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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3:03:15 来源:自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水务局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XX运河管理局水利执法工作开始于*运河管理局水政监察总队成立,是海河水利委员会直属的第一支水政监察总队。

目前,我局水政监察总队下设9个水政监察支队,1个采砂管理支队,35个水政监察大队,2个采砂管理大队,现有水政监察人员218人(含采砂管理执法人员)。

自从开展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以来。我局按照水利部、海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本着“边建设,边执法”的原则,狠抓了队伍建设。

我局各级水政机构通过加强水政监察队伍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各级水政监察人员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能力。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在法律、法规、水利政策的宣传,水事案件的查处,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水资源调查评价水量调度、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基本举措

近年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水利部的规章,按照建管并举的治水方针,积极有效地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强了水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

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必须造就一支与之相适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为提高一线执法骨干在执法办案中的实际操作能力,我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一是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参加水利部、海委组织的培训班;二是规定各级水政队伍每周抽出一定时间组织执法人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三是支持和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水政水资源等专业大专函授学习。平时还注重水政监察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整个水政监察队伍中开展以提高人的素质为中心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目前,我局大部分专(兼职)职人员,持有所在地方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同时持有水利部的水政监察证。全部水政监察员达到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加大水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水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我局制定了《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水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水行政执法行政巡查制度》等一系列办法和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调动了水政监察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我局水行政执法工作迈进文明、规范、高效的新阶段。同时执法工作也得到广大群众、地方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3、执法装备逐步改善

配备执法必要的交通、通讯、勘查等工具对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执法水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几年来,在水利部、海委的大力支持下,安排专项资金900多万元为基层执法单位配备了部分水政执法专用车,电脑、数码照相机、录像机、望远镜等一大批执法、听证工具和设备,使我局基层各级水政监察队伍日常巡查和执法交通装备不足的问题得到改善,水政执法反应能力得到提高。

4、水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得到加强

近几年,我局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坚持集中性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通过周密的部署,在管辖范围内开展了水行政执法大联动活动,具体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采取各单位上下、左右,以及与其他部门内外联合的形式,利用法律、行政、宣传等手段相结合的方法,集中查处破坏河道、堤防违章建筑案件,拆除了大量的涉河违章建筑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我局各级水行政执法单位充分发挥《防洪法》赋予职权,查处了一大批水事违法案件,据统计,*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952起,有效地维护了河道的正常管理秩序。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水行政执法依据欠缺,影响执法力

在现行的水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中,存在着缺陷,给执法工作带来严重阻碍,降低了水行政执法的威慑力。以漳河采砂为例,新《水法》对河道采砂的许可制度、禁采区和禁采区均作了明确规定,但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仅提出“由国务院规定”,至今国务院没有出相应配套的规定,可谓一片空白;《河道管理条例》由于出台较早,处罚规定相对较弱,主要是“警告”、“责令停止”、“责令改正”、“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没收不当收入”等,可操作性较差。比较管用的“罚款”,对有的违章采砂户来说也只是“罚我一千,我一天能赚回来,罚我一万,我一星期也能赚回来”。过小的罚款额度对暴利的采砂行业已威慑不大。导致不少业主宁可受罚,不惜铤而走险。因此,对于一些违法采砂,更是难以采取强硬措施。在实际执法管理过程中,只好打“擦边球”,应用《防洪法》去“清障”,一旦提起诉讼,没有胜算的把握。

2、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

近年来,我局各级水政队伍通过素质教育,执法水平虽然有了大幅提高,但离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化要求还有差距。目前队伍结构中,大专生、本科153人,占我局全体水政监察人员的70%,这些人员大部分工作在总队、支队,基层大队占的比例相对较少;队伍中懂业务的少,半路出家的多;执法水平总体不高,各单位之间存在差距;一部分水政监察员既无法律知识,也无水利专业知识的实际情况存在,即便有专业知识的水政人员有的也不具有独立办案能力、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导致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一些案件不能彻底查处。

3、水行政执法的外部环境还不尽人意

(1)我局基层执法工作存在执法战线长,执法环境差,暴力抗法时有发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如在去年邯郸河务局执法人员就曾经多次遭到暴力抗法,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被打断一根肋骨。

(2)地方政府干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3)违法案件执行困难。目前基层单位有一部分案件在调查处理终结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或者拒绝受理或者久拖不办,使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如我局的卫河河务局查处的案件中就有3起案件因为上述原因未能及时执行。究其原因,主要是执行难度大,执行成本高。

4、执法主体地位残缺执法费用不足

我局各级水行政执法机构只能依据《防洪法》进行处罚,严重影响了水行政执法的权威和力度;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交叉等影响了水行政执法的正常进行和执法的严肃性;执法经费不足,多年来每年只有30万元的执法经费,对于全局45个执法单位来说是杯水车薪,使更多的水事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水政监察人员便装执法,严重影响到执法的严肃性和威慑力;执法装备同一标准配置,没有考虑执法任务的区别,执法难度大、案件多的单位应适当增加装备。

四、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1、加强对水政监察工作的领导

随着水利建设和水利改革的深入,水事活动中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不断出现,面对水事活动中复杂的社会问题,必须加强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配备到水政监察队伍中来。要根据国家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和水利执法工作的特点,切实解决好队伍的编制和经费等突出问题。要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方法,把水政监察机构作为各级水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办公设备落实和执法装备落实,强化队伍建设。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水政监察肩负着水行政主管部门贯彻依法治水,维护正常水事秩序,建设现代化水利,营造良好水环境的重担。水政监察队伍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当前主要抓好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巡查制度、执法办案制度、培训与考核制度以及水政监察员行为规范等制度的规范与落实,做到管理有序,执法有章可循。

3、敢于执法,勇于办案

近几年来,我局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水事违法活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受人口、资源、环境因素影响,非法占用河道现象依然比较严重,违法势头依然比较凶猛,安全隐患依然存在,而我们的一些执法队伍却执法不到位,遇到困难不敢碰硬。因此,必须强调要大胆执法、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坚持运动性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积聚执法力量,在水利部门之间、水利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开展水行政执法大联动,增强执法力度,扩大执法影响,提高执法效果。强化执法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相关部门的支持。要主动与法制、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强沟通。通过沟通一方面可以防止水政执法在复议、诉讼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的被动,另一方面也使各相关部门对水政执法案件进行快速有效的处理和执行。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按照水利部水政监察工作章程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八化”的要求,各级水政队伍一定要有专职的队伍、专职的人员、专用的装备,否则办案规范化、执法现代化就是一句空话。要积极开展水政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和政治思想素质教育。一支执法队伍能力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接受再教育和培训情况。对水政监察员要开展经常性的系统培训,使他们在工作的同时充实相关理论知识,并督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所以建立起系统的业务培训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需要注意的是培训要从实际工作出发,从水政监察员的实际需要去组织,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打牢执法能力培养的基石。在加强培训工作的同时,也要严把队伍进人关,吸纳高素质人才进入执法队伍;对不适合在执法岗位工作的人员要调离执法岗位,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战斗力和执法水平。

加强基层水政队伍的建设。目前大部分基层河务局水政监察人员不足,有的只有2名或3名执法人员情况,加上执法战线点多面广,所以监督的效率较差、漏洞较多,往往出现水事违法行为已发生多时,而水政执法单位却迟迟未发现的现象。正是因为对违法发现较迟,不能及时予以制止及查处,也从一定程度造成了执法成本的增大。因此必须要加强基层水政队伍的建设,在水事违法行为多发、易发河段,逐步形成完善的水政执法网络体系、增加信息量,从而达到管理方式从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的转变。

5、建立必要的监督机制

执法中,任何环节的失误,都会导致执法的无效。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除了要在执法中严格程序,公正处理每一起案件之外,还要建立起必要的监督制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虚心听取各方意见。有效的监督机制,不仅能促进水政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防止执法过错,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执法人员的必要措施。今后,上级水政机构应加强对下级水政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建立起必要的备案审查制度,对下级执法单位的重大处罚案件和重大的水事活动,要及时报告、备案、审查。在年度考核中,有关的责任目标要进一步细化,切合工作实际,不使考核工作流于形式。

6、强化水法宣传力度,改善执法软环境

在宣传中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宣传。包括:各级领导机关和涉水部门的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水政管理相对人的广大社会群众。对不同的对象,宣传教育的内容与要求也要有所区别。在宣传方法上,除了采用一般的宣传教育方法外,还根据水行政管理工作特点与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进行系统部署。采用符合实际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根据对象的不同,分步骤实施。并应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突出性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向广大群众宣传和向各级领导宣传相结合、重点宣传水法规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以期从根本上由水行政执法队伍被动执法向水行政管理相对人自动学法、守法的局面转变。

坚持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在每一次专项执法活动开展时,均应注意加大宣传力度,大造舆论声势,让宣传为执法铺路。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在报纸和网站上刊登信息、刊登新法规等方式,增强宣传效果。通过宣传,减少违法行为,同时也减少执法成本。

推荐第2篇:水务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扎兰屯市水务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根据《呼伦贝尔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本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申领由省人民 政府统一负责印制的《行政执法证》,水政监察人员在领取《行政执法证》的基础上还必须申领由省水利厅印制的《水政监察员证》。

第三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行 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对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相对人有权拒绝。

第四条 申领《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符合 下列条件:

(一)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和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三)熟悉本部门、本岗位业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四)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五)清正廉洁,不谋私利,秉公执法。

第五条 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证件,必须填写《行政执法 证件申领表》,统一由水政(法制)科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六条 凡申领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市法制办 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法律、法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领取《行政执法证》和《水政监察员证》。

第七条 证件核发工作结束后,由水政(法制)科将发 证情况及持证人员花名册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备案。

第八条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行政执法证件,如 有遗失,及时向水政(法制)科报告,并由发证机关声明作废,经发证机关审查核实后,可给予补发。

持证人调离原工作单位或不再直接承担行政执法任务 时,由所属单位及时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件,并交还水政(法制)科。

第九条 《行政执法证》和《水政监察员证》每年须注 册,注册工作由局水政(法制)科按照市政府和省水利厅部署统一组织。未经注册或未能通过注册的行政执法证件无效。 第十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由局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暂扣直至吊销行政执法证件:

(一)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

(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三)越权执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违反法定程序,给被管理人造成损失的;

(五)将行政执法证件交给他人使用;

(六)仪容不整,酒后执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持未经注册或未能通过注册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3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2010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质量,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朝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区教委按照区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对我委本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制度机构健全,人员落实

为履行好法律付予的职能,保障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得到有效推进,我委制定了《区教育委员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了以区教委主任为组长,区教育纪工委书记、区教委副主任、及区教育纪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区教委教育科,对教育行政执法进行统一组织和实施。

为保证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我委还组织相关科室人员9人积极参加了区政府法制办举行的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

