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整改措施

单病种整改措施(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1-08 08:34:21 来源:整改措施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单病种质量指标

【监测指标】

(一)急性〃心肌梗死(ICD-1O I21.0-I21.3,I21.4,I21.9) AMI-l到达医院后使周阿司匹林(有禁忌者应给予氯毗格雷)的时间☆

阿司匹林通过抑制血小板内的环氧化酶使凝血烷A2(血栓素A2,TXA2)合成减少, 达到抑制血小板聚集的作用。

AMI-2到达医院后首次心功能评价的时间与结果☆

AML-2.1左心室功能评价:在病历记录中患者人院24小时内、出院前均有左(右)心室功能评估。包括x线胸片与超声心动图评价左心室内径和射血分数( LVEF),并说明左(右)心室功能障碍程度。

AMI-2.2危险评分:STEMI危险评分方法。 AMI-3实施再灌注治疗(仅适用于EMIST)☆

再灌注治疗适应证:仅限于心电图(ECG)有ST段抬高或左束支阻滞( LBBB)的AMI患者。 AMI-3.1到医院后实施溶栓治疗的时间(有适应证,无禁忌证)来医院(急诊室)至溶栓的时间在(door-to-needletime

AMI-3.2需要急诊PCI患者,但本院无条件实施时,转院的时间确保患者能获得规范的诊疗服务。

AMI-4到达医院后使用首剂β一受体阻滞剂(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的时间☆

β受体阻滞剂通过减慢心率,降低体循环血压和减弱心肌收缩力来减少心肌耗氧量,对改善缺血区的氧供需失衡,缩小心肌梗死面积,降低急性期病死率有肯定的疗效。未使用者,病历中对具体禁忌证有记录。

AMI-5住院期间使用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剂、ACEI/ARB(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未使用者,病历中对具体禁忌证有记录。

AMI-6住院期间血脂评价对心肌梗死患者在住院期间应进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检测与评估,对于LDL—C(≥l00mg/dL)升高的患者应进行降脂治疗。

AMl-7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β一受体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有明示(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未使用者,病历中对具体禁忌证有记录。 AMI-8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急性心肌梗死的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戒烟健康辅导、再灌注治疗的护理与教育、控制危险因素、坚持二级预防。

AMI-9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出院时情况。 AMI-10患者对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

(二)急性心力衰竭(ICD一10I05一I09,Ill—I13,I20一I25,伴+I50) FH-l到达医院后首次心功能评价的时间与结果☆

左心室功能评价:在病历记录中患者人院24小时内、出院前均有左(右)心室功能评估,包括:x线胸片与超声心动图评价在左心室内径和射血分数(LVEF),并说明左(右)心室功能障碍程度。

心功能评估;实施NYHA心功能分级或6分钟步行试验。

HF-2到达医院后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索Ⅱ受体拮抗剂(ARB)的时间(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能使心力衰竭病死率降低25%~30%.

HF-3出院时继续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拈抗剂ARB)ACE/ARBs。☆

能使心力衰竭病死率降低。

HF-4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心力衰竭的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积极治疗基础心脏病及瓣膜病(包括介人治疗、外科手术)建议;实施控制危险因素的指导;戒烟、戒酒、限盐、适量饮食、控制液体等宣教指导有记录。 HF-5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出院时情况。 HF-6患者对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

(三)A、社区获得性肺炎——住院、成人(ICD-1OJl3-Jl5,Jl8.1)

CAP-l到达医院后首次病情严重程度评估的时间与结果判定是否符合住院标准(重症肺炎诊断标准或收住ICU标准)与病情严重程度评估(严重指数PSI评分,或CURBC-66评分)。 CAP-2重症患者、人住ICU患者实施氧合评估的时间☆

低氧血症是严重肺炎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预后不良的独立危险因素,吸氧可以降低低氧血症肺炎患者的病死率。患者至少在住院前或住院24小时内(吸氧前)接受动脉血气分析或指脉血氧仪检查。 CAP-3重症患者、人住ICU患者实施病原学检查的时间☆

危重肺炎患者进行病原学检测与诊断可以提供重要的微生物学信息,帮助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降低患者病死率。

CAP-4起始抗菌药物种类(经验性用药)选择☆

免疫功能正常患者开始24小时抗菌药物选择要符台指南要求。

CAP-5人院后患者接受首剂抗菌药物治疗的时间☆抗生素治疗要尽早开始,首剂抗生素治疗争取在诊断肺炎后4小时内使用,以提高疗教,降低病死率,缩短住院时间。 CAP-6初始治疗后评价无效,重复病原学检查的时间初始治疗72小时无效定义为:症状无改善或一度改善又恶化。对于这种患者,要重复病原学(包括痰、胸水、支气管灌洗液细菌培养,真菌培养和抗酸杆菌检查;或尿抗原检查;或双份血清抗体检查),审慎调整抗菌药物,并排除并发症或非感染因素。

CAP-7抗菌药物(输注、或注射)使用天数要符合指南要求。

CAP-8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与肺炎的健康辅导的内容与时机吸烟的肺炎患者在住院期间要接受健康教育与咨询。 CAP-9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出院时情况。 CAP-1O患者对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

B社区获得性肺炎——住院儿童(ICD-l0Jl3 -Jl5,J18,不含新生儿及1-12个月婴儿肺炎)

1.住院时病情严重程度评估。 2.氧合评估。 3.病原学检测。☆ 4.抗菌药物使用时机。☆ 5.起始抗菌药物选择符合规范。☆ 6.住院72小时病情严重程度再评估。 7.抗菌药物疗程(天数)。 8.符合出院标准及时出院。

9.疗效、住院天数、住院费用(元)。

(四)脑梗死(ICD-1O ) STK-l到院后接诊流程:

到院后实施神经功能缺失评估的时间与结果;到院后实施头颅CT等检查的时间。患者最佳接诊流程,是在到达医院急诊15分钟内获得,由神经内科专业医师或具有神经系统功能评估技能的急诊医师提供的神经系统功能评估;在医嘱下达后的45分钟内获得神经影像 (头部CT)、临床实验室(血常规、凝血功能、血生化、电解质)、ECC和胸部X线检查的结果,即患者在“绿色通道”的上述服务全部时限应小于60分钟。

STK-2到院后使用首剂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的时间。☆所有无禁忌证脑梗死患者,在人院48小时内服用阿司匹林(有禁忌证者使用氯吡格雷) STK-3到院后实施吞咽困难评价的时间☆

吞咽困难所致误吸是并发肺炎重要危险因素,在给予饮食、进食、口服药之前进行吞咽困难评价。

STK-4到院后实施血脂评价与使用他汀类药物(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的时间在住 院期间应进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检测与评估,对于LDLC(≥1OOmg/dL)升高的患者应进行降脂治疗。

STK-5预防深静脉血栓的时间☆

不能下床活动的患者在人院2天后应给予预防辣静脉血栓的措施。

STK-6康复评价与实施的时间无禁忌证者都需进行康复评价与康复训练,是促进功能康复的重要手段。

STK-7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

如无禁忌证应继续予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进行二级预防。

STK-8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与脑梗死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对住院期间所有患者都需进行戒烟或者进行戒烟辅导;卒中教育与培训,控制危险因素,同样还应包括来自 家庭成员、陪护人员的教育与培训。

STK-9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出院时情况。 STK-1O患者对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

(五)剖宫产ICD-9-CM-3:74.1.

CS-l实施母婴情况评估,符合剖宫产医学指证。☆

CS-l.1剖官产指征a、符合医学指征:骨盆及软产道异常、胎儿因索、羊水过少、头盆不称、高龄初产妇、胎儿窘迫、孕妇有严重疾病、其他(列出相关的ICD- 1O编码与疾病名称)b、孕妇及家属、授权委托人要求。

CS-l.2Apgar评分:胎儿娩出Apgar评分的分值:是评价胎儿的重要指标,无窒息8-1O分,分轻度窒息4—7分,重度窒息0-3分。 CS-2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应用时机。☆ CS-2.l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种类选择。

挥期剖官产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生素首选一代头孢菌素类药物;若存在感染高危因素如胎膜早破、产前出血等妊娠并发症或临产后剖官产可选择第一代或第二代头孢菌素加甲硝唑或单用头孢西丁。

CS2.2在胎儿娩出(断脐带)后即使用预防性抗苗药物。

预防用药应在断脐后给予,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手术过程和术后4h。 CS-2.3手术超过三小时加用抗菌药物一次。

若手术时间≥3h,或失血量≥1500mL,应加用一次抗菌药物。 CS-2.4术后停止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的时间。

一般应短程预防用药,手术当天用药结束后不必再用。若有感染高危因素者,术后24小时内可再用1-3次,特殊情况(病程有记录)可延长至72小时。 CS-3.再次手术指证。

剖宫产术后常见二次手术原因多为产后出血,子宫切口出血,盆腔脏器损伤及肠梗阻等。 CS-4.评估产后出血量。

胎儿娩出后24小时内出血量超过500mL为产后出血。剖宫产产后出血原因包括子宫收缩乏力、胎盘因素、子宫切口裂伤及血管损伤、凝血功能障碍等,是我国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

CS-5.手术后并发症(包括新生儿)。☆

(l)产妇的并发症:产后出血、产褥期感染、羊水栓塞、栓塞病、子宫内膜异位症、腹部切口感染、子宫切口裂开、其它并发症。

(2)新生儿并发症:新生儿损伤、医源性早产、新生儿黄疽、肺透明膜病变、其它并发症。 CS-6.为患者提供剖官产术的健康教育,

剖宫产术的健康教育:母乳喂养指导、预防呼吸道及肺部感染、预防褥疮、预防尿路感染、预防肠粘连及下肢静脉血栓、出院康复指导。 CS-7.切口愈合:Ⅱ/甲。 CS-8.术后7天内出院。 CS-9.住院费用。

CS-10.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

请剖官产出院患者在办理完出院手续之后,填写服务满意程度调查表、或由专人在出院后一周内进行电话随访。

(六)围术期预防感染(PIP) PIP-l手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选用符台规范要求。☆

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普通外科I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和《剖宫产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首选使用“

一、二代头孢菌素”作为预防性用药。若使用其他类抗菌药物,在病历中必须有充分说明理由与指征的记录。 PIP-2预防性抗菌药物在手术前0.5-2小时内使用☆

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预防性抗菌药物在手术前0.5~2小时内开始使用,即是指抗菌药物进入手术患者体内的时间至手术切皮时间。若将万古霉素或喹诺酮类药物用于预防,则为手术前2小时。

PIP-3手术超过三小刚或失血量大于l5OO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

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双侧关节同时手术,或术中出血量超过1500ml者,术中应追加1剂,以维持血药浓度。

PIP-4择期手术在结束后

24、

48、72小时内停止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时间。

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外科患者在手术结束后24小时,停止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心脏外科、脑外科、骨关节臵换等深部大型手术在手术结束后8~72小时,停止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未按要求停止使用,用药时间超过规定者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理由。

PIP-5手术野皮肤准备与手术切口愈合选择适宜的手术野皮肤准备,是预防术后感染的重要措施之一,根据手术的种类选择适宜的手术野皮肤准备方式甚为重要,但应避免对皮肤造成损害,而增加发生感染的机会。目前在临床上,常用的方法有:①传统的剃刀手工刮 毛;②电动剃刀剪毛,③仅做皮肤清洁;④脱毛剂;⑤清洁+刮毛+无菌巾包裹;⑥不做手术野皮肤准备;⑦其他方式。

适用手术与操作 ICD-9-CM-3编码: 1.甲状腺切陈术ICD-9-CM-3: 06.2;06.3;06.4;06.5。 2.半月板摘除术ICD-9-CM-3:80.6。

3.子宫摘除术:ICD-9-CM-3:68.3;68.4;68.5;68.6;68.7。

4.剖宫产术ICD-9-CM-3:74.0;74.1;74.2;74.4;74.9。 5.腹股沟钭疝修补术ICD-9-CM-3:53.0;53.1。 6.阑尾切陈术ICD-9-CM-3:47.0。 7.乳腺手术ICD-9-CM-3:。

85.4

推荐第2篇:单病种管理制度

单病种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卫生部发布的单病种质量控制的通知要求,对单病种开展质量监控。

二、医院成立单病种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业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科、护理部、药学部、信息中心、病案科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定期检查全院单病种质量控制的实施情况,并进行效果评价和考评奖惩。

三、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在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科室单病种质量管理实施小组具体实施,科室单病种质量管理实施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任组长,组员包括科内医疗人员、护理人员。

四、单病种质量管理实施小组要组织科室相关人员学习单病种质量管理相关知识,并进行考核。

五、临床科室的单病种质量管理实施小组每月对本科室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进行评价,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评估分析,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各单病种质量管理实施小组,督促整改落实,保证质量持续改进。

六、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

(一)诊断质量指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

(二)治疗质量指标:治愈率、好转率、未愈率、并发症发生率、抗生素使用率、病死率;

(三)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术前平均住院日;

(四)经济指标:平均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耗材费用。

七、实施单病种质量管理的科室建立单病种管理登记本,详细记录患者单病种管理的相关信息。

八、单病种质量管理实施小组对每个纳入单病种管理的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每季度汇总分析,上报单病种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单病种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实施单病种管理的相关卫生工作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结合实施小组上报的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综合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科室落实。

九、单病种质量管理实施小组定期对患者进行单病种管理依从性检查,单病种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卫生工作人员进行实施单病种管理的依从性检查,每个季度分析评价依从性检查结果,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十、奖罚

医院将单病种质量考评结果纳入医疗质量检查考评体系,并与相关责任人的职称晋升、评优选先、绩效考核等挂钩。

推荐第3篇:单病种总结

2016年我院共有9个病种5177例参加单病种质量管理,其中内部网报3822例,外报网报 3745例。新增了慢阻肺、剖宫产、小儿社区获得性肺炎、围手术期感染4个病种的管理工作。 共有5个病种与去年比较:神经内科脑梗死病例数增幅明显,全部9个病种平均住院日基本持平,平均费用急性心肌梗死增幅明显(与我院该病种规范化诊疗有一定的关联)。存在主要问题:①过程质量指标监管较少②部分科室网报积极性不高③相关临床科室对单病种管理内容欠熟悉。原因分析:①院科两级监管不够②临床医师工作量大,工作积极性不高③临床医师对单病种管理意义及内容掌握不够。 整改措施:

① 加强院科两级监管力度,强化科主任管理意识。

② 组织科技、院级的培训与学习单病种管理知识的内容。 ③ 落实院部单病种管理奖惩办法。

④ 加强与信息科联系,利用信息平台加强对单病种过程质量的管理。

推荐第4篇:单病种协议书

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协议书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参合证卡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临床诊断 治疗科室 床位号 住院号

