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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勒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

发布时间:2020-03-02 22:19:1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疏勒县2018年度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

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8】17号)要求,上级安排我县2018年度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9952.5万元。为切实用好管好扶贫资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县扶贫办结合《疏勒县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计划》,按照上级下达2018年度脱贫任务,依据各乡镇年度脱贫指标任务,在遵循贫困户发展意愿的基础上,各乡镇、村、访惠聚工作队反复摸底,征求相关行业单位意见后,参照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库计划,依据地区反馈意见,对疏勒县2018年度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计划进行了修改、完善。编制疏勒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项目13个,资金9747.49万元。其中:精准到户生产发展项目9个,资金1163.1万元;“四个一”工程项目4个,资金8584.39万元。为确保当年项目当年完工、当年见效,贫困户当年受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原则

按照“资金使用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要求。一是坚持“统

1 筹安排、优化配置,突出重点、补齐短板”的原则,以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任务为重点,瞄准年度退出46个贫困村和脱贫贫困人口,2014-2017年经验收评估已脱贫退出的贫困人口和贫困村,2019年拟退出的贫困村;二是政府引导,贫困户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调动贫困户积极性、引导贫困户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自主选择发展产业;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乡村发展实际,选择效益好、见效快、覆盖面广并能带动贫困农户致富的特色产业;四是坚持市场导向,效益优先的原则。立足市场需求,合理确定产业发展规模,重点突出扶贫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生产发展项目实施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双层拱棚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新建双层拱棚319座,每户1座(30m*8.5m*2.5m),扶持贫困户319户,每座补助6500元。其中:巴仁乡巴仁4村3座;塔尕尔其乡17座,阿克苏帕热其2村16座、台赛克3村1座;阿拉力乡26座,海尼且2村24座、阔纳乔喀9村2座;牙甫泉镇喀帕17村20座;罕南力克镇88座,明勒克霍伊拉4村31座、喀木其瓦普5村20座、谢依合来15村7座、恰喀17村20座、马勒其19村10座;库木西力克乡93座,色日克阿塔木1村2座、排先拜巴扎4村14座、贝希塔木6村15座、吾其9村13座、麦盖提13村15座、库干14村2座、托万艾日克17村14座、吉勒尕18村2座、明勒克20村16座;洋大曼 2 乡28座,红星6村5座、尤喀克其盖图克9村6座、尤喀克亚依拉克10村3座、且克勒14村2座、桑13村11座、阿亚克其盖图克15村1座;亚曼牙乡29座,喀拉吉勒尕7村3座、皮拉勒9村20座、兰格尔8村6座;巴合齐乡12座,尤喀克斯日勒玛村2村5座、巴什布其6村1座、吾斯塘博依8村6座;艾尔木东乡索古鲁克7村3座。

(二)单层拱棚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新建单层拱棚42座,每户1座,每户补助3000元,扶持贫困户42户。其中:英尔力克乡阿孜拉5村3座;巴仁乡纳丘克11村1座;库木西力克乡38座,贝希塔木6村9座、尕恰11村22座、克孜勒尤勒滚16村3座、帕合特勒克19村3座、莫达依21村1座。

项目管理:县农林局、扶贫办、项目乡镇负责项目管理。负责协调项目相关行业单位、乡村和住村工作队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报账、验收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项目启动后,县财政部门在收到扶贫办提交县财经工作领导小组预拨资金请示后,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给予项目乡镇办理50%项目款预拨手续。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验收鉴定结果,拨付剩余50%项目款。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监督指导:县农林局负责项目监督指导工作。会同项目乡镇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包括拱棚新建前的各项 3 准备,拱棚选址、规模的确定、施工要求以及各类技术指导监督。

项目执行:由项目乡镇负责执行。项目建设投入额度超出扶贫资金补助标准的缺口部分,整合社会帮扶资金或农户自筹解决。项目采取乡镇监管、农户自建或公开招标方式执行。各项目乡村做好扶持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在册贫困户)的确定,包括拱棚选址、施工质量要求,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验收标准:新建双层拱棚319座、单层拱棚42座,到户项目扶持对象均为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根据建设规模、具体实施内容,投入资金额度不能小于扶贫资金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受益情况、资金补助与项目计划表一致,项目在建设期限内完成并投入使用。

项目验收:项目乡镇对项目进行100%自验,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县扶贫办提交验收申请,县扶贫办会同县农林局、县财政局、项目乡村、住村工作队共同参与验收,验收组对不低于30%项目建设规模进行随机抽验。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参加验收单位工作人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进行认定。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因考虑到贫困农户缺乏发展资金的实际,为保障项目按时启动,预拨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项目乡镇在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预付50%项目款资料至扶贫办(报账资料含项目实施方案、拨付资金报告、提款审批单、预拨50%项目款花名册(村第 4 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公告公示图片。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实施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报账资料含项目工作总结、乡镇自验报告、县级验收鉴定表、拨付资金报告、拨付剩余50%项目花名册(村第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项目成果图片),县扶贫办在收到实施乡镇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档案审核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县扶贫办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按照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报账资料拨付剩余50%项目资金。资金拨付至乡镇后最近的一个星期一发放。

项目责任领导:刘建(县委副书记)、万亚军(县政府副县长)、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农林局、县扶贫办、财政局、巴仁乡、塔尕尔其乡、阿拉力乡、牙甫泉镇、罕南力克镇、库木西力克乡、洋大曼乡、亚曼牙乡、巴合齐乡、英尔力克乡。

项目责任人:王永江、李淑芳、蔡万明、娄强、吴兴、展邦助、崔昌民、魏春强、张长庆、杨唐文、朱红彬、李文军、曾国云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7月-2018年10月

(三)日光温室大棚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新建日光温室大棚15座,建设 5 标准50m×8m,全钢架砖混结构,主要用于墙体、钢架、大棚膜、保温棉被、电动卷帘机、冬季加温设备、育苗床价以及灌水系统,每座补助20万元。其中:罕南力克镇4座,明勒克霍伊拉4村2座、喀木其瓦普5村2座。每座日光温室年育苗量约为30万株,能满足500座中型拱棚用苗;艾尔木东乡6座,吾斯塘博依4村2座,用于药用玫瑰花培育、由疏勒县维吾尔医院给予技术指导;尤喀克英吾斯塘3村4座,用于西梅、葡萄育苗;库木西力克乡库木西力克15村2座;亚曼牙乡3座,麻扎12村1座、哈达提克10村2座。

