陈旧等原因,墙体上有裂纹产生。在地震灾害发生时,预测遭受的冲击较为严重。

2、应急物资储备

目前学校应急物资储备种类有铁锹150把、手电8把、灭火器213具、各种钳子、管钳6把、钢锯1把、安全头盔16个、服装19套,并设有医务室一间,医用简易设备一套。各楼层醒目处配有疏散示意图,各楼道内均有安全通道指示图。学校将根据上级指示和具体情况陆续对应急救援物资就行增配、补充。

3、震源分析

新疆处于欧亚大陆交界处,地质情况复杂,今年来,处于地质断裂带的库尔勒多次发生小级别地震,震感明显,各种条件表明,我们需要做好可能发生大地震的准备工作。

4、灾害风险整治

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小组,定期对校舍、围墙、厕所等建筑进行安全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集中分析、汇报。学校能够修缮的地方及时修缮。针对旧教学楼裂纹情况,学校严密观测,并每学期对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同时加强地震安全疏散演练工作,针对每次演练中出现的问题,现场汇报、现场解决,力求做到迅速、安全、有序的演练工作,不走形式。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平台对广大师生进行地震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四、应急响应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机房库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五、震后应急行动及善后处理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开启地震紧急预案,所有成员立即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广播室),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A、各班学生在上课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避震:教学楼一二楼同时进行,二楼按先“中间后两边”序有序撤出;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

(2)总务处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调配人力、物力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教育局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1、行政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轻重缓急)之间的协调、指令发布、相关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2、财务室负责医疗保障费用工作。

3、总务处、综治办负责交通、安全、通讯保障工作及应急物资储备、发放、地震疏散演练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4、德育处、教务处负责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稳定、安全教育工作。

5、工会负责教职工安全、动员及对应急领导小组的监督工作。

七、监督管理

由学校工会对学校地震紧急预案的具体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对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是否按照预案中的要求开展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将详细情况向地震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对于工作中敷衍塞责、粗心大意的部门和个人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

库尔勒市第六中学

附件1

库尔勒市第六中学地震应急处置流程图

地震发生时→ 上报主管单位→拨打119或120→医护组急救

启动应急预案→联络协调工作组→指挥部及时通报→善后处理工作 ↓ ↓

成立现场指挥部→ 各疏散组工作 → 工会→妇委会

↓ ↙ ↓ ↘

落实物资、组织自救 总务处 教务处 德育处→班主任→学生家长 ↙ ↓ ↓

工作组 全体教师 全体学生 附件2

库尔勒市第六中学地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方式

组 长: 西热甫·艾依提 18999625669 副组长: 张荣利 13579000958 阿布拉·依米尔 18999602298

成 员:艾山江·努尔 13579013851 萨达提古丽·吐尔地18999602565 曾勇18999602300 阿迪力·艾白13899034214 依力哈木·牙生18999602322 谢峰18299821112 张莉13779335787 巴图巴依尔17767666373 王冬梅18096808008 别新梅18509961818

防震减灾联络员:巴图巴依尔 职务:市六中学综治办副主任

手机:17767666373

制定人:巴图巴依尔 17767666373 审核人:西热甫·艾依提 18999625669

第17篇:市交通局防汛应急预案[材料]

为切实做好全市交通系统各项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省交通厅、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交通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汛期交通系统各项工作安全正常。

二、工作原则

汛期防汛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承德市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在从事道路建设施工、道路养护管理、道路(危 货)运输、水上运输、各项交通 规 费和公路通行费的征收、场站建设中所发生的水毁、洪涝、塌方、泥石流等灾害事故。

四、防汛抢险的重点部位

(一)易塌方路段

根据承德地区道路特点及新改建情况,易塌方落石的路段有:国道 101、承秦出海路、承围线、张隆线、北凌线、112 线等 6 条线路;

(二)重点桥梁

本市范围内共有重点危桥 11 座: g101 线长山峪中桥、许杖子中桥; g112 线红石 砬梁根 小桥、石井子 1 号小桥;承栗线岔沟 1 号小桥; 承围支线 三岔口西桥、中营子小桥; 北凌线安达 石后沟 2 号小桥、丁家沟门小桥、苏杖子小桥、乱泥沟小桥。

(三)施工工地

目前正在施工的项目有:平铁线 13 个标段、韩 郭 线 个 标段。由于山区公路大多是依山傍水,施工工地及施工人员生活区设置在山沟里,所以 汛期应 注意防洪排水,是我们防汛工作的重点部位之一。

(四)市区武烈河防汛责任河段

根据市防汛指挥部划分,我局市区防汛责任区为:武烈河东岸由承德大桥向北 240 米 河段。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承德市交通系统防汛工作指挥部,地点设在市局五楼值班室,联系电话: 2271252 。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常务副局长和分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一室六组:

1、防汛抢险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公安科科长担任,联系电话: 2271260、2271298 。

防汛抢险工作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系统防汛抢险组织指挥工作;对所属各级防汛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了解、收集、汇总防汛抢险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汇报;负责在汛情发生时与各级防汛指挥部门保持联系,按照市防汛指挥部及本级防汛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令开展工作;负责协调全系统防汛物资、设备、人员的调用;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级防汛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制(修)定本单位的防汛抢险预案。适时发布、通报并向上级报告汛情;

2、干线养护组,设在市公路处,组长:白宝合。主管领导:张义。职责:负责全市干线公路汛期保畅工作。安排部署全市各县区公路站及各大中修工程指挥部的防汛抢险工作。

3、地方道路组,设在市局地方道路管理处,组长:姜洪光。主管领导:张义。职责:负责全市地方道路的防汛抢险指导工作。

4、高速公路工程组,设在京承高速公路建管处,组长:于凤江。职责:负责高速公路及在建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