经审查,该患者符合按病种付费治疗范围,并愿意按病种付费。双方愿意遵守以下约定:

1、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只需交纳定额标准费用中应由患者自负费用部分,余款由我院新农合补齐。

2、患者该病种治愈后,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不得以其他疾病未愈为由,继续占床要求治疗。

3、对没有按临床路径治疗完毕(如自动出院、转院等),中途退出主要治疗或医药费用未达到定额标准50%的,按原补偿方案进行补偿。对于因合并严重并发症者,经科主任同意,报院农合办审批后退出按病种付费,按普通住院疾病结算。

4、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按病种付费临床路径收治患者,规范服务行为,保证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严禁将定额范围之内的医疗费用(如患者住院期间到外院检查、治疗等费用)通过外购处方、分解住院、分解支付等方式排除在定额范围之外,增加患者的负担。

5、患者应提供必要的相关材料和手续,以方便我院与市合管办结算。

6、本协议由医院、患者签字后附病历存档。

主管医生签名: 患者或家属签名:

科 主 任签名: 经办人签名:

临汝镇卫生院新农合办公室

年 月 日

推荐第5篇:单病种质量指标

【监测指标】

(一)急性〃心肌梗死(ICD-1O I21.0-I21.3,I21.4,I21.9) AMI-l到达医院后使周阿司匹林(有禁忌者应给予氯毗格雷)的时间☆

阿司匹林通过抑制血小板内的环氧化酶使凝血烷A2(血栓素A2,TXA2)合成减少, 达到抑制血小板聚集的作用。

AMI-2到达医院后首次心功能评价的时间与结果☆

AML-2.1左心室功能评价:在病历记录中患者人院24小时内、出院前均有左(右)心室功能评估。包括x线胸片与超声心动图评价左心室内径和射血分数( LVEF),并说明左(右)心室功能障碍程度。

AMI-2.2危险评分:STEMI危险评分方法。 AMI-3实施再灌注治疗(仅适用于EMIST)☆

再灌注治疗适应证:仅限于心电图(ECG)有ST段抬高或左束支阻滞( LBBB)的AMI患者。 AMI-3.1到医院后实施溶栓治疗的时间(有适应证,无禁忌证)来医院(急诊室)至溶栓的时间在(door-to-needletime

AMI-3.2需要急诊PCI患者,但本院无条件实施时,转院的时间确保患者能获得规范的诊疗服务。

AMI-4到达医院后使用首剂β一受体阻滞剂(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的时间☆

β受体阻滞剂通过减慢心率,降低体循环血压和减弱心肌收缩力来减少心肌耗氧量,对改善缺血区的氧供需失衡,缩小心肌梗死面积,降低急性期病死率有肯定的疗效。未使用者,病历中对具体禁忌证有记录。

AMI-5住院期间使用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剂、ACEI/ARB(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未使用者,病历中对具体禁忌证有记录。

AMI-6住院期间血脂评价对心肌梗死患者在住院期间应进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检测与评估,对于LDL—C(≥l00mg/dL)升高的患者应进行降脂治疗。

AMl-7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β一受体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有明示(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未使用者,病历中对具体禁忌证有记录。 AMI-8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急性心肌梗死的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戒烟健康辅导、再灌注治疗的护理与教育、控制危险因素、坚持二级预防。

AMI-9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出院时情况。 AMI-10患者对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

(二)急性心力衰竭(ICD一10I05一I09,Ill—I13,I20一I25,伴+I50) FH-l到达医院后首次心功能评价的时间与结果☆

左心室功能评价:在病历记录中患者人院24小时内、出院前均有左(右)心室功能评估,包括:x线胸片与超声心动图评价在左心室内径和射血分数(LVEF),并说明左(右)心室功能障碍程度。

心功能评估;实施NYHA心功能分级或6分钟步行试验。

HF-2到达医院后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索Ⅱ受体拮抗剂(ARB)的时间(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能使心力衰竭病死率降低25%~30%.

HF-3出院时继续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拈抗剂ARB)ACE/ARBs。☆

能使心力衰竭病死率降低。

HF-4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心力衰竭的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积极治疗基础心脏病及瓣膜病(包括介人治疗、外科手术)建议;实施控制危险因素的指导;戒烟、戒酒、限盐、适量饮食、控制液体等宣教指导有记录。 HF-5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出院时情况。 HF-6患者对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

(三)A、社区获得性肺炎——住院、成人(ICD-1OJl3-Jl5,Jl8.1)

CAP-l到达医院后首次病情严重程度评估的时间与结果判定是否符合住院标准(重症肺炎诊断标准或收住ICU标准)与病情严重程度评估(严重指数PSI评分,或CURBC-66评分)。 CAP-2重症患者、人住ICU患者实施氧合评估的时间☆

低氧血症是严重肺炎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预后不良的独立危险因素,吸氧可以降低低氧血症肺炎患者的病死率。患者至少在住院前或住院24小时内(吸氧前)接受动脉血气分析或指脉血氧仪检查。 CAP-3重症患者、人住ICU患者实施病原学检查的时间☆

危重肺炎患者进行病原学检测与诊断可以提供重要的微生物学信息,帮助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降低患者病死率。

CAP-4起始抗菌药物种类(经验性用药)选择☆

免疫功能正常患者开始24小时抗菌药物选择要符台指南要求。

CAP-5人院后患者接受首剂抗菌药物治疗的时间☆抗生素治疗要尽早开始,首剂抗生素治疗争取在诊断肺炎后4小时内使用,以提高疗教,降低病死率,缩短住院时间。 CAP-6初始治疗后评价无效,重复病原学检查的时间初始治疗72小时无效定义为:症状无改善或一度改善又恶化。对于这种患者,要重复病原学(包括痰、胸水、支气管灌洗液细菌培养,真菌培养和抗酸杆菌检查;或尿抗原检查;或双份血清抗体检查),审慎调整抗菌药物,并排除并发症或非感染因素。

CAP-7抗菌药物(输注、或注射)使用天数要符合指南要求。

CAP-8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与肺炎的健康辅导的内容与时机吸烟的肺炎患者在住院期间要接受健康教育与咨询。 CAP-9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出院时情况。 CAP-1O患者对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

B社区获得性肺炎——住院儿童(ICD-l0Jl3 -Jl5,J18,不含新生儿及1-12个月婴儿肺炎)

1.住院时病情严重程度评估。 2.氧合评估。 3.病原学检测。☆ 4.抗菌药物使用时机。☆ 5.起始抗菌药物选择符合规范。☆ 6.住院72小时病情严重程度再评估。 7.抗菌药物疗程(天数)。 8.符合出院标准及时出院。

9.疗效、住院天数、住院费用(元)。

(四)脑梗死(ICD-1O ) STK-l到院后接诊流程:

到院后实施神经功能缺失评估的时间与结果;到院后实施头颅CT等检查的时间。患者最佳接诊流程,是在到达医院急诊15分钟内获得,由神经内科专业医师或具有神经系统功能评估技能的急诊医师提供的神经系统功能评估;在医嘱下达后的45分钟内获得神经影像 (头部CT)、临床实验室(血常规、凝血功能、血生化、电解质)、ECC和胸部X线检查的结果,即患者在“绿色通道”的上述服务全部时限应小于60分钟。

STK-2到院后使用首剂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的时间。☆所有无禁忌证脑梗死患者,在人院48小时内服用阿司匹林(有禁忌证者使用氯吡格雷) STK-3到院后实施吞咽困难评价的时间☆

吞咽困难所致误吸是并发肺炎重要危险因素,在给予饮食、进食、口服药之前进行吞咽困难评价。

STK-4到院后实施血脂评价与使用他汀类药物(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的时间在住 院期间应进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检测与评估,对于LDLC(≥1OOmg/dL)升高的患者应进行降脂治疗。

STK-5预防深静脉血栓的时间☆

不能下床活动的患者在人院2天后应给予预防辣静脉血栓的措施。

STK-6康复评价与实施的时间无禁忌证者都需进行康复评价与康复训练,是促进功能康复的重要手段。

STK-7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

如无禁忌证应继续予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进行二级预防。

STK-8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与脑梗死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对住院期间所有患者都需进行戒烟或者进行戒烟辅导;卒中教育与培训,控制危险因素,同样还应包括来自 家庭成员、陪护人员的教育与培训。

STK-9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出院时情况。 STK-1O患者对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

(五)剖宫产ICD-9-CM-3:74.1.

CS-l实施母婴情况评估,符合剖宫产医学指证。☆

CS-l.1剖官产指征a、符合医学指征:骨盆及软产道异常、胎儿因索、羊水过少、头盆不称、高龄初产妇、胎儿窘迫、孕妇有严重疾病、其他(列出相关的ICD- 1O编码与疾病名称)b、孕妇及家属、授权委托人要求。

CS-l.2Apgar评分:胎儿娩出Apgar评分的分值:是评价胎儿的重要指标,无窒息8-1O分,分轻度窒息4—7分,重度窒息0-3分。 CS-2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应用时机。☆ CS-2.l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种类选择。

挥期剖官产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生素首选一代头孢菌素类药物;若存在感染高危因素如胎膜早破、产前出血等妊娠并发症或临产后剖官产可选择第一代或第二代头孢菌素加甲硝唑或单用头孢西丁。

CS2.2在胎儿娩出(断脐带)后即使用预防性抗苗药物。

预防用药应在断脐后给予,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手术过程和术后4h。 CS-2.3手术超过三小时加用抗菌药物一次。

若手术时间≥3h,或失血量≥1500mL,应加用一次抗菌药物。 CS-2.4术后停止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的时间。

一般应短程预防用药,手术当天用药结束后不必再用。若有感染高危因素者,术后24小时内可再用1-3次,特殊情况(病程有记录)可延长至72小时。 CS-3.再次手术指证。

剖宫产术后常见二次手术原因多为产后出血,子宫切口出血,盆腔脏器损伤及肠梗阻等。 CS-4.评估产后出血量。

胎儿娩出后24小时内出血量超过500mL为产后出血。剖宫产产后出血原因包括子宫收缩乏力、胎盘因素、子宫切口裂伤及血管损伤、凝血功能障碍等,是我国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

CS-5.手术后并发症(包括新生儿)。☆

(l)产妇的并发症:产后出血、产褥期感染、羊水栓塞、栓塞病、子宫内膜异位症、腹部切口感染、子宫切口裂开、其它并发症。

(2)新生儿并发症:新生儿损伤、医源性早产、新生儿黄疽、肺透明膜病变、其它并发症。 CS-6.为患者提供剖官产术的健康教育,

剖宫产术的健康教育:母乳喂养指导、预防呼吸道及肺部感染、预防褥疮、预防尿路感染、预防肠粘连及下肢静脉血栓、出院康复指导。 CS-7.切口愈合:Ⅱ/甲。 CS-8.术后7天内出院。 CS-9.住院费用。

CS-10.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

请剖官产出院患者在办理完出院手续之后,填写服务满意程度调查表、或由专人在出院后一周内进行电话随访。

(六)围术期预防感染(PIP) PIP-l手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选用符台规范要求。☆

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普通外科I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和《剖宫产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首选使用“

一、二代头孢菌素”作为预防性用药。若使用其他类抗菌药物,在病历中必须有充分说明理由与指征的记录。 PIP-2预防性抗菌药物在手术前0.5-2小时内使用☆

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预防性抗菌药物在手术前0.5~2小时内开始使用,即是指抗菌药物进入手术患者体内的时间至手术切皮时间。若将万古霉素或喹诺酮类药物用于预防,则为手术前2小时。

PIP-3手术超过三小刚或失血量大于l5OO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

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双侧关节同时手术,或术中出血量超过1500ml者,术中应追加1剂,以维持血药浓度。

PIP-4择期手术在结束后

24、

48、72小时内停止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时间。

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外科患者在手术结束后24小时,停止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心脏外科、脑外科、骨关节臵换等深部大型手术在手术结束后8~72小时,停止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未按要求停止使用,用药时间超过规定者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理由。

PIP-5手术野皮肤准备与手术切口愈合选择适宜的手术野皮肤准备,是预防术后感染的重要措施之一,根据手术的种类选择适宜的手术野皮肤准备方式甚为重要,但应避免对皮肤造成损害,而增加发生感染的机会。目前在临床上,常用的方法有:①传统的剃刀手工刮 毛;②电动剃刀剪毛,③仅做皮肤清洁;④脱毛剂;⑤清洁+刮毛+无菌巾包裹;⑥不做手术野皮肤准备;⑦其他方式。

适用手术与操作 ICD-9-CM-3编码: 1.甲状腺切陈术ICD-9-CM-3: 06.2;06.3;06.4;06.5。 2.半月板摘除术ICD-9-CM-3:80.6。

3.子宫摘除术:ICD-9-CM-3:68.3;68.4;68.5;68.6;68.7。

4.剖宫产术ICD-9-CM-3:74.0;74.1;74.2;74.4;74.9。 5.腹股沟钭疝修补术ICD-9-CM-3:53.0;53.1。 6.阑尾切陈术ICD-9-CM-3:47.0。 7.乳腺手术ICD-9-CM-3:。

85.4

推荐第6篇:单病种实施方案

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单病种质量管理是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改进与完善医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综合医院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为更好地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现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七个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的总体研究和协调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秘 书:

三、具体工作职责:

“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在单病种质量控 制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支持及奖励建议。

专家组:根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改进与修订服务流程、制度及诊疗规范的建议。规范所负责病种的临床诊疗行为,组织相关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努力达到该病种的质量控制标准。

执行科室职责:认真执行相关诊疗规范,杜绝相关病种诊断和治疗的随意性,提高出院诊断准确率;准确完整地记录住院病历的相关信息,保证病案信息、医嘱信息的准确与完整性;加强随访及健康教育工作。

四、工作目标

通过学习和实践六个单病种的临床诊疗常规和质量控制指标,逐步掌握如何应 用医院优化服务管理工具,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改进医院的服务流程,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单病种的临床医疗行为,争取 1 年内七个单病种的过程(核心)质量指标总体达标率达到 70%以上。