项目管理:县农林局负责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负责协调项目乡村和住村工作队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包括温室大棚选址、规模的确定、施工要求以及各类技术指导。做好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报账、验收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项目启动后,县财政局根据县农林局提供的项目合同、工程进度、工程验收报告,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依据项目实际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财政局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执行:县农林局、项目乡镇、政府采购办积极配合完成招标前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程序完成招标采购。项目乡镇负责落实温室大棚建设地点及相关手续办理,确定受益对象人员,做好项目协调、督导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保质标量完工。

6 资产受益分配方式:15座温室大棚属村集体资产,由乡镇、村技术人员统一管理,所得收益一部分用于大棚管理费用支出,一部分用于本村贫困户受益分红,受益对象优先考虑无劳动力贫困户家庭。

验收标准:项目实施地点、规模数量与项目计划表内容相符;日光温室大棚15座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受益分红对象均为贫困户;供应规格、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项目验收:由县农林局负责组织项目验收。由项目实施单位向县农林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林局会同县扶贫办、财政局、项目乡村和住村工作队共同参与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各验收成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认定。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根据合同签订内容,可预拨30%-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项目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实施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县农林局在收到实施单位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报账资料审核工作,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财经领导小组提交拨付资金请示,根据项目主管单位请示内容,县扶贫办向财经领导小组出具项目资金来源说明,该说明作为项目管理单位报账材料之一,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交至县财政部门,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提款申请拨付项目资金,可累计 7 拨付至95%项目款。一年质保期满后,项目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质保金。

项目责任领导:刘建(县委副书记)、万亚军(县政府副县长)、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林局、扶贫办、财政局、罕南力克镇、库木西力克乡、亚曼牙乡、艾尔木东乡。

项目责任人:王永江、李淑芳、蔡万明、魏春强、张长庆、朱红彬、罗旭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7月-2018年10月

(四)庭院经济建设

建设地点及规模:庭院经济建设83户,每户补助7000元。2000元用于庭院房前屋后闲置土地归并整理,三区分离,5000元用于小果园、小菜园、圈舍、葡萄搭架建设,鼓励发展庭院家禽养殖、特色种植、小手工业、庭院休闲产业等项目。其中:英阿瓦提乡2户,英阿瓦提1村1户、墩克什拉克4村1户;英尔力克乡18户,伊勒克其霍伊拉1村2户、古力巴格11村6户、阿古提15村5户、尤喀克霍伊拉19村5户;阿拉力乡库尔干5村2户;巴合齐乡巴合齐5村48户;库木西力克乡麦盖提13村13户。

项目管理:县委农办、县扶贫办、项目乡镇负责项目管理。负责协调项目乡村及各相关单位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报账、验收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项目启动后,县财政 8 部门在收到扶贫办提交县财经工作领导小组预拨资金请示后,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各乡镇办理预付50%项目款手续。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验收鉴定结果,拨付剩余50%项目款。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监督指导:县委农办、农林局、乡村和住村工作队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包括核定扶持对象、项目选址、实施内容、规模的确定、建设标准、施工要求以及各类技术指导监督。

项目执行:由各乡村负责执行。项目建设投入额度超出扶贫资金补助标准的缺口部分,整合行业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或农户自筹解决。项目采取乡村监管、农户自建方式执行或由乡村组织本地农民施工队建设。各涉项目乡镇做好扶持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在册贫困户)的确定,包括庭院规划、施工质量要求,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验收标准:庭院经济建设83户,2000元用于庭院房前屋后闲置土地归并整理,三区分离,5000元用于小果园、小菜园、圈舍、葡萄搭架建设,鼓励发展庭院家禽养殖、特色种植、小手工业、庭院休闲产业等项目。。

项目验收:项目乡镇对项目进行100%自验,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县扶贫办提交验收申请,县扶贫办会同县财政局、县委农办、项目乡村、住村工作队共同参与验收,验收组对不低于30%项目建设规模进行随机抽验。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参加验收单位工作人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 9 盖单位公章进行认定。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因考虑到贫困农户缺乏发展资金的实际,为保障项目按时启动,预拨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项目乡镇在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预付50%项目款资料至扶贫办(报账资料含项目实施方案、拨付资金报告、提款审批单、预拨50%项目款花名册(村第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公告公示图片。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实施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报账资料含项目工作总结、乡镇自验报告、县级验收鉴定表、拨付资金报告、拨付剩余50%项目花名册(村第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项目成果图片),县扶贫办在收到实施乡镇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档案审核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县扶贫办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按照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报账资料拨付剩余50%项目资金。资金拨付至乡镇后最近的一个星期一发放。

项目责任领导:刘建(县委副书记)、万亚军(县政府副县长)、张琳(农办主任)、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农林局、扶贫办、财政局、英阿瓦提乡、英尔力克乡、阿拉力乡、库木西力克乡。

项目责任人:王永江、李淑芳、艾海提·萨吾提、蔡万明、10 张宁、曾国云、展邦助、张长庆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7月-2018年10月

(五)贫困户生产提升

建设地点及规模:对659户贫困户进行生产生活巩固提升,每户补助2500元。根据贫困户发展意愿,结合每户庭院实际情况,制定生产生活巩固提升方案,按照每户一个小菜园、小果园,一座葡萄搭架,一个小圈舍,兼顾发展家禽养殖业、家庭手工业进行查漏补缺。其中:巴仁乡央艾日克5村1户;英尔力克乡86户,伊勒克其霍伊拉1村19户、当尕勒其3村4户、库木鲁克4村5户、阿孜拉5村8户、尤喀克英艾日克7村3户、古力巴格11村3户、托万克霍伊拉12村29户、巴格艾日克14村7户、阿古提15村5户、祖拉勒16村2户、尤喀克霍伊拉19村1户;阿拉力乡塔尕尔其艾日克8村1户;洋大曼乡286户,赛先拜巴扎1村8户、阿克亚2村36户、红星6村48户、墩8村16户、尤喀克其盖图克9村17户、乔克鲁克12村44户、桑13村31户、且克勒14村30户、吐格曼贝希16村56户;塔孜洪乡161户,托万库拉格拉3村26户、尤喀克霍伊拉4村1户、铁热克博斯坦10村28户、司也克13村6户、喀勒克16村63户、喀孜玛18村22户、台吐尔19村15户;库木西力克乡49户,排先拜巴扎4村9户、贝希塔木6村1户、拍昆霍伊拉11村31户、托万昆12村8户;英阿瓦提乡62户,喀帕5村49户、托普恰克艾日克9村12户、喀什艾日克6村1户;阿拉甫乡13户,加依麻扎8村4户、11 果吉力巴格13村9户。

