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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会计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2-28 08:33:39 来源:会计个人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上半年非税工作总结

2012年上半年市非税局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开展非税征管检查工作为主线,以依法征收、源头控收、应收尽收、规范管理为工作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加强非税征管检查,大力组织非税收入,广泛开展征管工作调研,着力加强银行代收体系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依法理财和服务发展能力。截止6月底,全市非税收入完成万元,同比增收万元,增长%。全市纳入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完成万元,同比增收 万元,增长 %,占同期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为%。较好的完成了市政府和局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1、开展非税征管检查。市非税局组织开展了2012年宿州市本级非税收入征管检查,对市直140多家单位2008年—2011年的非税收入执收情况、非税收入资金划缴、管理与使用情况、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国有资产及其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本次检查分为四个阶段,即准备阶段、自查阶段、检查阶段、总结阶段。市非税局在积极准备的基础上,于3月7日下午,由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市直非税收入征管检查工作动员大会,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2012年市直非税收入征管检查工作,明确了各部门分工,明晰了单位的职责,保证了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征管检查动员大会的安排,这

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截止3月底被查单位的自查工作结束,各被查单位高度重视这次检查,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认真填写自查表和撰写自查报告,在各被查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单位的自查工作圆满结束。在分析和总结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非税局制定了重点检查的被查对象。为了确保检查人员能够高效率、高质量开展检查工作,市非税局于3月28日组织召开了市级非税征管检查培训工作会议,细化工作安排,明确职责任务,严肃纪律要求。会议就这次检查的相关政策依据向检查组成员进行了讲解,对具体操作流程作了说明,明确了检查的人员组成、主要内容和时间安排,同时也强调了检查工作纪律要求。4月初,重点检查全面开展。在检查过程中,市非税局每月组织开展检查工作碰头会,各检查组通报检查情况,研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目前检查已接近尾声,各检查组共检查单位 家,检查应缴未缴非税收入万元,检查违规使用非税收入资金万元,检查财政票据本,检查国有资产违规处置万元。目前,市非税局正在组织力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深入分析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科学合理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制定提出进一步加强非税征管的对策建议。

2、加强财政票据管理。首先是规范票据发放的程序。严格要求及有关规定发放财政票据,对不符合领用条件的单位,坚决不予发放。初次申请购领票据的单位须提供相关资

料,经审批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其次是规范票据的发放范围。对已转为或明确为经营性收费的,我局不再发放财政票据,对应纳入税务管理的收费,不得超范围使用或混用财政票据。三是严格领用手续,对领用单位实行凭证购领、限量发放、验旧换新、票款同步的管理制度,把票据管理和资金管理结合起来,做到了以票管收、以票控收。四是在非税征管检查过程中,对被查单位违规使用财政票据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规范被查单位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

3、加强非税征缴执行情况分析编报工作及对县区编报工作进行考评。上半年,我们坚持做到每月初及时联系财政局国库科、国土局、建委等相关单位核对数字,了解非税收入增减原因,及时编制报表,撰写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分析报告,上报省非税局。同时加强对县区编报工作的考评,根据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各县区非税收入报表数据准确完整、分析深入、报送及时对各县区进行考评,对报告工作优秀的县区进行表彰,提高县区编报工作积极性。

4、加强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系统管理。我们在工作中对非税收入系统实行专人负责,对于系统出现的问题做到及时与软件公司沟通,尽快解决,保证了非税收入系统正常运行;对执收单位的执收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执收单位发生变更的执收项目;积极与代理银行进行沟通,及时核

查银行待查资金,同时督促执收单位尽快做待查确认,保证待查资金的及时入库,此外定期对各代理银行代收工作进行考评,强化对非税代理银行的指导、要求与约束。

5、加强学习总结。一是开展形式多样活动。按时参加财政局机关周五组织的学习,扎实开展公务员在线学习,认真开展自学。通过学习振奋了精神,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是非。二是业务工作研讨。针对检查中碰到的新问题,市非税局组织召开检查工作碰头会,通过大家的讨论研究和查找相关文件,对新问题进行科学合理的界定,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通过研讨,丰富了大家的业务知识,提升了大家的业务水平。三是积极开展非税课题调研,上半年按省厅要求开展了非税收入运行情况的专题调研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了解和掌握我市非税收入运行质量,正确把握当前非税收入形势和发展趋势,为下阶段非税收入的持续增收提供了保证。四是加强总结宣传。我们在开展工作的同时注重不断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指导工作。上半年,我们共发表信息篇。

二、下半年非税工作安排

下半年将继续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1、加强管理力度,健全工作机制。继续建立健全有关工作规程,对于非税收缴程序、非税项目及其标准的变更与调整、票据发放与缴销、非税征收稽查等有关事项制作相应

的格式文本、流程图解。

2、开展稽查考评,强化监管职能。在上半年市直单位非税征管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真梳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规范非税收入征缴行为。

3、健全完善制度,注重规范长效。我市本级近期准备建以下两项制度:一是非税收入监督检查规程。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拟制定市级非税收入监督检查规程,由市非税局在市财政局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以市级政府非税收入执收执罚部门或单位、受托执收单位及代理银行为重点检查对象,对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资金管理和票据管理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通过建立非税收入监督检查制度,促使非税征管稽查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拟出台市级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将财政票据的购领、使用、缴销、保管及销毁等流程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财政票据使用管理的规范有序。

4、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征缴水平。通过非税征管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对非税系统不熟悉、财政票据使用不规范、对非税收入界定不清晰等问题,市非税局下一步计划加大宣传,加强对执收单位的培训,使他们了解熟悉非税系统、正确规范开具财政票据、清晰明确界定非税收入,进一步提升执收单位的业务水平。

5、继续加强学习调研,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一是继续

加强组织管理水平、政策法规理论、业务知识技能等各方面的学习。二是在深入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迎难而上,开拓创新,深入挖掘非税增收潜力,极力拓展非税征管工作领域,不断强化并充分发挥非税征管的职能与作用。三是加强党性锻炼,改善行政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增强工作凝聚力、战斗力,更好的推动非税工作的开展。

推荐第2篇:非税办工作总结

非税办二0一0年工作总结

2010年,非税办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市收入局的业务指导下,在局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继续落实《...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突出依法征收,源头控收,以票管收的工作重点,坚持以非税收入征管为主线,大力发扬艰苦奋斗、永挑重担、团结拼搏、求实开拓的精神,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强化征收措施,突出管理重点,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超额完成了局里年初下达的非税收入目标。回顾一年来,我办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标准,加强全办人员素质教育。按照局党委关于创建学习型机关和文明单位的要求,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学习和素质教育。针对当前征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探索非税收入管理新途径。有计划地在全办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非税收入业务培训,增强征管人员业务素质,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水平。积极配合局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保持“省级青年文明号”的优良传统。定期开展寓教于乐的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非税收入征管队伍。- 1 -

二、明确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1、编制非税收入计划,明确收入目标,为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认真编制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是非税办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全面掌握全年收入征收情况,年初我办对各单位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并按照各执收单位收费项目及上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和政策增减因素,编制了2010年非税收入计划表,为局领导制订2010年全年财政收入目标提供了可靠的依据。通过年初计划编制、收入调查摸底工作,充分做到心中有数,开展征收工作有方向。并将非税收入目标科学而公平的分解到各执收单位,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做到了既规范合理、目标明确,又为有计划、按进度圆满完成全市非税收入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强化征收管理、加强系统建设,工作再创新业绩。我们始终坚持“突出依法征收,以票控费,源头控收”为宗旨强化内部管理,搞好优质服务。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工作和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二是顺利实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作为提高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首先是继续完善了非税收入征管系统,按照财政部关于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软件进行了改进,完善了系统功能,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我们注

重遵纪守法,工作中坚持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热情接待,礼貌待人的好作风,无论是群众来信来访,还是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我们都能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暖心,一腔热忱接待,一身正气办事,一句好话送行”,做到了办事快捷高效,雷厉风行。四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我们办公室自成立以来,在人员少,目标重的情况下,我们克服重重困难,加班加点,坚持从严要求,深入基层,以治理“乱收费”为重点,发挥多方合力,加强非税收入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做到了应收尽收。

3、加大稽查力度,关注热点,把握重点,突破难点,改善了非税收入征管环境。

按照稽查为征管服务的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加强稽查工作,为非税收入征管创造良好条件。一是认真开展日常稽查,二是采取集中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部分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通过稽查共催缴入库500余万元,基本杜绝了非税收入的截留、坐支和挪用现象,有效地防止了非税收入的体外循环,从而做到了应收尽收。

4、圆满完成了局党委下达我办的非税收入目标。2010年,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我办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在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市非税收入共计完

成万元,较上年同期的万元增长了%,增收万元,其中:一般预算内非税收入完成万元,基金预算收入完成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完成万元,为确保我市财政收入目标的完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种报表工作。

我办平时认真做好各类报表的填报和分析工作,确保数字准确,内容详实,分析完整,每月编制《...市政府非税收入完成情况》并印制成书,并同时写出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采取的具体措施,为局领导提供了一份更加直观具体、真实可靠的收入依据。

6、保持了省级“青年文明号”的优良传统。

我们深入开展“增强敬业精神,增强服务理念,全办人员把青春和才智奉献给财政事业”的活动,强化组织纪律观念,以“文明规范敬业爱岗,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奉献社会”的精神积极打造学习型科室、服务型科室和专业型科室。一致提出了“财政是我家,文明靠大家”“树文明形象、文明窗口、做文明使者”“青春献财政,文明建功业”的口号,保持省级“青年文明号”的优良传统,以组织收入为目标,为我市财政事业流汗出力。

7、奉献爱心,继续资助贫困学生。

金秋十月,我办全体同志放弃一个周日的休息时间,前

往….乡….村看望贫困学生饶莹莹,将全办人员每人捐助的100元钱,交到了饶莹莹手中,并询问了饶莹莹的学习、生活情况,在得知饶莹莹虽然家庭贫困,但品学兼优后,一再勉励她要立大志、勤学习,做有用之才,要有感恩心,将来回报社会。饶莹莹表示,一定要刻苦学习,不辜负财政局干部的期望。像这样的资助活动,我办每年都会开展。我办全体同志不仅给予贫困学生经济上的资助和捐赠书包、文具等,还会经常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给予思想上的教育和鼓励,让贫困学子充分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爱,促其成才。

8、积极参与局里的中心工作,圆满完成了..乡财政收入和其他包乡任务。

我办在非税收入征管的同时,多次到…乡进行督促确保财政收入按序时进度完成。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高庄乡按时完成了财政收入任务并提前圆满地完成了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的资金兑现工作,同时我办人员都能严格遵守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局里的各项中心工作和临时性工作。

总之,2010年我们非税办全体同志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深的感到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到各有关单位督查和稽查不够经常,对新的会计理论知识和政策掌握的还不够及时,非税收入管理的

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在新的一年里,我们非税办全体同志有信心、有决心,立足长远,在聚财上下功夫,树立全局观念和依法治财观念,切实加强检查监督和打击惩治的力度,使非税收入管理真正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的轨道,为全面完成我局全年的财政收入任务而努力奋斗,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新...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市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

2010年12月22日

推荐第3篇:非税办上半年工作总结

非税办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办继续落实《xxx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面对收入任务压力形势,知难而进,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收入计划,恪尽职守,扎实工作,确保了非税收入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圆满完成收入目标。截止6月底全市非税收入共计完成38774万元,与去年同期完成的29426万元相比增长31.8%,增收934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23765万元,去年同期为17402万元,同比增长36.6%,增收6363万元。

现将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编制计划目标明,调研分析问题清。

为做到收入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年初我办对各执收执罚单位收入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并按照各单位收费项目及上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和政策增减因素,编制了2012年非税收入计划表。通过进行非税收入调查摸底、编制计划,做到开展征收工作方向清楚、目标明确。并及时将非税收入目标科学分解到各单位,使单位有目标、有责任,从而形成齐抓共管的收入氛围。

在认真编制非税收入计划的同时每周还进行收入形势

- 1的收入依据。

三、认真开展排污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和规范排污费征缴管理。

为确保我市排污费依法、足额征收,防止坐支、挪用、乱收、乱减和截留等现象。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对排污费征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为切实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我办认真学习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专门制定下发了《xxx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排污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对xx、xx、xx、xx、xx、xx等环保所进行了检查,查阅排污企业档案80余家,并深入排污企业现场检查。共检查梳理出三大类10余项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环保部门进行整改。

积极迎接配合5月24日省非税局、5月10日xx市收入局对我市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的专项检查。按照省、市排污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下一步,我办还将对排污费征缴情况进行深入重点稽查,并督促环保部门进行整改,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四、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由市监察局牵头,配合进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加强收费部门对涉企收费的重视程度,同时加强了企业和收费部门的沟通。通过

- 3誉为荣,以全局财政工作使命为己任。

我办在非税收入征管的同时,多次到所包乡镇xx乡进行督促,确保财政收入按序时进度完成。1--6月份高庄乡应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06万元,截至6月底,共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23.4万元。

xx市收入局5月召开的xx市政府非税收入表彰大会上,我办荣获了xx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总之,我们非税办全体同志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不敢有丝毫懈怠,下半年,我们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局党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这个中心,力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超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组织全科同志认真学习各项政策法规,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

三、加大稽查力度,做到应收尽收,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四、认真做好非税收入收缴监管系统的运行工作;

五、保持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继续资助贫困学生;

六、严格遵守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七、积极参加局机关的各项中心工作和临时性工作。

2012年7月

推荐第4篇: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 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 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 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 途的财政资金。 非税收入分析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 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 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实行特许经营项目的有偿出让收入 和世界文化遗产的门票收入,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以及 利用其他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国有资本分享的企 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和 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收益。 \\ 彩票公益金是政府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通过发行彩票筹集的专项财政 资金 。 非税收入分析

罚没收入是指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执行处罚的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取得的罚没款 和没收物品的折价收入。

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是指以各级政府、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 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不包括定向捐赠货币收 入、实物捐赠收入以及以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或者 其他民间组织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主要指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集中所属事业单位收入,这部分收入必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是指税收和非税收入产生的利息收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息,统一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一、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属于正式发票,可以入帐。

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1、非税收入的定义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2、缴款书联数及用途

第一联(回单)代收银行加盖“收讫章”或“转讫章”后退回执收单位,作为执收单位记账凭证; 第二联(借方凭证)银行留存,作为缴款人开户银行借方凭证; 第三联(贷方凭证)银行留存,做收款人开户银行贷方凭证;

第四联(收据)由规费征收工作人员加盖“执收单位印章”后生效,并将其递交缴款人,作为缴款人缴款收据,特殊情况也可以由收款银行盖章。

第五联(存根)执收单位留存,按照票号顺序,妥善保管,并按要求全部上交市港航局,由市港航管理局统一清理。

1、《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财政非税票据中的一种,其适用于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收的捐赠收入及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

2、普通发票及增值税发票适用于企业单位、个体户等。

第一,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通过“应缴预算款”和“预算外收入”科目核算。行政事业单位收到应上缴的收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缴预算款”;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本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预算外收入”。

第二,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通过“应缴财政专户款”和“预算外收入”(事业单位为“事业收入”)科目核算。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收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本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 等有关科目,贷记“预算外收入”(事业单位贷记“事业收入”)。

第三,对按照规定不上缴财政的其他收入,通过“其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这类收入主要包括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取得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补助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 1.建一个科目账,名称是财政支付零余额用款额度 1)收到拨款时, 借:财政支付零余额用款额度 贷:事业经费拨款-基本授权支付(或项目授权支付)

2)给外单位付款时,借:事业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或项目支出或根据明细起的支出名字) 贷:财政支付零余额用款额度

2.纳入非税收入的账务处理 1)收款时,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非税收入

2)开出非税收入缴款书并上缴财政时,借:应缴财政专户款-非税收入 贷:银行存款

3)财政返还收到回单后,借: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财政专户返还收入-非税收入

应缴预算款是指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按规定取得的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指按国家规定由行政机关直接收缴的部分,下同)、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其他应缴预算的资金等。

行政单位取得的应缴预算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对于未达到缴款起点或需要定期清缴的,应及时存入银行存款账户。

行政单位的应缴预算款项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的缴款方式、缴款期限及其他缴款要求及时办理缴库。每月月末不论是否达到缴款额度,均应清理结缴。任何单位不得缓缴、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应缴预算款项。年终必须将当年的应缴预算款项全部清缴入库。

推荐第5篇:非税演讲

无悔的选择 无愧的青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上(下)午好!我叫高冰清,来自,很高兴能有这次机会和大家交流我的心得体会。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无悔的选择 无愧的青春”。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中已在非税工作岗位上度过了六个春秋,六载不懈努力,六载执着追求,六载春华秋实,从青涩的幼果到金黄的果实,我深深感受到了成长的快乐与欣慰。

说实话,现实的工作与最初的梦想有着天壤之别。繁忙的工作、纷杂的头绪、沉重的压力都超出了我的想象。六载的工作经历让我明白,想成为一名出色的非税人必须付出艰辛的努力,必然经历千锤百炼;也让我更深刻地理解了“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句话的含义。

幸而有领导的殷切关怀,有同事的悉心指导,有自己的不懈努力。这些都使我在成为一名优秀非税人的道路上阔步前行。

面对着不断成长的自己,面对着美好的未来,我可以自豪地说:“我无悔于自己的选择,我无愧于自己的青春!” 作为一名非税工作者,我深深地知道,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地方政府正常运转,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财力,是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

有效资金保障。虽然只是起草文件,但我们所提的意见却关系财政收入;虽然只是发放票据,但经过我们之手,票据就能转化为财政收入;虽然只是收费稽查,但经过我们的努力,经济生活就能秩序井然。

面对着不断增长的财政收入,面对着日益有序的经济生活,面对着显著改善的人民生活,我可以骄傲地说:“我无悔于自己的选择,我无愧于自己的青春!”

爱因斯坦曾说过:“只有热爱才是最好的老师,他远远超过了责任感。”在我的周围就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深爱着非税工作,忘却了劳累疲惫;他们牢记者肩头责任,放下了儿女亲情;他们只讲无私奉献,不计个人得失;他们默默无闻,却又高尚可敬。

我的股长吴琳琳,就是这样一个的人。吴姐的孩子——炎炎三岁了,正是需要人照看的时候,但她却经常因为工作忙顾不上孩子,无奈之下,只好把孩子送回了老家。一天晚上,孩子从老家回来,一进办公室就高兴地扑到吴姐的怀里。一月未见的母子俩紧紧抱在一起,相拥而泣。听着孩子一声声地喊着妈妈、妈妈,吴姐内心充满了愧疚和自责。此刻,吴姐多想放下所有的工作,好好地陪陪孩子,抚慰一下孩子幼小的心灵,让他知道妈妈有多么想他,有多么爱他;但对工作的强烈责任感却又使她不得不放弃这个念头。面对着孩子期待的眼神,吴姐擦干了眼里的泪水,略带些哽咽地说:

“乖宝宝先去隔壁屋里等妈妈会儿,妈妈工作完就陪你玩,好吗?”当吴姐忙完所有的工作时,猛然想起了孩子,飞快地冲出办公室。眼前的景象让他自责不已,眼泪情不自禁地涌了出来。孩子已经趴在会议桌上睡着了,长长的睫毛都是湿的,眼角还挂着泪珠,旁边一张纸上画着一个大太阳,还有一只大蜗牛背着一只小蜗牛„„

面对着深爱的非税工作,面对着爱岗敬业的同事们,我可以真诚地说:“我无悔于自己的选择,我无愧于自己的青春!”