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育人的意识增强

我委特别是参与行政执法的人员都高度重视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虽然有的法律法规不知反复学习了很多次,但为了保证教育行政执法不出偏差,学习仍十分认真。同时,以教育法制理论

考试为契机,深入钻研法制理论知识,考出了较好的成绩。在工作中,加强了教育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建立了教育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制度、教育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教育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教育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保障了执法的规范性。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讲究程序,坚持原则,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比如针对民办幼儿园非法办园的难点问题,区教委会同物价、卫生、消防、街镇等部门多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向非法办园的幼儿园宣传我区民办幼儿园申办程序,对不达标的幼儿园提出整改意见,促使非法幼儿园按照合法程序举办合格幼儿园,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要求的非法幼儿园坚决取缔,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行政执法工作符合要求

我委牢固树立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主体明确,责任明确,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照规范的执法程序执法。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执法科室和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切实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我委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组织。经过严格认真的清理和归类,目前,我委对民办教育行政许可的行政执法依据共3部,行政许可项目共1项,行政征收项目共0项,行政处罚项目共1项,行政强制项目共0项,行政裁决项目共0项,行政给付项目共0项,行政确认项目共1项,行政执法文书1份,行政执

法人员共9名。

四、问题及改进

我委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态度十分鲜明,不管是违法还是违规,都要进行认真查处。所以,处理事件都做到了及时、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依职权解决问题时,没有存在推诿、拖拉、越权处罚、重复处罚,行政不作为等情况。也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的问题。

当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还任重而道远,一些薄弱环节还有待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按照“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强对教育行政执法的管理,促进我区教育健康、蓬勃发展。

推荐第4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我所在县交通运输局的行政领导和××市运管局的业务指导下,严格履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监督职责,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学习贯彻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健康、有序地道路运输市场,打击了扰乱道路运输市场违法行为,防止了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上级的要求,依照《四川省2012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和《运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我所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强化运政执法行为,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运政行政执法领导小组,领导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有力的推进了行政执法的开展。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为了宣传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重点宣传了《行政强制法》有效维护健康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保护合法经营者,教育和纠正轻微的违法行为者,严厉打击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的违法行为者,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和自我教育,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规范良好的执法行为,我所在内部坚持铁定的一月一次工作会,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对外利用电视、LED显示屏、标语和上街摆台发宣传单等形式,将道路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送到全县千家万户和广大的道路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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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行业经营者。同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也向所有经营者广泛宣传,耐心教育,宣传面达90%,以上收到的效果也非常显著,多次受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充分肯定,广大群众口碑好。

三、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

结合我所实际,为确保执法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指定岗位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举报,投诉处理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和服务,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四川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八禁止、八不准”》以及《四川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等相关规定。

坚持每月最后一个周五的中层干部例会制,互通信息、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强了廉政建设,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和消除了行政执法腐败。

四、文明执法、成效显著

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实行“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制度,这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为我们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管理水平,认真学习《行政强制法》,对每一起行政强制措施案件按法律程序进行树立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新形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对重大案件的处罚成立了××县道路运输管理所重大案件案审小组,由岑平所长担任小组组长,分管领导和案件相关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对重大案件处罚进行集体讨论制度,并记载讨论事项和处理结果。2012年特

别是春节前全县组织的重拳联合执法打击“黑车”行动,在全县各乡镇展开了一次地毯似的打非治违行动;对租赁公司“组合的”非法营运行为进行高压态势检查,确保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保护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三线”治理过程中,对货车路面扬撒、货车擅自改型、机动车维修占道经营进行重点查处;对客车超载,出租车不符合服务质量要求、不按规定站点停靠,漫游揽客等违章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取得了整顿一批,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截止现在共出动执法人员19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30台次,共查处案件221件,其中暂扣处理“黑车”73台,其它案件148件,共处理结案213件,结案率为96%,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按照规定对执法文书进行填写,对结案案件每月进行装订归档,做到一案一卷。

我们通过自查,成绩是主要的,对存在的问题我们着力加强解决,以适应运管“四统一”的要求,把运管执法队伍建设好,把运管形象铸造的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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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州区交通管理总站 二00八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二00八年黄州区交通管理总站在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自查工作的重要指示,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总宗旨为出发点,坚持“依法治交,从严治队”的方针,不断规范交管执法行为,维护交通征费秩序,贯彻执行交通行政执法四制,全站统一思想,更新观念,树立“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的理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转变服务理念,整肃执法队伍,不断推进总站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进程,未发生过一起执法过错、错案和公路“三乱”现象,得到了政府和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 一)提高认识,充分领会交通执法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交通执法自查工作

交通执法行为是一项极为严肃的国家行政行为,是国家依法赋予交通部门的工作职能。如何把握和行使好这一职能,直接影响着交通部门的形象和发展。而提高行为人对交通行政执法的认识,是转变交通执法不规范等诸多问题的根本所在。近年来,总站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十分重视,自始至终把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和预防公路“三乱”现象的出现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认真执行交通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路稽查等执法活动进行不定期自我检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日常针对执法工作实际展开自查讨论,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交通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执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善于用法律手段行使行政职能,促进规费征稽和交通发展。特别要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做到不越权、不滥用、不失职。把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和思想意识,做好日常的交通行政执法自查自检工作。

(二)逐条对照,认真查找,切实将交通执法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创建和谐、有序、高效的现代交通,是每一位交通人的工作职责。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体系,更有利于交通事业的壮大和发展。总站全体职工一致认为,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是极有必要的,是打造黄州交通人整体素质提高的一个重要的举措,是培养和教育一批身处执法一线的交通职工的有效渠道,是打造黄州和谐交通的重要手段。我们依照交通执法检查内容及要求,全体职工都认真反思和总结了自己的每一次执法行为。我们组成“帮扶”对子,相互监督,相互帮助,每一位职工都进行了深刻而严肃的自我查找。我们全体同志都将此次查找工作当成一个促进个人工作和学习的机会,扎扎实实的进行了逐条对照,从行动上转变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点,切实将此次交通执法自查工作落到了实处,保证了此次自查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在自查的基础上,我站在实际执法工作中的具体作法是:

(1)法制机构

2008年,总站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本地执法工作实际,成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设臵专人开展工作,制定并健全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同时还建立了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提高了依法管理的水平。此外总站还认真做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监督制度。首先加强总站内部监督,成立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小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其次,重视社会监督工作,设臵举报电话、举报箱等措施,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交通行政执法逐步走向规范化。

(2)执法程序

二00八年总站在进行行政执法时,注重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对违法事实不清,不予行政处罚,严格遵守交通执法程序,站员在进行执法时,着装整齐、挂证挂牌上岗。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推行人性化执法,做到法律无情人有情。在执法活动时严格依法行政,没有越权和滥用职权的行为。全年无一例因执法程序出错而导致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并在法定的职权范围与其他交通执法机关密切配合,大力维护交通管理秩序。

(3)执法文书

二00八年度总站加强对文书的管理,首先集中印制了执法文书,规范了文书领用渠道,避免需用文书时四处借领的尴尬局面。其次建立文书领用、核销制度,文书实行交旧领新、专人保管、建立文书领取和发放台帐,以备查验。再次注重加强文书填制人员的培训,指导专人填制文书、填制时真实、准确、清晰、按照执法文书逻辑关系填制文书。同时制定文书管理制度,对违反执法文书管理规定的,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理,有了以上的保证,使总站在文书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年共制作文书280份,没有出现一例滥用文书、丢失或毁损文书或不开文书直接实施处罚和强制措施,不断促进总站执法水平的提高。

(4)行政处罚

总站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执法规定》程序,对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不履行缴费义务,经过调查取证、书面告知、处罚决定、送达等程序进行实施行政处罚,在实施处罚时,对违法行为轻微、当事人家庭因困难、站在法律援助的角度,我站不予处罚,对当事人要求陈述,申辩或听证的,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半年共实施检查240次,查处违章车辆300台次,暂扣车辆193台,补征规费60万元,实施行政处罚200余次,罚款数额60余万元,有力运用行政处罚这一法律武器,促进总站管理工作顺利稳妥进行。 (5)行政强制措施

总站使用行政强制措施目前主要是暂扣车辆,我们在实施强制措施时,严格遵守《湖北省公路规费行政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实施强制措施前,总站注重取好证,制作询问笔录,确保证据确凿,并下达征费处理决定书,对拒不执行征费处理决定的,我站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并制作《暂扣证》并送达当事人,对暂扣的车辆,总站妥善保管,及时处理,对当事人接受处理的,立即予以放行,对当事人逾期不处理的,我们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拍卖,有效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

(6)执法整训

今年春季为进一步规范交管执法行为,提高交管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根据区交通局的统一安排,总站认真开展执法整训工作,总站成立专班,制定整训方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自学,请领导授课,分组讨论中层干部带头授课等形式,以熟练掌握运用交通法律法规为根本,以纪律约束为关键,突出抓执法人员的道德规范、文书制作、执法技巧、执法突发事件应对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并用考试检验整训效果,通过整训,提高执法质效,促进总站执法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7)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今年区交通系统是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试点单位,为实现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两下降,两上升提高”的总体目标,总站从思想上进一步深化认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从组织领导上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目标,从工作环节上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同时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长效机制,对重大案件坚持督查回访,及时总结反馈,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达到理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年无一例复议和应诉案件发出。

(8)上路执法和应急预案

上路执法是交通执法最为敏感的问题,总站一直比较注重,一般正常征稽工作在稽查站从事检查,考虑我们征管对象流动性强,在稽查点难以进行摩养费征管,经请示市、区两级纠风部门,在城区道路临时设点进行稽查,但稽查时严格时间、严格路段,不随意拦截车辆,总站杜绝上国、省道进行检查,在上路中坚持文明执法,以人为本,把构建和谐交管的理念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从严从重处理,决不迁就。总站半年无一例公路“三乱”事件被上级纠风部门查处。除上路稽查外,总站针对执法工作中的各种安全稳定隐患,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分队,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维护良好征费秩序和管理相对人的利益,避免发生各类执法不安全不稳定事件发生,促进总站征费工作顺利进行。

( 三)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强化岗位培训,切实加强全体职工的执法素质培养

我们在认真查找我们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时,总结和归纳了我所的一些好的做法和方面,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我们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是有待于我们去进一步加强和改正的。同时我们认为,只有切实加强全体职工的执法素质培养,强化岗位培训,积极完善有关的奖惩廉政制度,建立长期有效的学习机制,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才能准确、高效、及时的完成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促进各项交通事业的顺利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建议及下段努力方向

总站行政执法工作日趋规范化,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个别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随心所欲,存在越权执法、滥执法、执法不到位和不文明执法现象;执法文书填写不够规范,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影响公正执法的外部干扰仍未排除,执法取证有一定的难度;征费环境有待改善,由于交通规费垂直上解,地方政府没有直接受益,正常的征费稽查受到地方领导限制,有的甚至被看作三乱行为;交通执法工作在宣传报道上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上级:

