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汇煤化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工作条例
第一条为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设立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环保工作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环保工作。
第三条单列环境保护专项治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为环保工作提供充足的物质保证,并在现有基础上逐年加大综合治理力度。
第四条严格实行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制度,不断采取改进设计、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和消除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第五条改善现有的生产工艺设备,努力达到清洁生产工艺要求。
第六条健全、完善环境保护设备、设施档案,确保环保设施持续运转,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
第七条不断教育员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做到广泛宣传,深入人心,确保员工立足本岗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持之以恒地开展花园式企业的建设工作,为昝村煤化工业区增添新的风景。
第九条自觉接受环境监理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配合污染源环境监测工作正常开展。
第十条足额缴纳排污费。
第十一条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办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并按期年检、按规排放。
《环境保护工作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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