5、新改建工程组,设在市局公路工程管理处,组长:王金学。主管领导:范有毅。职责:负责在建国、省干线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

6、道路运输组,设在市运输管理处,组长:刘学敏,主管领导:耿国华。职责:负责汛期人员、物资运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7、后勤保障组,设在市局机关事务管理处,组长:郭庆。主管领导:闫国辉。职责:负责防汛指挥部安排的市区防汛抢险物资的准备。

六、防汛保障

(一)人员

公路处、工管处分别组织不少于 60 人的机动抢险队,其他单位组织不少于 30 人的抢险队,随时准备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二)机械设备

工管处、设备处组织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吊车、水车(能自动抽水)、运输车、盘车、水泵等机械设备抢险救援队,随时准备市局防汛办调用。运管处组织防汛抢险运输车队,货运运力不少于 500 吨,必要时负责运送救灾物资,客运运力不少于 600 人,负责运送抢险人员。

(三)物资

各单位根据自己组织的抢险人数、任务,配置一定数量的草袋、编织袋、钢丝笼、断道警示牌、钢 纤、大锤、锹、镐、苫布、撬杠、水上救生用具、安全帽、拖绳、小型抢险工具等,预设砂、石料源;材料处要做好材料储备,随时为道路抢修提供沥青 砼 。设计院对重

大抢修项目、桥涵修复工程提供技术保障,必要时,根据上级要求实行现场设计,指导施工。

七、组织与实施

(一)汛期值班要求

值班员必须 24 小时在岗值班,各单位防汛机构人员要保持 24 时通信畅通,出现大雨以上天气,遇水毁断路、塌方断路、桥梁毁坏等险情,各级防汛主管领导必须值班,各抢险队、机动队随时待命。

(二)抢险时限

一般水毁、排除积水、50 立方米 以下塌方、落石,做到及时清理;水毁、断路、50 至 500 立方米塌方, 24 小时处理完成;处理特大塌方( 500 立方米 以上)、多处水毁,要在 48 小时内抢修 好临时 便道。

(三)分级响应

1、塌方处理

处理 500 立方米 以下塌方,由公路养护部门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自行组织实施;处理 500 立方米 以上的特大塌方,由市局统一协调指挥,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2、桥梁冲毁

当桥梁冲毁时,应立即启动绕行方案,并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调动抢险队及机械设备抢修便道,设置绕行警示标牌,协调当地交警疏导交通,必要时按照上级指示架设临时战备钢桥。

3、施工工地

施工工地受山洪、泥石流威胁或侵害,在向上级上报的同时立即展开自救互救。市局根据危害程度,涉及施工人员安全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人员、设备安全。

4、市区责任河段险情处置

当日降雨量大于 200 毫米 或 12 小时降雨量大于 200 毫米 时,启动市局防汛应急预案,或根据市防汛指挥中心要求启动应急预案;

八、防汛措施

1、对可预见的一些水毁和水害,在汛期前采取预防性的措施处理,如:清除上边坡险石险方、闸山沟和开挖鱼鳞坑、疏通河道及桥涵、维修加固破损的挡墙及 凹 岸处的调治构造物等。尽最大可能减小汛期水毁和水害所造成的损失。

2、对干线公路,由公路处负责,安排各养护单位准备充足的抢险物资、人力和车辆,当出现公路上边坡塌方落石、泥石流时,全力清除。当沿河路段公路路基挡墙和调治构造物发生险情时,可用较大体积的铅丝、石笼和大体积块石沉至墙基进行防护,缓解水流对坝基的冲刷,对水流不太急路段的险情,也可采用打桩 和码砌沙袋 的方法进行防护。同时,通过加强汛期的公路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处理。

3、对于地方道路,由地方道路管理处负责与各县(区)局一起,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发动沿线群众,组成民间抢险组织,积极作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是中小桥梁及涵洞和 以坝代 路的路段,针对不同险情,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理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保护地方道路的建设成果。

4、对公路工程建设,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由各高速公路建管处负责,新改建工程工地由工程管理处负责,大中修工程工地由公路处负责,重点是做好宿舍区、设备停放地、材料加工储存地、预制厂等地的防汛抢险工作,通过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防汛安全教育,提高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合理安排工期,并建立健全工地防汛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制定抢险预案,一遇险情能够迅速撤离涉险区域,确保人员、材料、机械 设备及构部件 的安全。

九、培训演练

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单位在汛期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防汛演习。

十、附则

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已确定的防汛重点及时补充修订。

承德市交通局

2006 年防汛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交通系统各项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省交通厅、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交通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汛期交通系统各项工作安全正常。

二、工作原则

汛期防汛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承德市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在从事道路建设施工、道路养护管理、道路(危 货)运输、水上运输、各项交通 规 费和公路通行费的征收、场站建设中所发生的水毁、洪涝、塌方、泥石流等灾害事故。

四、防汛抢险的重点部位

(一)易塌方路段

根据承德地区道路特点及新改建情况,易塌方落石的路段有:国道 101、承秦出海路、承围线、张隆线、北凌线、112 线等 6 条线路;

(二)重点桥梁

本市范围内共有重点危桥 11

座: g101 线长山峪中桥、许杖子中桥; g112 线红石 砬梁根 小桥、石井子 1 号小桥;承栗线岔沟 1 号小桥; 承围支线 三岔口西桥、中营子小桥; 北凌线安达 石后沟 2 号小桥、丁家沟门小桥、苏杖子小桥、乱泥沟小桥。

(三)施工工地

目前正在施工的项目有:平铁线 13 个标段、韩 郭 线 个 标段。由于山区公路大多是依山傍水,施工工地及施工人员生活区设置在山沟里,所以 汛期应 注意防洪排水,是我们防汛工作的重点部位之一。