(一)将交通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培训形成制度化、经常化。

(二)在报刊、网站、电台、电视台开通执法宣传专栏,使交通执法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

(三)经常和地方党委政府取得沟通联系,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为交通执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同时在下一阶段,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将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总站实际,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确保持证率达到100%,继续整顿和规范行政执法队伍。

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严格按计划组织行政执法自检自查,提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使行政执法达到预期目的。

三是认真分析研究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再培训力度,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等方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交管执法工作面向社会,服务千家万户,素有窗口行业之称,交管总站作为政府一个职能部门,在今后工作中,将一如既往贯彻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方针,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树立服务意识,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上级提出的批评意见,认真整改、昂扬锐气,切实把交管行政执法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开创交管工作新的局面。

二00八年十二月四日

推荐第6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伊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伊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8月20)

今年以来,伊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州局、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监管理念,扎实稳步推进依法行政,紧紧抓住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建设这一中心环节,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构筑起执法责任、执法监督、执法考核三个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了县局依法行政的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县局各项工作得到了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充分肯定。04年至09年连续六年荣获州直食药监系统先进集体称号;03年至09年连续七年荣获州直食药监系统执法办案先进集体称号;06至09年连续四年荣获县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06年至09年连续四年荣获县直机关绩效考评优良单位称号;06年被州直食药监系统评为“四好班子”称号;08年被州局授予“优秀班子”称号;09年获得县直机关“六星”级和谐机关达标单位称号。同时,县局还有十项工作取得了成效,一是于2004年获得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二是于2006年获得文明示范窗口单位称号;三是于2009年荣获自治区级先进职工模范小家称号的单位;四是于2008年获得自治区档案管理一级标准的

单位称号;五是于2008年创建自治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先进县;六是与公安联合打假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联合行动,先后端掉了近30个制假、售假、私设库房的无证经营窝点;七是于2009年给单位干部职工修建集资住宅楼,解决了800平方米办公室和干部职工住房问题;八是外宣稿件在州直系统名列县局第一名;九是在全疆率先推行新农合政策符合条件的乡镇药店倾斜,纳入新农合定点报销范围,这一做法降低了药价、方便了百姓,极大缓解了各组群众看病难、吃药贵的状况;十是在全州县局中首先推行药品零售企业电子实时监控,覆盖面达95%以上,自治区电子监管现场会连续两年在我县召开,提高了科学监管水平。现将县局近年来行政执法工作自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权责,构筑药品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县局制订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局长对辖区药监执法工作负总责,各科室对行政执法业务工作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一岗一责任,哪一岗出错追究哪一岗的行政执法责任,为全县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理清了思路,明确了职责,形成了从局长到每一岗位相互负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确保行政执法有序、高效运行。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今年以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局,县局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了自治区局及州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工作要点,把握职能,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县局的“五五普法”活动方案和措施,落实任务,制订工作制度,创新工作内容,切实提高了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还大力加强了干部职工每周二政

治理论学习日和每周五的业务理论学习日,深入学习《药品流通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法》等100余篇政治、业务理论必读篇目,每名干部有关法制的学习笔记达2万字以上,并结合学习写出了10余篇较有深度的学习心得。同时复印发放了30余份《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资料,做到单位职工人手一册。

三、行政执法自查工作

(一)自查阶段:

自查人员认真对照和学习实施方案、检查评分表,对2008年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和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认真、彻底的自查。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执法人员资格、是否亮证执法,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处罚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是否合法、是否已经建立起了行政执法台账,对已结案的案件进行了整理归档。

(二)总结阶段: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对不能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改进,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经自查发现的问题有:

1、有的案件无充分的理由而减轻了处罚;

2、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字迹潦草,有涂改,语句不通,词不达意;

3、由于县局执法人员不足,所以未对案件进行审核;

4、有的案件书写格式不规范。

四、整改意见

我局将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新形势的执法监督工作,以建立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和完善以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

违法有追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为目标。通过准确适用合法、有效的执法依据,严格执行科学、透明的执法程序,确定公平、公开的执法职责,完善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使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行政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政风行风建设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基本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为辖区医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伊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推荐第7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办字发[2011]52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我区主管领导和执法部门、单位负责人就关于加强执法行为自查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为出发点,开展了行政执法行为自查活动,并就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并对基本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章立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为了加强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办事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实践经验,我区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每月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每年组织1-2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各种技能。同时,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业务知识培训与实际案例学习相结

合等多种形式,开展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活动。至今为止,全系统执法部门无一起执法犯法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我区执法部门和单位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执法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统一身着制服,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管理,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罚款不开票,下达罚款指标及个人收入与完成经济指标挂钩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

三、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案卷管理

我区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同时,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

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按要求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和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前置审查,按上级要求备案。

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在实施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有很多时候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使我们的执法显得十分薄弱和被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提高本部门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的同时,积极做好群众的法律宣传工作;执法人员的整体执法素质还有待提高,业务尖子还相对缺乏,下一步我们要在提高业务知识和实际执法能力上下功夫。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

1、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大力宣传行政执法,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行政队伍建设,提高行政人员素质,增强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

2、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要求,把好每一道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推荐第8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关于海事港航船检行政执法自查情况的报告

省地方海事局:

根据省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海事港航船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海政法„2010‟124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监察厅、法制办确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础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抓不懈,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抓具体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年初局法制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年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要点以及学习培训计划,并以正式文件印发执行。组织领导的不断强化,有力保障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完善各项机制。我局制定了《xx市地方海事局(港航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将行政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严格坚持执行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监督检查制度、错案追究制和案卷评查制度等,规范各项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的行政执法业务流程,细化了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局、处均设立服务大厅,在醒目位臵设臵公示栏,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法律依据、办事指南等进行公开。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海事、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海事行政执法证件由局组织人事科统一实施管理,负责全局海事执法证件的换发、年审等工作,个人证件由个人负责妥善保管;印发了《关于重申海事着装规定的通知》,严格风纪管理,提升了海事形象;近年来,我局不断强化执法教育培训,安排执法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法制培训班,组织学习行业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邀请省局专家举办“五个规范”讲座,开展了水路运输管理人员培训班并组织考核,并结合“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的开展,邀请XX学院教师举办礼仪知识讲座,通过学习培训,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形象得到了一定提高;2010年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我局在5月底前组织全局职工分两批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军事训练、理论学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是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在行政执法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符合有关规定,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2009年全年实施行政处罚31起,行政许可1起,2010年1月至5月实施行政处罚3起。没有出现越权执法和不依法行政的案件,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和行政执法投诉案件。

五是落实执法监督。我局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杜绝各类有损海事港航执法队伍形象的行为发生。并聘请行风监督员,设臵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是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局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制定法制宣传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并认真组织贯彻实施。通过与有关部门联合办班的形式,开展了《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治安处罚法》等培训讲座,提高了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开展综治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法律知识江淮行与法律法规知识进沿江乡镇、校园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执法案卷评查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海事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局法制部门对2009年6月1日至今的案卷进行了评查。通过自查发现,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程序比较规范,实施行政处罚的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件,并且亮证执法;行政执法的内容和实施依据比较准确,能够做到当事人身份核实,情况详细,绝大部分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度; 行政执法案卷做到了一案一卷,案卷封皮、文书资料统一规范。自查过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分析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加深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学习理解和把握运用,提高海事执法质量和水平,预防执法风险。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执法人员不足,硬件配备不足。XX以旅游客运为主的运输模式,导致我局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内容多、工作量大、标准高,一线执法人员不足,专业人员缺乏。执法硬件近年来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仍不能完全满足现场监管的需要。

2、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不够,执法程序不清,文书填写不规范,希望通过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培训和学习制度,使更多的执法人员能够得到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提高海事队伍整体素质。

3、与相关部门权责不明晰。海事部门与政府、水利、渔业长期存在着合作的关系,但由于部门之间的职能、权限、职责和义务不够明晰,往往引致不必要的争议,如农用自备船非法载客的屡禁不止。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九日

推荐第9篇:市水务局行政执法统计制度

ⅩⅩ市水务局行政执法统计制度

第一条 为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及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属各执法机构。

第三条 局水政法规处负责对局属各执法机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第四条 使用统一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制作的《ⅩⅩ市实施行政许可统计报表》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制作的《行政处罚统计报表》。

第五条 每半年作好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统计,内容包括:

(一)实施主体;

(二)实施数量;

(三)实施程序;

(四)重大许可备案;

(五)监督检查。

第六条 每半年作好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的统计,内容包括:

(一)实施行政处罚种类、数量、金额;

(二)适用处罚程序情况;

(三)处罚执行情况;

(四)重大处罚决定备案情况;

(五)听证、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处罚监督情况。

第七条 每年统计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第八条 每年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人数、时间和内容。

第九条 每年统计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参加的人数、时间和内容。

第十条 半年报上报时间为每年7月10日前,年报上报时间为下一年1月10日前。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推荐第10篇:都江堰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应急预案

都江堰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应急预案

为切实维护水事秩序,保证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保证城乡供水安全,严厉非法开采砂石、破坏水利工程及城乡供水设施行为,保证水事案件查处的顺利进行,依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成都市供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水行政执法应急预案,如下:

一、组织指挥

局长统一指挥,分管执法的副局长具体指挥,水务综合监察大队负责具体实施。

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水务综合监察大队、局办、法规科、防汛办、河道小水电科、水利水保科、水产渔政管理科、建管科、排水净水管理科、水资源供水管理科、水土保持站、金马河管理站、节水办、各片区站等。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工作人员各负其责。

三、人员组成车辆准备

(一)水务执法监察大队7人、局办2人、法规科2人、河道小水电科2人、水利水保科2人、水产渔政管理科2人、建管科2人、排水净水管理科2人、水资源供水管理科2人、金马河管理站5人。

(二)水渔事案件发生地片区站全体人员。

(三)执法车辆由参加执法人员所在单位提供。

四、现场处置程序

(一)水务执法监察大队发现或接到水渔事案件的举报后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赶到案发地调查取证。

(二)在执法过程中,如依法对违法机械、车辆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遇到阻挠,水务执法监察大队在取得局领导同意后,可直接调动需要的人员,各单位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迅速按要求组织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执法现场。

五、执法现场工作分工

(一)水务执法监察大队

1、大队长负责现场指挥,副大队协助指挥。

2、苏凤、王星负责做询问笔录。费顺昌、黄昌泽负责填写、送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执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及保管机械及车辆钥匙。