黄河三角洲大开发的浪潮已滚滚而来,作为“黄蓝”两大战略的交会叠加区域,东营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作为一名非税人,我立志要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在这片年轻而又神奇的土地上书写一段属于自己的辉煌。

也许有人会说:环境太平凡了,即使满腔抱负,也只能是英雄无用武之地。那么我要告诉大家一句简单而又富含哲理的话: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

身为光荣的非税人,我们担负着为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保驾护航的神圣使命。我们将积极探索引导式服务、需求式服务、平台式服务、激励式服务、规范式服务和透明式服务;我们将通过开展思想讨论,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提升服务效能;我们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非税人的一腔忠

诚。

是的,我们很平凡,但千千万万的平凡付出必将汇成一股无坚不摧的强大力量,它必能攻坚克难,推动非税事业跨越,腾飞,引领年轻的黄河口走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推荐第6篇: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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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是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和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

政资金。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十类,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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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土地出让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海域使用金,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等有偿出让取得的收入,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实行特许经营项目的有偿出让收入和世界文化遗产的门票

收入,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包括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益,国有股股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和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收益。

彩票公益金。是指政府按彩票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专项用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资金。2008年以前,彩票公益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从2008年起按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结余结转资金下年继续使用。

罚没收入。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处罚所取得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没收的非法财物及其变价收入等。

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是指以各级政府、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以政府名义接受的非定

向货币捐赠收入,不包括上述机构和组织接受的定向

货币和非货币捐赠收入、以及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或者其他民间组织接受的捐赠收入。

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是指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集中的所属事业单位收入。

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是指国库和财政专户中的财政资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息产生的利息收入。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切实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2008年,在全国统一停征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涉及金额约170亿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取消和停征了1207项省级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170项收费标准,涉及金额约103亿元。2009年,取消和停征了100项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金额约190亿元,切实减轻了企业和居民负担。对仍在预算外管理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009年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仍在预算外管理的地方审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009

年大部分纳入预算管理,其余部分在2011年前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制度,推进中央和地方基金预算编制工作,保证基金预算的完整和准确,全面清晰地反映所有基金的收支情况。深化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全面清理非税收入项目、取消执收部门和单位收入过渡账户,实现了执收执罚行为与资金收缴相分离,规范了执收行为,提高了执收执罚行为的透明度。地方非税收入法制化管理取得新进展,湖南、广西等省份制定了非税收入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一半以上的省级政府制定了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增强了非税收入管理的约束力。

推荐第7篇: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

(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通常是通过征税的形式来为提供公共物品筹资,通过(B )来弥补提供准公共物品的成本。 A.政府补贴

B.收费等非税收入形式 C.税收形式

D.政府转移支付

2.( B)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第一次明确了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性资金,不是部门和单位自有资金,必须纳入财政管理。 A.1993 B.1996 C.1987 D.2000

3.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由企业于每月(C )前缴纳上月工伤社会保险费。 A.30日 B.15日 C.10日 D.5日

4.以下对外部经济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B)。 A.外部性有正的外部性与负的外部性两类 B.外部性都是有益的

C.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或消费者)采取的行动使外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或消费者得到益处,这种现象称之为正的外部经济

D.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或消费者)采取的行动使外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或消费者受到损失,这种现象称为外部不经济

5.( C)是指增加一个人消费必然减少其他消费者的受益,增加消费者就要相应增加其边际生产成本。 A.排他性 B.非排他性 C.竞争性 D.非竞争性

6.以下不属于行政性收费标准的审批原则是(D )。 A.公正、公开的原则 B.依法定费的原则 C.适度合理收费的原则 D.灵活性原则

7.政府性基金的特点不包括(B )。 A.专款专用性 B.有偿性 C.保值增值性 D.时效性

8.当A企业有隐瞒应该上缴的财政收入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A )的罚款。

A.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B.3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D.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9.一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是(B )。 A.严惩腐败 B.收支两条线 C.加强法律建设

D.提高官员的思想素质

10.当一个人更多的消费一种产品时并不减少其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这是指公共产品的( B)。 A.竞争性 B.非竞争性 C.排他性 D.非排他性

11.1980—1984年的“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中,实行规定比例包干的是(D )。 A.广东省 B.福建省 C.上海市 D.江苏省

12.财政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 C )划分。 A.政府间税收收入范围 B.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范围 C.政府间财政收支范围 D.政府间财政收入范围

1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于( A)通过。 A.2007年9月29日 B.2008年9月29日 B.2007年12月1日 D.2008年12月1日

14.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按照(B )预算编制。 A.单式 B.复式 C.混合式 D.复合式

15.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C )设置预备费。 A.百分之一 B.百分之二 C.百分之三 D.百分之四

16.各级政府应当在每一预算年度内至少( B )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作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A.1 B.2 C.3 D.4

17.票据的(D )是指没有合法权限的人在已有效成立的票据上变更票据上签名以外的记载内容的行为。 A.伪造 B.转借 C.代开 D.变造

二、多项选择题

1.对于以提供准公共产品为核心的政府非税收入,多数市场经济国家按照(AB )原则确定政府收费标准。

A.对私人成本进行社会调整 B.对社会成本向私人分摊 C.对私人成本向社会分摊 D.对社会成本进行私人调整 E.以上选项都对

2.非税收入的种类的包括( ABCDE)。 A.利息收入 B.罚没收入 C.其他收入

D.国有企业资产和事业型企业的收入 E.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取得的收入

3.推行费税改革主要途径有(ACD )。 A.正本清源,废止不合理收费项目 B.建立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机制

C.规范管理,适当保留部分规费项目,作为税收分配和财政调节的必要补充 D.兴税抑费,巩固和维护税收在收入分配中的主导地位 E.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市场机制

4.执收单位在实行“票款分离”时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ABCDE )。 A.财务登记工作 B.人员培训 C.申请收费编码

D.清理收入过渡账户 E.领购缴费通知书

5.按资金收入归属进行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可分为( ABC)。 A.中央项目 B.地方项目

C.中央与地方共享项目。 D.国家收费项目 E.省级收费项目

6.经营性国有资产具有的特征是(ACE )。 A.赢利性 B.效率性 C.流动性 D.公平性

E.经营方式的多样性

7.政府非税收入的特点包括(ABCDE )。 A.有偿性 B.非普遍性 C.自主性 D.灵活性 E.不稳定性

8.政府非税收入分配与经济分配和信用分配相比较,具体差别表现在(ABCDE )。 A.分配起源的差别 B.分配依据的差别 C.分配目的的差别 D.分配的主体差别 E.以上选项都对

9.正确理解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几点(BCD)。A.政府非税收入具有特定的征收主体,即各企事业单位。

B.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纳入财政管理体系 C.政府非税收入一般都具有专门用途 D.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依法管理 E.以上选项都对

10.政府非税收入包括( ABCE )。 A.政府性基金收入 B.专项收入

C.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D.国有资源(资产)出售收入 E.彩票资金收入

11.执收单位不得有(ABCDE)行为。

A.转借、串用、代开、买卖或者擅自销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B.伪造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C.使用伪造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D.伪造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印(监)制章

E.使用伪造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印(监)制章

12.财政管理体制的原则包括(ABC)。A.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 B..财权与事权相统一 C.兼顾公平与效率 D.公正与公开 E.依法行政

13.“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是指国有的土地、海域、矿区、场地和其他公共资源的(ABCD)等,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财政资金。A.使用权 B.冠名权 C.广告权 D.开发权 E.经营权

14.建立财政管理体制的客观依据是(BCDE)。A.社会主义的本质

B.以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的发展要求为依据 C.以国家政府职能的实现为依据 D.依据我国的国情

E.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依据

三、判断题

1.各国在非税收入的管理中,政府法令非常严厉,一旦发现违规行为或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就会采取重罚方式,直到绳之以法。√ 2.要解决费改税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必须合理调整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关系,合理划分、调整中央与地方的权限。 (√ )

3.各级公、检、法、工商部门的各项收费、罚款,可以不使用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

4.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适当集中的原则,在当地同一系统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一个预算外资金管理总账户,不得多头开户。

5.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6.我国现行的养老社会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

7.专用票据分为定额专用票据和非定额专用票据两种。通用票据和各种专用票据不得互相串用,也不得转让、转借、代开。√

8.1973年的税制改革之后,中国大地几乎只剩下了工商税、工商统一税两个税种。

9.在公共产品生产成本一定的情况下,政府部门不能通过对政府非税收入标准的控制来调节资源供应状况。×

10.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是1996年实施的。( × )

11.外资企业可以不是政府非税收入的缴款义务人。( × )

12.公共产品是指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和劳务。( √ )

13.国有股股利属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14.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物价、监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的有关监督工作。( × )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通常是通过征税的形式来为提供公共物品筹资,通过收费等非税收入形式来弥补提供准公共物品的成本。

2.【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1996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标志着我国非税收入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是非税收入管理上一次重大变革。这个决定第一次明确了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性资金,不是部门和单位自有资金,必须纳入财政管理。

3.【正确答案】 C 4.【正确答案】 B 5.【正确答案】 C 6.【正确答案】 D 7.【正确答案】 B 8.【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企业和个人有下列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

(三)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行为。

9.【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收支两条线”是一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即对国家机关行政性收费、罚没款收入实行预算管理,做到收是收,支是支,简称“收支两条线”。

10.【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所谓非竞争性,是指当一个人更多的消费一种产品时并不减少其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即在公共产品的覆盖范围内,原有消费者享用它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由此获得的效用程度,并不会由于新消费者的增加而有所减少或损失。 11.【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1980—1984年的“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体制适用范围:北京、上海、天津仍然实行“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体制;江苏省实行“固定比例包干”办法;广东省、福建省实行大包干体制。全国除上述之外的省、区,均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

12.【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政府间财政收支范围的划分是财政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

1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9月29日通过。并规定从200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14.【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

15.【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16.【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各级政府应当在每一预算年度内至少二次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作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17.【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票据的变造是指没有合法权限的人在已有效成立的票据上变更票据上签名以外的记载内容的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对于以提供准公共产品为核心的政府非税收入,多数市场经济国家按照以下两条原则确定标准。一是对私人成本进行社会调整。二是对社会成本向私人分摊。 2.【正确答案】 ABCDE 3.【正确答案】 ACD 4.【正确答案】 ABCDE 【答案解析】 执收单位在实行“票款分离”时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清理收入过渡账户、申请收费编码、领购缴费通知书、人员培训、财务登记工作。

5.【正确答案】 ABC 6.【正确答案】 ACE 7.【正确答案】 ABCDE 8.【正确答案】 ABCDE 9.【正确答案】 BCD 10.【正确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政府非税收入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政府非税收入包括: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专项收入;

(三)彩票资金收入;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五)罚没收入;

(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八)其他政府非税收入。

11.【正确答案】 ABCDE 【答案解析】 执收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串用、代开、买卖或者擅自销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二)伪造或者使用伪造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

(三)伪造或者使用伪造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印(监)制章。

12.【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财政管理体制的原则包括:1.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2.财权与事权相统一;3.兼顾公平与效率。

13.【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是指国有的土地、海域、矿区、场地和其他公共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财政资金。E选项应该是特许经营权而不是经营权。

14.【正确答案】 BCDE 【答案解析】

建立财政管理体制的客观依据包括:1.以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的发展要求为依据;2.以国家政府职能的实现为依据;3.依据我国的国情。国情是建立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前提;4.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依据。

三、判断题 1.【正确答案】 对

2.【正确答案】

3.【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各级公、检、法、工商部门的各项收费、罚款,一律使用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收费、罚款票据由执收、执罚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向财政部门领取。

4.【正确答案】

5.【正确答案】

6.【正确答案】 对 7.【正确答案】 对

8.【正确答案】

9.【正确答案】

10.【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是1994年实施的 。

11.【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不论外资还是内资企业,不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籍个人。只要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需要缴纳政府非税收入的,均是缴款义务人。

12.【正确答案】

13.【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包括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和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收益。

14.【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物价、监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的有关监督工作。

推荐第8篇:非税收入

一、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的明确需要对非税收入的会计核算问题进行规范

为落实国办发[2001]93号精神,《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首次明确了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文件同时对每项收入的内涵作出了界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海域使用金,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等有偿出让取得的收入,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实行特许经营项目的有偿出让收入和世界文化遗产的门票收入,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以及利用其他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和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收益;彩票公益金是政府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通过发行彩票筹集的专项财政资金;其他政府非税收入包括罚没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是指以各级政府、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

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正式将非税收入纳入政府收入体系,作为六项政府收入之一,并在该类收入下分设8款,即: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

据不完全统计, 2004年,全国政府非税收入规模大约为10523亿元,相当于同期财政收入的39.8%.其中,中央政府非税收入为1627亿元,占本级财政收入的11.2%;省及省以下各级政府非税收入为8896亿元(其中,省级为3282亿元,省以下为5214亿元),占本级财政收入的74.8%.按照财政发展与改革的要求,各地也相继出台了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非税收入逐步纳入同级财政统筹安排,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界限的明确,收入数额的增长,迫切要求有关会计核算制度必须与非税收入的整体管理制度相配套,这样才能更好地记录、归集和反映收入的收缴、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而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不断走向深入。

二、现行会计制度在核算政府非税收入方面的弊端

现行政府非税收入会计核算的主要依据,是199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有关预算外资金会计核算的规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之前,我国预算外资金的收缴和预算管理方式大体上可以概括为:单位依法征收或收取,部分纳入财政预算由政府统筹安排,部分实行财政专户存储由财政确定分成比例或由单位自行安排使用,部分由单位自行存储、自行安排使用。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即根据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方式确定了三种不同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通过“应缴预算款”和“预算外收入”科目核算。行政事业单位收到应上缴的收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缴预算款”;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本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预算外收入”。

第二,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通过“应缴财政专户款”和“预算外收入”(事业单位为“事业收入”)科目核算。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收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本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 等有关科目,贷记“预算外收入”(事业单位贷记“事业收入”)。

第三,对按照规定不上缴财政的其他收入,通过“其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这类收入主要包括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取得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补助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

目前,政府非税收入总体上确立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管理模式。具体地讲就是,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收取的款项直接存入各级财政部门在指定的代理银行开设“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收入按规定的预算级次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由各级政府纳入同级财政统筹安排,调剂使用,有法定专门用途的实行专款专用。这种管理模式已经打破了过去有关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方式,行政事业收费票据和罚没票据也被专门的非税收入票据取代(各地收取非税收入一般统一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非税收入专用票据》)。行政事业单位如仍按现行会计制度对政府非税收入进行核算,显然不能适应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形势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要求。其弊端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财政直接收缴后,执收单位不再设置过渡性账户,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将成为或已经成为困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一个难题。这一难题必须通过新的会计核算办法进行统一和规范;二是行政事业单位收到应缴的预算款和其他款项均通过“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容易导致非税收入资金与其他资金的混淆,不利于非税收入资金的管理;三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付给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后,在性质上已不再属于预算外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仍通过“预算外收入”科目反映收入,显然与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不符。因此,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收入”科目的核算内容必须作出相应调整;四是过去由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收支的部分其他收入,现在已经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畴,并实行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若仍由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其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已经不符合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要求;五是随着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接轨,现行的会计核算办法将无法有效适应。

三、调整非税收入会计核算办法的思路

影响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会计核算的主要因素是政府非税收

入的收缴方式和预算管理体制。本文认为,在政府非税收入的政策界限已经明确的条件下,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会计核算办法应当重点根据非税收入的收缴方式和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并结合非税收入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合理予以确定。目前,非税收入基本采用直接收缴和集中汇缴两种收缴方式,资金管理采取纳入财政预算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两种模式。因此,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的会计核算办法,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直接收缴方式下的会计核算。直接收缴是指缴款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执收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票据,将有关款项缴入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在这种方式下,行政事业单位不再设立存款过渡户,款项直接进入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因此,有的地方财政部门规定,实行直接收缴的,执收单位财务部门不做任何账务处理,而是凭代理银行收款签章后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登记收入台账,并分别按资金性质、收入项目等登记明细。这样处理虽然简单,但不能清晰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有关非税收入的收缴进度和资金解缴等情况,也不利于本单位对非税收入的收缴情况进行全面监管,同时也不符合《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本文认为,为充分掌握收入动态,便于与银行和财政部门对账,可考虑为行政事业单位增设“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存款”科目。执收单位在开出票据时借记“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存款”,分别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贷记“应缴预算款”或“应缴财政专户款”;收到银行签章后转来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后,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集中汇缴方式下的会计核算。集中汇缴是指执收单位(或者受委托单位)依法当场收取缴款义务人现款后,在规定期限内,将所收款项缴入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这种方式下,允许行政事业单位设置过渡账户,执收单位收取的非税收入先存入过渡户,然后在指定期间内缴存至财政部门“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执收单位开出票据后,根据该项收入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还是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分别借记“应缴预算款存款”或“应缴财政专户款存款”,贷记“应缴预算款”或“应缴财政专户款”;款项缴入财政部门“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时,凭银行的收款凭证借记“应缴预算款”或“应缴财政专户款”,贷记“应缴预算款存款”或“应缴财政专户款存款”。这种方式下的会计核算总体上与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本一致,不同之处是不再通过“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核算,从而可以有效区分本单位不同性质的资金。

3.“其他收入”科目的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科目的核算内容应当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进行调整。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的固定资产出租、出让和处置收入、对外投资收益、捐赠收入等,应当纳入非税收入的核算范围,分别比照直接收缴和集中汇缴方式下的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宜再通过“其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

4.财政拨入非税收入资金的会计核算。当前,各级财政对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按规定的预算级次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一般预算管理;对政府性基金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对事业性收费、其他非税收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一般预算管理或者财政专户管理。相应的支出由同级预算安排。因此,执收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拨入的非税收入资金后,应当分别情况进行账务处理,科学核算收入。属于纳入预算管理的,借记“银行存款”,行政单位贷记“拨入经费—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事业单位贷记“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属于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借记“银行存款”,行政单位贷记“预算外资金收入—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事业单位贷记“事业收入”。同时,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这种方式能够真正体现政府非税收入“财政统筹”的原则,也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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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

1、•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

A部门规章 B地方政府规章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法规 答案:C 理由:•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是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2、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设立依据不包括(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 B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C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D省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省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答案:D 理由: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八条及•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第六条规定: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以下列规定之一为依据: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

(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国务院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五)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3、申请附加在税收、价格上征收,或者按销售(营业)收入、固定资产原值等的一定比例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应报( )批准。 A省级政府 B国务院 C财政部