项目管理:县委农办、县扶贫办、项目乡镇负责项目管理。负责协调项目乡村及各相关单位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报账、验收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项目启动后,县财政部门在收到扶贫办提交县财经工作领导小组预拨资金请示后,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各乡镇办理预付50%项目款手续。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验收鉴定结果,拨付剩余50%项目款。财政局同时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监督指导:县委农办、农林局、乡村和住村工作队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包括核定扶持对象、项目选址、实施内容、规模的确定、建设标准、施工要求以及各类技术指导监督。

项目执行:由各乡村负责执行。项目建设投入额度超出扶贫资金补助标准的缺口部分,整合行业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或农户自筹解决。项目采取乡村监管、农户自建方式执行或由乡村组织本地农民施工队建设。各涉项目乡镇做好扶持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在册贫困户)的确定,包括庭院整治建设内容、施工质量要求,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验收标准:贫困户生产提升659户,每户补助2500元。主要建设内容:根据贫困户发展意愿,结合每户庭院实际情况,制定生产生活巩固提升方案,按照一畦菜、几棵果树、12 一架葡萄等进行查漏补缺,同时兼顾贫困户生产条件改善,达到脱贫标准。

项目验收:项目乡镇对项目进行100%自验,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县扶贫办提交验收申请,县扶贫办会同县委农办、农林局、财政局、项目乡村、住村工作队共同参与验收,验收组对不低于30%项目建设规模进行随机抽验。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参加验收单位工作人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进行认定。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因考虑到贫困农户缺乏发展资金的实际,为保障项目按时启动,预拨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原材料采购,项目乡镇在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预付50%项目款资料至扶贫办(报账资料含项目实施方案、拨付资金报告、提款审批单、预拨50%项目款花名册(村第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公告公示图片。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实施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报账资料含项目工作总结、乡镇自验报告、县级验收鉴定表、拨付资金报告、拨付剩余50%项目花名册(村第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项目成果图片),县扶贫办在收到实施乡镇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档案审核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县扶贫办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按照项目验收报 13 告和项目报账资料拨付剩余50%项目资金。资金拨付至乡镇后最近的一个星期一发放。

项目责任领导:刘建(县委副书记)、万亚军(县政府副县长)、张琳(农办主任)、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农林局、扶贫办、财政局、巴仁乡、英尔力克乡、阿拉力乡、洋大曼乡、塔孜洪乡、英阿瓦提乡、阿拉甫乡。

项目责任人:王永江、李淑芳、、蔡万明、娄强、曾国云、展邦助、杨唐文、查东来、张宁、黄忠强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7月-2018年10月

(六)西梅定植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亚曼牙乡协开尔巴格3村西梅定植200亩,每亩定植30株(10元/株),每亩补助300元。

(七)特色种植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特色种植474亩,每亩补助500元。其中:英阿瓦提乡特种植豇豆、复播甜瓜374亩。安居尔2村种植豇豆147.2亩,用于购买种子、支架及田间管理;种植复播甜瓜226.8亩。安居尔2村20亩、喀拉亚8村206.8亩,用于种子、防虫网及田间管理;罕南力克镇恰喀17村乌拉尔甘草种植100亩,25000株/亩,扶持贫困户64户。

(八)“越冬茬”蔬菜育苗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塔孜洪乡江铁木尔8村主要用

14 于“越冬茬”蔬菜育苗,由8村6座大棚农户进行统一育苗,对大棚农户发放育苗材料(穴盘、基质、种子、药品、水桶、水管子、水泵、遮阴网、地膜),支付运输费,预算金额18万元。蔬菜苗育成后免费发放给贫困户和有拱棚的贫困户,该项目覆盖全村有需求贫困户。

项目管理:县农林局、项目乡镇负责项目管理。负责协调项目乡村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包括扶持对象、项目选址、实施内容、规模的确定;项目执行中的技术指导监督及督查;项目执行后的验收、报账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项目启动后,县财政局按照县扶贫办提供的项目执行进度、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报账资料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财政局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执行:由各乡镇负责执行。项目建设投入额度超出扶贫资金补助标准的缺口部分,整合行业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或农户自筹解决。项目建设内容以项目计划建设规模、扶持户数、资金补助为准。

验收标准:以项目计划定植品种、规模、扶持户数、资金补助为准,林果、特色种植存活率达到80%以上。 项目验收:项目乡镇对项目进行100%自验,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县农林局提交验收申请。县农林局负责组织项目验收,会同县扶贫办、财政局、项目乡镇共同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由相关单位验收人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 15 盖单位公章进行确认,项目验收鉴定表由项目实施乡镇统一提交县扶贫办存档。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因考虑到贫困农户缺乏发展资金的实际,为保障项目按时启动,预拨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项目采购,项目乡镇在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预付50%项目款资料至扶贫办(报账资料含项目实施方案、拨付资金报告、提款审批单、预拨50%项目款花名册(村第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公告公示图片。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实施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报账资料含项目工作总结、乡镇自验报告、县级验收鉴定表、拨付资金报告、拨付剩余50%项目花名册(村第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项目成果图片),县扶贫办在收到实施乡镇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档案审核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县扶贫办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按照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报账资料拨付剩余50%项目资金。资金拨付至乡镇后最近的一个星期一发放。

项目责任领导:刘建(县委副书记)、万亚军(县政府副县长)、张琳(农办主任)、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农林局、扶贫办、亚曼牙乡、英阿瓦提乡、罕南力克镇、塔孜洪乡。

16 项目责任人:王永江、李淑芳、朱红彬、张宁、魏春强、查东来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7月-2018年10月

