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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总包项目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8:23:3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地产、总包 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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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项目部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规范公司工程开发项目管理,根据国家、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保证我公司从设计、开发、采购、施工、验收等过程均能实现质量、投资、进度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项目部是房地产企业的重要部门,部门实行经理负责制。项目部负责人在分管领导下开展工作,项目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工程技术人员。项目部工作人员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根据不同分工,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第二条 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应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时贯彻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的文件及规定,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科技创新意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三条 认真贯彻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确保本部门质量目标的实现。参与项目规划方案的构思,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施工图设计管理及图纸会审,参与总包、重要工程分包等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第四条 负责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安全措施及标准化管理方案。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五条 确定工程总包、分包单位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工程正式开工前召开由承包方、监理方、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在本次会议上应重点讲明工程概况、开竣工时间、质量目标等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并就分包项目、材料供应、各种签证程序、文件收发方式、计划提报时间、应遵守的我方各项制度及细则等做出详细说明。该会议应有较详细的会议记要,并要由项目经理、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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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应对工程施工阶段加强管理,自工程破土动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加强施工安全管理。配合监理方定时召开监理例会,做好各工程项目的施工日志。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第七条 对基础工程施工应严格控制座标、高层和层高的准确性。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执行本公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八条 工程施工必须使用合格原材料、构配件,材料进场应按国家和行业部门要求进行检验、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

第九条 所有隐蔽工程,项目部有关人员必须参与验收,并在验收资料上签字。在模板、钢筋、砼工程的验收过程中,模板工程应重点验收,模板平整度、标高、几何尺寸、轴线位置、刚度和稳定性;钢筋工程应重点验收其强度等级、规格、型号、保护层尺寸、数量、间距、轴线位置、焊接质量、搭接接头位置的正确性,箍筋加密区的位置、数量等;砼工程应重点验收其配合比、水灰比的正确性,钢筋的位置、保护层尺寸、施工缝的位置及间隔时间,砼的厚度和几何尺寸,抓好砼施工期间的各种试块留置及施工结束后的养护工作。砼工程施工期间,应要求监理人员旁站监理,项目部工作人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同样应旁站监督。监理、监督过程除以上工作外,还应注意各种预埋管线的位置保持正确,不得破坏预埋管线。

第十条 主体工程施工期间,应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确保建筑、结构标高、轴线的正确性;确保所有构配件标高、位置、断面尺寸的正确性;所有洞口的标高、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及行业部门的规定。砼工程模板拆除应有拆除方案,拆模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施工方必须报批后方能拆模。

第十一条 项目部应制定工程质量管理控制细则,保证工程结构安全,无使用功能质量缺陷。主体工程结束前,根据行业部门规定和控制细则要求,施工方应做出装饰、3

装修、安装工程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观感质量、细部质量、尺寸误差、土建与安装的交叉作业失误。工程施工期间,每月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平时应做到每天至少对在建的单位工程和其他施工项目巡视一次,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第十二条 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经济签证资料,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随单位工程形象进度抓紧施工。除绿化工程可适当延期外,其他配套工程应和单位工程同时竣工。项目部负责采暖、燃气、供电、自来水等单位的协调工作,如以上单位的施工项目在开发项目之内,还应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室外配套工程的各种地下管线,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做出分段竣工图,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做出全部室外管线竣工图。各种地下管线在开发项目内,能做出标识的应做出标识。单位工程竣工后,根据需要增加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时,应与施工单位进行地下管线交底,不得破坏地下管线,并应着重注意有重大安全因素的燃气管路、高低压电线线路等。

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第一年,每个季度应对单位工程进行一次回访检查,发现结构裂缝或其他质量缺陷,应及时与施工方联系进行处理。大雨过后应走访单位工程的顶层客户和临山墙客户,发现屋面、外墙及外门窗渗漏现象应及时通知整修。

第十六条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目标后,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与合同预算部核对工程量及有关竣工资料。室外配套工程和零星项目施工结束达到合同质量目标后,一个月内核对工程量及有关资料。室外配套工程和零星工程项目要求应有竣工资料。

