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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农牧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20-03-01 23:55:3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1年泾源县农牧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任务分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为目标,维护农民群众利益,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扎实推进“勤廉为民”工程,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泾源县纪委(泾纪发[2011]40号)精神,现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好廉政责任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各单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抓好任务落实。

牵头单位:农牧局

协办单位:各中心、(站)所

2、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农牧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各单位联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等制度,不断增强工作合力。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局办公室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情况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牵头单位:农牧局

协办单位:各中心、(站)所

3、加强指导,推动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包村制度,加强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农牧业工作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细化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落实措施,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农牧局

协办单位:各中心、(站)所

4、抓好典型,示范引导。各单位要不断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经验、新方法,培育出更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典型,努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牵头部门:农牧局

协办单位:各中心、(站)所

5、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单位要严格考核,加强督查,继续完善和加强“互观互检互评互促”工作机制,促进学习交流和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农牧局

协办单位:各中心、(站)所

二、狠抓任务落实,坚决执行好各项惠农政策

1、加强对中央和区、市、县委、政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组织开展对各种补贴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包括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入资金、坚决纠正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制度不落实、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能足额发放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及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农牧局

协办单位:畜牧中心、科技服务中心、农业执法大队、农机服务中心、

2、加强对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农民依法取得宅基地的正当权益,大力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

牵头单位:农经站

3、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力度。

牵头单位:农经站

4、继续开展农村用水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重点规范农民用水协会运行管理,促进节约用水,减轻农民水费支出。

牵头单位:农经站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好农民群众权益

1、加强便民服务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整合村便民服务资源,不断增强服务功能,优化办事程序,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网络建设,完善服务内容,健全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便民服务机构与乡(镇)基层站所建设相协调,力争到今年年底全县70%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牵头部门:农牧局

协办单位:畜牧中心、科技中心、农经站

2、坚决纠正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加强对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落实的指导和监督管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牵头部门:农牧局 协办单位:农经站

3、加大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生态移民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管,加大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跟踪监督,认真落实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制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牵头部门:农牧局

4、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入户活动,健全农资商品质量追溯制度。加强农村市场价格监管,开展化肥等农资价格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牵头部门:农牧局 配合单位:执法大队

5、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牵头单位:农牧局

6、严肃查处农村涉农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农村干部在征地拆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和生态移民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少数干部滥用职权、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在财务管理、资产、资源开发承包、宅基地审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过程中发生的以权谋私、贪污贿赂案件,以及截留抵扣、骗取套取、贪污挪用强农惠农资金、征地补偿费案件等恶性案件。

牵头部门:农牧局 协办单位:农经站

7、加强农村信访工作。拓宽投诉渠道,规范办理流程,切实解决群众来信来访问题。认真做好涉农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牵头部门:农牧局 协办单位:执法大队

四、健全完善机制,促进基层民主建设

1、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泾源县关于进一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泾政办发„2010‟74号)等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例行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积极推行乡(镇)、村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乡(镇)机关效能建设,深入推进乡(镇)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工作。

牵头单位:农经站

3、切实加强村务公开。要不断完善村务公开目录,规范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要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积极推行点题公开、明白纸公开、电子显示屏及电子查询系统和信息平台公开等有效做法,提升公开水平。认真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难点村”治理工作。广泛开展村务公开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提高村务公开水平。

牵头单位:农经站

4、深入开展“民情村务评促会”活动。各乡镇在推行各自有效的民主管理模式的同时,认真落实县纪委《关于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深入开展“民情村务评促会”活动的意见》(泾纪发[2009]56号),在村级全面推行“民情村务评促会”活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有效保障村民对村级事务的决策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

牵头部门:纪委

协办单位:组织部、民政局、农牧局、各乡(镇)党委

5、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完善村级民主决策制度,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村级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等做法,不断发展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牵头单位:民政局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水务局、农牧局、卫生局、计生局、林业局、扶贫办、各乡(镇)党委

6、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督促各乡(镇)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建立财务收入管理和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债权债务管理、财务公开制度,集体资产清查、登记、评估和经营制度,以及集体资源公开协商、公开竞价、招标投标制度等。

牵头单位:农牧局

协办单位: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各乡(镇)党委

7、切实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做好村级清产核资后续工作,对清产核资中集体资产价值不清或背离较大的,要组织进行资产价值重新评估,评估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开;已经开展清产核资的地方,要在抓规范、建机制上下功夫,健全完善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建立定期清查和动态监管制度。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完善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解决公款私存、白条入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在农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解决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集体收益问题;扩大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覆盖面,鼓励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代理行为,解决代理服务机构侵占、挪用集体资金,以及私设账外账逃避监督等问题;建立健全依靠基层、注重指导、合力推动的工作体制,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作用,解决职责划分不清、推进力度不够等问题。

牵头单位:农牧局

协办单位: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各乡(镇)政府

8、继续完善民主理财监督机制。进一步实行财务支付“四签两审”管理制度。( 村集体的财务支出,须经经手人、报帐员、村监会主任、村主任和村支书签字,“村财经服务中心”审核,乡镇分管领导审批)

牵头部门:财政局

配合单位:民政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农牧局、各乡(镇)政府

五、加强勤政廉政教育,切实抓好基层干部作风建设

1、加强基层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县委组织部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条件的可以安排集中轮训、短期实践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认真实施农村党员干部“五个一”教育工程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不断增强廉洁履职意识。

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宣传部、检察院、司法局、党校、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农牧局、扶贫办、各乡(镇)党委

2、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结合正在开展的“思想大解放,树立新形象”活动,在全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纪检监察机关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印发警示教育材料等形式,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各种反面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讲纪,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村干部自觉遵纪守法。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党校、各乡(镇)党委

3、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结合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采取编排廉政文化节目、廉政戏曲下乡、建设廉政文化街、绘制廉政漫画墙、举办廉政书画展、设立大型廉政公益广告牌、编印廉政文化读本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大兴“勤廉为民”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夯实廉洁自律、服务群众的思想基础。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系列教育活动扩展延伸到农村,进行集中教育。

牵头单位:农牧局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体育局、科技局、卫生局、司法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妇联、团委、各乡(镇)党委

4、认真落实基层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和勤政廉政承诺制。按照县纪 委《关于进一步提升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勤政廉政承诺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村组要认真组织基层党员干部结合各自工作岗位,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切实做好勤政廉政承诺工作。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农村党员党性分析制度。积极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活动,实行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制。

牵头单位:纪委

协办单位:组织部、民政局、农牧局、各乡(镇)党委

5、继续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乡农经站要对所辖行政村的主要干部村集体经济每年要进行一次审计。对群众反映问题多的村由县农经站进行审计,乡农经站配合。对审计结果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各单位和有关部门通报。

牵头单位:农牧局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民政局、审计局、各各单位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和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落实意见》必须于7月12日前上报县纪委办公室(行政中心322室)。各乡(镇)、各牵头部门(单位)按填表要求分别于2011年7月15日和10月20日前及时填报《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计表》(表附后)。各种材料上报情况记入平时台帐,纳入年终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

附: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计表

农牧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泾源县发展

泾源县开展

农牧系统技术人员工作推广汇报

农牧系统工作总结会上的讲话

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泾源县经济运行情况汇报

泾源县经济运行情况汇报

泾源县路政所年终

雏鹰农牧

泾源县农牧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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