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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内部控制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1:25:03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财务内部控制

财务内部控制

岗位责任制

(一)、财务科长岗位责任制

(二)、会计岗位责任制

1、根据《会计法》和上级颁发的会计制度、规定负责审核交通规费收入、经费收支的财务事项。

2、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及时汇缴规费收入。

3、对规费征收的各种票证加强管理,建立票据领用、销号制度,并仔细审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反映。

4、认真填报各种规费报表,次月5日前上报,并按时向上汇解规费。

5、及时装订会计凭证,做好凭证

的保管、归档工作。

6、服从领导、严肃纪律、团结互助、文明服务,并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的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征费政策,及时核对每天规费的收据和现金收入情况,审核无误后,将报销凭证及收妥的交款单与收费票据交会计做帐。

2、按会计制度规定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3、经常与银行核对帐务,做好月末金额的核对工作,对一切收的现金当日必须存入银行、不坐支,做到与银行间相互手续完备。

4、切实核实银行退回的不符手续的支票和应付款票据,并及时补办所需手续,及时清理退票欠费情况。

5、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团结互助,文明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辑本段]财务科副科长责任制

一、在处长领导下,负责征稽事业费收支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会计监督和所属单位财会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负责逐笔审核各项事业经费收支会计凭证,确保各项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和正确性,定期检查所属单位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财务收支计划的顺利完成。

三、负责处会计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全面及时反映财务计划完成情况和财务善,为领导决策当好助手参谋。

四、负责拟定有关本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及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

五、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反映和监督处本部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动、结存、保管和使用情况,并按期进行资产的清查盘点,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

六、按照新交稽函字(1998)080号文《新疆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局会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管理会计帐证、报表等档案资料。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编辑本段]会计稽核岗位责任制

一、审查各项财务收支和各项规费收支。根据财务收支计划、财务会计制度、规费征稽条例和规费征管规定,逐笔审核各项收支, 对不符合规定的或计划外收支应拒绝办理,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手续不完备,数字计算不准确的凭证,应退还给经办人,限期更正或补办手续。

二、复核会计凭证和帐表。复核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对记帐凭证还要复核记帐分录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对帐簿记录进行抽查,是否符合记帐要求。复核各种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求,复核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通知经办人和有关人员查明更正和处理。稽核人员要对审核签署的凭证、帐簿和报表负责。

[编辑本段]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办理现金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对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的收付。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经处领导批准并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用的支票领用单上签章,由出纳保管,逾期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作为会计凭证一并装订。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二、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现金帐面余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金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出租给任何单位或

个人办理结算。

三、保管库存现金。对于现金,要确保其安全完整,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随意挪用现金。

四、保管财务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妥善保管财务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项印章,必须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进行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编辑本段]会计人员职责

为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严格控制财务收支,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的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妥善保管会计档案。会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本着增收节支的原则,合理地使用资金。

2、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要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工作、会计分析工作,

定期进行会计检查工作。3、合理使用现有资金,加强资金收支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4、负责固定资产验收、折旧、报废、清理和在建工程费用核算等会计核算工作。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建立完整的会计档案,专人负责管理。6、会计人员认真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7、会计人员有责任提供有关财务资料给上级部门审计、财政、银行、税务等部门。配合财务检查工作,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编辑本段]会计人员的权限

国家有关财经制度赋与了会计人员维护财经纪律,参与单位的管理,实施会计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和权限。为了确保会计人员能在职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特明确以下权限;1、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各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国家财政财经制度。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2、对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向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3、会计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编制财务计划、制定定额或标准,参加有关的财务会议。有权向领导提出有利于财务开支的经济效果方面的建议和意见。4、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物资的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5、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各部门提供所有与财务会计工作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编辑本段]会计责任

1、参与财务管理。2、负责制定本单位会计制度,编制财务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以及编制财务会主于报表,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核算做到日清月结。3、负责及时足额缴纳各种税金和清理工作。

4、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使用的登记。出具真实、可靠、准确的报表。

5、负责所属各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和指导工作。6、负责所属各单位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和思相政治工作。确保会计机构正常运转。

[编辑本段]出纳责任

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规定,以及本单位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库存现金的收支工作,芬伊.现分同记帐。2、保证库存现金帐实相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规定,做到日清月结。

3、熟悉银行结算方法,登记好银行日记帐,并保证银行存款帐实相符。4、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制订本单位备用金的使用制度。组织好备用金的明细核算,不能以收抵支、坐支现金。5、认真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工作,起到监督和服务作用。6、保管好各种票证,建主领用制度。

7、在办理日常工作中,坚持原则、公私分明。

8、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提供优质、高效、准确、公正的服务。

[编辑本段]稽核职责

财务稽核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管理部门,是上级单位及本单位了解财务管理的执行情况,掌握政策,执行工作的环节。l、坚持原则、廉洁奉公。2、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3、保证提供财务资料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4、办理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要坚决拒绝执行,并向单位领导汇报。5、对单位制定的财务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6、认真履行稽核责任,严格把关,堵塞漏洞,杜绝违法行为的出现。7、对单位财务工作,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确保固定资产增减和结存核算的真实性.挖掘潜力,发挥现有固定资产的最大效能,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具体管理办法规定如下;1、在每年编制年度会计报表之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工作。

2、根据需要可以轮流进行局部清查工作。3、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主管部门审批处理。4、盘盈的固定资产如没有账面价值,经主管部门批准,估价确定其重置价值。5、不实行折旧制度,根据重置价值调整“固定资产”的帐面数。6、分别归类,建立固定资产防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完整的档案,做到物、卡、帐、实相符。 7、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减少或避免灾害损失。

[编辑本段]票据管理办法

1、各种票证统一由处财务稽核科负责管理。2、严格执行局规定票据管理及领用制度,专人负责保管。3、在使用中严格按统一要求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定。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票证、钱款分开负责管理,不得擅自一人开票收款。

5、做到日清月结,要求票、钱、帐相实相符。6、按月及时结清上月结存数、当月实发数、结存数。填写销号清单上报处稽核。杜绝出现销误。

7、由处财务稽核科进行严格的审核,证实无误后,统计全处的票据数。填写统一的销号清单上报局主管部门核销。

内部牵制制度

一、票款分离,规费票管不准开票,开票人员不准收款。

二、出纳不能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三、章证分离,支票印件应留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会计名章,其应分别保管,签发支票要领导审查签章后,出纳方可签发支票。

四、单位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由会计登记入帐,下设专人保管,不允许既管帐又管实物。

五、会计档案借阅、均应经过领导批准,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编辑本段]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安全防范,做好现金的保管,明确财务人员在财务现金安全方面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科及全处财务人员皆在本制度约束之内,财务人员应做好对财务账目、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时将有关凭证、报表、帐簿入档案室。

二、财务室应配备保险柜用于存入日常用现金及帐簿。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备用金制度,严格按银行规定的限额储留现金,严禁将现金放于保险柜外存放。对于超限额现金,财务人员应及时存入银行,如发生丢失、被盗等意外,由承担该现金保管的人员自负责任。

三、财务室应安装防盗门窗,在离岗、下班时,财务人员应将门窗锁(关)好。

四、财务人员应做好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的保密工作,不得对无关人员介绍本单位的财务状况。

五、财务人员应加强对安全防范方面的学习,提高防范意识,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本职财务工作。

[编辑本段]财务管理办法

一、总则

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三、交通规费收入及解缴管理制度

四、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五、专用基金管理

六、经费管理制度

七、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总则为加强我处财务管理,做好规费征收,经费和会计核算工作,管好用好征稽部门的资金、财产、物资,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处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处财务管理制度。

一、交通征稽财务的管理体制:我处属上级拨款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按照“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二级核算,三级管理,处级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各稽查所为处所下属的内部核算单位。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1、坚持以征费为中心,严格执行交通规费征收的政策、规定及会计核算办法,对各项交通规费征收进行收入核算,努力完成规费征收计划。2、做好各项交通规费的收入解缴工作,保证各项交通规费收入及时,足额。解。

3、坚持增收节支的原则,合理的安排经费的支出和专款专用的规定,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经费开支的标准,范围管好用好有限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4、管好货币资金和各类财产物资,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我处的利益。

5、做好各种票据的领用。发放、核销、保管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为加强全处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会计法》和《规范》的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财产清查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地分标准与归属: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200元。我处固定资产由处统一管理调配,各征稽所、队对调配的固定资产只有使用、和安全保管的权利。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1、房屋及建筑物:指办公用房屋、职工住宅、车库等和其它建筑物。2、交通用的工具:汽车

3、专用设备:计算机

4、通讯设备;5、土地征用并单独估价入帐的土地。6、其他。

三、固定资产的调拔、变卖、报废。1、固定资产由处统一调配和安排使用,各所之间不能自行交换,调拨,由处进行调整,合理安排使用,一并负责对使用的固定资产加强管理、维修。2、固定资产不能擅自变卖,确定不适用或需要变卖的,应报处同意方能作价处理,其作价收入一律上交处。

3、对失去使用价值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后,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一式三份上报处,由处上报征稽局核实批复后、按批复意见办理。

专用基金管理制度

专用基金是单位具有特定来源和专门用途的可自行掌握 的自有资金。为加强对专用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部 门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专用基金,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专用基金的类别

1、专用基金包括职工奖励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发展基金。

二、专用基金的使用范围1、职工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发给职工个人的月度奖,年终奖,以及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等奖金。2、职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事业以及按规定发给职工个人的各种福利,补贴和困难补助。3、事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单位的生产事业发展和建设以及经费不足的补充

三、专用基金使用管理的原则:1、严格按照专款和专项管理原则进行管理,不能任意改变专用基金的用途和扩大专用基金的开支范围。2、坚持“先提后用,计划使用”的原则,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3、财务科要坚持按计划、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4、集中掌握使用的事业发展基金应由处,财务科等部门提出安排使用资金的方案经有关部门讨论,审定后转处领导审批,没有领导批示不予拔款。

经费管理制度

经费是征稽部门从事正常业务需的办公费、车辆使用费、印刷费、业务费、宣传费、设备购置费等以及按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等费用。1、坚持财务制度,执行财政法规,严格执行经费开支的范围标准,不得扩大经费开支的范围和提高经费开支的标准。2。严格经费开支、报销手续、各种支出凭证要注明清楚.以及经办人、验收人、有关门签字同意核销,否则,财务不予办理。3、职工出差借款,先由本人填写借款单,经处领导审批和财务人员审核后才能借支,出差回来及时到财务报帐,结清借款,非因公的个人借款,不能借支。职工住院、自然灾害等情况需暂时借款的,经处领导审批后才予办理。4、购买国家专控商品的,要按国家规定办理专控商品审批手续后才以购买,财务才予以报销。5、零星设备购置,经处领导审批后,财务才子付款。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凡购买办公用物品等,由处长审批。2、正常性开支的水电费及零星的票证、帐本、报表等印刷费由经办人验收,处长审批。3、各部门需订购的业务学习资料、书籍工具书、由处长审批;4、经核定标准后的正常性经费支出,报知处长审批,属非止常性拔款,预先报知处长,经处长批复后,按批复办理。

[编辑本段]会计帐务处理程序制度

一、交通规费会计帐务处理程序制度

1、会计科目的制定和使用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结合征稽业务的需要确 定我处交通规费会计科目如下:a、养路费收入科目:本科目核算按照国家规定征收的养路费收入。二级科目按上级要求考核项目设定。发生养路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养路费收入”科比月末将贷方合计数转入“解缴收入往来”科目,借记“养路费收入”科目,贷记“解缴收入往来”科目。b、运管费收入科目、客运附加费收入科目:这两个科目核算按照国家规定征收的运管费和客运附加费收入。二级科目按上

级要求考核项目设定。发生以上两种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运管费收入”、“客运附加费收入”科目,月末将贷方合计数转入“解缴收入往来”科目,借记“运管费收入”、“客运附加费收入”科目,贷记“解缴收入往来”科目。c、利息科目:本科目核算交通规费专户存款利息。发生利息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科目,利息收入应定期及时汇缴。汇缴时,借记“利息”科 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终不留余额。d、银行存款科目:本科目核算养路费、运管费、客运附加费、利息的收入。上缴、结存情况。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有关收入科目,上缴规费时,借记“解缴收入往来”科目,贷记“银行存护科目。e、解缴收入往来科目:本科目处财务科用以核算各所 (大队)上缴规费和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解缴规费的情况。按实际应用情况,各所(大队)月终将规费贷方合计转入 “解缴收入往来”科目,转入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 “解缴收入往来”,上缴时,惜记“解缴收入往来”科 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f、应收款科目:本科目核算交通规费未达帐项。收到“空头”支票或单位特殊情况欠费,规费票证要按期核 销,月终对已开出票证,款尚未收回入户时,借记“应收 款”科目,贷记有关收入科目,次月收回该款项时,借记 “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款”科目。g、应付款科目;本科目核算多征、重征和其他应退的费款。发生多征、重征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款一XX单位”科目;退款时,借记“应付款一X单位”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经费会计帐务处理程序制度

三、会计核算的要求

1、对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

2、记帐凭证的填制:记帐凭证使用交通厅统一下发的凭证填制,填制时须将所列项目填写齐全,所要求签章必须齐全,记帐凭证必须按月装订成册,每册15公分厚。一张记帐凭证所附原始凭证过多司分册装订,封皮的注明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盖章完毕装入档案盒内,归档保管。3、会计帐簿的设置登记:帐簿设置日记帐、明细分类帐、总分类帐。(1)、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登记和管理,根据银行收付,逐笔登记,每月结出余额。现金余 额必须与库存现金相符合,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与银行对 帐单核对、调节后达到

一致。(2)、明细分类帐是根据各项费用及规费收入等设置的,各帐户余额必须与总帐户余额一致。

(3)、总分类帐反映各帐户总体情况,按总帐科目设置帐 户,按汇总登记总帐。(4)、记帐程序: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月末结出帐户余额,明细帐与总帐核对并相符。(5)、记帐规则:启用帐簿、登记帐簿、改错、核对、结帐工作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节登记会计帐簿的要求办理。(6)、会计报表

[编辑本段]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会计档案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自治区财政厅、档案局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第二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会计凭证1、原始凭证2、记帐凭证3、汇总凭证

二、会计帐薄1、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总分类帐薄。3、各类明细分类帐薄。4、其它辅助帐薄及有关卡片、帐册。

三、会计报表1、主要财务指标、快报。2、月季会计报表。3、会计年度报表(决算)

四、其它类

1、会计移交清册。2、会计档案保管请册。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一.会计凭证、帐薄和报

表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待档案室建立后,由财务科编制清册后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二、归永久性保管的会计档案必须用毛笔或碳素、蓝黑墨水的钢笔书写。

三、归档的会计档案应装订牢固、美观、不得缺页,掉页。案卷题名应规范,卷内目录应填写清楚。第三章 会计档案的整理第四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先按分类方案或报表、帐薄、凭证三大类。然后再组卷,报表、报年度、季度月份分别组卷;帐薄以本单位组成案卷;凭证按时间和原始凭证的顺序号分别组卷。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排列目

一、会计档案的排列,应分类,分别:凭证类应将工资册排前,凭证排后,每年类推;帐薄类将保管期限长的排前,期限短的排后,每年的以此类推;报表类分两种:季、日报的排法同帐薄、年

报时间顺序往下排。

二、会计档案的编号、凭证、帐簿和季、月按年度编流水号;决算则应从机构成立起编流水号。第四章 档案的保管第六条:每年至少对保存价值和到期的会计挡案进行再次鉴定,销毁的档案,应按照销毁程序上报,进行销毁、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上架应排列整齐,美观大方,不得随意堆放,以防鼠咬,虫蛀等现象。第八条:应定期检查会计档案,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

第九条:为各级部门查阅会计档案提供便利,外单位查阅时应持单位介绍信,经行政领导等鉴批后在指定地点查阅,在查阅会计档案时,不得在会计档案上做任何记号,折叠式标注任何符号和标记,更不准抽换会计凭证和帐页,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应进行严肃处理。

推荐第2篇: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

1、钱账分管制度:即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的原则。各公司应配备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和现金保管业务。《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应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会计员登记的现金银行存款总账,相互核对。

2、现金开支的范围: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1)支付员工工资、(2)支付差旅费、(3)支付因公借款、(4)支付零星采购材料和用品款、(5)支付运杂费。

3、现金必须及时交库:各业务部门收入的现金,应于当天送交财务部门,不得挪用、挤占和公款私存银行。

4、坚持日清日结: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日结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账实不符的重要措施。如有长款、短款,应查明原因,属于账务的错误及时更正,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由过失人赔偿。

5、坚持现金盘点制度:出纳自身盘点,应由领导以及有关业务人员定期抽查盘点,重点检查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6、规定库存现金限额: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时,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应及时补提现金。

示例:

一、办公储备现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由项目经理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库存现金不应超过规定限额。

二、办公储备现金不得私自挪用,不能白条抵帐,不能私自外借。

三、因工作需要,如出差、业务招待和杂费;购买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等(100元以内,不予借支,先个人垫付,然后凭正式发票报销),支取现金时,必须由经办人员填写现金支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出纳方可办理支取现金手续。

四、现金报销,首先填制支出凭单,凭正式发票,由总经理签字,由出纳办理报销手续。现金支出后,发票要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五、报销事宜应由经办人员亲自办理,不得相互转让或让他人代替办理。

六、取得的原始发票上要注明有单位名称,票据填写要完整、印章要清楚,符合有关规定。

七、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八、如需大额现金(一万元以上),应提前2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做好准备。

九、现金领用人与审批人不得为同一人。

银行存款管理

1、各类货币资金,应按照资金性质或业务需要,开设银行账户进行结算。财务部门应设置银行存款分户账,逐日记录收、支、结存情况,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未达账款调节表,保持账账相符。

2、财务部门收到各业务部门的各种银行收入的结算票据,填写进账单及时送存银行,在银行确认收妥后,有关经办的业务部门方可办理业务的结算手续。在款未收妥之前,不可办理钱物交易的结算手续。

3、各类银行存款的支票预留印鉴和密码,由财务负责人和出纳人员分别掌握,不得向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泄漏。如因借用泄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财务部查明原因,追究借用、泄密者的赔偿责任。

4、使用现金支票,不论对外支付款项或补充库存,均需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签发。

5、使用转账支票,应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持填写借据和结算凭证(包括购货发票、账单、收据等)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总裁)签字同意后,由出纳开出转账支票,凡不能预先取得结算凭证,需要借用空白支票时填写借据和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总裁)签字同意后,由经办人员在出纳员处办理借(领)用款手续,并在支票有关栏目填写签发日期、用途和限额,方可借出。借出的转账支票如发生丢失现象,经办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由于支票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丢失人赔偿,特殊情况可由财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或上级批准后处理。

6、需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汇兑、委托收款、信用证、托收承付等结算形式办理收、付款项者,同领用转账支票程序。

7、业务经办人员借领的空白支票和财务部门办理的各种汇票,经办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办理有关入库审批和报销手续,月终前必须将支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支票交回财务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清理者,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对其办理支票再借领手续。

8、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规定。任何人不得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卡。否则,由此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

1、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统一由财务部门管理。财务部门应建立明细分类账和台账,确定专人负责及时记账和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清理结账、对账。

2、业务部门需要采用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办理结算时,须提出申请报告,附上项目或购物清单,经业务部门主管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总裁)签字批准后,方可交财务部门办理。

3、业务部门在使用外埠存款中,必须按计划项目掌握使用,并将使用情况清单和原始票据寄回财务部。该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将结余外埠存款与财务部门核对或及时汇回,不得挪作他用。

外币业务管理。(注:外币系指人民币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货币)

1、业务部门发生的外币业务包括商品产品购销、设备及材料物资购销、往来结算、市场购入及外商投资等收入、支出的外币以及兑换外币业务,均属外币业务管理范围。

2、外币业务由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财务部门应确定专人建立外币现金和外币银行存款等明细账,作好日常的外币登记、保管和核算工作。在外币收支的记账过程中,应采用双重记账办法,即用记账本位币——人民币登记外币折合人民币金额的同时,还要在备注栏(或说明栏)登记相应的外币金额。

3、收汇和付汇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和进口付汇核销管理的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4、外汇收入的保留、使用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执行,必须先收后付或先付后收,不得以收代支。

票据管理制度

一、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二、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而支付款项,应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三、取得的发票应是税务局统一印制的盖有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行政事业单位为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

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出纳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发票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五、发票由专人负责,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六、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薄。

七、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薄应当保存五年,不得擅自销毁。

八、公司内部之间的经济往来,如果是独立法人,应开具资金往来发票,非独立法人可以使用收据。

九、发票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十、开具发票时,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

内部牵制制度

一、内部牵制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组织分工;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二、为认真实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做好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特制定内部牵制制度。

三、出纳员的职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业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支票。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工作。

四、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财务主管负责本局及下属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并进行财务监督。会计员负责对记帐凭证、原始凭证审核,登记并审核计算机帐簿。出纳员办理现金、银行业务,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解表,不开空头支票。

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

财务部的职能

1.按公司的经营计划,提出年度财务计划

2.制订财务、会计、出纳、税务及预算制度,”负责其施行时的有关协调、联系工作,确实发挥各项制度的功能。

3.依年度财务计划,办理有关银行借款及往来事项,提供稳定的运营资金来源,有效地动用公司资金。

4.编制公司年度预算,送呈管理当局审定、评估、参照,从而发挥预算在管理上的控制功能。

5.依据员工储蓄存款管理办法,核办有关员工储蓄存款事项。

6.定期进行存货盘点,确保公司资产,并使实际存量与帐列数字符合。

7.依据税法规定,办理公司各项税务工作,力求正确无误,免遭无谓损失。

8.依据公司经营计划,配合公司总回标,:钉住型单位目标,拟订本单位的工作计划,进而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并加以控制。

9.对外投资的可行性报告分析,对外投资运作的监督及控制,对外投资结果的评估及审核。

10.现金、票据、契约等的出纳、保管及转移,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与保管、会计帐册的登记、处理与保管。

合同管理办法为了衔接公司的销售条款议定、签署、执行与归档,防止各环节相互脱节,促进货款回收,特制定本办法。

条款议定与签署

第一条 根据目前公司的产品特点和核算水平,销售合同条款的议定(包括技术细则、销售单价)由公司总经理负责,交货期由工厂厂长确定。

第二条 议定后的销售合同或协议,凡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一般均应签署书面合同。书面合同由公司的法人代表签署。

第三条 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销售,或者其他特殊销售,不需要签署书面合同的,由公司总经理决定。不签合同的销售,应将有关条款书面记载,以便财务部跟踪执行。

第三章 合同传递与执行

第四条 在公司未设合同专管人员之前,已签定的合同正本交财务部。公司设合同专管人员以后,合同编号后正本交其管理,并由其复印一份交财务部。

第五条 合同约定需收定金的,财务部在收取定金以后将已编号的合同传真交工厂厂长,由厂长安排生产。未约定收取定金的,则直接传给工厂安排生产。工厂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前生产完工入库。

第六条 到交货日期,合同约定交货日应收款的,工厂在询证公司财务部确已收款后,填制提(送)货单一式四联,客户、仓库、工厂会计各一联。客户将提(送)货单交仓管人员,仓库签记后准予提(送)货,并将会计联转交会计登帐。公司应允先发货再收款的,以及特别情况急需发货的,工厂直接填制提(送)货单出货,再将出货情况按旬报告公司财务部。免收货款的零星出货,应在提(送)货单上注明。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履行开具发票及专用缴款书、催收货款等职责。

内部稽核与合同归档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定期向工厂提交《执行中合同一览表》,以利相互稽核。

第九条 仓库管理人员每旬即

11、

21、1日向财务部提交《某月某旬出货一览表》。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按月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本月及累计订货和出货情况。

第十一条 执行完毕的合同,财务部盖戳归档。

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节 会计核算一般要求

1. 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2. 各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3. 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4.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5.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收支业务以外国货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国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境外单位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6.各单位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会计报表指标汇总和对外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7.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不得设置帐外帐,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各单位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格式由财政部统一规定。

8.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9.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10.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也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计量验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存货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存货入库

第二条 外购货物(材料、低耗品等)入库,经检验人员验收,仓管人员应清点后填制材料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登记仓库帐,一联交公司会计登记存货帐簿。检验人员对质量负责,仓管人员对数量负责。

第三条 外购材料在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需要换货,应填制红字入库单。新换入货物,重填入库单。需退货的,如尚未付款,填制红字入库单退货。已经付款的,应书面报告公司财务部,以退回发票,由经手人负责收回货款。如货款被供货商扣压造成损失,进货经手人和工厂质检人员应负经济责任。