(九)流动超市(购置电动三轮车)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购置电动三轮车621辆,用于餐饮、小商品、瓜果、蔬菜销售以及货物运输等,每户1辆,每辆补助6000元。艾尔木东乡64辆,阿亚克艾尔木东1村5辆、尤喀克艾尔木东2村7辆、尤喀克英吾斯塘3村7辆、墩艾日克5村4辆、喀然丹6村4辆、索古鲁克7村19辆、哈尼喀8村2辆、努开9村9辆、阿亚克英吾斯塘10村7辆;疏勒镇61辆,阔纳巴扎2村58辆、赛克孜塔什1村3辆;英阿瓦提乡安居尔2村1辆;阿拉力乡54辆,马木克1村13辆、海尼且2村7辆、拉依旦艾日克3村1辆、阿恰勒4村3辆、库尔干5村1辆、英阿依玛克6村3辆、帕其乔喀7村12辆、塔尕尔其艾日克8村10辆、阔纳乔喀9村4辆;亚曼牙乡12辆,喀拉吉勒尕7村2辆、麻扎12村3辆、协开尔巴格3村7辆;巴仁乡50辆,尤喀克巴仁3村27辆、央艾日克5村10辆、托喀依6村5辆、纳丘克11村1辆、阿热克其其13村1辆、欧吐拉克其其15村6辆;库木西力克乡74辆,色日克阿塔木1村1辆、亚克什拉克10村16辆、麦盖提13村3辆、库干14村3辆、库木西力克15村7辆、克孜勒尤了滚16村2辆、托万艾日克17村2辆、吉勒尕18村2辆、明勒克20村6辆、莫达依21村1辆、再艾热克2村15辆、喀拉墩5村3辆、贝希 17 塔木6村2辆、阿亚克浪喀勒克7村11辆;英尔力克乡24辆,当尕勒其3村2辆、库木鲁克4村1辆、阿孜拉5村1辆、库尔干6村1辆、尤喀克英艾日克7村1辆、洛克托玛8村3辆、奥依喀普村9村1辆、哈尼喀10村1辆、古力巴格11村2辆、欧格日艾日克13村1辆、巴格艾日克14村2辆、阿古提15村2辆、祖拉勒16村1辆、哈木拉18村2辆、托万克霍依拉12村3辆;洋大曼乡83辆,赛先拜巴扎1村8辆,阿克亚2村9辆、尤喀克色格孜勒克3村6辆、贝迪哈纳4村4辆、红星6村5辆、托万亚依拉克7村3辆、墩8村7辆、尤喀克其盖图克9村5辆、尤喀克亚依拉克10村2辆、布瓦洪兰干11村10辆、乔克鲁克12村4辆、桑13村12辆、且克勒14村2辆、阿亚克其盖图克15村1辆、吐格曼贝希16村5辆;阿拉甫乡喀尔勒库木7村4辆;塔尕尔其乡12辆,喀勒台塔尕尔其1村3辆、台赛克3村6辆、托库孜欧塔克6村1辆、克孜勒苏帕热其7村2辆;牙甫泉镇74辆,库木什克拉克1村4辆,硝尔鲁克2村5辆,塔勒库如克4村8辆,巴扎6村11辆,加依托格拉克7村6辆,开依克艾日克8村12辆,色日克托格拉克9村2辆,尤喀克通鲁克10村7辆,通鲁克11村3辆,欧吐拉通鲁克13村4辆,阿亚克通鲁克16村6辆,吐排艾日克18村4辆,霍吉鲁克20村2辆;塔孜洪乡21辆,台吐尔19村3辆、墩克什拉克12村1辆、达哈提6村9辆、尤喀克其盖图克20村8辆;巴合齐乡87个,斯日勒玛1村60辆, 尤喀克斯日勒玛2村19辆, 亚尕其买里斯7村5辆, 18 托帕克拉9村1辆,阿亚克布其10村2辆。

项目管理:县扶贫办、项目乡镇负责项目管理。负责项目乡村、住村工作队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报账、验收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县扶贫办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提出提款计划,经县领导审批,由县财政局审核后办理报账。财政局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执行:县扶贫办、项目乡镇、政府采购办积极配合完成招标前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程序完成招标采购。项目乡镇做好受益贫困户人员确定工作。

验收标准:项目实施地点、规模数量与项目计划表内容相符;受益对象均为建档立卡系统在册贫困户;供应规格、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项目验收:由县扶贫办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待三轮车采购完成并正常使用后,由项目乡镇提出验收申请,县扶贫办会同县财政局、项目乡村和住村工作队共同参与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各验收成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认定。供货单位在验收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项目资料,并完成报账。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根据合同签订内容,可预拨30%-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项目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实施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报账资料含县级验收鉴定表、拨付资金报告、项目受益户花名册(村第 19 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县扶贫办在收到实施单位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档案审核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县扶贫办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提款申请拨付项目资金,可累计拨付至95%项目款。一年质保期满后,项目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质保金。

项目责任领导:张立江(县委副书记)、孙东华(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扶贫办、财政局、艾尔木东乡、疏勒镇、英阿瓦提乡、阿拉力乡、亚曼牙乡、巴仁乡、库木西力克乡、英尔力克乡、洋大曼乡、阿拉甫乡、塔尕尔其乡、牙甫泉镇、塔孜洪乡、巴合齐乡。

项目责任人:李淑芳、蔡万明、罗旭、许有学、张宁、展邦助、朱红彬、娄强、张长庆、曾国云、杨唐文、黄忠强、吴兴、崔昌民、查东来、李文军杨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7月-2018年10月

(十)保鲜库(冷藏库)及配套设施设备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1、新建蔬菜、鲜果保鲜及冷藏库4座,每座库容500立方,每座补助52万元(含附属工程),资金208万元。用于蔬菜储藏,带动贫困户5-10名贫困人口就业。其中:库木西力克乡吾其9村1座,罕南力 20 克镇明勒克3村1座;洋大曼乡尤喀克其盖图克9村1座、布瓦洪兰干11村1座。

2、为2018年第一批扶贫发展保鲜库20座配备货架,含100*100*2.3立柱,50*100*2.3横梁,40*80*1.7横撑,上铺建筑模板,项目总投资109万元(扶贫发展资金64.73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4.268万元)。其中:600立方17座、5万元/座、资金885万元,1000立方3座、8万元/座、资金24万元。

项目管理:县农林局负责项目管理。农林局负责完成勘测设计、组织招投标、项目实施、组织验收,协调项目乡村及相关单位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验收、报审工程决算审计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项目启动后,县财政局根据合同、项目工程进度、项目工程验收报告,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依据项目实际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设计费、监理费。财政局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乡镇责任:项目乡镇负责落实保鲜库建设地点及相关手续办理,确定受益对象人员,做好项目协调、督导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保质标量完工。保鲜库属村集体固定资产,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在确保保鲜库正常运转经费外,所得收入用于贫困户受益分红。

验收标准:根据项目设计图纸、实施方案、招投标文件内容进行验收,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受益情况与项目计划表一致,项目相关协议、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建立,保鲜库投 21 入使用。

项目验收:由县农林局负责组织项目验收。项目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签订内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向县农林局提交验收申请。县农林局、扶贫办、财政局、项目乡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参与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由相关单位验收人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进行确认。按照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交由项目乡镇、村负责管理。该项目相关档案资料移交县扶贫办备存1份。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根据合同签订内容,可预拨30%-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项目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实施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县农林局在收到实施单位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报账资料审核工作,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财经领导小组提交拨付资金请示,根据项目主管单位请示内容,县扶贫办向财经领导小组出具项目资金来源说明,该说明作为项目管理单位报账材料之一,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交至县财政部门,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提款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一年质保期满后,项目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拨付质保金。