第十七条 主持工程项目的分期综合验收和综合验收工作,综合验收合格后,一个 4

月内与物业公司办理完毕项目实体交接工作,并与物业公司办理资料、实物质量交接手续。并做好存档备案工作。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公司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提出总使用计划,并在使用前二十天报详细计划,该计划由项目部专业人员审核,

第十九条 凡项目部人员有向施工单位提出任何超出工作或职责范围的要求(包括吃、拿、卡、要),承包商可以理解为恶意行为,应向公司书面投诉,一经查实,公司将严肃处理责任人,公司随时接受任何承包商的书面投诉与改进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第二章 施工过程管理制度

第一条 组织施工前的图纸会审,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条 协助施工单位解决现场的特殊困难。

第三条 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进度,实事求是地对过程进度做出签证。

第四条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自检、互检工作,组织进行隐蔽工程的验收,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第五条 及时发现、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对质量事故,必须向公司主管部门及时反映,妥善处理。

第六条 督促施工单位对竣工验收时提出的维修(返工)项目要及时完成,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合同保修期内出现的因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

第三章 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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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各个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合于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方面的相关事宜。

第三条

公司工程项目质量总目标为工程项目验收时一次通过率达100%。 第四条

公司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采用项目部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作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具体负责人全面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

第二节 工程项目施工前的质量控制

第五条

施工图内部审查和交底前,项目部应要求部门专业工程师熟悉设计文件; 第六条 在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要求监理公司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

第七条 在项目开工前,项目部负责落实以下工作:

1、要求并亲自参与监理机构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及保证工程质量的必要试验设施条件,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2、要求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审,若符合要求,由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并送项目部备案。检审内容包括:检查施工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3、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并送项目部备案。

第八条 场地平整及压实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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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施工道路及路况质量是否满足运输要求; 第十条 施工水、电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人员是否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是否已进场;

第十二条 在每个工程项目开始前,应会同相关人员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并制订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计划,同时需要将质保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开始前,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工程项目图纸的会审与交底工作。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技术交底时,应提出明确的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及要求,以及工程项目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的操作规程,同时需要进行交底记录。

第三节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检查与评定

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下列九个方面的质量检查。 1.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2.监理单位是否按照监理规范及工程质量标准进行监理。

3.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标准化作业以及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施工规范、验标规定,抽查质量评定表格和工程实际是否相符。

4.原始记录是否完善,记载是否详实。

5.是否按规定进行材料试验和检验,其结果是否满足实际要求,合格证件是否齐全。 6.工程项目施工中的配料计量是否准确。 7.公司质量体系是否持续有效地运行。

8.对违反规定的施工操作方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后检查其是否落实。 9.对于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检查值班情况,核实值班记录,确保 7

对施工过程的有效控制。

第十六条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工程师应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质量管理人员应每月组织一次综合质量检查评比活动,由质量工程师与监理单位负责人主持,有关施工单位成员及专业工程师参加,采取分组检查或共同检查的方法,对施工的各个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及时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2.质量检查以检查实物工程量为主,同时检查施工方法、现场文明施工及质量管理情况。

3.质量检查的结果与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工程款项挂钩,以提高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质量意识及质量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工作是实行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考核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方面的成绩、查找问题、促进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和工程项目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工作对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人员的具体要求如下。

1.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工程项目质量验收标准,并以此为依据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2.施工单位自检原始记录由施工单位质检员把关检查,经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将有关资料上交,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抽检复查。

3.凡经检验合格的工程,按规定及时填记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检验评定表,以此作为考核完成工作量、质量成绩的凭证,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四节 质量事故、汇报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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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凡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项目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项目采用的质量标准需进行返工处理的,均构成工程项目质量事故。

第十九条 工程项目质量事故按照公司规定的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权限划分处理,重大质量事故需要上报项目部经理及主管副总。质量事故的处理要求如下。

1.处理一切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2.对隐瞒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追究造成质量事故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并追究第一管理者的领导责任。

3.质量管理人员需要监督、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条 在整个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项目质量管理人员需要建立工程项目的质量台账,并填写工程项目质量报表,定期向项目部经理进行汇报。

第二十一条 质量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分析、总结工程项目的质量记录,并编制质量报告。质量报告中应包括工程项目质量状况、发展趋势、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等。

