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鼓励全中心职工及时、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通过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我中心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
(一)、可能损害患者健康或延长患者治疗时间的事件;
(二)、可能导致患者残疾或死亡的事件;
(三)、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操作;
(四)、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
(五)、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六)、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七)、其他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一)、I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II级事件(不良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三)、III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四)、IV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遵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原则,鼓励报告。
四、报告流程
(一)、报告形式
1、书面报告
发生安全(不良)事件后48h内,当事人或其他发现人员按照要求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登记表》,报至办公室。
2、紧急电话报告
仅限于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紧急情况使用,并随后履行书面补报。夜间及节假日统一上报中心总值班人员。
(二)、发生或者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当班医师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主任报告,同时采取适宜的形式报办公室。
(三)、办公室对报告的不良事件及时调查核实,并上报分管院领导
五、监管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管理实行院、科两级参与的管理体系。
(二)、各科室应积极主动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特别是Ⅲ、Ⅳ级事件。对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科室应及时总结,提出科室质量与安全改进措施。
(三)、办公室对科室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应及时调查核实,给出处理意见,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登记表》,反馈科室并督导科室整改、落实,消除隐患。办公室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定期进行汇总、评价,并提交中心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六、奖惩
(一)、医院鼓励职工主动主动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于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给予每例20 元奖励。
(二)、当事人或者科室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未及时上报导致事件进一步发展的,虽未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但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根据事件严重程度,视情况给予处罚。
(三)、已构成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照我中心《管理规定》执行。
(四)、对于主动进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医疗缺陷,医院将根据情况酌情减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