(四)市区武烈河防汛责任河段

根据市防汛指挥部划分,我局市区防汛责任区为:武烈河东岸由承德大桥向北 240 米 河段。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承德市交通系统防汛工作指挥部,地点设在市局五楼值班室,联系电话: 2271252 。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常务副局长和分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一室六组:

1、防汛抢险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公安科科长担任,联系电话: 2271260、2271298 。

防汛抢险工作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系统防汛抢险组织指挥工作;对所属各级防汛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了解、收集、汇总防汛抢险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汇报;负责在汛情发生时与各级防汛指挥部门保持联系,按照市防汛指挥部及本级防汛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令开展工作;负责协调全系统防汛物资、设备、人员的调用;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级防汛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制(修)定本单位的防汛抢险预案。适时发布、通报并向上级报告汛情;

2、干线养护组,设在市公路处,组长:白宝合。主管领导:张义。职责:负责全市干线公路汛期保畅工作。安排部署全市各县区公路站及各大中修工程指挥部的防汛抢险工作。

3、地方道路组,设在市局地方道路管理处,组长:姜洪光。主管领导:张义。职责:负责全市地方道路的防汛抢险指导工作。

4、高速公路工程组,设在京承高速公路建管处,组长:于凤江。职责:负责高速公路及在建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

5、新改建工程组,设在市局公路工程管理处,组长:王金学。主管领导:范有毅。职责:负责在建国、省干线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

6、道路运输组,设在市运输管理处,组长:刘学敏,主管领导:耿国华。职责:负责汛期人员、物资运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7、后勤保障组,设在市局机关事务管理处,组长:郭庆。主管领导:闫国辉。职责:负责防汛指挥部安排的市区防汛抢险物资的准备。

六、防汛保障

(一)人员

公路处、工管处分别组织不少于 60 人的机动抢险队,其他单位组织不少于 30 人的抢险队,随时准备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二)机械设备

工管处、设备处组织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吊车、水车(能自动抽水)、运输车、盘车、水泵等机械设备抢险救援队,随时准备市局防汛办调用。运管处组织防汛抢险运输车队,货运运力不少于 500 吨,必要时负责运送救灾物资,客运运力不少于 600 人,负责运送抢险人员。

(三)物资

各单位根据自己组织的抢险人数、任务,配置一定数量的草袋、编织袋、钢丝笼、断道警示牌、钢 纤、大锤、锹、镐、苫布、撬杠、水上救生用具、安全帽、拖绳、小型抢险工具等,预设砂、石料源;材料处要做好材料储备,随时为道路抢修提供沥青 砼 。设计院对重大抢修项目、桥涵修复工程提供技术保障,必要时,根据上级要求实行现场设计,指导施工。

七、组织与实施

(一)汛期值班要求

值班员必须 24 小时在岗值班,各单位防汛机构人员要保持 24 时通信畅通,出现大雨以上天气,遇水毁断路、塌方断路、桥梁毁坏等险情,各级防汛主管领导必须值班,各抢险队、机动队随时待命。

(二)抢险时限

一般水毁、排除积水、50 立方米 以下塌方、落石,做到及时清理;水毁、断路、50 至 500 立方米塌方, 24 小时处理完成;处理特大塌方( 500 立方米 以上)、多处水毁,要在 48 小时内抢修 好临时 便道。

(三)分级响应

1、塌方处理

处理 500 立方米 以下塌方,由公路养护部门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自行组织实施;处理 500 立方米 以上的特大塌方,由市局统一协调指挥,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2、桥梁冲毁

当桥梁冲毁时,应立即启动绕行方案,并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调动抢险队及机械设备抢修便道,设置绕行警示标牌,协调当地交警疏导交通,必要时按照上级指示架设临时战备钢桥。

3、施工工地

施工工地受山洪、泥石流威胁或侵害,在向上级上报的同时立

即展开自救互救。市局根据危害程度,涉及施工人员安全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人员、设备安全。

4、市区责任河段险情处置

当日降雨量大于 200 毫米 或 12 小时降雨量大于 200 毫米 时,启动市局防汛应急预案,或根据市防汛指挥中心要求启动应急预案;

八、防汛措施

1、对可预见的一些水毁和水害,在汛期前采取预防性的措施处理,如:清除上边坡险石险方、闸山沟和开挖鱼鳞坑、疏通河道及桥涵、维修加固破损的挡墙及 凹 岸处的调治构造物等。尽最大可能减小汛期水毁和水害所造成的损失。

2、对干线公路,由公路处负责,安排各养护单位准备充足的抢险物资、人力和车辆,当出现公路上边坡塌方落石、泥石流时,全力清除。当沿河路段公路路基挡墙和调治构造物发生险情时,可用较大体积的铅丝、石笼和大体积块石沉至墙基进行防护,缓解水流对坝基的冲刷,对水流不太急路段的险情,也可采用打桩 和码砌沙袋 的方法进行防护。同时,通过加强汛期的公路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处理。

3、对于地方道路,由地方道路管理处负责与各县(区)局一起,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发动沿线群众,组成民间抢险组织,积极作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是中小桥梁及涵洞和 以坝代 路的路段,针对不同险情,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理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保护地方道路的建设成果。

4、对公路工程建设,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由各高速公路建管处负责,新改建工程工地由工程管理处负责,大中修工程工地由公路处负责,重点是做好宿舍区、设备停放地、材料加工储存地、预制厂等地的防汛抢险工作,通过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防汛安全教育,提高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合理安排工期,并建立健全工地防汛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制定抢险预案,一遇险情能够迅速撤离涉险区域,确保人员、材料、机械 设备及构部件 的安全。

