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基层党组织解读

发布时间:2020-03-03 21:25:2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条例解读

8月13日,中央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个条例是我党关于高等学校党组织工作的重要法规,是高等学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它的修订和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高等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下面,分九个题目,采取问答形式,对新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修订的内容及含义及怎样学习贯彻新条例进行回答与解读。

一、为什么对条例进行修订?

1996年3月,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个条例的实施,对加强和改进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中央对其加以修订,原因有两点:

首先,是面临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必然要求。原条例颁布实施距今已有14年时间。14年来,我们党相继召开了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党的建设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中,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出了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特别是科学发展观,作为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党的建设应该遵循的根本原则。对条例进行适当修改,把党的建设的理论创新成果和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经验及时在条例中体现,是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推进高校党的工作、加强高校党的建设的客观需要。这样做,有利于高校更好地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指导,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更好地按照党的基本路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及重大方针政策推进高校党建和改革发展。

其次,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十四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健康发展,高等学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高校管理体制、高等学校教科研组织方式、内部管理模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原条例中的一些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必须加以修订。新修订的条例,贯彻了中央对高校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吸收了各地高校党的建设的新经验,对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第一章总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新内容?怎样理解这些新内容?

这一章主要说明了制定条例的目的、高等学校党组织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明确了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即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我国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几经变更,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部分高等学校开始试行校长负责制。中发(1990)重2号文件下发以后,绝大部分试行校长负责制的学校又改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96年《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颁布施行后,全国仍在试行校长负责制的极少数几所高校也全部改为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践证明,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符合我国的国情,有利于加强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近十几年来高等教育的飞速发展,充分说明了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经过实践检验的、最符合我国国情和高校实际的领导体制。

新条例第三条增加了这样一段话:“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这一段话,是党章第五条的内容,引用在这里,是进一步强调高校党委必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这一党的组织制度。

三、第二章组织设置的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新要求?怎样理解这些新要求?

这一章,主要论述了高校党的委员会、院(系)级单位党的组织和党的支部的设置。

1、关于高校党的委员会设置。新条例的修定内容主要有:

一是高校党委的任期由原来的四年,调整为五年。这与十七大通过的党章的有关规定是一致的。

二是在第四条增加了“党员代表大会实行任期制”。党员代表大会实行任期制,是十七大作出的决定,并在十七大通过的党章中作了相应规定。党代表任期制是指各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在同级当届党代表大会期间,可以以代表身份从事其职责权限范围内活动。党代表每届任期与同级党代表大会当届届期相同。

三是第六条关于高校党委工作机构设置,在原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基础上,增加了统战部、学生工作部门,以党的法规形式,对高校党委设置统战部、学生工作部门予以确定。

2、关于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设置。

把系级单位党委任期4年改为“3年或4年”。这是根据党章第三十条的规定进行的修改。

3、关于基层党支部设置。新条例修订的内容有:

一是第八条把系级单位党支部委员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由2年,改为2年或3年。这也是是根据新党章作出的修改。

二是在第九条增加了“高等学校院(系)以下单位设立党支部,要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院系以下单位设置党支部的基本原则,既方便党员教育管理,便于党内活动的开展。

三是把学生党设置的要求明确为“学生党支部可按年级或院(系)设置,学生中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班级应当及时成立学生党支部”。这次新条例明确了大学生班级设支部的条件,即学生中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同时提出达到这一标准的班级应当及时成立学生党支部。这是以相应规定,必须执行,要认真调查摸底,做好相关工作。

四是在第九条最后,增加了“要将高校教职工离退休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的要求。这也是按党章第八条做的修改,体现了加强党员队伍管理的新要求,要结合实际加以贯彻落实。

四、第三章主要职责的内容是什么?有什么变化?怎样理解新的变化?