五、工作内容和安排

医管部:负责监督单病种质量控制科室执行该病种的诊疗规范,建立与有关病种相适应的急诊“绿色通道”以及辅助科室的连贯服务流程与规范。

护理部:组织制定单病种护理规范及工作流程,协助医生做好健康教育工作,保证病区护理人员认真落实。

病案室:负责监督单病种的病历首页规范化管理,保证疾病编码的准确性,配 合临床科室单病种上报的病案统计和调阅工作。

药剂科:制定单病种的用药规范,并负责监督。

麻醉科:负责制定单病种手术麻醉的规范和工作流程,并保证落实到位。

计管中心:协助解决各病区单病种上报链接问题;统一科室代码,规范归口管理;利用电子病案或 HIS 系统获取单病种上报的相关数据。

单病种质量管理是多学科、多科室、多专业协作完成的诊疗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受阻,都会影响单病种质量管理的顺利完成。如何保证单病种的质量控制尽快达到卫生部要求的七个单病种核心质量控制指标,需要各科室加强协调与沟通,特别是加强医疗、护理、医技及行政后勤的跨部门合作。尤其是“接口”流程的衔接、绿色通道的建立、各项辅助检查的时限完成等,需要打破部门壁垒,建立团队合作,保证所有环节和人员都能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任务。

1、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临床各专科和相关的医技辅助科室在医院部署的总体要求下,认真分析医院或科室工作中存在的未能达到单病种质量控制要求的问题,对照目前的工作测算需要的资源投入,制定“单病种质量管理”的诊疗规范或流程改造的计划和方案,并落实执行。

2、积极实施单病种质量管理诊疗规范和上报工作,强化科室单病种管理。

3、逐步建立和完善我院单病种质量控制体系

(1)由质量控制科协同单病种质量管理专家组,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的监督工作。采用定期督查;例会通报;限期整改;纳入科室绩效评估等形式进行质量控制。重点评价指标为:七个单病种质量的过程(核心)质量指标达标率。

(2)加强单病种医疗质量的统计分析和质量控制,制定系统的监控细则,对所有符合上报条件的病例,进行检查和考评。根据预先制定的评价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该病种是否已达到规定标准,进行状态分析和反馈,促使临床科室不断改进。

六、要求七个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是卫生部《2008年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四项重点工作之一,也是《2009 年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八项重点工作之一。本次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由卫生部委托中国医院协会进行组织和管理,包括单病种网上直报系统的 建立、质量控制指标的制定以及质量指标评价与分析,并组织专家组对上报单位进 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指导。各科室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统筹组织,广泛动员,全员参加,各负其责,抓好落实,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推荐第7篇:单病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单病种质量管理是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改进与完善医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综合医院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为更好地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现根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单病种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六个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单病种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的总体研究和协调工作: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在单病种质量控制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支持及奖励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务科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

(二)成立单病种质量管理指导评价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指导评价小组工作职责:根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单病种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提出改进与修订服务流程、制度及诊疗规范的建议。规范所负责病种的临床诊疗行为,组织相关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努力达到该病种的质量控制标准。

(三)各临床科室成立单病种实施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护士长任副组长,科室医疗组长及业务骨干为成员。

单病种实施小组工作职责:认真执行相关诊疗规范,杜绝相关病种诊断和治疗的随意性,提高出院诊断准确率;准确完整地记录住院病历的相关信息,保证病案信息、医嘱信息的准确与完整性;加强随访及健康教育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学习和实践六个单病种的临床诊疗常规和质量控制指标,逐步掌握如何应用医院优化服务管理工具,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改进医院的服务流程,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单病种的临床医疗行为。

四、多科协作机制

每年召开全院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向临床相关专科和职能科室汇报六个单病种的收治情况,动员相关收治科室做好单病种的质量管理和上报工作,并与职能科室落实在单病种管理中的职责。

医务科:负责监督单病种质量控制科室执行该病种的诊疗规范,建立与有关病种相适应的急诊“绿色通道”以及辅助科室的连贯服务流程与规范。

病案室:负责监督单病种的病历首页规范化管理,保证疾病编码的准确性,配合临床科室单病种上报的病案统计和调阅工作。

护理部:组织制定单病种护理规范及工作流程,协助医生做好健康教育工作,保证临床科室护理人员认真落实。

药剂科:制定单病种的用药规范,并负责监督。

麻醉科:负责制定单病种手术麻醉的规范和工作流程,并保证落实到位。

信息科:协助解决各病区单病种上报链接问题;统一科室代码,规范归口管理;利用电子病案或信息系统获取单病种上报的相关数据。

质控办:根据单病种质量控制的评价标准,监控临床医疗与服务过程,促进服务流程的完善和临床服务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采用历史对照法(实施前后数据分析对比)或对照组方法(不同医院或本院不同病区间进行数据分析对比),进行定期效果评估。

五、工作内容和安排

(一)基线调查和动员工作(2013年1月-2014年3月)

1、以六个单病种为单位,分别与全院主要收治该种疾病的科室进行调查和动员工作,了解单病种质量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动员相关科室人员积极参与单病种质量控制。

2、根据六个单病种的ICD编码,检索2013年4月至2013年12月底的六个单病种收治情况,初步了解我院2013年度单病种的基本质量控制指标。

3、12月,召开全院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向临床相关专科和职能科室汇报2013年度六个单病种的收治情况,动员相关收治科室做好单病种的质量管理和上报工作,并与职能科室落实在单病种管理中的职责。

医务科:负责监督单病种质量控制科室执行该病种的诊疗规范,建立与有关病种相适应的急诊“绿色通道”以及辅助科室的连贯服务流程与规范。

病案室:负责监督单病种的病历首页规范化管理,保证疾病编码的准确性,配合临床科室单病种上报的病案统计和调阅工作。

护理部:组织制定单病种护理规范及工作流程,协助医生做好健康教育工作,保证病区护理人员认真落实。

药剂科:制定单病种的用药规范,并负责监督。

麻醉科:负责制定单病种手术麻醉的规范和工作流程,并保证落实到位。

信息科:协助解决各病区单病种上报链接问题;统一科室代码,规范归口管理;利用电子病案或信息系统获取单病种上报的相关数据。

质控办:根据单病种质量控制的评价标准,监控临床医疗与服务过程,促进服务流程的完善和临床服务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采用历史对照法(实施前后数据分析对比)或对照组方法(不同医院或本院不同病区间进行数据分析对比),进行定期效果评估。

(二)策划和落实阶段(2014年1月-2014年12月)

单病种质量管理是多学科、多科室、多专业协作完成的诊疗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受阻,都会影响单病种质量管理的顺利完成。如何保证单病种的质量控制尽快达到卫生部要求的六个单病种核心质量控制指标,需要各科室加强协调与沟通,特别是加强医疗、护理、医技及行政后勤的跨部门合作。尤其是“接口”流程的衔接、绿色通道的建立、各项辅助检查的时限完成等,需要打破部门壁垒,建立团队合作,保证所有环节和人员都能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任务。

1、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临床各专科和相关的医技辅助科室在医院部署的总体要求下,认真分析医院或科室工作中存在的未能达到单病种质量控制要求的问题,对照目前的工作测算需要的资源投入,制定“单病种质量管理”的诊疗规范或流程改造的计划和方案,并落实执行。

各科室将六个“单病种质量管理”的诊疗规范或流程改造的计划和方案在2014年2月28日前交医务科。再由专家组组长汇总,在2014年3月1日前完成相关单病种的实施方案。

2、积极实施单病种质量管理诊疗规范和上报工作,强化科室单病种管理。

(1)各专科成立单病种质量控制实施小组,小组成员包括科主任、护士长、医生及护士等。主要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诊疗规范的具体执行和落实工作。

(2)确定单病种质量控制信息上报专人负责制度,并将信息报送人名单告之医务科。

(3)从2014年3月1日起,各专科正式开展六个单病种的信息上报工作,制定单病种统计表,每月20日后将信息统计表报病案室,单病种质量分析表交医务科。

3、逐步建立和完善我院单病种质量控制体系

(1)由质控办协同单病种质量管理专家组,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的监督工作。采用定期督查;例会通报;限期整改;纳入科室绩效评估等形式进行质量控制。重点评价指标为:六个单病种质量的过程(核心)质量指标达标率。

(2)加强单病种医疗质量的统计分析和质量控制,对所有符合上报条件的病例,进行检查和考评。根据预先制定的评价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该病种是否已达到规定标准,进行状态分析和反馈,促使临床科室不断改进。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4年12月)

1、2013年7月30日前,各专科提交单病种质量管理中期总结报告,医务科提交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中期监测报告。

2、2015年1月30日前,各专科提交单病种质量管理全年总结报告,医务科提交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全年监测报告。

六、要求

各科室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统筹组织,广泛动员,全员参加,各负其责,抓好落实,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

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

监测指标:

一、急性心肌梗死(ICD-10 I21.0-I21.3,I21.4,I21.9)

(一)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阿司匹林(有禁忌证者应给予氯吡格雷)

(二)实施左心室功能评价。

(三)再灌注治疗(仅适用于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

1.到院30分钟内实施溶栓治疗;

2.需要急诊PCI患者,但本院无条件实施,须转院。

(四)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β受体阻滞剂(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五)有证据表明住院期间使用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ARB)、他汀类药物,有明确适应证,无禁忌证。

(六)有证据表明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有明确适应证,无禁忌证。

(七)血脂评价与管理。

(八)为患者提供急性心肌梗死的健康教育。

(九)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二、急性心力衰竭(ICD-10 I05-I09,111-I13,I20-I25,伴+I50)

(一)实施左心室功能评价。

(二)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ACEI或ARB。(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三)出院时继续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

(四)为患者提供心力衰竭的健康教育。

(五)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出院时情况。

(六)患者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

三、A、社区获得性肺炎—住院、成人(ICD-10 J13-J15,J18.1)

(一)符合住院治疗标准,实施病情严重程度评估。

(二)氧合评估。

(三)病原学诊断。

1.在首次抗菌药物治疗前,采集血、痰培养;

2.住院24小时以内,采集血、痰培养。

(四)入院4小时内接受抗菌药物治疗。

(五)起始抗菌药物选择。

1.重症患者起始抗菌药物选择;

2.非重症患者起始抗菌药物选择;

3.目标抗感染药物的治疗选择。

(六)初始治疗后评价与处理。

(七)抗菌药物疗程(用药天数)。

(八)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与肺炎的健康教育。

(九)符合出院标准及时出院。

(十)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出院时情况。

B、社区获得性肺炎—住院、儿童(ICD-10 J13-J15,J18,不含新生儿及1-12个月婴儿肺炎)

1、住院时间病情严重程度评估。2.氧合评估。 3.病原学检测。 4.抗菌药物使用时机。 5.起始抗菌药物选择符合规范。 6.住院72小时病情严重程度再评估。 7.抗菌药物疗程(天数)。 8.符合出院标准及时出院。

9.疗效、住院天数、住院费用(元)。

四、脑梗死(ICD-10 I63)

(一)接诊流程。

1.按照脑卒中接诊流程;

2.神经功能缺损评估;

3.完成头颅影像学检查(CT)、实验室检查(血常规、急诊生化、电解质、凝血功能检查)、心电图(ECG)、胸部X线等项检查。

(二)到院后首剂使用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有适应症、无禁忌症患者)。

(三)到院48小时内抗血小板治疗:使用阿司匹林(有禁忌症者使用氯吡格雷。

(四)吞咽困难评价。

(五)血脂评价与管理:使用他丁类药物(有适应症,无禁忌症者)。

(六)住院1周内接受血管功能评价。

(七)预防深静脉血栓。

(八)康复评价与实施。

(九)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与脑梗死的健康教育。

(十)出院时使用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

(十一)出院时伴有房颤的脑梗死患者口服抗凝剂(如华法林)的治疗。

(十二)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五、髋关节置换术(ICD 9-CM-3 81.51-52)

膝关节置换术(ICD 9-CM-3 81.54)

(一)实施手术前的评估与术前准备。

(二)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应用时机。

(三)预防手术后深静脉血栓形成。

(四)单侧手术输血量小于400ml。

(五)术后康复治疗。

(六)内科原有疾病治疗。

(七)手术后并发症治疗。

(八)为患者提供髋、膝关节置换术的健康教育。

(九)切口Ⅰ/甲愈合。

(十)住院21天内出院。

(十一)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六、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ICD 9-CM-3 36.1)

(一)实施手术前的评估与术前准备。

(二)手术适应证与急诊手术指征。

(三)使用乳房内动脉(胸廓内动脉)。

(四)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应用时机。

(五)术后活动性出血或血肿的再手术。

(六)手术后并发症治疗。

(七)为患者提供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的健康教育。

(八)切口Ⅰ/甲愈合。

(九)住院21天内出院。

(十)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推荐第8篇:单病种结算方案

扬邗合[2010]26号

关于明确邗江区新农合住院病人按病种结算首批病种种类、费用结算标准的通知

各定点服务机构、各镇(街道)合管办:

为规范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人按病种结算工作,现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人按病种结算首批病种种类、费用结算标准等予以明确,特通知如下:

一、病种

依照国际疾病分类标准(ICD-10),经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综合考虑疾病发生频度、疾病经济负担、病种临床治疗效果,确定阑尾炎等12种(及其相关)疾病,作为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首批按病种结算试点病种(附1)。

二、费用结算标准

1、首批试点病种费用结算标准见附2。

2、疾病的诊断依据、出院标准、疗效判断按照《邗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按病种结算首批疾病诊断依据治愈好转标准》(附3)、《各级医院相关病种平均住院天数》(附4)等规定执行。

3、按病种结算的病种依据以出院第一诊断为准。

4、对与第一诊断治疗密切相关的并发症、合并症,定点服

1 务机构要给予必要处理,相关费用纳入按病种结算范围,不得另行收费。实施双侧手术病人,结算费用为单侧费用的1.5倍。

5、因医疗条件限制,院内外会诊或需外院配合检查治疗的费用,应纳入按病种结算范围。

6、危重病人抢救治疗、多种疾病院内转科治疗、复合手术、住院期间因死亡或自动出院转院终止治疗等所发生的费用可不纳入按病种结算范围,医疗费用按实结算。

7、参合病人出院时,因病情需要继续用药的,定点服务机构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出院带药费用应纳入按病种结算范围。

8、按病种结算管理的参合病人在住院期间,不得有门诊费用发生。

9、纳入按病种结算管理病人,达到治愈好转标准但不按医嘱出院的,自签发出院通知之日起,全部医疗费用个人自理,新农合基金不予报补。

三、费用结算方法

1、纳入按病种结算管理病人,达到治愈好转标准,出院时按病种结算相关规定结算。院方出具正规票据,注明按病种结算费用、个人自负金额、新农合基金报销金额,不再出具原项目收费清单。报销金额区内一级定点服务机构实行转账制,市内二级以上定点服务机构实行垫付制。试点病种按病种结算率卫生院70%以上,二级以上医院50%以上。

