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大学第六届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研„2012‟ 10号),为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我院第六届“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以
下简称“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的申请者必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2.爱国爱校,品行端正,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且无违法违纪行为。
3.科研成果突出,创新能力强。
4.本校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者,纳入教师评奖体系,不参加研究生科研成果奖评选。
二、本届申报论文时间范围:
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15日期间发表或录用的论文可以申报第六届科研成果奖。2012年6月15日以后发表或录用的论文申报下一届科研成果奖。同一篇论文在校期间只能申报一次科研成果奖。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2012年6月5日——6月10日每位申请者填写《##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请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己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按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内容、封底顺序独立装订的复印件连同其原件一并交所在系审核;其中国外一级期刊原件需由导师签名,系分管领导签字,盖系公章确认;已录用的学术论文应提交正式录用通知原件1份,其中电子录用通知需由导师签名,盖系公章确认。
2.2012年6月10日——6月14日各系根据《##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负责对本单位研究生科研成果材料进行审核和论文级别初步认定后填写《研究生科研成果情况汇总表》,审核结束将原件返还给研究生。
3.2012年6月15日各系将已审核并加盖本系公章的《研究生科研成果情
况汇总表》及研究生各类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交给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它说明
毕业后三年内为参评文章奖金领取有效期,在校期间已参评“研究生科研成果奖”的研究生,需在6月15日前将参评论文所在刊物原件和本人建行账号提交各系统计后报研究生处,逾期不予补办。
以上表格均能在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
##大学研究生院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