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学
(一)省内转学
1.条件:(1) 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区县内跨乡(镇)迁移;(2) 监护人工作调动。
2.办理流程:
① 转入学校在江苏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系统中输入学生的身份证号在学籍库中搜索该学生,然后对该学生的学籍提交转入申请,提交时要变更学籍号码和家庭常住地,并打印转学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盖学校公章。
② 转入学校所在区县管理员审批并盖章。 ③ 转出学校管理员审批并盖章。
④ 转出学校所在区县管理员审批并盖章(县内转学只审批不盖章)。
先后顺序不能变。各类证明需齐全才能盖章、网上提交。 小学(镇中心校)县内转学只需网上提交,不需加盖教育局学籍管理章,由各镇中心小学盖章。中学县内转学可两个学校先盖章,最后到基教科盖章。城区内小学、中学不允许转学。也不允许曲线转学。
(二)跨省转入
1.条件:(1) 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区县内跨乡(镇)迁移;(2) 监护人工作调动。
2.办理流程:
1 ① 转入学校填写申请表,填写转入学生的学籍信息,递交审批,并打印转学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盖学校公章。
② 转入学校所在区县管理员审批并盖章。 注:不能一次性提交太多 (三 )跨省转出
1.条件:(1) 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区县内跨乡(镇)迁移;(2) 监护人工作调动。
2.办理流程:
①转入学校出具同意接收证明一式两份。 ②转入学校所在区县管理员盖章。
③转出学校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并打印转学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盖学校公章。
④转出学校所在区县管理员审批并盖章。 ⑤转出学校所在市管理员审批。
注: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涉及到跨市转出的,如果无接收方纸质材料,学校应该在一个月内及时的把网上提交的申请退回,如不退回,系统默认就是通过。
二、休学和复学
(一)休学
1.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准予休学。因伤病提出休学的,
2 需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医药发票。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需出具公安或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
休学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自缺课开始计算;出国的自批准之日计算。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2.办理流程
(1)监护人写休学申请;
(2)学校在线填写休学申请,包括休学理由和学校意见等信息并提交到上级主管教育局(休学时间和休学期应为一年),并打印学生休(复)学申请表,盖学校公章。
区县教育局学籍管理员审批。
(二)复学
1.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复学时可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级就读,也可到下一级就读。出国、出境就读的,复学须回原年级。 2.办理流程
(1) 学校从休学学生表中选择需要复学的学生,并填写日期,选择班级(班级前两位代表入学年份,可选择原年级 3 或下一年级),提交到上级主管教育局,并打印学生休(复)学申请表,盖学校公章。
(2) 区县教育局学籍管理员审批。
(三)延长休学
1.因伤病或学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学期满不能复学的,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学校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续办休学手续。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注销其学籍。 2.办理流程
(1) 学校从注册库中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选择需要处理的学生,在休学理由中添加继续休学的理由,修改休学时间并提交到上级主管教育局。
(2) 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在线审批。 9月份是上报学籍阶段,县内转学、休学停办。
三、注销学籍
该流程仅用于学生死亡或失踪。失踪是指法律上的失踪,不包括学校无法联系学生的情况。
四、注意事项
(一)原有证明样式一律不再使用。转、休、复学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
(二)单独对小学提出要求
1.直管小学的转、休、复手续需到基教科办理。 2.其他小学:跨省、跨市转学需到基教科办理,县内转学及休学、复学的材料留存在中心校备查。
(三)重要信息变更:网上提交江苏省学生信息变更申请审批表,学校盖章,由学校带户口簿及审批表及时到基教科办理。
(四)办理各种手续盖章的同时要网上审批。
(五)如身份证号输入错误,导致该身份证号的学生学籍无法注册,由学校与学校之间联系,不得要求家长找另一学校和错误身份证号学生的家长,或直接要求家长找到教育局。
(六)2013年小学生入学年龄控制在六周岁,不足龄不给报学籍,一律退回。
(七)学生必须回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
(八)各种手续盖章办理时间:每周
一、二两天,由学校到基教科办理,不允许要求家长自己办理。
五、一年级、初一花名册打印
(一)1.纸质表格。学校打印草表,学生签字确认(基教科下去检查,要查学生签字的档案资料)。网上如有错误,在重要信息变更里提交,学校携户口本或身份证到基教科办理,最后打印盖章,一式两份,报基教科。截止时间11月
5 15日。
格式:学籍号、姓名、曾用名、性别、出生日期(用公式提取,日期格式中的第一个)、班级(4位数)、家长姓名、家庭住址、学籍变化记录
2.电子表格。另外要报一份带家长联系电话的电子花名册到基教科,邮箱:snxxjgl@163.com。(学校导入学籍系统时网上下载的表格,信息要完整)
(二)小学花名册教办盖章留存一份,学校一份。 通讯录见共享。
邮箱:snxxj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