这一章,主要明确了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院(系)级党组织、教职工党支部和大学生党支部的职责。

1、关于高校党委职责。主要有以下补充、完善和修改:

一是在第十条开头增加了:“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按照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概括了高校党的委员会的职责,强调了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领导体制下,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新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审议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新条例把审议学校基本管理制度明确为党委职责,要求更加明确和具体;把稳定工作纳入学院党委的职责,表明维护稳定的重要性。

三是新条例第十条第四款增加了“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两句话。这两句话始终是高校党委的重要职责,原条例中没有明确表述,这次属于补充和完善。另外还增加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内容,这是是根据“党管人才”原则进行的补充。

四是新条例第十条第五款增加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高校党委义不容辞的职责。

2、关于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新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系级单位实行什么样的领导体制,过去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是实行系主任负责制。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认为,这种体制是多年形成的,有利于系党总支摆脱日常行政事务,全力做好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也有利于充分发挥系主任在领导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中的作用。第二种意见是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系主任负责制。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认为,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系实行党总支领导下的系主任负责制,关系才能理顺。第三种意见认为,系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校党委和校行政的决定,不必规定实行什么体制;系党总支和系行政主要是划分职责范围,强调既有分工又要合作,共同做好工作。过去多数同志赞成第三种意见,因此,原条例《条例》只规定了系级单位党总支的主要职责,没有明确规定系及单位实行什么领导体制。在新条例中,虽然仍未明确说系级单位实行什么领导体制,但提出“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其中的含义就

是:系级单位要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的领导体制。这是一个重要的变化,必须认真研究,积极稳妥地推进系级单位内部管理体制和领导体制改革。

二是新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在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的基础上,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系级单位党组织的职责写进新条例,强化了系级单位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责任。

三是原条例十三条第六款:“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新条例第十一条第六款把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也写进了系级单位党组织职责。

2、关于基层党支部委员会职责。原条例中,只对党支部的职责做了笼统的表述;而新条例则分别对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的职责分别进行了明确。其中,教工党支部职责共四条,学生党支部职责共五条。这样分类明确责任,既充分体现了党章第三十一条的要求,也更加切合高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实际,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五、怎样理解和把握第四章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有关内容?

这一章是新增加的,主要内容是高校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设置、职责与工作机制。

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有以下不同:

一是新条例第十六条开头规定:“高等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对高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做出了明确,表明高校纪律检查委员会接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共同领导。这一点在实际工作重要引起重视,严格遵守。

二是原条例十二条第一款:“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新条例十六条第一款则表述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增加了关于做出维护党纪的内容,是新党章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是新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增加了“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利进行监督”的内容。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利进行监督,是纪律检查的经常性工作,要通过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促进干部严格自律,梳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立党为公,为政清廉的良好形象。

四是新条例十六条增加了“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求“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建设,全面开展大学生廉洁教育,把其纳入整个反腐倡廉的大格局之中,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与创新。《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教思政[2007]4号),也要求教育系统全面开展廉洁教育活动。

五是新条例在本章最后增加了一段话:“高等学校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这党章第四条的规定,是对“高等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的原则的补充和具体说明。

六、第五章 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有什么变化?怎样理解这些变化? 这一章,主要论述了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党员服务工作是新增加的内容。与原条例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关于党员教育的内容。新条例第第十七条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变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十七大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党最可宝贵的政治财富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用科学理论的旗帜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意志,是我们党的一条根本经验、一个优良传统。高校党委和各级党组织,必须把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武装全体党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务求实效。 二是关于党员管理。新条例第十八条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作为严格组织生活的内容与要求。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党的三大作风之一,是解决党内矛盾,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基本方法,是保持党的肌体健康,使党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有力武器,必须坚持和完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的要求,党性分析是党员提高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是党员

的自我教育活动,是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要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创新思路、载体、制度,努力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切实发挥其作用。新条例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也写入这一条,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是一项阶段性任务,二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必须长期坚持的任务。要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创新载体,力求取得实效。在这一条的最后,还增加了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要求,这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