第四条 产成品完工通过质检,仓管人员应填制产品入库单一式三联。 第三章 存货出库

第五条 车间领用材料,应填写领料单或材料出库单一式三联。

第六条 各部门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写领用表或出库单。一次性用品,仓库按月汇总后报会计转帐;重复使用的用品,领用时不报会计,报废时报会计销帐。

第七条 产成品发出,根据公司船务部发出的出货通知单,填写提(送)货单一式三联。其他非销售性零星出货,根据厂长或总经理的审批单填写提(送)货单,但应注明出货原因如样品、礼品等。

第四章 存货记录与内部稽核

第八条 仓库设置的存货明细帐,材料帐应与产成品帐分开设置。主要材料按品名规格设明细,辅助材料可合并。仓库帐目核算以数量为主,金额为辅。材料购进,单价及金额应逐笔登记;材料发出仓库及公司会计均按日汇总登记;主要材料的发出金额采用先进先出的方法按日计算登记;辅助材料的发出、产成品出入库平时只记数量,月末根据会计计算的结转单价登记金额。

第九条 仓库每月月末应统计填写《月份出货统计表》,交公司会计核对无误后交公司财务部,以与合同及收款情况相核对。

第十条 每月月末工厂会计应与仓库核对存货帐目,发现出入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调整。

第十一条 仓库应定期进行存货盘点,盘点表及帐实相出入的情况应报告公司财务部处理。盘点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1年 月 日实施。 会计机构设置及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会计管理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岗位之间既互相牵制又依法有序,既互相监督又互相促进,保持各项会计工作正常有序的完成。

第三条 各个会计人员必须团结互助,互敬互谅,保持高度的协作精神,及时高效的完成本职工作。

第四条 除国家法令另有规定外,,各个会计人员必须对获知的公司机密保密,不准泄漏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 会计机构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专门的会计核算部门,负责核算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收支。

第六条 由本公司总经理负责领导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财务经理负责领导本公司的日常财务会计运作,会计主管负责本公司具体的会计操作。

第七条 会计部门和会计岗位设置如下: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财务经理

会计主任

会 计 出 纳

工资核算员 会计文员

第八条 会计人员必须获得会计证等必备的会计从业证书,对于暂时未获得的,必须经财务部门考核获取相关的证书后,才能正式上岗。

第九条 会计机构设置根据业务规模大小随时调整。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有计划的轮岗。

第十条 会计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培训和会计证年审。

第三章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十一条 会计主任岗位责任制:

1、组织会计部具体的会计操作、督促会计部工作及时高效地完成。

2、组织会计人员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3、审核日常报销凭证,防止出现不合格的会计凭证。

4、审核公司收付款凭证,保证公司债权债务真实准确。

5、定期做好报表,并分析报表,报送有关部门。

6、立足税法,统筹全盘,及时申报纳税。

7、做好外汇核销和年度财务联合年检工作。

8、协助财务经理处理公司重大经济事项。

第十二条 会计岗位责任制

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并输入电脑。

2、处理凭证汇总表、明细帐、试算平衡表等帐表事项。

3、核对总帐和明细,检查不相符和不合理的帐目,并改正帐目。

4、核对银行存款往来帐,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

5、负责仓库物料的收、发、存核算,督促仓库统计员做好收、发、存工作。

6、会计主任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工资核算员岗位责任制

1、根据公司规定,调整员工工资标准和核算办法。

2、收集员工考勤资料,将考勤结果输入工资核算系统。

3、收集人事部和其它部门转过来的应扣应补资料,输入工资核算系统。

4、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结算出员工薪酬,保证及时出粮。

5、及时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交会计主任对外申报纳税。

6、妥善保管员工薪酬资料,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将此泄漏给任何人。

7、对工资核算系统进行最基本的维护。第十四条 出纳岗位责任制

1、严格履行内部控制制度,把好出纳付款最后一关,任何不合法单证和未经批准单证都不得随意付款。

2、妥善保管出纳备用金,根据批准审核无误的现金报销单付款。

3、登记出纳备用金收支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库存现金与帐存现金。

4、每次出纳备用金将用完时,必须填制付款汇总表,并相关付款单证一起交会计主任审核无误后,开具支票到银行支款补充出纳备用金。

5、接受会计主任监控和指导。

第十五条 会计文员岗位责任制

1、收集原始凭证,填制现金支出报销单。

2、打印、复印、传递各类会计文书资料。

3、核对应收、应付款月结帐单。

4、装订保管会计凭证档案。

5、协助财务经理和会计主任办理财务会计工作。

第四章 罚则

第十六条 将工作中获取的公司机密泄漏给外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处以罚款200元,并严重警告一次,造成严重后果者,处以一个月工资之罚款,并予以辞退。

第十七条 未及时完成本职工作致使后续工作拖延者,处予警告,屡教不改者,交公司另行安排工作或予以辞退。

第十八条 因管理不善,致使档案遗失者,视档案重要程度对责任人处予100-500元罚款 。

第十九条 长期不能获得会计证等会计从业证书者,交公司另行安排工作。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为提高企业财会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同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严格的操作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

在系统运行前,必须确定会计电算化岗位及职责,根据会计业务量要求和会计数据处理方式不同,可设以下岗位:

A、会计主管:

(1) 负责组织开展单位会计电算化工作,包括制订会计电算化发展规划、配合计算机人员研制相关的系统开发、会计软件系统的日常应用、岗位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做为会计主管应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

(2) 负责制订会计岗位责任制,并协调管理各岗位员工的工作。

(3) 制订会计电算化的各项管理制度。

(4) 负责整个系统正常运行、应用软件资源的调配、系统故障及时处理。

B、系统操作员:

(1) 负责会计核算所需数据,如:记帐凭证、往来帐、银行帐、报表、材料单、工资单等。

(2)打印输出各种帐簿、报表等。

(3)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C、凭证审核员:

(1) 对手工计算编制的计帐凭证审核。

(2) 负责计帐、结帐工作。

(3) 负责报表的编制工作。

(4) 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

D、会计档案:

(1 )负责有关系统软盘、数据软盘的存档,各种帐、证、表的保管。

2、操作管理制度:

(1) 操作员应经过系统培训后才能上岗。

(2) 应经会计主管批准才能上岗,且只能在主管批准的权限内工作。

(3) 严格按系统说明完成每一步工作。

(4) 若出现故障情况,应报告领导一同分析原因;若出现系统引起的故障,应及时通知销售商派人进行维护。

(5) 应至少一个月备份一次数据,以防数据丢失。

(6) 外来软盘不得在有会计软件的机器上运行,以防感染病毒。

3、机房管理制度:

(1) 未经许可的无关人员不得随意使用财会专用机。严禁在机器上玩游戏。

(2) 不得带电拔插头,以免损坏机器、设备。

(3) 严禁使用外来软盘,必要时要先杀毒后再使用。

(4) 严格按顺序开启机器,长时间离开应关闭机器,下班必须关闭电源。

(5) 应保持计算机清洁。

(6) 计算机出现故障,应由专人维修,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开。

4、有严格的硬件、软件维护制度:

若硬件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销售商派人维护,切勿自己拆开。

软件维护包括:

(1) 对会计软件的日常维护,包括:科目的升级、常见错误排除、数据恢复、调整打印机参数等。

(2) 维护人员不得擅自改变原有软件的程序。

(3) 财会人员因正常操作失误而引起的错误,应由财会人员改正,不得由维护人员通过维护修改,如打开凭证库、帐簿库等文件进行修改。

(4) 加强对硬件、软件的维护,是提高效率的关键。

5、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的档案管理,大部分内容同手工一样,应特别加强以下方面的管理:

(1) 会计电算化软件的文档资料的保存。

(2) 定期备份核算数据软件的保管。

(3) 帐簿中的日记帐、银行帐每天打印,帐页打印输出装订成册;总帐每月打印,年终装订成册。

(4) 全年会计年度结束,备份两份完整软盘分别保存。

(5) 所有会计档案必须造册登记,以备查用。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四条 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公司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五条 公司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第六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七条 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第八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公司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公司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了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九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末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十条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十一条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共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按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人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益章。

第十六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驻外机构和境内单位在境外设立的企业(简称境外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 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附表一:企业和共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备 往

一 会计凭证类

1 原始凭证 15年

2 记账凭证 15年

3 汇总凭证 15年二 会计账薄类

4 总账 15年 包括日记总账„

5 明细账 15年

6 日记账 15年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7 固定资产卡片 15年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8 辅助账簿 15年

三 财务报告类 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

9 月、季度财务报告 3年 包括文字分析

年度财务报告(决算) 永久 包括文字分析

四 其他类

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银行余额调节表 5年

银行对账单 5年 费用开支标准或预算的规定

总 则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规范各项费用申请和报销程序,加强集团公司财务运作的计

划性,以厉行节约、艰苦创业、合理确定费用开支规模、有效指导部门业务开展,保障资产安全,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和工厂的全体员工。

第一部分 费用开支标准部分

本部分具体规范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购置、办公用品、产品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员工工资与福利、市内交通费、午餐费、通讯费、招待礼品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程序,不含材料采购和差旅费。材料采购和差旅费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资产购置与费用开支程序

第一条 生产经营和办公用设备、工具与物品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预算,财务部审核后,

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生产用设备与专用工具由工厂指定人员购置,办公设备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购置。财务部在审批的额度内付款并索取票据入帐。购置完毕办公室负责登记并确定设备管理人员。

第二条 办公费:

1、日常办公用品费实行限额管理。按管理人员计算每月人均30元。每月

上旬工厂和公司各部门向办公室报《办公用品需求表》,办公室汇总后在限额内采购。采购完毕即由经办人和办公室负责人在发票上签字报销。

2、专用办公用品,如会计凭证与帐簿、电脑耗材等,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公室负责购置和报销。

3、公司业务用书刊及其他信息检索工具,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使用部门购置并凭批字报销。书目要在办公室登记。

第三条 产品销售费用,包括产品运费、保险费、样品邮寄费、参展费、检验检疫及处理等

费用。一律由销售部门有关主管人员逐笔填写付款申请单,经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负责转帐付款。经办完毕由经办人负责收集发票等报销单据,并交财务部与付款申请单一起入帐报销。所有付款原则上均采用转帐方式。特殊情况需付现金的,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 财务费用,包括国内外银行手续费、利息。凡由银行依约自动扣收的,由财务部收

集单据,复核金额无误后直接入帐。支付特别费用或者需付现金的,预先报总经理审批,再由财务部经办和入帐。

第五条 员工工资。管理人员的工资的标准制定和调整由公司总经理商人事主管决定,通知

财务部执行。工人工资计算标准的制定与调整由工厂负责人提出,公司总经理审定后颁布。工厂指定统计员统计工时与计件,并指定专人负责每月的工人工资计算。统计底表、计算底表应保存备查。工厂工资表经由工厂负责人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汇总公司全部工资表,复核有关数据,准确计扣税费,在工资发放日前报总经理审批,并在工资发放日准时发放。因故不能准时发放时,由人事主管和工厂负责人及时通知员工并解决相关问题。

第六条 员工福利。公司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并按法律规定由公司与员工分别承担相

应份额。员工承担部分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代扣的个人所得税金和社会保险费金额及其计算方法由公司会计负责告知被扣员工。

第七条 市内交通费:公司人员因公外出应在办公室逐次登记,按月根据登记次数申请报销

大中巴车票,由财务主管审核,总经理签批。特殊情况需乘坐的士的,应先取得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的同意,并在报销单据上签批。

第八条 公司负责员工午餐费用。每天由办公室统一订餐,按月结算并取得餐票报销。

第九条 通讯费:公司电话由办公室管理。长途话费、市内话费、传真机费用由办公室负责

核对单据和办理报销手续。公司人员因业务需要需报销手机费、电话费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 招待费礼品费: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在经营需要时安排有关人员,按照批准的额

度经办。报销时履行相应的签批手续。

第十一条 水电、物管、维修费:办公水电、物管等费用,办公设备的维修,由办公室负责经

办、核对和履行报销手续。

第十二条 其他费用:不在上述费用之列的属其他费用,需开支时需先申请。由公司总经理审

批后授权有关人员经办,财务部根据审批意见审核报销。

第二部分 预算内容编制、审批调整及执行考核

各企业应贯彻国家有关经济政策,参考以往年度实绩 ,对新年度的经营环境、市场状况进行调查研究,正确评估本企业经营能力、资金状况,据以制定经营计划。在编制业务发展计划、销售计划、生产计划的基础上,编制财务预算。

第一条 财务预算包括以下预算表及说明(见附件表

一、表

二、表

三、表

四、表五

1、表五2)。每个预算均附“说明”,主要说明各项指标构成及依据。

(1) 主要财务计划指标表

(2) 预计资产负债表

(3) 预计损益表

(4) 现金预算表

(5) 预计费用表

第二条 主要财务计划指标表内容

营业收入: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不应包含营业外收入(对营业外收支原则上不做预算,已确定将要发生的可作预算)。

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年初流动资产+年末流动资产)/2。

长期投资总额:新增长期投资必须先报总公司,经集团领导批准后填列。

新增固定资产:指本年计划购置的固定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指流动负债与长期负债、少数股东权益的合计数。

其中流动负债包括向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部门或其他企业借入的短期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长期负债则为期限超过一年的上述各种借款。

申请集团担保总额:指因资金短缺对外借款中需要担保的金额。

负债比率:(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少数股东权益)/总资产*100%

第三条 预计资产负债表内容。基本上按现行资产负债表项目。根据业务特点,金融证券业按该行业报表格式填报。

第四条 预计损益表内容。着重说明“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成本”、“投资收益”的构成及依据,应按各行业特点说明。“主营业务收入”,如实业企业,应说明预计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及单价,商贸企业说明预计进口及出口主要商品名称及金额、金融证券业则说明预计取得收入的项目及依据;“营业成本”,如实业企业,应说明直接材料、人工费用、制造费用金额,商贸企业要说明商品进价及途中进货费用;“投资收益”应说明各投资项目的预计回报金额。 “所得税”按当地税率计算填列。

第五条 现金预算表。该表应参照上年现金(含银行存款,下同)每季度实际收支情况及预算年度销售计划、生产计划、预计损益表进行预测。

第六条 预计费用表。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企业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率不得大于“上年实际”水平;“管理费用”大部分属于固定费用,因此,预计“管理费用”不能按“上年实际”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率递增;财务费用根据预计借款额测算。

第七条 资金安排要紧密配合业务规模和发生时间,做到既满足需要,又不多占用资金。资金来源除自有营运资金外,要考虑多种融资渠道,总公司给予一定额度的担保支持。各企业未经总公司财务部同意,不得擅自在现金预算表中将总公司列为资金来源方。

第八条 各企业要厉行节约,加强费用控制,切实降低销售费用(经营费用)、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第九条 根据深圳市有关规定,企业可提取一定比例的新产品试制费。为促使集团内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增强发展后劲,高新技术企业报集团经管中心、财务部,并经集团领导批准后,可按主营收入1~3%提取新产品试制费专款专用,列入管理费用,并编入财务预算。 第十条 各企业总经理是财务预算的责任人,总经理应指定财务负责人编制预算。在编制预算时必须由企业主管领导、财务负责人与相关业务人员反复研究、力求预算切实可行。

第十一条 企业财务预算经集团审批并下发后,各企业应根据年度中各季度业务的特点,将预计损益表、预计销售费用表、预计财务费用表按4个季度分解,于财务预算正式下发后15天内报集团财务部与经管中心备案,以便按季度检查分析。

第十二条 各企业在完成预算编制工作后,于本年12月10日前报送集团财务部。

第十三条 集团财务部会同经管中心,对财务预算草案进行检查、研究,并报集团主管领导批准,于次年2月中旬前向各下属企业提出预算的修改意见。各企业接到修改意见后10至15天内完成预算的修改工作并上报集团财务部。

第十四条 财务预算经财务部与经管中心审核报集团领导批准后于次年3月中旬前与经营计划正式下达给各企业。

第十五条 财务预算一经制定,无特殊原因年度内不得调整。

第十六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由企业申请或由集团财务部、经管中心提出调整财务预算方案:

(1)企业可使用资源(如总公司投入资金、负债规模)发生重大调整变化;

(2)企业总经理人事变动;

(3)企业发展战略重大调整;

(4)国家关于会计核算的政策有重大调整;

(5)其他经集团认可的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第十七条 企业如要求调整财务预算,应提出调整方案,报集团财务部与经管中心审核(如集团总部提出调整须与企业协商),并经集团领导批准后才能作预算调整。

第十八条 各企业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要督促财务预算的有效执行。应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将预算的执行任务落实到各个部门或员工,建立责任制度。预算文件要作为公司文件妥善保管。

第十九条 每个月的财务核算工作结束后,财务负责人将执行结果与财务预算进对比分析,编写“财务说明”。在每个季度都要随同报表附送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将主要财务指标对比结果及原因列出,提出改进意见和具体措施(月度“财务说明”与季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要求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 每季度结束后,实际执行结果与财务预算差别较大的企业应对年度内以后几个季度的预计损益表、预计销售费用表、预计财务费用表及现金预算表进行调整,确保完成当年财务预算。调整后的季度分解预算于季度结束20天内报送集团财务部及经管中心。

第二十一条 各企业总经理应组织预算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预算执行总结会议,积极推动全年预算任务的完成。

第二十二条 集团财务部应不定期对各企业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检查。

第二十三条 各企业预算执行情况由集团财务部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结合年终决算进行评价考核。经过逐项对比分析后,填制预算完成情况考核表,作为责任人及企业综合考评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四条 各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对本企业各部门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并进而作为下一年度财务预算的参考依据。

第三部分 附 则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的管理

财务报告是综合、系统、集中地反映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一项书面报告。应按规定准确及时的编制财务报告,并据此对公司进行正确的财务分析与评价。

一、财务报表及报送时间

1、财务报表:

(1) 会计人员必须遵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编制对外的报表。根据下述报表种类、格式、内容、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分析编制集团内部会计报表。

(2) 财务报表的编制应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任何人不得篡改或指使他人篡改报表数字。

(3) 各报表之间、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做到相互一致,勾稽关系正确,上下期报表中的有关数字应相互衔接;各期报表若编制的内容和方法上有变动,应作详细说明。

(4) 财务报表的编制,应将属于该决算期已处理完毕的会计事项,记入会计账簿的数字,经过计算,试算平衡后,编制会计报表,保证账表一致。

(5) 财务报表应按规定时间上报,不得为赶报表提前结账,不得任意估计数字。

(6) 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必须附会计报表说明和财务分析报告。

2、财务报表种类和报送时间:

(1) 月度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制造费用明细表、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其他应收、应付明细表、经营(销售)费用明细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明细表,于次月6日前报出。

(2) 季度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存货明细、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其他应收、应付明细表、制造费用明细表(工业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工业用)、产品制造成本表(工业用)、销售明细表(商业用)、经营(销售)费用明细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明细表等,于季度末次月10日前报出。

(3) 年度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存货明细表、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表、制造费用明细表(工业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工业用)、产品制造成本表(工业用)、销售明细表(商业用)、经营(销售)费用明细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明细表、应收、应付、预提、待摊、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预收、预付、其他应收、应付明细表等,于年度末次月15日前报出。

(4) 集团所属各公司有下属的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和办事处的,报送时间可 顺延五天。

(5) 月、季、年报表报送时间如遇节假日可顺延。

(6) 驻外地分公司的报表,公司总部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并将其外地分公司的会计报表一并上报。

(7) 会计报表有下列情形时应予更正:

A. 数字、内容与会计账簿记载不一致;

B. 缮写、计算出差错; C. 未经法定人签名盖章;

D. 其他与制度规定不符合事项。

二、财务情况说明书

1、编写及报送时间:

财务部门必须按月编制财务报表的简要说明,按季、按年编写详细的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必须随同各类报表同时上报。

2、编写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生产经营情况;(2)资本的结构及变动情况;(3)利润及利润分配情况;(4)资金变动周转情况;(5)各项物资盘盈、盘亏、毁损及报废情况;(6)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7)其他有必要说明的情况。

三、财务分析

财务报表的数字是静止的,只是了解经营状况的第一步,要深入了解财务经营成果,财务部门在每个会计核算期末,应对公司的财务情况作出详细的分析。

1、分析时间要求:

(1) 月度分析于次月的6日前完成;

(2) 季度分析于季末次月10日前完成;

(3) 年度分析于年度终了次月15日完成。

2、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务报表及生产经营等部门的资料,首先对公司的总体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说明完成情况及影响的原因:

(1) 利润完成情况分析

A. 商品、产品利润的分析

将本期实现的主营业务利润与本期编制的主营业务目标利润进行比较,说明其完成情况,完成情况的比率以及对利润影响程度,再按影响因素进行具体分析。

a. 商品、产品销售收入的影响,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分为销售数量、销售单价两项因素,这两项因素对销售收入和利润影响的程度。

b. 商品、产品结构变化的影响,计算出由于结构变化对利润影响的程度。

c. 商品、产品销售成本的影响,计算出由于成本高低而产生的对销售利润的影响程度。

B. 其他业务利润的分析,分析在主营业务以外进行的其他经营活动,对利润的影响程度。

C.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分析:首先将本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总额与计划总额进行比较,计算出对利润影响程度,再按具体项目进行对比分析。

D. 营业外收支净额的分析:将本期营业外实际收支数与计划数进行比较并计算出对利润的影响,再按具体项目进行对比分析。

(2) 成本分析:

A. 全部商品、产品成本分析:

将公司本期全部商品、产品总成本与目标总成本进行比较,计算出升降差异再分析具体的升降因素。

B. 可比产品成本降低情况分析:

a. 可比产品成本降低情况分析:将本期可比产品实际总成本与按上年实际平均单位成本计算的总成本对比,确定可比产品的降低额和降低率。

b. 可比产品成本按成本项目分析,将本期可比产品成本,按成本项目分为原材料、燃料、动力、工资、废品损失、制造费用等项目与可比产品目标成本的项目进行比较,找出升高或降低的因素及原因分析其完成情况。

c. 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分析:将本期生产的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及成本项目与单位目标成本及成本项目和上年的实际单位成本及成本项目进行比较,确定其各成本项目的升降,并进行具体分析。

(3) 资金分析

资金分析以每个会计期末各项流动资金占用数与上期数进行比较分析。主要包括:

A. 货币资金分析;

B. 应收账款分析;

C. 存货分析。

(4) 财务情况的综合分析及评价指标:

公司在会计期末总结和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指标包括:偿还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具体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本金利润销售利润率、成本费用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合同交付率等。

3、财务分析方法:

公司进行财务分析的主要方法有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比率分析法、连环替代法等,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运用。

4、财务分析报告制度:

财务部门在进行财务分析后,根据分析暴露出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差距,提出解决及改进措施、建议,由总经理组织各有关部门研究决定贯彻意见,认真组织实施。按年、季度将分析报告和财务报表一并上报集团.

