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重庆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02:17:0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重庆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园区)考评办法

[日期:2007-01-22]

来源:中城房网 作者:匿名

[字体:大 中 小]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园区)管理,提高全市物业管理水平,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辖区内实施物业管理一年以上的区级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园区)的考评,适用本《办法》。

住宅小区,是指按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市政、环卫、绿化设施设备齐全,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入住率达60%以上的小区或分期建设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入住率达60%以上的小区内的组团。

大厦,是指按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市政、环卫、绿化设施设备齐全,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入住率达60%以上的单幢高层住宅;或分期建设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入住率达60%以上的高层住宅小区内的组团;或单幢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使用率60%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或其它经营性大厦或大厦组团等。

第三条

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园区)的考评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考评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征询业主、使用人意见综合评议,以打分的形式进行。

第五条

市级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90—95分的,评为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工业园区);96分以上(含96分)的,评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大厦、工业园区),由市国土房管局授予荣誉称号并通报表彰。

第六条

获取市级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大厦、工业园区)的项目,每隔三年进行抽查复验,复验不符合达标要求的小区(大厦、工业园区),应在三个月内进行整改,由国土房管局评审验收,复验整改后仍不符合达标要求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七条

已获区县(自治县、市)级物业管理优秀小区(大厦、工业园区)称号的,可申报市级优秀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园区)的评选。已获市级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大厦、工业园区)称号的,可申报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大厦、工业园区)的评选。

第八条

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园区)考评的申报程序:

1、物业管理单位应在考评年度的五月三十日内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房地产管理局提出考评申请,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2、区县(自治县、市)房地产管理局在接到物业管理单位的申报材料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进行预评预验并签署意见,于六月底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国土房管局,由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考评。

第九条

优秀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园区)考评申报材料包括:

1、《重庆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园区)》达标申报表;

2、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使用概况;

3、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园区)物业管理工作小结;

4、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汇编;

5、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筹备小组评议意见。

第十条

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别墅区及其它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创优达标考评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经考评符合达标要求的,授予相应的称号。

第十一条

区县(自治县、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区县(自治县、市)级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园区)标准和考评办法。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国土房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土地房屋管理局印发的《重庆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考评暂行办法》(渝地房发[1998]608号)同时废止。

XX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办法[优秀]

绍兴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达标考评办法

湖南省直优秀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考评办法

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创优实施方案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优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北仑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优秀)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荆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移交办法(版)

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

重庆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考评办法
《重庆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考评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