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
人事档案交接书
经 单位整理清点于 年 月 日,向 区(县)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移交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 份 件,各类证明 份(其中人事档案转到其它单位的证明 份,人事档案丢失的出具证明的 份,未建人事档案的证明 份),移交名册附后。
移交单位签字:(盖章) 接收区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档案交接书(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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