2、参合病人实际医药费用低于病种结算标准,参合病人按实际医药费用和规定报销比例与医院结算,区合管办按病种结算标准和规定报销比例与医院结算,对低于按病种结算标准部分由区合管办对经治医院给予适当奖励。

3、参合人员实际医药费用高于病种结算标准,参合病人、区合管办均按病种结算标准和规定报销比例与医院结算,超出病种结算标准部分的医药费用由医院承担。

4、二级以上定点服务机构每月10日前将上月费用结算材料送区合管办。区合管办审核后,按月支付审定费用的90%,其余10%部分根据全年服务质量考核情况支付。对不符合按病种结算

2 规定的,区合管办不予结算基金支付费用,并告知相关定点服务机构。

四、费用结算流程

1、定点服务机构门(急)诊医生经初步诊断,对符合按病种结算规定的参合病人开具入院通知单注明“拟按病种结算”字样,做好参合病人及家属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2、入院进一步明确诊断后,符合按病种结算条件的,定点服务机构应向参合病人或家属告知按病种结算的相关规定,病人或家属签署《邗江区新农合住院按病种结算知情同意书》(附5),纳入按病种结算管理。

3、住院参合病人诊治中出现修正诊断等情况,不符合按病种结算条件时,定点服务机构应及时告知参合病人或家属,填写《邗江区新农合住院按病种结算变更同意书》(附6),按照项目收费管理规定结算。对此类病人,定点服务机构应做好登记,按月报区、镇(街道)合管办。区、镇(街道)合管办定期组织审核,审核结果列入定点服务机构年度考核范围。

4、定点服务机构应在住院病历首页加盖“按病种结算”专用章,并将按病种结算《知情同意书》、《变更同意书》纳入住院病历存档管理。

5、参合病人出院时,由病区出具有“按病种结算”字样的出院通知单,医生签字并盖章后送至住院收费处按规定予以结算。

6、定点服务机构对实施的按病种结算试点病种、结算标准等进行公示。

五、结算考核

1、定点服务机构被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定点服务机构资格等处理。

(1)提供虚假结算资料的;

(2)发生参合病人冒名顶替、张冠李戴的; (3)因同一病种造成病人两周内重返入院或发生其他分解住院费用的、医疗费用向门诊转移的;

3 (4)将符合按病种结算条件的病人未按病种结算管理的或将不符合按病种结算条件的病人按病种结算管理的。

(5)其他违反新农合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和损害参合人员利益的行为。

2、定点服务机构应建立按病种结算管理组织和相关规章制度及奖惩措施,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考评,对诊疗规范、达到规定疗效标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适当表扬和奖励;对诊疗不规范、不合理,造成医疗费用超过规定标准的,应进行批评或追究责任。

3、参合人员在定点服务机构住院治疗、符合按病种结算条件的,享有按病种结算的权利;对定点服务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有权向卫生行政、新农合管理部门投诉。

区合管办对按病种结算试点工作定期进行通报,对有关信息予以公示,设立举报和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对定点服务机构按病种结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按病种结算管理较好、按病种结算率达到要求的,给予表彰。

附1:扬州市邗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首批住院按病种结算疾病种类及其ICD-10编码

附2:邗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首批试点病种住院按病种结算费用标准

附 3:扬州市邗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按病种结算首批疾病诊断依据治愈好转标准

附 4:邗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首批试点病种住院按病种结算天数标准

附 5:邗江区新农合住院按病种结算知情同意书 附 6:邗江区新农合住院按病种结算变更同意书

扬州市邗江区合管办 二O一O年九月三日

抄送:市卫生局

推荐第9篇:单病种付费付费需求

单病种付费付费需求

药信07 0707511108 温课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哈医大附属第一医院就进行了“技术经济责任制”的探讨和试点。他们在经济技术学的理论基础上推出了“技术经济责任制”,对普外科20种常见病的住院时间、检查项目、准备、术中术后用药等各环节确定费用标准,使每一典型病种都有“有效治疗出院平均住院费用标准”。这应该算是单病种付费的中国版雏形。

此后,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北京、天津等地的研究学者进行了大量的关于DRGs(诊断相关分类法)的可行性研究和费用调查,他们认识到,DRGs是一种相对合理的医疗费用管理方法和相对客观的医疗质量评价方法,但在当时中国的疾病编码以及医疗成本核算的方法等都不规范和统一的情况下,推行DRGs似乎时机并不成熟。

90年代中期以来,一些医院出于降低病人的医药费用,提升医院竞争力的理念,自发地推出单病种付费的措施。这些医院有天津市黄河医院、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唐山市协和医院、芜湖市广济医院等等,它们的共同特点是通过降低虚高的医疗费用吸引低收入人群,薄利多销,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医疗市场上站稳脚跟。

单病种付费的研究与实践常谈常新

单病种付费发源于美国,现在已在世界很多国家发展为DRGs。单病种付费的理论基础和方法学是循证医学和临床路径,各国政府在推行这一付费方式中有的起到积极作用,实事求是的说,有的政府部门非但没有起积极作用,甚至起消极作用。

2004年8月,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天津、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青海7省市开展试点。据某省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通知”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方案出台时间,也没有明确规定哪些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只是要求根据各省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目前,一些省市正在陆续制定一些单病种的费用标准,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真正广泛推行似乎还远未成熟。

单病种推行缓慢的原因,除了其标准的制定需要多年且大量的数据样本做基础之外,更重要的在于推行的结果如何能够让病人、医院、医保部门特别是卫生部门各方都能满意,达到多方共赢。如果解决不好单病种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诸如标准、质量、部门间有序协调等等问题,那么给世界上很多国家解决了医疗费用控制这一命题的DRGs在我国将难以顺利地推行。尽管试行单病种收费让一些医院尝到了“甜头”,但对于大多数医院来说,尤其是三级甲等医院,让他们按病种收费其实颇为勉强,甚至从内心来说他们是有些抗拒的。更有专家指出,那些尝试单病种收费改革的医院,看似在推行一项有利于医患双方的举措,实际上难以实现双赢。

单病种标准之争

单病种收费的好处自不必说,但是由此引发的问题也颇为棘手:既然限定了价格,那么医院会不会为了节省费用而减少收费较高的检查项目?患者的临床症状千差万别,是否能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不同的病人?病人如何判定自己的病是否属于单病种?如果出现了并发症等情况,病人如何判断是自己病情有变还是医院的责任?同时,医患纠纷又实行举证倒置的证据规则,而举证离不开检查和治疗,医院如何在有限的成本空间里保证自己的合法利益?此外,各地方经济、物价水平、医疗资源差异很大,单病种的费用标准究竟该如何制定?

开展单病种试点医院表示,尽管疾病具有复杂性,但还是有可控的因素。“医院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医疗质量的控制。”安徽芜湖市广济医院汪之初院长说:“如果因为医院的原因造成并发症或交叉感染,超出限价的部分完全由医院承担,出于这样的压力,我们推单病种必须以保证医疗质量为前提。”

卫生行政部门则对医保部门制定的单病种付费标准多有抱怨。天津市卫生局一位负责人指出,卫生部门测算出的单病种费用标准执行不了,而社保部门制定的费用标准则把费用压得太低,给医院留的空间太小,医院接受起来比较困难。山东省卫生厅一位负责收费管理的公务员透露,目前医院不愿实行单病种的原因之一还在于:医院实行了按病种收费,但到医保部门报销时还要把它拆分成按项目收费,医院当然不愿意如此麻烦。

目前,我国的医疗收费模式还是按项目收费,而且各地医疗项目的名称、数量、费用标准等都不尽统一。现在卫生部正在着手统一这些医疗服务项目,在各省市的医疗项目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全国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归纳出3900多种项目,北京原有的4500种也要归并到这3900种项目中去,再由各省市物价部门根据统一的名称制定当地的价格,所以各地的价格也不会是统一的。

由此推断,至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医疗服务的付费方式仍会以项目付费为主。而各地的收费标准由当地物价部门制定并监督执行,即使各地的单病种付费的试点也要由物价部门认可,而医保部门在付费给医院的时候又是按照项目收费的标准,所以各部门在缺少协调机制的情况下,分而治之,迟迟达不成协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保司司长姚宏表示:“医疗机构要选好自己的定位,一旦实施按病种付费,肯定会有医院推诿复杂病种或重病人的现象。我们将和医院评审结合起来,你是三级甲等医院,就要承担起收治重病人的责任。国外的大医院也是这样,原则上级别越高的医院成本也越高。”他同时指出,从医院管理的角度,实行病种付费,要特别注意保证医疗质量,特别要防范院内交叉感染。美国在分析实施DRGs以后破产的300家医院的原因,罪魁祸首就是院内感染。

DRG的理念进入中国已有二十多年了,无论是标准难定也好,各部门之间缺少协调也罢,专家们认为,一是DRG在我国实行的条件还不十分成熟,再就是政府推行的力度不够。单病种需要政府牵头来制定标准,这是个浩大工程,要制定医院、社会、主管部门共同认可的标准,这牵涉到循证医学、临床路径等专业方法,必须由出色的管理者和研究人员在政府的支持下进行。

现在,卫生部门、医保乃至医院,各方都处在试验阶段,在此过程中的理论指导和方法学都没有形成完整的系统。所以我们认为:第一,政府要把它作为重大的科研命题来立项;第二,要组织懂医、懂管理的专家来组织这项工作,作为专业研究项目来做;第三,医院要进行配合,如病历调查等。

尽管在推行单病种付费方式的道路上还存在着标准、利益以及法律方面的问题,但姚宏司长表示,多元付费方式是未来行政管理的方向。最终的目标是病种付费的基础上对不同医院实行按总额预付。用合理的价钱购买医疗服务,前提是有科学且庞大的基础数据的支持。各地医保部门的方向是一致的,都在探索多元化的付费方式。

推荐第10篇:单病种付费(推荐)

单病种付费

所谓单病种付费模式是指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科学地制定出每一种疾病的定额偿付标准(这个标准接近合情、合理、合法的医疗成本消耗),社保机构按照该标准与住院人次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住院费用,使得医疗资源利用标准化,即医疗机构资源消耗与所治疗的住院病人的数量、疾病复杂程度和服务强度成正比。按病种付费的特点是,医疗机构的收入仅与每个病例及其诊断有关,而与医疗机构治疗该病例所花费的实际成本无关。简而言之,就是明确规定某一种疾病该花多少钱,从而既避免了医疗单位滥用医疗服务项目、重复项目和分解项目,防止医院小病大治,又保证了医疗服务质量,而且操作十分简便。

央广网重庆5月30日消息(记者刘湛)记者从昨天举行的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了解到,即日起,重庆将分批启动医保单病种付费改革试点

重庆分批启动医保单病种付费改革试点 2014-05-30 10:57: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了解,医保总额付费方式在执行中普遍出现超额问题,单病种、按床日付费等推进缓慢。为此,全市将制定出台完善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实施意见,在预算基础上,医保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确保可持续,建立由医保经办机构组织,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代表参与的总额控制集体协商体制。鼓励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品、医保目录药品和项目。探索推行单病种付费改革,分批启动单病种付费试点,实现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作用。探索在基层医疗机构按住院床日付费的医保支付方式。

浅谈单病种付费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关键词】

单病种付费

为规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规范用药,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负担,根据省卫生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单病种质量控制与付费扩大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2006年4月,我县在借鉴互助县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尖扎县住院单病种质量控制与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县级32种、乡级21种单病种,启动实施住院单病种质量控制与付费制度(以下简称单病种制度)试点工作。

1 实施住院单病种付费管理工作取得如下实效

1.1 医疗质量显著提高

单病种住院病人出院治愈(好转)率达99%,平均住院天数为7天(非单病种平均住院天数为8.5天),重复住院率为0.5%。

1.2 医疗费用明显下降

据统计,2006年12月与2005年同期相比,妇产科人均住院费用下降245.2元,其中人均药费下降162.4元,手术费下降98.2元,化验费下降94.6元。外科人均费用下降1421.3元,其中人均药费下降567.15元,治疗费下降398.86元,手术费下降496.5元。病人普遍表示欢迎,单病种限价收费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基础上“挤干”了不合理收费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医院因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开出不必要的大处方、大检查,同时也促使医院建立新型经营模式,即通过降低虚高的医疗费用吸引低收入人群,通过薄利多销在日益激烈的医疗市场上站稳脚跟。

1.3 住院病人基层卫生机构利用率有所增加,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从医疗机构就诊人次的分布来看,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次由实施前(2005年)的34.25%提高到实施后(2006年)的46.07%。

1.4 医患关系明显改善

医师以医谋私和责任心不强是影响医患关系最重要的因素[1],通过单病种限价收费,消除了医师以医谋私的机会,降低了患者的医疗费用,增加了患者对医师的信任度,从而能较好地改善医患关系,提升医院的品牌形象。

1.5 对医院经济收入的影响

单病种限价收费可以形容为一种“薄利多销”的方式,从单个病人来讲,通过限制不必要的检查和不合理用药降低医疗费用。从总量上讲,通过价格优势吸引更多的病人,可通过服务总量的增加而相应增加收入。医院认为,单病种限价收费对医院经济收入会有一定的影响,但只要加强成本管理,仍会有一定的收入节余,不至于到亏本的地步。2006年,医院的业务量有较大增加,床位使用率升至68%,较2005年同期上升约13%,门诊病人增加了8%。

2 存在问题

2.1 部分患者医疗风险增加

对单病种限价的推出,不少医务工作者也很有看法。由于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导致的保护性医疗和经济利益的驱使,医生的原则是可做可不做的检查都做,可用可不用的治疗都上,尽量使用价格较贵但副作用小、疗效较好、简单方便的器材药物,结果是医生与患者都比较安全,但患者要多支出。单病种限价之下,增加利润主要来源于降低成本,医生的原则可能会变为非必要的检查都不做,非必须的治疗都不上,耗材与药物则尽量选择最便宜的,结果是总体治疗费用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部分患者的医疗风险会增加。

2.2 把握不好容易导致医疗纠纷

由于个体差异的存在,疾病有着太多不确定因素。比如说最简单的急性阑尾炎,就可以有急性单纯性阑尾炎、化脓性阑尾炎、慢性阑尾炎急性发作、阑尾穿孔等多种情形,其手术治疗的难度和需要使用的药物相差很大。在这样的情形下对某一病种进行限价,必然要附加很多条件。如此一来,问题就来了,一方面是确实病情有变化导致治疗费用突破限制,但患者可能认为是医院巧立名目变相涨价;另一方面是由于医院方面的问题导致费用超标,却利用附加条件找出种种医学上的理由来搪塞患者。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同一疾病的复杂程度不一样,诊治过程也有较大的个体差异性,把握不好容易导致医疗纠纷。而且目前卫生部尚无明确的诊疗常规范本,在标准问题上缺乏充足的依据。