财产清查制度

为了管理好企业财产,使各种实物和现金、票据、账账、账实相符,保证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对企业和企业所属各公司的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可实行永续盘点或定期盘点,但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彻底清查盘点。

一、财产清查范围

1、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传导设备、运输设备、动力设备、仪器设备、电子计算机、通用测试仪器设备、设备工具、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非生产设备及器具、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设备、电子通讯设备等。

2、存货包括:商品、材料、燃料、配品、配件、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房地产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在建开发产品、在建工程等。

3、现金票据。

二、财产清查盘点的方法和步骤

盘点以账面数为准,账目完整,盘点实物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不得错盘、漏盘;实物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计量标准、计量单位、单价必须核对清楚,不许有错误。以会计的明细账为依据,以实物为基础,实物与账不符时,以实物确定盘盈亏数量和金额。账物要挂钩,相互对应,相互衔接。查清原因后,填报财产清查盘点表。

三、盘盈盘亏的处理

1、盘盈的数量和金额,查清原因后,按会计制度规定处理。

2、盘亏的数量和金额,属合理损耗,经领导批准后,按会计制度规定处理。

3、属于丢失短缺的,应查清原因,追究责任,由过失人赔偿。

4、各种盘亏按规定权限应由财务、审计、行政部门查核,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才能作账处理。

5、财产清查盘点工作,要保持账实、账账、账证、账表四相符。对账实不符、数字不真实的必须返工,不返工重盘的不得审批,不准调整账目,不作会计处理。

四、年终财产清查盘点时间,定于每年12月15日至20日进行。财产清查盘点表报送时间为每年12月25日。

原始凭证记录的管理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的规定,对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经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复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六、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七、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八、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推荐第3篇: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一、总则

1、为了适应场经济的需要,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财务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是为了保证企业资产的 安全完整和有效运用,保证会计资料的有效性、真实性,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而在企业内部所采取的一系列组织规则、业务处理程序以及其他调节方法和措施的总称。

4、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 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差错和弊端。

(2) 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钥匙分管等。

(3) 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和稽核。

(4) 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分明,一般情况下都能落实到个人。 (5) 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 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账款核对一致。

二、资金筹集

本公司所属企业筹集的资本金,为本公司的法人资本金。

1、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资本金在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增资,应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依照法定程序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变更登记手续。

2、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实收资本外,还包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中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3、本公司通过负债方式筹集的资金,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财务部门在筹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负债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经营或投资项目及财务风险等情况。

三、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1、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 公司各部门要在财务部的指导下,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包括银行)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制报财务部。

(2) 现金收支预算的项目按“财务收支预算表”的现金部分编表。

(3) 财务部门和下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 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报告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在***元以下的,以备用现金开支,然后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2) 各部门单项支出在***元以上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款单“,经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现预支款手续,由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各部门在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办妥后,应及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后面,到财务部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一致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或(少补款)手续。

4) 单项在***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四、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1、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

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和其他账目,要定期与会计人员登记的现金银行存款总账,相互核对。

2、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

现金业务收入,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进行稽核。现金须及时入库:各业务部门收入的现金,应于当天送交财务部门,不得挪用、挤占和公款私存银行。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须做到按日清日结,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现象。如有长款、短款,应查明原因,属于账务的错误及时更正,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由过失人赔偿。坚持现金盘点制度:除出纳自身盘点,还应由有财务人员定期抽查盘点,重点检查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3、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

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性支出和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使用现金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

4、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

所有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由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付款支票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必须分别掌握,不得由一个人包办。不准开出“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进行登记。

5、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

1) 各类货币资金,应按照资金性质或业务需要,开设银行账户进行结算。财务部门应设置银行存款分户账,逐日记录收、支、结存情况,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未达账款调节表,保持账账相符。

2) 财务部门收到各业务部门的各种银行收入的结算票据,填写进账单及时送存银行,在银行确认收妥后,有关经办的业务部门方可办理业务的结算手续。在款未收妥之前,不可办理钱物交易的结算手续。

3) 各类银行存款的支票预留印鉴和密码,由财务负责人和出纳人员分别掌握,不得向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泄漏。如因借用泄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财务部查明原因,追究借用、泄密者的赔偿责任。

4) 使用现金支票,不论对外支付款项或补充库存,均需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签发。

5) 使用转账支票,应由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员持填写借据和结算凭证(包括购货发票、账单、收据等)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出纳开出转账支票,否则不给予办理。转账支票如发生丢失现象,经办人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由于支票丢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丢失人赔偿,特殊情况可由财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或上级批准后处理。

6) 需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汇兑、委托收款、信用证、托收承付等结算形式办理收、付款项者,同领用转账支票程序。

7) 业务经办人员借领的空白支票和财务部门办理的各种汇票,经办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办理有关入库审批和报销手续,月终前必须将支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支票交回财务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清理者,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对其办理支票再借领手续。

8) 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规定。任何人不得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卡。否则,由此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五、对外投资内部控制

1、长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 长期投资项目要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投资风险,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研究决定后进行,确定主要负责人。对外合作参股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财务部要为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督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情况。

(2) 对长期投资业务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对所属企业每隔半年清点(清理)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情况。

(3) 如长期投资出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公司视情况授权财务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进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作出处理决定。

(4) 公司所属企业因故撤销、合并、出让时,应按《公司法》、《企业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2、对外大额存款

(5) 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一般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等程序办理。 (6) 对大额存款利息商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入账,要注意合法性和正确性。

六、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

1、应收款项系指公司对外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形成的应收账款及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营销部作为公司对外销售的直接责任部门,应认真落实公司销售控制制度并督促相关业务员认真执行。

2、公司对外销售,营销部应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充分分析客户信用状况、定期对常年主要客户单位索取相关经营信息(如会计报表等),分析、判断其经营、现金流量情况,必要时由财务部门参与分析,审慎经营。

3、业务员为应收账款的第一直接责任人,有责任对其客户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并及时反馈对方的经营状况,以利于公司合理确定下一步销售计划。

6、财务部作为债权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参与对主要客户的资信分析、与各客户应收账款的核对、向营销部门反馈各客户的货款结算情况,督促营销部门对未决款项的催讨,并在了解客户资信状况的基础上,作好销售安全性分析及初步决策,对有风险单位协助业务员落实催讨债务,必要时对重大风险单位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力求公司损失的最小化。

7、财务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日常货款往来的账账核对工作机制。对形成的差异,财务要与业务人员协同核对,可根据客户采购规模分类进行,做到大额客户一月一对,一般客户一季一对,年度终了,全面核对,使财务部门能在事后监督上对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实施有效监督和管理,必要时建议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8、财务部门应会同营销部门建立销售考核制度,严格按照公司销售管理制度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考核。

9、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控制,由财务部门具体落实。建立健全资金控制,对因部份紧密关系客户的临时资金短缺而需公司出资短期周转的情况,应寻求必要的保证,并尽量回避不必要的资金援助。对各项暂付款,各相关请用部门应严格申请审批制度,并落实责任人负责收回,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合同、协议进行支付。

10、坏账损失的确认与审批 由业务员提出报损请求,经有关业务部门提交损失报告(详细说明坏账形成的原因、过程有相关责任的认定),财务部核实会签,并按规定报上级审批。

11、坏账核销的处理。坏账一经确认,财务部门即采用备抵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及时办理报批手续。财务部门同时做好账销案存的记录,并保留继续要求相关业务员作出进一步催讨的努力权利。如已核销的坏账收回,则相应冲回已计提的坏账准各。

七、成本与费用内部控制

1、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合规。

成本费用采用分级归口管理方式,公司和分公司都应结合自身职能和经营特点制定本单位的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包括成本费用的预算管理、审批、控制、分析、考核、奖罚等制度。成本管理应遵循历史成本、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一致性、配比性、划分生产费用和期间费用等相关基本原则,划清各种成本界限和成本开支范围、不能混淆不清、弄虚作假,影响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2、各单位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和修正成本管理制度,编制成本预算,并按各项计划的要求,将成本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基层单位。各部门按月将成本费用开支情况与计划进行对照,检查差异情况、分析原因、进行考核,并与有关责任部门奖罚挂钩。

3、房地产开发项目费用的支出,包括征地拆迁、规划设计,组织施工、竣工验收,房产销售费用的支出,必须严格按协议的规定开支,先由主管部门,经办人签名,再交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办理,并严格掌握预付工程款和工程验收

与结算付款两个重要环节。

4、差旅费:参照当地消费水准,结合具体情况制订统一的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报公司财务部、总经办批准后执行。差旅费要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业务招待费:应在上年末时根据公司历年的实际发生情况结合本年度的销售预测,编制总量计划,在总量控制,力求节约的原则下据实列支。分公司全年业务招待费可列支金额由有关部门会同公司财务部人共同核定。广告费:实行年度预算管理。超预算支出的广告费需追加预算,报经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公司财务部在批准的预算额度内,审核后对外支付。

5、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制度,要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提高经济效益。费用管理以预算管理为主,形成归口部门制定考核、部门内部预算约束自主管理的总费用限额使用制度。通过预算约束减少直至杜绝超预算、无预算外费用的发生。

八、工薪与人事内部控制

1、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事部门及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门和员工所在单位,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工资的依据。

2、每年由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根据绩效考核的相关办法制订全年工资计划,并与年度经营计划一起分解下达到各部门和下级单位,工资计划执行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按月检查与分析,建立工资的控制制度。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和发放,并根据工资总额和国家规定的标准,正确计提职工福利费、职式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九、收入利润内部控制

1、根据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及时收回房款、按揭款、租金、其他应收款等所有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销售成本、支出相互配比,算出利润。

2、企业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然后按规定的顺序和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十、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固定资产的建设和购置、处理和报废、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主管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主管部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结算付款:根据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由主管部门审核无误的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6、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保管使用部门提出意见交主管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并报财务部门审核作财务处理。

一、在建工程的管理控制

1、在建工程是指通过可行性分析、按固定资产购建审批权限批准投资建设,经立项审批处于前期准备和施工期间的各项工程,房屋、建筑物的整体装修也纳入在建工程管理。

2、在建工程按出包工程、自营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分别管理。

1)、出包工程应组织好招、投标工作,公司财务部参与招标、投标、预算审核、工程合同签订的全过程。

2)、非招标工程和自营工程应由承建方和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工程预算,该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能签订工程合同或动工。财务负责人参与重大合同的会签。

3)、设备安装工程中自购的材料、物资、设备应建立采购审批制度和实物保管制度。大宗材料及机器设备的订购,应在产品的价格、质量、性能比较后,确定供货单位、签订购货合同。单价在**万元以上、总金额在**万元以上的购货合同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财务部对在建工程采用按出包工程、自营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零星工程分类的基础上再分工程项目、内容进行明细核算。工程物资应建立数量、金额明细账进行核算,工程部门应指定专人做好工程物资的入库验收、领发、保管、盘存、账簿登记工作,按月与财务核对,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4、部门应严格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项,工程施工单位应按月报送形象进度表和工程价款单,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公司财务部门复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按以下的原则掌握:工程竣工后,应保留10-20%的工程款;待工程全面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后,应保留5%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后使用部门与资产归口部门共同认定确无质量问题后,全部付清。

5、工程管理部门须按月工程进度编制资金投放预算,报公司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审核和调度资金。财务部门实际付款时,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按批准后的金额支付工程进度款。

6、在建工程在达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具备使用和投产条件的,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同时与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账手续。交接验收时,须做好文字记载,并由有关人员签字,财务部门同时做好资产估价入账和计提折旧的工作。工程竣工验收中,发现因施工单位原因,工程的工期、质量或功能未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时,应扣付工程款或要求赔偿,如预留保证金不足抵扣时,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追回。

7、工程决算的审计归口公司财务部审计组管理,工程决算审计应在开工时便确定审计组人员构成,以便审计组跟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大型工程项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经审计后的工程决算作为财务部门支付工程余款和调整固定资产原值与已提折旧的依据。

8、工程竣工决算办理后,若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的,工程管理部门应负责及时办理,并将固定资产清册,连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价报告、设计图纸、工程预决算及土地使用证、红线图、房产证等文件、资料、证件,造具清册一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立卷存档,妥善管理,长期保管。

十二、分析和考核

本公司和下属企业内部,可实行分部核算,自定目标,核定收入、控制成本,提高效益,责任考核及超额有奖的办法;自定财务和效益考核指标及具体管理办法。 十

三、内部审计

1、如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必要可随时对所属企业进行专项审计。

四、附则

1、制度经公司****批准后正式实行。

2、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表

推荐第4篇: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总结

财务是企业进行内部控制的关键部门,进行工作总结的开展有利于内部控制系统的完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总结范文篇1

一、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参加有益的政治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思想修养和政治理论水平。

20XX年,本人积极响应自治区劳教局、所部两级提出的打造一支“学习型劳教机关”队伍的号召,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在学习的过程中能做好记录、积极讨论、用心体会、写出心得。同时积极参与到“文明执法树形象”、“向任长霞同志学习”等政治活动以及“爱岗敬业”演讲比赛、“两个条例”知识竞赛活动中,在参加活动的时候,明确目标、树立榜样、锻炼胆识、提高认识。通过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参加政治活动及各种竞赛,本人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同时使得政治思想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加强了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增强了执法和服务意识,为做好财务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不怕困难、勇挑重担,热情服务,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1、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团结协作。今年,根据财务科的工作安排,本人从原来的记账岗位上调整到报账岗位上。在岗位变动的过程中,本人能顾全大局、服从安排,虚心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认真探索,总结方法,增强业务知识,掌握业务技能,并能团结同志,加强协作,很快适应了新的工作岗位,熟悉了报账业务,与全科同志一起做好财务审核和监督工作。

2、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依法办事。一年以来,本人主要负责财务报账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本着客观、严谨、细致的原则,在办理会计事务时做到实事求是、细心审核、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按照财务报账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报账工作。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对不真实、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敢于指出,坚决不予报销;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通过认真的审核和监督,保证了会计凭证手续齐备、规范合法,确保了我所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切实发挥了财务核算和监督的作用。

3、任劳任怨、乐于吃苦、甘于奉献。今年以来,由于场所整体搬迁和会计基础规范化整改工作,财务工作的力度和难度都有所加大。除了完成报账工作,本人还同时兼顾科里的内勤工作及其他业务。为了能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本人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讲报酬,牺牲个人利益,经常加班加点进行工作。在工作中发扬乐于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对待各项工作始终能够做到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在完成报账任务的同时,兼顾内勤,做好预算,管理劳教存款,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起到了先进和榜样的作用。

4、爱岗敬业、提高效率、热情服务。在财务战线上,本人始终以敬业、热情、耐心的态度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对待来报账的同志,能够做到一视同仁,热情服务、耐心讲解,做好会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不刁难同志、不拖延报账时间:对真实、合法的凭证,及时给予报销;对不合规的凭证,指明原因,要求改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高效、优质的服务,获得了民警职工的好评。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树立起劳教工作人民警察和财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本人作为劳教系统的一名财务工作者,具有双重身份。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既以一名劳教工作人民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学习和掌握与劳动教养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做到知法依法、知章偱章。又以一名财会人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建设,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做到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在实际工作中,将劳教工作与财务工作相结合,把好执法和财务关口,实践“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宗旨,全心全意为民警职工服务,树立了劳教工作人民警察和财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四、努力学习,增强业务知识,做好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提高工作能力。

为了能够适应建设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和实现我所会计电算化的目标,XX年,本人能够根据业务学习安排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对财务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会计电算化知识和财务软件的运用,掌握了电算化技能,提高了实际动手操作能力;通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使自身的会计业务知识和水平得到了更新和提高,适应了现在的工作要求,并为将来的工作做好准备。

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总结范文篇2

分公司继续按照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公司内控与风险管理各项工作部署,以《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为基础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梳理分公司工作流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分公司健康发展。现就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开展的内控工作

以《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为参照,积极动员全面组织。半年来,积极组织机关各部门以及各基层配送中心充分利用软视频方式,共同参与公司组织开展《手册》相关内容的业务培训学习4次,按照公司培训周的安排在分公司周四组织内控相关业务培训8次,网上系统培训1次。通过不断地培训学习帮助大家完成了从最初的认识到深层次的了解过程。

按照公司要求全面开展内部控制体系跟单核查工作2次。各个部门以及配送中心结合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开展跟单核查,并将核查结果签字及时反馈,汇总后统一上报给公司内控处。在跟单核查过程中,内控各部门人员都能够结合实际,仔细查找相关业务流程实施和风险控制在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下一步内控工作

1、继续认真开展业务流程梳理

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相关要求,继续认真开展分公司业务流程梳理工作。由于分公司经营范围广部分业务层面依然存在着风险,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规避。

2、进一步开展内控理论及业务流程操作的培训学习工作。

内控涉及分公司生产经营方方面面,关键在于执行,要确保内部控制在分公司更有效执行,还应继续加强培训,通过培训不但使全体人员在思想上认识到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要让“搞好内控与风险防范是每一位员工的责任”的理念深入人心并融入到企业文化中去,做到人人讲内控,人人懂内控,人人执行内控,以保证内控工作在全分公司有效执行。

3、结合《手册》完成部分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

分公司将在《手册》的基础上对以前各项规章制度进行重新梳理,根据分公司业务管理实际,对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对有关内容进行修订,达到与内控要求相一致。

在今后的工作中,分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的要求,结合自身的特点,以《手册》为范本。在公司和分公司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公司内控处的统一部署,完善内部控制,提高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为建设“国内一流的跨国运输物流企业”做出积极贡献。

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总结范文篇3

一、基于财务会计背景对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影响

财务会计环境是企业管理运行最重要的一种环境,企业财务会计的工作成效对企业的生存、发展产生着极大的影响,所以财务会计控制也应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其给予重点关注,以在财务会计背景中有效开展企业内部控制工作,减轻财务会计对企业内部控制工作产生的不利影响。

财务会计对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影响主要包括:

首先,财务人员对内部控制工作的执行产生着直接影响。财务会计是企业内部控制最主要的对象,企业在制定以及构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过程中都需要充分考虑财务人员的意见,内部控制工作也同样需要财务人员来执行。但在实际的企业内部控制工作之中,财务人员的作用却未充分发挥出来,极大的影响了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执行落实。

其次,各项财务制度未落实到实处,影响了企业内部控制的效果。企业内部控制工作以及财务工作的实施都需要相应的规章制度做保障,但在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实际工作之中,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不够的现象普遍存在,许多制度都只是流于形式,失去了制度本身的严肃性以及刚性,从而阻碍了企业财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影响了企业内部控制水平的不断提高。

再次,财务人员的会计工作缺乏强有力的监督从而影响到了企业内部控制工作总体水平的提升。财务会计相关工作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但就目前财务会计的监督情况来看,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较为分散,财务会计监督制度的执行环境较差,财务会计人员之间的业务竞争不正当等问题普遍存在,这些问题的出现都对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执行、开展产生着极为不利的影响。

二、财务会计背景下提高企业内部控制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

1、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有序进行不仅受到外部因素的巨大影响,还与自身管理是否科学、合理有着直接的联系。企业只有建立起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才能保证内部控制工作的正常开展,调动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使其对各项内部控制制度都积极有效的执行,从而确保内部控制工作实施的结果具有较强的积极性,进而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应做到有效、科学,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以及生产、经营、管理的特点。财务会计背景下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包括预算控制体系、会计系统的控制体系、财产控制体系以及结算控制体系等多方面的内容,对这些方面的内容都进行不断完善,才能保证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利于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正常开展。

2、明确企业内部人员的各项职责

企业的内部控制工作,不管是控制工作的有效开展,还是控制工作开展的目的,都和企业各项工作的效率紧密联系,只有提高了工作效率,才能提高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效率。而要更好的达到提高企业内部控制工作效率的目的,就要对企业内部人员的各项职责给予进一步明确,使每位员工都对自身的职责有明确的认识。企业管理者要对各项权利进行合理的协调,以保证内部控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企业内部人员的各项职责就是要使员工对自身的岗位职责有清楚、明确的认识,并将自身的岗位职责积极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企业才能实现内部的有效控制,进而实现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

3、提高财务会计人员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及执行效果

财务会计背景下,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及执行效果直接影响着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效果。财务会计是企业产生经营的关键,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每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都通过财务会计体现出来。

企业通过对财务信息的审核能够较好的掌握自身的经营状,企业进行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控制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以及真实性,因为只有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才能较好的反应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为企业的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要提高财务会计人员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及执行效果就要:对财务人员专业素质的提高给予高度重视;根据企业自身内部控制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以保证内部控制工作的高效开展;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以督促财务人员较好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三、结语

总而言之,财务会计是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财务会计控制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内部控制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因此,各个企业应从财务会计背景出发,有效分析财务会计对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影响,并在财务会计背景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工作水平,以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内部环境。

推荐第5篇: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出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情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一致。

第二章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第五条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包括银行)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2.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所属企业要编好月份和年度资金上缴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元

经销部××元

综合部××元

工程部××元

办公室××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 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略),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2)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 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

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及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4)单项低于1 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单项在1 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 2 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 2 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第三章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第八条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财务部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及其他账目。

第九条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所有现金(包括银行存款)业务收入,应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并经内部稽核和兑换外币。

第十条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依照有关部门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

第十一条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所有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及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付款支票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须分别掌管,不得由一人包办。不准开“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收付款项要通过会计填制记账凭证。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均须通过经办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齐备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第十三条遵守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和银行结算纪律。按日常3~5天开支的现金需要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额,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间的经济往来,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第十四条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结账。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按账号分别设置,每日均须结出余额。由出纳每日核对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由会计每月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并调节其相符。

第四章对外投资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长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要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投资的风险,经过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财务部门要为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督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情况。

2.健全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登记保管和严格记名登记制度。主管长期投资的部门,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管理,对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详细记录,分别建立登记簿。除无记名证券外,企业购入的应登记于企业名下,切忌登记于经办人员名下。

3.对长期投资项目做好详细记录,实施定期盘点。对投资企业,每隔半年(经营年度)清点(清理)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情况;对非控股企业必须每年检查一次投资收益情况。对股票和债券投资,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计记录,对每一种股票和债券分别设立明细账,并记录其名称、面值、证券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证券商名称)、购入成本、收取的股息或利息等。对个别其他投资应设置明细账,核算投资及其投资收回等业务。每年至少一次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如长期投资出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公司视具体情况授权财务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进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业务,要由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业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办理。一般按照经办提出—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投资—验收登记—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有价证券的会计记录、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等制度可参照长期投资办法进行。

3.短期投资如出现亏损时,公司应授权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列亏。如亏损较大,公司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对外大额存款。

1.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一般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对大额存款利息商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入账。

第五章销货与收款内部控制

第十八条销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营业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销售业务一般按接受订单—通知生产—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送)货—开票—收票结算等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营业部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营业收入计划,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通知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加工等业务工作。

第二十条销售发票由财务部专人登记保管,营业部负责开票,发出销货通知给仓库发货和运输部门发运或送货。

第二十一条销货业务的货款,应全部通过财务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应相互核对销货发票、销货单、订货单、运货单。

第二十二条由营业部制定价格目录或定价办法及退货、折扣和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进行审核监督。

第二十三条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修理和补件等三包事项,由营业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证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或转账手续。

第六章购货与付款内部控制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购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供应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授权不

得兼办。购货和付款业务一般按申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第二十五条供应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供应计划,对计划采购订货要签订合同或订货单。合同订单要求条款清楚、责任明确、内容全面。

第二十六条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提出“请购单”,报经供应部审批后办理,较大采购项目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七条所有购货业务须做到情报准、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及时、运输方便等。

第二十八条采购到货,要由仓库和质量检验部门进行验收,并由仓库保管员、质量检查员及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

第二十九条不论是计划合同订货还是市场临时采购,购货付款手续均由供应部办理。 第三十条到货验收付款后,由供应部请款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账单附在请款单第一联后,经有关业务主管审批,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转账手续。

第三十一条财务部核对从仓库签收的验收单和供应部报销转来的发票账单所附的验收单,以掌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情况。

第七章生产与费用内部控制

第三十二条有关生产业务由生产部负责。对于原材料的消耗及成本费用的发生和控制,应由生产部和财务部及所有有关部门建立成本责任制,严格管理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三十三条建立严格的领退料制度,按技术消耗定额发料,按实际消耗计算材料成本。 第三十四条加强人事和工资管理,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第三十五条重视制造费用发生的核算与分配。注意物料消耗、折旧费的计算、费用项目的设置等是否合法合理。

第三十六条生产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的计算要真实合理,不得乱挤乱摊成本。要划清在产品与完工产品和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及各种产品成本之间的界限。

第三十七条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合规。

第八章存货与仓库内部控制

第三十八条加强存货和仓库的管理,建立仓库经济核算,必须做到账、卡、物和资金的一致。

第三十九条对存货数量较大的企业,应实行“永续盘存制”。建立收发存和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及定期盘存(每半年一次)与账面结存核对的办法。其本期耗用或销货成本,按领发货凭证计价确定。

第四十条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有困难的企业,可实行“实地盘存制”。

第四十一条存货计价方法。

1.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2.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计划价格计价,期末分摊价格差异。

第四十二条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如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分次摊销。

第九章工资与人事内部控制

第四十三条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力资源部及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和员工所在单位,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发放工资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时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并根据工资总额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正确计提应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第四十五条对职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依据有关法规,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扣款。

第四十六条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签章。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退回财务部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第四十七条根据成本核算办法,将工资及职工福利,按职工类别、工时产量统计和单位工资标准,合理分配计入产品直接工资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

第十章收入利润内部控制

第四十八条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运输收入、营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销售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和经营成本相互配比,减去当期应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

第四十九条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求出其他业务利润。

第五十条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取得要合法,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及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和实事求是。

第五十一条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实、正确,账务处理要恰当。

第五十二条企业利润总额依照有关部门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再按规定的顺序和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十一章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第五十四条实行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核算管理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系指本公司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建设和购置、处置和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是指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指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第五十五条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工程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工程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验收使用:由工程部组织验收,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结算付款:根据固定资产购建报告,以订货、验收单、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经工程部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第五十六条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各保管使用部门提出意见,交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并报财务部审核后作财务处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

