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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办设置及岗位职责(材料)

发布时间:2020-03-02 19:53:2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DR3驻地办设置及岗位职责

编辑:超级管理员 日期:201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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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3岗位设置及职责

驻地办主要职责

1、质量监理;

2、施工安全监理;

3、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4、工程费用监理;

5、工程进度控制;

6、合同其他事项管理;

7、其它。

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职责

1、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和资料。

2、对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全面负责驻地办的工作。

3、制订落实具体监理措施,在监理工程师代表处的领导下与业主密切配合,充分运用驻地办的职责权力,组织完成驻地办的各项工作。

4、负责对驻地办监理人员的管理、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抓好廉政建设,加强监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5、组织驻地办监理人员的学习,召开有关技术、质量、进度、计量支付、合同管理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会议。

6、负责向承包人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图纸、资料,适时检查承包人的履约情况。

7、参与代表处组织的交桩和技术交底工作。

8、督促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定期检查其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

9、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及时解决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存在的问题。

10、审查并上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年度计划、阶段计划,并提出审查意见报监理工程师代表处;审批承包人的月、旬计划,并监督执行。

11、审批分部、分项工程的开工报告;组织分部、分项工程交工验收;组织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剩余工程进行调查、统计,确定相应责任,督促承包人完成。

12、参与工程编号划分。

13、审查承包人上报的中间计量资料、签认中间计量证书。

14、主持召开工地例会,签发会议纪要,督促检查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15、审核签认工地各类文件、报表,组织编制驻地办监理月报。

16、签发工作指令,签发分部、分项工程的暂时停工令、复工令、中间交工证书。

17、受理并审查承包人上报的工程变更申请并报代表处。

18、审查承包人上报的工程延期、索赔申请,提出处理意见后,上报监理工程师代表处。

19、主持编制《监理细则》并报代表处审批。

20、组织编制驻地办的监理竣工文件,督促承包人编制提交施工竣工文件。

21、参加所辖段的交、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业主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22、完成监理工程师代表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地办道路工程师职责

1、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和资料。

2、负责路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路基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审查、复核设计图纸和设计资料,当发现问题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

5、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人员、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原材料检验等准备情况,审查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6、负责分项工程各工序的中间检查和验收,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

7、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搜集各类原始资料,提出处理意见。

8、对承包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参考。

9、协助合同工程师建立计量台帐,配合合同工程师审查承包人填报的中期支付报表。

10、巡视工地,对关键工序,组织和参与旁站监督,及时处理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并做好巡视记录。

11、负责所辖工程施工监理资料、记录、图表的整理、归档工作。

12、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地办桥梁工程师职责

1、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和资料。

2、负责桥涵工程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桥涵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审查、复核设计图纸和设计资料,当发现问题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

5、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人员、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原材料检验等准备情况,审查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6、负责分项工程各工序的中间检查和验收,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

7、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搜集各类原始资料,提出处理意见。

8、对承包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参考。

9、协助合同工程师建立计量台帐,配合合同管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填报的中期支付报表。

10、巡视工地,对关键工序,如预应力张拉、桩基础和结构安装等工序应组织和参与全过程旁站监督,详细检查施工的各部位和环节,及时处理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并做好记录。

11、负责所辖工程施工监理资料、记录、图表的整理、归档工作。

12、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地办路面工程师职责

1、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和资料。

2、负责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路面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审查、复核设计图纸和设计资料,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各种施工图。当发现问题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

5、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人员、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原材料检验等准备情况,审查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6、负责分项工程各工序的中间检查和验收,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

7、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搜集各类原始资料,提出处理意见。

8、对承包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参考。

9、协助合同工程师建立计量台帐,配合合同工程师审查承包人填报的中期支付报表。

10、巡视工地,对关键工序,组织和参与旁站监督,及时处理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并做好记录。

11、负责所辖工程施工监理资料、记录、图表的整理、归档工作。

12、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地办隧道工程师职责

1、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和资料。

2、负责隧道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隧道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审查、复核设计图纸和设计资料。当发现问题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

5、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人员、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原材料检验等准备情况审查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6、负责分项工程各工序的中间检查和验收,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

7、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搜集各类原始资料,提出处理意见。

8、对承包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参考。

9、协助合同工程师建立计量台帐,配合合同工程师审查承包人填报的中期支付报表。

10、巡视工地,对关键工序,如洞口开挖、锚喷支护、衬砌、洞口和翼墙浇筑等工序应组织和参与全过程旁站监督,详细检查施工的各部位和环节,及时处理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并做好记录。