D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案B

1 理由:根据•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80号)第十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明确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但没有明确规定征收对象、范围和标准等内容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

(一)国务院所属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申请附加在税收、价格上征收,或者按销售(营业)收入、固定资产原值等的一定比例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应当由国务院所属部门或者省级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4、下列暂未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的是( )。 A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B 政府性基金 C 彩票公益金

D 住房公积金

答案:D 理由: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三条,住房公积金暂未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5、依法给予( )以下的罚款,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A 20元 B 100元 C 30元 D 200元 答案:A 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6、政府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是( )。 A各级人民政府

B各级财政部门

C各级税务部门

D各级物价部门 答案:B 2 理由: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规定,编制非税收入年度计划,统一管理非税收入资金;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负责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工作。

7、•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从( )起实施。 A 2004年5月31日 B 2004年9月1日 C 2003年5月31日 D 2005年9月1日 答案:B 理由:根据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从2004年9月1日起实施。

8、下列属于政府性基金的是( ) A 社保基金 B 住房公积金 C 教育费附加 D 房屋维修基金 答案:C 理由: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2012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13‟34号),以上选项中只有教育费附加属于政府性基金。

9、下列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是( ) A 森林植被恢复费 B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C 港口建设费 D 取保候审金 答案:B 理由: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的通知‣(湘财综„2013‟29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港口建设费属于政府性基金,取保候审金属于保证金,在一定条件下转为罚没收

3 入。

10、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 )报告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 A 上级人民政府 B 本级政治协商会议

C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 D 本级党代会 答案:C 理由: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接受其审查监督。

11、湖南省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应当依据( )的规定设定和收取。

A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C 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 D 湖南省行政事业收费管理条例 答案:D 理由: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应当依据•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规定设定和征收。

12、下列不应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是( )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B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C 道路交通违法罚没收入 D 地及地面建筑资产处臵收入 答案:A 理由: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项目信息目录的通知‣(湘财非税[2013]9号)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管理方式为基金预算。

13、罚没财物的管理监督机关是( )。 A 各级政府

4 B 各级财政部门

C 各级税务部门 D 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答案:B 理由:按照•湖南省罚没财物和追缴赃物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罚没的财物和追缴的赃款赃物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4、关于罚没财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可以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下达罚没财物指标; B 可以向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下达罚没财物指标;

C 对举报案件的个人和单位,根据贡献大小,可以由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发给一次性奖励;

D 罚没物资可以在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内部作价处理; 答案:C 理由: 根据•湖南省罚没财物和追缴赃物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15、关于非税收入缓减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非税收入缓减免,必须经法律、法规、规章或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机关批准;

B 执收单位都有权进行缓减免; C非税收入禁止任何缓减免; D可以缓减免不属于本级的非税收入; 答案:A 理由: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十条,执收单位应当严格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征收或者收取非税收入,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征、免征。缴款义务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缓缴、减缴、免缴非税收入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由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机关批准。

前款规定的缓征、减征、免征,只适用于本级的非税收入。

16、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统筹安排,实行( )管理。

5 A 单位自收自支 B 综合预算 C 收支一条线 D 财务预算 答案:B 理由: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四条,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统筹安排,实行综合预算管理。

17、下列不属于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是( ) A 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B 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入;

C 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入; D 事业单位门面出租收入; 答案:D 理由:根据•湖南省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4号)第五条,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包括:(一)国有土地、江河湖泊、水资源、地热使用权出让、出租等有偿使用收入;(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三)世界自然文化遗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政府投资建设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及有偿使用收入;(四)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入;(五)政府投资建设公共设施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有偿使用取得的收入;(六)政府投资建设的道路、公共场地设臵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七)利用政府信誉和政府所拥有的信息、技术等资源取得的收入;(八)利用其他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

18、下列做法符合相关规定的是(

A 甲单位将其非税收入委托乙单位收取,乙单位因人员限制,委托丙单位代为收取;

B 丙单位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 C 丁县政府实行“一费制”,将建设领域所有收费(含市级、省级分成收入)减免部分后打包收取;

6 D 戊县将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非税收入统筹调剂使用; 答案:D 理由: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九条,受委托单位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征收或者收取非税收入,并不得转委托。 中央、省相关文件都规定,已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也不得以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变相继续收费。•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缓征、减征、免征,只适用于本级的非税收入。而“一费制”涉及减免上级非税收入。同时,•条例‣ 第四条规定, 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税收入纳入财政统筹安排,实行综合预算管理。

19、省级行政单位举办的暂未脱钩的经济实体,每年应按其经营性国有资产原值(或评估值)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资产清查实际价值的( )向省财政缴纳国有资产占用费。 A 1%-2% B 2%-3% C 3%-4% D 4%-5% 答案:C 理由: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办发„2011‟48号)第五条第三款,省级行政单位举办的暂未脱钩的经济实体,每年应按其经营性国有资产原值(或评估值)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资产清查实际价值的3%-4%向省财政缴纳国有资产占用费。

20、政府非税收入是( )。 A 财政收入 B 不纳税的收入 C 单位自有收入 D预算外收入 答案:A 理由:•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非税收入,

7 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履行管理职能、行使国有资产或者国有资源所有权、提供特定服务或者以政府名义征收或者收取的税收以外的财政性资金。非税收入在资金性质上属于财政性资金,不是单位自有收入。

21、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是指以各级政府、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名义接受的( )。

A 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 B 所有捐赠货币收入 C 定向捐赠货币收入 D实物捐赠收入 答案:A 理由:•释义‣“其他非税收入”中关于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是指以各级政府、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不包括定向捐赠的货币收入、实物捐赠收入以及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22、下列暂未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的是( )。 A 省属高等院校学费

B 水利建设基金 C 彩票公益金

D 养老金 答案:D 理由:养老金属于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暂未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23、彩票发行的审批权集中在( ),任何地方和部门均无权批准发行彩票。 A 国务院

B 财政部

8 C 民政部

D 国家体育总局 答案:A 理由: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35号),彩票发行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任何地方和部门均无权批准发行彩票。目前,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彩票有两种,即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

24、依法确认为误缴、多缴的政府非税收入由( )退还给缴款人或执收单位。

A 执收单位财务部门

B 财政部门

C 执收单位的执收人员

D 执收单位用应上缴的非税收入 答案:B 理由: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经依法确认为误征、多征的非税收入,由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直接退还缴款义务人。

25、下列不属于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是( ) A 某省属高校将其学生宿舍一楼门面出租所产生的收入; B 某省级行政单位汽车报废处臵收入; C 某省管国有公司将其子公司股权出售取得收入; D 省政府驻京办因其房屋拆迁而产生的补偿收入; 答案:C 理由: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办发„2011‟48号)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行政单位(包括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所属独立核算的基层单位、省级派驻外省市区及境外办事机构)和各类事业单位及其所属独立核算的基层单位(以下统称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省管国有公司不属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其子公司股权出售取得收入不属于非税收入。

9

26、罚没收入应当依据(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收取。

A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B 行政程序规定

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答案:C 理由: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罚没收入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收取。

27、下列做法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是(

A 甲县工商局将工商罚没收入缴入当地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B 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其质量检验收费缴入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C 丙县药监局将其罚没收入缴入当地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D 丁县法院因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将案件暂扣款缴入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答案:A 理由:工商部门省以下属于垂直管理单位,各地工商罚没收入应缴入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28、某县为改善投资环境,决定在园区内减免部分非税收入,下列不属于该县可减免的非税收入是( ) A 白蚁防治费 B 耕地开垦费 C 地质成果资料借阅费 D 人防设施毁损赔(补)偿费 答案:B 理由: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修订非税收入分成规定的通知‣(湘财综[2010]15号),耕地开垦费属于省级分成项目。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前款规定的缓征、减征、免征,只适用于本级的非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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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下列罚没物资中可不报批,先行由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处臵后报省非税收入管理局备案的是( ) A 文物 B 淫秽物品 C 机动车 D 活鱼 答案:D 理由:根据•省级罚没物资处臵工作规程‣(湘财非税[2009]14号)第十三条第三款,易腐烂物品和鲜活品,可以不报批先处臵。 30、关于非税收入委托征收或收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可以委托任何单位征收或收取非税收入;

B 受托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可以转委托其他单位征收或收取非税收入;

C 委托单位应对受托单位征收或收取行为进行监督;

D 委托征收或收取非税收入的,由受托单位承担征收或收取非税收入的法律责任; 答案:C 理由: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九条,委托其他单位征收或者收取非税收入的,委托单位应当对受委托单位的征收或者收取行为实施监督,并承担该征收或者收取行为的法律责任;受委托单位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征收或者收取非税收入,并不得转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31、省本级对于基础设施、“两型”社会建设、招商引资等省级重点工程项目需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应实行()。 A、统一管理、定期申报、集体审批制度 B、归口管理、及时申报、集体审批制度

11 C、归口管理、定期申报、实时审批制度 D、归口管理、定期申报、集体审批制度 答案:D 解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省本级非税收入缓减免审批程序的通知‣规定,省本级对于基础设施、“两型”社会建设、招商引资等省级重点工程项目需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应实行归口管理、定期申报、集体审批制度。

32、下列纳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为()

A、广告收入 B、非定向政府性捐赠收入 C、教育收费 D、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答案:C 解释:财预【2010】88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中央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中央部门)的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以下简称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缴比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执行。中央部门收取的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广告收入、捐赠收入、回收资金、利息收入等预算外收入纳入一般预算管理,使用时用于收入上缴部门的相关支出,专款专用。

34、单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属于市州、县市区范围内实施的,由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国A、省人民政府 B、国有资源相关管理部门 C、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国有资源相关管理部门 D、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国有资源相关管理部门 答案:C 解释:省政府令第254号,P/66页第九条:单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属于全省范围内统一实施的,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国有资源相关管理部门制定;属于市州、县市区范围内实施的,由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国有资源相关管理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国有资源相关管理部门备

12 有资源相关管理部门制定,报()备案。 案。

35、财政部发文对“预算外”、“预算内”等词的表述进行相关规范是从()年起

A、2003年 B、2004年 C、2010年 D、2012年 答案:D 解释:财办预【2012】12号,第三条,查找清理文件,规范相关表述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审阅2011年以来制发的文件,如果出现与•通知‣规定不符合的表述,比如对现行资金管理仍使用“预算外”、“预算内”等词,要立即更正。现行有效文件中与“预算外资金(收入)”有关的内容如果与•通知‣规定不符合,也要相应修订。在今后工作中,要避免出现与•通知‣规定不符合的表述。

36、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

A、加倍罚款 B、加倍缴纳排污费 C、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D、责令停业 答案:B 解释:•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二)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加倍缴纳排污费。

37、集体林单位或个人采伐林木或采挖移植林木,按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集体林育林基金。

A、10%缴纳 B、10%计提 C、20%缴纳 D、20%计提 答案:A 解释:•湖南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 :集体林单位或个人采伐林木或采挖移植林木,按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10%缴纳集体林育林基金;纳入国有林编限单位的国有森工林场、采育场、木材公司(名单及面积详见附表)采伐销售林木产品,按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10%计提国有林育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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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对违章车辆收费,•行政强制法‣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承担。

A、违章车主 B、社会停车场 C、行政机关 D、保险公司 答案:C 解释:新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3款,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39、社会团体按章程规定收取的会费收入(),但是应使用()。 A、属于非税收入、财政票据B、不属于非税收入、税务票据 C、属于非税收入、税务票据D、不属于非税收入、财政票据 答案:D 解释: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收入及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社会团体按章程规定收取的会费收入不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可不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但应使用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湖南省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其收入使用接受财政、民政部门的监督。

40、森林植被恢复费属于(),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A、政府性基金 B、行政性收费

C、事业性收费 D、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答案:A 解释:•湖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 森林植被恢复费属于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41、水利建设基金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提取比例为()

A、3% B、2% C、4% D、2.5% 答案:A 解释:按•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提取3%作为水利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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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按生产、经营收入的()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A、0.6% B、0.6‰ C、0.5% D、0.5‰ 答案:B 解释:按•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43、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转的水利建设基金,由()负责预提和划转,缴入同级财政

A、水利部门 B、地税部门 C、财政部门 D、国税部门 答案:C 解释:按•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转的水利建设基金,由财政部门负责预提和划转,缴入同级财政。

44、政府非税收入实行( )制度

A、委托代理 B、收缴分离 C、集中征收 D、自收自支 答案:B 解释: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定,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制度。禁止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或者受委托单位当场收取现款,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当场收取的除外。

45、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按不超过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额()安排征管业务费。

A、1% B、3% C、5% D、10% 答案:C 解释:根据•湖南省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规定,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按不超过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额5%安排征管业务费。

46、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缴纳主体是() A:县、市人民政府 B:税务部门 C:财政部门 D:国土资源部门 答案:A 解释:按•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

15 字„1999‟117号)第二条规定: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

47、矿产资源补偿费中央分成比例为(

A:20% B:30% C:40% D:50% 答案:D 解释:按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50号)第十条规定: 中央与省、直辖市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分成比例为5∶5;中央与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分成比例为4∶6。

48、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央和地方分成比例为() A:5:5 B:4:6 C:3:7 D:2:8 答案:C 解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第三条规定: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70%上缴地方财政,县、市人民政府依法取得新增建设用地后,应依法向用地者供应土地。

48、财政部门从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按()的比例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

A:8% B:10% C:5% D:6% 答案:C 解释:按•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综(2007)65号)第八条:财政部门从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按5%的比例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处臵形成的收入暂不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 50、按照150号令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对采矿权人未足额缴纳矿补费的,由执收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补偿费( )的滞纳金

A:千分之五 B:千分之四 C:千分之三 D:千分之二 答案:C

16 解释:按•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50号)规定:对采矿权人未足额缴纳矿补费的,由执收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补偿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51、彩票资金是指彩票销售实现后取得的资金,下列不属于彩票资金组成的是()

A: 彩票奖金 B:彩票发行费 C:彩票公益金 D:风险基金 答案:D 解释:按•彩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彩票资金包括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由国务院决定。

52、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由( )负责征收和管理

A:乡级以上财政部门 B: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C:市州以上财政部门 D:省级财政部门 答案:B 解释:按•湖南省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和管理,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执收工作。

53、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A:1倍以上3倍以下 B:2倍以上3倍以下 C:1倍 D:3倍以上5倍以下 答案:A 解释:按•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54、对采取伪报矿种,隐匿产量、销售数量或者伪报销售价格、实际开采回采率等手段不缴或少缴补偿费的,由执收机关追缴应缴纳的矿补费,并处应缴纳矿补费( )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

17 其采矿许可证。

A:2 B:3 C:4 D:5 答案:D 解释:按•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分成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财综„2010‟40号)规定:对采取伪报矿种,隐匿产量、销售数量或者伪报销售价格、实际开采回采率等手段不缴或少缴补偿费的,由执收机关追缴应缴纳的矿补费,并处应缴纳矿补费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55、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不按土地出让合同、划拨用地批准文件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的,应当按日加收违约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随同土地出让收入一并缴入国库。

A:千分之一 B:千分之二 C:千分之三 D:千分之四 答案:A 解释:•湖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收支管理办法‣(湘财综„2007‟26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不按土地出让合同、划拨用地批准文件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的,应当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随同土地出让收入一并缴入国库。

56、从( )开始,政府非税收入资金除教育收费外,全部纳入纳入管理。 A.2008年 B.2009年 C.2010年 D.2011年 答案:D 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0‟88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1月1日起,将按预算外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60、依据•湖南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资金( )定期划解国库或财政专户。

18 A.按周 B.按旬 C.按月 D.按季 答案:B 依据•湖南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资金按旬定期划解国库或财政专户。

61、执收单位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后,付款期限为开票日期后的( )内。 A.7天 B.10天 C.15天 D.30天 答案:B •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开具后,付款期限为开票日期后的10天内。

62、分成的非税收入,除财政部明文规定就地入库划缴中央财政的,应按财政部文件办理外,其余应先划缴至( )。 A.国库单一账户 B.零余额账户 C.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D.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答案:C 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分成的非税收入,除财政部明文规定就地入库划缴中央财政的,应按财政部文件办理外,其余应先划缴至本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63、各级( )是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开设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组织非税收入收缴工作。 A.税务部门 B.财政部门 C.政府部门

19 D.监察部门 答案:B 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开设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组织非税收入收缴工作。

64、政府非税收入上下级分成的,按照就地缴款、分级划解、及时结算原则,由( )划解、结算。

A.执收执罚单位将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直接缴付上级执收执罚单位或者拨付下级执收执罚单位 B.当事人分别 C.执收单位部门统一 D.财政部门按规定比例定期 答案:D 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政府非税收入上下级分成的,按照就地缴款、分级划解、及时结算原则,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比例定期划解、结算。

65、依法确认为误缴、多缴的政府非税收入由( )退还给缴款人或执收单位。 A.财政部门 B.执收单位财务部门 C.执收单位的执收人员 D.执收单位用应上缴的非税收入 答案:A 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确认为误缴、多缴的政府非税收入由财政部门退还给缴款人或执收单位。

66、对于银行柜台收到的信息不全的非税收入款项,由( )负责将•一般缴款书‣的付款人账号、金额等其他有关信息补全。 A.缴款义务人 B.执收单位 C.代理银行 D.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20 答案:C 根据•省级非税收入收缴业务银行代收协议‣的规定,对于银行柜台收到的信息不全的非税收入款项,由代理银行负责将•一般缴款书‣的付款人账号、金额等其他有关信息补全。

67、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收缴业务代理银行开设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属于( )。 A.专用存款账户 B.基本存款账户 C.一般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答案:A 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收缴业务代理银行开设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属于专用存款账户。 6

8、非税收入代收实行的“首家银行网点受理责任制”中的首家银行网点是指( )。

A.非税收入收缴业务中标银行 B.代理银行主办行

C.第一家受理代收业务的省内各代理银行网点 D.代理银行任一网点

答案:C非税收入代收实行的“首受责任制”中的首家银行网点是指第一家受理代收业务的省内各代理银行网点。 6

9、将待结算收入转为非税收入应填开( )票据。 A.一般缴款书 B.电子缴款书 C.专用收据 D.往来票据 答案:C 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待结算收入转为非税收入应填开•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待结算收入转非税收入)‣票据。

70、行政事业性收费现阶段物价局扣缴价格调节基金的比例为( )%。

21 A.2 B.3 C.4 D.5 答案:B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应扣缴价格调节基金的比例为3%。

71、执收单位通过和财政部门对账,发现单位开票收入和财政记账收入不符,应:( )。 A.单位自行调整

B.及时与财政部门核实解决 C.作废票据 D.申请退付资金 答案:B 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湖南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执收单位应定期与财政部门核对非税收入,发现账实不符时,应及时与财政部门核实解决。

73、执收单位依法现场收取现款的,应当在( )内到财政部门指定的代理银行将收取的款项全额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A.1天 B.2天 C.3天 D.7天 答案:A 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执收单位依法现场收取现款的,应当在当日到财政部门指定的代理银行将收取的款项全额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74、非税收入办理退付时,退付收款人应是( )。 A.代理银行 B.执收单位 C.缴款义务人

