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员 投 诉 受 理 制 度
为规范学员投诉受理工作,及时处理学员投诉,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声誉,制定本制度
1、在学员报名大厅、教室和训练场地设立学员投诉箱和公示投诉电话。
2、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每日开启投诉信箱和查看互联网,发现投诉应及时处理。
3、接到投诉后,由信访员填写学员投诉表,由办公室主任鉴定意见后,交由分管校长阅示。
4、调查时应形成书面材料,包括证人证言,被投诉人的情况说明及调查报告。
5、调查结束后应将处理意见填写在学员投诉表上,并报送分管校长批准。
6、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由责任人向当面向学员赔礼道歉,并按学校其他规定处理责任人;
7、接到学员投诉后,应在三日内处理完毕,需要延长的一般不超过7日,超过7日的由分管校长批准。
8、学校办公室将学员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员。
《学员投诉受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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