第五十七条本公司和所属企业,可按照行业的特点,使用下列财务评价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00%

3.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00%

4.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100%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6.资本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100%

7.营业收入利税率=利税总额/营业收入×100%

8.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第五十八条本公司和所属各分公司内部,实行分部核算。核算单位实行自定目标、核定收入、控制成本、责任考核、资产承包及超额有奖的办法。

第十三章内部审计

第五十九条公司设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十条公司每年对所属企业进行一次年度例行审计。

第六十一条如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可随时对所属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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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符合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要求的财务制度体系,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充分发挥公司整体优势,有效利用公司资产,优化资源配置,防范财务风险,以合理的成本和资金投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第四条 本制度规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各控股子公司按照本制度,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适合各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公司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按分管权限及责任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财务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为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参与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协同其他部门共同提高公司预算管理水平。

4、负责公司资金筹集,合理调配使用资金,确保资金正常运转,防范流动性风险。

5、负责建立健全成本管理体系,探索降低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6、负责公司网上银行的安全与正常运营。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7、负责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的管理工作,参与公司的投资管理。

8、负责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审核、编制相关报表和财务报告,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9、负责公司的税务管理。

10、负责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的财务审核。

11、负责公司项目申报和财务数据的统计上报。

12、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分类和归档。

13、公司安排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提出财务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分析和建议;

2、负责参与公司经营计划制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企业并购、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审议,协助管理层作出决策并负责财务保障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监控机制,监督、检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并对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4、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合法性负责,配合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及其他审计鉴证工作;

5、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制订相应的防患制度、流程并推动执行;

6、负责对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

7、负责拟订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集和使用方案;对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8、负责拟定公司资产核销、坏账处理方案和年度财务预决算;负责监督控股子公司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对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9、负责配合中介机构对公司资产的评估工作;

10、负责与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税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的报告和沟通工作。

(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要权限如下:

1、财务决策参与权:参与公司对外投资、营销策略、产权转让、资产重组、工程项目建设、筹融资、抵押担保、资金调度、利润分配、预算、重大经济合同签订、业务流程再造等涉及财务收支的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从其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协助管理层做好决策分析;

2、财务人员管理权:根据会计法规及公司实际需要,落实公司会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3、财务收支审核权:审核对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物料采购等事项的资金使用;审核物料采购、货款结算、税金计缴及各种费用的报支;

4、财务风险管理权:加强风险管理,审核诉讼赔偿,严禁设置账外资产,参与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与实施等;

5、财务监督权:对公司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开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有权制止和纠正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经济行为,维护资金安全;审核公司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参与实施考核、监督、控制和奖惩;

6、财务信息化实施权:主持公司财务信息化实施,负责财务应用软件与业务应用系统对接。对业务流转环节和核算环节实施监控,确保系统安全、有效运行。

第八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领导下对公司财务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方面的规定,结合公司特点,拟订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经批准的各项制度;

2、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财务负责人报告工作,提出会计机构运作、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分析和建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3、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并交财务负责人审核,对财务报告的质量负责;

4、在财务负责人指导下,做好公司财务数据披露及检查工作,协助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工作,配合审计部完成内审及跟进工作;

5、组织、审核、指导并监督下属员工规范地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

6、组织开展财务预算,草拟预算制度及预算报表;监督公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差异原因,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7、负责检查财务人员的岗位设置、绩效考核的实施及改进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

8、协助财务负责人处理其他财务会计事项。

第九条 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应依据本制度做好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财务部指导。

第三章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第十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政策,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下列交易或事项,必须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支、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十二条 原始凭证是公司各项经济活动的最初记载和客观反映,每一项业务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填制、取得、审核、签署原始凭证,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必须退回补填或更正;财务人员对伪造、涂改或不合法的凭证,必须拒绝受理,并及时报领导处理。

原始凭证需按照公司授权规定经业务经办人、业务主管及相关权限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人员审核后生效。

第十三条 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在信息系统软件中填制生成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应附相关的原始凭证,如原始单据数量过大不利于装订而另行存放时,需要建立索引。

第十四条 记账凭证由记账会计、主管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记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账凭证每月进行装订,由专人保管,存放于档案室。

第十五条 出纳人员应每天及时记录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销售、采购等主要经济业务在发生后应及时入账;会计凭证的摘要内容应清楚反映交易或事项;对于外部审计机构会计师的审计调整事项应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人员每月在软件系统中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过账、结账,生成会计

账簿和财务报表,财务人员必须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四章 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七条 财务预算是公司对计划年度内资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的预算和筹划,是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年度综合财务管理、评价公司绩效的依据。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由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部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预算管理委员会执行。

预算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当年度预决算情况、下一年度经营情况及目标,制定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等,编制年度预算,报董事会以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五章 筹资及担保管理

第十八条 资金筹集的原则

1、筹资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和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转时,从外部筹集资金以完成公司经营目标的必要活动。

2、筹资必须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策略和方法,保持稳健的资本结构,确保安全、有序,降低筹资成本,充分发挥资金杠杆作用,取得资金最佳综合效益。

3、资金筹集实行统一管理,根据权限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需经公司批准。

第十九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筹资方式,包括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银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行借款以及融资租赁等。

第二十条 担保管理

贷款担保是公司的潜在负债,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在各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一般应以公司信用作保证。重合同,讲信用,维护公司形象。需他人提供担保的,应慎重选择担保人,特殊情况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确定。

公司应加强担保合同的管理,担保合同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登记、管理;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以防范风险,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第六章 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管理目的是协调资产的流动性、盈利性和安全性,满足交易性、预防性和投机性需要。财务部除了做好日常收支,加速资金流转速度外,还需控制好资金持有规模,确定适当的资金持有量。

第二十二条 现金的管理

1、现金的使用和管理既要遵守《现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又要满足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应按有关规定在合理的使用范围内收付现金,合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公司在30,000元以内,控股子公司在

5,000元以内;超过库存现金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确保现金的安全。

2、建立现金内部控制制度

(1)公司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2)除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可以支付的范围外,其他支出一律通过转账支付,现金支付范围内的也尽量通过转账支付。

(3)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出纳每天核对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做到日清月结,不得以“白条”抵库金。月末由总账会计核对现金是否相符。现金如有溢余或短缺,应及时反映并查明原因,书面报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处理。会计机构负责人应每月抽查现金盘点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签字确认。现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金盘点表应定期装订成册并存档。

3、备用金的管理

(1)年初各部门根据经营需要提出申请,由财务部核定年度备用金额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如因工作需要确需调增备用金额度的,需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

(2)部门和个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结算报账手续,及时归还借款。按照“先清后借” 的原则,对逾期不还者,停止其办理借款,并从其工资中扣回。

(3)财务部对借用备用金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年度终了时重新核定下一年度备用金额度。

第二十三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

1、公司应遵循各项银行结算规定,不得出租出借公司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远期

支票和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以保证各种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2、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开设、撤销银行账户的须经公司财务部批准,并保存好相关资料。

3、财务部应随时了解和掌握银行存款的收支动态和结余情况。月度终了,总账会计核对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账实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要进行审核。

4、出纳应做好各种银行票据登记,详细记录票据的使用情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定期检查票据使用情况。

5、实行财务印鉴分管制度。总部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出纳保管法人私章。控股子公司参照公司制度,财务印鉴由两人分管。委托他人保管时要出具书面委托书。

6、网银密钥由出纳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分开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所有密钥。控股子公司在当地开通企业网上银行,必须经过公司审批。

第二十四条 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

其他货币资金参照银行存款进行管理。

第七章 应收款项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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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应收款项主要包含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它应收款、应收票据等。

1、账龄管理:财务部应定期进行账龄分析,在每月结账后 3 日内编制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项等科目的账龄分析表,其中预付一年以上的账款需说明原因。

账龄分析表(按应收客户明细)报总账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各销售部各一份。

2、财务部应协同各销售部经理,对赊销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并确定各客户的赊销信用额度,向超过信用额度的客户再发货时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销售经理、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批。

3、建立与销售部门及销售客户的对账制度,并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和催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各往来会计至少每月将重大及账龄较长的往来款项与供应商、客户进行对账或交与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对账,半年度及年度末进行全面对账。

对账后,往来会计编制对账结果汇总表,如有差异及时告知公司相关负责人,查找原因

并保存好相关对账资料。销售部业务员及相关人员应主动配合公司往来会计与客户进行账务核对。

4、对账龄较长、金额较大的个人借款,财务人员应及时催促借款人归还,无故不归还超过一个月的可从工资里扣除相应借款。

5、预付货款应纳入月度财务收支计划,并严格控制。一般情况下,必须货到验收后付款,确因业务需要,支付前应审核相关的合同、协议及付款申请单。

第二十六条 应收票据的管理

应收票据应建立票据交接表,应收账款会计收到票据后应及时录入票据相关信息、复印保存,并将票据原件及时交与出纳,由其建立应收票据登记薄,详细记录票据的收款及转让等情况。票据贴现须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七条 坏账准备的计提与核销

1、坏账准备由财务部统一计提和核算。公司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2、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3、公司的应收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确认为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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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或义务承担人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债务人破产或撤销,以其破产财产清偿或依法进行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3)债务人较长时间内(3年以上)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4、对于不能收回而需核销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由财务部提交拟核销坏账准备的书面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核销。

5、监事会对坏账准备的计提和核销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章 存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存货管理的目的是保证生产经营的需要及成本效率原则,尽量减少资金的占用。存货包含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等。

第二十九条 采购环节的管理

各生产部门根据厂长批准的月度生产计划,在每月底向供应部提交各车间的未来三个月物料需求计划,如生产计划发生临时调整,生产部门需在两天内向供

应部重新提交计划,并由生产部经理审批。

各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在每月底向供应部提交未来一个月的非生产类物料需求计划,需求计划由副厂级领导审批后生效。发生临时需要,根据金额大小,分别经部门经理、副厂长、厂长、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实施。

供应部采购员根据各部门经审批的物料需求计划,结合实际库存情况,编制月度采购计划,经供应部经理审核批准后实施采购。

第三十条 验收入库的管理

外购物料统一由仓库负责验收,仓库管理员验收物料时根据订单信息进行核对,核对内容包括:供应商、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和数量等,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需检验的生产类物料由仓库管理员申请检验,通知品质中心取样检验,检验合格并放行后办理入库手续。如不放行由品质中心及时通知供应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 发货及销售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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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商务人员根据客户订单,在ERP系统内录入订单,商务主管审核订单后,生成发货通知单,仓库根据发货通知单生成出库单并安排发货。对超出信用额度或超账龄的客户,应由销售部和财务部共同分析风险以确定是否发货。仓库发货后,根据发货运输方式,及时取得客户签收单,并传递至财务部,作为开具发票依据。

2、各销售部商务人员根据签收单在ERP系统内开具系统发票,经财务部审核后,开具税控发票,确认当月收入。

第三十二条 结算管理

1、购买材料和商品,在物资和发票同时到达的情况下,待验收合格后按发票金额确认应付账款;未同时到达的且发票至月末也未到达,应将材料暂估入库,确认暂估应付账款。确认应付账款时应先核对该供应商是否存在与该交易相关的预付款项,如有则应先冲销预付款项,冲销完毕后的余额确认应付账款。

2、应付账款及预收款项的对账及账龄管理参照应收款项,其中账龄超过一年的款项应说明原因。

3、月末各往来会计应核对同一客户或供应商是否存在应付预付、应收预收同时挂账的现象,如有应进行冲销,但特殊情况除外。

第三十三条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公司财务部制定低值易耗品标准,各使用部门做好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报废等记录。

2、各单位领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3、低值易耗品购置要量出为入,合理安排,本着成本最小化的原则加强库存管理,降低库存成本,加速资金周转。低值易耗品实行登记领用制度,使用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台账,实行定期盘点和鉴定报废制度。

第三十四条 存货的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出库采用月末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第三十五条 存货清查盘点制度

1、为确保公司存货账实相符,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半年度进行抽查盘点,年度终了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应特别关注近效期的存货,对达到近效期的商品应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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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货清查盘点由财务部统一组织,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清查盘点工作。

3、存货清查盘点后,将实存数量与库存物资卡片、材料账和统计台账的结存数量核对,编制“存货盘点报告表”。对于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编制提交责任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或总经理审批后处理,金额较大需按权限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九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标准和分类

1、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且购价在1,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分为四类,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

第三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分工权限

1、设备动力部为公司固定资产总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编号、资产调配,并监督各车间、部门对其资产进行管理。各车间、部门主管负责本车间、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一名固定资产管理员,登记本部门《固定资产台账》,资产的使用人或责任人具体负责各单项资产的管理工作。

2、财务部除于总分类账设会计科目外,应设置固定资产台账,记载各项资产的详细信息,并专设固定资产会计进行核算。财务部按季与管理部门核对,管理部门按月与使用部门核对,以确保账、卡、物数量相符。

第三十八条 公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年 10% 4.5%

机器设备 10年 10% 9%

运输设备 5年 10% 18%

其他 5-10年 10% 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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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购建处置、调入调出、租入租出以及内部转移等,均需报相关部门批准,并报财务部作相应处理。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保险

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重大的固定资产,应评估其发生意外损失风险的可能性,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来抵御风险。

第四十一条 固定资产盘点

各车间、部门应根据自身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自负责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设备动力部不定期进行抽盘,每年年终进行全面盘点,并由财务部、设备动力部参与监盘,在盘点过程中发现差异应查明原因,由设备动力部编制盘盈盘亏表,详细说明每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原因,按权限分别报厂长、财务部、总经理、董事会审批。对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固定资产盘亏,如系个人原因造成的,公司将根据情况处以罚款、赔偿等处分。

第四十二条 固定资产报废

对由于达到使用年限、因损耗无法修理或修理不合经济原则以及废弃不用的固定资产等,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设备动力部申请处置。处置必须按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对于报废造成的损失,财务部将相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第四十三条 固定资产减值

盘点固定资产时,使用部门、技术部门、工程部应协同财务部,判断相关固定资产是否出现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而发生减值,如固定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应由技术部门、工程部、财务部分析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并做出报告,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或董事会,财务部应按其差额部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十章 在建工程管理

第四十四条 在建工程包括需要安装的大型生产设备、生产线、固定资产改良、设备技术改造更新、基建工程、固定资产大修工程及日常维护工程等。

第四十五条 在建工程可行性研究、立项及预算

1、每年末,由工程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结合生产部、研发中心等部门提出的建设、购买申请,提出项目建议书,并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由总经理会同工程部、研发中心、财务部、法务部等部门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作为立项决策的重要依据。

2、项目正式实施前,由工程部提交项目预算,依次报主管副厂长、厂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室审核(其中募投项目需同时提交董秘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立项资料和预算资料分别抄送相关部门。

第四十六条 在建工程的管理

1、招标:对无法自营建造、预算额较小的工程项目,由工程部牵头,会同使用部门、供应部共同确定供应商或建造承包商;对预算额较大的工程项目,应该选择有信用、有实力的供应商或建造承包商进行公开招标,并根据公司审批权限选定中标单位。

2、合同的签订:由供应部根据公司合同模板编写合同初稿,同时填写合同审批表,根据权限审核通过后与供应商或承包商签订合同。

3、工程立项并签订合同后,工程部指派专人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部设立项目台账,登记预算与合同执行情况,并及时更新。并按月与财务部进行核对。

4、财务部需指定专人进行项目核算,设立项目台账,登记预算与合同执行情况,并与工程部按月核对。付款时,根据合同规定及工程进度情况,工程部提示付款,由供应部提出付款申请,工程部、厂长进行审核。工厂审核通过后将申请单转交固定资产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核。(其中募集项目需董秘审核通过)。

对大型项目,工程部与财务部须提交月度报告,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核对和形成报告,交分管副厂长、厂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总经理室。

第四十七条 在建工程竣工与决算

1、工程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后,工程部应在三周内会同使用部门、技术部门等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决算报告》。必要时可组织内部或外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决算结果超预算金额10%的重大项目,要由项目组形成详细报告,说明超预算的原因,根据权限依次报厂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董事会审批。必要时可组织内部审计部门或委托外部审计机构对该工程执行专项审计,以查实是否存在舞弊情况。

2、在建工程完工后,由工程部向使用部门办理移交,并将移交清单等资料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总报财务部。工程部会同相关部门将工程技术资料、图纸、施工过程相关记录等整理归档保存。

第四十八条 在建工程减值

每年末,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由工程部牵头,会同分管副厂长、厂长、财务部、企业内部或外部专家等对其进行联合考察,形成报告和减值意见,传递给财务部进行减值测试和核算。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需根据权限报总经理、董事会审核通过。

第十一章 对外投资管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包括主营业务范围内投资和非主营业务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和风险投资等。

第五十条 投资项目立项由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按照各自的权限,分级审批,公司董事会的投资决策权限为单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20%以下的投资事项,包括股权投资、经营性投资及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进行的投资等;如涉及运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超过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以外的投资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统一由公司行使,经公司批准后方能实施。

公司对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应派出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其经营方针、财务政策及重大决策由公司决定。

第五十一条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对外投资,都必须取得被投资单位出具的出资证明书(包括股票、债券、收据)正本。对购买的股票、债券,要做好登记工作,指定专人保管,债券

不得外借,不得随意交他人保管,对确需交由他人去办理有关抵押、转让等事项的,必须做好授权委托、登记、移交、注销等工作。财务部应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投资进行日常管理、检查、监督,考核投资的效果。

第五十二条 年末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第十二章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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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在取得临床批文后至取得生产批文止所处阶段为开发阶段,项目在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

第五十四条 其他资产是指不包括在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范围内的其他资产,主要包括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第五十五条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己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除开办费以外的其他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 当无形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需要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若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计提相应减值准备;但是对于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需根据权限报总经理、董事会审核通过。

第十三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七条 成本费用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耗费。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确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及时归集成本费用,合理进行分配,严格控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支出,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十八条 成本费用管理以成本预算、费用预算为基础,制定目标成本管理制度和成本管理责任制,建立成本费用控制体系,按照可控性原则逐级分解成本费用指标,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并与部门、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

第五十九条 财务部负责分解落实成本、费用预算指标,组织、指导各预算责任单位成本、费用的核算与控制,检查和考核,分析成本费用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由各相关部门根据财务分析数据提出完成目标成本管理的措施。

第六十条 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认真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对于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必须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

第六十一条 成本费用管理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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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制材料消耗,对原材料等材料消耗以成本预算、定额为控制标准,实行定额管理、限额领料。

2、通过对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成本管理的质量和力度。生产准备过程中重点控制节约人力、物力消耗,直接生产过程中重点控制提高效率、质量;产品检验管理重点通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

3、期间费用的管理要坚持预算管理、责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控制开支的范围、时间和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4、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的费用管理制度和费用报销流程。

第十四章 营业收入、税费的管理

第六十二条 营业收入的管理

1、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它业务收入。

2、销售产品按《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确认收入。

公司商品销售方式主要采用学术推广、代理分销及直接销售等三种模式,各种模式确认收入的具体条件如下:

(1)心血管等专科药物采用学术推广模式,即通过与医药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公司根据实际订单向医药公司发出商品,经对方收货确认后,公司向其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公司与医药公司对产品货款都有约定账期,并由各地区主管人员负责该地区药品销售及货款回收,各大区及公司总部均有商务人员协助应收款项的催收工作。对逾期未收回的款项,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追收。

(2)头孢类抗生素制剂产品采用代理分销模式,即通过与经销商签订代理协议,经销商现款订购药品,公司运送产品至经销商指定地点,经对方收货确认后,公司向其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由于公司与各地区一级经销商合作良好,公司对经销商的信用控制比较严格,同时由于货款结算一般采用现款现货方式,因此该类产品的货款回收率较高,坏账风险很低。

(3)头孢类抗生素原料产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即通过与各制药企业直接签订销售合同,向对方销售该类产品,公司运送产品至指定地点,经对方检验合格后确认收货,由公司向其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制药企业按与公司约定的付款期支付货款。

3、财务部应会同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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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 税费的管理

1、财务部应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加强对税收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使有关人员及时掌握新的税收法规,熟悉各类税种、税率,依法办税。

2、纳税申报。财务人员应明确纳税申报的重要性,准确填制纳税申报表,做到申报及时准确,有问题及时反映,并向税务机关按时报送所需的会计报表和资料。相关的纳税资料应妥善保管。

3、应纳税额的计算和上缴。财务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准确计算各会计期间应纳税额,按规定时间上缴;每月核对纳税申报表和账面数有无差异,如有差异,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更正。税务会计及时根据出口情况,办理相关出口退税工作。

4、票证、账簿管理。相关人员要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规定,建立专柜保管专用发票账册,及时记载各种版面专用发票的领购、使用、结存、核销情况,做到账物相符。妥善保管发票领购簿,各种申报表,抵扣联登记册,存根联登记册等。

5、财务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根据企业可享受的有关税收政策标准,及时申请办理有关减免税优惠。同时还应加强纳税管理和税费核算,做好税收筹划,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

第十五章 对外捐赠管理

第六十四条 由公司股东、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对外捐赠建议,依据对外捐赠金额的大小,根据权限分别经总经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捐赠应本着造福社会公益为目的,不得损害股东利益。

第十六章 合同管理

第六十五条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需要签订合同的业务,必须签订合同。

第六十六条 财务部会同业务经办部门和法务部,根据获取的合同对方当事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分析其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评估其财务风险和信用状况,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关注其资信变化,建立和及时更新合同对方的商业信用档案。

第六十七条 合同的签订须使用公司合同模板,不使用公司合同模板的,需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审核;财务部负责审核合同中的付款或收款条件及其他需要财务部审核的条款,以保证公司对合同支付条款的履约能力、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财务部负责保管其中一份合同原件,并记录合同的执行情况。

第六十八条 财务部及时根据合同办理结算业务,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催收到期欠款。财务部应对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合同约定条款履约或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六十九条 如发生合同纠纷,业务经办部门须尽快与法务部联系,并报总经理室备案。由法务部会同公司代表与对方协商、谈判或提出仲裁、诉讼。

第十七章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

第七十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七十一条 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发生的交易金额高于300万元人民币,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七十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未达到前述规定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十三条 财务部指定专人对关联交易进行统计,并将相关资料报相关主管机关备案。

第十八章 募集资金管理

第七十四条 募集资金是指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七十五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招股说明书所承诺的投资计划,或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项目。

第七十六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募集资金遭受损失

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责任。

第七十七条 为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并按相关规定对外公告。

第七十八条 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每一笔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及付款申请,经相关项目负责人、总经理、董秘或董事会审核后,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审核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及付款申请单办理付款手续。

第七十九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第十九章 外币业务管理

第八十条 外币业务是指公司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和计价等业务。

第八十一条 在外币业务管理中,财务部应加强对外汇风险的控制,及时对汇率变动的潜在方向、时间和幅度进行预测,根据汇率变动的趋势,把握好资金的调拨、商品的进出口、外汇应收和应付款的收付等事项的有利时机,尽量减少或避免因汇率变动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章 会计报表、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八十二条 财务部按照财政部、交易所、证监会有关制度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编制季度、中期以及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和财务分析报告,由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章,对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报表按月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者盖章。财务报表均应及时归档,未经审批及公开披露,不得泄露给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

第八十三条 控股子公司每月度终了5日内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会计报表(含附注);公司财务部应依据各单位的财务报表,于月度终了后8-10日内及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上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

会计报表须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批准。

第八十四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根据公司情况,可采取趋势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等方法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进行评价、考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形成财务分析报告上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总经理。

第八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应建立有效的财务风险控制与预警管理体系,有效预防财务风险,及时向决策层警示潜在的风险,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八十六条 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

第二十一章 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

第八十七条 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估计变更、差错更正的情形:

1、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2、公司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的信息、积累更多的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

3、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公司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第八十八条 处理流程

1、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定期收集国家的相关政策信息及公司进行会计估计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信息,如需要对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应提出报告,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审核,并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备案,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财务部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

2、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不需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应当在其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并应按规定对前期差错进行披露。

重大前期差错的处理需要财务部提出申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审核,按照权限报总经理、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批;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批评,并根据差错性质和影响,可对相关负责人采取罚款甚至开除的处分。

第二十二章 财务监督与审计

第八十九条 财务监督的目的是不断完善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审计、监督、控制机制,完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九十条 财务监督方式为定期检查和专项审计相结合。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审计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有权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公司董事、经理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可委托内部审计部门及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不定期审计检查。

第二十三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九十一条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会计档案以纸质、电子介质档案形式存档,由财务部专人负责整理成卷或装订成册并编写查询目录,实行归档保管。

年度终了通过软件系统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财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归档。

第九十二条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负责人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批准,方可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该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盖章。内部查阅会计档案也应建立借阅登记簿,并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批准。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九十三条 会计档案应根据相关规定期限进行保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财务部鉴定,严格审查,并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审批程序后销毁。

第二十四章 财务工作交接

第九十四条 财务人员出现离职、换岗及其他临时需要离岗的情况,必须将其所经管的全部工作移交给接交人。移交时,移交人应将手头的工作处理完毕,并制作移交清册。接交人应逐一核对清册内容,如有历史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说明。清点完毕后移交、接交双方应签字确认责任,移交须有双方的直接上级进行监交。

第二十五章 附则

第九十五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或公司章程修改,出现本制度与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有抵触的,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九十六条 本制度与公司相关财务及其他管理制度配套使用,财务部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制定与本制度相关的细则。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推荐第7篇:内部控制自查报告问卷

内部控制执行自查项目

第一、资本支出不规范

1、2006年底是否有对外投资?投资金额为多少?对外投资是否履行了公司有关规定(包括

可行性研究、论证以及审批等)?如果没有对外投资,请填写不适用。

不适用

2、2006年底公司是否有在建工程项目?在建工程规模为多大,预算为多少?是否履行了公

司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批?如果没有在建工程,请填写不适用。

年底公司是否有大额固定资产购置?购置金额为多少?是否履行了公司的有关规定

经过审批?如果没有大额固定资产购置,请填写不适用。

4、2007年7月底是否有对外投资?投资金额为多少?对外投资是否履行了公司有关规定(包

括可行性研究、论证以及审批等)?如果没有对外投资,请填写不适用。

不适用

5、2007年7月底公司是否有在建工程项目?在建工程规模为多大,预算为多少?是否履行

了公司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批?如果没有在建工程,请填写不适用。

年7月底公司是否有大额固定资产购置?购置金额为多少?是否履行了公司的有关

规定经过审批?如果没有大额固定资产购置,请填写不适用。

不适用

第二、筹资不规范

1、2006年底公司是否有对外借款?借款金额为多少?借款是否履行了公司规定的审批程

序?如果没有借款,请填写不适用。

不适用

2、2006年底公司是否有其他融资行为(包括授信、开立保函、信用证等)?融资金额为多

少?融资是够履行了公司规定的审批成促?如果没有融资,请填写不适用。

不适用

3、2007年7月底公司是否有对外借款?借款金额为多少?借款是否履行了公司规定的审批

程序?如果没有借款,请填写不适用。

不适用

4、2007年7月底公司是否有其他融资行为(包括授信、开立保函、信用证等)?融资金额

为多少?融资是够履行了公司规定的审批成促?如果没有融资,请填写不适用。

不适用

第三、采购不规范

1、2006年底公司以及分子公司和项目部重大采购合同是否均经过了招标?如果没有,是否

履行了公司规定的其他采购审批程序?请列示公司规定应该通过招标而没有招标的重大采

购合同,并且说明原因。

重大采购合同均经过了招标履行了公司规定的采购审批程序

2、2007年7月底公司以及分子公司和项目部重大采购合同是否均经过了招标?如果没有,

是否履行了公司规定的其他采购审批程序?请列示公司规定应该通过招标而没有招标的重

大采购合同,并且说明原因。

均经过了招标

第四、担保不规范

1、2006年底公司是否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多少?担保是否履行了公司的审批

程序?担保的内容是什么?