22 D.开票单位 答案:C 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非税收入办理退付时,退付收款人应是缴款义务人。

75、•湖南省非税收入结算规程‣适用主体是( )。 A.执收单位 B.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C.代理银行 D.预算单位 答案:B •湖南省非税收入结算规程‣适用主体是省内各级财政部门及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

76、•湖南省非税收入结算规程‣适用的会计原则是( )。 A.权责发生制 B.量入为出制 C.先进后出制 D.收付实现制 答案:D •湖南省非税收入结算规程‣适用的会计原则是收付实现制。 7

7、下列款项中不属于待结算收入的是:( )。 A.暂扣款 B.预收款 C.保证金 D.学费 答案:D 非税收入待结算收入包括预收款、保证金、暂扣款及待分成款项。 7

8、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中的待查收入,执收单位超过( )未开票确认收入的,财政部门将作为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统一缴入国库。 A.3个月 B.6个月

23 C.9个月 D.1年 答案:D 根据有关规定,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中的待查收入,执收单位超过1年未开票确认收入的,财政部门将作为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统一缴入国库。

79、目前我省政府非税收入实行( )制度。 A.罚缴分离 B.收缴分离 C.票款分离 D.收罚分离 答案:B 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规定,我省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的制度。

81、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和支出具体管理办法由( )制定。 A.财政部门 B.税务部门 C.检察机关 D.人民政府 答案:A 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和支出具体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制定。

82、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对符合退付规定的款项需办理退付时,应如何处理(

A.划解财政专户后拨付 B.上解中央后返还 C.划解本级国库后拨付

D.已缴入国库的从国库退付,未缴入国库的从汇缴结算户退付 答案:D 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尚未划解国库或财政专户的,使用•湖南省非税收入退付书‣,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办理退付;已划解国库或财政专户的,由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

24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退付。

83、非税收入电子缴款业务不包括:()。A.银行卡POS刷卡 B.学费批量代扣 C.网上银行缴款 D.柜台缴款 答案:D 目前,我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已开通POS刷卡、学费批量代扣和网上银行缴款三种方式。

84、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同一个商业银行可以代理不同级次的非税收入收缴业务 B.同一个财政部门可以在同一商业银行开设多个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C.不同的商业银行可以代理同一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收缴业务 D.不同级次的财政部门可以选择同一商业银行代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 答案:B 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同一财政部门在同一城市(含县城),可以选择多家商业银行代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但只能在当地同一代理银行系统开设1个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8

5、•湖南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中所称的“执收单位”是指:()。

A.负责收取税收的单位 B.代理银行

C.负责收取非税收入的单位 D.财政部门 答案:C 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是指依据有关规定征收或收取非税收入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8

6、什么是财政票据()

25 A、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B、是指由税务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C、是指由民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D、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税收收入或者从事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答案:A 理由: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87、我省财政票据有几类()种

A、两类二十七种; B、三类二十五种; C、三类二十七种; D、两类二十五种。 答案:D 理由:我省财政票据分为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两大类,包括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定额收据、待结算转非税收入收据、车辆通行费定额收据、车辆通行费收据、月年度

26 车辆通行费收据、港务检验费收据、学杂费收据、育林基金收据、铁路货运治安费收据、专用收据、暂扣封存收据、没收收据、往来结算收据、社会团体收据、社保基金收据、公益事业捐赠收据、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收款收据、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往来结算收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据、物业维修资金收据、门诊收费收据、住院收费收据、计生专用缴款通知单二十五种。 8

8、财政票据的主管机关是()。

A财政部; B各级财政部门; C省财政厅; D省非税局。 答案:B 理由: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的主管部门。

89、财政票据按照填开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

A、非定额和定额; B、手工和机打; C、通用和专用;

D、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 答案:B 理由:目前,我省财政票据有手工填开和电脑打印两种填开方式。 90、财政票据的日常管理包括()内容 。 A、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及监督检查等内容; B、发放、核销; C、印制、核销; D、印制、销毁。 答案:A 理由: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91、我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有()联

27 A、三联; B、四联; C、五联; D、六联。 答案:D 理由:•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有六联。第一联:执收单位给缴款人的收据;第二联:银行收款后由缴款人或代理银行退执收单位;第三联:缴款人开户银行作借方传票;第四联:收款人开户银行收款后作贷方传票;第五联:收款人开户银行给收款人的收账通知;第六联:存根。

92、全国统一的医疗收费票据有()种类

A、门诊收费票据; B、住院收费票据;

C、门诊收费票据、住院收费票据、挂号收费票据; D、门诊收费票据和住院收费票据。 答案:D 理由:根据•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医疗收费票据包括门诊收费票据和住院收费票据。 9

3、()医疗机构可以使用医疗收费票据

A、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B、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C、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D、营利性医疗机构。 答案:A 理由:根据•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收费票据。

94、()单位可以使用社会团体会费票据

A、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 B、社会团体; C、社会组织;

28 D、社会机构。 答案:A 理由: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新版湖南省其他财政票据的通知‣(湘财综[2004]39号)规定,•湖南省社会团体会费收据‣的适用范围是供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 9

5、财政票据由()印制

A、用票单位; B、各级财政部门;

C、财政部承担中央单位财政票据印制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印制工作;

D、税务部门。 答案:C 理由: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财政票据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监(印)制。财政部承担中央单位财政票据印制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印制工作;

96、省内用票单位一次可以领购(用)( )财政票据 。

A、一年; B、两年; C、一个季度; D、一个月。 答案:C 理由: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非税收入票据一次购领的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单位三个月的使用量。 9

7、财政票据填写错误怎么办()?

A、财政票据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财政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

B、划掉重写; C、撕掉重写;

29 D、重新开具,错填票据不需要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

答案:A 理由: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财政票据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财政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 9

8、财政票据存根一般应该保存()。

A、5年; B、6年; C、7年; D、10年。 答案:A 理由: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财政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

99、财政票据存根保存期满,应该()。

A、用票单位自行销毁; B、交用票单位主管部门销毁;

C、由用票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经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核准后,由财政部门组织销毁;

D、交税务部门销毁。 答案:C 理由: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存根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报经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 100、财政票据发生灭失的,应该()。

A、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查明原因,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并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登报声明作废;

B、登报声明作废即可;

C、书面形式报告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即可; D、不用处理。 答案:A 理由: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财政票据或

30 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查明原因,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并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登报声明作废。

10

1、财政票据的监督检查包括()形式。

A、日常检查; B、专项检查; C、重点检查;

D、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 答案:D 理由: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各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票据年审和稽查制度,加强对非税收入票据的监督检查,对非税收入票据的购领、使用、保管等情况和非税收入票据所收资金的解缴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即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

10

2、2014年财政票据改版后,财政票据(交通部门通行费年费和港务检验费票据除外)使用年限由原来的2年改为( )年 。

A、1年; B、3年; C、4年; D、5年。 答案:B 理由: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财政票据改版的通知‣湘财非税„2013‟20号规定,所有财政票据使用年限由两年改为三年(交通部门通行费年费和港务检验费票据使用年限仍为一年)。 10

3、我省启用全国统一式样的医疗收费票据的时间是( )。

A、2013年12月31日; B、2014年12月31日; C、2013年1月1日; D、2014年1月1日。 答案:D 理由: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新版湖南省医疗收费票据的通

31 知‣湘财非税„2013‟21号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湖南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湖南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 10

4、下列票据属于非税收入票据的是()。

A、湖南省公益事业捐赠收据; B、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C、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 D、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收据。 答案:B 理由:我省非税收入票据包括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定额收据、待结算转非税收入收据、车辆通行费定额收据、车辆通行费收据、月年度车辆通行费收据、港务检验费收据、学杂费收据、育林基金收据、铁路货运治安费收据、专用收据十二种。 10

5、下列票据属于其他财政票据的是()。

A、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学杂费); B、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C、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书; D、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 答案:D 理由:我省其他财政票据包括暂扣封存收据、没收收据、往来结算收据、社会团体收据、社保基金收据、公益事业捐赠收据、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收款收据、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往来结算收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据、物业维修资金收据、门诊收费收据、住院收费收据、计生专用缴款通知单十三种。 10

6、我省非税收入票据有( )种

A、12种; B、13种; C、14种; D、15种。 答案:A 理由:我省非税收入票据包括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定额收据、待结算转非税收入收据、车辆通行费定额收

32 据、车辆通行费收据、月年度车辆通行费收据、港务检验费收据、学杂费收据、育林基金收据、铁路货运治安费收据、专用收据十二种。 10

7、我省其他财政票据有( )种

A、12种; B、13种; C、14种; D、15种。 答案:B 理由:我省其他财政票据包括暂扣封存收据、没收收据、往来结算收据、社会团体收据、社保基金收据、公益事业捐赠收据、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收款收据、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往来结算收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据、物业维修资金收据、门诊收费收据、住院收费收据、计生专用缴款通知单十三种。

10

8、•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发放给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的价格是( )。

A、2.00元; B、免费; C、0.50元; D、0.30元。 答案:B 理由: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湘财综[2013]36号)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免收票据工本费。 10

9、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使用医疗收费票据,下列哪些属于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为( )。

A、私人医院;

B、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级卫生室;

C、儿童医院; D、妇幼保健院。 答案:B

33 理由:根据•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级卫生室。

110、什么情况下不可以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

A、经营服务性收费; B、行政事业单位暂收款项; C、行政事业单位代收款项;

D、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金往来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

答案:A 理由: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

11、一般缴款书作废核销时必须向财政部门提供( )。

A、第一联和第六联; B、第二联和第三联; C、第四联和第五联; D、第五联和第六联。 答案:A 理由: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办理一般缴款书核销时,执收单位必须提供第一联和第六联方能办理核销手续。

1

12、现阶段,我省非税收入收缴还未使用以下( )方式 。

A、银行柜台收缴; B、POS刷卡收缴; C、网上银行收缴; D、手机支付收缴。 答案:D 理由:我省从2004年开始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时就实行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的非税收入收缴模式;从2005年开始就开始试点银联POS刷卡等非税收入电子收缴方式; 2008年,在全省全面推广银联POS刷卡; 2011年,随着银行卡业务的飞速发展,为方便缴款人,我们进一步创新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方式,在部分省直单位启动非

34 税收入网银收缴方式试点,2013年,将“推行非税收入网银收缴方式,方便缴款人缴款”列入湖南省财政厅十件为民办实事之一,在省直单位大力推行。手机支付收缴作为一种新型的收缴方式,现阶段,我省非税收入收缴还未使用。

1

13、现阶段,各市县非税部门对全省统一发布的非税收入项目库的( )是可以调整的。

A、往来及其他款项; B、其他收入; C、专项收入; D、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答案:A 理由:我省的非税收入项目库中,往来及其他款项类是主要反映执收单位的往来类资金,一般不作为非税收入管理,故此部分各市县非税部门可以自行调整。

1

14、以下( )管理方式不属于非税收入项目的管理方式 。

A、国库; B、其他; C、专户; D、一般预算。 答案:D 理由:在我省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的项目属性中,只有三种管理方式,即国库、专户和其他,没有一般预算这种管理方式。 1

15、以下哪种描述不属于执收单位管理中的的单位性质 ()。

A、行政单位; B、事业单位; C、社会团体; D、参公单位。 答案:D 理由:在我省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的单位属性中,单位性质只有四种,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没有参公单位这种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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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在省非税局下发了非税收入项目库以后,各市县非税部门可对下列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的哪项内容进行操作 ()。

A、管理方式; B、预算科目; C、收费标准; D、与单位的挂接关系。 答案:D 理由:我省非税收入征管系统所使用的非税收入项目库是全省统一发布的,其中除往来及其他款项类以外的其他项目各市县非税部门均不允许修改,但各市县所使用的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中,项目与单位的挂接关系可以允许自行操作。

1

17、•湖南省非税收入稽查办法‣的实施日期()。A、2012年1月1日 B、2011年1月1日 C、2004年5月31日 D、2005年1月1日 答案:A 理由:根据新修订的•湖南省非税收入稽查办法‣(湘财非税)规定,原•湖南省非税收入稽查暂行办法‣废止,新•湖南省非税收入稽查办法‣自2012年1月1日实施。

1

18、企业和个人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不缴或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可处不缴或少缴财政收入()的罚款。A、10%以上50%以下 B、10%以上30%以下 C、1至2倍 D、10万元以下 答案:B 理由: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企业和个人有不缴或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

1

19、对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派出机构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不服的,被告应当是()。

36 A、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派出机构 B、省财政厅 C、财政部 D、省人民政府 答案:A 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与其派出机构属于委托关系,故如题所示理应为被告。 120、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对单位处()的罚款。

A、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B、10%以上30%以下 C、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答案:C 理由: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销毁非法印制的票据,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

21、下列部门中有权签发查询被调查、检查单位存款通知书的是()。A、市财政局

B、县公安局

C、省检察院

D、省人民银行 答案:A 理由:•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可以向金融机构查询被调查、检查单位的存款,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配合。

37 1

22、在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A、一个月

B、三日

C、7日

D、三个月 答案:C 理由: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在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1

2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的行政处分不在•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内的有()。A、记过 B、记大过 C、降级 D、撤职 答案:A 解答: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

24、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及其他有关机关对不属于其职权范围的事项,()依法移送。A、可以 B、不需要 C、必须

38 D、应当 答案:D 理由: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及其他有关机关应当加强配合,对不属于其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受移送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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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根据需要,()可以依法调整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审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职权范围。A、省人民政府 B、省财政厅 C、财政部 D、国务院 答案:D 理由:•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应当在规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应当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根据需要,国务院可以依法调整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审计机关)的职权范围。

1

26、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日。 A、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六十日 答案:C

39 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1

27、国家公务员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的,除罚款外,还应当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A、降级或者撤职 B、警告

C、记过 D、记大过 答案:A 理由:•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1

28、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机关已经明令取消或者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者标准收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A、记过 B、记大过 C、警告 D、降级或者撤职 答案:D 理由:•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

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三)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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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在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A、3 B、5 C、7 D、9 答案:C 解答:•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130、非税收入票据领用和管理的稽查不包括()

A、是否按照规定领用财政部门监制、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

B、是否有私自印制、伪造、买卖非税收入票据的违法行为。 C、是否有违规发放和销毁非税收入票据的行为。 D、是否违规缓减免非税收入。 答案:D 理由:•湖南省非税收入稽查办法‣第十条规定了票据稽查的内容,缓减免征是非税收入征收或收取的稽查内容。 1

31、非税收入资金管理的稽查不包括()

A、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办理非税收入的结算、分成和划解。 B、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中的资金划解国库或财政专户;

C、是否及时、完整地编报非税收入年度预算(含执收成本)。 D、是否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非税收入。 答案:C 理由:•湖南省非税收入稽查办法‣第九条规定非税收入资金管理的稽查内容,不包含是否编制年度预算。

1

32、•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实施的日期是()。 A、2004年11月30日 B、2004年12月31日 C、2005年1月1日 D、2005年2月1日

41 答案:D 理由:•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经2004年11月5日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1

33、公民赵某对甲市乙县财政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省财政厅申请了行政复议。此时,省财政厅应当() A、直接受理 B、决定不予受理 C、移送甲市财政局

D、告知赵某可向甲市财政局或乙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D 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1

34、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

A、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处分。 B、对共同违纪的数人给予相同的处分,以示公平。 C、只处理共同违纪的为首者。 D、视情况而论。 答案:A 理由: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处分。 1

35、党政机关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 A、上级主管部门 B、国库 C、单位的专户 D、人民银行 答案:B

42 理由:•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七条规定,党政机关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臵等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严禁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1

36、•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实施的日期是()。

A、2000年5月27日 B、2001年5月27日 C、2000年7月1日 D、2001年7月1日 答案:C 理由:根据•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条例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1

37、根据•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规定,被监督单位对财政监督检查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内提出。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答案:A 理由:根据•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第十条规定:财政监督检查组应当根据检查情况向本级财政部门提交财政监督检查报告。财政监督检查组提交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前,应当与被监督单位交换意见。被监督单位对财政监督检查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5日内提出,检查组应当进一步核查、取证。

1

38、被监督单位拒绝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可处()的罚款。A、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B、10%以上30%以下 C、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

43 D、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答案:A 理由:根据•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被监督单位拒绝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

39、对与违法行为直接有关的财政拨款,可以()。A、暂停拨付或核减 B、责令退还 C、予以收缴 D、暂停使用 答案:A 理由:根据•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对有财政拨款的,财政部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暂停拨付或者核减与违法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对已经拨付的,财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使用或者予以收回。 140、根据•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使用“小金库”款项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A.记过 B.记大过 C.降级或者撤职

D.开除 答案:C

理由: 上述规定第八条 :使用“小金库”款项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

41、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主要涉及()三个方面。A.体制、机制和制度

44 B.现金、存款和资金 C.资产、房产和财产 D.账户、帐表和账簿 答案:A 理由:要建立长效机制,必须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着手,BCD三项可以不能称之为长效机制。

1

42、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本级非税收入进行监督。A、县级 B、乡级 C、市级 D、省级 答案:A 理由: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对本级非税收入进行监督。

1

43、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在非税收入管理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行政处罚 B、行政处分 C、通报批评 D、罚款 答案:B 解答:通报批评和罚款都是行政处罚的内容。

1

44、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非法印制、伪造、买卖非税收入票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收缴并销毁违法票据、没收作案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最低不少于()的罚款。

A、五万元 B、一万元 C、五千元 D、三万元

45 答案:C 理由:•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1

4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征收或者收取、汇缴、划解、管理的日常监督、专项稽查,及时依法查处非税收入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A、物价部门 B、纪检部门 C、审计部门 D、财政部门 答案:D 理由: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征收或者收取、汇缴、划解、管理的日常监督、专项稽查,及时依法查处非税收入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1

46、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对()非税收入进行监督,有关的政府、机关、单位和组织应当如实反映情况。A、本级 B、本级和下级 C、下级 C、本级和上级 答案:A 理由: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对本级非税收入进行监督,有关的政府、机关、单位和组织应当如实反映情况。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人大代表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非税收入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者质询,被询问或者质询的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财政部门应当及时给予答复。

二、多选题

1、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应向社会公布( )的内容。 A 非税收入项目及依据 B 非税收入征收范围 C 非税收入标准 D 非税收入缴款人信息

46 答案:A B C 理由: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社会公布由本执收单位负责征收或者收取的非税收入项目及其依据、范围、标准、时间、程序。

2、下列属于非税收入执收中乱作为的是( ) A 擅自提高非税收入执收标准、扩大执收范围;

B 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转让、出借、代开非税收入票据; C 擅自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 D 应收不收、应罚不罚; 答案:A B C 理由: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20号)第六条相关规定。

3、下列属于非税收入执收工作不作为的是(

A 非政策性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未完成当年非税收入年度执收预算且明显低于上年度实际完成数;

B 执收或变相执收已经取消、停征的非税收入项目;

C无视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收不收、应罚不罚,导致非税收入流失;