3、范志飞负责现场照相、摄像。

4、李华春负责后勤工作。

(二)案发地片区站站长负责与当地政府、派出所联系,请求当地政府负责人、派出所警察到现场协助执法。

(三)局办、法规科、河道小水电科、水利水保科、水产渔政管理科、建管科、排水净水管理科、水资源供水管理科、金马河管理站的人员负责向当事人及群众宣传水法规和

维护现场秩序。

(四)金马河管理站的机械操作手及车辆驾驶员两人一组负责驾驶登记保存的机械及车辆并安全送到指定地点。

(五)对已登记保存的机械、车辆由金马河管理站安排人员负责看守。

六、工作要求

(一)各参与单位负责人一定要统一思想,顾全大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履职到位。

(二)所有参加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密切配合。

(三)执法人员一律按规定佩戴证件。

(四)参与单位负责人及成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七、启动应急预案条件

在执法过程中,如遇暴力抗法、重大盗采砂石案或其他案件时,经局党组同意,可以启动应急预案,

附:应急预案行动示意图

都江堰市水务局

二OO七年八月十三日

第11篇: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ⅩⅩ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ⅩⅩ市水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保证行政执法的公开和公正,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属各执法机构(含内设机构)。

第三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公示,是指各执法机构对本机构的职责范围、工作流程、行政执法决定(重点是行政许可决定)以及监督途径、举报电话等,采用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 涉及以下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依据、法定标准、执法流程、执法决定应予公开:

(一)行政许可;

(二)行政征收;

(三)行政检查;

(四)行政处罚;

(五)行政强制;

(六)其他应予公开的行政执法行为。

涉及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公示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第五条 公示的载体,局以网站为主,各执法机构以规范性文件和图板的形式为主。

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公开,在网站、电子终端上进行公示。 第六条 执法依据、法定标准、执法流程、执法决定发生变化时,公示的内容应随时调整,并及时更新。

第七条 各执法机构均应按要求建立和实施公示制度。应当公示而未按规定予以公示的,按《ⅩⅩ市水务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追究执法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12篇:北京平谷区水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

北京市平谷区水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六年四月

北京市平谷区水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全面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56号)、《北京市水务局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和《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京平政发〔2005〕43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明确行政执法的岗位职权、责任,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二、目标

加强水行政执法,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机构合理、运转协调、管理科学、责权一致、廉洁高效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使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二章 法定职责

一、负责起草本区水务发展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一)起草本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综合规划以及

1 水的中长期和年度供求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起草并组织实施水务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起草本区供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起草本区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起草水行政执法中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起草防洪抗旱中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研究起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的规划;

(八)起草节约用水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国家有关水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区水务方面的地方性行政措施、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水文工作;负责地下水取水审核、地上水调度工作和本区雨洪、再生水的利用及地下水人工排水和回灌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区水功能区的划分;承担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利工程和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监测河流、湖泊、水库及饮水区等水域的水量、水质,研究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管理城镇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

六、组织起草重点水利基建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负责水利工程的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工作。

七、组织全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

八、负责收集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并及时准确地报送给区政府领导。负责起草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非防

2 洪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九、主管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起草有关措施、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部门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十一、主管全区水务科技工作,组织水务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执法岗位责任

第一节 局长执法责任制

水务局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局长执法职责

(一)执法目标:

依法保证水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保障全区水事秩序稳定科学健康发展。

(二)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局长对水行政执法工作负总责。

1.负责国家有关水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2.根据水务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并实施水行政执法中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审定本局起草的水务方面地方性行政措施、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的讨论研究工作,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工作。

5.负责组织对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6.负责监督检查水行政执法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和勤政

3 廉政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7.带头执法,支持下属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职权。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执法任务。

二、主管行政执法工作副局长职责:

协助局长抓好水务行政管理工作,主管水政科、水政监察大队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

(一)执法目标:

依法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整体素质,保证行政处罚案件处理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努力营造良好的水行政执法环境。

(二)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1.组织起草并实施水行政执法中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抓好日常行政执法工作。

2.组织起草本区水务方面的地方性行政措施、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3.组织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工作,代表局长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工作。

4.组织落实和贯彻执行水行政执法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和勤政廉政等规章制度;支持指导下属科室和执法人员正确行使职权。

5.严格执行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全局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评议;

6.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三、主管水资源管理、供排水、防汛抗旱和节约用水工作副局长职责:

协助局长抓好水务行政管理工作,主管水资源管理科、供水排水科、防汛抗旱办公室、节约用水办公室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

(一)执法目标:

4 依法加强全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宣传倡导节约用水,加强防汛抗旱工作,为我区工农业生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服务。

(二)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1.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本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综合规划以及水的中长期和年度 供求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区水文工作。负责地下水取水审核、地上水调度和本区雨洪、再生水的利用及地下水人工排水和回灌的管理工作。

3.负责本区水功能区的划分;承担河道、水库、湖泊的保护管理工作;监测河流、湖泊、水库及饮水区等水域的水量、水质,研究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4.主管全区节约用水工作;组织起草节约用水的管理措施、办法;组织起草节约用水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5.负责组织收集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并及时准确地报送给区政府领导。

6.负责管理城镇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7.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四、主管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副局长职责: 协助局长抓好水务行政管理工作,主管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科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

(一)执法目标:

依法加强全区水利工程和设施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加强对全区水土保持进行管理和保护,减少水土流失,为我区山区建设和经济腾飞服务。

(二)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5 1.负责组织起草并监督实施水利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本区水利工程和设施的管理;组织起草重点水利基建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报告;负责水利工程的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工作。

3.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4.督促指导农村水利、乡镇供水、水土保持监测及综合防治工作,指导乡镇水务工作。

5.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第二节 各科、室、队的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水资源管理科

(一)执法目标:依法对全区水利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完成维修工程改造规划和计划,依法保护全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为我区人民生活、生产用水服务。

(二)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本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综合规划以及水的中长期和年度供求计划,并监督实施;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组织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负责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负责地下取水审核;负责全区水文工作,负责本区的雨洪、再生水的利用及地下水人工排水和回灌的管理工作;监督水源防护工作;负责本区水功能区的划分;承担河道、水库的保护管理;监测河流、水库及饮水区等水域的水量、水质;研究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审批河道砂石开采;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三)执法项目:

行政许可:1.在水库及河湖划定娱乐性游钓区许可;2.在河道滩地种植树木批准;3.新建、改建、扩建、废除水利

6 工程批准;4.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审核;5.开凿机井批准;6.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7.取水许可证核发;8.河道采砂许可;9.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审批;10.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设工程开工审批;11.采伐护堤护岸林木审批;12.在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的验收;13.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审批;14.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淘金等特定活动的许可;15.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行政征收:1.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2.征收使用水工程供应水的水费;3.征收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取土、淘金管理费。

行政确认:1.围垦河道的确认;2.水量分配和调度的确认。

其他:1.起草水资源规划;2.拟定河道、湖泊水功能区划;3.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等方面成绩显著奖励的落实。4.水工程安全的监督;5.水量水质监测。

(四)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科长职责:1.负责水资源管理科的全面工作;2.负责组织起草本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综合规划以及水的中长期和年度供求计划,并监督实施;3.负责地下取水审核及河道砂石开采审批;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副科长职责:1.协助科长完成水资源管理科的全面工作;2.负责全区水文工作及监督实施取水许可制度;3.负责组织水资源监测和调查评价及发布水资源公报;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雨洪再生利用、人工排水回灌及河道水库管理职位职责:1.负责本区雨洪及再生水的利用及地下水人工排水和回

7 灌的管理工作;2.负责本区河道水库的保护管理工作;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水资源保护、监督、监测河流、水库及饮水区的水量、水质职位职责:1.监督水源防护工作,负责本区水功能区的划分;2.监测河流、水库及饮水区等水域的水量、水质,研究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3.负责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工作;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二、供水排水科

(一)执法目标:依法对我区供水、排水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努力完成本区供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本区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维护正常的供排水秩序,为我区人民生活、生产服务。

(二)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起草本区供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供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本区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三)执法项目:

行政许可:1.在城市河湖设置市政管线雨水口许可;2.不经市政管线直接向城市河湖排水审批;3.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许可;4.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其他:对保护市政排水设施有突出贡献奖励的落实。

(四)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科长职责:1.负责供水排水科的全面工作。2.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区供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3.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本区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4.负责不经市政管线直接向城市河湖排水审批;5.负责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大排污口的审批;6.完成局领

8 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供水行业管理职位职责:1.起草本区供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供水水质、水量及供水设施监督检查等供水行业管理工作;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排水行业管理职位职责:1.起草本区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在城市河湖设置市政管线雨水口许可;3.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三、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科

(一)执法目标:依法加强对全区水利工程和设施的管理,使我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符合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的要求;依法加强全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保护水土资源,减少水土流失,发展综合效益,为我区山区建设和经济腾飞服务。

(二)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水务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重点水利基建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负责水利工程的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工作;负责农村水利、乡镇供水,水土保持监测及综合防治的组织工作,指导乡镇水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三)执法项目:

行政许可:1.阻断、扩大或缩小原有排灌沟渠批准;2.防洪工程设施设计方案核准;3.防洪工程设施竣工验收;4.审查批准在洪泛灾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5.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6.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批准;7.开垦荒坡地批准;8.在山区、丘陵

9 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准;9.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1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11.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1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1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行政征收: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毁损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行政确认: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及合同备案的确认;2.不能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危害认定。

其他:1.起草水土保持规划;2.起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3.开发、利用雨水资源的管理;4.保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再生水输配水管线和再生水利用设施;5.对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成绩显著奖励的落实。6.林木采伐区的水土保持设施的实施;7.对水土流失情况及防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四)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科长职责:1.负责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科的全面工作;2.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水务建设发展规划,制定本科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完成;3.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及综合防治的组织、检查、指导工作。4.负责农村水利、乡镇供水,水土保持、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工作,并组织实施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副科长职责:1.协助科长完成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科的全面工作;2.具体负责全区水务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起草及上报工作;3.具体负责农村水利及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检查、指导及验收工作;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重点水利基本项目、水利统计、水土保持职位职责:1.起草水利基建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上报工作;2.负

10 责水土保持监测及综合防治的组织、检查、指导及验收工作;3.具体负责全区水利工程的年报、月报及周报工作;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监督实施水利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及世行节水项目职位职责:1.做好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工作;2.具体负责全区水利工程的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工作;3.具体负责全区利用世行贷款发展节水灌溉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指导、验收工作;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四、水政科

(一)执法目标:依法监督检查水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办案能力和处理案件速度,使我局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适法正确、程序规范、文书健全,为本区工农业生产建设服务。

(二)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起草本区水务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机关各部门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证据收集及应诉代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依法调解水事纠纷;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三)执法项目:

行政裁决:1.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的裁决;2.防汛抗洪方面水事纠纷的裁决。

(四)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科长职责:1.负责水政科的全面工作;2.负责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组织起草本区有关水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4.负责组织本机关各部门起草的行政规范

