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业务员责任
一、工作要求
1、在经理和店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思想进步,业务熟练,
服从领导、工作积极。
2、早8点前到店对店内卫生、样品进行打扫,完成经理安排
3、对自己所辖片区制定日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并向主管经
理汇报完成情况。
4、自建终端客户拜访表、终端客户资料库,对范围内小区详
细情况掌握、梳理。
5、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向经理建议合理的促销活动、制定销
售方案。并严格跟踪和执行,及时做好促销效果的评估工作。
6、有向甲方建议提高工作效率
7、不迟到、不早退,不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私务,不擅自离开
工作岗位,每天早上7:00到晚上9:00之前保持手机畅通。
8、维护公司形象,不做有损于公司的言行。吃苦耐劳,保证
完成工作任务,不断扩大业绩。
二、薪酬
1、销售人员以业绩获得薪酬报酬,根据所在区域、工作职务、
工作表现确定薪酬待遇。
2、第一个月工资为:500元(底薪)+300元(电话、交通费
补助)+提成。
3、从第二个月开始,完成月规定销量工资为:1000元(底薪)
+300元(电话、交通费补助)+提成。
4、从第二个月开始,完不成月规定销量工资为:1000元(底
薪)×实际完成月规定销量的百分率+300元(电话、交通费补助)。
5、完成月规定销量110%以上,超额部分每平米给奖金1.0元。
6、每月的销售任务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年初销量年预算,并
参看上月销量进行制定。
7、销售人员如果连续三个月完不成月计划销量,公司有权终
止合同,销售人员只能获得当月50%薪酬。
8、在不损失公司利益前提下,可以提前一个月提出终止合作协
议的决定。
三、其它约定:
1、销售人员在此之前无违法等社会不良行为。
2、销售人员能较好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并起到模范带
头作用。
3、销售人员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得接受客户的宴请及
贿赂,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销售人员因不能胜任工作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
将追究其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