D 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答案:A C 理由: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20号)第六条、第七条相关规定。

4、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 A 征收管理 B 资金管理 C 票据管理 D 监督检查 答案:A B C D 理由:•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中,除第一章总则、最后一章附则外,规定了征收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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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下列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的是( )。 A 行政事业性收费 B 社会保障基金 C 彩票公益金 D 政府性基金 答案:A C D 理由: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三条,社会保障基金暂未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6、下列属于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是( ) A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

B 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入;

C 耕地开垦费;

D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入; 答案:A B D 理由:根据•湖南省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4号)第五条,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包括:

(一)国有土地、江河湖泊、水资源、地热使用权出让、出租等有偿使用收入;

(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

(三)世界自然文化遗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政府投资建设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及有偿使用收入;

(四)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入;

(五)政府投资建设公共设施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有偿使用取得的收入;

(六)政府投资建设的道路、公共场地设臵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

(七)利用政府信誉和政府拥有的信息、技术等资源取得的收入;

(八)利用其他国有资源取得的收入。

7、政府非税收入的主要特征是( )。 A 灵活性;

B 不稳定性; C 非普遍性;

D 资金使用上的特定性;

48 答案:A B C D 理由:相对于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非税收入具有灵活性、不稳定性、非普遍性、资金使用上的特定性等特点。

8、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 )。 A 国家机关的固定资产出租收入 B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售收入 C 事业单位无形资产转让收入 D 世界文化遗产的门票收入 答案:A B C 理由:根据•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1]48号)第三条及•湖南省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4号)第五条,国家机关的固定资产出租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售收入、事业单位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均属于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而世界文化遗产的门票收入属于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9、下列选项中属于政府性基金的有()。A 港口建设费 B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C 公证费 D 税务发票工本费 答案:A B 理由: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2012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13‟34号),以上选项中只有港口建设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属于政府性基金。

10、下列选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 )。 A 行政事业性收费 B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C 罚没收入

D 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答案:A B C D 理由: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非税收

49 入,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履行管理职能、行使国有资产或者国有资源所有权、提供特定服务或者以政府名义征收或者收取的税收以外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下列各项:

(一)行政性收费;

(二)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附加);

(四)罚没收入;

(五)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

(六)其他非税收入。其中“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属于其他非税收入。

11、下列属于执收单位职责的是(

A 向社会公布由本执收单位负责征收或者收取的非税收入项目及其依据、范围、标准、时间、程序;

B 在规定时间内向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编报本部门、本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草案; C 按照规定向缴款义务人足额征缴非税收入款项;

D 记录、汇总、核对并向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定期报告本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情况。 答案:A B C D 理由: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社会公布由本执收单位负责征收或者收取的非税收入项目及其依据、范围、标准、时间、程序;

(二)在规定时间内向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编报本部门、本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草案;

(三)按照规定向缴款义务人足额征缴非税收入款项;

(四)记录、汇总、核对并向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定期报告本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情况。

12、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按照( )的原则,由当地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通过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定期划解、结算。 A 就地缴款; B统筹安排; C分级划解; D及时结算; 答案:A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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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如何设计政府非税会计简易核算

如何设计政府非税会计简易核算? 2011-08-11 本文行家:leizi432000

政府非税会计简易核算是反映与监督财政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即非税收入的收缴、划解、退付和结算等活动的收支情况,是一种简易的会计核算方法。

教参

政府非税会计简易核算是反映与监督财政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即非税收入的收缴、划解、退付和结算等活动的收支情况,是一种简易的会计核算方法。

一、简明核算说明

1、政府非税会计核算的理论依据就是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2、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各种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3、政府非税会计核算的目的是保障地方政府正常运转,促进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的重要财力。

4、政府非税会计核算的基本任务是反映和监督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划解、退付和结算等经济活动,监督政府非税收入的执行情况。

5、政府非税会计核算的记账方法、会计期间、报表编制、记账货币以及计量单位等等,均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6、政府非税收入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作为记账依据,进行真实地反映与监督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划解、退付和结算活动。

7、政府非税收入的会计报表应当是内容完整、数据真实、计算准确、报送及时,对于重要的经济事项应予以表外披露与揭示。

8、政府非税收入的会计核算理论基础采用收付实现制,即现金收付制,会计处理的方法前后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9、政府非税收入的会计核算应配备专职的审计人员进行审计,主要审计政策性层面和技术性层面,审核政府非税专户存款的库存数额是否账实相符。收缴、划解、退付和结算等业务活动是否进行结算、有无异常情况。

10、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原则是,任何执收单位应当依法征收或者收取政府非税收入,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缓征、减征、免征。

二、政府非税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第101号科目,政府非税专户存款。

1.1、“政府非税专户存款”会计科目的性质属资产类会计科目,本科目核算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在各专业银行开设的各项政府非税收入、业务往来和其他款项的存取及存款利息。

1.2、“政府非税专户存款”会计科目的用途。收到政府非税收入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付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政府非税收入的存款数额;该账户不允许出现贷方余额。

1.3、“政府非税专户存款”的管理要求。本科目按开户银行设置“政府非税专户存款日记账簿”。出纳人员应该将银行传来的电子收款信息与收入日报表核对无误后,根据收入明细信息自动生成记账凭证;与收款金额不一致的,应返回银行查明原因。“政府非税专户存款日记账簿”应日清月结,并定期与银行进行对账,同时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

2、第102号科目,应收款项。

2.1、“应收款项”会计科目的性质属资产类会计科目。本科目核算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与其他单位发生的临时应收款项。

2.2、“应收款项”会计科目的用途。确认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款项时,借记政府非税专户存款,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的应收款项。

2.3、“应收款项”的管理要求。本科目应该按应收明细账户设置明细账簿,至于预付业务较少的单位也可以通过“应收款项”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每年末或每个明细账户中作有借方全额的,应当通过电话查询或派人核实,证实期末余额的正确性。

3、第201号科目,待结算收入。

3.1、“结算收入\'\'会计科目的性质属负债类会计科目。本科目核算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收到的待结算收入。包括预收款项、待处理款项、保证金、暂扣款、待分成款项、待扣成本款项和其他暂存款项等。

3.2、“待结算收入”会计科目的用途。收到款项时,借记“政府非税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退还或支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政府非税专户存款”;确认或分成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政府非税收入”科目。本科目期末余额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政府非税收入数额。

3.3、“待结算收入”的管理要求。本科目按收入性质设置“预收款项”、“待处理款项”、保证金、暂扣款、“待分成款项”、“待扣成本款项”和“其他不明性质款项”等明细科目,并在二级科目下,按收入类别、项目和执收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其中:“待结算收入——预收款项”,核算本级执收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根据有关规定向缴款义务人预收的暂时不能确定为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的有关款项,如:诉讼费、暂扣款、保证金等;“待结算收入——待处理款项”,核算一般缴款书信息不全或未使用一般缴款书缴入汇缴结算户的款项,如:执行款、缴款义务人的转帐款、电汇款、上下级返还或上解分成收入的转账款项等;“待结算收入——待分成款项”,核算本级执收单位征收的可确认的尚需进行上下级或同级分成的政府非税收入款项。“待结算收入——待扣成本款项”,核算本级执收单位征收的可确认的尚需扣减成本的政府非税收入款项。“待结算收入——其他暂存款项\"本科目核算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收到的代收款等往来款项。包括代收的书本费、会议费、水电费、保险费等。

4、第202科目,暂存款。

4.1、“暂存款”会计科目的性质属负债类。本科目用于核算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收到的其他性质的款项。包括代收的水电费、保险费等等。

4.2、“暂存款”会计科目用途。收到款项时,借记“政府非税专户存款”,贷记本科目;支付业务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政府非税专户存款”。本科目期末余额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数额。

4.3、“暂存款”的管理要求。本科目按资金性质、缴款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5、第203号科目,应付利息收入。

5.1、“应付利息收入”会计科目性质属负债类。本科目核算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收到的政府非税专户存款的利息。

5.2、“应付利息收入”会计科目的用途。确认利息时,借记“政府非税专户存款”,贷记本科目;划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政府非税收入”等有关科目。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划转的利息收入数额。

5.3、“应付利息收入”的管理要求,应该按照“政府非税专户存款“的明细存款户所发生的利息收入进行明细核算,以免漏记或重记存款利息。

6、第301科目,应缴国库非税收入。

6.1、“应缴国库非税收入”会计科目的性质属净资产类会计科目。本科目核算应缴入财政国库或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相抵的余额。

6.2、“应缴国库非税收入”会计科目的用途。确认应缴时,借记“政府非税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已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政府非税专户专款”科目,本科目清缴后,其余额为零。

6.3、“应缴国库非税收入”的管理要求。本科目应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方式设置“应缴财政国库非税收入”和“应缴财政专户非税收入”等明细科目,本科目期末余额为贷方余额。其中:“应缴财政国库非税收入”核算年末应纳入地方财政国库管理而暂未纳入管理的非税收入款项,本科目按收入类别、项目和执收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应缴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核算年末应纳入地方财政专户管理而暂未纳入管理的非税收入款项,本科目按收入类别、项目和执收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7、第302科目,待核拨政府非税收入。

7.1、“待核拨政府非税收入”会计科目性质属净资产类。本科目核算暂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的政府非税收入收、支相抵的余额。

7.2、“待核拨政府非税收入”会计科目的用途。核拨时,借记“暂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已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政府非税专户存款”科目,本科目清缴后,其余额为零。

7.3、“待核拨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要求。本科目按执收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8、第401号科目,政府非税收入。

8.1、“政府非税收入”会计科目的性质属收入类会计科目。本科目核算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收到的确认为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的款项,即本级执收单位征收并已确认为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的款项以及上级返还、下级上解确认为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的分成款项。包括:政府性基金(附加)、专项收入、彩票资金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的款项。

8.2、“政府非税收入”会计科目的用途。“政府非税收入”核算本级执收单位征收并确认为本级应纳入财政国库或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款项,确认为收入时,借记“政府非税专户存款”或“应收款项”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退还资金或结算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本科目期末余额为贷方余额,年末贷方余额结转至净资产类的“应缴财政国库非税收入”的贷方。其结算分录为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国库非税收入”科目,期末结转后,本科目余额为零。

8.3、“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要求,本科目应该按照收入管理的方式设置“应缴国库非税收入”、“暂留用政府非税收入”等明细科目。本科目按收入类别、项目和执收单位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按收入类别、项目和执收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9、第501科目,划缴国库非税收入。

9.1、“划缴国库非税收入”会计科目的性质属支出类会计科目。本科目核算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中划缴至本级财政国库或专户的政府非税收入款项。包括划缴财政国库非税收入和划缴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本科目按照划缴非税收入的方向设置“划缴财政国库非税收入”和“划缴财政专户非税收入”等明细科目。

9.2、“划缴国库非税收入”会计科目的用途。“划缴国库非税收入”核算从汇缴结算户中划缴至本级财政国库的非税收入。划缴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政府非税专户存款”;本科目期末余额为借方余额,年末借方余额结转至净资产类的“应缴国库非税收入”借方。其结转分录为:借“应缴国库非税收入”科目,贷记:“划缴国库非税收入”科目期末结转后,本科目余额为零。

9.3、“划缴国库非税收入”的管理要求。本科目按收入类别、项目和执收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10、第502科目,政府非税收入核拨支出。

10.1、“政府非税收入核拨支出”会计科目的性质属支出类会计科目。本科目核算暂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单位使用政府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经常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支出。

10.2、“政府非税收入支出”会计科目的用途。拨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政府非税专户存款”本科目期末余额为借方余额,年末借方余额转入净资产类的“待核拨政府非税收入”科目借方。其结转分录为:借记“核拨政府非税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本科目余额为零。

10.3、“政府非税收入核拨支出”的管理要求。本科目应按支出项目设置“经常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支出”等明细科目。其中:“经常性支出”核算从汇缴结算户中直接支付用于单位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支出,本科目按执收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基本建设支出”核算从汇缴结算户中直接支付用于单位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支出。本科目按执收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其他支出”核算从汇缴结算户中直接支付用于单位其他支出,本科目按执收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年终清理结算与会计报表

1、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会计应定期、及时地进行会计结账,结算期限为每月一次。结账的具体办法,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2、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会计在会计年度结束前,应当进行年终清理结算。

2.1、在年度终了前,要核对年度政府非税收入计划执行情况。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会计应将本级政府非税收入计划执行数与部门、单位上缴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实际数核对清楚。

2.2、清理本年度政府非税收入。对属于本年度的政府非税收入,应在年终前如数缴入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按规定划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2.3、与开户银行进行对账。年度终了后,及时与各开户银行对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4、清理往来款项。对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暂存款、应收款等各种往来款项,要在年度终了前认真清理结算。

3、经过年终清理和结算,即可办理年终结账。年终结账包括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

3.1、结清旧账。将非税收入账户的借方、贷方结出全年累计数,然后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对年终有余额的账户,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表示转入新账。

3.2、将各账户上年余额直接记入新年度相应的总账和明细账各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额。

4、会计报表

政府非税收入会计报表是反映本级政府非税收入计划执行情况及结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表、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划缴表、正府非税收入分成表等会计报表。

四、主要业务分录举例

1.1、收到政府非税收款项时,借:政府非税专户存款,贷:政府非税收入、贷:待结算收入、贷:暂存款、贷:应付利息收入、贷:相关会计科目。

1.2、支付政府非税专户存款时,借:待结算收入、借:暂存款、借:应缴国库非税收入、借:待核拨政府非税收入、借:政府非税收入、借:划缴财政国库非税收入、借:政府非税收入核拨支出、借:相关会计科目,贷:政府非税专户存款。

2.1、确认政府非税收入等项目的应收款项时,借:应收款项,贷:政府非税收入、贷:待结算收入、贷:暂存款、贷:应付利息收入、贷:相关会计科目。

2.2、收回政府非税收入等项目的应收款项时,借:政府非税专户存款,贷:应收款项。

3.1、收到待结算收入时,借:政府非税专户存款,贷:待结算收入。

3.2、退还或支付待结算收入时,借:待结算收入,贷:政府非税专户存款。

3.3、确认或分成结转待结算收入时,借:待结算收入,贷:政府非税收入。

4.1、收到暂存款时,借:政府非税专户存款,贷:暂存款。

4.2、支付暂存款时,借:暂存款,贷:政府非税专户存款。

5.1、确认并收到政府非税存款利息收入时,借:政府非税专户存款,贷:应付利息收入。

5.2、划转应付利息收入时,借:应付利息收入,贷:政府非税收入、贷:相关会计科目。

6.1、确认应缴国库非税收入时,借:政府非税收入,贷:应缴国库非税收入。

6.2、上缴政府非税收入款项时,借:应缴国库非税收入,贷:政府非税专户存款。

7.1、待拨付政府非税收入支出时,借:暂存款,贷:待核拨政府非税收入。

7.2、实际拨付时,借:待核拨政府非税收入,贷:政府非税专户存款。

8.1、收到或确认政府非税收入时,借:政府非税专户存款、借:应收款项,贷:政府非税收入。

8.2、退还资金或结算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时,借:政府非税收入,贷:政府非税专户存款、贷:应收款项、贷:相关会计科目。

8.3、年末将政府非税收入转入净资产类账户时,借:政府非税收入,贷:应缴国库非税收入。

9.1、划缴收入时,借:划缴国库非税收入,贷:政府非税专户存款。

9.2、年末将“划缴国库非税收入”账户借方余额结转至净资产类“应缴国库非税收入”时,借:应缴国库非税收入,贷:划缴国库非税收入。

10.1拨付政府非收入支出时,借:政府非税收入支出,贷:政府非税专户存款。

10.2、同时结转,借:核拨政府非税收入,贷:政府非税收入支出。

第11篇:非税收入管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标题:非税收入管理局200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07年上半年,在

2007年上半年,在**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同志的积极努力下,我们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以非税收入征管为主线,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强化征收措施

,突出管理重点,不断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了良好发展态势。截至6月30日止,全**完成非税收入322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28万元,增长12%,其中:行政性收费5397万元,事业性收费11606万元,政府性基金(附加)1636万元,罚没收入2191万元,国有资产收益1494万元,其他非税收入9906万元。**本级完成非税收入7676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1297万元,事业性收费3720万元,政府性基金(附加)533万元,罚没收入238万元,国有资产收益46万元,其他非税收入1842万元。全**实现政府调控收入1419万元,征收防洪保安资金98万元。

一、坚持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综合素质

非税收入管理工作难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熟练的高素质队伍,是做好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因此,广泛涉取知识,掌握最新文件精神,成为做好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关键。我们一直把业务学习当作工作的第一要务,常抓不懈,每周都要安排一定的时间,组织全体同志,集中学习讨论,通过不间断的学习,更新了知识,提高了业务素质。同时,我们也注重全体人员政治思想的提高,结合当前“八荣八耻”教育,树立和落实全体人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强化“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服务思想,为我**的经济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清理非税收入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

我们对非税收入收费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对于上级部门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及时下发文件予以取消。特别是今年以来,国家陆续取消了出租车、三轮车方面的收费,对于这些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收费项目,我们不仅及时发文予以取消,更是督察、检查执行到位。通过清理,今年上半年共取消收费项目20项。

三、积极推动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升级

推行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网络化管理,是规范管理非税收入的客观需要,也一直是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重点。去年,在**本级率先实现升级的基础上,我们督促、指导了县市非税收入系统的升级,吉首、永顺等县市先后成功升级,今年上半年,又督促、指导了凤凰、花垣县管理系统的成功升级,泸溪、保靖等县正在积极筹备之中,可望年底实现升级。通过升级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加强了非税资金的安全性,全面实现了非税收入收缴、核算的网络化管理,使非税收入及时、完整、安全的收缴、划转和入库,得到可靠的保证。

四、认真编制单位2007年预算

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编制出**物价局、**移民局等单位2007年预算,并认真审核、批准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经费预算。

五、对全**移民资金和彩票资金进行清理检查

五月份以来,遵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们抽调专人,会同**移民局,对我**的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全面检查,至现在为止,该项检查仍在紧张进行中。同时,我们还组织专人,对全**2004-2005年的彩票资金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清理检查;通过清理检查,澄清了底子,摸清了管理情况,并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作出整改,顺利通过了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检查组对我**的检查。

六、积极征收防洪保安资金

开年不久,我们在反复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及时向县市下达了防洪保安资金征收任务,**本级并与征收单位签订了征收责任书。对于某些征收难度大的单位,要求除领导积极协调外,还须亲自登门增收,以确保防洪保安资金的应收尽收。

七、深入基层,开展调研

今年以来,我们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直单位和各县市,就非税收入管理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为下一步的规范管理,积聚经验和依据。下半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围绕《条例》精神并结合我**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全面抓好如下几项工作,以确保全年工作的顺利完成:一是要加大稽查力度,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专户或预算管理,做到应收尽收;二是认真抓紧抓好罚没物资的管理,实行罚没物资公开拍卖制度,做到罚没物资变价收入尽数入库;三是要加大政府调控资金的征收力度,不能随意开口子;四是要加大防洪保安资金的征收力度,不能遗漏一个单位,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防洪保安资金征收任务。

