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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答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09:44: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一、名词解释

1、风险

是指损失的不确定性

2、风险管理

是指各经济单位在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等基础上选择、组合和优化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并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过 程。

3、保险

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被保险人因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或对人身伤亡和丧失工作能力给予经济保障的一种制度。

4、保险资本

是指投在保险上,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资本。

5、保险基金

也称保险准备基金,它是社会后备基金的一种,由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形式,是以保险经济形式建立起来的一种具有特定用途的货币资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因人身伤亡事故给付保险金的一种后备基金。

6、保险经营

是指保险企业开展业务的内容、方式与过程。

7、保险展业

就是争取保户,推销保单,不断扩大承保面。

8、保险理赔

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9、保险市场

是指保险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或是保险商品供给与需求关系的总和。它既可以指固定的交易场所,如保险交易所,也可以是所有实现保险商品让渡的交换关系的总和。

10、保险需求

是指特定的时期内和一定的费率水平上,投保人在保险市场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保险商品的数量。

11、保险供给

是指在特定的时期内和一定的费率水平上,国家和从事保险经营的企业所能提供并且愿意提供的保险种类和保险数量。

12、保险代理人 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人。

13、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组织和个人。

14、保险公估人是指接受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委托,为其保险标的的勘察、鉴定、估损及赔款的理算等出具证明的人。

二、简答题

1、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和处理方式有哪些?

答:基本程序: 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效果评价等环节。

第一、.风险的识别 风险的识别:是经济单位和个人对所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整理,并对风险的性质进行鉴定的过程。

第二、风险的估测 风险的估测:是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的详细损失资料加以分析,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风险估测的内容主要包括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两个方面。

第三、.风险管理方法 风险管理方法分为控制法和财务法两大类,前者的目的是降低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重点在于改变引起风险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后者是事先做好吸纳风险成本的财务安排。 第

四、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是分析、比较已实施的风险管理方法的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契合程度,以此来评判管理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收益性。 处理方式

(一)风险控制方法

第一,风险避免即放弃或不进行可能带来损失的活动或工作;

第二,风险防止即采取预防和和抑制等手段,减少损失发生的机会或降低损失的严重性; 第三,风险分离指将面临损失的风险单位分离;

第四,风险分散指根据风险因素间的以及风险因素与其他因素间的负相关性,进行资产的有效组合,使风险减至最小;

第五,风险限制即通过合同和交易的标准化限定经济单位潜在风险;第六,风险结合,即不同的经济单位正对相同的风险缔结某种协定,将这种风险排除出去。

(二)风险的财务处理方法

第一,风险自留是指经济单位自行承担部分或全部风险的一种处理方法; 第二,风险转移是指经济单位将自己的风险转移给他人。

2、保险有何职能与作用?

答:保险的职能

(一)基本职能 组织经济补偿和实现保险金的给付

(二)保险的派生职能 第一,保险的防灾减损职能;第二,保险的资金积累职能;第三,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

保险的作用

(一)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二)有利于社会稳定

(三)有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有利于扩大对外经济交往

(五)有利于社会文明的发展

3、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特点是什么? 答: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是保险双方当事人未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它具有以下特点:

(一)保险合同的保障性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

(二)保险合同的诚信性 任何经济合同的签订都要以双方当事人的诚信为基础。但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诚信程度更甚于其他合同。

(三)保险合同的双务性 是指双方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四)保险合同的附和性 附和性合同是由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只能在此基础上作取舍决定。保险合同属于附和性合同,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性质和风险状况,对不同的险种分别拟定若干保险条款,供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选择。对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只有依照保险条款表示同意投保或不投保,不能提出自己所需的保险单,或修改其中的内容,即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有某种特殊需要,也只能采用保险人事先准备的附加条款作为对原有条款的补充,或另附特别约定批单。

4、保险合同的主客体是什么?各自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参加保险这一民事法律关系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第一,保险人,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是经营保险业务,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一方;第二,投保人是保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妇幼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第一,被保险人是指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或领取保险金;第二,受益人是指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约定,在事故发生时向保险人行使赔偿请示权的人;第三,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保险合同的客体并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可保利益。

(三)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的参与者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在保险合同中,从缴纳保险费这一权利义务关系看,保险人是权利主体,投保人是义务主体;从发生保险事故后给付补偿这一权利义务关系看,被保险人是权利主体,保险人是义务主体。 保险人有权收取保险费,并要求投保方履行最大诚信原则,但同时要依保险合同的约定负有以下义务:对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及时签发保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的义务,履行赔偿和给付的义;投保人有要求保险人解释保单的权利及发生保险事故后向保险人求偿的权利,但也要承担以下义务:履行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如实告知的义务,及时通知义务,举证义务,防灾防损的义务。

5、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

答:保险合同终止是指某种法定或约定事由出现时,致使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有如下原因:第一,保险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第二,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即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保险事故,因保险人按约定履行了全部保险赔偿或给付义务而使合同终止;第三,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灭失而终止。这里说的灭失是指因保险事故以外的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灭失或丧失;第四,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部分损失、并且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而终止;第五,人身保险合同因被保险人的死亡而终止。人身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其可保利益是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被保险人如果非因保险事故或事件而死亡,投保人于该保险合同不再有可保利益,保险合同也随之终止。

6、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有哪几种并进行比较?