11 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5.依法监督检查水行政执法工作,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6.负责组织水法规的宣传贯彻活动;7.组织参加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代理活动;8.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审查、考核管理工作;9.组织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文字起草、研究法律、诉讼代理职位职责:1.起草本区有关水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2.负责本机关各部门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3.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4.负责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证据收集及应诉代理工作;5.参加行政处罚听证工作;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法规宣传调解纠纷执法监督职位职责:1.负责宣传贯彻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2.负责本机关各部门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3.负责执法监督工作;4.参加行政处罚听证工作;5.调解水事纠纷;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五、防汛抗旱办公室

(一)执法目标:依法实施对水库、河道、干渠、防汛工程、防洪工程安全的监测、管理,及时准确收发汛情、雨情和灾情,为各级领导指挥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信息,为促进我区工农业生产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服务。

(二)执法职责和权限:起草防汛抢险预案;起草防洪抗旱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监督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强化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负责汛前水库检查,雨量站、电台通讯、遥测站、水文站的检查维修;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三)执法项目:

行政强制:1.在汛期强制拆除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

12 物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落实;2.在汛期强制清除行洪障碍物的落实;3.在紧急防汛期可以采取占地取土、砍伐林木等强制措施的落实;4.紧急防汛期对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的落实;5.在紧急防汛期强制拆除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的落实。

行政给付:1.负责紧急防汛期间对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及其他必要紧急措施补偿的落实;2.负责调查核实统计所管辖范围的洪涝灾情及救灾工作的落实;3.负责蓄滞洪区补偿或救助的落实。

其他:1.起草防洪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2.负责收集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并及时准确地报送给区政府领导;3.在防洪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励的落实。

(四)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主任职责:全面负责防汛抗旱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局长做好各项汛前准备工作,及时为各级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准确的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副主任职责:协助主任完成防汛抗旱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起草防汛抢险预案,监督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负责雨情、水情信息统计和资料归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防汛抢险预案编制及日常管理岗位职责:具体负责起草防汛抢险预案以及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和日常管理岗位职责:负责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防洪工程管理及水文工作岗位职责:负责起草防汛抗旱中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防洪工程管理及水文工作。完成局

13 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防汛无线电通讯管理、雨量观测和遥测设备运行维护岗位职责:负责防汛无线电通讯管理、雨量观测和遥测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六、节约用水办公室

(一)执法目标:依法加强全区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保证节约用水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努力完成节约用水规划、计划,为工农业生产发展服务。

(二)执法职责和权限:负责全区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执行节约用水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监督实施我区节约用水规划、计划;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三)执法项目:

行政许可:1.临时用水指标审批;2.建设项目配套节水设施竣工验收。

行政征收:1.征收水资源费;2.征收农业用水水费。 其他:1.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2.起草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3.推广节水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4.对节约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励的落实。5.监督指导安装水计量设施;6.核定年度用水指标。

(四)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主任岗位:1.负责节水办全面工作;2.负责起草节约用水规划、计划,起草有关措施、标准并监督实施;3.核定年度用水指标和临时用水指标;4.负责组织农业用地下水资源费征收、节水项目审查、水平衡测试管理工作;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副主任岗位:协助主任做好节水办工作,分管节水统计、档案、宣传、文秘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14 副主任岗位:协助主任做好节水办工作,分管自备井、节水技术、计划、农业用地下水资源费征收、节水项目审查、水平衡测试管理工作,审核临时用水指标。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自备井管理、节水技术、节水执法管理岗位职责:负责自备井管理、节水技术管理、节水执法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自备井管理、节水项目审查岗位职责:负责自备井管理、节水项目审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自备井管理、节水统计管理、保管员岗位职责:负责自备井管理、节水统计管理工作,按要求上报统计记录;起草并监督实施节水规划、计划;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自备井管理、档案管理、水平衡测试管理岗位职责:负责自备井管理、档案管理、水平衡测试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自备井管理、节水计划管理岗位职责:负责自备井管理、节水计划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自备井管理、节水宣传及文秘岗位职责:负责自备井管理、节水宣传及文秘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自备井管理、农业用地下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岗位职责:负责自备井管理、农业用地下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七、水政监察大队

(一)执法目标:切实加强水政监察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依法查处水事违

15 法行为,努力维护正常的水利秩序,为我区经济发展服务。

(二)执法职责和权限:依据水法规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对我区的水资源、水环境、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及设施进行保护和管理,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执行水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应的行政处罚职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三)执法项目: 行政处罚:

河道、防洪管理类:1.擅自在河道建设防洪工程、水工程影响防洪的;2.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报告,或者防洪工程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3.擅自建筑房屋、修建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林木和高杆作物等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4.擅自建设桥梁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5.擅自在河道新建、改建、扩大或未按规定封堵排污口的;

工程管理类:1.侵占、毁坏水工程设施、防汛设施、水文监测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的;2.擅自爆破、打井、采砂、取土、放牧、葬坟或倾倒垃圾、渣土等危害水工程安全活动的;3.在坝顶、水闸交通桥行驶履带车辆、超重车辆;4.非管理人员开关、启闭水利设备的。

水土保持管理类:1.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擅自开垦荒坡地的;2.采伐林木或生产建设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3.在划定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范围内取土、挖砂、采石;4.水土保持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已投入运行。

水资源和节水管理类:1.未经批准或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擅自开凿机井、取用地下水;2.拒不缴纳、拖

16 欠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3.建设项目未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节水设施的,或者设施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4.耗水量大的服务业用水单位未安装使用循环用水设施;5.再生水输配管线覆盖地区内的洗车企业未按规定使用再生水。

行政强制:1.强制拆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落实;2.强制拆除未按照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的工程设施;3.强制拆除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违反规定建房的落实。

(四)行政执法岗位职责:

大队长岗位职责:负责水政监察大队全面工作。组织对全区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及时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维护正常水事秩序;提高水政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定期组织政治、业务学习,监督实施勤政廉政等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副大队长岗位职责(分管水政执法):协助大队长完成水政监察大队全面工作。具体负责对全区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水事违法案件,保护水资源、水工程、水利设施安全,维护正常水事秩序;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副大队长岗位职责(分管内业管理):协助大队长完成水政监察大队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大队的档案管理和器材管理、法规宣传、文书制作、执法统计及举报记录、组织听证会等内业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水政监察1中队中队长岗位职责:协助队长完成水政监察大队工作;负责平谷镇、山东庄镇、南独乐河镇、韩庄镇、夏各庄镇、黄松峪乡、靠山集镇、海子水库、黄松峪水库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工作;配合其他中队完成水行政执法任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17 水政监察2中队中队长岗位职责:协助队长完成水政监察大队工作;负责大华山镇、刘店镇、峪口镇、王辛庄镇、镇罗营镇、熊尔寨乡、西峪水库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工作;配合其他中队完成水行政执法任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水政监察3中队中队长岗位职责:协助队长完成水政监察大队工作;负责大兴庄镇、马昌营镇、东高村镇、马坊镇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工作;配合其他中队完成水行政执法任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水政监察4中队中队长岗位职责:协助队长完成水政监察大队工作;具体负责法规宣传、档案建制、器材管理、文书制作、执法统计、学习培训、信息通报、听证会的准备等内业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水政监察法规宣传和信息通报岗位职责:负责编写水法规宣传材料,参与水法规宣传工作;参与行政处罚听证的准备工作;完成各种信息的通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水政监察档案和器材管理岗位职责:负责监察大队执法案件文书和日常公文性事物性文书整理、归档、保存工作;分门别类对执法器材和工具妥善保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水政监察文书制作岗位职责:负责水行政执法文书的编缉制作;按要求作好听证的准备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水政监察执法统计岗位职责:负责水政监察大队各项统计、记录和分析工作,按要求上报统计资料。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水政监察员调查及法规宣传岗位:负责对水事违法案件的询问调查及现场法规宣传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

18 行政执法任务。

水政监察员现场文件制作岗位:负责水行政执法现场文件的制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水政监察员现场取证岗位:负责水政执法的现场取证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水行政执法任务。

第四章 水行政执法程序

第一节 水行政许可程序

一、申请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依法需要行政许可的水事活动,必须向平谷区水务局提出申请,按照公示的水事许可规定,如实反映情况和报送相关材料。

(二)提交水行政许可申请书,按照公示的申请书格式文本,一般可以采取书面申请的形式,还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二、受理

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符合标准规定,更正后或者补正后符合标准规定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给予申请人《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决定书》;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给予申请人《行政许可事项不予受理决定书》;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更正后按符合标准规定处理;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19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应当依法组织听证会;规定回避的应当回避;

受理人对受理的申请事项材料进行核实和现场勘查,写出核实情况和现场勘查报告,并提出办理意见,呈报领导审查决定。

三、审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受理人呈报的核实情况报告及提出的办理意见依法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内容是:

(一)审查申报材料反映的申请人条件的适法性;

(二)审查申报材料反映的实质内容的真实性;

四、决定

(一)根据审查结果,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根据行政许可决定,制作《北京市平谷区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将相关的许可证件(证照)发放给申请人,并通过广播、计算机网络等形式公示办理结果。

五、许可终结

(一)许可程序结束,要写出行政许可事项的终结报告;

(二)整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资料,装订立卷。第二节 水行政处罚工作程序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水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是:

一、简易水行政处罚工作程序

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违法行为危害很小、情节较轻,可以当场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处罚的,适用简易处罚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指明违法事实和依据,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两日内报本机关备案。

二、一般水行政处罚工作程序

20 对违法事实需进一步调查取证的水事违法案件,适用一般水行政处罚工作程序。

(一)立案 1.申请立案

执法人员掌握有关证据表明可能存在违法行为、且行为具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申请立案继续调查, 向领导呈报立案呈批文书。

2.批准立案

领导根据立案呈批文书和相关依据、证据材料批准立案。

(1)组织调查取证

询问调查:走访询问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制作《询问笔录》。

现场勘验检查:照相、摄像、勘验丈量,制作现场勘验检查文书。

搜集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相关的视听材料、行为记录 资料、相关物品设备等。

(2)调查终结

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制作并向领导呈报《调查终结报告》、《案件处理呈批表》文书。

(二)案件处理 1.案件审查

局领导根据《调查终结报告》和《案件处理呈批表》对该案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真正违法,当事人是否有主观过错,行为人是否是法定义务主体,适法是否正确,管辖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审查核准。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组织集体审查讨论决定。

2.决定处罚

21 (1)经领导审查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2)经领导审查决定不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

(3)经领导审查或办案人员调查后,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已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或证据证明属其他执法机关管辖的,依照有关规定,将案件的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

(三)水事案件执行 1.告知送达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采取以下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 告送达。

