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考核工作的说明
一、关于考核管理工作的分工
1、党群、人大、政协、法检等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具体部门明细如下: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机关工委、纪检委、监察局、名山纪工委、东明纪工委、环山纪工委、老干部局、信访办、编委办、人大、政协、总工会、妇联、团县委、工商联、文联、科协、残联、红十字会、检察院、法院、档案局、党校、老干部活动中心、纪检干部培训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会俱乐部、计划生育协会。
2、行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除副科级以上干部之外,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考核管理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人事部门相关通知和材料,只下发到各主管部门。
二、关于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要求。
《萝北县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实施意见》下发后,2011年开始,各单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和《黑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认真开展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各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关于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平时考核的要求。
按照规定,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也分为平时考核和年
1 度考核,本单位既有事业人员又有机关工勤人员的,可合并考核,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不同职务等级及不同技术层次的员工应有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要求。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尽量量化。各单位可参考公务员考核的方法开展平时考核(相关表格已同时发给你们),也可根据本单位、本行业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年初报考核备案主管部门。
四、公务员考核备案,各单位需要上报的材料:
1、本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一份;
2、下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一份;(可以与考核总结合并为一份材料,需说明本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的数量、姓名,量化民主测评的范围等);
3、公务员年度考核名册一份,其中职务栏按公务员职务序列填写“办事员或科员”,级别栏按公务员级别序列填写“十八级、十九级„„二十七级”,各单位可根据本人级别工资查阅“公务员级别工资标准表”确定级别;
4、公务员年度考核备案呈报表两份,电子版一份;
5、公务员年度考核分数核算备案登记表一份;
6、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没有异议,没有复核程序的,“复核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栏不必填写。不定等次或未参加考核人员,“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况说明”栏要注明原因。
7、半年平时考核工作报告。每年七月底前报备案主管部门。
五、事业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备案,各单位需要上报的材料:
1、本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一份;
2、下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一份;(可以与考核总结合并为一份材料,需说明本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的数量、姓名,量化民主测评的范围等);
3、事业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名册一份。
其中事业人员“岗位”栏:(1)事业管理人员填写“办事员或科员”。(2)事业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技术员、助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3)事业工人填写“普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事业人员“薪级”栏:填写“一级、二级、三级„„”。各单位可根据本人薪级工资查阅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确定薪级。
机关工勤“技术等级”栏:填写“普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机关工勤“岗位”栏:填写“
1、
2、3„„”。各单位可根据本人岗位工资查阅“机关技术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标准表”确定岗位;
4、事业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呈报表两份,电子版一份;
5、事业和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分数核算备案登记表一份;
6、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没有异议,没有复核程序的,“复核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栏不必填写。不合格人员,“不合格考核等次情况说明”栏要注明原因。
7、半年平时考核工作报告。每年七月底前报备案主管部门。
3 注意:上报的材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用16K纸打印,其他材料用A4纸打印,下发的表格已设置好页边距、纸张大小等格式,如各单位下载后不能正常使用,请自行设置正确的表格格式。除打印的材料外,手写的材料要求用碳素笔填写,不允许有涂改,需要盖章、签字、填写日期的地方都要按要求填写完整。
六、参加本年度考核的人员为本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七、新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八、借调人员在原单位(人事、编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参加考核,借调单位提供平时考核材料。
咨询电话:6182123,中共萝北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6822850,萝北县人社局考培奖惩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