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聘、直接认定工作的通知
焦职改办〔2009〕14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价方式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价行为,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从2009年起,我市不再开展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价,实行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和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两种评价方式。
二、关于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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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范围和对象
根据豫人职〔2006〕23号文件规定,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对象必须是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国家或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除卫生系列外,仍可初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申报初聘的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1、中专或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员”级职务;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
3、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
(三)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程序
1、符合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考核;
3、经所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4、报属地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四)初聘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并加盖相应公章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及该表格的电子文本,要求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或聘用合同);
3、《机构编制管理台帐》(事业单位人员提供);
4、职业资格证书(有职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提供);
5、______年初聘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及电子文本(附件2)。
(五)办理时限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每季度最后一周,市职改办集中审核办理。逾期可转下季度。
三、关于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认定问题
(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认定的对象、范围和级别
1、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备规定学历,但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人员;
3、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在生产技术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人员;
4、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认定的范围为国家或省未实行以考代评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凡国家或省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得实行直接认定;
5、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认定的级别包括“员”级职务和“助师”级职务。
(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认定的条件
申报者应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对其要求的政治品德、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工作成就、履行职责等方面的基本条件,能够掌握、应用所申报专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
1、中专(职业中专)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认定为“员”级;
2、中专(职业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六年以上或担任“员”级职务满五年以上,认定为“助师”级;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员”级职务满三年以上,认定为“助师”级;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以上;认定为“助师”级;
5、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⑴ 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①“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
②“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八年以上,并担任“员”级职务四年以上;⑵ 业绩条件,需符合下列条件中1条以上:
①独立撰写并在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②正式出版的本专业论著,本人撰写5千字以上;或作为主要参加者,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技术手册等,本人撰写5千字以上,并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或作为主要参加者,编写有一定技术水平的行业(地方)标准、规程、教材等一项以上,并正式实施。
③获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一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大型以上企业科技进步奖一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④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一项以上,并将其推广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⑤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一项县级以上技术项目,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或完成一项县级以上有一定难度和较复杂的技术项目的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⑥作为主要参加者,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县级以上鉴定(验收),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⑦在县级以上组织的各类比赛、竞赛等评选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⑧在县级以上组织的各类比赛、竞赛等评选活动中,指导或辅导的人员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本人获得优秀辅导奖。
⑨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大型企业表彰者。
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⑦⑧⑨条业绩条件可降低一个等级。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认定的程序和权限
1、符合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进行考核,根据条件推荐直接认定人选,并在单位对推荐人员的业绩材料进行公开展示一周时间;
3、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初审;
4、报县市区以上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5、市职改办负责市直单位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各县市区职改办负责所在地单位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市职改办对全市审批结果进行评估、备案。各县市区职改办务必于每年2月底前将备案人员电子信息库上报市职改办,此数据做为全市资格确认、网上查询职称证书的有效依据;
6、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对拟批准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公示一个月,无异议后,由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下发任职资格文件。
(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认定需提交的材料
1、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并加盖相应公章的《河南省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附件3)一式三份及该表格的电子文本(A4纸,正反两面打印);
2、_____年直接认定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及电子文本(附件4);
3、申报人的学历、学位证书;
4、“员”级职务晋升“助师”级的,需提交“员”级资格证书、聘任证书;
5、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或单位考核报告;
6、《机构编制管理台帐》(事业单位人员提供);
7、职业资格证书(有职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提供);
8、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材料(表彰奖励的须附证书和表彰文件);
9、就业手续。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接认定的时限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认定每年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工作应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应于当年11月底前审批完毕,任职资格文件在异议期后与中高级任职资格文件一并下发。
四、关于下发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和打印发放证书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初级职称工作,从2009年起,凡开展初级职称评价工作的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每年一次性下发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必须由各级人事职改部门统一打印发放,任职资格证书应打印批准文号并加盖相应人事职改部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用章(钢印和红印),否则,不予认可。
附件:1.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河南省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
3._____年初聘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
4._____年直接认定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
焦作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