2.3 劳务价值的体现问题

医院从职业道德的角度出发,实施单病种限价收费[1],主动承担风险,降低医疗费用,是非常积极的一面。但随着工作量的增加,医务人员的加倍付出与低收入回报之间的矛盾;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将不可避免的出现超过限价由医务人员承担费用的现象;一些医务人员对此次不能享受调资有情绪等等,都有可能影响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从而成为单病种限价收费能否长期坚持下去的“瓶颈”。

2.4 医务人员的风险问题

由于实行单病种明码标价、全程包干,医务人员既要保证医疗质量,又要考虑费用问题,增加了医疗风险。加上目前医疗纠纷处理实行“举证倒置”,实施单病种限价收费给医务人员带来较大的压力。虽然到目前为止该院尚未发生限价收费而导致的医疗纠纷,但并不能保证今后不出现。因此,如何保护医院的利益不受损失、保护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不受影响,也是单病种限价收费实施过程中亟须解决的一个新问题。

3 对策思考

3.1 规范行为,完善制度

实施单病种限价收费,既要控制不合理检查、用药,又要保证医疗质量;既要挤干虚高的价格水分,又要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行。因此,在各项标准的制定上,包括病种的选择与准入、诊疗常规的确定与实施、医疗费用的核算与确定等等,都需经充分论证,精确核算。需要不断在实践中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完善,逐步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尽量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3.2 总结经验,推广病种

单病种限价收费作为降低医疗费用的有效手段,能给老百姓带来较大实惠。但由于其实施范围的局限性,以及医院的一些顾虑,目前尚未大范围推广,受惠人员的面不够广,范围也不够大。因此,要真正解决众多老百姓的看病难问题,还需不断总结经验,加大推广力度,让更多的病人,特别是贫困病人能享受到限价收费所带来的好处。

3.3 有序补偿,降低风险

医院主动降低医疗费用,是主动承担政府职能的一种体现。反过来,政府也应相应改善医务人员的收入待遇,保障医院的硬件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政府应采取“以奖代拨”的方法,给医院予以一定的补偿政策。同时,为降低医务人员的医疗风险,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在医疗保险方面做一些积极的探索,适当减轻医务人员的压力和后顾之忧,以保持和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3.4 加强宣传,形成共识

单病种限价收费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同时也需要医患双方、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作为医务人员,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高度来看待这一举措,增强责任心,提高医疗技术,积极、主动地做好这项工作。同时,广大患者也要理解和支持医务人员,积极配合治疗,避免一些不合理的利益之争,共同为降低医疗费用做出努力。

【参考文献】

1 陈娜,冯国忠.单病种限价的SWOT分析及对策研究.西部医学,2007,4(3):144-146.

(编辑:齐 永)

病种付费这样结算

2010-10-28 07:10:00 来源: 泉州晚报(泉州)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本报福州讯 (记者张(王+君))按照计划,我省从11月1日起开始试点执行单病种付费制度,各地也将在11月10日前将此项政策陆续实施到位。那么,在看病的过程中,单病种付费是怎样结算的?是不是看病的所有费用都包含在里面了呢?对此,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等部门做出了详细解释。

患者需要明确的是,单病种付费价格是指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费用,即从患者确诊入院,按规定的临床路径接受规范化治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化验检查、诊疗、手术、麻醉、住院、护理、药品及医用耗材(除明确规定的除外内容外)等各项费用。明确规定的除外内容包括:血液、血制品、人工晶体和镇痛装置等,这些除外的内容是需要额外收费的,除此之外医院不得再向患者收取其他诊疗费用。

患者确诊入院,签署单病种付费诊疗协议书后,按单病种价格一次性支付所定费用,由医院包干使用。患者确诊入院前一周内与该病种临床路径有关的检查费用计入单病种付费定额。住院期间各项诊疗费用如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如果患者主动要求入住优质病房,超出普通病房标准的部分,以及患者要求进行的不在该病种临床路径内明确的或与本病种无关的检查、治疗所发生的诊疗费用,均不计入单病种付费价格,由患者另行支付。在实际治疗过程中,如果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等情况,经批准后退出临床路径,不再按单病种定价管理。

据悉,全省31个试点医院近期将会把单病种付费价格等相关内容在医院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在实施试点病种诊治前,将单病种付费原则和具体要求、临床路径、付费价格、进入和退出机制等事项,及时告知患者,并签订“单病种付费诊疗协议书”。

作者:张(王+君

(本文来源:泉州晚报 )

关于单病种付费试点病种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价医[2010]404号

日期: 2010-10-22 来源: 福建省物价局

索引号: FJ00206-2600-2010-17143 省立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根据省政府《关于研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2009〕118号)精神,以及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单病种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医〔2010〕7号)的有关规定,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上涨,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在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基础上,我省确定了在你等4所医院开展结节性甲状腺肿、计划性剖宫产和老年性白内障3个单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经调研测算和分析论证,现将试点病种付费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单病种付费价格

(一)老年性白内障(行超声乳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价格:3600元/例(单眼,人工晶体除外)。

(二)结节性甲状腺肿(包括部分、次全、全切除术病例),按照麻醉方式不同,分为两种价格:

1、麻醉方式为全麻的7200元/例;

2、麻醉方式为颈从阻滞麻醉的6200元/例。

(三)计划性剖宫产(不含新生儿费用)价格:5300元/例。

二、具体要求

(一)以上价格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费用,即从患者确诊入院,按规定的临床路径接受规范化治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化验检查、诊疗、手术、麻醉、住院、护理、药品及医用耗材(除明确规定的除外内容外)等各项费用。

(二)明确规定的除外内容包括:血液、血制品、人工晶体和镇痛装置。规定的除外内容外,医院不得再向患者收取其他诊疗费用。

(三)患者确诊入院,签署单病种付费诊疗协议书后,按单病种价格一次性支付所定费用,由医院包干使用。住院期间各项诊疗费用如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

(四)患者确诊入院前一周内与该病种临床路径有关的检查费用计入单病种付费定额。

(五)患者主动要求入住优质病房,超出普通病房标准的部分,以及患者要求进行的不在该病种临床路径内明确的或与本病种无关的检查、治疗所发生的诊疗费用,均不计入单病种付费价格,应由患者另行支付。

(六)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情况,经批准后退出临床路径,诊疗费用另行计算。

(七)实施单病种付费的病种,其医保支付结算管理有关规定,由各试点医院与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另行协商后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患者医疗费用的补偿结算暂按照现有规定执行。单病种结算的医疗费用,医院仍应按现行规定向医保经办机构传送项目费用等信息。

三、监督管理

(一)各试点医院应成立单病种付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实施单病种付费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1、单病种付费的进入机制

各试点医院要根据《福建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8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闽卫医函〔2009〕827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具体的试点病种临床路径。凡符合路径标准的病例均应实行单病种付费价格。

2、单病种付费的退出机制

当患者在诊断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病情变化,确实不能按照路径标准实施治疗,需退出路径时,由经管医生提出申请,经科主任初审,医务部复审,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退出路径,停止实行单病种付费方式,并及时报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备案。医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退出路径的病例进行分析评估,每3个月小结报省卫生行政部门。

(二)各试点医院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将单病种付费价格等相关内容在医院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做好对外宣传和解释工作,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在实施试点病种诊治前,应将单病种付费原则和具体要求、临床路径、付费价格、进入和退出机制等事项,及时告知患者,并签订“单病种付费诊疗协议书”。

(三)各试点医院要认真分析试点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在2011年底前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和总结,提出进一步拓展单病种付费试点工作意见。

(四)实施单病种付费改革试点,是改革医院现行付费制度、有效控制医疗总费用、缓解群众看病贵的一项重要措施,各试点医院要充分认识单病种付费改革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确保单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本通知自2010年1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单病种限价付费的利与弊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2006年04月10日 14:07 江永

目前全国许多地方医院实行单病种限价付费,并已引起了全国广泛关注,笔者正巧在一本高等院校教材中看到了介绍国外有关按病种付费情况的资料,现根据教材中提供的资料,就单病种限价付费的利与弊作简要介绍,并与“四一三”健康保险管理模式(以下简称“四一三”)作简单比较,供业内人士研究和参考。

按病种付费(即单病种限价付费)是上世纪70年代美国耶鲁大学卫生研究中心研究出来的,美国政府于1982年开始在老年人的住院医疗保险中推行,以后有十多个国家(大部分为欧洲国家)中进行研究和推行。中国在上世纪80年代未90年代初也进行了研究。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使其推广受限。

经多年来实际使用的结果,按病种付费有其长处,也有其不足,主要表现在:

优点:

1、因患者的医疗费用是按病种包干给医院,费用支出由医院自己承担,必然促使医院注重病人检查、治疗的有效性,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降低医疗成本,从而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四一三”是将费用按人头包干给医院,费用超支不补,节余也归医院,这一优点在“四一三”中同样存在);

2、同样是因为患者的医疗费用是按病种包干给医院,那么因医院更注重医疗效果,能让患者减少住院天数,可提高病床使用的周转率,这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医院的住院难问题(因同样的道理,这一优点在“四一三”中也同样存在)

3、同样是因医疗费用是按病种包干,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医院各科室之间,医生与医院之间必然会密切协作(因同样的道理,这一优点在“四一三”模式也同样存在);

4、同样是因医疗费用是按病种包干,为了控制医疗成本,医院会积极做好疾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因同样的道理,这一优点在“四一三”模式也同样存在);

5、因医疗费用是按病种包干,为积累更多的数据资料,促使医院加强的病案管理,提高病案管理质量(而“四一三”是按人头包干费用,病案管理可能更容易被忽略)。

缺陷:

1、按病种付费方式的使用范围,一般只适用在住院,而且更多在外科,而大量的内科病种仍在探索之中,一般门诊不在适用范围之内,因而应用范围受很大的限制(而“四一三”不仅适用于住院,也适用于门诊,不仅适用于所有的外科病种,同样适用于所有内科病种);

2、本可以门诊保守治疗的疾病,为了增加收入,医生可能会诱导患者做手术和住院,这不仅会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还让患者增加不必要的手术痛苦(而“四一三”定点医院的收入的多少,与手术和住院人次完全没有关系,所以这一问题对“四一三”而言不复存在);

3、在国外,同一病种不同等级(如早期与晚期、有无并发症等)有不同的付费标准,为了得到更多的费用,医院会设法提高病种等级(即把轻病说成是重病),这样会增加患者不合理医疗费用负担,尤其是医保患者更容易较大幅度增加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而“四一三”是按人头包干费用,这一问题不复存在);

4、为了增加住院人次,有的医院会设法让患者出院后再入院(即分解住院人次),从而让住院人次一分为二,甚至一分为三,这样既增加了不合理的医保基金支出,也增加了患者的不合理医疗费用负担(而“四一三”是按参保人头数与医院结算费用,与住院人次无关,所以这一问题也不复存在);

5、医院为了减少费用支出,会尽快让病人出院,以便将更多的费用转嫁给门诊及其它医院(而“四一三”可以将定点医院的适用范围扩大到门诊,而且出院后,患者觉得病仍未治好,定点医院仍要继续承担治疗责任,如转其它医院治疗,定点医院仍要按规定为患者支付医疗费用。所以这一问题对于“四一三”而言也不复存在);

6、按病种包干费用后,因重症患者的住院时间长,费用高,为了回避费用超支风险大,医院常常会以种种借口推诿重症患者。尤其是教学医院,如从科研和教学需要考虑,理应收治更多的疑难重症患者,而如按病种付费,医院从经济利益考虑,也不希望收治重症患者(而“四一三”是按人头包干费用,如果参保人不生病,保费全归定点医院,而一旦生了病,无论是小病还是大病,均由定点医院承担医疗责任,如果医院条件有限,需要转其它医院治疗,其医疗费用仍由该定点医院承担。所以,这个问题在“四一三”中也不复存在);

7、在医院的操作程序复杂,管理费用高。按病种付费后,医院需要与患者事先签订协议,同时还要增加新的劳务费用,如医生和护土要花许多额外时间填写有关表格,还要增加处理相关数据的费用(在“四一三”中不复存在);

8、政府的运作成本高。人类有病种数以万计,即使是常见病、多发病也有数百种,而且同一病种的不同地区、不同等级医院、不同年龄、不同病情都有不同的费用标准;如果要在一个城市和地区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病种费用标准,需要收集大量的数据,并进行大量的分析计算;而且随着医药价格的变化和诊疗技术的不断提高,病种费用标准也要作相应的调整。所以其工作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而“四一三”与这完全相反:操作要简单得多,而且运行成本也要低得多)

9、政府的管理难度大。随着城乡医保面的逐步扩大,医保患者会越来越多,由于第三付费机制的作用,医院为了获得更多的医保基金,可能会通过提高病种等级和分解按病种就诊人次等方法,让医保费用大幅度提高甚至翻番,而政府医保部门面对众多的医生和患者,尤其是在医患合谋的情况下,其监管难度可想而知(而“四一三”与这完全相反:管理难度要小得多)。

第11篇:单病种付费协议书

琅琊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病种付费协议书

(本协议必须在明确诊断后及时签订,如在手术后签订,患者有权拒签)

甲方(定点医疗机构盖章):

乙方(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西涧街道 镇 村 组,新农合就诊证号:

一、根据《琅琊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参合对象医疗负担,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二、甲方依据临床及辅助检查,诊断乙方患有 疾病,该疾病符合《琅琊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试行)》中规定的病种,主要治疗方式为 住院治疗 。

三、乙方同意实行按病种付费。在本次住院过程中,乙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 25 %缴纳自付费用(包括入院前2天门诊检查费用和住院期间到外院检查费用及本院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其余费用由市新农合管理中心按照有关规定与医疗机构之间结算。乙方同意在治疗结束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出院,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四、本协议为付费方式协议,双方在发生医疗纠纷时,与本协议无关。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琅琊区新农合结算中心各执一份,以资信守。

经治医生签字:

患者签字: 患者主要亲属签字:

年 月 日

第12篇:单病种相关制度

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卫生部发布的单病种质量控制的通知要求,对公布的6个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开展单病种质量监控。

2、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由临床路径管理小组负责。

3、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在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小组指导下,由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具体实施。

4、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要组织科室相关人员学习单病种质量管理相关知识,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上岗。

5、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每月对本科室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进行评价,医院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每季度进行评估分析,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各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组,督促整改落实,保证质量持续改进。