第二十二条

工程项目竣工后,质量管理人员应组织进行竣工检查,竣工检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进行竣工测量,核对已完成工程项目各部尺寸、标高以及完成工程数量等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验收要求。

2.工程项目的各种施工资料及所整理的资料。

3.复查工程项目质量评定记录,并核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

4.在竣工检查时,如发现漏项、缺项应及时补齐,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三条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的施工质量日常管理工作内容要点:要求并参与对 9

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要求并参与在施工过程中监控施工单位各项工程活动,随时密切注意一切不利于质量的事件,将此纳入现场日常管理工作范围,并行使跟踪、督促、控制、管理。

第二十四条 对管理的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施工、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应要求进行旁站;应要求并亲自参与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不合格的工序,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施工单位严禁下道工序施工,

第二十五条 对管理的工程项目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于发现2小时内,要求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立即报告,同时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立即报告项目部经理。经现场检查,情况分析后,确有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通过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应亲自参与现场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第二十六条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主要方法和手段

除上述项目部要求并亲自参与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跟踪、督促、控制、管理的同时,可根据相关规范和制度,采取以下控制方式、方法、依据、手段、时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① 控制的方式:根据进度进行旁站、巡回检查、平行检查;

② 控制的方法:认可、确认签证、签发指令审核、审查、审批;旁站检查(巡回检查、平行检查、日常检查)、检测、检验、验收、核定;

③ 控制的依据: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合同及其它约定;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文件内容;施工图纸;公司编制的质量控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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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控制的手段:发现、判定不符合规定的工程和施工行为,根据不符合的程度和影响,督促、要求并参与监理机构采取下列手段中的一种或其任意组合:暂停施工;返工;返修;请求工程变更;停用、禁用(对不符合规定的材料、配件、设备、施工机械适用);限时纠正;拒收;禁止继续施工

⑤ 控制的时机:工程使用的重要材料(钢材、水泥、配件、构件)应于进场时即时进行检验核查,必要时取样送有关单位进行试验;混凝土配合比及配合试验,应于浇注前及浇注中检验、核查;工程使用的机具、模板、吊具在第一次使用前进行检查;隐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旁站,经验收后方可继续下一工序施工;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旁部或检查,施工结束后进行确认或验收;施工单位建立、保存、提交的自检、试验记录报告,应即时核查,并对照报告内容是否完整、齐全、准确、有效。

第二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所用记录、报告、表格,主要部分应由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提供,少部分由工程部建立。工程部应完整存档

第四章 工程进度控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规范施工进度管理,确保进度计划的有效执行和进度目标的实现;

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1、施工单位应于第一次工地会后15天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包含采取网络计划技术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各类材料计划)的编制和自审工作,并报监理机构审核;

2、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在7天内审定批准(若需修改,由施工单位修正后在5天内再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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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总工组织工程部经理和相关专业工程师用3—5天内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了解和审查,并由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实施;

4、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经监理机构审定、公司工程部及总工审核的计划,工程部编制出该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报公司相关部门;

三、施工进度计划管理准备工作:

1、工程部现场代表和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应在项目开工前1周取得经批准的全套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方案:《施工阶段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各类材料计划》。

2、为使现场的进度日常管理避免携带大量的进度计划、进度网络图等资料,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应对上述计划和相关控制方案提示进行细化,按项目各阶段的工程内容、工序、关键控制节点、持续时间、衔接因果关系、控制难点、可能采取的措施等,编制出便于日常进度管理的具体工作手册,用于指导本月的进度计划实施的监督和管理,避免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工程部经理应承担此项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四、施工进度管理工作内容

1、专业工程师按已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专业进度计划”及监理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控制方案”内容,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实施的开工项目时间、完工项目时间等一切进度科目是否与上述计划相符,真实记录实际进度及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时,应立即签发《通知单》,指令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并协同施工单位纠偏。当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10天以上延误或不执行进度指令,应立即发出《第一次整改通知》(整改通知需清晰说明延误原因,发生部位及相关指令性意见)并同时抄报工程部经理;对已发出《第一次整改通知》而累计发生的延误超过15天,应立即再次发出《第二次整改通知》,并抄报公司工程分管领导、工程部经理 12