九、培训演练

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单位在汛期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防汛演习。

十、附则

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已确定的防汛重点及时补充修订。

承德市交通局

2006 年防汛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交通系统各项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省交通厅、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交通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汛期交通系统各项工作安全正常。

二、工作原则

汛期防汛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承德市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在从事道路建设施工、道路养护管理、道路(危 货)运输、水上运输、各项交通 规 费和公路通行费的征收、场站建设中所发生的水毁、洪涝、塌方、泥石流等灾害事故。

四、防汛抢险的重点部位

(一)易塌方路段

根据承德地区道路特点及新改建情况,易塌方落石的路段有:国道 101、承秦出海路、承围线、张隆线、北凌线、112 线等 6 条线路;

(二)重点桥梁

本市范围内共有重点危桥 11 座: g101 线长山峪中桥、许杖子中桥; g112 线红石 砬梁根 小桥、石井子 1 号小桥;承栗线岔沟 1 号小桥; 承围支线 三岔口西桥、中营子小桥; 北凌线安达 石后沟 2 号小桥、丁家沟门小桥、苏杖子小桥、乱泥沟小桥。

(三)施工工地

目前正在施工的项目有:平铁线 13 个标段、韩 郭 线 个 标段。由于山区公路大多是依山傍水,施工工地及施工人员生活区设置在山沟里,所以 汛期应 注意防洪排水,是我们防汛工作的重点部位之一。

(四)市区武烈河防汛责任河段

根据市防汛指挥部划分,我局市区防汛责任区为:武烈河东岸由承德大桥向北 240 米 河段。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承德市交通系统防汛工作指挥部,地点设在市局五楼值班室,联系电话: 2271252 。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常务副局长和分管副局长任副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一室六组:

1、防汛抢险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公安科科长担任,联系电话: 2271260、2271298 。

防汛抢险工作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系统防汛抢险组织指挥工作;对所属各级防汛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了解、收集、汇总防汛抢险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汇报;负责在汛情发生时与各级防汛指挥部门保持联系,按照市防汛指挥部及本级防汛总指挥、副总

指挥的指令开展工作;负责协调全系统防汛物资、设备、人员的调用;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级防汛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制(修)定本单位的防汛抢险预案。适时发布、通报并向上级报告汛情;

2、干线养护组,设在市公路处,组长:白宝合。主管领导:张义。职责:负责全市干线公路汛期保畅工作。安排部署全市各县区公路站及各大中修工程指挥部的防汛抢险工作。

3、地方道路组,设在市局地方道路管理处,组长:姜洪光。主管领导:张义。职责:负责全市地方道路的防汛抢险指导工作。

4、高速公路工程组,设在京承高速公路建管处,组长:于凤江。职责:负责高速公路及在建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

5、新改建工程组,设在市局公路工程管理处,组长:王金学。主管领导:范有毅。职责:负责在建国、省干线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

6、道路运输组,设在市运输管理处,组长:刘学敏,主管领导:耿国华。职责:负责汛期人员、物资运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7、后勤保障组,设在市局机关事务管理处,组长:郭庆。主管领导:闫国辉。职责:负责防汛指挥部安排的市区防汛抢险物资的准备。

六、防汛保障

(一)人员

公路处、工管处分别组织不少于 60 人的机动抢险队,其他单位组织不少于 30 人的抢险队,随时准备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二)机械设备

工管处、设备处组织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吊车、水车(能自动抽水)、运输车、盘车、水泵等机械设备抢险救援队,随时准备市局防汛办调用。运管处组织防汛抢险运输车队,货运运力不少于 500 吨,必要时负责运送救灾物资,客运运力不少于 600 人,负责运送抢险人员。

(三)物资

各单位根据自己组织的抢险人数、任务,配置一定数量的草袋、编织袋、钢丝笼、断道警示牌、钢 纤、大锤、锹、镐、苫布、撬杠、水上救生用具、安全帽、拖绳、小型抢险工具等,预设砂、石料源;材料处要做好材料储备,随时为道路抢修提供沥青 砼 。设计院对重大抢修项目、桥涵修复工程提供技术保障,必要时,根据上级要求实行现场设计,指导施工。

七、组织与实施

(一)汛期值班要求

值班员必须 24 小时在岗值班,各单位防汛机构人员要保持 24 时通信畅通,出现大雨以上天气,遇水毁断路、塌方断路、桥梁毁坏等险情,各级防汛主管领导必须值班,各抢险队、机动队随时待命。

(二)抢险时限

一般水毁、排除积水、50 立方米 以下塌方、落石,做到及时清理;水毁、断路、50 至 500 立方米塌方, 24 小时处理完成;处理特大塌方( 500 立方米 以上)、多处水毁,要在 48 小时内抢修 好临时 便道。

(三)分级响应

1、塌方处理

处理 500 立方米 以下塌方,由公路养护部门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自行组织实施;处理 500 立方米 以上的特大塌方,由市局统一协调指挥,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2、桥梁冲毁

当桥梁冲毁时,应立即启动绕行方案,并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调动抢险队及机械设备抢修便道,设置绕行警示标牌,协调当地交警疏导交通,必要时按照上级指示架设临时战备钢桥。

3、施工工地

施工工地受山洪、泥石流威胁或侵害,在向上级上报的同时立即展开自救互救。市局根据危害程度,涉及施工人员安全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人员、设备安全。

4、市区责任河段险情处置

当日降雨量大于 200 毫米 或 12 小时降雨量大于 200 毫米 时,启动市局防汛应急预案,或根据市防汛指挥中心要求启动应急预案;

八、防汛措施

1、对可预见的一些水毁和水害,在汛期前采取预防性的措施处理,如:清除上边坡险石险方、闸山沟和开挖鱼鳞坑、疏通河道及桥涵、维修加固破损的挡墙及 凹 岸处的调治构造物等。尽最大可能减小汛期水毁和水害所造成的损失。