6、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

(1)诊断质量指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

(2)治疗质量指标:治愈率、好转率、未愈率、并发症发生率、抗生素使用率、病死率;

(3)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术前平均住院日; (4)经济指标:平均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耗材费用。

7、实施单病种质量管理的科室建立单病种管理登记本,详细记录患者单病种管理的相关信息。

8、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对每个纳入单病种管理的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每月汇总分析,上报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每季度对实施单病种管理的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满意度调查,结合实施小组上报的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综合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科室落实。

9、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定期对患者进行单病种管理依从性检查,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定期对卫生工作人员进行实施单病种管理的依从性检查,每个季度分析评价依从性检查结果,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10、奖罚

医院将单病种质量考评结果纳入医疗质量检查考评体系,并与相关责任人的职称晋升、评优选先、绩效考核等挂钩。 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控指标监测范围管理

制度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医疗成本,提高病人满意度,根据《医药卫生体质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和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监测管理制度与程序

(一)单病种临床路径是指由医疗、护理及相关人员在疾病诊断明确后,针对某种疾病或者某种手术制定的具有科学性(或合理性)和时间顺序性的患者照顾计划。

(二)院内各科室开展单病种临床路径均需遵守本制度。

(三)各科室单病种临床路径开展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并与科室功能任务相适应,需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各级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病种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优化质控病种的诊断、治疗环节质量。

(四)设立组织,加强督导,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建立三级医疗控制体系,由临床路径管理小组、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及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负责开展单病种质量及临床路径质量监测工作。

(五)监测指标:

手术患者的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类型、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天数、非计划重返手术室次数、手术后并发症、住院天数、手术前住院天数、住院费用、药品费用、医疗耗材费用、患者转归情况、健康教育知晓情况、患者满意度等。

非手术患者的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病情严重程度、主要药物选择、并发症发生情况、住院天数、住院费用、药品费用、医疗耗材费用、患者转归情况、健康教育知晓情况、患者满意度等。

单病种核心指标:

1、急性心肌梗死(ICD-10 I21.0-I21.3,I21.9)。 (1)到达医院后使用阿司匹林(有禁忌者应给予氯吡格雷)的时间。

(2)到达医院后首次心功能评价的时间与结果。 (3)实施再灌注治疗(仅适用于STEMI):到院后实施溶栓治疗的时间;到院后实施PCI治疗的时间;需要急诊PCI患者,但本院无条件实施时,转院的时间。

(4)到达医院后使用首剂β-受体阻滞剂(有适应证,无禁忌症者)的时间。

(5)住院期间使用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有适应证,无禁忌症者)。

(6)住院期间血脂评价。

(7)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有明示(有适应证,无禁忌症者)。

(8)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急性心肌梗死的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 (9)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10)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

2、急性心力衰竭(ICD-10 I05-I09,I11-I13,I20-I25,伴I50)。

(1)到达医院后首次心功能评价的时间与结果。 (2)到达医院后使用首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的时间。(有适应证,无禁忌症者)。

(3)出院时继续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ACEI/ARBs。

(4)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心力衰竭的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

(5)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6)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结果。

3、A.社区获得性肺炎--住院、成人(ICD-10 J13-J15,J18.1)。

(1)到达医院后首次病情严重程度评估的时间与结果。 (2)重症患者、入住ICU患者实施氧合评估的时间。 (3)重症患者、入住ICU患者实施病原学检查的时间。 (4)起始抗菌药物种类(经验性用药)选择。 (5)入院后患者接受首剂抗菌药物治疗的时间。 (6)初始治疗后评价无效,重复病原学检查的时间。 (7)抗菌药物(输注或注射)使用天数。

(8)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与肺炎的健康辅导的内容与时机。

(9)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10)患者对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

3、B.社区获得性肺炎--住院、儿童(ICD-10 J13-J15,J18)。

(1)住院时病情严重程度评估。 (2)氧合评估。

(3)重症、入住ICU患儿病原学检测。 (4)抗菌药物使用时机。

(5)起始抗菌药物选择符合规范。 (6)住院72小时病情严重程度再评估。 (7)抗菌药物疗程(天数)。 (8)符合出院标准及时出院。

(9)疗效、住院天数、住院费用(元)。 不含新生儿及1-12个月婴儿肺炎。

4、脑梗死(ICD-10 I63)。

(1)到院后接诊流程:到院后实施神经功能缺失评估的时间与结果;到院后实施头颅CT等检查的时间。

(2)到院后使用首剂阿司匹林/或氯吡咯雷的时间。 (3)到院后实施吞咽困难评价的时间。

(4)到院后实施血脂评价与使用他汀类药物(有适应证,无禁忌症者)的时间。

(5)预防深静脉血栓的时间。 (6)康复评价与实施的时间。 (7)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或氯吡咯雷。

(8)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与脑梗死的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

(9)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10)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结果。

5、剖宫产 ICD-9-CM-3:74.1。

(1)实施母婴情况评估,符合剖宫产医学指证。

(2)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应用时机。

(3)再次手术指证。 (4)评估产后出血量。

(5)手术后并发症(包括新生儿)。

(6)为患者提供剖宫产术的健康教育。 (7)切口愈合:II/甲。 (8)术后 7 天内出院。 (9)住院费用。

(10)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

6、围手术期预防感染.(1)手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选用符合规范要求。(2)预防性抗菌药物在手术前1小时内开始使用。 (3)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

(4)择期手术在结束后

24、

48、72小时内停止预防性抗生素使用的时间。

(5)手术野皮肤准备与手术切口愈合。 适用手术与操作 ICD-9-CM-3 编码:

1、甲状腺切除术 ICD-9-CM-3:06.2;06.3;06.4;06.5。

2、半月板摘除术 ICD-9-CM-3:80.6。

3、子宫摘除术:ICD-9-CM-3:68.3;68.4;68.5;68.6;68.7。

4、剖宫产术 ICD-9-CM-3:74.0;74.1;74.2;74.4;74.9。

5、腹股沟钭疝修补术 ICD-9-CM-3:53.0;53.1。

6、阑尾切除术 ICD-9-CM-3:47.0。

7、乳腺手术 ICD-9-CM-3:85.4。

(六)临床科室路径个案管理员和单病种质控员,每月组织科室质控小组分析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并将分析数据按时上报临床路径管理办公室。进行季度总结,找出不足,改进工作。

(七)临床路径管理办公室,负责收集科室上交的材料,整理和保存资料,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第13篇:单病种付费实施方案

交口县人民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各相关科室:

单病种质量管理是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改进与完善医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二甲医院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为更好地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结合既往医院单病种管理工作经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六个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的总体研究和协调工作:

组 长:孙绪谦(副院长,主任医师) 副组长:张中平(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郭志芳(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梁建忠(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杜景萍(工会主席,副主任护理师)

成 员:尹志锋(医务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武文平(院长助理,麻醉科主任,主治医师)

任永芳(院长助理,儿科主任,主治医师)

李福连(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 王 健(普外科主任,主治医师) 梁惠杰(内一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郭慧萍(内二科主任,主任医师)

王完英(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梁素香(妇产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王文生(急诊科、门诊部主任,副主任医师)

郭东升(五官科主任,主治医师)

张大江(骨科副主任,主治医师)

三、具体工作职责

“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在单病种质量控制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支持及奖励建议。

执行科室职责:认真执行相关诊疗规范,杜绝相关病种诊断和治疗的随意性,提高出院诊断准确率;准确完整地记录住院病历的相关信息,保证病案信息、医嘱信息的准确与完整性;加强随访及健康教育工作。

四、工作目标

通过学习和实践六个单病种的临床诊疗常规和质量控制指标,逐步掌握如何应用医院优化服务管理工具,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改进医院的服务流程,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单病种的临床医疗行为,争取1年内六个单病种的过程(核心)质量指标总体达标率达到70%以上。

五、工作内容和安排

以六个单病种为单位,组织临床各专科开展规范单病种诊疗常规和单病种上报工作。

(一)基线调查和动员工作

医务科:负责监督单病种质量控制科室执行该病种的诊疗规范,建立与有关病种相适应的急诊“绿色通道”以及辅助科室的连贯服务流程与规范。根据单病种质量控制的评价标准,监控临床医疗与服务过程,促进服务流程的完善和临床服务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采用历史对照法(实施前后数据分析对比)或对照组方法(不同医院或本院不同病区间进行数据分析对比),进行定期效果评估。

病案室:负责监督单病种的病历首页规范化管理,保证疾病编码的准确性,配合临床科室单病种上报的病案统计和调阅工作。

护理部:组织制定单病种护理规范及工作流程,协助医生做好健康教育工作,保证病区护理人员认真落实。

药剂科:制定单病种的用药规范,并负责监督。

麻醉科:负责制定单病种手术麻醉的规范和工作流程,并保证落实到位。

信息科:尽快解决各上报科室的网络上报问题。

(二)策划和落实阶段

单病种质量管理是多学科、多科室、多专业协作完成的诊疗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受阻,都会影响单病种质量管理的顺利完成。如何保证单病种的质量控制尽快达到卫生部要求的六个单病种核心质量控制指标,需要各科室加强协调与沟通,特别是加强医疗、护理、医技及行政后勤的跨部门合作。尤其是“接口”流程的衔接、绿色通道的建立、各项辅助检查的时限完成等,需要打破部门壁垒,建立团队合作,保证所有环节和人员都能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任务。

1、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临床各专科和相关的医技辅助科室在医院部署的总体要求下,认真分析医院或科室工作中存在的未能达到单病种质量控制要求的问题,对照目前的工作测算需要的资源投入,制定“单病种质量管理”的诊疗规范或流程改造的计划和方案,并落实执行。

各科室将六个“单病种质量管理”的诊疗规范或流程改造的计划和方案在2013年7月30日前交医务科,再由专家组组长汇总。

2、积极实施单病种质量管理诊疗规范和上报工作,强化科室单病种管理。

(1)各专科成立单病种质量控制实施小组,小组成员包括科主任、护士长、医生及护士等。主要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诊疗规范的具体执行和落实工作。

(2)确定单病种质量控制信息上报专人负责制度,并将信息报送人名单告之医务科。

3、逐步建立和完善我院单病种质量控制体系

(1)由医务科协同单病种质量管理专家组,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的监督工作。采用定期督查、院务会通报、限期整改、纳入科室绩效评估等形式进行质量控制。重点评价指标为:六个单病种质量的过程(核心)质量指标达标率。

(2)加强单病种医疗质量的统计分析和质量控制,制定系统的监控细则,对所有符合上报条件的病例,进行检查和考评。根据预先制定的评价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该病种是否已达到规定标准,进行状态分析和反馈,促使临床科室不断改进。

(三)工作总结阶段

各科室每季度提交单病种质量管理中期总结报告,主管职能部门提交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中期监测报告。

六、要求

各科室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统筹组织,广泛动员,全员参加,各负其责,抓好落实,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本方案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交口县人民医院

2015年06月20日

附件:

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

国际疾病分类标准编码ICD-10采用《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一、急性心肌梗死(ICD-10 I21.0-I21.3,I21.4,I21.9)

(一)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阿司匹林(有禁忌证者应给予氯吡格雷)

(二)实施左心室功能评价。

(三)再灌注治疗(仅适用于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1.到院30分钟内实施溶栓治疗; 2.到院90分钟内实施PCI治疗;

3.需要急诊PCI患者,但本院无条件实施时,须转院。

(四)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β受体阻滞剂(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五)有证据表明住院期间使用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ARB)、他汀类药物,有明确适应证,无禁忌证。

(六)有证据表明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有明确适应证,无禁忌证。

(七)血脂评价与管理。

(八)为患者提供急性心肌梗死的健康教育。

(九)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二、心力衰竭(ICD-10 I50)

(一)实施左心室功能评价。

(二)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利尿剂和钾剂(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三)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ACEI或ARB。

(四)到达医院后使用β受体阻滞剂(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五)重度心衰使用醛固酮受体阻滞剂(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六)有证据表明住院期间维持使用利尿剂、钾剂、ACEI或ARB、β受体阻滞剂和醛固酮拮抗剂,有明确适应证,无禁忌证。

(七)有证据表明出院时继续使用利尿剂、ACEI或ARB、β受体阻滞剂和醛固酮受体阻滞剂,有明确适应证,无禁忌证。

(八)非药物治疗临床应用符合适应证。

(九)为患者提供心力衰竭的健康教育。

(十)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三、A.社区获得性肺炎-住院、成人(ICD-10 J13-J15,J18.1)

(一)符合住院治疗标准,实施病情严重程度评估。

(二)氧合评估。

(三)病原学诊断。

1.在首次抗菌药物治疗前,采集血、痰培养;2.住院24小时以内,采集血、痰培养。

(四)入院4小时内接受抗菌药物治疗。

(五)起始抗菌药物选择。1.重症患者起始抗菌药物选择; 2.非重症患者起始抗菌药物选择; 3.目标抗感染药物的治疗选择。

(六)初始治疗后评价与处理。

(七)抗菌药物疗程(用药天数)。

(, 八)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与肺炎的健康教育。

(九)符合出院标准及时出院。

(十)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B.肺炎(儿童、住院)质量控制指标

(一)住院时病情严重程度评估;

(二)氧合评估;

(三)病原学检测;

(四)抗菌药物使用时机;

(五)起始抗菌药物选择符合规范;

(六)住院72小时病情严重程度再评估;

(七)抗菌药物疗程(天数);

(八)符合出院标准及时出院;

(九)疗效、住院天数、住院费用(元)。

适用病名ICD-10编码:ICD-10 J13-J15,J18,不含新生儿及1-12个月婴儿肺炎。

四、脑梗死(ICD-10 I63)

(一)接诊流程。1.按照脑卒中接诊流程; 2.神经功能缺损评估;

3.完成头颅影像学检查(CT/MRI)、实验室检查(血常规、急诊生化、凝血功能检查)、心电图(ECG)等项检查。

(二)静脉应用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t-PA)或应用尿激酶的评估。1.实施静脉t-PA或尿激酶应用评估; 2.应用静脉t-PA或尿激酶治疗。

(三)到院48小时内抗血小板治疗。

(四)吞咽困难评价。

(五)血脂评价与管理。

(六)住院1周内接受血管功能评价。

(七)预防深静脉血栓。

(八)康复评价与实施。

(九)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与脑梗死的健康教育。

(十)出院时使用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

(十一)出院时伴有房颤的脑梗死患者口服抗凝剂(如华法林)的治疗。

(十二)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五、剖宫产质量控制指标

(一)产前风险评估

(二)剖宫产指征选择

(三)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应用时机

(四)胎儿娩出Apgar评分结果

(五)产后出血量评估

(六)产后并发症与再次手术

(七)新生儿并发症

(八)提供母乳喂养与产后康复健康教育

(九)切口Ⅱ甲愈合

(十)住院天数与费用、疗效

(十一)患者对服务的体验与评价

(十二)妊娠合并HBV实施母婴阻断(可选)