和公司相关部门,由工程部经理直接再同施工项目经理协调或因工程部经理持续协调无效,则由工程部经理请求公司工程分管领导直接与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交涉。

2、专业工程师跟踪检查关键工序和薄弱环节存在的进度问题,即时提出保证措施,制定防范性对策;跟踪检查施工单位人力、材料、机具供应计划的执行。对甲供材料跟踪检查公司相关部门人员衔接供货计划的落实。若因施工单位材料设备部门原因造成进度延误的处理方式同4.1条。

3、每月(周)末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下月(周)《施工月度作业进度计划》,如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较有偏差滞后,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下月(周)计划时尽力追回滞后项目,并在下月(周)进度管理工作中特别留意,跟踪监督实施;参加每周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的“工地例会”。检查分析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和执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

4、对工程部经理、专业工程师、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存在影响进度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对各级管理人员执行不力,造成延误提出警示;对进度发生偏差滞后的追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亲临督促直至追回进度,报告追回进度情况和预测下步可能发生的情况。

第五章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一条 目 标

确保工程建设有序、文明、安全、符合规定的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工程部控制下,工程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并对自己分包的施工单位的现场活动负责。总包单位可以按工程部要求,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公司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各施工单位应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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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施工中若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地下管线及电缆等,应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长期观测孔等应加以保护,如因施工必须损坏时,应事先取得原设置单位或保管单位同意;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线的地段进行施工时应取得管线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损坏管线;如在埋设有电缆的地点挖土,还应有电缆管理部门的代表在场;

第四条 工程部负责施工现场下列工作的实施:

1、施工总平面方案图的编制和审批。根据公司计划的工程各标段的启动时间,按照建筑规划总平面图和各施工单位的合同及施工需要,确定每工程标段的施工场界、临设场界及各自的使用时间。注意各类设施的布置是否占用道路,是否占用综合管网位置,是否妨碍其它工程施工等。项目总平面图方案由工程部绘制,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经批准的总平面图方案将作为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平面图”的重要依据;

2、严格控制各施工单位的施工场地的使用,所有施工场地使用与使用时间均需由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详细说明。工程部有权对有碍整体施工组织的施工平面图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编制,禁止施工单位未经批准占用场地,以保证其它工程的顺利施工;

3、工程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该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图布置各类设施。且布置、搭设与使用均须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与环保规定;

4、非施工场地、共用施工道路、共用设施等由工程部进行综合管理。即:非施工场地内的安全,周界的防护维护;公用施工道路的交通组织管理,道路与雨水沟井的日常维护;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维修以及各类标认标记的设立与维护等,由工程部指派专人负责;

5、施工临设搭建、确需占用建设红线外场地或道路的,由工程部提出,由公司相关 14

部门按法规或国家行政分管部门规定,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五条 工程部负责要求督促专业工程师,随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以下工作在受控状态下实施:

1、确保施工单位按经批准的该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规定位置,搭设生产设施、安装施工机械设备、堆(停)放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对违反规定的,应予以制止或指令改正;

2、确保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相关标识,施工现场标识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对违反规定的,应予以制止或指令改正;

3、确保安全施工,工程部应对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安全的隐患,立即指令限期整改。施工的安全要求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当地行政分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4、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排洪、消防系统处于良好状态,保持场容整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对违反规定的,应予以制止或指令改正;

5、确保施工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行政分管部门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干扰。对违反规定的,应予以制止或指令改正;

第六章 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标

通过规范竣工验收管理程序,检查工程完成状况,以保障工程顺利完工; 第二条 工程建筑、结构验收管理制度

1、检查开始时间:墙体施工完成前后,尤其是女儿墙施工完成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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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主要部位:所有结构件(包括阳台拦板、空调机位等)、墙体(包括女儿墙及XX)、各房间地面高差,门窗洞大小、位置等进行检查、整改的过程(以区别于主体工程验收),所有房间开间尺寸及进深尺寸;

3、工程使用功能验收管理制度 3.1 检查开始时间:交房前2个月 3.2检查主要部位:

