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操作指引
1.0目的
加强公司人事管理,合理调配公司人力资源,以达到有效使用,规范员工离职手续正常办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离职员工。
3.0操作指引
3.1离职人员分类
公司员工离职分5类,分别为:辞职、劝退、辞退、自动离职、开除。
3.1.1辞职。员工自愿提出辞职,填写《辞职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人力资源主管、
行政主管领导签批后,按规定办理离职结算手续。
3.1.2劝退。因公司经营战略调整、本部门工作性质发生变化或员工不能胜任现工作职责时,公司
将对有关人员进行劝退,由部门填写《员工提交申报单》,经本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人力资源主管、行政主管领导签批后,按规定办理离职结算手续。
3.1.3辞退。员工因诫勉多次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需辞退,所在部门及时填写《员工提交申报单》,
注明原由,经本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人力资源主管、行政主管领导签批后,按规定办理离职结算手续。
3.1.4自动离职。员工当月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当月旷工两次者按自动离职处理,由本部门
填写《员工提交申报单》,经本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人力资源主管、行政主管领导签批后,上报办公室,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1.5开除。员工因违法违纪或发生重大事故被公司开除的,各部门填写《员工提交申报单》,经本
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人力资源主管、行政主管领导签批后,上报办公室,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1.6被公司开除的员工应由办公室以公司文件的形式通报全厂。
3.2离职面谈
3.2.1对开除、劝退、辞退、辞职的普通员工,由办公室负责人做离职面谈,并做好员工的离职面
谈记录,上报行政部负责人。
3.2.2对开除、劝退、辞退、辞职的中层领导,由行政部负责人做离职面谈,并做好员工的离职记
录,上报主管领导。
3.2.3对高层管理人员的辞职由常务副总做离职面谈。
3.2.4办公室做好离职人员的统计工作,并记录员工离职主要原因,及时反馈给公司相关领导以做
人事统筹。
3.3离职办理规定
3.3.1员工离职须在5日内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公司将按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工资不予结算。
3.3.2特殊岗位、中层管理以上人员办理离职须提前一个月填报《辞职申请单》,经相关领导签批,
到期后办理离职手续,其他人员依据其具体情况办理。
3.3.3所有员工离职须扣发公司规定的综合费用(培训费、保险费、福利费等)。
3.3.4严重工伤或工亡人员按劝退或辞职处理。
3.3.5自动离职人员按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处理,工资不予结算,其他类别离职人员工资结算按
公司规定执行。
3.4离职手续办理
3.4.1员工离职时,在本部门核定未发工资的各月出勤天数,并办理完工作交接和物资交接(如印
鉴、钥匙、文件、账本、档案、电脑密码等)手续;
3.4.2到物资部交回公司规定的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等)、相关物资和各类工具;
3.4.3到总务部结算饭卡费用,注明截止辞职之日饭卡充值金额与饭卡余额;
3.4.4到总务部宿舍管理员处签审住宿手续,检查宿舍内设施有无损坏,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3.4.5若有住宿用品,总务部应出具《退宿证明》,以配合保安做好出厂检查手续;
3.4.6到财务部核定有无借款;
3.4.7到办公室人事管理员处上交工牌,办理人事离职手续;
3.4.8到文控员处核对上次核发工资后到现在是否存在奖罚记录;
3.4.9到劳资管理员处结算未发工资。
3.4.10以上离职手续办理须由具体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审核。
3.5离职后期工作办理
3.5.1更新整理员工《花名册》。
3.5.2停办离职人员保险。
3.5.3调整人事信息库(将离职人员信息移至离职员工列表中)。
3.5.4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4.0相关文件
4.1《员工手册》
5.0记录
5.1《辞职申请单》
5.2《员工离职结算单》
5.3《员工提交申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