项目责任领导:刘建(县委副书记)、万亚军(政府副县长)、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农林局、扶贫办、财政局、库木西力克 22 乡、罕南力克镇、洋大曼乡。

项目责任人:王永江、李淑芳、蔡万明、张长庆、魏春强、杨唐文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7月-2018年11月

(十一)扶贫车间(卫星工厂)

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1、新建扶贫车间(卫星工厂)5个,每个建设面积500平方米,每个补助75万元,资金375万元。其中:亚曼牙乡1个,喀拉吉勒尕7村;洋大曼乡赛先拜巴扎1村1个;阿拉甫乡尤喀克阿拉甫11村1个;阿拉力乡马木克1村;塔孜洪乡喀勒台16村1个。

2、工业园区新建19920平方框架架构标准化卫星工厂1个,用于解决教培中心学校贫困户就业问题,资金3984.285万元;

项目管理:县商经委、教培中心负责项目管理。县商经委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协调项目乡村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验收及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教培中心负责工业园区卫星工厂建设相关事宜。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项目启动后,县财政局根据县商经委、教培中心提供的项目合同、工程进度、工程验收报告,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依据项目实际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设计费、监理费等费用。财政局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乡镇、学校责任:项目乡镇、教培中心负责落实扶贫车间(卫星工厂)建设地点及相关手续办理,确定受益对象人员,做好项目协调、督导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保质标量 23 完工。

资产受益分配方式:扶贫车间(卫星工厂)以带动贫困户稳定就业为主,帮助当地发展二产,厂房产权归村集体、学校资产,村级卫星工厂出租收入归村集体或量化分红给贫困户。

验收标准:根据实施方案进行验收,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受益情况与项目计划表一致,按照章程完成扶贫车间(卫星工厂)成立手续,建立扶贫车间(卫星工厂)运营、管理制度,企业运行正常并投入使用。

项目验收:县商经委、教培中心负责组织项目验收。项目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签订内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向县商经委提交验收申请。县商经委、教培中心、扶贫办、财政局、项目乡村共同参与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由相关单位验收人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进行确认。该项目相关档案资料移交县扶贫办备存1份。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根据合同签订内容,可预拨30%-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项目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实施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县农商经委、教培中心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报账资料审核工作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财经领导小组提交拨付资金请示,根据项目主管单位请示内容,县扶贫办向财经领导小组出具项目资金来源说明,该说明作为项目管理单位报账材料之一,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交至县财政部门,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 24 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提款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一年质保期满后,项目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拨付质保金。

项目责任领导:胡崇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东华(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县商经委、教培中心、亚曼牙乡、洋大曼乡、阿拉甫乡、阿拉力乡。

项目责任人:刘章红、朱红彬、杨唐文、黄忠强、展邦助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7月-2018年11月

(十二)卫星工厂配套设备购置

卫星工厂配套设备购置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申请资金1700.88万元(以设备采购价为准),其中:扶贫发展资金1510.41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90.469万元。

1、英阿瓦提乡墩克什拉克4村卫星工厂配套缝纫机100台,每台补助3000元(以采购中标价为准),资金30万元;

2、购置电脑平缝机382台,每台补助4800元(以采购中标价为准),资金183.36万元。其中:塔孜洪乡索喀贝希1村卫星工厂(海洋服饰)82台,库木西力克乡产业孵化中心200台,洋大曼乡2018年新建7个卫星工厂100台;

3、塔孜洪乡索喀贝希1村卫星工厂(海洋服饰)购置服装加工设备:带刀车 10 台,4500元/套 ,合计4.5万元;四线锁边机 10 台, 25 3500元/套 ,合计3.5万元;五线锁边机 10 台,3750元/套 ,合计3.75万元;拉腰机 5 台,2.45万元/套 ,合计12.25万元;电脑套结机 5 台,2.8万元/套 ,合计14万元。投资预算38万元。

4、塔孜洪乡卫星工厂配套设备高速织袜机50台,其中尤喀克霍依拉4村20台、铁热波克斯坦10村15台、尤喀克其盖图克20村15台,每台2.5万元,投资概算125万元。

5、库木西力克乡购买产业孵化中心设备:四线锁边机:数量16台,单价3500元,共计56000元 ;五线锁边机:数量16台,单价3750元,共计60000元;电脑套结机:数量4台,单价28000元,共计112000元;拉腰机:数量8台,单价24500元,共计196000元;.双针机:数量16台,单价6950元,共计111200元;电脑平头锁眼机:数量2台,单价40000元,共计80000元,预算资金61.52万元。

6、阿拉甫乡卫星工厂配备袜子缝头机45台,其中阿亚克吉勒尕1村、尤库日吉勒尕2村、阿亚克阿拉甫14村各15台,每台补助25000元,投资概算112.5万元。

7、工业园区卫星工厂配套设备缝纫机3835台,用于教培中心学校贫困户就业问题,资金1150.5万元。

项目管理:县扶贫办、教培中心、项目乡镇负责项目管理。负责协调项目相关项目乡村、住村工作队、学校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报账、验收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县扶贫办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提出提款计划,经县领导审批, 26 由县财政局审核后办理报账。财政局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执行:一是县扶贫办、教培中心、项目乡村、政府采购办积极配合完成招标前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程序完成招标采购。二是项目乡镇、村,召开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专题讨论,并充分征求贫困户的意见,同意参与实施项目并自愿承担相应权利和义务的贫困户即可成为股权量化对象,由实施乡镇、村张榜公布并登记确认,使贫困户成为资产的使用者和受益者。三是项目乡村作为项目实施单位,结合项目特点,负责指导实施卫星制定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方案、入股分红协议,建立相关台账,确保贫困户受益。四是教培中心卫星工厂及配套设备项目主要解决学校贫困户就业问题,使其掌握一技之长。

资产受益分配方式:每个经营主体优先考虑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问题,设备作为股金入股卫星工厂,采取收益分红方式。按照自主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双方签订扶贫资金入股协议书,以年度为单位,在每年的 12月30日前,将每年盈余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对各成员按所持股协议分配红利,但分红最少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息;教培中心卫星工厂解决学校贫困户培训、就业问题,不涉及资产受益分红。

验收标准:项目实施地点、规模数量与项目计划表内容相符;受益对象均为建档立卡系统在册贫困户;供应规格、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相关设备运行正常,投入使 27 用。