2、对干线公路,由公路处负责,安排各养护单位准备充足的抢险物资、人力和车辆,当出现公路上边坡塌方落石、泥石流时,全力清除。当沿河路段公路路基挡墙和调治构造物发生险情时,可用较大体积的铅丝、石笼和大体积块石沉至墙基进行防护,缓解水流对坝基的冲刷,对水流不太急路段的险情,也可采用打桩 和码砌沙袋 的方法进行防护。同时,通过加强汛期的公路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处理。

3、对于地方道路,由地方道路管理处负责与各县(区)局一起,积极联系当地政府,发动沿线群众,组成民间抢险组织,积极作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是中小桥梁及涵洞和 以坝代 路的路段,针对不同险情,采取切实有效的处理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保护地方道路的建设成果。

4、对公路工程建设,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由各高速公

第18篇:市学校食堂安全监管与应急预案

市学校食堂安全监管与应急预案

市学校食堂安全监管与应急预案

市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安全监管与应急预案

为了建立健全市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安全监管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餐饮服务安全事故,提高监管餐饮服务业和处置餐饮服务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学生等人群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市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方法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执法人员在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工作中要把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安全作为重点对象,对可能发生的餐饮服务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加强餐饮安全监督与知识指导、食品安全法制教育工作,防范重大餐饮服务安全事故的发生。当接到突发餐饮服务安全事故报告时,按照餐饮服务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本职工作。

属地管理,条块结合。根据餐饮服务安全事故发生地,按照日常工作划片分工,由分管执法人员直接负责餐饮服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开展执法与控制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及时调动工作人力积极给予协助和支持,确保对突发餐饮服务安全事故事故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统一领导,科学控制。在市应急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及时对突发餐饮服务安全事故进行现场应急控制;以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对餐饮服务安全事故作出的《食物中毒流行病学报告》为科学支撑,根据《食品安全法》办理好突发餐饮服务安全事故案件。

反应迅速,报告及时。突发餐饮服务安全事故时,执法人员到场反应迅速,处理得当,正确指导餐饮服务安全事故单位采取病人就医救治和现场控制措施,及时报告、通报工作情况,与其他部门通力合作,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

二、工作内容:

1、执法人员按照管辖范围,联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在两个月内对市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专项调查,建立健全工作本底档案。

2、分类监管,全面整治。对已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加强执法管理,落实责任;对未办证但经限期整改能基本达到发证条件的给予办证,规范管理;对无条件

办证的动员企业转行,对经法制教育无效的违法经营者,则积极与工商部门配合,依法予以取缔。

3、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学校流行性疾病防控等安全工作。对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包括组织与制度、学生晨检与因病缺课登记、疫情报告、预防保健措施、健康教育等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落实,确保不发生食源性疾病与传染性疾病流行。

4、要求学校开展学生体检、学生健康监护、学生饮用水供给、学校教学卫生、生活环境条件、设施等方面工作,依法加强学校有关饮食安全监督。

三、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

1、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市餐饮服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食品安全

综合协调办公室和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各项指令,负责专项工作领导与案卷审报工作。

组长:

组员:

2、应急队伍及职责

市全体餐饮服务执法人员为应急队伍成员:按照《食品安全法》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市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地控制餐饮安全事故,防止蔓延扩大;及时开展餐饮安全事故调查与违法行为的查处;对餐饮安全事故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报告、立卷;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执法人员分工管辖责任:

一组:分管市东北片区

二组:分管市东中片区

三组:分管市东南片区

四组:分管市西南片区

五组:分管市西北片区

3、突发事件的确认和分类分级

本文“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生等群体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群体健康的事件。

、突发事件的确认

当突发事件发生,立即组织调查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对食物中毒、水污染中毒、环境中毒等未被认定的突发事件进行初步确认。

必要时,经区专家咨询评估小组的科学分析与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级别。

、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

依据食品安全等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其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2、重大安全事故

3、较大安全事故

4、一般安全事故

4、应急处理

、接到报告

执法人员要认真填写事故报告登记表,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应急处理小分队接到通知,必须30分钟内赶赴现场。

、出发前准备

夜间及节假日: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应当马上向领导报告情况,根据领导指示,通知相关人员、携带事故处理相关文书及器材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上报市食品安全委会,协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现场采样。

工作日期间:接到报告者应当认真记录报告内容,及时报告领导,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监督工作;同时上报上报市食品安全委会,协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现场采样。责任应急处理的执法人员携带相关文书及器材快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及检查工作。

、现场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和调查取证;对可疑食物、

被污染的食品和物品采取临时行政控制;积极参与病人的抢救、治疗、转运;监督检查、预防和控制措施的落实;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监督意见书等文书,依法依规对 [1]

第19篇:应急预案

某某信息系统应急预案

本预案是信息技术部根据公司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重点针对公司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编制的,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处理程序、保障措施等,其中明确规定了在发生信息系统突发事件情况下,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的相关职能和工作方法,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一、总则

(一)目的

为科学应对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的应急响应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制订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

遇到重大信息系统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以便于统一调度、减少损失。 2.综合协调

明确综合协调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做到职能间的相互衔接。 3.重点突出

应急处理的重点放在运行着重要业务系统或可能导致严重事故后果的关键信息系统上。 4.及时反应,积极应对

出现信息系统故障时,信息系统维护人员应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抢修、及时控制,积极对信息系统突发事件进行防范、监测、预警、报告、响应。 5.快速恢复

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在坚持快速恢复系统的原则下,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团结协作,必要情况下与设备供应商以及系统集成商共同谋求问题的快速解决。 6.防范为主,加强监控