①所有门窗是否按合同和样板间制作安装,门窗高度、大小、位置、扇数; ②所有受水面的流水坡度、滴水线、挡水线是否符合要求,所有经关水或泼水检验,是否有渗漏、倒坡、集水等;

③窗台、栏杆、女儿墙高度、烟囱孔、空调孔、排气孔等预留孔位是否正确;烟囱按规定进行排烟检验;

④所有排水方式及地漏、排水口是否正确;管道布置、走向等客户是否接受;给水管试压,排水管灌水与通球试验等;

⑤建筑立面外观质量及外观缺陷;

3.3检查结果输出:检查结果形成《每户使用功能质量检查户表》; 3.4整改负责部门:工程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第四条 工程档案验收管理制度

1、检查开始时间:交房前2个月;

2、检查内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表、竣工图(包括用于规划验收、面积计算等的专项竣工图);

① 竣工验收资料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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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建设单位档案资料目录

③《竣工验收应向质检站提供的资料》;

3、整改负责部门:工程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4、施工单位提供竣工资料,须经监理审查合格,送城建档案馆验收合格,返还施工单位组卷装订,再送城建档案馆进档签章发出合格证;

第七章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第一条 规范现场签证工作,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第二条 签证涉及到投资、工期等工程内容。为了做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在开工前须熟悉合同书、招投标文件,需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现场签证。

第三条

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经批准后,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方能实施签证。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和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签字,严禁事后补签。

第四条 现场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报送,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复核,并报工程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签证有效。

第五条 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价格如有特殊情况需签证时,由工程监理、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签证,必要时可进行招标确定。

第六条

已审核同意的签证,施工单位必须按期执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施工单位对施工图阅读不仔细等原因造成的返工不予认可,因此延误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七条

凡涉及到施工单位为评定优质工程等需要,而增加的施工管理、技术设施 17

和部分材料、人工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第八条 设计变更:

1、以施工报告、洽商单等形式说明事由,按原图施工的实物完成时间与收到设计变更的时间,说明新旧设计的图名、图号或文件名等。该设计变更造成全部返工的,3#图及以下设计变更,一般直接采用该复印图作附件来说明;

2、局部返工,需用平、立、剖面图才能真实反映返工实物量的,应采用附图方式;

3、工程量清单:按合同规定与计量口径,对返工的实物量进行分类统计。 第九条 零星工作的签证:

1、一般以施工报告、联系单等形式清楚述明背景、原由;

2、能反映实物量的,反映工程完成的实物工程量;难以反映工程实物量的(如流沙治理、土层注浆等),应反映工程各种材料的用量;如实反映投入人工的工种、工日或工时、投入的机械设备的机种、机型、台班等;

第九条

月进度报表

1、进度报告:每份月报先详细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形象进度

2、工程量清单:按土建与安装两大类,分别按分部分项工程,但土建与安装工程一起报出;

第十条 签证的责任与管理

1、承包人按照工程部在该次收方量测原始数据的签认时间起开始制作签证单及相应资料,并按规定时间完成。签证单及相应资料配套送达指定的相关人员,并要求书面签收(包括签认收件时间地点)。

2、遇签证及资料不齐、不全、不清、不当等不合格件,发回重新制作。

3、有意修改原始数据属恶意行为。公司有权要求撤换该人员,并拒绝接受该人员的 18

任何签证及资料,多次发生恶意行为,公司将要求承包商撤换该项目经理等等。凡遇恶意行为,公司将按照自己的理解行事,造成的后果,由肇事方承担。

第八章 施工图纸会审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1、公司为减少因施工图纸设计深度不够而引起错误施工,使项目工期、成本、质量能够得到更好的控制,特订立本准则。

2.使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了解工程用到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要求,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3.使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掌握工程关键部分的技术要求,保证工程质量。 4.减少图纸中的差错、遗漏、矛盾,将图纸中的质量隐患与问题消灭在施工之前,使设计施工图纸更符合施工现场的具体要求,避免返工浪费。

第二条 参加人员

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由项目部经理组织,总工办、合同预算部、工程监理单位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参加图纸交底及会审会议。