项目验收:由县扶贫办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待设备安装完成并正常运行后,由项目乡镇、教培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县扶贫办会同县财政局、教培中心、项目乡村和住村工作队共同参与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各验收成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认定。供货单位在验收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项目资料,并完成报账。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根据合同签订内容,可预拨30%-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项目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供货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报账资料含县级验收鉴定表、拨付资金报告、项目受益户花名册(村第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县扶贫办在收到实施单位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档案审核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县扶贫办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提款申请拨付项目资金,可累计拨付至95%项目款。一年质保期满后,项目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质保金。

项目责任领导:张立江(县委副书记)、胡崇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东华(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扶贫办、财政局、教培中心、英阿瓦提 28 乡、塔孜洪乡、洋大曼乡、库木西力克乡、阿拉甫乡。

项目责任人:李淑芳、蔡万明、张宁、查东来、杨唐文、张长庆、黄忠强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7月-2018年11月

(十三)合作社配套设施设备

1、服装缝纫合作社

(1)服装缝纫合作社购置设备276台,缝纫机266台、刺绣机4台、锁边机5台、熨烫机1台,每台补助3000元(以采购价为准),资金82.8万元(扶贫发展资金59.38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3.412万元)。其中:巴仁乡尤喀克巴仁3村温且姆裁缝农民专业合作社购置缝纫机15台;塔孜洪乡合作社配套设备209台,缝纫机205台,喀拉扎克5村15台、达哈提6村20台、博斯坦9村28台、喀孜玛18村86台、台吐尔19村10台、塔什其艾日克11村20台、库拉格拉2村26台;库拉格拉2村刺绣一体机2台、锁边机2台;阿拉力乡阔纳乔喀9村配套缝纫机3台;罕南力克镇喀拉普拉特7村缝纫合作社配套缝纫机10台;亚曼牙乡合作社购置设备37台,阿亚克科克其11村购买服装合作社电动缝纫机5台、电动锁边机1台,阿亚克盖米桑5村电动缝纫机2台、协开尔巴格3村电动缝纫机5台、锁边机2台、熨烫机1台。尤喀克科克其13村5台、尤喀克盖米桑6村4台;喀拉吉勒尕7村缝纫合作社,购置12台缝纫机;阿拉甫乡吾斯塘博依6村缝纫刺绣机2台。

2、畜牧养殖合作社

29 (2)改建养殖合作社2个,申请资金60万元,带动贫困户55户。其中:洋大曼乡红星6村畜牧养殖合作社,申请资金30万元,购置饲料搅拌机车24万元,5立方牛场清粪车6万元,带动贫困户30户;亚曼牙乡巴依托喀依15村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申请资金30万元,养殖区维修资金15万元、驴卫生防疫与配套设施资金3万元、挤奶器与储存奶罐1.5万元,饲草料青贮窖500立方米,资金6万元,饲草料粉碎机1台、资金2万元,露天围栏区修建资金2万元,颗粒饲草料研磨机资金0.5万元,可带动贫困户25户。

3、农机合作社

拟建农机合作社59个,申请资金2723.925万元,其中:扶贫发展资金2322.57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01.351万元。扶贫资金投入折股量化到贫困户,合作社所得收益用途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合作社正常运营、设备维护及人员工资,一部分用于贫困户受益分红。

(3)英阿瓦提乡农机合作社3个,申请资金133.7元,带动贫困户134户。其中:英阿瓦提乡比纳木7村农机合作社,申请资金34.85万元。申请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12万元,拖拉机1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解决贫困户就业4人,带动贫困户受益35户;安居尔2村农机合作社,申请资金49万元。购 30 置拖拉机2台24万元、整地机2台5万元、小麦收割草绑机1台18万元、起垄铺膜机2台2万元,解决贫困户就业4人,带动贫困户受益49户;托普恰克艾日克9村拟建农机合作社,申请资金49.85万元,计划购置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12万元,拖拉机2台24万元,427翻转犁2台1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2台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0.4万元 ,6吨铡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计划解决贫困户就业6人,带动贫困受益户50户。

(4)洋大曼乡农机合作社4个,申请资金185.2万元,带动受益贫困户184户。阿克亚2村申请46.85万元,带动受益贫困户47户:其中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24万元,拖拉机1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尤喀克色格孜勒克3村申请资金49.8万元,带动受益贫困户49户:其中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24万元,拖拉机1台12万元,427翻转犁 2台1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2台5万元, 16行小麦播种机2台1.1万元,二膜 4行玉米播种机2台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墩8村合作社计划申请资金48万元,带动受益贫困户48户。其中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 31 机2台24万元,拖拉机1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1.1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2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阿亚克其盖图克15村申请资金40.55万元,带动受益贫困户40户:其中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12万元,拖拉机2台24元,427翻转犁1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2.5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1万元。

(5)塔孜洪乡农机合作社7个,申请资金250.3万元,带动贫困户受益214户。其中:索喀贝希1村申请资金48.3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双行起垄打药胶水覆膜起垄一体机1台,每台1万元。扶持带动47户贫困户;尤喀克霍伊拉4村申请资金21.2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每台补助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天1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扶持带动21户贫困户;江铁木尔8村 32 申请资金46.2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2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玉米收割机1台,每台10万元,扶持带动46户贫困户;铁热克博斯坦10村申请资金36.4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手扶拖拉机旋耕机8台,每台0.35万元,扶持带动36户贫困户;喀孜玛18村申请资金22.1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8行小麦播种机1台,每台0.6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双行起垄打药浇水覆膜起垄一体1台,0.8万元,扶持带动22户贫困户;台吐尔19村申请资金40.9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1.2万元,6吨铡草揉丝 33 机1台,每台1.2万元,扶持带动40户贫困户;其盖图克20村申请资金3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一台,资金12万元,拖拉机一台、资金12万元,354拖拉机1台(带拖车)、资金3万元,427翻转犁一台,资金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一台、资金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一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一台、资金1万元,中耕施肥机一台,资金0.4万元,打药机1台、资金1万元、棉花播种机1台,资金1万元,开沟铺膜机1台、资金1.05万元,扶持带动38户贫困户。

(6)库木西力克乡农机合作社2个,申请资金96.85万元,带动贫困户受益100户,吾其9村农机械合作社申请资金50万元,带动贫困困户50户。其中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24万元,拖拉机1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滴管棉花精良播种机2台1.5万元,玉米精良播种机2台0.8万元,小型联合整地机械0.85万元;拍昆霍伊拉11村农机械合作社申请资金46.85万元,其中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24万元,拖拉机1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 34 4.7万元。