经常性地做好应对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提高基础设备和重要信息系统的综合保障水平。加强对信息系统应用的日常监视,及时发现信息系统突发性事件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件影响范围,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应急工作小组机构及职责

在信息系统事件的处理中,一个组织良好、职责明确、科学管理的应急队伍是成功的关键。组织机构的成立对于事件的响应、决策、恢复,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都具有重要意义。 结合公司信息系统的实际情况,将有关应急人员的角色和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划分。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及时掌握信息系统故障事件的发展动态,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动态;对有关事项做出重大决策;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和调度必要的人、财、物等资源。(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参见《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处理和报告制度》)。 2.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负责定期了解外部支持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其技术人员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快速响应信息系统发现的故障事件、业务部门对信息系统故障的申告;执行信息系统故障的诊断、排查和恢复操作;定期通过设备监控软件、系统运行报告等工具对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尽早发现信息系统的异常状况,排除信息系统的隐患。 工作小组组长:信息技术部负责人

工作小组成员:信息技术部技术支持室全体成员、信息技术部各室主任 3.外部支持人员 包括电信运营商、设备供应商以及系统集成商。负责事先向某某信息技术部提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技术方案和应急技术支援体系;积极配合信息中心应急人员进行故障处理。 名单:设备供应商、系统集成商、电信运营商等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系统监测及报告 1.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应加强信息系统应用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 2.建立信息系统故障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信息系统故障时,值班人员应当立即向应急处理小组领导报告,并及时进行故障处理、调查核实、保存相关证据等。

(二)预警

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当经初步核实之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处理小组领导报告,进一步进行情况综合,研究分析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提出初步行动对策。由上级领导视情况紧急程度召集协调会,决策行动方案,发布指示和实施命令等。

(三)预警支持系统 应建立和完善信息监测、消息传递和指挥决策支持系统,保证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资源共享、运转正常、指挥有力。

(四)预防机制

各业务信息系统和重要信息系统建设要充分考虑抗毁性与灾难恢复,制定并不断完善应急处理预案。针对基础信息信息系统的突发性、大规模异常事件,各相关部门建立制度化、程序化的处理流程。

四、应急处理程序

(一)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分类分级的说明 根据业务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性质和机理,业务信息系统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攻击类事件:指信息系统因计算机病毒感染、非法入侵等导致业务中断、系统宕机、信息系统瘫痪等情况。

2.故障类事件:指信息系统因计算机软硬件故障、停电、人为误操作等导致业务中断、系统宕机、信息系统瘫痪等情况。

3.灾害类事件:指因爆炸、火灾、雷击、地震、台风等外力因素导致信息系统损毁,造成业务中断、系统宕机、信息系统瘫痪等情况。

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其分为一般故障、严重故障、重大故障、特级故障四级。 1.一般故障

信息系统中单个系统故障,但未影响业务系统运行,也未造成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

2.严重故障

信息系统中单个分公司节点故障导致分公司业务中断,可能造成较大业务影响或较大经济损

3.

信息系统中多个分公司节点或总公司骨干节点故障引起的多个业务系统长时间中断,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巨大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 4.特级故障

特指发生不可预见的灾难性事故,如火灾、水灾和地震等。

(二)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启动 根据以上定义的故障分级,当信息系统事件的要素满足启动应急预案要求时,进入相应的应急启动流程。

(1)应急处理工作小组从业务人员或值班人员的故障申告、信息系统监控报告的故障告警中得知信息系统异常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信息系统故障现场。

(2)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针对信息系统事件做出初步的分析判断。若是电源接触不好、物理连线松动或者能在最短时间内自行解决的信息系统问题,及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故障处理,并报领导小组备案;否则,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将故障大致定性为设备故障、线路故障、软件故障等故障之一,及时告知领导小组和受影响的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避免事件影响范围的扩大。

(3)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向领导小组报告,在领导小组的授权后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针对灾难事件和影响重要业务运行的重大事件,还要及时向上级机关进行报告。

(4)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根据故障类型及时与外部支持人员取得联系。其中,设备故障的,可与设备供应商和集成商联系;软件故障的,可与系统集成商联系,由系统集成商进行现场或远程技术支持;线路故障的,可与电信运营商联系,三方密切协作力求通信线路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

(5)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在上级机构或外部支持人员的配合下,充分利用应急预案的资源准备,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故障处理,及时恢复信息系统的正常工作状态。

(6)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通知业务部门信息系统恢复正常,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故障处理的基本情况。重大事件形成文字资料,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报告。

(7)总结整个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改进应急预案。

(三)现场应急处理

(1)如遇到预知外界因素(如定时、定点停电)影响业务信息系统系统的正常运行,将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提前安排技术人员到实地关闭信息系统设备并进行现场维护,直至外界因素消除。

(2)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造成的信息系统系统故障时,接到通知的值班人员要快速到达现场,果断切断相关设备配电柜的电源,积极参与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领导。

(3)如遇到一般故障、严重故障和重大故障,影响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值班人员要迅速、及时地赶到现场,进行相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应急演练

为提高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水平,信息技术部和相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检验应急预案各环节之间的通信、协调、指挥等是否符合快速、高效的要求。通过演习,进一步明确应急响应各岗位责任,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补充、完善。

(二)人员培训

为确保本应急预案有效运行,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技术讲座或研讨会,以便不同岗位的应急人员能全面熟悉并熟练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

(三)硬件资源保障

为了在信息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够尽量降低业务系统的受影响程度,须为相应的核心业务信息系统提供必要的备份设备与线缆等硬件资源,并且配备与现有设备兼容的设备,确保相似或兼容的设备可以在应急情况下调配使用。这些备份设备需预先采购并保存在专门位置。