适用手术与操作ICD-9-CM-3编码:子宫下段剖宫产术ICD-9-CM-3:74.1 适用临床路径:剖宫产临床路径,卫生部2009年版

六、围手术期预防感染质量控制指标

(一)手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选用符合规范要求;

(二)预防性抗菌药物在手术前一小时内开始使用;

(三)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

(四)择期手术在结束后

24、

48、72小时内停止预防性抗生素使用的时间;

(五)手术野皮肤准备与手术切口愈合。适用手术与操作ICD-9-CM-3编码:

(一)单侧甲状腺叶切除术ICD-9-CM-3:06.2;06.3;06.4;06.5。

(二)半月板摘除术ICD-9-CM-3:80.6。

(三)子宫摘除术ICD-9-CM-3:68.3;68.4;68.5;68.6;68.7。

(四)剖宫产术ICD-9-CM-3:74.0,74.1,74.2

(五)腹股沟斜疝修补术ICD-9-CM-3:53.0,53.1。

(六)阑尾切除术ICD-9-CM-3:47.0。

(七)乳腺手术ICD-9-CM-3:85.4。

第14篇:医院单病种实施方案

额尔古纳市人民医院

六个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单病种质量管理是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改进与完善医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综合医院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为更好地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现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09]757号)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六个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的总体研究和协调工作:

组长:王士俊

副组长:代广江 王建和 王军

成员: 王革新 左秀萍 任敬伟 李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质量控制科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具体工作职责:

“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在单病种质量控制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支持及奖励建议。

专家组:根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改进与修订服务流程、制度及诊疗规范的建议。规范所负责病种的临床诊疗行为,组织相关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努力达到该病种的质量控制标准。

执行科室职责:认真执行相关诊疗规范,杜绝相关病种诊断和治疗的随意性,提高出院诊断准确率;准确完整地记录住院病历的相关信息,保证病案信息、医嘱信息的准确与完整性;加强随访及健康教育工作。

四、工作目标

通过学习和实践六个单病种的临床诊疗常规和质量控制指标,逐步掌握如何应用医院优化服务管理工具,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改进医院的服务流程,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单病种的临床医疗行为。

五、工作内容和安排

第1 页

以六个单病种为单位,组织临床各专科开展规范单病种诊疗常规和单病种上报工作。

(一)基线调查和动员工作

1、以六个单病种为单位,分别与全院主要收治该种疾病的科室进行调查和动员工作,了解单病种质量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动员相关科室人员积极参与单病种质量控制。

2、根据六个单病种的ICD编码,检索2009年1月至2009年11月底的六个单病种收治情况,初步了解我院2009年度单病种的基本质量控制指标。

3、召开全院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向临床相关专科和职能科室汇报六个单病种的收治情况,动员相关收治科室做好单病种的质量管理和上报工作,并与职能科室落实在单病种管理中的职责。

医务科:负责监督单病种质量控制科室执行该病种的诊疗规范,建立与有关病种相适应的急诊“绿色通道”以及辅助科室的连贯服务流程与规范。

病案管理科:负责监督单病种的病历首页规范化管理,保证疾病编码的准确性,配合临床科室单病种上报的病案统计和调阅工作。

护理部:组织制定单病种护理规范及工作流程,协助医生做好健康教育工作,保证病区护理人员认真落实。

药学部:制定单病种的用药规范,并负责监督。

麻醉科:负责制定单病种手术麻醉的规范和工作流程,并保证落实到位。 信息科:协助解决各病区单病种上报链接问题;统一科室代码,规范归口管理;利用电子病案或HIS系统获取单病种上报的相关数据。

质量控制科:根据单病种质量控制的评价标准,监控临床医疗与服务过程,促进服务流程的完善和临床服务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采用历史对照法(实施前后数据分析对比)或对照组方法(不同医院或本院不同病区间进行数据分析对比),进行定期效果评估。

4、对各专科单病种信息上报员进行培训,解决各上报科室的网络上报问题。

(二)策划和落实阶段

单病种质量管理是多学科、多科室、多专业协作完成的诊疗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受阻,都会影响单病种质量管理的顺利完成。如何保证单病种的质量控制尽快达到卫生部要求的六个单病种核心质量控制指标,需要各科室加强协调与沟通,特别是加强医疗、护理、医技及行政后勤的跨部门合作。尤其是“接口”流

第2 页

程的衔接、绿色通道的建立、各项辅助检查的时限完成等,需要打破部门壁垒,建立团队合作,保证所有环节和人员都能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任务。

1、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临床各专科和相关的医技辅助科室在医院部署的总体要求下,认真分析医院或科室工作中存在的未能达到单病种质量控制要求的问题,对照目前的工作测算需要的资源投入,制定“单病种质量管理”的诊疗规范或流程改造的计划和方案,并落实执行。

各科室将六个“单病种质量管理”的诊疗规范或流程改造的计划和方案在2014年1月1日前交质量控制科。再由专家组组长汇总,在2014年1月1日前完成相关单病种的实施方案。

2、积极实施单病种质量管理诊疗规范和上报工作,强化科室单病种管理。(1)各专科成立单病种质量控制实施小组,小组成员包括科主任、护士长、医生及护士等。主要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诊疗规范的具体执行和落实工作。

(2)确定单病种质量控制信息上报专人负责制度,并将信息报送人名单告之质量控制科。使用我院统一修改好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系统”

(3)从2014年1月1日起,各专科正式开展六个单病种的信息上报工作,在完成六个单病种的每例诊疗后15日内报送相关病例信息。

3、逐步建立和完善我院单病种质量控制体系

(1)由质量控制科协同单病种质量管理专家组,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的监督工作。采用定期督查;例会通报;限期整改;纳入科室绩效评估等形式进行质量控制。重点评价指标为:六个单病种质量的过程(核心)质量指标达标率。

(2)加强单病种医疗质量的统计分析和质量控制,制定系统的监控细则,对所有符合上报条件的病例,进行检查和考评。根据预先制定的评价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该病种是否已达到规定标准,进行状态分析和反馈,促使临床科室不断改进。

六、要求

本次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由卫生部委托中国医院协会进行组织和管理,包括单病种网上直报系统的建立、质量控制指标的制定以及质量指标评价与分析,并组织专家组对上报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指导。各科室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统筹组织,广泛动员,全员参加,各负其责,抓好落实,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第3 页

附件一:

第一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

国际疾病分类标准编码ICD-10采用《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一、急性心肌梗死

(一)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阿司匹林(有禁忌证者应给予氯吡格雷)

(二)实施左心室功能评价。

(三)再灌注治疗(仅适用于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

1.到院30分钟内实施溶栓治疗;

2.到院90分钟内实施PCI治疗;

3.需要急诊PCI患者,但本院无条件实施时,须转院。

(四)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β受体阻滞剂(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五)有证据表明住院期间使用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ARB)、他汀类药物,有明确适应证,无禁忌证。

(六)有证据表明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有明确适应证,无禁忌证。

(七)血脂评价与管理。

(八)为患者提供急性心肌梗死的健康教育。

(九)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二、心力衰竭(ICD-10 I50)

(一)实施左心室功能评价。

(二)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利尿剂和钾剂(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三)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ACEI或ARB。

(四)到达医院后使用β受体阻滞剂(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五)重度心衰使用醛固酮受体阻滞剂(有适应证,无禁忌证者)。

(六)有证据表明住院期间维持使用利尿剂、钾剂、ACEI或ARB、β受体阻滞剂和醛固酮拮抗剂,有明确适应证,无禁忌证。

(七)有证据表明出院时继续使用利尿剂、ACEI或ARB、β受体阻滞剂和醛固酮受体阻滞剂,有明确适应证,无禁忌证。

第4 页

(八)非药物治疗临床应用符合适应证。

(九)为患者提供心力衰竭的健康教育。

(十)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三、肺炎(ICD-10 J13-J15,J18)

(一)符合住院治疗标准,实施病情严重程度评估。

(二)氧合评估。

(三)病原学诊断。

1.在首次抗菌药物治疗前,采集血、痰培养;

2.住院24小时以内,采集血、痰培养。

(四)入院4小时内接受抗菌药物治疗。

(五)起始抗菌药物选择。

1.重症患者起始抗菌药物选择;

2.非重症患者起始抗菌药物选择;

3.目标抗感染药物的治疗选择。

(六)初始治疗后评价与处理。

(七)抗菌药物疗程(用药天数)。

(八)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与肺炎的健康教育。

(九)符合出院标准及时出院。

(十)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四、脑梗死(ICD-10 I63)

(一)接诊流程。

1.按照脑卒中接诊流程;

2.神经功能缺损评估;

3.完成头颅影像学检查(CT/MRI)、实验室检查(血常规、急诊生化、凝血功能检查)、心电图(ECG)等项检查。

(二)静脉应用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t-PA)或应用尿激酶的评估。

1.实施静脉t-PA或尿激酶应用评估;

2.应用静脉t-PA或尿激酶治疗。

(三)到院48小时内抗血小板治疗。

(四)吞咽困难评价。

(五)血脂评价与管理。

(六)住院1周内接受血管功能评价。

第5 页

(七)预防深静脉血栓。

(八)康复评价与实施。

(九)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与脑梗死的健康教育。

(十)出院时使用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

(十一)出院时伴有房颤的脑梗死患者口服抗凝剂(如华法林)的治疗。

(十二)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五、计划性剖宫产(ICD-9-CM-3:74.1)

(一)、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妇产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

(二)、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妇产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

1.骨盆及软产道异常;2.胎儿巨大; 3.羊水过少; 4.头盆不称; 5.高龄初产妇; 6.胎儿窘迫;

7.有影响阴道分娩的各种合并症;8.征得患者及家属的同意。

(三)、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日为8天

(四)、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是首选治疗方案符合ICD-9-CM-3:74.1 手术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五)、术前准备(术前评估)0-1 天 所必须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 2.凝血常规;

3.其它根据病情需要而定。

(六)、选择用药:抗生素第一代头孢类,预防性用药时间为断脐后30分钟。

(七)、手术日为入院第 1-2天

1.麻醉:硬膜外或腰硬联合;

2.手术内臵物:无

3.术中用药:缩宫素及其他必需用药

第6 页

4.输血:必要时

(八)、术后住院恢复5-7天

1.术后复查的检查项目:血常规(必要时);

2.术后用药:促子宫收缩药物

3.预防性抗菌药物:第一代头孢类(静脉用),术后72小时内停止静脉抗生素。

(九)、出院标准:(围绕一般情况、切口情况、第一诊断转归)

1.一般状况好,体温正常;

2.伤口无红肿;3.阴道出血少。

(十)、有无变异及原因分析:

1.患者原因入院后5-6日手术;

2.有影响手术的合并症,需要进行相关的诊断和治疗 3.新生儿黄疸转入儿科,母亲等待新生儿出院而留院;

4.术后出现发热及出血等并发症需要治疗和住院观察,导致住院时间延 长;

六、急性化脓性阑尾炎(ICD-10:K35.901)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急性化脓性阑尾炎(ICD-10:K35.901)。 行阑尾切除术(ICD-9-CM-3:47.09)。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小儿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小儿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小儿外科学》(施诚仁等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第4版)。

1.临床表现:持续性右下腹痛,伴食欲减退、恶心或呕吐,可有发热。2.腹部体检:右下腹有固定压痛,伴肌紧张。

3.实验室检查:血白细胞总数和中性粒细胞增多,尿便常规一般无异常,C反应蛋白可升高。

4.影像学检查:超声可显示阑尾肿胀,阑尾周围有渗出液积聚。必要时CT亦可用于检查。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小儿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小儿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小儿外科学》(施诚仁等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第4版)。

行阑尾切除术(ICD-9-CM-3:47.09)。

第7 页

(四)标准住院日为5–7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K35.901急性化脓性阑尾炎疾病编码。2.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3.如诊断为穿孔性阑尾炎,不进入本路径。

(六)术前准备2–4小时。必需的检查项目:

1.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型、C反应蛋白、凝血常规、尿便常规、肝肾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

2.胸片。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并结合患儿病情决定选择。

2.推荐药物治疗方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药物)。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1天。

1.麻醉方式:气管插管全身麻醉,或基础+椎管内麻醉。2.手术方式:阑尾切除术。

(九)术后住院恢复4–6天。

1.根据当时病情而定,可选择血常规、C反应蛋白、血电解质、肝肾功能、超声等。

2.术后抗菌药物:根据病情及术前已用药物,可选择二代头孢类(如头孢呋辛)+甲硝锉或三代头孢类(如头孢噻肟)+甲硝唑,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3–5天。

(十)出院标准。1.一般情况好。 2.切口无红肿、无渗出。 3.进食可,无腹胀,排泄正常。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视病变程度,如腹膜炎、腹腔渗出、切口感染、肠粘连等,处理及病程则有

8 页

所变动。

9 页

第15篇:单病种总结1

2013年1-3月份单病种付费工作总结

我院自2013年2月27日—2013年4月18日共进入单病种付费97例,出院79例,在院18例,已报病人 61 例。

具体分布:

1.普外科总计46例

小儿疝36例

成人疝 10例 2.产科一区总计34例

正常分娩19例

剖宫产15例 3.五官科总计7例 全麻下慢性扁桃体炎4例 上颌窦囊肿3例 4.产科二区总计5人

正常分娩1例

剖宫产4例 5.妇科总计4人

子宫肌瘤2例

经腔镜下卵巢囊肿2例 6.脊柱关节科1例

陈旧性半月板损伤1例 存在的问题:

1、进入单病种付费的病人在治疗结束时,未点完成路径,导致病人信息一直为未出院病人。

2、对进入单病种付费的病人人群不清楚。导致医保农合都进入。 3.在开具住院证时未写明诊断,总费用,未加盖单病种付费专用章,导致病人不能按单病种付费进行报销。

4.对于入有保险,需要提供费用总清单的病人,不纳入单病种付费。

5.护理人员不再为进入单病种付费的病人出具一日清单,不再给病人查询费用。剩余的费用也不再退给病人。 6.外科系统可共享单病种付费路径。

7.科室对单病种付费病人,费用使用缺乏掌控,等病人出院才

发现费用已超,让病人补交费用,病人拒付。

8.出现变异未及时与病人沟通,导致病人对单病种付费产生疑问。

9.出现问题不能及时与医务科联系,导致工作处于盲目状态。改进措施

1.请医生详细阅读已下发的知情同意书及流程,详细的向病人讲解告知。待病人明白后签署同意书。

2.出现问题及时与医务科联系,认真查找找问题,并解决。3.科主任对进入单病种的病人及退出病人严格把关。 4.病人出院后医生进行随访制度,并填写单病种病人回访表。回访表已下发科室,请医生自行打印。