不适用

2、2007年7月公司是否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多少?担保是否履行了公司的审

批程序?担保的内容是什么?

不适用

附件: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摘录

股东大会职权:

(十三)审议批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购买、出售、置换资产的行为:

(1) 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收购、出售资产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的30%以上;

(2) 被收购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的绝对值(按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占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的30%以上;

(3) 被出售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或该交易行为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绝对值占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的30%以上;

(4) 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金额(承担债务、费用等应当一并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0%以上。

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购买、出售、置换的,以其累计数额计算购买、出售、置换的数额。

(十九)审议批准公司每笔投资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比例超过15%的对外投资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款规定适用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二十)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每笔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对将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时向股东大会报告上一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为确保和提高公司日常运作的稳健和效率,股东大会将其决定银行借款、对外担保等方面职权明确并有限授予董事会如下:

(一) 投资方面

1、股东大会对公司的中长期投资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进行审批;授权董事会可对股东大会批准的当年资本开支金额作出不大于15%的调整;

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5%以下的对外投资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本款规定适用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二)银行贷款和对外担保方面

1.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高于5%的借贷。

2.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承揽、实施工程项目出具的所有履约、预付款、投标担保,董事会可将该等权利部分转授给公司董事长和总裁。

董事会职权

(十三)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投资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比例低于15%的对外投资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款规定适用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金额3000万元以内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低于5%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对将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时向股东大会报告上一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之外的担保事项及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标、履约、预付款担保,该决议必须经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

(十七)审议批准公司符合下列标准的购买、出售、置换资产的行为:

1、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收购、出售、置换资产的资产

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低于30%;

2、被收购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的绝对值(按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占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低于30%;

3、被出售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或该交易行为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绝对额占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低于30%;

4、收购、出售、置换资产的交易金额(承担债务、费用等应当一并计算)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低于30%;

(十八)审议批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高于5%的借贷;

第七条决定投资的权限和授权

(一)董事会负责审定由总裁提出的中长期投资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董事会负责审定总裁提出的年度投资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可对股东大会批准的当年资本开支金额作出不大于15%的调整;授权董事长对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当年年度投资项目项下资本开支金额作出不大于5%的调整,调整前以书面形式和董事沟通,并将调整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三)授权公司总裁常务办公会审议批准投资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比例低于1%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八条决定债务和关联交易的权限和授权

(一)授权总裁常务办公会审批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连续12个月累计金额低于公司最近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的借贷;

(二)授权董事长按照公司经营的需要,签署生产经营所需的不含借贷授权条款的银行授信合同。

(三)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承揽、实施工程项目合同标的8亿元以上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或保额在8000万元以上的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授权董事长审批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承揽、实施工程项目合同标的4亿元以上、且8亿元以下的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或保函金额在4000万元以上,8000万元以下的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授权董事长审批公司所有的投标担保;授权公司总裁审批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承揽、实施工程项目合同标的4亿元以下或保函金额在4000万元以下的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授权公司总裁审批所有的投标担保。

(四)公司董事会对将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时向股东大会报告上一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授权董事长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金额低于3000万元且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低于5%的超出预计总金额范围外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五)授权董事长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金额低于300万元的与日常经营无关的关联交易。

董事长审批的关联交易的累计和披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执行。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十条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若符合《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则须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推荐第8篇:学校内部控制自查报告

2017年XXXX 内部控制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内部控制报告监督检查的通知》(川财会„2017‟27号)、《南充市财政局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南财会„2017‟8号)以及《仪陇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仪财会„2017‟2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本校内部控制自查报告如下:

一、本部门(地区)所辖行政事业单位总体情况

我单位是XXXXXXXXXXX,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财务关系隶属于仪陇县教育局,本校由后勤总务处负责资产管理,并设置有固定资产管理岗位、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单位人员在职34人退休21人、根据中小学财务预算标准,做每年财务预算收入,并严格按照预算收入做相应的实际支出。

二、本单位组织开展内控自查工作的情况

(一) 本部单位对自查工作的组织、动员及部署情况

我校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召开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专题会,精心部署相关工作。会议要求所属各科室明确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 1

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针对性的完善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本校所属单位的落实及自查情况等

我校XXXXXXXXXXX是财政二级预算单位,无下辖的预算单位,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以校行政会为主。我校XXXXXXXXXXX校行政会按照(川财会„2017‟27号)的有关精神,依据(南财会„2017‟8号)、(仪财会„2017‟2号) 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并顺利完成。

合理设置岗位做到不相容职务分离,出纳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计档案管理和收入支出等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应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学校现金收入,能及时存入银行;学校备用金,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实行限额管理。出纳人员能及时做好现金日记帐,并与会计月末定期对帐,确保了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没有挪用现金的现象发生。

银行存款:学校严格遵守银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按规定开设并管理好银行帐户。支票、银行印鉴实行专人管理。能按要求做好存款帐并与银行及时对帐。学校收支没有帐外循环,私设“小金库”的现象。财产物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建立了专项管理制度。所有财产物资均按申请购买、实物验收、入库登记、使用、维修、处置等制度执行。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按相关规定对报损、报废的财产进行申报、审批,做到了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

通过自查,学校的资产管理规范,没有铺张浪费现象发生、也没有发生过财产上的损失。 学校的往来资金入账处理手续完备及时。对财政的专项资金能按照资金的用途用好、用实。通过自查,国家对我校的贫困生助学金补助,对于这项专款,在上级下拨经费到帐后,学校立即将经费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杜绝了挤占挪用的违规行为发生。对于其他往来款项,学校能按照相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理。

三、单位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有些规章制度不完善,制度陈旧,不适合现在的财务管理体系。在这次自查中,对现有不完善的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对会计人员的工作情况检查的力度和深度不够,在这次自查中,根据我校的相关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计划,明确奖罚规定,将此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一项。

3 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的更好。

XXXXXXXXXXX 2017年10月12日

推荐第9篇:内部控制自查报告1

卢氏县社会失业保险中心

关于内部控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按照市局下发的关于《三门峡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方案》的要求,我中心在7月21日至8月10日期间,对失业保险制度建设、业务规程、基金财务、信息系统、监督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方面。

(一)中心领导和班子成员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布的政策法规,努力做好失业保险内部控制决策工作。

(二)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奖惩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二、业务规程方面

(一)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按照规及时办理参保人员登记,核定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提交相应的征收计划,征缴后失业保险金及时纳入财政专户。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等事项要求资料齐全、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方可变更或注销。

(二)失业保险待遇审批经办过程符合《三门峡市失业保险业务工作程序》,分别由市失业中心领导和县中心领导签字盖章,业务操作形成严格的制约关系。

(三)对进入失业程序的失业职工,建立完备的档案资料保管和借阅制度,档案资料指定专职人员保管,并制定详细的查、借阅办法。

三、基金财务方面

(一)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财务制度》,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基金收支管理制度”、“失业保险金内部管理台帐制度”、“失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会计人员都具有从业资格证书,财务各项制度较全面规范。

(二)建立分工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按要求设臵了会计帐薄、收、支科目。按会计凭证的业务内容分类记帐,做到全面、连续、准确、及时和控制基金,会计资料真实有效。失业保险待遇支出结算表项目和格式与会计核算支出明细科目一致,收支金额相符。

(三)失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定期与财政部门和银行对账,做到账账、账款、帐单相符,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运行。

四、信息系统运行方面

(一)按照市中心的要求建立失业保险“实名制”操作系统,由专人负责网络建设、维护等工作,并制定严格的操作流程及操作权限制度。

(二)加强对信息数据的管理和维护。制定并实施数据库备份方案,建立异地备份制度,确保数据安全。

五、监督管理方面

(一)根据有关文件,建立完整的工作记录和工作计划等资料,定期抽查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及进行情况。

(二)设立专职稽核人员,对参保对象缴费情况、失业职工待遇资格、待遇支付情况进行稽核工作。

由于充分发挥了内部控制的监督作用和风险防范功能,保障了主要业务环节的平稳运行。同时,充分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完整与安全。

六、今后打算

我们全体工作人员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广泛宣传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使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专户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专帐核算,专人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卢氏县社会失业保险中心

二〇〇九年八月九日

推荐第10篇:卫生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卫生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本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制定“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财务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做好账务处理,做到手续完 1 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单位负责人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往来票据的领购、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单位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 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2、开支范围:(1)根据国家、省、市、区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奖金;(2)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5)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6)临时工工资。

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

2、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

3、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

3 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三、印章的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第四条

预借款管理制度

1、单位科室借用现金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科室负责人审签,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领导审批。办理借款手续时,要出具有关批示或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借款。

2、办理现金借款时,借款人应依据公务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数额,借款数额限定在外出、参会所必需的基本费用之内。

3、借用现金应在1个月内报销结账。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销,应向财务审计科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结清借款的人员,通知其所在科室,限期办理报销手续;限期仍未及时报销结账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抵

4 扣,直至结清欠款。

4、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财务负责人审签、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条

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

5 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

第六条 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单位或科室组织召开会议必须遵守有关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和会议审批等规定。

2、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会议培训费开支包括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夜餐费、医药费、会标桌签通行证制作费、旗帜鲜花租用费等。

3、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各项费用按不高于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协议价执行。

4、会议参加人员和开支标准要从严掌握,会前必须填

6 报《会议预算审批单》,细化开支预算,并按程序核批。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核定后的会议培训预算和举办地点安排,对超过预算标准的费用或在定点饭店以外场所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的,财务一律不予支付。

5、会议培训费采取一会一结的办法,有关科室应于会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培训审批单、正式发票或收据(票据上需开列房租费、场所费、伙食费、其他费用等分项数额)、会议费结算清单、会议培训人员签到表,并附会议通知原件和会议安排等资料。

第七条 差旅费管理制度

1、职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写《出差审批单》,经科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作为借款和报销的依据,并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报销差旅费时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2、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按照《淄川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

7 差任务紧急的,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出差人员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按在途实际天数核领。在出差地工作期间,无接待单位的,凭出差地就餐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凭接待单位开具的有效凭证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没有接待单位有效凭证的,不发伙食补助。

5、工作人员报销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要附举办单位的正式会议培训通知或主管领导同意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的批示;领取学习、进修等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要提供领导批示件,并经组织人事科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6、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进行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7、因公出国(境)经费须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出访任务要与经费性质一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发生的计划外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落实经费来源,且各项开支必须符合有关外事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8、需要预拨出国(境)费用时应提供以下文件:组团单位出国任务通知书、国外邀请函、活动日程安排、费用预算明细、出国任务批件、政审批件、交款通知和委领导批示件。以上手续齐全后,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预付款。不需预付款的,在报销时提供上述文件。回国后应凭正式票据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第八条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财务收支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但对于重大支出事项,必须履行集体审批制度。

2、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执行。

3、在单位经费预算内的单项经费支出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报单位负责人审签。专项经费按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4、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审核—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报销。

9 第九条 财务分析制度

1、财务部门每年度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

2、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等。

3、财务分析的方法以对比分析法为主。

4、财务分析要形成书面报告。财务分析的编写要抓住主要矛盾,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数字运用恰当、准确,观点与材料相统一;文字精练、准确。

第十条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财务科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单位内各科室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

10 室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机构。

2、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是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各科室所需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进行配置。购置固定资产需向财务科提交资产购置申请,预算内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需购置大型设备由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审批,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实行政府采购。

3、固定资产的调拨:是指单位内部有偿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包括机关与各事业单位之间调拨),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章,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机构一份,双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

11 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4、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处置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淄川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及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5、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存量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行为。资产出租、出借,严格按照淄川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相关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

6、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经区财政局审核汇总、统筹平衡并按程序报批后编入部门预算。

7、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办公室和财务审计科统一组织,定期进行全面清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清查。对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根据淄川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报区国资局审批后处理。

第三章

收费的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单位(指与财政部门有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经营服务收入依法纳税后的余额、与非税收入有关而暂时收取的款项(含暂扣款、保证金、押金等)也要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本部门凡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

13 票据,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第十二条

票据由财务科负责到区财政部门领取,实行限量发放,验旧领新制度。单位要由专人负责购领、保管票据,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到财务机构核验,按期限上缴收入。用票单位应按票种设置票据登记簿,如实反映收费、罚没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情况,并定期向区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收费、罚没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区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开具的票据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声明作废,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区财政收费管理机构处理。

第十三条

已开具的收费、罚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应为五年。个别用量大的票据存根存放五年确有困难的,经区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存根,由财务科负责登记造册报区

14 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核准后销毁。

第十四条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由财务科负责使用,各科室因业务需要,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领取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在使用中,要严格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范围使用票据,严禁以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代替收费票据使用。

第十五条

撤销、改组、合并的单位和收、罚项目已被明令取消的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票据购领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单位购领尚未使用的已取消收、罚项目的票据,由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区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批准后销毁。任何单位不得私自转让、销毁票据和“票据购领证”。

第四章

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六条 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制度

1、负责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综合管理本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监督本单位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国家财经政策和内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严守财经纪律。

2、组织编制并督促执行本单位各项卫生事业发展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证各

15 项事业健康发展。

3、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认真实施财务监督。对违背预算程序、分配程序、拨付程序、借贷程序及其他违背财经纪律的事项,严格把关,拒绝受理。

4、定期分析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情况,认真考核各类资金的使用效益,组织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5、制定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

6、审查本单位对外提供的一切会计资料和统计资料。

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督促完成上级部门或各级财政、审计、统计、物价等部门交办的工作,配合完成内部各业务科室涉及财务审计方面的有关事项。

8、负责本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参与研究本单位会计人员的作用和调配。

9、负责处理本单位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

10、与本单位负责人没有直系亲属关系。

16 第十七条

总账会计岗位职责制度

1、根据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或年度预算,及时上报年度月份经费收支计划,及时、准确地组织和供应资金。

2、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科学设置各种会计账册。区分资金渠道,认真做好各类资金以及各类资产的记账、算账、对账、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按照会计电算化的要求,坚持做到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

3、严格加强会计核算,定期检查、分析并汇报本单位的财务计划和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保证单位按预算、有计划地使用资金。定期考核各类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领导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意见和建议。

4、严格划清资金渠道和各项支出性质,认真进行会计监督。通过对各户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逐笔审核,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行为和各种不规范行为。定期清查各类财产物资,建立健全资产档案,按规定及时审查和处理财产物资的购置、调拨、报废等事宜。及时清理和结算本单位各类债权债务,及时催收各种上交款项。

5、负责按期编制、汇总和报送本单位各种会计报表。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详实的会计资料和分析报告。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及其他各种财务、会计资料,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各种会计资料。

7、做好本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工作。第十八条 出纳岗位职责制度

1、严格区分资金渠道,熟练掌握各类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坚决执行规定的预算报批程序和经费报销程序。

2、熟练使用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准确及时支付各项费用。

3、熟练使用区财政非税系统,准确开具非税票据,并记录、核对已上缴财政和各项收入,及时拨回暂存款等资金。

4、认真审查各种原始单据,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单据坚决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全、内容不完整或报批程序不规范的凭证必须在更正、补充后才予受理。

5、根据合规的原始单据,及时准确地编制记账凭证,

18 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6、严格坚持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库存现金余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定期核对现金余额。

7、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结算各种暂付款项,逾期不结算追究其责任。

8、认真保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收据、银行支票及其他有价证券。领用空白收据和银行支票必须履行批准程序,办理领取和注销手续。

9、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能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

10、承办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五章

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第十九条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总账会计科目和明细账会计科目。

第二十条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取得或填制、审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19 第二十一条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设置、启用、登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辅助账,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对账、结账、错账更正。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定期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第六章、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

第二十四条 会计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票据、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部门,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

21 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二十六条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监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二十八条 会计档案的借阅:

1、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导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

2、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22

3、单位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时,应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簿,将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5、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划、标记、拆散原卷,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印原件(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印原件);

6、借出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第二十九条 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凭证、报表、帐簿、会计电算化数据备份的销毁按相关财务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电算化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

1、软件操作: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和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

2、审核记账: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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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算机维护: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

4、数据分析:负责对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第三十一条 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对操作人员的密码严格管理,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授权操作会计软件;

2、操作人员离开计算机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3、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时间、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第三十二条 会计电算化软、硬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1、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保存双备份;

2、对正在使用会计软件的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性和安全性,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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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全必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第三十三条 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

2、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专人管理;

3、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对会计档案双备份的应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4、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的,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复制,防止由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5、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对任何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软盘等行为,都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6、各种会计资料,包括打印出来的会计资料以及存储会计资料的软盘、硬盘、计算机设备、光盘等,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带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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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借阅会计资料,应当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经手人必须签字记录;存放在磁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防止感染病毒。

第七章

往来款的管理

第三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是行政事业单位在经济业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单位和本单位个人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的款项。单位往来款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暂付款、暂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借入款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第四十条 健全应收账款台账制度、催收责任制度、年度清查制度、坏账核销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往来账款核算行为。建立债权债务责任追究等制度,督促财务及相关人员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第三十五条 对单位往来款项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查清各种往来款的性质、类型及形成的原因,并针对不同情况,分清责任,强化措施,依法清收,依法处理相关账务。

第三十六条 单位收入的管理

26

1、各项收入中国家、省、市、区规定有专门用途的资金,要专款专用。收入与支出有对应的,要划清界限,避免相互挤占、挪用。

2、其他收入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坚持“先收后支、量人支出、自求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依据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其他收入年度预算,纳入本单位的收入预算,实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其他收入要及时入账,统一纳入财务机构的财务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借故私设“小金库”,不得设置帐外帐,公款私存。

第三十七条 单位支出的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开展的必须开支。

2、加强经费项目使用情况分析,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3、严格专项支出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单独设帐、专门核算,及时监督资金支出、结算等情况。

4、建立健全经费支出监督控制制度,依据经批准的预

27 算和相关规定审核办理各项支出。

5、有计划并结合实际业务进展安排资金使用,既要节约开支,又要讲求支出实效。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2016年9月21日起执行。

201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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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保证单位会计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1、所有会计事项必须经两人以上经办;

2、审批与经办分管;

3、钱与账分管;

4、账与物分管;

5、钱与物分管;

6、对各项会计业务的处理必须进行稽核。

二、各会计岗位设置、职责和权限划分应遵守以上各原则。

三、凡涉及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及转账业务,在会计处理手续上必须做到:

1、上级审批、下级经办,使上下级之间相互监督与牵制。

2、主管部门审批,有关部门经办,使部门之间受到监督与牵制。

3、一个岗位经办,另一个岗位复核,使岗位之间受到监督与牵制。

四、凡涉及材料、物资设备的进出业务,在经办手续上必须做到:

1、审批、购买、验收各环节独立进行,专人负责,使各环节之间相互监督与牵制。

2、保管、领用、核算、财产清查各环节独立进行,专人负责,使各环节之间相互监督与牵制。

五、出纳岗位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六、审核结算岗位不得兼任工资、公积金和各项收费的管理工作。

七、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维护和开发岗位人员不得从事前台会计账务处理系统的操作。

八、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九、各会计岗位严格履行其岗位责任制,严守工作纪律,按照会计法规制度和工作程序办理会计业务,不得超越岗位职责权限。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的情况下,必须符合上述各项原则。

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纪律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对记载不准

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12篇:学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学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国家财务制度和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有关学校内部控制制度。

1、报账员应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按照原则办事,把好报帐关。

2、一切经济业务必须由经办人员向财务管理人员提供内容全、填写正确和完整的原始凭证,对使用非正规收据(发票),对未注明付款理由和用途,或缺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领导签字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3、实行一支笔签字制度,任何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校长签字才能报销。

4、外出学习人员的报销,应有领导批准的学习通知,财务人员才能按正常行走路线,据实给予报销。

5、出差人员报销,财务应严格按财政现行有关文件审核后,由校长签字才能报销。如特殊情况需超出规定标准的,由校长批准后,才能据实报销。

6、对6000元以上工程款的报销,经办人必须向财务管理人员提供工程协议书、工程预决算书、工程验收决算单、正规工程发票以及区教体局的审批,财务才能给予报销。

第13篇: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2007-02-02 21:55:19

一、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职责

(一)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在财务会计活动中做到:

⒈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⒉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

⒊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⒋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或预算。

⒌确保本部门所经管的财产物资

安全、完整。

⒍接受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三)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牵制、互控制度。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人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二人及以上人员处理。具体内容包括:

⒈出纳工作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员以外的人员代收现金时,必须由财务主管人员指定。

⒉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有价证券帐目的登记,不得编制记帐凭证、不得兼管总帐、电算系统维护员、管理员、不得从事除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以外的明细帐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⒊出纳人员、制证人员、稽核人员、审批人员、记帐人员不能由一人兼任。

⒋会计人员不得兼任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

(四)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稽核、

互控制度、设置稽核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应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审核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务收支是否在财务计划或预算之内。

⒉审核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⒊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是否与财务会计帐簿记录相符。

⒋稽核人员应由财会主管人员提名,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财会岗位责任制中予以明确。

(五)财会主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⒈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⒉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和方针政策,掌握本单位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⒊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⒋熟悉会计工作各个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核算方法。