第三条 工作职责

项目部经理、总工办、合同预算部必须对各专业图纸认真核查。目的是达到了解设计意图,熟悉施工图纸,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便在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提出,并加以解决,确保施工顺利。

第四条 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在核查施工图的基础上,将施工图中出现的错、漏、碰、缺等问题在图纸会审中提出,由设计单位解决;监理单位负责书写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业主、设计、施工三方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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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对于“三边”工程,设计部提出分步施工出图要求,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审查分批图纸前后交接部位,发现矛盾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协调处理,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第六条 图纸会审应遵循的原则

1.设计单位应提交施工图纸,所提供图纸必须齐全、完整。施工单位急需的重要分部分项专业图纸可提前交底与会审,但在所有成套图纸到齐后需再统一进行交底与会审。

2.图纸会审不可遗漏,即使施工过程中另补的新图也应进行交底和会审。 3.在图纸会审之前,我单位(泛指房地产开发商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必须事先指定主管该项目的有关技术人员看图自审,初步审查本专业的图纸。各专业图纸之间必须核对。

4.在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出席。 5.进行图纸会审的工程图纸,必须经建设单位确认,未经确认不得交付施工。 第七条 施工图纸核查的重点:

单位工程最终沉降量计算值是否满足有关规定;各种地下设备管道是否符合市政工程总体规划;消防通道、室外消火栓等是否遗漏或符合有关规定等。

第八条 建筑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房屋的开间、进深、层高、平面布局等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建筑说明和装修材料表是否有错漏或交待不清。

3、平面图中分尺寸与总尺寸是否吻合,各隔间尺寸的标注及每间平面的布局,平面相互交叉关系尺寸是否交待清楚;注意轴线与柱子、墙体的关系尺寸;核查立面图中每层标高、门窗位置与平面图是否相符;注意核查剖面图中各层标高,特别是交叉层的标高以及交叉层的处理;立面图中应标明门窗的标高;结构梁、柱、板的表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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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校对上电梯机房和上屋面的标高尺寸;上屋面处的平台标高要略高于屋面最上层面层标高,防止雨水倒泛;标准层以上电梯机房或屋面注意横梁是否碰头,标高要核准。

5、楼梯踏步的高宽、平台宽度不宜小于梯段宽度;封闭式剪刀楼梯两面开门;如利用剪刀楼梯间作为排烟时,必须有对外的窗户等。

6、屋面工程防水、隔热、泛水等设计是否符合规范或《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要求。

7、配合设备专业,必须在建筑图上表示的开洞和予埋件是否有遗漏。尤其注意对空调留洞及冷凝水管的处理。

8、门窗表中的数量、尺寸、型号必须与平面图核对,有否遗漏或差错。

9、如有地下车库,需注意汽车入库道与自行车入库道的不同,同时要设有避免雨水进库的集水坑。

10、外阳台和卫生间的地坪比室内要低。

11、屋顶避雷装置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

12、图纸必须交待的节点有无遗漏。

13、图纸中采用的标准图集,一律要注明标准图集的型号。 第九条 结构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结构总说明(核对地质勘察报告),校对基础部分的设计。

2、复核各类结构构件的尺寸是否齐全,用料设计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抗震要求。

3、校核所有平面中各项分尺寸和外包总尺寸以及每层结构平面的标高。

4、校对所有结构构件的设计钢筋和构造钢筋以及洞口加固钢筋,主次梁交接处须加箍或吊筋,柱与墙、扶手与墙的联接筋等是否表示完整。

5、如有悬挑构件,悬挑构件的主筋应设置在上部;悬挑构件的端头如有集中力时,悬挑主筋应下弯钩住集中力作用构件的钢筋。

21

6、电梯井内埋件、牛腿、缓冲器及机房的设计是否符合制造厂提供的电梯资料。

7、各设备专业所提出的洞孔、埋件、埋管、吊钩、平台等是否表示无误。

8、楼面和梁面有高低差时,要注意高低差的尺寸与钢筋的搭接。

9、所有必须绘制的构件详图,节点详图以及特殊结构的详图有否遗漏。

10、防潮层的设置,女儿墙的压顶,砖砌阳台栏杆转角的小柱与压顶等是否设计完善。

11、构件尺寸、钢筋用料、混凝土强度等级比计算需要值超过太多时,要提出合理化建议;反之用料不足的要提出增补。

12、凡选用的标准构件,必须注明标准图集的型号。

13、避雷接地的设计是否符合构造及规范要求。 第十条 给排水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校对设计说明和材料明细表,是否有错、漏。

