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岗位工作标准
1、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会计岗位的基本技能、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等事项。适用于星沙供电所会计岗位工作。
2、基本技能
2.1 具备《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2.2 掌握国家的《会计法》、《电力法》、《统计法》以及相关的财经政策,电力方针政策,财务管理工作制度,电力营销工作制度。 2.3 了解供电企业生产经营流程,供电企业生产经营的特性,掌握生产经营目标计划情况。
2.4 懂得生产经营计划管理、会计核算的基本知识。
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 执行《一般管理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3.2 按期(月、季、年)统计本所综合报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本所领导的相关部门。
3.3 每季初向所务会通报上季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 3.4 制订本所的综合统计工作标准、规范制度,并切实执行。 3.5 不定期地对本所各部门进行生产经营情况调查研究,提出分析报告,给领导决策参考。
3.6 切实做好统计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资料、台帐,图表等。认真复核各种原始凭证,发现差错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更正,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严格按照财会制度及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制记账凭证。 3.7 每月终了编制总账科目余额表,试算平衡,根据核对无误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年终编制会计决算表。 3.2 按上级批准的工资基金计划,掌握工资基金的工资构成和各种奖金的支付,编制工资发放清册及汇总表,按规定日期同出纳人员提取现金,组织发放。
3.9 负责对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编号、装订,定期移交给会计档案管理人员。
4、责任与权限
4.1 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会计法》财经法规政策。 4.2 对本所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 4.3 对各类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失误负责。
4.4 对各类统计资料、图表、档案保管不善负责。
4.5 在统计工作中,发现各部门报表的差错,有权给予纠正。
5、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具体检查与考核按《星沙供电所安全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