(1)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水法规的规定,并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2)送达《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目的是告知当事人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3)送达《听证通知书》:对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行政处罚的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并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4)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给其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对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5)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告知当事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内容和期限。

2.执行

(1)在给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开具《行政处罚缴款书》,告知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2)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

22 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结案

1.制作呈报《结案报告》,申请结案;

2.归档立卷:按照档案法的规定要求,装订立卷。

第五章 执法责任制度

一、水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制度

为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水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和接受水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每年不少于100学时。

(二)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内容包括:

1.法学基础知识、水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2.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防洪、节水等水务基本知识。 3.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基础知识。

4.水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备的其它有关知识。

(三)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以办班与自学相结合,采取讲座、研讨及以会代训,以案释法等各种形式,使执法人员熟悉掌握与水行政执法有关的各种知识。

(四)单位和个人都要编制年度学习计划,年终要有学习工作总结。

(五)鼓励水行政执法人员采用各种形式学习,如参加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等。

(六)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先进的条件之一。

(七)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经费应在专项费用中列支。

23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

为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根据《北京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水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和接受法律知识、水行政执法业务、水务专业知识培训考核,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

(二)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内容包括:

1.法学基础知识和水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2.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防洪、节水等水务基本知识;3.水行政执法业务知识、水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

(三)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可采取集中授课、分片研讨、专题讲座、知识竞赛、以会代培、以案释法等形式。

(四)年初要编制水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标准: 1.在岗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率达100%; 2.全年参加培训学习累计不得少于100学时; 3.培训课程考试在80分以上为合格。

(六)鼓励水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与本专业对口的国家函授、自学考试等各种形式的学习。

(七)经考试合格的水行政执法人员,应继续留岗使用,考核成绩可作为年度考核评优的条件之一。

任期内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应予中止或降低其水行政执法职务。上岗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任命水行政执法人员职务。

24

(八)水行政执法人员任用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行政执法证件,持证上岗。

(九)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经费应在专项费用中列支。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水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为规范水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塑造水务局的良好形象,办事公正,服务优质,制定本行为规范。

(一)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准自行其是,玩忽职守。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请假,严格禁止无故旷工。

(三)同事之间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开拓进取,不准对立矛盾,消极无为。

(四)执行公务要着装整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举止端正,文明执法。

(五)遵守社会公德,维护水行政执法人员声誉,不得有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行为。

(六)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控制自己的言行,对案件当事人进行耐心的讲解和宣传,严禁使用过激的言语、行为激化矛盾。

(七)要反映快捷,注重工作效率,不得贻误时间,故意拖延。

(八)无论在工作日还是在休息日,一旦遇有执法任务应随叫随到,严禁寻找借口故意不到或拖泥带水延误工作。

(九)执法过程中要高度负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水法律法规处理违法案件。

25

四、水行政执法人员廉政制度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和国家集体的权益不受侵害,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特制定此制度。

凡违反以下规定任何一款的,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职等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水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进行执法活动,不得乱许可、乱收费、乱施处罚。

(二)水行政执法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权谋私、徇情枉法,接受当事人宴请、礼品、索要钱物等。

(三)水行政执法人员与水事执法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提出回避,是否可以回避由上级领导决定。

(四)水行政执法人员要严守秘密,严禁为违法单位或个人出谋划策、通风报信、开脱责任、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人。

(五)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检举揭发水行政执法人员问题或同水行政执法人员有宿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打击报复或故意刁难。

(六)对于执法工作中罚没的物品和钱款要及时上缴,罚款票据保管好,不得隐藏、私分或变相私分。

(七)凡工作日,在工作时间和中午休息期间一律严禁饮酒,坚决杜绝酒后执法。

(八)水行政执法人员严格禁止参与赌博、淫秽等违法活动。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规范和监督水行政执法,预防和减少执法违法行为和执法过错的发生,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6

(二)本局执法人员因故意或较大过失,违法行政,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造成损失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过错责任。

(三)过错责任追究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错必纠的原则。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错案或执法过错案件:

1.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判决本部门败诉的;

2.经行政复议,原处理决定被改变或者撤消的;

3.经查实的群众检举、控告和申诉的;

4.其他。

(五)错案或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认定: 1.因承办人的故意或过失,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2.承办人经过批准后,由批准人承担责任。

3.因勘验、记录错误的,由勘验人、记录人承担责任。4.集体研究决定的,由主持人和坚持错误意见的人承担责任。

5.单位负责人指使或者授意承办人违法办案的,由该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承办人承担次要责任。

(六)本局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执法过错责任:

1.无正当理由在法定时限内未予办理完毕,给当事人的工作造成影响的;

2.超越法定权限的;

3.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5.违反法定程序的; 6.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 7.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

27 8.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 9.索贿受贿的; 10.其他违法行为。

(七)对错案或执法过错责任承担人的处理: 1.批评教育; 2.书面检查; 3.大会检讨; 4.通报批评; 5.离岗培训; 6.调离执法岗位;

7.取消执法资格;

8.责令引咎辞职或辞退;

9.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处分。

(八)错案或执法过错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1.主动检查违法违纪行为并及时予以纠正,或者积极配合组织调查,主动说明真实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的;

2.主动采取措施,减少或者避免损失,或者及时消除不良影响的;

3.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4.有其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节的。

(九)错案或执法过错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1.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故意违法违纪,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

2.有本规定中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行政处分的违法行政行为、违纪行为的;

3.伪造、销毁、隐匿证据或者隐瞒违法违纪事实的;4.包庇同案人的;

28 5.干扰、阻碍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的; 6.强迫、唆使他人违法违纪的;

7.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或者案件经办人的;8.因错案或执法过错引起集体申诉、上访及其他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9.有其他依法应当从重处分情节的。

(十)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在单位对当事人赔偿损失后,应责成其承 担部分赔偿费用。

(十一)违法行政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追究错案或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责任,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本人。

错案或执法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或提出申诉。

(十三)追究错案或执法过错责任人的工作,由本单位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需要由其他部门处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建立内部评查制度,每半年对办结的案件进行一次评查,年底进行总评查。

(十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29

第13篇:市水务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ⅩⅩ市水务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水行政行为,促进依法管水,根据法律、法规及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属各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

第三条 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局属各执法机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局属各执法机构负责对本机构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第四条 各执法机构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把相关职权、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将执法责任追究、执法公示、法制学习和培训、文明执法等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结合起来,设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组织并负责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第五条 评议考核内容如下:

(一)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二)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

(三)适用执法依据是否准确、规范;

(四)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五)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七)案卷质量情况;

(八)法制学习、培训情况;

(九)文明执法、依法办案有无投诉情况;

(十)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况;

(十一)其他情况。

第六条 行政执法考核采取日常监督考核(30分)与集中综合考核评定(70分)相结合,满分为100分的考核标准。

(一)考核标准由局水政法规处制定;

(二)日常考核主要是根据平日的工作交流情况、报送备案资料、上报工作信息、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记载、统计和考核的情况,对照考核标准赋分;

(三)集中考核采取集中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记录、行政执法卷宗材料等对照考核标准赋分。

第七条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还应征求外部意见,包括召开座谈会、发放执法评议卡、设立公众意见箱、开通执法评议电话、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社会监督员、举行民意测验和征求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意见等。

第八条 对执法工作卓有成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应在评议考核结果中适当加分。

(一)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被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政府等上级部门评为先进的,加5分;

(二)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查处重大案件,在全市有重大影

响的,且成绩较突出的,加5分;

(三)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创意,且有典型经验,被上级机关推广的,加5分。

第九条 行政执法年终评议考核由局水政法规处组织实施。

第十条 行政执法考核将分为四个等级:

(一)优秀:综合得分90分以上;

(二)良好:综合得分80—89分;

(三)及格:综合得分70—79分;

(四)不及格:综合得分低于70分。

第十一条 行政执法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水政法规处组织被考核机构负责人深入被考核机构现场进行;

(二)填写评议考核表,形成评议考核意见;

(三)向被考核机构反馈初步评议考核意见;若被考核机构对有关考核分值有异议,请书面申诉函告局水政法规处;

(四)水政法规处形成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报告,报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二条 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由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给予表彰;考核为不及格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 凡是年度考核为不及格的执法机构,一律不得评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精神文明单位。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14篇: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岳池县人事局

2008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08年度,人事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事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齐小云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勇君、张雪萍,编办副主任李建生任成员,负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及处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为使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明显实效,达到依法行政的目的,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许可制、考核奖惩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队伍教育、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考核制度,加强了对各股室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同时,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建立了行政许可制度。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三、严格监督,依法行政。本局出台的文件严格遵守现行法 1

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文件的规定。依法行使行政许可、审批、批准、审查等职权,无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的现象,无违法执法引起国家赔偿的行为。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上级机关交办的对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案件进行了及时办理。同时,对所属行政执法机关进行了严格监督,无一例执法违法案件的发生。按时报送了法制工作的相关统计报表。

一年来,县人事局在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工作中无任何违法执法的行为发生,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行政执法的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够强等等,都有待在以后工作中继续加强和完善。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第15篇: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西峰区住建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区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法„2012‟88号)精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以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目标,正确处理“教”与“罚”的关系,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整体联动,依法公正办案,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截止目前,未出现错案或败诉案件,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下面就我局行政执法自查情况作一汇报。

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严格遵循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坚持把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依法办事的高度上来,坚决杜绝行政执法人员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压法现象的发生,截至目前实施具体行政行为31例,其中工程项目招标核准14例,发放工程施工许可证1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9个;建设工程施工合格备案7个。没有发生一起错案,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和应诉案件,我局的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步入规范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执法责任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一是成立有“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书记、党委书记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局行政执法工作。对二级单位定

期不定期督查,对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告知相关单位和个人,要求及时整改。对行政执法过程中违规违法者依法严肃查处。二是实行行政执法目标考核评议制度。对局属职能单位年度行政执法质量进行考核评议,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与奖惩挂钩。三是建立案卷评审制度。定期对局属职能单位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查,召开执法人员会议,对典型案件进行评审。四是建立案件办理回访制度。行政执法办组织人员定期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清理、通报,走访相关单位,掌握情况,避免立而不查、查而不罚、罚而不改、只处罚金,不抓整改等问题。五是加强舆论监督,建立诚信市场。利用西峰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西峰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实现项目信息相对集中公开和信用信息集中共享。

二、加强监督检查,层层建立责任制

1、实行行政执法委托,发挥职能单位专业监管作用。老河口市建设局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建设工作的执法主体。在统一执法、统一法律文书、统一票据、罚没款统一进入财政,明确执法职责,实行处罚权有限委托。简易程序由职能单位自行查处;一般程序案件的立案、调查工作委托职能单位实施;处罚告知、听证告知、处罚决定由职能单位提出建议,执法检查股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