(四)文档资料准备

包括信息系统工程文档、维护手册、操作手册、设备配置参数、拓扑图以及IP地址规范及分布情况等。

(五)技术支持保障

建立预警与应急处理的技术平台,进一步提高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的发现和分析能力,从技术上逐步实现发现、预警、处理、通报等多个环节和不同的业务信息系统、系统以及相关部门之间应急处理的联动机制。

(六)公众信息交流

在应急预案修订、演练的前后,应利用各种信息渠道进行宣传,并不定期的利用各种活动,宣传信息系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规程及其预防措施等应急常识。

六、分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一)黑客攻击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1、当有关值班人员发现业务系统或网站内容被纂改,或通过入侵监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应立即向信息系统管理技术人员通报情况。

2、信息系统管理技术人员应在三十分钟内响应,并首先应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信息系统中隔离出来,保护现场,并同时向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领导通报情况。

3、信息系统管理技术人员负责被攻击或破坏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4、信息系统管理技术人员会同相关支持人员追查非法信息来源。

5、信息系统管理技术人员组织相关支持人员会商后,向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汇报有关情况。

6、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如认为情况严重,应立即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7、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向公安部门或上级机关报警。

(二)病毒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当发现有计算机被感染上病毒后,应立即向信息系统管理技术人员报告,将该机从信息系统上隔离开来。

2、信息系统管理技术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在三十分钟内响应。

3、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通过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4、如果现行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向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报告,并迅速联系有关产品商研究解决。

5、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经会商,认为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6、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经会商后,认为情况极为严重的,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或上级机关报告。

7、如果感染病毒的设备是中心服务器系统,经领导小组同意,应立即告知各相关部门做好相应的清查工作。

(三)软件系统遭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重要的业务系统必须存有备份,与业务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有多日的备份,并将他们保存在安全处。

1、一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性攻击,应立即向信息系统管理技术人员、业务系统技术人员报告,并将该系统停止运行。

2、信息系统管理技术人员检查日志等资料,确定攻击来源。

4、由业务系统技术人员向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汇报。

5、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认为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

6、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认为情况极为严重的,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或上级机关报告。

(四)数据库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主要数据库应按双机热备设置,并至少要准备两个以上数据库备份,平时一个备份放在机房,另一个备份放在另一个安全的场所。

2、一旦数据库崩溃,应立即启动备用系统,并向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报告。

3、在备用系统运行期间,业务系统技术人员应对主机系统进行维修。

4、如果两套系统均崩溃,业务系统技术人员应立即向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报告,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如认为情况严重,应立即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同时通知相关科室部门暂缓使用业务系统和上传上报数据。

5、系统修复启动后,将第一个数据库备份取出,按照要求将其恢复到主机系统中。

6、如因第一个备份损坏,导致数据库无法恢复,则应取出第二套数据库加已恢复。

7、如果两个备份均无法恢复,应立即向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汇报,并向有关厂商请求紧急支援。

(五)广域网外部线路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1、广域网主、备用线路中断一条后,网络管理员应立即启动备用线路接续工作,同时向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报告。

2、网络管理员应尽快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

3、如属我方管辖范围,由网络管理员立即予以修复。

4、如属运营商管辖范围,立即与运营商维护部门联系,要求恢复。

5、如果主、备用线路同时中断,网络管理员应在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后,尽快研究恢复措施,并立即向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汇报。

6、经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后,应通知相关部门相关原因,并暂缓使用业务系统和上传上报数据。

(六)局域网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1、局域网中断后,网络管理员应立即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并向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汇报。

2、如属线路故障,应重新安装线路。

3、如属路由器、交换机等信息系统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供应商进行保修。

5、如属路由器、交换机配置文件破坏,应迅速按照要求重新配置,并调试通畅。

6、如有必要,应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

(七)设备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服务器、存储设备等关键设备损坏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信息系统管理技术人员报告。

1、信息系统管理技术人员立即查明原因。

2、如果能够自行恢复,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

3、如属不能自行恢复的,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护人员前来维修。

4、如果设备一时不能修复,应向处理工作小组组长汇报,并告之相关部门,暂缓使用受影响的业务系统。

(八)人员疏散与机房灭火预案

1、一旦机房发生火灾,应遵循下列原则:首先保人员安全;其次保关键设备、数据安全;三是保一般设备安全。

2、人员疏散的程序是:机房值班人员立即按响火警警报,并通过119电话向公安消防请求支援,所有人员戴上防毒面具,所有不参与灭火的人员按照预定的路线,迅速从机房中有序撤出。

3、人员灭火的程序是:首先切断所有电源,启动自动气体灭火装置,灭火值班人员戴好防毒面具,从指定位置取出气体灭火器进行灭火。

(九)供电中断后的设备运行预案

1、外电中断后,机房值班人员应立即检查是否启用了备用电源。

2、机房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向信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报告。

3、如因内部线路故障,请办公室联系相关单位迅速恢复。

4、如果是供电局的原因,应立即与供电局联系,请供电局迅速恢复供电。

5、如果供电局告知需长时间停电,应作如下安排。(1)停电30分钟以内,由UPS供电;

(2)停电30分钟—1小时,关掉非关键设备,确保关键服务器、核心信息系统设备供电; (3)停电1小时以上,关闭所有设备,。

(十)关键人员不在岗的紧急处置措施

1、对于关键岗位平时应做好人员储备,确保一项工作由两人能够操作。

2、一旦发生关键人员不在岗的情况,首先应向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汇报情况。

3、经处理工作小组组长批准后,由备用人员上岗操作。

4、如果备用人员无法上岗,请求上级单位或外部支持技术人员支援。

七、附则

(1)本预案所称信息系统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设备软硬件故障、内部人为失误或破坏等原因,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受到严重影响,出现业务中断、系统破坏、数据破坏等现象,造成不良影响以及造成一定程度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2)本预案通过演习、实践检验,以及根据应急力量变更、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和应急事件发展趋势,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所附的成员、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也随时修订。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0篇:应急预案