财政局

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同志的积极努力下,我们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以非税收入征管为主线,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强化征收措施,突出管理重点,不断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了良好发展态势。截至5月30日止,全**完成非税收入32230万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28万元,增长12%,其中:行政性收费5397万元,事业性收费11505万元,政府性基金(附加)1535万元,罚没收入2191万元,国有资产收益1595万元,其他非税收入9905万元。**本级完成非税收入7575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1297万元,事业性收费3720万元,政府性基金(附加)533万元,罚没收入238万元,国有资产收益55万元,其他非税收入1852万元。全**实现政府调控收入1519万元,征收防洪保安资金98万元。

一、坚持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综合素质

非税收入管理工作难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熟练的高素质队伍,是做好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因此,广泛涉取知识,掌握最新文件精神,成为做好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关键。我们一直把业务学习当作工作的第一要务,常抓不懈,每周都要安排一定的时间,组织全体同志,集中学习讨论,通过不间断的学习,更新了知识,提高了业务素质。同时,我们也注重全体人员政治思想的提高,结合当前“八荣八耻”教育,树立和落实全体人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强化“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服务思想,为我**的经济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清理非税收入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

我们对非税收入收费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对于上级部门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及时下发文件予以取消。特别是今年以来,国家陆续取消了出租车、三轮车方面的收费,对于这些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收费项目,我们不仅及时发文予以取消,更是督察、检查执行到位。通过清理,今年上半年共取消收费项目20项。

三、积极推动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升级

推行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网络化管理,是规范管理非税收入的客观需要,也一直是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重点。去年,在**本级率先实现升级的基础上,我们督促、指导了县市非税收入系统的升级,吉首、永顺等县市先后成功升级,今年上半年,又督促、指导了凤凰、花垣县管理系统的成功升级,泸溪、保靖等县正在积极筹备之中,可望年底实现升级。通过升级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加强了非税资金的安全性,全面实现了非税收入收缴、核算的网络化管理,使非税收入及时、完整、安全的收缴、划转和入库,得到可靠的保证。

四、认真编制单位2007年预算

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编制出**物价局、**移民局等单位2007年预算,并认真审核、批准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经费预算。

五、对全**移民资金和彩票资金进行清理检查

五月份以来,遵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们抽调专人,会同**移民局,对我**的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全面检查,至现在为止,该项检查仍在紧张进行中。同时,我们还组织专人,对全**2005-2007年的彩票资金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清理检查;通过清理检查,澄清了底子,摸清了管理情况,并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作出整改,顺利通过了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检查组对我**的检查。

六、积极征收防洪保安资金

开年不久,我们在反复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及时向县市下达了防洪保安资金征收任务,**本级并与征收单位签订了征收责任书。对于某些征收难度大的单位,要求除领导积极协调外,还须亲自登门增收,以确保防洪保安资金的应收尽收。

七、深入基层,开展调研

今年以来,我们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直单位和各县市,就非税收入管理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为下一步的规范管理,积聚经验和依据。下半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围绕《条例》精神并结合我**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全面抓好如下几项工作,以确保全年工作的顺利完成:一是要加大稽查力度,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专户或预算管理,做到应收尽收;二是认真抓紧抓好罚没物资的管理,实行罚没物资公开拍卖制度,做到罚没物资变价收入尽数入库;三是要加大政府调控资金的征收力度,不能随意开口子;四是要加大防洪保安资金的征收力度,不能遗漏一个单位,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防洪保安资金征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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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武非税1号文工作总结

武非税发„2011‟1号 签发人:李昌廉

武威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关于报送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要点的

报 告

省财政厅: 现随文呈报《武威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要点》,请审阅。 附件:武威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要点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非税收入 工作总结 报告

抄 送:武威市财政局、各县(区)财政局、市财政局各位领导 武威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2010年1月10日印

- 2任务,我们在征收措施上不断进行探索,结合部门预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探索和拓展非税收入管理范围。首先规范管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今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收 万元,增长 %。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车辆通行费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全部上缴国库,截至11月底两项收入完成4004万元。同时将医疗收入由预算外专户管理的卫生行政事业性收入调整为预算外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该项收入截止11月底完成8854万元,增长较大,以上因素促使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大幅增长。其次加强土地出让金管理。按照财政部等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土地成交价款管理规范资金缴库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土地出让金的管理,不折不扣地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政府基金预算管理,做到了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土地出让金收入由去年的1.14亿元增长为今年的3.9亿元,增幅达两倍之多。第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今年,我们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启动,加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出让(出租)和处臵收入的管理,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臵、出让(出租)行为,所有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296万元,增收4337万元,同比增长452%。

- 4的非税收入收缴数据报送管理系统,每季按时报送季报和分析材料。

(二)票据管理规范,发挥以票管收的作用

今年,我市继续坚持以票据管理促收入管理,对财政票据的领购遵循“凭证购领,限量发放,核旧换新,定期结报”的原则,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从严控制了财政收入票据的发放、使用及核销程序,规范了非税收入票据的适用范围,财政票据管理达到了从源头控收、源头管收的目的,所收非税收入款项能及时足额上解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收入渠道畅通了,收费行为逐步规范,财政票据的使用进一步规范,截留、坐支财政资金的现象不断减少,较好地实现了非税收入均衡入库。

1、严格票据日常管理。由专人负责对执收单位财政票据使用情况和收入入库情况的日常监督,并经常深入到执收单位现场指导,规范单位填开使用票据,结合票据的核旧领新和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有关部门执行财政票据政策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2、财政票据信息化管理。我市对财政票据的购领、发放、核销以及票据工本费的核算实行计算机软件管理,减轻了财政票据专管员和票据核算人员的工作强度,财政票据的购领、发放、核销、库存和工本费台账更加合理科学,数据反映更加准确、及时,有效规范了票据管理。

3、规范使用往来票据。自2010年7月1日起统一启用新版《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一

- 6的政策咨询服务。三是为缴款义务人服务。为方便缴款人就地就近缴款,我们与相关银行协商,合理布设缴款网点,由代理银行科学布设银行代收点,实行公开办事;为维护缴款义务人合法权益,严格执法,依法征收,我们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建立了举报非税收入违纪违规问题制度。

2、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核算。自运行非税收入会计核算、票据管理系统以来,将市直101个执收执罚单位和464个收费项目纳入系统运行,实现了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与代理银行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换,提高了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效率。针对系统运行中存在的不足,我们不断完善了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大大提高了非税收入的征管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了中央、省级非税收入的分成划解,做到了分成收入的及时足额划解。

(五)基础工作扎实,部门预算管理逐步规范

为了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完善部门预算的收入安排,确保部门预算的真实完整,根据《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我们严格按照《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印发的《2009年甘肃省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全国性收费项目目录》以及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确认各单位收费项目,将各单位的收费项目及相应预算科目予以细化和明确,依据近两年的收入情况和相关纪律,逐项审核各单位的非税收入预算。各单位将所有非税收入编入部门预算,细化了收支项目,全面反映了本单位收支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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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非税收入组织工作,确保全年征收目标任务的完成

1、完成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设臵。为了确保我市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法制化,做到政府非税收入收应尽收,我们将尽快报请市委、政府批复设立武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内部管理科室,按照“征、管、查”一体化的模式,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提供机构和人员保障,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专业化管理水平。

2、明确落实非税收入目标任务。通过对各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的清理确认,逐项核定2011年征收计划,明确征管措施,确保部门预算执行的顺利和完整。

3、积极推动预算外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工作。按照国家2011年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对目前仍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进行清理统计,测算规模,研究提出分批纳入预算管理的具体工作方案,逐步实现非税收入全面纳入预算管理。

4、强化征管措施,提高非税收入执行分析质量。根据各部门征收项目和执收执罚方式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督促收入及时足额完成。研究经济发展变化形势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动对非税收入的影响,按月做好非税收入收缴分析工作,进一步提高分析质量和收入预测水平,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可靠资料。一是加大与重点部门的协调配合,了解部门非税收入收缴情况,提出具体落实措施;二是及时与国库、代理银行联系,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

- 10点针对个别执收单位票据缴销不及时,收入不及时入库,收费项目混淆等现象,我们将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条例的规定,重点稽查部分单位,保障非税收入及时入库。二是在做好日常稽查工作的前提下,与监察、审计等部门密切合作,加大非税收入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征管工作中的典型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稽查;三是对专用票据使用大户、往来票据的使用单位开展专项稽查;对社会反映强烈,敏感性的收费项目进行专项稽查。四是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强化举报电话作用,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透明度。

(三)严肃纪律,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非税收入征管队伍整体素质

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绩效意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营造团结和谐、好学敬业、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为完成和超额完成非税收入任务提供了较好的组织保障。

1、加强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根据非税收入管理局内设科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实行岗位责任量化目标管理考核,明确分工,做到人人有专责,个个有事做,事事有人做,既分工又协作。还注重加强警示教育和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内部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家及省市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新要求,积极创造条件,深化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特别要加强计算机专业知识的学习,以适应非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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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非税收入 个人思想工作总结 非税局

个人思想工作总结

**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近年来,在局班子的正确领导和同志们的配合支持下,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市、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财政局目标管理考核的各项指标,立足本职岗位,以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为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组织、局班子保持高度一致。

多年来,把学习作为第一要务,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不懈的加强学习,自觉养成勤奋学习的习惯,坚定不移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武装头脑,以此作为统揽全局,贯穿各项工作的灵魂。一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理论知识,坚持用科学理论指导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二是认真学习财政法规和业务知识,加快自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为胜任本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坚持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取别人之长,补自己之短。通过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路线,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激发了自己的政治责任感和奋发进取的精神,能够不断地朝着新的目标奋进。同时个人的道德修养得到了不断的加强和锻炼。自从担任副职干部以来,始终注重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

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保持了良好的道德风尚。不管以前主持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工作,还是非税局成立后担任副局长,我都能够从严要求自己,坚持做到在学习上认认真真,在做人上堂堂正正,在做事上踏踏实实。无论什么情况下,做什么工作都能摆正同组织、同事业的关系,把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同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紧密结合起来。在工作和事业面前,能够顾全大局,从来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困难面前,能够保持良好的心态,始终做到顺境时不得意忘形,困难时不失意悲观。

二、立足本职岗位,踏实工作,做到保证非税收入资金应收尽收,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收入任务。

近年来,非税收入已经成为我县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在目前财政改革不到位的情况下面临各种具体困难,因此,在具体工作中,必须突出征收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切实加强与执收执罚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和联系,争取部门、单位对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才能做到应收尽收,提高非税收入资金的入库率、专户率。自非税局成立以来,通过全局干部上下一心、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每年均超额完成了财政局下达的非税收入征收目标任务。自己作为分管征收和票据工作的干部,感到很欣慰。在配合局长全力抓好正常非税征缴工作的同时,一是建章立制,构建我县非税收入制

度框架,完善了我县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根据《甘肃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参照市局的规章制度,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县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县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县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规程》初稿。二是加大非税收入工作的检查和稽核力度,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秩序。把实行以票控费,以票管收,清票催收作为工作的龙头环节,经常深入执收执罚单位,按照《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规范》要求,对单位领购票据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清查稽核,对缓缴、拖缴非税收入的单位,查清属实,形成材料,移交有关单位,按《行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理。每年经常性检查催收都达四次或四次以上,极大地提高了非税收入资金缴库专户率,尽最大努力减少了一些单位坐收坐支问题的发生。

三、尽心履职,团结同志,积极主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自非税局成立以来,作为一名副职,能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原则,对非税事业负责,对局长负责的态度全心全意当好配角。一是摆正态度,端正态度,充分发挥自己参政、议政的作用,为局长当好参谋助手,积极主动地协助局长开展好各项工作。二是服从局长的指挥和领导,全力支持局长工作。同时与其他副职以诚相待,互相支持,在工作中顾全大局,按规矩办事,对上不越位,对下不揽权,不文过饰非,不邀功请赏,敢于担责任。既坚持原则,又密切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三是管好分管业务,干好本职工作,为推进全局的整体工作有

效开展,积极出主意,想办法。

四、能够自觉履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没有任何违法违纪的问题。

参加工作以来,坚持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自觉做到不义之财不取,分外之物不拿。在生活细节上,日常的一举一动中,严格约束自己,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与同志们同甘共苦,遵守工作、政治、学习、生活、纪律,谦虚做事,谨慎做人。

当然,工作中也有一些不足。一是学习还欠深入,知识不够全面;二是有时工作标准要求不够高,要求不够严,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三是缺乏敢作敢为的创新意识,这些不足,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克服,努力改进。

二0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第14篇:非税收入管理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总结

礼泉县收费管理处

半年来,我处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题,以非税收入征管为主线,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强化征收措施,突出管理重点,不断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半年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的基本情况与做法

1-6月份全县非税收入资金共入库 3605万元,占年任务的80%,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入库2543万元,罚没收入入库1062万元,超计划完成任务,计划执行良好。

(一)加大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三月份,在全县开展了广泛深入的省、市、县“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宣传活动,利用宣传车、悬挂横幅、上街发放宣传单、在电视台开办非税收入专题等多种形式宣传我县“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市“非税收入”政策文件及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监督检查,做好非税收入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1、完善各项制度,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流程。根据日常监管工作中积累的丰富经验,进行调查研究,继续完善礼泉县非税收入稽查管理办法,强化征收管理,积极与征收部门协作,实现了各项非税收入按月及时入库,做到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非税

收入管理新摸式。年初及时下达非税收入收支计划,分解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成立征收组,把执收单位任务稽查分包给各组,明确责任,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在非税收入稽查上,继续实行稽查零报告制度,要求被稽查单位每月在票据核销清单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以防坐支、挪用;稽查周例会制度,要求每个稽查员每周五将本周工作中存在问题及经验,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为资料予以存查,有利于相互交流,取长补短,促进工作;制定稽查工作流程图,制牌上墙,使外单位前来办理业务的同志及本单位同志,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稽查月兑帐制度,要求稽查人员每月末及时和被稽查单位核兑票、款数额,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年工作月有计划,周有安排。

2、建立稽查档案,不断细化非税收入管理措施。为更好地规范我县执收执罚单位非税收入管理,便于掌握各单位和部门非税收入的基本情况,建立我县非税收入稽查档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随时对非税收入数额相对较少的单位和部门进行检查,这样一来既能减轻我们的工作压力,同时也便于发现问题,采取先易后难的工作方法,边工作边学习,通过检查,我们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非税收入稽查底稿”反映并存入稽查档案中,另外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深入单位进行检查,及时纠正,查漏补缺,保证了收费资金和罚没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3、挖掘潜力,不断扩大非税收入管理范围。继续加大对国有资产(资源)收益等收费项目以外的其它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对土地经营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

入、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土地收入,全面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4、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全面做好非税收入征收征缴工作。

对执收执罚较差的单位进行定期工作回访,有真对性的去了解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和解决这些问题,使执收执罚单位有章可循,督促全面完成全年征收任务。并对更换法人和会计人员的执收执罚单位进行非税收入政策法规宣传,了解存在问题,帮助解决。同时,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警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我处经常深入执收执罚单位,了解工作人员在日常稽查过程中有无违纪违规行为,及其与被稽查单位在工作方面的配合情况,有效地杜绝了任何不廉洁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健全了稽查制度,堵绝了管理上的死角。

(三)加大力度,强化票据管理,以票控费。坚持以票控费,做到源头监控。非税收入征管中,源头监控是首要环节,以票控费是重要手段。严把票据使用核销关,继续坚持“分次限量、核旧领新、限期使用、票款同步、月清月结”的原则进行管理。对各执收执罚单位从票据领购、使用、缴销、结存等环节实行全程监控。一是健全票据发放制度,票据实行谁管理谁发放,核旧领新,先核后领的管理办法。二是规定票据使用期限,严格控制票据用量。在往年经验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对所有现用票据全部加盖了“票据使用限期”专用章,控制了多领票据,杜绝了收入截留、坐支和票据跨年度使用等现象的发生。三是建立票据核销台帐观摩制。要求各稽查组根据各执收执罚单位领用的票据种类、

日期、册(联)号及时建立票据稽查台账,核销时,依据会计平行登记记帐原理,对收入金额,缴销时间逐份核销,平行登记,核销实行月报制度,并每月将台帐集中观摩,看记帐程序、记帐方法、记帐规则是否健全规范,有利于相互交流,取长补短,促进工作,确保了非税收入足额纳入财政统管范畴,真正达到以票控费,以查促收的目的。

(四)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计划,力争收入任务顺利完成

年初,我们认真编制非税收入收支年度计划,按照各执收单位收费项目及上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和政策增减因素,下单位逐个核实本年度的收入、成本、人员经费及上解下拨、支出计划等,进行统计汇总,结合县级部门预算统筹安排非税收入收支计划。

在非税收入计划的执行上,加大专户管理力度,要求执收单位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确保收入任务按时按进度完成。在支出管理上,坚持按收入进度,量入为出原则,结合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上缴情况,根据政府批准的支出预算,按照计划进度拨付,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支出。

(五)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全面深化和推行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

继续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网络化征收管理新体系,全县所有执收执罚单位全面推行非税收入网络化征收管理,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边运行、边探索、边解决,今年5月份,对全县所有执收执罚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非税

收入票据上机操作流程等有关业务进行了进一步培训,使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得到进一步完善,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六)未雨绸缪,扎实工作,财政综合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切实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1-6月份,实现土地收入7907万元,出让金纯收益缴库 336万元;二是积极督促检查保障性住房和重点镇建设,确保了我县保障性住房、重点镇建设和其他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按进度进行;三是认真核对及时拨付残疾人保障金和彩票公益金资助金,有力地支持了残疾人事业和慈善事业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四是拨付住房公积金办公室400万元,确保个人住房公积金县级配套资金全部到位;五是严格审批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案件13人,拨付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18.28万元,为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破解了长期以来事故处理工作中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的问题。

(七)坚持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综合素质

为了广泛涉取知识,掌握最新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我们一直把业务学习当作工作的第一要务,常抓不懈,充分利用每周三的学习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法规及外地的先进管理经验,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非税收入座谈会和培训班,并组织全体同志参加局内举行的每期财政干部培训学习;在坚持周三集中学习制,工作情况月报制、周五例会制、每月收入零报告制、月兑帐制、首问责任制、工作责任追究制、目标责任考核制的基础上,我们还做了一项硬

性规定,要求每位同志每天下午抽出一两个小时进行自学,并将此列入年终考核内容,为确保这项工作达到实效,建立了学习检查验收制度,为每个同志发放了学习笔记本和工作笔记本,要求将个人的学习内容、心得及每天的工作日志、打算分别记录,每两周送处领导审阅,并将此作为长抓不懈的一项制度坚持,使全处每个同志的业务功底得到提升。