后,依法出具罚款通知书,职能单位负责督办落实到位。

2、推行执法“两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明确职责、目标,对违法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3、分工合作,充分发挥机关科室综合监管作用。建设局执法检查股负责综合执法和行政处罚的审批工作;各职能科室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项目的程序把关、审批疑难问题解决和审批后复核检查工作;执法检查股负责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实施和监督工作。各股室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按其职责分工,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通过业务指导、程序控制、业绩考核、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职能单位的综合监管,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整体配合、优势互补、便捷高效、优质服务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形成执法合力,实行整体联动

1、建立市场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利用建设信息网,结合网上办公程序,把建筑市场、市政工程、工程招投标等市场主体办理法定手续情况及时公示,执法部门依此对未办理相关手续者依法查处。

2、实行建设工程闭合管理模式。对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统一实行闭合式管理,严格按照报建、勘察设计和监理及施

工招标、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档案移交保证、预缴散装水泥基金、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办理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等程序,实施许可和办理法定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现场监督部门必须依法责令停工,对不服从管理,强行施工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依法从重处罚。

3、建立行政执法联系单制度,加强局属执法部门横向联系。各执法单位发现未办法定手续,所办手续与实际不符的,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股室和单位,责任单位和股室及时督促管理对象整改。行政执法联系单作为部门行政执法质量考核的奖励项目,鼓励部门加强横向联系。

4、建立协同把关机制,加强相关部门联系。

⑴针对无规划许可证导致施工许可证难以办理的问题,加强与规划部门联系,从规划源头把关;

⑵针对行政、企、事业建设单位不招标就发包、不验收就交付使用的问题,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联系,追究建设单位领导责任;

⑶针对开发商不招标就发包、未验收就交付使用的问题,加强与房管部门联系,在预售、办理房产证等环节上协同把关。

5、实行综合执法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执法检查股会同

有关股室认真研究建设市场执法情况,抓住执法重点和关键环节,以行政执法办为主力,组织相关股室和职能单位,针对建设市场违法违规严重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统一行动,齐抓共管,聚成合力,形成良好的执法氛围,促进建设市场的规范、有序。

6、行政处罚与行政管理有机结合。

⑴行政处罚与行政审批挂钩。根据建设部规定,对无证施工者行政处罚整改未到位的,不得办理施工许可。凡无证施工立案后,以书面方式告知相关个室,待处罚整改全部到位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⑵行政处罚与招投标挂钩。对被我局行政处罚的必须按规定扣减企业信誉分。执法检查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向招标办开出《行政处罚告知单》,招标办在招标时予以把关。

⑶行政处罚与企业资质挂钩。凡被我局通报批评三次以上,行政执法办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对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三个月。

⑷行政处罚与评选先进挂钩。建设市场主体,包括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预制构件生产、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和人员的评选先进,凡被市建设局行政处罚的,原则上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⑸行政处罚与从业资格挂钩。严格执行关于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管理规定,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扣分,累计到一定程度,降低、吊销资质(资格),并清出建筑市场。

四、加强培训教育,提高执法水平

1、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举办五五普法考试,上街宣传。

2、抓好法规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3、搞好普法宣传。每季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法规知识。今年我们组织局工作人员,在区政府门前开展了一次普法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市民咨询21人次。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第16篇:药品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0年以来,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以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和突出法制培训为着力点,从药品安全监管实际出发,进一步统

一、规范全局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做到了组织队伍、制度职责、案件办理、普法宣传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药品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做好此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工作,我局认真对照文件确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对2010年以来药品、医疗器械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执法责任

为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工商、商务、质监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X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并在我局设立了办公室。同时,县政府印发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镇、部门在药品安全整治工作中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并每年召开工作会议,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我局也根据市、1

县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药品行政执法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个人。全县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药品监管工作机制。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整体水平

为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素养,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我局始终将机关工作人员法律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一方面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讲座活动,进行执法经验交流,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坚持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的机制,着力在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监督实效性上下功夫。认真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对本月内已办结案卷开展“案卷三评制”,即:由案件承办人、承办负责人、主管局长分层次点评。在立案、调查、取证、合议、告知、处罚、结案等各环节坚持做到看好每一段文字,掌握案件每一个脉络,保证程序和实体准确、恰当。对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通过案件评审,使案件的承办质量,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三、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我们积极开展药品法律法规“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

15、12〃4等法制宣传日和日常监督检查,通过组装宣传车、散发传单、设立咨询台的形

式,在农村、小区、学校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宣传,使人民群众掌握基本的药械法律知识和用药常识,提高鉴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维权意识。同时,结合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对药品经营企业、农村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和乡镇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求培训不留盲区,从整体上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为药械行政执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分解细化了各岗位职责,制定了《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十条禁令》,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罚没物品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积极推行案件主办人员负责制、集体合议制,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内容标准、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亮证执法和2人以上共同执法,避免执法随意性,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环节履行告知义务,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加强执法外部监督。我们坚持24小时值班制,

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积极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并在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中聘请了6名行风监督员和30名食品药品安全特邀监督员,听取和征询他们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已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态势,有效增强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改进了工作作风。

五、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药械违法行为

开展药械执法检查是我们的一项中心职能,也是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根本措施和手段,为此,我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法行政,采用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年多来,我们在日常稽查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了10多次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是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我们实行稽查无休日和快速反应机制,坚持从源头抓质量,以“全面整治,突出重点”为原则,对辖区内XX家药品经营企业、XX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XX家医疗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年检查频次均在X次以上。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程序、依据、结果“三公开”的原则,对每个案件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条款得当,实现了行政执法零投诉、案件查处零复议、零诉讼。2010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XXX人次,检查涉药

单位XXX余家次,查办案件XXX件(其中立案XX件),没收药械货值X万余元,有效的净化药械市场。

六、存在问题与不足

三年多来,我们在探索中寻找规律,在实践中完善方法,在创新中提高水平,药械行政执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涉药单位岗位人员素质较低,特别在村卫生室中非药学人员从事药剂岗位的现象还有所存在;二是法律法规滞后,特别是对医疗器械的监管,法律规定不明确,监管难以到位;三是药械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十分到位,群众安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不够强;四是执法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强化市场稽查,在动态分析,查找源头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巩固与公安、卫生等部门的联合协作机制,严厉打击药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将宣传触角延伸到边远地区,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监管氛围。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努力提高办案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XXXX年X月XXX日

第17篇:工商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xx市工商内部明传(20xx)88号]精神,我局于20xx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对全局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条例》和《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情况、20xx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复议案件、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办理情况、“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自《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我局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9月,先后组织开展了《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宣传等工作,对有关行政许可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措施和工作制度、公开了各项行政许可项目、条件、程序、期限和费用、做好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具体实施上,我局成立了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制定了《凤庆县工商局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实施方案》和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工作流程表。07年之始,组织系弘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培训了《公司法》,把学习与检验学习成果的考试相结合,我局还组织了基层法制员为主的《行政复议条例》的学习。在学习培训上,一是开展了自学,二是组织了培训。主要集中培训21次,参加人员600人(次),由市、县两级法制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授课讲解。另外,我局还采取培训后考试和“一月一法”考试,对《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考试,同时,还建立了配套的工作制度12项,并对所有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公示公示。

自20xx年以来,我局仍在不断地强化学习和培训,针对贯彻实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完善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全县工商系统在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上不走样、不出现任何问题,使我县工商系统的行政许可工作、行政复议工作、以及企业准入登记步入法制化轨道,为县域经济的良好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我们取得的好经验是:领导重视,依法办事,严格落实行政许可的各项制度。抓信访,重反映,及时查处各种违反规定的事态苗头。解决问题的成功办法是:提高依法办事重要性的认识,严管重处,建立层层督查负责制。

二、20xx年以来行政执法案件、复议案件情况

200年案件共83件,立案 45件,案值5.53万元,罚没收入5.24万元。20xx年案件81件,立案58件,案值7.21万元,罚没款90.04万元。20xx年1-10月,案件163起,立案125起,案值11.46万元,罚没收入29.97万元。20xx年至20xx年共有复议案件2起。我局一是加大培训力度,首先县局党组重视法律法规学习,将学法纳入到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活动中,其次是抓中层干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再次是开办基层工商所培训班,以案促学习,在实战中进行学习。完善有关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不断强化对各种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错案和过错行为的追究力度。20xx年至20xx年10月止,我局法制机构在案审时共退回法律法规引用错误案件8件,接受当事人陈述申辩28次。树立了工商部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执法形象。

在行政执法中,我局从完善制度出发,加强监控措施。主要是制定了执法办案程序和罚没、暂扣物资管理制度,明确了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过程中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措施。在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前,需事先向主管局长报批,并向法制部门领取扣留(封存)文书,取得文书编号。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严格按照执法办案程序,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送达实施某种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书和财物清单,告知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时限和途径。在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后,严格按照暂扣物资管理规定,将暂扣(封存)财物的名称、种类、数量向法制部门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移交财务部门管理。需要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首先由案件承办人员填制有关事项审批表,由法制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同意,方可由承办机构和财务部门在法制机构的监督下予以解除。所有案件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实体并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达到听证程序案件严格依程序办理。

三、政务公开、准入制度执行情况

1、实行首办责任制。为使首问责任制度落实到实处,我局明确首办责任人,并在服务大厅公示。指定首问责任人8人,对八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落实,使用34种统一文书。统一规范,按照市局统一的文书格式,向申请人或咨询人发送一次性告知书企业237份。实行企业上门年检服务。上门年检93户,出动人员268人次,出动车辆25台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告知制度落实情况。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和获得行政许可,对8项行政许可事项,分别使用19种通知书、决定书和告知书 ,对申请人第一次咨询或提交材料不起全的,窗口服务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使申请人第二次就能办到有关证照。

3、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在县局登记注册厅和四个基层单位服务窗口、大厅和醒目的位置设置公示栏,公开公示内容。公示行政许可设定的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条件、应提交的文件材料、收费依据(标准)和办理时限等内容的公示栏5块;公示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8类43种;公开办事机构、承办人员、负责人及电话号码,传真和电子信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投诉机构和联系电话。

4、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承诺制度落实情况。1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0户;一般注册、变更、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内完成,共完成226户/次,个体工商户2252户/次;共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2252户,当场登记发照1760户,私营企业160户,特殊情况随到随办。

5、行政许可事项窗口服务制度落实情况。全部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办理企业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226户(当场登记160户)。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2252户(当场登记1760户),(不予受理3户);在《行政许可法》或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内,对依法作出的行政许可以书面形式,将决定颁发或送达申请人,企业226户,个体2252户。