2、校对用户提供的数据和设计供水总量是否符合规范。

3、进水管的直径应按最大用水量和扬程的高度进行设计,但要考虑人员的增多以及其他的特殊情况。

4、核对水泵房的大小以及水泵的台数是否符合工艺和规范的要求。

5、检查各层平面布置图,是否有遗漏,如卫生间和盥洗的龙头除三件套外,应加设计洗衣机和淋浴器二个头子。而厨房龙头除了生活、污水外再加过滤水的头子。

6、校对所有系统图的管径尺寸和标高。

7、校对泵房间的设计和水箱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排水管的直径按照排放量而定。校对排水管的直径、尺寸、标高及坡度;排进市政集水井的坡度不小于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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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校对各层平面图和排水系统图,特别是位置、数量、管径、标高是否符合规范。须设置地漏的地面是否做坡度。

10、凡有穿孔及预埋套管处都须在图中表明。

11、屋面排水斗的设计和排水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2、注意变压器室下面,是否须要设置隔油池。

13、化粪池的型号和数量按排放量定。 第十一条 煤气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

2、

3、

4、

5、煤气设计量与实际使用及煤气公司的供量三者之间是否符合要求。 煤气管道是否设计到厨房及浴室。 校对煤气管道的平面图和系统图。 对煤气管道特殊要求的说明是否遗漏。 设计应考虑煤气加热器的排气管。

第十一条 强电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

2、

3、

4、

5、

6、

7、校对说明书与材料表,是否有遗漏或须补充。

校对用户总耗电量和设计总电量是否符合,并须所在区供电局批准。 进户线的方位应该离供电局距离最短的方向,节省用户的电线、电缆。 根据总的用电量是否要设配电间还是变电所应按规范进行设计。 检查每层分项的电表或配电箱的设计有否。 动力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

校对每户需用电气设备的布局(如照明、空调、电视)以及高标准装修所提出的要求是否都有设计。

8、校对所有平面图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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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校对高压及低压的配电系统图。

10、电缆沟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

11、防雷系统的设计是否遗漏。

12、对建筑所须开洞、预埋的都须在图中交待清楚,并要注明标高和尺寸。 第十三条 弱电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

2、

3、是否设总机房,根据电话门数而定。总机房必须木地板。

进每户的电话线除特殊要求外,每户进一路线,设二~三个分线盒。 对消防系统图、电话系统图、安防系统图、有线电视共用天线系统图。

第十四条 图纸会审会议的组织及程序

1、图纸会审的时间

图纸会审在项目开工之前进行,开会时间由监理单位决定并发通知。参加人员应包括我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

2、图纸自审

在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的同时,我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需对设计图纸在自审的基础上进行会审。施工图纸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最直接的依据。

3.会审会议组织

图纸会审会议一般由我单位组织召开、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单位、各专业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分别编写会审记录,然后监理工程师汇总和起草会议纪要,报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后,将会

第十五条 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资料需按公司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归档保管。

第九章 工作日志、月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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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在完成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过程中,应每天有详细的工作日志,记录当天的施工情况(部位、人员、材料、设备进出场等等)、监理公司工作情况、周边环境(停水、停电及其他)、业务单位接洽等;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必须作出详细记录。

第二条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不定期巡视现场和检查专业工程师的工作日志,并在工作日志中签署巡视意见,解决现场工作难点。

第三条 每月25日前,项目部提交工作月报,月报内容主要从质量、进度、投资、变更、计划等方面编制,包括本月完成工作、下月计划、需公司配合解决的疑难问题等三部分。本月完成工作主要记录施工单位施工管理情况(部位、人员、机械、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质量(原材料的质量检验,工序质量检验),施工进度、设计施工变更、投资变化等情况,以及业务单位接洽、专业招投标准备等。

