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一小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需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校教职代表大会规定》,为切实做好教代会工作,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
1、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教代会。
2、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教代会的主要职权:(1)、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方案、财务决算以及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等;(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学校重大改革方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经过校代会。
3、着力提高教代会代表素质。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每两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如果代表在任期内调出或退休的,可以按照程序补选。
2、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4、教代会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一般在15%左右。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学校根据各年级教研组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代表名额、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
(2)要向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3)各年级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代表侯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得票多者当选。
(4)选举结果报学校领导班子,由学校领导班子进行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
7、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代表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
(3)有权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
(4)有对学校决议、提案、常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打击报复时,有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代表义务:
(1)学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联系教职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模范的做好本职工作。
8、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但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
学校教代会每两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两次。 召开教代会要做好三个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主要是确定议题起草文件。
1、大会召开前,学校党政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学校中心任务,针对学校改革、管理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
3、学校行政负责起草校长工作报告等文件。
4、换届,应按民主程序做好新一届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第二段:召开正式会议
1、校长作工作报告和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2、有关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
3、讨论、审议有关报告及方案。
4、收集意见建议,修改补充报告及方案。
5、通过大会决议。
6、大会总结及资料归档。 第三阶段: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1、制订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
2、宣传大会精神。
3、各司其责。
4、检查督促。
(三)教代会闭会期间若遇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议。
信宜市合水镇第一小学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