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3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协调处理各专业监理业务,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配人员;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工地例会,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查并签署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文件;
7检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8签发单位工程停工令、复工令,审核并签署验工计价表、工程付款凭证和工程结算书;
9根据授权审核和处理变更设计事宜;
10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的要求,参与或配合对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
11定期巡视施工现场;
12对索赔、工程延期提出处理意见;
13组织编制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
14审核并签认承包单位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15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申请报告,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6组织整理项目监理资料。
《总监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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