第四条 项目部经理每月编制工程管理部月简报,上报总经理。 第五条 项目经理、各专业工程师应对月报汇总分析,对工程项目实施动态管理。若工程质量,进度与计划产生偏差,则需立即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相关人员汇同查找偏差产生的原因和解决偏差的方法以及今后的措施,并上报项目部。

第十章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对项目工程的变更管理,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将项目总投资和单位成本控制在工程预算或工程合同造价的目标范围内,保证项目工程的利润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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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项目中提出工程变更时的管理事宜

第三条 项目中工程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变更,工程施工时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技术文件的变更,施工进度的变更,施工工业或施工顺序的变更,有关合同条件的变更等。

第四条 因某种原因必须精心工程变更时应遵循以下2个原则。

1、

减少的原则。与工程相关的各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应做好工程施工前期的工作,将工程变更的可能性降至最低;即使发生工程变更,也应尽量将变更的内容控制在尽量下的范围内。

2、

严格控制原则。严格控制工程的审批权限,健全各方面所需的手续,严格控制随意提高设计标准、随意改变工程规模、随意改变工程的投资费用等方面。

第五条 工程变更时相关部门的职责

1.设计变更、技术文件变更、施工工艺等的变更由总工办配合完成。 2.工程量变更、合同条件变更、施工时间等的变更由项目部负责,总工办配合完成。

第六条 一般性的、影响比较小的变更由项目部经理审批即可;项目的投资、对工期影响比较大的工程变更必须报公司总裁及董事长的批准,否则项目部经理负主要职责。

第七条 相关单位提出工程变更时的程序如下。 1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遵循下列程序。

( l )施工单位将变更申请、变更方案提交给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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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监理单位召集相关工程师根据施工合同、现场实际条件等因素对变更申请、变更方案进行研究,同意变更时出具书面意见转交项目部,不同意时应出具书面意见返回施工单位。

( 3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的不同,站在各自的角度出具书面意见,提交项日经理进行汇总审批。

( 4 )项目经理在征求设计单位同意后下发变更意见书,不同意的由出具意见返回监理单位。

2 .公司项目部提出工程变更,应遵循下列程序。

( l)公司项目部在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将工程变更说明书下发给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

(2)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如有不同意见,应于2 天内反馈给项口部,否则视为同意。

3.监理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后在项目部及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可下发执行。 4.施工单位工提出工程变更时必须得到项目部与监理单位的同意,涉及工程设计时必须得到设计单位的同意。

第八条 各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由项目部指定专人与监理单位共同监督施工单位的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进行研究分析,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第十一章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导和消除事故隐患,相互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危害因素,以便有计划地制定纠正措施,有效防止伤亡事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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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同时,还可以查清安全生产现状,总结交流经验教训,促进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

第一条 检查内容

安全检查主要为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措施。检查中要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的重点,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项目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对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也包括根据设备和季节特点进行的专项检查。

第二条 检查方式

1、经常性安全检查;

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所在项目工程的安全情况进行逐日检查,对发现的隐患、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等及时进行处理。

2、专业性安全检查;

对施工中使用的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的安全问题由项目部进行进行单项专业检查。必要时还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合。

3、季节性安全检查;

根据不同季节对施工安全造成的影响,项目部要制定针对季节特点的施工方案,对正在施工的工程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第三条 整改落实

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业人员要按照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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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大型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压力容器等专业性很强的安全问题,专业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制定的专项方案认真整改。

3、受季节性影响,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的,作业人员还要根据项目部预先制定的季节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4、在班组施工中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和工序,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直至不安全因素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5、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能及时排除的,要及时报告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由项目部制定具体的措施计划。安全隐患未消除前应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护措施。

6、需立即整改的问题,凡是能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隐患,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项目部研究制定的专项整改方案立即整改,全力加快隐患排除。隐患排除后要立即通知项目部安全和技术部门前来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7、限期整改的问题,凡是危险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可能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和困难不能立即解决的,应按项目部计划安排限期整改。

8、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一般违章及一般安全隐患,作业人员要按照项目专职安全员和工班长的检查要求,抓紧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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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对分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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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总包项目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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