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学生早操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建设良好有序的学习生活风貌,树立学生积极的时间观念,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每位学生能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概括《学院关于大学生早操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全校大一学生均应出操。早操由系学生会组织安排检查考核,早操出勤作为班级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各班要严格早操纪律,保证出操人数,确保早操质量。
2、参加出操的人员,听到广播音乐后,10分钟内以年级为单位迅速集合,并按指定地点组织出操。
3、早操内容以院体育工作部的有关要求为准。
4、早操管理
(1)学生必须出早操。生病学生可不出操,但须有医院证明并经分管辅导员同意。无故不出操者,凡无故缺勤1次者,给予系部通报批评、2次者将根据学院学籍管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2)班级出操出勤不得低于100%,凡在院、系检查、抽查中班级出勤率连续3次低于100%的,将取消班级各类优秀集体评选资格、班委和本班学生干部取消参加本年度各类评优资格。并要求班主任、辅导员随班出操进行整顿。
经济管理系
2013年3月
《2经济管理系学生早操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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