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茆荣华在上海市推进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0-03-02 16:33:1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茆荣华在上海市推进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8月9日)

同志们:

今天,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企联、市工商联在这里联合召开“上海市推进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会议”,推广示范单位成功经验,推进全市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刚才上海锅炉厂和重型机器厂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市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本市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的意见》,希望各区县工会积极落实。下面,我就工会推进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把握工会推进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上海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又处在社会矛盾的凸显期,面临着经济转型和社会建设两大艰巨而繁重的任务。劳动关系矛盾随着经济体制、机制以及运行方式的根本性变化而日益凸现出来。各级工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把握工会推进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

1、推进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是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途径。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更是实现社会政治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基石。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推进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就是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防预警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等,将大量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企业和谐、社会稳定。因此,积极推进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是工会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发挥应有作用的重要途径。

2、推进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是工会履行职责的重要体现。“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是企业工会的工作原则,也是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实质要求。通过预防调解劳动争议,职工的积极性才会得以释放,可以让员工对企业有足够的信心,让企业对员工有足够的信任。促进企业发展是维护职工权益的根本保证,维护职工权益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两者相互依存,互为支撑。劳动争议直接涉及到职工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生活福利、劳动时间、休息休假等内容,这些都是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工会维权的基本内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如果工会不出面予以帮助,职工就会对工会失去信任,工会也就失去了凝聚力和影响力。

3、推进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是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劳动关系建立于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矛盾产生于企业之中,有效预防和及时调处劳动关系矛盾,关键在于着力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争议调解制度是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重要制度,与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构成了企业协调劳动关系机制的有机整体。通过劳动争议的调解,进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完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集体协商制度和职代会程序保障,可以起到预防劳动关系矛盾的作用。因此,我们要把劳动争议的预防调解工作融入劳动关系建立、运行和终止的各级环节,融入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各个方面,去推动和深化。

二、整合资源、通力合作,切实做好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

前一阶段,经过各区县总工会和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推荐,47家不同类型的企业列为本市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各级工会要把握工作要求,对照时间节点,上下联合,整合资源,通力合作,共同推进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

1、加强工作指导。各区县总工会要与区县人社局、企联加强联系,按照《意见》明确的建立“有组织、有预防、有调解、有保障”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的工作要求,共同商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的推进措施和目标计划,会同示范企业制定出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的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区县总工会要深入基层,跟踪示范企业,加强分类指导。要根据示范企业的生产规模、产权属性、职工队伍等不同情况,对示范企业的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特点、生产经营状况定期进行分析,帮助破解难题,积极探索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有效形式,总结成功经验和实践模式。

2、把握工作要求。各示范企业工会要与企业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联合,根据《意见》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制订本企业示范工作推进计划、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要对照《意见》提出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多层次的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梳理完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制度,制定落实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的各项保障措施。在调解劳动争议的实践中,企业工会必须正确处理好维护职工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的关系,兼顾好企业与职工双方利益,谋求和谐共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推动企业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与人文关怀结合起来,拓宽职工诉求表达渠道,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各项制度和机制;要加大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经营管理人员的依法用工、守法经营、诚信管理的意识,增强职工的依法理性维权意识。

3、整合各方资源。各区县工会要充分发挥区县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排摸分析地区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特点,定期研究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深入推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区县总工会要与地区人社局加强沟通,将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与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相衔接,与地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相融合,利用劳动仲裁、监察部门的专业资源,提高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的能力,提高企业依法用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示范企业工会要主动与人力资源、劳动安全管理等部门联合,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开展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把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渗透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用工管理、安全管理之中。区县工会、街镇工会、示范企业工会要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要将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与街镇或工业园区劳动争议调解相对接,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建立联动调处机制,增强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主动作为、勇于创新,不断推进面上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建设

多年以来,各级工会在推进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中,创造了许多成功经验和有效办法,对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还存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覆盖率低,劳动争议调解员调解能力不足等问题。各级工会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主动作为,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推进面上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建设。

1、着力强化三个环节建设。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各级工会要着力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要求今年年底全市60%的建会企业、80%的集团公司和百人以上规模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同时,在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和非正规就业人员比较集中、劳动争议多发、企业工会力量薄弱的地区和行业,各级工会要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不断完善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组织基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要通过专业化和兼职化相结合的办法,采用购买、聘用、志愿者服务等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充实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要通过上岗培训与继续教育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交流研讨与实践操练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度是组织正常运行的保证。要建立健全调解登记、督促履行、档案管理、统计报告制度、调解员的管理、工作考评、业务学习制度、职工思想信息分析制度、劳动争议预防预警制度、重大群体性争议报告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提高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制度化建设水平。

2、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的培育指导,对推进面上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各区县工会要把示范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开展与面上企业推进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相结合,以点带面,扩大示范效应,提升整体水平。二是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我们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不是把以前做的工作推倒重来,而是在以前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示范单位的选择,往往有较好的基础。我们要对以前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做法加以总结和提炼,并根据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对现有的组织网络、工作制度、调解方式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不断提高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处理好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与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关系。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只是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仅指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制度,还包含劳动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集体合同和集体协商制度、劳动法律监督制度、三方联席会议制度等。只有把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放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整体建设之中去思考、去探索,才能真正做好劳动争议的有效预防和调解。

3、努力做到三个创新。一是创新工作方法。今年,市总工会在《劳动报》专门开辟了“工会调解员在您身边”栏目,我们先后已经宣传了18位优秀劳动争议调解员和2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他们的调解技巧、钻研精神、工作方法等值得我们学习和推广。各级工会要创新培训方法,提高调解能力;创新调解方法,增强调解实效;创新宣传方法,扩大调解效应。二是创新调解模式。各级工会要注重结合实际,创新调解模式,有效推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比如:加强与法院和劳动仲裁的配合,推行仲裁和诉讼前置委托调解模式;加强与人民调解的结合,推行劳动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互动调解模式;注重发挥工会组织的网络优势,推行区域和行业联合调解模式、上下多级工会联动调解模式;注重整合工会工作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行集体协商机制化解群体性劳动争议模式等。三是创新制度和机制。奉贤区总工会今年在全区各镇、开发区推行劳动争议调解首问责任制和首席调解员制度,谁接待受理、谁负责到底,形成一方受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参与的联动调解机制。这是一个具有推广借鉴意义的创新举措。各级工会要遵循“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大劳动关系的研判力度,创新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制度和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

同志们,预防调解劳动争议是我们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途径,让我们劳动关系三方携手配合,共同推进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上海的转型发展、创新驱动贡献力量。

俞正声在上海市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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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

劳动争议调解制度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总结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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