⒌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财务主管人员的任免,必须报经上级人事、财会部门批准。

(六)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⒈具备中专以上财会学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⒉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⒊已聘任用技术职务的会计人员掌握计算机能力应达到铁路初级标准。

⒋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

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七)任聘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主管人员。财会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财会部门中任职。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财会部门中任职。

(八)财会主管人员、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必

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办理调转手续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代办移交。

二、会计处理程序

(一)采用记帐凭证核算形式,并按以下流程进行会计处理:

经办人员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后,应当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及时送交财会部门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收款、付款、转帐凭证稽核人员审核

财务主管审核出纳人员根据收款、付款凭证办理收付业务,登记库存现金日记帐帐务人员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总帐,期末,将总帐与库存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根据帐簿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二)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国家统—会计制度和《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⒈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并符合规定,与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⒉接收单位是否为正确。

⒊收据、发票种类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有效期内,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⒋裁剪发票的裁剪金额是否与小写金额相符。限额发票的填写余额是否超过最高限额。

⒌发票是否有税务局统一监制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是否有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章;从外单位取得收据、发票是

否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⒍收据、发票金额有否涂改、是否与发生的经济业务金额相符。

⒎购买图书、药品及其他实物时,发票中无明细项目的,是否附有与发票总金额相符且加盖了对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明细表。

经办人应及时将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

(三)制证人员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以及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合同等,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制证报销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财会主管人员报告;财会主管人员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重大的不真实、不合法的经济业务事项,财会主管人员还应当向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报告。

制证报销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

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三、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货币资金必须集中由财会部门统—管理,所有货

币资金收文都必须纳入财会部门统—核算。其他任何部门未经财会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业务和开具各种收款凭据和发票,不得设立“小金库”。

(二)银行帐户的开立,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以及上级财会主管部门关于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未经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开设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银行帐户。

(三)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票

据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货币收付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四)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如实写明用途、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财务部门必须配备带有报警装置的防抢劫安全箱包、取送现金时必须使用。到银行存取款时,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派员护送或专车接送规定。即:一万元及以下的现金取送必须两人同行,一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派专车接送,十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专车接送并派保卫人员护送。

(五)交款人向财务交纳现金,必须填制现金缴款单,注明缴款事由。会计人员必须根据现金缴款单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根据收款收据清点现金入库;收妥现金入库后,应在收款收据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的空白处加盖“收讫”戳记。

财会主管人员根据出纳入员签章并加盖“收讫”戳记的收款收据,在收款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签章。

制证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的记帐联和现金缴款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及时编制现金收款凭证并签章。

(六)工资、奖金应委托金融机构代发、必须由金融机构出具加盖银行结算章的代发清单,作为支付工资奖金的付款凭证的附件。

(七)各部门应将领取的工资奖金及时发放到个人,于次月底前将签收单上交到财会部门,到时不交或迟交的要对经办人进行考核,上交财会部门的签收单不得使用复印件或复写件。

(八)银行对帐单必须由开户银行提供并加盖开户银行结算章,不得以复印件代替。银行存款帐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属于记帐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属于未达帐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九)财会主管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二

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结果记入《库存现金抽查簿》、《银行存款抽查簿》。

四、存货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低值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资采购业务一律由部门归口办理。生产材料、工具由材料室采购、收发、登记,办公用品、除生产工具以外的生产、生活低值易耗品由总务采购、收发、登记。并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材料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核算、批准人员必须相互分开.不得由一人兼任。材料物资采购必须贯彻“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员对采购材料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交货期及使用安全全过程负责。

材料物资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回扣必须及时上交单位财部门入帐。

(三)物资采购业务按以下流程办理:

编制采购计划——主任审核批准——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供货物资验收货款结算。

(四)物资储备实行定量、定额管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库存结构,及时修改储备定量、定额、达到合理储备,有效利用资金。

(五)按计划采购:各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消耗定额确定物资需用量,编制计划上报,采购计划经财会、技术等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主任批准。

(六)选定供应商。应建立选定供应商的集体决策机制或招标制度,坚持比质比价采购原则。对属于路局规定的招标采购范围和达到批量标准的物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对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采购,应组成有关生产、技术、物资、财会等部门人员参与的决策集体,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决策。对专用物资,必须到铁道部规定的定点生产

厂家采购,不得采购、使用非定点厂产品。

(七)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应由主任、财会及其他部门会同签订。会签部门应检查合同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是否有授权批准人签字所购物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是否与订购单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规定的采购权限;供货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八)供货:物资采购人员应督促供应商按照合同或协议要求及时供货。

(九)验收:采购物资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验收员或有关人员对所购物资进行验收。一切物资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入库,不得进帐,不得使用。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和检测,并对检验结果承担责任。验收完毕,验收入员应根据检验结果出具验收记录,验收人员、交料人在验收记录上签章。管库员接收材料物资,应根据验收记录和

实际收到数量填写收料单,收料人、交料人。

(十)货款结算。购货发票或帐单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审核签字。并交财会部门办理付款。会计人员办理付款前、必须审核以下内容:

⒈审核物资采购是否按照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进行。

⒉审核购物发票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⒊审核入库物资收料凭证,检查是否有采购员、交料人、验收人、收料人的签章,内容填制是否完整,并与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及原始凭证相核对。

会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物资采购业务、不得办理采购结算,并报告财会主管。财会主管对严重违反规定采购物资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十一)库存物资管理:

⒈一切材料物资的收、发、保管和实物核算,必须由管库员及时统一办理。管库人员应对材料的质量的数量的完整

性负责。

⒉管库员应经常检查和循环盘点库存材料,每月不得少于物资管理办法规定的自点率不得低于%。但对贵重物品和生活资料,应每月清点一次,以保证帐、物相符。管库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如遇工作变动。必须对其保管的材料物资进行清点、不得离职。

⒊库管员、财务部门应每季不少于一次联合对库存物资进行抽查核对,并做好抽查记录。

⒋仓库管理除按一般物资核算,还要针对各使用部门或人员人登记工具领用本或低值易耗品领用本。

第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做到:

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台帐,制定目录、进行实物管理,其领用、退回、调拨、修理与报废等动态严格办理手续,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纳入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上应统一编号,一物一号,以便确认。

⒈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责成专人负

责管理。班组和个人使用的物品,应指定专人或使用人负保管责任。未经同意,他人不得动用;其他部门或个人要借用时,应办理借用手续。

⒉物品交接、必须由双方在交接凭证上签章。

⒊物品保管人离职时、必须将所保管的物品进行清点,帐、卡、物核对相符,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职。

第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注销时应做到:

⒈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应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编制物品注销记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注销,注销补充要重新办理备品用料手续,登记管理手册。

⒉对于丢失、损坏和其他原因短少的物品,应分析原因和责任,按列销批准权限规定办理。属于个人责任的,由过失人赔偿,赔偿金额按使用年限折算。

⒊报废的物品应有标记。及时处理,防止重复注销。

⒋报废物品必须记入总务帐目及领用部门的。

第条存货清查:由主任组织清查小组,每年对各种物资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清查方法:应先清点实物,同时填列物资盘点清单,并与帐面数核对,发现浮多、短少的应填制物资清点记录;自然减量的应填制自然减量计算表;毁损报废的应进行技术鉴定,填制材质鉴定书。

物资清查应根据实物的性质认真进行计数、检斤过称或丈量,逐项在规定表格上加以记录,不允许以借条报数。在进行帐物核对时,首先应将尚未登帐的收、发凭证在明细帐上登记齐全,并结算出正确的库存量。使实物存量和帐记存量处于同—时日。

五、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新建、扩建、改建、购置:

1、加强固定资产购建的计划管理,凡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论何种

资金来源,都应纳入计划管理,没有路局或授权单位计划,不得进行购建。对部、局下达的投资计划,应严格按指定的建设规模和批准的概算等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在项目间调整投资,不得冒名顶替、变更计划内容、严禁将投资挪作他用。

2、购建程序:

()建设项目的程序是: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审核批准立项下达计划设计并编制概预算审批概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购置项目的程序是:上报建议计划审核批准下达计划编制预算审批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每年根据生产、生活需要,编制固定资产购、建计划,报路局计划部门审批。

()根据上级批准下达的计划,编制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预算经批准后,与供货单位或

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的固定资产应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投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固定资产可以不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各单位应当召开领导会议决定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并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对固定资产的建造项目、根据工程进度组织验收,编制验工计价表,财会部门根据验工计价表支付工程进度款。预付工程和备料款应控制在合同价(或工程造价的%以内,工程开工后,工程进度预付款最多不能超过工程造价的%,注意扣取质保金,除质保金,其余款项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全部一次结清。

()固定资产购置或工程完工,应按合同、预算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验收小组编制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固定资产购建完毕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组固手续。单位自行发包或

自行施工、自行购建的项目,完工后,由业务部门填写组固单,交财务室建卡;局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双方签认后,由财务处向建设单位下转投资。尚未正式办理移交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正式移交后,调整原暂估价值和已提折旧。

()财会部门根据计划、合同、发票、决算等凭据办理结算。

(二)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

⒈指定专人保管固定资产,对造成非正常损失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赠送、削价、报废固定资产。

⒉固定资产的增减和使用等审批权限必须按《南昌铁路局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南铁财字号执行,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⒊固定资产的增减动态和使用状态的变更,必须由各单位的技术、设备

等管理部门根据有关动态变更文件或命令填制动态凭证,调整技术履历簿和档案,并及时通知财会部门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帐、卡、物相符。

⒋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如有出入,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⒌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单位长应组织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和保管使用部门组成清查小组,按以下程序进行清查:

()清查小组清查盘点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并登记造册。

()财会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做到报表与总帐分类帐—致,总分类帐余额与明细分类帐余额之和一致、明细分类帐余额与固定资产卡片金额之和一致。

()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

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台帐履历簿和卡片、保证相互一致。

()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将各自的帐、卡与固定资产盘点湾单进行核对,核对后编制清查报告。

()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单项原值在万元以下(不含机械动力设备)的资产,由单位自行办理列帐手续;单项原值在万元及以上的资产,由产权督理单位提出申请,经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路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每根据设备实际使用状况,上报设备大修、中修计划。

(三)固定资产报废:

1、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

2、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

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固定资产发生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分清任责任。在未经批准列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后,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理由书”财固—,待批准后列帐。

3、固资损失审批权限:单位成立资产损失核销审批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鉴定,经单位长审查,“编制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单”财固—,报路局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交按照以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主业原值在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不含机械动力设备,下同)毁损、盘亏、报废,万元以下的机械动力设备,由单位资产损失核销审批领导小组审核,单位长审批,损失自行列销,报国资办备案。主业原值在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不含机械动力设备,下同)毁损、盘亏报废,及时万元以上的机械动力设备,报业务主管部门、国资办审批。

5、清理结束后,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六、债权债务管理

(一)为了确保债权的及时收回和债务的按时偿还,避免坏帐损失的发生。维护资金的正常运转,必须加强对债权债务的管理、核算及清理。建立债权债务清理责任制度,实行债权债务追究制度。

(二)明确责任:财务室是债权债务的核算部门,债权债务清理的责任部门为主办该项经济往来事项的部门,主要是指直接与对方联系、洽谈、签约等、并向财会部门办理收、付款业务的部门。责任部门的直接经办人为主要责任人,是清理债权债务的直接责任人员。

第3条相互配合:在债权债务的清理中,各相关部要相互配合,对债权债务管理进行职责分工,财会部门、物资采购部门、有关业务部门、合同督理部门应各司其责、相互协调。

⒈财会部门的职责:必须专负责债权债务审核、核算、清理、签认,财会主管人员负责控制、审查债权债务发生的合理性,监督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

⒉物资采购部门职责:根据生产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采购物资必须签订购货合同,并将购销合同送达财会部门,对采购物资约价格、质量、交货期、相关服务全过程负责、严禁盲目采购。加强对物资采购环节的管理与监督。

⒊有关业务部门职责:对本部门涉及的相关工程、劳务项目要确保技术.质量符合要求,又要确保工程项目按期完成。在业务发生前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并抄财会部门。

⒋合同管理部门职责:对每个所签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购销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引起经济纠纷。

(四)在签订合同同时必须向财会、计划、内部审计、法律等有关部门咨询,对所签订合同的各项条款要认真审查,尤其在确定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违约

条约时,应当考虑缩短债权期限、促进债权快速收回。

(五)任何部门和人员不能以单位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六)任何部门或人员不能将本单位资金拆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七)个人借款只限于因公事项、其他事项不得借款。财会部门应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严禁公款私存、公款公用。坚持单位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对个人借支、预支等款项,经办人在借支、预支项目完成后,必须及时办理报销,同时将余款全额缴清。经办人在借支、预支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仍未办理相关报销手续的,财会部门必须将其名单书面报告单位长,并从工资或资金中扣还。

(八)对跨年度的债权、财会部门在每年年底前开具对帐单或签认单,与欠债人员或单位对帐。

七、运输成本、外委成本管理

第条

(一)实行科目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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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运输成本含维修成本(含中修)、大修成本。

⒉外委工作指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完成的外单位委托的工作,外委工作可按劳资处审批的工费比例计提工资,必须承担外委工资的工资附加费、除内部供应外,外委工作必须按外委收入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必须承担路局规定的招待费、间管费,并完成外季利润。

⒊财会部门负责成本费用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合理编制维修成本费用计划(不含大修、外委),并将成本费用计划分解、落实到科目负责人。大修项目谁施工谁负责,外委工程谁承揽谁负责。

⒋各科目负责人要在分管范围内编制成本计划、建立成本费用台帐,加强成本费用的动态管理与控制,及时分析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期提供成本费用考核依据。为保证各科目负责人有效控制成本,有的费用要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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⒌科目负责人对所分管的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

(二)明确费用审批权限

费用的发生必须经有权批准人批准。属于科目负责人费用计划及费用项目之内的费用,由科目负责人批准。属于超出科目负责人审批权限的费用,费用发生之前,必须报经单位主任审批,并让科目负责人知情。

(三)建立成本分析制度:财务室要每季度完成决算后,牵头召开成本分析会,各科目负责人书面分析工作完成进度、费用支出情况、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及节超原因。降低成本费用的途径和措施,分析中应提出进一步改善经营、加强管理的对策和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或人员。财务室分析运输成本总体支出情况、投资项目总体支出情况、外委总体支出情况,同主任对全单位费用进行余缺平衡,有效完成全单位年度经济指标。

八、票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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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部门领用收据、发票,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管理。票据专管人员填写票证内部领取单、向票证保管人员票证。票证保管人员应建立票证领用登记簿.详细记录票证的领用人、时间、种类、领用数量、起止号码、收回时间。领用票证应在票证登记簿上签字或盖章。

(二)票证领用人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开具票据时,应按照票证内容逐次、逐拦、全部联次一次填写,必须填写齐全,字迹必须清晰,不得涂改。对金额填写有差错的,应当重开,开出的票证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三)票据领用人员必须做到:

⒈不得转借、转让和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具收据、发票。

⒉不得涂改收据、发票。

⒊不得单联填开或开具上下正副联金额、内容不一致的收据、发票。

⒋不得扩大专用收据、发票的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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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⒌不得未经批准拆本使用收据、发票。

⒍不得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收据、发票。

~ 30 ~

第14篇:行政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目录…………………………………………………………………………………1 1.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2-5 2.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6-7 3.预借款管理制度…………………………………………………………………8 4.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9 5.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0-11 6.差旅费管理制度 ……………………………………………………………12-13 7.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4-15 8.财务分析制度 …………………………………………………………………16 9.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7-19 10.政府非税收入及票据管理制度……………………………………………20-21 11.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22-23

1 ********************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关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审核审批

1.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具体负责财务工作。实行正职审核,分管副职审批的管理办法。局财务设置会计1人,出纳1人,具体承办财务工作。

2.坚持事前汇报,资金运用1000元以下(含1000元)要事先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并由主要领导告知财务分管领导;资金运用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费用发生未进行事前汇报或会议通过的,一律不予报销。

3.经济业务发生后报账流程为,会计审查票据加注意见——经办人及分管领导注明事由签字——主要领导审核签字——财务分管领导审签——交出纳报账。

4.实行财务收支集体负责,大额开支须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因工作情况不能按时开会的由主要领导酌情安排,并在之后召开的会议上通报情况。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局务会议通报财务运行情况,由财务分管领导通报本月财务收支情况,财务人员做好通报审核会议记录,与会所有领导签字。

5.严格报销时限,一切支出发票须在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按程序审核签字报销,原则上对无特殊理由而超出

2 时限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

6.各种报销凭证必须填写规范、完整、准确,真实合理,用途清楚,发票无法注清者应附清单。经办人员特别要注意报销凭证上的出票人、出票日期、金额大小写要填写完整。

7.任何部门和个人原则上都不得借支公款,如因出差学习需要借支公款的,由主要领导审核同意,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准借;出差回来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出差人据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相关税务发票(住宿发票、车票等),按程序签字报销。差旅费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8、推行转账支付,局库存现金额为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不超过1000元);超过结算起点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银行转账支付到收款方银行账号。

9、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公款私存、白条抵库、坐收坐支。严禁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对不符合规定的提现或支付业务,局财务一律不得办理。

二、票据管理

所有收入票据均由专人领取,及时做好登记、发放和缴销工作,实行票款分离制度。任何队(室)和个人不得在市场购买收据;对于已使用的票据,要及时与财务收入账核对,并做好入账登记审核手续。票据管理人员每半年应与领用单位和个人核对一次,确保不遗失和收入全额入账,遗失者,由责任人个人予以赔偿,自费公告并追究责任。

三、财产物资管理

因业务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凭发票及财产清单交财产管理人员登记后,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卡,财产由领用单位(个人)妥善保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四、财务收支统一管理

局所有收支均由办公室、财务室统一核算和管理,如实反映各项财务收支。财务人员内部实行帐款分离、财务公章和支票分离,相互监督和制约,确保账据、账款相符。

五、支出管理

所有支出应及时报销,最迟不得超过10天,否则自理。

1、会议费管理:办公室负责、主办队(室)配合,本着少开会,开短会的原则,实事求是地编制会议经费预算。

2、差旅费管理:以节约为原则,工作人员出差须经主要领导同意。①交通费:车船费以当地站点定价的车船费全额凭票据报销。②住宿费:原则上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会议统一安排的除外)。③出差生活补助费:出差按《古浪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3、招待费管理:按《公务招待制度》执行。

4、办公费管理:办公用稿纸、便笺、白纸、文件头由办公室根据需要购置;日常用品由队(室)报计划,办公室统一购置,凭发票分发单报销。传真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具由有关队(室)指定专人保管,不得用于娱乐 4 活动。零星维修由所在队(室)报告,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

5、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固定资产购置由所需队(室)提出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报主要领导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支出,提交局务会议讨论决定。

6、国家及省、市下拨的专款支出:对指定专款专用的资金,由承担该项业务的队(室)根据工程建设任务提出经费支出计划,经财务审核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六、财务监督管理

按《会计法》规定,单位领导应对本单位财务收支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自己主管或经办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要支持和配合财务人员行使职责。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依法办理会计事务,对本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认真核算和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违法和不合规的收支应予制止和纠正;对单位财产物资,应建立帐簿、款项和实物清查制度,定期实地盘点、清查、核对,以确保帐实相符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2015年4月20日

******************** 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局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一、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我局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根据单位所在办公地址与银行开户地址的实际情况,除日常周转需用外,拟定库存现金限额为一千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当及时存入开户银行。

2.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

(一)、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二)、结算起点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三)、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经济业务,要向局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由主管领导、财务分

6 管领导签字盖章,经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3.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核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4.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得将非税收入列作账外处理或私自设置小金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集中收付制度,加强对货币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

5.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银行账户的开立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不得随意开立银行账户。

6.加强对银行对账单的稽核和管理,会计人员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符。

7.出纳人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分管领导批准后提取。

二、印章管理制度

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当由出纳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财务相关人员个人保管,不得由出纳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 ********************

2015年4月20日

********************预借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局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任何部门和个人原则上都不得借支公款,如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或其他经济业务需要借用现金时,需填写《借款单》,注明借用资金的用途,由主要领导审核同意,财务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支取;出差回来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出差人据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相关税务发票(住宿发票、车票等),按程序签字报销。各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清理借款,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借款单”登记“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发挥账簿控制的作用。待借款人出差归来或完成业务后,根据实际用款数长退短补。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2015年4月20日

8

******************** 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局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办理现金报销业务,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填写费用报销审批单,注明用途及金额,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后,送财务人员。

严格报销时限,一切支出发票须在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按程序审核签字报销,原则上对无特殊理由而超出时限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各种报销凭证必须填写规范、完整、准确,真实合理,用途清楚,发票无法注清者应附清单。经办人员特别要注意报销凭证上的出票人、出票日期、金额大小写要填写完整。

推行转账支付,局库存现金额为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不超过1000元);超过结算起点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银行转账支付到收款方银行账号。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9

2015年4月20日

******************** 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为规范会议培训工作,提高会议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费用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使用财政资金举办的为履行职责所需的更新知识、提升工作能力的各类培训以及相关会议。

二、本单位举办会议、培训应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保证质量,节约资源,对会议、培训实行内部统一管理。

三、会务费、培训费是指召开会议、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四、会务费、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

五、组织会议、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

六、严格按开支标准、培训人数、天数、工作人员比例等编制培训经费,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七、严禁借会议、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会议、

10 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会务费、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

会议、培训住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发放洗漱用品;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2015年4月20日

11

********************差旅费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单位全体员工。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津贴等。

二、交通费、住宿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津贴实行定额包干。

三、出差前应填写出差审批单,并依照程序核实。职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审批单》,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如因事情紧急而未能及时填表,须事先向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口头报告,等返回单位后,立即补办手续,出差人返回后五日内应按《报销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并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讫地点、工作内容、报销项目、金额等。

四、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科室主管和办公室审核签字→主要领导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签→交出纳领款报销。

五、出差人员按照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

六、自带汽车出差不享受相应的市内交通费。

七、住宿费标准按照《古浪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标准执行。

八、外出参加会议或学习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会议主办方支付的,不报销伙食补助,只报在路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九、职工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2015年10月20日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关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具体负责财务工作。实行正职审核,分管副职审批的管理办法。局财务设置会计1人,出纳1人,具体承办财务工作。

二、出纳负责接收各项银行到款进账凭证,并传递到会计做帐,会计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现金管理核对,做好资金收支核对工作。

三、坚持事前汇报,资金运用1000元以下(含1000元)要事先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并由主要领导告知财务分管领导;资金运用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费用发生未进行事前汇报或会议通过的,一律不予报销。

四、经济业务发生后报账流程为,会计审查票据加注意见——经办人及分管领导注明事由签字——主要领导审核签字——财务分管领导审签——交出纳报账。

五、实行财务收支集体负责,大额开支须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因工作情况不能按时开会的由主要领导酌情安排,

14 并在之后召开的会议上通报情况。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局务会议通报财务运行情况,由财务分管领导通报本月财务收支情况,财务人员做好通报审核会议记录,与会所有领导签字。

六、手续备齐的原始凭证由报销人本人于出纳处办理报销结算,其他人不得代理。

七、严格报销时限,一切支出发票须在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按程序审核签字报销,原则上对无特殊理由而超出时限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2015年4月20日

********************财务分析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分析工作,改进财务管理,特制定财务分析制度。

一、财务分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通过财务分析进一步加强经费控制,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资金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等几个方面。

三、财务分析的组织程序

1、掌握内容真实,数字正确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

2、对掌握的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全面分析。

3、抓住重点,归纳总结,做出综合分析的评价,提出建议。

四、财务分析方法可根据分析的重点选择对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完成比率分析法、动态分析法、综合分析法等。

五、分析报告的编写要求

1、根据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确定重点。

2、对分析指标要正确理解,如实准确填写指标,掌握指标口径的可比性。

16

******************** 2015年10月20日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1、办公室为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

2、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制订局机关各部门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清理核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

二、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分管领导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核算负责人,会计未具体核算人;

2、会计的工作职责:负责固定资产经费计划的安排;负责向县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结算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负责对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核算;协助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做到帐实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

1、每年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设备购置计划,由办公

17 室根据当年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资金计划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局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2、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得自行采购。先由办公室填报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再向财政政府采购部门办理购置、结算手续。

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

四、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报废

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由使用科室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经办公室签署意见登记备案后,连同发票交于会计结算。

2、各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要落实使用责任人。贵重财产除安排专人保管外,还要落实安全保管措施。各科室主任是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固定资产外借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借。

3、固定资产变更使用管理部门科室,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4、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调出、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都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残值回收资金一律交财务部门入帐。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