(八)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及财政局的统一安排,我处及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动员和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学习领会精神,每人写心得体会3篇,每人记学习笔记10000字。在开展这次实践活动中,完成了“城市容貌大提升、农村环境大整治”分包街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深入石坡扶村开展民情大走访活动,发放征求意见表330多份,征求意见23条,对贫困户进行慰问,帮扶贫困户4户;并按照网格办要求,对柴市村30户常住户进行了信息登记和民情走访,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干部牢记宗旨、转变作风,严守廉洁从政规定;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解决一些党员干部脱离群众、落实不力、为政不廉等问题;提高广大干部做好群众工作能力,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而努力。

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中,主要解决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及“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更加过硬、纪律更加严明、队伍更加团结,达到

狠抓落实、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将解决问题作为主题活动的核心,贯穿整个活动始终,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从什么问题抓起。坚决反对搞形式、走过场,以主题活动实实在在的效果推动非税收入各项工作,用工作实绩来检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并按要求分三个环节开展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2014年下半年工作措施

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收入,严控支出,力争完成全年非税收入任务,坚决做到应收尽收。

1、继续加强宣传政府非税收入,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政策法规。

2、进一步加大收费稽查力度,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推出新经验。搞好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理顺各执收执罚单位规范系统操作。对执收、执罚单位勤跑、勤督促,坚决消灭死角,堵塞漏洞,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3、狠抓挖掘收入潜力工作。对已经开展的项目要求执收单位在征收上必须一丝不苟,应收尽收,收到的资金必须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对应当征收而尚未开展的项目,积极主动与执收单位联系,保证收入及时征收到位。

4、继续抓好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和廉租房建设资金的监管工作,严格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加紧完善我县住房公积金的监管政策,切实加强城建配套费,国有资产有偿收入的监管工作。

5、继续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建立政府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系统,积极推行以票制,执收执罚单位统一启用《陕西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全面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

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新型管理体系,通过建立“系统”平台,实现“票款分离,应收尽收,应缴尽缴”,逐步规范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6、继续加强干部职工的道德品质培训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扎实改进单位作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重实干,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7、继续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环节开展工作,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满意成效。

第15篇: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建立规范化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江苏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6]15号)和《关于实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扬府发〔2006〕162号)等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政策执行

1、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2、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的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3、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按规定的范围、对象和时限征收

非税收入,按规定程序书面申请并提供依据到市财政局办理非税收入项目的增设、调整等事项。

二、收入收缴管理

1、严格执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管理”的征缴办法。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制度,禁止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或者受委托单位当场收取现款,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照执收单位规定的缴款要求,到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代收网点将有关款项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不得逃避缴纳义务。

2、执收单位收款时向缴款人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一式五联。第一联:回单联,由财政专户银行收款签章后退执收单位记账;第二联:由缴款人开户银行作借方凭证;第三联:由收款人开户银行收款后作贷方凭证;第四联:执收单位给缴款人的收据;第五联:执收单位存根留存。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要求要素齐全、内容规范正确。

3、缴款人缴款时,持《一般缴款书》第一联至第三联到财政专户银行缴款。缴款人缴款后,由缴款人或财政专户银行将加盖银行收讫印章后的第一联退执收单位,执收单位确认后在第四联加盖印章交缴款人作缴款收据,并办理相关业务。

4、非税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后,需要办理退付的,必须在规定的退付项目范围内,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属于下列范围,可以办理收入退付:

(1)因政策调整,需要退付的;

(2)由于工作疏忽,发生技术性差错需要退付的; (3)由于多缴款、重复缴款需要退付的; (4)改变隶属关系办理财务结算需要退付的; (5)经核定的其他需要办理退付的。

5、发生待查收入(即票款不一致)后要及时与代收银行、财政部门进行联系、核对、衔接,并在3天内查明原因后补办相关手续。

三、资金管理

1、非税收入资金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分别纳入国库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

2、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与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有机结合。在预算的编制方面,应包含非税收入的预算,按照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求,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筹安排,实行全口径的综合预算;在资金拨付方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资金的使用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商或收款单位。

四、内部管理

1、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征管内部工作制度和内部操作规程,适应发展要求。向社会公布由本执收单位负责征收或者收取的非税收入项目及其依据、范围、对象、时限、标准。

2、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编报本单位下年度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征收计划编报合理可靠。力求完成本单位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

3、记录、汇总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并与财政部门定期核对本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情况。

4、本单位非税收入管理第一责任人为校长,财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处(室)主任为具体负责人,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上述办法执行。

第16篇: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局非税收入征收工作,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征收管理制度

1、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应当依据《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设定征收。

2、罚没收入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征收。

3、其他非税收入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和设定收取。

4、执收单位应当严格依照《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第八条规定征收或收取非税收入,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征、免征。

5、收取的各种非税收入必须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及时足额缴存到指定的网点,做到票款同步,单位不得截留收入和私设小金库,不得坐收坐支。

二、资金管理制度

1、我局收取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事业性收入应全额纳入财政一般预算管理,其他非税收入依照非税收入有关条例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2、收取的非税收入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非税收入资金直接缴付上级支收单位或者拨付下级支收单位。

3、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经费由财政预算统一安排,做到专款专用。

三、票据管理制度

1、征收或收取的非税收入应当向缴款人出具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票据领用制度,设有专柜,确定专人负责,保证票据安全。

2、禁止转让、出借、代开非税收入票据,禁止私自印制、伪造非税收入票据,禁止使用非法票据或者不按规定开具非税收入票据。遗失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并公告作废。

第17篇:非税收入管理办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财政厅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财政厅 二OO三年十二月一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财政厅拟定的《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收入征缴和支出行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依法或者凭借国有资产(资源)、政府投入、国家赋予的垄断职能、政府信誉,收取、提取、筹集(以下统称征收)的财政性资金。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的下列财政性资金收入:

(一) 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 政府性基金;

(三) 罚没收入;

(四) 政府部门所属单位上缴收入、下级政府对口业务部门上解分成收入;

(五) 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六) 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

(七) 上述

(一)至

(六)项资金的利息收入;

(八)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非税收入;上述收入中需要缴纳税款的,税后收入为政府非税收入。

二、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的立项与审批

对政府非税收入中以政府强制力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以及政府部门所属单位上缴收入、下级政府对口业务部门上解分成收入等资金,收入项目的立项和审批,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程序报省级财政、计划(物价)部门批准;重要的收费项目,经省级财政、计划(物价)部门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

(二)政府性基金,按规定程序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政府同意,报财政部门审批,重要的报国务院审批;

(三)罚没收入,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四)上解和分成收入,除国务院或财政部规定外,由省政府或者省级财政部门审批。

三、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与管理

(一)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财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政府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征收和稽查。物价、审计、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分工,与财政部门共同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二)政府非税收入应当直接全额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编制项目目录和代码,按照“收缴分离”的原则组织征收。财政部门和政府非税收入的具体征收部门(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努力做到应收尽收。政府非税收入的组织,可以采用财政部门直接征收和委托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征收两种方式。

(三)各执行、执罚单位不得越权或者擅自设立收费罚款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集中资金的范围。对政府非税收入的减、免、缓政策,按资金的归属权,由同级政府或财政部门批准制定。

(四)按照规定需要上解或者下拨的政府非税收入,必须通过财政部门逐级办理。下级部门、单位不得隐瞒、截留、挪用应上解的政府非税收入。

(五)财政部门委托部门(单位)征收的政府非税收入,统一归口部门(单位)财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

(六)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的,实行收支脱钩,其征收单位的支出,由财政按规定标准安排;政府非税收入纳入专户的,其征收单位支出按现行规定办理。

(七)财政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对政府非税收入的项目、标准、票证及收支等情况实行年度稽查制度。被查部门、单位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反映情况,不得拒绝、阻碍检查。稽查工作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部门从预算中予以安排,不得向被查部门或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八)部门、单位具体从事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工作人员,有违反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办法行为的,依照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给予行政处分。

4 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之前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方面的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18篇:非税改革现状

静宁县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现状

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的重要财力保证。近年来,我县积极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非税管理机构严格遵循“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原则,实行“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的征收管理制度,非税收入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我县非税收入制度的改革与实践

我县于2007年推行非税收入管理体制改革,2007年7月份组建成立了非税收入管理局,隶属于县财政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1人,设局长、副局长各一名,下设综合、稽查、征管三个职能股室。形成了国税、地税、非税三方共同负责政府财政收入征管的新体制。非税收入管理体制的运行,对于优化我县财政资源配臵,发展社会公共事业,提高财政调控能力,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取得的成效

一是非税收入的快速增长缓解了财政压力。“十一五”以来,全县财力总量逐年增加,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由2005年的4515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8733万元,年均递增14.1%;地方财政收入由2600万元增加到5300万元,年均递增15.3%;全县财政支出由2005年的29000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133815万元,年均递增35.8%,是2005年的4.6倍。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离不开非税收入的巨大贡献,非税收入由2008年的8260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24620万元,增长198%。非税收入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全县财政非税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二是非税收入管理逐步规范。取消预算外资金概念,坚持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统一思想认识,树立非税收入新理念,形成非税收入管理共识。全面清理收费项目,加强收费审批管理,建立非税收入项目库,项目全部直接核定至执收部门。建立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体系,加强收费源头监管。除教育收费外,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征收解缴、核算科学体系,加强非税收入日常检查,开展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工作,非税收入管理逐步规范。

三是推动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四集中”管理改革中的“集中收缴”职能,把非税收入全额纳入政府收入预算编制范围,根据公共财政的支出原则进行统筹安排,编制真实、有效、完善、统一的支出预算,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原则,采取财政直接或授权的方式支付财政资金。推动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

(二)主要做法

1、整章建制,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和规定,制定出台了《静宁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静宁县政府非税收入稽查暂行办法》、《静宁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收缴分离、财政统管”的要求,对非税收入的收缴范围、收缴方式、操作程序、监督检查等环节统一规范,使非税收入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了“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格局。同时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制定内部岗位职责和财务管理办法,进一度加强会计核算和监督,促进了非税收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2、开展“四项清理”,理顺资金收缴渠道。2008年初,我们开展了“清理收费项目、清理收费票据、清理收费资金、清理银行账户”四项清理工作,对全县执收执罚单位的收费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了非税收入项目库,除教育收费外,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清理撤销了各单位的非税收入过度账户,确定静宁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为非税收入征收代收银行,并选择了24个基层信用社为代收网点。在代理银行统一设立了“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实行非税收入直接缴入“汇缴专户”,然后按照非税收入资金渠道、资金性质和综合预算的要求缴入国库或者财政专户。建立了非税收入“收缴分离”、“票款分离”制度和“单位通知缴 3 款,银行代收资金,财政集中管理”的征收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资金收缴渠道。

3、严格票据管理,强化收入源头控管作用。严格遵守财政票据有关规定,严把票据管理关,全面落实“以票管收、验旧换新、限量发放、票款同步”制度,坚持“七不准”供票原则,实行“谁申领、谁负责”的制度,明确程序,严格票据申领、使用、核销各个环节的管理,加强收费票据的有效管理,实行收入源头控制。加强票据核销和使用的过程管理,对票据使用量较大的部门实行票据“月检”制度,严格落实“四挂钩、三同步”原则,重点加强对事业性统一收费票据和往来结算票据的管理,组织力量对领用的票据进行集中核销、清理,明确票据使用范围,加大对违规使用票据的处罚力度,促使票据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4、加大稽查和指导力度,确保收入应收尽收。通过稽查千方百计堵塞征管漏洞,推进非税收入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把加大收入稽查工作作为非税工作的重头戏,动员力量,组成稽查小组,采取经常性稽查、重点稽查、专项稽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核查重点,加大收入稽查和业务指导力度,规范执收执法行为。通过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堵塞收入漏洞。同时针对各类票据管理存在的不足,组织人员,对票据申领、使用、保管情况进行专项稽查,确保收入应收尽收。

5、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除全县教育收费外,其余非税收入全额纳入政府收入预算编制范围,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并根据收费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支出。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行综合财政预算,从而实现财政收支的“全口径预算管理”。在收支预算管理中合理确定收入计划和执收成本,建立激励机制,调动代征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挖掘增收潜力。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

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一是征管手段原始滞后。由于当前我县非税收入征管网络化建设还未启动,没有建立与省市相匹配的非税收入征缴系统,信息化、网络化水平低,管理手段落后,造成收入收缴、核算等方面工作量大,管理难以到位。二是思想认识有差距。部分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对非税收入的财政属性缺乏应有认识,把收取的非税收入视为单位自有资金,对政府调控、财政管理非税收入有抵触情绪。三是由于各项工作正在起步阶段,致使非税预算管理工作滞后,非税收入在立项、收入征管和支出安排存在较大随意性,预算约束及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执收行为不规范。执收执罚部门多、环节多、项目多、标准不一,有的将部门和单位的局部利益凌驾于全局利益之上,该取消的项目不取消,不该减免的越权减免,擅自调整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出现 5 搭车收费等现象。五是征管主体不明确。多头征收、多头管理,征收成本高,存在“收费养人”的现象。六是资金管理不到位。非税收入在部门和单位中存在较浓厚的“自收自用、多收多用”的坐支行为,造成苦乐不均。在预算管理上存在预算内外“两张皮”,大量非税收入在财政体外循环。七是对一些收费部门的监管不到位。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缺乏强有力的约束和惩戒,没有形成统

一、完整、规范的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所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制约着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对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任何一项改革,都不可能一帆风顺,需要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强化领导。各征管部门一定要把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作为政府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下大决心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执行相关政策、法规,搞好统筹部署,靠实工作责任,了解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要配齐配强专业人员,组织搞好政策法规培训,确保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顺利推进。

(二)主动参与,严肃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增强大局意识,维护整体利益,认真履行代收职责,自觉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行为,自觉规范单位财务收支,自觉接受财政及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和各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对那些为了局部、小团体甚至个人利益,阻碍、抵制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以及在代收

6 过程中巧立名目乱收、行政不作为、应收不收的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为确保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既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更要从全局的角度通力协作,形成合力。财政部门及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要树立非税收入管理新理念,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搞好服务,把宣传政策和优质服务贯穿管理监督的始终。纪检监察部门要把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开展经常性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堵塞漏洞。人民银行要加强金融监管,督促各代理银行认真做好非税收入代收业务,不得违规操作。各代理银行要以优质的服务,努力为缴款人提供方便,及时办理收款业务。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积极为全面深入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推行网络管理,提高非税收缴管理水平。努力争取省市、县主管部门的支持,尽快配臵先进的网络化征收管理平台,启用与省市相配套的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系统,形成以财政为主体,依托各部门、单位代收的非税收入征管格局,实现财政、银行、执收单位的适时联接,提高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和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实施非税收入的信息化征管,使非税收入在推动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非税收入使用效益。推进非税收

7 入管理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实现财政收支的“全口径预算管理”。把非税收入全额纳入政府收入预算编制范围,根据公共财政的支出原则进行统筹安排,编制真实、有效、完善、统一的支出预算,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原则,采取财政直接或授权的方式支付财政资金。从目前我县县级财政的保障能力看,还不能真正做到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全面到位。因此,在充分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前提下,现阶段对非税收入继续采取适度调剂使用的方式来进行统筹安排。在具体操作上,充分虑代收部门和单位正常的行政成本以及现行预算安排不足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适度调控,针对不同来源的非税收入,确定相应的返还比例进行调剂。按照公共财政的规范模式,加快制定非税收入收支预算管理办法,使各项收支行为都能够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真正提高非税收入资金的使用效益。在非税收入收支预算管理中,注意坚持“三个合理”,即:合理确定收入计划。既避免代收部门和单位为多得利益而创收,增加社会负担;同时防止单位为完成收入计划而增加额外的工作。合理确定执收成本,对各类补偿性非税收入,认真进行测算,科学界定成本费用,保证单位业务开展的正常需要。合理确定激励政策。近年来,随着全县财力的逐步好转,对单位的公用经费、事业性支出、预算标准也逐年提高。因此,从今年起对各执收、执罚单位实现的公共性或准公共性返还比例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要予以调减。

(六)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非税收入监管机制。加强非税收

8 入管理,必须从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入手,有针对性地建立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来保障监管体系的正常运行。要研究制定非税收入减免议事规程,继续执行和完善非税收入政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实行挂牌征收,使缴款的单位和群众做到政策清楚、心中明白。要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稽查、举报、违规处罚制度,扩大社会监督面,对乱收乱罚乱用或应征不征、应罚不罚、随意减免的违纪现象,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举报违法问题有功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要建立非税收入与行政作为、服务质量综合统筹的考核机制。

第19篇:非税收入调研

宜君县非税收入管理汇报

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近年来随着非税收入规模的逐年增大,非税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一、我县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机构性质情况

宜君县收费管理局属全额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总编制10人,现实际在岗6人,其中正、副局长各1人,票据管理1个人,收缴管理1人,司机1人,综合办公室1人。

2、近两年非税收入收缴规模

2015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309万元,其中:非税收入完成96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3.47%,占年初预算的123.69%,较上年同期增收1678万元,增长20.93%。非税收入构成情况为:专项收入1020万元,占非税收入的10.52%;收费罚没收入972万元,占非税收入的10.02%;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11万元,占非税收入的2.18%,主要是柴家沟煤矿分红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7494万元,占非税收入的77.28%,其中国库和专户利息756万元、中石化缴油区综合协调费2432万元、保障房收入2183万元、医院收费1316万元。

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002万元,

其中:非税收入完成9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4.80%,较上年增长1.33个百分点,占年初预算的72.37%,占调整预算的94.08%,较上年同期减289万元,降低2.98%。非税收入构成情况为:专项收入782万元,占非税收入的8.31%;收费罚没收入878万元,占非税收入的9.33%;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7747万元,占非税收入的82.34%,其中国库和专户利息575万元、公车处置收入126万元、中石化缴油区综合协调费450万元、保障房收入95万元、医院收费1810万元、征地补偿出让金等1920万元。

2017年一季度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58万元,其中:非税收入完成41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2.82%,完成年初预算的40.95%,较上年同期减收724万元,下降14.95%。

3、非税收入收缴系统运行情况、纳入预算管理情况 2011年底我局将全县66个收费单位全部纳入到非税收入收缴系统,运行情况基本良好,目前除教育收费外,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其中2015年通过非税系统共缴入非税收入14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40万元。2016年通过非税系统共缴入非税收入12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04万元。

新的收缴系统的应用,确立了以直接缴款为主,集中汇缴为辅的缴款方式,结合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取消

执收执罚单位的非税收入过渡账户,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统一设立非税收入归集专户,并与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非税专户结算,使所有非税收入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实现了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衔接,同时规避了多头开户、私设“小金库”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提高了财政部门对执收执罚单位收取非税收入资金的监控力度,从而达到治理乱收费乱罚款的目的。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使财政资金管理更加规范,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的及时入库。

4、非税票据管理情况

我县收费局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执收单位领用票据时,收费局对每个单位建立票据台帐进行登记,并同时必须持有财政局审批的《票据领购证》,坚持核旧领新原则,遵循限量发放,并对手工票据、电子缴费票据金额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加盖票据核销章子,下台帐,领新票,做到票款同步。并做到以下几点:

(1)健全财政票据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票据购领、发放、保管、缴验、销毁程序。

