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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蓝工程”青年教师培养

发布时间:2020-03-03 07:50:2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淮海技师学院“青蓝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为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育教学能手,特制订本方案。

一、“青蓝工程”培养目标

通过实施“青蓝工程”,加快青年教师教育教学、专业技能和教科研水平提升,提高我院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加快使新任教师成长为合格教师,无职称教师成长为初级职称教师,初级职称教师成长中级职称教师,中级职称教师成长为高级职称教师;中级工以下教师成长为高级工教师,高级工教师成长为技师,技师成长为高级技师;普通专业课教师成长为双师型教师,双师型教师成长为专业(学科)带头人,专业(学科)带头人成长为名师。

二、“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思想上进,努力进取、自愿申请与指导教师结对学习的各层次青年教师。

三、“青蓝工程”指导教师指导层次及职责、条件、确认 (一)指导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 1.职责:指导中级职称教师成长为高级职称教师,或指导技师职业资格教师成长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教师,或指导高级职称教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教师成长为专业(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

2.基本条件:

⑴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⑵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专业带头人,或参加技能大赛获得过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参加两课评比获得市级示范课或省级研究课、示范课,或任教对口高考学科市级及以上统测均分列全市前五分一; ⑶作为项目组负责人主持学院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包括示范专业、重点专业、实训基地、精品课程、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等)建设1个及以上,完成建设任务,通过验收或评估。

⑷职业教育教龄10年以上。

(二) 指导初级职称或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 1.职责:指导初级职称成长为中级职称教师,或指导中级工职业资格教师成长为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教师,或指导专业教师成长为双师型教师。

2.基本条件:

⑴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⑵院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专业(学科)带头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参加技能大赛获得过院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参加两课评比获得院级示范课或市级研究课、示范课,或任教对口高考学科市级及以上统测均分列全市前三分一;

⑶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学院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包括示范专业、重点专业、实训基地、精品课程、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等)建设2个及以上,完成负责的建设任务,通过验收或评估。

⑷主持校级立项课题研究并结题2个及以上,或主持市级立项课题研究并结题1个及以上,或作为核心组成员参与市、省级立项课题研究并结题2个及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或主编通过审订校本教材1部及以上;

⑸职业教育教龄8年以上。

(三) 指导无职称或初级工及以下职业资格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 1.职责:指导无职称成长为初级职称教师,或指导初级工及以下职业资格教师成长为中级工、高级工职业资格教师。

2.基本条件: 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教师,职教教龄3年及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

⑴近三年获得过院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综合表彰; ⑵近三年完成任教课程完整教学2轮以上,学期教学质量考核优秀1次以上;

⑶参加院、市、省级技能大赛或指导学生参加院、市、省级技能大赛,本人参赛获得院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参赛获得院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任教对口高考学科市级及以上统测达全市均分;

⑷参加院、市、省级教学基本功竞赛,获院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⑸主持校级立项课题研究并结题1个及以上,或作为核心组成员参与市、省级立项课题研究并结题1个及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

⑹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学院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包括示范专业、重点专业、实训基地、精品课程、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等)建设1个以上,完成负责的建设任务,通过验收或评估。

(四)指导教师确认

1.指导教师确认按自愿申报、部门审核、学院确认的程序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指导教师确认每年组织一次,在暑假进行。

3.被学院确认的指导教师学院颁发聘书,聘期每次三年,可连评连聘,特殊情况由学院“青蓝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青蓝工程”实施要求

(一)指导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应根据自己的专长与中级职称教师、技师职业资格教师或双师型教师结对,即高级讲师与讲师结对,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与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结对,高级技师与技师结对,名师和专业带头人与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技师、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技师结对。也可与初级职称和无职称教师、高级工及以下教师相应结对。

(二)指导初级职称或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应根据自己的专长与初级职称教师、中级工与高级工职业资格教师结对,即高级讲师、讲师与助理讲师结对,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与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对接,高级技师、技师与中级工、高级工结对。也可与无职称教师、中级工及以下教师相应结对。

(三)“青蓝工程”结对要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指导教师由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担任。青年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发展需要自愿申请与学院认定的指导教师结对。指导教师每期结对指导青年教师一般不超过5人,自愿选择结对对象。结对教师填写结对申请表,报科研处审核同意后,报院办评审确认,并签订结对帮扶协议。

(四)青蓝工程结对帮扶协议要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明确目标任务、帮扶内容、预期成果。

(五)指导教师主要应指导结对青年教师:

1.备课、说课、上课、听课、评课、考核等基本教学工作; 2.教育管理学生工作;

3.参与专业或学科建设、重点项目建设;

4.开展教学和专业课题研究,撰写教学研究和专业技术论文; 5.学历进修、专业知识学习、操作技能训练; 6.思想政治学习和师德师风建设。

(六)青年教师应:

1.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结对,虚心接受指导教师指导,努力提高自己教育教学水平;