18 要坚持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清查制度。各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每年自查一次,每二年全面清查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六、固定资产的赔偿

各科室的固定资产都应保证安全、完整。由于管理使用不妥,造成损失或者遗失(包括失窃)的,都要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通报批评。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2015年4月20日

******************** 政府非税收入及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收入征缴和支出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法或者凭借国有资产(资源)、政府投入、国家赋予的垄断职能、政府信誉,收取、提取、筹集(以下统称征收)的财政性资金。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的下列财政性资金收入,我局非税收入的主要项目有:

(一) 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 罚没收入;

二、政府非税收入及票据的管理

1.所有收入票据均由专人领取,及时做好登记、发放和缴销工作,实行票款分离制度。任何队(室)和个人不得在市场购买收据;对于已使用的票据,要及时与财务收入账核对,并做好入账登记审核手续。票据管理人员每半年应与领用单位和个人核对一次,确保不遗失和收入全额入账,遗失 20 者,由责任人个人予以赔偿,自费公告并追究责任。

2.政府非税收入应当直接全额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征收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3.各执行、执罚科室不得越权或者擅自设立收费罚款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

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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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为了对财务工作进行合理的分工,做到财务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局财务设置会计1人,出纳1人,具体职责如下:

一、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2.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记账、算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3.按照银行制度规定,加强现金管理核对,做好结算核对工作。

4.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并认证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及预算决算公开工作。

5.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6.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对票据的真实性、

22 合法性和合规性如票据的真伪、抬头、金额、印章等进行认证核对,对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报销凭证及不按财务要求粘贴的票据,一律拒绝审验,对记载不准确、不完善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并报告领导。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协调好与编办、人事、财政、税务等各单位的工作。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日记账,办理现金收支业务,及时核对库存现金余额,保证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2.要严格按相关规定程序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根据有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办理完毕现金收付款业务后,应及时在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及出纳员签章。凡当天收到的现金款项,应及时送交开户银行,不得用于其他款项支出。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我局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充抵库存现金,不准挪用现金,严禁签发“空白”现金支票。严禁签发“空白”转账支票,对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

4.保管好库存现金、印章和空白支票,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签发支票所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和私人印章要分开保管,不得全交一人兼管。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调好银行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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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学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学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内部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行为,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

第二章 内部牵制及稽核

第三条 牵制原则

(一)为合理组织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之间、会计岗位之间、各财务部门之间、财务部门和主管部门之间的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防止核算与管理发生失误和舞弊行为,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二)任何一笔资金的收付或结算,任何会计资料的形成和报出,必须经两人或两岗以上,重要的会计事项要由会计人员和处(科)负责人分工掌管,不得只由一人或一岗完成。

第四条 组织和分工

(一) 财务处设以下岗位:

一般会计岗位:出纳岗、审核记帐岗、复核岗、工资管理岗、电算化岗、综合管理岗、档案管理岗等。

会计岗位原则上要求一人一岗或一岗多人,各岗之间定期轮换。

(二)财务处的稽核工作由审核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分别从不同环节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1、审核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负责审查、监督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均取得或填制合法凭证;审查、监督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审查各项经济业务批准手续是否完备;审查、监督用款单位或项目有无合法资金供给渠道。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应要求经办人予以更换;对不合法、不真实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要向学校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

2、复核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负责复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审查各项收、付款业务的政策依据和批准手续是否齐备;审查记帐凭证的填制、科目运用、帐簿登记是否合乎规范要求,监督帐证、帐帐、帐实是否相符;负责监督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复核人员发现记帐凭证填制的记录内容和附件张数与原始凭证不相符、科目运用不正确或往来帐记载与债权人、债务单位(个人)不相符时,应当即要求审核制单人员予以纠正。

3、主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负责检查凭证、帐簿、报表的合法性、合规性;

负责检查各项资金收支计划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发现不合法的收、支内容或收支计划缺乏可行性的要立即向学校领导提出具体意见,要求予以纠正。

负责检查各项经济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监督其履行情况。发现经济合同、协议不合法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要求纠正;发现合同、协议缺乏合理性或可行性,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要求修订有关内容。 负责检查、监督全部会计档案及有关资料保管及移交情况。

第三章 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第五条 坚持定编定岗制度,学校内部各单位和部门需要设会计岗位,必须经财务处会商人事处同意后方可设立。

第六条 经批准设立会计岗的单位和部门必须聘任会计人员两人以上,记帐与出纳不能一人兼任。

第七条 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经批准设立会计岗的单位和部门需要聘任、调换会计人员,必须报财务处进行资格认定(包括审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或进修合格证、技术职务证书等)并报人事处批准后方可聘任。

第八条 对经批准持证上岗的会计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年检合格继续留任,不合格者或不参加年检的要解聘

第九条 坚持技术职务考试制度,凡正式在编会计人员要取得各级技术职务除自然晋升外,一律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报人事处确认,经学校批准聘任,方能取得正式技术职务。

第十条 学院各级财务机构和有会计人员的单位(部门)领导,要创造条件,支持会计人员参加各种技术业务培训。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的专职会计人员要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十二条 各级财务部门要坚持工作会议制度,讨论业务处理及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第十三条 要坚持会计人员离岗交接制度。会计人员离岗(含调动、轮换、退休等)要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移交人要列出交接事项清单,如印章、支票、收据、凭单、帐、表等,接受人清点核对后,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交接时要有财务处负责人监交并签章,交接清单一式三份,三人各保留一份,会计事项未交接清楚不得离岗。

第十四条 要建立会计人员基本数据档案。将全院在编和在岗会计人员的基本情况全部输入计算机,供平时和年终报表使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16篇: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一、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职责

(一)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在财务会计活动中做到:

1、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

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

3、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4、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或预算。

5、确保本部门所经管的财产物资安全、完整。

6、接受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三)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牵制、互控制度。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人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二人及以上人员处理。具体内容包括:

1、出纳工作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员以外的人员代收现金时,必须由财务主管人员指定。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有价证券帐目的登记,不得编制记帐凭证、不得兼管总帐、电算系统维护员、管理员、不得从事除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以外的明细帐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3、出纳人员、制证人员、稽核人员、审批人员、记帐人员不能由一人兼任。

4、会计人员不得兼任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

(四)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设置稽核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应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l、审核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务收支是否在财务计划或预算之内。

2、审核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3、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是否与财务会计帐簿记录相符。

4、稽核人员应由财会主管人员提名,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财会岗位责任制中予以明确。

(五)财会主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单位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3、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4、熟悉会计工作各个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核算方法。

5、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财务主管人员的任免,必须报经上级人事、财会部门批准。

(六)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中专以上财会学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已聘任(用)技术职务的会计人员掌握计算机能力应达到铁路初级标准。

4、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七)任(聘)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主管人员。财会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财会部门中任职。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财会部门中任职。

(八)财会主管人员、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办理调转手续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代办移交。

二、会计处理程序

(一)采用记帐凭证核算形式,并按以下流程进行会计处理:经办人员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后,应当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及时送交财会部门----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收款、付款、转帐凭证----稽核人员审核----财务主管审核----出纳人员根据收款、付款凭证办理收付业务,登记库存现金日记帐----帐务人员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总帐,期末,将总帐与库存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根据帐簿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二)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国家统—会计制度和《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1、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并符合规定,与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2、接收单位是否为正确。

3、收据、发票种类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有效期内,大小写金额是否

相符。

4、裁剪发票的裁剪金额是否与小写金额相符。限额发票的填写余额是否超过最高限额。

5、发票是否有税务局统一监制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是否有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章;从外单位取得收据、发票是否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6、收据、发票金额有否涂改、是否与发生的经济业务金额相符。

7、

购买图书、药品及其他实物时,发票中无明细项目的,是否附有与发票总金额相符且加盖了对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明细表。

经办人应及时将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

(三)制证人员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以及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合同等,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制证(报销)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财会主管人员报告;财会主管人员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重大的不真实、不合法的经济业务事项,财会主管人员还应当向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报告。

制证(报销)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三、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货币资金必须集中由财会部门统—管理,所有货

币资金收文都必须纳入财会部门统—核算。其他任何部门未经财会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业务和开具各种收款凭据和发票,不得设立“小金库”。

(二)银行帐户的开立,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以及上级财会主管部门关于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未经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开设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银行帐户。

(三)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货币收付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四)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如实写明用途、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财务部门必须配备带有报警装置的防抢劫安全箱(包)、取送现金时必须使用。到银行存取款时,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派员护送或专车接送规定。即:一万元及以下的现金取送必须两人同行,一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派专车接送,十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专车接送并派保卫人员护送。

(五)交款人向财务交纳现金,必须填制现金缴款单,注明缴款事由。会计人员必须根据现金缴款单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根据收款收据清点现金入库;收妥现金入库后,应在收款收据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的空白处加盖“收讫”戳记。

财会主管人员根据出纳入员签章并加盖“收讫”戳记的收款收据,在收款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签章。

制证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的记帐联和现金缴款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及时编制现金收款凭证并签章。

(六)工资、奖金应委托金融机构代发、必须由金融机构出具加盖银行结算章的代发清单,作为支付工资奖金的付款凭证的附件。

(七)各部门应将领取的工资奖金及时发放到个人,于次月底前将签收单上交到财会部门,到时不交或迟交的要对经办人进行考核,上交财会部门的签收单不得使用复印件或复写件。

(八)银行对帐单必须由开户银行提供并加盖开户银行结算章,不得以复印件代替。银行存款帐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属于记帐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属于未达帐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九)财会主管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结果记入《库存现金抽查簿》、《银行存款抽查簿》。

四、存货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低值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资采购业务一律由部门归口办理。生产材料、工具由材料室采购、收发、登记,办公用品、除生产工具以外的生产、生活低值易耗品由总务采购、收发、登记。并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材料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核算、批准人员必须相互分开.不得由一人兼任。材料物资采购必须贯彻“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员对采购材料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交货期及使用安全全过程负责。

材料物资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回扣必须及时上交单位财部门入帐。

(三)物资采购业务按以下流程办理:

编制采购计划——主任审核批准——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供货---物资验收---货款结算。

(四)物资储备实行定量、定额管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库存结构,及时修改储备定量、定额、达到合理储备,有效利用资金。

(五)按计划采购:各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消耗定额确定物资需用量,编制计划上报,采购计划经财会、技术等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主任批准。

(六)选定供应商。应建立选定供应商的集体决策机制或招标制度,坚持比质比价采购原则。对属于路局规定的招标采购范围和达到批量标准的物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对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采购,应组成有关生产、技术、物资、财会等部门人员参与的决策集体,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决策。对专用物资,必须到铁道部规定的定点生产厂家采购,不得采购、使用非定点厂产品。

(七)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应由主任、财会及其他部门会同签订。会签部门应检查合同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是否有授权批准人签字所购物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是否与订购单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规定的采购权限;供货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八)供货:物资采购人员应督促供应商按照合同或协议要求及时供货。

(九)验收:采购物资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验收员或有关人员对所购物资进行验收。一切物资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入库,不得进帐,不得使用。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和检测,并对检验结果承担责任。验收完毕,验收入员应根据检验结果出具验收记录,验收人员、交料人在验收记录上签章。管库员接收材料物资,应根据验收记录和实际收到数量填写收料单,收料人、交料人。

(十)货款结算。购货发票或帐单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审核签字。并交财会部门办理付款。会计人员办理付款前、必须审核以下内容:

1、审核物资采购是否按照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进行。

2、审核购物发票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3、审核入库物资收料凭证,检查是否有采购员、交料人、验收人、收料人的签章,内容填制是否完整,并与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及原始凭证相核对。

会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物资采购业务、不得办理采购结算,并报告财会主管。财会主管对严重违反规定采购物资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十一)库存物资管理:

1、一切材料物资的收、发、保管和实物核算,必须由管库员及时统一办理。管库人员应对材料的质量的数量的完整性负责。

2、管库员应经常检查和循环盘点库存材料,每月不得少于物资管理办法规定的自点率(不得低于15%)。但对贵重物品和生活资料,应每月清点一次,以保证帐、物相符。管库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如遇工作变动。必须对其保管的材料物资进行清点、不得离职。

3、库管员、财务部门应每季不少于一次联合对库存物资进行抽查核对,并做好抽查记录。

4、仓库管理除按一般物资核算,还要针对各使用部门或人员人登记工具领用本或低值易耗品领用本。

第13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做到:

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台帐,制定目录、进行实物管理,其领用、退回、调拨、修理与报废等动态严格办理手续,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纳入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上应统一编号,一物一号,以便确认。

1、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责成专人负责管理。班组和个人使用的物品,应指定专人或使用人负保管责任。未经同意,他人不得动用;其他部门或个人要借用时,应办理借用手续。

2、物品交接、必须由双方在交接凭证上签章。

3、物品保管人离职时、必须将所保管的物品进行清点,帐、卡、物核对相符,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职。

第14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注销时应做到:

1、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应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编制物品注销记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注销,注销补充要重新办理备品用料手续,登记管理手册。

2、对于丢失、损坏和其他原因短少的物品,应分析原因和责任,按列销批准权限规定办理。属于个人责任的,由过失人赔偿,赔偿金额按使用年限折算。

3、报废的物品应有标记。及时处理,防止重复注销。

4、报废物品必须记入总务帐目及领用部门的。

第15条存货清查:由主任组织清查小组,每年对各种物资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清查方法:应先清点实物,同时填列物资盘点清单,并与帐面数核对,发现浮多、短少的应填制物资清点记录;自然减量的应填制自然减量计算表;毁损报废的应进行技术鉴定,填制材质鉴定书。

物资清查应根据实物的性质认真进行计数、检斤过称或丈量,逐项在规定表格上加以记录,不允许以借条报数。在进行帐物核对时,首先应将尚未登帐的收、发凭证在明细帐上登记齐全,并结算出正确的库存量。使实物存量和帐记存量处于同—时日。

五、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新建、扩建、改建、购置:

1、加强固定资产购建的计划管理,凡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论何种资金来源,都应纳入计划管理,没有路局或授权单位计划,不得进行购建。对部、局下达的投资计划,应严格按指定的建设规模和批准的概算等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在项目间调整投资,不得冒名顶替、变更计划内容、严禁将投资挪作他用。

2、购建程序:

(1)建设项目的程序是: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审核批准立项---下达计划---设计并编制概预算---审批概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2)购置项目的程序是:上报建议计划----审核批准下达计划----编制预算---审批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3)每年根据生产、生活需要,编制固定资产购、建计划,报路局计划部门审批。

(4)根据上级批准下达的计划,编制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预算经批准后,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的固定资产应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投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固定资产可以不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各单位应当召开领导会议决定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并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6)对固定资产的建造项目、根据工程进度组织验收,编制验工计价表,财会部门根据验工计价表支付工程进度款。预付工程和备料款应控制在合同价(或工程造价)的25%以内,工程开工后,工程进度预付款最多不能超过工程造价的95%,注意扣取质保金,除质保金,其余款项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全部一次结清。

(7)固定资产购置或工程完工,应按合同、预算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验收小组编制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固定资产购建完毕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组固手续。单位自行发包或自行施工、自行购建的项目,完工后,由业务部门填写组固单,交财务室建卡;局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双方签认后,由财务处向建设单位下转投资。尚未正式办理移交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正式移交后,调整原暂估价值和已提折旧。

(9)财会部门根据计划、合同、发票、决算等凭据办理结算。

(二)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

1、指定专人保管固定资产,对造成非正常损失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赠送、削价、报废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增减和使用等审批权限必须按《南昌铁路局

3、固定资产的增减动态和使用状态的变更,必须由各单位的技术、设备等管理部门根据有关动态变更文件或命令填制动态凭证,调整技术履历簿和档案,并及时通知财会部门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帐、卡、物相符。

4、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如有出入,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5、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单位长应组织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和保管使用部门组成清查小组,按以下程序进行清查:

(1)清查小组清查盘点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并登记造册。

(2)财会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做到报表与总帐分类帐—致,总分类帐余额与明细分类帐余额之和一致、明细分类帐余额与固定资产卡片金额之和一致。

(3)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台帐(履历簿)和卡片、保证相互一致。

(4)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将各自的帐、卡与固定资产盘点湾单进行核对,核对后编制清查报告。

(5)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9)单项原值在5万元以下(不含机械动力设备)的资产,由单位自行办理列帐手续;单项原值在5万元及以上的资产,由产权督理单位提出申请,经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路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6)每根据设备实际使用状况,上报设备大修、中修计划。

(三)固定资产报废:

1、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

2、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9),固定资产发生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分清任责任。在未经批准列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后,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理由书”(财固—10),待批准后列帐。

3、固资损失审批权限:单位成立资产损失核销审批领导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鉴定,经单位长审查,“编制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单”(财固—8),报路局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交按照以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主业原值在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不含机械动力设备,下同)毁损、盘亏、报废,2万元以下的机械动力设备,由单位资产损失核销审批领导小组审核,单位长审批,损失自行列销,报国资办备案。主业原值在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不含机械动力设备,下同)毁损、盘亏报废,及时万元以上的机械动力设备,报业务主管部门、国资办审批。

5、清理结束后,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六、债权债务管理

(一)为了确保债权的及时收回和债务的按时偿还,避免坏帐损失的发生。维护资金的正常运转,必须加强对债权债务的管理、核算及清理。建立债权债务清理责任制度,实行债权债务追究制度。

(二)明确责任:财务室是债权债务的核算部门,债权债务清理的责任部门为主办该项经济往来事项的部门,主要是指直接与对方联系、洽谈、签约等、并向财会部门办理收、付款业务的部门。责任部门的直接经办人为主要责任人,是清理债权债务的直接责任人员。

第3条相互配合:在债权债务的清理中,各相关部要相互配合,对债权债务管理进行职责分工,财会部门、物资采购部门、有关业务部门、合同督理部门应各司其责、相互协调。

1、财会部门的职责:必须专负责债权债务审核、核算、清理、签认,财会主管人员负责控制、审查债权债务发生的合理性,监督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

2、物资采购部门职责:根据生产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采购物资必须签订购货合同,并将购销合同送达财会部门,对采购物资约价格、质量、交货期、相关服务全过程负责、严禁盲目采购。加强对物资采购环节的管理与监督。

3、有关业务部门职责:对本部门涉及的相关工程、劳务项目要确保技术.质量符合要求,又要确保工程项目按期完成。在业务发生前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并抄财会部门。

4、合同管理部门职责:对每个所签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购销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引起经济纠纷。

(四)在签订合同同时必须向财会、计划、内部审计、法律等有关部门咨询,对所签订合同的各项条款要认真审查,尤其在确定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违约条约时,应当考虑缩短债权期限、促进债权快速收回。

(五)任何部门和人员不能以单位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六)任何部门或人员不能将本单位资金拆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七)个人借款只限于因公事项、其他事项不得借款。财会部门应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严禁公款私存、公款公用。坚持单位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对个人借支、预支等款项,经办人在借支、预支项目完成后,必须及时办理报销,同时将余款全额缴清。经办人在借支、预支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仍未办理相关报销手续的,财会部门必须将其名单书面报告单位长,并从工资或资金中扣还。

(八)对跨年度的债权、财会部门在每年年底前开具对帐单或签认单,与欠债人员或单位对帐。

七、运输成本、外委成本管理

第1条

(一)实行科目负责制:

1、运输成本含维修成本(含中修)、大修成本。

2、外委工作指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完成的外单位委托的工作,外委工作可按劳资处审批的工费比例计提工资,必须承担外委工资的工资附加费、除内部供应外,外委工作必须按外委收入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必须承担路局规定的招待费、间管费,并完成外季利润。

3、财会部门负责成本费用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合理编制维修成本费用计划(不含大修、外委),并将成本费用计划分解、落实到科目负责人。大修项目谁施工谁负责,外委工程谁承揽谁负责。

4、各科目负责人要在分管范围内编制成本计划、建立成本费用台帐,加强成本费用的动态管理与控制,及时分析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期提供成本费用考核依据。为保证各科目负责人有效控制成本,有的费用要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好范文版权所有

5、科目负责人对所分管的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

(二)明确费用审批权限

费用的发生必须经有权批准人批准。属于科目负责人费用计划及费用项目之内的费用,由科目负责人批准。属于超出科目负责人审批权限的费用,费用发生之前,必须报经单位主任审批,并让科目负责人知情。

(三)建立成本分析制度:财务室要每季度完成决算后,牵头召开成本分析会,各科目负责人书面分析工作完成进度、费用支出情况、成本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及节超原因。降低成本费用的途径和措施,分析中应提出进一步改善经营、加强管理的对策和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或人员。财务室分析运输成本总体支出情况、投资项目总体支出情况、外委总体支出情况,同主任对全单位费用进行余缺平衡,有效完成全单位年度经济指标。

八、票据管理

(一)有关部门领用收据、发票,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管理。票据专管人员填写票证内部领取单、向票证保管人员票证。票证保管人员应建立票证领用登记簿.详细记录票证的领用人、时间、种类、领用数量、起止号码、收回时间。领用票证应在票证登记簿上签字或盖章。

(二)票证领用人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开具票据时,应按照票证内容逐次、逐拦、全部联次一次填写,必须填写齐全,字迹必须清晰,不得涂改。对金额填写有差错的,应当重开,开出的票证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三)票据领用人员必须做到:

1、不得转借、转让和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具收据、发票。

2、不得涂改收据、发票。

3、不得单联填开或开具上下(正副)联金额、内容不一致的收据、发票。

4、不得扩大专用收据、发票的开具范围。

5、不得未经批准拆本使用收据、发票。

6、不得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收据、发票。

第17篇:试论医院内部财务控制

试论医院内部财务控制

为加强内部财会管理,更好地维护医院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大中型医院财务管理现状,笔者谈谈自己的经验与体会。

1 年度预算的编制和控制⋯

(1)预算的编制。医院财务科每年年末应根据下一年度工作大纲,参照本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新的经济形势和重点,按工作项目科学地制定和编制下一年度的经费收支预算。年度收支分具体收、支科室编制出年度收支计划,便于月、季、年度预算考核。编制预算要做到科学、完整、积极、可靠。

(2)预算的控制。财务科要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管理。预算内资金实行科室首席负责人限额审批,限额以外的资金实行院长办公会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

(3)预算的管理。各用款科室应根据年度预算制定分月用款计划。预算按月考核,各用款科室应指定一名科室经济联络员,以防止多人经手,互不知情,出现差错。

2 医院收入管理

2.1 业务收入的管理

(1)各临床科室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坚持“不多收、不漏收、不少收、不滥收” 的收费原则。医院门诊、住院收费科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门诊收费室、住院收费处是医院唯一合法的收费重地。 (2)各类收费票据由财务科统一管

理。坚持稽核制度,财务科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各收费科抽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病人交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做检查需要退费,门诊收费科应坚持“三证” (收费收据、收费副联、检查通知单或科方)齐全,并由接诊科室负责人、收费科主任和患者同签字后按规定退费。 (3)医院医疗费用的减免应严格按照医院出台的救助医疗减免的办法和比例进行,由审计科统一执行。

2.2 医疗欠费的管理

(1)病人医疗费用的担保应坚持“谁担保,谁负责” 的原则,在册职工担保也不例外。预交款不足时应提前及时催交。若因病情危重、急救或无主、无钱急诊病人等特殊情况,必须由医务科主任或分管业务的副院长书面通知收费科。 (2)对历史形成的医疗欠费:若是个人担保形成的欠费,可以采取扣发当事人工资和奖金的办法收回;若是客观因素所形成的欠费,则采取以下办法催收:一是积极组织收费人员催收;二是邀请患者单位有关经手人员协助催收;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制定适当奖励制度,鼓励职工想办法多途径催收欠费,努力减少医院损失。

2.3 其它收入的管理

(1)来院进修、实习人员收费; (2)房屋租金; (3)院外承包科室上交的管理费用; (4)转让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等; (5)赞助收入、罚没收入、变卖废品收入、计划生育管理费等其他各项收入均由财务科出具收款收据,统一收取。医院财务科以外的任何部门不得以 任何理由收取各项费用。

3 医院支出的管理

医院支出是医院在开展医疗、教学 科研、预防业务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资金耗费和货币资金向实物的转化。 (1)医院支出的管理原则。一是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和开支标准、开支范围,不得办理违规违纪的支出,不得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二是要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对各项支出实行分类管理。 (2)医院支出的归口管理办法。医院各项支出实行层层负责,各经济管理环节共 同把关,贯彻民主理财的原则,将支出归口科(科)审核管理,科(科)首席负责人为第一把关责任人,以达到真正规范管理的目的。 4 财务开支审批程序

