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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大事记

发布时间:2020-03-02 02:08:4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大事记

1992年7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桂林召开桂林旅游综合开发试验区工作现场研讨会,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出席会议。会议就试验区的性质、范围、目标、战略规划以及试验内容、试验权限进行广泛的研讨。

1994年9月23日,《桂林旅游综合开发试验区试验总体方案》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并批转执行。

2007年8月13日,国家旅游局调研组到桂林开展调研,我市向调研组建议国家将桂林定为旅游综合性的试验区域,在管理上、发展上研究试行一些特殊的政策,为全国旅游业发展的综合改革进行有效探索,促进全国旅游业的提升发展。

2007年10月, 为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桂林旅游综合配套改革步伐,推进桂林旅游业的跨越发展,根据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桂林市旅游局在一定层面和范围对申办国家级桂林旅游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进行了研讨,并在自治区党委刘奇葆书记在桂林召开调研座谈会时作了简要汇报,之后又向国家旅游局汇报了初步设想。在具体贯彻落实刘奇葆书记在桂林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我局组织力量制定了《国家级桂林旅游综合改革实验区开发方案》,提出了实验区开发的基本思路和框架。紧接着,桂林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关于申办国家级桂林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请示》,恳请自治区政府批准桂林申办国家级桂林旅游综合改革实验区,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提出申办报告。申办国家级桂林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正式提上市政府工作议程。 2008年5月,桂林市向国家旅游局汇报桂林市承办 “第二届世界旅游组织和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研究大会”和桂林旅游工作情况,提出桂林将申办国家级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作为统筹旅游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根本性解决旅游政策和体制问题的突破口,加强申办工作的实际推进,通过申办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转移、城乡统筹、信贷金融、产业补贴、土地开发、财税配套、机构设置、法规权限等方面的改革扶持政策,从更高的战略层面,促进桂林旅游业和城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08年12月,《桂林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在发展战略中提出旅游综合改革实验区战略:争取成为国家级的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争取旅游开发优惠政策,争取在土地利用、城市建设、环境保护、财政税收、林业发展、航空、投融资等政策方面有新的突破。

2009年2月23日,李志刚市长在旅游局开展“旅游兴市”工作调研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各级旅游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桂林旅游产业的发展,从方方面面做好各项工作。在即将召开的旅游发展大会上,我们要出一些配套政策。市发改委要积极跟进桂林旅游综合试验区的申报工作,向国家要政策。

2009年7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2009年广西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桂政发„2009‟46号),决定在桂林市开展旅游综合试验区建设,并明确此项工作由桂林市人民政府牵头。为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7月27日,市政府牵头人大法制委、人大旅游委、市经委、国资委、建规委、发改委、市委宣传部、法制办、市政局、市容局、电信局、公路局、劳动局、国土局、财政局、公安局、工商局、海事局、地税局、环保局、投资促进局、统计局、林业局纪委、人事局、非税收入管理局、教育局、文化局、园林局、体育局、商务局、卫生局、农业局、水利局、水产渔牧兽医局、博览局、新闻出版局、民航、海关、边检、检验检疫、消防支队、旅游股份公司、旅游发展总公司、景区和购物协会、旅游饭店协会、旅行社协会、发展研究中心、广西师大文旅学院、工学院旅游学院、桂林旅专、等相关涉旅部、委、办、局、单位对旅游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所需政策、人力、物力、财力、机构以及工作开展方式等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扎实推进旅游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2009年11月14日至16日, 第三届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在桂林成功举办。此次论坛上,来自世界各地的旅游专家和官员对在桂林率先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验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国际和国内旅游界权威人士认为,桂林具备进行旅游综合改革试验的其他条件,中国可在世界旅游组织在中国的“基地”和“桥头堡”城市广西桂林市率先开展与国际充分接轨的旅游综合改革试验,继而将改革实验成果向全国推广。 世界旅游组织官员及国际、国内旅游业界权威专家建议,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可以利用“桂林平台”与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以及香港理工大学等合作,在桂林进行如下改革试验: 一是探索构建实验示范体系,包括公正规范的法律制度体系、与国际接轨的市场经济运作体系、富有活力的产业创新体系、公正高效的政府服务体系、完备新型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合理适度的社会保障体系等;二是探索构建旅游要素市场,包括旅游文化创意市场、旅游产品营销市场、旅游资本和产权市场、旅游技术设备交易市场、旅游商品国际批发市场、旅游科研、教育培训和人才市场、旅游信息应用市场等;三是探索旅游发展功能的创新,包括建立全国首创的旅游产业园区和基地,无障碍进入的旅游航空枢纽城市,旅游改革功能区带动行政区发展的联动机制,旅游改革实验区土地整理储备制度,“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旅游金融改革创新办法,旅游综合改革实验区、保税区和物流园区等;四是探索建立旅游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桂林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对主要景区生态环境作了保护性强制规定,如对漓江沿岸伐树、建筑高度、经济林种植、水产养殖、工业等都有所限制或禁止,当地政府财政收入和群众生产都受到较大影响。可以探索建立税收减免返还、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贴等补偿机制;五是利用桂林处于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中心城市的优势,以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北部湾正在努力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机遇,探索建立中国-东盟国际和国内旅游经济区域合作的新模式。

