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绩效考核方
1、绩效考核根据工作数量(即出勤时间)和工作质量(即四方满意度调查及岗位管理考核)
进行考核,每月1次。
2、在工作质量考核中,四方满意度调查得分占40%,四方满意度调查即患者、医生、护士、
护士长对各科室全体护理人员的满意度评价,岗位管理考核得分占60%,折合得分=原始(或平均分)得分×相应百分比。
3、工作数量考核中各岗位护理人员除法定假日(如工休、节假日、晚婚晚育、计划生育、
产假等)外的非正常休假(事假、病假等)10以内(不含10天),按天扣除,扣除系数=(相应岗位系数×实际休假天数)÷当月总天数,10天以上(不含10天)取消当月绩效分配。
4、工作质量考核实得分数≥80分者(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折合系数即
为为相应实得系数,实得分数位于80~89分降低0.1系数、70~79分降低0.2系数、70分以下为相应系数的1/2,规范化培训人员每档次降低0.05的系数。
5、根据统筹总奖金÷护理人员绩效系数总和计算出1.0的绩效系数的绩效金额,护理人员
统筹的绩效金额=应得绩效系数×1.0的绩效金额。
《护士绩效考核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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