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同点:
1.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同属竞争法范畴。
2.两法的目的一致,都是为促进和保护竞争,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调整的对象都是市场竞争关系。
二:区别。
1.立法目的不同: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则旨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倡导公平有序竞争从而保护合法市场参与者的权益和打击不法市场经济行为。两部法律所立足的角度不同,一个是立足于防止市场垄断,一个是立足于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2.所规定的具体违法行为不同: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要规范的是市场上各企业在竞争时的具体违法行为。而反垄断法所关注的是竞争者之间的协调问题
1.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内容上看,反垄断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依法自由参与竞争并抗拒垄断的权利和不从事垄断行为的义务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有依法从事正当竞争、抵制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和不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
2.从行为方式上看,垄断主要是企业(厂商)以独占、寡占及联合行为等控制市场,排斥或限制竞争,各种形式的垄断协议或垄断组织(托拉斯、卡特尔、辛迪加、康采恩等)是设置市场壁垒,阻碍他人进入市场的通常表现形式,因而,垄断常表现为一种合同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表现为一种侵权行为。
.从性质上看,反垄断法属于公法范畴,主要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公平竞争的机制,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私法范畴,主要维护商业伦理道德和保护经营者的的合法权益。反垄断立法与执法具有宏观特点和政策性。
反不正当竞争立法与执法则属于微观领域,限于经营者或消费者。
《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同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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