(1)集中财权,坚持一个基本账户。医院只在基本账户进行结算,以保证资金的集中管理。(2)分管领导要严格把好分管部门的经济支出关,切实保证“一支笔” 审批的准确性。 (3)建立三道监控防线,维护“一支笔” 审签的严谨性。建立经济业务发生的一线经手人岗位的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建立相关科室、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分管领导把关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建立内部审计,全面实施监督、评价、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由三层把关来保证财务开支的客观性、真实性。 (4)实施经费开支三级审签。报账人员按医院财经制度的要求和报销标准填好报销凭证后,审计科进行一级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是所填报销数据是否与实际相符,有无虚填等等;分管院长进行二级审签,审核的内容主要是报销内容是否真实,标准是否正确等;第三级是法人代表“一支笔”审签,主要是重

点审核。最后由财务科根据财务制度进行最后把关,审核的内容主要是金额计算是否有误,报销单据、付款方式是否合法等。审核的程序一般由下至上进行。如审核不严出现漏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把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5 医院资产的管理

5.1 资产的管理

(1)资产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添置和大修并组织实施;严格资产的购置、入库、保管、出库、退库的审批手续;讲求效益, 选到物尽其用,勤俭节约的目的 大中型医院应成立资产管理小组.负责对固定资产的清理、转让、报废等手续的审查及评定 (2)使用科室要台理使用固定资产,节约消耗医用物资,建立健全使用、保管的岗位责任制 (3)财务科要认真做好医院资产的核算工作。

5.2 财产清查制度

财产清查时间为固定资产每年I次,财产清查由资产主管科室、使用科室共同进行,做到账物相符;凡实物保管人进行交接以及年终结算前.均应对财产物资进行全面清查。对财产清查结果,要分析盈亏原因.分清责任。

第18篇: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一、预算控制:

1、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等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2、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由财务科负责制定。

3、预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由市卫生局、市财政局预算管理部门审批。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4、医院应按照规定一般不予调整预算。当医院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经卫生局审核后报财政局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整支出预算。由财务科负责执行。

5、年终,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由财务科负责执行。

二、收入控制

1.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收入、价格、医疗预收款、票据、退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提供服务与收取费用、收入票据保管与使用、办理退费与退费审批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2.财务科制定《票据管理制度》,各项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开具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各项收入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款项。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3.加强结算起止时间控制。统一规定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的每日、每月结算起止时间,及时准确核算收入。收费处、住院处、医保结算处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收入、结算等报表及附件资料。 4.医院建立退费管理制度。各项退费必须提供交费凭据及相关证明,核对原始凭证和原始记录,严格审批权限,完备审批手续,合理退费。

5.财务审计科定期或不定期到收费处、住院处、医保结算处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有持续改进记录。

三、支出控制

1.医院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严格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确认、核算支出,建立重大支出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财务科要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审核、审核与付款结算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3.加强支出的审核控制。完善支出凭证控制手续和核算控制制度,及时编制支出凭证,保证核算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4.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项目资金,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审批列支,定期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项目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5.医院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家关于药品采购的有关规定。

四、货币资金控制

1.医院要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出纳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医院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2.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门诊和住院收费人员要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3.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审批程序。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不得超越权限。

4.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收入业务。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开具收款票据,保证货币资金及时、完整入账。

5.货币资金支付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1)支付申请。用款时应当提交支付申请或发票,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必要时附有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及计算依据;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或发票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审核。财务审核人员负责对批准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或发票进行审核,审核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合规;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收款单位是否妥当等,经审核无误后签稽核章;

(4)支付结算。出纳人员根据签章齐全的支付申请或发票,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并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或银行存款日记账。签发的支票应进行备查登记。

6.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遵守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当日送存银行并及时入账,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7.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财务科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

8.财务科加强银行存款对账控制。由出纳和编制收付款凭证以外的财会人员每月必须核对一次银行账户,并由与出纳岗位不相容岗位专人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调节不符、长期未达的账项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9.财务科加强银行预留印签的管理。医院财务专用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要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10.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财务科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11.加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管理与控制。出纳人员每日要登记日记账、核对库存现金、编制货币资金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财务科每月清查。

12.建立货币资金盘点核查制度。财务科随机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相符。审计人员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门诊和住院收费备用金,保证货币资金账账、账款相符。

13.医院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期末,外币余额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折算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14.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管理,严格按照医院会计制度和市财政局的要求执行。

五、库存物资控制

1.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其他材料等物资。

2.存货要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变质、毁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3.物资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库存物资盘点制度,定期进行盘点,年末要进行全面清查盘点,财务审计科等相关部门要派员监盘,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变质、毁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六、固定资产控制

1.医院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三账一卡,严格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标准和确认条件核算固定资产,并按要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医院财务部门要按照《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的规定,在总账下设固定资产一级明细账,资产管理部门设置二级明细分类账,并按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在固定资产明细账中登记每项固定资产原价中财政补助资金、科教项目资金、其他资金的金额及其所占的比例。

3.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对固定资产采取电子信息化管理,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确保账账相符。

4.财务科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明确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损、报废等)的标准和程序,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报批后执行。

5.药械科和总务科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明确清查盘点的范围、组织程序和期限,年度终了前,需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

6.医院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使用等相关责任的考核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科学使用。持续改进管理程序,使资产发挥更大效益。

七、债权和债务控制

1.财务科建立健全债权和债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院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或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2.财务科加强债务控制。要充分考虑资产总额及构成、还款能力、对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因素,严格控制借债规模。大额债务发生必须经领导集体决策,审批人必须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审批。

3.财务科建立债务授权审批、合同、付款和清理结算的控制制度。定期进行债务清理,及时清偿债务,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八、工程项目控制

1.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由院长、纪检、基建科、财务审计科等部门分工负责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2.制定工程项目业务流程。明确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价款支付、竣工决算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业务的开展情况,确保工程项目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3.加强工程项目决策控制。要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求,采取专家评审、民主评议、结果公示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有关各方意见,实行集体决策。决策过程要有完整的书 面记录。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工程项目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4.建立工程项目概预算控制制度。严格审查概预算编制依据、项目内容、工程量的计算和定额套用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5.加强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工程项目要建立健全法人负责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工程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6.加强工程价款支付控制。严格按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明确价款支付的审批权限、支付条件、支付方式和会计核算程序。对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和金额发生变动的,相关部门必须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资料,经财务审计科审核并按审批程序报

批后支付价款。

7.加强竣工决算控制。严格执行竣工清理、决算、审计、验收的规定,确保竣工决算真实、完整、及时。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资产验收和移交。

九、财务电子信息化控制

1.建立健全财务电子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应用专门的授权模块,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软件开发与系统操作、系统操作与维护、档案保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2.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凡涉及到资金管理、物资管理、收入、成本费用等部分,其功能、业务流程、操作授权、数据结构和数据校验等方面必须符合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要求。 3.门诊收费和住院收费系统必须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

(1)提供至少两种不同的方式统计数据; (2)系统自动生成的日报表不得手工修改; (3)预交款结算校验; (4)票据稽核管理; (5)欠费管理; (6)价格管理; (7)退款管理。

4.加强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的应用控制。建立用户操作管理、上机守则、操作规程。加强对操作员的控制,实行操作授权,严禁未经授权操作数据库。监控数据处理过程中各项操作的秩序控制,数据防错、纠错有效性控制,修改权限和修改痕迹控制,确保数据输入、处理、输出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5.加强数据、程序及网络安全控制。设置和使用等级口令密码控制,操作员口令和操 作日志加密存储,加强数据存储、备份与处理等环节的有效控制,做到任何情况下数据不丢失、不损坏、不泄漏、不被非法侵入;加强接触控制,定期监测病毒,保证程序不被修改、损坏,不被病毒感染;采用数据保密、访问控制、认证及网络接入口保密等方法,确保信息在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传输的安全。

6.加强财务电子信息档案管理,加强文件储存与保管控制。数据要及时双备份,专人保管,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不同地点。

十、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不相容职务是指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岗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单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医院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有:

1、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2、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3、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4、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

5、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账存数的职务要分离。

6、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7、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8、出纳与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券债务账目的登记职务要分离。

9、支票保管与印章保管的职务要分离。十一、监督检查

1、建立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 。由财务审计科或者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财务会计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2、医院可聘请中介机构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实施进行评价,并对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3、医院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19篇:Angscg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生活需要游戏,但不能游戏人生;生活需要歌舞,但不需醉生梦死;生活需要艺术,但不能投机取巧;生活需要勇气,但不能鲁莽蛮干;生活需要重复,但不能重蹈覆辙。

-----无名

金世纪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一、总则

1、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

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本公司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财务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是为了保证企业资产的

安全完整和有效运用,保证会计资料的有效运用,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而在企业内部所采取的一系列组织规则、业务处理程序以及其他调节方法和措施的总称。

4、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是,经济(资产)承包责任制与现代企业管理相结合,相互制约与分工合作相结合,具体原则有: (1) 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差错和弊端。

(2) 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钥匙分管等。 (3) 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

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和稽核。

(4) 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分明,以至任何情况都能联系到个人责任。

(5) 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 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账款核对一致。

二、资金筹集

本公司所属企业筹集的资本金,为本公司的法人资本金。

1、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资本金在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增资,应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依照法定程序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变更登记手续。

2、本公司和所属企业的所有者权益除实收资本外,还包括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中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3、本公司和所属企业,通过负债方式筹集的资金,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财务部门在筹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负债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经营或投资项目及财务风险等情况。

三、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1、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 公司各部门要在财务部的指导下,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包括银

行)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制报财务部。 (2) 公司所属企业要在财务部的指导下,编好月份和年度资金上交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制报财务部。

(3) 现金收支预算的项目按“财务收支预算表”的现金部分编表。 (4) 财务部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 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报告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 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销售部

1000元、工程部

1000元 物业部

1000元 办公室

1000元 财务部

1000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2) 各部门单项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款单“,经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现预支款手续,由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 各部门在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办妥后,应及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后面,到财务部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一致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或(少补款)手续。

4) 单项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1) 按签批金额权限确定核准负责人,以签名为准:

1) 10000元以上费用支出,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2) 专项用途资金支出,100000元金额以上。由董事会审批; 3) 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但必须坚持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用途原则。

四、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1、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

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和其他账目。

2、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

所在现金(包括银行存款)业务收入,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进行稽核。

3、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

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性支出和个人福利

劳保支出、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使用现金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

4、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

所有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由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付款支票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必须分别掌握,不得由一个人包办。不准开出“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进行登记。

5、收付款项要通过会计填制记帐凭证

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须通过经办会计在审核原始凭证无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然后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戮记。

6、遵守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和银行结算纪律

按日常3-5天开支的现金需要量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7、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结账

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按账号分别设置,每日要结出余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要由出纳同实际库存现金每日核对相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要由会计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调节相符。

五、对外投资内部控制

1、长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 长期投资项目要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投资风险,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研究决定后进行,确定主要负责人。对外合作参股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财务部要为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督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情况。 (2) 对长期投资业务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对所属企业每隔半年清点(清理)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情况。

(3) 如长期投资出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公司视情况授权财务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进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作出处理决定。

(4) 公司所属企业因故撤销、合并、出让时,应按《公司法》、《企业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2、对外大额存款

(5) 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一般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等程序办理。

(6) 对大额存款利息商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入账,要注意合法性和正确性。

六、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

1、销售发票或专用收据由财务部门专人登记保管,领发给销售部开具。

2、所有业务收入,应全部通过财务部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

3、购房合同的变更,修改同样通过营销部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证到财务部结算。

七、成本与费用内部控制

1、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合规。

2、房地产开发项目费用的支出,包括征地拆迁、规划设计,组织施工、竣工验收,房产销售费用的支出,必须严格按协议的规定开支,先由主管部门,经办人签名,再交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办理,并严格掌握预付工程款和工程验收结算付款两个重要环节。

3、差旅费开支办法分为两类:一类为公司经理或指定人员出差,实行实报实销办法;另一类为工作人员出差,车船票实行实报实销,住宿和途中伙食补助包干,每人每天包干100元,超支不补,节余归已;物殊情况需乘坐飞机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为可报销。

4、建立人事和工资的管理,严格考勤,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八、工薪与人事内部控制

1、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事部门及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门和员工所在单位,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工资的依据。

2、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和发放,并根据工资总额和国家规定的标准,正确计提职工福利费、职式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九、收入利润内部控制

1、根据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及时收回房款、按揭款、租金、其他应有款等所有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销售成本、支出相互配比,求出利润。

2、企业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然后按规定的顺序和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十、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固定资产的建设和购置、处理和报废、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主管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主管部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结算付款:根据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由主管部门审核无误的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6、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保管使用部门提出意见交主管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并报财务部门审核作财务处理。

十一、分析和考核

1、本公司和所属企业内部,可实行分部核算,自定目标,核定收入、控制成本,提高效益,责任考核,资产承包,及超额有奖的办法;

自定财务和效益考核指标及具体管理办法。

十二、内部审计

1、如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必要可随时对所属企业进行专项审计。

十三、附则

1、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20005年月日起实行

2、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表

2005 年 月

第20篇: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为切实加强医院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强化医院财务风险,及时化解财务风险,防止或减少因财务风险造成的损失,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堵塞管理漏洞, 促进医院保持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医院财务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在财务活动中,因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使医院财务状况偏离正常范围有造成财务损失的可能性.为使医院防止或减少这种财务损失到最低程度,必须树立以资产管理为重点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理念,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民主性,形成全过程内部控制的财务管理机制,应当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一、合法合规性原则

医院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

二、全面性原则

医院财务内部控制管理要能覆盖医院经营的全过程及相关部门和岗位。风险适度、限度承担。财务风险的存在是一个普遍的事实,但必须正确及时地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并明确最大的风险限度,保证医院医疗工作的正常安全运营。

三、有效性原则

医院财务内部控制管理的措施办法要适合医院实际情况,并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和发挥作用。

四、成本效益性原则

医院通过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实现的收益要高于用于财务风险管理的成本,不能只追求收益,而不考虑发生财务风险损失的可能,医院进行的每一项具体的财务活动,要全面分析其收益性和安全性,按照风险和收益适当均衡的要求来决定采取何种行动方案,趋利避害,争取获得较多的收益。

第二章

医院财务内部控制目标

一、完善医院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的财务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二、建立财务内部控制预警机制,改进控制管理方式,优化信息管理技术,强化控制监测手段,建立财务内部控制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

三、制定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和工作规划,从对重要财务事项、重大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入手,建立完善财务内部控制监管体系。

四、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提高财务内部控制防范意识,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从全局出发,针对不同的职能部门规定不同的经济责任,划分不同的经济职能。

五、医院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负责。财务科具体组织本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

第三章

预算控制

一、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等管理制度。单位一切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建立严格的预算编制制度。根据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建立由单位领导负责,财务科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分工合作的预算管理工作机制。

三、预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由上级预算管理部门审批。

四、医院要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达到收支平衡,决不搞赤字预算。

五、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预算执行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六、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预算执行中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建立预算执行绩效考评制度。

第四章 收入控制

一、建立健全收入、价格、医疗预收款、票据、退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提供服务与收取费用、价格管理与价格执行、收入票据保管与使用、办理退费与退费审批、收入稽核与收入经办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二、制定收入管理业务流程。明确收入、价格、票据、退费管理等环节的控制要求,重点控制门诊收入、住院结算收入。加强流程控制,防范收入流失,确保收入的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三、各项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开具统一规定的票据。严格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确认、核算收入。

各项收入由财务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任何款项。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四、各类收入票据由财务科统一管理。明确票据的购买、印制、保管、领用、核销、遗失处理、清查、归档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立票据登记簿进行详细记录,防止空白票据遗失、盗用。

五、加强结算起止时间控制。统一规定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的每日、每月结算起止时间,明确规定收费人员当日所收取收入,次日上缴财务科,不得延迟,以便于财务科及时准确核算收入。

六、建立退费管理制度。各项退费必须提供交费凭据及相关证明,开单医生、执行科室、经办人签字,收费人员核对原始凭证和原始记录,完备相关手续后,方可退费,并将退费相关手续附在当日结算单据后,做好相关结算单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七、建立各项收入与票据存根的审查核对制度,确保收入真实完整。

第五章 支出控制

一、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审核、审核与付款结算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二、各项支出要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确认、核算支出。

三、健全支出的申请、审批、审核、支付等管理制度,明确支出审批权限、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严禁无审批支出。

建立重大支出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加强支出的审核控制。完善支出凭证控制手续和核算控制制度,及时编制支出凭证,保证核算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加强成本核算与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效益。

第六章 货币资金控制

一、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出纳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医院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二、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医院门诊和住院收费人员要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对收费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忠诚守业,不贪污腐化。

三、建立严格的货币资金业务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员按照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

四、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收入业务。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开具收款票据,保证货币资金及时、完整上缴财务科入账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

五、货币资金支付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一)支付申请。用款时应当提交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及计算依据;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审核。财务审核人员负责对批准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合规;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收款单位是否妥当等,经审核无误后签章; (四)支付结算。出纳人员根据签章齐全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并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签发的支票应进行备查登记。

六、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实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当日送存银行并及时入账,不得坐支、不得白条冲抵现现金。

七、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严禁出借银行账户。

八、加强银行存款对账控制。由出纳和编制收付款凭证以外的财务人员每月必须核对一次银行账户,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调节不符、长期未达的账项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九、加强银行预留印签的管理。医院财务专用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要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因特殊原因需他人暂时保管的必须有登记记录。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十、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薄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十一、加强对现金业务的管理与控制。出纳人员每日要登记日记账、核对库存现金、编制货币资金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

十二、建立货币资金盘点核查制度。随机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相符。财务人员不定期抽查出纳人员库存现金以及收费人员门诊和住院备用金,保证货币资金账账、账款相符。

第七章 药品及库存物资控制

一、建立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合同订立与审核、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医院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药品及库存物资业务的全过程。

二、制定科学规范的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流程。明确计划编制、审批、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凭证,完备请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核对工作,确保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三、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审批制度。授予归口管理部门相应的请购权,明确其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审批程序。

四、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具有请购权的部门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

五、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药品和库存物资由医院统一采购。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必须纳入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根据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用量和性质,加强安全库存量与储备定额管理,根据供应情况及业务需求确定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 (一)、确定安全存量,实行储备定额计划控制; (二)、加强采购量的控制与监督,确定经济采购量; (三)、批量采购由归口管理部门、财务科、审计科、专业委员会及使用部门共同参与,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切实降低采购成本; (四)、小额零星采购由经授权的部门对价格、质量、供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筛选,按规定审批。

七、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验收入库管理。根据验收入库制度和经批准的合同等采购文件,组织验收人员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及时入库;所有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经过验收入库才能领用;不经验收入库,一律不准办理资金结算。

八、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核对管理。财务科要根据审核无误的验收入库手续、批准的计划、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明及时记账;每月与归口管理部门核对账目,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九、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储存与保管要实行限制接触控制。指定专人负责领用,制定领用限额或定额;建立高值耗材的领、用、存辅助账。

十、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缺损、报废、失效的控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盘点制度,库房每年盘点不得少于一次。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点时,财务科、审计科等相关部门要派员监盘。

第八章 固定资产控制

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购建计划编制与审批、验收取得与款项支付、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医院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

二、制定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明确取得、验收、使用、保管、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账卡,如实记录。

三、建立固定资产购建论证制度。按照规模适度、科学决策的原则,加强立项、预算、调整、审批、执行等环节的控制。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按照准入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四、加强固定资产购建控制。固定资产购建应由归口设备科、使用部门、财务科、审计科及专业人员等共同参与,确保购建过程公开透明,降低购建成本。

五、加强固定资产验收控制。取得固定资产要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严格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及时办理结算,登记固定资产账卡。

六、建立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设备科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并作好详细记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费用,使用科室维修必须按规定的流程操作。

七、加强固定资产使用变动控制。固定资产的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可行性论证,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报批后执行。

八、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损、报废等)的标准和程序,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报批后执行。

九、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明确清查盘点的范围、组织程序和期限,年度终了前,需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

第九章 工程项目控制

一、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医院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全过程。

二、建立工程项目相关业务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及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严禁未经授权的科室或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三、制定工程项目业务流程。明确项目决策、预算编制、价款支付、竣工决算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业务的开展情况,确保工程项目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四、加强工程项目决策控制。要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求,采取专家评审、民主评议、结果公示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有关各方意见,实行集体民主决策。决策过程要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

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工程项目或者擅自改变集体民主决策意见。

五、建立工程项目预算控制制度。严格审查预算编制依据、项目内容、工程量的计算和定额套用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六、加强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工程项目要建立健全法人负责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工程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七、建立工程价款支付控制制度。严格按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明确价款支付的审批权限、支付条件、支付方式和会计核算程序。对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和金额发生变动的,相关部门必须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资料,经财务科、审计科审核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支付价款。

八、建立竣工决算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竣工清理、竣工决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的规定,确保竣工决算真实、完整、及时。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资产验收和移交。

第十章 对外投资控制

一、建立健全对外投资业务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决策与执行、处置的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医院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全过程。

二、建立对外投资决策控制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立项、评估、决策环节的有效控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所有对外投资项目必须事先立项,组织由财务科、审计科、职工代表等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风险性、收益性论证评估,经领导集体决策,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批准。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及决策人员签字。严禁个人自行决定对外投资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三、加强无形资产的对外投资管理。医院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确认,以确认的价值进行对外投资。

四、严格对外投资授权审批权限控制,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立对外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的部门及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五、加强对外投资会计核算控制。建立财务控制系统,加强对外投资会计核算核对控制,对其增减变动及投资收益的实现情况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六、建立对外投资项目的追踪管理制度。对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七、加强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和核销等处置控制。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核销,应当实行集体决策,须履行评估、报批手续,经授权批准机构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十一章 债权和债务控制

一、建立健全债权和债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出纳与会计记录、业务经办与审批、总账与明细账核算、审查与记录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医院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或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二、加强债权控制。明确债权审批权限,健全审批手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大额债权必须要有保全措施。建立清欠核对报告制度,定期清理,并进行债权账龄分析,采取函证、对账等形式,加强催收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将债权情况编制报表向单位领导报告。

三、建立健全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备用金的催收、清理制度,严格审批,及时清理。

四、建立健全病人预交住院金、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医疗欠费管理控制制度。

(一)、每日进行住院结算凭证、住院结算日报表和在院病人医药费明细账卡的核对;(二)、每月核对预收医疗款的结算情况; (三)、加强应收医疗款的控制与管理,健全催收款机制,欠费核销按规定报批。

五、加强债务控制。要充分考虑资产总额及构成、还款能力、对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因素,严格控制借债规模。大额债务发生,必须经领导集体决策,审批人必须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审批。

六、建立债务授权审批、合同、付款和清理结算的控制制度。定期进行债务清理,编制债务账龄分析报告,及时清偿债务,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第十二章 财务电子信息化控制

一、建立健全财务电子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应用专门的授权模块,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软件开发与系统操作、系统操作与维护、档案保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二、财务电算化信息软件系统凡涉及到资金管理、物资管理、收入、成本费用等部分,其功能、业务流程、操作授权、数据结构和数据校验等方面,必须符合财务内部控制的要求。

三、门诊收费和住院收费系统必须符合市、区卫计委《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 (一)实时监控收款员收款、交款情况; (二)提供至少两种不同的方式统计数据; (三)系统自动生成的日报表不得手工修改; (四)预交款结算校验; (五)票据稽核管理; (六)欠费管理; (七)价格管理; (八)退款管理。

四、加强财务电算化信息软件系统的应用控制。建立用户操作管理、上机守则、操作规程及上机记录制度。加强对操作员的控制,实行操作授权,严禁未经授权操作数据库。监控数据处理过程中各项操作的次序控制,数据防错、纠错有效性控制,修改权限和修改痕迹控制,确保数据输入、处理、输出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五、加强数据、程序及网络安全控制。设置和使用等级口令密码控制,建全加密操作日志管理,操作员口令和操作日志加密存储,加强数据存储、备份与处理等环节的有效控制,做到任何情况下数据不丢失、不损坏、不泄漏、不被非法侵入;加强接触控制,定期监测病毒,保证程序不被修改、损坏,不被病毒感染;采用数据保密、访问控制、认证及网络接入口保密等方法,确保信息在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传输的安全。

六、建立财务电算化信息软件系统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文件储存与保管控制。数据要及时双备份,专人保管,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不同地点。

财务内部控制自查报告
《财务内部控制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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