2009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重要战略决策,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成为我国首个获得国务院层面确定建设的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也是我国首个以城市为单位建设的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

2009年12月18日,为了积极推动此项工作的实质性开展,市旅游局召集民主党派、旅游院校、相关职能局、重点旅游企业以及新闻媒体在漓江大瀑布酒店召开茶话会,专题讨论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相关事宜,营造声势,吸收智慧。

2010年1月18日和24日,桂林市委常委会分别在组织了两次专题学习,并且组织了桂林市党政代表团代表团到海南学习考察海南省推进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经验。

2009年12月15日,桂林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多层面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的专题学习活动,仅市委就在半个月内组织了两次常委扩大会,进行专题学习讨论,深化共识。同时,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活动,把全市干部群众的精神和力量统一到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上来。

2010年1月19日-20日,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市旅游局由局长林业江带队,副局长庞铁坚、局办公室、综合促进处、公共服务管理处一行6人组成学习考察组到海南省学习取经。考察组在海南拜访了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和海口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并与具体负责国际旅游岛规划纲要、并参与国际旅游岛申办工作的海南省旅游委陈耀副主任、省旅游委规划处罗健处长等领导就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成功经验进行了学习座谈。

2010年1月28日,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郭书记听取了桂林市委、市政府的专题汇报。郭书记在听取汇报后指示:“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快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把桂林建设成为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桂林建设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符合桂林的实际,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符合国家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能发挥出桂林的比较优势,是桂林加快发展的一大机遇。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要求拿出具体的,可实施的,可操作的方案。要真正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乘势而上,把桂林建设得更加美好。

2010年1月29日至4月 30日,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市社科联、桂林日报社、市广电局、桂林电视台、桂林电台、桂林旅游股份公司等单位联合举办“我为推进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招”有奖征文活动,突出献计献策,围绕建设桂林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目标、改革方向、试验内容、具体措施、推进途径、所需政策等问题广泛征集社会意见。2010年 2月 日,桂林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郭书记的指示精神,并严格按照郭书记的要求,对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进行部署。

2010年 月 日,为了推动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工作,我们及时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紧锣密鼓地推进政策支持相关工作向前发展。

2010年2月9日-10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长陈丽华带领市旅游局领导班子一行赴南宁分别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雄副主席、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发改委汇报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相关工作。期间,与中国旅游研究院负责人就试验区的建设进行了座谈。高雄副主席对桂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作及时,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42号文件精神的有关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要求桂林市要抓住机遇、抓紧落实郭声琨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抓紧抓好。自治区旅游局陈建军局长听取汇报后表示,支持桂林建设试验区,自治区旅游局责无旁贷,一定紧密配合。自治区发改委章远新主任、高旭副主任听取汇报后,建议桂林市对试验区的内涵、定位、范围、内容、思路、框架等方面进行认真研究,拿出方案。征求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发改委的意见,同时征求国土厅、住建厅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形成正式方案后呈报自治区政府,争取自治区政府的支持,并向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发改委汇报。并表示,需要自治区发改委争取政策的,自治区发改委一定大力支持。

2010年2月11日,桂林市旅游局印发《关于成立桂林市旅游局“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林业江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 桂林市旅游局“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规划组、体制机制改革组、项目推进组、宣传学习组。各工作小组根据试验区工作推进情况制定具体的职责和工作实施方案。

2010年2月24日至27日,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君和市长李志刚为团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部长陈丽华,市委常委、秘书长石东龙,副市长汪洋、政府秘书长张晓武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桂林市党政代表团对海南省进行了学习考察。代表团一行所到之处,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热情接待。市党政代表团先后与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进行座谈交流,拜会罗保铭省长,参观海口市新行政中心、游艇码头、高尔夫旅游主题论坛会址、火山地质公园,琼海市博螯亚洲论坛会议中心,三亚市鹿回头公园、天涯海角游览区、南山文化旅游区和亚龙湾热带森林公园,分别与海口市、三亚市签订了旅游合作协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经验做法,使代表团成员受益匪浅,开阔了视野,启迪了思路,坚定了信心,达到学习考察和调研目的。自治区和桂林市成立了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桂林市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落实了人员、经费及办公场地,建立工作机制,形成了市“一把手”亲自抓,分工协作、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并决定,成立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主任,把旅游业发展作为引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来谋划,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加快旅游基础设施、景区道路交通、旅游发展环境等建设。并从2010年起,大幅度提高对旅游业的投入,将旅游专项发展资金由原来每年10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

2010年3月10日-13日,自治区副主席高雄率领下市委刘君书记和李志刚市长专程到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发改委汇报工作,加强沟通,争取支持。国家旅游局邵奇伟局长、王志发副局长等领导听取了广西方面的汇报,并表态要把桂林作为国家旅游局的联系点,大力支持桂林建设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工作。国家发改委对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工作非常支持,并且推荐专家帮助桂林制定相关方案。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建议,市政府研究正式发函请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中国改革杂志社帮助我市起草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方案及相关规划纲要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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