(2)设立各项票据台帐。

(3)专人、专库、专柜保管票据,确保票据安全。

(4)在票据管理中坚持“凭证领购、限量发放、核旧领新、票款同步”。

5、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及对非税收入影响

我县收费局的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制度清理规范后的项目和标准。严格落实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基金的政策。对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降低的收费标准,逐项落实到位,不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近年按照中、省有关取消和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文件精神,我局按照“非税征收系统项目”、采取“停用、回收票据”等措施积极落实此项工作,对工商、质检、国土、住建、农业等部门18个收费项目,2个政府性基金项目予以取消和暂停征收。由于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等经常性收入规模较小,减税降费政策对非税收入影响不大,每年测算影响收入200万左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税收收入总量有限,由于近年财政收入任务不断增大,而税收收入增长有限,要完成均衡收入进度需要用非税来弥补,非税收入已经成为一些地方完成财政收入任务和控制增长的主要措施。

二是一次性非税收入因素占比居高,且不稳定,今年下达的财政收入任务中非税收入8970万元,其中住建局保障房收入6000万元,占全部非税收入的66.89%。

三是非税系统网络不稳定。经常打不开,登陆不上,或者是网页更新缓慢,有时需要等待

4、5个小时,才能弹出

需要的数据,严重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是用非税收缴系统执收执罚单位大部分未记账,造成检查难度及工作量增大,必须要用票据核对才能检查收缴情况。

五是对涉及土地方面的收入因对政策不清,无法界定其收入性质,即是否属于一般预算收入或者政府基金收入。

三、措施及建议

一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严格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非税收入征收范围,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行为,严格以票管收,完善非税系统建设,在依法征收的同时规范管理,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建议省厅加强非税收入系统更新维护,提升网络运行速度,从技术上规范非税收入收缴行为。

三是加强非税收缴系统的培训及财务培训,增强非税收缴系统相关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操作能力和业务能力。

四是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培训,出台相关非税收入收缴细则,尤其是国有土地收益方面的培训,以提高非税收缴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宜君县收费管理局 2017年5月9日

第20篇:非税收入规章制度

非税收入规章制度

1.非税收入规章制度 2.非税收入征收规章制度 3.非税收入统筹规章制度 4.非税收入规章制度

1、非税收入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区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建立规范化的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4号)、《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库〔*〕29号)、区政府《*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青府发〔*〕8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执收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有关规定程序批准收取的各类区级政府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

第三条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我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首先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着手,并将逐步在所有非税收入范围内推行。 第四条区财政局是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非税收入收缴银行账户体系,确定非税收入收缴程序,并对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主管部门应协助区财政局做好本部门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并对本部门及下属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执收单位负责本单位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地缴入区级国库或区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

第七条缴款人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负有缴纳收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缴款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收费。

第八条代理银行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费资金收缴、汇划清算及信息反馈等业务的商业银行。

第九条区级财政专户开户银行是指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商业银行。开户银行除办理代理银行的所有业务外,还需负责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资金的归集工作。

第二章收入收缴管理

第十条非税收入收缴实行直接缴纳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直接缴纳是指缴款人按照有关规定,持执收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代理银行缴款,将应缴款项直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集中汇缴是指执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按日汇总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汇缴)》,将所收款项集中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本着既方便缴款人,又有利于管理监督的原则,对于无需当场执收的收费,一般实行直接缴纳;对于必须当场执收的收费,应实行集中汇缴。

第十一条直接缴纳可采用以下形式:

执收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向缴款人开具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缴款人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本市各代理银行营业网点缴款,由代理银行将应缴款项直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收据联需同时加盖执收单位印章和代理银行收(转或清)讫印章才能生效。

缴款人可采用现金方式缴款,也可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借方凭证)联加盖缴款人预留银行印鉴后采取转账方式办理缴款。

第十二条集中汇缴可采用以下两种形式:

执收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向缴款人开具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D票据)直接收取有关款项的,执收单位应出具加盖执收单位收款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D票据)收据联交缴款人,作为缴款凭证。执收单位于当日代缴款人将有关款项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执收单位需当场执收,无法使用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可按规定使用专用票据或通用票据当场收取有关款项,并根据当日所收款项,按收费项目汇总填写《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汇缴)》,于当日将所收款项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当日汇总所收款项不足500元的,可与次日所收款项一并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凡涉及区与中央、市分成的收费,其分成比例应当由国务院、财政部或市财政局规定,缴库方式根据市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收入退付

第十四条非税收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后,确需退付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根据各项非税收入退付的性质和退付频率,收入退付分为财政审批退付和备用金退付两种形式。

第十五条采用财政审批退付的,申请退付缴款人需填写收入退付申请书交执收单位,执收单位审核同意且通过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经报区财政局监缴部门审批通过,由区财政局开具《上海市非税收入退还书》通过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将退付款项直接退给缴款人或划入缴款人指定账户。

第十六条财政审批退付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办理。对于原以现金方式缴款且无银行账户或银行卡的个人,可采用现金退付方式。采用现金退付的,缴款人需凭身份证件和原缴款凭证向区财政局领取加盖\'现金\'戳记的《上海市非税收入退还书》,到指定的国库代理银行或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现金退付。国库代理银行或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在核对信息无误后,将现金退付给缴款人。

第十七条经区财政局批准,采用备用金退付的,由区财政局为执收单位开设备用金账户,专门用于非税收入的退付。执收单位收到缴款人退付申请后,经审核同意可从备用金账户中先行预退,事后定期向区财政局申请补足备用金。

执收单位申请补足备用金时,应附缴款人退付明细资料,通过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区财政局监缴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区财政局通过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将退付款项划入备用金账户。

第四章票据管理

第十八条区财政局是本区收费票据的主管机关,负责本区收费票据的发放、核销、稽查及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收费应使用上海市财政局统一监(印)制的财政收费票据(即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出具的收款收据,以下简称:票据)。

票据的种类包括通用票据、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用票据和专用票据主要用于集中汇缴收费项目,其使用范围由区财政局根据各项收费的具体征收管理需要确定;《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分为收据与缴款凭证合一的缴款书和没有收据联的集中汇缴缴款书两类。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缴款书有缴款人直接缴纳缴款书(含滞纳金的缴款书)和执收单位代收代缴缴款书(不含滞纳金的缴款书)两种,具体使用范围由区财政局根据有关收费项目的收入收缴程序确定。

第二十条执收单位凭《收费登记购买证》申请购买适用票据。《收费登记购买证》只限领证单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让、出售、涂改和伪造。

第二十一条执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领购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台账,并定期向区财政局报告票据使用和结存情况。执收单位应按规定填写票据,票据填写错误,应加盖作废戳记,并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第二十二条各执收单位应建立健全票据监管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让、转借财政票据。票据丢失的,应及时通过区级媒体声明作废,并报告区财政局。

第二十三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五年。对于用量大、存放五年确有困难的票据,经区财政局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区财政局核准后销毁。

第五章管理监督

第二十四条区财政局应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收入收缴管理的各项监督检查制度。 第二十五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属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监督检查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第二十六条执收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正确填写有关收费凭证,保证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采取集中汇缴方式收款的,执收单位应分设开票和收款岗位,并由专人负责,不得由一人兼任。

第二十七条缴款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缴款义务。对执收单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权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乱收费行为,缴款人有权拒绝缴款,并向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举报。

第二十八条缴款人有权向执收单位了解所缴收费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收缴管理方式的有关规定。执收单位应当在收费窗口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文件依据。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执收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执收单位违反财政票据管理有关规定的,按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受托代收单位未按规定将区级非税收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代理银行或开户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故意延解、积压、挪用收费资金或拒收收费资金的,一经查实,由代理银行或开户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代理财政业务的资格。

2、非税收入征收规章制度

一、责任单位

雁峰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二、责任人

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局长主持局内全面工作,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承当各自的工作任务。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责任人为局长、承办人。

三、征收管理依据

《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

四、征收管理范围

区财政局是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有关部门单位是区非税收入的执收单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部门单位,包括区级国家机关,履行或代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定额补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事业单位”),以及上述部门单位的派出机构。

非税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五、征收管理制度

1、实行以票管收。执收单位统一到区非税局申请领取非税执收票据。执收单位收取非税收入时,必须按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财政票据,否则缴款义务人有权拒付。

2、非税收入专户管理。各项非税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区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未经区财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单位不得私设收入过渡性帐户,也不得将属于非税收入性质的资金缴入单位设在财政的其他资金帐户。

3、非税收入入库管理。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制度,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模式进行规范管理。

根据“两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非税收入管理局每月按规定分收入级次、科目类别或执收单位、收入项目定期划缴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对执收单位实行综合预算,根据单位工作和事业需要安排相关经费。非税收入管理局每年度向政府提出资金统筹的方案,经批准后将统筹资金转为财政预算收入。

六、征收方式

(一)非税收入采取直接征收和委托征收两种方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由法定执收单位直接征收;法定执收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征收的,应签订委托协议,并报非税收入管理局备案。采取委托征收方式的,应当对受委托单位的征收行为实施严格监督,并承担受委托征收行为的法律责任;受委托单位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征收非税收入,不得转委托。非税收入管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设立征收窗口或执收点。

(二)非税收入采取直接缴款和集中汇缴两种缴款方式。

1、直接缴款。执收单位在办理收款业务时,应当向缴款义务人出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过转账方式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缴款义务人须到其开户银行办理缴款手续,其中,缴款义务人开户银行是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的,非税收入应直接划解财政部门在该代理银行设立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缴款义务人开户银行不是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的,资金缴入执收单位或缴款义务人选择的非税收入代理银行主办行。通过现金方式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由缴款义务人就近到非税收入收款代理银行缴款。

2、集中汇缴。集中汇缴只适用于按有关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按有关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并收取款项后,由执收单位按日分收费项目汇总并填表制《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所收款项集中缴入示范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七、监督检查

1、建立完善局务会制度,局内明确分工,每个办事环节经办人都要签名以示负责,局内全程记录办理过程并归档保存。

2、局内对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情况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局内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4、通过公开公示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5、接受区财政局有监督管理职能科室的监督检查。

6、接受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八、责任追究。参照以下条例处理:

一、执法股室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违反规定办理财政收支预算审核、批复或者调整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资金拨付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各类账户的开设、变更或撤销的;

(四)违反规定征收基金、罚款或收费的;

(五)违反规定办理预算收入退库的;

(六)违反规定办理减、免税费的; (七)违反规定办理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

(八)违反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的;

(九)违反规定参与或干预政府采购中的商业活动的;

(十)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

(十一)违反规定发放罚没票据或者收费票据的;

(十二)违反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和行政裁决的;

(十三)违反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

(十四)没有法定依据委托有关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

(十五)指派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执法的;

(十六)违反规定不履行或故意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

(十七)违法制定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造成行政复议被纠正或行政诉讼败诉的;

(十八)违反规定实施或不予行政许可的;

(十九)违反规定实施财政监督检查的;

(二十)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行为。

二、追究行政过错责任,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一)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进行批评教育;

(二)通报批评;

(三)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四)扣发全部或部分目标管理奖;

(五)调离执法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

(六)责令辞职或辞退;

(七)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八)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在追究上述过错责任的同时,应对错误的行政行为进行纠正。

九、环节流程略

3、非税收入统筹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逐步理顺分配关系,适当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出,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预算内外资金综合运用的整体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29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筹管理的原则。无偿性,即非税收入资金属于政府性资金,政府从委托各单位代征的非税收入资金中统筹调剂部分资金,具有无偿性;公平性,即政府对纳入统筹范围内的单位或项目,按照同一比例征收统筹资金;合理性,即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在剔除上缴上级、返还下级、征收成本费用等因素后再进行统筹。

第三条统筹管理的范围。本区行政区划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所收取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都要按率征收政府调剂统筹款。统筹资金具体包括下列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照章纳税后的其他收入等。

对各单位收取的有法定专门用途的非税收入、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往来性资金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收取的各类款项暂不统筹,具体项目由区财政局按规定予以界定,但须按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四条统筹管理的方法。非税收入调剂统筹实行“核定收入基数、固定调剂比例、超收比例返还、短收调剂不变”的管理办法。每年初,区财政局根据各单位前三年的实际收入平均数核定收入基数,基数内的非税收入在扣除上缴、分成和成本性支出后,按20%的比例统筹,超基数的按50%统筹;对未核定收入基数的单位,原则上按实际收入的30%统筹。各执收单位如果完不成收入任务,调剂统筹部分仍按收入基数计算,短收部分相应核减该单位综合支出预算。

第五条统筹资金的用途。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资金,由财政结合预算内资金,纳入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计划,统筹安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主要用于解决社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公益事业等补助性转移支出。

第六条统筹资金的缴拨。按规定应纳入统筹范围的非税收入,在各单位将其缴入财政专户时,由区财政局直接提取。集中统筹的资金,由区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中所掌握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使用计划报财政局局长办公会审核,局长办公会对其进行初审后,上报区政府批准后拨付。

第七条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收入,不得无故短收。收取的非税收入资金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足额缴存财政专户。对无故出现收入下滑的单位,区政府将组织人员查找原因,研究处理意见。财政部门要定期向区政府报送非税收入资金收支分析等资料,并定期会同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非税收入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和统筹收入的单位,除了按《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外,违规收入一律按“小金库”资金全部收缴国库,并由区财政局采取暂停拨付预算经费,停办控购手续,停发收费票据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区政府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非税收入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以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之外的下列财政收入: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通过出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

(四)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以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以及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经营收益;

(五)国有的土地、海域、矿区、场地和其他公共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

(六)按照国家规定的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筹集的彩票公益金;

(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时取得的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所形成的罚没收入;

(八)以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已指定具体捐赠对象和项目的定向捐赠收入除外);

(九)主管部门通过提取管理费、收入分成、下级上解资金或者其他方式集中的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

(十)纳入非税收入账户体系的各类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含税收利息收入);

(十一)其他依法设定的非税收入。

前款规定的收入属应纳税的,依法纳税后上缴非税收入。

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非税收入管理应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非税收入项目的设定、收支管理和监督应当依法进行。

非税收入按照不同的类型和特点,实行科学、有效的分类规范管理。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切实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第七条市财政部门主管本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并具体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的编制草案和组织执行等工作。

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审计、物价、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做好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征收管理

第八条向缴款义务人征收或者收取(以下统称征收)非税收入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为执收单位。

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已规定执收单位的,由规定的执收单位征收;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没有规定执收单位的,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

执收单位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委托其他单位代征非税收入。委托应当签订委托协议书。受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征非税收入。

第九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负责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及其依据、范围、标准、时限、程序,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编制本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草案,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依法向缴款义务人足额征收非税收入;

(四)记录、汇总、核对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定期报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五)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严格依法征收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征、免征、缓征,不得隐瞒、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存私放、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所收非税收入款项。

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范围、标准和征收非税收入。

第十一条依法应当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单位或者个人为缴款义务人。

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方式、途径缴纳非税收入款项,不得逃避缴纳义务。

第十二条缴款义务人符合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条件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由财政部门批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批准部门应当明确申请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的依据、范围、条件、时限、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前款规定的缓征、减征、免征事项,只适用于本级管理的非税收入。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依照公开、公平原则确定非税收入的代收银行,并可在代收银行设立用于归集、记录和划解非税收入款项的汇缴账户。财政部门根据双方约定,按银行代收非税收入的业务量或者收缴金额向代收银行支付手续费。

执收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开设只收不支的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本单位现场征收的或者零散的非税收入并按规定上缴财政。

第十四条缴纳非税收入采取直接缴款或者集中汇缴方式。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当场收款或者纳入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的非税收入采取集中汇缴方式外,均应采取直接缴款方式。

采取直接缴款方式的,缴款义务人凭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开具的缴款凭证,到代收银行的营业网点或者通过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缴款途径,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采取集中汇缴方式的,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向缴款义务人收款并开具财政票据或者发票后,在同级财政部门规定期限内,汇总填制缴款凭证,并将非税收入按收款项目编码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本级的非税收入账户体系,包括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资金收支活动的国库单一账户,在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未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及其支出活动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及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非税收入的汇缴、集中支付和特殊专项支出等活动的其他账户。

第十六条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为国家代收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中央国库;涉及市与国家、省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应当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涉及市与区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由市政府或者市财政部门规定。

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按照就地缴款、分级划解、及时结算的原则,由财政部门定期划解、结算,不得拖延、滞压、隐瞒、截留。

第十七条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后,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办理退库:

(一)多缴款、重复缴款、错缴款的;

(二)由于调整非税收入征收标准,需要退还款项的;

(三)财政部门规定应当办理退库手续的其他情形。

非税收入的退库,应当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办理,其他账户不得办理。

第十八条办理非税收入退库,需退还缴款义务人的,由缴款义务人向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需退还执收单位及其委托单位或者代收银行的,由请求退款的执收单位或者代收银行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发现需要向缴款义务人退款的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经批准后主动向缴款义务人退款。

财政部门接到资料齐全的退库申请后,属于本级管理权限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退款;涉及上级财政部门管理的非税收入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上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非税收入应当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安排。

除有规定用途或者弥补征收成本性支出外,非税收入应当与执收单位的支出分离。

具有专项用途的非税收入,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安排,专款专用,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部门预算。

执收单位的基本支出,按照其职能、定员和部门预算核定的支出标准统筹安排;项目支出由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核定。

执收单位委托其他单位征收非税收入的费用,通过部门预算安排。取得国有资产或者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所必需的征收成本,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核定。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二十二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由财政部门核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具体办法按市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财政票据管理

第二十三条财政票据是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在征收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的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款凭证,是财务收支的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征收非税收入时应当开具财政票据,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不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财政票据的,缴款义务人有权拒绝缴款并向财政部门投诉。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及其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购领、保管和发放财政票据,并对财政票据的使用进行稽查和核销。

第二十五条执收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和收入级次或者财务隶属关系购领、开具、保管、核销财政票据,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保证财政票据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二十六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转让、转借、串用、代开、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和销毁财政票据;禁止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征收非税收入;禁止使用非法财政票据。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收、入库、支出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审计、物价等部门应当依法对非税收入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受移送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部门。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的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阻挠、拖延,并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检查处理决定。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检举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受理的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有联络方式的检举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负责受理和查处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及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的单位和个人。

对举报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或者财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属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该条例规定予以处罚或者处分。

第三十一条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应缴的非税收入,退还违法多收的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执收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征收、代收非税收入的;

(二)违法多征、少征非税收入的;

(三)违反收缴分离规定的;

(四)转移、私分或者变相私分非税收入的;

(五)不按规定办理非税收入退库的;

(六)不按规定购领、开具、保管、销毁财政票据,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使用非法财政票据的;

(七)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的。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的非税收入,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作为缴款义务人逃避缴纳非税收入义务的;

(二)不按规定执行部门预算的;

(三)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

(四)不履行内部监督义务或者拒绝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市财政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部门预算、综合财政、分类管理、收支分离、监督检查等实施办法。

税务部门实施本办法的具体操作程序由市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县级市非税收入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非税会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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