电梯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提升本单位应对电梯运行使用中各类意外伤人和困人事件的能力,规范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实施,建立健全电梯乘客事故应急体系,规范本单位对伤人和困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电梯伤人和困人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电梯发生运行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工作。适用于本单位内使用的电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2.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职责

2.1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王康

副组长:李健

成员:常旺刘兵

2.2组长职责

负责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对电梯事故全权组织进行应急救援。

发生电梯伤亡事故后,启动单位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的同时,负责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电梯事故调查处理。

2.3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对电梯事故组织进行应急救援。

负责确定合理的技术处理方案、制定应急救援方案。

组长不在现场或不便履行职责时,行使组长职责。

2.4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职责

配合组长和副组长,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2.5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5.1负责电梯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改和电梯应急准备工作的组织和检查。

2.5.2发生电梯伤人和困人事故后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启动应急救援工作,

实施应急救援方案,救援受伤和被困人员。

2.5.3负责现场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应急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行动。

2.5.4救援现场的防护。

2.5.5负责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3.可能发生事件或事故,以及定级

3.1.1曳引电梯和液压电梯可能发生事件或事故

电梯轿厢困人(例如停电,电梯冲顶,蹲底,安全钳意外动作,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制动

装置意外动作,曳引机制动器失效等时造成困人);人员受伤;人员死亡;门区剪切;

大面积停电;自然灾害(地震、雷击、暴风雨/雪等);电梯井道进水、火灾;其它突发

性事件。

3.1.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可能发生的事件或事故

裙板和梯级之间夹持,扶手带夹持,梯级链条断裂,制动器失效,扶手带断裂,梯级

下陷,梳齿板夹持等。

3.1.3单位可根据以上事件或事故情况,按照定性或定量的具体指标,划分出事件的等级体

系(预警等级和事件等级)。

4.应急装备、物资、通讯保障

保障措施要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要配备到位,并应定期检查装备完好情况,安排专人 保管,并明确只能用做救援及演练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单位 应督促维保单位在维保现场储备数量充足的电梯易损件及电子元器件,以便电梯元件 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更换,排除故障。

5.预警和预防机制

单位要按照不同事件或事故级别的判断要素,建立完整的预警体系。明确预警发布程 序,包括审批者、流程、时限和违规责任。

6.应急响应(包含预案分级启动、响应、处置程序和信息上报程序)

6.1 总则

当发生下文叙述的事件或事故时,应按电梯运行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 和影响范围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6.2启动程序

电梯发生突发事件后,接报人员应尽可能详细地初步记录下列信息:事件发生地点、

时间,可能的事件严重情况等,并且应立即报告组长启动本预案。

6.2.1 启动预案后,→→安排人员与受困人员取得联系、可能的情况下,进行初级救援工作。向电梯维保单位发布应急救援信息。

如果需要采取医疗措施,可拨打电话“120”,联系医疗救助。

发生火灾、建筑物受损,可以拨打电话“119”,联系消防部门救助。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必须

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在接到事 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逐级上报,直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者 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还应当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需要记录的报警信息一般包括:

报警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

受困人员所在具体位置:地址、层站、电梯编号。

受困人员的身体状况,是否需要医疗救助。

报警时间。

6.3 应急救援过程的通讯

6.3.1保证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畅通。

6.3.2措施:

电梯轿厢内应配备紧急报警装置,该装置应能与有人值守的建筑物管理机构联通。

应安排救援人员与被困人员在现场保持联系。应急救援小组应配备适宜的通讯设备,例如:电台、电话、对讲机、电喇叭等。

应急救援小组,应编制或携带适宜的应急救援通讯录,包括:本单位应急救援组织通讯录、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或特种设备主管部门的联络方式、社会救援力量通讯录等。 24小时有人值守。

6.4 紧急处置

6.4.1针对电梯轿厢内受困人员:

应急救援人员与电梯轿厢内人员保持联系,对受困人员进行安抚,提示电梯轿厢内人员保持安静,尽可能远离电梯轿门,配合救援活动。如果需要,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电梯轿厢内病人采取正确的救治措施。

6.4.2针对伤员:

采取必要扶助措施。

采取必要的包扎、止血措施。

在医护人员指导下,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救护工作。

6.5应急救援方案及实施

6.5.1应急救援方案:

电梯发生困人事件后,采取电梯专业维修人员的一般救援措施,通过电梯专业维修对于电梯的人工操作,完成救援活动。

6.5.2 应急结束:

受困人员全部救出轿厢或脱离险竟、死亡和失踪人员已查清、受伤人员得到基本救治、事故危害得到控制、紧急疏散的人员得到安置或恢复正常生活,宣布应急救援结束;严重以上事故的,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同意后,方可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7.后续总结与改进措施

分析事故原因,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8.平时培训及演练规划

应定期培训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应对突发特种设备事件的知识和能力,并定期进行演练,通过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9.必要的附件

应急资源一览表,包括应急队伍名称、驻地位置、负责人、联系电话、人数;物资、设备、装备的名称、数量、状态、存放地点、责任人、联系方式等。

标准化、规范化格式文本,包括预案启动、预警信息发布、事件通报、应急状态结束等格式文本。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提升本单位应对电梯运行使用中各类意外伤人和困人事件的能力,规范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实施,建立健全电梯乘客事故应急体系,规范本单位对伤人和困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电梯伤人和困人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电梯发生运行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工作。适用于本单位内使用的电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市应急预案
《市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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