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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法规论文

发布时间:2020-03-03 06:23:3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让人民满意的基础是尊重人格

——从法制节目角度谈新闻法规的人格权

伴随着新闻舆论工作环境的历史性变化,我们未来的责任更加重大,一定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发扬新闻前辈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兢兢业业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在打牢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凝聚强大精神动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营造健康向上、丰富生动的主流舆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新闻舆论处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前沿,对社会精神生活和人们的思想意识有着重大影响。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科技不断进步,信息传递和获取越来越快捷,新闻舆论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关系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关系国家长治久安。

电视法制节目的主持通过节目本身,向观众传播法律知识,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对犯罪行为进行无情的揭露和批判,维护法制尊严,抨击社会丑恶现象,打击各种黑恶势力和歪风邪气,起到扬善儆恶的作用,服务于受众。

法制电视节目要将人的价值和尊严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重视人

的呼声,不能纯粹就事论事以案说案,要充分表现案件中每个人在法律面前的不同命运,要客观公正。其除此之外,要细心关注案情中人物的经验和经历,感受他人的伤心与痛苦、欣慰与欢乐。还有一点比较重要,就是要充分展示犯罪分子内心深处的东西,善于用各种手段去揭示,启示观众认真审视人性。

法制电视节目从始至终必须具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一档优秀的法制电视节目,应该用一种高度的责任心主持节目,以帮助他人为己任。责任感使法制电视节目主持人意识到,在节目中所说的内容必须真实。为了核对一些关键细节是否真实,法制节目要深入实际,要跑很多地方很多部门,寻找相关人员仔细了解情况,查明真相。

在我国法制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法制类节目以及相关的新闻报道从细节出发尊重被报道对象和新闻事件当事人人格权。举一些例子,首先对新闻当事人的称呼有了很大的调整。以前我们在报道犯罪事件和社会治安事件是,通常把参与犯罪的“坏人”们称呼为犯罪分子,字幕上也打出“犯罪分子——某某某”,殊不知这样是不尊重人格的,参与犯罪的“坏人”们虽然对社会产生了巨大危害,给社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不用程度的损失,但是在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判决前,称呼其为“犯罪分子”是不恰当的。现在大多数法制类节目和相关新闻报道都做了改进——称呼他们为“犯罪嫌疑人”;还有在公安干警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现场,为了尊重和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在拍摄时都带了黑色面罩,来不及罩的后期也都加了马赛克;虽然说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最终都被人们法院判了罪,有的还走上了刑场

被法律震慑,但是称呼的改变足以标志社会的进步。参与犯罪人员作为新闻当事人之一,他们的人格尊严得到了尊重。还有就是对一些血腥场面进行了马赛克处理这都是人格尊重的体现,因为按照新闻报道的国际惯例残缺不全的遗体和面目全非的面部是不允许呈现在荧幕上的,这也是对死者和伤者人格上的尊重……新闻报道是一个对人的报道,它所面对的应该是一群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既然对象是人,就应该从人的角度出发,对于一些涉及隐私的问题我们理应对其进行弱化处理,这并不代表新闻报道失去了其真实性。

同时,我们现在需要反思的是新闻行业内的惯性思维和行为惯例。当新闻伦理成为大多数从业人员的行为依据时,我们才能说我们的媒体是一种真正的职业,是符合道德的。面对报道对象,新闻媒体经常会出现两种倾向:一种是将报道对象作为牟利的工具,用夸张的手法来或过度的噱头吸引受众的注意;另一种表现则在报道弱势群体时,媒体处于单方面的良好愿望,或者用煽情的表现手法来博取受众的同情,但结果却对当事人造成了伤害。

有些记者报道弱势群体时,往往没有考虑到报道对象的人格和尊严,而造成了某种伤害。例如对于贫困生的报道,本来新闻媒体只是希望通过新闻报道引起社会对他们的关心,但是却让贫困生感到了各方面的压力。很多人都不愿意媒体公布自己的姓名。中科院心理研究所王极盛教授认为,贫困生的自卑和虚荣心不容忽视。如果把他们的隐私暴露在众人面前,一些贫困生就会有很大的压力。

2005年5月9日,福建东南卫视记者拍的一组镜头引发了网上

热烈的争论。这组镜头记录了一位骑车人在暴风雨中碰到路上的水坑而摔倒的全过程。许多网友认为这名记者的有失公德;记者对此的解释是,路面有坑是旁人告诉他的,当时下着瓢泼大雨,他在坑旁边架着相机等了近一个小时才拍到这组画面。并且在拍完画面之后在那里放了一块牌子,提醒路人注意。他强调本意原是希望通过富有冲击力的画面提醒有关部门重视,而且在雨后也确实由于这组画面引起当局的重视,很快填平了路上的坑。但是记者的这种做法引起公众的责问:在明知前面有危险的情况下,难道只能通过一部分人真的遭遇危险,才能叫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吗?那个骑车人的安危就不需要关心吗?他的遭遇就不该寄予同情?这种对新闻真实的追求,建立在事先知道的他人危险的基础上,是不道德的,这组新闻图像又有何“美”可言?

什么样的新闻才是美的?在近几年里,专家学者都将此问题聚焦在新闻伦理与新闻真实的争论。首先是大家都所关注的河南电视台女记者曹爱文事件。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在一次采访落水少女的报道现场,曹爱文不是先去采访,而是趴在女孩身上做人工呼吸。经过多次努力,女孩最终没能醒来。看着女孩的尸体,曹爱文哭了。”正是这个事件网上把曹爱文选为中国最美丽的女记者。我们可以看到曹爱文作为一名记者,没有完成的职责,也可以说,她在那个时间忘记了报道,忘记了新闻的真实性,从职业素养角度上不应该得到认可。但是换一个角度来看,曹爱文却把一名记者最人性化的层面展现给世人,而带有人性化的报道才能给作为人的报道对象带去最好的新闻真实感,才是真正的新闻美的体现,这也是她被网上广为赞颂的原因。

另一方面,从社会舆论的反应来看,我们的受众需要有道德,有伦理良知的新闻报道者,他们所认为的新闻美首当其冲的是“善”。

种种实例,我们都可以判断出在新闻报道时,应该是看重新闻真实,还是新闻伦理,究竟什么样的新闻才是美的?

再有就是主持人,法制节目主持人就是法的代言人。法制节目主持人必须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在进行案情分析时要完全符合法治精神,准确无误地解释谈话中涉及的法律名词和法律术语使报道符合法律规范,体现法制视点。把握节目的各个环节和进程。语言上要规范,自然,质朴,大方。这样才能保证各种新闻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得到充分尊重。

在我国新闻宣传工作对推动经济发展、引导人民思想、培育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前进道路上,我们面临着难得的机遇, 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们既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又要迎接挑战、居安思危,时刻准备应对各方面的困难和风险。

当前,我们正处在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和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这决定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意义越来越重大、作用越来越突出、使命越来越光荣。胡锦涛总书记在考察人民日报社时,向人民日报提出了“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目标要求,这也为新闻工作者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广大新闻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这一指示精神,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努力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闻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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