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方案设计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对员工的考察与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目的
1、为公司造就一支业务精干的高素质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2、及时、公正地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的绩效改进做好准备。
3、为中层管理、技术类员工的职业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员工的薪酬待遇(含员工持股权重调整)以及相关的教育培训提供人事信息与决策依据。
4、将人事考核转化为一种管理过程,形成一个员工与公司双向沟通的平台,以增进管理效率。
三、考核原则
1、以公司对员工的经营业绩指标及相关的管理指标,和员工实际工作中的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
2、以员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为操作准则;
3、以全面、客观、公正、公开、规范为核心考核理念。
四、适用对象
本制度主要是为公司销售部门人员设计,另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在考核范围内:
1、试用期内,尚未转正员工;
2、连续出勤不满六个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职六个月以上;
3、特约人员。
五、各类考核时间排定表
考核类别考核时间 复核时间考核终定时间
年中考核6月1日到5日,6月5日到8日,6月15日
年度考核1月15日到20日,1月21日到23日,1月25日
转正考核按公司招聘调配制度执行
晋升考核按公司内部晋升制度执行
注:
1、考核时间主要是指由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主管与下属就绩效表现,绩效改善计划,新的绩效目标共同进行讨论的时间;
2、人事复核时间主要由人事决策部对有争议的考核结果及员工申诉的事件进行调查了解和仲裁;
3、考核终定时间是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新的绩效目标进行备案归档的时间;
4、年度考核是公司对全体(正式)员工年度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年中考核是对年度考核评分“有待提高”及“急需提高”二类人员的考核。
六、考核体制
考核实行直接主管评估部属,部门主管复评制。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考核有政策制度咨询、执行监督、申诉调查等职能。人事决策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及相关部门主管组成)是公司员工考核政策的最终仲裁机构。具体权限见下表: 考核对象初评(员工自评后)汇总部门复核
公司副总经理、相关职能经理人力资源部主管
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企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主管
考核对象初评(员工自评后)汇总部门复核
职能总经理员工自评人力资源部主管
公司副总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
部门经理级主管副总经理公司人事经理、相关职能总经理
部门职员直接主管评公司人事间接主管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