答:按照惯例,对保险业务中发生的争议,协商和解、仲裁和司法诉讼三种方式来处理

(一)协商和解 即在争议发生后,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进行磋商,双方都做出一定的让步,在彼此都认可和接受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消除纠纷。有两种方式:一是自行和解。即由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协商,达成和解,没有第三者介入;二是调解。即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充当调解人,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优点:使双方的争议在较友好的气氛中解决,而且节省繁杂的仲裁和诉讼手续以及费用,同时还节省时间,使争议得到及时解决。

(二)仲裁 即在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把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

优点:提交仲裁是双方自愿的,而不是一方强迫另一方的行为;仲裁机构多为有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在仲裁时可以更多地考虑商业惯例,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仲裁作出的裁决是终局性的,能够保证受损方的利益;终此能比较及时地解决争议,提高工作效率;采用仲裁方式,多在比较友好的气氛中解决争议,有利于保持双方今后业务关系的发展。

(三)诉讼 指司法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加人的配合下,依据法定诉讼程序所进行的全部活动。当保险合同双方的纠纷不能用前两种方法解决时,可采取诉讼的方法。诉讼不同于仲裁,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必须应诉。法院审理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带任何感情和商业色彩,所以司法诉讼是一种强制性的行为。把争议案件诉诸司法诉讼是比较严厉的处理争议的方式。因此,只有在友好协商、仲裁未成的时候,才采取这一方式。和一般民事诉讼一样,保险诉讼可以分为起诉、审判和执行三个阶段。一经终审判决,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否则,法院有权强制执行。

7、保险理赔的原则和程序?

答:保险理赔指审核和处理赔案,它是保险经营的最后环节。具有以下的原则和程序:

(一)理赔原则

第一,重约守信原则 。保险人在处理赔案时,一定要尊重合同,恪守信用,按条款办事,掌握理赔标准,既不惜赔,也不滥赔,保障被保险人利益,维护保险信誉。第二,实事求是原则。在确定责任归属时,既要严格按条款办事,又要考虑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要深入实际,掌握情况,实事求是查明责任。第三,准确及时原则。准确指在处理赔案时,要求准确分清责任,准确确定损失,准确核定赔付,做到不错赔,不乱赔。及时指在处理赔案时,要主动处理、及时赔付,使被保险人及时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理赔程序

第一,登记立案;第二,查勘案情,审定责任;第三,损余物资处理;第四赔款计算;第五,赔付结案。

8、试分析保险防灾减损工作的主要内容?

答:保险防灾减损是指保险企业为预防和减少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及其所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各种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同社会各防灾减损部门的配合和协作

(二)开展防灾减损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进行防灾减损检查

(四)参与抢险救灾

(五)及时处理灾害因素和事故隐患

(六)拨付防灾减损费用

(七)开展灾情调查,积累灾情资料

9、什么是可保利益?其构成条件是什么?

答: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因具有各种利害关系而享有的经济利益,它被法律所认可。可保利益的构成条件:可保利益必须是合法利益;可保利益必须是有经济价值的利益,能以货币来衡量;可保利益是确定的或够可以实现的利益

10、影响保险市场需求与供给的因素有哪些?

答:保险需求是指特定的时期内和一定的费率水平上,投保人在保险市场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保险商品的数量。保险供给

是指在特定的时期内和一定的费率水平上,国家和从事保险经营的企业所能提供并且愿意提供的保险种类和保险数量。影响保险需求的因素有:第一,风险因素;第二,保险费率;第三,经济发展水平;第四,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五,人口因素,包括人口总量和人口结构;第六,强制保险的实施。影响保险供给的因素:第一,保险利润率;第二,保险供给者数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第三,保险市场竞争;第四,保险成本;第五,保险资本量;第六,国家政策。

11、保险市场中介包括哪些?各有什么作用?

答:保险中介人的主体形式多样,主要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等。 保险代理人的作用:第一,有利于沟通保险需求与供给;第二,有利于沟通保险信息,提高保险企业的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增进社会效益;第三,有利于提高保险供给能力,促进保险业务发展;第四,有利于发挥行业和个人优势,改善保险服务。保险经纪人的作用:第一,帮助选择保险人和保险产品;第二,处理风险;第三,理赔谈判。保险公估人的作用:第一,有利于解决专业性、技术性强的承保、定损、理赔问题;第二,有利于实现保险定损、理赔的规范化;第三,有利于保险人提高理赔效率;第四,缓和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理赔方面的矛盾;第五,有利于避免保险标的损失的扩大。

12、试分析中国保险市场的现状及发展前景? 答: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1)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机制初步确立(2)市场主体的多元化格局逐步完善(3)保险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4)中介机构发展迅速(5)保险市场逐步与世界接轨(6)保险资金运用逐渐拓宽(7)监管体系逐步完善

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前景(1)保险市场体系化(2)保险产品品格化(3)保险制度创新化(4)经营管理集约化(5)行业发展国际化(6)从业人员专业化

三、论述题

1、试论述保险业经营的主要原则?

答: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险学理论的核心内容,是保险实践中必须遵守的原则,包括以下几个:(1)可保利益原则 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对投保的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否则合同是非法或无效的(2)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双方都应该恪守信用,互不欺骗或隐瞒。(3)损失赔偿原则 是指在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按照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赔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或以实物赔偿,或修复原标的。(4)近因原则 是保险理赔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当被保险人的损失是直接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造成的,保险人才给予赔偿。

2、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为何采用比较严格的监管,谈谈你的建议?

答:保险资金就属性而言是一种特种资金,专门用于应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可能对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后果。保险资金以下几部分:资本金、责任准备金、总准备金、储金、其他资金。保险资金是社会总资金的一部分,它与财政资金、货币资金、企业资金等类型的资金一起构成社会资金的总量。因此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管。我认为可以几方面,促进保险资金的监管,较好地促进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统一:(1)推进体制改革,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制度(2)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保险资金运用政策法规体系(3)坚持安全审慎,健全多层次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防范机制(4)扩大投资渠道,拓展保险资金运用空间(5)夯实监管基础,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效能。

四、案例分析题

运用案例说明近因原则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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