6、规范系统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县局机关在登记注册大厅,公示办事机构1个、服务范围8大项、5名服务人员身份、职责等;公开注册登记条件和程序及依据1板,公开注册登记收费标准、项目及依据 1板,公开服务承诺制度1板,公开窗口服务制度1板,公开行政许可结果30期226户,公开典型案例20期,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工商所在醒目位置公示工作职责和服务人员身份。政务公开,公开注册登记条件和程序及依据,公开注册登记收费标准、项目及依据 ,公开服务承诺时限。按户公开个体工商户核费和收费情况88期。公开行政许可结果,公开基本信息个体工商户120期2252户,公开典型案例28户。

四、“五五”普法开展情况

“五五”普法工作是我局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普法工作可以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和行政矛盾,所以我局把“五五”普法目标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是县局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局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股,具体承担普法工作日常事务。各工商所设兼职法制员一名,负责案件核审、法律宣传等工作。二是明确分工,各负其职。县局印发了《凤庆县工商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工作规划》,并分年度制定普法工作要点予以推进我局的普法工作。由于工商部门涉及工商法律、法规、规章多,又面对大量经营者和消费者,所以我局年初制定普法要点时,将普通法由法规科负责牵头宣传和培训;特别法由各业务科室承担宣传培训。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情况

我县所有在岗行政执法人员除暂未领导执法证件外均做到了持证上岗。在办理案件和执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时,都做到了亮证执法。不亮证不能实施现场检查和监督管理,不亮证不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询问案件当事人。在案卷归档时,必须装入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证明,以体现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在依法行政工作上,我局除制定并落实一系列规章制度外,还建立和完善了各种依法行政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目前,没有一起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由于各种原因,暂不能执行《xx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罚没物资及公物委托拍卖试行办法》,罚没物资保管和处罚需要进一步规范。

第18篇: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各位代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我局于8月中旬开始着手开展县人大代表评议我局行政执法的准备,并对2003年1月以来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文体行政执法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局进行行政执法评议,是对我们文体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监督和检查,体现了人大代表对我县文化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人大的评议,对于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和勤政廉政水平,加强和改进我县的文化逵ぷ鳎⒂行Х裼诰蒙缁岱⒄梗哂惺种匾南质狄庖濉N颐鞘终湎д獯位帷W韵囟被嵋橐岳矗揖智惺底ズ昧恕坝馈备飨罟ぷ鳎龅剿枷胫厥印⒆橹U稀⑿卸轿唬繁F酪楣ぷ鞴娣队行蚪校?/FONT>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对于这次人大行政执法评议,我们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在年初就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在局系统会议上进行过专题部署落实。在接到浙象人大[2004]23号《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县公安局、建设局、文体局、海洋渔业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后,我局又专门召开了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并把这项工作列为一段时间内的中心工作。

(二)组织上保障有力。我们专门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和县体育中心主任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及局工、青、妇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文体局行政执法评议“迎评”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上下联动、系统互动的组织保障体系。同时,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系、责任科室。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评议工作意见和调查组的要求,及时制订并行文下发了《县文体局行政执法评议“迎评”工作方案》,对行政执法评议“迎评”工作指导思想、行政执法评议的内容及时限、行政执法评议和“迎评”工作的方法步骤进行了明确。

(三)行动上落实到位。按照“迎评”工作方案,我们对各项安排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予以了落实。一是于8月20日召开了系统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对评议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评议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竭力协助、配合县人大常委会行政执法评议调查组的工作,在调查组座谈了解、实地走访等过程中给予了力所能及的协作和服务。三是广开言路,抓好自查自纠。实地走访了全县18个乡镇(街道)的人大,并向局行风监督员及有关县人大代表分别发放局机关和县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征求意见表,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收集意见和建议。对走访了解和问卷反馈的情况作统一梳理归纳,认真分析,进一步找准问题,剖析原因。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对策,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9月7日晚,我局联合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对中心城区夜市非法音像摊点开展集中清查,当场查获并收缴盗版光碟400余张,一定程度上震慑了非法摊点和游商,同时有效规范了我县音像市场秩序。

二、2003年以来文体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近两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文化、体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靠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内强基础,外树形象,依法治文治体,使我县文体事业有了一定发展,文体综合实力有所增强,文体法治环境逐步形成。

(一)贯彻文体政策法规,强化依法治文治体

1、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教育。我们把文化体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机关政治学习的重要方面和“四五”普法的核心内容,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系统上下“人人学法、人人知法、人人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在文化市场管理稽查人员中开展“周一学法日”活动,定期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有关文化体育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交流执法程序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执法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行政执法培训,通过考试持证上岗,不断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的素质。

2、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一是坚持把文体市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程序、条件、收费依据和标准、办理时限等方面的承诺内容,公布予众,制度上墙,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还聘请了18名行风监督员,对工作人员进行纪律监督。二是强化便民服务中心文体窗口建设。把文体市场所有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纳入县便民中心文体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实现“阳光”操作。三是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契机,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目前我局拟保留许可事项25个,撤销9个,废止行政许可规定15个,保留行政收费事项41个,目前正报县政府审批中。四是进一步严格工作规范。根据县人大、县政府关于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统一部署,我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制订[1][2][3][4][5]下一页

第19篇:审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某局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报告

市法制局: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某某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认真按照审计法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执法,执法质量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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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做好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业务局长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对审计执法过错进行确认和追究。并在法制科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法制科 名同志作为依法行政办公室兼职人员,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资料复核、整理等日常工作。

二是加强审计计划管理。每年年初,我们都根据市委市政府、上级审计机关及组织部门的要求,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重点等作出明确规定。对每个审计项目,我们都事先进行审前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目的、内容、重点、程序、时间安排、人员分工做出具体规定,保证审计工作高效、顺畅地完成。

三是实行审前公示、审计结果公告等审务公开制度。在审计进点时,在被审计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审计内容公示书,将审计流程、审计目的、审计内容、审计组成员、审计纪律、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开;审计结束后,通过传阅公告或会议公告等形式,将审计结果在被审计单位一定层面进行公开。以利于干部职工对审计工作和对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

四是坚持持证上岗。我们为所有工作人员都依法办理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并要求在进行审计和调查时,必须首先出示执法证件,否则造成审计风险要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严格依法行政

我局依法行政事项主要为审计检查,并相应地对审计查出的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或处罚。

对每项审计我们都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审计署制定的各项审计规范要求的程序实施。同时,我局建立了以审前调查进点见面会、审前公示、审计复核、审计报告预审、审计纪律反馈、审计结果公告、审计质量责任追究等为主线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安排3名党组成员和法制科对审计业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监控,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对每个审计项目,我们都要求由专人在项目结束后及时进行审计档案整理,并交由办公室归档保管,每个审计项目的各种立项和结果文件及审计证据、审计底稿、审计日记等一应俱求。

我们还采取邀请专家作报告、选派人员外出学习、由本局业务骨干传授经验等形式,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技能和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审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积极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按时完成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梳理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结合本单位的职责分工,对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的“三定”规定,反复进行了梳理、归纳,经逐一审查确认,对审计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每项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及其依据的条款认真地进行分类编排,并及时报告市法制局。

二是科学合理分解执法职权。在认真梳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我局根据内部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的配置情况,将我局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岗位,并责任到人。对每一执法行为的工作程序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每个科室还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执法责任落到实处。还专门把审计项目的 道程序设计成《审计项目作业流程图》,挂在每个科室的醒目位置,以便审计人员随时对照执行。

三是建立审计执法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审计法》和《审计法审计质量控制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制定了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执法过错行为、追究过错的种类和办法等进行了详细地规定。并出台了审计业务考核办法,规定从文书质量、查出力度等 个方面对审计项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落实到人,并且每季度在局内部通报一次考核结果,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和奖惩挂钩。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是我局今年没有制定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也未擅自设定行政审批。

二是我局没有行政许可项目。

三是我局在审计处理处罚时,所依据审计法律法规没有涉及到自由裁量权情况。

四是我局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时,都在审计决定书中明确告知被审计单位不服审计决定的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由于我局审计质量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因此从未发生被审计单位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是今年我局未聘用外部人员参与执法。

单位

2006年 月 日

第20篇: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2018年7月)

***人民政府: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行政执法检查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市政办明电[2018]23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全面清理行政执法责任主体

签订委托协议书,明确执法权限。为确保我局所属分局依法行政,年初,根据法律法规及市局“三定”方案和事权划分的有关规定,起草了委托执法协议书,对委托执法范围、办理执法案件的权限、超越管辖和委托范围的行为,及委托时限等等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签订了书面委托协议书,并及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备案。

梳理权责清单。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因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修订及取消,由原来的124项变更为119项,并逐条录入市政府统一网站。

二、有序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制定了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完成“一单、两库、一计划”的制定和报备工作,2018年报批7次双随机抽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根据市软环境要求,联系工商部门组织开展食品生产领域双随机联合检查,抽查企业9户,现已全部完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三、强化培训和责任考核,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健全决策制度,完善监督机制。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当作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成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为主要责任人的局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决策程序,实行重大复杂案件统一提交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通过民情恳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多方征求意见,切实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强化决策过程中的合法、合理和科学性论证,杜绝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断和滥用权力的现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对执法责任制和案卷评查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过通报、面对面交流等办法,发现共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2018年完成146人执法证更换、13人新办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培训活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执法人员学法常态化。按照市政府要求定期开展“每月一法”学习活动,做到学法有记录,有考核,将学习成果与年终考评挂钩,确保每个干部职工认真学法、用法。充分发挥办案骨干和经验丰富同志在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中的“传帮带”作用,加强对新办案人员的引领和培训,确保工作不“断层”、人员能“接力”。完善稽查办案方式方法,实施监管稽查全员办案工作制度,提高监管稽查全体人员的办案能力,实现

“科室资源整合、人员队伍稳定、业务素养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目标。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1、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晰行政审批、稽查办案、日常监管等主要业务流程,实现对业务工作的全程监督。

2、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证资格和验审的管理,强化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执法为民的理念,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落实法律顾问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聘请了法律顾问,为执法工作以及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

4、加强执法督查评议。一是以执法大检查活动为抓手,对各县局及市局直属单位开展检查督导,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不断改进执法队伍作风,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加以分析研讨,不断提高执法案卷质量。日常工作中对归档案卷违法事实的定性、证据的完整、法律法规的适用、文书的规范使用等方面重点审核,发现问题及及时反馈。针对符合集体讨论的重大案件,会前法规科审核把关,做到执法程序不规范、违法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法律适用有问题坚决不上会,为领导的集体决策把控第一道关口。

5、认真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严禁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财务规定。财务部门必须定期与银行对账,接受财政部门监督,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6、严格执行省局制定的裁量规则及材料基准。推行说理式文书,在调查终结报告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认定的事实和裁量理由进行详尽的说明,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相似或者相近的案件,做到同案同罚,避免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情况发生。

回顾上半年工作,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高要求、高标准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认真改正不足之处,积极探索科学监管的新方法、新思路、新举措,切实履行好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保障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水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水务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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