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监控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山视频监控管理,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有效安全运行,达到监控矿山管理的目的,确保矿山监控的设施设备不发生意外丢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山系统的安装,由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矿山管理部,负责安装所有矿山视频监控系统的设施设备,并负责监督管理,各矿山必须配合公司部门工作。
二、监控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属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各矿山只有保管和正常使用的权利。
三、各矿山在使用过程中,负监护责任,必须妥善保管好监控系统的设施设备。
四、各矿山在使用监控系统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维修维护费用,由本矿山负责。
五、如矿山负责人要拆场,要将所有监控设施设备,通知公司矿山管理部,进行办理三方移交手续后,才能除场。
六、各矿山的所有监控设施设备,除自然灾害(雷击、泥石流、滑坡)外发生的被盗、丢失、意外损坏、买卖等情况,公司有权追究本矿山的责任,一切经济损失,由矿山负责修复和赔偿,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014年12月1日
《矿山监控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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