三是关于党员服务。主要增加了两条内容。 “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落实这一要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建立一套符合实际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大力推进“党内关爱工程”, 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党员干部,真心实意为党员排忧解难;必须加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建立党群议事会制度,健全党员群众谈心谈话制度,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认真听取党员反映的意见和困难。必须大力加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载体建设,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扶贫帮困活动、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系列活动。 新条例第二十条还增加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党内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员通报”的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的新要求,这是党建理论和实践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和创新,为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明确了基本原则和努力方向。做好这项工作,就必须建立素质提升机制,激发党员的主体意识;必须建立权利保障机制,将党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坚持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要建立互助帮扶机制,增强党员归属感。

四关于党员发展。新条例第二十一条强调了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和改进高校的党员发展工作,把更多的优秀青年人才凝聚到党的队伍和事业中来,是高校党的工作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任务,是高校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的时代课题。 多年来,学院党委认真贯彻历次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在青年教师和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培养发展了一大批优秀青年党员。但是,大学生党员发展比例还不高,新党员教育还没有完全跟上。必须不断规范完善青年教师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紧紧抓住确保新党员质量这个关键环节,通过细化流程、完善质量控制系统,确保在青年教师和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得以不断加强。

七、第六章干部和人才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哪些方面进行了修订?怎样理解修订的内容?

这一章,主要论述了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问题。

内容新条例与原条例相比主要有以下不同:

一是关于干部工作应坚持的原则。新条例第二十三条继续强调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把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原则写入条例。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干部人事体制改革提出明确要求,最近又出台了《2010-2020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对新形势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纲要的要求,坚持正确原则,把握正确方向,积极稳妥推进。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建设方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改革方针,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积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改革创新,完善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制度,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是关于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新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制度。落实好这一要求,院党委和组织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纳入重要日程,针对学院改革发展实际和干部需要制定近、中、长期后备干部陪养计划,重点实施推进;必须建立健全后备干部选拔、培训、管理、使用、提拔相关制度和办法,严格按制度执行;必须加强改进教育形式,拓宽培养领域,完善教核机制和使用机制,为干部成长提供必须的环境。

三是关于人才工作。党管人才工作,是新条例的新内容。中央在提出人才强国战略之后,又郑重提出了党管人才的原则。这是我们党在全面分析我国面临的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落实党管人才要求,必须始终坚持才原则,必须创新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迫切的战略任务,建立和完善人才工作组织网络和工作制度,积极构建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党政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人才开发工作新格局。必须制订完善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紧紧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的目标,准确把握人才需求的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和不断完善人才工作规划。必须结合实际,制订和完善人才配置、引进、激励和投入等创新性、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必须针对人才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抱负、发挥才智的市场配置机制,灵活有效的人才智力培养引进机制、激励机制和多元化人才开发投入机制等。要强化服务,优化人才开发环境。

八、第七章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有什么新提法?怎样理解这些新提法?

这一章,主要阐述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工作机制、队伍建设、保障机制等内容。

新条例与原条例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依靠力量。新条例第二十三条在强调发挥行政领导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的同时,强调还要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作用。这是坚强思想政治工作,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机制的必然要求。

