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2.办理窗口:双流县社保大厅二楼医保10-12号窗口 3.联系电话:85736256 4.投诉电话:85829889
二、法定依据
1.《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成劳社办(2008)479号)
2.《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的补充通知》(成人社办发(2014)201号)
三、办理程序
1.长期驻外的城镇职工单位参保人员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到医保10-12窗口办理异地就医事前核准登记手续。
2.长期异地居住的城镇职工退休人员由本人或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到医保10-12窗口办理异地就医事前核准登记手续。
3.长期异地居住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代办人提供相关资料到医保10-12窗口办理异地就医事前核准登记手续。
四、申请资料
1.单位长期驻外人员需提供资料:
①《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
②驻外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无驻外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书面情况和异地购房合同、租房、租柜协议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等辅助证明材料;属劳务派遣性质的单位,派遣方与用工方签订的派遣协议中明确了工作地点的,应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没有明确工作地点的,应由用工方出具异地工作的书面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2.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需提供资料:
①《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
②非成都市户籍退休人员,应提供下列任一证明材料:异地的户籍复印件、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长住证明原件、暂住证复印件;成都市户籍退休人员,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长住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
3.长期驻外工程施工、工作流动性强的大、中型企业职工人员需提供资料:
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名册表》;
②单位驻外工程施工情况说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长期异地居住的城乡居民人员需提供资料: 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名册表》;
②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