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须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书;
(二)家庭户口簿原件(学生本人需与享受天津低保的亲属在同一户口本中);
(三)学费减免证明(须有各区县民政局加盖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批专用章”);
(四) 民政部门发放的“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殊困难户及孤儿、孤残人员的证明”;
《教师技能大赛.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