(7)亚曼牙乡农机合作社5个,申请资金244.55万元,带动贫困户受益257户。其中:喀拉吉勒尕7村农机合作社申请资金50.5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每台1万元,中型玉米收割机1台,每台6万元,玉米脱粒机5台,每台500元,秸秆打包机3台,每台1.8万元,树坑挖掘机1台,每台8万元,打药机2台,每台0.4万元,可扶持带动贫困户75户、370人;阿亚克盖米桑5村农机合作社申请资金46.8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可扶持带动贫困户52户;协开尔巴格3村申请资金49.35万元,用于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农用平地机1台,每台3万元,秸秆粉碎打包机1台,每台13万元,棉花秸秆粉碎机1台,每台0.55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4.0履带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玉米联合收割 35 机1台,每台13万元,打药机1台,每台0.6万元,可扶持带动贫困户50户、204人;阿亚克科克其11村申请资金48.3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2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可扶持带动贫困户30户;色格孜勒克1村申请资金49.5万元,用于4.0履带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每台12万元,玉米联合收割机1台,每台13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可扶持带动贫困户50户。

(8)艾尔木东乡农机合作社4个,申请资金198.5万元,带动贫困户受益201户。其中:尤喀克艾尔木东2村申请资金50.1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4台,每台0.55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2台,每台4.7万元,扶持带动50户贫困户;吾斯塘博依4村申请资金47.9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 2膜4行玉米播种机 1台,每台1 36 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扶持带动50户贫困户;墩艾日克5村申请50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5千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0.55万元,2膜4行玉米播种机 2台,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中耕施肥机2台,0.8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2台,2.4万元,扶持带动50户贫困户;努开9村申请资金50.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每台12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3台,每台1.2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2台,每台4.7万元,扶持带动51户贫困户。

(9)巴仁乡农机合作社2个,申请资金71.65万元,带动贫困户受益70户。其中:托喀依6村申请资金36.8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12万元,拖拉机1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2台5万元,二模4行玉米播种机1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机1台4.7万元;琼克其其14村申请资金34.8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12万元,拖拉机1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0.55万元,二模4行玉米 37 播种机1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机1台4.7万元。

(10)牙甫泉镇3个农机合作社,资金139.4万元,带动贫困户232户。其中:加依托格拉克7村申请资金47.4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扶持带动50户贫困户;开依克艾日克8村申请资金45.95万元,用于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玉米收割青储机1台,每台15万元,开沟铺膜机1台,每台1.05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扶持带动96户贫困户;色日克托格拉克9村申请资金46.05万元,用于704东方红拖拉机1台,每台5.6万元,2204东方红拖拉机1台,每台39万元,锄草揉丝机1台,每台0.7万元,翻转犁1台,每台0.75万元,扶持带动86户贫困户。

(11)巴合齐乡5个农机合作社,申请资金248.75万元,带动242户贫困户受益。其中:吐格其3村申请资金50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12万元、拖拉机2台24万元、427翻转犁2台1万元、2.4米联合整地 38 机1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4台2.2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2万元、中耕施肥机4台1.6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扶持带动50户贫困户受益;巴合齐5村申请资金50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12万元、拖拉机2台24万元、427翻转犁2台1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2台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1.1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1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带动50户贫困户受益;吾斯塘博依8村申请50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12万元、拖拉机2台24万元、427翻转犁2台1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4台2.2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2万元、中耕施肥机4台1.6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带动50户贫困户受益;托帕克拉9村申请48.9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12万元、拖拉机2台24万元、427翻转犁1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3台1.6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2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带动52户贫困户就业;喀克其13村申请资金49.8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12万元、拖拉机2台24万元、427翻转犁3台1.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1.1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2万元、中耕施肥机2台0.8万元、6吨铡 39 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4.7万元,带动40户贫困户受益。

(12)罕南力克镇农机合作社12个,申请资金587.275万元,其中:博热其1村申请资金50.0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4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扶持带动24户贫困户就业,185户贫困户受益;塔坎2村申请资金49.7万元,用于6吨铡草糅丝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4.0履带式小麦收割机2台,每台12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每台1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中耕施肥机3台,每台0.4万元,扶持带动2户贫困户就业,52户贫困户受益;明勒克3村申请资金49.4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每台12万元,茎穗兼收玉米收割机1台,每台10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2台,每台4.7万元,牵引式小麦秸秆打捆机(方捆)2台,每台3万元,扶持带动14户贫困户就业,237户贫困户受益;明勒克霍伊拉4村申请资金49.975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1台,每台28万元,棉花播种机2台,每台1万元,蔬菜播种机1 40 台,每台6万元,小型旋耕机3台,每台4250元,拖拉机背负式喷药机2台,每台3500元,小型拖拉机2台,每台6万元,扶持带动22户贫困户就业,75户贫困户受益;喀木其瓦甫5村申请资金49.8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3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2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扶持带动30户贫困户就业,74户贫困户受益;欧喀达10村申请资金49.7万元,用于6吨铡草糅丝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4.0履带式小麦收割机2台,每台12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每台1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中耕施肥机3台,每台0.4万元,扶持带动30户贫困户就业,221户贫困户受益;塔瓦克其12村申请资金50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2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扶持带动24户贫困户就 41 业,220户贫困户受益;尤喀克帕依那普14村申请资金49.7万元,用于6吨铡草糅丝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0履带式小麦收割机1台,每台12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每台1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中耕施肥机3台,每台0.4万元,扶持带动30户贫困户就业,152户贫困户受益;谢依合来15村申请资金41万元,用于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2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2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2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扶持带动30户贫困户就业,140户贫困户受益;恰喀17村申请资金48.3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割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2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扶持带动26户贫困户就业,64户贫困户受益;恰恰甫20村申请资金49.7万元,用于6吨铡草糅丝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 42 4.0履带式小麦收割机2台,每台12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每台1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中耕施肥机3台,每台0.4万元,扶持带动30户贫困户就业,77户贫困户受益;英塔木21村申请资金49.9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2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扶持带动24户贫困户就业,82户贫困户受益;

(13)阿拉力乡农机合作社4个,申请资金172.85万元,带动179户贫困户受益。其中:海尼且2村申请资金46.2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4.0履带玉米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3万元,带动50户贫困户受益;阿恰勒4村申请资金49.7万元,购置1504拖拉机27万元,4.0履带小麦联合收割机13万元,24行小麦播种机0.7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万元,小麦联合收割 43 机8万元,扶持带动49户贫困户;英阿依玛克6村申请资金49.95万元,用于拖拉机2台,24万元;整地机2台,5万元;玉米播种机1台,1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2台,9.4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0.55万元;中耕施肥机2台;0.8万元;450拖拉机2台,8万元,带动贫困户50户受益;帕其乔喀7申请资金26.95万元,用于拖拉机1台,每台12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购置4.0履带玉米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3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扶持带动30户贫困户受益;