2.认真学习备课、说课、上课、听课、评课、考核等基本教学工作,学习教育管理学生;

3.学习并参与专业或学科建设、教学和专业研究,学习撰写教学研究和专业技术论文; 4.积极参加学历进修、专业知识学习、专业技能训练; 5.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教研水平; 6.积极追求思想进步,提高师德修养,努力实现预期学习目标。

五、“青蓝工程”指导周期与考核

(一)指导周期一般为三年。

(二)每年按结对帮扶计划对结对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考核,三年结对学习期满对结对学习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体考核。考核由学院“青蓝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考核结果记入指导教师和受指导教师个人业绩档案,纳入专业技术考核,作为评优晋级、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六、“青蓝工程”组织

1、学院成立“青蓝工程”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培训处、各系部负责人为成员。

2、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负责“青蓝工程”具体实施,教务处、科研处配合实施,培训处、各系部负责本部门“青蓝工程”具体实施。

3、“青蓝工程”考核由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负责,教务处、科研处配合,教务处负责教学帮扶活动情况考核;科研处负责教科研帮扶活动情况考核。考评标准另行制定。

七、其他

1、本方案由学院青蓝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方案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

附件一:

淮海技师学院

“青蓝工程”结对帮扶协议

(文化与专业理论教师)

为了加快青年教师成长的步伐,不断优化师资队伍,我院决定以师徒结对帮扶形式,缔结有经验老教师与青年教师指导学习关系。经双向选择、学校研究决定,聘请 (甲方)为 (乙方)指导老师,现签订师徒结对帮扶协议如下:

一、指导老师(甲方)职责:

1、指导结对教师备课、说课、上课、听课、评课、考核学生成绩;

2、指导结对教师教育管理学生;

3、指导结对教师参与专业或学科建设、重点项目建设;

4、指导结对教师开展教学和专业课题研究;

5、指导结对教师撰写教学研究和专业技术论文;

6、指导结对教师进修教学业务和专业知识;

7、指导结对教师思想进步和师德建设。

二、青年教师(乙方)职责:

1、主动联系指导教师,申请结对帮扶,虚心接受指导教师指导;

2、认真学习备课、说课、上课、听课、评课,学习教育管理学生;

3、学习并参与专业或学科建设、教学和专业研究,学习撰写教学研究和专业技术论文;

4、积极参加教学业务进修和专业知识学习、重点项目建设;

5、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教研水平;

6、积极追求思想进步,提高师德修养;

7、努力实现结对计划学习目标。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协议期限为 年。

四、其他规定:

甲乙双方认真履行职责,团结一致,共同完成结对帮扶任务。 本协议书内容由学校督促执行,学校定期组织抽查和考核。 附件结对帮扶计划为本协议内容。

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学校保存一份。

指导老师(签名): 日期:

青年教师(签名): 日期:

学院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二:

淮海技师学院

“青蓝工程”结对帮扶协议

(专业技能教师)

为了加快青年教师成长的步伐,不断优化师资队伍,我院决定以师徒结对帮扶形式,缔结有经验老教师与青年教师指导学习关系。经双向选择、学校研究决定,聘请 (甲方)为 (乙方)指导老师,现签订师徒结对帮扶协议如下:

一、指导老师(甲方)职责:

⑴指导结对教师备课、说课、上课、听课、评课、考核学生成绩; ⑵指导结对教师学习专业操作技能,开展实训教学,学习实训教学现场管理;

⑶指导结对教师参与实训项目开发、实训课程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 ⑷指导结对教师开展专业技术研究和技术创新活动; ⑸指导结对教师学习设备和工量器具操作、维护、管理; ⑹指导结对教师撰写教科研论文和专业技术报告; ⑺指导结对教师学习职业知识,培养职业素养。

二、青年教师(乙方)职责:

⑴主动联系指导师傅,申请结对帮扶,虚心接受指导师傅指导; ⑵认真学习操作技能、设备应用和实训教学,学习教育管理学生; ⑶参与实训项目开发、实训课程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 ⑷学习开展专业技术研究和技术创新活动; ⑸学习撰写实训教研论文和专业技术报告; ⑹努力学习职业知识,提高职业素养; ⑺努力实现结对计划学习目标。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协议期限为 年。

四、其他规定:

甲乙双方认真履行职责,团结一致,共同完成结对帮扶任务。 本协议书内容由学校督促执行,学校定期组织抽查和考核。 附件结对帮扶计划为本协议内容。

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学校保存一份。

指导老师(签名): 日期:

青年教师(签名): 日期:

学院代表(签名):

日期:

青蓝工程青年教师体会

“青蓝工程”培养计划

青蓝工程培养计划书

青蓝工程青年教师的发言稿

青蓝工程青年教师代表发言

青蓝工程——助推青年教师成长

青蓝工程师傅培养计划

青蓝工程师傅培养计划

青蓝工程师傅培养计划

青蓝工程师傅培养计划

“青蓝工程”青年教师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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