二是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要求。新条例在第二十三条增加了“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的新要求。 我们党在从事高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方面是有优良传统的,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各项教育工作的首位。但必须看到,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思想、体制、结构和教育内容、方法等方面,同日益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之间,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重视高校的思想政治状况,重视高校在教学、科研及各个环节中的意识形态冲突,重视高校教师和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在当前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高校中是不是有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现象,忽视意识形态领域矛盾和斗争情况的存在呢?客观地讲,应该说是存在的。有些院校,错误观念的散布,错误学说的宣讲,错误言论的流泄,已经到了相当尖锐、相当严重的程度,例如,高校中有人公开主张“多党制”,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人公开主张“三权鼎立”,不赞成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有人放肆宣传“20世纪最大遗产就是共产主义失败和马克思主义破产”的观点。对青年学生造成了极其有害的影响。对此,高校党组织不能麻木不仁、听之任之、掉以轻心。无数事实表明,高等院校非但不是一片净土,而且往往是各种思潮相互碰撞的漩涡。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党组织应当注意引导教师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树立良好的学风和教风。不能允许在课堂上用一些不健康的思想观念腐蚀学生的头脑,不能允许那种对党、对社会主义的不信任情绪在高校中畅行无阻,不能允许消解“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在理论界思想界蔓延开来。一定要提倡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落实和体现到具体的教学和科研领域,防止在教学和科研活动中出现与马克思主义相脱节、相抵触的现象。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真正当成一件大事来抓,任何放任自流和无所作为的观点,都是要不得的。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讲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千万不能埋头事务而忽视思想政治工作,千万不能对复杂的意识形态形势认识不足。 三是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把认真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把社会注意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全过程,写入新条例。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在全面部署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任务时,重申了“推动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明确要求。把这一要求落到实处,要不断增强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继续把建设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作为基础性工作,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共同攻关,带动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增强理论体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普及,在师生中培养一大批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积极培养学生学习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兴趣,帮助他们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把握国情实际和干事创业的能力。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抓住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道德教育三个重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潜移默化地融入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之中,以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始终,努力在深化、融合、渗透、特色和实效上下功夫。

四是关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渠道。新的条例强调,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努力拓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的有效途径,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工作氛围和工作机制。在强调增强思想政治工作效果时,提出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的要求。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首先是要发挥两课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另一方面各门基础课、专业课程也都要积极主动地发挥育人功能,做好渗透,确保所有教师都履行育人职责,所有课程都发挥育人功能。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要在满足基本需要的基础上关注师生多方面多层次的心理、情感需求。着力解决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引发心理失衡、失调的外部诱因。在此基础上,关注人的理想、信念和情感,努力创造让人人都能发挥聪明才智的环境,促进人的才智和潜能的充分发挥。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关系;引导人们加强自身修养,把自身价值的实现与他人价值、社会价值的实现有机统一起来。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引导树立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理念,培育乐观、豁达、宽容的心态,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精神。着力丰富文化生活,满足师生的精神文化需求。要通过专业的心理疏导,解决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心理困惑。

第八章 党对群众组织的领导,主要阐述了党委对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教代会的领导。新条例没有作出修改。

以上是主要对新条例修订内容进行了分析解读。要认真学习新条例,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还需要认真研读原文。

九、怎样学习与贯彻落实新《条例》?

贯彻好《条例》,首先要学习好《条例》。要通过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全面掌握《条例》的具体规定,为全面贯彻《条例》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学习《条例》要与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学习《2010-2020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学党章结合起来,与回顾总结高等学校党酌建设的历史经验及调查分析本单位党的建设的现状结合起来,与研究制定贯彻《条例》的具体措施结合起来。要把新条例作为本学期党委中心组、各党总支、全体党员和师生员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学习计划,抓好计划落实。本学期重点组织好院、系两级党政领导班子的学习,在此基础上,切实抓好基层党支部的学习。

贯彻《条例》,重在落实。院党委要在提高认识、统思想的基础上,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对《条例》已有具体规定的,要坚持执行。对《条例》有原则规定的,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尤其是要抓好新修订内容的贯彻落实。要把贯彻《条例》与全面推行党组织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以《条例》为基本依据,进行党组织工作的目标管理,以目标管理为手段,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贯彻《条例》,进一步完善新形势下学校党组织工作的运行机制,使高校党的工作进一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基层党组织

基层党组织承诺书

先进基层党组织

基层党组织自查报告

基层党组织实施方案

基层党组织自查报告

基层党组织情况汇报

基层党组织工作汇报

基层党组织五个好

基层党组织事迹材料

基层党组织解读
《基层党组织解读.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