11、负责所辖工程施工监理资料、记录、图表的整理、归档工作。

12、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地办合同工程师职责

1、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和资料。

2、负责合同管理和计量支付等监理工作。

3、参与工程编号划分。

4、及时建立计量支付台帐。审核承包人上报的支付申请、中期支付报告,提出审核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参考。

5、全面了解施工进展情况,收集原始施工资料,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下,按规定进行已完合格工程的计量。

6、负责审查工程变更、延期、索赔等申请,将审查意见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并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7、对承包人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有效监控。

8、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地办试验室主任职责

1、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试验规程及其相关文件和资料。

2、负责辖区内所有的材料控制和工程试验监理工作,检查承包人进场的材料,审核认定外购材料的出厂证明书、质量合格证书、试验报告、证明文件等资料,与专业监理工程师紧密配合。

3、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审批权限内的标准试验,平行试验后上报代表处中心试验室。

4、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要求配备试验仪器、设备和试验专业人员,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检测工作,满足施工质量的检验要求。

5、配合代表处参与用于本工程的成品、半成品材料的检测。

6、不定期检查承包人的工地试验仪器设备,检查承包人自采材料的加工方法,以及各种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督促承包人将不合格的材料清理出场。

7、建立试验台帐,内容包括:进场的钢材、水泥;混凝土配合比;砂浆配合比;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标准击实试验、压实度抽检等。所有试验结果、报告和其它有关资料必须建立档案,以便随时查阅。

8、审查承包人试验检测月报,编制监理试验检测月报。

9、按规定的抽检频率独立完成抽检试验。

10、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地办测量工程师职责

1、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和资料。

2、负责工程施工测量的监理工作。

3、参与交桩和技术交底工作,参与承包人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数据的复测检查,并进行平行测量,对相应成果进行签认。

4、审查验收承包人加密控制测量资料,检查承包人施工测量成果,按规定抽检频率独立完成抽检测量。

5、检查承包人对施工控制点的保护、监测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如控制点有变更,需在填写相关的变更资料上报代表处。

6、验收、复测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资料,以作为横断面施工图和土石方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7、每月计量时,协助道路工程师、合同管理工程师检测路基(填方和挖方)施工标高,并督促承包人标绘在横断面图上;协助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实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以便计算当月完成的各项工程的工程量。

8、协助相关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施工和竣工图纸。

9、定期检查承包人测量仪器的精度。

10、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地办交通工程师职责

1、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和资料。

2、负责交通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交通工程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审查、复核设计图纸和设计资料,当发现问题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

5、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人员、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原材料检验等准备情况。审查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6、负责分项工程各工序的中间检查和验收,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

7、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搜集各类原始资料,提出处理意见。

8、对承包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参考。

9、协助合同工程师建立计量台帐,配合合同工程师审查承包人填报的中期支付报表。

10、巡视工地,对关键工序,组织和参与旁站监督,及时处理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并做好记录。

11、负责所辖工程施工监理资料、记录、图表的整理、归档工作。

12、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地办安全工程师职责

1、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和资料。

2、负责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3、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抢险方案,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开工前督促承包人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查承包人开工报告中有关工程施工安全的内容,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开工。

5、对安全设施、设备和措施定期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当存有安全事故的苗头和隐患时,应及时制止和纠正,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

6、在各专业工程师配合下对施工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承包人遵守安全制度、安全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

7、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参加承包人的安全专题会议、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会议,参加由监理工程师代表处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8、督促承包人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管理培训等活动。

9、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10、每月提交一份安全监理工作报告。

11、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地办环保工程师职责

1、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和资料。

2、负责工程施工环保监理工作。

3、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方案,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

4、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环境保护方案,审查承包人开工报告中有关工程施工环保方面的内容,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开工。

5、对环境保护措施定期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到位,当存有破坏环境保护的苗头和隐患时,应及时制止和纠正,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

6、在各专业工程师配合下对施工环保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承包人遵守环境保护办法、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

7、定期召开环保专题会议,参加承包人的环保专题会议、施工环境保护技术交底工作会议,参加由监理工程师代表处组织的环保检查。

8、督促承包人定期开展环保教育、环保管理培训等活动。

9、参加环境破坏的事故调查工作。

10、每月提交一份环保工作报告。

11、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地办监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驻地办安全管理制度

驻地办监理总结报告

总监(驻地)办管理办法

驻地办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驻地办档案室职责

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驻地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项目驻地门卫岗位职责

驻地办设置及岗位职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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