第16篇:路径、单病种总结

2015年上半年临床路径及单病种管理工作总结

一、开展临床路径及单病种工作情况

2015年上半年病种符合路径进入标准共827例。其中脑出血5例,脑梗死19例,社区获得性肺炎8例(成人6人、儿童2人),肺源性心脏病0例,急性心肌梗死8例,急性左心衰0例,十二指肠溃疡5例,2型糖尿病59例,手足口病102例,过敏性紫癜(儿科)3例,轮转病毒性肠炎3例,毛细支气管炎15例,小儿疝高位疝囊结扎术0例,无张力疝修补术46例,急性阑尾炎65例,急性化脓性(坏疽性)阑尾炎74例,胆总管结石切口取石12例,输尿管结石87例,高血压脑出血0例,良性前列腺增生13例,子宫肌瘤31例,宫外孕21例,白内障1例,翼状胬肉230例,慢性鼻炎-鼻窦炎7例。

2015年上半年单病种标准共165例。其中急性心肌梗死8例,心力衰竭0例,脑梗死19例,肺炎8例,剖宫产术130例。

二、执行情况

今年临床路径根据执行情况适当调整,增加儿科手足口病,过敏性紫癜,轮转病毒性肠炎,删除眼科白内障,实际执行路径增加为24个。

三、今年亮点工作

1、我院已启动DRGs管理系统,各临床科室已将其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路径做出电子表单,待嵌入系统,预计将执行100个以上临床路径,单病种管理也将嵌入DRGs管理系统,待系统正常运行后我院的临床路径和单病种管理工作将进入跃进式阶段,同时医院准备开通单病种网上直报平台,届时我院的单病种管理将更加规范化。

2、我院医师及医务科、医保科、病案室、财务科等职能科室已多次参加省、市、区级及院级DRGs付费改革培训,待我院DRGs管理系统正式执行后,医院还将举行多层次DRGs管理培训,相信我院将成为我市执行DRGs改革试点的表率单位。

医 务 科

2015年7月5日

第17篇:单病种收费诊疗协议书

梁平区中医医院

按病种收费管理诊疗协议书

甲方:XXX中医医院 乙方:患者姓名

为规范临床诊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甲方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4]213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在全院推行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开展单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和按病种收费管理,其有关事项明确并协议如下:

乙方因病于

年 月 日入住甲方

科。根据目前乙方所述病情、存在的症状及有关检查,诊断为

。经乙方要求甲方同意,进入

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并按该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

为保障甲乙双方权益,双方在充分理解以下事项后,自愿签订协议:

1.单病种定义:患者在入院到出院整个过程中,存在且仅存在单一的一种疾病或虽同时存在其它疾病但不需要治疗且不影响原疾病的治疗,即该疾病在整个住院过程中不存在需要诊疗的并发症、后遗症及其它疾病。

2.临床路径是一种标准化的诊疗程序,起到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效率和质量的作 用。进行临床路径管理您将得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规范治疗。进行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病例必须先进入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流程,顺利完成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才能在出院时采取按病种收费管理进行付费结算。

3.甲方经重庆市物价局核定,

单病种限价标准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该病种明确规定的除外内容:

(1)限价费用只包括住院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查费、化验费、检查费、床位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药品费、常规医疗耗材费等,病种限价收费按重庆市医保单病种结算有关规定执行;

(2)血液和血液制品、用血补偿金及该病种明确规定的除外内容按重庆市医保有关规定执行,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别承担相应费用;

(3)限价费用不包括床位费超标、空调费、陪伴费等按政策规定应自费的医疗服务设施费用、门诊诊疗费用、特需服务费用、乙方自行提出的不在病种临床路径内或与病种无关的检查、治疗、药品等所发生的费用,其费用由患者承担。

4.单病种限价收费改变以往以诊疗项目累计收费的方式为按病种收费,即接受病种收费管理的患者在住院期间不发生特殊情况而顺利执行完临床路径的,患者出院时统一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其医保支付按重庆市医保单病种结算规定执行。甲方提供的帐单为单病种限价总费用票据,不另列分类项目费用清单和每日费用清单,只提供病种诊疗清单。

5.甲方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实施单病种限价管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6.由于医学科学的复杂性和患者的个体特异性,患者在住院过程中可能发生特殊情况,从而出现并发症、原有伴发疾病加重、原有隐匿性疾病发作及其他意外情况且需要进行相应的诊疗处理,导致无法顺利执行完临床路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发生某些特殊情况时需退出临床路径并终止单病种限价管理,其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诊疗项目费用结算,其医保支付按重庆市医保普通病种结算规定执行。

7.在终止单病种限价管理时,甲方应告知乙方及终止理由,在征求患者知情同意后可终止单病种限价管理。

8.不论乙方参加或因任何原因退出单病种限价管理,甲方都将为乙方提供合适的医疗服务,并保证医疗质量。

9.乙方已充分理解单病种临床路径和按病种限价收费管理的性质,对其中的疑问,已得到了经治医师的解答。经自主选择愿意参加单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并按病种收费管理。

10.本协议书经双方慎重考虑并签字后生效。其内容为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并确认双方已履行了相应的告知义务,已享受了知情、选择及同意的权利,将受我国有关法律的保护。

11.患者在就诊时发生医疗纠纷的,可按照《重庆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向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投诉协商、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第三方调解、向医疗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司法调解或诉讼。医疗机构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的,还可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调解和赔偿。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XXX中医医院

经治医师

乙方:

患者

监护/委托代理人

与患者关系

联系电话

第18篇:单病种信息报送制度

单病种信息报送制度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医疗成本,提高病人满意度,根据《医药卫生体质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和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单病种信息报送制度。

一、科主任指定专科单病种信息填报员并上报医务科备案,科主任承担专科单病种信息填报的监督与指导责任;专科单病种信息填报员详见附件;信息科负责对数据上报进行监督与审核,医务科、质量控制科负责指导与考核该项工作。

二、各专科单病种信息填报员负责收集整理专科内单病种病病例信息,并于完成相应单病种病例的所有诊疗活动以后的十日内。

三、信息科每月初对上月各专科单病种信息报送工作量及填报质量进行检查、核对与汇总,并将汇总结果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对各专科单病种信息填报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科主任目标考核责任挂钩。

四、考核标准:

1、单病种信息填报员:必须按时逐份进行单病种信息报送,每合格填报一份病例,医院将给予个人人民币十元的经济奖励;若发现漏报或填报不全,则医院将给予科室每例人民币十元的经济处罚,考核严格参照信息科每月汇总结果进行。

2、信息科:必须每月对专科单病种信息填报员报送病例进行检查,对发现其漏报或填报不全,医院将给予统计室工作人员每例人民币十元的经济奖励。如医务处在抽查中发现统计人员未核对出漏报或错误填报的病例,每例扣罚责任人十元。

3、科主任:每月对医务处反馈的未报、漏报、错报情况作出书面整改及反馈意见;每年医务处根据科主任考核周期内单病种信息报送情况,每漏报、错报一例扣除科主任考核责任分0.5分。

二0一三年九月五日

第19篇:单病种定额付费方案

新农合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了推行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规范诊疗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使单病种定额付费的费用更加科学、合理,确保参合患者最大限度地得到实惠,促进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宁武县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病种定额付费实施方案(试行)》。

一、定义

单病种定额付费是根据同级医疗机构某个病种在同一诊断标准、治愈标准,一定时间段内的医疗费用发生情况的调查结果,通过系统分析,剔除不合理收费部分,增加应收漏收部分,考虑物价变化指数,科学、合理地确定出这个病种的单次发生费用,患者入院时一次缴清自付费用,超出不补,结余不退的一种一次性事前付费的医疗费用管理模式。

二、适用范围

1、我县今年选定正常分娩(包括难产)、剖宫产实行按病种付费管理。

2、本方案适用于宁武县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及其它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正常产、剖宫产仍按过去有关规定执行。

三、测算方法

县合医中心对县级定点医疗机构2007-2009年期间正常产分娩、剖宫产住院费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认真测算和充分论证,确定单病种限价标准,再根据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收费标准、2011年新农合补偿比例,确定单病种付费定额补助标准。

四、补偿标准及管理办法

1、正常产分娩(包括难产)最高限额860元,其中:降消项目补偿300元,新农合定额补偿300元,患者自付260元。剖宫产最高限额3200元,新农合补偿2100元,患者自付1100元。

2、选定的按单病种付费的病种按治疗临床路径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的整个治疗过程所发生的各类诊治费用,包括检查、检验、治疗、手术、麻醉、住院、护理、用药、医疗材料(除明确规定的“除外内容”外)等。患者按病种价格支付费用后,治疗费用超出部分由医院负担。 3.参合农民到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被诊断为此疾病的,入院时只需缴纳自付费用,出院时持相关资料到定点医疗机构指定地点完善补偿手续,在合医证上填写补偿记录。

4、病人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变异(严重合并症、并发症或特殊体质等),在接受治疗的同时收治科室应报告医务科,组织本单位按病种付费专家小组进行分析评价,报县合医中心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程序,按实际住院费用补偿。

5、定点医院要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遵守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有效治疗,制定相关诊疗常规,不得随意违反诊疗常规,缩减必要的检查、诊疗项目,缩短住院时间,降低诊疗服务水平。在患者确诊收住入院后,要明确告知该病种的治疗方案及结算标准、结算办法,取得参合患者同意和配合。

五、监督管理

县卫生局成立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领导组和专家组。

(一)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平稳健康发展。组 长:李引爱 副组长:田玲芳 成 员:雷维平

杨三宽

刘殿卿

(二)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专家组负责对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进行评价与指导,加强对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组 长:高玉才 副组长:田玲芳 成 员:李丽芳

张吉忠

县级各定点医疗机构医务科科长、妇产科主任

县级各定点医疗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并报县领导组备案。

六、考核与奖惩

1、县合医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对执行住院单病种限价政策和患者住院情况进行检查回访,凡违反规定所发生的费用,应在当月拨付资金中扣减。

2、严禁定点医院将应当实施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疾病以合并症或其他理由转为“非单病种疾病”;严禁为转嫁费用负担,将应当在住院期间实施的医学检查移至入院前进行;严禁诱导、强迫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病种未愈患者提前出院;严禁定点医院因实施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而降低服务标准、服务质量;严禁各定点医院擅自增加参合患者的自负费用。

3、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外,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责任,对不按要求限期整改的定点医疗机构(科室),将取消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科室)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擅自变更疾病名称,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 2)未按出院标准提前让病人出院的;

3)在住院期间让病人到门诊自费购买药品及做相关检查的; 4)为逃避承担超额费用,让未痊愈病人出院,再办入院手续的;5)为减少费用而不严格执行临床路径、缩减诊疗项目的; 6)其它违反本方案相关规定的行为。

七、附则

本方案从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第20篇:单病种半年工作情况汇报

2018年上半年单病种实施情况汇报

为了贯彻新医改精神,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服务理念,规范医院医疗工作流程和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医疗安全,按照国家及各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指导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本着充分体现以“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为主题,以“医疗质量、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为核心的目的,在实施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的基础上推进了单病种管理,现将2018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公立医院改革相关政策,按照XXX文件要求,我院在内科系统、外科系统、妇产科系统等全面推行单病种管理,实施病种数100种,完成了剖宫产、平产(含难产)、正常分娩、单侧腹股沟疝修补术、腹股沟斜疝单侧、腹股沟斜疝双侧、小儿疝气单侧、急性阑尾炎、肝囊肿、慢性胆囊炎、胆囊结石胆囊切除术 (腹腔镜手术)、胆囊息肉(腹腔镜)、急性胃溃疡伴穿孔、肛周脓肿、结肠恶性肿瘤、乳房良性肿瘤乳房纤维囊性乳腺病乳腺增生、乳腺良性肿瘤、内/外痔(混合痔)、肛萎(瘘)(含痔疮)、卵巢囊肿剔除术、子宫颈息肉、子宫内膜息肉、子宫肌瘤、子宫脱垂、子宫次全切除术、大隐静脉曲张等病种管理,2018年上半年共计完成单病种管理病例例,占同期出院病例总数比例为,相对覆盖率偏低。根据执行具体情况总体产科、妇科实施病例数较多,外一科次之,其他科室较少。分析其原因是产科、妇科的病种相对单一,并发症少,而且价格稳定,所以实施病例数较多;外一科覆盖病种数较多,但各病种数实施率不高,结合全院实际情况分析,主要与科室疾病的复杂性,并发症多有关,还有就是单病种管理标准费用的限制,单病种管理费用标准对于很多疾病来说费用相对偏低,不能满足治疗成本需要,故单病种管理实施覆盖相对较差。

二、存在困难

1、单病种执行标准费用相对较低,很多病种在执行过程中按照路径不能满足治疗需要,变异及并发症较多,导致退出单病种管理。

2、医院对单病种质量管理培训缺乏,使得医务人员对单病种质量管理重视和认识程度不强。

3、科室对单病种付费病人,费用使用缺乏掌控,等病人出院才发现费用已超,让病人补交费用,病人拒付。

4、出现变异未及时与病人沟通,导致病人对单病种付费产生疑问。

5、出现问题不能及时与医保、质控科联系,导致工作处于盲目状态。

6、实施过程中多科协作流程不顺畅。

三、下一步计划

1、推行单病种管理的同时总结分析过程中的问题,进一步寻求相关部门支持,完善或修订单病种执行实施细则和方案。

2、医院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单病种质量管理培训”,包括患者的知情同意相关制度、表格的规范化填写、单病种实施的各项工作流程、满意度调查等。

3、建立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家属沟通机制,加强实施单病种宣传和沟通,详细的向病人讲解告知,待病人完全清楚流程及内容并签署同意书后执行。

4、实施过程中对单病种病人费用、科室平均医疗费用成本、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进行监测,加强单病种质量控制管理。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医保、质控科等部门联系,认真找出问题,并落实整改措施。

5、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对科室单病种管理病人的进入和退出严格把关,并作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进行分析和反馈,并及时督导整改。

6、建立医疗、质控、护理、院感、医技、药剂等多科合作协调机制,相关科室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保障患者就诊服务流程的连续性,对单病种诊疗流程进行信息化管理,及时收集指标信息,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单病种整改措施
《单病种整改措施.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