(14)阿拉甫乡8个农机合作社,申请资金394.9万元,带动400户贫困户受益。其中:阿亚克吉勒尕1村申请资金49.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2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2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扶持带动贫困户50户;尤库日吉勒尕2村申请资金50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3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2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 44 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2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3台,每台1.2万元,扶持带动贫困户50户;皮山麻扎4村申请资金50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2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2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2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带动贫困户50户受益;塔木古鲁克5村申请资金47.9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带动贫困户50户受益;吾斯塘博依6村申请资金49.65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1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5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2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带动50户贫困户受益;喀尔勒库木7村申请资金49.95万元,用于4.0履带 45 式小麦联合收获机2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1台,每台0.55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带动贫困户50户受益;托木艾日克12村申请资金50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2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带动50户贫困户受益;阿亚克阿拉甫14村申请资金47.9万元,用于4.0履带式小麦联合收获机1台,每台12万元,拖拉机2台,每台12万元,427翻转犁2台,每台0.5万元,2.4米联合整地机1台,每台2.5万元,16行小麦播种机2台,每台0.55万元,二膜4行玉米播种机1台,每台1万元,中耕施肥机1台,每台0.4万元,6吨铡草揉丝机1台,每台1.2万元,全自动圆捆包膜一体机1台,每台4.7万元,带动50户贫困户受益。

项目管理:县扶贫办、农机局、畜牧局、项目乡镇负责项目管理。负责协调项目相关行业单位、项目乡村、住村工作队做好项目执行前的准备,项目执行中的督查,项目执行后的报账、验收等各项工作。

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县扶贫办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提出提款计划,经县领导审批, 46 由县财政局审核后办理报账。财政局参与项目执行中的检查验收,监督资金安全运行。

项目技术监督指导:县畜牧局、农机局负责项目技术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提供项目技术参数,会同扶贫办、项目乡村做好合作社设备使用技术指导工作。

项目执行:一是畜牧养殖合作社项目由项目乡镇负责执行。二是服装缝纫合作社、农机合作社配套设备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执行,县扶贫办、县农机局、项目乡村、政府采购办积极配合完成招标前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程序完成招标采购。三是项目乡镇、村,召开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专题讨论,并充分征求贫困户的意见,由实施乡镇、村张榜公布并登记确认,确定后的收益分红对象成为资产的使用者和受益者。四是县扶贫办、项目乡村作为项目实施单位,结合项目特点,负责指导实施合作社制定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方案、建立相关台账,确保贫困户受益。

资产受益分配方式:合作社不管以村还是个人名义成立,优先考虑贫困户就近就地就业问题,扶贫资金入股建设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贫困户采取收益分红方式。所得收益一部分用于农机合作社正常运转支出,包括日常经费支出、设备折旧维修费用及人员工资支出;一部分用于本村贫困户收益分红,贫困户作为合作社社员,以年度为单位,在每年的 12月30日前,将每年盈余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对各社员协议分配红利,但分红最少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息。

47 验收标准:项目实施地点、规模数量与项目计划表内容相符;受益对象均为建档立卡系统在册贫困户;供应规格、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相关设备运行正常,投入使用。

项目验收:由县扶贫办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待设备安装完成并正常运行后,由项目乡镇提出验收申请,县扶贫办会同县农机局、畜牧局、财政局、项目乡村和住村工作队共同参与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各验收成员在项目验收鉴定表上签字认定。供货单位在验收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项目资料,并完成报账。

项目报账:项目启动后,根据合同签订内容,可预拨30%-50%项目启动资金用于项目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供货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账工作(报账资料含县级验收鉴定表、拨付资金报告、项目受益户花名册(村第一书记、村委会书记签字盖章、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签字盖章),县扶贫办在收到实施单位申请的1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档案审核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申请,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申请,县财政部门应在在收到县扶贫办提交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账,对不符合支付条件的计划县财政应在县扶贫办提交申请计划的2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提款申请拨付项目资金,可累计拨付至95%项目款。一年质保期满后,项目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质保金。

项目责任领导:张立江(县委副书记)、孙东华(县委常 48 委、政府副县长)、各联系乡镇县领导。

项目责任单位:扶贫办、农机局、畜牧局、财政局、塔孜洪乡、罕南力克镇、阿拉力乡、亚曼牙乡、英阿瓦提乡、洋大曼乡、库木西力克乡、艾尔木东乡、巴仁乡、牙甫泉镇、巴合齐乡、阿拉甫乡。

项目责任人:李淑芳、刘海军、艾海提·萨吾提、蔡万明、查东来、魏春强、展邦助、朱红彬、张宁、杨唐文、张长庆、罗旭、娄强、崔昌民、李文军、黄忠强及项目村第一书记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7月-2018年11月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项目安排部署工作。各乡镇、相关行业单位根据单个项目执行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项目扶持对象、组织实施方式、建设标准、项目责任人、建设时限、验收标准及效益评价各项指标。

二是全面做好项目公示公告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项目计划已通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红头文件下发,项目乡镇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建设地点和扶持对象名单及项目补助标准,在乡、村两级平台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三是安排专人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完成。2018年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涉及设施农业、林果种植业、庭院经济、四个一工程、扶贫培训项目。按照“当年项目当年完工、当年见效”原则,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安排人员,做好项目跟踪管理、监督检查工 49 作,确保项目实施进度要与资金拨付进度同步,各项目按照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实施、验收、报账工作。

四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精准补助到户。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财经意识、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坚持“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进度走”的原则,做到所有扶贫资金一律直接下达到项目,并实行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验收到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项目物资、资金发放台账,把每一分钱都按规定用于贫困户。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保证扶贫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五是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完善资料归档工作。各项目乡镇、县直相关单位以项目为单位,做好项目执行前、实施中、验收后的各阶段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项目档案资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公示资料、扶贫项目农户申请表、扶持对象花名册、扶贫项目责任书、项目实施前和实施后对比图片、项目资金报账台账(项目物资发放表、资金拨付到户签字确认表)、项目验收鉴定表、项目总结相关材料。

六是明确职责分工,担当责任落实。农林局、商经委等相关单位要做好项目实施各阶段技术指导监督、协调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县扶贫办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规划、方案编制、项目计划下达、组织实施、日常管理、检查验收、政府招标采购、报账资料审查,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县财政局是扶贫资金管理和报账制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 50

疏勒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8号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材料)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扶贫资金审计方法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_28652

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二.专项扶贫资金报账程序

疏勒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
《疏勒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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