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政法学院第二届教师技能大赛通知
我院本着“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为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我院同学作为师范类学生的专业素养,现拟举办我院第二届教师技能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单位:政法学院08—11级全体在校生
二、比赛办法:分为蒙语组和汉语组
三、比赛要求:讲课、说课需在十五分钟以内,可自带听课同学10到15人
四、奖励办法:蒙语组、汉语组分别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最佳台风奖、最佳板书奖、最佳语言奖各一名。
五、具体比赛规则:
1、比赛时间:15分钟之内,如有延时则扣去一定分数。(注:在14分钟时有黄牌提示,15分钟时有红牌提示)
2、授课内容:我院08—11级培养计划内的各课程内容。
3、过程要求:教学环节相对完整,教学目标能够落实,教学方法科学、规范,同时又不失灵活,各教学环节衔接自然,教学氛围良好。
4、内容要求:教学内容没有知识性的错误,对教学内容的理解深刻、全面、透彻,重点、难点突出。
5、板书要求:内容正确,字迹和符号清晰,形式规范,条理分明,能够强化教学效果兼具实用性与艺术性。
6、语言要求:普通话标准,语速、音量适当,没有语病,语句通顺,语言表达清楚、连贯、自然、简洁、流畅具有感染力。
7、教态要求:自然大方,基本脱离教案,体态语和目光语自然。
8、评分规则另有附件。
注意事项:
1、过程中学生会全体成员须全部到场,并为各评委老师和参赛同学比赛提供竭诚的服务。
2、各班班长将参赛名单于2011年11月21日准时交到我院团总支。
3、比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政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11年12月15日
《教师技能大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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