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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标本巨检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0-03-02 23:36:4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病理标本巨检工作规范

“巨检”是指对送检的病理标本进行肉眼观察。在巨检基础上,切取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病变组织块作切片(即取材),是进行正确的病理诊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有时甚至对诊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第一节巨检室的基本设施和人员

一、巨检室

(一)巨检室必须独立设置并附设标本存放室。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设备。

(二)巨检室应设有专用的巨检工作台、标本放置台、巨检器材及更衣存放处。

(三)巨检器材包括巨检刀、不同规格的镊子、医用剪刀、钢尺、探针、钢锯、手套、器械消毒及放置容器、紫外线杀菌灯等。

(四)标本存放室可采用密闭的桶或柜,其设计要求是:密闭,以减少福尔马林扩散;便于复查标本。

二、巨检人员

(一)巨检时一人取材,一人记录。记录人员一般由技术员承担。

(二)巨检必须由经过培训的病理医师操作,复杂的标本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巨检。一般情况下,阅片医师均应亲自巨检。

第二节巨检标本的接收程序及操作工作规范

一、巨检标本的签收

(一)接收标本时必须进行严格的查对签收制度,如申请单与标本不符合、申请单重要项目填写不全或漏填、标本袋(瓶)未写名字或只有标本没有送检单等,应一律退回或暂不取材。

(二)送检标本应采用10%中性(缓冲)福尔马林液固定(特别要求者除外)。如果送检标本内未放置固定液,接收者应及时加入固定液并在申请单上注明。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的标本,影响制片和诊断,应拒收退回。固定液量至少应为标本体积的4~5倍,大的实体标本应剖开,空腔脏器如胃肠等应剪开后展平固定,以便取材前标本得以充分固定。

(三)标本可由固定人员签收,或由当日巨检医师或记录者签收,并及时进行编号登记。

(四)巨检时,每一例标本应在巨检前再进行一次核对,先登记、编号再取材,记录者应对申请单上的各项内容逐一加以叙述。如有不一致的情况,应及时与送检医师联系,在取得联系前不宜进行巨检。若对标本的病变、解剖关系或送检要求等有不明确处,可邀手术医师共同参与取材。

二、巨检操作规程

(一)活检小标本

1.活检小标本应严格查对组织块数,并记录其中最大组织块的体积。体积的大小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cm3)表示,不能用“米粒大”、“针头大”来描述。例如:送检灰白色软组织3小块,大者体积0.2cm×0.2cm×0.1cm。

2.如果活检小标本采自不同部位并分装于瓶内,取材时亦必须分别编号例如A、B、C等,并在取材记录中说明A、B、C…所代表的部位。

3.胃、肠及纤维支气管镜等小标本可点染伊红液并以容易透水的薄滤纸包好置于组织盒内,以防丢失。

4.活检小标本原则上应全部取材,并在申请单上注明“已全取”。如果标本较多(如宫内膜),亦可选取部分组织,但剩余组织必须妥善保存一定时间,以便重取。

5.活检的皮肤或黏膜组织、息肉或乳头状物,应仔细辨认其方位,作最大垂直切面,取材应注意包括基底及周围切缘。

(二)手术切除标本 1.描述: ①描述内容应包括送检标本的脏器名称及术式(例如一叶肺切除术标本、次全甲状腺切除术标本、乳腺根治术标本等);标本的大小,如为管腔脏器,应分别测量长度、周径及管壁厚度;病灶的部位、数量、大小、与周围的关系、表面及切面的特征(质地、颜色、硬度等)、非病灶区是否正常等;必要时可画示意图说明。若为实体性肿瘤还应注明外形、有无包膜等。

②所有度量关系均用国标测量单位描述。

③病变描述常用词。质地的描述多用质坚实、坚韧、硬、嫩、脆、松软、鱼肉样等描述;切面结构多采用编织状、海绵状、半透明、胶体样或黏液样,质地均质或多样性,有无出血坏死,有无囊肿或囊性变等描述。如果有囊性病灶,应注意囊内容的性状、囊内壁的特征、有无乳头等。外生性或隆起性病灶须注意观察并描述是否为息肉状、乳头状或绒毛状,有蒂或无蒂,细蒂还是宽蒂或广基。脏器内的病灶要描述其边界是否清楚,有无包膜;是否浸润性生长;是否为局限性或弥漫性、多灶性等。

④不同部位切取的组织块均应分别编号,并注明编号所代表的部位,例如:A表示切缘;B表示肿块+肺膜;C表示肺门淋巴结等。

2.取材:

①取材应有明确的目的性。取材的目的主要是明确病变的性质及病变的范围,取材的部位应选自病灶的不同性状区,以及病灶与周围正常组织的交界区。一般应避开出血坏死组织。肿瘤性病变还应检查切取包膜及切缘。取材的数量因病种不同而异,疑有隐性癌灶或诊断不明的标本(如前列腺偶发癌、甲状腺腺瘤包膜浸润、乳腺增生性质不明时等)应多处甚至全部取材。

②组织块的大小。病灶较大时,所取组织块大的可达3cm×l.8cm。组织块厚度一般为0.2~0.3cm,组织较致密者(如平滑肌、皮肤等)可稍薄,组织质地较松软、试剂易渗透者可稍厚。切取的组织块厚薄必须均匀,边缘应尽量整齐,如长方形、方形等。

③取材时需注意的其他事项:凡需观察包膜的组织,取材时必须注意完整切取包膜。如观察切缘,则切缘侧应保持原状而不可进行修整,有的切缘可涂以10%硝酸银或碳素墨汁以便于镜检者辨认;需指定包埋面者,应予标明;需脱钙的组织必须另行放置。取材组织内的线结应尽量取出。

④每例标本取材完毕后,应尽量作出肉眼诊断(印象),并签署巨检者及记录者姓名、日期,以便查对。

⑤每例巨检结束后,剩余标本应放回原来的容器,加装固定液;然后清洁台面及巨检用具,以免污染。巨检全部结束后,标本应按次序排好,放入标本贮藏桶或柜中,以便复查。存放的标本至少应保持3周以上方能丢弃,丢弃标本一律应焚化处理。诊断不明确或有其他问题者,应暂时保留;有教学或科研价值的标本,应在完成诊断和妥善处理后保存。

⑥特殊肿瘤及罕见病例,取材前宜对手术标本作表面及剖面摄影,并编号存档保存。

病理标本巨检规范

处理病理标本

手术室病理标本管理

病理标本送检要求

病理标本送检制度

手术室病理标本管理制度

病理标本安全管理

病理科病检标本送检规范

手术病理标本送检制度

手术病理标本送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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